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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高級中學名校試題PAGEPAGE1河北省保定市2024-2025學年高二下學期3月月考政治試題本試卷滿分100分,考試用時75分鐘。注意事項:1.答題前,考生務必將自己的姓名、考生號、考場號、座位號填寫在答題卡上。2.回答選擇題時,選出每小題答案后,用鉛筆把答題卡上對應題目的答案標號涂黑。如需改動,用橡皮擦干凈后,再選涂其他答案標號。回答非選擇題時,將答案寫在答題卡上。寫在本試卷上無效。3.考試結束后,將本試卷和答題卡一并交回。4.本試卷主要考試內容:選擇性必修2第1~2單元。一、選擇題:本題共16小題,每小題3分,共48分。在每小題給出的四個選項中,只有一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1.呂女士有一個8周歲的孩子小杜。某天,小杜未經呂女士同意,在學校門口的手機店購買了一部850元的二手手機。五天后,呂女士發現該事情并在與手機商家交涉的過程中發生了糾紛。對此,下列認識正確的是()民法典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①小杜與該商家的買賣合同自始至終無效②小杜與該商家的買賣合同效力待定③小杜可以獨立實施購買手機的民事法律行為④案涉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購買行為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D【解析】①②:小杜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法律規定其獨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小杜購買手機的行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因此,小杜與該商家的買賣合同效力待定,而不是自始至終無效,①錯誤,②正確。③:小杜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獨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小杜購買手機的行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小杜可以獨立實施購買手機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說法錯誤,③錯誤。④: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民事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小杜購買手機的行為屬于合同關系,屬于債權關系,客體為購買行為,④正確。故本題選D。2.浙江德清推出“宅改+文旅”模式,村民將閑置院落改造為特色民宿,年增收超萬元;重慶試點“宅基地使用權跨村流轉”,吸引返鄉青年發展電商倉儲,形成“沉睡資產”變“活力資本”的創新樣本。上述舉措能夠()①使村民通過宅基地使用權更好實現用益物權②使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實現有序流轉③發揮閑置不動產的價值,做到物盡其用④為村民提供最為可靠的生活保障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A【解析】①③:浙江德清推出“宅改+文旅”模式;重慶試點“宅基地使用權跨村流轉”,形成“沉睡資產”變“活力資本”的創新樣本。上述舉措能夠使村民通過宅基地使用權更好實現用益物權,發揮閑置不動產的價值,做到物盡其用,①③正確。②:材料強調的是宅基地使用權,而不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②排除。④:材料強調的是宅基地使用權,而不是為村民提供最為可靠的生活保障,此說法夸大了宅基地使用權的作用,④排除。故本題選A。3.M公司于2020年申請獲得了“農耕記”注冊商標專用權,有效期至2030年9月20日,核定使用商品/服務項目包括咖啡館、餐館等。經過多年發展,該商標具有極高的知名度。某農家院未經許可在其餐廳的招牌、菜單等處突出使用“農耕記”標識,并將“農耕記”文字注冊為其個體工商戶字號。據此,下列分析正確的是()①某農家院使用“農耕記”標識容易導致混淆,構成侵權②2030年9月20日后,該注冊商標就無法再獲得法律保護③該注冊商標到期后,M公司可申請續展到2045年9月20日④M公司可以要求某農家院停止使用該注冊商標并賠償經濟損失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B【解析】①④:經營者利用他人已經建立的商業信譽,通過某種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費者發生誤認,這種混淆行為是典型的“搭便車”行為。某農家院未經注冊商標專用權人(M公司)許可在同類服務(餐館)中使用“農耕記”標識,容易導致公眾混淆,構成商標侵權。M公司有權要求侵權方停止使用并賠償損失,①④正確。②:商標專用權有效期滿后,權利人可申請續展(每次10年),并非無法再獲得法律保護,②錯誤。③:商標續展應為10年,若2030年到期后申請續展,有效期應至2040年,而非2045年,③錯誤。故本題選B。4.白某由于個人經濟原因,用其名下一套房產與某銀行簽訂《抵押借款合同》,辦理了抵押登記。據此可以得出的合理結論是()①抵押期間,該銀行可獲得該房產的收益②白某不履行債務時,該銀行有優先受償權③該銀行可對該房產進行占有、使用和處置④該銀行是債權人,獲得了該房產的抵押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解析】①:抵押期間,房產仍由抵押人(白某)占有和使用,收益(如租金)歸白某所有,銀行無權直接獲取,①錯誤。②:抵押權設立后,若債務人(白某)不履行債務,債權人(銀行)有權以抵押房產折價、拍賣或變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②正確。③:抵押,不轉移房產的占有,銀行無權在抵押期間占有、使用或處置房產,僅在債務違約后可通過法定程序處置,③錯誤。④:銀行作為債權人,通過簽訂《抵押借款合同》并辦理抵押登記,依法取得該房產的抵押權,④正確。故本題選C。5.“我不是胖虎”系列美術作品是A公司的授權作品。B公司未經許可,根據“胖虎”(左圖)形象作品創作了“橘貓”(下圖)形象,并在其經營的官方賬號中發布了使用“橘貓”形象的電腦壁紙。A公司為此訴至人民法院。據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①“橘貓”形象與“胖虎”形象,二者實質性相似,構成侵權②“橘貓”形象與“胖虎”形象,一個是虎,一個是貓,差別甚大,沒有侵權③B公司侵害了A公司對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④若“我不是胖虎”系列美術作品的著作權保護期滿,則B公司可任意使用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A【解析】①②:《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著作權。著作權人對其作品享有廣泛的權利。