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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48 —1—局專項評價類別設置原則本項目情況是否開展大氣排放廢氣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氣且廠界外500m范圍內有環境空氣保護目標的建設項目。本項目營運期不涉及排放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氣。不開展地表水新增工業廢水直排建設項目(槽罐車外送污水處理廠的除外新增廢水直排的污水集中處理廠。本項目運營期生產廢水全部得到妥善處理,純水制備濃水和冷卻塔強制排水與生活污水一并經廠區現有化糞池收集處理后排放至高新西區不開展—2—污水處理廠。環境風險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險物質儲存量超過臨界量的建設項目。本項目危險物質儲存量不超過臨界量。不開展生態取水口下游500m范圍內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類建設項目。本項目用水由園區供水管網供給,不涉及河道取水。不開展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本項目不涉及。不開展況3、審查文件名稱及文號:《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區規劃);析1、與《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區規劃(平方公里。其中高新南區的規模為86.59平方公里,高新南區位于成都市北接成都市市區一環路。高新西區的規模為43.13平方公里,高新西區位于成都市中心城區西北部,東接金牛區、南接青羊區、西與溫江區接壤、北與郫都區接壤。成都高新區是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全國版權示范園區、全國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地區、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園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標準化示范區、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3—(以下簡稱《規劃》)。規劃面積為129.72平方公里,規劃近期至2025企業總部經濟、智慧融合區、人工智能7大新經濟產業,擬形成“雙十匯型顯示、網絡通信、智能終端創新研發大電子信息產業,擬形成“一校一類別具體內容本項目情況符合產業定位與《成都市城市總體規劃(2016-2035年)》相銜接,高新西區圍繞集成電路、新型顯示、網絡通信、智能終端、創新研發5大電子信息產業方向加速形成“4+1”產業生態體系,擬形成“一校一帶一廊”的空間結構。本項目位于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西區,本項目為電子信息新材料項目,屬于電子信息產業,為園區主導產業。符合環保措施要求1.水環境保護措施:嚴格執行清潔生產標準和進一步提高工業用水循環利用率,入園企業應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從源頭降低單位產品的用水、排水量。2.大氣環境保護措施:企業必須采取先進、可靠的廢氣治理措施,確保廢氣達到相應標準排放;按國家、四川省、成都市相關揮發性有機物防治要求和時限要求,強化園區內涉及行業生產、輸送和存儲過程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物排放控制。3.固廢處置措施:入區企業生產的工業固廢按“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落實妥善的綜合利用和處置措施;危險廢物應送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置;生活垃圾統一收集送環衛部門處置。4.重金屬污染控制措施:嚴格執行相關產業準入、國家及省重金屬污染防治要求。限制引入向環境排放汞、鉻、鉛、砷、鍋等重金屬的生產型企業。5.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構建政府、園區管委會、企業三級防范體系,配備足夠的事故應循環利用,污水全部收集。生產廢水全部妥善處理,純水制備濃水和冷卻塔強制排水與生活污水一并經廠區現有化糞池收集處理后排放至高新西區污水處理廠。符合水環境保護措施要求。集處理后達標排放。符合大氣環境保護措施要求。廢物均進行妥善處理,危廢均交由資質單位處置。符合—4—急設施、設備,確保事故廢水不下河。園區和入園企業均應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定期開展環境風險應急演練。高新西區應建立環境污染公共監測預警機制,組織制定預警方案。污染物產生。制定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環境風險應急演練。鼓勵類1、鼓勵發展主導產業及配套產業等符合產業政策和規劃的行業。本項目為電子信息新材料項目,屬于電子信息產業,符合園區引入要求。符合2、鼓勵發展符合區域主導產業,企業效益明顯,對區域不造成明顯污染,遵循清潔生產及循環經濟的項目。本項目效益明顯,對環境影響較小。清潔水平達國內先進水平。符合禁止和限制類1、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條件的項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條件。符合2、項目清潔生產水平不能達到行業清潔生產標準二級標準要求或低于全國同行業企業平均清潔生產水平的項目。不涉及符合3、涉及被列入《環境保護綜合名錄》中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品及生產工藝的項目。本項目不屬于該名錄中高污染、高風險項目。符合4、高新西區禁止引入的企業:①禁止新增農副食品加工、有色金屬冶煉等傳統制造業企業;②禁止新引入不符合主導產業的項目;③禁止引入單純原料藥、中間體生產(以原料藥或中間體為最終產品)、抗生素類發酵、維生素類發酵及合成制藥、激素類等制藥類項目(滿足自用和其他非銷售用途的原料藥、中間體和生物制品發酵項目除外)。本項目不涉及該條款。符合5、高新西區禁止新引入排放鉛、汞、鎘、鉻和砷污染物的項目,重金屬排放量不得增加:成鈔區域特種專用紙張生產、印鈔、貴金屬精煉及加工、硬幣輔幣制造產業外的項目,其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不得新增。本項目無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符合6、報告書中其他禁止和限制引入的企業:其他與規劃環評要求不符的產業。本項目不屬于報告書中其他禁止和限制引入的企業及與規劃環評要求不符的產業。符合本項目位于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西區,西區規劃發展集成電路、—5—新型顯示、網絡通信、智能終端、創新研發5大電子信息產業,本項目為電子信息新材料項目,屬于電子信息產業,不屬于《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區規劃(2017-2035年)》中2、與《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區規劃(2017-2035年)環2021年2月,《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區規劃(2017-2035年)環境影響報告書》已由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四川省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規劃環評及審查意見本項目情況符合性《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區規劃(2017—2035年)環境影響報告書》新、改、擴建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必須遵循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或“等量替換”的原則,應在高新區內有明確具體的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本項目不涉及重金屬的使用與排放。符合限制使用含鉛電鍍工藝,該類項目清潔生產水平須達到同行業先進水平,COD排放強度≤0.06kg/萬元,氨氮排放強度≤0.005kg/萬元,現有此類企業整改達標或關閉退出。本項目電鍍工序外協,不在廠區內進行。符合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新建,嚴控準入要求。構建三級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強化危化品泄漏應急處置措施,確保風險可控。針對化工園區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本項目為電子信息新材料項目,不涉及易燃易爆物質使用。符合污水收集處理率達100%;排放標準根據流域及其水質現狀等提出相應標準。不達標區域,主要指標COD、BOD5、氨氮、總磷指標執行對應水體功能水質保本項目污水全部收集。生產廢水全部妥善處理,純水制備濃水和冷卻符合—6—護的要求,達標區域執行《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標準。工業固體廢棄物利用處置率達100%,危險廢物處置率達100%。塔強制排水與生活污水一并經廠區現有化糞池收集處理后排放至高新西區污水處理廠。審查意見主導產業:西區規劃發展集成電路、新型顯示、網絡通信、智能終端、創新研發5大電子信息產業,擬形成“一校一帶一廊”的空間結構。本項目位于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西區,本項目為電子信息新材料項目,屬于電子信息產業,為園區主導產業。符合優化開發區產業結構,做好全過程環境管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對開發區的批復要求和四川省最新環境管理要求,加快開發區產業結構優化,對環保投訴集中、潛在環境風險較高的生物醫藥產業加強控制;與主導產業不相關且不符合區域環境保護要求的化工項目應進行搬遷;嚴控涉及重金屬等特征污染物排放的產業發展,以及高新西區排放氟化氫建設項目的引入。做好重污染企業存續期間環境管控和風險防控,強化騰退企業遺留場地的土壤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合理確定土地利用方式。