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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馬家店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方案說明馬家店 鎮人 民政府二一七年一月目錄一、規劃調整的背景 1.(一)土地利用現狀分析 1.(二)規劃實施成效評價 2.(三)規劃調整的必要性 4.二、規劃調整依據與過程 5.(一)調 整依據 5.(二)簡要過程7.(三)主要成果8.三、資料來源與數據采用 9.(一)資料數據來源 9.(二)規劃基數轉換 1.0四、需要說明的幾個問題 1. 3(一)耕地保有量的確定1. 3(二)基本農田空間布局調整 14(三)建設用地安排與空 間拓展 14(四)土地利用結構與布局 調整15(五)土地用途管制分區1. 7(六)建設用地管制分區 1. 8(七)土地
2、整治相關區域劃定19(八)與相關規劃的協調銜 接 21附表:馬家店鎮土地利用 結構平衡表(20152020年)馬家店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方案說明一、規劃調整的背景(一)土地利用現狀分析1、土地利用結構根據 2014 年土地利用 變更調查數據,馬家店鎮土地總面積為 13218.0 公頃。具體土地利用結 構如下:(1)農用地。 2014年末全 鎮農用地面積為 10156.6公頃,占土地 總面積的 76.84%。其中耕地 8335.4 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 63.06 %; 園地 449.7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 3.40 %;林地748.8 公頃,占土地總 面積的 5.67%;
3、其他農用地 622.7 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 4.71%。(2)建設用地。 2014年末全鎮建設用地面積為 2304.6公頃,占土 地總面積的 17.43 %。其中城鄉 建設用地 1161.0 公頃,占土地總面積 的 8.78 %;交通水利用地 1117.1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 8.45%;其他 建設用地 26.5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 0.20 %。(3)其他土地。 2014年末全鎮其他土地面積為 756.8公頃,占土 地總面積的 5.73 %。其中水域 132.5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 1.00%;自 然保留地 624.3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 4.72 %。2、土地利用效率(1)土地利用程度。
4、 2014年末全鎮土地利用率為 94.27%,高于東 港市 79.20%的平均水平;土地墾殖率 為 63.06%,高于東港市 40.73%的平均水平;土地開發強度為 17.43%,高于東港市 12.40%的平均水 平。(2)土地利用效益。 2014年末全 鎮建設用地地均二、三產業產值 為 74.58 萬元/公頃,建設用地地均固定 資產投資額為 57.15 萬元/公 頃,全鎮地均地區生 產總值為 16.67萬元/公頃。(二)規劃實施成效評價1、主要指標執行情況(1)耕地保有量指標。馬家店鎮土地利用 總體規劃(20062020 年)(以下簡 稱“現行規劃”)確定全鎮到 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5、8060.0公頃,2014年全鎮耕地面 積為 8335.4公頃,超出耕地保有量 指標 275.4 公頃。(2)基本農田保護指標。現行規劃確定規劃期內全 鎮基本農田面 積不低于 7441.0公頃,2014 年全鎮基本農田面積為 7441.0公頃,落 實了現行規劃安排的基本 農田保 護任務。(3)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指標。現行規劃確定到 2020 年全鎮城鄉建 設用地規模不超過 1273.0公頃,2014年全鎮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為 1161.0公頃。(4)建設占用耕地 規模指標。現行規劃確定到 2020年全鎮新增建 設占用耕地 規模不超過 14.0公頃,到2014年全鎮新增建設占用耕地 規模為 5.6
