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Z-T212-2024行業協會商會自身建設指南_第1頁
MZ-T212-2024行業協會商會自身建設指南_第2頁
MZ-T212-2024行業協會商會自身建設指南_第3頁
MZ-T212-2024行業協會商會自身建設指南_第4頁
MZ-T212-2024行業協會商會自身建設指南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13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MZ/T212—2024

行業協會商會自身建設指南

1范圍

本文件提供了行業協會商會能力建設、業務活動開展、防范化解風險、評價和改進自身建設的基本

指南。

本文件適用于所有類型、規模、管理水平的行業協會商會開展自身建設工作。

本文件適合于行業協會商會開展評估活動。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

文件。

MZ/T211-2024社會組織基礎術語。

3術語和定義

MZ/T211-2024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行業協會商會industrialassociationandchamberofcommerce

會員主體為從事相同性質經濟活動的單位、同業人員,或同地域的經濟組織,實行行業服務和自律

管理,依法登記的社會團體法人。

(注:名稱以“行業協會”、“協會”、“商會”、“同業公會”、“聯合會”、“促進會”等字

樣為后綴)

4總則

4.1使用規范的名稱,有相應的組織機構、固定的住所和專職工作人員,以及合理合法的資產和資金

來源,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4.2在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內,積極圍繞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和提高國際影響力等

方面開展有益于行業和社會的業務活動。宜主動履行并倡導會員履行社會責任。

5能力建設

5.1行業協會商會通過加強黨的建設、制度建設、過程管理、參加評估等方式,推動加強內部治理、

戰略規劃、組織管理、可持續發展、風險防范、社會互動與合作等能力建設。

5.2能力建設符合附錄A的相關內容。

6業務活動開展

6.1提供服務

宜根據自身實際,對開展的業務活動進行有效的策劃、組織、實施、質控及存檔,確保業務活動達

到預期目標,并依據內外部反饋的結果予以持續改進。

6.1.1行業調查研究和數據統計

1

MZ/T212—2024

宜建立行業信息統計和發布制度,根據行業和社會實際,開展行業調查研究、數據統計分析等工作,

通過多樣化平臺,及時、準確發布信息數據調查和統計結果,促進行業信息共享和應用,為政府決策和

行業發展提供依據。

6.1.2會展、會議、培訓和咨詢服務

6.1.2.1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行業實際需要,組織展覽展示會、交易會、交流

會、研討會、講座、論壇、講壇等多種形式的會展、會議等活動,并推動相關活動形成品牌影響力。

6.1.2.2宜根據自身實際,設立專門的機構并配備專職人員,研究制訂所在行業職業標準、人才培養

體系、從業人員職業發展規劃等,建立師資專家庫,編制培訓教材,制訂培訓計劃,形成符合行業協會

商會特點的培訓管理機制,開展符合宗旨和業務范圍的相關培訓活動。

6.1.2.3宜根據自身實際,設立專門的機構并配備專職人員,開展類型多樣的咨詢服務和課題研究,

并積極推動有關成果在實踐中得到應用。

注:“咨詢服務類型多樣”是指咨詢內容涵蓋技術、市場、管理、法律、標準、政策研究等兩種以上內容。

6.1.3評價評定、信息發布、認證認可和比賽競賽

6.1.3.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宜根據行業實際需要,在本行業領域開展屬于業務性質

的展示交流、人才評價、技能評定、水平評價、信用評價、技術成果評定、學術評議、論文匯編、認證

認可、質量分級等資質評定、等級評定、技術考核,以及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等進行的

