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避難硐室建設標準_第1頁
煤礦避難硐室建設標準_第2頁
煤礦避難硐室建設標準_第3頁
煤礦避難硐室建設標準_第4頁
煤礦避難硐室建設標準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9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煤礦避難硐室建設標準1 適應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本公司建造煤礦井下避難硐室(包括永久避難硐室及臨時避難硐室)的 設計、裝備、檢測及管理要求。本標準不適用于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避災硐室。2 規范性引用文件GB 50215 2005 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范 煤礦安全規程 2011 年版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 2009 年版 礦山救護規程 2009 年版 煤礦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建設管理暫行規定安監總煤裝 201115 號關于煤礦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建設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安監總煤裝 201215 號3 分類3.1 分類及代號煤礦井下避難硐室根據其服務范圍及使用年限, 分為永久避難硐室和臨時避 難硐室,永久避難硐

2、室 的標記為 DMY,臨時 避難硐室 的標記為 DML。3.2 避難人數根據礦山的實際情況進行設計,但應滿足如下規定: 永久避難硐室設計額定避險人數不少于 20人,宜不多于 100 人; 臨時避難硐室設計額定避險人數不少于 10人,不多于 40 人。3.3 硐室結構形式 避難硐室形式,采用如下三種結構形式: (1) “一”字型:硐室兩端分別連接不同的巷道,硐室有兩個安全出口;2) “凹”字型:硐室兩端均連接同一條巷道,兩個安全出口之間的距離不小于 20m;(3) “口”字型:硐室僅一個安全出口,在巷道旁邊構筑。臨時避難硐室一般采用第( 3)種結構形式,也可采用上述三種形式之一; 永久避難硐室不

3、得采用第( 3)種形式的結構。密閉門 防護密閉門逃生巷道防護密閉門 密閉門逃生巷道進口過度室生存室過度室出口圖 3-3-1 “”型避難硐室密閉門過度室生存室密閉門過度室防護密閉門出口逃生巷道防護密閉門進口圖 3-3-2 “凹”型避難硐室生存室密閉門 過度室防護密閉門 逃生巷道圖 3-3-3 “口”型避難硐室3.4 硐室型號表示避難硐室型號表示:DM硐室結構代號,永久缺省為 1,臨時缺省為 3硐室設計防護時間,缺省為 96,單位為小時( h)設計避難人數硐室類型: Y、永久避難硐室, L、臨時避難硐室避難硐室型號表類型標記人數結構形式永久避難硐室DMY201001:“一”字型; 2:“凹”字型臨

4、時避難硐室DML10401:“一”字型; 2:“凹”字型; 3:“口”字型4 基本要求4.1 設計避難硐室設計,應當由具備煤炭行業專業 (礦井)設計資質的機構完成。 避 難硐室施工前,應有專門的施工設計,報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實施。永久避難硐室應設置在井底車場、水平大巷、采區(盤區)避災路線上,服 務于整個礦井、水平或采區,服務年限一般不低于 5 年。臨時避難硐室應設置在采掘區域或采區避災路線上, 主要服務于采掘工作面 及其附近區域,服務年限一般不大于 5 年。硐室容量應滿足突發緊急情況下所服務區域全部人員緊急避險的需要, 包括 生產人員、管理人員及可能出現的其他臨時人員,并應有一定的備用

5、系數。永久 避難硐室的備用系數不低于,臨時避難硐室的備用系數不低于。4.2 功能要求避難硐室必需具備安全防護、 氧氣供給保障、 有害氣體去除、 環境監測、通 訊、照明、人員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無任何外界支持的情況下額定防護時間 不低于 96 小時。4.3 位置選擇避難硐室應布置在穩定的巖層中, 避開地質構造帶、 高溫帶、應力異常區以 及透水危險區。特殊情況下確需布置在煤層中時,應有控制瓦斯涌出和防止瓦斯 積聚、煤層自燃的措施。永久避難硐室應確保在服務期間不受采動影響, 臨時避難硐室應在服務期間 避免受采動損害。4.4 安全出口結構避難硐室安全出口應采用向外開啟的兩道門結構。 外側第一道門采用

