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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實施細則(試行)(安全生產現場控制分冊) 4.1.1基坑支護及開挖符合規范、設計及專項施工地下管線、道路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保證主體地下結構(2)當基坑開挖面上方的錨桿、土釘、支撐未(3)采用錨桿或支撐的支護結構,在未達到設計規(4)安全等級為一級、二級的支護結構,在基坑開挖過程與支護結構使用期內,必須進行支護結構的水平位移監測和基坑開挖影響范圍內建(構)筑物、地面的(6)土方開挖前,應查明基坑周邊影響范圍內建(構)筑物、上下水、電纜、燃氣、排水及熱力等地下方可開挖下層土方,嚴禁提前開挖和超挖。施工過程中,嚴禁設備或重物碰撞支撐、腰梁、錨桿等基坑支護身、已施工的主體結構和鄰近道路、市政管線、地下設施、周圍建(構)筑物等進行施工監測,施工單位應用取信息施工法配合設計單位采用動態設計法,及時調整施工方法及預防風險措施,并可通過采用設置隔離樁、加固既有建筑地基基礎、反壓與配合降水糾偏等技術措(2)應根據環境調查結果,分析評估基坑周邊環境的變形敏感度,根據基坑支護設計單位提出的各個施工階段變形設計值和報警值,在基坑工程施工前對周邊敏4.1.3基坑周圍地面排水措施符合規范及專項施工4.1.4基坑地下水控制措施符合規范及專項施工方①排水溝深度、寬度、坡度應根據基坑涌水量計算②集水井大小和數量應根據基坑涌水量和滲漏水③當基坑開挖深度超過地下水位后,排水溝與集水井的深度應隨開挖深度加深,并應及時將集水井中的水),(4)降水井隨基坑開挖深度需切除時,對繼續運行的降水井應去除井管四周地面下1m的濾料層,并應采4.1.5基坑周邊荷載符合規范及專項施工方案的要堆載,坑邊嚴禁重型車輛通行。當支護設計中已考慮堆(2)基坑周邊施工材料、設施或車輛載荷嚴禁超過4.1.6基坑監測項目、監測方法、測點布置、監測頻率、監測報警及日常檢查符合規范、設計及專項施工現場地質情況和周圍環境較復雜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2)基坑工程施工前,應由建設方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對基坑工程實施現場監測。監測單位應編制監測方案,監測方案需經建設方、設計方、監理方等認可,必要時還需與基坑周邊環境涉及的有關單位協商一(4)基坑工程監測點的布置應能反映監測對象的實際狀態及其變化趨勢,監測點應布置在內力及變形關鍵(5)基坑工程監測頻率的確定應滿足能系統反映監測對象所測項目的重要變化過程而又不遺漏其變化時刻④超深、超長開挖或者未及時加撐等違反設計工況⑤基坑及周邊大量積水、長時間連續降雨、市政管⑨鄰近建筑突發較大沉降、不均勻沉降或出現嚴重(9)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立即進行危險報警,并對基坑支護結構和周邊環境中的保護對象采取②基坑支護結構或周邊土體的位移值突然明顯增大③基坑支護結構的支撐或錨桿體系出現過大變形、④周邊建筑的結構部分、周邊地面出現較嚴重的突⑥根據當地工程經驗判斷,出現其他必須進行危險(10)基坑監測工作要能貫穿于基坑工程和地下工程施工全過程。監測期應從基坑工程施工前開始,直至地下工程完成為止。對有特殊要求的基坑周邊環境的4.1.7基坑內作業人員上下專用梯道符合規范及專基坑內宜設置供施工人員上下的專用梯道,數量不應少于2個。梯道應設扶手欄桿,梯道的寬度不應小于4.1.8基坑坡頂地面無明顯裂縫,基坑周邊建筑物行巡視,隨時檢查基坑位移(土體裂縫)、傾斜、土體及周邊道路沉陷或隆起、地下水涌出、管線開裂、不明(2)當基坑周邊地面產生裂縫時,應采取灌漿措施封閉裂縫。對于膨脹土基坑工程,應分析裂縫產生原4.2.1.1作業腳手架底部立桿上設置的縱向、橫向長連續設置,不得缺失。在支撐腳手架立桿底部應設置縱向和橫向掃地桿,水平桿和掃地桿應與相鄰立桿連接(2)腳手架必須設置縱、橫向掃地桿。縱向掃地桿桿上。橫向掃地桿應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緊靠縱向掃地(3)腳手架立桿基礎不在同一高度時,必須將高處的縱向掃地桿向低處延長兩跨與立桿固定,高低差不應①連墻件的安裝必須隨作業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②當作業腳手架操作層高出相鄰連墻件以上2步時,在上層連墻件安裝完畢前,必須采取臨時拉結措施。腳手架連墻件設置的位置、數量應按專項施工方案(h)(la)>50m①應靠近主節點設置,距離主節點的距離不應大于②應從底層第一步縱向水平桿處開始設置,當該處(4)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必須設置連墻件,連墻件(5)連墻件中的連墻桿應呈水平設置,當不能水平(6)連墻件必須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壓力的構造。對(7)當腳手架下部暫不能設連墻件時應采取防傾覆措施。當搭設拋撐時,拋撐應采用通長桿件,并以旋轉扣件固定在腳手架上,與地面的傾角應在(8)架高超過40m且有風渦流作用時,應采取抗4.2.1.3步距、跨距搭設符合規范及專項施工方案常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全封閉單、雙排腳手架結構的置h置h注:1.