認定評定。

6.1.3.2宜根據行業實際需要,開展行業、領域數據信息統計發布;體育比賽、技能競賽等活動。

6.1.4政策法規制(修)訂和政府購買服務

6.1.4.1宜積極參與行業發展有關的政策法規制修訂、宣傳和貫徹落實工作,結合行業發展實際,積

極為政府部門提出意見建議。

6.1.4.2宜積極承接政府購買服務,不斷提升參與市場競爭能力、行業服務能力。

6.2行業訴求和權益保護

6.2.1反映訴求和維護行業利益

6.2.1.1宜發揮自身優勢,廣泛開展調研,適時向有關政府部門反映會員單位和行業的訴求,提出政

策性建議。

6.2.1.2宜積極參與包括為維護本行業利益,與國內外上下游產業、社會組織進行的談判、協調、溝

通等工作的行業內外部關系協調,維護行業利益。

6.2.2產業預警機制和貿易救濟活動

宜建立產業損害預警機制,維護產業安全,亦可代表本行業開展反傾銷、反補貼、反壟斷和保障措

施的應訴、申訴等貿易救濟工作,維護行業利益。

6.3行業自律和誠信建設

通過加強會員管理、收費管理、行業自律等自身建設,不斷提高公信力和行業影響力。

自律誠信建設應符合附錄B的相關要求。

6.4制(修)訂和實施標準

6.4.1宜建立標準化制訂工作制度,結合自身能力積極參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

6.4.2宜根據行業需要,遵循開放、透明、公平的原則,積極協調組織市場主體共同制訂嚴于國家標

準和行業標準的團體標準,快速響應創新和市場需求,填補現有標準空白,引領產業和企業的發展,提

升產品和服務的市場競爭力。

2

MZ/T212—2024

6.4.3行業協會商會制訂的團體標準由本團體成員約定采用或按照本團體標準的規定供社會自愿采

用。

6.5國際影響力

6.5.1參與國際組織和規則制定

宜根據自身能力,通過發起或參加國際組織,并在其中履職擔責,主動參與起草國際標準和規則,

或在國際標準和規則制訂中提出意見建議,努力在國際組織中發揮積極作用,提高國際影響力。

注:參加國際組織按規定履行相關審批手續,提供證明材料。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參加國際組織并擔任職務視為行

業協會商會參加國際組織并擔任職務。

6.5.2國際交流與合作

宜結合自身實際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通過組織或承辦國際會議(國際組織年會、專題研討會等)、

出國(境)考察學習、接待國(境)外來訪交流、開展國際合作項目等形式,對接本行業領域的國際資

源,努力搭建我國行業協會商會和世界各國行業協會商會互動、融合、協同發展的國際合作交流平臺,

支持企業參與國際競爭,促進行業知識共享,推動行業不斷發展進步。

注:國際交流活動指社團雙邊與多邊交流,或接待國外來訪團體等活動。

6.6公益活動

宜發揮自身功能優勢和作用,履行社會責任,積極組織會員企業參與鄉村振興、扶貧濟困、應急救

援、社區服務、生態保護等公益活動,在履行社會責任、承擔公共服務、提供智力支持、實施幫扶項目、

協助科學決策等方面主動作為。

7防范化解風險

7.1宜每年進行綜合而全面的風險識別與評估,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7.2宜關注國家法律政策發展情況,規范業務活動開展的內容和程序,保障自身運作符合國家法律政

策要求。

7.3宜結合不同發展階段和業務開展情況,持續收集與風險變化相關的信息,進行風險識別和風險分

析,外部環境、經濟活動或者管理要求等發生重大變化的,應當及時重估風險。

7.4宜建立重大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明確風險預警標準,對可能發生的重大風險

或突發事件,制訂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員和新聞發言人、規范處置程序,確保突發事件得到及時妥善

處理,盡可能控制并減少損失。

7.5宜引導會員企業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加強對會員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督促指導,幫助企

業防范化解安全風險隱患。

8評價和改進

8.1內部評價

宜針對會員、理事、工作人員等主體建立內部評價機制,定期邀請會員、理事、工作人員等圍繞黨

建引領、民主決策、規范管理、接受監督、作用發揮、行業影響、領導班子建設、財務公開、職業發展

等內容開展評價,了解內部各相關方的意見和建議。

8.2外部評價

8.2.1宜建立服務滿意度調查、測評和投訴處理機制,對服務對象滿意度進行收集和反饋,對投訴進

行處理,不斷提升服務能力和質量,接受服務對象評價。

3

MZ/T212—2024

8.2.2宜建立外部評價機制,定期收集整理對本單位非營利性、財務管理、信息公開、社會影響、規

范化建設開展的相關評價,分析并提出改進措施,積極申請黨和國家有關職能部門表彰獎勵。

8.3改進和創新

8.3.1宜積極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行業政策的相關要求,采取適當措施關注本行業內部環境以及

