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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ICS45.020

CCSS41

DB61

陜西省地方標準

DB61/T1656.1—2023

智能軌道快運系統建設與運營管理規范

第1部分:設計要求

Codeforconstructionandmanagementofautonomous-railrapidtransitsystem—

Part1:Designrequirements

2023-03-15發布2023-04-15實施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DB61/T1656.1—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圍..............................................................................................................................................................1

2規范性引用文件..........................................................................................................................................1

3術語和定義..................................................................................................................................................3

4總體要求......................................................................................................................................................4

5運營組織......................................................................................................................................................5

6交通組織......................................................................................................................................................6

7車輛..............................................................................................................................................................7

8虛擬軌道與道岔..........................................................................................................................................9

9車輛運行安全范圍....................................................................................................................................10

10線路..........................................................................................................................................................10

11路基與路面..............................................................................................................................................15

12橋涵與隧道..............................................................................................................................................16

13車站建筑及結構......................................................................................................................................17

14通風空調、給排水及消防......................................................................................................................20

15機電設備..................................................................................................................................................23

16交通信號、交通安全及管理設施..........................................................................................................28

17運營控制中心..........................................................................................................................................29

18車輛基地..................................................................................................................................................30

19環境設計..................................................................................................................................................35

20標識系統..................................................................................................................................................36

21節能環保..................................................................................................................................................36

參考文獻..........................................................................................................................................................38

I

DB61/T1656.1—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61/T1656《智能軌道快運系統建設與運營管理規范》的第1部分。DB61/T1656已經發

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設計要求;

——第2部分:施工質量驗收;

——第3部分:初期運營基本條件;

——第4部分:運營管理。

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文件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利的責任。

本文件由陜西省交通運輸廳提出并歸口。

本文件起草單位:西咸新區軌道交通投資建設有限公司、陜西省西咸新區城市管理與交通運輸局、

中鐵第四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中鐵第一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中鐵第六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

公司、中鐵四院集團新型軌道交通設計研究有限公司、湖南中車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鐵路職業技術

學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張建軍、甘旭、楊藝帆、石銳、李博、唐紅軍、王軒、李文慧、杜飛、張晉、

孟虹如、楊恒艷、韓浩、相旭、張坤、洪翔、侯勉望、曹文麗、向書帆、任超、李素瑋、王小可、李衛

超、趙春光。

本文件由西咸新區軌道交通投資建設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本文件首次發布。

聯系信息如下:

單位:西咸新區軌道交通投資建設有限公司

電話/p>

地址:西咸新區灃東新城征和四路2168號自貿產業園5號樓A、D棟3-5層

郵編:710003

II

DB61/T1656.1—2023

智能軌道快運系統建設與運營管理規范第1部分:設計要求

1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智能軌道快運(以下簡稱智軌)系統總體要求、運營組織、交通組織、車輛、虛擬軌

道與道岔、車輛運行安全范圍、線路、路基與路面、橋涵與隧道、車站建筑及結構、通風空調、給排水

及消防、機電設備、交通信號、交通安全及管理設施、運營控制中心、車輛基地、環境設計、標識系統

和節能環保的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智軌系統設計工作。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

文件。

GB3096聲環境質量標準

GB/T4237不銹鋼熱軋鋼板和鋼帶

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GB5768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所有部分)

GB8702電磁環境控制限值

GB/T8923.1涂覆涂料前鋼材表面處理表面清潔度的目視評定第1部分:未涂覆過的鋼材表面和

全面清除原有涂層后的鋼材表面的銹蝕等級和處理等級

GB8978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T10001.1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1部分:通用符號

GB/T10001.3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3部分:客運貨運符號

GB/T10001.9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9部分:無障礙設施符號

GB/T10001.10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10部分:通用符號要素

GB10070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準

GB1234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GB13271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T14227城市軌道交通車站站臺聲學要求和測量方法

GB/T14549電能質量公用電網諧波

GB14554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T14846鋁及鋁合金擠壓型材尺寸偏差

GB/T17467高壓/低壓預裝式變電站

GB18483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

GB18597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

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

GB/T22239信息安全技術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

1

DB61/T1656.1—2023

GB50007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范

GB50009建筑結構荷載規范

GB50011建筑抗震設計規范

GB50015建筑給水排水設計標準

GB5001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19工業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

