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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 育紅幼兒園西北教學樓抗震加固工程設計招標公告 育紅幼兒園現(xiàn)有育紅幼兒園西北教學樓抗震加固工程設計,擬選取番禺區(qū)財政性投資小型建設工程設計企業(yè)候選庫符合工程資質要求的單位,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通過隨機搖珠程序確定承包人。一、工程名稱:育紅幼兒園西北教學樓抗震加固工程設計 二、招標單位:育紅幼兒園 聯(lián)系人: 潘小姐 聯(lián)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新伊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邱小姐 聯(lián)系電話: 招標監(jiān)督機構:番禺區(qū)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投訴電話:84892221三、建設地點:番禺區(qū)市橋 四、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項目概況:本項目涉及教學樓抗震鑒定報告、巖土工程勘察、抗震加固工程、外墻改造工程等設計

2、和現(xiàn)場指導與監(jiān)督,北教學樓面積2685平方米,西教學樓面積1265平方米,預算設計費發(fā)包價為18萬元。五、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六、發(fā)布公告時間:2011年3月9日至2011年 3月11日。七、抽簽確定中標人時間和地點1. 抽簽確定中標人時間:2011年3月14日,15 時00分。2地點:東環(huán)路江南新村二街二座工程監(jiān)督大樓七樓八、番禺區(qū)財政性投資小型建設工程企業(yè)候選庫類別要求:1、投標人必須同時具備:1.1投標人具有承接本設計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設計甲級或以上工程設計資質;1.2.具有工程勘察專業(yè)類(巖土工程)乙級以上工程勘察資質;2投標人委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工程師或以上資格。九、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3、本公告在番禺區(qū)建設局信息網(wǎng)發(fā)布。十、本項目不需要投標報名,如番禺區(qū)財政性投資小型建設工程候選庫內的企業(yè)不參與本工程投標的,必須在抽簽確定中標候選人時間前書面回復招標單位,逾期不回復的視為接受本工程投標,招標單位將選取企業(yè)庫內符合工程資質要求的單位,采用隨機方式搖珠選取1-3名中標候選人。本項目招標文件可從本公告附件中下載。十一、符合工程資質要求的候選企業(yè)庫名單如下:設計單位序號單位名稱序號單位名稱1廣州番禺區(qū)市橋建筑設計院4廣州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2廣州市番禺建筑設計院5廣州市設計院3廣州市城市規(guī)劃勘測設計研究院6招標人(蓋章)年 月 日 育紅幼兒園西北教學樓抗震加固工程招標文件招標單位:育紅

4、幼兒園招標代理單位:廣州新伊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日 期:2011 年2 月目 錄目錄.5第一章 投標須知6投標須知前附表 6(一)總則 7(二)招標文件 7第二章 定標8第三章 合同簽定8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9第一章 投標須知一、投標須知前附表項目內容說明與要求1招標人育紅幼兒園2招標代理機構廣州新伊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3工程名稱育紅幼兒園西北教學樓抗震加固工程設計4工程位置番禺市橋 5工程范圍:北教學樓2685平方米,西教學樓1265平方米。6合同范圍教學樓抗震鑒定報告、巖土工程勘察、抗震加固工程、外墻改造工程等設計和現(xiàn)場指導與監(jiān)督。7設計合理使用年限按規(guī)范要求9工期要求合同簽訂后15日歷天內

5、,完成房屋抗震能力鑒定,出具鑒定報告;須加固的在業(yè)主單位收到鑒定報告后30日歷天內,完成加固設計,出具施工圖紙;須拆除重建的校舍,10日歷天內完成方案圖設計,10日歷天內完成建筑報建圖設計,20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紙設計。10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11投標人資質等級及項目負責人等級要求詳見本工程招標公告13中標價抗震加固工程、外墻改造工程30元/平方米,教學樓抗震鑒定報告12元/平方米,巖土工程勘察80元/米。最終按照區(qū)財政部門審核的竣工面積結算。(一)總則1.項目概況1.1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本招標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本項目進行招標。1.2 本招標項目招標

6、人: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3 本招標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 本招標項目名稱: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5 本招標項目工程位置: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2.資金來源2.1 本招標項目的資金來源: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工程范圍、計劃工期和設計合理使用年限3.1 本次招標范圍: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2 本標段的計劃工期: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3 本標段的設計合理使用年限: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4.投標人資質等級及項目負責人等級要求4.1 投標人資質條件: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4.2項目負責人資質條件: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5.語言文字5.1除專用術語外,與招標投標有關的語言均使用中

