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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總體規劃ppt模板(2023-2035年)第一章規劃總則…………………………1第二章管控要素…………………………3第三章戶外廣告設施禁設區……………11第四章戶外廣告設施嚴控區……………12第五章戶外廣告設施特色區……………14第六章戶外廣告設施活力區……………19第七章戶外公益廣告設施………………22第八章臨時戶外廣告設施………………25第九章

電子媒介類戶外廣告設施………28第十章規劃實施…………………………33附表1總體管控分區范圍檢索表…………………………34附表2-1城鄉用地分類與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許可對照表………………35附表2-2城市建設用地分類與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許可對照表…………36第一部分

規劃文本(1)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2019年4月23日第二次修正)(2)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正)(3)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2017年3月1日第二次修訂)(4)

《城市容貌標準》

(GB50449-2008)(5)

《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試行)》

2020年(6)

《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

(GB50137-2011)(7)

《城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技術標準》

(CJJ/T149-2021)(8)

《廈門經濟特區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管理辦法》

2016年(9)《廈門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2008年(10)

《廈門市城市容貌標準》廈府辦〔2018〕148號(11)

《廈門市戶外公益廣告設施設置管理指導意見》

2021年(12)

《廈門經濟特區鼓浪嶼世界文化遺產保護條例》

2019年(13)

《廈門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報批稿)(14)

《廈門市國土空間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2021年版)(15)

《廈門市城市設計標準與準則》

2023年報批稿(16)

《廈門市戶外廣告及戶外招牌設施設置技術規范》

2017年(17)廈門市商業網點布局、綜合交通、歷史風貌保護、全域旅游、產業空間布局等相關專項規劃(18)其他與廈門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及管理活動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劃等第一章

規劃總則1.1

規劃目的為響應廈門城市發展戰略,提升城市環境品質,促進城市戶外廣告設施與社會經濟、城市環境協調發展,實現城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的規范

管理,提升戶外廣告設施品質,優化城市環境景觀,展示城市特色,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

結合本市實際對《廈門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總

體規劃(2016-2020年)》

進行修編,開展《廈門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總體規劃(2023-2035年)

(以下簡稱本規劃)

工作。1.2

規劃依據11.3

規劃對象本規劃所稱戶外廣告設施是指利用建(構)筑物、公共設施、城市道路和公共場地等的外部空間以各種形式(燈箱、霓虹燈、電子顯示裝

置、展示牌等)向戶外發布商業或公益廣告信息的設施。按載體分為附屬式戶外廣告設施和獨立式戶外廣告設施。按性質分為戶外商業廣告設施和戶外公益廣告設施。按規格分為大型戶外廣告設施和小型戶外廣告設施。按時限分為非臨時戶外廣告設施和臨時戶外廣告設施。本規劃戶外廣告設施規劃對象不包括移動式戶外廣告設施,

商業店面及樓宇名稱等戶外招牌,

以及結合LED夜景工程展示的類廣告等。1.4

目標定位以“國際都會、風尚廈門”為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規劃總體目標,

將廈門打造成為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的精細化治理典范之城、高品質設置先鋒

之城和新技術運用示范之城。1.5

規劃原則(一)核心原則少而精、少而優,規范有序、寬嚴有度。(二)具體要求一是彰顯廈門城市特色,精細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秉承“少而優、少而精”原則,突出品質和質量,

提升戶外廣告設施設置水準,同時全面

禁止高立柱廣告設施設置。二是強化公共利益優先,保障社會公眾權益、保護自然生態景觀、維護宜居生活環境,

規范有序引導戶外廣告設施設置。三是響應戶外廣告需求,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因地制宜、差異化引導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做到空間分區布局精準、管控要求寬嚴有度,

實現

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精細化管理。1.6

范圍期限1.6.1

規劃范圍廈門市域范圍約1912平方公里,包括思明區、湖里區、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和翔安區。其中陸域土地面積1579平方公里,海域面積333

平方公里。1.6.2

規劃期限2023—2035年,其中近期為2023—2025年、遠期為2026—2035年。1.7

規劃效力本規劃為總規層面的專項規劃,規劃范圍內的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相關建設管理活動,必須遵守本規劃的相關規定。本規劃未包括的內容應符合國家、福建省及廈門市的有關政策、法律、規范相關條款的規定。確需調整規劃中規定內容的,需依照相關規定程序進行。22.1

管控框架主要構建形成“分區引導、分類管控、規范指引”多位一體、層級遞進的戶外廣告設施

設置管理技術體系框架。(一)分區引導規劃依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確定的空間格局和全域規劃分區,按照全域覆蓋、分區管理

的原則,

劃定明確禁設區、嚴控區、特色區和活力區等四類管控分區,

其中禁設區為原則上

禁止設置任何戶外廣告設施的區域;

嚴控區為嚴格限制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的區域;特色區為

引導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呈現特色的特殊區域;活力區為鼓勵豐富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的區域。(二)分類管控從類型限定、用地管控、建筑管控、指標管控等不同方面對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管控分區

進行分類引導,制定差異化的分區分類控制要求內容。(三)規范指引修編制定《廈門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導則(2023版)

》,突出精準管理思維,制定負面

清單,明確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的各類禁止情形,重點針對附屬于建構筑物、附屬于街道家具

公共設施、獨立于公共場地等不同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載體類型,

提出總體性的管控通則,并

從規定性要素和指導性要素兩個方面提出設施設置具體細則。嚴控區特色區禁設區活力區管控框架圖2-1戶外廣告設施管控體系框架圖分區引導規范指引分類管控禁設情形設置規范第二章

管控思路建筑管控類型限定用地管控指標管控細則通則32.2

類型限定按“禁止類和規范類”兩大類對戶外廣告設施設置位置、形式進行管控引導。布幅廣告、道閘廣告、張貼廣告、小廣告等按照《廈門市市容

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廈門市城市容貌標準》進行管理。(一)禁止類指設置類型和形式相對老舊落后,不符合城市發展定位和市容形象建設新要求的,對城市安全和景觀風貌有不良影響的戶外廣告設施類型。

主要包括屋頂廣告、燈桿廣告(臨時廣告除外)、高立柱廣告等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載體類型,以及利用報刊亭、信息欄、路名牌設置戶外廣告設

施。(二)規范類指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的常規主體類型,

通過有效規范、合理設置,

可實現良好視覺品質,有利于烘托商業氛圍的戶外廣告設施類型。主要包

括依附于墻體、圍墻、騎樓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

依附于公交車站牌、候車亭、自動售貨機、自行車棚等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立桿式、底座式、大型落地式等獨立式戶外廣告設施,以及展示牌、燈箱、櫥窗、墻面立體、霓虹燈、單透貼膜、單體字組合、LED電子顯示屏廣告、投影、

樓體整體幕墻、在建工地、互動體驗、地標建筑等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形式。實物造型的獨立式戶外廣告設施,設置主體應結合周邊環境編制實施方案。鼓勵結合利用新技術、新形式、新材料進行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具體內容詳見表2-1和表2-2。4分類對象(按設置位置)說明禁止類附屬式建(構)筑物上的屋頂廣告包括建筑裙房的屋頂。公共設施上的燈桿廣告臨時廣告除外。報刊亭信息欄路名牌獨立式高立柱廣告規范類附屬式建(構)筑物上的平行于墻面設置的廣告垂直于墻面設置的廣告騎樓廣告圍墻上設置的廣告原則上只允許發布公益廣告(含文明廈門的相關風景宣傳圖片)。公共設施上的公交車站牌候車亭廣告自動售貨機自行車棚獨立式立桿式廣告原則上城市道路人行道不宜設置。底座式廣告寬度小于5m的人行道或面積小于50㎡的廣場(空地)不得設置。大型落地式表2-1戶外廣告設施設置位置管控分類引導一覽表5分類對象(按設置形式)說明禁止類布幅廣告按照《廈門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廈門市城市容貌標準》進行管理。規范類展示牌(背板式)廣告燈箱廣告櫥窗廣告墻面立體廣告霓虹燈廣告單透貼膜廣告樓體整體幕墻廣告單體字組合式廣告互動體驗廣告地標建筑在建工地在建工地圍擋原則上只允許設置公益廣告(含文明廈門的相關風

