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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污染影響類)項目名稱:杭州昊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4000噸管件和4000噸塑料袋及300萬個注塑件建設項目編制日期:二〇二五年三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制目錄附表附表1建設項目污染物排放量匯總表附圖附圖1建設項目廠區地理位置圖附圖2廠區平面布置圖附圖3項目衛星圖附圖4項目環境保護目標分布圖附圖5臨安區環境管控單元分類圖附圖6建設項目周圍環境照片附圖7水環境功能區劃圖附圖8臨安區“三線一單”圖集-生態保護紅線附圖9臨安區“三線一單”圖集-臨安區“三區三線”分布圖附件附件1備案文件附件2營業執照附件3土地證、房產證附件4租房合同附件5入駐登記表附件6政府同意證明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建設項目名稱杭州昊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4000噸管件和4000噸塑料袋及300萬個注塑件建設項目項目代碼2407-330112-07-02-114153建設項目聯系人建設地點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高虹鎮明苑路7號廠房14幢2樓地理坐標(119度43分27.375秒,30度19分1.714秒)國民經濟行業類別C2923塑料絲、繩及編織品制造建設項目行業類別26_053塑料制品業292建設性質R新建(遷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建設項目申報情形首次申報項目?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部門(選填)臨安區經濟和信息化局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號(選填)2407-330112-07-02-114153總投資(萬元)300環保投資(萬元)45環保投資占比(%)15施工工期3個月是否開工建設R否£是用地面積(m2)1955.8(租賃)專項評價設置情況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相關內容,確定大氣、地表水、環境風險、生態和海洋專項評價具體設置原則見表1-1。土壤、聲環境不開展專項評價;地下水原則上不開展專項評價,涉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熱水、礦泉水、溫泉等特殊地下水資源保護區的開展地下水專項評價工作。表1-1專項評價設置原則表專項評價的類別設置原則本項目執行情況大氣排放廢氣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氣且廠界外500米范圍內有環境空氣保護目標的建設項目本項目生產過程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不開展大氣專項評價地表水新增工業廢水直排建設項目(槽罐車外送污水處理廠的除外);新增廢水直排的污水集中處理廠本項目不涉及工業廢水直排,不開展專項評價環境風險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險物質存儲量超過臨界量的建設項目本項目涉及有毒有害物質、危險物質等存儲量未超過臨界量生態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圍內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類建設項目本項目不涉及,不開展專項評價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本項目不涉及,不開展專項評價地下水地下水原則上不開展專項評價,涉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熱水、礦泉水、溫泉等特殊地下水資源保護區的開展地下水專項評價工作本項目不涉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熱水、礦泉水、溫泉等特殊地下水資源保護區,不開展專項評價土壤、噪聲土壤、聲環境不開展專項評價本項目土壤、聲環境不開展專項評價注:1.廢氣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納入《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的污染物(不包括無排放標準的污染物)。2.環境空氣保護目標指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居住區、文化區和農村地區中人群較集中的區域。3.臨界量及其計算方法可參考《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附錄B、附錄C。規劃情況規劃名稱:《杭州市臨安區經濟開發區(高新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審批機關:臨安區人民政府;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情況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情況:《杭州市臨安區經濟開發區(高新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召集審查機關:杭州市生態環境局臨安分局;審查文件名稱及文號:《關于杭州市臨安區經濟開發區(高新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環保意見的函》(杭環臨函(2022)156號)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1、《杭州市臨安區經濟開發區(高新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符合性分析(1)規劃范圍規劃區南北連接高虹鎮與金馬工業區,控規范圍北接高虹鎮老鎮區,南至錦北金馬工業園,西至金剛嶺山區,東臨橫畈老鎮區,總用地面積19.59km2。(2)規劃目標總體目標:以產業與生態和諧共生為基礎,以立足價值鏈高端為原則,以新材料、新能源、先進裝備制造業為產業發展方向,依托科技城核心區公共服務平臺優勢,構建產業集群、技術集約、空間集聚的國內一流、省內引領的特色產業園區。是臨安“一核三園”產業平臺的北部門戶,臨安經濟轉型發展的新觸媒,山水城和諧共生的產城融合示范新區。1、臨安“一核三園”產業平臺的北部門戶瞄準產業發展新領域,未來產業定位為節能環保、廣電產業,同時發展新能源、新材料等產業,逐漸形成以戰略性新興產業為主導的產業創新體系,打造城西科創大走廊具有地域特色的產業園。2、臨安經濟轉型發展的新觸媒通過提高土地開發強度和利用效率,形成集約的土地利用模式,打造高效、新型的產業空間。利用多樣化的開發打造臨安經濟轉型發展的新觸媒。3、山水城和諧共生的產城融合示范新區充分體現生態型園區的特點,利用山體、道路、水體營造綠色通廊,盡可能地創建小綠地空間,綠地的生態性與地塊開發相結合,形成具有魅力的生態和諧園區,并以產城融合要求,打造復合園區。(3)規劃布局一、規劃功能布局單元整體形成“一廊一帶,三核聯動,五區多節點”的總體空間結構。一廊:指金馬-高虹柔性產業發展走廊。一帶:指聯系金馬高虹產業園區的貨運交通聯系帶。三核:指綠色生態極核、金馬智造研創極核、高虹綠色新能源極核三大功能核心。五區:從北往南依次為高虹鎮現代都市工業園、金馬-高虹產業協作示范區、生態涵養區、金馬現代都市工業園、錦北小微企業園區。多節點:指在園區內布局多個產城融合節點,即居住節點+創新節點+綠色節點的復合模式。(4)產業發展一、產業發展策略1、北控鑒于高虹鎮北部既有大片連綿的永久性基本農田,在國土空間規劃的新格局下,遵循嚴格保護生態空間的原則,對原有規劃進行局部收縮,故北邊為發展控制地帶。建議縮減建設用地指標,適當降低路網密度。2、中聯中部作為高虹和金馬的交接地區,可作為下一步產業共拓共謀發展的戰略型儲備用地,用以發展以一類產業為主導兼顧研發辦公的創新型產業,通過打造產業平臺合作示范區的形式,加強兩園區的產業業態互促,產業配套共享。3、南進金馬靠近雙林的區域有著鄰近城區的區位優勢,緊鄰規劃留祥路、臨安站的交通優勢,故而具備產業拓展的先決條件,故建議在金馬南部設立小微產業示范園,承接周邊產業外溢,發展孵化創新型產業。并為企業就近提供商務辦公、科技創新、文化展示、信息服務、中介服務等平臺;另一方面基于本地居民與商旅人士。強調商業功能提供相應的商業服務、文化娛樂等功能,重構產業區功能結構。二、產業發展思路以高端、輕型、低碳為導向,基于自身產業優勢評價,一方面保留優勢產業,一方面淘汰劣勢產業。同時強化新產業的植入與培育。重點發展先進裝備制造、現代建材、光伏新能源、生物醫藥、智能傳感以及芯片等產業。1、先進裝備制造產業:依托金馬高虹現有產業優勢,堅持聯動發展理念,與城西科創大走廊形成關聯配套的產業分工協作體系,突出高端化、智能化輕型化“三化”方向,重點發展智能制造裝備和電氣機械器材等產業。2、新材料制造:緊緊抓住新材料制造研發發展機遇,加快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力度,積極吸引區內外高科技孵化器孵化企業帶成果、帶項目入駐。3、現代建材:密切關注國內外新材料產業的發展趨勢和市場需求,以高技術、高附加值、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為導向,重點發展新型建材領域。4、光伏新能源:新一輪能源革命的背景下,光伏發電已成為人類當前及未來新能源發展的主要選擇。借力光伏行業快速發展,積極拓展光伏電池、光伏電池組件的制作、硅棒、硅錠、硅片的加工制作等產業鏈中上游。項目所在地項目所在地圖1-1用地規劃圖規劃符合性分析:本項目位于杭州市臨安區高虹鎮明苑路7號廠房14幢2樓,項目用地規劃為工業用地,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用地規劃要求;行業類別屬于C2923塑料絲、繩及編織品制造,符合規劃產業發展重點發展產業,符合規劃產業導向要求,符合杭州市臨安區經濟開發區(高新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要求。