7、文。6.計量單位6.1所有計量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二)招標文件7.招標文件的組成本招標文件包括:第一章 投標須知投標須知前附表(一)總則(二)招標文件第二章 定標第三章 合同簽定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五章 技術標準和要求第二章 定標16.定標程序16.1在番禺區(qū)財政性投資小型建設工程設計企業(yè)候選庫中選擇符合承擔本工程項目資格要求的單位,按備選單位的數(shù)量,由招標人將相應數(shù)量球號放至搖珠器中,搖出各備選單位的代號。16.2再將號球放至搖珠器中,由招標人通過第二輪先后搖取三個中簽號碼,按照中簽號碼的先后順序對應招標人抽取備選單位的代號依次確定第1-3名中標選候單。第三章 合同簽定1

8、7合同授予17.1 確定中標人自確定中標候選人之日起,區(qū)財政性投資項目的招標人(或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將招標項目名稱、中標人名稱及其項目負責人等信息在番禺區(qū)建設局信息網(wǎng)進行公示,鎮(zhèn)級財政性項目的中標公示同時在番禺區(qū)建設局信息網(wǎng)和各鎮(zhèn)(街)所設的招標交易服務平臺發(fā)布,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17.2 中標通知書在中標公示期間,沒有收到任何異議或投訴的,招標人應以書面形式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在核發(fā)前將中標通知書送區(qū)招標辦備案。17.3 簽訂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30天內,根據(jù)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的,招標人取消其中標資格,由第二

9、中標候選人替補。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本項目的中標單位須根據(jù)本次招標確定的條款和綜合單價價格,、招標人分別簽訂相應的房屋抗震能力和安全鑒定合同、巖土工程勘察、房屋抗震加固工程、和外墻改造工程設計合同,本項目招標人(育紅幼兒園)將監(jiān)督和指導各學校與中標單位對招標文件和合同約定的內容的實施。一、房屋抗震能力和安全鑒定合同(范本):育紅幼兒園西北教學樓抗震加固工程設計房屋抗震能力和安全鑒定合同 房屋抗震能力和安全鑒定合同甲方(委 托 方): 乙方(受 托 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鑒定工程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一、

10、房屋鑒定工程概況(一) 學校地址: (二) 房屋名稱: (三)房屋鑒定原因:了解房屋的抗震能力和安全等級,并提供加固改造和重建意見。(四)房屋鑒定要求:按照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技術指南和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 50023-2009)與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50292-1999)及有關抗震規(guī)范,對廣州市育紅幼兒園西北教學樓抗震加固工程設計 進行房屋抗震能力和安全鑒定,并出具安全鑒定報告,確定校舍是否需要進行抗震加固改造或重建,具體要求:(一)校舍抗震能力和安全鑒定內容和步驟:1、初步調查:對圖紙資料、建筑物建設和使用歷史、受災歷史、現(xiàn)場考察,制定詳細調查計劃及檢測、試驗工作大綱并提出需由

11、委托方完成的準備工作。2、詳細調查:結構基本情況勘查、結構使用條件調查核實、地基基礎(包括樁基礎)檢查、材料性能檢測分析、承重結構檢查、水情資料分析調查等。3、適修性評估:按每種構件、每一子單元和鑒定單元分別進行評估。4、鑒定報告:包括房屋抗震鑒定、安全鑒定、抗風能力驗算和綜合防災評價。報告深度應滿足相關標準和房屋加固改造和重建設計的要求,包括: 4.1檢測結論:結構安全性鑒定結論; 結構耐久性評價(視結構檢測內容確定是否需要進行); 結構抗震鑒定結論。 (二)校舍抗震鑒定不得降低抗震設防標準,具體內容:1、搜集建筑的勘察報告、施工圖紙、竣工圖紙和工程驗收文件等原始資料;當資料不全時,進行必要

