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GB/T 31051-2025 起重機 工作和非工作狀態下的錨定裝置》是一項國家標準,主要針對起重機在不同使用狀態下(即工作狀態與非工作狀態)所需安裝的錨定裝置提出了具體要求。該標準適用于各類門式、橋式等需要固定以防止移動或翻倒風險的起重機設備。
根據此標準,錨定裝置的設計需確保能夠承受起重機及其負載的最大靜態力矩,同時考慮風荷載等因素的影響。對于工作狀態下使用的錨定系統,其設計不僅要保證起重機操作時的安全穩定,還需便于快速解除鎖定以便于正常作業流程;而非工作狀態下,則更側重于長時間內保持起重機位置不動,特別是在惡劣天氣條件下,如強風環境,避免意外移動造成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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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將實施
- 暫未開始實施
- 2025-05-30 頒布
- 2025-12-01 實施




文檔簡介
ICS
53.020.20
CCS
J8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T31051—2025
代替GB/T31051.1—2014,GB/T31051.4—2016
起重機工作和非工作狀態下的
錨定裝置
Cranes—Anchoringdevicesforin?serviceandout?of?serviceconditions
(ISO12210:2021,MOD)
2025-05-30發布2025-12-01實施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GB/T31051—2025
目次
前言
·····································································································
Ⅲ
1
范圍
··································································································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
1
3
術語和定義
···························································································
1
4
設計要求
······························································································
1
5
需提供的資料
·························································································
2
Ⅰ
GB/T31051—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
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31051.1—2014《起重機工作和非工作狀態下的錨定裝置第1部分:總則》和
GB/T31051.4—2016《起重機工作和非工作狀態下的錨定裝置第4部分:臂架起重機》,與
GB/T31051.1—2014和GB/T31051.4—2016相比,除結構調整和編輯性改動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更改了范圍(見第1章,GB/T31051.1—2014的第1章和GB/T31051.4—2016的第1章);
—增加了術語和定義(見第3章);
—增加了“錨定裝置在不持續供電的情況下能夠保持錨定狀態”的設計要求(見4.1);
—增加了“風速超過GB/T45680規定的工作狀態設計值”時的錨定裝置的設計要求(見4.3);
—更改了在不同情況下,不同類型起重機配備錨定裝置的要求(見4.4,GB/T31051.4—2016的
表1);
—更改了需提供的資料(見第5章,GB/T31051.1—2014的第4章)。
本文件修改采用ISO12210:2021《起重機工作和非工作狀態下的錨定裝置》。
本文件與ISO12210:2021相比做了下述結構調整:
—將4.5的內容合并至4.4。
本文件與ISO12210:2021的技術差異及其原因如下:
—用規范性引用的GB/T6974.1替換了ISO4306?1(見第3章)、GB/T22437替換了
ISO8686(見4.1、4.4)、GB/T45680替換了ISO4302(見4.1、4.3),以適應我國的技術
條件,增加可操作性;
—用規范性引用的GB/T45680替換了ISO8686?1(見4.3),明確了“錨定裝置應自動啟動或由
起重機司機啟動”的工作狀態設計值的具體技術要求;
—更改了在不同情況下,不同類型起重機配備錨定裝置的要求(見4.4)。即包括將“宜”改為
“應”,與下方強制性配備要求協調;更改了門座/半門座起重機在非工作狀態下配備錨定裝
置的要求,更符合國內行業情況;增加了塔式起重機配備錨定裝置的要求,補充完善了配備錨
定裝置的技術要求。
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文件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利的責任。
本文件由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文件由全國起重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27)歸口。
本文件起草單位:北京起重運輸機械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振華重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科正平工程技術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河南省礦山起重機有
限公司、廣東省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順德檢測院、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浙江火電建設有限公司、法蘭泰克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質量技術檢驗檢測研究院、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張家港分
院、江西華伍制動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昕婧、張鋒鋒、林夫奎、陶天華、馮月貴、張帥中、李立強、李麗娟、
方雁衡、劉華生、袁秀峰、李強、張勇、杜軍華。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31051.1,2014年首次發布;
—GB/T31051.4,2016年首次發布;
—本次為第一次修訂。
Ⅲ
GB/T31051—2025
起重機工作和非工作狀態下的
錨定裝置
1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GB/T6974.1中定義的起重機及起重機部件,在工作和非工作狀態下的錨定裝置
的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起重機在工作狀態和非工作狀態下的錨定裝置。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
于本文件。
GB/T6974.1起重機術語第1部分:通用術語(GB/T6974.1—2008,ISO4306?1:2007,
IDT)
GB/T22437(所有部分)起重機載荷與載荷組合的設計原則[ISO8686(所有部分)]
注:GB/T22437.1—2018起重機載荷與載荷組合的設計原則第1部分:總則(ISO8686?1:2012,
IDT);
GB/T22437.2—2023起重機載荷與載荷組合的設計原則第2部分:流動式起重機(ISO8686?2:2018,MOD);
GB/T22437.3—2008起重機載荷與載荷組合的設計原則第3部分:塔式起重機(ISO8686?3:1998,IDT);
GB/T22437.4—2010起重機載荷與載荷組合的設計原則第4部分:臂架起重機(ISO8686?4:2005,MOD);
GB/T22437.5—2021起重機載荷與載荷組合的設計原則第5部分:橋式和門式起重機(ISO8686?5:2017,IDT)。
GB/T45680起重機風載荷計算(ISO4302:2016,MOD)
3術語和定義
GB/T6974.1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錨定裝置anchoringdevice
當風速超過風速設計值時,為防止起重機及其部件產生不良運動需啟動的裝置。
注:當預計有暴風時,使用錨定裝置將起重機或其部件預先固定在某個位置。
示例:錨定裝置包括夾軌器、頂軌器、夾輪器、制動楔、安全鉤、錨定銷和防風系固等。
4設計要求
4.1錨定裝置宜能承受起重機對其施加的作用力,并考慮固定載荷和動態載荷、風載荷以及其他環境
因素。錨定裝置應符合GB/T45680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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