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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對外貿易名詞解釋離岸價格:FOB ( Free On Board )離岸價”即裝運港船上交貨價,是指賣方在約定的裝運 港將貨物交到買方指定的船上。按此術語成交,賣方負責辦理出口手續,買方負責派船接運 貨物,買賣雙方費用和風險的劃分,則以裝運港船舷為界。計算出口額 賣方責任:1、貨物裝船后應及時通知買方(風險轉移)2、承擔裝船前一切費用3、提供相關單據及辦理單證所發生的費用4、提供單據給買方買方責任:1、租船、訂艙、通知賣方船名航次及船期并支付開船一目的港的運費2、負擔貨物越過船弦后的一切風險并支付保險費3、辦理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一切進口手續并負擔其費用到岸價格:以貨物裝上運載工具并支付保險費、
2、運費為條件的價格。又稱成本加保險費、運費目的港價格。簡稱CIF。計算進口額16 正常價格:是指相同產品在出口國用于國內消費時在正常情況下的可比價格。如果沒有這種國內價格,貝U是相同產品在正常貿易情況下向第三國出口的最高可比價格;或產品在原產國的生產成本加合理的推銷費用和利潤。17 .反補貼稅(Countervailing):又稱抵消稅或補償稅,是對于直接或間接地接受獎金或補貼的外國商品進口所征收的一種進口附加稅。進口商品在生產、制造、加工、買賣、輸出 過程中接受了直接或間接的獎金或補貼,并使進口國生產的同類產品遭受重大損害是構成征收把補貼稅的重要條件。反補貼稅的稅額一般按補貼數額”征收。其目的
3、在于增加進口商品的成本,抵消出口國對該商品所做補貼的鼓勵作用。18保護關稅(Protective Tariff):是指以保護本國工業或農業發展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關 稅。保護關稅稅率要高,越高越能起到保護作用。有時稅率高達100 %以上,等于禁止進口, 稱為禁止關稅(ProhibitedDuty)。19 .財政關稅(Revenue Tariff):又稱收入關稅,是指以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為主要目的 而征收的關稅。為了達到增加財政收入的目的,對進口商品征收財政性關稅時,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征稅的進口貨物必須是國內不能生產或無代用的商品,以避免對國內市場形成沖擊;征稅的進口貨物在國內必須有大量消費;
4、關稅稅率必須適中,否則達不到增加 財政收入的目的。20 .從量稅(Specific Duties):是以商品的重量、數量、容量、長度和面積等計量單位為 標準計征的關稅。從量稅額二商品重量 x每單位從量稅21 .從價稅(Ad VaLOREm Duties):是以進口商品的價格為標準計征一定比率的關稅, 其稅率表現為貨物價格的百分率,其計算公式為:從價稅率=商品總值x從價稅率22 .混合稅(Mixed or Compound Duties):又稱復合稅,是對某種進口商品采用從量稅和從價稅同時征收的一種方法。其計算公式為:混合稅額=從量稅額+從價稅額混合稅可分為兩種:一種是以從量稅為主加征從價稅,另
5、一種是以從價稅為主加征從 量稅。23.選擇稅(Altemative Duties):是對于一種進口商品同時訂有從價稅和從量稅兩種稅 率,在征稅時選擇其稅額較高的一種征稅。但有時為了鼓勵某種商品的進口也會選擇其中稅額較低的征收。24 .海關稅則(Customs Tariff):又稱關稅稅則,是一國對進出口商品計征關稅的規章和 對進出口應稅與免稅商品加以系統分類的一覽表。 海關憑以征收關稅, 是關稅政策的具體體 現。海關稅則一般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海關課征關稅的規章條例及說明;另一部分是關稅 稅率表。25 協調制度 (Harmonizes System ,縮寫為 HS) :是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
6、 的簡稱。它是一個新型的、系統的、多用途的國際貿易商品分類體系。它除了用于海關稅則 和貿易統計外,對運輸商品的計費與統計、計算資料傳遞、國際貿易單證簡化以及普惠制的 利用等方面,都提供了一套可使用的國際貿易商品分類體系。我國海關稅則目錄就是在 協 調制度的基礎上制定的。26 自主稅則 (Autonomous Tariff) :又稱國定稅則,是指一國立法機構根據關稅自主原 則單獨制定而不受對外簽訂的貿易條約或協議約束的一種稅率。27 協議稅則 (Conventional Tariff) :協議稅則是指 國與其它國家或地區通過貿易與 關稅談判,以貿易條約或協議的方式確定的關稅稅率這種稅則是在本國原
7、有的國定稅則以 外,另行規定的一種稅率。它是兩國通過關稅減讓談判的結果,因此要比國定稅率低。28 關稅水平:是指一國的平均進口稅率。29名義關稅 (Nominal Tariff) :也稱名義保護率。是指某種進口商品進入該國關境時, 海關根據海關稅則所征收的關稅稅率,在其它條件相同和不變的條件下,名義關稅稅率越 高,對本國同類產品的保護程度也越高。30有效關稅保護率 :也稱有效關稅。是指對某個工業每單位產品 “增值 ”部分的從價稅, 它代表著關稅對本國同類產品的真正有效的保護程度。用公式表示為:有效關稅保護率 E=T/V式中 T 進口商品的名義關稅;V 進口商品在進口國該行業中的增值比率。 如果
