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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建筑工程預算復習大綱一、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1、  計算建筑面積的規定3.0.1單層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應按其外墻勒腳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單層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高度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2利用坡屋頂內空間時,頂板下表面至樓面的凈高超過2.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凈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凈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應計算面積。3.0.2單層建筑物內設有局部樓層者,局部樓層的二層及以上樓層,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

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3.0.3多層建筑物首層應按其外墻勒腳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二層及以上樓層應按其外墻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3.0.4多層建筑坡屋頂內和場館看臺下,當設計加以利用時凈高超過2.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凈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當設計不利用或室內凈高不足1.20m時不應計算面積。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車間、商店、車站、車庫、倉庫等),包括相應的有永久性頂蓋的出入口,應按其外墻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墻防潮層及其保護墻)外邊線所

3、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0.6坡地的建筑物吊腳架空層、深基礎架空層,設計加以利用并有圍護結構的,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設計加以利用、無圍護結構的建筑吊腳架空層,應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積的1/2計算;設計不利用的深基礎架空層、坡地吊腳架空層、多層建筑坡屋頂內、場館看臺下的空間不應計算面積。3.0.7建筑物的門廳、大廳按一層計算建筑面積。門廳、大廳內設有回廊時,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回廊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4、。3.0.8建筑物間有圍護結構的架空走廊,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1/2計算。3.0.9立體書庫、立體倉庫、立體車庫,無結構層的應按一層計算,有結構層的應按其結構層面積分別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3.0.10有圍護結構的舞臺燈光控制室,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3.0.11建筑物外有圍護結構的落地櫥窗、門斗、挑廊、走廊、檐廊,

5、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1/2計算。3.0.12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場館看臺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3.0.13建筑物頂部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等,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3.0.14設有圍護結構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應按其底板面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3.0.15建筑物內的室內樓梯間

6、、電梯井、觀光電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風排氣豎井、垃圾道、附墻煙囪應按建筑物的自然層計算。3.0.16雨篷結構的外邊線至外墻結構外邊線的寬度超過2.10m者,應按雨篷結構板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3.0.17有永久性頂蓋的室外樓梯,應按建筑物自然層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3.0.18建筑物的陽臺均應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3.0.19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車棚、貨棚、站臺、加油站、收費站等,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3.0.20高低聯跨的建筑物,應以高跨結構外邊線為界分別計算建筑面積;其高低跨內部連通時,其變形縫應計算在低跨面積內。 3.0.21以幕墻作為圍護結構的

7、建筑物,應按幕墻外邊線計算建筑面積。 3.0.22建筑物外墻外側有保溫隔熱層的,應按保溫隔熱層外邊線計算建筑面積。3.0.23建筑物內的變形縫,應按其自然層合并在建筑物面積內計算。3.0.24下列項目不應計算面積:1建筑物通道(騎樓、過街樓的底層)。2建筑物內的設備管道夾層。3建筑物內分隔的單層房間,舞臺及后臺懸掛幕布、布景的天橋、挑臺等。4屋頂水箱、花架、涼棚、露臺、露天游泳池。5建筑物內的操作平臺、上料平臺、安裝箱和罐體的平臺。6勒腳、附墻柱、垛、臺階、墻面抹灰、裝飾面、鑲貼塊料面層、裝飾性幕墻、空調室外機擱板(箱)、飄窗、構件、配件、寬度在2.10m及以內的雨蓬以及與建筑物內不

8、相連通的裝飾性陽臺、挑廊。7無永久性頂蓋的架空走廊、室外樓梯和用于檢修、消防等的室外鋼樓梯、爬梯。8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9獨立煙囪、煙道、地溝、油(水)罐、氣柜、水塔、貯油(水)池、貯倉、棧橋、地下人防通道、地鐵隧道。二、廣東省建筑工程綜合定額有關規定及計算規則(節選)總  說  明   管理費按城市分一、二、三類標準制定,按工程所在地標準執行。  一類:廣州、深圳。  二類:地級市。  三類:縣級市、縣。  八、我省計價依據工資單價共分為四類,本定額執行二、三、四類工資單價。其中:廠庫房大門、特種門、木結構工程,金屬結構工

