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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河北省政府采購公開招標招標文件(第一冊:通用冊) 項目名稱:醫療管理系統擴容改造及配套設施修繕 招標文件編號:HBZJ-2012N032/01 招標內容:河北省中醫院數據中心改造與信息系統集成 采 購 人:河北省中醫院 采購代理機構:河北中機咨詢有限公司二一二年二月總目錄第一冊第一章 投標人須知第二章 合同條款第三章 合同格式第四章 附件第二冊 第五章 投標邀請第六章 投標資料表第七章 合同條款資料表第八章 貨物需求一覽表及技術參數目錄第一冊第一章 投標人須知(4-17)一、說明.(5)1.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投標人(5)2.資金來源(5)3.投標費用(5)二、招標文件.(5-7)4.招標文

2、件構成(5-6)5.招標文件的澄清(6)6.招標文件的修改(6-7)三、投標文件的編制.(7-11)7.投標的語言(7)8.投標文件的構成(7)9.投標函的編寫(7)10.投標報價(7-8)11.投標貨幣(8)12.證明投標人合格和資格的文件(8-9)13.證明貨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文件(9)14.投標保證金(9-10)15.投標有效期(10)16.投標文件的式樣和簽署(10-11)四、投標文件的遞交.(11-12)17.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11)18.投標截止期(11)19.遲交的投標文件(11)20.投標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1-12)五、開標與評標.(12-15)21.開標(1

3、2)22.組建評標委員會(12)23.投標文件的初審(13-14)24.投標文件的澄清(14)25.評標(14)26.確定中標候選人(14)27.注意事項(15)六、授予合同.(15-17)28.預中標結果公示(15)29.授予合同(15)30.授標時更改采購貨物數量的權利(15)31.接受和拒絕任何或所有投標的權力(15)32.中標通知書(16)33.簽訂合同(16)34.履約保證金(16)35.中標服務費(16)七、其它(16-17)第二章 合同條款.(18-29)1.定義(19)2.適用性(19)3.原產地(19)4.計量單位(19)5.合同文件和資料的使用(19-20)6.知識產權(2

4、0)7.履約保證金(20)8.檢驗和測試(20-21)9.包裝(21)10.裝運標志(21)11.裝運條件(21-22)12.裝運通知(22)13.交貨和單據(22-23)14.保險(23)15.運輸(23)16.伴隨服務(23-24)17.備件(24)18.保證(24)19.索賠(24-25)20.付款(25)21.價格(25)22.變更指令(25)23.合同修改(25)24.轉讓(25-26)25.分包(26)26.賣方履約延誤(26)27.誤期賠償(26)28.違約終止合同(26-27)29.不可抗力(27)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27)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27)32.爭端的解

5、決(27-28)33.合同語言(28)34.適用法律(28)35.通知(28)36.稅和關稅(28)37.合同生效及其他(28-29)第三章 合同格式(30-31)第四章 附件(32-50) 附件1.投標書格式(32) 附件2.開標一覽表格式 (34) 附件3.投標分項報價表格式 (35-36) 附件4.貨物說明一覽表格式 (37) 附件5.技術規格偏離表格式 (38) 附件6.商務條款偏離表格式 (39) 附件7.法人代表授權書格式 (40)附件8.資格證明文件格式 (41-50) 附件8-1.資格聲明格式 (42) 附件8-2.制造商資格聲明格式 (43-45) 附件8-3.作為代理貿易公

6、司的資格聲明格式 (46-47)附件 8-4.制造商出具的授權函格式 (48) 附件 8-5.證書格式 (49)附件9.履約保證金保函格式 (50)第二冊 第五章 投標邀請第六章 投標資料表第七章 合同資料表第八章 貨物需求一覽表及技術規格第一章 投標人須知一、說 明 1、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合格的投標人1.1采購人:是依法進行政府采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本次招標的采購人及項目情況見“投標資料表”。1.2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代理機構,是指集中采購機構和省級以上財政部門依法認定資格的其他招標代理機構。本次招標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電話和傳真見“投標資料表”。1.3合格投標

