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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全國《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試卷二同步檢測試卷
二、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
只有二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
1、中國某公司向國外調購某商品,不久接到某外國公司5月10日
的發盤,有效期至5月16日。中國某公司干5月14日電復:“如能把
價格降低5000美元,可以接受。”對方沒有反應。后因該商品行市看漲,
中國某公司隨即于5月25日又去電表示同意對方5月10日發盤所提的
各項條件。下列選項正確的是:。
A、對方沒有反應,表示默示同意
B、合同已經成立,但以我方第二個發盤為準
C、合同沒有成立
D、公司的第二個去電是承諾
【參考答案】:C
【解析】:承諾是受要約人對要約表示無條件接受的意思表示,實質上變更要約要件構成反要
約。我國某公司的第一次答復是反要約。雙方未答復,因此,合同未成立。我國某公司的第二次答復
是在要約人規定的承諾期限以外作出,因而也不是有效承諾。
對方沒有反應,并不表示默示同意。我國某公司的第一次答復是反
要約,對方可以不接受。
所謂實質性變更是指要約條件中有關貨物價格、付款、貨物質量和
數量、交貨地點和時間、賠償責任范圍或爭議解決等的變更。參見《聯
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19條第3款。
2、我國某遠洋客輪從上海港起航駛往加拿大,在船經公海領域時,
輪上的一美國乘客盜竊英國一游客的錢物而被抓獲,該船到達英國港口
后,該英國游客要求船長將盜竊犯繩之法,此時船長應:()
A、將該犯交由英國法院,按英國法律處罰
B、將該犯交由日本法院,按日本法律處罰
1
C、將該犯交由中國法院,按中國法律處罰
D、以本船無刑事管轄權為由,釋放該犯
【參考答案】:C
【考點】刑法適用范圍之屬地管轄原則
【解析】《刑法》第6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以外,都
適用本法。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者航空器內犯罪的,也適用本法。因此,此案件適用我國法律。
3、居住在美國芝加哥的美籍華人楊迪與中國公民徐英系夫妻。1998
年3月,徐英以雙方長期分居、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為由向中國H市S區
的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與楊迪離婚。楊迪于1998年4月23日收到了起
訴狀副本,并于1998年5月8日向H市S區人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
H市S區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了楊迪的該申請,并于1998年5月20日向
楊迪送達了裁定書。楊迪當日簽收了該裁定書,并表示不上訴,但又于
1998年6月18日就管轄異議裁定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對楊迪的上
訴,下列選項哪個是正確的?
A、楊迪對駁回管轄權異議的裁定無權上訴,其上訴無效
B、楊迪因在接到駁回管轄權異議裁定書時巳表示不上訴,所以其后
來的上訴應視為無效
C、楊迪的上訴已超過上訴期限,故已奏失了上訴權,上訴無效
D、楊迪的上訴符合法律規定,其上訴有效
【參考答案】:D
【解析】:居住在我國領域外的當事人對裁定的上訴問題
《民事訴訟法》第140條第1款、第2款:“裁定適用于下列范圍:
(一)不予受理;(二)對管轄權有異議的;(三)駁回起訴;(四)
財產保全和先予執行;(五)準許或者不準許撤訴;(六)中止或者終
結訴訟;(七)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八)中止或者終結執行;(九)
不予執行仲裁裁決;(十)不予執行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
文書;(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決的事項。”“對前款第(一)、
2
(二)、(三)項裁定,可以上訴。”《民訴意見》第311條:“當事
人雙方分別居住在我國領域內和領域外,對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裁定
的上訴期,居住在我國領域內的為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七條所規定的
期限;居住在我國領域外的為三十日。雙方的上訴期均已屆滿沒有上訴
的,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即發生法律效力。”
本題中的裁定在上訴范圍,楊迪的上訴差1天不滿30日,上訴符合
法律規定,其上訴有效,故應當選擇D項。
4、董某、陳某都和周某有仇,都伺機殺周某。一天,董某在周某的
坂里放了老鼠藥,按其投入的分量,不足以致周某死亡。恰在董某下毒
后一會兒,陳某也在周某的同一飯碗里投下了砒霜,按其分量也不足以
致周某死亡,但他們各自下毒的分量加在一起,導致了周某的死亡。下
列關于董某、陳某的行為說法正確的是()
A、構成片面共犯
B、構成共同犯罪
C、以共同犯罪論處
D、各自單獨構成故意殺人罪
【參考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共同犯罪的條件。
《刑法》第25條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
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
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從此條可看出,構成共同犯罪,必須具備下列
條件:(1)主體條件:必須是二人以上,包括二個以上的自然人;二個
以上的單位;有責任能力的自然人與單位構成的共同犯罪。(2)客觀要
件:各犯罪人必須實施了共同的犯罪行為,包括共同實行犯罪;存在分
工的共同犯罪行為。(3)主觀要件:各共同犯罪人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
意,即各共同犯罪人通過意思聯絡,認識到他們的共同犯罪行為會發生
危害社會的結果,并決意參加共同的犯罪,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
心理狀態。本題中,董某、陳某應屬于同時犯,不屬于共犯。因為他們
3
【考點】公訴案件第一審程序
【解析】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法庭審判程序大致可分為開庭、法庭調查、法庭辯
