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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公司內部合同管理制度公司內部合同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法律法規學習制度1、每季度由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公司董事會秘書辦公室)組織一次法律法規的系統學習,邀請公司法律顧問出席,作專業的講解,使公司管理人員切實認識到切實執行各項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必然性。2、每次學習應做好記錄,出席人員應在簽名表上簽到。3、公司信用(合同)管理人員、銷售、供應、財務等部門業務人員應經過合同法規的系統培訓。4、公司信用(合同)管理員應當取得相關培訓合格證書。5、公司信用(合同)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活動,結合實際工作中碰到的問題,學習新法規,解決新問題;組織研討會、案例分析會等,并做好記錄。第二章信用(合同)管理機構、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公司董事會秘書辦公室負責公司信用(合同)管理事務,設專職的信用(合同)管理員。一、信用(合同)管理事務1、組織宣傳、貫徹合同法律法規條例,培訓信用(合同)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依法保護企業合法權益。2、制訂、修訂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信用管理工作。3、對客戶進行資信調查,建立客戶信用檔案。4、與財務部門配合,進行應收賬款管理:控制應收賬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監督應收賬款的賬齡,對潛在的不良賬款及時采取措施,防范逾期應收賬款的發生。5、與財務部門配合,進行商賬處理:建立催賬程序,及時制訂對逾期應收賬款的處理方案,并組織有效的追賬。二、崗位責任制度: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職責:(1)重視公司信用管理工作,協助解決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2)定期了解公司合同簽訂、履行情況。2、董事會秘書辦公室主任的主要職責:(1)組織合同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組織信用管理研討會、案例評析會;(2)制訂、修訂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信用管理工作;(3)對公司或個人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行為進行監督;(4)日常監督、分析應收賬款的賬齡,防范逾期應收賬款的發生;(5)建立標準的催賬程序;(6)協調與供銷、財務、技術等部門的關系。3、信用(合同)管理員的主要職責:(1)協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與簽訂;(2)審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3)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協助合同承辦人員處理合同履行中的問題或糾紛;(4)發現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及時向所屬領導報告;(5)參加對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6)定期向直屬領導匯報信用管理情況;(7)參與商賬催收;(8)配合有關部門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三、信用(合同)管理員考核與獎勵1、考核范圍:本公司專職或兼職信用(合同)管理員。2、考評時間公司每年年終組織一次考核評審活動,在對各相關部門(信用)管理工作檢查基礎上進行考核。3、考核內容序號考核內容序號考核內容應得分一1、掌握合同的有關法律、法規的應知應會基礎知識。2、認真參加部門或公司舉辦的業務和有關法律法規學習。二1、檢查所簽訂合同符合“三性”(合法性、真實性、可行性)。2、檢查所簽訂合同符合“五審查”(對方主體是否合格,授7權代理是否合法,資信是否有保證,經營范圍是否超出,合同結算方法和程序是否符合規定)。3、檢查除即時清結外,是否簽訂了書面合同。4、檢查使用各類合同文本的正確性和合同內容合法、條款齊全、手續完備。5、檢查簽訂合同人員的有效代理范圍和權限。6、檢查杜絕無效合同的出現。三1、經常督促合同的履約情況。2、全面了解本部門的信用管理情況。四1、檢查本部門的合同變更、解除手續的及時辦理和手續齊全。2、協助做好信息反饋和信訪工作。五1、做好相關資料的保管和歸檔工作。六1、在信用(合同)管理上有所創新。合計1004、考核部門公司信用(合同)管理員的考核評審工作由公司企業管理辦公室在進行公司年度績效考核時統一進行。