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化工裝置安全試車工作規范目 錄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生產準備第一節 一般規定第二節 組織準備第三節 人員準備第四節 技術準備第五節 安全準備第六節 物資及外部條件準備第七節 營銷及產品儲運準備第八節 其它準備第三章 預試車第一節 一般規定第二節 單機試車第三節 工程中間交接第四節 聯動試車第四章 化工投料試車第一節 試車條件第二節 試車方案及標準第三節
2、0; 倒開車第四節 試車隊伍第五章 停車第一節 常規停車第二節 緊急停車第六章 生產考核第一節 試車總結第二節 穩定運行考驗第三節 生產考核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范和指導化工裝置的試車工作,保證化工裝置順利開車和安全、穩定、連續運轉,實現合理工期,達到設計規定的各項技術經濟指標,制定本規范。第二條 山東省行政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化工裝置的試車工作應遵守本規范;小型化工裝置執行本規范時,可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適當簡化有關的試車程序和內容要求。長周期停
3、車、安全條件發生變化的在役化工裝置的開車工作,應參照本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醫藥、輕工、冶金、建材等企業涉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和使用的裝置的試車工作,可參照本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成套引進化工裝置可按該裝置合同規定的試車標準執行,但不得低于本規范的要求。第三條 化工裝置試車分為四個階段,即試車前的生產準備階段、預試車階段、化工投料試車階段、生產考核階段。從預試車開始,每個階段必須符合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要求,方可進入下一個階段。第四條 化工裝置試車及各項生產準備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安全工作必須貫穿試車的全過程。第五條 化工裝置試車工作應
4、遵循“單機試車要早,吹掃氣密要嚴,聯動試車要全,投料試車要穩,試車方案要優,試車成本要低”的原則,做到安全穩妥,力求一次成功。第六條 建設(生產)單位,應負責化工工程項目建設期間的資金籌集、組織建設或檢維修、生產準備、試車、生產考核等各項工作。除合同另有規定外,化工投料試車的組織和指揮、生產考核工作的組織必須由建設(生產)單位負責。第七條 化工裝置試車前,建設(生產)單位應將試車日期、內容、采取的安全措施等事項書面報告當地安監部門;屬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的,應按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8號)規定,編制試生產(使用)方案并報安監部門備案。第二章
5、 生產準備第一節 一般規定第八條 生產準備的主要任務是,做好組織、人員、技術、安全、物資及外部條件、營銷及產品儲運以及其它有關方面的準備工作,為試車和安全穩定生產奠定基礎。第九條 生產準備工作應從化工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后開始。建設(生產)單位應將生產準備工作納入項目建設的總體統籌計劃,及早組織生產準備部門及聘請設計、施工、監理、生產方面的專家,參與編制化工項目建設統籌計劃,參與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及設計變更、非標設備監造、工程質量監督、工程建設調度等工作,辦理技術交底、中間交接、工程交接等手續,并編制生產準備工作綱要(詳見附件1:生產準備工
6、作綱要編制提綱)。第十條 生產準備工作中必須嚴格檢查和確認以下條件:1、建設項目采用的生產工藝、技術必須成熟、安全可靠。2、建設項目的設計、施工、監理,必須由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3、建設項目使用的設備、材料和其它全部物資,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確保質量合格。4、建設項目在施工安裝過程中,必須加強施工質量控制,進行化工專業工程質量監督。5、安全、環保、職業衛生等設施必須和主體裝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符合相關規范要求,滿足試車需要。6、所有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必須經檢測檢驗合格,依法取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否則一律不得投入使用。7、化工裝置必須按照施工及驗收
7、規范規定的項目進行檢驗,現場制作的大型儲罐應進行強度試驗,并有合格的記錄。第十一條 化工投料試車前,建設(生產)單位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工程建設計劃的要求,完成全部生產準備工作,避免因生產準備工作的延遲和失誤影響試車工作。第二節 組織準備第十二條 化工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后,建設(生產)單位應及早組建生產準備及試車的領導和工作機構,根據工程建設進展情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統一組織和指揮化工裝置生產準備及試車等工作。第十三條 領導機構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和督導化工裝置生產準備和試車工作,其負責人應由建設(生產)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擔任