2、與《杭州市臨安區經濟開發區(高新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符合性分析根據《杭州市臨安區經濟開發區(高新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規劃環評主要成果如下:(1)規劃環評總結論本次規劃在規劃目標、功能定位、功能布局等與工業園區所在地的社會經濟發展與產業規劃、區域主體功能與資源環境保護規劃、城市發展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基本協調。杭州市臨安區經濟開發區(高新片區)定位為打造先進制造業集聚區,以錦北金馬為重點,著力發展新材料產業;以高虹建設美麗城鎮省級樣板為契機,培育提升光電(LED)產業和與之相配套的商貿、房地產等服務業。區域現狀環境質量尚可,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總體上可支撐規劃發展規模。與此同時,必須做好該創建規劃與上位規劃等在土地利用規劃和林地保護規劃等方面的協調,按照采取相應的環境影響減緩對策和措施。在此基礎上,結合規劃環境保護目標與評價體系的可達性分析,本次評價認為經優化調整后的杭州市臨安區經濟開發區(高新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從資源環境保護而言是可行的,也有利于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的協調可持續發展。(2)審查意見1、規劃概述規劃范圍:本次規劃區南北連接高虹鎮與金馬工業區,控規范圍北接高虹鎮老鎮區,南至錦北金馬工業園,東臨橫畈老鎮區,西至金剛嶺山區,總用地面積19.59km2。規劃目標:總體目標:以產業與生態和諧共生為基礎,以立足價值鏈高端為原則,以新材料、新能源、先進裝備制造業為產業發展方向,依托科技城核心區公共服務平臺優勢,構建產業集群、技術集約、空間集聚的國內一流、省內引領的特色產業園區。是臨安“一核三園”產業平臺的北部門戶,臨安經濟轉型發展的新觸媒,山水城和諧共生的產城融合示范新區。產業導向:打造先進制造業集聚區,以錦北金馬為重點,著力發展新材料產業;以高虹建設美麗城鎮省級樣板為契機,培育提升光電(LED)產業和與之相配套的商貿、房地產等服務業。重點發展先進裝備制造、現代建材、光伏新能源、智能傳感以及芯片等產業。2、規劃環境合理性的總體評價杭州市臨安區經濟開發區(高新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在城市總體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等相關專項規劃指導下編制,因此在規劃目標、布局、產業發展導向以及資源利用等方面符合國家及地方產業政策、主體功能區劃等相關規劃。規劃區塊總體布局結構為:“一廊一帶,三核聯動,五區多節點”的總體空間結構。一廊:指金馬-高虹柔性產業發展走廊;一帶:指聯系金馬高虹產業園區的貨運交通聯系帶;三核:指綠色生態極核、金馬智造研創極核、高虹綠色新能源極核三大功能核心;五區:從南往北依次為高虹鎮現代都市工業園、金馬-高虹產業協作示范區、生態涵養區、金馬現代都市工業園、錦北小微企業園區;多節點:指在園區內布局多個產城融合節點,即居住節點+創新節點+綠色節點的復合模式。從規劃層面來看,杭州市臨安區經濟開發區(高新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產業發展定位符合《杭州市臨安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O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浙江省主體功能區規劃》、《杭州市臨安區生態保護紅線》、《杭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等相關產業政策和規劃的要求。3、對報告書的總體評價及修改和補充建議《報告書》在環境現狀調查評價的基礎上,分析了規劃區域存在的環境資源制約因素,預測分析了規劃實施對區域水環境、大氣環境、生態環境、聲環境等方面的影響,論證了規劃產業定位的環境合理性,提出了規劃優化調整建議和減緩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措施。審查認為,《報告書》基礎資料和評價內容基本完善,采用的技術路線與方法可行,基本查明了開發現狀存在的環保問題和區域開發的環境資源制約因素;對規劃實施的主要環境影響分析較全面;提出的規劃優化調整建議、生態空間管控清單、環境準入條件清單和減緩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措施基本可行。報告書經修改完善后,可以作為規劃優化和實施的依據。《報告書》應作如下修改和補充:(一)完善規劃四至邊界說明。根據規劃特點、規劃區現狀產業和規劃產業,梳理更新完善相關編制依據、評價因子、評價標準,核實環境敏感保護目標調查。細化分析規劃與上位規劃的相符性。結合現狀實際已入園企業情況,核實企業環保手續履行、“三同時”執行情況分析;細化現狀開發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方案。補充近期擬進入園區企業的清單,完善相應的環境管理要求。(二)完善情景設置的合理性分析,并核實環境影響分析和資源環境承載力分析。重點關注現有企業污染情況,進一步細化分析區域環境質量現狀問題,復核現狀排污總量。核實依托的杭州臨安高虹鎮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杭州臨安排水有限公司二廠收集管網建設和實際處理運行負荷。(三)結合現狀和規劃產業,復核規劃區污染物負荷預測成果,核實完善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和控制要求。細化環境質量跟蹤監測布點和特征污染物監測計劃。(四)加強高耗能、高排放建設項目生態環境源頭防控,嚴格兩高項目環評審批,推進行業減污降碳協同控制;按需開展碳排放評價和碳排放核查。結合規劃區域現狀問題、規劃要求及產業導向,細化環境準入要求,完善管控清單和相關圖件。4、對規劃優化調整和實施的意見(一)根據對規劃方案的分析論證,規劃目標、發展定位、規模和產業布局基本是合理的。在規劃產業定位、規劃用地布局和基礎配套設施上需要進行優化。(二)規劃產業定位。打造先進制造業集聚區,以錦北金馬為重點,著力發展新材料產業;以高虹建設美麗城鎮省級樣板為契機,培育提升光電(LED)產業和與之相配套的商貿、房地產等服務業。重點發展先進裝備制造、現代建材、光伏新能源、智能傳感以及芯片等產業。(三)優化規劃用地布局。目前區域存在工業企業與居住區混雜的情況,并且主要為二類工業,會對周圍居民產生環境影響,并存在環境隱患,且功能區劃不明晰。建議此類企業及時提升改造,加強廢氣治理,確保廢氣防治措施正常運行,保證廢氣都能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減少規劃二類工業用地對周邊敏感目標的環境影響。(四)加快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加快市政污水管網的建設進度,同時應加強對杭州市臨安區經濟開發區(高新片區)整個片區的廢水收集管理,明確區域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擴容提升計劃。5、對規劃所包含近期建設項目環評的指導意見該規劃近期建設項目在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時,涉及區域環境概況、環境質量現狀監測等方面可適當簡化,但需關注生態環境準入、大氣環境影響、區域基礎設施支撐能力等制約因素,強化污染防治和風險防范措施的落實。符合性分析:本項目位于杭州市臨安區高虹鎮明苑路7號廠房14幢2樓,項目用地規劃為工業用地,符合用地規劃要求;行業類別屬于C2923塑料絲、繩及編織品制造,符合規劃目標、產業導向要求,符合杭州市臨安區經濟開發區(高新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小組審查意見的要求。(3)管控要求根據《杭州市臨安區經濟開發區(高新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項目所在區塊生態空間管控要求詳見表1-2,環境準入要求詳見表1-3。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表1-2生態空間清單表(節選)規劃區塊生態空間名稱及編號生態空間范圍示意圖管控要求現狀用地類型高虹片區錦北片區臨安區高新技術產業集聚重點管控單元(ZH33011220020)項目所在地項目所在地空間布局約束:根據產業集聚區塊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區差別化的產業準入條件。合理規劃居住區與工業功能區,在居住區和工業區、工業企業之間設置防護綠地、生活綠地等隔離帶。污染物排放管控:嚴格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根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所有企業實現雨污分流。環境風險防控:強化工業集聚區企業環境風險防范設施設備建設和正常運行監管,加強重點環境風險管控企業應急預案制定,建立常態化的企業隱患排查整治監管機制,加強風險防控體系建設。非建設用地主要包括農林用地(包括耕地)及水域用地。現狀建設用地主要為城鎮建設用地,以工業用地為主,另外尚有部分村莊建設用地。符合性分析:本項目行業類別為C2923塑料絲、繩及編織品制造;項目周邊按要求設置防護綠地、生活綠地等隔離帶;項目不涉及占用生態公益林和永久基本農田。綜上,本項目符合管控要求。