9、程按二類工資單價26.00元計算;土石方工程、垂直運輸工程,按四類工資單價為22.00元計算;其他均按三類工資單價24.00元計算。  材料價格是運至工地的價格,包括材料供應價、運輸費、運輸損耗費、采保費等。本定額的材料、機械價格是按廣東省建設工程價格庫(00200503)價格取定的。子目中加(  )符號者,表示價格不全;帶  符號者,只作換算時使用。  大型機械(自重5t以上)的場外運輸費,按實際情況自行計算。  管理費不因人工、材料、機械等價格變動而調整。  十一、本定額中注有×××以內或×

10、××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在內;×××以外或×××以上者,則不包括本身在內。A.1 土石方工程說 明1.1.4 人工土方定額是按干土編制的,如挖濕土時,人工乘以系數1.18。干濕土的劃分,應根據地質勘測資料以地下常水位為準劃分,地下常水位以上為干土,以下為濕土。1.1.5 人工挖樁間土方時,按相應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數1.3。1.1.7 在有擋土板支撐下采用人工挖土方時,人工乘以系數1.2。 1.1.8 機械挖不到的地方,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計算工程量;如施工組織設計無規定時,可按以下規定計算工程量:1 挖地下室

11、土方,按機械挖土方95%計,人工挖土方5%計算。2 非地下室挖土方,按機械挖土方93%計,人工挖土方7%計算。1.1.9 土壤含水率定額是按天然含水率為準,機械挖濕土時按定額相應子目人工、機械乘以系數1.1。1.1.10 機械挖樁間土方時,按定額相應子目的工、料、機乘以系數1.1。1.1.12 人工挖樁間土和濕土時,按規定系數相加計算(1+0.3+0.18)。1.4.3 機械挖土方,有施工組織設計規定時,按規定計算。施工組織設計無規定時,機械挖土方按總土方量的93%計算,人工挖土方按總土方量的7%計算。工程量計算規則 1.2 土方工程1.2.1 平整場地:1. 平整場地工程量,按設計

12、圖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層面積計算。2. 平整場地是指建筑場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內及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過±30cm以外時,按場地土方平衡豎向布置圖另行計算。 1.2.2 挖土方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1.2.3 挖基礎土方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基礎墊層底面積乘以挖土深度計算。1.2.4 基礎土方,開挖深度按基礎墊層底至交付施工場地標高確定,無交付施工場地標高時,按自然地面標高確定。1.2.5 溝槽、基坑劃分:凡圖示溝槽底寬在3m以內,且溝槽長大于槽寬3倍以上的為溝槽;凡圖示基坑底面積在20m2以內的為基坑;凡圖示溝槽底3m以外,坑底面積20m2以外,平整場地挖

13、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計算。1.2.6 挖溝槽、基坑需支擋土板時,擋土板面積按槽、坑垂直支撐面積計算,支擋土板后,不得計算放坡。1.2.7 挖溝槽長度,外墻按圖示中心線長度計算;內墻按圖示基礎底面之間凈長線長度(即基礎墊層底之間凈長度)計算;內外突出部分(垛、附墻煙囪等)體積并入溝槽土方工程量內計算。 1.2.11 截(鑿)樁頭:1. 人工鑿樁頭在編制預算時(設計圖紙有特殊要求除外),其長度從交付施工場地標高計至樁承臺底以上100mm;結算時按實調整。鑿灌注樁、鉆(沖)孔樁的工程量,按鑿樁頭長度乘樁設計截面面積乘1.2計算。鑿人工挖孔樁護壁的工程量應扣除樁芯體

14、積計算。2. 機械切割預制樁樁頭按樁頭個數計算。1.5 土(石)方回填工程1.5.1 土石方回填按以下規定以體積計算:1. 場地回填:回填面積乘以平均回填厚度;2.室內回填:主墻間凈面積乘以回填厚度;3. 基礎回填:挖方體積減去設計室外地坪以下埋設的基礎體積(包括基礎墊層及其他構筑物);4. 管溝回填,以挖方體積減去管溝及基礎所占體積計算。余土或取土工程量,按以下規定計算:余土或取土體積挖土總體積回填土總體積式中計算結果為正值時為余土外運體積,負值時為需取土體積。A.2 樁基礎工程說 明2.0.3 經建設單位審定的施工方案,單位工程內出現送樁和打樁的應分別計算,送樁按相應打、壓樁定額子目工日及