8、,成員包括主管生產、技術、安全、環保、工程建設、設備動力、物資采購、產品銷售和后勤服務等工作的有關負責人;必要時,還應吸收設計、施工、監理、設備制造等單位的有關人員以及同類型企業的有關專家參加。第十四條 工作機構應根據化工裝置的生產原理、工藝流程和裝置組成,分專業或單元系統成立工程技術、安全管理、現場管理和服務保障等方面的若干個工作組,具體設置和職責分工可根據實際確定。各工作組負責人應由建設(生產)單位的分管負責人擔任,成員包括各相關專業的骨干人員。第十五條 化工裝置試車前,建設(生產)單位應建立健全以下主要管理制度:試車指揮制度;生產調度制度;設備管理制度;工藝管理制
9、度;安全管理制度;環境保護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原材料供應及產品貯運銷售管理制度;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生產班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各級職能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巡回檢查制、設備維護保養制、質量負責制、崗位練兵制、班組經濟核算制等);企業人力資源、財務、檔案、預算、質量、成本、后勤等相應的管理制度。第三節 人員準備第十六條 建設(生產)單位應根據設計文件規定的生產定員,編制具體定員方案和人員配備計劃,遵循“按崗定質、按質進人、按崗培訓、嚴格考核”的原則,有計劃的配備和培訓人員。第十七條 人員配備應符合下列要求:1、生產技術骨干人員,要有豐
10、富的生產實踐和工程建設經驗;主要生產技術骨干應在建設項目籌建時到位,參加技術談判、設計審查、施工監督和生產準備等工作。2、主要崗位的操作、分析、維修等技能操作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并在預試車階段到位。3、人員配備應注意年齡結構、文化層次、技術和技能等級的構成,在相同或類似崗位工作過的人員應達到項目定員的四分之一以上。第十八條 人員培訓應符合下列要求:1、建設(生產)單位應根據化工裝置生產特點和從業人員的知識、技能水平,制定全員培訓計劃,以技能培訓和安全教育為重點,分級、分類、分期、分批組織開展培訓工作。2、生產指揮人員及工藝技術骨干、生產班組長和主要崗位操作人員,應經過至少四個
11、階段的培訓,以便熟悉開停車、正常操作、異常情況處置、事故處理等全過程,掌握上下崗位、前后工序、裝置內外的相互影響關系;機、電、儀修人員掌握設備檢修、維護保養技能,熟悉安裝調試全過程。第一階段:專業培訓。培訓學習有關化工專業及所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基礎知識,機械、設備、電氣、儀表、分析相關知識,工藝原理和生產流程及操作,危險有害因素及應急救援有關知識等。第二階段:實習培訓。在同類型企業學習生產操作與控制、設備性能、開停車和事故處理等實際操作知識。實習培訓實行“六定二包”,即定帶隊人、定培訓點、定培訓人員、定時間、定任務、定期考核,代培單位包教、培訓人員包會。第三階段:現場演練。按照試車方案要求逐項開
12、展崗位練兵,熟悉現場、工藝、控制、設備、規章制度、前后左右崗位的聯系等,通過演練,提高生產指揮、操作控制、應急處置等能力。第四階段:實際操作培訓。參加化工投料前的各項試車工作,進行實際操作的技能培訓,參加現場的預試車工作,熟悉指揮和操作。3、對于成套引進裝置的出國培訓,應認真選派出國培訓的骨干人員,并在合同中明確技術培訓和實習培訓的有關條件。第十九條 培訓工作實行階段性考核,上一階段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下一階段培訓;各階段的考核成績應列入個人技術培訓檔案,作為上崗取證的依據。第四節 技術準備第二十條 技術準備的主要任務是編制各種試車方案、生產技術資料及管理制
13、度,使生產人員掌握各裝置的生產操作、設備維護和異常情況處理等技術。第二十一條 建設(生產)單位要盡早建立生產技術管理系統,分期分批集中工藝、機械、設備、電氣、儀表、計算機、分析等專業方面的技術骨干,通過參加技術談判和設計方案討論及設計審查等工作,使其熟練掌握工藝、設備、儀表、安全、環保等方面的技術,具備獨立處理各種技術問題的能力。參加技術準備工作的人員應保持穩定,并對其所承擔的專業工作負責到底。第二十二條 技術準備工作應以下列內容為重點:1、組織編制或參與編制及審查預試車方案。2、組織編制總體試車方案和化工投料試車方案。3、組織翻譯、復制、審核和編輯引進裝置的流程圖冊、
14、機械簡圖手冊、模擬機說明和操作手冊等資料。4、組織編制技術培訓資料,并以適當方式將各類試車方案(摘要)置于試車現場。5、組織編制各種技術規程和崗位操作法。6、收集設計修改項目、操作方法的變更和在安裝、試車中出現的重大問題。7、準備試車操作記錄表、本。第二十三條 建設(生產)單位應在化工裝置試車前,組織生產準備部門或聘請設計、施工等單位的相關技術人員,編制化工裝置的試車計劃和方案;應在化工投料試車二個月之前,根據設計文件和生產準備工作綱要,編制出總體試車方案,經過反復修改,不斷深化、優化,確保安全可靠。總體試車方案應符合本規范的規定(詳見附件2:總體試車方案編制提綱)。第二十四條
15、160; 建設(生產)單位應根據設計文件,參照國內外同類裝置的有關資料,適時完成各種培訓教材、技術資料、試車方案和考核方案的編制工作。1、培訓教材主要包括:工藝、設備、電氣、儀表控制等方面的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主要設備結構圖,工藝流程簡圖,生產準備手冊,安全、環保、職業衛生及消防、氣防知識教材,計算機仿真培訓軟件等。2、生產技術資料主要包括:工藝流程圖、崗位操作法、安全技術及操作規程、工藝技術規程、環保及職業衛生技術規程、事故應急預案、分析規程、檢修規程、主要設備運行規程、電氣運行規程、儀表及計算機運行規程、控制與聯鎖邏輯程序及整定值、設計修改項目和安裝試車過程中的重大問題等,各種報表、臺帳、