8、進口國原料不足,需進口原料生產該進口商品,在這種情況下,進口原料的名義關 稅水平和進口原料在最終成品中所占有的比率就直接影響著有效關稅水平, 其計算公式為:E=(T-Pt)/(1-P)式中 E 有效關稅保護率;T 進口最終商品的名義關稅稅率;t進口原材料的名義關稅;P 原材料價格在最終成品中所占的比重。31 進口配額制 (1mport Quotas System) :又稱進口限額制。是一國政府在一定時期 (如 一個季度、半年或一年內 ),對某些商品的進口或金額加以直接的限制。在規定的時限內, 配額以內的貨物可以進口,超過配額不準進口,或者征收更高的關稅或罰款后才能進口。它 是 國實行進口數量限
9、制的重要手段之一。 進口配額制主要有兩種形式, 即絕對配額和關 稅配額。38 “自動 ”出口配額制 (Voluntary Export Quotas) :又稱 “自動 ”限制出口,也是一種限制進 口手段。所謂 “自動 ”出口配額制是出口國家或地區在進口國的要求或壓力下,“自動 ”規定某,時期內(一般為35年)某些商品對該國的出口限制,在限定的配額內自行控制出口, 超過配額即禁止出口。就對出口國而言, “自動 ”出口配額帶有明顯的強制性。進口國家往 往以商品大量進口使其有關工業部門受到嚴重損害,造成所謂 “市場混亂 ”為由,要求有關國 家的出口實行 “有秩序的增長 ”, 自動限制商品出口,否則就
10、單方面強制限制進口。在這種 情況下,一些出口國家不得不被迫實行 “自動”出口限制。“自動”出口配額制有兩種形式,即非協議 “自動”出口配額和協議的 “自動”出口配額。前 者為不受國際協議的約束 ,而是由出口國迫于來自進口國方面的壓力, 自行單方面規定出口 配額,限制商品出口;后者為進出口雙方通過談判簽訂 “自限協議 ”或“有秩序的銷售協議 ”來 規定出口商品的配額。43 進口許可證制 (Import Licence System) :是指進口國家規定某些商品進口必須事先領取 許可證,才可進口,否則一律不準進口。從進口許可證與進口配額的關系上看,進口許可證可以分為兩種:一種為有定額的進 口許可證
11、,即國家有關機構預先規定有關商品的進口配額,然后在配額的限度內,根據進口 商的申請對于每一筆進口貨發給進口商一定數量或金額的進口許可證 。另一種為無定額的進 口許可證 ,即進口許可證不與進口配額相結合。一些國家的政府機構往往預先不公布進口配 額,頒發有關商品的進口許可證,只是在個別考慮的基礎上進行。由于它是個別考慮的,沒 有公開的標準,因而往往能起到更大的限制進口的作用。從進口商品有無限制上看 ,進口許可證一般又分為兩種 。一種為公開一般許可證 (Open General Licence) ,又稱公開進口許可證和自動進口許可證。它對進口國別或地區沒有限 制,凡列明屬于公開一般許可證的商品 ,進
12、口商只要填寫公開一般許可證后 ,即可獲準進口。 因此屬于這類許可證的商品實際上是 “自由進口 ”的商品。另一種為特種許可證 (Specific Licence) ,又稱非自動進口許可證,進口商必須向政府有關當局提出申請,經政府有關當局 的批準后才能進口。 這種許可證多數都指定進口國別或地區, 為區別這兩種許可證所進口的 商品,有關當局通常定期分別公布有關的商品項目并根據需要隨時進行調整。44 外匯管制 (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是指一國政府通過法令對國際結算和外匯買 賣實行限制來平衡國際收支和維持本國貨幣匯價的一種制度。 在外匯管制下, 出口商必須把 他們出口所得
13、到的外匯收入按官定匯率賣給外匯管制機關 ;進口商也必須在外匯管制機關按 官定的匯價申請購買外匯,本國貨幣的攜帶出入國境也要受到嚴格的限制等。這樣,國家的 有關政府機構就可以通過確定官定匯價、集中外匯收入和批匯的辦法,控制外匯供應數量, 來達到限制進口商品品種 、數量和進口國別的目的。 從形式上分為數量性外匯管制和成本性 外匯管制。49 進口和出口國家壟斷 :進口和出口國家壟斷,是指在對外貿易中,對某些或全部商品 的進口規定由國家機構直接經營 ,或者是把商品的進口或出口的專營權給予某些壟斷組織。 發達國家進出口國家壟斷經營的商品主要集中在煙酒、農產品、和武器。50 歧視性政府采購政策 (Disc
14、riminatory Govemment ProcurementPolicy) :是指國家制定法令,規定政府機構在采購時要優先購買本國產品的做法。51 國內稅 (Internal Taxes) :是指在一國的國境內,對生產、銷售、使用或消費的商品 所應支付的捐稅 ,一些國家往往采取國內稅制度直接或間接地限制某些商品的進口 。這是一 種比關稅更靈活、更易于偽裝的貿易政策手段。52 進口最低限價制 (Minimum Price) :有些國家采用所謂最低限價的方法來限制進口。 最低限價就是一國政府規定某種進口商品的最低價格 ,凡進口貨價低于規定最低價格則征收 進口附加稅或禁止進口以達到限制低價商品進
15、口的目的。啟動價格制。在 70 年代,美國為了抵制歐洲國家和日本等的低價鋼材和鋼制品進口, 對這些產品進口實行所謂 “啟動價格制 ” (Trigger Price Mechanism TPM) 。這也是一種進口 最低限價制 。這種價格以當時世界上效率最高的鋼材生產者的生產成本為基礎計算出來的最 低限價,如進口該種產品價格低于啟動價格,進口商必須對價格進行調整,否則,將征收傾 銷稅。53 進口押金制 (Advanced Deposit) :又稱存款制。在這種制度下,進口商在進口商品 時,必須預先按進口金額的一定比率和規定的時間,在指定銀行無息存入一筆現金,才能進 口。這樣就增加了進口商的資金負擔
16、,影響了資金流轉,從而起到了限制進口的作用。54專斷的海關估價制 :海關為了征收關稅, 確定進口商品價格的制度為海關估價制度。 有些國家根據某些特殊規定,提高某些進口貨的海關估價,來增加進口貨的關稅負擔,阻礙 商品進口,就成為專斷的海關估價。56 出口信貸 (Export Credit) :是指一個國家為鼓勵商品出口,增強出口商品的競爭能力, 通過銀行對本國出口廠商或國外進口商提供的貸款 。它是一國的出口廠商利用本國銀行的貸 款擴大商品出口,特別是金額較大、期限較長的商品,如成套設備、船舶等出口的一種重要 手段。57賣方信貸 (Supplier's Credit) :它是出口方銀行向本