政治、經濟、文化等外部環境的變化情況。

8.3.2宜關注社會輿情尤其是新聞輿情和網絡輿情的變化,結合內、外部評價結果,總結活動現有效

果與預期的差距,充分識別改進和創新機會,在研究分析的基礎上找出改進方向,策劃、實施改進和創

新活動,總結提煉創新成果,不斷提升組織的管理和績效水平。

4

MZ/T212—2024

A

A

附錄A

(規范性)

行業協會商會能力建設清單

一級指標二級指標三級指標主要內容

1.新成立的行業協會商會同步開展黨的工作;

2.有三名及以上正式黨員的,按照黨章的規定,單獨

建立黨組織;

黨組織建立3.正式黨員不足三名的,成立聯合黨組織;暫不具備

組建條件的,通過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聯絡員或建立

工會、共青團組織等途徑開展黨的工作,全面落實黨的

組織生活制度

將黨的全面領導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載入章程,表

述為:“本行業協會商會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

黨建入章程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和“遵

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

值觀,弘揚愛國主義精神,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自覺加

黨組織建設

強誠信自律建設”

行業協會商會中黨的基層組織,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

方針、政策,推動有條件的行業協會商會建立工會、共

青團、婦聯等組織,領導群團組織工作,教育管理黨員,

黨組織作用發揮

引領服務群眾,推動事業發展。對重要事項決策、重要

法人治理業務活動、大額經費開支、接收大額捐贈、開展涉外活

能力動等提出意見

選優配強黨組織負責人,黨組織書記一般從社會組織

內部產生,提倡黨員社會組織負責人擔任黨組織書記。

黨務工作者隊伍社會組織負責人不是黨員的,可從管理層中選拔黨組織

建設書記。社會組織中沒有合適人選的,可提請上級黨組織

選派,再按黨內有關規定任職。根據工作實際,配備專

兼職黨務工作者

1.建立健全會員(代表)大會工作制度;

會員(代表)大2.嚴格按照章程規定履行職責、行使職權,按規定召

權力機構建設

會開會員(代表)大會,科學民主決策,形成會議記錄和

紀要,會員(代表)大會決議能夠有效執行

1.建立健全理事會工作制度;理事的資格、產生和罷

免程序清晰,符合章程規定;理事及理事長職責、職權

明確;按規定召開理事會會議,科學民主決策;形成會

理事會和議記錄和紀要;理事會決議能夠有效執行;

執行機構建設

常務理事會2.理事較多的行業協會商會,可按章程規定設立常務

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

期間按章程行使職權、履行職責;按規定召開常務理事

會會議,科學民主決策,形成會議記錄和紀要;常務理

5

MZ/T212—2024

一級指標二級指標三級指標主要內容

事會決議能夠有效執行

1.根據章程規定和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監事(會)工作

制度,并為監事(會)有效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2.監事(會)的設立和任職條件明確、產生和罷免程

監事或

監督機構建設序清晰,符合章程規定;

監事會

3.監事(監事長)職責、職權明確;

4.監事(會)依法行使監督權,并為監事(會)有效

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1.負責人由會長(理事長)、副會長(副理事長)、

秘書長組成,產生程序及人數符合章程和有關規定;

2.理事長(會長)、秘書長不由同一人兼任,且不來

自于同一會員單位;

3.理事長(會長)、秘書長不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理事

負責人負責人和

長(會長)、秘書長,且秘書長為專職;

隊伍建設法定代表人

4.法定代表人一般由理事長(會長)擔任,法定代表

人不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5.聘任的秘書長不擔任法定代表人;

6.現職及退(離)休國家工作人員、軍隊人員、軍休

人員擔任負責人的,嚴格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審批

1.辦事機構架構設置科學合理,內設部門名稱以辦公

室、財務部、人事部、會員部、培訓部、國際部、技術

部、會展部等為宜,做到分工明確、協同配合、管理高

內部機構建設辦事機構效;