景宣傳圖片)。電子顯示裝置廣告LED電子顯示屏廣告(裸眼3D廣告)不應影響交通安全及居民日常生活。投影廣告數字投影廣告其他鼓勵結合利用其他新技術、新材料、新形式進行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如LED機械動態屏、增強現實(AR)、虛擬現實(VR)、混合現實(MR)、全息投影等。表2-2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形式管控分類引導一覽表6城鄉用地類型用地用海類型備注類別代碼類別名稱類別編碼類別名稱A2文化設施用地0803文化用地A21圖書、展覽設施用地080301圖書與展覽用地A22文化活動設施用地080302文化活動用地A4體育用地0805體育用地A41體育場館用地080501體育場館用地B1商業用地0901商業用地B11零售商業用地090101零售商業用地B12批發市場用地090102批發市場用地B13餐飲業用地090103餐飲業用地B14旅館用地090104旅館用地B2商務用地0902商務金融用地B21金融保險業用地B22藝術傳媒產業用地B29其他商務設施用地B3娛樂康體用地0903娛樂康體用地B31娛樂用地090301娛樂用地B9其他服務設施用地0904其他服務設施用地M1一類工業用地100101一類工業用地W1一類物流倉儲用地110101一類物流倉儲用地S1城市道路用地1207城鎮道路用地依附于道路內的城市家具、公交候車亭等公共設施及部分獨立式戶外廣告設施。S3交通樞紐用地120801對外交通場站用地G1公園綠地1401公園綠地G3廣場用地1403廣場用地H2區域交通設施用地H22公路用地1202公路用地H24機場用地1203機場用地內航站區其他混合有商業的各類用地僅限商業部分,且集中式計容商業建筑面積在20000平方米以上。2.3

用地管控依據城鄉用地和城市建設用地分類,明確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的準入地類。表2-3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許可用地準入控制檢索表備注:1、表中有標示小類用地的應以小類類別為準;2、表中未包括的用地,原則上為禁止設置戶外廣告設施;3、表中用地與其他用地兼容設置,且符合城鄉用地兼容性要求的,可相應設置;4、當現狀用地與規劃用地不一致時,以當時現狀用地為準;5、各類城鄉用地和城市建設用地戶外廣告設置許可對照表詳見附表2-1和附表2-2。7建筑類別說明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許可備注居住建筑住宅建筑包括住宅、公寓、別墅等×宿舍建筑包括單身宿舍、學生宿舍、職工宿舍等×公共建筑行政辦公建筑包括各級立法、司法、黨委、政府辦公樓,事業、團體、社區辦公樓×商務辦公建筑商務、企業總部等○科研建筑包括實驗樓、科研樓、設計樓等×教育建筑包括托兒所、幼兒園、小學、中學、高等院校、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等×文化建筑包括劇院、電影院、圖書館、博物館、檔案館、文化館、展覽館、音樂廳、禮堂、會展中心

等○商業建筑包括百貨公司、超級市場、菜市場、旅館、飲食店、銀行、郵局等●體育建筑包括體育場、體育館、游泳館、健身房等○醫療建筑包括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康復中心、急救中心、療養院等×交通建筑包括汽車客運站、港口客運站、鐵路旅客站、空港航站樓、地鐵站等○司法建筑包括法院、看守所、監獄等×紀念建筑包括紀念碑、紀念館、紀念塔、故居等×園林建筑包括動物園、植物園、游樂場、旅游景點建筑、城市建筑小品等×綜合建筑包括多功能綜合大樓、商住樓、商務中心等○商業部分其他建筑工業建筑包括普通工業廠房和特殊工業廠房○倉儲建筑包括普通倉庫、特殊倉庫、保稅區倉庫、危險品倉庫等○市政公用建筑包括水廠、變電站、環衛所、調壓站、泵站、垃圾處理廠等×特殊性質建筑包括福利院、領事館、宗教設施等。×軍事建筑×文物古跡建筑包括古遺址、古建筑、代表性建筑等×2.4

建筑管控依據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GB50352-2019)使用功能的建筑分類,按居住、公共和其他三大類,具體明確建筑的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許可情

況,詳見表2-4。表2-4不同類型建筑戶外廣告設施設置控制一覽表注:

:允許

○:限制

×:禁止82.5

指標管控(一)總量控制指標體系該類指標為規定性管控指標。(1)

附屬式戶外廣告①立面面積占比:建筑臨城市道路或臨山、濱水等城市景觀界面的戶外廣告許可總面積=建筑物臨城市道路或臨山、濱水等城市景觀界面立

面面積×許可百分比。②單幅上限占比:同一建筑臨城市道路或臨山、濱水等城市景觀界面戶外廣告單幅最大許可面積占該建筑臨城市道路或臨山、濱水等城市景

觀界面的戶外廣告許可總面積的比值上限(原則最大不得超過500㎡)。(2)

獨立式戶外廣告①單體間距:獨立式戶外廣告單體之間的設置距離。②單體面積:獨立式戶外廣告單體允許設置的最大面積。

詳見表2-5。表2-5戶外廣告設施總量控制指標體系控制要素控制指標附屬式(建構筑物)戶外廣告許可設置總面積立面面積占比單幅廣告許可設置最大面積單幅上限占比(原則最大不得超過500㎡)獨立式(不含大型落地式)兩個單體廣告之間的設置距離單體間距下限單體廣告許可設置最大面積單體面積上限備注:1、附屬公共設施設置的,根據公共設施統一設計的廣告位進行控制。2、大型落地式戶外廣告設施根據《廈門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導則(2023年版)》相關規定要求控制。9品質指標類目細分指標細項廣告畫面彩度C1低彩度,彩度值≤6;C2中彩度,彩度值≤10;C3彩度不限。廣告照明平均亮度(內透關、外投光)E0天然暗環境區廣告面積≤0.5㎡,平均亮度≤50cd/㎡;0.5㎡<廣告面積≤2㎡,平均亮度≤40cd/㎡;

2㎡<廣告面積≤10㎡,平均亮度≤30cd/㎡

;廣告面積>10㎡,不宜設置。E1

暗環境區廣告面積≤0.5㎡,平均亮度≤50cd/㎡;0.5㎡<廣告面積≤2㎡,平均亮度≤40cd/㎡;

2㎡<廣告面積≤10㎡,平均亮度≤30cd/㎡

;廣告面積>10㎡,不宜設置。E2低亮度環境區廣告面積≤0.5㎡,平均亮度≤400cd/㎡;0.5㎡<廣告面積≤2㎡,平均亮度≤300cd/㎡;2㎡<廣告面積≤10㎡,平均亮度≤250d/㎡;廣告面積>10㎡,平均亮度≤150cd/㎡。E3

中等亮度環境區廣告面積≤0.5㎡,平均亮度≤800cd/㎡;0.5㎡<廣告面積≤2㎡,平均亮度≤600cd/㎡;2㎡<廣告面積≤10㎡,平均亮度≤450d/㎡;廣告面積>10㎡,平均亮度≤300cd/㎡。E4高亮度環境區廣告面積≤0.5㎡,平均亮度≤1000cd/㎡;0.5㎡<廣告面積≤2㎡,平均亮度≤800cd/㎡;2㎡<廣告面積≤10㎡,平均亮度≤600d/㎡;廣告面積>10㎡,平均亮度≤400cd/㎡。光色K1暖光,2200K-3000K;K2中性,3000K-5000K;K3冷光,5000K

