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浦鎮潘禮南村2024年農民建房2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_第1頁
小浦鎮潘禮南村2024年農民建房2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_第2頁
小浦鎮潘禮南村2024年農民建房2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_第3頁
小浦鎮潘禮南村2024年農民建房2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_第4頁
小浦鎮潘禮南村2024年農民建房2號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114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規范地塊地勘資料描述,結合周邊地勢及地表水2.完善地塊及周邊歷史影像圖,核實偏移情況;完善人員訪談及信息匯總,進一步明確地塊周邊是否涉及工業作坊生產及外來固廢堆存史;細化地塊現狀描述,結合照片,完善未采集地塊內表層土快篩樣的合理性說明,必要時補充地塊內樣品采集分1.歷史影像圖是根據地塊拐點的經緯度來劃定的,受衛星經度影響會出現不同時期的歷史影像圖出現3.完善測繪報告、快速檢測相關材料;完善對歷史收集資料、現場踏勘情況以及人員訪談的差異性和一致性分析;完善不確定性分析;按照技術審查表1.已在質控報告中補充測繪成果表,已在5.1章節4.報告封面中,“調查單位”應改為“編制單位”5.補充地塊所處的地形地貌類型(從衛星影像圖6.補充說明地塊周邊溪(溝)水流方向;依據區域水文地質條件,分析判斷地塊區地下水流向(總體已在章節3.5.2(5)水文地質條件中補充相關內8.完善地勘資料描述,結合周邊地勢及地表水流9.完善地塊及周邊歷史影像圖,核實偏移情況;完善人員訪談及信息匯總,進一步明確地塊周邊不涉及工業作坊生產及外來固廢堆存史;細化地塊現狀描述,結合現場照片,完善無法采集地塊內表層土1.歷史影像圖是根據地塊拐點的經緯度來劃定的,受衛星經度影響會出現不同時期的歷史影像圖出現2.已在人員訪談中明確地塊周邊不涉及工業作坊生10.完善對歷史收集資料、現場踏勘情況以及人員訪談的差異性和一致性分析;完善不確定性分析;按12.結合周邊地勢及地表水流向,核實地塊內地下水已在“章節3.5.2.(5)水文地質條件”中完善相關13.完善地塊快篩采樣點的合理性分析,規范快篩采摘要浙江中錦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受湖州市長興縣小浦鎮人民政府委托,對小浦鎮潘禮南村2024年農民建房2號于湖州市長興縣小浦鎮潘禮南村,地塊外東側為民居;地塊外北側為民居、青山;地塊外西側為民居、八都堰;地塊外南側為民居和南山,占地面積為歷史不存在工業企業。該地塊規劃土地用途為農村宅基地(0703),屬于《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修訂)》(浙環發〔2024〕47號)中規定的“甲類地塊”,小浦鎮潘禮南村2024年農民建房2號地塊屬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根據《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修訂)》(浙環發〔2024〕47號)第七條,符合以下情形的,責任人應按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一)甲類地塊,是指用途變更為敏感用地的;同時,根據第十二條,詳細規劃確定地塊為敏感用地的,其土壤污染狀況均按國家和我省有關標準中一類用地的污染物限值評價。本地塊為農用地變更為居住用地(07)中的農村宅基地(0703),根據《國土空間調查、規劃、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的通知(自然資辦[2023]234號),調查地塊為敏感用地,屬于甲類地塊。依據我司于2024年12月通過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等形式對本地塊進行第一階段調查。現場踏勘時,地塊內為空地。現場踏勘時,地塊內未發現污水管道等地下設施,未發現固體廢物堆放痕跡,未發現有疑似污染現象,無地塊無工業生產歷史,無工業“三廢”污染產生,不存在對地塊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污染源。