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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項目編號:SDGP370000201802002196 山東省地方稅務局文件印刷項目(重招)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一冊) 采購人名稱:山東省地方稅務局 采購代理機構:山東廣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2019 年 1 月目 錄第一部分 供應商須知3第二部分 合同條款(參考)17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范本24第四部分 附件27第一部分 供應商須知一、總則1. 適用范圍1.1 適用于本磋商文件第二冊第八部分中所述貨物及相關服務的采購。2. 定義2.1 “采購人”名稱詳見本磋商文件第二冊第六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2.2 “采購代理機構”指山東廣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2.3 “服務”指本磋商文件第二冊第八部分所述供應商應該履行的承諾和義務。2.4 “潛在供應商”指符合磋商文件各項規定的供應商。2.5 “供應商”指響應磋商文件規定并參加報價的制造商或代理商。3. 合格供應商的條件3.1 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冊第六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定的供應商資格要求。3.2 供應商須按采購公告要求獲取磋商文件并通過登記報名。3.3 供應商按時足額交納磋商保證金。3.4 按照本磋商文件通過初步評審。 4. 踏勘現場4.1 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冊第六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定安排現場踏勘,踏勘現場所發生的費用由供應商承擔;4.2 采購人向供應商提供的有關現場的資料和數據,是采購人現有的能使供應商利用的資料,采購人對供應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論、理解和結論概不負責。4.3 供應商經過采購人的允許,可為踏勘目的進入項目現場,對服務現場及其范圍環境進行考察,以獲取有關編制響應文件和簽署實施合同所需的各項資料,但供應商及其人員成端有關的責任和蒙受損失。供應商并應對此次踏勘現場而造成的死亡、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損害以及任何其他損失、損害和引起的費用和開支承擔責任。5. 報價費用5.1 供應商應承擔所有與準備和參加采購有關的費用,采購代理機構或采購人在任何情況下均無義務和責任承擔此費用。6. 其他6.1 對與本項目有關的通知,采購代理機構將以書面(包括但不限于紙質材料、信函、傳真等,下同)或在本次采購公告刊登的媒體上發布公告的形式,向潛在供應商發出,聯系方式以潛在供應商的登記為準。收到通知的供應商須在規定或要求予以回復確認,但供應商未回復或采購代理機構未收到回復時,并不應當被理解為采購代理機構知道或應當知道供應商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記有誤、傳真線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導致所發出的通知延遲送達或無法到達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不因此承擔任何責任。6.2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規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時間單位文件“天”“日”均指日歷日,且所有時間均為北京時間。6.3 不論采購過程如何,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含電子文件)均不退還。二、磋商文件7. 磋商文件的組成。7.1 本磋商文件共分為兩冊,由八部分內容組成: 第一冊: 第一部分 供應商須知 第二部分 合同條款(參考)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范本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二冊: 第五部分 報價邀請函 第六部分 供應商須知前附表 第七部分 評審方法和評審細則 第八部分 項目需求7.2 除非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說明,磋商文件不單獨提供擬采購服務使用地的自然環境、氣候條件、公用設施等情況,供應商被視為熟悉上述與履行合同有關的一切情況。8.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 采購代理機構對已發出的磋商文件進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可能影響響應文件編制的,應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5日前,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向潛在供應商發出澄清、修改的補充文件。需要為此調整響應文件提交截止時間的,應當重新確定,并就變更后的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重新發出通知。8.2 采購代理機構一旦對磋商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發生效力,采購代理機構有關的補充文件,將作為磋商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所有現實的或潛在的供應商均具有約束力,而無論是否已經實際收到該澄清和修改文件。同時,采購代理機構和供應商的權利及義務將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約束。三、響應文件9. 編制要求9.1 供應商應仔細閱讀磋商文件的所有內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編制響應文件,并保證其真實性。9.2 供應商對多個分包進行報價的,應以分包為單位編制響應文件。10. 響應文件的語言及計量單位10.1 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包括技術文件和資料、圖紙中的說明)以及供應商與采購代理機構就有關報價的所有來往函電均應使用中文簡體字。10.2 原版為外文的相關文件,以及由外國人作出的本人簽名、外國公司的名稱或外國印章等可以是外文,應附有中文翻譯文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在解釋響應文件時以中文翻譯文件為準。10.3 除在本磋商文件第二冊第八部分“項目需求”中另有規定外,所使用的計量單位,應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10.4 對違反上述規定情形的,磋商小組有權要求供應商限期提供相應文件或決定對其響應文件予以拒絕。11. 響應文件組成 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應主要包含資格證明文件、報價文件、技術文件及商務文件四部分(封皮、目錄等除外)。供應商應按本磋商文件第二冊第六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中要求及順序制作響應文件。