12、的補充實測。2、調查建筑現(xiàn)狀與原始資料相符合的程度、施工質量和維護狀況,發(fā)現(xiàn)相關的非抗震缺陷,評估非結構構件(如外走廊欄桿、欄板)在地震中引發(fā)次生災害的可能性。3、根據(jù)各類建筑建造年代和依據(jù)的設計規(guī)范、結構的特點、結構布置、構造和抗震承載力等因素,開展構造鑒定和抗震承載力驗算,對結構的抗震能力進行綜合評價。4、對現(xiàn)有建筑整體抗震性能做出評價,對不符合抗震鑒定要求的建筑提出相應的抗震減災對策和處理意見,對符合抗震鑒定要求的建筑應注明其后續(xù)使用年限。(三)進行校舍檢測時,應制定安全工作方案,保證在校師生和檢測人員的安全。(四)有重大文物價值和紀念意義的校舍進行檢測時,應符合相關文物保護的要求。(五

13、)校舍抗震鑒定時,根據(jù)校舍建筑不符合鑒定要求的程度、隱患部位對結構安全性能影響程度等實際情況,結合使用要求、加固難易程度等因素的分析,通過技術經濟比較,提出相應的維修、加固、改變用途或拆除等處理對策。(六)校舍抗震能力和安全鑒定成果,必須滿足設計單位對建筑物進行加固改造設計和重建設計的技術評價要求。二、房屋鑒定工程范圍(一)甲方工作內容:1、向乙方提交以下資料(可提交的在括號內打“”,不可提供打“”):(1)甲方身份證明材料( );(2)房屋所有權證、租賃合同、代管或者托管協(xié)議( );(3)房屋設計資料( );(4)地質勘察資料( );(5)施工技術檔案( );(6)房屋目前使用用途證明( )

14、;2、乙方因檢測鑒定需要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技術資料:(1): (2): (3): 3、應于 年 月 日提供上述資料,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4、提供鑒定現(xiàn)場的水源、電源及鑒定所需的工作面;5、協(xié)助乙方做好現(xiàn)場檢測的安全工作;6、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檢測鑒定。(二)乙方工作內容:1、按本合同第一條款“(四)校舍房屋抗震能力和安全鑒定要求”,完成房屋抗震能力鑒定、房屋安全鑒定、房屋抗風能力驗算和綜合防災評價,鑒定工作。2、按甲方要求填寫甲方提供的全國中小學校舍信息管理系統(tǒng)信息采集表中的“校舍鑒定信息表” 中的如下欄目內容:校舍抗震鑒定、校舍安全鑒定、抗風能力驗算和綜合防災

15、評價,將房屋抗震能力和安全鑒定報告書(一式五份)提交甲方。3、無償對鑒定報告中提出需加固、結構補強的房屋改造工程提供技術咨詢。4、如甲方不能提供原校舍建筑相關資料的,乙方有能力通過檢測等技術手段完成鑒定。三、合同工期(1)本合同簽訂后5工作天內,乙方必須進行現(xiàn)場查勘;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進駐現(xiàn)場,現(xiàn)場查勘時間順延;有明顯險情的房屋,乙方應于 年 月 日立即組織鑒定;(2)乙方進場查勘之日起計算,在30工作天內完成現(xiàn)場查勘工作并向甲方提供房屋抗震能力和安全鑒定報告書,完成填報全國中小學校舍信息管理系統(tǒng)信息采集表。(3)因房屋結構復雜、鑒定難度較大,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不能完成鑒定的,乙方應當向甲方

16、說明情況,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另行簽定補充協(xié)議,并根據(jù)實際情況出具階段性鑒定文件。四、質量標準按照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技術指南和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 50023-2009)與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50292-1999)及有關抗震規(guī)范,對廣州市育紅幼兒園西北教學樓抗震加固工程設計 和房產進行房屋抗震能力和安全鑒定,并出具抗震能力和安全鑒定報告,確定校舍是否需要進行抗震加固改造或重建。五、 收費標準、鑒定面積、合同價款(一)房屋抗震能力和安全鑒定費用:按中標價 元/每平方米鑒定建筑面積單價包干計收。鑒定費是指完成對清單每一單體房屋進行房屋抗震能力和安全鑒定的合計費用,包含完成房屋抗震能力鑒定

