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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南京市綠化園林建設精細化管控

技術導則(試行)

南京市綠化園林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

1總則

1.1為進一步提升我市城市綠化園林建設精細化管理水平,高標準打造具有

南京人文特色的綠化園林精品工程,編制本導則。

1.2本導則堅持以解決綠化園林建設過程中常見問題和強化建設管理薄弱

環節管控為導向,突出關鍵環節、關鍵要素、關鍵技術的管控要點,指導有關主

管單位和建設責任主體正確掌握綠化園林建設全過程中的管控要點,系統、全面

提升我市綠化園林建設水平。

1.3本導則適用于我市范圍內各類新建、改建和擴建的綠化園林建設工程及

綠化園林設施維護提升項目。

1.4我市綠化園林建設項目在執行本導則時,應符合上位規劃和條例,并符

合國家和省市現行的有關標準、規范及強制性條文的規定。

1.5提倡自然生態和節約型的綠化園林建設方式,堅持“保護性”開發,避

免大拆大建,減少人為干預痕跡,對于珍稀品種或樹齡在20年以上的樹木,盡可

能實施原地保護。注重歷史文化遺存的保護和自然生態系統的可持續發展,使綠

化園林建設與自然環境、地域文化相得益彰。

1

2術語

2.1立地條件:植物生存需要的土壤、水分、氣候、空間組合而成的外部環

境。

2.2季相:植物在不同季節表現的外貌。

2.3節點景觀綠化:從強化城市意象、增強公眾對城市景觀、風貌感知度

的角度,選取有代表性的特色區域、道路、廣場和入城口節點、地標建筑物等

空間載體,重點開展景觀綠化。

2.4用地比例:游園內各類用地,包括綠化用地、建筑占地、園路及鋪裝

場地用地等,占公園陸地面積的比例。

2.5郁閉度:群植喬木樹冠垂直投影面積與栽植地面積之比。

2.6花境:利用露地宿根花卉、球根花卉及一二年生花卉,栽植在樹叢、綠

籬、欄桿、綠地邊緣、道路兩旁及建筑物前,自然式栽種。它是根據自然風景中

林緣野生花卉自然分散生長的規律,加以藝術提煉后應用于園林景觀中的一種植

物造景方式。

2.7立體綠化:充分利用不同的立地條件,選擇適宜植物栽植并依附或鋪貼

于各種建、構筑物及其它空間結構上的綠化方式。

2.8屋頂綠化:以建、構筑物頂部為載體,以植物為主體進行配置,不與地

面土壤接壤的綠化方式,是各種屋面種植方式的總稱。

2.9墻面綠化:選用適宜的綠色植物采用一定的栽培方式,使植物覆蓋各類

建(構)筑物和其他結構立面的一種綠化形式。

2.10構筑物綠化:沿口、棚架、景墻及各類園藝小品等類型構筑物的豎向

空間的綠化形式。

2.11立體花壇:將一年生或多年生的草本植物或小型灌木種植在層疊臺地

或立體構架上的花壇布置形式。

2.12綠雕:立體花壇的一種,將植物種植在立體構架上,以植物的形態和

色彩搭配出不同造型,經日常精細管理,形成特定植物藝術造型的綠色雕塑。

2.13通透式配置:綠地上配植的樹木在距相鄰機動車道路面高度90-300cm

的范圍內其樹冠不遮擋駕駛員視線的配置方式。

2.14有效土層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長發育所需的栽植土壤深度。

2.15分枝點高度:喬木從地表面至樹冠第一個分枝點的高度。

2.16客土:非當地原生的、由別處移來用于置換原生土的外來土壤。

2.17胸徑:喬木主干高度在1.3m處的樹干直徑。

2

3景觀設計控制要點

3.1總體控制

3.1.1建設單位在編制項目總體規劃設計方案時,應將園林景觀與其它相關

專業工程同步規劃、同步設計,與周邊環境協調,以達到園林、建筑與環境的和

諧統一。不具備植物栽植條件或不宜進行常規綠化園林建設的區域,可因地制宜

采取立體綠化、綠雕、建筑小品等方式實現景觀建設目標。

3.1.2景觀設計要貫徹以人為本理念,以地方歷史人文特色為靈魂,圍繞

綠地功能需求,注重保持原有風貌,注重維護原有特色與肌理,注重彰顯歷史

文化遺韻和內涵,充分利用城市原有的山體、水系和植被,合理運用海綿城市

建設手段,因地制宜發揮綠化園林設施優化生態、美化環境、傳承文化、保護

和彰顯歷史遺存等作用。

3.1.3堅持“適地適樹”原則,提倡使用鄉土樹種,減少過于追求視覺沖擊

而栽植、移植所謂“高檔”樹種和外來樹種,嚴控大樹進城,防止盲目引進高價

品種,避免建設與管護成本過高。

3.1.4豎向設計應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避免大規模地形改造,

結合植物的生態習性要求,創造豐富多彩的景觀層次,確需進行地形改造的可因

地制宜,宜就地平衡土方。

3.1.5水體駁岸設計須遵守藍線保護的相關要求,不得輕易減少、占用水

系面積。應以生態駁岸為主,注重保持河道、湖泊的天然形態,強化與周邊環

境景觀的協調。

3.1.6景觀設計應以植物為主要元素,運用植物的色彩美、姿態美、芳香美、

風韻美、多樣化等特征,突出喬、灌、花、草、藤復層栽植結構,合理配置落葉

樹種與常綠樹種,突出季相的靜態和動態變化,達到景觀效益與社會效益、生態

效益并重。

3.1.7積極推廣噴灌、滴灌技術