6、既能抵擋一定強度的沖擊波, 又能阻擋有毒有害氣體的防 護密閉門;第二道門采用能阻擋有毒有害氣體的密閉門。兩道門之間為過渡室,密閉門之內為避險生存室。4.5 硐室面積永久避難硐室過渡室的凈面積應不小于 3.0 米 2;臨時避難硐室不小于 2.0 米 2 。生存室的寬度不得小于 2.0 米。永久避難硐室生存室的凈高不低于 2.0 米,每人應有不低于 1.0 米 2 的有效 使用面積。臨時避難硐室生存室的凈高不低于 1.85 米,每人應有不低于 0.9 米 的有效使用面積。4.6 硐室施工避難硐室施工前,應有專門的施工設計, 報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實施。 避難硐室施工中應加強工程管理和過程控制,

7、確保施工質量。5 功能及配置標準5.1 安全防護功能5.1.1 安全出口防護硐室安全出口前后 20 米范圍內巷道應采用不燃性材料支護,且頂板完整、 支護完好,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硐室地面高于巷道底板不小于 0.2 米。5.1.2 硐室支護 采用錨噴、砌碹、鋼筋砼等方式支護,支護材料應阻燃、抗靜電、耐高溫、 耐腐蝕,頂板和墻壁的顏色宜為淺色。硐室的支護應根據礦井的工程地質條件、 硐室位置等進行支護設計, 施工時 必須按照設計施工,施工管理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5.1.3 密閉門 防護密閉門、密閉門應具有為手動操作,且應開啟靈活、快捷,并能在內外 實現開、閉操作。避難硐室防護密閉門抗沖擊壓力不低于

8、MPa,抗靜壓根據礦山實際情況由設 計確定,但不得低于。防護密閉門上設觀察窗, 觀察窗強度要求應不低于防護密閉門的要求 。 防護密閉門及密閉門的高度不小于 1.5m,寬度不小于 0.8m。出口防護密閉 門的 應急逃生口面積應不小于 。防護密閉門及密閉門 應有足夠的氣密性, 密封可靠、 開閉靈活。門墻周邊掏 槽,深度不小于 0.2 米,墻體用強度不低于 C30的混凝土澆筑,并與巖(煤)體 接實,保證足夠的氣密性。安裝防護密閉門、 密閉門的墻體, 其具體參數應在設計中明確規定, 且設計 的強度不得低于門體的強度。門體及墻體的密閉性要求:在 50020 帕壓力下泄壓速率應當不大于 350 帕/ 小時

9、。5.1.4 空氣幕與噴淋 過渡室內應設壓縮空氣幕和壓氣噴淋裝置。5.1.5 排水與排氣 防護密閉門的門墻設單向排水管和單向排氣管, 排水管和排氣管應加裝手動 閥門。生存室內設置不少于 兩趟單向排氣管和 一趟 單向排水管,排水管和排氣管應 加裝手動閥門。5.1.6 管線保護接入避難硐室的礦井壓風、供水、監測監控、 人員定位、通訊和供電系統的 各種管線在接入硐室前應采取保護措施。壓風、供水及信號傳輸管線在進入避難硐室前應埋設于巷底或巷壁, 或采取 其他措施保護,確保在災變發生時不被破壞。埋設或保護距離在避難硐室設計中 明確,但至少不得低于 20 米。5.2 氧氣供給保障5.2.1 保障要求在整個

10、額定防護時間內,緊急避險設施內部環境中氧氣含量應在 % %之間。5.2.2 壓風供氧避難硐室必須接入井下壓風自救系統, 在生存室內設置壓風供氧裝置。 硐室 內壓風管路應設減壓、消音、過濾裝置和控制閥, 壓風出口壓力在 兆帕之間, 供 風量不低于 0.3 米 3/ 分鐘人,連續噪聲不大于 70分貝。5.2.3 個體呼吸防護裝備供氧按避險人數每人配備一臺不低于 45 分鐘防護時間的自救器,并配備 20%的 備用量。 配備的自救器必須是隔絕式,同時應滿足煤礦安全規程 等相關規定, 條件允許時, 宜配備壓縮氧自救器 。有條件的礦井, 建議配備正壓氧氣呼吸器 。5.2.4 自備(生)氧供氧 避難硐室應配

