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及綠色電力交易政策解讀_第1頁
新能源及綠色電力交易政策解讀_第2頁
新能源及綠色電力交易政策解讀_第3頁
新能源及綠色電力交易政策解讀_第4頁
新能源及綠色電力交易政策解讀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37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新能源及綠色電力交易政策解讀貴州電力交易中心朱明2023年12月22日CONTENTS目錄PART01政策解讀及實踐PART02PART03PART04南方區域及貴州交易機制未來展望綠電綠證交易情況01政策解讀及實踐31.1國家政策“3060”碳達峰碳中和目標2020年,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中國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2030年前新能源裝機達到12億千瓦以上(截至2022年底,新能源裝機7.58億千瓦)綠色電力交易是落實雙碳目標的重要舉措構建我國新型電力系統2021年,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上提出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以市場化方式引導綠色電力消費、促進新能源快速發展和保障消納,是建設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任務黨的二十大對綠色發展提出要求2022年,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倡導綠色消費,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推動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轉變,推動能源清潔低碳高效利用1.1國家政策2021年以來,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陸續出臺多項政策,加快建立有利于促進綠色能源生產消費的市場體系和長效機制,引導綠色電力消費,加快綠色能源發展。2021年8月28日2022年8月15日2022年9月15日2022年9月22日2023年2月15日國家發改委、能源局批復《關于綠色電力交易試點工作方案的復函》發改體改〔2021〕1260號國家發改委、統計局、能源局印發《進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費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運行〔2022〕1258號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印發《關于推動電力交易機構開展綠色電力證書交易的通知》發改辦體改〔2022〕797號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印發《關于有序推進綠色電力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辦體改〔2022〕821號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能源局印發《關于享受中央政府補貼的綠電項目參與綠電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體改〔2023〕75號2023年8月3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能源局印發《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發改能源〔2023〕1044號1.1國家政策2023年3月,《國家發改委

財政部

國家能源局關于享受中央政府補貼的綠電項目參與綠電交易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體改〔2023〕75號)穩步推進享受補貼的綠電項目參與綠電交易。在推動平價項目全部參與綠電交易基礎上,享受補貼的綠電項目參與綠電交易時高于煤電基準電價的溢價收益沖抵補貼。保障性收購的綠色電力可統一參加綠電或綠證交易。保障性收購且享受補貼的綠色電力可由電網企業統一參加綠電交易,或者由承擔可再生能源結算服務機構統一參加綠證交易,溢價收益沖抵補貼。參與電力交易的綠色電力項目自行參加綠電交易或綠證交易。帶補貼的綠色電力項目可直接參與綠電交易(溢價收益沖抵補貼),也可參與電力交易和綠證交易(綠證收益沖抵補貼)。項目可委托電網參加綠電或綠證交易。享受補貼并參與綠電交易的綠電優先兌付補貼。綠電結算電量占比超50%,且不低于本地綠電結算電量平均水平的項目由電網審核后,可優先兌付補貼。1.1國家政策綠證是可再生能源電量環境屬性的唯一證明,是認定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消費的唯一憑證,1000千瓦時電量核發1個綠證綠證用于可再生能源消費量核算、認證,通過綠證綠電交易等方式在發電企業和用戶間有償轉讓。明確綠證的適用范圍國家能源局負責綠證相關管理工作。綠證核發原則上以電網企業、電力交易機構提供的數據為基礎,綠證對應電量不得重復申請電力領域其他同屬性憑證。綠證核發范圍包括風電、光伏、常規水電,生物質發電、地熱能、海洋能發電等可再生能源上網電量存量常規水電的相應綠證隨電量直接劃轉。規范綠證核發2023年8月3日,國家發改委

財政部

國家能源局《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

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發改能源〔2023〕1044號)1.1國家政策綠證依托中國綠證交易平臺,廣州、北京電力交易中心開展,綠證現階段僅可交易一次。交易采取雙邊協商、掛牌、集中競價等方式進行。平價(低價)項目、自愿放棄中央補貼或補貼到期的項目綠證收益歸發電企業或業主所有。享受中央補貼的項目的綠證收益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完善綠證交易綠證隨綠電交易一同交易,落實可再生能源消費不納入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控制,建立基于綠證的綠電消費認證標準、制度和標識體系,認證機構通過兩年內的綠證開展綠色電力消費認證,時間自電量生產自然月起。研究綠證與全國排放權交易機制、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機制的銜接,推動綠證國際互認,我國可再生能源電量原則上只能申請核發國內綠證。有序做好綠證應用工作