表1-3環境準入條件清單(節選)規劃區塊分類行業清單工藝清單產品清單制定依據臨安區經濟開發區(高新片區)(臨安區高新技術產業集聚重點管控單元)禁止準入產業/新建三類工業項目(現有三類工業項目擴建、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總量,鼓勵對現有三類工業項目進行淘汰和提升改造)//《杭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產業政策、園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項目(熱電行業除外)//占用或臨時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建設項目(國家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除外)///《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2021年修訂)、《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0年版)》、《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杭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與產業平臺布局指引(2019年本)》中的禁止(淘汰)類產業、設備《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2021年修訂)、《杭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與產業平臺布局指引(2019年本)》中禁止(淘汰)類《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2021年修訂)、《杭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與產業平臺布局指引(2019年本)》中禁止(淘汰)類不符合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的項目。限制準入產業①嚴格限制新、擴建醫藥、印染、化纖、合成革、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塑料和橡膠等涉VOCs重污染項目(全部使用新料的塑料制品業、全部使用符合《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19〕53號)文件要求的水性涂料、油墨、膠粘劑的且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要求等的除外)。②《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本)》(2021年修訂)、《杭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與產業平臺布局指引(2019年本)》中的限制類。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注:1、當《杭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等文件發生更新時,相應條款按照最新要求執行。2、限制準入類項目符合下列條件方可入區:①限制準入類應滿足《浙江省“十四五”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浙江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等相關文件以及各相應行業整治規范、辦法要求;②限制類行業進行技改項目建設時,應滿足相關總量削減或替代要求。符合性分析:本項目行業類別為C2923塑料絲、繩及編織品制造,且塑料粒子均使用新料,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廢氣經收集處理達標后高空排放,不涉及生產廢水,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后排放;項目不涉及上表中禁止、限制類產業,符合《杭州市臨安區經濟開發區(高新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準入條件清單要求。綜上,本項目的建設符合《杭州市臨安區經濟開發區(高新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的相關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符合性分析對照《浙江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號),本項目符合性分析如下。(1)建設項目應當符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管控的要求①根據《關于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評[2016]150號)》規定,建設項目“三線一單”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4“三線一單”對照分析情況序號“三線一單”內容本項目對照情況1生態保護紅線根據臨安區生態保護紅線,本項目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另根據臨安區“三區三線”分布圖,本項目位于城鎮開發邊界,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且本項目所在地屬于工業用地,因此本項目符合“三區三線”要求。2環境質量底線大氣根據《2023年杭州市臨安區環境狀況公報》,本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現狀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的二級標準。本項目廢氣經收集處理達標后高空排放,廢氣經有效收集處理后對周邊大氣環境影響較小。水根據監測結果,項目所在地水質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III類標準要求,水環境質量良好。項目廢水均達標納管,不會對周邊水體環境產生污染。3資源利用上線項目不額外占用土地,且所用水、電、天然氣用量均較小,遠低于資源利用上線。4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管控根據表1-5分析可知,本項目符合臨安區高新技術產業集聚重點管控單元(ZH33011220016)管控要求。綜上所述,本項目建設符合“三線一單”要求。②《杭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杭州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方案>的通知》(杭環發〔2024〕49號)符合性分析根據《杭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杭州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方案>的通知》(杭環發〔2024〕49號)等相關要求,本項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高虹鎮明苑路7號廠房14幢2樓,屬于臨安區高新技術產業集聚重點管控單元(ZH33011220016),符合性分析見下表:表1-5臨安區高新技術產業集聚重點管控單元要求及符合性分析序號產業集聚重點管控單元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1空間布局引導根據產業集聚區塊的功能定位,建立分區差別化的產業準入條件。根據前文《杭州市臨安區經濟開發區(高新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符合性分析可知,本項目符合該區塊的功能定位,符合產業準入條件。符合合理規劃布局居住、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等功能區塊,與工業區塊、工業企業之間設置防護綠地、生活綠地等隔離帶。本項目距離最近敏感點距離約151m,規劃布局合理。符合2污染物排放管控嚴格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根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所有企業實現雨污分流。本項目廢氣經有效收集處理后,能夠達標排放,對環境影響較小,生活污水經處理達標后納管至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外排;污染物均按要求進行替代削減。本項目所在地已實現雨污分流。在日常生產過程中加強管理,加強各種處理設施的維修、保養及管理,確保污染治理設施的正常運轉,杜絕跑、冒、滴、漏及事故性排放,避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符合3環境風險防控強化工業集聚區企業環境風險防范設施設備建設和正常運行監管,加強重點環境風險管控企業應急預案制定,建立常態化的企業隱患排查整治監管機制,加強風險防控體系建設。本項目不屬于重點環境風險管控企業,企業建設投產后,應依據相關規定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演練,加強企業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在此基礎上,本項目的建設符合環境風險管控要求。符合4資源開發效率要求//符合根據以上分析,本項目符合杭州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方案的要求。(2)排放污染物符合國家、省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和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根據工程分析,本項目僅排放生活污水,COD、氨氮不納入總量控制,故被納入總量控制指標為VOCs、顆粒物。本項目投產運營后,企業污染物總量控制情況匯總表如下所示。