5、獎懲方法信用(合同)管理員的獎勵等級設三等:即先進(95分以上)、優勝(90—95分)和表揚(80—90分);獲獎者以精神鼓勵為主,并分別給予適當的物質鼓勵。考核總分首次達不到60分者,由部門給予教育或扣發獎金,考核總分兩次達不到60分者,取消信用(合同)管理員資格。第三章法人授權委托及合同簽訂前的評審制度一、法人授權委托管理制度(一)被授予“法人委托書”者的條件1、必須是公司經營活動中確需簽訂合同并具有經濟工作經驗的業務人員。2、應當經過《合同法》培訓。(二)“法人委托書”的管理1、凡持有“法人委托書”的對外簽訂合同者,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制訂的信用(合同)管理規定及相關配套制度。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辦理變更或注銷手續:(1)“法人委托書”授權內容變更;(2)證件有效期屆滿,不再續展;(3)持證人因工作變動不再對外簽約;(4)持證人因調離公司、退休或死亡;(5)持證人違反公司管理制度,情節嚴重的;(6)其他3、“法人委托書”遺失的,持證人應書面向部門領導報告,將部門領導批示意見送信用(合同)管理員,由其作出處理。(三)責任1、各部門應加強對持證人的教育和管理,發現嚴重違反公司有關制度規定簽約或利用證件進行違法活動,或失職、瀆職等導致公司重大損失的,應依規定追究責任。2、持證人應當嚴格按照授權范圍和授權期限簽訂合同,如因超越授權范圍或者期限發生糾紛,其經濟及法律責任由持證人承擔。第四章合同簽訂、履行、變更和解除制度一、合同簽訂管理1、合同承辦人簽訂合同前應當對對方主體資格、代理身份、代理資格、履約能力及合同可行性進行審查。2、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法人或者取得營業執照的非法人經濟組織。3、公司對外簽訂合同,應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進行。未經授權,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合同。4、除即時清結的,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5、合同及其有關書面材料,應當用語規范,字跡清楚,條款完整,內容具體,用語準確無歧義。6、訂立合同,合同條款應當完備。合同條款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和報酬,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法等。7、訂立依法可以設定擔保或者對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沒有把握的合同,應當要求對方當事人依法提供保證、抵押、留置、定金等相應形式的有效擔保。8、訂立依法應當辦理批準、登記、見證、鑒證、公證等程序的合同時,應當依法辦理特別手續。9、合同承辦人應當將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時送交財務部門備案,作為財務部門收付款物的依據。二、合同履約管理1、法定代表人全面負責合同的履行。合同承辦部門和人員具體負責其訂立合同的履行。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根據情況的變化,應當對對方當事人的履約能力進行跟蹤調查。發現問題的,合同承辦人應及時處理。3、接受標的必須經過嚴格的驗收或商檢程序。對不符標準的標的應在法定期限內及時提出書面異議,依據具體情況作出相應處理。4、合同結算必須通過財務部門進行。合法有效的合同,財務部門應當在約定期限內結算,未經合法授權或超越權限簽訂的合同,財務部門有權拒絕結算。5、信用(合同)管理員負責監督檢查合同履行情況。三、合同的變更和解除1、合同變更和解除由合同承辦人與信用(合同)管理員一同參與進行。2、對方當事人作為貨款接受人而要求變更接受人的,必須有書面變更協議;3、我方當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履行合;4、發現對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合同;5、我方當事人因故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以書;第五章客戶授信與年審評價制度1、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加強與各業務部門的聯系溝通,及時掌握客戶的信用信息,對客戶實行分級管理,分別制訂不同信用等級所對應的信用額度、信用期限、信用折扣。2、信用(合同)管理機構負責制訂客戶信用申請表、客戶調查表、客戶信用審批表、回復客戶的標準信用函等表格;受理客戶信用申請;采用對客戶進行走訪、調查、向有關部門收集客戶資信狀況資料等方式掌握客戶信息,填寫客戶調查表,對客戶進行信用評級,確定信用等級,并及時回復客戶。3、對客戶實行跟蹤管理,根據年審報告及時調整客戶信用等級與授信額度。4、各業務人員應及時收集客戶信息并向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反饋,信用(合同)管理機構應定期將客戶信用狀況評價結果反饋給各相關部門。