論、被告人最后陳述、評議和宣判五個階段。其中法庭調查的具體步驟和程序為:(1)公訴人宣讀起
訴書;(2)被告人、被害人陳述;(3)對被告人的訊問(公訴人、審判人員)和發問(被害人、附帶民事
訴訟的原告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4)詢問證人、鑒定人;(5)出示物證、宣讀鑒定結論和有關
筆錄;(6)調取新的證據;(7)休庭調查核實證據。法庭辯論的順序為:(1)公訴人發言(其第一次發言
通常稱為發表公訴詞):(2)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3)被告人自行辯護:(4)簫護人辯護(其第
一次發言稱為發表辯護詞):15)控辯雙方進行辯論。根據以上內容,可以得出本題的正確答案為選項
Bo
[陷阱點撥]對于此題,考生最容易出現的錯誤是將“起訴書”與
“公訴詞”混淆:起訴書是在法庭調查之初,由出庭公訴人宣讀的公文;
而公訴詞則是在法庭辯論開始時,由出庭公訴人所進行的綜合性演講。
此處考查極為細致,考生如果稍有疏忽,就可能錯把“公訴詞”當成
“起訴書”,而將“發表公訴詞”放在第一步驟,實際上它在本題中的
正確位置是在“被告人最后陳述”之前。可見,考試中仔細閱讀題目及
其選項是何等重要,一字之差含義往往差之千里,考生務必加以注意。
7、某公司在民政部門主辦的大型賑災義演會上,當眾宣布向民政部
門設立的救災基金捐助100萬元。事后,該公司遲遲未支付捐款。下列
意見哪一項是正確的:
A、此項捐贈允諾沒有法律約束力,但該公司的背信行為應受輿論譴
責
B、此項捐贈允諾沒有法律約束力,但對于該公司以虛假允諾騙取宣
傳報道的行為,民政部門可給予行政處罰
C、此項捐贈允諾有法律約束力,但該公司有權在支付捐款之前予以
撤銷
D、此項捐贈允諾有法律約束力,該公司無權撤銷,受贈人有權要求
支付捐款
【參考答案】:D
【解析】:《合同法》第185條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
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民政部門設立救災甚金即表示對所有捐贈均予接受,某公司的捐款允諾
5
使得贈與合同成立,該允諾具有法律約束力,AB選項錯誤。《合同法》第186條規定:“贈與人在
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鼠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該捐贈是救災性質的,不得撤銷,受賄人有權要求支付捐
款,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因此應選D選項。
8、依照我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的規定,在何種條件下,債權人
能夠申請宣告債務人破產?
A、債務人資不抵債
B、債務人信譽下降
C、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D、債務人拒絕清償到期債務
【參考答案】:C
【解析】:《破產法》第7條規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申請宣告債務人
破產。”因此,當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債權人就可以申請宣告其破產。答案為C。
應注意選項A中的“債務人資不抵債”是不規范的表述,不是債權
人申請宣告債務人破產的法定條件。同時,考生還應將其與破產原因區
別開來。所謂破產原因,又稱破產界限,是指法院在何種情況下可宣告
債務人破產,是破產程序開始的實質性要件。而債權人申請宣告債務人
破產的條件,并不要求債務人一定要達到破產界限。
9、甲到乙的辦公室送文件,乙不在。口看見乙辦公桌下的地上有一
活期存折(該存折未設密碼),便將存折撿走。乙回辦公室后找不著存
折,但看見桌上的文件,便找到甲問是否看見其存折,甲說沒看到。甲
下班后去銀行將該存折中的5000元取走。日的行為構成:
A、侵占罪
B、盜竊罪
C、詐騙罪
D、金融憑證詐騙罪
【參考答案】:B
6
10、甲公民成立了一個公司,但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
該公司在經營中與A公司發生合同糾紛,A公司應當以為被告提起訴訟
A、甲公民
B、甲公民成立的公司
C、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D、以上任何一個
【參考答案】:A
【解析】:考查當事人的確定。《民訴意見》第49條規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登記而未登
記即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義進行民事活動,或者他人冒用法人、其他組織名義進行民事活動,或者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終止后仍以其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以宜接貢任人為當事人。
公司尚未登記注冊,不是合乎法律規定的公司,不是法律意義上的
主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本案中無任何過錯,更不應成為被告。非真
正的法人以法人名義活動的,當然以直接責任人為當事人,因為該法人
并不存在。
11、下列情形中,依照我國刑法規定,應當從重處罰的是:O
A、某公安局民警甲某,捏造犯罪事實誣告陷害其前妻
B、乙某指使一18歲的流浪兒童扒竊他人5000元人民幣
C、丙某系某縣縣長,因不滿其女兒與男青年吳某談戀愛,利用職權
打擊報復吳某
D、丁某1994年5月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刑滿釋
放后,又于2000年犯走私制毒物品罪
【參考答案】:A
【考點】法定從重處罰情節
【解析】《刑法》第243條規定: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
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
機關工作人員犯箭款罪的,從重處罰。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首兩塊的
7
規定。依此,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詼告陷害罪從重處罰。A項正確。《刑法》第29條規定:教唆他
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大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依此,B、C項不是從重
情節:D項不構成累犯,因而也不是從重情節。
12、某公司在民政部門主辦的大型賑災義演會上,當眾宣布向民政
部門設立的救災基金捐贈100萬元。事后,該公司遲遲未支付捐款。下
列意見哪一項是正確的?