地塊內未發生過偷排、泄漏等環境事故,也不存在化學品或固體廢物的填埋、堆放。地塊緊鄰四周為民居、農田。歷史上也無工業生產活動。農業生產活動和村民日常活動對該地塊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較小。經系統梳理、分析,識別地塊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較低,確定本次調查以第一階段調查為主、現場快速檢測為輔的調查工作計劃。綜合分析地塊情況符合《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修訂)》(浙環發〔2024〕47號)第十五條的要求內容。土壤樣品現場快速檢測結果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標準限值、浙江省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技術導則》(DB33/T892-2022)中敏感用地篩選值,符合“居住用地(07)中的農村宅基地(0703)”的規劃用地要求,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浙江省生態環境廳浙江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本次調查地塊后續無需針對地塊土壤開展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采基于第一階段調查分析結果,調查地塊無確定的污染來源,根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規定,若第一階段調查確認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當前和歷史上均無可能的污染源,則認為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調查活動可以結束。該地塊及周邊未識別到可能的污染源,該地塊不本報告編寫和結論均基于地塊在調查期間的現場環境狀況和獲取的地塊及周邊歷史信息。如地塊在本次調查結束后出現任何重大變動(自然、人為破壞,如不明渣土、垃圾傾倒等)造成疑似污染等情況,業主方應立即向有關部 2 2 2 2 2 4 4 5 5 5 8 8 8 15 16 21 29 31 31 32 32 33 35 37 37 37 37 37 39 42 44 45 46 12016年5月28日,國務院印發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6]31號簡稱“土十條”)中,第一條明確要求:開展土壤調查,掌握土壤環境質量狀況。第四條要求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防范人居環境風險。要求更為細致的第十三小條提出:“落實監管責任。地方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地塊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加強土地征收、收回、收購以及轉讓、改變用途等環節的監管。”并且,第十四小條要求“嚴格用地準入。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城市規劃和供地管理,土地開國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第五十九條規定: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可見,土壤環境調查已成為土地利用類型變更過程中的一項必要工作,調查的工作成果是決定土同時,《地下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環土壤[2019]25號)提到,持續開展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加強地下水環境監管,制定并實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政策及技術工程措施,推進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協同控制,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工作,年11月至今地塊為空地。