16、技術檔案等。3、綜合性技術資料主要包括:企業和化工裝置情況、原材料手冊、物料平衡手冊、自動控制系統手冊、產品質量手冊、潤滑油(脂)手冊、“三廢”排放手冊、設備手冊、備品備件手冊、安全設施一覽表、閥門及墊片一覽表、軸承一覽表等,并及時收集整理隨機資料。4、各種試車方案應覆蓋全部試車項目,主要有:(1)供電:外電網到總變電(總降)站、總變到各裝置變電所、自備電站與外供電網聯網、事故電源、不間斷電源(UPS)、直流供電等受送電方案。(2)給排水系統:水源地到化工裝置區、原水預處理、脫鹽水、循環冷卻水系統沖洗、化學清洗、預膜,污水處理場試車方案。(3)工藝空氣和儀表空氣:空壓機試車、設備及管線吹掃方案
17、。(4)鍋爐及供汽系統:燃料系統、鍋爐沖洗、化學清洗、煮爐、烘爐、安全閥定壓、各等級蒸汽管道吹掃、減溫減壓器調校、鍋爐(二臺以上)并網等方案。(5)其它工業爐化學清洗、煮爐、烘爐等方案。(6)空分裝置:空壓機、空分管道及設備吹掃、試壓、氣密、裸冷、裝填保冷材料等,氮壓機、氧壓機、液氮、液氧、液氬等系統投用方案。(7)儲運系統:原料、燃料、酸堿、三劑(催化劑、溶劑、添加劑)、潤滑油(脂)、中間物料、產品(副產品)等儲存、進出廠(鐵路、公路、碼頭、中轉站等)方案。(8)消防系統:消防水、泡沫、干粉、蒸汽、氮氣和二氧化碳、可燃和有毒氣體報警、火災報警系統及其它防火、滅火設施等調試方案。(9)調度通訊
18、系統:呼叫系統、對講系統、調度電話、消防報警電話等方案。(10)化工裝置的系統清洗、吹掃、試壓、氣密、干燥、置換等方案。(11)化工裝置的三劑(催化劑、溶劑、添加劑)裝填、干燥、活化、升溫還原及再生方案。(12)自備發電機組、事故發電機、自備熱電站等試車方案。(13)化工裝置的大機泵、超高壓和超高、高徑比大的設備以及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的設備試車方案。(14)聯動試車方案。(15)化工投料試車方案。(16)事故應急預案。(17)試車過程中產生危險廢物的處置方案。第二十五條 引進裝置要翻譯并復制工藝詳細說明、電氣圖、聯鎖邏輯圖、自動控制回路圖、設備簡圖、專利設備結構圖、操作手冊等技術資料
19、,并編制閥門、法蘭、墊片、潤滑油(脂)、鋼材、焊條、軸承等國內外規格對照表。第二十六條 化工裝置的總體試車方案和化工投料試車方案,應經建設(生產)單位或試車領導機構的主要負責人審批;其余各種試車方案、培訓教材、技術資料等,應經建設(生產)單位或試車領導機構的技術總負責人審批。第五節 安全準備第二十七條 建設(生產)單位應保證化工工程建設、生產準備和試車期間的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第二十八條 化工裝置試車之前,建設(生產)單位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試車期間,
20、還應根據需要增加安全管理人員,滿足安全試車需要。第二十九條 建設(生產)單位應按照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AQ3013-2008)的規定,結合本企業特點,組織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第三十條 建設(生產)單位要充分收集和整理匯編國內外有關安全技術資料和事故案例,本企業化工裝置的安全、消防設施使用維護管理規程和消防設施分布及使用資料等,明確化工裝置試車前必須具備的安全條件,形成培訓教材,實施針對性教育。第三十一條 建設(生產)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依法接受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
21、安全作業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或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或上崗作業。建設(生產)單位必須對所有員工進行嚴格的安全教育,使其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新職工必須經過廠、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建設(生產)單位必須對參與試車的施工人員、工程監理人員、外聘保運人員等進行相應的、嚴格的安全教育。第三十二條 建設(生產)單位必須按照設計文件和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職工正確佩戴、使用。第三十三條
22、60; 建設(生產)單位應按風險評價管理程序,運用工作危害分析(JHA)、安全檢查表分析(SCL)、預先危險性分析(PHA)等方法,對各單元裝置及輔助設施進行分析,辨識可能發生的危險因素和危險的區域等級,制定相應措施,編制事故應急預案。要把防泄漏、防明火、防靜電、防雷擊、防電器火花、防爆炸、防凍裂、防灼傷、防窒息、防震動、防違章、防誤操作等,作為安全預防的主要內容。第三十四條 大、中型化工裝置以及危險性較高、工藝技術復雜的化工裝置,建設(生產)單位應采用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術,系統、詳細地對工藝過程和操作進行檢查,對擬訂的操作規程進行分析,列出引起偏差的原因、后果,以