本項目為電子信息新材料項目,生產過程中不涉及重金屬(鉛、汞、鎘、鉻、砷)、氟化氫的使用和排放。符合嚴格空間管控,優化區內空間布局。做好規劃控制和生態隔離帶建設,加強對高新南區錦城湖周邊兩處生態敏感區的保護,調整周邊用地布局及加強管控措施。結合成都市國土空間規劃最近結果,進一步優化中心城區主導風向上風向的西區電子產業區塊、南區“退二進三”既有工業地塊、西區合作街道周圍工居混雜地塊,明確相關污染企業近、遠期關停或搬遷時序,保障規劃布局優化方案的落地實施。本項目位于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西區,不涉及生態敏感區;項目用地類型為工業用地。符合嚴守環境質量底線,強化污染物排放總量管控。根據國家、四川省以及成都市關于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相關要求和區域“三線一單”成果,制定高新區污染減排方案,落實污染物總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主要污染物和重金屬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量,確保區域本項目不涉及重金屬的使用和排放,項目產生的污染物,經處理后可達標排放,對區域環境質量影響較小。符合—7—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實現產業發展與城市發展、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嚴格入區項目生態環境準入,推動高質量發展。落實生態環境準入要求,強化現有及入區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禁止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非主導產業項目入區。全面落實《成都市城市空氣質量達標規劃(2018~2027年)》、成都高新區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等文件要求,以細顆粒物PM2.5為重點控制因子,協同控制臭氧污染。項目執行最嚴格的行業廢水、廢氣排放控制標準,引進項目的生產工藝、設備,單位產品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資源利用效率等均需達到同行業國際先進水平。本項目對產生的廢氣、廢水、噪聲均采取相應的治理措施,可實現污染物達標排放,固體廢物去向明確,處置合理。符合電子信息:行業準入類別主要涉及集成電路、顯示醫藥制造:禁止引入單純原料藥、中間體生產(以原料藥或中間體為最終產品)、抗生素類發酵、維生素類發酵及合成制藥、激素類等制藥類項目(滿足自用和其他非銷售用途的原料藥、中間體和生物制品發酵項目制造2)中藥材及中成藥加工3)新藥研發、檢測4)動物藥品—8—制造業5)生物制品制造業。),產業不相關且不符合區域環境保護要求的化工項目應進行搬遷;嚴控涉及重金屬等特征污染物排放的產業發展,以及高新西區排放氟化氫建設項目西區規劃范圍內,本項目為電子信息新材料項目,屬于電子信息產業,屬于園區主導產業,故本項目符合《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區規劃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項目為電子信息新材料項目,屬于電子信息產業。依據《國民經濟藝裝備及產品均不屬于淘汰類項目,均符合現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9—根據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印發《產業園區規劃環評“三線一術要求(試行)》的通知(川環辦函〔2021〕469號),本項目與成都市結合四川省政務網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符合性分析查詢結果,本項目與圖1-1項目查詢結果圖—10—圖1-2項目與管控單元相對位置圖—11—其他符合性分析環境管控單元編碼環境管控單元名稱所屬市(州)準入清單類型管控類型ZH51011720003成都高新區(西區)成都市高新西區環境綜合環境綜合管控單元工業重點管控單元YS5101172210004南河-高新西區-百花大橋-控制單元成都市高新西區水環境管控分區水環境工業污染重點管控區YS5101172310001成都高新區(西區)成都市高新西區大氣環境管控分區大氣環境高排放重點管控區YS5101172530001高新西區城鎮開發邊界成都市高新西區資源管控分區土地資源重點管控區YS5101172540001高新西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成都市高新西區資源管控分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YS5101172550001高新西區自然資源重點管控區成都市高新西區資源管控分區自然資源重點管控區根據《成都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成都市2023年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號)、《成都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成都市生態環境準入清單(2市域總體管控要求項目情況符合性成都市一、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全面建設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范區。堅持綠色發展,針對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以健全藍綠交織公園體系、保護修復自然生態系統、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完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等為抓手,著力構建綠色生態空間,推進公園城市理論實踐創新。大力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實施嚴格的環境準入要求,鼓勵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優化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三水”統籌,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嚴控引入水資源消耗大和水污染排放大的產業;嚴格落實《成都市空氣質量達標規劃(2018-2027年)》中各項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確保區域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完善全過程污染土壤環境管理體系,嚴格執行建設本項目為電子元器件生產,產污較少,符合綠色發展。符合—12—用地再開發利用場地調查評估、風險管控和修復制度,完善建設用地管理、準入、退出等監管流程。二、堅持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以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為引領,加快綠色低碳轉型,統籌推進空間、產業、交通、能源四大結構優化調整;提升產業升級,工業企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持續降低,工業園區污染能耗物耗水耗指標對應滿足國家級、省級生態工業園或更好要求;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對重點發展的電子信息、航空航天、軌道交通、汽車制造、生物醫藥、綠色食品等產業執行最嚴格的資源環境績效要求;加快構建綠色低碳的現代產業體系和綠色交通體系,持續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本項目不屬于“兩高一低”項目。本項目生產可達國內先進水平。符合三、強化區域聯動、共建共享,推動成德眉資同城化發展。發揮成都市輻射帶動作用,全域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全域落實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中的特別控制要求;加強鄰接地區管控,增強區域協調性,對西部龍門山脈、邛崍山脈、中部龍泉山脈實施一脈相承的優先保護,共建生態安全廊道;加強區域生態共筑、產業協同、污染聯防聯控聯治和政策協商合力,強化重污染天氣區域應急聯動機制,深化區域重污染天氣聯合應對;深化成德眉資四地環評聯動,建立鄰近區域新引入污染物排放量大、環境風險高、涉鄰避問題類項目的聯合會商機制,共守區域綠水青山“第一道防線”。本項目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可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中的特別控制要求。符合管控類別普適性管控要求項目情況符合維度清單編制要求空間布局約束禁止開發建設活動的要求(1)禁止引入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項目。(2)禁止在長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重要湖泊名錄詳見《四川省、重慶市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實施細則(試行,2022年版)》附件9)。(3)按《四川省化工園區認定管理辦法》要求,未通過認定的化工園區,不得新建、改擴建化工項目(安全、環保節能和智能化改造項目除外),按屬地原則依法依規妥善做好未通過認定化工園區及園區內企業的轉型、關閉、處置及監管工作。(4)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項目必須進入一般或較低安全風險的化工園區(與其他行業生產裝置配置建設的項目除外引導其他石化化本項目為電子元器件生產,位于成都高新技術開發區西區新航路18號已建廠區內部,該位置屬于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西區。(1)本項目不屬于禁止類。(2)本項目不在長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線一公里范圍內。(3)本項目不屬于化工項目。(4)本項目不生產危險化學品。符合—13—工項目在化工園區發展。(5)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6)禁止生產高VOCs含量有機溶劑型涂料、油墨和膠黏劑的新、擴建項目。