12. 報價12.1 本次報價非一次性報價。幣種為人民幣(如供應商所報產品含有進口產品,須換算為人民幣進行報價)。只要投報了一個確定數額的總價,無論分項價格是否全部填報了相應的金額或免費字樣,報價應被視為已經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項購買服務等的費用和所需繳納的所有稅、費。在其他情況下,由于分項報價填報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誤,所導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應當由供應商自行承擔。12.2不接受可選擇或可調整的報價方案和報價,任何有選擇的或可調整的報價方案和報價將被視為非響應性報價而被拒絕。12.3本項目是否允許供應商將項目的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以本磋商文件第二冊第六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為準。如允許,供應商根據采購項目的實際情況,擬在成交后將成交項目的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須在技術文件中載明。12.4 供應商須嚴格按照報價明細表規定的內容填寫服務單價以及其他事項。12.5 供應商對報價若有說明應在報價一覽表“備注”中注明,只有公開報價時唱出的報價和優惠才會在評審予以考慮。13. 報價有效期13.1 報價有效期以本磋商文件第二冊第六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為準。13.2 在特殊情況下,可協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協商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此時,按本須知規定的磋商保證金的有效期也相應延長。供應商可以拒絕接受延期要求而不會被沒收保證金。同意延長有效期的供應商除按照采購代理機構要求修改報價有效期外,不能修改響應文件的其他內容。14. 響應文件裝訂與編寫14.1 供應商應按照資格證明文件、報價文件、技術文件及商務文件順序排列裝訂成一冊響應文件,并編制“響應文件目錄”。由于編排混亂導致響應文件被誤讀或查找不到,其責任由供應商承擔。裝訂必須采用膠裝形式,不得采用活頁裝訂,否則,報價將被拒絕。14.2 響應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紙張打印,響應文件須嚴格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格式提交,并按規定的統一格式逐項填寫,不準有空項(本磋商文件第二冊第六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中規定可不提交資料除外);無相應內容可填的項,應填寫“無”、“未測試”、“沒有相應指標”等明確的回答文字。14.3 因響應文件字跡潦草、模糊或表達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應商承擔。14.4 供應商須注意:為合理節約政府采購評審成本,提倡誠實信用的磋商報價行為,特別要求供應商應本著誠信精神,在本次響應文件的偏離表中,均以審慎的態度明確、清楚地披露各項偏離。若供應商對某一事項是否存在或是否屬于偏離不能確定,亦必須在偏離表中清楚地表明該偏離事項,并可以注明不能確定的字樣。任何情況下,對于供應商沒有在偏離表中明確、清楚地披露的事項,包括可能屬于被供應商在偏離表中遺漏披露的事項,一旦在評審中被發現存在偏離或被認定為屬于偏離,則磋商小組有權視具體情形評分時予以處理,乃至對該報價予以拒絕。14.5 供應商必須保證響應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資料真實可靠,否則自行承擔不利后果。15. 響應文件的簽署15.1 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必須按磋商文件的規定在響應文件正本及各附件、報價一覽表上簽字并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帶有“專用章”等字樣的印章,否則不符合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報價。15.2 任何行間插字、涂(修)改和增刪,必須由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在行間插字、涂(修)改和增刪的每一頁上簽字或加蓋公章后才有效。16. 響應文件密封和標記16.1 響應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應清楚的標記“正本”或“副本”的字樣。當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初步審查時以正本提供資料為準。16.2 供應商應將響應文件正本、副本、報價一覽表、電子文檔分別密封,并按照密封格式(見附件十六)要求填寫。16.3 密封文件在封口處注明“于 年 月 日 時 分之前不準啟封”字樣。16.4 如果供應商未按上述要求對響應文件密封及加寫標記,可能導致響應文件被拒收。17. 磋商保證金17.1 本次項目的磋商保證金按本磋商文件第二冊“供應商前附表須知”中規定的的具體數額及要求交納。四、響應文件遞交18. 響應文件遞交時間和地點18.1 供應商必須在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公開報價時間)前將文件(以本磋商文件第二冊第六部分“供應商前附表須知”為準)送達指定地點。18.2 采購代理機構將拒絕接收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公開報價時間)后送達的文件。19. 響應文件簽收19.1 采購代理機構于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接收響應文件,供應商同時簽字確認。19.2 對供應商提交的響應文件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后不予退還。20. 響應文件修改與撤回20.1 供應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響應文件,并書面形式通知采購代理機構。20.2 供應商對響應文件的補充、修改應當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簽署、蓋章、密封后,作為響應文件的組成部分。20.3 撤回報價文件的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由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署,并在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送達采購代理機構。20.4 報價有效期內不得撤回響應文件,公開報價儀式后撤回響應文件的行為將被記錄在案,其磋商保證金不予退還。供應商今后參與同類政府采購項目的機會可能會受到影響。五、公開報價與評審21 公開報價21.1 按照磋商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公開報價。公開報價由采購代理機構主持,采購人、供應商和有關方面的代表參加。21.2 公開報價時,由各供應商或其推選代表對所有響應文件的密封情況予以確認,確認無誤后后拆封唱標。21.3 公開報價時,采購代理機構將當眾宣讀供應商名稱、價格及其他主要內容。供應商若有報價和優惠未被唱出,應在公開報價時及時聲明或提請注意,否則采購代理機構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21.4 記錄員將唱標內容分項記錄,由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確認。