國家發改委

財政部

國家能源局《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

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發改能源〔2023〕1044號)1.1國家政策鼓勵社會各用能單位主動承擔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責任。鼓勵跨國公司及其產業鏈企業、外向型企業、行業龍頭企業購買綠證、使用綠電推動中央企業、地方國有企業、機關和事業單位發揮綠電消費先行帶頭作用強化高耗能企業綠電消費責任,按要求提升綠電消費水平支持打造綠電企業、綠電園區、綠電城市。鼓勵綠色電力消費綠證核發機構按照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建檔立卡賦碼規則設計綠證統一編號,制定綠證相關信息的加密、防偽、交互共享等相關技術標準各發電企業或項目業主應在國家綠證核發交易系統注冊賬戶,省級專用賬戶由綠證核發機構統一分配,用于接受無償劃轉的綠證。其他要求

國家發改委

財政部

國家能源局《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

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發改能源〔2023〕1044號)1.1國家政策我國在部分行業、部分省份對綠色電力消費提出了更明確的具體要求?!丁笆奈濉睌U大內需戰略實施方案》鼓勵綠色電力交易,制定促進各類電力用戶購買綠色電力的激勵措施,推動高載能企業和行業優先使用綠色電力。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質量強國建設綱要》要樹立質量發展綠色導向,全面推行綠色設計、綠色制造、綠色建造,健全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大力發展綠色供應鏈《工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工信部聯節〔2022〕88號推動工信用能電氣化……提升消納綠色電力比例,優化電力資源配置《信息通信行業綠色低碳發展行動計劃2022-2025年》工信部聯節〔2022〕88號鼓勵企業積極購買綠色電力……鼓勵通過自建拉專線或雙邊交易、購買綠色電力證書等方式提高綠色電能水平江蘇、貴州:到2025年,高耗能企業電力消費中綠色電力占比不低于30%。——江蘇省《促進綠色消費實施方案》、貴州省《促進綠色消費實施方案》重慶:加強高耗能企業使用綠色電力的剛性約束。——重慶市《促進綠色消費實施方案》1.2地方實踐北京:重點碳排放單位通過市場化手段在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平臺購買使用的綠電排放量為零上海:本市碳交易企業可選擇外購綠電單獨核算碳排放,外購綠電排放因子調整為0t二氧化碳/萬千瓦時,其他外購電力排放因子仍統一為4.2t/二氧化碳/萬千瓦時天津:各重點排放單位在核算凈購入使用電量時,可申請扣除購入電網中的綠色電力電量(填寫獲得的綠證信息)北京、上海、天津等地推動綠電交易與碳排放交易市場融合,支持企業綠電消費量抵扣自身碳排放量。1.3南方電網要求

總體目標——健全完善南方區域綠電綠證交易和消費市場體系,進一步完善綠電綠證交易機制,健全綠電消費激勵約束機制,建立統一的綠色用電評價認證體系,充分發揮央企示范引領作用,不斷促進綠電綠證交易規模擴大。