表中所示+2+2×0.35(為二層裝修作業層施工荷載標準值;2×0.35(kN/m)為二層作業層2.作業層橫向水平桿間距,應按不大于la/2設置。①每道剪刀撐跨越立桿的根數應按下表的規定確桿與地面的傾角應在45°~60°之間;765②剪刀撐斜桿的接長應采用搭接或對接,搭接長度③剪刀撐斜桿應用旋轉扣件固定在與之相交的橫向水平桿的伸出端或立桿上,旋轉扣件中心線至主節點的(2)高度在24m及以上的雙排腳手架應在外側全荷載、搭設高度、搭設場地土質情況與現行國家標準(2)壓實填土地基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基地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3)立桿墊板或底座底面標高宜高于自然地坪(4)腳手架基礎經驗收合格后,應按施工組織設計4.2.1.6架體材料和構配件符合規范及專項施工方①扣件應采用鍛鑄鐵或鑄鋼制作,其質量和性能應用其他材料制作的扣件,應經試驗證明其質量符合該標③扣件進入施工現場應檢查產品合格證,并應進行抽樣復試,技術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①腳手板可采用鋼、木、竹材料制作,單塊腳手板②沖壓鋼腳手板的材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碳素④竹腳手板宜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竹串片腳手板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施工①可調托撐螺桿外徑不得小于36mm,直徑與螺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梯形螺紋第2部分:直徑與螺距②可調托撐的螺桿與支托板焊接應牢固,焊縫高度①懸挑腳手架用型鋼的材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碳素結構鋼》GB/T700或《低合金高強度結構鋼》作業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纜風繩、泵送砼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架體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嚴禁拆除或移動架體應采用安全平網在腳手板底部進行兜底封閉,起到對作(2)作業層及封閉平網的水平層理排架體與建筑物4.2.1.9腳手架上腳手板的設置符合規范及專項施②沖壓鋼腳手板、木腳手板、竹串片腳手板等,應設置在三根橫向水平桿上。當腳手板長度小于2m時,可采用兩根橫向水平桿支撐,但應將腳手板兩端與橫向水平桿可靠固定,嚴防傾翻。腳手板的鋪設應采用對接平鋪或搭接鋪設。腳手板對接平鋪時,接頭處應設兩根橫向水平桿,腳手板外伸長度應取130mm—150mm,兩設時,接頭應支在橫向水平桿上,搭接長度不應小于③竹腳手板應按其主竹筋垂直縱向水平桿方向鋪①腳手板應鋪滿、鋪穩,離墻面的距離不應大于②采用對接或搭接時均應符合規范的規定;腳手板③在拐角、斜道平臺口處的腳手板,應用鍍鋅鋼絲①豎向主框架所覆蓋的每個樓層處應設置一道附墻③在升降工況時,附墻支座上應設有防傾、導向的④附墻支座應采用錨固螺栓與建筑物連接,受拉螺栓的螺母不得少于兩個或應采用彈簧墊圈加單螺母,螺桿露出螺母端部的長度不應少于3扣,并不得小于⑤附墻支座支撐在建筑物上連接處砼的強度應按設4.2.2.2防墜落、防傾覆安全裝置符合規范及專項①防墜落裝置應設置在豎向主框架處并附著在建筑結構上,每一升降點不得少于一個防墜落裝置,防墜落②防墜落裝置必須采用機械式的全自動裝置,嚴禁③防墜落裝置技術性能除應滿足承載能力要求外,④防墜落裝置應具有防塵、防污染的措施,并應靈⑤防墜落裝置與升降設備必須分別獨立固定在建筑⑥鋼吊桿式防墜落裝置,鋼吊桿規格應由計算確①防傾覆裝置中應包括導軌和兩個以上與導軌連接②在防傾覆導向件的范圍內應設置防傾覆導軌,且③在升降和使用兩種工況下,最上和最下兩個導向⑤應采用螺栓與附墻支座連接,其裝置與導軌之間4.2.2.3同步升降控制裝置符合規范及專項施工方附著式升降腳手架升降時,必須配備限荷載或水平高差的同步控制系統。連續式水平支承桁架,應采用限制荷載自控系統;簡支靜定水平支撐桁架,應采用水平高差同步自控系統;當設備受限時,可選擇限制荷載自線布置的架體,相鄰兩主框架支撐點處的架體外側距離4.2.3.1型鋼錨固段長度及錨固型鋼的主體結構砼(2)錨固位置設置在樓板上時,樓板的厚度不宜小(3)錨固型鋼的主體結構砼強度等級不得低于4.2.3.2懸挑鋼梁卸荷鋼絲繩設置方式符合規范及每個型鋼懸挑梁外端宜設置鋼絲繩或鋼拉桿與上一層建筑結構斜拉結。鋼絲繩、鋼拉桿不參與懸挑鋼梁受力計算;鋼絲繩與建筑結構拉結的吊環應使用HPB235級鋼筋,其直徑不宜小于20mm,吊環預埋錨固長度應4.2.3.3懸挑鋼梁的固定方式符合規范及專項施工型鋼筋拉環或錨固螺栓應預埋至砼梁、板底層鋼筋位置,并應與砼梁、板底層鋼筋焊接或綁扎牢固。其錨固長度應符(2)當型鋼懸挑梁與建筑結構采用螺栓鋼壓板連接固定時,鋼壓板尺寸不應小于100mm×10mm(寬×厚);當采用螺栓角鋼壓板連接時,角鋼的規格不應小4.2.3.5懸挑鋼梁端立桿定位點符合規范及專項施時,應將安全鎖鎖定在安全繩上;空中啟動吊籃時,應先將吊籃提升使安全繩松弛后再開啟安全鎖。