他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就可能構成侵權。本案“橘貓”與“胖虎”中虎與貓在外形上的差異不足以否定二者整體內在表達、風格高度近似,已構成實質性相似,因未經授權即公開發布,構成對原作品的侵權,①符合題意,②不符合題意。③:B公司將“橘貓”形象電腦壁紙上傳至其官方賬號供公眾獲取,侵犯了A公司依法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B符合題意。④:著作權保護期屆滿,該作品就進入公共領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費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仍受法律保護。“可任意使用”表述過于絕對,④說法錯誤。故本題選A。6.法律對知識產權的限制在著作權上表現明顯,如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使用。下列屬于作品的合理使用的是()①M報刊經B報刊同意,原封不動地轉載了B報刊已經發表的作品②林五的文學作品被高校納入教材,但該高校已支付版權費給林五③某攝影愛好者為了個人研究需要使用了李四創作的一幅攝影作品④某評論文章為分析當代詩歌風格,引用張某的兩行詩句并標明了出處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D【解析】①:作品的法定許可使用是指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權利人事先聲明不許使用,他人可以不經著作權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使用費。M報刊經B報刊同意,原封不動地轉載了B報刊已經發表的作品,屬于法定許可使用,故①錯誤。②:作品的法定許可使用是指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權利人事先聲明不許使用,他人可以不經著作權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使用費。林五的文學作品被高校納入教材,但該高校已支付版權費給林五,屬于法定許可使用,不屬于作品的合理使用,故②錯誤。③:作品的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費。某攝影愛好者為了個人研究需要使用了李四創作的一幅攝影作品,屬于作品的合理使用,故③正確。④:作品的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費。某評論文章為分析當代詩歌風格,引用張某的兩行詩句并標明了出處,屬于作品的合理使用,故④正確。故本題選D。7.在校大學生李某與某影樓簽訂服務合同,其中包括下列格式條款。條款一:甲方(李某)于本合同簽訂時按照費用總額的20%向乙方(影樓)支付定金;甲方因自身原因放棄拍攝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條款二: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事先約定的拍攝服務,只需返還全額定金。條款三: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解除合同。據此,下列分析正確的是()①若李某因自身原因不履行合同義務,無權要求某影樓返還定金②若某影樓不履行合同義務,李某只能要求全額返還定金③若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依法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④該格式條款在雙方自愿基礎上達成,各項條款均有效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解析】①: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額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若李某因自身原因不履行合同義務,無權要求某影樓返還定金,①正確。②:條款二規定影樓違約僅需返還定金,但根據定金罰則,收受定金一方違約應雙倍返還定金。此條款免除影樓責任,屬無效格式條款。若某影樓不履行合同義務,李某可以要求雙倍返還定金,也可以要求影樓繼續履行合同,②錯誤。③:條款三禁止解除合同,但《民法典》允許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此條款排除當事人主要權利,無效。因此,合同訂立后,隨著外部條件的變化,當事人可能會有改變合同的想法,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③正確。④:該格式條款在雙方自愿基礎上達成,但并非所有條款均有效,條款二、三因顯失公平無效,④錯誤。故本題選B。8.李某于2024年10月29日在某平臺下單購買了陳某在泉州的演唱會(2024年11月1日開演)門票及從深圳到泉州的高鐵票。10月31日,因臺風肆虐,高鐵兩次停運,且無直飛航班,李某立即聯系該平臺要求退票退款,但遭到該平臺拒絕。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平臺拒絕合法,因為李某在平臺下單后已作出承諾B.李某與平臺的合同因臺風這一不可抗力而自動解除C.臺風屬于不可抗力,李某有權要求該平臺退票退款D.李某在平臺下單后不久要求退票退款,違反了誠實守信原則【答案】C【解析】AC: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臺風屬于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當事人的違約責任。李某因臺風導致交通中斷無法參加演唱會,有權要求平臺退票退款,平臺不能以“已承諾”為由拒絕退款,A不符合題意,C符合題意。B:合同并非“自動解除”,李某與平臺的合同因臺風這一不可抗力而可以當事人選擇解除合同,B說法錯誤。D:本案中李某因不可抗力退票,并非主觀違約,未違反誠實守信原則,D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C。9.王某讓6周歲的兒子小王用蒼蠅拍驅趕蚊蟲,結果小王不慎將自家五樓陽臺的一個花盆碰落,砸傷了正從樓下騎行經過的快遞員李某。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①由小王承擔賠償責任②由王某承擔賠償責任③若快遞公司承擔了賠償責任,可向王某追償④應由快遞公司和王某共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C【解析】①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本案小王僅6歲,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行為導致的損害應由其監護人王某承擔,①不符合題意,②符合題意。③:《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二條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本案快遞員李某既可主張工傷保險待遇,也可向王某請求民事賠償。