(7)禁止在本市規劃已確定的通風廊道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工業項目。(8)嚴控協調管控區內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強度和總量,工業項目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替代來源原則上優先考慮通風廊道內排污單位。(9)嚴格環境準入,優化涉重金屬產業結構和布局,推進位于環境敏感區和城市建成區環境風險高的大中型重點行業企業搬遷改造。(10)禁止在沱江流域新建、改建、擴建增加含磷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強化工業領域總磷污染防治,禁止在工業循環冷卻水除垢、殺菌過程中加入含磷藥劑。(5)本項目不屬于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6)本項目不生產有機溶劑型涂料、油墨和膠黏劑等。(7)本項目不位于通風廊道。(8)本項目新增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排放量為0.003825t/a,氮氧化物排放量為0.0214t/a,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0.0382t/a,氨氮排放量為0.0030t/a。按照《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助推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川環辦發〔2025〕2號)相關要求,本項目揮發性有機物、化學需氧量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噸、氨氮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01噸,免于提交總量指標來源說明。(9)本項目不屬于位于環境敏感區和城市建成區環境風險高的大中型重點行業企業。(10)本項目不屬于在沱江流域新建、改建、擴建增加含磷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不在工業循環冷卻水除垢、殺菌過程中加入含磷藥劑。限制開發建設活動的要求(1)嚴控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行業的項目。(2)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嚴格控制新(改、擴)建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等行業產能置換政策。(3)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嚴控新建石油化工、(1)本項目不屬于嚴控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行業的項目。(2)本項目不屬于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符合—14—煤化工、涉磷、造紙、印染、制革等項目。(4)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對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科學評估擬建項目,對于產能已飽和的行業,按照“減量替代”原則壓減產能;對于產能尚未飽和的行業,按照國家布局和審批備案等要求,對標國際先進水平提高能效準入門檻;對于能耗量較大的新興產業,支持引導企業應用綠色技術,提高能效水平;嚴格項目準入,嚴控新增煉油、乙烯、合成氨、電石生產能力,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建高耗能、高排放項目。(3)本項目不屬于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的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紙、印染、制革等項目。(4)本項目不屬于“兩高一低”項目、不屬于產能已飽和的行電石生產能力。不符合空間布局要求活動的退出要求(1)現有屬于禁止、限制引入產業門類的項目,原則上限制發展,允許企業在一定期限內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建,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引導企業結合產業升級等適時關停或搬遷。(2)工業生產中可能產生惡臭氣體但未按要求設置合理防護距離的排污單位,引導企業適時搬遷。(1)本項目不屬于禁止、限制引入產業門類的項目。(2)本項目不屬于工業生產中可能產生惡臭氣體但未按要求設置合理防護距離的排污單位。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現有源提標升級改造(1)污水收集處理率達100%;排放標準根據流域及其水質現狀等提出相應標準。岷江、沱江流域現有及擴建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執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51/2311-2016)。(2)加快推進火電、鋼鐵、水泥、和工業爐窯超低排放改造及深度治理,穩步實施石化、鋼鐵、陶瓷、玻璃、垃圾發電、工業涂裝和磚瓦等行業企業深度治理,推進工業爐窯煤改電(氣)和低氮燃燒改造,深度治理后的顆粒物(PM)、二氧化硫(SO2)、NOx、NMHC的排放按照《四川省大氣污染物工程減量指導意見(2023-2025年)》中的要求執行。(3)推廣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進一步提高木質家具制造、包裝印刷、醫藥化工等行業低VOCs原輔材料替代率;加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治理技術和治理設施升級改造,推進深度治理。(4)持續推進在用鍋爐提標改造,執行《成都市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51/2672-2020)要求。(1)本項目污水收集處理率達(2)本項目不屬于火電、鋼鐵、水泥行業,不涉及工業爐窯。(3)本項目不屬于木質家具制造、包裝印刷、醫藥化工等行業(4)本項目不涉及鍋爐使用。符合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1)上一年度水環境質量未完成目標的,相關污染物應按照建設項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2倍削減替代;上一年度空氣質量年平均濃度不達標的,主要污染物應按照建設項目所需替代的主1、本項目新增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排放量為0.003825t/a,氮氧化物排放量為0.0214t/a,化學需氧符合—15—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2倍削減替代(燃煤發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的除外)。地方有更嚴格倍量替代要求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2)到2025年,全市涉重金屬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5.5%。新、改、擴建重點行業建設項目應遵循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遵循“等量替代”原則。按國家規定,建設單位在提交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時應明確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及來源,無明確具體總量來源的,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不得批準相關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量排放量為0.0382t/a,氨氮排放量為0.0030t/a。按照《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助推高質量發展的相關要求,本項目揮發性有機物、化學需氧量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噸、氨氮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01噸,免于提交總量指標來源說明。2、本項目不屬于涉重金屬重點行業。新增源排放標準限值從嚴標準執行。全域執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51/2672-2020全域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全域落實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中的特別控制要求。本項目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落實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中的特別控制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績效水平準入要求(1)工業固體廢棄物利用處置率達100%,危險廢物處置率達100%。(2)電子信息行業、汽車制造行業新、改、擴建項目鼓勵參考執行《長江經濟帶戰略環境評價四川省成都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優化完善研究報告》中提出的相應行業資源環境績效指標要求。(3)推進老舊燃氣鍋爐和成型生物質鍋爐低氮燃燒改造或改電工作。包裝印刷、家具制造等行業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工業項目率先試點,在項目環評時鼓勵滿足《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修訂版)》中績效分級A級(B級)或引領性企業對原輔材料、污染物排放水平、污染治理技術等方面的要求,并逐步擴大實施行業范圍。(1)本項目工業固體廢棄物全部收集去向明確,危險廢物全部收集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可滿足相關資源環境績效指標要求。(3)本項目不涉及鍋爐。