A、此項捐贈允諾沒有法律約束力,但該公司背信行為應受輿論譴責
B、此項捐贈允諾沒有法律約束力,但對于該公司以虛假允諾騙取宣
傳報道的行為,民政部門可給予行政處罰
C、此項捐贈允諾有法律約束力,但該公司有權在支付捐款之前予以
撤銷
D、此項捐贈允諾有法律約束力,該公司無權撤銷,受贈人有權要求
支付捐款
【參考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186條:“贈
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抿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
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新合同法將贈與合同的性質確定為諾成合同,即只要雙方意思表示
一致,合同即告成立,交付標的物不是合同的成立要件。但是考慮到贈
與合同的特殊性,合同法又規定了贈與人具有撤銷權,但是在具有社會
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中贈與人不享有此權利。
13、某市法院審理本市第一起醉酒駕車刑事案件。下列哪一說法是
正確的?
A、審判長可以提請庭長組織相關審判人員共同討論
B、法院院長可以主動組織相關審判人員共同討論并作出決定
C、庭長按照規定組織相關審判人員共同討論形成的意見對合議庭有
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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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法院院長可以指令庭長組織相關審判人員共同討論
【參考答案】:A
14、黃某于2000年7月在商場購買一臺冰箱,后發生質量問題并造
成家中的電路短路,正在使用的電腦也因此而損害,2000年12月生產
該冰箱的企業與甲企業合并,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黃某可以向商場請求賠償
B、黃某可以向原生產廠家請求賠償
C、黃某可以向甲企業請求賠償
D、以上皆對
【參考答案】:D
【解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5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
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的貴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商品
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
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屬于生產者彌任的,
銷售者賠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消費者
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由此可知,黃某可以向商場請求
賠償,也可以向原生產廠家請求賠償。AB選項說法均正確。第36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
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因原企業分立、合并的,可以向變更后承受其權利義務的
企業要求賠償。”由此可知,黃某可以向甲企業請求賠償,C選項說法正確。由于本題為單選題,應
選最符合題義的選項,D選項包含了前三個正確選項,故答案為D選項。
15、依2004年新修訂的我國《對外貿易法》的規定,下列有關對外
貿易經營者,錯誤的是哪項?()
A、對外貿易經營者是指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或者其他執業手續,依照
本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取得資格的企業法人
B、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當向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機構
辦理備案登記
C、未按照規定辦理備案登記的,海關K予辦理進出口貨物的報關驗
收手續
9
D、對外貿易經營者可以接受他人的委托,在經營范圍內代為辦理對
外貿易業務
【參考答案】:A
【解析】:[考點]對外貿易經營者
【解析】:新修訂的《對外貿易法》明確規定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在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或
者其他執業手續的情況下可鼠從事對外貿易,A項將對外貿易經營者局限于法人,故A錯誤
16、關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刑事案件,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被告人可以不出庭
B、可以由人民陪審員獨任審判
C、檢察院可以派員出庭,也可以不派員出庭
D、可以不受刑事訴訟法關于聽取被告人最后陳述規定的限制
【參考答案】:C
17、下列哪項法律關系是民事訴訟法律關系?
A、原告與其代理人之間的法律關系
B、證人與被告之間的法律關系
C、原告律師與被告律師之間的法律關系
D、人民法院與指定的鑒定人之間的法律關系
【參考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民事訴訟法律關系認定的知識。
民事訴訟法律關系是由民事訴訟法律調整所形成的人民法院和當事
人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之間,在訴訟中發生的訴訟權利和訴訟義務關系。
民事訴訟法律關系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三大要素。民事訴訟法律關系
的主體包括人民法院、當事人以及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翻譯人
員等參與人。其中人民法院是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的專門機關,在訴訟
中擔負著組織、主持、指揮訴訟進程,對案件作出實體判決并決定各種
1()
程序事項的職責。整個訴訟法律關系都是由法院為一方,一切訴訟參與
人各為另一方而形成的。因此法院是訴訟法律關系的當然主體,并且是
起主導作用的主體。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的客體是訴訟權利和義務所指向
的對象。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主體之間的訴訟權利和訴訟義務。
故本題中選項A、B、C均不屬于民事訴訟法律關系。
18、錢某(美籍華人)因涉嫌在我國領域內販毒被公安機關提請人民
檢察院審查批捕,則人民檢察院應如何處理?()O
A、由分、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并提LJ意見,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
審查
B、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經征求外交部的意見后,決定是否批準逮捕
C、直接由分、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是否批捕
D、由分、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并提H意見,報省級人民檢察院審
查,并由其征求同級政府外事部門意見后決定是否批準逮捕,同時報最
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參考答案】:D
【解析】《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94條規定:“外國人、無國籍人涉嫌危害國家安全
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國與國之間政治、外交關系的案件以及在適用法律上確有疑難的案件,需要逮捕
犯罪嫌疑人的,由分、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并提出意見,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最高人民檢察
院經征求外交部的意見后,決定批準逮捕。經審查認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
定。外國人、無國籍人涉嫌本條第一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犯罪的案件,由分、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并
提出意見,報省級人民檢察院審查。省級人民檢察院經征求同級政府外事部門意見后,決定批準逮捕,
同時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經審查認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故本題
正確答案為Do
19、下列選項中體現合同關系相對性的是:
A、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B、債務人無償處分其財產使債權人的債權受到侵害,債權人可請求
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處分行為
C、債務人向債權人交付標的物被第三人毀壞時,債權人追究第三人
的侵權責任
11
D、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
任
【參考答案】:D
【知識點】合同相對性理論。