(1)新建綠地,噴灌、滴灌系統須與綠化園林建設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

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已有綠地結合環境整治和提檔升級,鼓勵實施噴灌、

滴灌等系統改造建設。

(2)面積在3000㎡以上的綠地(廣場游園)以及寬度在3m以上的道路綠

島應設置噴灌系統。重要景點及城市重要景觀窗口可結合實際設置滴灌系統。

寬度較小的道路綠島及小面積的綠地(廣場游園)內應設置澆灌水源,方便日

3

常養護灌溉。

3.1.8鼓勵在綠化園林建設中綜合運用智能傳感、物聯網和云計算等新技術

手段,為精細化管理提供科學的技術支撐。

4

3.2色彩季相

3.2.1色彩配置應符合《南京市城市色彩控制導則》要求。

3.2.2堅持“主題基調”原則,每個栽植空間中的色彩,須確定一個主題

或一種色彩基調。

3.2.3堅持“季相節律”原則,設計時要遵循植物季相變換的原則,進行

科學合理的配置,充分利用植物的形態和色彩,將不同花期、色相、形態的植

物協調搭配,提升觀賞品質、延長觀賞期,營造季節性景觀。

3.2.4堅持“環境色調協調”的原則,植物色彩及季相變化要與建筑、園

路、廣場等周邊環境相協調。

3.2.5植物色彩配置須作為空間情感意境營造的核心元素,通過不同的色

彩及色彩比例搭配構成豐富多彩的景觀,賦予環境不同的性格,從而形成熱烈

奔放、樸素合宜、恬淡雅致、含蓄雋永等不同風格的景觀氛圍。

3.2.6部分景觀植物色彩季相配置方式參考示例:

(1)黃色、橙色與紅色植物搭配,色域范圍為中高明高彩度。

(2)淡紫色、淡黃色與綠色植物搭配,色域范圍為中高明度。

(3)灰綠色、米黃色與紅色植物的搭配,色域范圍為中明度中彩度。

(4)黃綠色同色系植物搭配,色域范圍為中高明度。

(5)粉紅色與綠色植物搭配,色域范圍為中高明度。

(6)紫色、橙色與黃色植物搭配,色域范圍為高彩度。

5

3.3立地條件

3.3.1設計方案編制前,設計單位應在查看建設單位提供的原始資料的基礎

上組織相關人員對項目范圍內氣候條件、地形地貌、水文條件、土壤條件、地下

構造等進行調查,有針對性地編制設計方案。

3.3.2綠化園林與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交通等專業須同時設計、有序

實施,為植物提供有利的地上、地下生長條件,同時又不會因植物生長影響其它

結構及設施安全及使用功能。植物栽植部位綠化帶(或樹池)寬度、有效土層厚

度和有效土層下透水條件等必須滿足規范要求和植物后期生長需要,

3.3.3對一些不能滿足種植要求的地點,應予硬化美化處理或因地制宜地采

用新技術、新材料和新工藝;在一些栽植條件不佳的重要城市節點可探索綠化園

林建設的新形式和新途徑。

3.3.4景觀設計應科學分析本地區易發生的自然災害(如極寒、洪澇、臺風

和高溫干旱等)、地質災害(如山體滑坡等)種類和頻度,針對性選擇能有效抵

抗災害的樹種。

3.3.5對于一些位于特殊結構如隧道和防洪堤等部位的綠化園林設施建設,

可采取埋設盲管等方式對有效土層下不透水層進行透水處理。

圖3.3.5盲管埋設參考做法

3.3.6對于前期施工未給后續植物栽植提供基本的地下構造條件的,須對結

構進行改造以適應植物栽植需要。經改造也滿足不了栽植條件的,須由設計單位

對設計方案進行修改。

3.3.7綠化栽植前應對該預栽地的土壤理化性質進行化驗分析,以便采取相

應的土壤改良、施肥和置換客土等措施。

6

3.4尺度密度

3.4.1喬木種植應根據景觀要求進行布置:若要創造開闊疏朗的樹林空間,

可根據整體空間的大小,自由確定植物間距,在滿足空間透景線的前提下,使植

物有充分自由生長的空間;若要創造較開闊的林下空間,以滿足濃蔭環境下的集

體活動的需要,可選擇分枝點高的大喬木;若要創造較郁閉的植物空間,以相臨

兩樹的樹冠連接為好,其間距大小依不同樹種生長穩定時期的最大冠幅為準。

3.4.2行道樹相鄰樹木株距、高差及分枝點高度應符合表3.4.2的要求。對

既有綠化園林設施進行改造、提升時,應根據道路尺度和立地條件等有關要求對

行道樹株距進行合理控制。

表3.4.2行道樹株距及分枝點高度要求

項目內容標準要求備注

株距≥6.0m

相鄰樹木高差≤30cm

分人行、非機動車

枝及小型客車通過≥3.0m

點的道路

高滿足大客車通過

≥4.5m

度的道路

3.4.3分車綠帶種植模塊應根據道路設計時速有一定的節奏變化,通常情況

下種植模塊的長度不應小于下表要求:

表3.4.3分車綠帶種植模塊長度要求

設計時速

20-3030-4040-5050-6060-80

(km/h)

模塊長度

3040506080

(m)

3.4.4綠籬、色塊內栽植植株行距、高度、冠幅大小應相對均勻,成苗后宜

覆蓋地面,根據冠幅不同按照下表要求安排栽植密度:

表3.4.4綠籬、色塊栽植密度要求

冠幅(cm)10-1415-2021-30

密度(株/m2)81-10036-6416-36

7

3.4.5水濕生植物栽植應符合下列要求:

(1)水濕生植物栽植必須保證植物對最適栽培深度要求。常用的水濕生植物

栽培水深度應符合表3.4.5-1的要求:

表3.4.5-1常用水濕生植物栽培水深

項次分類植物名稱栽培適宜水深(cm)