23、及針對這些偏差及后果應使用的安全裝置,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第三十五條 建設(生產)單位必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和隊伍,按照化工裝置的規模、危險程度,依據有關標準規定,編制三級(一般為公司級、車間級和班組級)應急救援預案,履行企業內部審批程序,配備應急救援器材,組織學習和演練。化工裝置試車現場的應急通道設置應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試車前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門,應向外開啟,其數量符合要求;設備的框架或平臺的安全疏散通道應布置合理;疏散通道設有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設置風向標。第三十六條 建設(生產)單位必須按照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
24、8-2000)及安全評價資料,辨識重大危險源,并將重大危險源及相關安全措施、應急救援預案報當地安監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第三十七條 建設(生產)單位應組織調查化工裝置周邊環境的安全條件,及早準備相應的措施,確保試車周邊環境的安全。1、化工裝置選址應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城鄉規劃、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要求,周邊計劃搬遷的村莊、居民區、建(構)筑物、工廠設施等應搬遷完畢,其它影響安全生產的遺留問題應徹底解決。2、涉及重大危險源和易燃、易爆、易中毒及嚴重噪音污染等危害的化工裝置試車前,建設(生產)單位應按有關規定要求,以適當方式向周邊企業和居民區進行危害告知。3
25、、周邊各種生產、生活活動可能對化工裝置試車安全產生嚴重影響的,建設(生產)單位應將此類活動及有害因素報告當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協助當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組織整改并予以消除。第三十八條 建設(生產)單位應在化工裝置試車前,研究和制定試車的區域限制措施。1、試車前,必須劃定限制區域,實施化工裝置區域人員限制措施。除必須參加現場指揮、聯絡和生產操作的人員外,未列入試車范圍的人員必須撤離到安全區域;所有進出限制區域的人員必須登記造冊,明確聯系方式和工作區域。2、所有進入限制區域內的人員,應實行劃區管理、定位管理措施,在試車過程中不得隨意超出規定區域。3、試車前,裝置區域內需在明顯位置標識區域
26、限制規定,制定管理制度,實施有針對性的培訓。第六節 物資及外部條件準備第三十九條 物資準備1、建設(生產)單位必須對主要原料、燃料的供應單位進行深入的調查,確認所供應物資的品種、規格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可以確保按期、按質、按量、穩定供應。2、建設(生產)單位應按試車方案的要求,編制試車所需的原料、燃料、三劑(催化劑、溶劑、添加劑)、化學藥品、標準樣氣、備品備件、潤滑油(脂)等的供應計劃,并按使用進度的要求落實品種、數量(包括一次裝填量、試車投用量、儲備量),與供貨單位簽訂供貨協議或合同。3、供貨周期較長的物資,特別是需要國外訂貨的部分,應提前做出安排,確保在化工投料試車
27、前到位。4、各種化工原料、潤滑油(脂)和備品配件應嚴格進行質量檢驗,妥善儲存、保管,防止損壞、丟失、變質,并做好分類、建帳、建卡、上架工作,做到帳物卡相符。5、對于進口設備的備品配件以及國內暫不能供應的催化劑、化學藥品等,可組織或委托測繪、剖析和試制,并做好試用和鑒定工作。6、各種隨機資料、專用工具和測量儀器,在設備開箱檢驗時,應認真清點、登記、造冊,留存備查。7、安全、職業衛生、消防、氣防、救護、通訊等器材,應按設計和試車的需要配備到崗位,勞動防護用品應按設計和有關規定配發。8、產品的包裝材料、容器、運輸設備等,應在化工投料試車前到位。第四十條 外部條件準備1、建設(生產)單位應
28、根據與外部簽訂的供水、供汽、供電、通信等協議,按照總體試車方案要求,落實開通時間、使用數量、技術參數等。2、建設(生產)單位應根據廠外公路、鐵路、碼頭、中轉站、防排洪、工業污水、廢渣等工程項目進度,及時與有關管理部門銜接開通。3、建設(生產)單位應落實安全、消防、環保、職業衛生、抗震、防雷、特種設備登記和檢測檢驗等各項措施,主動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的審批手續,做到依法試車。4、建設(生產)單位需依托消防、醫療救護等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及公共服務設施的,應及時與依托單位簽訂協議或合同。第四十一條 建設(生產)單位應根據設計概算,編制年度生產準備資金計劃,確保生產準備資金來源。在編制
29、總體試車方案時,應編制試車費用和生產流動資金計劃,及早籌措落實。第七節 營銷及產品儲運準備第四十二條 營銷準備建設(生產)單位應盡早開展市場調查,收集分析市場信息,制定營銷策略,建立產品銷售網絡和售后服務機構;在化工投料試車前,應落實產品流向,與用戶簽訂銷售協議或合同。此外,應編制產品說明書,屬于危險化學品的,還要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規定,編制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辦理有關的許可手續。第四十三條 產品儲存準備建設(生產)單位應根據設計方案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儲存設施,保證產品儲存能力與生產能力相匹配,制定產品儲存、裝卸的安全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化工投料試車前,