快遞公司若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工傷保險基金或公司可向實際侵權人王某追償,③符合題意。④:快遞公司在此案中無過錯,侵權責任完全由王某承擔,二者不構成共同侵權,④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C。10.消費者丙購買了某電器公司生產的電熱水壺。第二天電熱水壺在正常使用過程中突然爆炸,導致丙受傷。經權威機構檢測,爆炸是因為該電熱水壺存在產品缺陷。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若電器公司能證明自己無過錯,就無須承擔責任B.電器公司應承擔無過錯侵權責任,賠償丙的損失C.本案所涉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該電熱水壺D.丙未規范使用該電熱水壺,也需承擔部分責任【答案】B【解析】A:產品責任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只要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生產者無論是否存在過錯,都應承擔侵權責任。因此生產者不能通過證明無過錯免責,A說法錯誤。B:《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責任。生產者只要其生產的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除了法定可以減輕或免除責任事由外,不論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主觀上是否存在過錯,都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電熱水壺因缺陷爆炸且丙正常使用,故電器公司須承擔無過錯責任,賠償丙的損失,B符合題意。C:人身關系的客體是人身利益。本案民事法律關系客體是丙的人身權益(健康權),而非電熱水壺這一物,C說法錯誤。D:材料明確說明丙正常使用,因此丙無過錯,不承擔責任,D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B。11.某動物園的猴子展區外設置了金屬隔離護欄,護欄之間有10厘米的間距,能夠起到防止幼童鉆入的作用。謝某(4周歲)與其父母在猴子展區外游玩,在給猴子喂食時,右手中指被猴子咬傷。后謝某父母自行報警,并將謝某送至兒童醫院進行醫治。謝某父母與該動物園因損害賠償產生糾紛。本案()①適用過錯推定,動物園需要證明自己沒有過錯②謝某父母是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職責,也需承擔責任③動物園疏于防范和管理,應當承擔無過錯侵權責任④謝某的身體權受到了侵害,動物園應承擔法律責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A【解析】①:動物園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適用過錯推定原則,即動物園如果能夠證明自己盡到了管理責任,則不承擔侵權責任,①正確。②:謝某的父母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沒有認真履行監護職責,也有一定過錯,需承擔相應責任,②正確。③:動物園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適用過錯推定原則,而不是無過錯侵權責任,若動物園能證明已盡管理職責,則無需擔責,③錯誤。④:謝某右手被猴子咬傷,身體權受到了侵害,且如果動物園能證明自己盡到了管理責任,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④錯誤。故本題選A。12.林某離婚后與趙某結婚,趙某在與林某結婚前有一個兒子小趙(已參加工作)和一個女兒小小(讀初中)。林某與趙某結婚后,小小一直與他們一起生活。林某的兒子小林(林某與前妻所生)未成年,和其母親一起生活。下列關于上述家庭成員的權利與義務的說法正確的是()①林某對小趙有撫養義務②小小是林某的第一順序繼承人③小趙對林某和趙某應盡贍養義務④小林有權繼承林某的遺產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解析】①:林某對小趙無撫養義務。小趙已成年且參加工作,繼父母與繼子女的撫養義務需基于實際共同生活并形成撫養關系。小趙成年后未與林某共同生活,故林某無撫養義務,①錯誤。②:小小作為趙某的未成年女兒,與林某共同生活,形成了有撫養關系的繼父女關系。根據《民法典》,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屬于第一順序繼承人,因此小小有權繼承林某的遺產,②正確。③:小趙作為趙某的親生子女,需贍養趙某,但因未與林某形成撫養關系,無需贍養林某,③錯誤。④:小林是林某的親生兒子,無論是否共同生活,父子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小林作為林某的子女,屬于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遺產,④正確。故本題選C。13.周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一子周甲、一女周乙(均已成年)。周某于2024年死亡,生前擁有個人婚前房產一套,遺囑中寫明由李某繼承。關于周某的房產的繼承,下列說法正確的是()①繼承人自該房產變更登記后取得該房產所有權②該房產應當由周甲、周乙和李某共同分割③李某可通過周某的合法遺囑繼承該套房產④繼承人自周某死亡時取得該房產的所有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D【解析】①:周某生前擁有個人婚前房產一套,遺囑中寫明由李某繼承,李某可通過周某的合法遺囑繼承該套房產,繼承人自周某死亡時取得該房產的所有權,而不是自該房產變更登記后取得該房產所有權,故①錯誤。②:周某生前擁有個人婚前房產一套,遺囑中寫明由李某繼承,李某可通過周某的合法遺囑繼承該套房產,而不是由周甲、周乙和李某共同分割,故②錯誤。③:周某生前擁有個人婚前房產一套,遺囑中寫明由李某繼承,李某可通過周某的合法遺囑繼承該套房產,故③正確。④:周某生前擁有個人婚前房產一套,遺囑中寫明由李某繼承,李某可通過周某的合法遺囑繼承該套房產,繼承人自周某死亡時取得該房產的所有權,故④正確。故本題選D。14.張老漢喪偶多年,在一次“夕陽紅”旅行中結識了單身的李阿姨,兩人情投意合,準備結婚,卻遭雙方子女反對,聲稱若兩人再婚,就不承擔贍養義務。據此,下列解讀正確的是()①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體貼父母②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③父母要嚴肅對待婚姻,必須對子女負責④當事人強行登記結婚的,可能構成重婚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A【解析】①:贍養父母,要求子女尊重、體貼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①說法正確。②: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父母因再婚而發生的婚姻關系變化并不導致贍養義務的終止,②說法正確。③:父母與已成年的子女在再婚問題上并不構成此種“負責”關系,③說法錯誤。