以上;K4彩光、K5光色不限。方式F1投光照明(外投光、內容投影等);F2

內透光照明(燈箱、玻璃櫥窗、藝術造型內透等);F3

自發光照明(電子顯示屏、

光柵屏、光電玻璃屏等)。動態Q1禁止動態;Q2單一畫面展示時間>3分鐘;Q3單一畫面展示時間>15秒。廣告新技術T1互動裝置;T2

電子顯示屏;T3投影廣告;T4光電玻璃屏;T5光柵屏;T6其他。(二)品質控制指標體系該類指標為建議性管控指標。(1)廣告畫面色彩彩度:戶外廣告主色允許采用的色彩彩度值。(2)廣告照明平均亮度:為戶外廣告允許采用的平均亮度最大允許值。廣告光色:為戶外廣告允許采用的照明光源色溫建議值。照明方式:為戶外廣告允許采用的照明方式。照明動態:為戶外廣告允許采用的動態最大值。(3)廣告新技術為戶外廣告允許采用的新技術類型。詳見表2-6。表2-6戶外廣告設施品質控制指標體系10第三章

戶外廣告設施禁設區3.1

禁設區定義指原則上禁止設置任何戶外廣告設施的區域。自身戶外廣告設施設置需求弱,且設置會對自然生態環境、遺產保護、城市景觀會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區域。3.2

禁設區管控目標保護自然生態環境、歷史文化遺產及重要城市景觀,

避免戶外廣告設置對其造成負面影響。3.3

禁設區管控原則原則上禁止設置任何形式的戶外廣告(節日、重大活動需要設置烘托氣氛的臨時性標語除外)

。3.4

禁設區管控要求(1)涉及文明創建類,警示性、說明性等特殊標識標牌等,按相應的管理規定執行。(2)區內涉及的農業農村地區,有設置需求的,

按照與景觀風貌協調的標識標牌形式設置。(3)鼓浪嶼上有公益性設置需求的,按照與景觀風貌協調的標識標牌形式設置。(4)區內因城市特殊需求確需設置的,需經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論證后,

報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審議。3.5

禁設區管控范圍管控類別管控范圍生態保護類①

生態保護區②

生態控制區③

農田保護區④

鼓浪嶼-萬石山風景名勝區一、二級保護區中的自然類區域城鎮、鄉村及海洋的特殊

發展區①

城鎮發展區中的特別用途區②鄉村發展區中的一般農田區及林業發展區③

海洋發展區中的漁業發展區、交通運輸用海區、游憩用海區、工礦通信用海區、特殊用海區、海洋預留區文化遺產地鼓浪嶼世界文化遺產地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其他規定中禁止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的區域具體詳見表3-1禁設區范圍檢索表。表3-1禁設區管控范圍檢索表11第四章

戶外廣告設施嚴控區4.1

嚴控區定義指嚴格限制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的區域。主要為以生活、生產、公共服務為主導功能的區域,以及歷史文化、臨山臨水等獨特性地段,戶外廣

告設施設置對日常主導功能和景觀環境會造成較大影響的城市大部分區域。4.2

嚴控區管控目標規范視覺秩序,注重品質提升,維護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4.3

嚴控區管控原則戶外廣告設置實施嚴格管控,原則上減存量限增量,

塑造良好、有序的城市景觀環境。4.4

嚴控區管控要求(1)用地準入:商業用地、混合有商業的各類用地(僅限商業部分,

且集中式計容商業建筑面積大于等于20000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

僅限依附于道路內的城市家具、公交候車亭等公共設施及部分獨立式戶外廣告設施)

。(2)建筑準入:獨立商業建筑、混合建筑的商業部分(集中式計容商業建筑面積大于等于20000平方米)。(3)類型準入:滿足表2-1戶外廣告設施設置位置管控分類引導一覽表和表2-2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形式管控分類引導一覽表要求。(4)規劃設計:商業集聚地段,鼓勵結合區段功能和空間特征統一布局戶外廣告設施,注重設施整體品質和創新創意。(5)照明設計:戶外廣告設施照明應優先選用節能、環保的新光源、新燈具,不應影響居民生活及交通安全。(6)色彩控制:不得大面積采用高明度、高彩度色彩。具體管控要求總量管控要

求附屬式(建構筑物)立面面積占比:≤30%。單幅上限占比:50%(且原則最大不得超過200㎡)。獨立式(不含大型落地式)單體間距:

≥80m。單體面積:≤6㎡。品質管控要

求廣告畫面C1低彩度C2

中彩度。廣告照明E2低亮度環境區、E3

中等亮度環境區。F1投光照明F2

內透光照明F3

自發光照明。Q3單一畫面展示時間>15秒。K1暖光、K2

中性光、K3

冷光。廣告新技術T2

電子顯示屏、T3投影廣告表4-1嚴控區管控要求表12嚴控區內現狀及在建主要商業綜合體、專業市場清單思明區商業綜合體磐基蓮花里、摩爾蓮花、瑞景商業廣場、加州商業廣場、寶龍一城、軟件園生活廣場、悅享中心、禾祥鑫天地。專業市場加州建材家居廣場、溪岸路花鳥市場。湖里區商業綜合體閩南古鎮、夏商國際商城、東百蔡塘廣場、TBK商業中心、聯發欣悅里、禹州禹悅天地、華永天地。專業市場江頭建材市場、新景建材市場、紅星美凱龍廈門1號店、紅星美凱龍全球自貿家居生活廣場(含山姆會員商店)、東渡古玩城、馬壟汽車交易市場、廈門(閩臺)花卉產業高科技園、聯發電子廣場、吉家家世界。海滄區商業綜合體海滄天虹商場、樂海百貨、西雅圖購物中心、新陽新華都、新陽悅實廣場、宏庭里商業中心、馬鑾灣SM廣場。專業市場東南紅酒自貿直銷中心、馬青路4S店集中區、東埔瑪瑙批發市場。集美區商業綜合體集美萬達廣場、尚柏奧特萊斯、銀泰百貨、新華都廣場、灌口萬達廣場、杏林安居天元購物廣場、杏林欣榮泰購物中心、萬科里、集美

龍湖天街、杏北購物廣場、大學城商業街。專業市場喜盈門建材家具市場、寶象紅星美凱龍、灌口建材市場、菩成家居匯、白泉集貿市場、源香水產品批發市場、海西汽車城、杏林果蔬批發市場。同安區商業綜合體樂海城市廣場、BRT西柯樞紐站、寶龍旭輝城、新景舜弘現代城、福佳斯商業廣場、閩愛心購物廣場。專業市場同安建材園、源香食品交易中心、閩南果蔬批發市場。翔安區商業綜合體金海閩籃城市廣場、馬巷閩籃里、新店匯景廣場、新店泰禾廣場。專業市場翔安汽車交易市場。4.5

嚴控區管控范圍除禁設區、特色區及活力區以外的大面積區域,包括:(1)以居住為主導功能的生活區域。(2)以工業、倉儲物流為主導功能的生產區域。(3)軍事機關、軍事禁區及周邊控制地帶。(4)國家機關、文物保護單位、

歷史風貌建筑、

風景名勝區、

自然保護區、

宗教場所、教育建筑等周邊區域。表4-2嚴控區允許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的部分商業綜合體清單備注:本清單可結合具體現狀實際和規劃情況,根據嚴控區用地和建筑準入的相關商業規模標準,進行動態增補。13(1)用地準入:滿足表2-3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許可用地控制檢索表要求。(2)建筑準入:滿足表2-4不同類型建筑戶外廣告設施設置控制一覽表要求。(3)類型準入:滿足表2-1戶外廣告設施設置位置管控分類引導一覽表和表2-2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形式管控分類引導一覽表要求。(4)規劃設計:應開展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詳細規劃。在重要樞紐、通道周邊設置戶外廣告設施時,不得影響通行引導等功能;應結合周邊