不得在安全繩受力時強行扳動安全鎖開啟手柄;不得將安全鎖開(2)安全鎖的配件應完好,齊全,規格和方向標識(2)在吊籃內的作業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4.2.4.4安全繩的設置和使用符合規范及專項施工帶的安全繩及安全鎖扣。安全繩應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不得與吊籃上任何部位有連接,并應符合下列規①安全繩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安全帶》GB60954.2.4.5吊籃懸掛機構前支架設置符合規范及專項(2)當支撐懸掛機構前后支撐點的結構強度不能滿足使用要求時,應采取加墊板放大受荷面積或在下層采(3)固定式懸掛支架(指后支架拉結型)拉結點處的結構應能承受設計拉力;當采用錨固鋼筋作為傳力結構時,其鋼筋直徑應大于16mm;在砼中的錨固長度應(4)懸掛吊籃的支架支撐點處結構的承載能力,應(6)懸掛機構前支架嚴禁支撐在女兒墻上、女兒墻4.2.4.6吊籃配重件重量和數量符合說明書及專項配重件應穩定可靠地安放在配重架上,并應有防止隨意移動的措施,嚴禁使用破損的配重件或其他替代4.2.5.1移動式操作平臺的設置符合規范及專項施(2)移動式操作平臺的輪子與平臺架體連接應牢固,立柱底端離地面不得超過80mm,行走輪和導向輪架體應保持垂直,不得彎曲變形,制動器除在移動情況(4)移動式操作平臺在移動時,操作平臺上不得站(5)移動式升降工作平臺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移25849和《移動式升降工作平臺安全規則、檢查、維修4.2.5.2落地式操作平臺的設置符合規范及專項施①落地式操作平臺高度不應大于15m,高寬比不應②施工平臺的施工荷載不應大于2.0kN/m2;當接料③操作平臺應與建筑物進行剛性連接或加設防傾斜④用腳手架搭設操作平臺時,其立桿間距和步距等結構要求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腳手架規范的規定,應在立桿下部設置底座或墊板、縱向與橫向掃地桿,并應在⑤操作平臺應從底層第一步水平桿起逐層設置連墻件,且連墻件間隔不應大于4m,同時應設置水平剪刀撐。連墻件應為可承受拉力和壓力的構件,并應與建筑(3)落地式操作平臺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相鄰連(4)落地式操作平臺拆除應由上而下逐層進行,嚴4.2.5.2懸挑式操作平臺的設置符合規范及專項施①操作平臺的擱置點、拉結點、支撐點應設置在穩③操作平臺的結構應穩定可靠,承載力應符合設計(2)懸挑式操作平臺的懸挑長度不宜大于5m,均(3)采用斜拉方式的懸挑式操作平臺,平臺兩側的連接吊環應與前后兩道斜拉鋼絲繩連接,每一根鋼絲繩的下方設置不少于兩道的斜撐,斜撐的一端應支撐在鋼(5)采用懸臂梁式的操作平臺,應采用型鋼制作懸挑梁或懸挑桁架,不得使用鋼管,其節點應采用螺栓或焊接的剛性節點。當平臺板上主梁采用與主體結構預埋件焊接時,預埋件、焊縫均應經設計計算,建筑物主體用卡環,不得使吊鉤直接鉤掛吊環。吊環應按通用吊環(7)懸挑式操作平臺安裝時,鋼絲繩應采用專用鋼絲繩夾連接,鋼絲繩夾數量應與鋼絲繩直徑相匹配,且不得少于4個。建筑物銳角、裂口周圍系鋼絲繩處應加(8)懸挑式操作平臺的外側應略高于內側;外側應筑起重機械的使用單位在建筑起重機械首次安裝前,應當持建筑起重機械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制造監督檢驗證明到本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縣級以上地中,明確租賃雙方的安全責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機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備案證明和自檢合格證②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者制造廠家規定的使用年限①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的項目負責人和安全負②具有建筑施工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的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起重司機、起重信號工、司索工等特(3)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前,應編制專項施工方(4)塔式起重機在安裝前和使用過程中,發現有下單位組織出租、安裝、使用、監理等單位進行驗收,并應按《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按《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3)施工升降機檢驗合格后,使用單位應組織租賃單位、安裝單位和監理單位等進行驗收。