④:本案當事人均為單身或喪偶,再婚不存在重婚問題,④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A。15.丁女士與田先生婚后育有一子小然。五年后,兩人登記離婚,離婚協議書約定小然由丁女士撫養,田先生每月支付撫養費3000元。后來田先生工作收入下降,且家庭支出增加,便只支付了部分撫養費。丁女士于是拒絕田先生探望小然,并因撫養費問題將田先生訴至人民法院。本案中()①田先生應按照協議約定的數額支付撫養費②由于客觀原因,田先生可以自行降低撫養費③因田先生降低撫養費,丁女士有權拒絕田先生探望小然④雖違反離婚協議,但田先生仍有探望小然的權利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B【解析】①②:根據《民法典》規定,離婚協議中約定的撫養費數額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田先生應履行協議約定的3000元撫養費義務。若其經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需通過協商或向法院起訴請求減少撫養費,不能自行降低,①符合題意,②說法錯誤。③④: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拒絕探望權需以“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為前提,與撫養費支付無關。丁女士不能因田先生降低撫養費而拒絕田先生探望小然,③說法錯誤,④符合題意。故本題選B。16.陳某夫妻經營一家早餐店。陳某因早餐店亟須資金周轉,于2022年1月2日向熟人鄭某借款2萬元,并口頭承諾半年內償還。其間,陳某將2萬元全部投入店鋪,但經營不佳。半年后,鄭某多次催促陳某還錢,陳某均以各種理由搪塞并避而不見。陳某妻子表示自己對陳某借錢一事并不知情,不愿意償還欠款。本案中()①因陳某妻子對借款不知情,2萬元屬于陳某的個人債務②不論陳某妻子是否知情,2萬元借款都屬于夫妻共同債務③陳某拒不履行還款承諾,違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④因沒有簽訂書面合同,陳某妻子沒有配合還款的義務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C【解析】①②:《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第1064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本案陳某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經營的早餐店,即便其妻子不知情,該債務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①不符合題意,②符合題意。③:《民法典》第七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第八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本案陳某借款后故意逃避還款,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也違背了法律規定的義務,屬于違反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③符合題意。④:口頭合同在民法中具有法律效力,且因該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陳某妻子有配合還款的義務,④說法錯誤。故本題選C。二、非選擇題:本題共4小題,共52分。17.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吳某與某健身公司簽訂私教課程協議(格式條款),部分內容見下圖。協議簽訂后,吳某支付20000元私教費。吳某于2022年至2024年接受私教培訓,共消費8960元,尚余預付款11040元。后來,該健身公司私自更換私教人員,引發吳某不滿,致使私教課未如期完成。2025年1月,吳某要求該健身公司解除協議并退還剩余私教費。某健身公司認為,其不存在違約行為,不同意解除協議。私教課程服務協議(部分摘錄)自2022年4月6日至2025年10月5日,私教課程單價為380元,課程費共20000元;雙方約定私教課程教師為李某。私教課程一經購買,不予退款。結合材料,運用民事權利與義務的知識,回答下列問題:(1)協議中“私教課程一經購買,不予退款”的約定是否有效?為什么?(2)某健身公司認為,其不存在違約行為。該觀點是否成立?請說明原因。【答案】(1)無效。民法典規定,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案涉協議約定“私教課程一經購買,不予退款”,這款約定限制排除了消費者的權利,對消費者明顯不公平,應認定無效。(2)不成立。民法典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雙方約定私教課程教師為李某”的協議有效,該健身公司私自更換私教人員,違反雙方合同約定,已構成違約。18.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在喜慶祥和的氛圍中,燃放煙花爆竹承載著人們對新年的美好祝愿與期盼。然而,這份璀璨背后,也潛藏著不容忽視的安全隱患。2024年12月,徐某參加公司組織的團建活動,公司購買煙花并組織燃放,期間未劃定燃放區域或作任何警示。因公司組織者燃放煙花操作不規范,徐某疏于防范被煙花擊中受傷,后被送往醫院,公司墊付了部分醫藥費。經鑒定,徐某構成十級傷殘。出院后,徐某與公司協商賠償未果,遂訴至人民法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節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被侵權人對同一損害的發生或者擴大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有觀點認為,該公司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的知識評析這一觀點。【答案】該觀點錯誤。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公司作為活動的組織者,在燃放煙花爆竹中,未能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因燃放煙花操作不當造成徐某受傷,構成侵權,應當承擔主要責任。但徐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預見燃放煙花可能存在的危險,其疏于防范,造成損害結果的發生,徐某對此也應承擔部分責任。19.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情境一2022年,王某與張某(女)育有一女。張某在給女兒落戶時欲讓女兒隨自己姓,遭到王某拒絕,并稱女兒只能隨父姓。2024年,女兒就讀幼兒園,王某以家務較多、張某應以家庭為主為由,要求張某放棄工作,做“全職太太”。(1)結合情境一,運用《法律與生活》的知識,說明王某的做法是否合理,并闡明理由。情境二李老先生和徐老太太育有一兒一女(李先生和李女士),且共同出資購買了兩套房屋。李老先生和徐老太太共同立下代書遺囑,將兩套房屋中的大房留給李先生繼承,小房留給李女士繼承。