根據《小浦鎮潘禮南村2024年農民建房2號地塊》規劃文件(2024年12月),地塊原為農用地規劃為農村宅基地(0703),屬于《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修訂)》(浙環發〔2024〕47號)中規定的“甲類地塊”,根據《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類地塊污染調查啟動條件對照表,農用地轉居住用地(07)需要啟動調查,因此本地塊需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為響應上述政策要求,湖州市長興縣小浦鎮人民政府委托浙江中錦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我司”),對該地塊進行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并編制了《小浦鎮潘禮南村2024年農民建22概述按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等相關導則和技術規范的要求,本次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主要采取現場踏勘、人員訪談、收集分析地塊相關歷史資料等調查方式,對本地塊及近鄰地塊的歷史使用情況、產生污染的活動、可能受污染情況等相關信息進行總結分析,由此判斷地塊是否根據地塊的特征和潛在污染物特性,進行污染物濃度和空間分布調查,為采用程序化和系統化的方式規范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過程,保證調查過程的綜合考慮調查方法、時間和經費等因素,結合當前科技發展和專業技術水(1)本次調查的地塊位于湖州市長興縣小浦鎮潘禮南村,地塊外東側為民居;地塊外北側為民居、青山;地塊外西側為民居、八都堰;地塊外南側為民居和南山,占地面積為559.25m2,根據業主提供的長興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布局圖(2021-2035)《小浦鎮潘禮南村2024年農民建房2號地塊》規劃文件(2024年12月圖2.2-1本次調查地塊紅線及拐點見圖2.2-2,地塊拐點3圖2.2-1紅線圖圖2.2-2調查地塊紅線及拐點圖4表2.2-1地塊邊界拐點坐標XY(6)《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8)《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82),(9)《地下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48號2021(10)關于發布《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監督檢查工作指南(試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質量控制技術規定(試行)》的公告););5(15)《關于印發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一件事”改);(17)浙江省生態環境廳浙江省自然資源廳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修訂)》的通知(浙環發〔2024〕47號);(19)《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一件事”改革方案》(2)《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25.2-(3)《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指南》(環境保護部公告2017年(4)《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主要包括:地塊利用變遷資料、地塊環境資文件、以及地塊所在區域的自然和社會信息。