環境整體設計,以現代、簡潔的景觀化造型為主;

適當加大戶外廣告設置密度及面積,提高公益廣告比例。(5)照明設計:機場、港口等門戶區照明需滿足機場、港口亮度的控制要求,不得與機場、港口等信號燈沖突,影響飛機起降和船舶起停航;應優先選用節能、環保的新光源、新燈具,不應影響居民生活、行人及交通安全。(6)色彩控制:鼓勵通過多樣化的色彩設計提升門戶區域的可識別性。(7)特色導向:門戶樞紐:凸顯國際化特色,展示城市形象。特色管控:新城中心強化現代化特色,

展示城市活力,文創空間突出藝術化特色,展示城市文化。歷史風貌:強化品質、內涵,戶外廣告設施在形式、色彩、尺度等方面應與周邊地段景觀環境充分協調融合。交通節點:宣傳廈門特色文化、特色旅游資源、特色產業等,強化城市品牌影響力。景觀節點:鼓勵結合綠化景觀小品、公共藝術品設置公益廣告,一處一精品,提升景觀品質。第五章

戶外廣告設施特色區5.1

特色區定義指引導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特色呈現的特殊區域。主要為具有代表廈門城市特征形象的門戶樞紐、交通節點和風貌特色片區等節點和區域,是

彰顯廈門高素質、高顏值的重要載體,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對城市整體建設、城市特征形象、城市環境品質等方面有重要直觀影響,需要進行高標

準、高品質、高水平設置的特色區域。5.2

特色區管控目標融入區域景觀環境特色,高水準設置戶外廣告設施,

打造廈門城市宣傳、品牌宣傳高地。5.3

特色區管控原則原則上少而精,契合城市特色形象,注重平衡戶外廣告的可識別性與協調性,鼓勵使用新技術、新材料,塑造景觀特色,

提升城市競爭力和

形象傳播力。5.4

特色區管控要求14具體管控要求總量管控要求附屬式(建構筑物)立面面積占比:

≤35%。單幅上限占比:100%(且原則最大不得超過300㎡)。獨立式(不含大型落地式)單體間距:

≥50m。單體面積:

≤10㎡。品質管控要求廣告畫面C3彩度不限。廣告照明E3

中等亮度環境區。F1投光照明F2

內透光照明F3

自發光照明。Q3單一畫面展示時間>15秒。K1暖光、K2

中性光、K3

冷光。廣告新技術T1互動裝置T2

電子顯示屏T3投影廣告T4光電玻璃屏T5

光柵屏

T6

其他。管控類別管控范圍樞紐門戶區高崎機場門戶區、大嶝機場門戶區、郵輪母港門戶區、鷺江道門戶區、五通門戶區、高崎漁港門戶區、北站門戶區、大嶝大橋門戶區。特色管控區會展會議中心、濱北超級總部、中山路片區、沙坡尾片區、特區1980、大廈之門、海滄灣新城、馬鑾灣新城、大明廣場、杏林灣營運中心、杏林老工業區、同安新城、美峰創谷、體育會展中心、大嶝小鎮、澳頭片區、東山片區。重要交通節點高速服務區、收費站及重要干道上的城市出入口節點區域。重要景觀節點主要眺望點等城市重要景觀節點。主要為樞紐門戶區、特色管控區、重要交通節點和重要景觀節點四類。具體管控范圍如下表:表5-2特色區范圍檢索表5.5

特色區管控范圍表5-1特色區管控要求表15區屬名稱范圍樞紐門戶區思明區鷺江道門戶區西堤南路、西堤南二路、鷺江道、廈禾路、現狀支路、開元路、鷺江道、廈禾路、西堤路、西堤南三路、現狀

支路等道路圍合區域。湖里區高崎漁港門戶區長岸路、港興二路、港中路、海岸線圍合區域。郵輪母港門戶區東港南路、東渡路、東港北路、雙獅西路、雙獅山、牛頭山、濱海岸線圍合區域。高崎機場門戶區主要為現狀T3、T4航站樓站前區域,包括翔遠二路、翔云一路、T3航站樓、埭遼路、枋鐘路等圍合區域及高崎南八路、T4航站樓、環島干道、高崎污水廠南側邊界、花嶼東路、環島東路等圍合區域。五通門戶區環島東路、五通碼頭岸線、現狀支路等圍合區域。集美區北站門戶區包括廈門北站南北廣場周邊區域:圣巖路、巖通珩豐路、珩山街路、巖景路、圣果路、巖昌路、規劃道路等道路圍合區域及珩圣路、圣果路、珩源路、珩豐路、珩山街、天水路、集美北大道、沙廈高速等道路圍合區域。翔安區大嶝大橋門戶區蓬萊路、望嶝北路、濱海旅游路、濱海東大道、翔安東路等道路圍合區域。大嶝機場門戶區規劃大嶝機場西側片區。表5-3樞紐門戶區范圍檢索表16區屬名稱范圍特色管控區思明區會展會議中心會展路、展鴻南路、領事館路、展鴻北路、展鴻路、呂嶺路、環島東路、會展南路等道路圍合區域。濱北超級總部湖濱中路、湖濱北路、湖濱東路、仙岳路圍合區域。中山路片區鷺江道、升平路、思明西路、思明東路、古城西路、中山路、新華路、古城東路、橋亭街、石頂路、鎮海路、養元宮巷、定安路、泰山路、釣仔巷、水仙路等道路圍合區域。沙坡尾片區演武大橋、民族路、大學路、演武西路、演武路圍合區域。湖里區特區1980東渡路、悅華路、華光路、興隆路、華榮路、宜賓路、興隆路圍合區域。大廈之門金高路、圓一路、金一路、環島干道、濱海路、環島干道、店里路等道路圍合區域。海滄區海滄灣新城海滄大道、長嶼路、濱湖路、東嶼北路、東嶼西路、濱湖路、岸線等圍合區域。馬鑾灣新城環灣西路、南灣路、馬鑾灣東路、濱州路、灌新路、蕓興路等道路圍合區域。集美區大明廣場立言路、濱水岸線、杏林灣路、誠毅中路、誠毅南路、誠毅西路等道路圍合區域。杏林灣營運中心誠毅東路、杏林灣路、桐林二路、立功路、環灣綠道、杏林灣路、瓦山東路圍合區域。杏林老工業區杏前路、杏林北路、杏林北二路、內林路、現狀支路等道路圍合區域。同安區同安新城智谷東五路、濱海西大道、智谷西四路、西柯街、西州路、濱水岸線圍合區域。美峰創谷濱海西大道、觀濤路、濱海浪漫線、濱賢路等圍合區域。翔安區體育會展中心第二東通道、濱海東大道、翔安隧道、海岸線圍合區域。大嶝小鎮大嶝東路、大嶝中路、規劃道路等圍合區域。澳頭片區鴻翔西路、規劃道路、新澳路、現狀澳頭村道等道路圍合區域。東山片區洪鐘大道、金泉路、浦后路、鴻翔東路、翔安南路、規劃支路、鴻翔北路等道路圍合區域。表5-4特色管控區范圍檢索表17區屬類別名稱重要交通節點海滄區重要城市出入口廈漳同城大道于市域出入口。高速收費站廈門西收費站、海滄收費站。高速服務區東孚服務區。集美區高速收費站杏林收費站、廈門收費站、廈門北收費站。同安區高速收費站同安蓮花收費站、同安蓮花北收費站、同安鳳南收費站、同安收費站。高速服務區龍掘東服務區、云埔服務區、鳳南停車區。翔安區重要城市出入口翔安南路于市域出入口。高速收費站翔安機場高速出口收費站、翔安收費站。區屬類別名稱重