GB50025濕陷性黃土地區建筑標準

GB/T50046工業建筑防腐蝕設計標準

GB5005320kV及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

GB/T50062電力裝置的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設計規范

GB50084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50140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

GB50157地鐵設計規范

GB50189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

GB50222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

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

GB/T50476混凝土結構耐久性設計標準

GB50688城市道路交通設施設計規范

GB50736民用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

GB50763無障礙設計規范

GB50974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

GB/T51150城市軌道交通客流預測規范

GB55001工程結構通用規范

GB55002建筑與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規范

GB55003建筑與市政地基基礎通用規范

GB55011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項目規范

GB55014園林綠化工程項目規范

GB55015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

GB55016建筑環境通用規范

GB55019建筑與市政工程無障礙通用規范

GB55020建筑給水排水與節水通用規范

GB55033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規范

GB55036消防設施通用規范

CJJ11城市橋梁設計規范

CJJ75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范

CJJ166城市橋梁抗震設計規范

CJJ169城鎮道路路面設計規范

CJJ183城市軌道交通站臺屏蔽門系統技術規范

CJJ194城市道路路基設計規范

CJJ221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設計規范

CJ/T236城市軌道交通站臺屏蔽門

JGJ476建筑工程抗浮技術標準

2

DB61/T1656.1—2023

JT/T280路面標線涂料

JT/T933快速公共汽車交通系統(BRT)站臺安全門

JTG3370.1公路隧道設計規范第一冊土建工程

JTGD50公路瀝青路面設計規范

JTGD60公路橋涵設計通用規范

JTG/TD81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細則

TB10009鐵路電力牽引供電設計規范

建標104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建設標準

T/CAMET07008電子導向膠輪系統車輛通用技術規范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智能軌道快運系統autonomous-railrapidtransitsystem

以三編組及以上車輛作為運載交通工具,采用全軸轉向、軌跡跟隨控制技術,通過車載信號控制、

機器視覺控制等方式,在同一虛擬軌道上運行的低運量軌道交通系統。

3.2

車輛輪廓線vehicleprofile

以車輛最寬處橫斷面投影外點的連線,即為計算車輛輪廓線。

3.3

虛擬軌道virtualrail

虛擬軌道區別于傳統有形的鋼軌,虛擬軌道是采用感知、定位技術約束,引導車輛行駛的一種媒介。

包括但不限于地面涂畫標識線、電磁感應、高精度定位等形式。

3.4

軌跡跟隨track-following

一種協同控制智軌車輛各軸轉角的方法,引導前后車輪行駛在同一軌跡上,實現無剛性約束下的類

軌道運行。

3.5

車輛動態包絡線vehicledynamicenvelope

計算車輛在虛擬軌道路上按規定速度運行,考慮了車輛的公差值、彈性元件變形量、車輛的震動以

及城市道路路面(混凝土或瀝青)彈性變形、沉降等正常狀態下運行的各種限定因素而產生的車輛各部

位橫向和豎向動態偏移后的統計軌跡。

3.6

建筑安全范圍constructionsafetyspace

行車道路上凈高線和道路兩側側向凈寬邊線組成的空間界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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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變電所substation