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應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施工升降機安裝驗收應按《建筑施工升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然災害、發生設備事故或停工6個月以上時,應對施工(5)物料提升機安裝完畢后,應由工程負責人組織安裝單位、使用單位、租賃單位和監理單位等對物料提升機安裝質量進行驗收,并按《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6)物料提升機驗收合格后,應在導軌架明顯處懸使用單位應當自建筑起重機械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安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名單等,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辦理建筑起重機械使4.3.1.5起重機械的基礎、附著符合使用說明書及明書所規定的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施工單位應根據地說明書和設計圖紙的要求。安裝前應對基礎進行驗收,和自由端高度等應符合使用說明書的規定。當附著水平距離、附著間距等不滿足使用說明書要求時,應進行設(4)附著裝置的構件和預埋件應由原制造具有相應能力的企業制作。附著裝置設計時,應對支撐(6)施工升降機地基、基礎應滿足使用說明書的要(8)施工升降機的附墻架形式、附著高度、距、附著點水平距離、附墻架與水平面之間的夾角、導軌架自由端高度和導軌架與主體結構間水平距離等均應(9)當施工升降機附墻架不能滿足施工現場要求時,應對附墻架另行設計。附墻架的設計應滿足構件剛(10)物料提升機的基礎應能承受最不利工作條件下的全部荷載。30m及以上物料提升機的基礎應進行設(11)物料提升機當導軌架的安裝高度(12)宜采用制造商提供的標準附墻件架,當標準附墻架結構尺寸不能滿足要求時,可經設計計算采用非②附墻架與導軌架及建筑結構采用剛性連接,不得③附墻架間距、自由端高度不應大于使用說明書的4.3.1.6起重機械的安全裝置靈敏、可靠;主要承載結構件完好;結構件的連接螺栓、銷軸有效;機構、能準確可靠,在緊急情況下能切斷電源安全停車。在安裝、維修、調整和使用中不得任意改變電路,以免安全(2)主要受力構件發生腐蝕時,應進行檢查和測量。當承載能力降低至原設計承載能力的87%時,如不(4)制造廠應對起重機的金屬結構、零部件、外購件、安全防護裝置等質量全面負責。產品質量應不低于(5)維修更換的零部件應與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料(6)起重機電氣設備的安裝,必須符合《電氣裝置(7)電氣元件應與起重機的機構特性、工況條件和環境條件相適應。在額定條件下工作時,其溫升不應超過額定允許值。起重機的工況條件和環境條件如有變起重機嚴禁越過無防護設施的外電架空線路作業。在外電架空線路附近吊裝時,起重機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邊緣在最大偏斜時與架空線路邊線的最小安全距離應如同4.3.1.8按規定在起重機械安裝、拆卸、頂升和使求實施。安裝作業人員應分工明確、職責清楚。安裝前(2)塔式起重機使用前,應對起重司機、起重信號(4)安裝作業前,安裝技術人員應根據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和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對安裝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由安裝作業人員在①建筑起重機械的維護保養應按規定頻率及時進②施工升降機應重點維護保養:導軌架標準節的連接螺栓(或螺母),上下限位開關、極限開關、防松繩裝置、防墜安全器、超載保護裝置、進出料門安全連鎖③塔式起重機應重點維護保養:結構件、鋼絲繩、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裝置、高度限位裝置、變幅限④在用建筑起重機械每月至少應進行一次月度日常維護保養,每年至少應進行一次年度維護保養,并做好⑤停用1個月以上的建筑起重機械,應有停用記錄。使用前應進行一次維護保養,維護保養項目不低于月保范圍。停止使用但未拆卸的建筑起重機械每兩個月至少應進行一次月度日常維護保養,停用半年以上再次正4.3.2.1作業環境符合規范要求。多塔交叉作業防(2)兩臺塔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低位塔機的起重臂端部與另一臺塔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m的距離;處于高位塔機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鉤升至最高點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與低位塔機中處于最高位置(3)當多臺塔式起重機在同一施工現場交叉作業①低位塔式起重機的起重臂端部與另一臺塔式起重②高位塔式起重機的最低位置的部件(或吊鉤升至最高點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與低位塔式起重機中處于4.3.2.2塔式起重機的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①塔機應安裝起重力矩限制器。設有起重力矩顯示②當起重力矩大于相應工況下的額定值并小于該額塔機應安裝起重量限制器。