15、機械臺班乘系數1.2計算:2.0.4 打試驗樁按相應子目的人工、機械乘以系數2計算。2.0.5 單位工程打、壓 (灌)樁工程量在下表規定數量以內時,其人工、機械按打、壓(灌)樁相應定額子目乘以系數1.25計算。項 目單位工程的工程量鋼筋混凝土方樁100m3鋼筋混凝土管樁800m鋼板樁30t灌注混凝土土樁、砂、砂石樁60m32.0.8 人工挖孔樁護壁混凝土已包括規范規定凸出土面的20cm高度。2.0.9 打鋼管混凝土灌注樁,鉆(沖)孔灌注樁和地下連續墻的混凝土含量按1.2擴散系數考慮,實際出槽量(以實際配合比,容重按2400kg/ m3 計算)不同時,可調整。2.0.10 管樁樁芯填混凝土,按相

16、應子目計算。工程量計算規則2.0.1 預制混凝土樁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樁長(包括樁尖)計算。如管樁的空心部分按設計要求灌注填充材料時,應另行計算。2.0.2 接樁:電焊接樁按設計圖示規定以接頭數量計算。2.0.3 送樁:按送樁長度計算(即打樁機架底至樁頂面高度或自樁頂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計算)。有計算送樁的打、壓樁項目,子目樁消耗量103.8m改為101m。2.0.4 打鋼管灌注混凝土樁、夯擴樁按樁長乘設計截面面積以體積計算。2.0.5 鉆(沖)孔樁按樁長乘以設計截面面積以體積計算。2.0.6 泥漿運輸工程量:按鉆(沖)孔樁或地下連續墻的工程量以體積計算。2.0.7 人工挖孔樁護壁工程量:

17、1 按樁長乘以設計截面面積以體積計算。 2 擴大頭預算工程量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結算按實際工程量以體積計算。2.0.8 鋼樁尖制作按第六章工程量計算規則6.0.1條計算。2.0.25 所有樁的長度,除合同另有約定外,預算按設計長度,結算按實際入土樁的長度計算,超出地面的樁頭長度不得計算。A.3 砌筑工程說 明 3.1 砌磚、砌塊3.1.1 定額是按標準磚240mm×115mm×53mm、耐火磚230mm×115mm×65mm規格編制的。輕質砌塊、多孔磚規格是按常用規格編制的。使用非標準磚時,其砌體厚度應按磚實際規格和設計厚度計算。3.1.

18、2 標準磚墻體厚度規定如下表: 磚數(厚度)1/41/23/411又1/41又1/222又1/23計算厚度(mm) 53115180240300365490615740   3.1.4 輕質砌塊、多孔磚、輕質墻板損耗率如下:直形墻砌體2%,弧形墻砌體2.5%,輕質直形墻板5%,輕質弧形墻板6%。3.1.5 子目中的砂漿是按常用配合比、強度等級列出。設計不同時,可以換算。3.1.6 單面清水磚墻,按混水磚墻相應子目人工乘以系數 1.15。3.1.7 清水弧形磚墻,按混水弧形磚墻相應子目人工乘以系數1.15。3.1.8 墻體砌筑弧形墻,除有子目外,按相應子目乘以系數1

19、.1。3.1.9 砌塊墻體,砌筑時如需砌嵌標準磚的,仍按子目執行。3.1.10 磚砌體加漿勾縫時,按相應子目計算。3.1.11 砌體內的鋼筋,按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相應子目計算。3.1.13 磚砌擋土墻,2磚以上按磚基礎子目,2磚以下按磚墻子目計算。3.1.17 磚混凝土混合、磚砌欄板1. 磚、混凝土混合欄板高度按900mm考慮,每增減100mm,按相應子目工、機、料增減10%計算。如采用其他材質通花,分別列項計算。2. 磚砌欄板1/4、1/2磚厚,高度按900mm考慮;3/4磚厚,高度按1200mm考慮。每增減100mm,按相應子目工、機、料增減10%計算。A.4 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說