(4)本報告建議企業滿足《四川省重污染天氣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等10個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4年修訂版)》中電子工業績效分級B級企業對原輔材料、污染物排放水平、污染治理技術等方面的要求。符合環境企業環境風險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建立環境風險預警體系,本項目不屬于排放有毒有害污符合—16—風險防控要求加強信息公開。納入《四川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行業名錄》的企業應當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園區環境風險防控要求(1)構建三級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強化危化品泄漏應急處置措施,確保風險可控;定期開展環境風險事故應急演練。(2)化工園區應按照《四川省化工園區認定管理辦法》(川經信規[2023]3號)中的具體要求,具有安全風險監控體系、建立生態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建立必要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體系。本項目定期開展環境風險事故應急演練。符合用地環境風險防控要求(1)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拆除生產設施設備、構筑物和污染治理設施,要事先制定殘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處置方案,并報所在地縣級環境保護、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備案;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安全處理處置,防范拆除活動污染土壤。(2)禁止將重金屬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復墾;嚴格按照《四川省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要求,做好污染地塊準入管理和風險管控,列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的地塊,不得作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用地。對暫不開發利用的污染地塊,實施以防止污染擴散為目的風險管控。(3)推進工業企業治污減排和升級改造。以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涂料制造、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等行業為重點,促進傳統產業綠色轉型,鼓勵重點行業企業提標改造,組織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1)本項目不屬于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2)本項目不涉及重金屬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3)本項目不屬于以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涂料制造、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等行業。符合資源利用效率水資源利用效率要求(1)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萬元GDP用水量控制在24立方米以內,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2立方米以內。(2)新建、改建、擴建工業園區應當按照有關要求統籌建設工業廢水集中處理和回用設施,推進企業間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實現水循環梯級優化利用和廢水集中處理回用。強化企業清潔生產改造,鼓勵火力發電、紡織、造紙、化工、食品和發酵等高耗水企業對廢水進行深度處理回用,降低單位產品耗水量。推進節水型企業、節水型工業園區建設,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達到30%以上。本項目不屬于火力發電、紡織、造紙、化工、食品和發酵等高耗水企業。符合能源利用效率要求(1)除威立雅三瓦窯熱電(成都)有限公司外,禁止貯存、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2)禁止新建、改建(已有鍋爐配套治理設施升級改造除外)、擴(1)本項目不涉及燃煤等高污染燃料使用。(2)本項目不涉及鍋爐使用。符合—17—建燃煤、生物質鍋爐(含成型生物質鍋爐)。(3)工業企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對標國內先進水平及以上;工業園區污染能耗物耗水耗指標滿足省級生態工業園區或更高要求等。(4)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發布<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發改產業[2023]723號)要求,對煉油、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工業重點領域依據基準水平和標桿水平開展節能降碳分類改造升級。(3)本項目不屬于煉油、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工業重點領域。禁燃區要求在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已建成的,應當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期限內改用天然氣、頁巖氣、液化石油氣、電或其他清潔能源。本項目不涉及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不涉及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符合范圍總體管控要求項目情況符合性都市功能核心區包括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以及成都高新區1.優化城市空間結構疏解中心城區一般性制造業、商品交易市場、普通倉儲物流、職業教育等非核心功能,為培植提升城市核心功能騰挪空間。加快植入現代服務、金融服務、科技創新、都市工業等功能業態,有效提升中心城區產業能級。2.提高產業層次(1)重點結合城市片區更新升級,以產業社區、特色街巷、專業樓宇為載體,大力發展總部型、創新型、微加工型都市工業。(2)中心五城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和高新南區原則上不宜布局環境影響程度較大、環境風險較高的工業項目。3.加快推進綠色交通運輸。圍繞市民出行和貨物運輸兩大重點,推動構建“軌道+公交+慢行”三網融合城市綠色交通體系,加快老舊車輛淘汰進程,鼓勵推廣新能源汽車。4.繞城高速公路(G4202)內:禁止新建、改建(已有鍋爐配套治理設施升級改造除外)、擴建燃煤、生物質鍋爐(含成型生物質鍋爐新建、擴建帶壓熱水鍋爐或蒸汽鍋爐應全面使用電鍋爐;禁止新、改、擴建涉及鈑噴作業的汽修企業(符合綠色鈑噴汽車維修企業管理規范的除外);禁止新建、擴建混凝土(砂漿)、瀝青攪拌站;本項目為電子元器件生產,位于成都高新技術開發區西區新航路18號已建廠區內部,該位置屬于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西區。本項目運輸采用清潔能源車輛。本項目位于G4202內,但本項目不使用鍋爐。本項目施工期嚴格執行揚塵管理。符合—18—禁止新建大型物流基地、物流集散中心或者商品批發市場。5.加強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管理,提高新能源占比;全面推行綠色施工,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提升揚塵精細化管控水平,土石方建筑工地應全部安裝揚塵在線監測設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具體要求類別對應管控要求成都高新區(西區)(ZH51011720003)普適性清單管控要求空間布局約束禁止開發建設活動的要求1、禁止引入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項目;2、禁止在長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重要湖泊名錄詳見《四川省、重慶市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實施細則(試行,2022年版)》附件9);3、按《四川省化工園區認定管理辦法》要求,未通過認定的化工園區,不得新建、改擴建化工項目(安全、環保節能和智能化改造項目除外),按屬地原則依法依規妥善做好未通過認定化工園區及園區內企業的轉型、關閉、處置及監管工作;4、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項目必須進入一般或較低安全風險的化工園區(與其他行業生產裝置配置建設的項目除外),引導其他石化化工項目在化工園區發展;5、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6、禁止生產高VOCs含量有機溶劑型涂料、油墨和膠黏劑的新、擴建項目。7、禁止在本市規劃已確定的通風廊道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工業項目;8、嚴控通風廊道協調管控區內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強度和總量,工業項目項目情況符合(1)本項目不屬于禁止類。(2)本項目不在長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線一公里范圍內。(3)本項目不屬于化工項目。(4)本項目不生產危險化學品。(5)本項目不屬于鋼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6)本項目不生產有機溶劑型涂料、油墨和膠黏劑等。(7)本項目不位于通風廊道。符合—19—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替代來源原則上優先考慮通風廊道內排污單位;9、嚴格環境準入,優化涉重金屬產業結構和布局,推進位于環境敏感區和城市建成區環境風險高的大中型重點行業企業搬遷改造;10、禁止在沱江流域新建、改建、擴建增加含磷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強化工業領域總磷污染防治,禁止在工業循環冷卻水除垢、殺菌過程中加入含磷藥劑。