千屈菜5-10

1近水濕生類

鳶尾(耐濕類)5-10

荷花30-100

雨久花5-10

旱傘草10-20

香蒲20-40

菖蒲5-10

2挺水類水蔥5-10

蘆葦20-80

慈姑3-10

荸薺1-5

梭魚草5-20

再力花5-60

鳳眼蓮60-100

3漂浮類睡蓮10-60

菱角60-100

(2)栽植應留出1/3以上的水面空間,水濕生植物栽植高度宜低于人的正常

觀賞視線。

(3)水生植物的設計密度應確保成活后單位面積內成活苗(芽)數應符合表

3.4.5-2的要求:

8

表3.4.5-2常用水濕生植物成活后密度

每m2內成活苗

項次種類、名稱單位地下部、水下部特征

(芽)數

近水千屈菜叢9~12地下具粗硬根莖

1濕生

類鳶尾(耐濕類)株9~12地下具鱗莖

荷花株1~2地下具橫生多節根狀莖

雨久花株6~8地下具匍匐狀短莖

旱傘草株8~15地下具根莖

香蒲株4~6地下具粗壯匍匐根莖

菖蒲株4~6地下具較偏肥根莖

挺水

2水蔥株6~8地下具橫生粗壯根莖

蘆葦株不少于1地下具粗壯根狀莖

慈姑株6~8地下具根莖

荸薺株6~8地下具根莖

梭魚草株6~8地下為須狀不定根

再力花株4~6地下具塊狀根莖

控制在繁殖水

鳳眼蓮盆根浮懸垂水中

域以內

漂浮

3地下具橫生或直立塊狀根

類睡蓮盆按設計要求

菱角株9~12地下具根莖

3.4.6游園綠地植物配置應確定合理的種植密度,為植物生長預留空間。種

植密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1)樹林郁閉度應符合表3.4.6的規定。

(2)觀賞樹叢、樹群近期郁閉度應大于0.5。

表3.4.6樹林郁閉度

類型種植當年標準成年期標準

密林0.30-0.700.70-1.00

疏林0.10-0.400.40-0.60

疏林草地0.07-0.200.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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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公園樹木與地面建筑物、構筑物外緣最小水平距離應符合表3.4.7

要求。

表3.4.7公園樹木與地面建筑物、構筑物外緣最小水平距離(m)

名稱新植喬木現狀喬木灌木或綠籬

測量水準點2.002.001.00

地上桿柱2.002.00-

擋土墻1.003.000.50

樓房5.005.001.50

平房2.005.00-

圍墻(高度小于2m)1.002.000.75

排水明溝1.001.000.50

3.4.8新建道路綠化樹木與地下管線最小水平距離應符合表3.4.8要求。對

既有道路進行改造、提升時,如道路內的綠化樹木與地下管線之間的距離不能滿

足要求,則應遵循規劃意見和初步設計批復,現場確有困難的,由項目審批的同

級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專家和管線產權單位現場研究明確方案。

表3.4.8道路綠化樹木與地下管線最小水平距離(m)

管線名稱距喬木中心距離距灌木或綠籬邊緣距離

電力電纜1.00.5

通信電纜(直埋)1.00.5

通信電纜(管道)1.50.5

給水管1.5-

雨水管1.5-

污水管道1.5-

燃氣管道1.21.2

熱力管道1.51.5

排水盲溝1.5-

3.5防護欄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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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同一路段、同一河道、同一區域等所采用的欄桿規格、樣式、顏色應

統一。

3.5.2道路綠化欄桿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欄桿的設置應與道路綠化景觀相協調,宜設置在人流量較大及易發生交

通安全事故的區段。欄桿上部不能有尖角,以保障安全。

(2)有側分帶的,欄桿宜設置在側分帶臨近慢車道一側;只有中分帶的,宜

設置在中分帶中間,長度不應超過島頭倒圓角處。道路綠化欄桿設置可參考下圖:

圖3.5.2-1道路綠化側分帶欄桿設置(單側設置)參考示意圖

圖3.5.2-2道路綠化中、側分帶欄桿設置(兩側設置)參考示意圖

圖3.5.2-3道路綠化中、側分帶欄桿設置(單側沿中間設置)參考示意圖

11

圖3.5.2-4以喬灌木結合的綠島部位欄桿設置參考示意圖

圖3.5.2-5喬、灌及花卉地被結合的綠島部位低欄桿設置參考示意圖

圖3.5.2-6綠島島頭部位低欄桿設置參考示意圖

(3)欄桿應選用不易攀爬的形式,頂部所能承受的水平推力不小于0.5KN/m,

12

飾面色彩宜為綠色,無壓頂橫桿的欄桿其立桿頭部應加欄桿同色PVC蓋帽。

(4)欄桿高度應考慮道路綠化的種植形式,并符合下表要求:

表3.5.2道路欄桿高度設置要求

與植物的

設置部位設置高度(cm)材質顏色

關系

靜電噴涂墨綠

中分帶130-180鍍鋅方鋼管

色綠色比相鄰綠籬高

靜電噴涂墨綠15cm

側分帶70-100鍍鋅方鋼管

色綠色

鍍鋅方鋼管或新靜電噴涂墨綠

島頭花境20-30比例協調

型環保材料色綠色或白色

(5)道路綠化欄桿樣式可參考下圖:

圖3.5.2-7高度75cm道路綠化欄桿參考樣式立面圖(適合高度50-60cm的綠籬)

圖3.5.2-8高度90cm道路綠化欄桿參考樣式立面圖(適合高度60cm以上的綠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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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5.2-9高度75cm、90cm道路綠化欄桿參考樣式剖面圖

圖3.5.2-10高度150cm道路綠化欄桿參照樣式立面圖(適合于道路中分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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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5.2-11高度150cm道路綠化欄桿參考樣式剖面圖(適合于道路中分帶)