【解析】:合同相對性是指合同主要在特定合同當事人之間發生法律拘束力,只有合同當事人
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對方提出請求或提起訴訟,而不能向與其無合同關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請求,
也不能擅自為第三人設定合同義務,合同債權也主要受《合同法》的保護。據此,正確答案為D。
A項在理論上稱為“買賣不能擊破租賃”,實際上是賦予租賃權對
抗第三人的物權效力,因此,這種債權物化的情形屬于合同相對性理論
的例外,不可選。B項體現的是《合同法》對撤銷權的規定,債權人可
以依據合同請求撤銷債務人與第三人的行為,也屬于合同相對性理論的
突破和例外規定,不可選。C項中,涉及一個第三人侵害債權問題,雖
然在學理上尚存在爭議,但其是對合同相對性的典型突破,故也不選。
本題很好地總結了合同相對性的幾種例外,鑒于司法考試較偏重于
理論考查的先例,希望考生多加注意。
20、某縣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陳某有期徒刑7年,陳某不服提出
上訴。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原審
法院重新審判。原審法院經審理退回縣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縣人民檢
察院經補充偵查認定陳某構成犯罪證據不足,遂作出不起訴決定。陳某
提起國家賠償請求,本案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為下列哪一機關?()
A、縣人民檢察阮和縣人民法院
B、縣人民法院和市中級人民法院
C、市中級人民法院
D、縣人民檢察院
【參考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睨、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刑事賠償義務機關確定問題的通知》規定,一、
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并提起公訴,一審人民法院判決無罪,或者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作出不起訴決定
或者撤銷案件決定,依法應當賠償的案件,批準逮捕與提起公訴的如不是同一人民檢察院,賠償義務
12
機關為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二、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并提起公訴,一審人民法院判決有罪,二審
人民法院改判無罪,或者發回重審后一審人民法院改判無罪,或者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作出不起訴決
定或者撤銷案件決定,依法應當賠償的案件,一審人民法院和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為共同賠償義務
機關。批準逮捕與提起公訴的如不是同一人民檢察院,共同賠償義務機關為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
21、承攬人在履行承攬合同中的下列行為,哪一項構成違約?
A、承攬人發規定作人提供的圖紙不合理,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
人,因等待答復,未能如期完成工作
B、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遂自行更換為自己確認合
格的材料
C、承攬人未征得定作人同意,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D、因定作人未按期支付報酬,承攬人拒絕交付工作成果
【參考答案】:B
【解析】:承攬合同
(1)《合同法》第254條規定:“承攬人可以將其承攬的
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攬人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
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
故C選項不構成違約。
(2)《合同法》第257條規定:“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
的圖紙或者技術要求不合理的,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因定作
人怠予答復等原因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故A
選項亦不構成違約。
(3)《合同法》第264條規定:”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
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承攬人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
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故D選項亦不構成違約。
(4)《合同法》第256條規定:“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
作人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材料。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應
13
當及時檢驗,發現不符合約定時,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更換、
補齊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承攬人不得擅自更換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換不需要修理的零
部件。”因此B選項構成違約。
22、某國土資源局以陳某違反《土地管理法》為由。向陳某送達決
定書。責令其在10日內拆除擅自在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3間,恢復土
地原狀。陳某未履行決定。下列哪一說法是錯誤的?
A、國土資源局的決定書應載明,不服該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
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B、國土資源局的決定為負擔性具體行政行為
C、因《土地管理法》對起訴期限有特別規定,陳某對決定不服提起
訴訟的,應依該期限規定
D、如陳某不履行決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
復議或起訴的,國土資源局可以自行拆除陳某所建房屋
【參考答案】:D
【考點】行政處罰,行政訴訟期限
【解析】關于A項,某國土資源局以陳某違反《土地管理法》為由,向陳某送達限期拆除自建
房屋決定書的行為,屬于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法》第39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應當兼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五)不服
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據此,A項正確,
關于B項,行政法理論根據行政行為對行政相對人給予利益或給予
不利益為標準,將行政行為區分為負擔行政行為和授益行政行為。負擔
行政行為要求行政相對人負擔一定的義務和對其權利進行限制,如命令、
禁止、授益性行政行為的撤銷即屬負擔行政行為。授益行政行為,即授
予行政相對人一定的權利或者利益,或者免除其義務的行為,如許可、
認可、特許或負擔行政行為的撤銷等。本題中,某地土地資源局的決定
14
要求陳某承擔拆除房屋并恢復土地原狀的負擔,屬于負擔行政行為,B
項正確。
關于C項,《行政訴訟法》第39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
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
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由此,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間一般
為3個月,但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土地管理法》第83條規定:
“依照本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
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
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
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
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
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因此,《土地
管理法》有關“十五日”起訴期間的特別規定排除《行政訴訟法》“三
個月”的適用,C項正確。
關予D項,根據上述《土地管理法》第83條規定可知,如陳某不履
行決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復議或起訴的,國土資源局只能“依法申
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而不能自行拆除陳某所建房屋,D項錯誤。
23、下列哪項表述不符合《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的規定?