供應商未參加公開報價的,視同認可公開報價結果。21.5 響應文件有下列情況之一,其響應文件將被拒絕:1)逾期送達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標記的;3)違反政府采購紀律的。22. 磋商小組的組建22.1 采購代理機構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有關規定組建磋商小組。23. 評審原則23.1 客觀性原則:磋商小組將嚴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對供應商的響應文件進行認真評審;磋商小組對響應文件的評審僅依據響應文件本身,而不依據響應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3.2 統一性原則:磋商小組將按照統一的評審原則和評審,用同一標準進行評審。23.3 獨立性原則:評審工作在磋商小組內部獨立進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擾和影響。磋商小組成員對出具的意見承擔個人責任。23.4 保密性原則:采購代理機構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評審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23.5 綜合性原則:磋商小組將綜合分析、評審供應商的各項指標,而不以單項指標的優劣評定出成交供應商。24. 初步評審24.1響應文件的初步評審分為資格性檢查和符合性檢查。資格性檢查指依據法律、法規和磋商文件的規定,對響應文件中的資格證明文件等進行審查,以確定供應商是否具有投報價資格;符合性檢查指依據磋商文件的規定,以確定其是否滿足磋商文件的實質性要求。24.2 磋商小組審查響應文件是否實質上響應磋商文件的要求。1)實質上響應的報價是指與磋商文件上的條款、條件和規格相符,沒有重大偏離或保留。2)重大偏離或保留系指貨物的質量、數量和交付日期等明顯不能滿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實質上與磋商文件不一致,糾正這些偏離或保留將對其他實質上響應要求的供應商的競爭地位產生不公正的影響。供應商存在下列情況(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的,報價無效:A、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規定提交報價保證金的;B、響應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裝訂、簽署、蓋章的;C、不具備磋商文件中規定的資格要求的;D、報價超過磋商文件中規定的預算金額或者最高限價的;E、響應文件含有采購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條件的;F、磋商文件中要求供應商必須提供的證明文件不全或無效的;G、單獨密封的開標一覽表內容不一致的,或單獨密封的開標一覽表與響應文件正本中開標一覽表不一致的;H、未按規定提交報價保證金或響應文件的;I、未響應磋商文件中的實質性要求的;J、法律、法規和磋商文件規定的其他無效情形。24.3磋商小組對響應文件的判定,只依據響應文件內容本身,不依據外來證明。25. 報價的澄清25.1 磋商小組有權要求供應商對響應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對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等內容作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25.2 供應商必須按照磋商小組通知的內容和時間做出書面答復,該答復經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的簽字認可,將作為響應文件內容的一部分。澄清、說明或者補正不得超出響應文件的范圍或者改變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供應商拒不按照要求對響應文件進行澄清、說明或者補正的,磋商小組可拒絕該報價。26. 磋商、綜合評審26.1 初步評審結束后,如有需要,磋商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供應商分別單獨進行磋商。26.2 在磋商過程中,磋商小組可以根據磋商文件和磋商情況實質性變動采購需求中的技術、服務要求以及合同條款,但不得變動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內容。實質性變動的內容,須經采購人代表確認。26.3 對磋商文件作出的實質性變動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磋商小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同時通知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26.4 供應商應當按照磋商文件的變動情況和磋商小組的要求重新提交響應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26.5 本項目共二輪報價。磋商文件能夠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的,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要求所有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另一輪報價,該報價為最后報價,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詳細列明采購標的的技術、服務要求,需經磋商由供應商提供最終設計方案或解決方案的,磋商結束后,磋商小組應當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推薦3家以上供應商的設計方案或者解決方案,并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另一輪報價,該報價為最后報價。26.6 最后報價是供應商響應文件的有效組成部分,供應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對最后報價書面簽字確認。節能、環保產品、中小微企業產品價格認定均按照最終報價后的浮動比例同比例進行調整。符合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第四項情形的,提交最后報價的供應商可以為2家。26.7 磋商小組對通過初步評審的響應文件按照磋商文件中規定的評審和標準,進行商務和技術評估,綜合比較與評價。26.8對明顯的文字和計算錯誤按下述原則處理,若出現相互矛盾之處,應以排列在先的原則為準優先處理:1)如果響應文件正本與副本不一致,以正本為準;響應文件中的報價一覽表與明細表內容不一致的,以報價一覽表為準。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數據與數字表示的有差別,以文字為準修正數字。如果大寫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3)如果單價乘以數量不等于總價,以單價為準修正總價,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位的,應以報價一覽表的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如果明細價格相加不等于匯總價格,以明細價格為準。