11、備自備(生)氧供氧系統,在壓風系統不能正常使用時,為避 險人員供氧。采用壓縮氧供氧的, 供氧管路應當進行脫脂處理; 采用高壓氣瓶供氣系統的 應有減壓措施,以保證安全使用。采用自生氧裝置的, 應當經充分的安全評估, 保證自生氧裝置可靠起動及在 避難硐室整個額定防護時間內均衡供氧。5.2.5 其它供氧方式有條件的礦井可增加采用鉆孔供氧、 專用管路供氧的方式供氧, 以提高避難 硐室的安全可靠性。(1)鉆孔供氧為永久避難硐室布置由地表直達硐室的鉆孔,鉆孔直徑應不小于 200 毫米。 鉆孔地表出口應有必要的保護裝置并儲備自帶動力壓風機,數量不少于 2 臺。 若采用地下鉆孔,則至少在該硐室所在水平以上 2

12、 個水平的進風巷道上開 孔,確保供氧安全可靠。(2)專用管路供氧 從地面通過井巷或鉆孔布設具有有效保護的專用管路至避難硐室, 通過專用 管路為避難硐室供給氧氣(空氣) 。采用鉆孔供氧、 專用管路供氧的永久避難硐室內, 應當儲存保證氣幕和壓風 噴淋需要的壓縮空氣。5.3 有害氣體去除 有害氣體處理能力:處理二氧化碳的能力不低于 0.5 升/ 分鐘人,處理一 氧化碳的能力應能保證在 20 分鐘內將一氧化碳濃度由 %降到%以下。在整個額定防護時間內,緊急避險設施內部環境中氧氣含量應在 % %之間, 二氧化碳濃度不大于 %,甲烷濃度不大于 %,一氧化碳濃度不大于 %。5.4 環境監測 配備獨立的內外環

13、境參數檢測或監測儀器,在突發緊急情況下人員避險時, 能夠對避險設施 過渡室內的氧氣、一氧化碳, 生存室內的氧氣、甲烷、二氧化碳、 一氧化碳、溫度、濕度和 避險設施外 的氧氣、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進行檢 測或監測。為提高永久避難硐室的保障水平, 有條件的礦井 ,建議設置視頻監控系統, 在避難硐室內、外設置本安攝像頭,對硐室內外視頻圖像進行實時監控。上述環境參數檢測數據,應通過礦井監測分站聯入礦井的安全監測監控系 統,或在地面設置獨立的監測中心, 對井下避難硐室內外環境參數進行實時顯示。5.5 通訊礦井通信聯絡系統應延伸至避難硐室內,硐室內應設置直通礦調度室的電 話。有條件時,宜加配無線電話、

14、廣播系統等應急通信設施5.6 照明硐室內應每隔一定距離設置日常照明裝置,設置的照明裝置必須取得MA標志,應以節能、低功耗燈具為主。遇險避難時, 為給礦工進入煤礦井下避難硐室時提供照明, 以及避難硐室內 的關鍵地點提供應急照明,應加配熒光棒、備用礦燈等作為應急照明系統,確保 照明安全和照明質量。5.7 人員生存保障5.7.1 電源保障硐室內的自備電源應根據緊急避險時, 保證監測儀器、 通信設施、 應急照明 等必須的用電量進行計算配置。5.7.2 降溫除濕在整個額定防護時間內,緊急避險設施內部溫度不高于 35 攝氏度,濕度不 大于 85%,并保證緊急避險設施內始終處于不低于 100 帕的正壓狀態。

15、有條件的礦井,建議安裝空氣調節裝置。5.7.3 其它保障 按額定避險人數配備食品、飲用水,配備的食品發熱量不少于5000 千焦 /天人,飲用水不少于 1.5 升/ 天人。硐室內應設置衛生間,內設人體排泄物收集處理裝置。 避難硐室內備有一定數量擔架, 急救包。 急救包內有一定量的繃帶、 止血藥 及其它應急藥品。按設計人數配備座椅等設備,保證避難人員的舒適度。 還應配備工具箱、滅火器等輔助設施。5.8 供水施救避難硐室內供水管路應接入礦井供水施救系統, 應能在緊急情況下為避險人 員供水,并為在緊急情況下輸送液態營養物質創造條件。接入的礦井供水管路應有專用接口和供水閥門。若接入硐室的水壓大于時,應設