30、儲存設施必須與生產裝置完整銜接,確保產品輸送和儲存的安全、通暢。當產品營銷和儲存能力不能滿足試車需要時,不得進行化工投料試車。第四十四條 物流準備化工投料試車前,建設(生產)單位要落實產品運輸的方式和渠道,建立完善的運輸資質、證照、安全設施查驗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產品運輸的有關手續。通過公路運輸劇毒化學品的,必須向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公路運輸通行證;依托外部運輸力量的,應與運輸單位簽訂運輸協議和安全協議,保證產品物流渠道暢通。第八節 其它準備第四十五條 后勤服務保障準備建設(生產)單位應根據試車的時間、地點、人員、環境等因素,圍繞飲食住宿、交通、通訊、醫療
31、急救、防暑降溫、防寒防凍、氣象訊息等后勤保障內容,落實保障措施,做到人員、措施、設施、標準到位。第四十六條 技術提供、專利持有或承包方配合的有關準備1、對裝置現場技術確認,提出并落實整改意見。2、對裝置DCS、ESD等系統參數進行整定與確認,檢查各工藝參數符合技術要求。3、對建設(生產)單位人員進行相關的技術培訓。4、根據專有技術的特點提出試車計劃、目標及要求。5、參與編制生產考核方法和規程,配合做好項目的生產考核工作。第四十七條 設計單位配合的有關準備1、對建筑安裝工程按設計要求進行核對,對設計(包括變更設計)進行全面復查。2、提供施工圖版的操作手冊、分析手冊、安全導
32、則。3、參與審核業主的操作法、安全技術規程、分析規程等,確認各項操作指標。4、參與項目的工程交接等工作。5、參與編制生產考核方法和規程,配合做好項目的生產考核工作。第四十八條 施工、監理單位配合的有關準備、按試車統籌控制計劃的要求,完成工程掃尾和有關試車任務。、參與總體試車方案的編制,做好各項工作的銜接。、在化工投料試車前組織試車服務組織,負責巡回檢查,做好相關的設備維護保養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4、出具工程質量監理監督結論。5、辦理完成有關特種設備的質量技術監督手續。第四十九條 設備制造和供應單位配合的有關準備、提供保質期內的備品備件清單和備品備件。、指導設備的安裝
33、,單機試車的條件確認,單機試車方案審核確認,解決單機試車中的設備問題,參與聯動試車和化工投料試車工作。、提供設備操作、維護、檢修手冊。、對建設(生產)單位人員進行設備原理、事故處理、開停車、操作及檢修的培訓。、提供產品合格證、產品質量證明書、竣工圖、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簽發的產品制造安全質量監督檢驗證書等。第三章 預試車第一節 一般規定第五十條 預試車的主要任務是,在工程安裝完成以后,化工投料試車之前,對化工裝置進行管道系統和設備內部處理、電氣和儀表調試、單機試車和聯動試車,為化工投料試車做好準備。第五十一條 預試車總體要求1、預試車必須按總體試車計
34、劃和方案的規定實施,不具備條件不得進行試車。2、預試車應在必要的生產準備工作落實到位、消防及公用工程等已具備正常運行條件后進行。3、預試車前,建設(生產)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技術提供單位、設備制造或供應單位應對試車過程中的危險因素及有關技術措施進行交底并出具書面記錄,施工單位應當編制并向建設(生產)單位提交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施工情況報告。4、預試車前,應確認試車單元與其它生產或待試車的設備、管道是否隔絕并已進行安全處理,試車過程應設專人監護。5、預試車必須循序漸進,必須將安全工作置于首位,安全設施必須與生產裝置同時試車,前一工序的事故原因未查明、缺陷未消除,不得進行下一工序的試車,決不能使
35、危險因素后移。6、確需實物料進行試車的設備,經建設(生產)單位、設計單位和設備制造或供應單位協商同意后,可留到化工投料試車階段再進行。7、預試車工作全部結束后,建設(生產)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及相關人員檢查確認是否具備化工投料試車條件。第五十二條 預試車過程中,應根據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公用及輔助設施等情況和裝置的規模、復雜程度,主要控制以下環節:管道系統壓力試驗;管道系統泄漏性試驗;水沖洗;蒸汽吹掃;化學清洗;空氣吹掃;循環水系統預膜;系統置換;一般電動機器試車;汽動機、泵試車;往復式壓縮機試車;烘爐;煮爐;塔、器內件的裝填;催化劑、吸附劑、分子篩等的充填;熱交換器的再檢查;儀表系
36、統的調試;電氣系統的調試;工程中間交接;聯動試車。第五十三條 預試車階段記錄1、預試車報告應由試車領導機構組織編制,經參加試車各單位的授權人員共同簽字確認。2、預試車報告應包括試車項目、日期、參加人員、簡要過程、試車結論和存在的危險隱患及處理措施。3、試車記錄的格式、內容和份數應由試車工作機構組織提出,試車領導機構主要負責人批準后使用。4、每個試車項目必須填寫試車記錄,并由參加試車單位的授權人員簽字確認。第二節 單機試車第五十四條 單機試車的主要任務是,對現場安裝的驅動裝置空負荷運轉或單臺機器、機組以水、空氣等為介質進行負荷試車。通用機泵、攪拌機械、驅動裝置
37、、大機組及與其相關的電氣、儀表、計算機等的檢測、控制、聯鎖、報警系統等,安裝結束都要進行單機試車,以檢驗其除受工藝介質影響外的機械性能和制造、安裝質量。第五十五條 單機試車前,工程安裝及掃尾工作應基本結束。施工單位應按照設計文件和試車的要求,認真清理未完工程和工程尾項,自檢工程質量,合格后報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進行工程質量初評,并負責整改消除缺陷。建設(生產)單位應抓試車、促掃尾,協調、銜接好掃尾與試車的進度,組織生產人員及早進入現場,分專業進行“三查四定”,即查設計漏項、查工程質量及隱患、查未完工程量,對檢查出的問題定任務、定人員、定措施、定整改時間,及早發現和解決問題。第五十六條
38、 單機試車前,試車方案已經制訂并獲得批準;試車組織已經建立,試車操作人員已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熟悉試車方案和操作法,能正確操作;試車所需燃料、動力、儀表空氣、冷卻水、脫鹽水等確有保證;測試儀表、工具、記錄表格齊備,保修人員就位。第五十七條 除大機組等關鍵設備外的轉動設備的單機試車,應由建設(生產)單位組織,建立試車小組;由施工單位編制試車方案和實施,建設(生產)單位配合,設計、供應等單位的有關人員參加。第五十八條 單機試車必須劃定試車區,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試車必須包括保護性聯鎖和報警等自動控制裝置;指揮和操作必須按照機械設備說明書、試車方案和操作法進行;嚴禁