限制開發建設活動的要求1、嚴控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行業的項目;2、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嚴格控制新(改、擴)建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等行業產能置換政策;3、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嚴控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紙、印染、制革等項目;4、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對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科學評估擬建項目,對于產能已飽和的行業,按照“減量替代”原則壓減產能;對于產能尚未飽和的行業,按照國家布局和審批備案等要求,對標國際先進水平提高能效準入門檻;對于能耗量較大的新興產業,支持引導企業應用綠色技術,提高能效水平;嚴格項目準入,嚴控新增煉油、乙烯、合成氨、電石生產能力,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力度。不符合空間布局要求活動的退出要求1、現有屬于禁止、限制引入產業門類的項目,原則上限制發展,允許企業在一定期限內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建,污染物排放只降不增,引導企業結合產業升級等適時關停或搬遷;2、工業生產中可能產生惡臭氣體但未按要求設置合理防護距離的排污單位,引導企業適時搬遷。其他空間布局約束要求/(8)本項目不屬于位于環境敏感區和城市建成區環境風險高的大中型重點行業企業。(9)本項目不屬于在沱江流域新建、改建、擴建增加含磷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不在工業循環冷卻水除垢、殺菌過程中加入含磷藥劑。(10)本項目不屬于嚴控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行業的項目。(11)本項目不屬于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不屬于新(改、擴)建高耗能、高排放項目。(12)本項目不屬于長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的石造紙、印染、制革等項(13)本項目不屬于“兩高一低”項目、不屬于產能已飽和的行業,不新—20—(14)本項目不屬于禁止、限制引入產業門類的項目。(15)本項目不屬于工業生產中可能產生惡臭氣體但未按要求設置合理防護距離的排污單位。污染物排放管控允許排放量要求/現有源提標升級改造1、污水收集處理率達100%;排放標準根據流域及其水質現狀等提出相應標準。岷江、沱江流域現有及擴建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執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51/2311-2016);2、加快推進火電、鋼鐵、水泥、和工業爐窯超低排放改造及深度治理,穩步實施石化、鋼鐵、陶瓷、玻璃、垃圾發電、工業涂裝和磚瓦等行業企業深度治理,推進工業爐窯煤改電(氣)和低氮燃燒改造,深度治理后的顆粒物(PM)、二氧化硫(SO2)、NOx、NMHC的排放按照《四川省大氣污染物工程減量指導意見(2023-2025年)》中的要求執行;3、推廣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進一步提高木質家具制造、包裝印刷、醫藥化工等行業低VOCs原輔材料替代率;加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治理技術和治理設施升級改造,推進深度治理;4、持續推進在用鍋爐提標改造,執行《成都市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51/2672-2020)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1、上一年度水環境質量未完成目標的,相關污染物應按照建設項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2倍削減替代;上一年度空氣質量年平均濃度不達標的,主要污染物應按照建設項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1)本項目污水收集處理率達到100%;(2)本項目不屬于火電、鋼鐵、水泥行業,不涉及工業爐窯。(3)本項目不屬于木質家具制造、包裝印刷、醫藥化工等行業。(4)本項目不涉及鍋爐使用。(5)本項目新增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排放量為氧量排放量為0.0382t/a,氨氮排放量為0.0030t/a。按照《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助推高質量符合—21—指標2倍削減替代(燃煤發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基本達到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的除外)。地方有更嚴格倍量替代要求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2、到2025年,全市涉重金屬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5.5%。新、改、擴建重點行業建設項目應遵循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遵循“等量替代”原則。按國家規定,建設單位在提交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時應明確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及來源,無明確具體總量來源的,各級生態環境部門不得批準相關環境影響評價文件;3、從嚴標準執行。全域執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51/2311-2016)及《成都市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51/2672-2020);全域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全域落實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中的特別控5、電子信息行業、汽車制造行業新、改、擴建項目鼓勵參考執行《長江經濟帶戰略環境評價四川省成都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優化完善研究報告》中提出的相應行業資源環境績效指標要求;6、推進老舊燃氣鍋爐和成型生物質鍋爐低氮燃燒改造或改電工作;7、推動工業涂裝、制藥、建材(水泥、陶瓷、玻璃和磚瓦窯)、包裝印刷、家具制造等重點行業率先試點,在項目環評時應滿足《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修訂版)》中績效分級A級或引領性企業、B級企業對原輔材料、污染物排放水平、污染治理技術等方面的要求,并逐步擴大實施行業范圍。8、落實《四川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要求,推進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加快實施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持續開展VOCs治理設施提級增效,強化VOCs無組織排放整治,加強非正常工況廢氣排放管控,推進涉VOCs產業集群治理提升,推進油品VOCs綜合管控。發展的通知》(川環辦發〔2025〕2號)相關要求,本項目揮發性有機物、化學需氧量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噸、氨氮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01噸,免于提交總量指標來源說明。(6)本項目不屬于涉重金屬重點行業。(7)本項目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落實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中的特別控制要求。(8)本項目工業固體廢棄物全部收集去向明確,危險廢物全部收集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9)本項目屬于電子信息行業,可滿足相關資源環境績效指標要求。(10)本項目不涉及鍋(11)本報告建議企業滿足《四川省重污染天氣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等10個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2—(2024年修訂版)》中電子工業績效分級B級企業對原輔材料、污染物排放水平、污染治理技術等方面的要求。環境風險防控聯防聯控要求/其他環境風險防控要求1、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必須建立環境風險預警體系,加強信息公開。納入《四川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行業名錄》的企業應當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構建三級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強化危化品泄漏應急處置措施,確保風險可控;定期開展環境風險事故應急演練;3、化工園區應按照《四川省化工園區認定管理辦法》(川經信規[2023]3號)中的具體要求,具有安全風險監控體系、建立生態環境監測監控體系、建立必要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體系;4、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拆除生產設施設備、構筑物和污染治理設施,要事先制定殘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處置方案,并報所在地縣級環境保護、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備案;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施安全處理處置,防范拆除活動污染土壤;5、禁止將重金屬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復墾;嚴格按照《四川省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要求,做好污染地塊準入管理和風險管控,列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的地塊,不得作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用地。