如設有起重量顯示裝置,則其數值誤差不應大于實際值的±5%。當起重量大(3)力矩限制器控制定碼變幅的觸點或控制定幅變(4)對小車變幅的塔機,其最大變幅速度超過40m/min,在小車向外運行,且起重力矩達到額定值的80%時,變幅速度應自動轉換為不大于40m/min的速度軌道式塔機行走機構應在每個運行方向設置行程限位開關。在軌道上安裝限位開關碰鐵,其安裝位置應充分考慮塔機的制動行程,保證塔機在于止擋裝置或與同一軌道上其他塔機相距大于1m處能完全停住,此時電回轉部分不設集電器的塔機,應安裝回轉限位器。塔機回轉部分在非工作狀態下能自由旋轉;對有自鎖作小車變幅的塔機,應設置變幅小車斷軸保護裝置,①滑輪,起升卷筒及動臂變幅卷筒均應設有鋼絲繩防脫裝置,該裝置與滑輪或卷筒側板最外緣的間隙不應(11)塔式起重機的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變幅限位器、行走限位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保護裝置不(12)塔式起重機的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并應按程①吊具與索具產品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起重機械②吊具與索具應與吊重種類、吊運具體要求以及環③作業前應對吊具與索具進行檢查,當確認完好時④吊具承載時不得超過額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支⑤塔式起重機吊鉤的吊點,應與吊重重心在同一條檢查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繼續使用。當發現有缺陷②鋼絲繩的報廢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起重機用鋼③當鋼絲繩的端部采用編結固接時,編結部分的長接繩股應拉緊,凸出部分應光滑平整,且應在插接末尾留出適合長度,用金屬絲扎牢,鋼絲繩插接方向宜符合現行行業標準《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安全規程》LD48的要求。用其他方法插接的,應保證其插接連接強度不④當采用繩夾固接時,鋼絲繩吊索繩夾最少數量應鋼絲繩吊索繩夾最少數量34567⑤鋼絲繩夾壓板應在鋼絲繩受力繩一邊,繩夾間距A不應小于鋼絲繩直徑的6倍;⑥吊索必須由整根鋼絲繩制成,中間不得有接頭。⑧當吊索彎折曲率半徑小于鋼絲繩公稱直徑的2倍4.3.2.3按規定在頂升(降節)作業前對相關機①架設前應對塔機自身的架設機構進行檢查,保證②塔機在安裝、增加塔身標準節之前應對結構件和高強度螺栓進行檢查,若發現下列問題應修復或更換后③小車變幅的塔機在起重臂組裝完畢準備吊裝之前,應檢查起重臂的連接銷軸、安裝定位板等是否連接當起重臂的連接銷軸軸端采用焊接擋板時,則在錘⑤頂升前,應將塔式起重機配平;頂升過程中,應⑧塔式起重機加節后需進行附著的,應按照先裝附著裝置、后頂升加節的順序進行,附著裝置的位置和支4.3.3.1防墜安全裝置在標定期限內,安裝符合規①吊籠應設有防墜安全器和安全鉤。防墜安全器應能保證當吊籠出現不正常超速運行時及時動作,將吊籠制停;安全鉤應能防止吊籠脫離導軌架或防墜安全器輸②防墜安全器動作時,設在防墜安全器上的安全開③防墜安全器的速度控制部分應具有有效的鉛封或①防墜安全器鋼絲繩的張緊力應為安全裝置起作用③對于額定提升速度不超過0.63m/s的施工升降④對于人貨兩用施工升降機應采用速度觸發型的防⑤卷揚機傳動的施工升降機應設防松繩和斷繩保護4.3.3.2按規定制定各種載荷情況下齒條和驅動齒齒輪、防墜安全器齒輪的正確嚙合。這樣的措施不應僅僅依靠吊籠導輪或滑靴。正確的嚙合應是:齒條節線和上述方法失效時應進一步采取措施,保證齒條節線和與通常齒條應全寬度參與嚙合。在上述方法失效時應進一(3)接觸長度(除曲線式導軌架的施工升降機),4.3.3.3附墻架的使用和安裝符合使用說明書及專(2)施工升降機的附墻架形式、附著高度距、附著點水平距離、附墻架與水平面之間的夾角、導軌架自由端高度和導軌架與主體結構間水平距離等均應(3)基礎預埋件、連接構件的設計、制作應符合使①各停層處應設置層門,應保證在關閉時人員不能③層門不得向吊籠運行通道——側開啟,實體板的層門上應在視線位置設觀察窗,窗的面積不應小于④層門的凈寬度與吊籠進出口寬度之差不得大于⑤全高度層門開啟后的凈高度不應小于2.0m。在特⑥正常工況下,關閉的吊籠門與層門間的水平距離⑦裝載和卸載時,吊籠門框外緣與登機平臺邊緣之⑧人貨兩用施工升降機機械傳動層門的開、關過程①上限位開關:當吊籠上升至限定位置時,觸發限②下限位開關:當吊籠下降至限定位置時,觸發限均可切斷主電路停止吊籠運行。緊急斷電開關應設在便緊裝置連接牢固。當吊籠處于最低位置時,卷筒上的鋼(2)鋼絲繩的選用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絲繩》GB/T8918的規定。鋼絲繩的維護、檢驗和報廢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起重機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使用規范》纜風繩直徑不應小于8mm,安全系數不應小繩徑匹配,數量不應少于3個,間距不應小于繩徑的64.3.4.3附墻符合要求。