第六章客戶信用檔案建立與管理制度1、信用(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完整的合同檔案。2、承辦人辦理完畢簽訂、變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項手續后一個月內,應將合同資料移交信用(合同)管理員。3、完整的客戶信用資料,包括客戶信用申請表、客戶調查表、客戶信用審批表、回復客戶的標準信用函、客戶信用表單、授信資料、年審評價報告等,并附客戶概況、財務狀況、商帳追討記錄、往來銀行、經營狀況等調查資料。4、配備具有數據庫檢索服務能力和經驗的人員任專職檔案管理員。第七章應收帳款與商帳追收管理制度1、建立應收帳款帳目,明確應收貨款,分期應收帳款和應收票據的數額、期限、應付款人等內容。2、依照應收帳款帳齡將應收帳款進行分期,制訂相應的催收措施。3、對應收帳款加強日常監督,根據實際情況每周或每月打印出會計帳上全部接近到期的應收帳款記錄進行分析,對每筆帳款作出處理意見。4、制訂商帳追收辦法,培訓催收、追收人員。5、設計商帳追收工作流程,包括內勤提示、外勤催收、法律訴訟等程序。第八章失信違法行為責任追究制度1、對方發生失信違法行為的,可酌情采取下列措施:(1)取消賒銷條件;(2)停止供貨;(3)取消供貨資格;(4)訴諸法律。2、本公司發生個人擅自以公司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并違約或騙取款物、產品合格率未達標、拖欠貨款及其他失信違法行為的,可依據具體情形,作出糾正措施:(1)及時書面告知對方,說明原因;(2)依法賠償對方損失;(3)撤消過錯當事人職務、開除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3、合同糾紛處理1、發生合同糾紛,合同承辦部門、人員應立即報告分管領導,并通報信用(合同)管理機構,提供材料。2、為解決合同糾紛所采取的各項措施,應當確保在法定訴訟時效內進行。3、合同糾紛發生后,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合同承辦人員應配合好信用(合同)管理機構參加仲裁或訴訟。4、發現對方當事人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等犯罪活動時,應當立即向信用合同管理機構負責人報告,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司內部合同管理制度「篇二」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滿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實現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預防和減少合同糾紛的發生,維護公司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屬單位的一切合同管理活動。勞動合同的管理按照上級勞動人事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按公司財務部門要求執行。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合同,是指公司在經營管理活動中,與其它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第四條本辦法所稱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修改有關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對合同的訂立、審查批準、履行、變更與解除、糾紛處理等進行監督、檢查與考核等全過程的管理活動。第五條合同經辦部門負責本部門合同的訂立和管理工作,實行“誰訂立,誰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主要職責為:1、負責組織本部門職責分工范圍內的合同談判,擬定合同條款;2、全面準確地填寫合同條款,必要時組織進行合同評審。辦理合同送審、報批、蓋章及送交存檔手續;3、負責合同履行跟蹤,追蹤合同標的的內外質量,收集使用單位意見;4、及時妥善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事宜,并報管理規劃部和有關領導審查、批準;5、及時向合同管理部門報送合同正本、招投標文件以及合同有關的各種紀要、變更澄清等資料,及時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現的法律問題;6、參與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或訴訟,負責提供有關的一切資料;7、安排專人負責合同管理工作,及時做好本部門合同副本及有關文件的歸檔工作,建立本部門合同臺賬;訂立合同,如涉及公司內部其他單位的,應事先在內部進行協商,統一意見,然后簽約。對于涉及多個部門或難以確定由哪個部門作為合同經辦部門的,由與該項業務最相近的部門負責,或由與該項業務最相近的上級主管領導確定哪個部門作為合同的經辦部門。