將引入的中壓交流電源降為AC400V低壓電,為智軌系統動力、照明等供電的設備。

3.8

充電站chargingstation

將引入的中壓交流電源降為DC750V電源,為智軌快充設備提供電源的設備。

3.9

充電軌chargingrail

智軌電車快充時,懸掛于車輛上方,經過車輛受電弓為智軌車輛充電的設施。

4總體要求

4.1一般規定

4.1.1智軌系統應達到安全可靠、技術先進、功能合理、經濟適用、節能環保。

4.1.2設計應符合政府主管部門批復的城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綜合交通規劃。

4.1.3整體工程應結合城市規劃及景觀要求設計,體量應簡約,結構形式與周邊環境相協調;車站設

計以簡易化、輕量化為原則。

4.1.4智軌系統是城市公共交通體系的組成部分,應與其他城市公共交通一體化規劃建設、便捷換乘。

4.1.5智軌系統設計應注重與道路交通的關系。

4.1.6智軌項目的設計年限分為初、近、遠期。初期為建成通車后第3年,近期為建成通車后第10

年,遠期為建成通車后第25年。

4.1.7智軌項目應在不影響安全可靠和使用功能的條件下,采取降低工程造價和有利于節省運營成本

的措施。

4.2道路條件

4.2.1根據智軌系統載荷特征,智軌系統通行的道路等級應達到CJJ169要求的主干路及以上等級道

路。在整體工程設計時,應充分利用符合通行條件的既有道路或按照行業相關標準進行道路的改造或新

建,并按照第11章的設計要求執行。

4.2.2智軌專用車道區間寬度一般為3.75m,困難條件下不應小于3.5m。

4.3客流預測

4.3.1智軌系統在規劃與設計階段應開展客流預測工作,提出日客運量、高峰小時斷面客流、客流強

度、周轉量、平均運距等指標,作為規劃與設計的依據。

4.3.2客流預測工作、方法與內容應符合GB/T51150的規定。

4.4運量等級

智軌系統適用于遠期單向高峰小時客流不大于1.2萬人次/h的線路,初期客流強度不應小于0.1萬人

次/公里·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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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建設條件