表1-6企業污染物排放匯總一覽表(單位:t/a)類別總量控制因子本項目排放量總量控制建議值削減替代比例削減替代量廢氣VOCs1.4891.4891:11.489顆粒物0.5470.5471:10.547由上表,本項目建成后企業VOCs、顆粒物排放量分別為1.489t/a、0.547t/a,新增VOCs、顆粒物削減比例按1:1,則VOCs、顆粒物替代削減量分別為1.489t/a、0.547t/a。在此基礎上,本項目的建設符合總量控制原則。(3)產業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項目為C2923塑料絲、繩及編織品制造,生產過程均使用新料,對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不屬于限制類、淘汰類項目;根據《杭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與產業平臺布局指引(2019年本)》和《臨安區產業發展導向目錄與空間布局指引(2013年)》,本項目不屬于限制類、淘汰類項目;本項目產品不屬于《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細化標準(2020年版)》禁限管理范圍。(4)建設項目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要求本項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高虹鎮明苑路7號廠房14幢2樓,主要從事塑料管件、塑料袋(厚度0.1mm)、注塑件的生產,根據土地證、圖1-1可知,項目所在地為工業用地,因此本項目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要求。2、《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82號)“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表1-7“四性五不批”符合性分析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四性建設項目的環境可行性本項目符合產業政策、達標排放、選址規劃、生態規劃、總量控制原則及環境質量要求等,從環保角度看,本項目在所選場地上實施是基本可行的符合環境影響分析預測評估的可靠性本評價根據本項目設計方案、建設規模等進行廢水、廢氣、固廢、噪聲環境影響分析,其環境影響分析預測評估具有可靠性符合環境保護措施的有效性本項目廢氣、廢水、噪聲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可做到達標排放,固廢可做到安全合理處置符合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科學性本環評結論客觀、過程公開、評價公正,并綜合考慮建設項目實施后對各種環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響,環境結論是科學的符合五不批建設項目類型及其選址、布局、規模等不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法定規劃本項目主要從事塑料管件、塑料袋(厚度0.1mm)、注塑件,項目選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高虹鎮明苑路7號廠房14幢2樓。本項目的行業類別符合《杭州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方案》中空間布局引導,符合相關產業政策。項目符合總量控制制度要求,滿足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法定規劃符合所在區域環境質量未達到國家或者地方環境質量標準,且建設項目擬采取的措施不能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管理要求項目所在地屬于大氣環境達標區。項目所在地水環境質量狀況良好,地表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聲環境質量均滿足環境質量底線要求符合建設項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無法確保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預防和控制生態破壞建設項目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可確保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符合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未針對項目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項目為新建項目/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礎資料數據明顯不實,內容存在重大缺陷、遺漏,或者環境影響評價結論不明確、不合理本環評報告表不存在以上問題符合根據以上對照分析情況,本次項目建設滿足“四性五不批”的相關要求。3、太湖流域相關文件符合性分析(1)《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太湖源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的通知》(發改地區[2022]959號)符合性分析表1-8與《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相關要求符合性分析第二章總體要求第四節治理分區根據不同區域對太湖水環境的影響和作用,將太湖流域劃分為太湖湖體保護區域、江蘇上游地區、浙江上游地區和太湖下游地區四類區域,實施分區治理,提升治理精準化水平。太湖湖體保護區域重點加強藍藻水華的監測預警和打撈處置,科學推進重點水域生態清淤,促進重點區域水生植被恢復,改善湖泊生境,提高湖泊生態功能。江蘇上游地區主要包括無錫市、常州市和鎮江市,該區域入湖污染負荷較高,是入湖污染負荷防控重點區域,主要通過優化調整涉磷等產業結構和布局、提高污水收集處理效能、深入推進面源污染治理、加強河網湖蕩系統治理和生態保護修復、完善水網工程體系、強化水資源調控、促進水體有序流動等措施,大幅削減各類入湖污染負荷。浙江上游地區主要是湖州市、杭州市的臨安區和余杭區,通過加強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村生活污染防控,減少面源污染,強化城市生活污染治理,實施以水源涵養為重點的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提高水源涵養能力,實現清水入湖。太湖下游地區主要包括江蘇省蘇州市,浙江省嘉興市、杭州市的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臨平區等地,以及上海市青浦區練塘鎮、金澤鎮和朱家角鎮,堅持節水優先,提高區域水資源利用效率,全力提升河網湖蕩水質,恢復水生態功能。本項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高虹鎮明苑路7號廠房14幢2樓,屬于浙江上游地區,本項目不排放生產廢水第三章大力推進污染治理/以減磷控氮為主線,以太湖上游為重點,深化控源截污,加強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有序推進內源污染治理,全面開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涉氮磷項目減量替代臺賬,不斷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標準,嚴格控制入湖污染負荷。本項目屬于太湖流域的浙江上游地區,為重點管控對象,本項目不排放生產廢水第六章推動流域高質量發展第一節引導產業合理布局嚴禁落地國家和本地產業結構調整目錄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工藝、裝備、產品與項目,依法推動污染企業退出。繼續推進城市建成區內造紙、印染、化工等污染較重企業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推動環太湖生態環境敏感區內不符合產業發展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不具備整治條件的企業依法關閉或搬遷至合規工業園。推進太湖流域等重要飲用水水源地300米范圍內重點排污企業逐步退出。除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外,太湖流域原則上不再審批其他生產性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業類建設項目。本項目不排放生產廢水故項目的實施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太湖源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的通知》(發改地區[2022]959號)中的相關要求。(2)《關于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區域差別化環境準入的指導意見》對照分析根據《關于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區域差別化環境準入的指導意見》(環環評[2016]190號)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9本項目與環環評[2016]190號有關內容符合性分析序號有關要求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1對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燃料、顏料及排放氮磷污染物的工業項目,不予環境準入;實施江、湖一體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湖富營養化。嚴格沿江港口碼頭項目環境準入,強化環境風險防范措施。