6、公頃。oo(5)土地整治補充耕地規模指標。現行規劃土地整治 補充耕地任 務 220.0公頃,到2014年,全鎮完成土地整治 補充耕地 1096.1 公頃(6)人均城鎮工礦用地指標。現行規劃確定到 2020 年全鎮人均城 鎮工礦用地不超 過 90.0平方米,到2014年全鎮人均城 鎮工礦用地為 194.0平方米。2、規劃實施主要成效 現行規劃經批準實施以來,全鎮嚴格落實各項規劃措施,規劃實 施成效 顯著:(1)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得到有效保 護。2014年全鎮耕地面積為 8335.4公頃,比現行規劃確定的 2020 年耕地保有量 8060.0公頃多出 275.4公頃;全鎮基本農田保護任務為 744
7、1.0公頃,全部落實到地塊 和責任人。規 劃實施期 間,全鎮通過土地用途管制和逐 級落實耕地保 護目標責任制,有效實施了對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保護,耕地數量 和質量保持基本 穩定。(2)建設用地合理需求得到科學保障。規 劃實施期 間,全鎮按照 有保有控的原 則配置各項建設用地,到2014 年建 設用地總規 模凈增 加 45.6 公頃,有效保障了全鎮城鎮發展、新農 村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 的合理用地需求,在促 進全鎮經濟 社會發展的同時,提高了建設用地 集約利用水平。(3)土地利用結構布局得到 優化。規 劃實施期間,通過不斷完善 用途管制和建 設用地空間管制制度,優先布 設生態屏障用地,協調 安
8、排基本農田和基礎設施用地,優化城鎮村用地布局,統籌安排生 產、 生活、生態 用地,引導土地利用 結構和布局優化,全鎮基礎性生態用 地保持穩定,生態產品供給能力不斷增 強,城鎮工礦用地在城鄉建設用地總量中的比例從 2005 年的 12.05%提高到 2014年的 16.73%3、規劃實施存在問題(1)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不足。隨著一系列經濟 振興措施的 實施和 城鄉一體化進程的深入推 進,馬家店鎮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的供需矛盾 日益突出。截至 2014年底,全鎮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已使用完 畢。據測 算,20152020年全鎮新增建設用地缺口約為 9.0公頃,其中新增城 鄉建設用地缺口 約為 5.0公頃,新
9、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 設用地缺口 約 為 4.0 公頃。(2)建設用地布局不盡合理。近年來,在經濟發 展新常 態下,在科 學發展觀和新的發展理念指引下,經濟增長的立足點由 擴大增量用地 逐步轉移到提高 質量和效益上來,生 態環境保護的重要性逐步提高, 致使區域 發展戰略和城鎮、工業、農業 等發展格局 發生局部 調整,導 致規劃建 設用地布局與宏 觀發 展戰略需求存在偏差。(3)建設用地整治進度緩慢。現行規劃安排規劃期內建 設用地復 墾規模 11.0公頃,同時,規劃期內通 過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 鉤需 整理拆舊區 規模 16.0公頃,規劃實施期間,全鎮實際 整治建 設用地規 模為 6.0公頃,建