17、國出口廠商 (即賣方 )提供貸款。 這種貸款協議由出口廠商與銀行之間簽訂。賣方信貸通常用于機械設備、船舶等出口。58買方信貸 (Buyer' Credit) :它是出口方銀行直接向外國進口廠商 (即買方 )或進口方銀 行提供的貸款。 其附帶條件就是公共貸款必須用于購買債權國的商品, 因而起到促進商品出 口的作用,這就是約束性貸款。59 出口信貸國家擔保制 (Export credit Guarantee system):就是國家為了擴大,對于本國出口廠商或商業銀行向外國進口廠商或銀行提供的信貸 ,由國家設立的專門機構出面擔 保,當外國債務人拒絕付款時,這個國家機構即按照承保的數額給予補
18、償。60 福費廷 (Foffaiting) :是指在延期付款的大型生產設備的貿易中,出口商把經進口商 承兌的期限在半年以上的五六年的遠期匯票 ,無追索權地售予出口商所在地的銀行或大型金 融公司,提前取得現金的一種資金融通方式。61出口補貼 (Export Subsidies) :又稱出口津貼 ,是一國政府為了降低出口商品的價格, 加強出口商品在國外市場上的競爭力 ,在出口某種商品時給予出口廠商的現金補貼或財政上 的優惠待遇。出口補貼的方式主要有兩種: (1)直接補貼 (Diiect Subsidies) 。是指出口某種商品時, 直接付給出口廠商的現金補貼。 (2)間接補貼 (Indirect
19、Subsidies) 。是指政府對某種出口商品 給予財政上的優惠。如政府退還或減免出口商品的直接稅,超額退還間接稅、提供比在國內 銷售貨物更優惠的運費等。62 商品傾銷 (Dumping) :是資本主義的大企業在控制國內市場的條件下,以國內市場 的價格,甚至低于商品生產成本的價格,在國外市場拋售商品,打擊競爭者占領市場。第九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1“雙務 ”合同:是指合同雙方相互承擔義務,貨物買賣同時都享有權利,一方所承擔的義 務正是另一方所享有的權利。在合同中,賣方的基本義務是交出貨物的所有權,買方的基本 義務是支付貨款,這是貨物買賣合同的主要特點。2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 :按照 1980 年國際
20、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國際貨物買賣 合同是指營業地處于不同國家的當事人所訂立的貨物買賣合同。3 合同的內容 :又稱合同條款,是確定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與義務關系的重要依據,同 時也是判斷合同是否有效的客觀依據。發盤的含義 :又稱報盤、 發價、報價發盤可以是應對方詢盤的要求發出, 也可以是在沒有詢 盤的情況下,直接向對方發出。發盤應具備的條件 :1) 向一個或一個以上的特定人提出2) 表明訂定合同的意思3) 發盤的內容須十分確定還盤的含義 :收盤人在接到發盤后,不能完全同意發盤的內容, 為了進一步磋商交易,對發 盤提出修改意見用口頭或書面形式表示出來,就構成還盤4接受 :就是交易的一方在接到對方
21、的發盤或還盤后,以聲明或行動向對方表示同意的 行為。5,交易磋商:指買賣雙方以買賣某種商品為目的而通過一定程序就交易的各項條件進行 洽商并最后達成協議的全過程。6 逾期接受 :又稱遲到的接受,是指受盤人未在發盤規定的時限內接受,如發盤沒有規 定時限,未在合理時限內接受。按各國法律,一般認為逾期接受不是有效的接受,而只能視 做一個新的發盤。55、簡述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含義及其特點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指營業地處于不同國家的當事人所訂立的貨物買賣合同。其特點 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具有國際性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具有買賣的標的物是貨物國際貨 物買賣合同的性質為買賣。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是交易
22、雙方當事人就確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達成一致的方式, 是合同當事人在意思的外在表現形式。根據公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 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 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內容1) 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2) 標的3) 數量4) 質量5) 價款或者報酬6)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7) 違約責任8) 解決爭議的辦法56 、什么是邀請發盤?其目的是什么 (應注意什么 )? 所謂邀請發盤是指交易的一方打算購買或出售某種商品 ,向對方詢問買賣該項商品的有 關交易條件,或者就該項交易提出帶有保留條件的建議。在實際業務中,一方邀請發盤的目 的是: 表達與對方進行交易