A、計算機程序應該作為文字作品進行保護
B、協議規定了商標專用權的保護期,即商標首次注冊以及每次續展,
其期限均不得少于7年
C、成員方必須以專利形式對植物品種提供保護
D、司法當局有權禁止那些對知識產權構成侵權行為的進口商品進入
商業領域
【參考答案】:C
【解析】:《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第10條規定,計算機程序,無論是源代碼還是目
標代碼,應作為《伯爾尼公紇》(1971)下的文字作品來保護。故A選項符合規定,不應選。在商標
的保護期限上,TRIPs規定商標首次注冊以及每次續展,其期限均不得少于7午。商標的注琳應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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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地續展。故B選項符合規定,不應選。根據TRIPs協議,各成員國可以不給植物新品種以專利,可
以用一種植物專門法或其他的方法來保護。故C選項不符合規定,應選。根據TRIPs協議,一旦發生
侵權,成員的司法機關應有權責令停止侵權,向權利持有人支付損害賠償,對侵權的商品進行處理,
禁止其進入商業渠道或命令將侵權商品予以銷毀。故D選項符合規定,不應選。本題的應選項為C。
24、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國家授權
的部門,授權公司董事會0。
A、行使股東會的全部職權
B、行使股東會的部分職權
C、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如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項
D、行使股東會的職權,但所有事項,曰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
家授權的部門決定
【參考答案】:B
【解析】:《公司法》第六十七條一款國有獨資公司不設股東會,由國有資產監督管坦機構行
使股東會職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可以授權公司董事會行使股東會的部分職權,決定公司的重大
事項,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和發行公司債券,必須由國有資產監督管
理機構決定;其中,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請破產的,應當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機構審核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25、甲和乙共同入戶搶劫并致人死亡后分頭逃跑,后甲因犯強奸罪
被抓獲歸案。在羈押期間,甲向公安人員供述了自己和乙共同所犯的搶
劫罪行,并提供了乙因犯故意傷害罪被關押在另一城市的看守所的有關
情況,使乙所犯的搶劫罪受到刑事追究。對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
確的?
A、甲的行為屬于坦白,但不成立特別自首
B、甲的行為成立特別自首,但不成立立功
C、甲的行為成立特別自首和立功,但不成立重大立功
D、甲的行為成立特別自首和重大立功
【參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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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居住在美國的商人史密斯與我國某市齒輪廠簽訂了一份中外合
資經營企業合同、后雙方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經協商,雙方約定到日
本國某縣法院進行訴訟。依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該訴訟應
當由誰管轄?
A、美國商人史密斯居住地所在州的法院管轄
B、中國法院管轄
C、日本國某縣法院管轄
I)、國際法院管轄
【參考答案】:B
【解析】:三類特定的中外合同的管轄
《民事訴訟法》第246條:“因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履行中外合資經
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
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管轄。”美國的商人
史密斯與我國某市齒輪廠簽訂了一份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應由中國法
院管轄,所以應當選擇B項。
27、下列選項中的哪一組情形導致行政處罰決定不能成立?①行政
機關作出處罰決定前,未依法向當事人告知給予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
據②行政機關拒絕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③行政處罰沒有法定依據④
行政處罰不遵守法定程序()
A、①③
B、②③
C、①③④
D、①②
【參考答案】:D
【解析】行政處罰的“成立”與“有效”是兩個不同的祝念,一個行政處罰成立后不一定有法
律效力。《行政處罰法》第41條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不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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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第31條、第32條的規定向當事人告知給予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或者拒絕聽取當事人
的陳述、申辯,行政處罰決定不能成立;當事人放棄陳述或者申辯權利的除外。”
28、甲企業與乙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借款金額為10萬元人民幣,借
款期限為1年,由丙企業作為借款保證人。合同簽訂3個月后,甲企業
因擴大生產規模急需資金,邀與乙銀行協商,將貸款金額增加到15萬元,
甲和銀行通知了丙企業,丙企業未予答復。后甲企業到期不能償還債務。
該案中的保證責任應如何承擔?