10、設用地整治 進度緩慢,致使建設用地總規模超出了 規劃預期。(三)規劃調整的必要性1、適應區域發展格局調整的需要為適應經濟發 展新常態,貫徹經濟 社會發展新理念,把握新一輪 東北老工業基地全面振 興和遼寧沿海經濟帶開發開放等戰略機遇,保 障實現經濟 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確定的 經濟社會發展目標,進一步 突出耕地特 別是基本農田保護、建設 用地節約集約利用和土地生 態環 境建設,馬家店 鎮需要重新定位各區域的功能, 調整生產、生活和生 態空間。為 適應區域發展格局 調整的需要,有必要對現行規劃進行調 整。2、緩解新增建設用地不足的需要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 發展,建設用地指標不足已經逐步成為限制 經
11、濟社會發展的瓶頸,有必要通過規劃調整,落實上級規劃追加的新 增建設用地指標,并通過合理安排城 鄉建設用地增減掛 鉤、城鎮 低效 用地再開發、工礦廢 棄地復墾和低丘緩坡地建設開發利用等建設用地 整治活動擴展新增建設用地空間,破解新增建設用地不足的瓶 頸。3、落實各項土地利用任務的需要為了落實丹東市土地利用 總體規劃調整方案下達的各 項任務,東 港市對東港市土地利用 總體規劃(20062020年)進行了調整,并 將各項任務分解到了其所 轄的各鄉(鎮、街道)。為落實縣級 土地利用 總體規劃調整方案確定的各 項任務,特別是耕地保有量、基本農 田保 護任務、土地整治補 充耕地 規模等指 標,必須對現 行
12、規劃進行調整。二、規劃調整依據與過程(一)調整依據1、法律法規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2)中華 人民共和國城 鄉規劃法;(3)中華 人民共和國 環境保 護法;(4)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6)中華 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實施條例;(7)基本農 田保 護條例;(8)土地利用總 體規劃管理 辦法;(9)遼 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 。2、政策規范依據(1)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 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 見 (中發20174 號);(2)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 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 200428 號);(3)國務院關于加 強土地調
13、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631 號);(4)國務院關于促 進節約集約用地的通知(國發20083號);(5)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振 興東 北地區等老工 業基地的若 干意見(中發20167 號);(6)國務院關于深入推 進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 見(國發 20168 號);(7)國土資源部關于 強化管控落 實最嚴格耕地保 護制度的通知 (國土資發 201418 號);(8)國土資源部關于推 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指 導意見(國土資發2014119號);(9)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土地利用總 體規劃調整完善工 作方案的通知(國土資廳 函20141237 號);(10)國土資 源部辦公廳關于做
14、好土地利用 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 作的通知(國土資廳 函20161096 號);(11)國土資 源部 農業 部關于全面劃定永久基本 農田實行特殊 保護的通知(國土資規 201610 號);(12)遼寧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加快推進 市縣鄉級土地利用 總體規 劃調整完善工作的通知 (遼國土資發 2016240 號);(13)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制圖規 范和數據庫標準;(14)其他相關政策、規范。3、相關規劃依據(1)東港市土地利用 總體規劃(20062020年)及其調 整方案;(2)馬家店鎮國民經濟和社會 發展第十三個五年 規劃綱要;(3)城鄉建設、產業發展、基礎設 施建 設、生態 建設和環境