23、的愿望,希望對方及時發出有效的發盤。 探詢一下市場價格。 希望對方開出估價單,這種估價單同樣不具備發盤的條件,所報價格也僅供參考。57、簡述 還盤的兩個法律后果 還盤是對發盤的拒絕,還盤一經做出,原發盤即失去效力,發盤人不再受其約束。 還盤等于是受盤人向原發盤人提出的一項新發盤。58、簡述 發盤的撤回與撤銷的區別與聯系 撤回是指發盤尚未生效,發盤人采取行動阻止它的生效。 撤銷是指在發盤已生效后,發盤人以一定方式解除發盤對其的效力。 一項發盤即使是不可撤銷的 ,也可撤回,如果撤回的通知在發盤到達受盤人之前或同時到達受盤人。發盤可以撤銷, 其條件是: 發盤人撤銷的通知必須在受盤人發出接受通知之前傳
24、達到受 盤人。但是,在下列情況下發盤不能再撤銷: 發盤中注明了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示發盤是不可撤銷的。 受盤人有理由依賴該發盤是不可撤銷的,并且已本著對該發盤的依賴行事。59、接受的含義 及構成有效接受的條件所謂接受, 就是交易的一方在接到對方的發盤或還盤后, 以聲明或行動向對方表示同意 的行為。構成有效接受要具備以下條件:接受必須由受盤人做出。受盤人接受要采取聲明的方式。 接受的內容要與發盤的內容相符。 接受的通知要在發盤的有效期內送達發盤人才能生效。60 、簡述 對發盤的實質性變更 有關貨物價格、付款、貨物質量和數量、交貨地點和時間、 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賠償責任范圍或解決爭端等等的
25、添加或不同條件 。均視為實質上 變更發盤的條件。實質性變更是對發盤的拒絕,構成還盤。61、簡述合同有效成立的條件當事人必須在自愿和真實的基礎上達成協議。賣賣雙方當事人應具有法律行為的資格和能力。合同必須以雙方互惠、有償為原則。合同的標的和內容必須合法。合同的形式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62、簡述訂立書面合同的意義與作用作為合同成立的依據。作為履行合同的依據。可作為合同生效的條件。1 貿易術語 :又稱 “價格術語 ”或“價格條件 ”,它是以簡明的外貿語言、或縮寫的字母、或國 際代號,來概括說明買賣雙方在交易中交貨的地點、貨物交接的責任、費用,以及風險的劃 分和表明價格構成等諸方面的特殊用語。?2
26、 INCOTERMS : 是國 際 商 會 (the International Ohamber of Commerce) 制 定 的 “ 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的縮寫形式。中文稱作 “國際貿 易術語解釋通則 ”,簡稱 “通則”。最早的 “通則”是國際商會于 1936 年為統一世界各國對各種 貿易術語的解釋而制定的,后來根據國際貿易發展的需要,國際商會對通則進行了多次修 訂。最新的通則是于 2000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 2000 通則。3, 象征性交貨 :指賣方只要按合同規定在約定地
27、點完成裝運,并向買方提交合同規定的 (包括物權憑證在內的 )有關單據,就算完成了交貨義務,而無須保證到貨。4. FOB :是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的縮寫,意為裝運港船上交貨 (指定裝運港)。它是2000通則的13個術語之一,是一個常用術語。它指賣方將貨物 在指定的裝運港越過船舷后,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就算完成交貨義務。該術語僅適用于海運 或內河運輸。CFR :意為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它是指賣方在裝運港將貨物越過船舷,并 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所需的運費,就算完成義務。CIF :意為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它是指賣方須支
28、付將貨物運至目 的港所需的運費和費用, 但交貨后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及由于各種事件造成的額外費用即 由賣方轉移到買房。此外,賣方還必須辦理海運貨物保險FCA :意為貨交承運人(。指定地點)。它是指賣方只要將貨物在指定的地點交給 買房指定的承運人, 并辦理出口清關手續,就算完成義務。該術語可用于各種運輸方式,包 括多式聯運。CPT :意為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它是指賣方向其指定的承運人交貨,并須支 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而買房承擔交貨之后的一切風險和其他費用。CIP :意為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它是指賣方向其指定的承運人交貨, 并須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 辦理買房貨物在
29、運輸途中滅失或損壞風險的保險和支付 費,而買房承擔賣方交貨之后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EXW :意為工廠交貨(。 。 。指定地點)。它指賣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點(如工 廠、工場或倉庫等) 將貨物交給買主處置時, 就算完成交貨義務, 賣方無須辦理出口清關手 續或將貨物裝上任何運輸工具上。FAS :意為裝運港船邊交貨(。指定地點)。它是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交到 船邊,就算完成交貨義務。5差價:是指同一種商品由于交易條件的不同而產生的價格上的差異。在國際貿易業務 中,影響商品差價的主要因素是所使用的貿易術語的不同,此外還包括質量與檔次、運輸距 離、交貨地點和條件、季節性需求、成交數量、支付