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門第六條管理規劃部為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公司的合同工作。其主要職責是:1、負責擬定、修訂合同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2、組織宣傳貫徹《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組織對各業務部門合同經辦人的培訓;3、參與公司對外訂立重大合同的談判;4、參與標書評審和合同評審;5、對合同訂立、變更及解除進行審查把關;6、負責公司本部及所屬各單位的各類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7、負責公司合同專用章的管理;8、負責公司合同臺賬、合同檔案的建立和管理;9、協調單位內部和外部合同關系,對合同糾紛依法申請仲裁或訴訟;10、合同管理中需要解決的其他問題。第七條公司財務部是合同財務監督部門,主要職責:1、負責從財務角度審查和監督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情況,注重在價格、結算方式、票據等方面進行審查把關;2、負責發票的審查、簽收、簽發。核對發票金額和合同金額、發票內容與合同內容是否一致;合同批準程序是否符合規定,程序不完備的,拒絕付款;3、負責按合同結算條款收、付款;第八條其他相關單位的職責:1、申購單位負責向管理部門提供本單位所需物品的規格、型號、數量、質量、時間要求等;需要進行工程建筑施工的單位,負責向主管部門提供包括維修、改造、新建、擴建工程建設的需求報告;2、質量驗收小組負責對購進機器設備、材料、燃料等進行驗收,并出具驗收報告;3、驗收單位負責對驗收合格的機器設備、材料、燃料等辦理入庫手續;4、配合管理規劃部進行重大合同審查或評審,并簽署審查或評審意見;第三章合同的訂立第九條訂立合同應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要求及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必須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則。第十條合同訂立的程序1、顧客提出要約邀請的合同訂立程序資信審查—→接受要約邀請—→合同填寫—→審查—→批準—→簽章。2、我方提出要約邀請的合同訂立程序對方資信情況審核—→要約邀請—→要約信息反饋—→合同填寫—→審查—→批準—→簽章。3、通過招標訂立合同的程序市場調查—→標書制作、發放—→接收投標—→評審—→定標—→訂立合同—→審查—→批準—→簽章。4、設備、材料、物資買賣合同的訂立程序計劃準備—→考察小組對標的咨詢(質量、價格、售后服務等)—→資信審查—→技術或商務談判—→草擬合同文本—→審查—→批準—→簽章。第十一條合同簽訂內容一般包括以下條款:1、當事人名稱(或姓名)、住所、法人代表人姓名及職務、開戶銀行及賬號;2、標的或標的物(指貨物、勞務、工程項目等)名稱、型號、規格等;3、數量和質量,包括適用規范、質量標準和檢測方式等;4、價款或酬金;5、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6、違約責任;7、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8、合同訂立的時間、地點;9、根據法律規定或合同性質應當具備的其他條款。對數量、質量、履行期限限和方式等有特殊要求的,應當在合同中予以特別明確。第十二條合同內容應符合下列要求:1、主體合格、標的明確、手續完備;2、條款齊全、意思表示真實;3、文字清晰、語言規范;4、無矛盾條款、無空白條款。5、數據電文合同信息可以調取以備日后查用,有可靠的方法保證信息自首次以最終形式生成并保持完整性,同時可以將信息展示。6、訂立合同,如涉及公司內部其他單位的,應事先在內部進行協商,統一意見,然后簽約。對于涉及多個部門或難以確定由哪個部門作為合同經辦部門的,由與該項業務最相關的部門或該項業務最相關的上級主管領導,確定哪個部門作為合同的經辦部門。第四章合同的審查第十三條合同訂立前,合同承辦部門應當審查對方的資信狀況和履約能力,內容包括:1、社會信譽(近三年是否有重大違約,是否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經濟犯罪案件等)和履約能力(如生產能力、支付能力、運輸能力等);2、審查營業執照是否真實、有效;3、核實對方的資產(資金)證明;4、審查合同對方的資質等級證書;5、審查法人證書及法人委托證書;6、根據合同性質需要審查的其他內容。合同對方當事人的資信、履約能力有瑕疵或其委托代理人無有效授權的,不得與其簽訂合同。第十四條經辦部門組織對合同進行業務性審查,審查的內容為:1、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約主體資格;2、是否各方談判、協商的一致意見,是否符合決策部門的決策意見;3、是否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4、是否超越業務權限;5、語言是否準確、通順。第十五條合同管理部門對合同進行合法性審查,主要內容包括:1、合同簽訂主體是否符合法律規定;2、條款是否違反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規定;3、條款是否有沖突;4、條款是否有歧義;5、條款是否有效維護我公司合法權益;6、條款是否完備。