A、丙企業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因為甲、乙變更合同條款未得到丙的
同意
B、丙企業對10萬元應承擔保證責任,增加的5萬元不承擔保證責
任
C、丙企業應承擔15萬元的保證責任,因為丙對于甲和銀行的通知
未予答復,視為默認
D、丙企業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因為保證合同因甲、乙變更了合同的
數額條款而致保證合同無效
【參考答案】:B
【解析】:主合同的變更對保證責任的影響
根據《擔保法》第24條規定,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合同的,
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
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但《擔保法解釋》第30條對于“未經保證人們意的,保證人不再承
擔保證責任”的規定有所變通。該解釋第30條第1款規定,保證期間,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利率等內容作了變動,未
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后的
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
承擔保證責任。本案中,雖未經保證人丙同意,保證人丙公司對加重的
部分即5萬元不承擔責任,但對于原保證的10萬元仍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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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009年1月,甲(1993年4月生)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
年。2011年3月203,甲以特別殘忍手段故意殺人后逃跑,6月被抓獲。
關于本案,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根據從舊兼從輕原則,本案不適用《刑法修正案(八)》
B、對甲故意殺人的行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C、甲在審判時已滿18周歲,可以適用死刑
D、甲構成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參考答案】:B
30、陳天與劉軍二人達成協議:“雙方如就祖傳字畫的繼承權發生
爭議,則提交雙方住所地以外的仲裁委員會(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
并將自動履行其裁決,”后雙方果然在繼承問題上發生爭議,現問雙方
解決爭議的可行法律途徑是什么?
A、只能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B、只能申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C、只能申請雙方或一方住所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D、既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也可以如約申請仲裁
【參考答案】:A
【解析】:《仲裁法》第3條規定:”下列糾紛不能仲栽:(1)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
承糾紛;(2)依法應當由行政磯關處理的行政爭議。”第17條第(一)項規定:”有下列情杉之一的,
仲裁協議無效:(一〉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定的仲裁范圍的;”繼承問題不能仲裁,仲裁協議
無效,只能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所以,A選項正確,BCD選項錯誤。
31、美國人馬丁和英國人安娜夫婦是來華工作的外國專家。來華之
前,兩人長期在印度工作,并在那里有慣常居所。在中國工作期間,馬
丁向我國人民法院提起離婚的訴訟請求。對于馬丁和安娜的離婚糾紛,
我國法院應該適用下列哪一國法律加以解決?
A、美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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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英國法
C、中國法
D、印度法
【參考答案】:C
【解析】:對于離婚的法律適用問題,《民法通則》第147條規定: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
所在地的法律。《涉外民事法律關系適用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訴訟離婚,適用法院地法律。”在
訴訟離婚的法律適用上,新法與舊法是一致的。所以,該題根據新法答案仍選C,中國法。
32、某檢察院對陳某、姚某共同詐騙一案審查起訴時,陳某潛逃。
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應當中止對陳某、姚某的審查起訴
B、可以對陳某中止審查起訴,對姚某繼續審查起訴
C、應當將案件中陳某的部分退回公安機關處理,對姚某繼續審查起
訴
D、應當將全案退回公安機關,待抓獲陳某后再繼續審查起訴
【參考答案】:B
33、公民甲聲稱公民乙欠其800元錢,并有借條為證,起訴至法院。
后來甲又認為他向乙多次催要未果,就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法院接受其申請,將乙家中的日立牌彩電予以扣押,并責令乙20天內返
還借款,否則就將彩電變賣予以賠償。下列有關此案的說法,正確的
是:。
A、法院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是合理、妥當的
B、法院裁定財產保全的范圍大于請求的范圍是法律所允許的
C、法院用訴訟保全的裁定限令被告還款是不正確的
D、本案中存在需要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情形
【參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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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考查訴訟保全。《民事訴訟法》第92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
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
全的裁定。本案中,乙家有日立彩電,不存在使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的情形,且甲應提供擔保,
因此,本案中法院不能作出訴訟保全的裁定。
財產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B項不對,根據以上分析,
A、D項也不正確。作出財產保全裁定,必須有使判決不能或難以執
行這一條件。
34、經被害人承諾的行為要排除犯罪的成立,至少符合下列4個條
件:
①被害人對被侵害的具有處分權限
②被害人對所承諾的的意義、范圍具名理解能力
③承諾出于被害人的意志
④被害人必須有的承諾
下列哪一選項與題干空格內容相匹配?
A、法益一一-事項一一現實一一真實
B、事項-法益一一現實一一真實
C、事項一一-法益一一真實一現實
D、法益一一■事項一_真實一一現實
【參考答案】:D
35、在法律沒有特別規定及合同沒有特別約定時,出現了下述哪種
情況,一方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
A、對方當事人有違約行為
B、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C、對方當事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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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以種類物為標的的合同,其標的部分損滅
【參考答案】:B
【解析】:合同法定解除的條件
《合同法》第9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
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法律賦予一方當事人解除合同的權利必然要有
嚴格的限制性條件,防止其濫用,實現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平衡。因此,
考生務必仔細掌握法定的解除條件,比如,在另一方當事人違約致使不
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情況下才可以行使解除權,在另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
的情況下,必須經過催告仍不履行的才可以行使解除權。
36、關于法定代理人對法院一審判決、裁定的上訴權,下列哪一說
法是錯誤的?
