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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ICS29.140.99

CCSL89

T/CASME

中國中小商業企業協會團體標準

T/CASMEXXX—2023

智慧物聯網隧道照明驅動電源

IntelligentpowersupplyforInternetofthingstunnellighting

(征求意見稿)

2023-XX-XX發布2023-XX-XX實施

中國中小商業企業協會發布

T/CASMEXX—2023

智慧物聯網隧道照明驅動電源

1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智慧物聯網隧道照明驅動電源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命名方式、要求、試驗方法、檢驗

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文件適用于智慧物聯網隧道照明驅動電源的生產和標準檢驗,文件起草成員均可自愿采用。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

文件。

GB7000.1-2015燈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與試驗

GB17625.1-2012電磁兼容限值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

GB19510.1-2009燈的控制裝置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GB19510.14-2009燈的控制裝置第14部分:LED模塊用直流或交流電子控制裝置的特殊要求

GB/T17743-2021電氣照明和類似設備的無線電騷擾特性的限值和測量方法

GB/T18595-2014一般照明用設備電磁兼容抗擾度要求

GB/T2423.1-2008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A:低溫

GB/T2423.2-2008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B:高溫

GB/T2423.3-2016環境試驗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Cab:恒定濕熱試驗

GB/T2423.10-2019環境試驗第2部分:試驗方法試驗Fc:振動(正弦)

GB/T24825-2022LED模塊用直流或交流電子控制裝置性能規范

SJ/T11558.1-2016LED驅動電源第1部分通用規范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LED路燈、隧道燈用驅動電源DrivepowersupplyforLEDstreetlampandtunnellamp

連接在外部電源和路燈、隧道燈用LED模塊之間,為LED模塊提供額定電壓或電流的裝置。

3.2

功率因數powerfactor

功率因數是有功功率和視在功率的比值。

3.3

電源效率Powerefficiency

輸出功率除以總輸入功率。

3.4

恒壓電源constantvoltage(power)source

1

T/CASMEXX—2023

輸出電壓恒定的電源,理想的電壓源其輸出阻抗為零。

3.5

恒流電源constant-currentpowersupply

輸出電流恒定的電源,其輸出阻抗很大,理想的電流源的輸出阻抗為無限大。

4產品命名方式

4.1命名規則

使用大寫字母、阿拉伯數字以及羅馬數字表示驅動電源類別和主要特征,如圖1所示:

圖1命名規則

4.2命名定義的表示方法

4.2.1產品系列功能智能化程度

僅新產品命名的表示按此定義執行:K:最高、S:高、G:中、L:通用類、C:經濟款。其他字母

待定。

4.2.2技術平臺

技術平臺的表示分為兩種,按此定義執行:A:單極、X:雙極。

4.2.3電路架構

電路架構的表示分為兩種,按此定義執行:M:隔離、P:非隔離。

4.2.4電位器與基礎調光

電位器與基礎調光的表示按以下定義執行:空白:基礎版(不含電位器)、A:不調光、可調輸出

電流、S:三合一調光(含電位器)、P:可編程調光、X:輔助輸出+三合一調光(含電位器)/可編程

調光、T:NTC外部溫度保護。

4.2.5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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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SMEXX—2023

功能的表示按以下定義執行:D:DALI調光、F:NFC、G:DALI-2/DALI-2&D4I+NFC、J:RJ11/RJ12

接口+調光器+編程輔助輸出、R:RS485通訊協議、U:輔助輸出+三合一調光(不含電位器)、L:

LORA通訊、T:Cat1通訊、M:DMX512通訊、Z:PLC電力載波通訊。

4.2.6特性

對于特性的表示按以下定義執行:C:雙色溫可調光、Y:兩路輸出、E:三路輸出、B:320V2H過壓

保護功能、K:CLASSII類。

4.2.7輸入電壓

對于輸入電壓的表示按以下定義執行:

a)W:額定120~277Vac寬電壓輸入;

b)Z:額定100~277Vac寬電壓輸入;

c)H:額定200~277Vac高電壓輸入;

d)L:額定100~120Vac低電壓輸入;

e)C:額定100~347Vac加拿大電壓輸入;

f)U:額定277~480Vac超高壓輸入;

g)V:額定220~480Vac超高壓輸入;

h)I:符合印度EESL規范,440V輸入48h不損壞;