7、人的資格條件投標人是指參加政府采購貨物投標活動的具有承擔采購項目供應能力的生產廠家或生產廠家的授權代理經銷商。(一) 投標人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應當符合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投標人條件;(二) 投標人不得直接或間接的與采購人為采購本次招標的貨物進行過設計、編制規范和其他文件;(三) 投標人不得與采購人委托的咨詢公司、附屬機構(包括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有直接聯系。本次招標的投標人的具體要求詳見投標資料表。2、資金來源2.1本招標文件第二冊第六章”投標資料表”中所述的采購人政府采購資金已經落實,政府采購采購計劃、采購方式已經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已獲得一筆財政資金。擬用于支付本次招標后所簽訂的合同項下的款

8、項。3、投標費用3.1 投標人應承擔所有與準備和參加投標有關的費用。不論投標的結果如何,“投標資料表”中所述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均無義務和責任承擔這些費用。二、招 標 文 件4、招標文件的構成4.1 要求提供的貨物、招標過程和合同條件在招標文件中均有說明。招標文件以中文文字編寫。招標文件共八章,分裝兩冊。各冊的內容如下:第一冊第一章 投標人須知第二章 合同條款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四章 附件第二冊 第五章 投標邀請第六章 “投標資料表”第七章 合同條款資料表第八章 貨物需求一覽表及技術規格4.2 投標人應認真閱讀招標文件中所有的事項、格式、條款和技術規格等。投標人沒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

9、全部資料或者投標文件沒有對招標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實質性響應是投標人的風險,并可能導致其投標被拒絕。5、 招標文件的澄清5.1 采購代理機構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十五日前,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發布更正公告,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答復中不包括問題的來源)。該澄清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并對潛在投標人具有約束力。潛在投標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向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確認。6、 招標文件的修改6.1 無論出于何種原因,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可主動地或在解答投標人提出的澄清問題時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

10、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十五日前,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發布更正公告,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潛在投標人。6.2 招標文件的修改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將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并對其具有約束力。潛在投標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向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確認。6.3 為使投標人準備投標時有充分時間對招標文件的修改部分進行研究,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可以視采購項目具體情況,延長投標截止時間,但至少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三日前,將變更時間書面通知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

11、潛在投標人。三、投標文件的編制7、 投標的語言7.1 投標文件以及投標人所有與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就有關投標來往的函電均應使用中文。投標人可以提供的外文應資料附有相應的中文譯本,外文資料與中文譯本不一致之處,以中文譯本為準。8、 投標文件構成8.1 投標人編寫的投標文件應包括下列部分:1) 按照本須知第9、10和11條填寫的投標函、投標分項報價表以及供唱標時使用的開標一覽表;2) 按照本須知第12條要求出具的資格證明文件,證明投標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標后有能力履行合同;3) 照本須知第13條要求出具的證明文件,證明投標人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合格的,且符合招標文件規定;4) 按照本須知第14條規定

12、提交的投標保證金收據。9、 投標函的編寫9.1 投標人應完整地填寫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投標函、開標一覽表,投標分項報價表。10、 投標報價10.1 投標人應在投標函、開標一覽表,投標分項報價表上標明本合同擬提供貨物的單價(如適用)和總價。投標總價中不得包含招標文件要求以外的內容的費用,否則,該費用在評標時不予核減。投標總價中也不得將招標文件所要求的內容漏報或少報,否則,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評標時將其他潛在投標人有效投標中該項內容的最高價計入其投標總價。每種貨物只允許有一個報價,任何有選擇的報價將不予接受。10.2 投標分項報價表上的價格應按下列方式分別填寫:10.2.1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的貨物