項目位于太湖流域,主要從事塑料制品生產,不屬于原料化工、燃料、顏料生產項目,項目不排放生產廢水,即項目不排含氮、磷工業廢水。符合綜上可知,本項目建設符合《關于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區域差別化環境準入的指導意見》(環環評[2016]190號)相關要求。4、與《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2019年6月26日印發的《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環大氣[2019]53號),本項目與此文件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10本項目與《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源項檢查環節檢查要點本項目情況符合性分析VOCs物料儲存容器、包裝袋1.容器或包裝袋在非取用狀態時是否加蓋、封口,保持密閉;盛裝過VOCs物料的廢包裝容器是否加蓋密閉。2.容器或包裝袋是否存放于室內,或存放于設置有雨棚、遮陽和防滲設施的專用場地。本項目所使用的塑料粒子、增塑劑等原料在常溫下不會產生廢氣,且在非取用狀態時均密閉袋裝存放于室內。符合儲庫、料倉10.圍護結構是否完整,與周圍空間完全阻隔。11.門窗及其他開口(孔)部位是否關閉(人員、車輛、設備、物料進出時,以及依法設立的排氣筒、通風口除外)。/VOCs物料轉移和輸送液態VOCs物料1.是否采用管道密閉輸送,或者采用密閉容器或罐車。項目不涉及。/揮發性有機液體裝載3.汽車、火車運輸是否采用底部裝載或頂部浸沒式裝載方式。4.是否根據年裝載量和裝載物料真實蒸氣壓,對VOCs廢氣采取密閉收集處理措施,或連通至氣相平衡系統;有油氣回收裝置的,檢查油氣回收量。項目不涉及。/工藝過程VOCs無組織排放VOCs物料投加和卸放1.液態、粉粒狀VOCs物料的投加過程是否密閉,或采取局部氣體收集措施;廢氣是否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2.VOCs物料的卸(出、放)料過程是否密閉,或采取局部氣體收集措施;廢氣是否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有機廢氣設置有效的收集處理措施,廢氣經收集后由高壓靜電除油+二級活性炭處理達標后高空排放。符合含VOCs產品的使用過程11.調配、涂裝、印刷、粘結、印染、干燥、清洗等過程中使用VOCs含量大于等于10%的產品,是否采用密閉設備,或在密閉空間內操作,或采取局部氣體收集措施;廢氣是否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12.有機聚合物(合成樹脂、合成橡膠、合成纖維等)的混合/混煉、塑煉/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擠出、注射、壓制、壓延、發泡、紡絲等)等制品生產過程,是否采用密閉設備,或在密閉空間內操作,或采取局部氣體收集措施;廢氣是否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本項目設置有效的收集處理措施,廢氣經收集后由高壓靜電除油+二級活性炭處理達標后高空排放。符合其他過程13.載有VOCs物料的設備及其管道在開停工(車)、檢維修和清洗時,是否在退料階段將殘存物料退凈,并用密閉容器盛裝;退料過程廢氣、清洗及吹掃過程排氣是否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項目不涉及/VOCs無組織廢氣收集處理系統14.是否與生產工藝設備同步運行。15.采用外部集氣罩的,距排氣罩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無組織排放位置,控制風速是否大于等于0.3米/秒(有行業具體要求的按相應規定執行)。16.廢氣收集系統是否負壓運行;處于正壓狀態的,是否有泄漏。17.廢氣收集系統的輸送管道是否密閉、無破損。要求企業在生產時同步運行VOCs廢氣處理裝置;采用外部集氣罩的,距排氣罩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無組織排放位置,控制風速應大于等于0.3米/秒;對廢氣收集系統、管道等定期檢查。符合敞開液面VOCs逸散廢水集輸系統1.是否采用密閉管道輸送;采用溝渠輸送未加蓋密閉的,廢水液面上方VOCs檢測濃度是否超過標準要求。2.接入口和排出口是否采取與環境空氣隔離的措施。本項目不涉及。/廢水儲存、處理設施3.廢水儲存和處理設施敞開的,液面上方VOCs檢測濃度是否超過標準要求。4.采用固定頂蓋的,廢氣是否收集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本項目不涉及。/有組織VOCs排放排氣筒1.VOCs排放濃度是否穩定達標。2.車間或生產設施收集排放的廢氣,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時、重點區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時的,VOCs治理效率是否符合要求;采用的原輔材料符合國家有關低VOCs含量產品規定的除外。3.是否安裝自動監控設施,自動監控設施是否正常運行,是否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項目有機廢氣采用“高壓靜電除油+二級活性炭”裝置進行處理,可使VOCs排放濃度穩定達標;項目建成后要求企業每年至少開展1次VOCs廢氣處理設施進、出口監測和廠界無組織監控濃度監測,監測包含主要特征污染物非甲烷總烴等指標。符合廢氣治理設施吸附裝置4.吸附劑種類及填裝情況。5.一次性吸附劑更換時間和更換量。6.再生型吸附劑再生周期、更換情況。7.廢吸附劑儲存、處置情況。本項目活性炭按要求裝填;更換的廢活性炭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安全處置。符合臺賬企業是否按要求記錄臺賬。企業應健全廢氣監測臺賬、廢氣處理設施運行臺賬等各類臺賬并嚴格管理。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項目建設基本符合《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相關要求。5、浙江省2020年細顆粒物和臭氧“雙控雙減”實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據省美麗浙江建設領導小組大氣污染防治辦公室關于印發《浙江省2020年細顆粒物和臭氧“雙控雙減”實施方案》的函(浙大氣辦[2020]2號)附表1,杭州市臨安區未納入O3污染控制重點區域,未納入重點區域的市縣可根據本地實際,參照該方案制定針對性、差異化減排措施,有效控制臭氧污染,相關要求如下:全面深化工業企業VOCs治理。優先推行生產和使用環節的源頭替代,鼓勵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加大源頭替代力度,推廣使用低(無)VOCs含量木器涂料、車輛涂料、機械設備涂料、集裝箱涂料、建筑物和構筑物防護涂料以及低(無)VOCs含量油墨和膠粘劑,涂料、油墨、膠粘劑生產企業推廣低(無)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原輔材料使用。全面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采取設備與場所密閉、工藝改進、廢氣有效收集和推廣使用全密閉、連續化、自動化等生產技術以及高效工藝與設備等,削減VOCs無組織排放。有效提升末端治理效率,對現有治污設施實施提升改造,鼓勵采用多種治理技術組合工藝和建設高效處理設施;推進工業園區和產業集群推廣集中噴涂、溶劑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強資源共享,提高治理效率;重點排污單位實行VOCs排放濃度與去除效率雙控,有組織排放廢氣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2kg/h的,除濃度穩定達標外,去除效率不低于80%,有行業排放標準的按其相關規定執行。嚴防涉VOCs“散亂污”企業反彈,建立健全“散亂污”企業及集群動態排查與整治機制,鞏固提升整治成果。相符性分析:本項目廢氣VOCs初始排放速率小于2kg/h,并設置了高壓靜電除油+二級活性炭處理有機廢氣,排放的廢氣能夠穩定達標排放,符合該文件要求。6、與《浙江省“十四五”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對照《浙江省“十四五”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浙環發[2021]10號)進行符合性分析,具體見下表。表1-11浙江省“十四五”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序號判斷依據本項目符合性1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項目。本項目不涉及。/2工業涂裝行業重點推進使用緊湊式涂裝工藝,推廣采用輥涂、靜電噴涂、高壓無氣噴涂、空氣輔助無氣噴涂、熱噴涂、超臨界二氧化碳噴涂等技術,鼓勵企業采用自動化、智能化噴涂設備替代人工噴涂,減少使用空氣噴涂技術。包裝印刷行業推廣使用無溶劑復合、共擠出復合技術,鼓勵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輻射固化凹印、柔版印刷、無水膠印等印刷工藝。本項目不涉及。/3選用粉末涂料、水性涂料、無溶劑涂料、輻射固化涂料等環境友好型涂料和符合要求的(高固體分)溶劑型涂料。工業涂裝企業所使用的水性涂料、溶劑型涂料、無溶劑涂料、輻射固化涂料應符合《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規定的VOCs含量限值要求,并建立臺賬,記錄原輔材料的使用量、廢棄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本項目不涉及。/4大力推進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的源頭替代。