i)G:額定600~900V輸入。

4.2.8特殊輸入方式

D:直流輸入(該序列號僅在直流輸入系列中體現,常規版本不體現)。

5要求

5.1設計研發

5.1.1可行性評估及詳細設計階段應有流程和指導文件并存檔。

5.1.2平均無故障時間(MTBF)應不小于200000h。

5.1.3產品設計過程應進行加速壽命老化測試,在指定殼溫60℃條件下,LED驅動電源設計壽命不小

于100000h。

5.2外觀結構

5.2.1外殼應表面光滑,噴鍍層色澤和厚度均勻、標識清晰、無劃傷、腐蝕、形變等損傷,不可有鋒

邊、尖角、毛刺等缺陷;尺寸符合驅動電源合格說明書、標識的要求。

5.2.2外觀要求應符合SJ/T11558.1-2016中5.1的規定。

5.3環境要求

5.3.1驅動電源的正常貯存溫度范圍為-40~85℃。

5.3.2驅動電源的正常工作溫度范圍為-25~50℃。

5.3.3驅動電源的正常工作和貯存相對濕度應為10%~95%。

5.3.4驅動電源間歇暴露在振動條件下不會影響到驅動電源的正常工作。

5.4性能要求

5.4.1總則

驅動電源的性能應符合GB/T24825-2022的規定。

5.4.2工作電源

5.4.2.1額定電壓應為220V,額定頻率應為50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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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SMEXX—2023

5.4.2.2適用范圍:單相交流176~264V,49.75~50.25Hz。

5.4.3電源效率

5.4.3.1總輸入功率小于等于150W的驅動電源效率要求不應低于85%。

5.4.3.2總輸入功率大于150W的驅動電源效率要求不應低于90%。

5.4.4功率因數要求不應低于0.9。

5.4.5驅動電源應具有過溫保護和過載保護功能。

5.4.6異常工作保護

驅動電源應具有抗LED異常工作能力,具有輸出開路和短路保護功能。

5.4.7電磁兼容要求

5.4.7.1無線電騷擾特性應符合GB17743-2017中的規定。

5.4.7.2產品的諧波電流應符合GB17625.1-2012中的規定。

5.4.7.3電磁兼容抗擾度應符合GB/T18595-2014中的規定。

5.4.8噪聲

驅動電源在輸入端為高電壓或低電壓工作狀態下,以及在輸出端負載切換情況下,噪聲計探頭與電

源完全接觸測得的噪聲功率應不大于45dB。

5.5安全要求

5.5.1驅動電源的安全要求應符合GB19510.1-2009的第1部分和GB19510.14-2009的規定,同時標

志應符合GB19510.14-2009中第7章的規定。

5.5.2防止意外接觸帶電部件的措施應符合GB19510.14-2009中第8章的規定。

5.5.3結構

5.5.3.1可替換部件

應符合GB7000.1-2015中4.2的規定。

5.5.3.2走線槽

應符合GB7000.1-2015中4.3的規定。

5.5.3.3接線端子和電源連接件

應符合GB7000.1-2015中4.7的規定。

5.5.3.4開關

應符合GB7000.1-2015中4.8的規定。

5.5.3.5電氣連接件和載流部件

應符合GB7000.1-2015中4.11的規定。

5.5.3.6螺釘、連接件(機械)和密壓封蓋

應符合GB7000.1-2015中4.12條的規定。

5.5.3.7機械強度

機械強度應符合GB7000.1-2015中4.13的規定。

5.5.4耐腐蝕

應符合GB19510.1-2009第19章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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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SMEXX—2023

5.5.5帶熱保護器的LED隧道燈用驅動電源的特殊要求

應符合GB19510.1-2009中附錄C的規定。

5.5.6熱保護式LED隧道燈用驅動電源的加熱試驗要求

應符合GB19510.1-2009附錄D的規定。

6試驗方法

6.1試驗條件

6.1.1溫度

無特別規定時,在不直接對待測的驅動電源送風,僅有自然對流的熱平衡狀態的環境溫度。測試的

環境溫度為25℃±2℃。

6.1.2濕度

無特別規定時,相對濕度為45%~75%。

6.1.3穩定狀態

待測的驅動電源正常工作4h以上的時間,已達熱平衡的狀態。

6.1.4電氣性能試驗條件

試驗前一般應預熱15min,對測試用的交流穩壓電源要求如下:

a)試驗用電源電壓的變動范圍為±0.5%;

b)試驗用電源頻率的變動范圍為±0.5%;

c)試驗用電源電壓波形的總諧波失真不應超過3%。

6.2設計研發

6.2.1高溫耐久性試驗

6.2.1.1在沒有強制通風、溫度控制在85℃的環境中進行,按正常安裝姿態擺放,按標稱額定電壓或

標稱的適用電壓范圍的最大電壓接通電源,以滿功率工作。

6.2.1.2在老化過程中,每1h中關閉不少于1次,每次關閉時間應為1min,間隔時間至少應為30

min,電源不應出現任何故障。

6.2.2設計壽命

在規定的條件下,電解電容的壽命根據其測量的工作溫度和紋波電流等參數計算所得;計算所有電

解電容的壽命,并將壽命最短的電解電容的壽命作為電源的壽命。

6.3外觀結構檢查

6.3.1外觀檢查

目視檢查,外觀應符合本標準中5.4條的規定。

6.3.2尺寸檢查

采用卷尺或類似工具測量,尺寸應符合本標準中5.4條的規定。

6.3.3結構檢查

目視檢查,結構應符合本標準中5.4條的規定。

6.4環境適應性試驗

6.4.1溫度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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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SMEXX—2023