代書遺囑的見證人為王某(李先生朋友)和趙某(李先生所開公司的員工,該公司為趙某繳納社會保險),其中王某為代書人。代書遺囑上有李老先生、徐老太太和兩名見證人的親筆簽名,立遺囑過程中有李先生提交的視頻為證。兩位老人去世后,因李女士與李先生就房屋繼承問題產生爭議,李先生訴至人民法院,要求按照代書遺囑處理涉案房屋。最終人民法院判決,遺產房屋按照法定繼承分割處理。(2)如果你是本案的主審法官,結合情境二,運用薪火相傳有繼承的知識對本案的裁決作出說明。【答案】(1)不合理。①夫妻雙方人身關系平等,人格獨立。雙方所生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王某的要求與法律精神不符。②夫妻雙方家庭地位平等,均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王某應尊重張某工作的自由,不應干涉。(2)民法典規定,代書遺囑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才能生效。本案的見證人趙某由繼承人李先生所開公司繳納社會保險,與該公司存在勞動關系,應當認定為與繼承人李先生存在利害關系,不符合代書遺囑法定形式,因此該代書遺囑沒有法律效力,故判決遺產房屋按照法定繼承分割處理。20.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然而,現實生活中,“家門口的權益糾紛”頻頻發生,該類糾紛成為困擾居民生活的常見爭端。廖某與李某是某小區相鄰鄰居。出于安全考慮,李某在自家入戶門外安裝了一個攝像頭。該攝像頭能覆蓋廖某家的活動區域,還可以記錄到廖某家家庭成員的出入戶情況。廖某和李某交涉,希望李某拆除攝像頭。李某認為,自己沒有侵犯他人隱私的意圖,且攝像頭安裝在自己家門上,因此不同意廖某的要求。溝通無果后,廖某訴至縣人民法院,要求李某拆除攝像頭,并刪除全部相關錄像內容。(1)結合材料,運用《法律與生活》的知識,分析李某安裝攝像頭的行為。(2)說說本案對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的啟示。【答案】(1)①法律保護個人隱私。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個人信息與隱私權密切相關。李某安裝的攝像頭覆蓋了廖某家家庭成員的出入戶情況,客觀上記錄了廖某家家庭成員的行蹤信息,屬于對他人隱私和個人信息的收集。李某雖然主觀上無侵犯他人隱私的意圖,但客觀上可能構成對廖某隱私權的侵害。②民法典規定,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李某出于自身安全考慮在自家門口安裝攝像頭的行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其在維護自身權益的同時應當避免對廖某的合法權益造成侵害。為促進鄰里和諧,保障廖某的合法權益,李某應當拆除攝像頭并刪除相關錄像內容。(2)①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守法原則。②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河北省保定市2024-2025學年高二下學期3月月考政治試題本試卷滿分100分,考試用時75分鐘。注意事項:1.答題前,考生務必將自己的姓名、考生號、考場號、座位號填寫在答題卡上。2.回答選擇題時,選出每小題答案后,用鉛筆把答題卡上對應題目的答案標號涂黑。如需改動,用橡皮擦干凈后,再選涂其他答案標號。回答非選擇題時,將答案寫在答題卡上。寫在本試卷上無效。3.考試結束后,將本試卷和答題卡一并交回。4.本試卷主要考試內容:選擇性必修2第1~2單元。一、選擇題:本題共16小題,每小題3分,共48分。在每小題給出的四個選項中,只有一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1.呂女士有一個8周歲的孩子小杜。某天,小杜未經呂女士同意,在學校門口的手機店購買了一部850元的二手手機。五天后,呂女士發現該事情并在與手機商家交涉的過程中發生了糾紛。對此,下列認識正確的是()民法典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①小杜與該商家的買賣合同自始至終無效②小杜與該商家的買賣合同效力待定③小杜可以獨立實施購買手機的民事法律行為④案涉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購買行為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D【解析】①②:小杜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法律規定其獨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小杜購買手機的行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因此,小杜與該商家的買賣合同效力待定,而不是自始至終無效,①錯誤,②正確。③:小杜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獨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小杜購買手機的行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小杜可以獨立實施購買手機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說法錯誤,③錯誤。④: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民事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小杜購買手機的行為屬于合同關系,屬于債權關系,客體為購買行為,④正確。故本題選D。2.浙江德清推出“宅改+文旅”模式,村民將閑置院落改造為特色民宿,年增收超萬元;重慶試點“宅基地使用權跨村流轉”,吸引返鄉青年發展電商倉儲,形成“沉睡資產”變“活力資本”的創新樣本。上述舉措能夠()①使村民通過宅基地使用權更好實現用益物權②使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實現有序流轉③發揮閑置不動產的價值,做到物盡其用④為村民提供最為可靠的生活保障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A【解析】①③:浙江德清推出“宅改+文旅”模式;重慶試點“宅基地使用權跨村流轉”,形成“沉睡資產”變“活力資本”的創新樣本。上述舉措能夠使村民通過宅基地使用權更好實現用益物權,發揮閑置不動產的價值,做到物盡其用,①③正確。②:材料強調的是宅基地使用權,而不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②排除。④:材料強調的是宅基地使用權,而不是為村民提供最為可靠的生活保障,此說法夸大了宅基地使用權的作用,④排除。故本題選A。3.M公司于2020年申請獲得了“農耕記”注冊商標專用權,有效期至2030年9月20日,核定使用商品/服務項目包括咖啡館、餐館等。經過多年發展,該商標具有極高的知名度。某農家院未經許可在其餐廳的招牌、菜單等處突出使用“農耕記”標識,并將“農耕記”文字注冊為其個體工商戶字號。