3.5.3河道綠化欄桿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河道欄桿的材質、樣式、顏色等應與河道及周邊景觀相協調。

(2)水體岸邊2m范圍內水深超過0.7m時,必須設置安全防護欄桿。

(3)欄桿應以堅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載規范規定的水平荷載,

有兒童活動的場所,欄桿應采用不易攀登的構造,無安全要求的隔離欄桿,其成

品防護欄桿頂部必須保證所能承受水平推力不小于0.5KN/m,有安全要求的防護

欄桿,其成品防護欄桿頂部必須保證所能承受水平推力不小于1KN/m。

(4)防護欄桿高度不應小于1.05m,但不宜超過1.2m,欄桿空隙應符合設計

要求,當采用垂直桿件做欄桿時,其桿件凈距不應大于0.11m。

(5)金屬欄桿和鋼筋混凝土欄桿應設置基礎,基礎強度和埋深應符合設計要

求,設計無明確要求的應遵循下列規定:高度在1.5m以下的欄桿,其混凝土基

礎尺寸不小于300mm×300mm×300mm;高度在1.5m以上的護欄,其混凝土基礎尺

寸不小于400mm×400mm×400mm。

(6)當采用玻璃做防護欄桿(板),應采用夾層玻璃或鋼化夾層玻璃。

(7)現場加工的金屬欄桿應做防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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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竹木質防護欄桿的主樁下埋深度應不低于0.5m。主樁的下埋部分應做防

腐處理。主樁之間的間距應小于6m。

3.5.4常見道路綠化、花境欄桿實例見下圖:

圖3.5.4-1道路側分帶欄桿實例

圖3.5.4-2花境欄桿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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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樹池樹圍

3.6.1樹池樹圍處理應堅持因地制宜、生態優先的原則,樹池覆蓋物材質、

形狀、質地、紋路及色彩等應與周圍環境相輔相成,共同構成和諧統一的整體環

境,同一區域、同一路段所采用的樹池覆蓋物須統一。

3.6.2樹池樹圍覆蓋材料應滿足生態、透水、通氣等要求,在保證樹木正常

生長功能的前提下采用適宜的材料,盡可能考慮按照樹木胸徑大小,合理設計樹

池尺寸,利于樹木生長。

3.6.3道路樹池邊緣高度應與道路標高平齊。樹池內栽植植物的,植物的生

態習性應與喬木相近,且根系生長不得與喬木根系在同一土層內爭奪養分,宜選

擇淺根性的灌木或地被。

3.6.4各類樹池常見樣式見下圖:

(1)坐凳式樹池

材質:一般為金屬材料、木質、石材或幾種材料組合。

適用范圍:有游覽功能的路側綠地、廣場游園、居住區、單位附屬綠地等。

坐凳式樹池參考樣式1坐凳式樹池參考樣式2

坐凳式樹池參考樣式3坐凳式樹池參考樣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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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凳式樹池參考樣式5坐凳式樹池參考樣式6

(2)硬質材料樹池

材質:一般為金屬材料、木質、石材、透水材料、混凝土磚、玻璃鋼、高分

子材料或幾種材料組合。

適用范圍:主要用于行道樹樹池。

硬質材料(金屬)樹池參考樣式1硬質材料(石材)樹池參考樣式2

硬質材料(卵石)樹池參考樣式3硬質材料(彈石)樹池參考樣式4

硬質材料(玻璃鋼)樹池參考樣式5硬質材料(高分子材料)樹池參考樣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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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質材料(透水材料)樹池參考樣式7硬質材料(木材)樹池參考樣式8

(3)軟質材料樹池

材質:一般為灌木、花卉、草坪、地被、樹皮或幾種材料組合。

適用范圍:主要用于人流量較少的部位。

軟質材料樹池參考樣式1軟質材料樹池參考樣式2

軟質材料樹池參考樣式3軟質材料樹池參考樣式4

軟質材料樹池參考樣式5軟質材料樹池參考樣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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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硬質與軟質材料結合的樹池

材質:一般為金屬、混凝土磚、木材、石材等材料與植物等軟質材料組合。

適用范圍:主要用于行道樹或人流量較大的部位。

硬質與軟質材料結合樹池參考樣式1硬質與軟質材料結合樹池參考樣式2

硬質與軟質材料結合樹池參考樣式3硬質與軟質材料結合樹池參考樣式4

硬質與軟質材料結合樹池參考樣式5硬質與軟質材料結合樹池參考樣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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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景觀綠化配置控制

4.1道路景觀綠化

4.1.1道路工程項目應當安排附屬綠化用地;道路綠地率為道路紅線范圍內

各種綠帶寬度之和占總寬度的百分比,應符合下列規定:

(1)新建道路主干道不得低于20%,次干道不得低于15%。

(2)出新整治的不得低于原有綠地率。

(3)屬于舊城改造的道路綠化,前款規定的比率可以降低5%。

4.1.2道路綠化規劃設計應遵循以下原則:

(1)同一道路的綠化應確定骨干樹種,層次分明,具有統一的景觀風格;不

同路段的綠化形式宜有所變化。

(2)道路綠化應符合行車視線和行車凈空要求,綠化樹木與市政公用設施的

相互位置應統籌安排,并應保證樹木有需要的立地條件與生長空間。

(3)應采用喬木、灌木、地被、花卉、草坪等植物合理搭配、高低錯落,形

成較穩定合理的植物群落。宜采用觀花、觀葉、觀果、芳香植物有機結合,同時

考慮季相變化,以達到“四時有景”的效果。

(4)可結合道路實際和觀賞需求,在分車帶島頭、道路交叉節點、道路對景

等景觀視覺焦點布置立體花壇、花境、花帶等;宜利用開花灌木、多年生宿根花

卉和具有自衍能力、花期與葉綠時間長的草花設置花境。

(5)鼓勵對立體化交通進行垂直綠化。

(6)毗鄰山體、水系的道路,其綠化應結合自然環境突出自然景觀特色,宜

采用通透式配置。

4.1.3行道樹設計要點

(1)行道樹樹種應根據道路實際情況確定,應選用主干通直、冠大蔭濃、兼

具觀花或觀葉的樹種,宜采用全冠苗。

(2)新建道路栽植的行道樹,宜采用全冠苗,其苗木胸徑不得大于15cm;速

生樹不宜小于5cm,慢生樹不宜小于8cm。出新道路補植行道樹樹種應與原樹種一

致,宜選擇胸徑相近的苗木,但苗木胸徑不得超過20cm。

(3)行道樹樹池內徑不得小于1.2m,樹池覆土深度不得小于1.5m;樹池內不

得黃土裸露,可采用柔軟耐用的樹池篦子進行覆蓋;在行人多的路段,行道樹樹

池宜采用平樹池。

4.1.4分車綠帶設計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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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分車綠帶的寬度不得低于1.5m。

(2)分車綠帶寬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宜采用喬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結

合的植物配置方式,其兩側喬木樹冠不宜在機動車道上方搭接;分車綠帶寬度小

于1.5m的,應以種植灌木、地被為主。

(3)道路綠化帶內有效覆土深度:草坪和地被不得小于30cm;灌木不得小于

60cm;喬木不得小于150cm。

(4)在道路交叉口視距三角形范圍內,被人行橫道或道路出入口斷開的分車

綠帶其端部,綠化形式應采用通透式配置。

(5)分車綠帶的綠籬應以耐修剪的常綠灌木為主,并富于色彩變化。

4.1.5路側綠帶設計要點

(1)當路側綠帶面積大于400㎡、寬度大于8m時,應設計成開放式綠地。

(2)路側綠帶應根據相鄰用地性質、防護和景觀要求進行設計,并應保持路

段內的連續與完整的景觀效果。

(3)路側綠帶與毗鄰的其他綠地一起為街旁游園時,其設計應符合《公園設

計規范》的有關規定。

22

4.2河道景觀綠化

4.2.1河道景觀綠化設計應納入河道綜合整治規劃設計,與河道其他建設規

劃統籌實施。河道綠化應反映濱水特性,在保護生態、防洪、排澇、供水等功能

的前提下,充分考慮河流的生態修復、水質凈化、水土保持及環境美化功能的需

要,同時確保親水活動的安全。

4.2.2河道景觀綠化應與自然環境融合,保護河道原有的景觀特色,維護河

流的整體性、連續性與自然風貌的多樣性,應與城市發展規劃、城市景觀協調,

注重保護河道藍線。

4.2.3同一連續河道的景觀綠化風格宜統一協調,主流與支流間景觀綠化

風格應協調并過渡自然;不同河道景觀綠化風格宜有所變化。

4.2.4河道綠地提倡自然生態設計,因地制宜、適地適樹、便于管理維護。

慎用大面積的硬質廣場、景觀雕塑、修剪綠籬等,河道堤頂、堤防迎水坡及背水

坡一般不宜栽種高桿樹木,以利白蟻防治。

4.2.5在不影響行洪安全的基礎上,有條件的河道可在兩側濱水區域設置連

續、貫通的開敞空間,提供臨水平臺、臨水步道等親水場所,人行步道提倡采用

天然材料,并串聯沿線亭廊、水景、綠地、服務設施。

4.2.6應結合河道水位狀況分層進行河道綠化種植設計,非通航水域可綜合

運用挺水植物、浮水植物和沉水植物,以強化水體自凈能力為主。通航水域應以

挺水、浮水植物為主,創造條件使用沉水植物,避免對通航產生影響。

4.2.7有條件的河道應營造變化豐富的岸線,盡可能延長岸線長度,增加水

體自凈植物生長空間。駁岸應盡量采用自然緩坡、水下石坎、松木樁、自然疊石

等自然生態駁岸,注重保持河道的天然形態,強化與周邊環境的協調。

4.2.8宜布置垂掛植物對河道兩側的硬質駁岸進行景觀軟化;有條件的地

段對于河道出入水口等設施進行綠化美化。

4.2.9單側河道綠化用地寬度超過8米且靠近居民區,宜設置為開放式綠地,

其設計應符合《公園設計規范》。

23

4.3游園景觀綠化

4.3.1游園景觀綠化設計應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綠地系統規劃要求,根據

“公園綠地十分鐘服務圈”覆蓋情況,合理安排近期、遠期建設計劃。

4.3.2游園設計應根據周圍環境、功能定位等要求,結合現狀條件對功能分

區、景點設置、交通組織、地形處理、水系布局、植物配置以及建構筑物的位置、

規模、造型及各類管線系統等進行綜合設計。

4.3.3應遵循低影響開發理念,因地制宜采用雨水花園、生態草溝、可滲透

路面和生態屋頂等技術,提高雨水資源利用率。

4.3.4植物配置應重點突出、層次分明,常綠和落葉樹種配比得當,色葉和

香花植物點綴其中,植物種植疏密得宜,以達到步移景異、四季有景可觀的效果。

植物配置應與地形相結合,通過植物層次體現地形的落差起伏感。

4.3.5植物應選擇耐踩踏、無刺、無毒、無種毛果實污染、病蟲害少、有地

方特色的植物。

4.3.6游步道設計應保證連續貫通,并設置殘疾人通道。游步道鋪裝應采用

透水材料,路線設置應與地形、水體、植物、建筑物、鋪裝場地及其它設施有機

結合,并符合游人的行為規律。

4.3.7游園用地比例應符合表4.3.7要求。

表4.3.7游園用地比例(%)