智軌系統宜選擇紅線寬度不小于40m的道路敷設。

5運營組織

5.1一般規定

5.1.1運營組織設計應根據預測客流規模、工程建設條件、客流特征等因素,明確運營需求,確定系

統的運營規模、運營模式和運營管理方式。

5.1.2運營規模應在滿足乘客運輸需求的基礎上,做到提高運輸效率和服務水平、降低建設成本和運

營成本。

5.1.3運營模式應明確列車運行、調度指揮、運營輔助系統和人員組織等內容的管理模式,使系統功

能和運營需求緊密結合。

5.1.4運營狀態應包含正常運營狀態、非正常運營狀態和緊急運營狀態,系統的運營必須在能夠保證

所有使用該系統的人員和乘客以及系統設施安全的情況下實施。

5.2運營規模

5.2.1智軌設計運輸能力應在分析預測客流數據的基礎上,根據沿線規劃性質和客流特征、客流斷面

分布特征、客流風險等多種因素綜合確定,并應滿足相應設計年限單向高峰小時最大斷面客流量的需要。

5.2.2采用半獨立路權的系統遠期高峰小時最大列車開行對數不宜大于20對/h,采用獨立路權的系統

遠期高峰小時最大列車開行對數可以增加。

5.2.3車輛配屬數量應根據運能與運量的匹配要求,以及檢修車輛和備用車輛的數量要求,按初期需

要進行配置。當線網達到一定的規模時,新線設計可與相交運營線路的運營組織方案相匹配或按近期需

要配車。

5.2.4列車編組數應分別根據預測的初期、近期和遠期的客流量,綜合車輛選型、行車組織方案、技

術經濟比較確定。初期、近期宜采用相同的編組,當遠期車輛編組數與初、近期不同時,應按遠期車輛

的擴編要求預留條件。

5.2.5列車的旅行速度應根據列車技術性能、線路條件、車站分布和客流特征綜合確定。設計最高運

行速度為70km/h的系統,旅行速度不宜低于20km/h。

5.2.6各設計年限的列車運行間隔,應根據預測客流量、列車編組及列車定員、系統服務水平、系統

運輸效率等因素綜合確定。非獨立路權系統初期高峰小時最小列車運行間隔一般不大于6min,平峰時

段最大列車運行間隔不宜大于10min;近、遠期列車運行間隔應根據客流需求與服務水平確定。

5.3運營模式

5.3.1智軌列車在正線上應采用雙線、右側行車制。南北向線路應以由南向北為上行方向,由北向南

為下行方向;東西向線路應以由西向東為上行方向,由東向西為下行方向;環形線路應以列車在外側線

路的運行方向為上行方向,內側線路的運行方向應為下行方向。

5.3.2智軌應設運營控制中心,負責對智軌列車運行進行統一調度指揮。運營控制中心有關信息宜上

傳市級公共交通管理平臺。

5.3.3在客流斷面變化較大的區段宜組織區段運行。

5.3.4列車通過平交路口時的通過速度不宜大于30km/h,并保證列車在通過路口前的瞭望距離大于

駕駛員反應時間及施加常用制動所需要的距離。在與地面交通混行的區段應按照地面道路的限速規定運

行。

5

DB61/T1656.1—2023

5.4運營管理

5.4.1運營管理機構的設置,應結合智軌網絡運營管理功能要求,滿足線路運營管理任務的需要,并

應通過科學的管理方式、合理的人員安排和組織機構設置,實現系統的安全、高效、節能運營。

5.4.2運營機構和人員數量的安排應本著依靠科技進步、提高管理效率的原則,精簡機構和人員;初

期運營定員控制在10人/km~20人//km,后期線路運營定員可逐漸減少。

5.4.3智軌運營時間應根據客流出行特征以及城市其他公共交通的運營時間綜合確定,不宜小于15h。

5.4.4運營管理機構應對不同的運營狀態制定相應的管理規程和規章制度,確保在正常、非正常和緊

急狀態下的運營。

5.4.5車站票務系統應兼容城市公交一卡通和電子支付等方式。

5.4.6車站內應設醒目的各類導向標志及必要的信息系統,引導乘客安全集散和換乘。

6交通組織

6.1路權模式

智軌系統的路權模式分為獨立路權、半獨立路權和混合路權三種模式。路權模式的選擇應考慮運能、

旅行速度、道路資源、舒適性等因素。在道路資源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宜采用獨立路權模式。

6.2路段

6.2.1一般規定

智軌系統線路布置分為路中模式、路側模式和雙向同側式三種形式。同一線路原則上采用同一種布

置形式,對于包含不同布置形式的線路應對不同布置形式間的轉換進行有效過渡。

6.2.2路中布置

沿線兩側道路交通出行量較大時宜采用路中布置。

6.2.3路側布置

在設有輔道的道路宜采用路側布置,同時需要增設輔道開口,將普通公交、出租車、臨時停靠的社

會車輛引導進輔道,減少對智軌系統的干擾。

6.2.4雙向同側布置

在一側為濱河、湖、?;蚬珗@且沒有大的交叉口的路段宜采用雙向同側布置。

6.3平交路口

6.3.1應結合城市道路具體路段的交通組織模式,綜合社會車輛行車需求和車流量大小,并充分考慮

智軌行車安全,進行交通組織的合理規劃。

6.3.2智軌系統應減少平面交叉,平面交叉間距不宜小于500m。

6.3.3平交路口的信號優先應針對相交道路等級、路口車流量、智軌系統和其它社會車輛的通行需求、

智軌系統運行安全及效率等因素綜合考慮,采用信號絕對優先或相對優先的信號控制方式。

6.4行人過街

行人過街方式應充分考慮乘坐智軌的便捷性、安全性和所在路段的交通繁忙程度和商業開發程度。

6

DB61/T1656.1—2023

7車輛

7.1一般規定

7.1.1智軌車輛采用虛擬軌道及智能識別系統進行導向,同時可兼備人工駕駛功能。應按照技術成熟

先進、性能安全可靠、便于管理維修、經濟耐用的原則進行選型。

7.1.2車輛應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最大限度防止火災發生,使用無鹵、低煙、阻燃材料,不使用燃

燒后散發有毒氣體的材料。

7.1.3車輛應采取減振及降噪措施,減小車輛噪聲和對環境的影響。

7.1.4車輛應確保在全壽命周期內正常運行時的行車安全和人身安全,并應具備故障、事故和災難情

況下對人員和車輛實施救援的條件。

7.1.5車輛主要技術規格見表1。

表1車輛主要技術規格表

單位為毫米

項目參數

車長(三編組)≤32000

外形尺寸

車寬2650

(整車)

車高≤3600(含車頂設備)

軸距≤7000

車廂內高≥2100(低地板區)/1850(司機室)