2.在住所(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的醒目位置懸掛登

記證書;

3.在辦公場所外懸掛名稱牌匾

1.設立分支(代表)機構符合行業協會商會章程規定

的宗旨和業務范圍,并與自身管理能力相適應,經理事

會或常務理事會等民主決策程序表決通過;

2.建立健全分支(代表)機構管理制度,加強對分支

分支(代表)分支機構、

(代表)機構的監督管理,使其規范運行、有序發展;

機構建設代表機構

3.分支(代表)機構在行業協會商會的授權范圍內開

展活動,法律責任由所在的行業協會商會承擔;

4.不設立地域性的分支機構;分支(代表)機構不再

設立分支(代表)機構

1.按照章程規定建立系統的內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內部機構運行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

內部管理制度內部制度

項目管理制度、風險防控制度、內部監督制度等;

建設

2.加強印章、證照和檔案資料的管理,做到專人負責、

登記內容詳細、保管完整,審批職責明確,流程清晰

準確理解、認識和把握行業協會商會相關法律法規和

戰略規劃政策理解

政策學習能力政策規定

能力

政策應用1.嚴格執行行業協會商會領域法律法規和政策,全面

6

MZ/T212—2024

一級指標二級指標三級指標主要內容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

2.運用行業協會商會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促進行業

協會商會健康發展

根據需要采取自評或邀請第三方專業機構等方式,定

內部評估

期對本單位整體發展狀況進行評估

積極主動參加社會組織等級評估,爭取獲得3A及以上

外部評估

組織評估能力評估等級

加強評估結果的應用,及時解決行業協會商會發展過

評估結果

程中存在的問題,通過持續改進,不斷提高行業協會商

應用

會服務能力和水平

使命、愿景和價基于設立的初心和價值理念,明晰使命、愿景和價值

值觀觀,堅定非營利屬性

發展建設能力

發展規劃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明確發展目標、發展路徑和重

制定點任務等,編制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建立學習型行業協會商會,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

觀引領行業協會商會文化建設,通過黨組織、工會、共

文化建設能力文化培育和發展

青團等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展現新時期行業協會

商會良好風貌

1.業務活動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

2.重大業務活動應當履行民主決策程序,建立包括活

動策劃、組織實施、事中監管、事后評估等內容的全過

程管理體系;

活動全過程管理

3.加強對外宣傳活動管理,舉行講座、論壇、講壇、

年會、報告會和研討會等活動,以及公開發表文章和講

話、出版期刊的,應當按照有關主管部門規定履行審批

手續,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

1.依法依規開展合作活動,簽訂書面合作協議;以“主

辦單位”“協辦單位”“支持單位”“參與單位”“指

導單位”等方式開展合作活動的,應當切實履行相關職

組織管理責,加強對活動全過程監督,不以掛名方式參與合作;

活動管理能力

能力2.對外開展合作活動產生的收支,按照《中華人民共

和國會計法》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規定,

全部收支納入行業協會商會法定賬冊;

合作活動3.委托其他組織承辦或與協辦方合作開展活動的,不

管理向承辦方或協辦方收取開展合作活動所需經費以外的其

他費用;

4.開展涉外項目合作與交流活動,按有關規定履行審

批手續;

5.未經行業協會商會授權或者批準,分支(代表)機

構、專項基金管理機構不與其他民事主體開展合作活動。

經授權或批準開展合作活動,冠以所屬行業協會商會的

規范全稱

7

MZ/T212—2024

一級指標二級指標三級指標主要內容

1.不將經營服務性活動轉包或委托與行業協會商會負

責人、分支機構負責人有直接利益關系的個人或組織;

2.舉辦的經濟實體,經理事會討論后提請會員(代表)

大會表決通過,符合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宗旨,人、

利益相關方管理

財、物與行業協會商會分開,行業協會商會和所舉辦經

濟實體之間發生經濟往來,應按照等價交換的原則收取

價款、支付費用。不利用所辦經濟實體向會員或者服務

對象強制服務、強制收費

1.自覺抵制非法社會組織,不與非法社會組織勾連開

展活動或為其活動提供便利;

