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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合同管理

一、單項選擇題

1.委托監理合同法律關系的客體是(監理服務)。

解析:合同法律關系客體包括物、行為和智力成果。法律意義上的行為是指人的有意識的活動。在合同法

律關系中,行為多表現為完成一定的工作。監理合同中監理服務是監理單位應完成的工作,屬于法律關系

的客體。

2.我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定,建筑工程一切險的投保人應當是(施工合同的發包人)。

解析:在國外,建筑工程一切險投保人一般是承包人。我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定,

工程開工前,發包人應當為建設工程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建設工程合同的公證和鑒證,在法律上的相同之處是(申請原則相同,都是合同當事人自愿決定是否進

行合同的鑒證和公證)。

解析?:合同公證與鑒證的相同點:合同公證與鑒證,除另有規定外,都實行自愿申請原則。合同公證與鑒

證的性質不同:合同鑒證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據《合同鑒證辦法》行使的行政管理行為。而合同公證則

是司法行政管理機關領導下的公證機關依據《公證暫行條例》行使公證權所作出的司法行政行為。合同公

證與鑒證的效力不同:經過公證的合同其法律效力高于經過鑒證的合同。合同公證與鑒證的法律效力的適

用范圍不同:公證作為司法行政行為,按照國際慣例,在我國域內和域外都有法律效力。而鑒證作為行政

管理行為,其效力只能限于我國國內。

4.某小型施工項目,甲乙雙方只訂立了口頭合同。工程完工后,因甲方拖欠乙方工程款而發生糾紛,應當

認定該合同(成立)。

解析:《合同法》規定的合同形式的不要式原則的一個重要體現在于,即使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當事人

約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

成立。

5.依據《合同法》的規定,(投標書)屬于要約。

解析: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約必須是對相對人發出的行為,必須由相對人承諾,雖

然相對人的人數可能為不特定的多數人。另外,要約必須具備合同的一般條款。

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要約邀請并不是合同成立過程中的必經過程,它是

當事人訂立合同的預備行為,在法律上無須承擔責任。這種意思表示的內容往往不確定,不含有合同得以

成立的主要內容.也不含相對人同意后受其約束的表示。比如價目表的寄送、招標公告、商業廣告、招股

說明書等,即是要約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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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甲將工程機械借給乙使用,乙卻將該工程機械賣給丙。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乙丙之間買賣工程

機械合同的效力是(效力待定)。

解析:該題情況屬于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訂立的合同,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的一種,一般情況下是無

效的。但是,在下列兩種情況下合同有效:(1)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訂立的合同有

效:(2)無處分權人通過訂立合同取得處分權的合同有效。

7.下列有關合同履行中行使代位權的說法,正確的是(債權人代位權的行使必須通過訴訟程序,且范圍以

其債權為限)。

解析:代位權是合同不當履行中的保全措施中的一種,是指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

損害,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時不能行

使代位權。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債權為限,其發生的費用由債務人承擔。

8.乙訂立合同,規定甲應于2007年8月1日交貨,乙應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發現乙財產狀況

惡化,己沒有支付貨款的能力,并有確切訐據,遂提出終止合同,但乙未允。某于上述情況,甲于8月1

日未按約定交貨。依照《合同法》的原則,下列關于甲行為的論述中,正確的是(甲有權不按合同約定交

貨,除非乙提供了相應的擔保)。

解析:P39本題中甲的做法屬于的范疇。先履行抗辯權又稱不安抗辯權,是指合同中約定了履行的順序,

合同成立后發生了應當后履行合同一方財務狀況惡化的情況,應當先履行合同一方在對方未履行或者提供

擔保前權拒絕先為履行。本題甲屬于應當先履行合同一方,其發現乙財產狀況惡化,已沒有支付貨款的能

力,并有確切證據,因此甲在乙未履行或者提供擔保前權拒絕先為履行“

9.某工程施工合同的發包人拖欠工程進度款,承包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調整了施進度,放慢施工速

度。依照《合同法》的規定,承包人行使的是(同時履行抗辯權)。

解析:P38本題屬于同時履行抗辯權的使用。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

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同時履行抗辯權包括:①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②一方在對

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該題中發包人拖欠工程進度款,承包人可以放慢

施工速度,甚至停止施工。所產生的后果,由違約方承擔。

10.某工程招標中,投標文件的內容未完全響應招標文件,但仍屬于有效投標文件的情況是(未詳細

說明使用專利施工的技術細節)。

A.聯合體投標沒有提交聯合體協議書

B.投標工期長于招標文件中要求的工期

C.投標保函金額少于招標文件的要求

解析:F58-59在開標時,如果發現投標文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應當作為無效投標文件,不再進入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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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1)投標文件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2)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函未加蓋投標人的企業及企