當6調查人員應根據專業知識和經驗識別資料中的錯誤和不合理的信息,如資在現場踏勘前,根據地塊的具體情況掌握相應的安全衛生防護知識,并裝以地塊內為主,并應包括地塊的周圍區域,周圍區域的范圍應由現場調查現場踏勘的主要內容包括:地塊的現狀與歷史情況,相鄰地塊的現狀與歷史情況,周圍區域的現狀與歷史情況,區域的地質、水文地質和地形的描述重點踏勘對象一般應包括:有毒有害物質的使用、處理、儲存、處置;生產過程和設備,儲槽與管線;惡臭、化學品味道和刺激性氣味,污染和腐蝕的同時應該觀察和記錄地塊及周圍是否有可能受污染物影響的居民區、學校、醫院、飲用水源保護區以及其他公共場所等,并在報告中明確其與地塊的可通過對異常氣味的辨識、攝影和照相、現場筆記等方式初步判斷地塊污應包括資料收集和現場踏勘所涉及的疑問,以及信息補充和已有資料的考受訪者為地塊現狀或歷史的知情人,應包括:地塊管理機構和地塊政府的7官員,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官員,地塊過去和現在各階段的使用者,以及地塊所在地或熟悉地塊的第三方,如相鄰地塊的應對訪談內容進行整理,并對照已有資料,對其可疑處和不完善處進行核本階段調查結論應明確地塊內及周圍區域有無定性分析。若有可能的污染源,應說明可能的污染類圖2.4-1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路線83地塊概況本次調查的地塊位于湖州市長興縣小浦鎮潘圖3.1-1調查地塊位置圖長興縣北部為丘陵山區,受天目山余脈構造控制,山嶺之間有較大的谷地和盆地。長興多低山和丘陵,總體地勢是西北、西南高,中部、東部低,南方為天目山脈延伸山區,北為寧鎮山脈延伸山區,三面環山,一面環湖,由西北向東傾斜,依次是低山、丘陵過渡到平原。縣城內最高峰互通山海拔611.5m,位于縣城西北端,長興縣平原主要分布在太湖沿岸、湖州市區為典型的平原水網特征,區內水網密集,河道縱橫,湖泊星羅棋9布,主要河流有自西南向東北入太湖的東苕溪、西苕溪、泗安溪、合溪、烏溪等,自西向東匯運河入黃浦江的頔塘、雙林塘、練市塘等。湖州市區是東、西苕溪入太湖的匯合處,又有頔塘與京杭大運河連接,構成了湖州市東北平原縱長興縣屬太湖流域,平原河港交織,山區為溪澗及山塘水庫,長興主要水系有西苕溪水系、長興平原水系、東部平原河網與運河。長興縣的水系主要有西苕溪、泗安溪、箬溪和烏溪。除西苕溪、泗安溪為跨省、縣河流以外,其余皆在長興縣境內。長興縣域內北部水系發源于西部山區,由西向東入太湖。北部干流水系有合溪港、長興港、泗安塘等31條,全長417.4千米,流域面積約方千米。境內的20條河能通航,全長59千米,河泊有根據《浙江省水功能區水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2015年),項目地塊位于苕溪42水功能區內的潘禮南支系(圖3.2-1),地表水水環境功能屬于工業表3.2-1區域地表水水環境功能區情況區)是區〔摘自:《浙江省水功能區水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報告》(2015年)〕庫))ⅢⅡ〔摘自:《浙江省水功能區水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報告》(2015年)〕圖3.2-1浙江省水功能區(苕溪)長興縣屬亞熱帶海洋性季風氣候,總特征是:光照充足、氣候溫和、降水充沛、四季分明、雨熱同季、溫光協調。歷年平均氣溫15.6℃,氣溫年幅在±0.5—0.7℃之間,年際氣溫極差為1.2℃。歷年月際間的氣溫變化幅度要比年氣溫波動大得多,其中以1月份氣溫年際變差最大。年降水毫米。其中3—9月是全年降水集中期,占年雨量的75%以上。降水季節分布特點:夏季最多,冬季最少,春季多于秋季。年平均雨日為144天,占全年天數的39.6%。由于境內地形的不同,降水地理分布也存在著明顯差異。冬季除部分山區地帶外,基本無降雪。年均日照時數1810.3小時,歷年平均日照百分率2023年,長興縣實現地區生產總值(GDP)為893.98億元,按可比價格計值436.75億元,增長5.8%;第三產業絕對值416.50億元,增長7.5%,三次產業占比為4.5:48.9:46.6,第三產業對GDP增長貢獻率為51.1%。按根據對地塊所在村村委工作人員的訪談,本地塊處于八都岕(溝谷)內,由于是溝谷地形,因此八都岕內已民居為主,未開展過地質勘查報告。經過走訪和調查后獲取到《浙江寶能電源有限公司年組裝300萬只電動車用鉛酸蓄電池建設項目巖土工程地質勘察報告》(2011年8月,長興建筑勘察設計有限公),圖3.2-2本項目地塊與巖土勘察地塊位置關系圖色雜,濕,松散,近期場地整平時填筑,由粘性土夾卵石、碎石等組成,②-1層:淤泥質粘土灰色、深灰色,飽和,流塑~軟塑,搖震反應無,切面稍光滑,干強度中等,韌性中等。該層僅零星分布,厚度0.40~1.40米,高壓縮性,工程性質極淺灰、黃灰色,濕,可塑,局部夾灰白色條紋,搖震反應慢,稍有光澤,切面粗糙,于強度中等,韌性中等。