年度目標——2023年,公司系統綠電綠證消費占比超過南方區域全社會平均水平,實現綠電綠證消費在公司生產辦公和經營展示等各類型近零碳示范區的全覆蓋,南方區域綠電綠證交易累計規模突破100億千瓦時,其中要求貴州綠電交易規模突破6億千瓦時。2023年4月,南方電網公司印發《加快推進新形勢下南方區域綠電綠證市場建設工作方案(2023年版)》,從平臺側、消費側、發電側、電網側四個角度協同發力,推動全社會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促進構建綠色能源消費體系,為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重要支撐。02綠電綠證交易情況132.1國內情況首批交易成效顯著交易當日,全國共17個省259家市場主體參與首批綠色電力交易,達成綠色電力交易電量79.4億千瓦時,其中南方區域共有37家市場主體成交10.37億千瓦時,環境溢價約3分錢/千瓦時。市場主體代表在政府部門、監管機構、電網企業等各方見證下進行簽約。其中貴州省內電廠參與跨省區交易,交易電量1.2億千瓦時。社會各界高度關注電力用戶覆蓋了互聯網、化工、能源、食品、生物、農牧、林業等7大行業,新聞聯播、人民日報、央視頻道等主流媒體報道,市場積極響應。交易試點正式啟動2021年9月7日,在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指導下,南方電網公司、國家電網公司分別在廣州、北京共同舉辦綠色電力交易試點啟動儀式,全國綠色電力交易試點正式啟動。全國綠電試點啟動2.1國內情況綠電交易情況2023年11月底,全國綠電交易電量681.2億千瓦時。其中,國網區域綠電交易電量600億千瓦時;南網區域綠電交易電量81.2億千瓦時。2022年,全國綠電交易電量181.4億千瓦時。其中,國網區域綠電交易電量143.1億千瓦時;南網區域綠電交易電量38.3億千瓦時。2022年全國綠色電力交易情況交易價格方面:受一次能源價格上漲影響,綠電交易成交電價較2021年有所上漲,同時普遍高于當地中長期市場均價,較當地燃煤基準價上漲幅度為2-10分/千瓦時。南方區域的綠電價格與市場均價平均增加1-3分/千瓦時(存在部分時段低于市場均價),較煤電基準價高6.3分/千瓦時。2.2南網情況綠電交易情況2023年11月底,南網區域綠電交易電量68.1億千瓦時。近三年不同電網經營區域綠電交易情況對比高速增長態勢:2023年1-11月,南方區域綠電交易同比增長212%,保持高速增長態勢。廣州電力交易中心在南方五省區統一組織舉辦首批“綠色電力證書與綠色電力消費憑證頒發活動,地方政府部門和市場主體代表共同見證2.2南網情況綠電市場交易規模不斷提升2023年11月底,南方區域綠電已成交電量突破100億千瓦時省內直接交易81.2億千瓦時.市場主體參與數量逐步擴大參與主體數量近500多家,其中電力用戶300多家包括數據中心、金屬制造、建材化工、能源、食品餐飲、生物等行業南網總部基地、中國電信、博鰲論壇等用戶實現100%綠電供應,深圳南山區政府作為首家政府單位消費綠電。綠電價格略高于市場均價綠電年度交易價格與市場均價基本持平,較煤電基準價高7-10分/千瓦時綠電認購交易均價保持穩定,環境溢價3分/千瓦時2023年,南方區域綠電交易市場進一步發展,南方五省區出臺相關有關政策進一步推動風光進入市場。其中,廣東提高風光參與綠電交易的電量比例從50%至80%,廣西提出風電企業超過800小時的上網電量、光伏企業超過500小時的上網電量可選擇綠色電力交易,云南、貴州支持新增平價風光參與綠電交易,海南支持開展平價風光通過綠電認購交易。2.2南網情況從用戶來看參與主體數量近1300多家,其中電力用戶800多家,超過1億千瓦時的用戶分別為騰訊、中石化廣東公司、廣西金桂漿紙業、廣西信發鋁綠電用戶占市場化用戶比例不到1%從行業來看主要集中在數據中心、金屬制造、建材化工、能源、食品餐飲、生物等行業2.2南網情況綠證交易情況2022年9月16日,廣州電力交易中心首次開展了南方區域綠證交易,成交數量1.16萬張;截至2023年11月,南方區域綠證交易累計成交數量超過80萬張。8億千瓦時80萬張累計