客室地板面高度≤350

乘客門凈寬≥1300

乘客門凈高≥1850

客室通道寬≥750

受電弓工作時車輛高度范圍3900~4850

7.1.6車輛使用條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a)環境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正常工作海拔不超過1200m;

2)大氣溫度在-25℃~45℃之間;

3)最大相對濕度不大于95%(月平均最低氣溫25℃);

4)列車應能經受風、雨、霧、冰、霜、沙的作用,以及空氣中的酸雨、灰塵、碳、銅、臭氧、

硫化物、二氧化硫的侵蝕,能防止蟲蛀,特別是嚙齒類動物的侵害。并能防霉以及不受洗

車清潔劑的影響。

注:當環境條件超出上述條件時,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b)供電條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智軌車輛通過車載儲能系統進行供電或采用其他供電方式;

2)在采用車載儲能系統供電情況下,車輛通過受電弓或充電槍進行充電;

3)槍式充電電壓范圍應為DC500V~DC800V;

4)受電弓充電應符合表2的規定;

5)在采用其他供電方式的情況下,應符合相應標準的規定。

7

DB61/T1656.1—2023

表2受電弓充電參數表

參數指標參數值

正常工作電壓范圍DC450V~DC900V

最大充電電流1000A

接觸壓力70N~120N

7.2車輛性能

7.2.1車輛應能以規定的速度安全通過曲線,并在救援車牽引的工況下,能以規定的速度安全通過規

定的曲線區段。

7.2.2載荷工況宜采用下列類型:

a)空車載荷(AW0):整備狀態下的車輛自重;

b)滿座載荷(AW1):固定座席滿員的載重與空車載荷之和;

c)額定載荷(AW2):可站立面積按6人/m2(含固定座席滿員)的載重與空車載荷之和;

d)超員載荷(AW3):可站立面積按8人/m2(含固定座席滿員)的載重與空車載荷之和,AW1~

AW3載荷的設計人均重量宜采用60kg/人。

7.2.3車輛在平直道路,以最大轉矩牽引,AW2載荷條件下,牽引性能應符合表3的規定。

表3車輛牽引性能表

性能指標性能值

車輛最高運行速度70km/h~80km/h

起動平均加速度(0km/h~40km/h)≥1.0m/s2

起動平均加速度(0km/h~最高運行速度)≥0.7m/s2

7.2.4車輛應具有下列制動性能:

a)在AW2工況下,在平直干燥路面情況下,車輛在最高運行速度,從給制動指令到停車時,平

均減速度為:

1)最大常用制動時不低于2.0m/s2;

2)緊急制動時不低于2.8m/s2。

b)在AW2工況下,在平直干燥路面情況下,列車在運行速度為30km/h時,從給制動指令到停

車時,制動距離不大于10.5m。

7.2.5車輛具有的故障運行能力為:

a)車輛在AW0載重和正線最大坡道狀態下,當牽引動力損失1/2時,在最大坡道上啟動并能以

限速20km/h運行;

b)車輛在AW3載重和正線最大坡度情況下,當牽引動力損失1/2時,能啟動維持運行到下一站

清客并回庫。

7.2.6車輛應符合可靠性、可用性、可維護性、安全性(RAMS)要求。

7.2.7安全與應急設施應符合下列要求:

a)當利用區間道路為應急疏散通道時,列車車輛應配置專用下車設施,且組成列車的各車輛之間

應貫通。端門和貫通道的寬度不應小于600mm,高度不應小于1800mm;

b)列車應設置報警系統,客室內應設置乘客緊急報警裝置,乘客緊急報警裝置應具有乘務員與乘

客間雙向通信功能。當采用無人駕駛運行模式時,報警系統設置應符合GB55033的規定;

8

DB61/T1656.1—2023

c)客室車門系統應設置安全聯鎖。應確保車速大于5km/h時不能開啟,車門未全關閉時不能啟

動列車。

7.3制式及編組

7.3.1智軌應采用模塊化設計,由多種模塊組成,通過模塊端部的鉸接裝置形成智軌列車。

7.3.2智軌模塊宜采用100%低地板。

7.3.3智軌列車宜采用的基本組成為:

=Mc1+Tp+Mc2=

注:

Mc——帶司機室的動力模塊;

Tp——帶受電弓的無動力模塊;

=——救援車鉤的安裝接口;

+——車間連接裝置。

7.3.4加長電車應按與之匹配的模塊進行組合。

7.4車輛主要系統

7.4.1車輛主要系統包括牽引系統、輔助供電系統、制動系統、照明系統、控制與診斷系統、智能控

制系統、通訊、廣播與信息顯示系統,具體要求應符合T/CAMET07008的規定。

7.4.2車輛可采用鋁合金、不銹鋼或碳鋼等車體材料。

7.4.3車體的設計使用壽命不應少于25年。

7.4.4客室側門數量應滿足客流高峰時段乘客在規定的停站時間內上下車的需要。

7.4.5客室坐席可采用橫向或橫縱向結合的布置形式。

7.4.6輔助供電系統應滿足緊急負載用電30min的要求。

7.4.7空調系統具備制冷、通風、采暖的功能。

7.4.8與道路交通混行的列車,應具備道路交通法規要求的前照燈、示寬燈、方向指示燈、尾燈和后

視設備。

7.5列車編組

7.5.1列車編組應結合高峰客流、車輛定員、發車間隔、路口通過時間等因素綜合比選后確定,并預

留一定的運能余量。

7.5.2初、近、遠期的編組宜保持一致或有序過渡。

7.6列車定員

列車定員應根據車輛座椅布置和有效空余地板面積進行計算,有效空余地板面積每平方米站立人數

標準宜采用定員5人和超員7人。

8虛擬軌道與道岔

8.1虛擬軌道(標識線型式)

當虛擬軌道采用標識線時宜采用反光型白色道路標識進行標記,涂料應符合JT/T280的規定,基本

性能宜滿足:

a)涂料在噴涂、刮涂、甩涂、成型時,施劃性能應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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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干燥后,涂層應無皺紋、斑點、起泡、裂紋、脫落、粘胎等現象,顏色均勻一致;

c)耐磨性不大于80mg;

d)亮度因數不小于0.8(白色);

e)在水中浸泡24h應無變色、起皺、起泡、開裂等現象;

f)在氫氧化鈣飽和溶液中浸泡24h應無變色、起皺、起泡、開裂等現象。

8.2標識線尺寸

虛擬軌道標識線尺寸應符合T/CAMET07008的規定。

8.3虛擬道岔

8.3.1虛擬道岔以圓曲線代替,半徑應結合具體線路條件進行特殊設計。

8.3.2車站附近設置虛擬道岔時,道岔圓曲線與正線的切點距車站端部不宜小于15m。

9車輛運行安全范圍

9.1智軌系統應根據車輛的運行工況,確定相應的車輛運行安全范圍。車輛運行安全范圍包括車輛動

態包絡線、建筑安全范圍。

9.2車輛中心沿預設軌跡行駛時,在±300mm偏離預設軌跡內,車輛的動態包絡線寬度應符合表4的

規定。

表4車輛的動態包絡線寬度

單位為米

轉彎半徑動態包絡線寬度

R30~R15≤5

R60~R30(不含)≤4.5

R80~R60(不含)≤4

R120~R80(不含)≤3.75

R120(不含)以上≤3.5

9.3運營區土建工程和機電設備的設置應符合相應的運營安全范圍控制要求。車輛在各種運行狀態下,

應不發生車輛與車輛、車輛與運營區內任何固定的或可移動物體之間的接觸。

9.4建筑安全范圍應為行車道路上凈高線和道路兩側側向凈寬邊線組成的空間界線。

9.5建筑安全范圍內不得有任何物體侵入。

9.6建筑安全范圍內最小凈高應滿足車輛通行的要求。

10線路

10.1一般規定

10.1.1線路的敷設位置和敷設方式應根據沿線的規劃用地性質、道路規劃及現狀情況、自然條件、環

境保護、交通影響及其功能定位綜合確定。

10.1.2線路與城市道路相交,應結合交通影響評價,經技術、經濟比選后確定交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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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正線線路的平面與縱斷面要素指標應保證列車運行安全,應與列車的性能參數相匹配,應與設