除零星部位未見外,其余場地均有分布,淺灰黃色,濕,由礫石、卵石夾砂等組成,稍密,礫石、卵石成份為石英灰色、深灰色,飽和,流塑~軟塑,搖震反應無,切面稍光滑,干強度中等,韌性中等。該層僅零星分布,厚度0.70~1.00米,高壓縮性,工程性質極黃灰、褐黃、淺灰色,濕,硬可塑~硬塑,含鐵、錳質結核,搖震反應慢,稍有光澤,切面粗糙,干強度中等,韌性中等。該層分布于全場地,厚度淺灰黃色,飽和,中密~密實,由卵石夾少量礫砂充填等組成,卵石成分為石英砂巖,粒徑在3~8cm,大者10cm,磨園度好,分選性差,含量大于50%,分布于全場地,厚度3.30~4.80米,重型動力觸探99點次,錘擊數15~27擊,褐紅、褐黃、紫紅色,致密堅硬,上部厚層狀構造,碎裂結構,風化裂隙發育,結構面不清晰,巖芯破碎,呈碎塊、薄層狀,局部含孔隙;下部厚層構造,塊狀結構,風化裂隙較發育,結構面較清晰,巖芯較完整,呈短柱狀。巖石堅硬程度屬軟巖,巖體完整程度屬較破碎,巖體基本質量等級V級,重型動圖3.2-3工程地質剖面圖根據現場踏勘、衛星影像圖,結合區域水文地質成果資料,調查地塊北側為青山,南側為南山,青山與南山被溝谷河流分隔,地塊位于溝谷北側,青山腳下。地塊南側存在一地表水體為楊林澗,流向為自西向東,河流的上游為八都堰水庫。根據現場踏勘及衛星圖片,可知本地塊所處溝谷的地形為西高東低,區域地下水由南北兩側的丘陵流向溝谷地帶。由于本地塊緊鄰南側的青山,由此推斷本地塊的地下水流向受南山地下水的影響更大,因此推斷地塊內圖3.2-4調查地塊地下水流向圖表3.3-1周邊敏感目標12北3東456西圖3.3-1周邊敏感目標圖2024年12月現場踏勘時,地塊內為空地。現場踏勘時,地塊內未發現污水管道等地下設施,未發現固體廢物堆放痕跡,未發現有疑似污染現象,無任圖3.4-1調查地塊現狀照片(2024年12月)地塊歷史影像見圖表3.4-2,地塊使用權人信息見表表3.4-1。根據業主單表3.4-1地塊所有權人信息及地塊歷史變更情況12表3.4-2地塊歷史影像情況地塊仍為農田。地塊仍為農田,與本地塊外東側為民居;地塊外北側為民居、青山;地塊外西側為民居、八圖3.5-1相鄰地塊現狀分布圖(周邊500m)圖3.5-2相鄰地塊實景照片北南西東圖3.5-3相鄰地塊航拍照片本地塊外東側為民居;地塊外北側為民居、青山;地塊外西側為民居、八表3.5-1地塊周邊歷史影像說明歷史影像圖周邊500m主要是邊500m主要是農說明歷史影像圖周邊500m主要是周邊500m主要是說明歷史影像圖周邊500m主要是周邊500m主要是周邊500m主要是說明歷史影像圖周邊500m主要是說明歷史影像圖根據《小浦鎮潘禮南村2024年農民建房2號地塊》規劃文件(2024年12月),該地塊規劃用地類型為農村宅基地(0703)。根據《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要求,屬于第一類用圖3.6-1地塊規劃文件4資料分析依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項目組對地塊相關資料進行了收集和分析,見表4.1-1。資料來源主要包括:業主、政府表4.1-1收集資料清單1局2本次調查地塊為小浦鎮潘禮南村2024縣小浦鎮潘禮南村,地塊用地范圍詳見附件1《小浦鎮潘禮南村2024年農民建我單位于2024年12月開展地塊資料收集工作,其中部分地塊資料通過現場踏勘、人員訪談及歷史衛星影像記錄獲取,主要表4.2-1地塊資料收集情況獲取情況*12料3*資料來源于業主及信息檢索。地塊2024年11月之前為農田。地塊歷史上未發生過不明固廢傾倒等環保地塊2024年11月至今地塊為空地。地塊利用歷史無工業企業生產活動,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質的地下輸送管道和儲存池,無環境污染事故,未發生固體地塊周邊主要為農田和民居,無工業企業存在,無各類養殖場,無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塊及周邊區域現狀和歷史利用情況對調查地塊環境污染可能性較情況,地塊內為空地,現場土壤無異味;周邊敏感點主要有居民區、農田以及2、根據人員訪談得知,該地塊歷史上無工業生產、規模化養歷史為農用地,不涉及各類槽罐使用,除生活污水和雨水管道外無其他地下物3、根據歷史影像圖資料、人員訪談及現場踏勘,該地塊用地歷史為農用地。本地塊外東側為民居;地塊外北側為民居、青山;地塊外西側為民居、八4、地塊周邊現狀及歷史無任何工業企業、作坊,所以調其的污染影響極小,故周邊環境對本次調查地塊土壤和地下水環境造成影響甚5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為充分了解地塊基本情況,準確判斷污染來源和污染物類型,調查人員對(1)調查地塊內可見污染源。