對暫不開發利用的污染地塊,實施以防止污染擴散為目的風險管控;6、推進工業企業治污減排和升級改造。以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涂料制造、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等行業為重點,促進傳統產業綠色轉型,鼓勵重點行業企業提標改造,組織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1)本項目不屬于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2)本項目定期開展環境風險事故應急演練。(3)本項目不屬于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4)本項目不涉及重金屬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5)本項目不屬于以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涂料制造、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等行業。符合資源利用效率水資源利用總量要求1、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到2025年,萬元GDP用水量控制在24立方米以內,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2立方米以內;2、新建、改建、擴(1)本項目不屬于火力發電、紡織、造紙、化工、食品和發酵等高耗符合—23—建工業園區應當按照有關要求統籌建設工業廢水集中處理和回用設施,推進企業間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實現水循環梯級優化利用和廢水集中處理回用。強化企業清潔生產改造,鼓勵火力發電、紡織、造紙、化工、食品和發酵等高耗水企業對廢水進行深度處理回用,降低單位產品耗水量。推進節水型企業、節水型工業園區建設,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達到30%以上。地下水開采要求/能源利用總量及效率要求1、除威立雅三瓦窯熱電(成都)有限公司外,禁止貯存、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2、禁止新建、改建(已有鍋爐配套治理設施升級改造除外)、擴建燃煤、生物質鍋爐(含成型生物質鍋爐3、工業企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對標國內先進水平及以上;工業園區污染能耗物耗水耗指標滿足省級生態工業園區或更高要求等;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發布<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發改產業[2023]723號)要求,對煉油、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工業重點領域依據基準水平和標桿水平開展節能降碳分類改造升級。禁燃區要求在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已建成的,應當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期限內改用天然氣、頁巖氣、液化石油氣、電或其他清潔能源。其他資源利用效率要求/水企業。(2)本項目不涉及燃煤等高污染燃料使用。(3)本項目不涉及鍋爐使用。(4)本項目不屬于煉油、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工業重點領域。(5)本項目不涉及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不涉及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單元級清單管控要求空間布局約束禁止開發建設活動的要求1、禁止引入單純原料藥、中間體生產(以原料藥或中間體為最終產品)、抗生素類發酵、維生素類發酵及合成制藥、激素類等制藥類項目(滿足自用和其他非銷售用途的原料藥、中間體和生物制品發酵項目除外)等;2、其余執行工業重點管控單元普適性管控要求限制開發建設活動的要求本項目屬于電子信息產業,不涉及含鉛電鍍工藝。符合—24—1、電子信息產業限制使用含鉛電鍍工藝;2、醫藥制造產業限制使用手工膠囊填充工藝、軟木塞燙蠟包裝藥品工藝;3、其余執行工業重點管控單元普適性管控要求允許開發建設活動的要求/不符合空間布局要求活動的退出要求1、現有不符合空間布局要求工業企業適時進行有序退出;2、其余執行工業重點管控單元普適性管控要求其他空間布局約束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現有源提標升級改造1、電子信息:COD排放強度≤0.06kg/萬元,氨氮排放強度≤0.005kg/萬元;2、化學藥品制劑制造:單位產品COD產生量≤0.3m3/10000tables(片劑≤0.15m3/10000tables(針劑);3、中藥飲片加工:單位產品廢水產生量≤1.5m3/t,單位產品COD產生量≤0.5kg/t;4、其余執行工業重點管控單元普適性管控要求。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執行工業重點管控單元普適性管控要求新增源排放標準限值執行工業重點管控單元普適性管控要求污染物排放績效水平準入要求1、新、改、擴建電子信息企業應參考執行成都市電子信息行業資源環境績效準入門檻;2、其余執行工業重點管控單元普適性管控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本項目符合相關管控要符合環境風險防控嚴格管控類農用地管控要求執行工業重點管控單元普適性管控要求本項目符合相關管控要符合—25—安全利用類農用地管控要求執行工業重點管控單元普適性管控要求污染地塊管控要求執行工業重點管控單元普適性管控要求園區環境風險防控要求執行工業重點管控單元普適性管控要求企業環境風險防控要求1、強化危化品泄漏應急處置措施,確保風險可控;2、其余執行工業重點管控單元普適性管控要求。其他環境風險防控要求/資源開發效率要求水資源利用效率要求1、電子信息(12英寸集成電路制造、平板顯示器及印制電路板制造):清洗水回用率不小于50%;化學藥品制劑制造:單位產品新鮮水消耗≤0.5m3/10000tables(片劑)、≤12m3/10000tables(針劑);中藥飲片加工:單位產品新鮮水消耗≤2m3/t;2、其余執行工業重點管控單元普適性管控要求。地下水開采要求/能源利用效率要求執行工業重點管控單元普適性管控要求其他資源利用效率要求/本項目符合相關管控要符合成都高新區(西區)(YS5101172310001)單元級清單管控要求空間布局約束禁止開發建設活動的要求禁止在本市規劃已確定的通風廊道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工業項目限制開發建設活動的要求/允許開發建設活動的要求本項目符合相關管控要符合—26—/不符合空間布局要求活動的退出要求/其他空間布局約束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大氣環境質量執行標準《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區域大氣污染物削減/替代要求嚴控協調管控區內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強度和總量,建設項目主要大氣污染物總量替代來源原則上優先考慮通風廊道內排污單位。燃煤和其他能源大氣污染控制要求/工業廢氣污染控制要求1、全面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原則上不再新建35蒸噸/小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推進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以工業余熱、電廠熱力、清潔能源等替代煤炭。2、加快推進火電、鋼鐵、鑄造(含燒結、球團、高爐工序)水泥、焦化行業燃煤鍋爐和工業爐窯超低排放改造及深度治理。穩步實施陶瓷、玻璃、鐵合金、有色、磚瓦等行業企業深度治理,推進工業爐窯煤改電(氣)和低氮燃燒改造。全面加強鋼鐵、建材、有色、焦化、鑄造重點行業無組織排放治理。生物質鍋爐采用專用鍋爐,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塵設施,禁止摻燒煤炭、垃圾等其他物料。3、在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已建成的,應當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期限內改用天然氣、頁巖氣、液化石油氣、電或其他清潔能源。機動車船大氣污染控制要求/揚塵污染控制要求/(1)本項目可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要求。(2)本項目新增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排放量為氧量排放量為0.0382t/a,氨氮排放量為0.0030t/a。按照《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助推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川環辦發〔2025〕2號)相關要求,本項目揮發性有機物、化學需氧量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噸、氨氮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01噸,免于提交總量指標來源說明。(3)本項目不涉及鍋(4)本項目不涉及銷符合—27—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大氣污染控制要求/重點行業企業專項治理要求1、加快實施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持續開展VOCs治理設施提級增效,對采用單一低溫等離子、光氧化、光催化以及非水溶性VOCs廢氣采用單一噴淋吸收等治理技術且無法穩定達標的,加快推進升級改造。