4)調整后的數據對供應商具有約束力,供應商應予以書面形式確認,加蓋供應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表簽字。供應商不確認的,其保健文件無效。26.9 具體評審、評分細則詳見本磋商文件第二冊第七部分“評審和評分細則”。27. 確定成交供應商或成交候選人27.1磋商小組根據評審結果標明供應商排列順序,確定第一名為成交供應商或成交候選人排序。詳見本磋商文件第二冊第六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28. 評審過程要求28.1公開報價之后,直到簽訂合同止,凡是屬于審查、澄清、評價和比較報價的有關資料以及定標意向等,均不向供應商或者其他與評審無關的人員透露。28.2在評審期間,供應商企圖影響采購代理機構或磋商小組的任何活動,將導致報價被拒絕,并由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29. 供應商瑕疵滯后發現的處理規則29.1無論基于何種原因,各項本應作拒絕處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時發現而使該供應商進入初步評審、綜合評審或其他后續程序,包括已經簽訂合同的情形,一旦供應商被拒絕或該供應商的此前評議結果被取消,相關的一切損失均由該供應商承擔。30. 采購項目終止30.1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發布項目終止公告并說明原因,重新開展采購活動:1)因情況變化,不再符合規定的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適用情形的;2)出現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3)除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及財政部關于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庫2015124號)規定的情形外,在采購過程中符合要求的供應商或者報價未超過采購預算的供應商不足3家的。六、合同簽訂31 成交通知31.1 成交公告將在法定媒體上發布,并以書面形式向成交供應商發出成交通知書。成交通知書對采購人和成交供應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書發出以后,采購人改變成交結果或者成交應商放棄成交,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31.2 采購代理機構對未成交的供應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釋,但成交結果的有效性不以未成交的供應商是否收到相應的通知為前提。32. 簽訂合同32.1 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法定時間內,按照采購確定的事項簽訂合同。32.2 磋商文件、成交供應商的響應文件以及評審過程中的有關澄清、說明或者補正文件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32.3 不按約定簽訂或履行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33. 履約保證金33.1 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冊第六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定的要求提交。七、采購代理服務費及公證費/律師見證費34. 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冊第六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定的要求提交。八、處罰、詢問和質疑 35. 處罰35.1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供應商的磋商保證金不予退還;情節嚴重的將其列入不良記錄名單。1)公開報價后在報價有效期內,供應商撤回其報價;2)成交后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3)成交供應商與采購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4)將成交項目轉讓給他人,或者在響應文件中未說明,且未經同意,將成交項目分包給他人的;5)存在串通報價行為的;6)供應商其他未按磋商文件規定和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行為。36. 詢問36.1供應商對采購事項有疑問的,可以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詢問。36.2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對供應商依法提出的詢問作出答復。37.質疑 37.1 供應商有權就采購事宜提出質疑。37.2 供應商可以委托代理人進行質疑。其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具體權限、期限和相關事項。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代理人提出質疑,應當提交供應商簽署的授權委托書。37.3 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其投訴應當由組成聯合體的所有供應商共同提出。37.4 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成交或者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潛在供應商已依法獲取其可質疑的采購文件的,可以對該文件提出質疑。對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應當在獲取采購文件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出。37.5 供應商應在法定質疑期內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采購代理機構不再接收同一供應商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再次提出的質疑。37.6 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供應商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二)質疑項目的名稱、編號;(三)具體、明確的質疑事項和與質疑事項相關的請求;(四)事實依據;(五)必要的法律依據;(六)提出質疑的日期。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者蓋章,并加蓋公章。37.7 供應商進行虛假和惡意質疑的,采購代理機構將提請財政部門將其列入不良記錄名單。37.8 質疑人對答復不滿意以及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拆。九、保密和披露38. 保密和披露38.1 供應商自領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須承擔本采購項目保密義務,不得將因本次采購獲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傳。38.2采購代理機構有權將供應商提供的所有資料向有關政府部門或評審標書的有關人員披露。