若存在可見污染源,拍照、記錄其污染類顏色等;各種容器及排污設施損壞和腐蝕痕跡,地塊內(3)調查地塊內危險物品和石油產品的使用和存儲記錄。如危險物品和石油產品的地上(地下)存儲設施及其配套的管線、溝槽、儲罐等設施分布情(4)調查地塊內現存和曾經存在的建(構)筑物情況,重點關注生產區域、貯存區、廢物堆放及處置區域,判斷是否存在化學品腐蝕和泄露造成污染根據上述第一階段上壤調查工作成果,本調查地塊內無工業生產歷史,土壤被污染可能性較低。為進一步確認調查地塊是否存在意外污染的可能,制定了本調查地塊的表層土壤的快速檢測調查工作計劃,作為補充調查,具體工作根據:1.調查地塊內的地下水流向;2.地塊周邊用地歷史及分布等可能受污染的區域附近布設共計6個快速檢測點位。土壤快篩點位布設見圖5.1-2,各點位的精確坐標見表5.1-1。本次采取0-20cm處土壤進行快速檢測。樣品采用手工鉆的方式進行采集,盡量減少土壤擾動,保證減少土壤樣品在采樣過程中不圖5.1-1快速檢測布點圖表5.1-1快速檢測布點情況表5.1-2快速檢測結果/Ni9NDND8NDND1、篩選標準為《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地篩選值;鋅、總鉻選用《浙江省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DB33/T892-20根據《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屬于第一類用地,根據《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修訂)》屬于敏感用地。因此本次篩選標準為《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地篩選值,鋅、總鉻選用《浙江省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DB33/T892-2022)根據現場快速檢測統計(表5.1-2土壤樣品的PID讀數最大值為指標,各指標檢出情況與對照點檢出結果無明顯差異,因此本次調查地塊土壤現場勘查過程中,調查人員與轄區生態環境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地塊所在村委會負責人和周邊居民進行了人員訪談,訪談情況見圖5.2-1,5.2-2和表5.2-1,現場踏勘及人員訪收集和現場踏勘所涉及的疑問核實、信息補充、已有資料考證、現場調查范圍(7)地塊歷史上未發生過偷排、泄漏等環境事故,也不存在化學品或固體圖5.2-1人員訪談表5.2-1人員訪談情況表根據現場踏勘,地塊內為空地,無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堆積,地塊內未發根據人員訪談得知,地塊歷史用地主要為農用地,地塊歷史上也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質的儲存、使用和處置且地塊內未發根據人員訪談得知,地塊歷史用地主要為農用地,地塊歷史上不涉及槽罐根據人員訪談得知,地塊歷史用地主要為農用地,因此地塊歷史上不涉及根據現場踏勘,地塊內未發現生活污水管道和雨水管道,未發現管線、溝根據人員訪談得知,地塊歷史用地主要為農用地,不涉及工業生產活動,污染物遷移是指污染物在環境中發生空間位置的移動及其所引起的污染物土壤污染物縱向遷移主要是由于地塊內污染物在不同土層結構的縱向滲透,調查地塊內無工業生產、規模化養殖歷史,無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堆放、傾倒和填埋,無槽罐使用和泄漏歷史,無管線、溝渠泄漏歷史,無有毒有害物地塊歷史上為農田,調查地塊區域存在遺留污染的可能性不大,對地塊產土壤污染物橫向遷移主要是通過地塊外污染物由于地下水流動遷移而造成調查地塊內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況,地塊周邊地下水流動為南西往北東,地塊500m范圍內主要為:地塊外東側為民居;地塊外北側為民居、青山;地塊外西側為民居、八都堰;地塊外南側為民居和南山,因此不會對本地塊產生影地塊周邊歷史上無任何工業企業和作坊,周邊對調查地塊排污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判斷歷史上周邊對本次調查地塊基本沒有影響。