纜風繩、地錨的設置符合①當導軌架的安裝高度超過設計的最大獨立高度②宜采用制造商提供的標準附墻架,當標準附墻架結構尺寸不能滿足要求時,可經設計計算采用非標附墻b)附墻架與導軌架及建筑結構采用剛性連接,不得c)附墻架間距、自由端高度不應大于使用說明書的③用鋼管制作的附墻架與建筑結構連接,可預埋與附墻架規格相同的短管,用扣件連接。預埋短管懸臂長①當物料提升機安裝條件受到限制不能使用附墻架時,可采用纜風繩,纜風繩的設置應符合說明書的要a)每一組四根纜風繩與導軌架的連接點應在同一水平高度,且應對稱設置;纜風繩與導軌架的連接處應采b)纜風繩宜設置在導軌架的頂部;當中間設置纜風c)纜風繩與水平面夾角宜在45°-60°之間,并應采①地錨應根據導軌架的安裝高度及土質情況,經設②30m以下物料提升機可采用樁式地錨。當采用鋼4.4.1按規定對搭設模板支撐體系的材料、構配件①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和質量檢驗報告,鋼管材質檢驗方法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金屬材料室溫拉伸試②鋼管表面應平直光滑,不應有裂縫、結疤,分③鋼管外徑、壁厚、端面等的偏差,應分別符合規①表面銹蝕深度應符合本規范規定。銹蝕檢查應每年一次。檢查時,應在銹蝕嚴重的鋼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銹蝕嚴重的部位橫向截斷取樣檢查,當銹蝕深度超①扣件應有生產許可證、法定檢測單位的測試報告③扣件的技術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4)扣件進入施工現場應檢查產品合格證,并應進行抽樣復試,技術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管腳手架扣件)CB15831的規定。扣件在使用前應逐個挑②應有質量檢驗報告,可調托撐抗壓承載力應符合③可托撐支托板厚不應小于5mm,變形不應大于4.4.2模板支撐體系的搭設和使用符合規范及專項(2)豎向模板和支架立柱支撐部分安裝在基土上時,應加設墊板,墊板應有足夠強度和支撐面積,且應中心承載。基土應堅實,并應有排水措施。對濕陷性黃土應有防水措施;對特別重要的結構層可采用砼、打樁(3)當滿堂或共享空間模板支架立柱高度超過8m時,若地基土達不到承載要求,無法防止立柱下沉,則應先施工地面下的工程,再分層填夯實基土,澆筑地面(4)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置有效防應起拱;當設計無具體要求時,起拱高度宜為全跨長度(6)現澆多層或高層房屋和構筑物,安裝上層模板①下層樓板應具有承受上層施工荷載的承載能力,②上層支架立柱應對準下層支架立柱,并應在立柱③當采用懸臂吊模板、桁架支模方法時,其支撐結管立柱支模。當層間高度小于或等于5m時,可采用木應能可靠承受新澆砼自重和側壓力以及施工過程中所產4.4.3砼澆筑時,必須按照專項施工方案規定的順(1)砼自吊斗口下落的自由傾落高度不得超過2m,澆筑高度如超過3m時必須采取砼措施,用串桶或(2)澆筑砼時應分段分層連續進行,澆筑層高度應根據砼供應能力,一次澆筑方量,砼初凝時間,結構特點、鋼筋疏密綜合考慮決定,一般為振搗器作用部分長應盡量縮短,并應在前層砼初凝之前,將次層砼澆筑完畢。間歇的最長時間應按所用水泥品種、氣溫及砼凝結預埋件和插筋等有無移動、變形或堵塞情況,發現問題4.4.4模板支撐體系的拆除符合規范及專項施工方準,拆除模板的時間可按現行國家標準《砼結構工程施需提前拆模或承受部分超設計荷載時,必須經過計算和重量的模板,應在砼達到設計強度的25%后方可拆除承重模板。當在已拆除模板的結構上加置荷載時,應另行當設計無規定時,可采取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并從上而下進行拆(5)在提前拆除互相搭連并涉及其他后拆模板的支撐時,應補設臨時支撐。拆模時,應逐塊拆卸,不得成(6)拆模如遇中途停歇,應將已拆松動、懸空、浮吊的模板或支架進行臨時支撐牢固或相互連接穩固。對(7)已拆除了模板的結構,應在砼強度達到設計強度值后方可承受全部設計荷載。若在未達到設計強度以前,需在結構上加置施工荷載時,應另行核算,強度不4.5.1按規定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履行②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或配電室、配電裝置、用⑤設計配電系統:設計配電線路,選擇導線或電纜;設計配電裝置,選擇電器;設計接地裝置;繪制臨時用電工程圖紙,主要包括用電工程總平面圖、配電裝審核、批準”程序,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相關部門審核及具有法人資格企業的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實(5)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編制、審核、批準部門和證上崗工作;其他用電人員必須通過相關安全教育培訓(2)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由電工完成,并應有人監護。電工等級應同工①使用電氣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應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嚴禁設③暫時停用設備的開關箱必須切斷電源隔離開關,④移動電氣設備時,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做妥善(4)臨時用電工程應定期檢查。