17、、房屋安全鑒定、房屋抗風能力驗算和綜合防災評價所需的勘察、檢測費用等。(二)鑒定總面積(暫定): 平方米。如果實際鑒定建筑面積與上款面積不符,則以實際鑒定建筑面積為準,并調整鑒定費用。(三)鑒定費用總金額(暫定)¥: 元(大寫): (人民幣) 六、付款方式(一)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15工作天內,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金額的30 % ;(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全國中小學校舍信息管理系統(tǒng)信息采集表和房屋抗震能力和安全鑒定報告書后,15個工作天內付至合同價的80%;(三)設計采用鑒定報告并完成施工圖后15個工作日內付至結算價的95%;(四)房屋加固改造、重建項目竣工驗收且竣工圖紙編制完成后滿后15個工作

18、日內付清余款。(五)如因甲方原因確定房屋不進行加固或重建,甲方確認后通知乙方,并在15工作天內支付余下款項。七、組成合同的文件1、 中標通知書 2、 八、雙方責任(一)甲方應履行本合同第二條第一點約定條款和按合同約定支付進度款,否則,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guī)定交付鑒定報告的時間順延。(二)乙方1、未按合同工期提交全國中小學校舍信息管理系統(tǒng)信息采集表和房屋抗震能力和安全鑒定報告書時,每延誤一天,按合同價0.5%罰款。2、負責鑒定報告的質量。因弄虛作假、計算錯誤等乙方原因導致鑒定報告的鑒定結論與建筑物實際情況不符,造成經濟損失及安全事故,應退還鑒定費用,并承擔受損失部分的經濟賠償費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9、。九、有關事宜(一)本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如雙方協(xié)商不成,可向市(區(qū))建設、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向法院申請訴訟。(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補充協(xié)議。(三)雙方的協(xié)商補充條款、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均具效力。(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鑒字蓋章即時生效。(五)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個執(zhí)兩份,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執(zhí)兩份。甲、乙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lián)系人,乙方指定 為乙方項目聯(lián)系人,項目聯(lián)系人負責本項目進行過程中的協(xié)調工作,以使本項目順利進行。十、 合同生效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后生效; 后失效。甲方蓋章

20、: 乙方蓋章:地址: 地址:法人:(簽字) 法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電話: 電話:傳真: 傳真: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帳號: 帳號: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二、房屋加固改造設計合同和房屋重建設計合同(主要條款):設計合同主要條款一、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guī)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序號分項目名稱建設規(guī)模設計階段及內容總投資(萬元)設計費單價元/暫定總設計費(元)層數(shù)建筑面積(M2)方案報建圖施工圖(含竣工圖) 說明計取設計費方式:以中標價為基數(shù),按招標文件所定項目工程建筑面積計算暫定總設計費,支付進度款。最終設計費,在建筑工程竣工后,按區(qū)財政部門審核

21、的竣工面積調整。2、 設計人應向發(fā)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shù)提交日期有關事宜1方案設計圖4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1)內容表達詳細準確,滿足甲方要求,符合國家及地方規(guī)范、規(guī)定,設計意圖能落實到實際施工中。2)乙方按第四條免費提供設計文件份數(shù)2彩圖(效果圖)雙方具體協(xié)商3施工報建圖4方案確定后10個工作日內4全部施工圖(包括:基礎、結構、建筑、給排水、電照、消防、防雷等)12報建圖確定后20個工作日內5竣工圖6工程竣工驗收后15個工作日內說明:房屋加固改造設計只需提交施工圖和竣工圖。三、本合同設計費暫定人民幣 萬元,最終設計費按照建筑工程中標價為基數(shù),按區(qū)財政部門審核的竣工

22、面積結算。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付費次序占總設計費(%)付費額(元)付費時間(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第一次付費80%(定金)乙方提交全部設計文件,并經雙方參加圖紙會審,確認圖紙無誤后15個工作日內第二次付費 20%乙方提交合格的竣工圖并協(xié)助完成工程歸檔資料后15個工作日內合計 100% 如需設計彩圖,彩圖設計收費由甲乙雙方協(xié)議計取,設計費在交付彩圖后15個工作日內支付。說明: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3.設計費支付的方式和時限,按照相關規(guī)定和時限辦理。四、本合同勘察費暫定人民幣 萬元,最終按承發(fā)包雙方確認的并實際完成工程量乘以中標綜合單價

23、結算;五、雙方責任4.1發(fā)包人責任:發(fā)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guī)定的內容,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fā)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發(fā)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guī)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guī)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發(fā)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guī)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fā)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發(fā)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guī)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