20、 明4.1 現澆混凝土4.1.1 現澆混凝土工程分為混凝土制作和現澆混凝土澆搗兩部分。現澆混凝土澆搗工程量,按混凝土結構體積計算。混凝土制作工程量,按現澆混凝土澆搗子目中的混凝土含量(已包括損耗率)計算。4.1.3 小型構件指每件體積在0.05m3以內的未列出子目的構件。4.1.5 現場攪拌混凝土如必須使用混凝土添加劑時,其費用另計。4.1.6 基礎子目如設計要求采用素混凝土,混凝土含量為10.15,其它不變。4.3 鋼筋4.4 其他說明4.4.1 板伸出墻外150mm以內的部分,仍按板有關子目計算。 4.4.2 懸挑板,包括伸出墻外的牛腿、挑梁,其嵌入墻內的梁按梁有關子目另行計算。

21、懸挑板伸出墻外500mm以上按雨篷有關子目計算,500mm以內按挑檐有關子目計算。伸出墻外1.5m以上的陽臺、雨篷,按梁、板有關子目分別計算。4.4.3 欄板高度超過1.2m,按墻有關子目計算。工程量計算規則4.1 現澆混凝土4.1.1 現澆建筑物混凝土,按以下規定計算:1 現澆建筑物混凝土制作,按現澆建筑物混凝土澆搗相應項目的定額混凝土含量計算。2 現澆建筑物混凝土澆搗,除另有規定外,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不扣除構件內鋼筋、預埋鐵件和伸入承臺基礎的樁頭及墻、板中單個面積 0.3m 內的孔洞所占體積。3 基礎: 1) 人工挖孔樁樁芯混凝土澆搗工程量按人工挖孔樁護壁工程有關規定計算。 2)

22、 箱式滿堂基礎按基礎、柱、梁、板、墻等有關規定分別計算。 3) 設備基礎除塊體以外,其他類型的設備基礎按基礎、柱、梁、板、墻等有關規定分別計算。4 柱:柱高:1) 有梁板的柱高,應自柱基上表面(或樓板上表面)至上一層樓板上表面之間的高度計算。2)無梁板的柱高,應自柱基上表面(或樓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高度計算。3)框架柱的柱高,應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頂高度計算。4)構造柱按全高計算,嵌接墻體部分并入柱身體積。5)依附柱上的牛腿和升板的柱帽,并入柱身體積計算。5 梁:伸入墻內的梁頭、梁墊并入梁體積內。挑檐、天溝與梁連接時,以梁外邊線為分界線。梁長:1) 梁與柱連接時,梁長算至柱內側面。2) 主梁與次

23、梁連接時,次梁長算至主梁內側面。6 板:1) 有梁板(包括主、次梁與板),按梁、板體積之和計算。有梁板的弧形梁按有梁板的定額相應項目計算。2) 無梁板,按板與柱帽體積之和計算。3) 平板按板體積計算。4) 樓板混凝土體積應扣除墻、柱混凝土體積。5) 各類板伸入墻體內的板頭并入板體積計算,薄殼板的肋、基梁并入薄殼體積內計算。6) 挑檐、天溝與板(包括屋面板、樓板)連接時,以外墻外邊線為分界線。雨篷、陽臺板按設計圖示尺寸以墻外部分體積計算,包括伸出墻外的牛腿和雨篷反檐的體積。7) 板伸出墻外150mm以內的仍按板計算。7 墻:墻垛(附墻柱)、暗柱、暗梁及墻突出部分并入墻體積計算。混凝土墻高:1)有