管理規劃部對合同嚴密性可進行監督審查。第十六條提交管理規劃部審查的合同應符合下列要求:1、經辦部門已經對合同進行了業務性審查,涉及財務事項的已經經過財務部門審查;2、合同當事人均未在合同合同上簽字蓋章;3、合同約定的內容尚未實際履行;4、需要同時附送的材料完備;第十七條合同管理部門審查的期限為在收到合同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并視情況提出法律意見或解決問題的方案,業務緊急的,因盡可能滿足業務部門的時間要求,業務特別疑難的,應合理延長審查時間。第十八條合同管理部門審查后,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對風險做出判斷,并視情況提出防范或降低風險的對策。該意見不是最終的決策意見,而是業務部門做出決策的重要參考。第十九條合同報送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批準時,必須將法律意見書做為附件一并報送,根據批準人的要求對采納部分和不采納部分進行說明,經辦部門合同存檔時也應將法律意見書一并存檔。第二十條同一內容合同一般審查一次,由經辦部門對采納部分進行修改,特殊情況需要再次報送審查的,最多進行兩次,審查人對合同文本和審查意見一并保存。第二十一條審查人對合同審查中涉及到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第五章合同的批準第二十二條公司總經理受董事會及董事長的委托,全權處理公司的各類業務,代表公司對外簽訂合同。公司其他人員對外訂立合同,應得到公司總經理的授權并在授權范圍內對外訂立合同。第二十三條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合同承辦部門應做好履行合同批準的程序:1、工程承包合同:公司本部土建工程、設備安裝工程的承包合同,由公司預算人員審核總造價后,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金額較大的遞交班子會討論通過)由公司總經理授權副總經理簽訂合同。2、銷售合同:公司銷售合同,必須注明單價、供貨數量、供貨時間、回款時間、回款方式等,由公司總經理授權主管銷售副總經理簽訂有關合同。如遇索賠、善后處理等有關事宜,必須經合同主管部門和其它合同監督部門討論后報班子會通過。3、采購合同:公司本部大宗物資、設備及其配件的采購經物資部負責招投標后,再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金額較大的遞交班子會討論通過),最后由公司總經理授權副總經理簽訂合同。4、其它各類合同批準程序:公司本部以公司名義簽訂的其他各類合同,經合同業務部門擬定后,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有必要時遞交班子會討論通過,由公司總經理授權簽訂有關合同。第二十四條公司所屬法人單位以其公司名義訂立外協工程合同,應嚴格按公司“外協工程管理規定”有關內容訂立。第二十五條以公司名義對外訂立合同應當使用合同專用章,以其他各種公章簽訂合同對本公司不發生效力,除非公司追認。違反規定簽訂合同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第六章合同的履行第二十六條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守合同、重信用”的原則,嚴格執行所規定的權利義務,確保合同實際、全面地履行。第二十七條公司合同實行合同履約責任制,部門及單位一把手是合同履約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對合同的全面、正確履行負責。第二十八條各簽約單位、簽約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應當積極妥善地行使抗辯權、代位權、撤銷權、留置權,否則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相應責任。第二十九條根據合同性質,合同執行部門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標的物的數量、質量等進行驗收,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在法定或約定的期限內向對方當事人提出書面異議,并督促合同對方繼續履行。第三十條對于公司為付款方的合同,支付合同價款時,須經公司領導審批簽字。未經合同主管部門及公司領導簽字,財務部門應不予付款。第三十一條對于公司為付款方的合同,支付最后一筆合同款項時,合同執行部門應填寫合同履行終結報告,送管理規劃部終止合同。