38.3在采購代理機構認為適當時、國家機關調查、審查、審計時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采購代理機構無須事先征求供應商同意而可以披露關于采購過程、合文本、簽署情況的資料、供應商的名稱及地址、響應文件的有關信息以及補充條款等,但應當在合理的必要范圍內。對任何已經公布過的內容或與之內容相同的資料,以及供應商已經泄露或公開的,無須再承擔保密責任。十、解釋權39. 本磋商文件的最終解釋權歸采購代理機構,當對一個問題有多種解釋時以采購代理機構的書面解釋為準。磋商文件未做須知明示,而又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采購代理機構對此所做解釋以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為依據。第二部分 合同條款(參考)甲方在本項目中所需服務由采購代理機構在國內進行競爭性磋商,經磋商小組評定,確定乙方為成交供應商。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本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一、定義除非另有特別解釋或說明,在本合同及與本合同相關的,雙方另行簽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詞語均依如下定義進行解釋:1、“合同”指甲乙雙方簽署的,與本項目相關的協議、附件、附錄和其他一切文件,還包括競爭性磋商文件、響應文件中的相關內容及其有效補充文件。2、“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制品等資料。3、“服務”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應承擔的服務。4、“第三人”是指本合同雙方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5、“法律、法規”是指由中國有關部門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的中國締結、參加的國際條(公)約的有關規定。6、“競爭性磋商文件”指采購代理機構發布的本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7、“響應文件”指乙方按照本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編制和投遞,并最終經采購代理機構接受的響應文件。二、服務內容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務內容詳見合同服務清單(附件一)。三、合同價格1、合同金額詳見合同格式。2、本合同價格包括服務期間時所發生或引起的本合同相關的全部成本、費用等,且為完稅后價格。四、付款1、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費用均以人民幣結算及支付。2、雙方的帳戶名稱、開戶銀行及帳號以本合同提供的為準。3、付款途徑: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二冊第六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定1)國庫集中支付(預算內資金或預算外資金)2)甲方支付3)國庫(預算內資金或預算外資金)與甲方共同支付屬國庫集中支付的預算內、外采購資金,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通過山東省政府采購管理系統及時向財政部門報送資金支付申請,財政部門對支付申請審核無誤后,通過系統將款項直接支付至乙方帳戶。4、付款方式: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二冊第六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定。5、如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有責任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時,甲方有權直接從上述付款中扣除該等款項并于事后通知乙方,該情形下應當視為甲方已經依約履行了合同義務,而所扣乙方的款項金額未達到乙方依照其責任所應當向甲方支付的金額時,乙方仍應向甲方補足。同時,若乙方對甲方的扣款有異議而不能協商解決時,乙方應依照本合同關于解決爭議的約定方式解決。但存在或解決相關爭議的期間,乙方不得停滯或減緩其合同的履行,否則對因停滯或減緩合同的履行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責任均應當全部給予賠償。6、甲方直接與乙方付款結算,采購代理機構不對其付款承擔連帶責任或任何其它責任,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亦只能直接向甲方追索而不應當向采購代理機構追索。五、交付日期和地點1、交付日期: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二冊第六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定2、交付地點: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二冊第六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定六、服務質量1、乙方應保證提供給甲方的服務完全符合本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規定的服務標準。2、乙方應保證提供的服務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標準及相應的技術規范、本次采購相關文件中的全部相關要求及相關標準及相應的技術規范中之較高者。3、乙方保證提供的服務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及行業的安全質量標準、環保標準中之較高者。4、甲方對服務質量的檢驗,應依據本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中的有關規定進行。5、乙方保證,乙方依據本合同提供的服務及相關的軟件和技術資料,乙方均已得到有關知識產權的權利人的合法授權,如發生涉及到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爭議,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經濟責任。七、違約責任1、對本合同的任何違反均構成違約。當一方認為對方的違約屬于嚴重違約時,若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認識,確屬對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響,則應當被認為屬于嚴重違約。若雙方對某一違約是否屬于嚴重違約仍有爭議,可以由爭議解決機構裁決認定。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任何其他義務時,甲方有權直接向乙方發出違約通知書,乙方應按照甲方選擇的下列一種或多種方式承擔賠償責任及違約責任:1)在甲方同意延長的期限內提供服務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及甲方因此產生的對第三方的責任。2)甲方有權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及甲方因此產生的對第三方的責任。此時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3)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為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或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應由乙方承擔。