全面排查使用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原輔材料的企業,制定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源頭替代實施計劃,按照“可替盡替、應代盡代”的原則,實施一批替代溶劑型原輔材料的項目。本項目不涉及。/5嚴格控制無組織排放。在保證安全前提下,加強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鏈條、全環節密閉管理,做好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環節的管理。生產應優先采用密閉設備、在密閉空間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閉集氣罩收集方式,原則上應保持微負壓狀態,并根據相關規范合理設置通風量;采用局部集氣罩的,距集氣罩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無組織排放位置控制風速應不低于0.3米/秒。①項目塑料粒子、增塑劑等原料在常溫下不會產生廢氣,且密閉袋裝存放于室內;②本項目設有局部集氣罩收集,要求距集氣罩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無組織排放位置控制風速應不低于0.3米/秒;③項目有機廢氣采用高壓靜電除油+二級活性炭處理。符合6①企業新建治理設施或對現有治理設施實施改造,應結合排放VOCs產生特征、生產工況等合理選擇治理技術,對治理難度大、單一治理工藝難以穩定達標的,要采用多種技術的組合工藝。采用活性炭吸附技術的,吸附裝置和活性炭應符合相關技術要求,并按要求足量添加、定期更換活性炭。②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合成革等行業的VOCs綜合去除效率達到60%以上。項目VOCs綜合去除效率達到60%以上。符合7按照治理設施較生產設備“先啟后停”的原則提升治理設施投運率。本項目治理設施較生產設備“先啟后停”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項目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浙環發[2021]10號)中要求。7、《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浙江省實施細則符合性分析本項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高虹鎮明苑路7號廠房14幢2樓,屬于C2923塑料絲、繩及編織品制造,對照《浙江省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浙江省實施細則的通知》(浙長江辦〔2022〕6號)進行符合性分析,具體符合性分析見下表1-12。表1-12《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浙江省實施細則符合性分析相關要求(部分)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15.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高污染項目清單參照生態環境部《環境保護綜合目錄》中的高污染產品目錄執行。本項目為C2923塑料絲、繩及編織品制造,對照《環境保護綜合目錄》(2021年版),不屬于高污染項目。是16.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本項目不屬于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是17.禁止新建、擴建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對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類中的落后生產工藝裝備、落后產品投資項目,列入《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的外商投資項目,一律不得核準、備案。禁止向落后產能項目和嚴重過剩產能行業項目供應土地。本項目不屬于落后產能項目。是18.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部門、機構禁止辦理相關的土地(海域)供應、能評、環評審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業務。本項目不屬于過剩產能項目。是19.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本項目不屬于不符合要求的高能耗高排放項目。是由上表可知,本項目符合《浙江省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浙江省實施細則的通知》(浙長江辦〔2022〕6號)中要求。8、《浙江省工業企業惡臭異味管控技術指南(試行)》符合性分析表1-13《浙江省工業企業惡臭異味管控技術指南(試行)》符合性分析序號排查重點防治措施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1生產工藝環保先進性采用水冷替代技術,減少使用或完全替代風冷設備本項目生產過程中不涉及風冷,設備采用冷卻水冷卻是2生產設施密閉性造粒、成型等工序廢氣,可采取整體或局部氣體收集措施本項目造粒、擠出、吹膜、注塑過程采用局部氣體收集措施是3廢氣收集方式采取局部氣體收集措施的,廢氣產生點位控制風速不低于0.3m/s要求廢氣產生點位控制風速不低于0.3m/s是4危廢庫異味管控①涉異味的危廢采用密閉容器包裝并及時清理,確保異味氣體不外逸;②對庫房內異味較重的危廢庫采取有效的廢氣收集、處理措施①本項目產生的危廢均采用密閉容器包裝并及時處理;②不涉及異味較重的危廢庫是5廢氣處理工藝適配性①采用吸附法處理含塵、高濕廢氣、高溫廢氣,事先采用高效除塵、除霧裝置、冷卻裝置等進行預處理;②高壓靜電法適用增塑劑及其他助劑產生的高沸點油煙廢氣處理;臭氧氧化法適用于CDS、POM、EVC等塑料制造廢氣除臭;光氧化技術適用于CDS、POM、EVC等塑料制造廢氣除臭,且僅可作為除臭組合單元之一。①本項目廢氣經管道冷卻后進入活性炭溫度低于40℃,可不采用冷卻裝置進行冷卻,不涉及含塵VOCs、高溫廢氣;②本項目生產過程中廢氣經高壓靜電除油+二級活性炭達標處理后排放使用增塑劑較少,進入活性炭的濃度低于1mg/m3排放是6環境管理措施根據實際情況優先采用污染預防技術,并采用適合的末端治理技術。按照HJ944的要求建立臺賬,記錄含VOCs原輔材料的名稱、采購量、使用量、回收量、廢棄量、去向、VOCs含量,污染治理設施的工藝流程、設計參數、投運時間、啟停時間、溫度、風量,過濾材料更換時間和更換量,吸附劑脫附周期、更換時間和更換量,催化劑更換時間和更換量等信息。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本項目完成后按要求建立臺賬并記錄相關內容,及時更換活性炭。臺賬按要求保存。是由上表可知,本項目符合《浙江省工業企業惡臭異味管控技術指南(試行)》中對塑料行業的防治措施要求。二、建設項目工程分析建設內容1、項目由來杭州昊川新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東越包裝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6月24日,注冊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高虹鎮明苑路8號1幢東面,企業原僅涉及銷售,不涉及生產。經營范圍:一般項目:塑料制品銷售;塑料制品制造;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互聯網銷售(除銷售需要許可的商品);信息技術咨詢服務;建筑材料銷售;日用百貨銷售;貨物進出口(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根據發展需要,企業擬投資300萬元,租賃杭州臨安景亮照明電器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高虹鎮明苑路7號廠房14幢2樓的閑置廠房1955.8平方米,購置管材擠出生產線、注塑機、吹膜機等新增設備建設本項目,項目建成后,預計形成總計年產4000噸管件、4000噸塑料袋、300萬個注塑件的生產能力。項目屬于C2923塑料絲、繩及編織品制造(塑料袋),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見表2-1),本項目應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表2-1環境影響評價分類表環評類別項目類別報告書報告表登記表本項目二十六、橡膠和塑料制品業2953塑料制品業292以再生塑料為原料生產的;有電鍍工藝的;年用溶劑型膠黏劑10噸及以上的;年用溶劑型涂料(含稀釋劑)10噸及以上的其他(年用非溶劑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噸以下的除外)/本項目涉及擠出、注塑,使用新料,為其他類別2、主要產品及產能本項目建成后產品方案詳見表2-2。表2-2產品及產能一覽表序號產品方案年產量備注1管件4000噸/年塑料管件2塑料袋4000噸/年透明平口袋,厚度約為0.1mm;塑料薄膜原料用量為4001噸/年,在薄膜生產、制袋過程中均會有少量損耗,由于產生的邊角料、次品均回用于生產,故損耗較少(按1噸計),則成品塑料袋約4000噸/年3注塑件300萬個/年根據產品需求,產品克重不同,單個產品質量約在100~200g3、項目組成本項目租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高虹鎮明苑路7號廠房14幢2樓的閑置廠房進行建設,購置管材擠出生產線、注塑機、吹膜機等新增設備建設本項目。本項目主體工程包括生產區,并配有原料區、成品區等儲運工程,廢氣處理設施、廢水處理設施、噪聲治理和固廢貯存間等環保工程。