30、條件等因素的影響。進出口價格的作價方法 :國定價格和非固定價格6 傭金 (Commission) :是代理人或經紀人為委托人進行交易而收取的報酬。在國際貨 物買賣中,往往表現為出口商付給銷售代理人、進口商付給購買代理人的酬金。根據在合同 中傭金的不同規定方法,傭金分為 “明傭 ”和“暗傭”兩種。單位貨物傭金額 = 含擁價 *傭金率凈價=含擁價 -單位貨物傭金額 =含擁價*( 1-傭金率)7折扣 (Discount 、Allowance) :是賣方給予買方的價格減讓。從性質上看,它是一種優 惠。根據在合同中折扣的不同規定方法,折扣分為 “明扣”和“暗扣 ”兩種。63 、簡述 國際貿易慣例的法律地
31、位及其作用 國貿慣例的適用以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為基 礎,其本身并不是法律,對貿易雙方不具有強制性,買賣雙方有權在合同中做出與某項慣例 不符的規定 。國貿慣例對貿易實踐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如果雙方都同意采用某種慣例來 約束該項交易,并在合同中做出明確的規定時,這項約定的慣例便具有強制性;若雙方對某 一問題沒有做出明確規定,也未注明該合同適用某種慣例,在合同執行中發生爭議時,受理 該爭議案的司法和仲裁機構也往往會引用某一國貿慣例進行判決或裁決。64、 簡述按照FOB成交時,買賣雙方各自承擔哪些義務賣方的基本義務:辦理出口結關 手續,并負擔貨物到裝運港船舷為止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在約定的裝運期和裝運港
32、,按港口慣常辦法,把貨物裝到買方指定的船上,并向買方發出已裝船的通知。向買方提交約定 的各項單證或相等的電子信息。買方的基本義務:按時租妥船舶開往約定的裝運港接運貨物,支付運費,并將船名和到港裝貨日期給賣方充分通知。承擔貨物越過裝運港船舷后的 各種費用以及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按合同規定,受領交貨憑證并支付貨款。65、簡述 進出口商品的作價原則 及影響進出口商品差價的因素 我國進出口商品的作價原則 是:在貫徹平等互利的原則下,根據國際市場價格水平,結合國別(地區)政策,并按照我 們的購銷意圖確定適當的價格。 在國際貿易業務中, 影響商品差價的主要因素是所使用的貿 易術語的不同,此外,還須考
33、慮下列因素:要考慮商品的質量和檔次要考慮運輸距離 要考慮交貨地點和交貨條件要考慮季節性需求的變化要考慮成交數量要考慮支付條 件和匯率變動的風險此外,交貨期的遠近、市場銷售習慣和消費者的愛好等因素,對確定價 格也有不同程度的影響。價格條款的基本內容 :一般包括商品的單價和總值兩項基本內容。 單價通常由四個部分組成, 包括計量單位、單位價格金額、計價貨幣和貿易術語。4FAQ: (Fair Average Quality) 是指“良好平均品質 ”,一般是指中等貨。它有兩種含義: 一是指農產品的每個生產年度的中等貨 ;二是指某一季度或某一裝船月份在裝運地發運的同 一種商品的平均品質。公量:在國際商品貿
34、易中,有些商品,如棉花、羊毛、生絲等有比較強的吸濕性,所含 的水份受客觀環境的影響較大,其重量也就很不穩定。為了準確計算這些商品的重量,國際 上采取除去所含的實際水份,加上標準水份以求得重量的做法,所得重量即為公量。毛重 :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包裝物的重量。這種計重辦法一般適用于低值的商品凈重 :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裝物后的商品實際重量。6 溢短裝條款 (More or Less Clause) :在國際貨物買賣中,為了避免因實際交貨不足或 超過合同規定而引起的法律責任,方便合同的履行,對于一些數量難以嚴格限定的商品,通 常是在合同中規定交貨數量允許有一定范圍的機動幅度,這種條款一般稱
35、為溢短裝條款。7條形碼:由一組帶有數字的黑白、粗細間隔不等的平行條文所組成,它是利用光電掃 描閱讀設備為計算機輸人資料的特殊的代碼語言。8 中性包裝 :是指既不標明生產國別、地名和廠商,也不標明商標或牌號的包裝,也就 是說,在出口商品包裝的內外,都沒有原產地和出口廠商的標記。商品包裝 是商品生產的繼續,通常也是商品進入流通領域的必備條件之一。 包裝條款的內容 :一般包括包裝材料、包裝方式、包裝規格、包裝標志和包裝費用的 負擔等內容。定牌 :是賣方按買房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包裝上標明買房指定的商標或牌號, 這種 做法叫定牌生產。9嘜頭 :又稱運輸標志,它通常是由一個簡單的幾何圖形和一些字母、數字
36、及簡單的文 字組成,其主要內容包括: (1)目的地的名稱或代號; (2) 收、發貨人的代號; (3) 件號、批號。 此外,有的還包括原產地、合同號、許可證號和體積與重量等內容。10 進出口商品檢驗:是指在國際貨物買賣過程中,對賣方所交付的貨物或擬予交付合 同規定的貨物進行品質、數量和包裝等方面的檢驗。11 離岸品質離岸重量 :指出口貨物在裝運港裝船前,以雙方約定的商檢機構驗貨后出 具的品質、重量 (數量 )和包裝等檢驗證明,作為決定商品品質和重量的最后依據。12以毛作凈:是指按毛重計算重量以作為計價的基礎,而包裝重量與價值不再另計。 這種計算重量的方式一般用于價值較低的農產品或其它商品。66、