2.不參與成立或加入非法社會組織;

禁止性活動管理

3.不接收非法社會組織作為分支或下屬機構;

4.不為非法社會組織提供賬戶使用等便利;

5.不為非法社會組織進行虛假宣傳

1.資產來源合法,主要用于章程規定的業務活動和支

付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

2.應開設獨立的銀行賬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

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法律制度,建立

健全和落實預算管理、收支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

等各項財務工作制度,加強內部控制和財務監督;

3.配備專門的財務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對會計憑證、

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建立檔案,妥善保

財務合規

管;

管理

4.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并按照章程規定將年度財務報

告提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

5.按照規定辦理稅務登記并取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依法申報和繳納各項稅款;

6.分支(代表)機構不單獨開設銀行賬戶,收支納入

資產財務管理

行業協會商會法定賬戶統一管理;

能力

7.不使用其他單位或個人的銀行賬戶進行賬務往來,

不設立“小金庫”,不建立賬外賬

1.強化勤儉節約意識,結合行業協會商會自身業務活

動特點,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大額資金使用嚴格履行相

資金使用關審批程序;

2.取得政府財政性補助收入或者社會捐贈收入約定資

金用途的,應按照用途使用資金

1.建立完善的財務監督制度,結合自身實際建立權責

清晰、約束有力的內部財會監督機制和內部控制體系;

2.明確內部監督的主體、范圍、程序、權責等,落實

內部財會監督單位內部財會監督主體責任,負責本單位經濟業務、財

務管理、會計行為、會計資料的日常監督檢查;

3.充分發揮監事(會)對財務資產的監督作用,不斷

提升財務管理水平,根據需要開展內部審計,不斷提升

8

MZ/T212—2024

一級指標二級指標三級指標主要內容

財務管理水平,防范和降低財務風險

根據自身發展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并實施適

宜的人事管理制度,構建包括人才招聘、崗位職責、績

效考核、薪酬管理、勞動關系等內容的人力資源管理體

員工激勵系,為員工成長創造良好環境,增強對人才的吸引力。

管理建立規范的薪酬管理制度、科學的考核激勵機制、透明

的監督制度。按照勞動合同法和相關政策規定與所聘用

人力資源管理專職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履行社會保險、住房公積

能力金等繳存義務,可建立企業年金及其他補充保險

1.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年齡結構、專業知識和數量與

本單位業務活動需求相適應;

團隊賦能2.建立良好的溝通協作機制,提升團隊執行力;

提升3.積極為員工提供滿足崗位所需要的職業道德與操

守、專業知識、能力水平等方面的培訓,促進員工學習

和發展,不斷提升自身修養,勝任崗位工作

參與和配合有關部門的質量和品牌建設工作,并提出

相關工作建議和意見,制定質量和品牌建設計劃,打造

品牌打造

和培育行業協會商會品牌活動項目,開展質量和品牌推

進活動

1.建立多元化品牌傳播渠道、媒介組合和傳播模式,

宣傳本單位的特點和優勢,推動形成相關活動品牌影響

品牌管理能力品牌傳播

力;

2.不利用品牌影響力肆意擴大宣傳、虛假宣傳

1.建立行業協會商會品牌識別系統,按照本單位品牌

核心理念開展工作,鞏固品牌核心價值,加強品牌保護;

品牌保護

2.依法制止非法侵害行業協會商會品牌的情形,做好

有關知識產權保護

1.加強風險防控意識,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動態識

別行業協會商會發展過程中隱含的潛在風險,對可能出

現的風險進行預先評估,制定預防和控制風險的對策方

風險控制案;

2.定期梳理并總結業務活動、內部治理、財務管理、

安全生產等運行中的風險點,建立完善的風險防范制度,

風險管理能力

制定并有效執行風險防范措施

1.積極適應全媒體時代媒介環境的變化,建立社會組

織新聞發言人制度和輿情應對制度,全面、及時、準確

輿情管理發布和應對輿情;