強化VOCs無組織排放整治。石化、化工等行業加強非正常工況廢氣排放管控。推進涉VOCs產業集群治理提升。2、先期推動工業涂裝、制藥、建材(水泥、陶瓷、玻璃和磚瓦窯)、包裝印刷、家具制造等行業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工業項目率先試點,在項目環評時應滿足《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修訂版)》中績效分級A級(B級)或引領性企業對原輔材料、污染物排放水平、污染治理技術等方面的要求,并逐步擴大實施行業范圍。其他大氣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不涉及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不涉及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的使用。(5)本項目VOCs采取了有效的收集治理措施,可做到達標排放。(6)本報告建議企業滿足《四川省重污染天氣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加工等10個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4年修訂版)》中電子工業績效分級B級企業對原輔材料、污染物排放水平、污染治理技術等方面的要求。南河-高新西區-百花大橋-控制單元(YS5101172210004)單元級清單管控要求空間布局約束限制開發建設活動的要求嚴控磷銨、黃磷等產業違規新增產能加快退出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不滿足安全生產條件的涉磷企業本項目不屬于涉磷企業。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工業廢水污染控制措施要求1、深入實施工業企業污水處理設施升級改造,全面實現工業廢水達標排放。2、強化工業集聚區污水治理,推進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收集系統建設與提標升級改造,大力推進現有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問題排查及整治;完善園區及企業雨污分流系統,全面推進醫藥、化工等行業初期雨水收集3、加強工業園區集中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監管,加強企業廢水預處理和排水管理,鼓勵納管企業與園區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通過簽訂委托處理合同等本項目運營期生產廢水全部得到妥善處理,純水制備濃水和冷卻塔強制排水與生活污水一并經廠區現有化糞池收集處理后排放至高新西區污水處理廠。符合—28—方式協同處理廢水。4、加強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嚴格執行《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辦法》,落實企業新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主體責任。落實國家《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第一批)》《優先控制化學品名錄(第二批)》《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3年版)》環境風險管控措施。環境風險防控禁止在長江干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按要求設置生態隔離帶,建設相應的防護工程。合理設置與抗風險能力相匹配的事故調蓄設施和環境應急措施。強化工業園區環境風險防控工作,突出全防全控,完善各項環境風險防范制度,確保將風險防范納入日常環境管理制度體系。加強執法監督,實現對工業園區、重點工礦企業和主要環境風險類型的動態監控。本項目不長江干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符合資源開發效率要求加強高耗水行業用水定額管理,以水定產,嚴格控制高耗水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本項目不屬于高耗水項符合高新西區城鎮開發邊界(YS5101172530001)空間布局約束1.以城鎮開發建設現狀為基礎,綜合考慮資源承載能力、人口分布、經濟布局、城鄉統籌、城鎮無序蔓延科學預留一定比例的留白區,為未來發展留有開發空間城鎮建設和發展不得違法違規侵占河道、湖面、灘地2.城鎮開發邊界調整報國土空間規劃原審批機關審批本項目符合相關管控要符合資源開發效率要求土地資源開發效率要求土地資源開發利用量不得超過土地資源利用上線控制性指標。能源資源開發效率要求/其他資源開發效率要求/本項目符合相關管控要符合高新西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YS510117空間布局約束堅決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本項目不屬于“兩高一低”項目。符合資源開發效率能源資源開發效率要求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能源利用上線控制性指標。本項目符合相關管控要符合—29—2540001)要求—30—其他符合性分析圖1-3本項目與環境管控單元位置關系圖類別規劃要求本項目情況符合《四川省“十四環境保護府發三、(二)推動生產方式綠色轉型。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嚴格控制新(改、擴)建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新建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應按相關要求落實區域削減。本項目不屬于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符合五、深化大氣污染協同控制,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堅持源頭治理、綜合施策,深化工業源、移動源、面源治理,協同治理PM2.5和臭氧污染,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協同治理,還老百姓更多“藍天白云、繁星控制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嚴格控制VOCs排放總量,新建VOCs項目應實施等量或倍量替代。強化VOCs源頭削減,以工業涂裝、家具制造、包裝印刷等行業為重本項目大氣污染物經有效處理措施處理后達標排放。本項目新增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排放量為0.003825t/a,氮氧化物排放量為量排放量為符合—31—點,大力推進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量為0.0030t/a。按照《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助推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川環辦發要求,本項目揮發性有機物、化學需氧量新增年排放量增年排放量小于0.01噸,免于提交總量指標來源說明。本項目不屬于工業涂裝、家具制造、包裝印刷等行業。《成都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加強引導調控,促進綠色發展轉型。堅持源頭防控,充分發揮生態環境保護的引導、優化和促進作用,嚴格落實“三線一單”約束,強化生態環境空間管控,推進四大結構調整,大力實施產業建圈強鏈行動,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和生產生活方式,以綠色低碳發展為引領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本項目嚴格落實了“三線一單”,項目建設使用資源較少,污染物均達標排放。符合推動達峰行動,積極應對氣候變化。以降碳為總抓手,制定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深化溫室氣體與大氣污染物協同控制。加快低碳城市建設,提高能源、產業、建筑、交通和生活方式低碳化水平,強化自然生態空間碳匯功能,實施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推進碳達峰行動。本項目能源使用僅涉及水、電,不涉及其他高能耗能源。符合深入協同治理,持續改善空氣質量。實施空氣質量全面達標計劃,以PM2.5和O3協同控制為主線,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減排,進一步降低PM2.5和O3濃度,以工業源、移動源、揚塵源等為重點控制對象,推動多污染源綜合防治,持續提升空氣質量,實現“藍天常見、雪山常現”。本項目大氣污染物經有效處理措施處理后達標排放。符合嚴格控制VOCs排放,......加快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家具制造等重點行業VOCs分類治理。......,推廣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原輔料,加強VOCs排放企業生產過程管理,建立管理臺賬,......,實現廠區和廠界VOCs排放穩定本項目不屬于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家具制造等重點行業。符合—32—達標......。加強重點源污染防治。......,推進平板玻璃、水泥、磚瓦等行業深度治理,嚴格控制物料儲存、輸送及生產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推進高污染燃料工業爐窯清潔替代,開展全域工業燃氣鍋爐低氮改造,新建燃氣鍋爐同步安裝低氮燃燒裝置并達到排放標準......。本項目不屬于重點源,不屬于平板玻璃、水泥、磚瓦等行業,不涉及鍋爐建設。堅持“三水”統籌,提升水生態環境質量。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以解決突出水環境問題為重點,以污染減排和生態擴容為抓手,統籌水資源利用、水生態保護和水環境治理,深化河(湖)長制,建設美麗河湖,穩步提升水生態環境質量,呈現“清水綠岸、魚翔淺底”。本項目位于成都高新區西區,項目用水來源于市政管網供水,且用水量較小。符合實施源頭防控,保障土壤環境安全。