A、自訴人高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獨立上訴權
B、被告人李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獨立上訴權
C、被害人方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獨立上訴權
D、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吳某的法定代理人對附帶民事部分有獨立上
訴權
【參考答案】:C
37、在寶強欠繳稅款前,曾與玉田簽訂買賣貨物合同,并以其一處
不動產作為抵押,現寶強因不能清償玉田的債務,玉田要求通過拍賣房
產實現其抵押權,同時,行政機關也要求繳納罰款。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玉田的債權可以就抵押的房產變賣后優先于稅收和罰款受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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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行政機關的罰款應優先債權和罰款繳納
C、稅務機關征收稅款應優先于債權和罰款
D、稅務機關、玉田的債權和行政罰款按比例同時支付
【參考答案】:A
【解析】:《稅收征收管理法》第45條第1款規定,稅務機關征收稅款,稅收優先于無擔保
債權,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納稅人欠繳的稅款發生在納稅人以其財產設定抵押、質押或者納稅人的
財產被留置之前的,稅收應當先于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執行。本題中,玉田的債權有擔保,且欠繳
稅款發生在擔保債權之后,因此,擔保債權優先于稅收和罰款受償,A選項正確,BCD選項錯誤。
38、A公司是甲國的公司,B公司是中國廣州的一家公司,B公司是
生產煙花爆竹的企業,該公司在2003年向A公司出口了一批煙花爆竹。
后來,甲國公民C在使用B公司生產的煙花時,由于煙花突然改變方向,
致使C左眼被炸傷。C在甲國法院以B公司為被告提出侵權之訴,要求B
公司賠償其損失若干元。甲國法院受理了該案件,最后判決B公司敗訴,
向C賠償損失若干元。因為B公司在甲國既沒有代理機構,也沒有可供
扣押的財產,所以C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該判決,但
甲國和中國沒有締結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也沒有互惠關系的存在。
法院該如何處理?
A、對甲國法院作出的判決作程序上的官查,決定是否予以執行
B、駁回當事人的申請,通知當事人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C、駁回當事人的申請,通知當事人可向中國對該案件有管轄權的法
院起訴,由該法院作出判決,并予以執行
D、不駁回當事人的申請,但重新受理案件,作出判決,并予以執行
【參考答案】:C
【解析】:根據《民訴意見》第318條的規定,當事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
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如果該法院所在國與中華人民共
和國沒有締結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也沒有互惠關系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睨起訴,由有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予以執行,因此C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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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國家工作人員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某單位謀取利益。隨后,
該單位的經理送給甲一張購物卡,并告知其購物卡的價值為2萬元、使
用期限為1個月。甲收下購物卡后忘記使用,導致購物卡過期作廢,卡
內的2萬元被退回到原單位。關于甲的行為,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甲的行為不構成受賄罪
B、甲的行為構成受賄(既遂)罪
C、甲的行為構成受賄(未遂)罪
I)、甲的行為構成受賄(預備)罪
【參考答案】:B
40、甲縣化工廠擬將自有的一套污水處理設備拆除后轉售給鄰縣W
廠,依據我國環境保護法規定,下列敘述正確的是哪項?
A、征得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可以拆除、轉售
B、須證實W廠確有技術能力使用此套污水處理設備后,方能轉讓
C、拆除、轉售此設備須經鄰縣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D、拆除此設備須經甲縣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參考答案】:D
【解析】:《環境保護法》第26條第2款規定:“防治污染的設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閑置,
確有必要拆除或者閑道的,必須征得所在地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
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
2、下列有關保記責任的訴訟時效的表述哪些符合法律的規定?
A、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
B、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
C、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口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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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口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
斷
【參考答案】:A,D
【解析】:考點:保證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
的解釋第三十六條一般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
效中斷;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
中斷。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止的,保
證債務的訴訟時效同時中止。
3、關于二審和解的理解正確的是:
A、在二審中當事人可以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申請撤
訴
B、在二審中當事人可以和解,達成和解協議的,當事人只能要求人
民法院根據調解協議制作調解書
C、當事人達成和解撤訴的,撤銷的是上訴,因此一審判決生效
D、當事人達成和解撤訴的,撤銷的是起訴,因此一審判決自動失效
【參考答案】:A,C
【解析】:根據《民訴意見》第191條的規定:”當事人在二審中達成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
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對雙方達成和解協議進行審查并制作調解書送達當事人;因和解而申請撤訴,
經審查符合撤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因此A項正確,B項錯誤。當事人在二審撤訴的效果
是撤回上訴,這樣一審判決生效,因此在D項錯誤,C項正確。
4、下列哪些海事賠償請求,除《海商法》有特別規定外,無論賠償
責任的基礎有何不同,責任人均可以依照《海商法》規定限制賠償責任()
A、A在船上發生的或者與船舶營運,救助作業直接相關的人身傷亡
或者財產的滅失、損壞、包括對港口工程、港地、航道和助航設備設施