2.新聞發言人按照民主程序產生,人員名單及變動情

況及時向社會公開

轉型發展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要求,結合業務活動特點和非營利

可持續

轉型發展能力規劃屬性,制訂支持行業協會商會轉型及長遠發展的規劃

發展能力

轉型發展建立多元化的發展模式,構建科學合理的組織體系,

9

MZ/T212—2024

一級指標二級指標三級指標主要內容

結構增強行業協會商會應對危機和風險的能力

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

轉型發展

建新發展格局,積極探索新的發展模式,增強自身創新

創新

發展能力,推動自身高質量發展

加強領域創新意識,建立創新激勵機制,采取多種方

創新激勵

式鼓勵行業協會商會成員分享新經驗、新做法

服務創新能力

鼓勵和支持會員企業加大創新研發力度,積極引入新

創新研發

的技術和方法,創新成果得到有效應用

1.建立網站(網頁)、報刊、即時通信、短視頻應用

等多種類型的信息平臺,對本單位信息進行全面、及時、

信息化建設準確地發布;

2.推動互聯網、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的應用,提升

本單位內部管理和業務活動開展的信息化水平

1.按照法律法規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及時披露

公信力建設本單位信息;

能力2.信息公開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單位登記事項(即名

稱、住所、宗旨、業務范圍、法定代表人、活動資金、

信息公開業務主管單位)、章程、組織機構、負責人等基本信息

以及應當向社會公開的活動信息;

3.按章程規定向會員公開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4.建立信息公開制度,通過門戶網、微信公眾平臺等

多種渠道向社會公開并定期更新本單位有關信息

建立公眾了解和參與行業協會商會項目及活動的便捷

公眾認知

渠道,增進公眾對本單位的認知和信任

1.結合本單位具體領域,積極促進社會各界關注,獲

公眾參與促進得各方支持,為工作開展創造良好環境;

能力2.結合自身工作領域和工作能力,積極組織本單位員

社會倡導

工及會員參與鄉村振興、扶貧濟困等公益活動,在履行

社會互動與

社會責任、承擔公共服務、提供智力支持、實施幫扶項

合作能力

目、協助科學決策等方面主動作為

1.加強與政府部門配合,積極協同政府落實有關政策;

政社協同2.提升承接購買服務能力,與政府形成合力促進經濟

跨界合作能力社會發展

根據自身需要,與政府、媒體、企事業單位、科研院

跨界合作

所、社區、其他社會組織等之間建立良好的伙伴關系

10

MZ/T212—2024

B

B

附錄B

(規范性)

行業協會商會自律誠信建設清單

類別自律與誠信建設主要內容

1.建立包含會員入會退會、會員信息檔案管理、會員聯絡、會員服務、

會費收取等內容的會員管理體系;

2.建立會員管理制度,建設會員數據庫,依據入會、退會和會費繳納

情況及時更新相關信息,進行會員動態管理;

會員管理會員管理與服務

3.明確為會員提供的基本服務項目;

4.根據會員需要和行業特點及發展狀況,為會員提供形式多樣、內容

豐富、效果顯著的會員服務;

5.嚴禁阻礙或者變相阻礙會員退會

1.按照法律法規和章程規定,合理、自主確定會費標準和檔次,并經

會員(代表)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

2.嚴格按照本單位確定的會費標準收取會費,并留存原始統計資料及

賬簿,會費收取率(指實際繳納會費的會員數量與應收取會費的會員

數量之比或者實際收取的會員會費與應收取的會員會費之比)宜在

50%以上;

會費管理與收取

3.一般以兩個年度比率高的年度為準計算會費收取率,但兩年差異較

大或收取不穩定的,計算平均收取率;

4.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也可作出不收取會費的決議;

5.積極落實國家減稅降費決策部署,經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或本會

有關工作會議批準免除經營困難企業或中小微企業會員會費的,在計

算收取率時可調增已繳納會費的會員數量

1.對具有一定壟斷性和強制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通過放寬準入

條件、引入多元化服務主體等方式破除壟斷;暫時無法破除壟斷的,

按照合法合理、彌補成本、略有盈余的原則確定收費標準,并經會員

收費管理

(代表)大會或理事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表決通過;