據此,下列分析正確的是()①某農家院使用“農耕記”標識容易導致混淆,構成侵權②2030年9月20日后,該注冊商標就無法再獲得法律保護③該注冊商標到期后,M公司可申請續展到2045年9月20日④M公司可以要求某農家院停止使用該注冊商標并賠償經濟損失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B【解析】①④:經營者利用他人已經建立的商業信譽,通過某種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費者發生誤認,這種混淆行為是典型的“搭便車”行為。某農家院未經注冊商標專用權人(M公司)許可在同類服務(餐館)中使用“農耕記”標識,容易導致公眾混淆,構成商標侵權。M公司有權要求侵權方停止使用并賠償損失,①④正確。②:商標專用權有效期滿后,權利人可申請續展(每次10年),并非無法再獲得法律保護,②錯誤。③:商標續展應為10年,若2030年到期后申請續展,有效期應至2040年,而非2045年,③錯誤。故本題選B。4.白某由于個人經濟原因,用其名下一套房產與某銀行簽訂《抵押借款合同》,辦理了抵押登記。據此可以得出的合理結論是()①抵押期間,該銀行可獲得該房產的收益②白某不履行債務時,該銀行有優先受償權③該銀行可對該房產進行占有、使用和處置④該銀行是債權人,獲得了該房產的抵押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解析】①:抵押期間,房產仍由抵押人(白某)占有和使用,收益(如租金)歸白某所有,銀行無權直接獲取,①錯誤。②:抵押權設立后,若債務人(白某)不履行債務,債權人(銀行)有權以抵押房產折價、拍賣或變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②正確。③:抵押,不轉移房產的占有,銀行無權在抵押期間占有、使用或處置房產,僅在債務違約后可通過法定程序處置,③錯誤。④:銀行作為債權人,通過簽訂《抵押借款合同》并辦理抵押登記,依法取得該房產的抵押權,④正確。故本題選C。5.“我不是胖虎”系列美術作品是A公司的授權作品。B公司未經許可,根據“胖虎”(左圖)形象作品創作了“橘貓”(下圖)形象,并在其經營的官方賬號中發布了使用“橘貓”形象的電腦壁紙。A公司為此訴至人民法院。據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①“橘貓”形象與“胖虎”形象,二者實質性相似,構成侵權②“橘貓”形象與“胖虎”形象,一個是虎,一個是貓,差別甚大,沒有侵權③B公司侵害了A公司對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④若“我不是胖虎”系列美術作品的著作權保護期滿,則B公司可任意使用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A【解析】①②:《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著作權。著作權人對其作品享有廣泛的權利。他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就可能構成侵權。本案“橘貓”與“胖虎”中虎與貓在外形上的差異不足以否定二者整體內在表達、風格高度近似,已構成實質性相似,因未經授權即公開發布,構成對原作品的侵權,①符合題意,②不符合題意。③:B公司將“橘貓”形象電腦壁紙上傳至其官方賬號供公眾獲取,侵犯了A公司依法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B符合題意。④:著作權保護期屆滿,該作品就進入公共領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費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仍受法律保護。“可任意使用”表述過于絕對,④說法錯誤。故本題選A。6.法律對知識產權的限制在著作權上表現明顯,如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使用。下列屬于作品的合理使用的是()①M報刊經B報刊同意,原封不動地轉載了B報刊已經發表的作品②林五的文學作品被高校納入教材,但該高校已支付版權費給林五③某攝影愛好者為了個人研究需要使用了李四創作的一幅攝影作品④某評論文章為分析當代詩歌風格,引用張某的兩行詩句并標明了出處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D【解析】①:作品的法定許可使用是指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權利人事先聲明不許使用,他人可以不經著作權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使用費。M報刊經B報刊同意,原封不動地轉載了B報刊已經發表的作品,屬于法定許可使用,故①錯誤。②:作品的法定許可使用是指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權利人事先聲明不許使用,他人可以不經著作權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使用費。林五的文學作品被高校納入教材,但該高校已支付版權費給林五,屬于法定許可使用,不屬于作品的合理使用,故②錯誤。③:作品的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費。某攝影愛好者為了個人研究需要使用了李四創作的一幅攝影作品,屬于作品的合理使用,故③正確。④:作品的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費。某評論文章為分析當代詩歌風格,引用張某的兩行詩句并標明了出處,屬于作品的合理使用,故④正確。故本題選D。7.在校大學生李某與某影樓簽訂服務合同,其中包括下列格式條款。條款一:甲方(李某)于本合同簽訂時按照費用總額的20%向乙方(影樓)支付定金;甲方因自身原因放棄拍攝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條款二: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事先約定的拍攝服務,只需返還全額定金。條款三: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解除合同。據此,下列分析正確的是()①若李某因自身原因不履行合同義務,無權要求某影樓返還定金②若某影樓不履行合同義務,李某只能要求全額返還定金③若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依法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④該格式條款在雙方自愿基礎上達成,各項條款均有效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解析】①: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額不能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若李某因自身原因不履行合同義務,無權要求某影樓返還定金,①正確。②:條款二規定影樓違約僅需返還定金,但根據定金罰則,收受定金一方違約應雙倍返還定金。此條款免除影樓責任,屬無效格式條款。若某影樓不履行合同義務,李某可以要求雙倍返還定金,也可以要求影樓繼續履行合同,②錯誤。③:條款三禁止解除合同,但《民法典》允許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此條款排除當事人主要權利,無效。