第七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第三十二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遇到困難,各單位應盡一切努力克服,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要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第三十三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企業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第三十四條合同需要變更、解除,合同執行部門應向合同主管部門提交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的書面報告,經管理規劃部門審查出具意見后,報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同意后方可變更、解除。經辦部門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盡量減少由此造成的損失。第三十五條合同變更、解除必須采取書面形式。第三十六條合同執行部門應將變更、解除合同的各種文件、紀要、信函等原件報送合同主管部門。第七章合同糾紛的處理第三十七條發生合同糾紛時簽約單位應在24小時內到合同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報告,并根據實際情況,提出相應的解決以及應對辦法;第三十八條合同糾紛原則上由簽約單位負責處理,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涉及公司內多個單位的,或簽約單位處理不了的,報主管領導協調處理。第三十九條對經協商仍無法解決的合同糾紛,經總經理同意,可提交上級主管機關、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依法處理。第四十條合同糾紛的提出,及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注意不超過法律規定的時效,并考慮有仲裁或起訴的足夠時間。第四十一條合同管理部門處理經濟糾紛前,有關簽約單位必須提供下列證據材料(原件或復印件);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電報、圖表等;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3、產品質量標準、樣品或鑒定報告;4、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5、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第四十二條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訂立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合同專用章。第四十三條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統一交合同主管部門歸檔,以備查考。第八章合同的管理第四十四條公司本部各職能部門訂立的合同,正本由合同主管部門保管,其副本由各職能部門保管。第四十五條以公司名義鑒訂的一切合同,如采購合同、銷售合同、租賃合同、保險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及其招投標文件的正本由合同主管部門保管,其副本由財務部及相關部門保管。第四十六條公司對對外訂立合同的人員,屬于職務代理的按本辦法第五章授權權限執行,屬于總經理特別授權的,按一事一委托的原則,由總經理在辦公會上授權委托,記錄人需將內容寫入記錄。不經授權的人員一律無權對外訂立合同。第四十七條各授權委托人在被授權的范圍、期限內,代表公司對外訂立合同,不得將代理事項自行轉委托他人代理。第四十八條發生特殊情況,須外帶合同專用章的,須經法定代表人批準,并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第四十九條合同專用章的使用應建立臺帳,合同專用章如遺失或被盜,除應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外,還應登報掛失。第五十條一般情況下,公司不為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擔保,特殊情況下,公司需為外單位提供擔保的,需經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總經理簽字批準,并加蓋公司印章。第五十一條合同主管部門對公司所屬各單位的合同管理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對合同管理較差,達不到本辦法要求但未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公司予以通報批評,并限期改正、改進;由于個人原因造成合同履行困難或造成損失的,由公司追究相應責任,并視情況給予經濟處罰;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第九章附則第五十二條本辦法由管理規劃部負責解釋和修訂。本辦法沒有規定的,以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為依據。第五十三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開始執行,原《合同管理辦法》同時廢止。