經營服務性收費

2.對市場調節價格的收費項目,在合法合理前提下,根據服務成本、

市場需求和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確定收費標準,并向社會公示;

3.對履行法定職責的行業協會商會,嚴格核定成本,合理制定收費標

準,防止過高收費

1.嚴禁強制入會并收費,強制會員單位參加會議、培訓、考試、展覽、

出國考察等各類收費,強制會員單位付費訂購產品、刊物,強制會員

單位提供贊助和捐贈;

2.嚴禁利用法定職責和行政機關委托、授權違規收費;

3.嚴禁利用評比達標表彰收費;嚴禁未經批準開展評比達標表彰活

禁止行為

動;

4.嚴禁通過職業資格認定收取除考試費、鑒定費以外的其他費用;

5.嚴禁會費只收費不服務、多頭重復收取會費或者通過收費返成方式

收取會費等違規收費;

6.嚴禁利用所掌握的會員信息、行業數據信息等不當牟利

11

MZ/T212—2024

類別自律與誠信建設主要內容

1.根據行業發展要求,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正當競爭的原則,

制定并通過詳細、規范的行業自律公約和行業職業道德準則,規范會

員企業生產和經營行為,引導本行業的經營者依法競爭,自覺維護市

場競爭秩序;

2.積極推動自律公約和行業職業道德準則在全行業的實施,對違反行

業自律公約的會員采取不限于警告、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取

自律公約消會員資格、向有關部門通報等懲戒措施;

3.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建立的行業性約束和懲戒機制與政府、市場、社

會形成的約束和懲戒機制相銜接,形成聯動效應;

4.鼓勵行業協會商會積極參與社會治理,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建立健全

行業內糾紛調處機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優勢,有效化解會員企

行業自律與

業之間矛盾糾紛,促進和引導會員企業依法經營、依法治企、依法維

市場秩序維

1.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會員企業信用信息收集標準,建立行

業內部信用信息收集渠道,建立健全會員企業信用檔案,依法收集相

關信用信息;

2.制定信用評價工作制度,根據自身特點,遵循會員企業自愿參加的

原則,積極開展會員企業信用評價,可以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依

信用評價法開展行業信用評價工作,提高信用評價工作在全行業的覆蓋率,切

實提升評價效果;

3.優化評價指標體系,完善評價操作流程,提升行業信用評價效率,

評價方法、標準、結果等應當公開發布并提供查詢服務。同時,依托

新聞媒體、網站等,積極宣傳推廣信用評價結果,提高誠信會員企業

在政府、市場與社會中的認可度和知名度

12

MZ/T212—2024

參考文獻

[1]GB/T19001—2016質量管理體系要求.

[2]中國共產黨章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3]關于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2015年9月28日新華社向社會發布)[Z].

[4]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總體方案(2015年6月30日新華社公布版)[Z].

[5]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2016年8月21日新華社向社會

發布)[Z].

[6]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1985年1月2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

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修訂;根

據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

計法〉等十一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Z].

[7]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根據2023

年12月29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的

決定》修正)[Z].

[8]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Z].

[9]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1998年10月25日國務院令第250號發布;根據2016年2月6日國務院令

第666號《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Z].

[10]社會團體印章管理規定(民政部、公安部令第1號)[Z].1993年10月18日.

[11]代理記賬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27號)[Z].2005年3月1日.

[12]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令第39號)[Z].2010年12月27日.

[13]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檔案局令第79號)[Z].2016年1月1日.]

[14]社會組織名稱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69號)[Z].2024年5月1日.

[15]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96號)[Z].2013年9

月26日

[16]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國辦發〔2020〕21號)[Z].2020年7

月20日.

[17]社會組織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辦法(國評組發〔2022〕3號)[Z].2022年4月16日.

[18]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財會〔2004〕17號)[Z].2004年10月28日.

[19]民政部關于加強社會組織專職工作人員勞動合同管理的通知(民發〔2011〕155號)[Z].2011

年9月15日.

[20]關于規范社會團體開展合作活動若干問題的規定(民發〔2012〕166號)[Z].2012年9月27日.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