以嚴守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居環境安全為底線,堅持“預防為主、保護優先、分類管理、風險管控”,保持穩中求進的總基調,深入推進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和整治,有序開展土壤污染風險防范和治理修復,全面提升科學治土能力和水平,確保“土凈地美、安全可控”。本項目位于成都高新西區,在現有廠區內改造,對危廢暫存間、危化品庫等進行重點防滲。項目運行不會對區域土壤產生明顯的負面影響。符合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醫療廢物和農業廢棄物等各類固體廢物全過程閉環管理,加快構建固體廢物多元處置體系,積極建設“無廢城市”。本項目固廢均做到無害化。符合嚴格噪聲管控,營造寧靜生活環境。嚴格落實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要求,強化社會生活、建筑施工、交通運輸和工業生產噪聲監測和監管,制定重點區域、重點領域和重點區位的專項整治方案,著力解決噪音擾民問題,切實改善區域聲環境質量。本項目新增生產設備產生的噪聲均較小,且項目擬采用低噪設備、建筑隔聲、合理布局設備等降噪措施,能夠實現達標排放。符合強化風險防控,筑牢生態環境安全防線牢固樹立環境風險防控底線思維,強化危險廢物、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和重金屬的環境風險管控,持續提升輻射安全水平,加強新污染物治理,提高生物安全風險防范能力,構建全過程、多層級的生態環境健康風險管理體系,確保生態環境安全。本項目的風險物質儲量較小,且項目擬針對火災爆炸、泄漏、環保設施故障、危險廢物泄漏等提出了相應的防范措施。符合《成都高新區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加快推動城市低碳發展:努力率先實現碳達峰,打造清潔低碳高效的綠色能源體系,強化溫室氣體排放管控。本項目為電子信息產業,項目僅涉及使用水、電。符合倡導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推動產業功能區綠色循環發展,提升綠色出行水平,引領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生活風尚。本項目建成后,污染物均能達標排放,項目建設不會符合—33—對周邊環境造成明顯不利影響。持續推進環境污染整治:多方協同持續改善空氣質量,三水統籌穩步提升水生態環境質量,系統防控有效保障土壤環境安全,四管齊下努力營造靜謐人居環境,無廢示范全力管控環境風險。本項目產生的廢氣經治理后可達標排放。本項目生產廢水均得到妥善處理,純水制備濃水和冷卻塔強制排水與生活污水一并經廠區現有化糞池收集處理后排放至高新西區污水處理廠。符合深化產業結構調整。深入實施建圈強鏈行動和重大產業項目攻堅行動,大力實施“高新服務+創新創造”雙輪驅動,重點推動電子信息、醫藥健康、新經濟、高端裝備4大優勢產業集群迭代升級,高質量構建以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和未來產業為引領的現代化產業體系。推進醫藥行業深度治理。推進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地奧制藥集團有限公司等醫藥企業VOCs治污減排,使用低VOCs含量或低反應活性的原輔材料,優化生產工藝過程,提升有機廢氣的收集和治理水平。本項目不屬于醫藥行業。符合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等四個方案的通知》(成生態委〔2024〕1文件具體內容本項目情況符合《關于印發四川省打贏藍天保衛戰等嚴控“兩高”行業產能。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準。制定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方案,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重點本項目不屬于“兩符合—34—九個實施方案的通知》(川府發區域內嚴禁未經產能置換違規新增鋼鐵、焦化、電解鋁、水泥和平板玻璃等產能。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應優化運輸結構。防范落后產能跨地區轉移,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強化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嚴格涉及VOCs排放的建設項目環境準入,加強源頭控制。提高涉及VOCs排放行業環保準入門檻,新建涉及VOCs排放的工業企業入園區,實行區域內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減替代。環境空氣質量未達標的城市新增VOCs排放的建設項目,實行2倍削減量替代;達標城市實行等量替代,攀枝花市實行1.5倍削減量替代。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VOCs均采取了相應的收集和處理措施,均能實現達標排放。本項目新增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排放量為0.003825t/a,氮氧化物排放量為0.0214t/a,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0.0382t/a,氨氮排放量為0.0030t/a。按照《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助推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川環辦發〔2025〕2號)相關要求,本項目揮發性有機物、化學需氧量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噸、氨氮新增年免于提交總量指標來源說明。符合強化堆場揚塵管控。工業企業堆場實施規范化全封閉管理。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堆場采用封閉式庫倉,不具備封閉式庫倉改造條件的,應設置不低于料堆高度的嚴密圍擋,并采取覆蓋措施有效控制揚塵污染;堆場內進行攪拌、粉碎、篩分等作業時應噴水抑塵,遇重污染天氣時禁止進行產生揚塵的作業。物料裝卸配備噴淋等防塵設施,轉運物料盡量采取封閉式皮帶輸送。廠區主要運輸通道實施硬化并定期沖洗或濕式清掃,堆場進出口設置車輛沖洗設施,運輸車輛實施密閉或全覆蓋,及時收集清理堆場外道路上撒落的物料。建設工業企本項目建在規范化全封閉管理車間內;生產過程中產生顆粒物的工序均設有除塵設施。符合—35—業堆場數據庫,并組織安裝工業堆場視頻監控設施,實現工業企業堆場揚塵動態管理。加強砂石廠揚塵管控。關于印發《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1)重點對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輔材料、含VOCs產品、含VOCs廢料以及有機聚合物材料等)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五類排放源實施管控,通過采取設備與場所密閉、工藝改進、廢氣有效收集等措施,削減VOCs無組織排放。(2)提高廢氣收集率。遵循“應收盡收、分質收集”的原則,科學設計廢氣收集系統,將無組織排放轉變為有組織排放進行控制。(1)本項目涉及含VOCs物料的存放和使用,密閉存放于項目專門設置的化學品間內,盡量減少在存放過程中的無組織揮發。(2)本項目有機廢氣采用集氣罩進行收集,收集后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排氣筒排放,治理措施合理有效,能夠確保廢氣達標排放。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GB37822-2019)VOCs物料應儲存于密閉的容器、包裝袋、儲罐、儲庫、料倉中;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應存放于室內,或存放于設置有雨棚、遮陽和防滲設施的專用場地。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在非取用狀態時應加蓋、封口,保持密閉;VOCs質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產品,其使用過程應采用密閉設備或在密閉空間內操作,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無法密閉的,應采取局部氣體收集措施,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關于印發《成都市2024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等四個方案的通知(成生態委[2024]1新增涉氣建設項目嚴格執行VOCs、NOx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實施倍量削減替代審核和備案制度。本項目新增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排放量為0.003825t/a,氮氧化物排放量為0.0214t/a,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為0.0382t/a,氨氮排放量為0.0030t/a。按照《四川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助推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川環辦發〔2025〕2號)相關要求,本項目揮發性有機物、化學需氧量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噸、氨氮新增年符合—36—排放量小于0.01噸,免于提交總量指標來源說明。《國務院關于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23]24號二、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產業產品綠色升級(四)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上馬。新改擴建項目嚴格落實國家產業規劃、產業政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規劃環評、項目環評、節能審查、產能置換、重點污染物總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區域削減、碳排放達峰目標等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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