39、多頭領導、違章指揮和操作,嚴防事故發生。第五十九條 建設(生產)單位應根據有關規范要求和化工裝置實際需要,制訂管道系統壓力試驗、泄漏性試驗、水沖洗、蒸汽吹掃、化學清洗、空氣吹掃、循環水系統預膜、系統置換等各環節的操作法和要求(詳見附件3:預試車安全操作要點),并嚴格執行。第六十條 大機組等關鍵設備的單機試車,應由建設(生產)單位組織成立試車小組,由施工單位編制試車方案并經過施工、生產、設計、制造等單位聯合確認。試車操作應由生產單位熟悉試車方案、操作方法、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證的人員進行。引進設備的試車方案,按合同執行。第六十一條 系統清洗、吹掃、煮爐由建設(生產
40、)單位編制方案,施工、建設(生產)單位實施。系統清洗、吹掃要嚴把質量關,使用的介質、流量、流速、壓力等參數及檢驗方法,必須符合設計和規范的要求,引進裝置應達到外商提供的標準。系統進行吹掃時,嚴禁不合格的介質進入機泵、換熱器、冷箱、塔、反應器等設備,管道上的孔板、流量計、調節閥、測溫元件等在化學清洗或吹掃時應予拆除,焊接的閥門要拆掉閥芯或全開。氧氣管道、高壓鍋爐(高壓蒸汽管道)及其它有特殊要求的管道、設備的吹掃、清洗應按有關規范進行特殊處理。吹掃、清洗結束后,應交生產單位進行充氮或其它介質保護。系統吹掃應盡量使用空氣進行;必須用氮氣時,應制定防止氮氣窒息措施;如用蒸汽、燃料氣,也要有相應的安全措
41、施。第六十二條 單機試車時需要增加的臨時設施(如管線、閥門、盲板、過濾網等),由施工單位提出計劃,建設(生產)單位審核,施工單位施工。第六十三條 單機試車所需要的電力、蒸汽、工業水、循環水、脫鹽水、儀表空氣、工藝空氣、氮氣、燃料氣、潤滑油(脂)、物料等由建設(生產)單位負責供應。第六十四條 單機試車過程要及時填寫試車記錄,單機試車合格后,由建設(生產)單位組織建設(生產)、施工、設計、監理、質量監督檢驗等單位的人員確認、簽字。引進裝置或設備按合同執行。第三節 工程中間交接第六十五條 當單項工程或部分裝置建成,管道系統和設備的內部處理、
42、電氣和儀表調試及單機試車合格后,由單機試車轉入聯動試車階段,建設(生產)單位和施工單位應進行工程中間交接。工程中間交接一般按單項或系統工程進行,與生產交叉的技術改造項目,也可辦理單項以下工程的中間交接。工程中間交接后,施工單位應繼續對工程負責,直至竣工驗收。第六十六條 工程中間交接應具備的條件1、工程按設計內容施工完畢。2、工程質量初評合格。3、管道耐壓試驗完畢,系統清洗、吹掃、氣密完畢,保溫基本完成,工業爐煮爐完成。4、靜設備強度試驗、無損檢驗、負壓試驗、氣密試驗等完畢,清掃完成,安全附件(安全閥、防爆門等)已調試合格。5、動設備單機試車合格(需實物料或特殊介質而未試車者除外)。
43、6、大機組用空氣、氮氣或其它介質負荷試車完畢,機組保護性聯鎖和報警等自控系統調試聯校合格。7、裝置電氣、儀表、計算機、防毒防火防爆等系統調試聯校合格。8、裝置區施工臨時設施已拆除,工完、料凈、場地清,豎向工程施工完畢。9、對聯動試車有影響的“三查四定”項目及設計變更處理完畢,其它與聯動試車無關的未完施工尾項責任及完成時間已明確。第六十七條 工程中間交接的內容1、按設計內容對工程實物量的核實交接。2、工程質量的初評資料及有關調試記錄的審核驗證與交接。3、安裝專用工具和剩余隨機備件、材料的交接。4、工程尾項清理實施方案及完成時間的確認。5、隨機技術資料的交接。第六十八條 工
44、程中間交接應先由建設(生產)單位組織總承包、生產、施工、監理、設計等單位按單元工程、分專業進行中間驗收,最后組織總承包、設計、施工、監理、工程管理等單位參加的中間交接會議,并分別在工程中間交接證明書及附件上簽字。引進裝置或設備的工程中間交接按合同執行。第四節 聯動試車第六十九條 聯動試車的主要任務是,以水、空氣為介質或與生產物料相類似的其它介質代替生產物料,對化工裝置進行帶負荷模擬試運行,機器、設備、管道、電氣、自動控制系統等全部投用,整個系統聯合運行,以檢驗其除受工藝介質影響外的全部性能和制造、安裝質量,驗證系統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等,并對參與試車的人員進行演練。聯動試車
45、的重點是掌握開、停車及模擬調整各項工藝條件,檢查缺陷,一般應從單系統開始,然后擴大到幾個系統或全部裝置的聯運。第七十條 聯動試車必須具備以下條件,并經全面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開始:1、試車范圍內的機器、設備等單機試車全部合格,單項工程或裝置機械竣工及中間交接完畢。2、生產管理機構已建立,崗位責任制已制訂、落實并執行。3、技術人員、班組長、崗位操作人員已經確定,經考試合格并取得上崗證。4、設備位號、管道介質名稱和流向及安全色按規范標志標識完畢。5、公用工程已平穩運行。6、試車方案和有關操作規程已經批準并印發到崗位及個人,在現場以適當形式公布。7、試車工藝指標、聯鎖值、報警值經生產技
46、術部門批準并公布。8、生產記錄報表齊全并已印發到崗位。9、機、電、儀修和化驗室已交付使用。10、通訊系統已暢通。11、安全衛生、消防設施、氣防器材和溫感、煙感、有毒有害可燃氣體報警、防雷防靜電、電視監控等防護設施已處于完好備用狀態。12、職業衛生監測點已確定,按照規范、標準應設置的標識牌和警示標志已到位。13、保運隊伍已組建并到位。14、試車現場有礙安全的機器、設備、場地、通道處的雜物等已經清理干凈。第七十一條 聯動試車方案由建設(生產)單位負責編制并組織實施,施工、設計單位參與。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試車目的。2、試車組織指揮。3、試車應具備的條件。4、試車程序、進度網絡圖。5、