24、梁的計至梁底,與墻同厚的梁,其工程量并入墻計算,沒有梁的計至板面。2) 有地下室的從地下室底板面計起,沒有地下室的從基礎面計起,樓層從板面計起。8 異形柱與墻按下圖劃分,如雙向不能滿足異形柱或墻的標準,則按異形柱或直形墻分別計算。 9 梁、板、墻工程量均應扣除后澆帶體積,后澆帶工程量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 10 整體樓梯,包括休息平臺、平臺梁、斜梁及樓梯與樓板連接的梁、踏步板、踏步,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計算。11欄板按體積計算,包括其伸入砌體內的部分。欄板高度超過1.2m,按墻計算。高出板面0.6m以內按反檐計算。12懸挑板,包括伸出墻外的牛腿、挑梁,其嵌入墻內的梁另按梁有關規定

25、計算。懸挑板伸出墻外500mm以上按雨篷計算,500mm以內按挑檐計算。伸出墻外1.5m以上的陽臺、雨篷按梁、板等有關規定分別計算。13單個容量在50m3以內的屋面(房上)水池(不包支撐水池的柱、梁、墻、板),按房上水池計算,超過50m3容量的水池,按柱、梁、墻、板分別計算。14單件體積在0.05m3內的構件按小型構件計算。15地坪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扣除凸出地面構筑物、設備基礎、室內鐵道、地溝等所占面積,不扣除間壁墻和0.3m2以內的柱、垛、附墻煙囪及孔洞所占面積。門洞、空圈、暖氣包槽、壁龕的開口部分不增加面積。4.3 鋼筋4.3.1鋼筋籠、網片、插筋、錨筋制作、安裝按設計圖示鋼筋(網

26、)長度(面積)乘以單位理論質量計算,其加工搭接和施工損耗已包括在定額含量內。人工挖孔樁護壁鋼筋按現澆混凝土鋼筋計算。 4.3.2錨桿計算:錨桿制作安裝按設計圖示長度乘以單位理論質量計算。4.3.3鋼筋工程量按以下規定計算:1 鋼筋工程,應區別現澆、預制構件、不同鋼種和規格,分別按設計長度乘以單位理論質量計算。2 計算鋼筋工程量時,鋼筋搭接按設計、規范規定計算;因鋼筋加工綜合開料和鋼筋出廠長度定尺所引起鋼筋非設計接駁定額已作考慮,不另計算。4.3.4現澆混凝土構件預埋鐵件,按設計圖示尺寸以質量計算A.5 廠庫房大門、特種門、木結構工程說 明5.0.4 本章鋼門的鋼材損耗率為6%,各種鋼

27、材比例除另有約定外,可按實調整。 5.0.6廠庫房鋼大門制作已包括刷第一次防銹漆;如設計的鋼板厚度與子目中不同時可換算,其他不變。工程量計算規則 5.0.1廠庫房大門、特種門、鋼管鍍鋅鐵絲門制作、安裝工程量按設計門框外圍面積計算。如設計只標洞口尺寸的,按洞口尺寸每邊減去15mm計算。無框的廠庫房大門以扇的外圍面積計算。5.0.2型鋼大門的制作安裝工程量按圖示尺寸以質量計算,不扣除孔眼、切肢、切邊、切角的質量。廠房鋼木門、冷藏庫門、冷藏間凍結門、木折疊門按圖示尺寸計算鋼骨架制作質量。A.6 金屬結構工程說 明6.0.1.4 本章構件制作子目中,均已包括刷一遍防銹漆工料。6.0

28、.2.8 鋼柱安裝在混凝土柱上,其人工、機械乘以系數1.43。工程量計算規則 6.0.1金屬結構工程量,按設計圖示尺寸以質量計算,不扣除孔眼(0.04內)、切邊、切肢的質量,焊條、鉚釘、螺栓等不另增加質量,不規則或多邊形鋼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積乘以厚度乘以單位理論質量計算。6.0.2球節點鋼網架結構應將鋼管、錐頭鋼板、鋼球質量并入計算。6.0.3依附在鋼柱上的牛腿及懸臂梁等并入鋼柱工程量。6.0.4制動板、制動桁架、車擋并入鋼吊車梁工程量內。A.7 屋面及防水工程說 明7.0.1 瓦、型材屋面1. 瓦片規格,如設計不同時,可以換算,其他不變。2. 琉璃瓦鋪在預制混凝土桷條上時,扣除子目內