定期檢查時,應復(5)臨時用電工程定期檢查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①配電系統應設置配電柜或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實行三級配電。配電系統宜使三相負荷平衡。②總配電箱以下可設若干分配電箱;分配電箱以下③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區域,分配電箱應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區域,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3)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4)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當合并設置為同一配電箱時,動力和照明應分路配電;動力開和PE線端子板。N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絕少、振動小、無腐蝕介質、無易燃易爆物及道路通暢的(2)電纜線路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宜選用鎧裝電纜;當選用無鎧裝電纜時,應能防應在電纜緊鄰上、下、左、右側均勻敷設不小于50mm(4)埋地電纜在穿越建筑物、構筑物、道路、易受機械損傷、介質腐蝕場所及引出地面從2.0m高到地下0.2m處,必須加設防護套管,防護套管內徑不應小于電絕緣子固定,綁扎線必須采用絕緣線,固定點間距應保證電纜能承受自重所帶來的荷載,敷設高度應符合規范架空線路敷設高度的要求,但沿墻壁敷設時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架空電纜嚴禁沿腳手架(7)在建工程內的電纜線路必須采用電纜埋地引入,嚴禁穿越腳手架引入。電纜垂直敷設應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豎井、垂直孔洞等,并宜靠近用電負荷中心,固定點每樓層不得少于一處。電纜水平敷設宜沿墻或門(8)室內配線應根據配線類型采用瓷瓶、瓷(塑料)夾、嵌絕緣槽、穿管或鋼索敷設。潮濕場所或埋地非電纜配線必須穿管敷設,管口和管接頭應密封;當采用金屬管敷設時,金屬管必須做等電位連接,且必須與漏電保護器的選擇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和《漏電保護器(3)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濕或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4)總配電箱中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電動作電流與額定漏電動作時間的乘積不應大于(5)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漏電保護器的極數和線數采用承載力滿足使用要求的蓋板覆蓋,蓋板四周擱置應(2)電梯井口應設置防護門,其高度不應小于1.5m,防護門底端距地面高度不應大于50mm,并應設大于2層加設一道水平安全網。電梯井內的施工層上(4)洞口蓋板應能承受不小于1kN/m2的集中荷載和不小于2kN/m2的均布荷載,有特殊要求的蓋板應另(5)墻面等處落地的豎向洞口、窗臺高度低于800mm的豎向洞口及框架結構在澆筑完砼未砌筑墻體時應在臨空一側設置防護欄桿,并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網(2)施工的樓梯口、樓梯平臺和梯段邊,應安裝防護欄桿;外設樓梯口、樓梯平臺和梯段邊還應采用密目程,應設防護欄桿;對有外腳手架的工程,應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全封閉,密目式安全立網應設置在腳手架外(4)施工升降機、龍門架和井架物料提升機等在建筑物間設置的停層平臺兩側,應設置防護欄桿、擋腳護門,并應設置防外開裝置;井架物料提升機通道中工挖(擴)孔樁、地下工程、容器等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并應采取強制性明和非防爆設備,所有的電器設備設施及照明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3836.1《爆炸性環境第一部分:設備(4)鍋爐、金屬容道、管道、密閉艙室等狹窄、特(5)有限空間作業場所應設置信息公示牌、設警戒(6)有限空間作業施工單位應制定有限空間作業專絲繩索扣(保險鉤)固定,嚴禁使用鐵絲或火燒絲固定大模板。索扣僅作為模板安裝時臨時固定施工防護措施,嚴禁作為運輸、吊裝使用。應經常對索扣進行檢(2)大模板吊運應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和作業人員必須站在安全可靠處。模板吊運時應采取措施防止起吊模板碰撞相鄰模板,起吊應平穩,不得偏斜或大幅度(3)嚴禁人員和物料隨同大模板一同起吊。