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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社會團體業務范圍變更登記辦事指南(2018版)一、適用范圍本辦事指南適用于全市性社會團體業務范圍變更登記申請與辦理。本事項所適用的對象為國家機關以外的組織及公民個人。二、事項審查類型前審后批。三、審批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250號社會團體的登記事項、備案事項需要變更的,應當自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之 日起30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變更備案。四、受理機構辦理機構:重慶市民政局。辦理權限:負責全市性社會組織登記管理。五、決定機關重慶市民政局。六、數量限制無數量限制。七、申請條件(1)變更的業務范圍必須符合所從事的行業、服務項目的種類,與社會團 體的名稱相一致;(2 )業務主

2、管單位審查同意(直接登記的社會團體除外)。八、禁止性要求不符合變更、章程核準、注銷登記條件的,不予批準相關申請。九、申請材料目錄(所有材料雙面打印)序 號材料名稱材 料 類 型原 件 數復 印 件來源渠道決定依據及描述1社會團體變更登記表紙質件3申請人按示氾文本填寫社會團體登記管 理條例第二十條社會團體的登記事項、備案事 項需要變更的,應當自業 務主管單位審查冋意之 日起30日內,向登記管 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變 更備案(以下統稱變更登 記)。社會團體修改章 程,應當自業務主管單位 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 準。2變更登記書面申請紙質件3申請人提供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 例第二十條

3、社會團體 的登記事項、備案事項需 要變更的,應當自業務主 管單位審查冋意之日起 30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 申請變更登記、變更備案(以下統稱變更登記)。社會團體修改章 程,應當自業務主管單位 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 準。業務主管單位出具同意變更 的文件(如業務主管單位在社 團提交的變更登記書面申請 和變更登記表上簽署意見并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 例第二十條社會團體 的登記事項、備案事項需 要變更的,應當自業務主3加蓋公章,不需提供同意變更 文件)紙質件12業務主管單位管單位審查冋意之日起 30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 申請變更登記、變更備案(以下統稱變更登記)。社會團體修改章 程,應當

4、自業務主管單位 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 準。4理事會審議通過的會議紀要紙質件3申請人提供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 例第二十條社會團體 的登記事項、備案事項需 要變更的,應當自業務主 管單位審查冋意之日起 30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 申請變更登記、變更備案(以下統稱變更登記)。社會團體修改章 程,應當自業務主管單位 審查冋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 準。5理事會審議通過的新修改的 章程(草案)紙質件3申請人按示氾文本填寫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 例第二十條社會團體 的登記事項、備案事項需 要變更的,應當自業務主 管單位審查冋意之日起 30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 申請變更登記、變更備案(

5、以下統稱變更登記)。社會團體修改章 程,應當自業務主管單位 審查冋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 準。6交回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 書正、副本紙質件1申請人提供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 例第二十條社會團體 的登記事項、備案事項需 要變更的,應當自業務主 管單位審查冋意之日起 30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變更備案 (以下統稱變更登記)。社會團體修改章 程,應當自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 準。十、申請接收1. 窗口接收聯系電話:89188030/89188031辦公地點:重慶市渝北區民安大道 489號,重慶市民政局行政服務中心2. 網上接收重慶市網上行政審批平臺:h

6、ttp:/.en/icity/public/i ndex十一、辦理基本流程申請人向市民政局行政審批服務大廳窗口咨詢、 申請行政審批服務大廳窗口接收-市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局審查一作出準予許可批復或不予許可批復一 行政審批服務大廳窗口向申請人送達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不予許可批復。十二、辦理方式窗口辦理、網上辦理。十三、辦結時限法定辦結時限:20日承諾辦結時限:20日十四、收費依據及標準不收費。十五、審批結果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十六、結果送達窗口直接送達。申請人無法聯系的,郵寄送達。十七、行政相對人權力和義務(一)申請人依法享有以下權利1.申請人有權一次性獲知申請所需提交的全

7、部材料目錄和行政許可格式文書,有權要求作出相關說明和解釋;2.申請人依法享有陳述權、申辯權;3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二)申請人依法履行以下義務1. 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2. 依法接受、配合監督檢查的義務。十八、咨詢途徑1. 窗口咨詢。2. 重慶市社會組織管理局咨詢。3. 網上咨詢:市網上行政審批平臺(.c n/icity/public/i ndex)。十九、監督投訴渠道1. 投訴電話:89188111 (局長公開電話)。2. 網上投訴:市網上行政審批平臺(.c n/icity/public/i ndex)。二十、辦公地點和時間辦公地址:重慶市渝北區民安大道489號。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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