6.4.1.1工作溫度下限試驗按GB/T2423.1-2008中“試驗Ad”的規定進行。

6.4.1.2工作溫度上限試驗按GB/T2423.2-2008中“試驗Bd”的規定進行。

6.4.1.3貯存溫度下限試驗按GB/T2423.1-2008中“試驗Ab”的規定進行。

6.4.1.4貯存溫度上限試驗按GB/T2423.2-2008中“試驗Bb”的規定進行。

6.4.2恒定濕熱試驗

6.4.2.1工作條件下恒定濕熱試驗按GB/T2423.3-2006中“試驗Ca”的規定進行。

6.4.2.2貯存條件下恒定濕熱試驗按GB/T2423.3-2006中“試驗Ca”的規定進行。

6.4.3振動試驗

6.4.3.1按GB/T2423.10-2019的規定進行。

6.4.3.2試驗樣品不包裝、不通電,按其預定使用位置固定在試驗臺中央,振動方向為垂直方向,振

動嚴酷度為:

a)頻率范圍:10~300Hz;

b)振幅:0.35mm;

c)持續時間:60min。

6.4.3.3試驗后,驅動電源應無損壞和緊固件松動脫落現象,樣品能正常通電工作。

6.5性能試驗

6.5.1工作電源試驗

驅動電源分別在輸入電壓交流176~264V、頻率49.75~50.25Hz范圍內,帶滿載情況下連續工作168

h,要求其性能正常,外觀和結構在試驗前后無明顯變化。

6.5.2電源效率試驗

將驅動電源接入額定電壓與額定負載工作,檢測總輸入功率和輸出功率數值。計算輸出功率與總輸

入功率之比,應符合本標準中5.6.3條的規定。

6.5.3過溫保護功能試驗

根據制造商提供的過溫保護時的環境溫度(T1)的基礎增加10℃作為試驗箱的溫度(T2),并按

以下步驟進行試驗:

a)步驟1:驅動電源在常溫下帶滿載狀態穩定工作;

b)步驟2:試驗箱的溫度設定為T2,并達設定的溫度穩定半小時;

c)步驟3:把驅動電源放置于試驗箱內,帶滿載工作在1h內要求驅動電源進入保護狀態;

d)步驟4:把試驗箱溫度降到50℃以下,能夠恢復正常工作。

6.5.4過載試驗

將驅動電源接入額定電壓且負載逐漸增大,在1.5倍負載電流時驅動電源應保護。試驗后樣品能正常

通電工作。

6.5.5短路試驗

將驅動電源輸出端短路,持續通電4h,試驗后樣品能正常通電工作。

6.5.6電磁兼容要求

6.5.6.1無線電騷擾特性應按GB/T17743-2021的規定進行試驗。

6.5.6.2諧波按GB17625.1-2012的規定進行試驗。

6.5.6.3電磁兼容抗擾度按GB/T18595-2014的規定進行試驗。

6.5.7噪聲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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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ASMEXX—2023

6.5.7.1在隔音箱環境中,將驅動電源接入額定電壓額定負載工作,噪聲計探頭與樣品完全接觸,分

別在以下兩種情況下進行測試:

a)轉換負載情況為空載和額定負載下測試;

b)使輸入端電壓在高電壓和低電壓下測試。

6.5.7.2測試結果,噪聲應符合合本標準中5.6.7條的規定。

6.6安全要求試驗

安全試驗按GB19510.1-2009、GB19510.14-2009、GB7000.1-2015中規定的方法進行檢驗,應符

合相應的要求。

7檢驗規則

7.1產品應經專門的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并附有產品合格證書。

7.2檢驗分類

7.2.1出廠檢驗

每臺按本標準第6章的方法進行出廠檢驗,檢驗項目為本標準中第5章除第5.1條以外的要求。

7.2.2型式檢驗

7.2.2.1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新產品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定型鑒定時;

b)正式生產后,如結構、材料、工藝有改變,影響產品性能時;

c)批量生產的產品每隔五年進行一次;

d)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e)國家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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