陸地面積A1(hm2)用地類型比例

綠化>65

管理建筑▁

A1<2

游憩建筑和服務建筑<7.0

園路及鋪裝場地15~25

綠化>65

管理建筑<0.5

2≤A1<5

游憩建筑和服務建筑<1.0

園路及鋪裝場地15~30

綠化>70

管理建筑<0.3

5≤A1<10

游憩建筑和服務建筑<1.3

園路及鋪裝場地10~25

24

4.4居住及單位附屬綠化

4.4.1居住及單位附屬綠化景觀設計應與建筑規劃設計同步進行。應依據建

筑規模和風格,通過合理的用地配置,適宜的景觀層次安排,必備的設施配套,

達到公共空間與私密空間的優化、整體意境及風格塑造的和諧。

4.4.2城市新建居住區綠地率不得低于30%,改建的居住區綠地率不得低于

25%,改建前綠地率超過25%的,改建時不得低于原有綠地率。屬于舊城改造的,

在不低于原有綠地率的基礎上,本款規定的比例可以降低5%。

4.4.3根據單位性質不同,綠地率應符合下列要求:

(1)學校、醫院、休(療)養院(所)、機關、團體、公共文化等單位,不

得低于35%;

(2)工業企業、交通樞紐、倉儲、商業中心等不得低于20%;

(3)經環境保護部門認定的產生有害氣體及有污染排放的企業不得低于

30%,并根據國家標準設立防護林帶;

(4)其他單位附屬綠地不得低于30%。

屬于舊城改造的,前款規定的比率可以降低5%。在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

貌區和歷史街巷內進行建設活動,不得減少原有的綠地面積。

4.4.4鼓勵結合建構筑物外立面、頂面等區域,采取垂直綠化、屋頂綠化等

立體綠化形式。

4.4.5靠近建筑物區域的植物配植應以不影響通風和采光為準,喬木樹冠與

建筑的墻面開窗應保持合適的距離,一般與南面的開窗距離不應小于6m,與其

他面的開窗距離不應小于4m。建筑南面應選用落葉喬木,建筑北面選擇耐陰、

抗寒的花灌木,建筑的西面、東面植物選擇應充分考慮夏季防曬和冬季防風的要

求。

4.4.6居住及辦公區停車場應在主要滿足停車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進行充分

綠化。應選擇高大庇蔭落葉喬木形成林蔭停車場,停車場樹木間距應滿足車位、

通道、轉彎、回車半徑的要求,停車場內花壇樹池等部位應設置保護設施。

4.4.7應選擇壽命較長、病蟲害少、無針刺、無落果、無飛絮、無毒、無花

粉污染、抗污染、凈化空氣、吸附粉塵的植物,同時兼顧植物景觀的營造,配置

觀賞性較好的觀花、觀葉、觀果及芳香植物。

4.4.8居住區植物種類宜豐富多彩,體現植物材料的多樣性,一定面積綠地

內的植物種數應符合表4.4.8的規定:

25

表4.4.8居住區綠地面積與植物種數關系表

綠地面積(㎡)植物種數

﹤3000>40

3000~10000>60

10000~20000>80

>20000>100

4.4.9規劃建設用地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要同步配建雨水收

集利用系統。鼓勵有條件的多個住宅小區聯合建設雨水收集利用設施。住宅小區

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建成后應實施專業化維護。

26

4.5節點景觀綠化

4.5.1節點景觀布置應堅持“經濟合理、主題突出、整體協調”的原則,從

強化城市意象、增強公眾對城市景觀、風貌感知度的角度,選取有代表性的特色

區域、道路、廣場和入城口節點、地標建筑物等空間載體進行。

4.5.2根據立地條件、周邊環境等,可采取花境、花缽、花箱、綠雕等形式

進行節點景觀營造。

4.5.3應充分考慮不同行為模式下的視覺習慣和行車功能要求等,合理確定

布置間距和密度、選擇花卉種類,花卉的選擇盡量考慮花期較長的品種。

4.5.4花境節點布置設計要點:

(1)結合立地條件與周邊建筑風格,合理確定花境布置的位置。

(2)要結合植株形態、觀賞特性、花期分布等進行花境植物的選擇,力求營

造錯落有致、觀賞期長的節點景觀。

(3)光照條件良好的分車帶島頭宜布置花境,寬度低于2m的分車帶島頭花

境品種不宜過多過雜,以草坪收邊。

(4)游園綠地的出入口、視覺觀賞點、游人停留區宜布置花境,并與周邊景

觀相融合。

(5)常見花境節點布置實例見下圖:

圖4.5.4常見花境節點布置實例

27

4.5.5花缽、花箱布置應符合以下要求:

(1)設置分車綠帶確實有困難的城市主要道路,可采用花箱形式進行隔離。

(2)在重要節點可采用花缽、花箱組合布置,增加城市空間色彩。

(3)花箱材質應結實耐用;顏色應與周邊環境相協調,淡雅為宜。

(4)應選擇冠形飽滿、花大色艷的花卉,觀花與觀葉組合布置。

(5)常見花缽、花箱節點布置實例見下圖:

圖4.5.5-1常見花箱布置實例

圖4.5.5-2常見花缽布置實例

4.5.6綠雕布置應符合以下要求:

(1)造型設計應主題鮮明,內涵豐富;可使用活動構件。

(2)立體花壇中的綠雕骨架應進行基礎、架身的形體結構設計,應考慮當地

氣候條件,整體結構應滿足安全要求。

(3)植物配植設計應保證花期交替合理,植物色彩搭配忌雜亂、零碎。

(4)選用植物應具有萌發能力強、病蟲害少等特點。植物應選擇枝葉細小、

植株緊密、耐修剪的觀葉觀花植物為主;以生長緩慢的多年生植物為主,可選植

株低矮、花小而密的花卉作圖案的點綴。

(5)常見綠雕節點布置實例見下圖:

28

圖4.5.6常見綠雕節點布置實例

29

4.6立體綠化

4.6.1應根據環境條件和景觀需要,貫徹適用、美觀、經濟的原則,選擇適

宜的立體綠化形式。立體綠化設計時應進行結構荷載驗算,確保結構及使用安全。

4.6.2公共建筑及部分居住建筑,在建筑、結構設計階段可考慮立體綠化,

并預留立體綠化位置。不具備植物栽植條件或不宜進行常規園林綠化建設的區

域,可因地制宜采取立體綠化方式實現景觀建設目標。

4.6.3既有建(構)筑物實施立體綠化應充分考慮結構承重和防水(潮)要

求。新建建(構)筑的立體綠化須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高架道路、

天橋等沿口應考慮預留種植槽,高速公路聲屏障、高架橋柱、圍墻、道路隔離欄

等市政公共設施宜同步建設立體綠化。

4.6.4立體綠化灌溉宜采用噴灌、滴灌、微灌、滲灌等自動、半自動灌溉形

式。雨水收集、太陽能利用等技術可同步設計應用。

4.6.5屋頂綠化類型選擇設計應根據具體項目的建筑物高度、屋面類型、坡

度大小、風荷載、光照、功能要求和養護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植物選擇應符合

下列要求:

(1)屋頂綠化植物須選擇耐修剪植物,不宜選擇高大喬木及深根、穿透能力

強的植物,宜選擇適應性強的耐寒、耐旱、抗風、抗病蟲、抗日灼、不易倒伏的

植物。

(2)植物高度、冠徑大小應根據土層厚度、女兒墻高低等周邊環境因素確定,

一般高度不應超過3m,冠徑不應超過2.5m,大灌木、小喬木種植位置距離女兒

墻應大于2.5m。

(3)種植高于2m的植物應設計防風支護,選擇支柱類型不得破壞過濾層、

阻根層和防水層。局部常發生強風的地方,應設計防風柵欄。

(4)屋頂綠化可設計蓄水裝置,收集降水和灌溉水,過濾后再次利用。

4.6.6墻面綠化設計應充分考慮建筑物墻面的牢度、強度、穩定及朝向光照

等因素,不得破壞墻面結構和功能,同時考慮綠化載體的其他功能。植物選擇應

在適應地域氣候和自然環境的同時具有良好的觀賞性,以木本或多年生草本為

主。

(1)室內植物宜選擇耐蔭性好,株型優美、無毒無害的觀葉植物,室外植物

宜選擇耐寒性、耐熱性好的常綠植物。

(2)攀爬型和容器栽培型植物應選擇抗性強、養護方便的植物品種,種植苗

一般選擇2年生3分枝以上規格的植物品種。

30

(3)模塊裝配型和種植毯(袋)栽培型植物宜選擇高度15cm以下、枝條柔

韌、耐修剪植物。

4.6.7構筑物綠化的各類構件應滿足有效荷載條件下的施工作業和種植荷

載,其構件必須牢固、耐久,不得損壞構筑物的結構,并必須定期維修保養。大

型復雜項目構筑物綠化應對灌水系統、排水收集、供電系統等作全面考量。構筑

物綠化植物配置應滿足下列要求:

(1)地栽攀爬植物宜選用3年生以上生長健壯、根系豐滿植物。獨藤狀的攀

緣植物,宜選獨藤長200cm以上的;叢生狀的攀緣植物,應剪掉多余的叢生枝條,

留1-3根最長的莖干。

(2)容器種植植物宜選擇柔軟下垂、喜陽、耐旱、抗風的品種;遮擋光照時

段較長或光照條件一般的,宜采用耐蔭或半耐蔭、耐寒、抗風、抗逆性強的植物

品種。

(3)高架橋下立體綠化的實施不得影響橋梁的使用安全及日常檢測。

4.6.8立體花壇景觀植物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造型設計應主題鮮明,內涵豐富;可使用活動構件。

(2)立體花壇布置應與環境相協調,應充分展示園林技術水平和藝術感染力,

體現園林和藝術的有機結合。

(3)植物應以灌木、草花為主,選擇葉型細密、植株矮小、高度一致、花期

整齊、色彩艷麗、耐修剪、萌發能力強、病蟲害少、抗性強的植物。

(4)立體花壇中的構架應進行基礎、架身的形體結構設計,應考慮當地氣候

條件,整體結構應滿足安全要求。

(5)應隱蔽噴灌、滴灌和燈光等輔助裝置,不得影響外觀。

4.6.9立體綠化在城市建設中的應用,見下圖:

圖4.6.9-1屋頂綠化實例

31

圖4.6.9-2墻面綠化實例

圖4.6.9-3構筑物綠化實例

32

5建設管理控制要點

5.1質安保證體系

5.1.1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為綠化園林工程建設的五方責任主體,

其中建設單位為第一(首要)責任主體。項目開工建設前,建設單位應牽頭建立

參建各方主體構成的質量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并按要求配備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

管理人員。

5.1.2五方主體法定代表人應當在工程開工建設前簽署授權書,明確本單位

項目負責人;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應當簽署工程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及安全文明

施工承諾書,連同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在辦理工程監督手續時由建設單位報工程

監督機構備案。

5.1.3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和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在工程設計使用年限內,承擔相應的