因此,合同訂立后,隨著外部條件的變化,當事人可能會有改變合同的想法,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③正確。④:該格式條款在雙方自愿基礎上達成,但并非所有條款均有效,條款二、三因顯失公平無效,④錯誤。故本題選B。8.李某于2024年10月29日在某平臺下單購買了陳某在泉州的演唱會(2024年11月1日開演)門票及從深圳到泉州的高鐵票。10月31日,因臺風肆虐,高鐵兩次停運,且無直飛航班,李某立即聯系該平臺要求退票退款,但遭到該平臺拒絕。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平臺拒絕合法,因為李某在平臺下單后已作出承諾B.李某與平臺的合同因臺風這一不可抗力而自動解除C.臺風屬于不可抗力,李某有權要求該平臺退票退款D.李某在平臺下單后不久要求退票退款,違反了誠實守信原則【答案】C【解析】AC: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臺風屬于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當事人的違約責任。李某因臺風導致交通中斷無法參加演唱會,有權要求平臺退票退款,平臺不能以“已承諾”為由拒絕退款,A不符合題意,C符合題意。B:合同并非“自動解除”,李某與平臺的合同因臺風這一不可抗力而可以當事人選擇解除合同,B說法錯誤。D:本案中李某因不可抗力退票,并非主觀違約,未違反誠實守信原則,D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C。9.王某讓6周歲的兒子小王用蒼蠅拍驅趕蚊蟲,結果小王不慎將自家五樓陽臺的一個花盆碰落,砸傷了正從樓下騎行經過的快遞員李某。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①由小王承擔賠償責任②由王某承擔賠償責任③若快遞公司承擔了賠償責任,可向王某追償④應由快遞公司和王某共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C【解析】①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本案小王僅6歲,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行為導致的損害應由其監護人王某承擔,①不符合題意,②符合題意。③:《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二條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本案快遞員李某既可主張工傷保險待遇,也可向王某請求民事賠償。快遞公司若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工傷保險基金或公司可向實際侵權人王某追償,③符合題意。④:快遞公司在此案中無過錯,侵權責任完全由王某承擔,二者不構成共同侵權,④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C。10.消費者丙購買了某電器公司生產的電熱水壺。第二天電熱水壺在正常使用過程中突然爆炸,導致丙受傷。經權威機構檢測,爆炸是因為該電熱水壺存在產品缺陷。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A.若電器公司能證明自己無過錯,就無須承擔責任B.電器公司應承擔無過錯侵權責任,賠償丙的損失C.本案所涉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該電熱水壺D.丙未規范使用該電熱水壺,也需承擔部分責任【答案】B【解析】A:產品責任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只要產品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生產者無論是否存在過錯,都應承擔侵權責任。因此生產者不能通過證明無過錯免責,A說法錯誤。B:《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責任。生產者只要其生產的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除了法定可以減輕或免除責任事由外,不論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主觀上是否存在過錯,都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電熱水壺因缺陷爆炸且丙正常使用,故電器公司須承擔無過錯責任,賠償丙的損失,B符合題意。C:人身關系的客體是人身利益。本案民事法律關系客體是丙的人身權益(健康權),而非電熱水壺這一物,C說法錯誤。D:材料明確說明丙正常使用,因此丙無過錯,不承擔責任,D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B。11.某動物園的猴子展區外設置了金屬隔離護欄,護欄之間有10厘米的間距,能夠起到防止幼童鉆入的作用。謝某(4周歲)與其父母在猴子展區外游玩,在給猴子喂食時,右手中指被猴子咬傷。后謝某父母自行報警,并將謝某送至兒童醫院進行醫治。謝某父母與該動物園因損害賠償產生糾紛。本案()①適用過錯推定,動物園需要證明自己沒有過錯②謝某父母是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職責,也需承擔責任③動物園疏于防范和管理,應當承擔無過錯侵權責任④謝某的身體權受到了侵害,動物園應承擔法律責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A【解析】①:動物園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適用過錯推定原則,即動物園如果能夠證明自己盡到了管理責任,則不承擔侵權責任,①正確。②:謝某的父母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沒有認真履行監護職責,也有一定過錯,需承擔相應責任,②正確。③:動物園飼養的動物致人損害的適用過錯推定原則,而不是無過錯侵權責任,若動物園能證明已盡管理職責,則無需擔責,③錯誤。④:謝某右手被猴子咬傷,身體權受到了侵害,且如果動物園能證明自己盡到了管理責任,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④錯誤。故本題選A。12.林某離婚后與趙某結婚,趙某在與林某結婚前有一個兒子小趙(已參加工作)和一個女兒小小(讀初中)。林某與趙某結婚后,小小一直與他們一起生活。林某的兒子小林(林某與前妻所生)未成年,和其母親一起生活。下列關于上述家庭成員的權利與義務的說法正確的是()①林某對小趙有撫養義務②小小是林某的第一順序繼承人③小趙對林某和趙某應盡贍養義務④小林有權繼承林某的遺產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C【解析】①:林某對小趙無撫養義務。小趙已成年且參加工作,繼父母與繼子女的撫養義務需基于實際共同生活并形成撫養關系。小趙成年后未與林某共同生活,故林某無撫養義務,①錯誤。②:小小作為趙某的未成年女兒,與林某共同生活,形成了有撫養關系的繼父女關系。