穿墻螺(5)五級(含五級)以上大風應停止大模板吊裝作并應有足夠的安全防范措施。當樁孔開挖深度超過10m(4)施工完畢的樁(井)口設置蓋板進行覆蓋,蓋4.7.1建筑幕墻安裝作業符合規范及專項施工方案(2)安裝施工前,幕墻安裝廠商應會同土建承包商檢查現場清潔情況、腳手架和起重運輸設備,確認是否①吊點和掛點應符合設計要求,吊點不應少于2②起吊單元板塊時,應使各吊點均勻受力,起吊過③吊裝升降和平移應使單元板塊不擺動、不撞擊其④吊裝過程應采取措施保證裝飾面不受磨損和擠⑤單元板就位時,應先將其掛到主體結構的掛點4.7.2鋼結構、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作業符合規范①鋼結構吊裝作業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經審批同意后按方案實施。需要專家論證的,應按有關規定組②起重司機、指揮及司索工應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③起重吊裝作業前,檢查起重設備、吊索具確保其④鋼柱吊裝前應裝配鋼爬梯和防墜器。鋼柱就位后柱腳處使用墊鐵墊實,柱腳螺栓初擰,鋼柱四個方向上使用纜風繩拉緊,鎖好手動葫蘆,擰緊柱腳螺栓后方可⑤鋼梁吊裝前必須安裝好立桿式雙道安全繩。鋼梁就位后使用臨時螺栓進行栓接,臨時連接螺栓數量不少鋼結構整體吊裝除應遵守上述鋼梁、鋼柱吊裝安裝①整體吊裝前,檢查起重設備、吊索具及吊點可靠②整體就位后,螺栓連接數量符合方案要求后方可提升作業前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經審批同意后按方案實施。需要專家論證的,應按有關規定組織論證①提升前應按照方案仔細檢查提升裝置、牛腿、焊②正式提升前應進行預提升,分級加載過程中,每一步分級加載完畢,均應暫停并檢查,如提升平臺、連接桁架及下吊點加固桿件等加載前后的應力變形的情③分級加載完畢,連體鋼結構提升離開拼裝胎架約④后裝桿件全部安裝完成后,方可進行卸載工作,卸載按照方案緩慢分級進行,并根據現場卸載情況調⑤在提升過程中,應指定專人觀察鋼絞線的工作情況,密切觀察結構的變形情況。若有異常,直接通知指⑥提升作業時,禁止交叉作業。提升過程中,未經①索膜施工前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經審批同意后按方案實施。需要專家論證的,應按有關規定組織論②吊裝時要注意膜面的應力分布均勻,必要時可在膜上焊接連續的“吊裝搭扣”,用兩片鋼板夾緊搭扣來吊裝;焊接“吊裝搭扣”時要注意其焊接的方向,以保證吊③吊裝時的位移過程應緩慢、平穩,并有工人從不同角度以拉繩協助控制膜的移動;大面積膜面的吊裝應選擇晴朗無風的天氣進行,風力大于三級或氣溫低于④吊裝就位后,要及時固定膜邊角;當天不能完成張拉的,也要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防止夜間大風或因⑤整個安裝過程要嚴格按照施工技術設計進行,做到有條不紊;作業過程中安裝指導人員要經常檢查整個膜面,密切監控膜面的應力情況,防止因局部應力集中4.7.3裝配式建筑預制砼構件安裝作業符合規范及①安裝作業開始前,應對安裝作業區進行維護并作出明顯的標識,拉警戒線,根據危險源級別安排旁站,②施工作業使用的專用吊具、吊索、定型工具式支撐、支架等,應進行安全驗算,使用中進行定期不定期右后,停穩構件,檢查鋼絲繩、吊具和預制構件狀態,④吊機吊裝區域內,非作業人員嚴禁進入;吊運預制構件時,構件下方嚴禁站人,應待預制構件降落至距離地面1m以內方準作業人員靠近,就位固定后方可脫⑤高空應通過纜風繩改變預制構件方向,嚴禁高空⑥遇到雨、雪、霧天氣,或者風力大于5級時,不①采用吊裝裝置吊運墻板時,在沒有對吊裝構件進②現場應配備足夠的固定配件安裝操作工具,構件4.7.4隧道工程施工作業符合規范及專項施工方案明挖隧道基坑施工參照房建工程基坑工程要求施①洞口外場地布置應綜合考慮道路、供排水、料場、加工廠、通風設施、空壓機站、火工品庫、車輛臨時停放點、油庫、值班室、生活區等,應符合安全、文②在洞口醒目處應設置進洞人員標識牌、每日重大危險源公示牌、進洞須知牌、應急救援流程圖、提示③隧道洞口設置值班房、欄桿、門禁,采取人車分流。值班室設在洞口側面,距隧道洞口大于30m,設值班人員,負責進出人員登記及材料、設備與爆破器材進④隧道內嚴禁存放汽油、柴油、煤油、變壓器油、①豎井作業場地應設置截、排水設施,施工區域及③豎井內渣土應及時運輸至棄土場,嚴禁在鎖口周④豎井開挖應嚴格控制開挖進尺、及時施工初期支⑤做好豎井開挖面的超前地質預報和監控量測(主⑥豎井內應設置集水井,防止積水對豎井底部浸蝕,發生豎井坍塌;豎井內必須設置應急逃生通道,可⑦豎井作業面距離地面達到一定距離后應設置送風⑧豎井底條件差、存在有害氣體的地層,要按要求⑨豎井內潮濕時,施工照明應使用安全電壓和應急①洞口施工前,先清理洞口上方及側方可能滑塌的表土、灌木及山坡危石等。洞口截、排水系統應在進洞②洞口施工應采取措施保護周圍建(構)筑物、既③洞口邊、仰坡上方應設防護欄桿,防護欄桿離開④洞口開挖應先支護后開挖、自上而下分層開挖、分層支護;不得掏底開挖或上下重疊開挖。陡峭、高邊坡的洞口應根據設計和現場需要設安全棚、防護欄桿或①施工中需嚴控隧道開挖進尺及安全步距。臺階法施工上臺階每循環開挖進尺:V、Ⅵ級圍巖不應大于1榀鋼架間距,Ⅳ級圍巖不得大于2榀鋼架間距。臺階下部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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