3、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違約通知書5個工作日內未作答復也沒有按照甲方選擇的方式承擔違約責任,則甲方有權從尚未支付的合同價款中扣回相當于甲方選擇的方式計算的索賠金額。如果這些金額不足以補償,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賠償要求。4、甲方如延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應付金額0.3支付違約金。5、乙方延期交付,每延遲1日,按應交付總額0.3支付違約金。6、若發生上述情形之外的任何違約時,違約方在接到對方關于違約的通知時,均應當就每一項違約向對方支付相當于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當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時,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全部損失,違約方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全部損失。當構成嚴重違約時,對方可以單方面決定解除或終止合同履行,違約方同時還應當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7、以上各項交付的違約金并不影響違約方履行合同的各項義務。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戰爭、動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地震、風暴或其他自然災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預見、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方應盡快通知另一方,并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后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詳細情況報告及不可抗力對履行本合同的影響程度的說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發生須由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負責同時提供由公證機關做出的公證證明。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有責任盡可能及時采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責任而造成的相關損失承擔責任。4、合同各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本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協商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或是繼續履行本合同。九、聯系方式1、合同雙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地或通訊聯絡地為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后視為送達;如果采用電話或電子郵件的方式,則應在發送后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2、合同雙方發出的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復均應發至競爭性磋商文件與響應文件中的通訊地址,付款或收款應使用響應文件中的帳號,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帳號,應自變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對方。變更方不履行通知義務的,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3、上述發出通知、回復的費用由發出一方承擔。十、保密條款1、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業秘密和國家秘密負有保密義務。2、在下列情形下:當發布成交公告和其他公告時,當國家機關調查、審查、審計時,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無須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關于采購過程、合同文本、簽署情況的資料、乙方的名稱及地址、采購內容的有關信息以及補充條款等,但應當在合理的必要范圍內。對任何已經公布過的內容或與之內容相同的資料,以及乙方已經泄露或公開的,無須再承擔保密責任。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定的商業秘密和國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秘密和國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條規定的秘密成為公眾信息之日止。十一、合同的解釋1、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國法律、法規以及通常的理解進行。2、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并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自然日。3、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十二、合同的終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終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2)合同雙方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權,解除本合同。2、對本合同終止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另一方因合同終止而受到的損失。對合同終止雙方均無過錯的,則各自承擔所受到的損失。十三、法律適用1、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2、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條款相沖突、無效或失去可強制執行效力時,雙方同意將密切合作,盡快修改本合同中相沖突或無效或失去強制執行效力的有關條款。十四、權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另一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為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2、如果本合同部分條款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被確認為無效或無法履行,且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條款繼續有效;同時,合同雙方應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對該部分無效或無法履行的條款進行調整,使其依法成為有效條款,并盡量符合本合同所體現的原則和精神。