47、主要工藝指標、分析指標、聯鎖值、報警值。6、開停車及正常操作要點。7、相應的安全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8、試車物料數量與質量要求。9、試車保運體系。第七十二條 不受工藝條件影響的顯示儀表和報警裝置皆應參加聯動試車,自控和聯鎖裝置可在試車過程中逐步投用,在聯鎖裝置投用前,應采取措施保證安全,試車中應檢查并確認各自動控制閥的閥位與控制室的顯示相一致。第七十三條 聯動試車應做到:在規定期限內試車系統首尾銜接、穩定運行;參加試車的人員分層次、分類別掌握開車、停車、事故處理和調整工藝條件的操作技術;通過聯動試車,及時發現和消除化工裝置存在的缺陷和隱患,完善化工投料試車的條件。聯動試
48、車結束后,建設(生產)單位可按合同規定與施工單位或總承包等單位辦理工程交接手續。第四章 化工投料試車第一節 試車條件第七十四條 化工投料試車的主要任務是,用設計文件規定的工藝介質打通全部裝置的生產流程,進行各裝置之間首尾銜接的運行,以檢驗其除經濟指標外的全部性能,并生產出合格產品。第七十五條 化工投料試車前,建設(生產)單位必須組織進行嚴格細致的試車條件檢查。試車應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精心組織,嚴格做到“四不開車”,即:條件不具備不開車,程序不清楚不開車,指揮不在場不開車,出現問題不解決不開車。第七十六條 未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具備條件
49、,化工投料試車不得進行。詳見附件4:化工投料試車應具備的條件。第二節 試車方案及標準第七十七條 化工投料試車方案應由建設(生產)單位負責編制并組織實施,設計、施工單位參與,引進裝置按合同執行。主要包括下列基本內容:1、裝置概況及試車目標。2、試車組織與指揮系統。3、試車應具備的條件。4、試車程序、進度及控制點。5、試車負荷與原料、燃料平衡。6、試車的水、電、汽、氣等平衡。7、工藝技術指標、聯鎖值、報警值。8、開、停車與正常操作要點及事故應急措施。9、環保措施。10、防火、防爆、防中毒、防窒息等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11、試車保運體系。12、試車難點及對策。13、試車可能存
50、在的問題及解決辦法。14、試車成本預算。第七十八條 化工投料試車應遵守下列規定:1、試車必須統一指揮,嚴禁多頭領導、越級指揮。2、嚴格控制試車現場人員數量,參加試車人員必須在明顯部位佩戴試車證,無證人員不得進入試車區域。3、嚴格按試車方案和操作法進行,試車期間必須實行監護操作制度。4、試車首要目的是安全運行、打通生產流程、產出合格產品,不強求達到最佳工藝條件和產量。5、試車必須循序漸進,上一道工序不穩定或下一道工序不具備條件,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試車。6、儀表、電氣、機械人員必須和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在修理機械、調整儀表、電氣時,應事先辦理安全作業票(證)。7、試車期間,分析工作除按
51、照設計文件和分析規程規定的項目和頻次進行外,還應按試車需要及時增加分析項目和頻次并做好記錄。8、發生事故時,必須按照應急處置的有關規定果斷處理。9、化工投料試車應盡可能避開嚴冬季節,否則必須制定冬季試車方案,落實防凍措施。10、化工投料試車合格后,應及時消除試車中暴露的缺陷和隱患,逐步達到滿負荷試車,為生產考核創造條件。第七十九條 化工投料試車應達到下列標準:1、試車主要控制點正點到達,連續運行產出合格產品。2、不發生重大設備、操作、火災、爆炸、人身傷害、環保等事故。3、安全、環保、消防和職業衛生做到“三同時”,監測指標符合標準。4、生產出合格產品后連續運行72小時以上。5、做好物
52、料平衡,控制好試車成本。第三節 “倒開車”第八十條 “倒開車”是指在主裝置或主要工序投料之前,用外供物料先期把下游裝置或后工序的流程打通,待主裝置或主要工序投料時即可連續生產。通過“倒開車”,充分暴露下游裝置或后工序在工藝、設備和操作等方面的問題,及時加以整改,以保證主裝置投料后順利打通全流程,做到化工投料試車一次成功,縮短試車時間,降低試車成本。第八十一條 建設(生產)單位在編制試車方案時,應根據裝置工藝特點、原料供應的可能,原則采用“倒開車”的方法。第四節 試車隊伍第八十二條 化工投料試車,應根據化工裝置、建設(生產)單位的實際,
53、組成以建設(生產)單位為主,總承包、設計、施工、技術或是開車協助單位以及國內外專家參加的試車隊伍。第八十三條 建設(生產)單位在試車期間,可根據裝置技術復雜程度,聘請專家,組成試車技術顧問組,分析試車的技術難點并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第八十四條 設計單位應安排骨干設計人員到達現場,處理試車中發現的設計問題。第八十五條 建設(生產)單位可根據試車需要,提前落實開車協助單位或有關技術專家來現場的人員和時間,充分發揮其技術把關和指導作用(詳見附件5:聘請技術顧問和開車人員管理辦法)。第八十六條 建設(生產)單位應會同總承包、施工、設計等單位成立保運組織,
54、統一指揮試車期間的保運工作,本著“誰安裝、誰保運”的原則,與施工單位簽訂保運合同。施工單位應實行安裝、試車保運一貫負責制,保運人員應24小時現場值班,做到全程保運。第五章 停車第一節 常規停車第八十七條 常規停車是指化工裝置試車進行一段時間后,因裝置檢修、預見性的公用工程供應異常或前后工序故障等所進行的有計劃的主動停車。第八十八條 化工裝置常規停車應按以下要求做好準備工作:1、編制停車方案,參加停車人員均經過培訓并熟悉停車方案。2、停車操作票、工藝操作聯絡票等各種票證齊全,并下發崗位。3、停車用的工(器)具、勞動防護用品齊備,如專用停車工具、通訊