故周邊環境對本次調綜上,土壤污染物幾乎沒有遷移途徑對調查地塊的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6結果和分析資料收集、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結果之間相互印證、相互補充,為本地塊歷史用途變遷和現場用途信息從歷史資料、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方面達到了較高的一致性,歷史資料補充了現場踏勘和人員訪談中帶來的信息缺失,使地塊歷史脈絡更加清晰。其他如現場水土情況根據人員訪談和現場踏勘相互驗表6.1-1一致性分析情況表序號123456道789對現狀地塊表層土進行現場觀察,土序號浙江中錦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于2024年12月通過資料收集、現場踏勘、人員訪談等形式對本地塊進行第一階段調查。現場東側為民居;地塊外北側為民居、青山;地塊外西側為民居、八都堰;地塊外南側為民居和南山。占地面積為559.25m2。中心經緯度為E:2、地塊無工業企業用地情況,地塊使用歷史為農用地3、地塊內不涉及工業用地、不涉及廢水廢氣排放4、地塊周邊有關山、管塢等農村,地塊周邊無任何工業企業和5、地塊內未發生過污染泄漏事故、無固體廢7、根據《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修訂)》(浙環發[2024]47號)文件:屬于甲類地塊且原用途為農用地或未利用地的,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相應的土壤污染調查以污染識別為主、可不進行采樣檢表6.2-1關于地塊情況是否符合浙環發[2024]47號文件第15條的5個條件的分析1歷史上未曾涉及工礦企業用途、規模化畜禽養殖、有毒有害物通過現場拍攝的航拍圖以及歷史影像圖顯示,調查地塊歷史上為農用地,現狀為空地,未發現有工礦企業存在,未發現有規模化養殖及有毒有害物質儲存與輸現場踏勘了解到調查地塊歷史上為農用地,現狀為空地,未發現有工礦企業存在,未發現有工礦企業存在,未發現有規模化養殖人員訪談了解到調查地塊歷史為歷史上為農用地,現狀為空地,歷史無工礦企業存在,無規模化養殖及有毒有害物質儲存與輸資料收集、現場2歷史上未曾涉及生態環境污染事故、廢水排放、固體廢物堆放、固體廢物傾倒或通過歷史影像圖顯示,未發現有廢水排放、固體度物堆放、固體現場踏勘未發現有廢水排放、固體廢物堆放、固體廢物傾倒或填與潘禮南村村書記面談得知,調查地塊未發生過廢水排放、固體廢物堆放、固體廢物傾倒或填埋3歷史監測或調查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地塊及周邊地塊未開展過土壤、地下水歷史監測,現場快速檢測現場在調查地塊周邊布設4個具有代表性的土壤點,均未發現指人員訪談了解到調查地塊及周邊歷史上無工業企業存在,受到過人員訪談、XRF和PID現場快篩4現場檢查或踏勘表明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跡象的,或者不存在緊鄰周邊污染源通過現場拍攝的航拍圖以及歷史影像圖顯示,調查地塊歷史上為農用地,現狀為空地,周邊無工現場調查未發現污染跡象,結合人員訪談了解到周邊居民生活期現場踏勘、歷史影像圖、人員5相關用地歷史、污染狀況等資料齊全,能根據現場踏勘、資料收集及人員訪談,基本可以初定調現場踏勘、歷史影像圖、人員訪(1)地塊歷史上不涉及任何工礦用途、有毒有害物質儲存與輸送,地塊周(2)歷史上未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危險廢物堆放、固廢堆放與傾倒、固廢(4)地塊不涉及工業企業,不存在工業廢氣及廢水污染;周邊無固廢危廢填埋場等潛在污染源的使用歷史,地塊周邊企業歷史上未發生環境污染事故,(8)地塊相關資料充足,依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25.1-2019)規定,地塊初步調查原則上以污染識別為主,調查方式為資料收集、現場踏勘及人員訪談,通過第一階段調查確認地塊內及周圍區域當前和因此認為地塊的環境狀況可以接受,調查活動可以結束,無需開展第二階(1)由于缺乏詳細的場地水文地質資料,可能導致地下水分布、含水層性通過谷歌地圖歷史影響和人員訪談信息整合而來,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對污(3)由于人為及自然因素的影響,本報告是針對現階段的實際情況進行的調查分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