15、保護等 其他相關 規劃。(二)簡要過程1、前期工作階段完成工作 組織準備、技術 準備、資料收集。主要收集的資 料包括 現行規劃數據、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及自然條件、資源狀況、經濟 社會 發展狀況等基 礎資 料和相關行 業、部門規 劃資料等。2、成果編制階段調整現行規劃目標,優化耕地、基本農 田和建 設用地布局,形成 調整完善后的 規劃文本、規 劃說明、規 劃圖件等成果。3、數據建庫階段按照 規劃調整完善數據 庫建設的要求,將規劃調整完善成果 納入 數據庫,更新現行規劃的矢量數據、柵格數據、文本數據、表格數據、 元數據等成果。4、論證報批階段按照規劃調整完善成果 報批要求,規劃調整完善成果 經征求意
16、 見 和履行專家論證、聽證程序后,報丹東市人民政府 審批。(三)主要成果1、文字成果(1)馬家店鎮土地利用 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方案文本(2)馬家店鎮土地利用 總體規劃(20062020年)調整方案說明 。2、圖件成果(1)土地利用現狀圖;(2)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3)建設用地管制和永久基本 農田保 護圖;(4)土地整治規劃圖。3、數據庫成果 調整后的土地利用 總體規劃數據 庫。三、資料來源與數據采用(一)資料數據來源1、基礎資料來源 本次規劃調整完善中所采用的基 礎資料與數據來源于丹 東市國 土資源局、東港市國土資源局、鎮政府、東 港市直各部 門涉及馬家店 鎮 2006201
17、4年經濟、社會、文化等各方面發 展情況的 資料。2、基礎數據采用(1)土地利用數據。本次規 劃調整的土地利用 現狀數據來源于 東 港市國土資源局,并經丹東市國土資源局確認的馬家店鎮 2014年土 地利用變更調查數據。土地分類 在土地利用 現狀分類的基礎上,根據 規劃的需要 進行了適當 歸并,將土地利用現狀歸并成兩級分類,一級 地類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其他土地;二級 地 類,農用地包括耕地、園 地、林地、牧草地、其他農 用地,建設 用地包括城 鄉建設 用地(含城鎮 用地、農村居民點用地、采礦 用地和其他獨立建 設用地)、交通水利用 地(含交通運輸用地和水利 設施用地)、其他建設 用地(含風景名勝
18、設 施用地和特殊用地),其他土地包括水域(含河流水面和 灘涂)、自然 保留地。歷 年土地利用數據主要來源于 東港市 20062014 年土地利 用變更調查數據中涉及馬家店鎮部分。現 行規劃數據主要來源于馬 家店鎮土地利用 總體規劃(20062020 年)。(2)其他相關數據。本次規 劃調 整采用的其他相關數據主要來源 于 20062014年東港市國民 經濟統計資料和交通、水利、農經、林業、 住建等部 門規劃中涉及 馬家店鎮部分,馬家店鎮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第十三個五年 規劃等。(二)規劃基數 轉換1、基數轉換原則(1)用途管制原則。應 遵循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有利于落 實最 嚴格的耕地保 護制
19、度和最 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2)依法核定原則。應 通過對土地利用 現狀數據的合法性 審查認 定,確保規劃基數客 觀、準確,維護規 劃編制的 嚴肅性和科學性。(3)銜接可行原 則。應 充分利用土地利用 變更調查成果,與土地 現狀分類充分銜接,滿足規劃管理需要,有利于 規劃目標任務的落實。(4)綜合平衡原則。應遵循行政轄區內土地 總面積以及農用地、 建設用地、未利用地保持不變 的原 則,轉換前后保持一致。2、基數轉換方法在 2014年馬家店鎮土地利用現狀數據的基 礎上,按照鄉 (鎮)土 地利用 總體規劃編制規程和國土資 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市縣鄉級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土資廳發