項目組成詳見下表:表2-3本項目組成一覽表工程類別建設內容建設規模主體工程生產區管件生產區:位于車間北側(2臺混料機、4條管材擠出生產線、4臺切割機)、車間中部(3臺倒角機);注塑件生產區:位于車間中部(3臺注塑機);塑料袋生產區:位于車間東北側(2臺吹膜機、3臺制袋機);輔助設備:3臺冷卻機、3臺空壓機位于車間中部,2臺造粒機、1臺磨粉機、2臺破碎機位于車間東側年產4000噸管件、4000噸塑料袋、300萬個注塑件輔助工程辦公區位于車間西側中部儲運工程原料區位于車間北側(管件原材料)、車間西側中部(注塑機、塑料袋原材料)成品區位于車間南側依托工程廢水出租方化糞池,杭州臨安高虹鎮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固廢一般工業固廢物資回收單位危險廢物危廢處置單位生活垃圾環衛部門公用工程供電市政電網供電給水市政自來水管網供應,用水主要為員工生活用水、冷卻用水排水雨污分流制;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定期補充蒸發損耗;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能源本項目生產工序均使用電能,用電由市政電網接入其他項目場地不設食堂、宿舍、浴室環保工程廢氣擠出廢氣、造粒廢氣、吹膜廢氣、注塑廢氣:在管材擠出生產線、造粒機、吹膜機、注塑機廢氣產生區域上方設置集氣罩,廢氣收集經高壓靜電除油+二級活性炭處理后通過不低于15m排氣筒高空排放(DA001);破碎: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投料粉塵、磨粉粉塵:在混料機的投料斗、磨粉機上方設置集氣罩,粉塵收集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不低于15m排氣筒高空排放(DA002);制袋廢氣:廢氣產生量較少,制袋廢氣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廢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噪聲設備減振降噪,加強維護管理固廢一般工業固廢設一般工業固廢區,外售物資回收單位危險廢物設危廢間,定期送有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處置;危廢倉庫位于車間西南側,面積約10平方米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進行清運4、設備清單本項目主要生產設備見表2-4。表2-4本項目主要設備一覽表序號設備名稱數量(臺/套/條)型號/備注1管材擠出生產線4管件生產2混料機23切割機44倒角機35注塑機3注塑件生產6吹膜機2塑料袋生產7制袋機38破碎機2公用設備9磨粉機110造粒機211空壓機312冷凍機3表2-5主要設備產能分析序號設備名稱數量設備生產能力設備年產能設計年產能占比1管材擠出生產線(PS/PP/PE/PVC塑料粒子共用)3條150kg/h3240t/a3000t/a92.6%2管材擠出生產線(PVC粉料專用)1條150kg/h1080t/a1000t/a92.6%3吹膜機2臺300kg/h4320t/a4000t/a92.6%4注塑機3臺150個/h324萬個/a300萬個/a92.6%注:本項目生產時間為24h/d,300d/a。產能匹配性分析:根據上表可知,本項目設計產能約占設備生產能力的92.6%,產能匹配。5、主要原輔材料本項目主要原輔材料及年用量見表2-6。表2-6主要原輔材料及年用量一覽表序號原輔料名稱年用量備注管件(PS/PP/PE/PVC直接擠出產能3000t/a)1PS塑料粒子1212t/a新料,顆粒狀,25kg/袋2PP塑料粒子404t/a新料,顆粒狀,25kg/袋3PE塑料粒子808t/a新料,顆粒狀,25kg/袋4PVC塑料粒子606t/a新料,顆粒狀,25kg/袋管件(PVC粉料混料擠出產能1000t/a)1PVC樹脂粉404t/a新料,粉狀,25kg/袋2鈣粉404t/a粉狀,25kg/袋3穩定劑101t/a粉狀,25kg/袋;鈣鋅穩定劑或錫穩定劑,根據產品需求選擇不同的穩定劑,本項目不使用含鉛穩定劑,廠區內最多存放20袋4PE蠟20t/a粉狀或片狀,25kg/袋5硬脂酸35t/a粉狀或片狀,25kg/袋6復合增強劑35t/a粉狀,25kg/袋7色粉5t/a粉狀,25kg/袋8增塑劑6t/a液體,200kg/桶;DOP或環氧大豆油,根據產品需求選擇不同的增塑劑,廠區內最多存放1桶塑料袋(4000t/a)1PE塑料粒子4001t/a新料,顆粒狀,25kg/袋注塑件(300萬件/a,單個質量按最大值200g計,則共計600t/a)1PP塑料粒子303t/a新料,顆粒狀,25kg/袋2PE塑料粒子151.5t/a新料,顆粒狀,25kg/袋3ABS塑料粒子151.5t/a新料,顆粒狀,25kg/袋設備維護(公用)1齒輪油5桶/a5L/桶,廠區內不暫存,需要時購入理化性質分析:PS:聚苯乙烯,無色、無臭、無味而有光澤的透明固體。相對密度1.04~1.09;溶解性:溶于芳香烴、氯代烴、脂肪族酮和酯等。相對密度:1.047,本產品由苯乙烯單體經懸浮法聚合并加有一定量發泡劑而制得。具有良好的光學性能以及電器性能,容易加工成型,著色性能好。由于它具有良好的性能,因此,現在已經成為世界上應用最廣的熱塑性塑料,是通用塑料的五大品種之一。PP:聚丙烯為無毒、無臭、無味的乳白色高結晶的聚合物,密度只有0.9-0.91g/cm3,是目前所有塑料中最輕的品種之一。它對水特別穩定,成型性好,制品表面光澤好,易于著色。聚丙烯的結晶度高,結構規整,因而具有優良的力學性能,其強度和硬度、彈性都比HDPE高,抗彎曲疲勞性,有良好的耐熱性,熔點在164~170℃,制品能在100℃以上溫度進行消毒滅菌,在不受外力的,150℃也不變形。PP化學穩定性好,絕緣性優良。PP是唯一可以安全放進微波爐的塑料盒,可在小心清潔后重復使用。PP分解溫度為350℃。PE:聚乙烯是乙烯經聚合制得的一種熱塑性樹脂。在工業上,也包括乙烯與少量α-烯烴的共聚物。聚乙烯無臭,無毒,手感似蠟,具有優良的耐低溫性能(最低使用溫度可達-100~-70°C),化學穩定性好,能耐大多數酸堿的侵蝕(不耐具有氧化性質的酸)。常溫下不溶于一般溶劑,吸水性小,電絕緣性優良。ABS:ABS樹脂是五大合成樹脂之一,其抗沖擊性、耐熱性、耐低溫性、耐化學藥品性及電氣性能優良,還具有易加工、制品尺寸穩定、表面光澤性好等特點,容易涂裝、著色,還可以進行表面噴鍍金屬、電鍍、焊接、熱壓和粘接等二次加工,廣泛應用于機械、汽車、電子電器、儀器儀表、紡織和建筑等工業領域,是一種用途極廣的熱塑性工程塑料。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是由丙烯腈,丁二烯和苯乙烯組成的三元共聚物。ABS通常為淺黃色或乳白色的粒料非結晶性樹脂。ABS為使用最廣泛的工程塑料之一。PVC:即聚氯乙烯樹脂,簡稱PVC,由氯乙烯在作用下聚合而成的熱塑性樹脂。PVC為無定形結構,支化度較小。工業生產的PVC分子量一般在5萬~12萬范圍內,具有較大的多分散性,量隨聚合溫度的降低而增加;無固定,80℃~85℃開始軟化,130℃變為粘彈態,160℃~180℃開始轉變為粘流態,熱分解溫度在220℃左右;有較好的機械性能,抗張強度60MPa左右,沖擊強度5~10kJ/m2。鈣粉:即石灰石、石粉,是一種化合物,化學式是CaCO3,呈堿性,基本上不溶于水,溶于酸。它是地球上常見物質,存在于霰石、方解石、白堊、石灰巖、大理石、石灰華等巖石內。亦為動物骨骼或外殼的主要成份。鈣鋅穩定劑:鈣鋅穩定劑由鈣鹽、鋅鹽、潤滑劑、抗氧劑等為主要組分采用特殊復合工藝而合成。它不但可以取代鉛鎘鹽類和有機錫類等有毒穩定劑,而且具有相當好的熱穩定性、光穩定性和透明性及著色力。實踐證明,在PVC樹脂制品中,加工性能好,熱穩定作用相當于鉛鹽類穩定劑,是一種良好的無毒穩定劑。錫穩定劑:有機錫類為熱穩定劑中最有效且應用量最廣泛的一類,其突出優點為:熱穩定性超群,透明性好,大都無毒,部分有低毒性。缺點是價格高(但加入量少,一般僅為0.5~2份),另一大缺點為大都無潤滑性。有機錫類大部分為液體,只有少數為固體(本項目使用固體)。即可單獨使用,也常與金屬皂并用。PE蠟:聚乙烯蠟(PE蠟),又稱高分子蠟簡稱聚乙烯蠟。因其優良的耐寒性、耐熱性、耐化學性和耐磨性而得到廣泛的應用。正常生產中,這部分蠟作為一種添加劑可直接加到聚烯烴加工中,它可以增加產品的光澤和加工性能。作為潤滑劑,其化學性質穩定、電性能良好。聚乙烯蠟與聚乙烯、聚丙烯、聚醋酸乙烯、乙丙橡膠、丁基橡膠相溶性好。能改善聚乙烯、聚丙烯、ABS的流動性和聚甲基丙烯酸甲酯、聚碳酸酯的脫模性。對于PVC和其它的外部潤滑劑相比,聚乙烯蠟具有更強的內部潤滑作用。密度:0.96-0.98,熔點90-120℃(隨分子量變化)。硬脂酸:硬脂酸,化學式為C18H36O2,分子量為284.48,是一種化合物,即十八烷酸。白色蠟狀透明固體或微黃色蠟狀固體,能分散成粉末,微帶牛油氣味。密度:0.84g/cm3,熔點:67~72℃,沸點:361℃。復合增強劑:由于該成分涉密,故無法明確具體成分,添加該物料的目的是為了提高PVC在生產過程中的穩定性、提高制品的耐候性能劑老化性能、提高制品的拉伸屈服強度等性能。DOP:鄰苯二甲酸二辛酯,簡稱DOP,俗稱二辛酯,分子式是C24H38O4,密度0.985g/mL(25℃),熔點-50℃,沸點386℃(常壓),不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礦物油等大多數有機溶劑。主要用于聚氯乙烯樹脂的加工,還可用于化纖樹脂、醋酸樹脂、ABS樹脂及橡膠等高聚物的加工,也可用于造漆、染料、分散劑等。環氧大豆油:環氧大豆油為多種脂肪酸酯組成:環氧亞油酸酯(51~57%)、環氧油酸酯(32~36%),環氧棕櫚酸酯(2.4~6.8%)等的混合物。常溫下為淺黃色黏稠油狀液體。無毒。沸點150℃(0.53kPa)。溶于大多數有機溶劑和烴類,不溶于水。具有優良的耐熱、耐光性及相溶性。常用于聚氯乙烯制品作增塑劑,尤其適用于聚氯乙烯透明制品、食品包裝制品及其它無毒制品中。相對密度:0.988-0.999(20/4℃),該品在水中的溶解度<0.01%(25℃),水在該品中的溶解度0.55%(25℃),溶于烴類、酮類、酯類、高級醇等有機溶劑,微溶于乙醇,不溶于水。6、水平衡圖2-1水平衡圖(單位:t/a)7、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本項目勞動定員60人,24小時生產,年生產300天,廠區不設食堂、宿舍。8、廠區平面布置本項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高虹鎮明苑路7號廠房14幢2樓。項目平面布置圖見附圖2。