37、簡述檢驗證書的作用 作為證明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重(數)量、包裝以及衛生條 件等是否符合合同規定的依據。作為買方對品質、重(數)量、包裝等條件提出異議、拒 收貨物、要求理賠、解決爭議的憑證。作為買方銀行付貨款的一種單據。作為通關驗收 的有效證件。檢驗條款的主要內容 :檢驗時間、地點、檢驗機構、檢驗證書、檢驗依據與檢驗方法、商品 的復檢等。第十二章國際貨物運輸1班輪運輸 :是指按照規定的時間,在一定的航線上,以既定的港口順序,經常地從事航 線上港口間運輸的船舶。它是當今國際海洋運輸中不可缺少的主要運輸方式之一。租船運輸 又稱不定船期運輸,是相對宇班輪運輸而言的另外一種船舶營運方式,不同點: 沒有
38、預定的船期表, 航線和停靠港口也不固定, 須依據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雙方簽訂的租船 合同安排船舶就航的航線。2國際鐵路聯運:凡是使用一份統一的國際聯運票據,由鐵路部門負責經過兩國或兩國 以上鐵路的全程運送,并由一國鐵路向另一國鐵路移交貨物時,不需發貨人和收貨人參加, 這種運輸稱為國際鐵路貨物聯運。3滯期費 :在國際海洋貨物運輸中,如果采用租船運輸,貨主在約定的允許裝卸時間內 未能將貨物裝卸完,致使船舶在港內停泊時間延長,給船方造成經濟損失,則延遲期間的損 失,應按約定每天若干金額補償給船方,這項補償金叫滯期費。4速遣費 :在國際海洋貨物運輸中,如果采用租船運輸,貨主能按約定的裝卸時間和裝 卸率,
39、提前完成裝卸任務,使船方節省了船舶在港的費用開支,船方將其獲取的利益的一部 分給租船人作為獎勵,叫速遣費。5. 提單(Bill of Lading):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貨物后簽發給托運人的一種證件, 它體現了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的相互關系。6 清潔提單 :是指貨物在裝船時 “表面狀況良好 ”,船公司在提單上未加注任何有關貨物 受損或包裝不良等批注的提單。7指示提單 :是指在提單的收貨人欄內填寫 “憑指定” (To Oder) 或“憑某某人指定 ”(To Order of字樣。這種提單可以經過背書轉讓,故其在國際貿易中廣為使用。8. 艙面提單:是指將貨物裝在船舶甲板上運輸時所簽發的提單,故又
40、稱甲板提單。9. 聯運提單 :是在由海運和其它運輸方式所組成的聯合運輸時使用,它是由承運人或其 代理人在貨物起運地簽發運往貨物最終目的地的提單,并收取全程運費。10. 轉船提單:當在裝運港裝貨的船舶,不直接駛往目的港,而需在中途港口轉船后再 駛往目的港,由第一程承運人在裝運港簽發運往最后目的港的提單,被稱為轉船提單。11. 裝運期:是指賣方在裝運港裝船的期限,它是合同中的一項主要條款。12. 裝卸時間:是指裝貨和卸貨的期限。裝卸時間的規定方法很多,其中使用最普遍的是按連續的 24 小時晴天工作日計算。67、簡述班輪運輸的特點 船舶按照固定的航期表,沿著固定的航線和港口來往運輸,并 按相對固定的
41、運費率收取運費,具有四固定的基本特點。由船方負責配載裝卸,裝卸費包 括在運費中,貨方不再另付裝卸費,船貨雙方也不計算滯期費和速遣費。船、貨雙方的權 利、義務與責任豁免,以船方簽發的提單條款為依據。班輪承運貨物的品種、數量比較靈 活,貨運質量較有保證。因此,少量貨物或雜貨,通常使用班輪運輸。68、簡述國際 多式聯運 需具備的條件國際多式聯運是在集裝箱運輸的基礎上產生和發展起來的一種綜合性的連貫運輸方式 。國際多式聯運需具備以下條件:必需有一個多式聯運合同。必需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聯運單據。必需至少是兩種不同運輸方式的連貫運輸。必須是國際間的貨物運輸,并且必須由一個聯運經營人對全程運輸負責。必須
42、是全 程單一的運費費率。69、簡述 OCP 運輸條款 在同美國進行貿易時,為了取得運費上的優惠,可以采用OCP 條款。OCP 意為內陸地區。所謂內陸地區是根據美國運費率規定,以美國西部9 個州為界,也就是以落磯山脈為界,其以東地區均為內陸地區的范圍。按OCP 運輸條款達成的交易,出口商不僅可享受美國內陸運輸的優惠費率,而且也可以享受OCP 海運的優惠費率。因此,對美交易中采用OCP運輸條款,對進出口雙方均為有利,但必須注意下列問題:貨物最終 目的地必須屬于 OCP地區范圍。貨物必須經由美國西海岸港口中轉。因此,簽訂CFR和CIF出口合同時,目的港必須是美國西海岸港口。提單上必須表明OCP字樣,
43、并且在提單目的港一欄中除填明美國西部海岸港口名稱外,還要加注內陸地區的城市名稱。第十三章國際貨物保險風險的種類 :海上風險(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和外來風險(一般外來風險和特殊外來風險)1. 施救費用 :是指當保險標的遭遇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事故時被保險人或者它的代理 人、雇傭人員和受讓人等為防止損失的擴大而采取搶救措施所支出的費用。保險人將負責賠償這種費用。2. 救助費用 :是指保險標的遭遇保險責任范圍內的災害事故時,由保險人和被保險人以 外的第三者采取救助行動,而由保險公司向其支付的費用。3. 海損:一般是指海運保險貨物在海洋運輸中由于海上風險所造成的損失和滅失。4. 委付:是指被保險人在保
44、險標的處于推定全損狀態時,向保險人聲明愿意將保險標的 一切權益, 包括財產權及一切由此而產生的權利與義務轉化給保險人, 而要求保險人按全損 給予賠償的一種行為。基本險 :平安險、水漬險和一切險附加險 :一般附加險、特別附加險(戰爭險和罷工險)5倉至倉條款 :是關于保險公司承擔保險責任起訖時間的條款。是指保險公司的責任從 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港(地 ) 發貨人倉庫開始,一直到貨物到達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港 (地) 收貨人的倉庫時為止。6保險單:又稱為大保單,它是一種正規的保險合同,除了載明投保單上所述各項內容 外,還列有保險公司的責任范圍以及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雙方各自的權利、 義務等方