點海滄區眺望節點馬鑾灣集美島南端節點、馬鑾灣半月島。集美區眺望節點集美龍舟池。同安區眺望節點雙溪節點、丙洲島南節點、丙洲島北節點。翔安區眺望節點東部濱海觀節點、九溪灣節點。本島眺望節點海灣公園節點、白鷺洲水上廣場節點、牛頭山公園節點、五緣灣灣底節點、廈門大橋海堤紀念公園節點。表5-5重要交通節點類范圍檢索表表5-6重要景觀節點類范圍檢索表186.1

活力區定義指鼓勵豐富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的區域。商業活動最頻繁多樣、戶外廣告設施設置需求最旺盛,

主要為具有傳統活力底蘊和未來活力集聚,需

要多樣化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的集中性商業區域和路段。6.2

活力區管控目標滿足片區商業發展需求,突出活力、時尚、多元等特色,營造濃厚的商業氛圍,

打造一流的營商環境,促進經濟發展、提升城市活力。6.3

活力區管控原則原則上優而精,參照國際化建設標準,

高品質、多樣化設置戶外廣告設施,鼓勵使用新技術、新材料,集中體現城市活力及商業活動的多樣

性。6.4

活力區管控要求(1)用地準入:滿足表2-3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許可用地控制檢索表要求。(2)建筑準入:滿足表2-4不同類型建筑戶外廣告設施設置控制一覽表要求。(3)類型準入:滿足表2-1戶外廣告設施設置位置管控分類引導一覽表和表2-2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形式管控分類引導一覽表要求。(4)規劃設計:應開展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詳細規劃,從街區整體空間環境出發,鼓勵戶外廣告設施的集中、多樣化設置;鼓勵設置實物廣

告、投影廣告、互動式廣告等新廣告類型,

積極運用景觀化、藝術化、場景化的戶外廣告展示方式。(5)照明設計:應進行日間和夜間專項形象設計,鼓勵多種形式照明設置,

不得造成光污染。(6)色彩控制:結合片區現狀建筑色彩對廣告色彩進行統籌規劃,注重整體協調性。(7)活力街道:以沿街第一層界面為主,沿線符合用地和建筑準入要求的地塊按活力區管控要求進行管控。(8)特色導向:一區一特色:本島營造多元包容的國際形象;

海滄區展示時尚樂活的現代風情;

集美區烘托濃厚人文的特色底蘊;

同安區打造新舊融合的老

城風韻;翔安區打造活力前沿的新城氣象。一街一景觀:結合活力街道現狀、尺度、風貌特色對戶外廣告設施進行統籌考慮,營造城市商業氣息的同時塑造獨特的景觀魅力。第六章

戶外廣告設施活力區19區屬類型名稱范圍活

區思明區、

湖里區活力片區SM廣場商圈SM廣場、興山路、江頭西路、江華路、現狀支路、嶼浦路、現狀支路、西浦路等圍合區域。活力街道廈禾路-嘉禾路(火車

站-SM廣場段)廈禾路-嘉禾路(火車站-SM廣場段)兩側商業界面,長度約3.1公里。思明區活力片區火車站商圈湖濱南路、鳳嶼路、站東二路、站南路、站南路、金榜路、廈禾路、金榜路等道路圍合區域。湖里區活力片區萬達商業中心金山路、仙岳路、環島干道、昭塘路、高林路、金鐘路圍合區域。五緣灣商業中心云頂北路、枋湖路、鐘宅西二路、五緣灣岸線、枋湖南路、鐘宅西三路、穆厝南路等道路圍合區域。具體管控要求總量管控要求附屬式(建構筑物)立面面積占比:≤40%。單幅上限占比:100%(且原則最大不得超過500㎡)。獨立式(不含大型落地式)單體間距:

≥25m。單體面積:≤15㎡。品質管控要求廣告畫面C3

彩度不限。廣告照明E4

高等亮度環境區。F1投光照明F2

內透光照明F3

自發光照明。Q3單一畫面展示時間>15秒。K5

光色不限。廣告新技術T1互動裝置T2

電子顯示屏T3投影廣告T4光電玻璃屏T5

光柵屏

T6

其他。6.5

活力區管控范圍包括活力片區及活力街道兩大類。表6-2活力區范圍檢索表表6-1活力區管控要求表20區屬類型名稱范圍活

區海滄區活力片區阿羅海城市廣場濱湖北二路、湖岸北路、海滄湖、濱湖北三路圍合區域。樂活島片區外灣南路、岸線、外灣南路、新景路、庚西二路、庚西路、外灣南二路、新美路、新垵北路、長樂路等道路圍合區域。活力街道東孚商業街一期東孚商業街(過坂中路至東孚大道段)兩側商業界面,長度約640米。集美區活力片區世茂廣場-萬科云城-IOIMALL杏林灣路、白石路、龍荷路、兌英中路、兌山西路、現狀支路、濱水路、現狀支路、濱水岸線等圍合區域。活力街道誠毅大街誠毅大街兩側商業界面,長度約1300米。杏東路-杏西路杏東路-杏西路(碑頭路至寧海路段)兩側商業界面,長度約3800米。灌口老街灌口老街(景湖北路至安仁大道)兩側商業界面,長度約420米。同安區、

翔安區活力片區濱海東片區濱州一路、舫山西路、現狀支路、濱州一路、綠地邊界圍合區域。同安區活力片區同安舊城商業中心新安路、鎮西巷、城西路、舒安路、市場路、中山路、三秀路、縣口路、南門路、雙溪路等道

路圍合區域。翔安區活力片區彭厝北片區馬池中路、翔藝南路、規劃支路、洪鐘大道、肖厝南路、規劃支路、肖厝東路、規劃支路、蓬

萊路等道路圍合區域。活力街道翔智路、翔信路、前浯路翔智路、翔信路及前浯路(至馬池中路)兩側商業界面,長度約1580米。新興街新興街(洪鐘路至文勤路)兩側商業界面,長度約1350米。馬巷老街馬巷老街(馬巷東路至五權路)兩側商業界面,長度約840米。續表6-2活力區范圍檢索表21第七章戶外公益廣告設施7.1

戶外公益廣告設施定義戶外公益廣告設施是指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良好道德風尚、促進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

文明程度提高、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非營利性非移動式戶外廣告設施。發布政務信息、服務信息等各類公共信息的設施,單位內部的宣傳欄、利用夜景工程燈光秀發布公益廣告的不屬于本規劃所稱的戶外公益廣

告設施。7.2

戶外公益廣告設施管控目標促進公益廣告事業發展,滿足戶外公益廣告設施設置需求,

提升戶外公益廣告設施品質,規范日常管理。7.3

戶外公益廣告設施管控原則(一)安全戶外公益廣告設施應當符合相關技術規范、道路交通安全以及公路、城市道路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二)有序戶外公益廣告設施應符合戶外廣告設施總體規劃布局,強化規范有序,有效促進公益廣告設施的健康有序發展。(三)環保戶外公益廣告設施應采用低碳、綠色、環保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四)品質戶外公益廣告設施的形式、

規格、材質、色彩等應當與城市空間的整體景觀相協調,形式應當美觀,

與周邊環境融合,不影響市容觀瞻,不

破壞園林綠化,定期維護更新,避免褪色、破損、被覆蓋等情況,圍擋、圍墻原則上只設置公益廣告,且版面宜協調、美觀,

不得隨意張掛條幅、標語類公益廣告設施。227.4

戶外公益廣告設施管控要求(一)規模要求(1)戶外公益廣告設施設置總量應不低于城市戶外廣告設施總量的20%。(2)公共設施上的戶外廣告設施發布公益廣告的比例不少于30%。(3)戶外商業廣告設施應有20%以上的版面或時段用于發布公益廣告。其中進出島門戶性通道的比例不少于30%,各市(區)