20、200951號)文 件規定的土地 規劃分類體系對土地利用現狀數據進行細分和歸并,具 體轉換方法如下:(1)農用地轉換。農 用地轉換進行到二級類,將土地利用現狀分 類中的耕地、園地、林地分別轉換為 土地規劃地 類的耕地、園地、林地; 將土地利用 現狀分 類 草地中的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合并 轉換為 土地規劃分類的牧草地;將土地利用現狀分類交通運輸用地中的農村道路,水域及水利 設施用地中的坑塘水面、溝渠和其他土地中的設 施 農用地、田坎合并轉 化為土地規劃地類的其他 農用地。(2)建設用地轉換。建設 用地轉換進 行到三級類,將土地利用現 狀分類城鎮村及工 礦用地中的城市、建制鎮轉換為 土地規劃地
21、 類城鄉 建設用地中的城 鎮用地和其他獨立建 設用地,其中,其他獨立建設用 地為土地利用 現狀分類中的工 業用地和倉儲用地;將土地利用現狀分 類城鎮村及工礦用地中的村莊 轉換為 土地規劃地類城鄉建設用地中 的農村居民點用地;將土地利用現狀分類城鎮村及工礦用地中的采 礦 用地轉換為 土地 規劃地 類城鄉建設用地中的采 礦用地;將土地利用現 狀分類城鎮村及工礦用地中的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 轉換為土地規劃 地類其他建設用地中的風景名勝設施用地和特殊用地;將土地利用 現 狀分類交通運輸用地中的 鐵路用地、公路用地、機場用地、港口碼頭 用地、管道運輸 用地合并 轉換為土地規劃地類的交通運 輸用地;將土 地
22、利用 現狀分類水域及水利 設施用地中的水 庫水面和水工建筑用地 合并轉換為 土地規劃地類的水利 設施用地。(3)其他土地轉換。其他土地轉換進 行到三級類 ,將土地利用現 狀分 類 水域及水利 設施用地中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沿海灘涂、內 陸灘涂轉換為 土地規劃地類水域中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和灘 涂;將 土地利用 現狀分類草地中的其他草地和其他土地中的 鹽堿地、沼澤地、 沙地、裸地轉換為 土地規劃地 類中的自然保留地。3、基數轉換結果按照基數 轉換的原則和方法,對馬家店鎮土地利用 現狀數據進行基數轉換后,得到基于土地規劃分類的土地利用基礎數據,具體見表3 1。表3 1規劃基礎數據轉換結果表單位:
23、公頃地類面積土地總面積13218.0農用地合計10156.6耕地8335.4園地449.7林地748.8牧草地0其他農用地622.7建設用地合計2304.6城鄉建設用地小計1161.0城鎮用地149.1農村居民點用地966.8米礦用地45.1其他獨立建設用地0交通水利用地小計1117.1交通運輸用地153.7水利設施用地963.4其他建設用地小計26.5風景名勝設施用地0特殊用地26.5其他十地合計756.8水域小計132.5河流水面100.2灘涂32.3自然保留地624.3四、需要說明的幾個問題(一)耕地保有量的確定1、確定方法根據全鎮2014年耕地面積、2015 2020年耕地減少面積和補
24、充 耕地面 積確定 2020年耕地保有量。其中,耕地減少面積 的確定主要 依據以下幾個方面:本次 規劃調整方案安排的新增建 設用地規模及歷 年新增建設占用耕地情況、不穩 定耕地調查結果、計 劃安排的生 態退 耕及農業結構調整規模、歷 年災害損毀耕地情況;補充耕地面積主要 依據土地整治 補充耕地潛力和上 級規劃安排的土地整治 補充耕地任 務確定。2、確定過程(1)耕地減少面積測算。根據上級規 劃安排 20152020 年馬家店 鎮新增建設用地規模 9.0公頃和歷年新增建設占用耕地平均比例確 定新增建設占用耕地規模為 7.0公頃;結合馬家店鎮不穩定耕地調查 結果和農業發展需求,20152020年計