24、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fā)包人應根據(jù)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發(fā)包人應為派赴現(xiàn)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發(fā)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shù)據(jù)、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fā)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fā)生以上情況,發(fā)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fā)包人提出索賠。4.2設計人責任: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guī)范、標準、規(guī)程及發(fā)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guī)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50年。設計人按

25、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guī)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shù)向發(fā)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guī)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jù)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guī)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fā)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fā)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設計人應保護發(fā)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fā)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fā)生以上情況并給發(fā)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fā)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六、違約責任:5.1在合同履行期間,

26、發(fā)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fā)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fā)包人根據(jù)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5.2發(fā)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guī)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fā)包人。發(fā)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fā)包人均按7.1條規(guī)定支付設計費。5.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xiàn)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

27、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jù)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fā)包人支付賠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5.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5.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第四部分 用戶需求書用戶需求書一、項目基本情況:1、 本項目為育紅幼兒園西北教學樓抗震加固工程設計教學樓抗震鑒定報告、巖土工程勘察、抗震加固工程、外墻改造工程等設計和現(xiàn)場指導與監(jiān)督,服務項目。2、 投標人應對本項目內按標段所有內容進行投標,不允許只對其中部分內容進行投標。二、

28、校舍房屋抗震能力和安全鑒定要求:按照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技術指南和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 50023-2009)與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50292-1999)及有關抗震規(guī)范對廣州市育紅幼兒園西北教學樓抗震加固工程設計 和房產進行建筑安全及抗震鑒定,并出具安全鑒定報告,確定校舍是否需要進行抗震加固改造或重建。(一)校舍抗震能力和安全鑒定內容和步驟:1、初步調查:對圖紙資料、建筑物建設和使用歷史、受災歷史、現(xiàn)場考察,制定詳細調查計劃及檢測、試驗工作大綱并提出需由委托方完成的準備工作。2、詳細調查:結構基本情況勘查、結構使用條件調查核實、地基基礎(包括樁基礎)檢查、材料性能檢測分析、承重結構

29、檢查、水情資料分析調查等。3、適修性評估:按每種構件、每一子單元和鑒定單元分別進行評估。每一層次分為A、B、C、D四個安全性等級。4、鑒定報告:包括校舍抗震鑒定、校舍安全鑒定、抗風能力驗算和綜合防災評價。報告深度應滿足相關標準和合同規(guī)定的要求,包括: 4.1檢測結論:結構安全性鑒定結論; 結構耐久性評價(視結構檢測內容確定是否需要進行); 結構抗震鑒定結論。 4.2填寫招標人提供的全國中小學校舍信息管理系統(tǒng)信息采集表中的“校舍鑒定信息表” 中的如下欄目內容:校舍抗震鑒定、校舍安全鑒定、抗風能力驗算和綜合防災評價。 (二)校舍抗震鑒定不得降低抗震設防標準,具體內容:1、搜集建筑的勘察報告、施工圖

30、紙、竣工圖紙和工程驗收文件等原始資料;當資料不全時,進行必要的補充實測。2、調查建筑現(xiàn)狀與原始資料相符合的程度、施工質量和維護狀況,發(fā)現(xiàn)相關的非抗震缺陷,評估非結構構件(如外走廊欄桿、欄板)在地震中引發(fā)次生災害的可能性。3、根據(jù)各類建筑建造年代和依據(jù)的設計規(guī)范、結構的特點、結構布置、構造和抗震承載力等因素,開展構造鑒定和抗震承載力驗算,對結構的抗震能力進行綜合評價。4、對現(xiàn)有建筑整體抗震性能做出評價,對不符合抗震鑒定要求的建筑提出相應的抗震減災對策和處理意見,對符合抗震鑒定要求的建筑應注明其后續(xù)使用年限。(三)結構檢測應委托有檢測資質的單位按照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等標準規(guī)范和鑒定工作要求進行,出具檢測報告。進行校舍檢測時,應制定安全工作方案,保證在校師生和檢測人員的安全。(四)有重大文物價值和紀念意義的校舍進行檢測時,應符合相關文物保護的要求。(五)校舍抗震鑒定時,根據(jù)校舍建筑不符合鑒定要求的程度、隱患部位對結構安全性能影響程度等實際情況,結合使用要求、加固難易程度等因素的分析,通過技術經濟比較,提出相應的維修、加固、改變用途或拆除等處理對策。(六)校舍抗震能力和安全鑒定成果,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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