商業廣場、城

市綜合體等重點區域比例不少于30%,景點周邊區域不少于40%,城市窗口、各類文化廣場不少于50%。閑置戶外廣告設施應及時以公益廣告內容

補充畫面。(4)在建工地設置圍擋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原則上只允許發布公益廣告(含文明廈門的相關風景宣傳圖片)

。(5)重大節慶活動期間和重要節點戶外電子視屏、公交站名牌、工地出入口電子顯示屏或宣傳展板等要提高刊播公益廣告頻次和版面比

例,一般應占日刊播量或區域總版面的三分之一以上比例。(二)設置形式(1)鼓勵藝術化、主題化的公益廣告設計,運用新材料、新工藝,結合綠化環境與城市家具進行一體化景觀設置。(2)結合城市品質提升,可利用各類公園、街角綠化和市政道路等,

建設公益廣告微景觀。(三)內容要求應符合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

以宣傳廈門市歷史文化、城市形象、社會公德等內容為主,避免單一重復或純文字性廣告,文

字不能出現不規范內容和錯別字,圖文并茂,注重時效性,價值導向正確,文化品位良好,

展示城市文化內涵。(四)其他要求(1)遵循“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的原則,

合理布局,落實點位,保證公益廣告設施基本設置陣地的固定性與獨立性。(2)經許可的戶外公益廣告設施,不得發布商業廣告。(3)在街道、社區內設置戶外公益廣告設施,其照明形式不得影響居民的正常作息,避免對周邊居民造成光污染。(4)戶外商業廣告設施空置期鼓勵用于戶外公益廣告發布,當國家及省市舉辦重大公共活動時可臨時協商使用戶外商業廣告設施用于戶外公益廣告發布。(5)根據文明城市創建相關要求規范設置,因文明城市創建需求而設置的戶外公益廣告設施應規范、有序、美觀。(6)可參考依據相關設置要求,根據市區實際情況,開展市(區)公益廣告專項實施規劃,引導公益廣告具體布局和規范設置。237.5

戶外公益廣告設施設置引導(一)重點區域(1)空間范疇:主要包括區域通道、各區聯系本島的進出通道、環灣海岸、環湖內灣水岸等主要通道和濱水界面城市公共空間;城市交通

樞紐、港口、機場、高速出入口等城市門戶型節點;景區、公園、公共文化體育中心等公共場所;

主要城市干道、步行商業街、活力片區等。(2)設置引導:鼓勵設置宣傳城市文化、城市形象、城市核心價值、節慶活動及主題賽事等綜合性的戶外公益廣告設施。(二)其他區域(1)戶外廣告設施禁設區,原則禁止設置戶外公益廣告設施。若確需設置的,須按相關審批程序要求報批,嚴格把關、從嚴管控。(2)戶外廣告設施嚴控區,根據合理需求設置戶外公益廣告設施,但數量、尺寸、形式等應嚴格控制,建議采取獨立式、LED滾動媒體牌、

宣傳櫥窗等小型化的戶外公益廣告設施,不得采用夸張的手法增大尺度。(3)戶外廣告設施活力區和特色區,鼓勵設置戶外公益廣告設施,設置形式、規模應滿足對應分區的管控要求,并與周邊環境融合協調。24第八章臨時戶外廣告設施8.1

臨時戶外廣告設施定義與類型(一)定義因舉辦文化、旅游、體育、公益活動、重大節日、慶典活動或商品交易會、展銷會等需要臨時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二)類型(1)文化、旅游、體育、公益活動等。(2)招商引資成功慶祝會、酒會、促銷會等。(3)重大項目簽約、落成儀式、開業慶典等。8.2

臨時戶外廣告設施管控目標規范引導臨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提升臨時戶外廣告設施品質和水平,為重要節日、重大活動營造安全、有序的城市環境。8.3

臨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要求(一)一般要求

25(1)不得影響交通安全和干擾行人通行,

不得妨礙無障礙設施使用,

不得延伸擴展至機動車道上方設置。(2)設置張掛、張貼宣傳品類臨時戶外廣告設施不得影響或損毀其所依附的附著物,不得因其設置行為侵害相關利害人的利益(包括影響

采光、通風或噪音擾民等)。(3)應確保自身結構安全,與地面連接應安全牢固。(4)嚴格按照許可時間、地點、位置、形式和內容等進行設置。隨時做好看管、維護等安全防范工作,

確保臨時性廣告設施設置安全。(2)燈桿掛旗式廣告設施必須按照“安全美觀、不銹蝕、少磨損”要求設置,

并符合以下規定①不得在立交橋、高架橋、快速路道路燈桿,

5米以下庭院燈上設置。②燈桿上不宜設置硬質廣告設施和私接電線電纜。③廣告設施的單面幅面寬度不應大于1.0米,高度不應大于2.4米,牌面底部距離人行道地面高度不應小于3米,距離車行道地面高度不應小

于4.5米。④每根桿體上不得設置多于2塊。同一路段上只能在同一種燈桿上設置廣告,

單根燈桿上不得重疊設置。⑤同一路段上的燈桿或電桿上設置的廣告應統一方向設置,

做到高度、規模、形狀、位置一致,并與周圍景觀協調統一。⑥不得在道路交叉口的首根燈桿上設置,且應滿足路口圓角弧線及切線點外15米范圍內不應設置的要求。⑦背板式燈桿掛旗必須設計透風孔利于通風。(3)設置貼膜式廣告應符合下列規定①不得影響建筑物采光通風的基本功能需求和消防安全。②隱框玻璃幕墻不應設置貼膜廣告。上刊、下刊不應造成玻璃松動、破損、劃痕,拆除后不應留有殘膠。③依附于非建筑高層主體墻面或裙房部分的玻璃幕墻設置時,按其設置方式,應符合相應戶外廣告設施類別的管理要求。④遇有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重要節慶、重要活動、具有紀念意義的特殊事件等時,

允許依附于高層建筑主體墻面玻璃幕墻設置,其他情況不得

依附于高層建筑主體墻面玻璃幕墻或距離地面36m以上的建筑物墻面區域設置。(二)具體要求(1)設置戶外廣告展牌設施應符合以下規定①人行道寬度小于4米的不得設置。②占地總面積不得大于所使用場地面積的三分之一。26(4)設置樓宇整體幕墻廣告應符合以下規定①允許設置樓宇整體幕墻廣告的建筑類型僅包括:商業、辦公、工業建筑及綜合建筑的商業部分。②依附于建筑物設置的,應符合資源規劃主管部門對該建筑物的規劃控制要求。③應具備調節顯示亮度的功能裝置,以便在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的情況下,及時、迅速調整廣告設施顯示亮度。④禁止在城市景觀照明熄燈時段開放。當設置位置靠近住宅區時,

應適度調低點光源亮度,宜設置為靜態展示廣告,避免視頻畫面過于閃

爍、跳躍。(5)其他形式的臨時廣告設施設置要求、期限參考本章節規定。8.4

臨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引導(1)臨時戶外廣告設施原則上應在批準的臨時活動舉辦場地內(用地紅線范圍內,

以及建筑退讓道路紅線的區域)設置;經市級以上人民

政府批準的大型活動,具體設置范圍結合活動方案確定。(2)臨時性張掛、張貼的戶外宣傳品廣告必須服從全市重大節慶活動保障要求,并按照《廈門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相關要求進行設

置管理。(3)樓宇整體幕墻廣告僅限于市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區域、節日慶典和重大節慶活動設置。8.5

臨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期限臨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期限以《廈門經濟特區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為準。27第九章