25、劃安排生態退耕規模 40.0公 頃,農業結構調整致使耕地凈減少規模417.0公頃。據此測 算, 20152020年,全鎮耕地減少 規模控制在 464.0公頃以內。(2)耕地增加面積測算。據測 算,全鎮土地整治 補充耕地潛力能 夠落實上級規劃安排的 182.0公頃土地整治補充耕地任 務,補充耕地 途徑為農用地整理、農 村建 設用地整理、工礦廢 棄地復 墾、宜耕后備 土地資源開發。3、確定結果2014 年全鎮耕地面積為 8335.4公頃,耕地減少面積為 464.0公 頃,耕地增加面積為 182.0公頃,因此,2020年耕地保有量 為 8053.4 公頃,與上級規 劃下達的耕地保有量任 務一致,落實
26、了上 級規劃下達 的耕地保有量任 務。(二)基本農田空間布局調整1、基本農田保護任務 現行規劃確定馬家店鎮規劃期內基本農田保護任務為 7441.0 公 頃,根據上級規劃調整方案安排,馬家店鎮核減基本 農田保護任務 259.0公頃。規劃調整后,全鎮需落實永久基本 農田面積不低于 7182.0 公 頃。2、基本農田布局調整按照面 積不減少、質量有提高、布局總 體穩定的總要求,主要遵 循以下原 則:將納入新一輪生態退耕的耕地、嚴 重污染無法治理的耕 地、嚴 重損毀無法復耕的耕地和 現狀為建設用地、未利用地以及質 量 不符合要求的其他 農用地劃出;將城鎮周邊、交通沿線現 有易被占用 的優質耕地和已建成
27、的高 標準農田優先劃定為永久基本 農田;原則 上 25 度以上坡耕地、零星分散、規 模過小、不適宜耕作、質 量較差的 耕地不宜劃 為基本 農 田;新劃定的基本農田必 須是耕地,調整后的基 本農田平均 質量等 別 高于原有 質量等 別,集中連片程度有所提高。(三)建設用地安排與空 間拓展1、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安排 根據上級規劃調整方案安排,到 2020年,全鎮新增建設用地控 制在 9.0公頃以內,根據現行規劃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使用情況及 “十 三五”期間各類建設用地需求,全鎮20152020年安排新增城 鄉建設 用地 5.0 公頃,其中新增城鎮工礦用地 1.0 公頃,主要安排在油坊村, 新增農村居民
28、點 4.0 公頃,主要安排在三道 崗村、三家子村等,安排 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 設用地 4.0 公頃,主要安排在代家崗村。新增 建設用地指 標安排時,將2014年及以前批準的建 設用地但未 納入變 更調查的部分和 2015 年以來批準的建 設用地,優先納入建設用地規 模指標之中。2、建設用地整理復墾潛力建設用地整理復 墾潛力主要包括 農村建設用地整理潛力、工礦廢 棄地復墾潛力,是增加建設用地流量指標、拓展建設 用地空間的基本 依據。根據潛力調查 ,全鎮農村建設用地整理潛力 為 60.0公頃,主要 分布在三道 崗村、珠山村等,工礦廢 棄地復墾潛力為 10.0公頃,主要 分布在西尖山村、唐家堡村等
29、。3、建設用地空間拓展途徑在充分尊重 農民意愿、保障農 民權益的前提下,全鎮力爭使用城 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 50.0公頃,在保障城鎮發展同時,促進農村 居民點向中心村和新型 農村社區適度集中;積極引導工礦廢棄地復 墾 利用,全鎮力爭使用 5.0公頃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指 標,重點用于城 鎮建設。(四)土地利用結構與布局調整1、土地利用結構調整(1)農用地結構調整。到 2020年,全鎮農用地面積從 2014年的 10156.6公頃調整為 10824.6公頃。其中,耕地面積 從 2014 年的 8335.4公頃調整為8053.4 公頃;園地面積從2014年的 449.7公頃調 整為 803.7公
30、頃;林地面積從 2014年的 748.8公頃調整為 1017.8公 頃;牧草地面積從 2014年的 0公頃調整為 275.0公頃;其他農用地面 積從 2014年的 622.7公頃調整為 674.7公頃。(2)建設用地結構調整。到 2020年,全鎮建設用地面積從 2014 年的 2304.6公頃調整為 2258.6公頃。其中,城鄉 建設用地面 積從 2014年 1161.0公頃調整為 1111.0公頃;交通水利用地從 2014年的 1117.1公頃調整為 1120.1公頃;其他建設用地從 2014年的 26.5 公頃 調整為 27.5 公頃。(3)其他土地結構調整。到 2020年,全鎮其他土地面