13、:1)報所供貨物的EXW(出廠)價、倉庫交貨價、展室交貨價或貨架交貨價的,除應包括要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繳納的增值稅和其它稅,還應包括對以下、兩項已交納或應交納的全部關稅、增值稅和其它稅:報EXW價的貨物在制造或組裝時適用的部件和原材料是從境外進口的;或報倉庫交貨價、展室交貨價或貨架交貨價的貨物是從境外進出口的。2)如果”投標資料表”中有規定,報貨物運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輸、保險和伴隨貨物交運的有關費用。3)報”投標資料表”中列出的伴隨其它服務的費用(如果有的話)。10.2.2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提供的貨物:1)按照”投標資料表”中的規定,報CIF(指定目的港)價,或CIP(指定目的地)價。2

14、)如果”投標資料表”中有規定,報FOB(指定裝運港)價,或FCA(指定承運地點)價,或其它方式的報價。3)如果”投標資料表”中有規定,報貨物從進口口岸運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輸、保險和其他當地發生的伴隨費用。4) “投標資料表”中列出的其它服務伴隨服務費用(如果有的話)。10.3EXW、CIF和CIP等價格術語,應根據巴黎國際商會現行最終新版本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的規定來解釋。10.4投標人根據本須知第10.2條的規定將投標價分成幾部分,只是為了方便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進行比較,并不限制采購人以上述任何條件訂立合同的權力。10.5投標人所報的投標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是固定不

15、變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變更。任何包含價格調整要求的投標,依據本須知第23.5條規定,被認為是非實質性響應投標而予以拒絕。11、 投標貨幣11.1 除非另有規定或許可,投標人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的貨物用人民幣報價。12、 證明投標人合格和資格的文件12.1 投標人應提交證明其有資格參加投標和中標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為其投標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標人為聯合體,應提交聯合體各方的資格證明文件、聯合體協議并應注明主辦人,否則,將導致其投標被拒絕。12.2 投標人提交的證明文件其中標后能履行合同的資格證明文件應包括下列文件:1) 如果投標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貨物不是投標人自己制造的,投標人應得到

16、貨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標中提供該貨物的正式授權書(格式見附件9-4);2) 證明投標人已具備履行合同所需的財務、技術和生產能力的文件;3) 證明投標人滿足“投標資料表”中列出的業績要求的文件。4) 投標人開戶銀行在開標日前三個月內開具的資信證明原件或該原件的復印件;5) 招標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資格證明文件。13、 證明貨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文件13.1 投標人應提交證明文件,證明其擬供的合同項下的貨物合格性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該證明文件作為投標文件的一部分。13.2 貨物合格性的證明文件應包括投標分項報價表中對貨物原產地的說明。13.3 證明貨物和服務與招標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

17、是文字資料、圖紙和數據,它包括:1) 貨物主要技術指標和性能的詳細說明及技術偏離表。2) 貨物從采購人驗收后開始使用“投標資料表”中規定的周期內正常、連續地使用所必需的備件和專用工具清單,包括備件和專用工具的貨源及現行價格。3) 對照招標文件技術規格,逐條說明所提供貨物已對招標文件的技術規格做出了實質性的響應,申明與技術規格條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別對有具體參數要求的指標,投標人必須提供所投設備和服務的具體參數值。13.4 投標人在闡述上述第13.33)時應注意招標文件的技術規格中指出的工藝、材料和設備的標準以及參照的牌號或型號僅起說明作用,并沒有任何限制性,投標人在投標中可以選用替代標準、品牌或

18、型號,但這些替代要實質上滿足或超過招標文件的要求。14、 投標保證金14.1. 投標人應提交“投標資料表”中規定數額的投標保證金,并作為其投標的一部分。14.2. 投標保證金是為了保護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免遭因投標人的行為而蒙受損失。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在因投標人的行為受到損害時可根據本須知第14.7條的規定沒收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14.3. 投標保證金應以人民幣計。在投標截止前提交給政府采購代理機構。14.4. 凡沒有根據本須知第14.1和14.3條的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應按本須知第23條的規定視為非實質性響應,并予以拒絕。14.5. 未中標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招標采購單位