電子媒介類戶外廣告設施9.1

屏顯類戶外廣告設施(一)定義采用發光二極管(LED)、冷陰極管裝置等具備發光顯示功能并用于戶外廣告發布的設施,

包括LED電子顯示屏廣告、LED透明屏廣告、LED玻

璃屏廣告、戶外LCD顯示屏廣告等。(二)管控目標順應戶外廣告發展趨勢,鼓勵新技術、新材料運用,

滿足多樣設置需求,

提升屏顯類戶外廣告設施品質,規范日常管理。(三)管控原則(1)安全性不得影響公共交通、公共安全;不得影響市政公用設施的使用和市民日常生活。(2)協調性造型和畫面必須與周邊整體環境保持協調,注重視覺效果和整體效果的統一,強化視覺和諧。(3)創新性鼓勵創新運用國內外最新的設置形式、技術手段和先進工藝等。(四)管控要求(1)基本要求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技術規范要求,

同時與周圍道路、建筑、景觀協調融合,

并滿足本規劃有關戶外廣告設施面積與品質控制要求。附屬

式設置的應與建筑結構和立面設計相結合,

對于依托新建建筑物的應與建筑物進行一體化設計,并履行相應審查程序,

在滿足廣告播放效果的同

時,應確保顯示屏關閉時不對建筑立面形象造成不利影響;獨立式設置的應以公益性廣告宣傳為主;設置不應對周邊居住造成不利影響。(2)空間引導活力區鼓勵設置,但應協調好與周邊環境的關系,可采用動態展示;特色區允許設置,

但應嚴格控制設置位置、尺寸和數量,可采用動態展

示;嚴控區限制設置,僅允許依附于獨立商業綜合體的商業建筑部分進行設置,宜采用漸變式的畫面切換方式。同一路段或同一商業綜合體地塊,電子顯示屏戶外廣告設施不應超過戶外廣告設施數量總數的20%,并應在詳細規劃中明確具體設置數量、

尺寸和位置。28(3)位置要求高速路兩側100米和城市快速路兩側30米范圍內、城市支路(22米及以下)兩側禁止設置電子顯示裝置廣告設施。①嚴格限制在有居住功能的建筑周邊區域設置正面朝向(-15

°

≤角度

≤15

°

)有居住功能的建筑時,距離應大于等于200米。主要朝向(

15

°

≤角度

≤60

°

、-60

°

≤角度

≤-15

°

)有居住功能的建筑時,距離應大于等于100米。次要朝向(

60

°

≤角度

≤90

°

、-90

°

≤角度

≤-60

°

)有居住功能的建筑時,距離應大于等于50米。其他臨近有居住功能建筑設置的應調低戶外廣告設施表面亮度,以靜態展示為主,避免廣告畫面的過度閃爍、跳躍對居民生活造成干擾。LED墻面投影廣告載體LED墻面投影廣告載體-15°弧面LED-90°

90°

15°圖9-1-3

LED次要朝向(

60°

≤角度

≤90°、

-90°

≤角度

-60°

)

臨近居住功能建筑時的禁設范圍示意圖9-1-2

LED主要朝向(

15°

≤角度

≤60°、

-60°

≤角度

≤-15°

)

臨近居住功能建筑時的禁設范圍示意圖9-1-1LED正面朝向(-15°

≤角度

≤15°

)臨近居住功能建筑時的禁設范圍示意60°≤50m-60°LED墻面投影

廣告載體居住功能建筑弧面LED弧面LED≤100m≤200m-15°-90°-90°-60°2990°90°60°15°②嚴格限制在城市主要干道沿線設置基本要求:

距離道路紅線20米范圍內限制設置。設置大小:

距離道路紅線20米至100米范圍內,設置面積不應大于200平方米;

距離道路紅線100米以上范圍內,設置

面積不應大于300平方米。設置密度:同一路段設置面積小于200平方米時平均間距需大于等于300米、最小間距大于等于150米;設置面積大于

200平方米小于300平方米時平均間距需大于等于500米、最小間距大于等于250米。不同面積相鄰設置的,

間距就高控制。③嚴格限制在主、次干道交叉口節點設置基本要求:

應充分滿足交通安全需求。交叉口相鄰象限建筑間距小于50米或交叉口相對象限建筑間距小于70米時,禁止設置。設置大小:

交叉口相鄰象限建筑間距大于等于50米小于80米且交叉口相對象限建筑間距大于等于70米時,

單塊設置面

積小于等于100平方米,且距離交叉口轉彎緣石線距離應大于等于20米;交叉口相鄰象限建筑間距大于等于80米小于120

米且交叉口相對象限建筑間距大于等于100米時,單塊設置面積小于等于200平方米,

且距離交叉口轉彎緣石線距離應大于

等于30米

;交叉口相鄰象限建筑間距大于等于120米且交叉口相對象限建筑間距大于等于150米時,單塊設置面積小于等

于300平方米,且距離交叉口轉彎緣石線距離應大于等于40米

。設置密度:

交叉口相鄰象限建筑間距大于等于50米小于80米且交叉口相對象限建筑間距大于等于70米時,

允許設置不

多于1塊;交叉口相鄰象限建筑間距大于等于80米小于120米且交叉口相對象限建筑間距大于等于100米時,允許設置不多

于2塊;交叉口相鄰象限建筑間距大于等于120米且交叉口相對象限建筑間距大于等于150米時,

允許設置不多于3塊

。建筑間距設置數量單塊設置面積設置要求備注L1<50M、L2<70M0--禁止設置50M≤L1<80M、70M≤L2不多于1塊S≤100M220M≤L3位置優先設置于交叉口中是獨立商業綜合體地塊的象限和高等級道路口的象限,其次設置于退交叉口轉彎緣石線距離(L3)

最大的建筑。80M≤L1<120M、100M≤L2不多于2塊S≤200M230M≤L3120M≤L1、150M≤L2不多于3塊S≤300M240M≤L3確需超出以上相應距離和尺寸管控要求進行設置的,

需經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審議。表9-1主、次干道交叉口LED設置管控要求表L1

L1L1L1

L1

L1

L1

L1備注:L1為交叉口相鄰象限的建筑最近間距;L為交叉口相對象限的建筑最近間距;S為單塊電子顯示屏面積。圖9-2-3交叉口形式三圖9-2-1交叉口形式一圖9-2-2交叉口形式二L130不得大面積使用與交通信號燈近似的色彩,應以簡潔畫面為主。應根據電子顯示裝置廣告的觀看距離、觀看角度以及所處環境特點合理確定顯示屏的顯示精度,最低顯示精度不應低于P10。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兩側及第一排建(構)筑物立面且面向道路設置的,

在道路交叉口及位于道路交叉口的建(構)筑物上設置的LED顯示

屏廣告,應采用畫面緩慢切換的刷屏形式,

每幀畫面停頓時間不應小于7s。屏顯類戶外廣告除在商業步行街和商業街坊內,禁止播放聲音。(5)時限要求屏顯類戶外廣告最早開啟時間應在7:00之后,最晚關閉時間為每日23:00。附屬式屏顯類夜間關閉時間應與所附屬建筑物商業關閉時間保持

一致;獨立式屏顯類如含便民信息查詢、緊急信息發布等功能,

可長時間點亮,但應降低亮度。(6)管理要求應嚴格管理其控制終端,安裝配置相關智能播控平臺,按要求開啟和關閉戶外電子顯示屏。應當符合《LED顯示屏通用規范》

(SJT

11141-2012)要求,采用先進技術和節能環保的優質材料,并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單位負責顯示

屏的設計、制作和安裝。(五)裸眼3D類型的管控(1)設置原則:少而精,優而美。(2)設置區域:原則只允許在活力區和特色區設置。(3)設施位置:城市重要商圈、大型綜合交通樞紐、大型文化場館、網紅地標等城市門戶性節點區域。(4)設置數量:各行政區設置數量相對均衡。同一路段設置間距應大于3KM以上;同一路口只允許設置一塊。(5)設置指標:需滿足屏顯類戶外廣告設施的基本要求,依據建筑外立面、3D效果和周邊環境確定,