生產區:管件生產區:位于車間北側(2臺混料機、4條管材擠出生產線、4臺切割機)、車間中部(3臺倒角機);注塑件生產區:位于車間中部(3臺注塑機);塑料袋生產區:位于車間東北側(2臺吹膜機、3臺制袋機);輔助設備:3臺冷卻機、3臺空壓機位于車間中部,2臺造粒機、1臺磨粉機、2臺破碎機位于車間東側;原料區:位于車間北側(管件原材料)、車間西側中部(注塑機、塑料袋原材料);成品區:位于車間南側;危廢間:位于車間西南側;辦公區:位于車間西側中部。工藝流程和排污環節本項目涉及管件、注塑件、塑料袋生產,其中管件分為兩種,一種為外購成品塑料粒子直接擠出,另一種根據需求自行配比進行擠出。1、管件:圖2-2本項目直接擠出成型管件生產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圖工藝流程簡述:擠出:根據產品需求,通過管材擠出生產線自帶的吸料設施將外購的PS/PP/PE/PVC塑料粒子(只加一種,不進行混合,根據產品所需材質選擇不同的粒子)吸入管材擠出生產線內進行擠出,其中PVC塑料粒子擠出溫度為160~200℃,其余塑料粒子擠出溫度約為200℃,采用電加熱,擠出成型后采用直接冷卻,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切割:管材擠出生產線自帶切割設施,根據產品需求進行切割(管材擠出生產線自帶的切割設施尺寸設定相對較固定,因此還需根據產品需求采用切割機進行進一步切割),經自帶切割設施后再根據產品需求通過切割機進行切割,本項目所使用的切割為無屑切割,故該過程無粉塵產生。倒角:通過倒角機將管材按需求進行倒角處理,倒角采用無屑切割方式進行倒角。破碎: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邊角料、次品通過破碎機進行破碎,破碎過程為將較大塊的塑料破碎成較小塊的塑料,破碎后的粒徑為2cm,不破碎成粉狀。造粒:將破碎后的小塊塑料通過造粒機再造粒成粒子,造粒溫度與擠出溫度一致,采用電加熱,造粒過程采用直接冷卻,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造粒后的塑料粒子回用于生產。無屑切割原理:無屑切割機是一種基于優質白鋼刀片的高速進給切割,用于塑料管材的定長切割。倒角工序同理。圖2-3本項目自配粉料擠出管件生產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圖工藝流程簡述:混合:根據產品需求,將PVC樹脂粉、鈣粉、穩定劑、PE蠟、硬脂酸、復合增強劑、色粉、增塑劑按比例混合,其中增塑劑通過管道直接從桶內送入混合機內,其余物料人工投入混合機的投料口,再通過管道送入混合機混合倉內,混合過程全密閉。擠出:混合完成的物料通過管道送入管材擠出生產線內進行擠出(該產品專用),擠出溫度為160~200℃,采用電加熱,擠出成型后采用直接冷卻,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切割、倒角、破碎:該工序與“外購成品塑料粒子直接擠出”相同,不做贅述,具體見前文。磨粉:破碎后的物料再通過磨粉機磨成粉狀,磨粉后的物料與其他物料混合回用于生產(人工投入混合機的投料口,再通過管道輸送至混合機混合倉內)。2、塑料袋:圖2-4本項目塑料袋生產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圖吹膜:根據產品需求,通過吹膜機自帶的吸料設施將外購的PE塑料粒子吸入吹膜機內進行吹膜,吹膜溫度約為200℃,采用電加熱,吹膜過程采用間接冷卻,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制袋:吹膜后的塑料薄膜通過制袋機進行制袋,制袋溫度約為100℃,采用電加熱。本項目塑料袋為平口袋,邊角料產生量較少,根據建設單位介紹,邊角料產生量約3%。破碎、造粒:破碎、造粒工序與“外購成品塑料粒子直接擠出”相同,不做贅述,具體見前文。造粒后的塑料粒子回用于生產。3、注塑件:圖2-5本項目注塑件生產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圖注塑:根據產品需求,通過注塑機自帶的吸料設施將外購的PP/PE/ABS塑料粒子(根據產品要求使用其中一種塑料粒子,不進行混合)吸入注塑機內進行注塑,注塑溫度約為200℃,采用電加熱,注塑采用間接冷卻,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破碎、造粒:破碎、造粒工序與“外購成品塑料粒子直接擠出”相同,不做贅述,具體見前文。造粒后的塑料粒子回用于生產。表2-7項目主要產污工序及污染物對照表項目編號污染工序污染因子污染物廢氣G1擠出擠出廢氣(非甲烷總烴、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HCl、油霧(以顆粒物計)、臭氣濃度)G2破碎破碎粉塵(顆粒物)G3造粒造粒廢氣(非甲烷總烴、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HCl、臭氣濃度)G4人工投料投料粉塵(顆粒物)G5磨粉磨粉粉塵(顆粒物)G6吹膜吹膜廢氣(非甲烷總烴、臭氣濃度)G7制袋制袋廢氣(非甲烷總烴、臭氣濃度)G8注塑注塑廢氣(非甲烷總烴、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臭氣濃度)廢水W1員工生活生活污水(CODCr、氨氮)噪聲N1生產設備及配套設施運行設備運行噪聲(等效聲級)固廢S1原料包裝包裝廢料S2增塑劑包裝廢包裝桶S3設備維護廢油桶S4設備維護廢齒輪油S5設備維護含油廢抹布、手套S6廢氣處理廢活性炭S7廢氣處理廢油S8粉塵處理廢布袋S9粉塵處理收集粉塵S10地面清掃地面收集粉塵S11員工生活生活垃圾與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問題本項目為新建項目,租賃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臨安區高虹鎮明苑路7號廠房14幢2樓閑置廠房進行建設,無原有環境污染問題。三、區域環境質量現狀、環境保護目標及評價標準區域環境質量現狀1、大氣環境(1)常規污染物根據《2023年杭州市臨安區生態環境狀況公報》,各基本污染物均能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其修改單的二級標準限值要求,臨安區屬于達標區。特征污染物為了解項目所在地其他污染物的空氣質量現狀,本環評引用《臨安區青山湖街道安村直塢弄渣土消納場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中TSP現狀監測數據。監測點位:青山湖街道安村直塢弄,距本項目東南側約2013m,監測數據見表3-1。表3-1其他污染物環境質量現狀監測結果監測點位監測點位污染物平均時間評價標準/(mg/m3)監測濃度范圍/(mg/m3)最大濃度占標率/%超標率/%達標情況經度(E)緯度(N)安村直塢弄119.744445°30.309039°TSP24h0.30.154~0.168560達標注:監測時間2023年4月8日~4月10日,監測點位于本項目東南面2013m處,本項目引用的TSP數據滿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中“引用建設項目周邊5千米范圍內近3年的現有監測數據”的相關要求。由上表可見,項目所在地TSP日均值均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其修改單(生態環境部公告2018年第29號)二級標準(0.3mg/m3)。2013m2013m圖3-1監測點位示意圖注:本項目排放的廢氣污染物為顆粒物、非甲烷總烴、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氯乙烯、HCl、臭氣濃度,由于《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和地方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均無非甲烷總烴、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臭氣濃度的標準限值要求,其中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指《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和地方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不包括《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附錄D、《前蘇聯居住區標準》(CH245-71)、《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制藥建設項目》(HJ611-2011)、《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等導則或參考資料,因此,本項目不進行特征污染物非甲烷總烴、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臭氣濃度現狀補充監測。2、地表水環境項目所在區域的主要水系為中苕溪(苕溪85),根據《浙江省水功能區、水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2015)》,本項目所在地河段(水濤莊水庫大壩下—臨安余杭交界)為Ⅲ類農業用水區,水功能區為中苕溪臨安農業用水區,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Ⅲ類標準。為了解地表水水質現狀,本次評價采用杭州市智慧河道云平臺中中苕溪高虹鎮段的河道水質監測數據,監測時間為2023年6月至2023年10月,具體監測數據見表3-2。表3-2地表水監測數據河段名稱時間溶解氧mg/L高錳酸鹽指數mg/L氨氮mg/L總磷mg/LpH中苕溪高虹鎮段2023.068.12.40.1080.087.12023.076.52.60.1420.17.52023.086.71.80.0710.017.42023.0983.40.050.097.52023.105.21.40.0790.017.7Ⅲ類標準≥5≤6≤1.0≤0.26-9達標情況達標達標達標達標達標由上表可知,監測點位各因子監測值均可以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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