16、置減壓裝置。 有條件時,宜加設過濾裝置和凈水裝置。5.9 人員定位應在避難硐室的過渡室設置人員定位終端, 適時監測人員進出緊急避險設施 的情況。人員定位終端的信息要接入礦井人員定位系統。6 管理與維護6.1.1 管理制度及機構企業應建立緊急避險系統管理制度, 確定專門機構和人員對緊急避險設施進 行維護和管理,保證其始終處于正常待用狀態。6.1.2 技術資料硐室交付使用時, 應有完善的硐室設計說明書, 施工設計說明書, 硐室施工 及驗收文件。應編制詳細的硐室及相關產品的使用、維護說明書。 應建立緊急避險設施的技術檔案, 準確記錄緊急避險設施設計、 安裝、使用、 維護、配件配品更換等相關信息。緊急

17、避險設施內應懸掛或張貼簡明、 易懂的使用說明, 指導避險礦工正確使 用。企業應定期對緊急避險設施及配套設備進行維護和檢查, 并按產品說明書要 求定期更換部件或設備。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 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采區設計及作業規程中應包 含緊急避險系統的相關內容。6.1.3 日常維護應保證儲存的食品、 水、藥品等始終處于保質期內, 外包裝應明確標示保質 日期和下次更換時間。每天應對緊急避險設施進行 1次巡檢,設置巡檢牌板, 做好巡檢記錄。 煤礦 負責人應對緊急避險設施的日常巡檢情況進行檢查。每月對配備的高壓氣瓶進行 1次余量檢查及系統調試, 氣瓶內壓力低于額定 壓力的 95%時,應及時更換。每

18、3 年對高壓氣瓶進行 1 次強制性檢測,每年對壓 力表進行 1 次強制性檢驗。每 10 天應對設備電源進行 1 次檢查和測試。每年對緊急避險設施進行 1次系統性的功能測試, 包括氣密性、電源、供氧、 有害氣體處理等。經檢查發現緊急避險設施不能正常使用時, 應及時維護處理。 采掘區域的緊 急避險設施不能正常使用時,應停止采掘作業。6.1.4 培訓與應急演練煤礦企業應將了解緊急避險系統、 正確使用緊急避險設施作為入井人員安全 培訓的重要內容,確保所有入井人員熟悉井下緊急避險系統,掌握緊急避險設施 的使用方法,具備安全避險基本知識。對緊急避險系統進行調整后, 應及時對相關區域的入井人員進行再培訓,

19、確 保所有入井人員準確掌握緊急避險系統的實際狀況。煤礦應當每年開展 1次緊急避險應急演練, 建立應急演練檔案, 并將應急演 練情況書面報告縣級以上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煤礦企業應于每年年底前將緊急避險系統建設和運行情況, 向縣級以上煤礦 安全監管部門和駐地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書面報告。7 硐室驗收避難硐室施工、 安裝完成后, 應進行各種功能測試和聯合試運行, 并嚴格按 設計要求組織驗收。7.1 主要性能測試7.1.1 氣密性檢測(1)檢測標準氣密性檢測,在 50020帕壓力下泄壓速率應當不大于 350帕/ 小時。(2)檢測方法取下單向排氣管的單向閥, 在泄壓口安裝 U 型壓差計并

20、密封排氣管, 其他本 項檢測不用的接口一并密封。關閉避難硐室防護密閉門,打生存室內壓風裝置,使硐室內外壓差達到 600Pa左右;穩定 1030min 后,在艙內外壓差不小于 500Pa的條件下,關閉密閉 門,打開防護密閉門,開始用秒表計時,同時讀取和記錄壓差計顯示值;每間隔 10min 記錄 1 次,共持續 60min。用首次差壓值減去末次差壓值, 即為生成室泄壓 速率。關閉避難硐室防護密閉門,打生存室內壓風裝置,使硐室內外壓差達到 600Pa左右;穩定 1030min 后,在艙內外壓差不小于 500Pa的條件下,打開密閉 門,關閉防護密閉門,開始用秒表計時,同時讀取和記錄壓差計顯示值;每間隔 10min 記錄 1 次,共持續 60min。用首次差壓值減去末次差壓值, 即為過渡室泄壓 速率。7.1.2 正壓維持檢測(1)檢測標準 正壓維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