南方區域綠色電力證書交易支持全國范圍內的企業和個人,通過直接交易或者代理交易的方式購買。折合電量2.3貴州情況組織2022年雙邊協商交易2022年9月開始,組織華電(貴州)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等所屬新能源項目于遵義鋁業等企業開展綠色電力雙邊協商交易,累計完成綠色電力交易電量0.29億千瓦時。首批綠證頒發2022年6月24日,貴州綠色電力交易首批綠證頒發儀式在交易中心舉行,貴州省能源局、國家能源局貴州監管辦為省內參與綠色電力交易的電力用戶(貴州貴龍飯店、畢節市眾發實業)頒發綠證。組織2023年新能源及綠色電力交易2023年貴州新能源市場化交易簽約電量17.66億千瓦時,其中新能源電能量交易簽約電量9億千瓦時,綠色電力簽約電量8.66億千瓦時,完成南方電網綠電指標。截止11月底,已完成綠色電力結算電量7.01億千瓦時,交易均價較燃煤基準價上浮7.04分/千瓦時。首批綠證頒發儀式茅臺綠色電力競拍交易03南方區域及貴州交易機制213.1南方區域交易機制統一的市場規則體系設計爭取區域試點,改變分散建設模式。創建“1+5”南方區域綠色電力交易統一市場規則體系,確保區域市場統一設計。區域統一:交易模式、價格機制、綠證核發、評價認證、平臺運營;分省細化:準入范圍、偏差考核等。1統籌頂層設計2統一規則體系聯合印發區域規則,明確業務管理要求;出臺工作方案,指導五省區形成實施細則,激發活力。15南方區域綠色電力交易規則廣東實施細則廣西實施細則云南實施細則貴州實施細則海南實施細則統一的綠電交易機制綠電交易是在電力中長期市場體系下設立一個新的交易品種,用戶通過電力交易的方式購買附帶綠證的風電、光伏發電。2022年廣州電力交易中心聯合南方五省區交易中心《印發南方區域綠色電力交易規則(試行)》,明確綠電優先組織、優先執行、優先結算。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省級電力交易中心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售電公司電力用戶發電企業市場主體電力用戶發電企業電網代理主體市場注冊直接交易市場登記認購交易電網公司電網供電綠電直接交易信息登記劃轉綠證出具證明統一制度發放綠證綠電認購交易信息登記綠電交易信息登記3.1南方區域交易機制統一的綠證交易機制2022年9月,廣州電力交易中心上報《南方區域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實施細則》并獲批復,結合75號文和市場運行實際情況,2023年5月修編印發《南方區域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實施細則(2023年版)》,支持企業和個人直接購買綠證,鼓勵代理交易。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綠證產品信息法人非法人自然人劃轉綠證出具證明推送主體信息

注冊登記(新用戶)綠證交易訂單信息省級電力交易中心申請信息推送(已注冊市場主體)直接交易代理交易3.1南方區域交易機制3.2貴州交易機制2022年7月,貴州電力交易中心向省能源局上報《貴州綠色電力交易實施細則(試行)》及《2022年貴州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方案(試行)》獲批復,為貴州省內電力用戶參與綠色電力交易提供政策支撐。3.3貴州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管理辦法組織各方研討組織市場各方開展3輪次研討交流4月-5月向省能源局政府匯報6月9日,省能源局將管理辦法向各市場主體再次進行了意見征求。6月8月9月掛網公示7月10日,省能源局將修改完善的管理辦法正式掛網公示,公示期一個月。7月3月編制初稿編制工作進程

2023年,為了更好的銜接國家綠電綠證交易,結合貴州實際,2023年3月起,貴州電力交易中心協助貴州省能源局編制《貴州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管理辦法》,目前辦法已通過合規性審查,省能源局準備印發。合規性審查8月10日,公示結束后,省能源局根據公示收集的建議再次進行了完善修改,并提交合規性審查。審議通過9月22日,省能源局局務會審議通過。12月印發12月15日,省能源局正式印發3.3貴州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管理辦法01總則05價格機制03交易品種及方式02市場主體范圍及條件04交易組織06結算及偏差處理明確交易品種及方式明確編制依據和適用范圍明確價格機制明確市場成員范圍明確交易組織的具體過程明確綠電結算及偏差機制07其他明確其他要求基本框架(一)總體要求市場成員售電主體購電主體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要求的風電(含分散式風電和海上風電)、太陽能發電(含分布式光伏發電和光熱發電)、生物質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需在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平臺先完成建檔立卡,并在中國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平臺完成注冊,用于綠證核發和交易。電力用戶:市場化用戶、非市場化用戶或電網代理用戶。售電公司:應與零售電力用戶建立明確的代理關系。電網企業:落實國家保障性收購政策的,可以作為購售電主體參與綠色電力交易。市場運營機構電力交易機構廣州電力交易中心負責南方區域綠電交易組織和管理,綠證的核發、劃轉、注銷和交易等工作,負責組織為市場主體提供綠色電力消費憑證的查證服務。貴州電力交易中心依據規則開展省內綠色電力交易。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根據南方區域綠色電力交易需要,批量核發綠證。輸電主體各省區省級電網企業,跨區跨省開展綠色電力交易的,輸電主體還包括南方電網超高壓輸電公司。電力調度機構在確保電網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運行方式,保障執行電力交易計劃,確保綠色電力交易合同優先執行。3.3貴州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管理辦法(二)交易品種及方式綠電交易與綠證交易、新能源電能量交易并存,無論是“證電合一”的綠電交易,還是“證電分離”的綠證交易,都只是用戶獲得綠色消費憑證、發電企業獲得綠色環境價值的手段。交易品種交易標的價格機制交易方式綠電交易(含直接交易、認購交易)綠色電力(含綠色電力證書)電能量價格+環境屬性溢價雙邊、競價掛牌、競拍綠證交易綠色電力證書(1個綠證等于1MWh電量)環境屬性價格新能源電能量交易常規電能量電能量價格新能源發電企業綠電交易電能屬性+環境屬性電能屬性環境屬性新能源電能量交易綠證交易3.3貴州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管理辦法(三)交易組織3.3貴州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管理辦法直接交易