公司下發的其他文件對合同管理與本辦法有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公司內部合同管理制度「篇三」一、適用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廣深公司所有業務部門及其駐外地辦事處、平臺機構和其他公司駐廣深公司的平臺業部門。二、合同分類和具體適用門第一類常規合同1、合同——用于簽訂網訊廣告的合同2、網絡廣告合同——用于簽訂網站廣告的合同3、技術服務合同——為客戶建網站的合同4、設計制作服務合同——代理客戶設計、制作廣告宣傳品第二類建議使用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1、信息服務協議——網訊訂閱協議2、廣告換展位協議3、網站鏈接協議第三類非常規合同只適用于某個業務部門或某段時期的特殊性合同;在使用時,需要即時制作其合同范本。三、合同制作第一類常規合同常規合同的合同范本由公司運營中心法律部統一制作,統一印刷。各部門對外開展網訊廣告、網絡廣告、建網技術服務、設計制作服務必須使用其相應的合同范本。第二類建議使用的合同建議使用的合同由運營中心法律部制作參考范本并放在內部網上供下載,各部門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對建議使用的合同進行適當的變更,并報運營中心法律部審核、備案。第三類非常規合同非常規合同由使用該合同的部門制作合同范本,并報運營中心法律部審核;或由提請使用該合同的部門會同運營中心法律部及相關部門聯合制作,重要合同或金額巨大的合同由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四、合同領取第一類常規合同常規合同由運營中心法律部統一印刷,統一編號,統一發放給各商務網。各部門需要領取合同,應提前一天填制《領取合同申請表》報法律部。第二類建議使用合同建議使用的合同由需要使用該合同的部門從公司內部網上下載,由運營中心法律部按照公司統一編號規則進行編號。各部門可以從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出發,自行制定部門內部的合同管理辦法,并報運營中心法律部備案。第三類非常規合同非常規合同制作出合同范本后,由使用該合同的部門提請運營中心法律部按照公司統一編號規則進行編號。五、合同管理的原則1、發生業務,必須同客戶簽訂合同或合作協議(包括免費廣告);2、業務合同,必須按照公司統一編號規則進行編號;3、蓋合同章,必須經過部門經理審查和法律部審查;六、業務審查1、常規合同由各部門總經理業務助理以上管理人員(或部門總經理授權的主管以上的人員)對合同中涉及業務的內容進行審查,審查人應對其審查結果簽字確認。2、非常規合同由各部門總經理對合同中涉及業務的內容進行審查。如有事項重大、合同金額巨大等特殊情形,需由公司總經理對其進行全面審查,審查人應對其審查結果簽字確認。七、法律審查1、公司建立廣告審查員制度,選派的廣告審查員同時負責本商務網業務員所簽合同的審查工作。2、各部門總經理(總經理助理或業務主管)負有審查本部門業務員所簽合同的責任,一經發現有問題,應該及時和業務員進行溝通,并及時補救。3、公司的運營管理中心指派專門法務人員對業務合同進行審查并加蓋公司的業務合同專用章,如果負責審查的法務人員對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合理性有異議,應簽署書面法律意見。同時可對存在較大問題的合同不予蓋章,并對有關問題進行解釋。八、審查內容1、審查客戶主體資格及責任能力;2、審查客戶發布的廣告是否屬于其經營范圍以及營業執照是否在本公司備案;3、專利產品的廣告審查客戶的專利證書及其是否在本公司備案;4、審查客戶代理證、資格證及其他資信證明文件及其在本公司備案情況。九、蓋章具備的條件1、主要條款齊備;合同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標的、履行方式等符合法律的規定。2、合同的主體合法(對方必須是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3、合同所涉及的經營活動未超出合同各方的經營范圍、權限范圍。4、合同不存在顯失公平的內容。5、合同中不存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條款。6、履行了必要的業務審查、法律審查手續,并且有相關審查人員的簽字認可。十、空白合同蓋章空白合同,一律不予蓋章。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為空白廣告合同加蓋合同專用章的,須由申請人填寫《空白合同蓋章申請單》,注明申請時間、申請事由,并經過部門審批,經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批準。法律部要同時做好空白合同蓋章登記工作,事后及時監督該合同的使用情況。凡遺失已蓋章空白合同者,視情節輕重,予以當事人(合同領用人)50—500元罰款,如果沒有具體相關人員,則處罰該部門的主管和經理。十一、實物抵廣告合同客戶以實物折抵廣告費的合同,對外按照正常的廣告合同簽定,明確合同金額及客戶付款時間,由各部門總經理或被其授權的業務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蓋章。對內制作《實物抵廣告單》,并經總經理簽字認可。