計的列車運行速度相適應,并應滿足運營和救援的要求;沿既有道路走行時,還應滿足既有道路的相關

線形要求。

10.1.4線路平面與縱斷面設計,應結合設計速度,滿足視距的相關要求。

10.1.5線路配線的設置應確保運營及救援的需要。

10.2線路平面

10.2.1平面曲線設計

10.2.1.1線路平面圓曲線半徑應根據車輛相關參數、地形條件、運行速度、環境要求、對其他交通方

式影響等因素綜合比選確定。最小曲線半徑應符合表5的規定;

表5圓曲線最小半徑

單位為米

線路類型一般地段困難地段

正線3020

出入線、聯絡線2520

車場線20

10.2.1.2車站站臺宜設在直線上。當設在曲線上時,其站臺有效長度范圍內曲線半徑不宜小于300m

(具體工程需根據具體車輛參數進行核算)。

10.2.1.3折返線、停車線等宜設在直線上。困難情況可設在曲線上,并可不設緩和曲線。

10.2.1.4正線、聯絡線及車輛基地出入線圓曲線最小長度,應根據設計速度結合表6取用。

表6圓曲線最小長度

序號設計速度圓曲線最小長度

km/hm

17060

26050

35040

44035

53025

62020

71512

10.2.1.5新建線路不宜采用復曲線,在困難地段,應經技術經濟比較后采用。大半徑曲線和小半徑曲

線間應設緩和曲線,其長度不宜小于列車3s行駛的距離,且不應小于12m。

10.2.2緩和曲線設計

10.2.2.1線路平面圓曲線與直線之間應設置三次拋物線型或回旋線型的緩和曲線。

10.2.2.2緩和曲線長度宜擬合既有道路緩和曲線,并根據曲線半徑、車輛通過速度等因素,按不小于

表7的規定值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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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緩和曲線長度

單位為米

曲線智軌車輛通過速度

半徑km/h

m70656055504540353025201510

140060

130060

120060

11006055

10006055

900605550

80060555050

70060555050

6006055505045

550605550504540

500605550504540

45060555050454035

40065555050454035

35070605050454035

3008570555045403530

2501008065504540353025

20012510080604540353025

15010580604535302525

12075554030252520

100705035252520

806040252520

605535252013

5040252013

40302013

30402013

25251312

20301312

注:該表中的設計速度非最終通過速度,通過速度應根據具體超高設置計算。

10.2.2.3緩和曲線長度內應完成直線至圓曲線的曲率變化.

10.2.2.4曲線半徑不小于0.288V2時,可不設緩和曲線。

10.2.3夾直線最小長度

兩相鄰曲線間,夾直線最小長度,不宜小于列車3秒行駛的距離,且不應小于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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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不設夾直線的最小曲線半徑

沿既有道路敷設時,當兩曲線半徑不小于0.576V2時,可不設夾直線,反向曲線直接相接。

10.2.5道岔間距要求

正線兩組道岔之間的距離:

a)當兩組道岔前端對向布置時,不小于12m;

b)當兩組道岔前后順向布置時,不小于5m;