31、積從 2014 年的 756.8公頃調整為 134.8公頃。其中,水域面積 132.5公頃,保持 不變;自然保留地面積從 2014年的 624.3公頃調整為 2.3公頃。2、土地利用布局優化(1)農用地布局 調整。按照推進農業現 代化的要求,統籌基本農 田保護與各類建設用地的空 間格局,合理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對農 業基礎設施完善、耕地質量好、分布集中連 片三道 崗村、代家崗村、太 平村、雙山東村、西尖山村、唐家堡村等的耕地進 行重點保 護,打造馬 家店鎮糧食生產基地;結合園地、林地開發適宜性,新增園地、林地主 要集中在立地條件適宜的珠山村、李家屯村等,打造地方特色的林、 果生產基地;整合現有
32、設施農業資源,引導畜禽養殖等 設施農業向三 道崗村、李家屯村等集中布局。(2)建設用地布局 調整。按照新增用地高效利用、存量用地集約 挖潛、用地總 量理性增 長的原則,集中安排城鎮工礦用地,合理安排 中心村發展用地,協調安排基礎設施用地。優 先保障鎮區城鎮發展用 地,優化保障工 礦用地合理需求,促進城鎮工礦用地集中集聚和集 約 利用;適度保障新農村建設用地需求,新增農村居民點用地向中心村 集中布局;支持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礎設 施建 設 ,統籌布局各 類 基礎設施用地,構建馬家店鎮交通“縱橫貫通”、水利 “點線結合”、能 源“清潔多樣”的綜合基礎設施用地新格局。(3)生態用地布局 調整。維
33、護農田、水體的生態過 程連續性和生 態系統完整性。構建以核心生態 斑塊為 生 態源區,以農田、林地為 支 撐,以河流、林帶 等生態廊道為聯結帶 的生態網絡安全體系,強化生 物多樣性保護。嚴格保護對維系馬家店鎮生態系統服務具有重要價 值 的林地、耕地和水域,限制生態環 境敏感區域的土地利用活 動和強度, 維護馬 家店鎮以田、水、林為 特色的自然和文化景 觀風貌。(五)土地用途管制分區1、土地用途分區原則土地用途分區遵循土地 資源特征的相似性和差異性,體 現土地主 導用途和土地保 護、限制、管理措施的相對 一致性,以滿足土地用途 管制的需要。2、土地用途分區結果根據土地的主 導用途和未來土地利用方
34、向,將全 鎮土地劃分 為基 本農田保 護區、一般農地區、林業用地區、城鎮 建設用地區、村鎮 建設 用地區、獨立工礦 用地區等 6 類土地用途區,制定土地用途管制 規則, 實行差 別化的用途管制制度。具體情況見 表 41。表 4 1 土地用途分區一覽表單位:公頃、 %分區名稱區域范圍區域 面積占土地總面積 的比重基本農田保護區主要為基本農田和為基本農田服務的農田道路、 水利、農田防護林及其他 農業設施用地。7475.556.55一般農地區主要為耕地、園地、畜禽養殖地和直接為農業 生 產服務的農田道路、水利、農 田防護林及其他 農 業設施用地。1839.113.91林業用地區主要用于林 業生產,以
35、及直接為林業生產和生態 建設服務的營林設施。888.16.72城鎮建設用地區主要用于城 鎮建設,須符合經批準的建制 鎮規劃。168.21.27村鎮建設用地區主要用于集 鎮和中心村建 設,須符合經批準的村 莊和集鎮規劃。906.06.86獨立工礦用地區主要用于采礦業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點范圍內 安排的獨立建設用地。36.50.28其他用地未劃入以上用途區的土地。1904.614.41合計一13218.0100(六)設用地管制分區1、建設用地管制邊界劃定根據馬家店鎮城鄉建設用地空間管制的需要,因地制宜劃定城鄉 建設用地規模邊界和擴展邊界。其中:1)歷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主要沿規劃期內保留現狀的城鎮、
36、 工礦、村莊建設用地邊緣和規劃期內新增的城 鎮、工礦、村莊建設 用 地邊緣劃定。2)歷鄉建設用地擴展邊界。主要是為適應城鄉建設發展的不確 定性,在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之外,并盡量采用主要河流、高速公 路、鐵路、綠化帶、山體等具有明顯隔離作用的地物來劃定。2、建設用地管制分區結果根據馬家店鎮城鄉建設用地管制邊界,將馬家店鎮行政區域內的 全部土地劃分為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 區和限制建設區等三個建設 用地空間管制區域,并制定各區域的建 設用地管制規則,對全鎮的建 設用地進行空間管制。建設用地管制分區情況 見表42。表42建設用地管制分區表單位:公頃,%分區名稱劃定依據區域面積比重允許建設區按照有利