29、1:2水泥砂漿,人工費乘以系數1.3,其他不變 3. 琉璃瓦面如使用琉璃盾瓦者,每10m長的脊瓦長度,每一面增計盾瓦50塊,其他不變。7.0.2 屋面防水 7.0.3 防水工程1. 防水工程也適用于樓地面、墻基、墻身、構筑物水池、水塔及室內廁所、浴室等防水,建筑物±0.00以下的防水、防潮工程按防水工程相應項目計算。2. 防水卷材的接縫、收頭、冷底子油等人工材料已計入子目內,不另計算7.0.4 屋面排水1. 落水管抹灰或其他貼面裝飾,套用裝飾定額相應子目。2. 落水管僅適用于雨水管。7.0.5 變形縫1. 變形縫填縫及止水帶: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膠泥斷面取定30mm

30、×20mm;油浸木絲板取定為25mm×150mm;紫銅板止水帶為2mm厚、展開寬450mm;鋼板止水帶為3.54mm厚、展開寬250mm;其余均為30mm×150mm。如設計斷面不同時,用料可以換算,其他不變。2. 變形縫蓋縫子目中已注有面層材料厚度的,如設計不同時可以換算,其他不變。工程量計算規則 7.1瓦、型材屋面工程7.1.1瓦屋面,型材屋面(彩鋼板、波紋瓦、鍍鋅鐵皮)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斜面積計算。7.1.2西班牙瓦、琉璃瓦屋面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斜面積計算;琉璃瓦脊、檐口線按圖示尺寸以長度計算;瓦面上如設計要求安裝勾頭(捲尾)或博古(寶頂)等時,另按個

31、計算。7.2屋面防水工程7.2.1卷材屋面按設計圖示尺寸的面積計算。斜屋頂(不包括平屋頂找坡)按斜面積計算,平屋頂按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亦可按水平投影面積乘以屋面坡度系數以面積計算。不扣除房上煙囪、風帽底座、風道、屋面小氣窗和斜溝所占的面積,屋面的女兒墻、伸縮縫和天窗等處的彎起部分,并入屋面工程量內。如圖紙無規定時,伸縮縫、女兒墻的彎起部分可按250mm計算,天窗彎起部分可按500mm計算。7.2.2涂膜屋面的工程量計算同卷材屋面。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縫、玻璃布蓋縫、屋面分格縫,按長度計算。7.2.3屋面剛性防水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不扣除房上煙囪、風帽底座及小于0.3m2以內孔洞等所占面積。7

32、.2.4分格縫按長度計算。7.3.3PVC落水管區別不同直徑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長度計算,如設計未標注尺寸,以檐口至設計室外散水上表面垂直距離計算,管件所占位置不扣除。管件按個計算。7.4.1防水工程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7.5變形縫按設計圖示以長度計算。A.8 防腐、隔熱、保溫工程工程量計算規則8.2.1保溫隔熱層區別不同保溫隔熱材料,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面積。8.2.2 保溫隔熱層的厚度按隔熱材料(不包括膠結材料的厚度)設計厚度計算。8.2.3 地面隔熱層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不扣除柱、垛所占的面積。8.2.4 墻體保溫隔熱層,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面積計算,扣除門窗洞

33、口所占面積;門窗洞口側壁需做保溫時,并入保溫墻體工程量內。A.9 模板工程說 明 9.0.2 柱、梁、墻、板、地下室樓板等模板的支模高度按3.6m考慮。支模高度超過3.6m時,柱、梁、墻、板按每增加lm以內子目計算;地下室樓板按相應子目的工日、鋼支撐及載重汽車用量乘以系數1.2計算。支模高度指樓層高度。9.0.6 陽臺、雨蓬支模高度以3.6m考慮,支模高度超過3.6m時按板每增加lm以內子目計算。9.0.7 混凝土斜板在11°19至26°34時,按相應子目工日數增加15%。松雜木枋板材、鐵釘、鐵件用量增加5%;超過26°34時,工日數增加20%,松雜木枋