每年12月組織次年的年度雙邊協商交易。

每月10日前發布當月的相關交易具體時間。

風電發電企業申報電量上限為該企業機組容量乘以1800小時的120%。

光伏發電企業申報電量上限為該企業機組容量乘以1100小時的120%。1認購交易認購交易分為市場化認購交易和保障性認購交易。

市場化認購交易由貴州電力交易中心組織交易;保障性認購交易由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統一組織。

保障性認購交易在電網企業完成電力用戶、發電企業抄表工作以后組織開展。2(四)價格機制

3.3貴州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管理辦法

峰谷分時電價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參與綠色電力交易、新能源電能量交易的電力用戶(售電公司)全電量參與分時段交易,批發交易全部帶曲線申報。分時電價機制

綠色電力交易電能量價格根據市場主體申報情況通過市場化方式形成,環境溢價為在此基礎上的溢價。雙邊協商交易價格(綠色電力交易電價分電能量價格和環境溢價)由發電企業、電力用戶(售電公司)自主協商確定。集中競價交易、掛牌交易價格分別以統一出清價格和掛牌價格(綠色電力交易電價分電能量價格和環境溢價)為準。競拍價格以成交結果為準。交易價格(五)結算機構及模式

結算機構跨區跨省開展綠色電力直接交易的,廣州電力交易中心會同送受電省區電力交易機構向市場主體出具結算依據。省內開展綠色電力直接交易的,貴州電力交易中心向市場主體出具結算依據。結算模式綠色電力交易保持電網企業結算模式。根據電力交易機構出具的結算依據,電力用戶向電網企業繳納綠色電力的電費和環境溢價費用。電網企業向發電企業支付相關費用。售電公司按照電力交易機構出具的結算依據與電網企業進行結算。其他享受國家新能源補貼的綠電項目,參與綠色電力交易的溢價收益、補貼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3.3貴州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管理辦法(六)結算原則綠色電力交易結算優先于其他優先發電計劃和市場化交易結算??鐓^跨省結算優先于省內結算,環境溢價費用與電費同步結算,綠證按結算電量進行核發、劃轉。

結算原則省間交易省內交易偏差電量用戶電量綠電交易其他交易綠電交易1其他交易綠電交易2結算順序3.3貴州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管理辦法(七)結算機制3.3貴州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管理辦法

新能源電能量交易,按照中長期交易規則及當年電力中長期交易實施方案明確的規則進行結算。環境溢價費用按照電力用戶用電量/售電公司代理有綠色電力購買需求的用戶用電量、發電企業上網電量以及雙方之間的當月合同電量三者取小確定。按照綠電電能量電費和環境溢價(綠證)費用解耦結算原則,電能量綠色電力交易電能量按交易合同計劃結算。(八)偏差處理對應關系合同電量實際電量偏差電量結算環境溢價電量合同一電廠一10090-1090用戶一11010合同二電廠二1001101090用戶二90-10合同三電廠三10011010100用戶三11010合同四電廠四10090-1090用戶四90-103.3貴州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管理辦法

電能量按合同電量結算,偏差電量按年度中長期交易實施方案要求結算。環境溢價以新能源發電企業月度上網電量、電力用戶(售電公司)月度實際用電量、綠色電力交易合同電量三者取小結算。(九)結算算例3.3貴州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管理辦法算例1:假設本月超發電量結算價格為410元/兆瓦時,少發電量結算價格為420元/兆瓦時則:發電側電能量電費=50×400+(30.2-50)×420=11684元

用電側電能量電費=40.5×400=16200元

綠證費用=INT(MIN(50,30.2,40.5))×10=30×10=300元計劃電量(MWh)上網電量(MWh)用電量(MWh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