45、面的詳 細條款。7保險憑證:又稱為小保單,它是一種簡化的保險合同,除其背面沒有列入詳細保險條 款外,其余內容與保險單相同,保險憑證也具有與保險單同樣的法律效力。除外責任 :是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等額范圍。主要是為了劃清保險人、被保險人、發 貨人和承運人等有關方面對損失應負的責任,已使保險人的賠償責任更為明確規定主要包括: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貨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屬于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 損失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和特性缺陷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 造成的損失或費用戰爭險和罷工險條款規定的責任范圍和除外責任8 共同海損 :是指載貨的船
46、舶在海上遇到災害或者意外事故,威脅到船、貨等各方的共 同安全,為了解除這種威脅,維護船貨安全,或者使航程得以繼續完成,由船方有意識地、 合理地采取措施,所作出的某些特殊犧牲或支出某些額外費用,這些損失和費用,叫共同海 損。單獨海損 :指除共同海損以外的意外損失,即由于承保范圍內的風險所直接導致的船 舶或貨物的部分損失。9 推定全損 :指貨物發生保險事故后,認為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為避免發生實 際全損所需支付的費用與繼續將貨物運抵目的地的費用之和超過保險價值的損失。 , 10全部損失:簡稱全損,指運輸途中的整批貨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貨物的全部損失。 包括實際全損和推定全損 實際全損 :指被保
47、險貨物完全滅失或完全變質, 或者貨物實際上已不可能歸還被保險人而言 的損失第十四章國際貨款的收付1匯票: (Bill of Exchange ,Draft) 是一個人向另一個人簽發的,要求其在見票時或在將 來的固定時間, 或可以確定的時間, 對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額的無條件的 書面支付命令。2出票:指出票人在匯票上填寫付款人 、付款金額 、付款日期和地點以及受款人等項目, 經簽字交給受票人的行為。3提示 :指持票人將匯票提交付款人要求承兌或付款的行為。4承兌 :指付款人對遠期匯票表示承擔到期付款責任的行為。具體行為是付款人在匯票上寫明 “承兌 ”字樣,注明承兌日期、簽字,并交還持
48、票人。5背書 :是指由匯票持有人在匯票被面簽上自己的名字,或再加上受讓人即被背書人的 名字,并把匯票交給受讓人的行為。 6貼現:是指遠期匯票承兌后,尚未到期,由銀行或貼現公司從票面金額中扣減按一定 貼現率計算的貼現息后,將余款付給持票人的行為。7拒付:在匯票的使用中,當持票人要求承兌匯票時,遭到拒絕承兌,或持票人提示匯 票要求付款時,遭到拒絕付款均稱為拒付。也稱退票。8追索權:是指匯票遭到拒付時,持票人對其前手(背書人、出票人 )有請求其償還匯票金額及費用的權利。9本票:是一個人向另一個人簽發的、保證于見票時或定期或在可以確定的將來的時間,對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額的無條件的書面承諾
49、。10空頭支票:一般來說,支票的出票人所簽發的支票金額應低于其在銀行的存款額。 如果其開出的支票超過存款金額,銀行就會拒付,這種支票被稱為空頭支票。空頭支票的出 票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11匯付 :又稱匯款。支付款人主動通過銀行或其它途徑將款項匯交收款人。在國際貿 易中,一般是買方按合同規定,將貨款通過銀行匯交給賣方。匯付的種類 :信匯( M/T )、電匯( T/T )、票匯( D/D)12 .托收(Collection):是指債權人(出口人)出具匯票委托銀行向債務人(進口人)收取貨款的一種支付方式。國際貿易結算中所使用的托收方式一般都通過銀行辦理,所以,又叫銀 行托收。托收種類 :光票托收
50、和跟單托收。跟單托收分為付款交單( D/P )和承兌交單( D/A ) 13DP at sight :即期付款交單 。它是指出口人發貨后開具即期匯票, 連同貨運單據, 通過銀行向進口人提示,進口人見票后立即付款,進口人在付清貨款后向銀行領取貨運單 據,提取貨物。運作程序:(一)進出口人在貿易合同中規定采用即期付款交單方式支付貸款(二)出口人按照合同規定裝貨后, 填寫托收委托書, 開出即期匯票, 聯通全套貨運單 據送交托收銀行代收貨款(三)托收行將匯票同貨運單據, 并說明托收委托書上各項指示, 寄交進口地代理銀行 , 即提示銀行(四)提示行收到匯票及貨運單據,即向進口人做出付款提示(五)進口人付
51、清貨款,贖取全套貨運單據(六 ) 代收行電告(或郵告)托收行,款已收妥并轉賬(七) 托收行將貨款交給出口人D/P after sight 遠期付款交單 :它是指出口人發貨后開具遠期匯票連同貨運單據, 通 過銀行向進口人提示,進口人審核無誤后即在匯票上進行承兌,通過銀行向進口人提 示,進口人審核無誤后即在匯票上進行承兌,于匯票到期日付清貨款后再領取貨運單 據。運作程序:(一)進出口人在合同中,規定用遠期付款交單支付(二)出口人按照合同規定裝貨后,填寫托收委托書,聲明“付款交單”,開出遠期匯 票,連同全套貨運單據送托收銀行代收貸款(三)托收行將匯票連同貨運單據,并說明托收委托書上各項指示, 寄交出