34、板材、鐵釘、鐵件用量增加8%。9.0.8 天溝底板模板套挑檐模板子目,側板模板套反檐模板子目。9.0.9 地下室底板的模板套用滿堂基礎子目計算。工程量計算規則9.1 現澆建筑物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規定計算:9.1.1現澆混凝土建筑物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規定外,均按混凝土與模板的接觸面積以面積計算。9.1.2梁與梁、梁與墻、梁與柱交接時,按凈空長度計算,不扣減接合處的模板面積。9.1.3墻板上單孔面積在1m以內的孔洞不扣除,洞側壁模板亦不增加;單孔面積在 1m以外應予扣除,洞側壁模板面積并入相應子目計算。9.1.4附墻柱及混凝土中的暗柱、暗梁及墻突出部分的模板并入墻模板計算。9.1.5梁、板、墻模板

35、均不扣除后澆帶所占的面積,梁、板、墻后澆帶模板工程量按后澆帶面積乘以系數1.5以面積計算。9.1.6構造柱如與砌體相連的按混凝土柱寬度每邊加20cm乘以柱高計算;如不與砌體相連的,按混凝土與模板的接觸面積計算模板面積。9.1.7計算板的模板工程量時,應扣除混凝土柱、梁、墻所占的面積。9.1.8懸挑板、挑板(挑檐、雨篷、陽臺)模板按外挑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伸出墻外的牛腿、挑梁及板邊的模板不另計算。9.1.9樓梯模板按水平投影面積計算,整體樓梯(包括直形樓梯、弧形樓梯)水平投影面積包括休息平臺、平臺梁、斜梁和樓梯的連接梁。當整體樓梯與現澆樓板無梯梁連接時,以樓梯的最后一個踏步邊緣加300mm為

36、界。不扣除小于500mm寬度的樓梯井所占面積,樓梯的踏步板、平臺梁等的側面模板不另計算。9.1.10臺階模板按水平投影面積計算,臺階兩側不另計算模板面積。9.1.11壓頂、扶手模板按其長度以米計算。9.1.12小型池槽模板按構件外圍體積計算,池槽內、外側及底部的模板不另計算。A.10 腳手架工程說 明10.0.8滿堂基礎腳手架套用滿堂腳手架基本層定額子目的50%計算。10.0.11 超過1.5m寬以上雨篷的檐口裝飾線,如沒有計算綜合腳手架的,按單排腳手架計算(頂層雨篷不適用)。10.0.12 鑿樁頭的高度如超過1.2m時,混凝土灌注樁、預制方樁、管樁每鑿1m3樁頭,計算單排腳手架16m2;鉆(

37、沖)孔樁按直徑乘以4加3.6m再乘以高,套用單排腳手架。人工挖孔樁鑿護壁,不得計算腳手架。10.0.13 梯屋頂板高度計算是按自然層計算。工程量計算規則10.0.1 建筑物腳手架工程量計算: 1綜合腳手架分不同墻高,按外墻外邊線的凹凸(包括凸出陽臺)總長度乘以設計外地坪至外墻的頂板面或檐口的高度以面積計算。套相應定額步距,有女兒墻者高度和步距計至女兒墻頂面。 地下室外墻綜合腳手架高度從設計外地坪至底板墊層底 。上層外墻或裙樓上有縮入的塔樓者,工程量分別計算,但套用定額步距的高度由設計外地坪至塔樓頂面計算。裙樓的高度應按設計外地坪至裙樓頂面的高度計算,套用定額時按相應高度步距計算。多層建筑工程中,上層飄出的,按最長一層的外墻長度計算綜合腳手架;下層縮入部分,按圍護面垂直投影面積,套相應高度的單排腳手架。外墻為幕墻時,幕墻部分按幕墻外圍面積計算綜合腳手架。屋面上的樓梯間、水池、電梯機房等的腳手架工程量應并入主體工程量內計算。 2計算綜合腳手架時,門、窗、洞口及穿過建筑物的通道的空洞面積不扣除;有山墻者,以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計算,山墻高度的步距按檐口高度為準。 10天棚裝飾(包括抹平掃白)樓層高度超過3.6m時,計算滿堂腳手架。滿堂腳手架按室內凈面積計算,其高度在3.6m至5.2m,按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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