19、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五個工作日內原額退還投標人。 14.6. 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按本須知第33條規定簽訂合同,按本須知第34條規定交納了履約保證金,并按本須知第35條規定交納了招標服務費后五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14.7 下列任一情況發生時,投標保證金將被沒收:1)投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回其投標;2)中標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能按規定簽訂合同;3)中標人在規定期限內未能按規定提交履約保證金;4)中標人未按規定交納招標服務費15、 投標有效期15.1 投標應自”投標資料表”中規定的開標日起,并在“投標資料表”中所述期限內保持有效。投標有效期不足的投標將被視為非實質性響應,并予

20、以拒絕。 15.2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可以按第6條規定,通過修改招標文件適當延長投標有效期截止期。在此情況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和投標人受投標有效期制約的所有權利和義務均應延長至新的有效期。16、 投標文件的式樣和簽署16.1 投標人應準備一份投標文件正本和”投標資料表”中規定數目的副本,每套投標文件須清楚地標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與正本不符,以正本為準。16.2 投標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書寫,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經其正式授權的代表簽字。授權代表須將以書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附在投標文件中。投標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復印件。16.3 除投標人的技術文件外,任何行間插字

21、、涂改和增刪,必須由投標文件簽字人簽字或蓋章才有效。投標文件因字跡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標人負責。四、投標文件的遞交17、 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17.1 為方便開標唱標,投標人應將開標一覽表單獨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標明“開標一覽表”字樣。投標人應將投標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開密封裝在單獨的封袋中,且在信封上標明“正本”“副本”字樣。然后再將所有信封封裝在一個外層信封中。17.2 內外層信封均應:1)清楚標明遞交至“投標資料表”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投標資料表”中指明的項目名稱、投標邀請的標題、編號和“在(開標日期和時間)之前不得啟封”的字樣,并填入“投標資料表”中規定的開標日期和時間

22、。17.3 內層封袋應寫明投標人名稱和地址,以便將遲交的投標文件能原封退回。17.4 如果外層封袋未按本須知第17.2條要求加寫標記和密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對誤投或提前啟封概不負責。18、 投標截止日期18.1 投標人應在不遲于 “投標資料表”中規定的截止日期和時間將投標文件遞 交至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遞交地點應是“投標資料表”中指明的地址。19、 遲交的投標文件19.1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將拒絕并原封退回本須知第18條規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標文件。20、 投標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標,但投標人必須在規定的投標截止期之前將修改或撤回的書面通知遞交到

23、政府采購代理機構。20.2 投標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應按本須知第17條規定編制、密封、標記和遞交。20.3 在投標截止期之后,投標人不得對其投標文件做任何修改。20.4 從投標截止期至投標人在投標書中確定的投標有效期期滿這段時間內,投標人不得撤回其投標,否則期投標保證金將按照本須知第14.7條的規定被沒收。五、開標與評標21、 開標21.1 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的“投標資料表”中規定的日期、時間和地點公開進行。所有投標人須派代表參加,參加開標的代表應簽名報到以證明其出席。開標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負責組織,由采購人或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主持。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在開標前,應當通知同級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及有關部門

24、到場監督,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可以視情況到現場監督開標活動。21.2 開標時,應當由投標人或者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以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委托的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經確認無誤后,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修改和撤回投標的通知、投標價格、折扣聲明、交貨期、是否提交了投標保證金,招標文件允許提供的備選方案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除了按照本須知第19條的規定原封退回遲到的投標之外,開標時將不得拒絕任何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投標。21.3 在開標時沒有啟封和沒有宣讀的投標文件,及投標價格、價格折扣和招標文件允許提供的備選投標方案等實質內容,評標時