造成的損壞,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相應損失的賠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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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海上貨物運輸因遲延交付或者旅客及其行李運輸因遲延到達造
成損失的賠償請求
C、C與船舶營運或者救助作業直接相關的侵犯非合同權利的行為造
成其他損失的賠償請求
D、D責任人以外的其他人,為避免或者減少責任入依照《海商法》
規定可以限制賠償責任的損失而采取措施的賠償請求,以及因此項措施
造成進一步損失的賠償請求
【參考答案】:A,B,C,D
【解析】:《海商法》第207條:下列海事賠償請求,除本法第二百零八條和第二百零九條另
有規定外,無論賠償責任的基礎有何不同,貧任人均可以依照本章規定限制賠償責任:
(一)在船上發生的或者與船舶營運、救助作業直接相關
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的滅失、損壞,包括對港口工程、港池、
航道和助航設施造成的損壞,以及由此引起的相應損失的賠償
請求;
(二)海上貨物運輸因遲延交付或者旅客及其行李運輸因
遲延到達造成損失的賠償請求;
(三)與船舶營運或者救助作業直接相關的,侵犯非合同
權利的行為造成其他損失的賠償請求;
(四)責任人以外的其他人,為避免或者減少責任人依照
本章規定可以限制賠償責任的損失而采取措施的賠償請求,以
及因此項措施造成進一步損失的賠償請求。
前款所列賠償請求,無論提出的方式有何不同,均可以限制賠償責
任。但是,第(四)項涉及責任人以合同約定支付的報酬,責任人的支
付責任不得援用本條賠償責任限制的規定。
5、下列哪些票據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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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出票人出票時在票據上記載“款到付款”
B、背書人背書時在票據上記載“款到背書生效”
C、保證人保證時在票據上記載“主債務有效保證方有效”
D、付款人承兌時在票據上記載“款到承兌生效”
【參考答案】A,D
【解析】票據是無條件付款的有價證券,《票據法》上規定匯票、本票和支票上都應有無條件
委托付款或無條件付款的字樣,付款如附條件,則出票行為無效。《票據法》第33條規定:”背書
不得附有條件。背書時附有條件的,所附條件不具有匯票上的效力。”背書附條件,所附條件在票據
法上無效,但背書行為有效。第43條規定:“付款人承兌匯票,不得附有條件:承兌附有條件的,
視為拒絕承兌。”承兌附條件,承兌無效。第48條規定:“保證不得附有條件;附有條件的,不影
響對匯票的保證責任。”保證附條件,條件在票據法上無效,但保證行為有效。
6、位于甲地的甲加工廠與位與乙地乙單位在丙地簽訂加工承范合同,
約定,甲在其設在丁地的加工分廠為乙加工一臺設備,合同還約定,如
果將來發生爭議,原告住所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合同簽
訂后,經乙同意,改由甲設在戊地的分廠實際完成了該設備的。該設備
投入使用后,因存在質量問題,給乙單位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乙單
位決定向法院起訴,乙可以向哪些法院起訴:
A、甲地法院
B、乙地法院
C、丁地法院
D、戊地法院
【參考答案】A,D
7、丁某盜竊了農民程某的一個手提包,發現包里有大量現金和一把
手槍。丁某將真情告訴崔某,并將手槍交給崔某保管,崔某將手槍藏在
家里。關于本案,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丁某構成盜竊罪
B、丁某構成盜竊槍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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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崔某構成窩藏罪
D、崔某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
【參考答案】A,D
8、甲將自己的自行車賣與乙,價格為300元并于當日交付,但是乙
并末付款,二人約定:自行車的所有權于乙價款付清之日起轉移,而且
乙在受讓自行車后一年內不得轉讓該車,否則需賠償甲300元,但是三
個月后,乙將自行車賣與了知情的丙并交付,甲要求乙賠償,對于此案,
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乙自甲向其交付自行車時享有對該自行車的所有權
B、丙自乙向其交付自行車時享有對該自行車的所有權
C、甲有權要求乙支付其賠償款300元賠償金
I)、丙非善意,不能取得自行車的所有權
【參考答案】:C,D
【解析】:《合同法》第13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
或者其他義務的,標的物的所有權屬于出賣人.”故A選項錯誤,乙應當自其支付完價款之日享有自
行車的所有權.《物權法》第23條規定:”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法律另
有規定的除外.”但是本題中根據甲乙之間的約定,乙末付款,則所有權就末轉移,所以乙是無權處
分人,而丙又非是善意,所以丙不能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自行車的所有權,B選項錯誤,D選項正
確.甲乙之間關于自行車轉讓和賠償所訂立的合同成立且有效,因此乙需就其違約行為承擔相應的賠
償責任,C選項正確.
9、王某與宋某為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雙方同意由人民
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經調解,雙方達成賠償協議,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該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有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B、宋某反悔不履行該協議,王某有權就損害賠償糾紛向侵權行為地
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
C、宋某反悔不履行協議,王某有權就該協議內容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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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王某認為有必要,可以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法院申請司
法確認,經確認該協議有效后,該協議可以強制執行。
【參考答案】:C,D
【解析】:《人民調解法》第三十一條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
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人民調解委員會應當對調解協議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督促當事人履
行約定的義務。第三十二條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后,當事人之間就調解協議的履行或
者調解協議的內容發生爭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三十三條經人民調解委員會
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后,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人民法
院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對調解協議進行審查,依法確認調解協議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
確認調解協議有效,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
行。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議無效的,當事人可以通過人艮調解方式變更原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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