十五、爭議的解決1、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因解釋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如果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決(按照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二冊第六部分“供應商須知前附表”規定):(1)提交濟南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2、本合同甲、乙雙方一致認為,本合同僅屬于甲、乙雙方之間的協議,任何爭議均只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方式處理,任何情形下采購代理機構均不應當成為該等爭議的當事人,無論該等仲裁或訴訟均不得針對采購代理機構提起。3、在爭議解決期間,除了訴訟或仲裁進行過程中正在解決的那部分問題外,合同其余部分應繼續履行。十六、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十七、其他約定事項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不得將合同轉讓給第三人,有關分包事項或服務委托等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有關聯合報價須在本次采購允許的情況下并須符合本次采購的全部規定。3、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范本(以省直系統內最終簽訂版本為準) 政府采購合同(競爭性磋商:服務類)項目名稱: 合同編號: 采購編號: 甲 方: 乙 方: (甲方)所需 (服務名稱)經 (代理機構名稱)以 (項目編號)磋商文件在國內以競爭性磋商的方式進行采購。經磋商小組確定 (乙方)為 (包號)成交供應商。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同意按照以下條款和條件,簽署本合同。一、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項目競爭性磋商文件(二)成交供應商響應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條款(四)成交供應商在評審過程中做出的最后報價及有關澄清、說明或者補正文件(五)成交通知書(六)本合同附件二、合同的范圍和條件本合同的范圍和條件應與上述合同文件的規定相一致。三、服務內容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務內容詳見合同服務清單(附件一)。四、合同金額根據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分項價格詳見合同服務清單)。乙方開戶單位:開戶銀行: 帳號:五、付款途徑 國庫支付甲方支付 國庫與甲方共同支付預算內資金元,預算外資金 元,自籌資金 元屬國庫集中支付的預算內、外采購資金,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通過山東省政府采購管理系統及時向財政部門報送資金支付申請,財政部門對支付申請審核無誤后,15個工作日內將款項直接支付至乙方賬戶。六、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方式1、 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 %,即人民幣 元,大寫: ;項目交付后經乙方安裝、調試并經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的 %,即人民幣 元,大寫: 。2、其他分期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項目交付后經乙方安裝、調試并經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項,即人民幣 元,大寫: 。七、交付日期和地點1、交付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2、交付地點:八、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九、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采購代理一份。甲方: 乙方:單位名稱(公章): 單位名稱(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電話: 電話: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第四部分 附 件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本授權委托書聲明:注冊于 (國家或地區的名稱)的 (公司名稱)的在下面簽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代表本公司授權在下面簽字的 (授權代理人的姓名、職務)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貴方組織 的項目(項目編號: ),以本公司名義處理一切與之有關的事務。本授權書于 年 月 日簽字生效,特此聲明。 (附授權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授權代理人姓名: 性別: 年齡:單位: 部門: 職務:供應商全稱(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被授權人簽字 附件二: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致 (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我單位在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所稱重大違法記錄,包括:我單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因經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特此聲明!供應商名稱(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三: 無不良信用記錄承諾函致 (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 本單位鄭重承諾,我單位無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2、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3、被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4、不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我單位承諾:合同簽訂前,若我單位具有不良信用記錄情形,貴方可取消我單位成交資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責任由我單位自行承擔。同時,我單位愿意無條件接受監管部門的調查處理。 注:后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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