52、口地代理銀 行,即提示銀行(四)提示行收到匯票及貨運單據,即向進口人作出承兌提示(五)進口人承兌匯票后, 提示行保留匯票及全套單據(六 ) 在到期日提示行作出付款提示。進口人付清貨款,贖取全套貨運單據(七 ) 代收行電告(或郵告)托收行,款已收妥轉賬(八 ) 托收行將貨款交給出口人14 . D/A :即承兌交單。是指出口人的交單以進口人在匯票上承兌為條件。即出口人在裝 運貨物后開具遠期匯票,連同貨運單據,通過銀行向進口人提示,進口人承兌匯票后,代收 銀行即將貨運單據交給進口人,在匯票到期時,進口人才履行付款義務。運作程序:(一)進出口人在合同中,規定用承兌交單方式支付付款(二)出口人按照合同規
53、定裝貨后,填寫托收委托書,聲明“承兌交單”,開出遠期匯票,連 同全套貨運單據送托收銀行代收貸款(三)托收行將匯票連同貨運單據, 并說明托收委托書上各項指示, 寄交進口地代理銀行 ,即 提示銀行(四)提示行收到匯票及貨運單據,即向進口人作出承兌提示(五 ) 進口人承兌匯票后, 取得全套貨運單據,代收行保留匯票(六 ) 在到期日代收行再作付款提示,進口人付清貨款(七 ) 代收行電告(或郵告)托收行,款已收妥轉賬(八) 托收行將貨款交給出口人15付款交單憑信托收據借單:(D / PT/ P)指在遠期付款交單的條件下,代收行或出口人 允許進口人先憑信托收據借走單據提貨,匯票到期時再付清貨款。16信托收
54、據:在遠期付款交單的情況下,買方有時可以從代收行提前取得單據。取得單 據的前提是進口人必須在借單時向銀行提供一種書面信用擔保文件,表示愿意以代收行的委托人身份提貨、報關、存倉、保險、出售并承認貨物所有權仍屬銀行,這個擔保文件就是信托收據。1 7 L/ C(Letter of Credit) : 信用證 ,根據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的解釋,信用 證是指由銀行 (開證行 )依照客戶 (申請人 )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動開立的有條件的承諾付款 的書面文件。在進出口業務活動中,一般是開證行根據進口人 (即開證申請人 )的請求和指示 向出口人 (即受益人 )開立的一定金額的,并在一定期限內憑規定的單據
55、承諾付款的書面文 件。18跟單信用證 :指開證行憑跟單匯票或僅憑單據付款的信用證。19不可撤銷信用證 :指信用證一經開出,在有效期內,未經受益人及有關當事人的同意, 開證行不得片面修改和撤銷該信用證 。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單據符合信用證規定,開證行必須 履行付款義務。20保兌信用證 :指開證行開出的信用證,由另一銀行保證對符合信用證條款規定的單據 履行付款義務。21 可轉讓信用證 :指信用證的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轉讓信用證的全部或部分給另一個或 數個第三者 (第二受益人 )使用的信用證。只有開證行明確指明 “可轉讓 ”的信用證才能轉讓。 22循環信用證 :是指信用證金額被出口商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
56、額又回復到原金額, 可再次使用,直至達到規定的次數或規定的總金額為止。23對開信用證 :是指兩張信用證的開證申請人互以對方為受益人而開立的信用證。它多 用于易貨交易或來料加工和補償貿易業務。24對背信用證 :是指出口商收到進口商開來的信用證后,要求該證的通知行(或其它銀行 )以原證為擔保,另開一張內容以原證為基礎的新信用證給另一受益人(實際供貨人 ),此種以原證為基礎的新證,被稱為對背信用證。25 預支信用證 :是指開證行授權代付行 (通常是通知行 )向受益人預付信用證金額的全部或 部分,由開證行保證償還并負擔利息。26.保函(LG):又稱為保證書,是指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或個人(保證人)
57、應申請人的請求,向第三方 (受益人 )開立的一種書面信用擔保憑證。73、簡述 匯票、本票、支票的區別 匯票 是一個人向另一個人簽發的,要求見票時或在將來 的固定時間 ,或可以確定時間, 對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額的無條件的書面 支付命令。 本票是一個人向另一個人簽發的, 保證于見票時或定期或在可以確定的將來的時 間,對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額的無條件的書面承諾。簡言之,本票是出票人 對受款人承諾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票據 。支票 是以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即存款人對 銀行的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委托或命令 。出票人在支付上簽發一定的金額 ,要求受票的銀 行于見票時立即支付一定金額給特定人或持票人。74、簡述托收當事人及其職責 委托人:委托銀行辦理托收業務的客戶,通常是出口人。托收銀行: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辦理托收業務的銀行。代理銀行:接受托收行的委托向 付款人收取票款的進口地銀行,通常是托收銀行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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