25、不予承認。沒有啟封和讀出的投標文件將原封退回給投標人。21.4 開標過程應當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指定專人負責記錄,并存檔備查。22、 組建評標委員會22.1 評標工作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負責組織,具體評標事務由采購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采購人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應當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采購數額在300萬元以上、技術復雜的項目,評標委員會中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人數應當為五人以上單數。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產生,在開標前由采購人和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代表在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有關人員的監督下,從同級或上一級財政部門

26、設立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中,通過隨機方式抽取并現場電話通知評審專家。評標委員會的成員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22.2 評標委員會將按照招標資料表中確定的評標方法和評標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23 投標文件的初審23.1 評標委員會將審查投標文件是否完整、總體編排是否有序、文件簽署是否合格、投標人是否提交了投標保證金、有無計算上的錯誤等。23.2算術錯誤將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單價計算的結果與總價不一致,以單價為準修改總價;若用文字表示的數值與用數字表示的數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數值為準。如果投標人不接受對其錯誤的更正,其投標將被拒絕。 對于投標文件中不構成實質性偏差的不正規、不一致或不

27、規則,評標委員會可以接受,但這種接受不能損害或影響任何投標人的相對排序。在詳細評標之前,評標委員會要審查每份投標文件是否實質上響應了招標文件的要求。實質上響應的投標應該是與招標文件要求的關鍵條款、條件和規格相符,沒有重大偏離的投標。對關鍵條文的偏離、保留或反對,例如關于投標保證金、適用法律、稅及關稅等內容的偏離將被認為是實質上的偏離。評標委員會決定投標的響應性只根據投標本身的真實無誤的內容,而不依據外部的證據,但投標有不真實不正確的內容時除外。23.4實質上沒有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將被拒絕。投標人不得通過修正或撤銷不合要求的偏離或保留從而使其投標成為實質上響應的投標。在商務評議時,如發現下列

28、情況之一的,其投標將被拒絕;1) 投標人未提交投標保證金或金額不足、投標保證金形式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2) 投標人及其制造商與采購人、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有利害關系的;3) 投標人的投標書或資格證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4) 投標文件無法定代表人簽字,或簽字人無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權書的;5) 投標人業績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6) 投標有效期不足的;7) 投標文件符合招標文件中規定廢標的其它商務條款。在技術評議時,如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其投標將被拒絕:1) 投標文件不滿足招標文件技術規格中加注星號(“*”)的主要參數要求或加注星號(“*”)的主要參數無技術資料支持的;2) 投標文件技術規

29、格中的響應與事實不符或虛假投標的;3) 投標人復制招標文件的技術規格相關部分內容作為其投標文件的一部分的;4) 投標文件符合招標文件中規定廢標的其它技術條款。24、 投標文件的澄清24.1 在評標期間評標委員會有權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對其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澄清應在評標委員會規定的時間內以書面形式進行,并不得超出投標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24.2澄清文件將作為投標文件內容的一部分。25、 評標25.1 經初步評審合格的投標文件,評標委員會將根據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原則和方法,對其技術部分和商務部分作進一步的評審

30、和比較。25.2 評標要嚴格按照”投標資料表”所規定的評標辦法進行。26、 確定中標人候選人26.1 中標候選人的確定標準除第31條規定外,評標委員會應確定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且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預中標候選人。(1)采用最低評標價法的,則在全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文件中,選擇評標價最低的投標,將為中標候選人。(2)采用綜合評分法的,則最大限度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綜合評價標準的投標,評標總得分最高的投標人,將為中標候選人。(3)采用性價比法的,商數(評標總得分)最高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27、 注意事項27.1 評標是招標工作的重要環節,評標工作在評標委員會內獨立進行。27.2 評標