原則選址垂直90

°

的相鄰外立面,

并充

分考慮與周邊環境、空間尺度、觀看視角的協調。(6)設置管理:強化市區聯動管理,由設置主體結合周邊環境編制實施方案,按程序上報審批。(4)畫面要求需滿足《城市夜景照明設計規范》

(JGJ/T163-2008)、

《室外照明干擾光限制規范》

(GB/T35626-2017)、

《城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技術標準》

(CJJ/T149-2021)中有關光污染的限制要求,同時具備按日照強度變化調節顯示亮度的功能。319.2

投影類戶外廣告設施(一)定義指利用投影設備,將文字、圖案、影像等內容投射到建(構)筑物墻面、地面或其他空間載體上的戶外廣告形式。包括數字投影、全息投影

及水幕投影等。(二)管控要求(1)基本要求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技術規范要求。嚴格限制地面投影廣告,嚴格控制投影范圍和發布時間,避免對投影區及背景區造成不利影響。(2)設置要求原則上只允許在活力區及特色區統一規劃的建(構)

筑物位置上設置,不應對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產生不利影響。(3)畫面內容應與建筑立面造型及建筑照明效果有機結合,

以優美藝術畫面、創意簡潔圖案等為主,

注重畫面留白,不得設置單一的黑體字內容。(4)照明要求需滿足《城市夜景照明設計規范》

(JGJ/T

163-2008)、

《室外照明干擾光限制規范》

(GB/T35626-2017)、

《城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施

技術標準》

(CJJ/T149-2021)中有關光污染的限制要求,同時應根據投射建筑面積及環境背景亮度,

合理調節投影亮度,

不得產生光污染。(5)安全要求應當保證投影設備的供配電安全,設計與環境相融合的電氣裝配室,不得裸露設置投影設備,

避免產生安全隱患。不得在道路交叉口及居住

區域周邊設置投影廣告,嚴格控制光線的投射角度和聲音,避免對交通安全及生產生活產生影響。32第十章規劃實施10.1

規劃編制依據總體規劃和設置導則要求,針對重要區域和路段開展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詳細規劃(見附表3.戶外廣告設施詳細規劃編制路段清單)

,明

確各類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總量、點位及相關技術要求,

形成控制管理圖則,

落實總體規劃的相關要求,

對戶外廣告設施的具體形式、尺寸、材

質、色彩、照明等要素進行深化引導。針對上位規劃明確的重要敏感區域、地段、節點,以及詳細規劃未覆蓋的特殊區域、地段、節點,組織開展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實施方案,進

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和規劃引導,精準落實管控需求,為戶外廣告設施的工程方案設計提供依據。10.2

其他本規劃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按各自職責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33管控分區定義管控原則區域范圍禁設區指原則上禁止設置任何戶外廣告設施的區域。

主要包括生態保護類、城鎮、鄉村及海洋的特殊發展區、文化遺產地等城市自然生態人文景觀敏感區域,是彰顯廈門自然生態人文的本底性區域。自身戶外廣告設施設置需求弱,且設置會對自然生態環境、遺產保護、城市景觀會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區域。原則上禁止設置任何形式

的戶外廣告(節日、重大

活動需要設置烘托氣氛的

臨時性標語除外)。①

生態保護:生態保護區,生態控制區,農田保護區,鼓浪嶼-萬石山風景名勝區一、二級保護區中的自然類區域。②

城鎮、鄉村及海洋的特殊發展區:城鎮發展區中的特別用途區、鄉村發展區中的一般農田區及林業發展區、海洋發展區中的漁業發展區、交通運輸用海區、游憩用海區、工礦通信用海區、特殊用海區、海洋預留區等。③

文化遺產地:鼓浪嶼世界文化遺產地④

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其他規定中禁止設置戶外廣告的區域。嚴控區指嚴格限制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的區域。主要為以生活、生產、公共為主導功能的區域,以及歷史文化、臨山臨水等獨特性地段,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對日常主導功能和景觀環境會造

成較大影響的城市大部分區域。戶外廣告設置實施嚴格管

控,原則上減存量限增量,

塑造良好、有序的城市景觀環境。①以居住為主導功能的生活區域。②以工業、倉儲物流為主導功能的生產區域。③軍事機關、軍事禁區及周邊控制地帶。④國家機關、文物保護單位、歷史風貌建筑、風景名勝區、

自然保護區、宗

教場所、教育建筑等周邊區域。特色區指引導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特色呈現的特殊區域。主要為具有代表廈門城市特征形象的門戶樞紐、交通節點和風貌特色片區等節點和區域,是彰顯廈門高素質、高顏值的重要載體,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對城市整體建設、城市特征形象、城市環境品質等方面有重要直觀影響,需要進行

高標準、高品質、高水平設置的特色區域。原則上少而精,契合城市

特色形象,注重平衡戶外

廣告的可識別性與協調性,

鼓勵使用新技術、新材料,

塑造景觀特色,提升城市

競爭力和形象傳播力。①

樞紐門戶區:高崎機場門戶區、大嶝機場門戶區、郵輪母港門戶區、鷺江

道門戶區、五通門戶區、高崎漁港門戶區、北站門戶區、大嶝大橋門戶區。②

特色管控區:中山路片區、會展會議中心、濱北超級總部、沙坡尾片區、特區1980、大廈之門、海滄灣新城、馬鑾灣新城、大明廣場、杏林灣營運中心、杏林老工業區、同安新城、美峰創谷、體育會展中心、大嶝小鎮、

澳頭片區、東山片區。③

重要交通節點:高速服務區、收費站及重要干道上的城市出入口節點區域。④

重要景觀節點:主要眺望點等城市重要景觀節點。活力區指鼓勵豐富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的區域。商業活動最頻繁多樣、戶外廣告設施設置需求最旺盛,主要為具有傳統活力底蘊和未來具備活力集聚、需要集中、多樣化設置戶外廣告設施的集中性商業區域和路段。原則上優而精,參照國際

化建設標準,高品質、精

細化設置戶外廣告設施,鼓勵使用新技術、新材料,

集中體現城市活力及商業

活動的多樣性。①

活力片區:SM廣場商圈、火車站商圈、萬達商業中心、五緣灣商業中心、阿羅海城市廣場、樂活島片區、世茂廣場-萬科云城、同安舊城商業中心、濱海東片區、彭厝北片區。②

活力街道:廈禾路-嘉禾路(火車站-SM廣場段)、東孚商業街一期、誠毅大街、杏東路-杏西路、灌口老街、翔智路-翔信路-前浯路、新興街、馬

巷老街等。附表1管控分區范圍檢索表34用地代碼用地名稱用地說明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許可大類中類小類H建設用地包括城鄉居民點建設用地、區域交通設施用地、區域公用設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礦用地及

其它建設用地等。H1城鄉居民點建設用地城市、鎮、鄉、村莊建設用地。H11城市建設用地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內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

工業用地、物流倉儲用地、交通設施用地、公用設施用地、綠地見附表2-2城市建設用地分類

與戶外廣告許可設置對照表。H12鎮建設用地非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建設用地×H13鄉建設用地鄉人民政府駐地的建設用地×H14村莊建設用地農村居民點的建設用地×H2區域交通設施用地鐵路、公路、港口、機場和管道運輸等區域交通運輸及其附屬設施用地,不包括中心城區的鐵路客貨運站、公路長途客貨運站以及港口客運碼頭H21鐵路用地鐵路編組站、線路等用地×H22公路用地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縣道和鄉道用地及附屬設施用地○H23港口用地海港和河港的陸域部分,包括碼頭作業區、輔助生產區等用地×H24機場用地民用及軍民合用的機場用地,包括飛行區、航站區等用地●H25管道運輸用地運輸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等地面管道運輸用地×H3區域公用設施用地為區域服務的公用設施用地,包括區域性能源設施、水工設施、通訊設施、殯葬設施、環衛設施、排水設施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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