c)當兩組道岔根端對向布置時,不小于5m。

10.3線路縱斷面

10.3.1線路坡度設計

10.3.1.1正線和載客聯絡線最大坡度采用60‰,不載客聯絡線、出入線的最大坡度采用80‰。對于

積雪或冰凍地區等特殊情況,應聯系車輛廠商確定線路最大縱坡。對于大坡段應進行限速。坡度在40‰

(不含)~50‰的路段限速60km/h,坡度在50‰(不含)~55‰的路段限速50km/h,坡度在55‰

(不含)~60‰的路段限速40km/h,坡度在60‰(不含)~80‰的路段限速20km/h。

10.3.1.2區間正線最小坡度不宜小于3‰。既有道路坡度小于3‰且排水暢通時,可沿用既有道路坡

度;區間高架線,當具有有效排水措施時,可采用平坡;區間隧道的線路最小縱坡條件受限小于3‰時,

應采取排水措施。

10.3.1.3以上最大、最小坡度的規定,均不計各種坡度折減值。

10.3.2車站及其配線坡度設計

10.3.2.1車站站臺范圍內的線路應設在一個坡道上,地面站坡度宜結合地形設置,宜設在不大于20

‰的坡道上。困難地段不大于30‰,且應進行防滑處理。當具有有效排水措施時,可采用平坡。

10.3.2.2車站宜設置于路面高度低于路口的一側。設置于高于路口一側時,需綜合考慮車站雨棚的排

水設計。

10.3.3坡段與豎曲線設計

10.3.3.1線路坡段長度不宜小于遠期列車長度。

10.3.3.2縱坡變化處應設置豎曲線,豎曲線宜采用圓曲線,圓曲線的半徑不應小于表8的規定。沿道

路時,宜擬合道路豎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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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豎曲線半徑

線別通過速度一般情況(凹曲線)一般情況(凸曲線)困難情況

km/hmmm

70205030001350

60150018001000

5010501350700

區間

正線40700600600

30600600600

20600600600

車站端部700700600

聯絡線、出入線、車場線500

10.3.4最大坡長

縱坡最大坡長可參考表9的規定,并經車輛設備供應商檢算后確定。

表9縱坡長度

設計速度縱坡最大坡長

km/h%m

705600

6400

606.5350

7300

6350

506.5300

7250

6.5300

407250

8200

10.4配線設置

10.4.1聯絡線

10.4.1.1正線之間的聯絡線應根據線網規劃、車輛基地分布位置和承擔任務范圍設置。

10.4.1.2設置在相鄰線路間的聯絡線,承擔車輛臨時調度,運送大修、架修車輛,可設置單線。

10.4.1.3相鄰兩段線路貫通且正式載客運行的聯絡線,應設置雙線。

10.4.2折返線與停車線

10.4.2.1折返線布置應結合車站站臺形式確定,可采用站前折返或站后折返形式,并應滿足車輛折返

能力要求,折返線與正線接軌點與有效站臺端部的距離不宜小于15m。

10.4.2.2每相隔2座~3座車站(或2km~3km)宜設置渡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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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3遠離車輛段或停車場的盡端式車站配線,除應滿足折返功能外,還宜滿足故障智軌車輛停車

和工程維修車輛折返等功能要求。

10.4.2.4在靠近線路分岔點、單雙線運營分岔點和不同路權分岔點的車站,應根據行車組織要求,研

究和確定靈活的車站配線形式。

10.4.2.5車道外側采用硬隔離的線路,每隔8km~10km宜設置停車線,滿足故障列車臨時停放要

求。

10.4.2.6上下行間未設置硬隔離的雙線并行路段,可不設渡線;條件困難時,路口等效于一處渡線。

10.4.2.7折返線和停車線的長度應不小于遠期車長+10m安全距離。

11路基與路面

11.1一般規定

11.1.1路面結構應注重層間粘結。

11.1.2全線路面結構應作抗車轍等增強處理。車站和路口的車輛加減速及停車區段如采用瀝青混凝土

路面結構時,應著重考慮抗車轍、抗擁包等處理。

11.2設計要素

11.2.1道路等級應不低于城市主干路。

11.2.2路面結構宜選用抗重載、抗剪切能力強的材料。區間段的路面結構宜采用瀝青混凝土路面結構,

車站處的路面結構宜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結構。

11.2.3路面結構所承受的交通等級(交通荷載等級)不宜低于重型交通,且目標可靠度不宜低于90

%,變異水平等級宜為“低”。

11.2.4智軌系統線路的設計交通量應綜合考慮車輛的軸載、輪胎接地壓強以及渠化精度等因素,并根

據實際情況,經論證選用適當的軸載和計算參數。

11.2.5瀝青混合料層永久變形量應按JTGD50中路面結構驗算方法計算,不宜大于15mm。

11.3路基、墊層與基層

11.3.1路基頂面設計回彈模量值應不小于35MPa,一般段路基容許工后變形不應大于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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