31、委員會將遵照規定的評標辦法,公正、平等地對待所有投標人。27.3 投標人試圖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和評標委員會的評標或授予合同的決定進行影響,都可能導致其投標被拒絕。27.4 評標委員會和采購代理機構不退還投標文件。六、授予合同28、 預中標結果公式28.1 評標結束預中標單位產生后,采購代理機構于招標的次日在省財政廳的“河北政府采購網”上發布預中標公告,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29、 授予合同29.1 公示期滿后,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將按照評標報告中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供應商,并將中標通知授予該投標人。30、 授標時更改采購貨物數量的權利30.1 采購人在授予合同時有權在“投標資料表”規

32、定的幅度內對“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規定的貨物數量和服務予以增加或減少,但不得對單價或其它的條款和條件作任何改變。31、 接受和拒絕任何或所有投標的權力31.1 如出現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情況,招標代理機構和采購人保留因此原因在授標之前任何時候接受或拒絕任何投標,以及宣布招標無效或拒絕所有投標的權力,對受影響的投標人不承擔任何責任。32、 中標通知書32.1 預中標結果公示3個工作日內無異議的,采購代理機構在省財政廳指定的媒體上發布中標公告,向中標人發中標通知書。32.2 中標通知書是合同的一個組成部分。32.3在中標人按照本須知第34條的規定提交履約保證金后,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將按照本須知第14

33、條的規定退還所有投標保證金。33、 簽訂合同33.1 中標通知書發出后30日內,中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中標人不得與采購人再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34、 履約保證金34.1 中標人在收到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中標通知書后30日內,應按照招標文件合同條款資料表的規定,采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履約保證金保函格式或采購人可以接受的其它形式向采購人提交履約保證金。34.2 如果中標人沒有按照上述第33或34.1條規定執行,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將取消該中標決定,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在此情況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和采購人可將合同授予評標報告中排名第二的投標人或重新招標。3

34、5、招標服務費35.1中標人應按照招標文件”投標資料表”中的規定交納招標服務費。如果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規定交納招標服務費,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七、其 它36、 中標人在簽訂經濟合同后,根據財政部門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37、 河北省政府采購貨物招標文件(第一冊)為印刷版,采購人或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在具體項目招標文件編制過程中,不對河北省政府采購貨物招標(第一冊)具體內容進行修改,如有特殊要求,可在河北省政府采購貨物招標文件(第二冊)投標資料表中進行補充或變更,如沒有該相應條款條款號,可在投標資料表中增加相應條款條目號進行補充和變更。38、本招標文件范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

35、和國招標投標法、政府采購貨物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18號)編制的,解釋權屬河北省財政廳。第二章 合同條款合 同 條 款1、定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價”系指根據本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款。 (3)“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或其它材料。(4)“伴隨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運輸、保險以及其它的伴隨服務,例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

36、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它義務。(5) “合同條款”系指本合同條款。 (6)“買方”系指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的購買貨物的單位。 (7)“賣方”系指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的提供的本合同項下貨物的公司或其它實體。 (8)“項目現場”系指本合同條款下貨物安裝、運行的現場,其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9)“日”指日歷日。2、適用性 2.1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它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3、原產地 3.1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和地區(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地區”)。3.2本款所述的“原產地”是指貨物開采、生長或生產或提供

37、有關服務的來源地。所述的“貨物”是指通過制造、加工或重要的和主要元部件裝配成的,其基本特性、功能或效用應是商業上公認與元部件有著實質性區別的產品。3.3貨物的原產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4、計量單位 4.1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5、合同文件和資料的使用5.1沒有對方事先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將由對方或對方代表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5.2沒有對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另一方不應使用合同條款第5.