質量終身責任。

5.1.4建設單位須指定一名現場負責人專門進行現場質量管理,監理單位和

施工單位機構及人員配備應符合《江蘇省建設工程施工項目經理部和項目監理機

構主要管理人員配備辦法》(蘇建建管〔2014〕701號)要求。

5.1.5建設單位須指定一名現場負責人專門管理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監理

單位須在現場配備一名符合條件的安全監理人員;施工企業須按有關規定給項目

部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項目部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配置參照《建

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建質

〔2008〕91號)文件執行。

5.1.6工程建設五方責任主體及其他有關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

規定履行質量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職責,落實施工現場的各項規定,承擔相

應責任。

(1)第一責任主體建設單位的工作要求:

向有關的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供與工程有關的原始資料;

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應當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報有關部門審查;

④在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質量

安全監督手續;

⑤設計文件確定前,組織有關單位對可能造成毗鄰建(構)筑物、各類管線、

33

重要設施等產生影響的現場進行勘查,并將勘查結果以書面形式提交給設計單

位;

⑥因工程施工對毗鄰的建(構)筑物、各類管線、重要設施等造成安全隱患

的,應當組織相關單位采取有效措施,確保人員安全,并及時委托專業檢測機構

或鑒定機構對其進行安全性鑒定,排除安全隱患;

⑦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

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2)監理單位的工作要求:

依照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

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實施監理,并對施工質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承

擔監理責任;

審查進場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園林古建筑施工企業)以及項目經

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質量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記錄施工單

位主要管理人員的在崗情況;

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等專項施工方案,并實施跟蹤監理;

④重點監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對涉及施工安全、結構及使用

功能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實施旁站監理;

⑤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投入、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審查,督促施工單位

做好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

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⑦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等形式,對工

程實施監理。

(3)施工單位的工作要求::

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

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

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筑材料、植物材

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

④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當在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監

理單位監督下現場取樣,并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未經

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4

⑤必須建立、健全施工質量的檢驗制度,嚴格工序管理,做好隱蔽工程的質

量檢查和記錄。

⑥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當通知建設單位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⑦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時,項目經理應當指定相應專業技術人員

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共同進行現場監督。

35

5.2安全文明管控

5.2.1安全管理

(1)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組織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開工條件檢查,

并做好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

(2)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履行論證、

審核、審批等程序和交底、驗收等手續。

當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至關鍵節點時,施工單位

應當至少邀請一名參與專項施工方案論證的專家對專項施工方案的實施情況進

行現場檢查。專家應當在市施工現場監管部門公布的專家庫中選取。

(3)從事園林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拆卸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建設主管部

門頒發的相應資質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其資質許可范圍內承攬

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安裝/拆卸單位應當在起重機

械安裝(拆卸)前2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監督機構。施工單位、監理單位

應審核施工起重機械設備安裝單位提供的備案證明,并核查現場特種作業人員、

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是否為告知名單內人員。施工起重機械設備檢

驗檢測機構在檢測檢驗前應審核安裝單位備案證明。

(4)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

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易燃易爆材料使用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

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

(5)施工單位應當定期對施工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考

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6)施工單位應當向施工人員提供符合規定的安全防護用具、安全防護服裝

和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反操作規程操作的危

害。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季節和天氣特點,按照有關規定采取預警和安全防護措施;

出現高溫天氣或者其它異常天氣時,應當限制或者禁止室外露天作業。

(7)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應急保障制度和體系,制定企業、項目應急預案,

落實物資、設備、人員等應急資源。

(8)施工單位應當建立事故報告制度。事故發生后,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響應,

組織救援,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

后,應當立即向事故發生地的施工現場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36

5.2.2樹木支撐

(1)樹木支撐應遵循連接牢固、用材及支撐形式安全美觀、協調統一的原

則。

(2)應根據設計及立地條件選擇適合的支撐方式,主城范圍內喬木應采用鍍

鋅鋼管支撐或工廠定制四角支撐。同一路段須采用同規格、同材質、同色彩的扶

木。

(3)支撐物的支柱應埋入土中不少于30cm,支撐物、牽拉物的強度應保證

支撐有效;與地面連接點的連接牢固。

(4)連接樹木的支撐點應在樹木主干上,連接處應襯軟墊,并綁縛牢固。

(5)支撐物、牽拉物用軟牽拉固定時,應設置警示標志。

(6)針葉常綠樹的支撐高度應不低于樹木主干的2/3,落葉樹支撐高度為樹

木主干高度的1/2。

(7)支撐須在苗木栽植一年后根據生長情況予以拆除。

(8)樹木支撐參考樣式

鍍鋅鋼管支撐

適用范圍:大風區域或栽植高大喬木。

鍍鋅鋼管尺寸:DN40,長度根據樹木高度及冠幅確定。

外觀要求:鋼支撐表面內層鍍鋅防銹,外層涂刷綠漆。

工廠定制四角支撐

適用范圍:中小型喬木

37

材料及規格要求:材料選用高脂聚物等新型材料,規格根據樹木高度及冠幅

確定。

5.2.3樹木裹桿

(1)同規格同樹種的裹桿形式及材料應統一,裹桿高度宜在一級分枝點。

(2)主城范圍內裹桿材料宜采用綠色的植物繃帶。

(3)裹桿材料須在苗木栽植一年后根據生長情況予以解除。

5.2.4文明施工

(1)工地圍擋:施工現場圍擋設置應符合《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圍擋標

準化圖集》相關要求,參考樣式見下圖。

圖5.2.4-1綜合性園林工程圍擋參考樣式

38

圖5.2.4-2道路景觀工程圍擋參考樣式1

圖5.2.4-3道路景觀工程圍擋參考樣式2

(2)施工現場的主要出入口及對外形象:施工現場的主要入口處應當設置工

程概況牌,建設、監理、施工等單位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安全生產牌,

消防保衛牌,文明施工牌,揚塵防治公示牌,施工現場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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