根據《民法典》,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屬于第一順序繼承人,因此小小有權繼承林某的遺產,②正確。③:小趙作為趙某的親生子女,需贍養趙某,但因未與林某形成撫養關系,無需贍養林某,③錯誤。④:小林是林某的親生兒子,無論是否共同生活,父子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小林作為林某的子女,屬于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遺產,④正確。故本題選C。13.周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一子周甲、一女周乙(均已成年)。周某于2024年死亡,生前擁有個人婚前房產一套,遺囑中寫明由李某繼承。關于周某的房產的繼承,下列說法正確的是()①繼承人自該房產變更登記后取得該房產所有權②該房產應當由周甲、周乙和李某共同分割③李某可通過周某的合法遺囑繼承該套房產④繼承人自周某死亡時取得該房產的所有權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D【解析】①:周某生前擁有個人婚前房產一套,遺囑中寫明由李某繼承,李某可通過周某的合法遺囑繼承該套房產,繼承人自周某死亡時取得該房產的所有權,而不是自該房產變更登記后取得該房產所有權,故①錯誤。②:周某生前擁有個人婚前房產一套,遺囑中寫明由李某繼承,李某可通過周某的合法遺囑繼承該套房產,而不是由周甲、周乙和李某共同分割,故②錯誤。③:周某生前擁有個人婚前房產一套,遺囑中寫明由李某繼承,李某可通過周某的合法遺囑繼承該套房產,故③正確。④:周某生前擁有個人婚前房產一套,遺囑中寫明由李某繼承,李某可通過周某的合法遺囑繼承該套房產,繼承人自周某死亡時取得該房產的所有權,故④正確。故本題選D。14.張老漢喪偶多年,在一次“夕陽紅”旅行中結識了單身的李阿姨,兩人情投意合,準備結婚,卻遭雙方子女反對,聲稱若兩人再婚,就不承擔贍養義務。據此,下列解讀正確的是()①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體貼父母②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③父母要嚴肅對待婚姻,必須對子女負責④當事人強行登記結婚的,可能構成重婚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A【解析】①:贍養父母,要求子女尊重、體貼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①說法正確。②: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父母因再婚而發生的婚姻關系變化并不導致贍養義務的終止,②說法正確。③:父母與已成年的子女在再婚問題上并不構成此種“負責”關系,③說法錯誤。④:本案當事人均為單身或喪偶,再婚不存在重婚問題,④不符合題意。故本題選A。15.丁女士與田先生婚后育有一子小然。五年后,兩人登記離婚,離婚協議書約定小然由丁女士撫養,田先生每月支付撫養費3000元。后來田先生工作收入下降,且家庭支出增加,便只支付了部分撫養費。丁女士于是拒絕田先生探望小然,并因撫養費問題將田先生訴至人民法院。本案中()①田先生應按照協議約定的數額支付撫養費②由于客觀原因,田先生可以自行降低撫養費③因田先生降低撫養費,丁女士有權拒絕田先生探望小然④雖違反離婚協議,但田先生仍有探望小然的權利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B【解析】①②:根據《民法典》規定,離婚協議中約定的撫養費數額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田先生應履行協議約定的3000元撫養費義務。若其經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需通過協商或向法院起訴請求減少撫養費,不能自行降低,①符合題意,②說法錯誤。③④: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拒絕探望權需以“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為前提,與撫養費支付無關。丁女士不能因田先生降低撫養費而拒絕田先生探望小然,③說法錯誤,④符合題意。故本題選B。16.陳某夫妻經營一家早餐店。陳某因早餐店亟須資金周轉,于2022年1月2日向熟人鄭某借款2萬元,并口頭承諾半年內償還。其間,陳某將2萬元全部投入店鋪,但經營不佳。半年后,鄭某多次催促陳某還錢,陳某均以各種理由搪塞并避而不見。陳某妻子表示自己對陳某借錢一事并不知情,不愿意償還欠款。本案中()①因陳某妻子對借款不知情,2萬元屬于陳某的個人債務②不論陳某妻子是否知情,2萬元借款都屬于夫妻共同債務③陳某拒不履行還款承諾,違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④因沒有簽訂書面合同,陳某妻子沒有配合還款的義務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C【解析】①②:《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第1064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本案陳某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經營的早餐店,即便其妻子不知情,該債務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①不符合題意,②符合題意。③:《民法典》第七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第八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本案陳某借款后故意逃避還款,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也違背了法律規定的義務,屬于違反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則,③符合題意。④:口頭合同在民法中具有法律效力,且因該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陳某妻子有配合還款的義務,④說法錯誤。故本題選C。二、非選擇題:本題共4小題,共52分。17.閱讀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吳某與某健身公司簽訂私教課程協議(格式條款),部分內容見下圖。協議簽訂后,吳某支付20000元私教費。吳某于2022年至2024年接受私教培訓,共消費8960元,尚余預付款11040元。后來,該健身公司私自更換私教人員,引發吳某不滿,致使私教課未如期完成。2025年1月,吳某要求該健身公司解除協議并退還剩余私教費。某健身公司認為,其不存在違約行為,不同意解除協議。私教課程服務協議(部分摘錄)自2022年4月6日至2025年10月5日,私教課程單價為380元,課程費共20000元;雙方約定私教課程教師為李某。私教課程一經購買,不予退款。結合材料,運用民事權利與義務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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