38、1條所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第5.1條所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賣方的財產。如果對方有要求,另一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及全部復制件還給對方。6、知識產權6.1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它知識產權的起訴。7、履約保證金7.1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30日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7.2履約保證金用于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7.3履約保證金應采用本合同貨物或買方可以接受的其它貨幣,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1) 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

39、用證由買方可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出具,或由信譽良好的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買方可接受的格式。2) 銀行本票、保兌支票或現金。7.4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30日內,買方將把履約保證金退還賣方。8、檢驗和測試8.1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和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是否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或買方測試代表的身份通知賣方。8.2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

40、或貨物的最終目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測人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為此承擔費用。8.3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受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范的要求。8.4買方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貨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地區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8.5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商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量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

41、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商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8.6貨物抵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等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質量、規格、數量等有與合同規定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90日內向賣方提出索賠。8.7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的檢驗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9、包裝 9.1賣方應提供貨

42、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物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采取防潮、防曬、防銹、防腐蝕、防震動及防止其它損壞的必要保護措施,從而保護貨物能夠經受多次搬運、裝卸及遠洋和內陸的長途運輸。賣方應承擔由于其包裝或其防護措施不妥而引起貨物銹蝕、損壞和丟失的任何損失的責任或費用。對于木質包裝材料,應按照檢驗檢疫局的規定進行熏蒸處理,并出具有關熏蒸證明。10、裝運標志10.1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1) 收貨人: (2) 合同號: (3) 發貨標記(嘜頭): (4) 收貨人編號: (5) 目的港: (6) 貨物名稱、品目號和箱號: (

43、7) 毛重/凈重(用kg表示): (8) 尺寸(長寬高,以厘米或cm計): 10.2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物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標記。11、裝運條件 11.1 如果是CIF/CIP合同:1)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期交貨。2)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3) 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4) 承

44、運的運輸工具應來自合同來源國/地區。5) 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如果是EXW合同:1) 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2) 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11.3如果是FOB/FCA合同:1) 賣方可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2) 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3) 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4) 承運的運輸工具應來自合格來源國/地區。5) 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11.4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和重量。否則,買方對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12、裝運通

45、知 12.1 如果是CIF/CIP合同:1)賣方應在預計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30日或空運前7日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動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2)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動日期和預計到達目的港的日期通知買方。

46、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3)FOB/FCA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13、交貨和單據13.1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見合同條款第9、10、11、12條規定。13.2EXW、FOB、FCA、CIF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責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現行最新版本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

47、terms)來解釋。13.3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傳真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同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為合同支付的需要,賣方還應根據本合同條款第20條規定,向買方寄交或通過賣方銀行轉交該條款規定的相關“支付單據”。14、保險 14.1應對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按本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進行全面保險。14.2如果買方要求按CIF或CIP價格條件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辦理以發票金額110%投保的一切險和戰爭

48、險,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FOB/FCA價格條件交貨,則保險由買方責任。14.3如果是EXW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15、運輸15.1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FOB價格條件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運輸事項,相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FCA價格條件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地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運輸事項,相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15.2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CIF/CIP價格條件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運輸事項,相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15.3如果合同要

49、求賣方以CIF/CIP價格條件交貨,所選擇的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以FOB/FCA價格條件交貨,賣方應使用買方指定的承運人或掛中國國旗的船只(如果合同要求的話),代表買方并由買方負擔費用來安排國際運輸,如果買方指定的承運人或掛中國國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安排別的承運人或船只運輸貨物。16、伴隨服務 16.1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中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1) 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試運行;2) 提供貨物組裝/或維修所需的工具;3) 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

50、冊;4) 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前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5) 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試運行、運行、維護和/或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16.2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未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成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16.3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行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17、備件17.1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1)買方從賣方選購

51、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2)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賣方應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3) 在備件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賣方應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格。17.2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18、保證18.1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的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由于按買方的要求設計或按買方的規格提供的材料所產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

52、行為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18.2本保證應在合同貨物最終驗收后的一定期限內保持有效,或在最后一批合同貨物到達目的港后的一定期限內保持有效(上述期限見合同條款資料表),以先發生的為準。18.3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保證期內所發現的缺陷。18.4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同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18.5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力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如果賣方

53、對偏差負有責任,并且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它條款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1) 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費用。(2)根據貨物的偏差情況、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商定降低貨物的價格。(3)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 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件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9.2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20、付款20.1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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