十二、標的巨大的廣告合同標的超過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由公司總經理簽字認可方可蓋章。公司駐外地辦事處(使用加蓋合同章的空白合同書)在簽訂標的額巨大合同前應先向當地負責人匯報情況,由當地負責人視情況請示商務網總經理,獲認可后方可簽訂合同。十三、合同章的保管合同章由公司運營中心指定專人保管。十四、合同的編號(一)編號管理1、合同、網絡廣告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建網合同)、設計制作服務合同由運營中心編號;2、廣告換展會合同、訂閱合同、網站鏈接協議等由各部門站進行編號管理;3、各部門指派專人對本商務網的所有對外簽訂的合同進行管理編號,并按照運營中規定的編號規則進行。(二)編號規則現行的合同編號位碼共九位:1、"部門代號"分別表示:01—電子部,02—電腦部,03—安防部,04—汽車部,05—酒店部,06—影音部,07—包裝印刷部,08—廣電部,09—教育部,10—水工業,11—暖通部,12—醫藥網,13—醫療器械。20—軟件銷售2、"區域"分別表示:1—深圳,2—廣州,3—北京,4—上海。3、"合同類別"分別表示:1—合同(網刊廣告),2—網絡廣告合同,3—網絡服務合同(建網),4—設計制作服務合同,5—信息服務合同(訂閱合同),6——廣告換展位合同,7——網站鏈接協議,8非常規合同4、"年份"分別表示為:1—2001年;2—2002年……依次類推。5、"月份"分別表示為:01—1月;02—2月……依次類推。6、"序號"分別表示:當月發放合同的序號。十五、合同的保管各部門將已經生效的一式三份的合同(適用于簽訂網刊廣告),一份交客戶保管,一份存留于本商務網站備案,一份交財務部專人保管。如合同是傳真件,應該將其復印一式三份,以達長期保存的目的。十六、合同的登記1、領取登記運營中心法律部發放合同時應進行登記,記錄各部門領取合同的時間、合同種類、份數、領取人等;各部門的行政助理或文員在給業務人員發放合同時,也要一一進行登記,明確記錄業務人員姓名、領取合同的種類、編號編號等。2、蓋章登記公司所有與經營活動有關的合同均由運營中心法律部專門負責管理合同專用章的人員加蓋合同專用章。蓋章時,申請蓋章的人員需虛心接受法律部提出的關于合同簽訂和履行的法律意見和建議。3、作廢、遺失、毀損登記業務人員從公司領取的各類合同因各種原因作廢時,不得私自銷毀,應一式三份歸還所屬部門的合同管理人,由合同管理人統一交回運營中心法律部;如業務人員所領取的各類合同因各種原因遺失、毀損時,應及時向所屬商務網站報告,由所屬部門的合同管理人員進行登記,并及時向運營中心法律部報告。4、運營中心法律部應按季度與各部門核對合同份數,包括所有領取的正在使用的、已使用完的、作廢、遺失、毀損的合同等,確保經營安全。公司內部合同管理制度「篇四」第一節總則第一條為加強經濟合同管理,減少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經濟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第二條公司各部門及下屬公司、企業對外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第三條經濟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經濟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經濟合同管理工作。第二節經濟合同的簽訂第四條簽訂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第五條對外簽訂經濟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對本職工作負責,在授權范圍內行使簽約權。超越代理權限和非法委托人均無對外簽約,但經總經理特別授權并發給委托證明收的例外。第六條簽約人在簽訂經濟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包括:對方單位是否具有法人資格、有否經營權、有否履約能力及其資信情況,對方簽約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權限。做到既要考慮本方的經濟效益,又要考慮對方的條件和實際能力,防止上當受騙,防止簽訂無效經濟合同,確保所簽合同有效、有利。第七條簽訂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第八條簽訂經濟合同,如涉及公司內部其他單位的,應事先在內部進行協商,統一平衡,然后簽約。第九條經濟合同除即時清潔者,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一的經濟合同文本。第十條合同對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1、部首部分,注意寫明供需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2、正文部分,注意:產品名稱應具體寫明牌號、商標、生產廠家、型號、規格、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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