55、工具、事故燈、防護服等。4、停車后的置換清洗方案、停車閥位圖等。5、停車用的各種記錄表、本等。第八十九條 化工裝置常規停車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停車的組織、人員與職責分工。2、停車的時間、步驟、工藝變化幅度、工藝控制指標、停車順序表以及相應的操作票證。3、停車所需的工具和測量、分析等儀器。4、化工裝置的隔絕、置換、吹掃、清洗等操作規程。5、化工裝置和人員安全保障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6、化工裝置內殘余物料的處理方式。7、停車后的維護、保養措施。第九十條 化工裝置常規停車應注意以下事項:1、指揮、操作等相關人員全部到位。2、必須填寫有關聯絡票并經生產調度部門及相關領導批
56、準。3、必須按停車方案規定的步驟進行。4、與上下工序及有關工段(如鍋爐、配電間等)保持密切聯系,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停止設備的運轉,大型傳動設備的停車,必須先停主機、后停輔機。5、設備卸壓操作應緩慢進行,壓力未泄盡之前不得拆動設備;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險化學品的排放和散發,防止造成事故。6、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物料應向指定的安全地點或貯罐中排放,設立警示標志和標識;排出的可燃、有毒氣體如無法收集利用應排至火炬燒掉或進行其它無毒無害化處理。7、系統降壓、降溫必須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先高壓后低壓的順序進行,凡需保壓、保溫的,停車后按時記錄壓力、溫度的變化。8、開啟閥門的速度不宜過快,注
57、意管線的預熱、排凝和防水擊等。9、高溫真空設備停車必須先消除真空狀態,待設備內介質的溫度降到自燃點以下時,才可與大氣相通,以防空氣進入引發燃爆事故。10、停爐操作應嚴格依照規程規定的降溫曲線進行,注意各部位火嘴熄火對爐膛降溫均勻性的影響;火嘴未全部熄滅或爐膛溫度較高時,不得進行排空和低點排凝,以免可燃氣體進入爐膛引發事故。11、停車時嚴禁高壓串低壓。12、停車時應做好有關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防止物料傷人。13、冬季停車后,采取防凍保溫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線、閥門、疏水器和保溫伴管的情況,防止凍壞。14、用于緊急處理的自動停車聯鎖裝置,不應用于常規停車。第二節 緊急停車
58、第九十一條 緊急停車是指化工裝置運行過程中,突然出現不可預見的設備故障、人員操作失誤或工藝操作條件惡化等情況,無法維持裝置正常運行造成的非計劃性被動停車。緊急停車分為局部緊急停車、全面緊急停車。局部緊急停車是指生產過程中,某個(部分)設備或某個(部分)生產系統的緊急停車,全面緊急停車是指生產過程中,整套生產裝置系統的緊急停車。第九十二條 針對化工裝置緊急停車的不可預見性,建設(生產)單位應根據設計文件和工藝裝置的有關資料,全面分析可能出現緊急停車的各種前提條件,提前編制好有針對性的停車處置預案。緊急停車處置預案應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能夠導致化工裝置緊急停車的危險因素辨
59、識和分析。2、導致緊急停車的關鍵控制點和預先防范措施。3、各種工況下化工裝置緊急停車時的人員調度程序、職責分工、緊急停車操作順序和工藝控制指標。4、緊急停車后的裝置維護措施。5、緊急停車后的人員安全保障措施。第九十三條 化工裝置緊急停車時的注意事項除參照第九十條第313項的規定執行外,還應注意以下幾點:1、發現或發生緊急情況,必須立即按規定向生產調度部門和有關方面報告,必要時可先處理后報告。2、發生停電、停水、停氣(汽)時,必須采取措施,防止系統超溫、超壓、跑料及機電設備的損壞。3、出現緊急停車時,生產場所的檢修、巡檢、施工等作業人員應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離現場。4、發生火災、爆炸、大量泄漏等事故時,應首先切斷氣(物料)源,盡快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第九十四條 發生緊急停車后,建設(生產)單位應深入分析工藝技術、設施設備、自動控制和安全聯鎖停車(ESD)系統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認真總結停車過程中和停車后各項應對措施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采取措施加以改進,避免或減少各類緊急停車事件的發生。第六章 生產考核第一節 試車總結第九十五條 建設(生產)單位應做好各種試車原始數據的記錄和積累工作。第九十六條 建設(生產)單位原則上應在化工投料試車結束后半年內(中、小型化工裝置三個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2025年安慶市迎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歷年典型考題及考點剖析附帶答案詳解
- 怎樣下載數學教學課件
- 點亮新學期開啟新征程-2025年秋季高一開學第一課主題班會課件-2025-2026學年高中主題班會
- 第十章化工機泵第五節風機37課件
- 第三章防火防爆技術23課件
- 地鐵檢修教學課件
- 2025年二級注冊建筑師考試真題及答案
- 口腔基礎知識課件下載
- 小學生秋冬季節疾病課件
- 2025年音樂版權運營與流媒體平臺付費模式協同發展研究報告
- 公路應急值守管理辦法
- 財務離職保密協議及競業限制合同范本
- 市政工程施工員考試試題及答案
- 2025年陜西行政執法資格考試備考模擬題及答案(題型)
- 實驗室培育鉆石行業技術發展趨勢報告
- 2025年領英大制造行業人才全球化報告-馬來西亞篇
- 心肺復蘇雙人培訓
- 2025年高考化學試卷(廣東卷)(空白卷)
- 2025年北京市高考英語試卷真題(含答案解析)
- 初級社工職業道德試題及答案
- 國際壓力性損傷-潰瘍預防和治療臨床指南(2025年版)解讀課件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