37、 發展、保護資源、保護環 境的要求,在建設用地 適宜性評價的基礎上,依據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控制指標 劃定。1110.78.40有條件建設區按照保護資源、有利于節約 集約用地的要求,依據城鎮、 工礦、村莊建設規 劃范圍劃定,并避讓優質耕地特別是 基本農田和重要的生 態環境用地。53.90.41限制建設區允許建設區、有條件建設 區以外的土地劃入限制建 設區。12053.491.19合計一13218.0100(七)土地整治相關區域劃定1、農用地整理重點區域根據農用地整理潛力狀況,將農用地整理潛力大、分布相對集中、 整理條件好的區域,劃定為農用地整理重點區域。全鎮 共劃定農用地 整理重點區域2片,主要位
38、于三道崗村、油坊村等,農用地整理重點 區域面積為300.0公頃2、農村建設用地整理重點區域根據農村建設用地整理潛力狀況,將農村建設用地整理潛力大、 分布相對集中、整理條件好的區域,劃定為農 村建設用地整理重點區 域。全鎮共劃定農村建設用地整理重點區域面 積50.0公頃,主要位于 李家屯村、珠山村等。3、工礦廢棄地復墾重點區域根據工 礦廢棄地的類型、分布與規 模,將工礦廢棄地復墾潛力大、 分布相對集中的區域,劃定為工礦廢棄地復 墾重點區域。全鎮 共劃定 工礦廢棄地復墾重點區域面 積5.0公頃,主要位于西尖山村、唐家堡 村等。4、宜耕后備土地資源開發重點區域根據宜耕后 備土地資源潛力狀況,將宜耕后
39、 備土地 資源開發潛力 大、分布相對集中、開發 條件好的區域,劃定 為宜耕后備土地資源開 發重點區域。全鎮 共劃定宜耕后 備土地資源開發重點區域 3 片,主要 位于馬家店村、雙山西村等,宜耕后備 土地 資源開發重點區域面 積為 148.0公頃。5、基本農田整備區在落實永久基本 農田保護地塊的基礎上,將未來以發展農業為 主 的一般耕地和零散分布的基本 農田劃入基本 農田整 備區,通過加大土 地整治資金投入,引導非耕地逐步退出,促進零星耕地整合 歸并、提 質改造。全鎮 共劃定基本 農田整備區 1片,主要位于太平村,基本農 田整備區面 積 22.9 公頃。6、村鎮建設控制區 結合農村土地整治安排,將
40、未來需要逐步拆并但拆并 時間難 以確 定的農村居民點用地,劃入村 鎮建設控制區。引導 村鎮建設控制區內 建設用地逐步拆并后 調整為耕地等 農用地,規劃期 間確實不能拆并的, 應保留現狀用途,但面積不得擴大。全鎮 共劃定村 鎮建設控制區面 積10.0 公頃,主要位于代家崗村、三道崗村等。(八)與相關規劃的協調銜接1、與上級規劃的協調銜接 在規劃編制中,規劃目標年的耕地保有量、基本農 田保 護面積、 園地、林地、牧草地、建設 用地總規模、城鄉 建設用地 總規模、城鎮 工 礦用地規模、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設 用地 規模、新增建設 用地總量、建 設占用農用地規模、建設 占用耕地 規模、土地整治補 充耕地
41、規模、人 均城鎮工礦用地等指標均與東 港市土地利用 總體規劃(20062020 年)調整方案做到了協調一致。同時 ,規劃編制中 馬家店鎮基本農田 保護區的劃定與上 級規劃確定的基本 農田保 護區進行了銜接;城鎮工 礦重點發展區的劃定與上 級規劃確定的城 鎮工礦重點發展區進行了 銜接;土地整治重點區域的劃定與上 級規 劃確定的土地整治重點區域 進行了 銜接;重點基礎設 施的布局與上 級規 劃確定的重點基 礎設施布 局進行了銜接。2、與現行規劃的協調銜接本次 規劃調整完善既要做到與 現行規劃的 銜接,維護現 行規劃體 系的延續性,又要體現未來土地利用情況的 變化,對現行規劃中估 計 不足的部分予以 調整,調整方案中未涉及的部分按照 現行規劃執行。3、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協調銜接馬家店鎮國民經濟和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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