業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沒有合法、有效的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

(3)投標文件的關鍵內容字跡模糊、無法辨認;(4)投標人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標保證金或者

投標保函;(選項C)(5)組成聯合體投標的,投標文件未附聯合體各方共同投標協議。(選項A)因此,

選項A、C屬于在開標時就視為無效的投標。

在評標時,所有存在重大偏差的投標文件都屬于初評階段應該淘汰的投標書。未作實質性響應的重大

偏差包括:(1)沒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供投標擔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標擔保有瑕疵;(2)沒有按照招標

文件要求由投標人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3)投標文件記或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

完戌期限;(選項B)(4)明顯不符合技術規格、技術標準的要求;(5)投標文件記載的貨物包裝方式、

檢驗標準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6)投標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7)不符合招標文件

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因此,選項B屬于在初評時視為無效的投標。

11.根據《合同法》對違約責仟的規定,既具有對合同守約方給予補償,又具有對違約方實行制裁雙

重性質的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是(違約金)。

解析:P46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包括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定金罰則五

種。本題中A、B、C選項的提法均不屬于《合同法》對違約責任的規定中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注:木

題在2004年曾經考過。)

12.甲公司與乙公司訂立了一份總貨款額為20萬元的設備供貨合同。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同時,甲公司向乙公司給付定金5000元,后乙公司違約,給甲公司造成損失2萬元.乙公司應依法

向甲公司支付(2萬元)。

解析:P46合同法規定承擔運約責任的方式包括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

定金罰則五種。本題實際考核應采取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定金罰則三種中的哪一種。

在賠償損失方式中規定,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這種方式是承擔違約責任的主

要方式。(根據此種方式本題應賠償2萬元)

在支付違約金方式中規定,運約金與賠償損失不能同時采用,如果當事人約定了違約金,則應當按照

支付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根據此種方式本題應賠償20X10%=2萬元)

在定金罰則中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時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

定金條款。但是,這兩種責任不能合并使用。(本題定金3000元少于造成損失)

綜上,本題應采取支付違約金方式承擔違約責任,乙公司應依法向甲公司支付違約金2萬元。

1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第一審案件的管轄地為(工程項目所在地)。

解析:1力0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管轄,既涉及地域管牯,也涉及級別管轄。地域管轄是指同級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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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在受理第一審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的權限分工。對于建設工程合同一股都適用不動產所在地的專屬管轄,

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4.依據《招標投標法》,項目公開招標的資格預審階段,在“資格預審須知”文件中,可以(要求

嚴格的專業資質等級)。

解析:P54在對投標人資格審查文件的核查中:(1)不得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2)

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3)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投標。因此選項A、C、I)均錯誤。

P57在資格預審須知中明確列出投標人必需滿足的最基本條件,可分為必要合格條件和附加合格條件

兩類。其中附加合格條件中,招標人可以針對工程所需的特別措施或工藝的專長;專業工程施工資質;環

境保護方針和保證體系;同類工程施工經歷;項目經理資質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方面設立附加合格

條件。因此選項B正確。

15.與邀請招標相比,公開招標的特點是(招標時間長).

解析:P55公開招標的優點是招標人可以在較廣的范圍內詵擇中標人,投標競爭激烈(詵項A錯誤),

有利「將工程項目的建設交予可靠的中標人實施并取得有競爭性的報價。其缺點是由「申請投標人較多,

一般要設置資格預審程序,而且評標的工作量也較大(選項B錯誤),所需招標時間長(選項C正確)、

費用高(選項I)錯誤)。

16.某工程項目招標過程中,甲投標人研究招標文件后,以書面形式提出質疑問題。招標人對此問題

給予了書面解答,則該解答(應發送給全體投標人,但不說明同題來源)。

解析:P58招標人對任何一位投標人所提問題的回答,必須發送給每一位投標人,保證招標的公開和

公平,但不必說明問題的來源。

17.在評標委員會成員中,不能包括(招標人上級主管代表)。

解析:P58-59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的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以上

單數,其中招標人以外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2/3。不能包括招標人上級主管代表。

18.某建設項目開標后,評標委員會發現某投標人的工程量清單中,總價金額和單價與工程量乘積之

和的金額不致。請該投標人澄清時,投標授權人經核算后,認為總價、單價都有錯誤,遂提出新的單價

和息價。該投標書的報價應以(新單價與工程量乘枳之和)為準。

解析:P59投標文體中總價金額與單價金額不一致的,以單價金額為準,屬于細微偏差,由評標委員

會對投標書中的錯誤加以修正后請該標書的投標授權人予以簽字確認,作為詳評比較的依據。

19.招標過程中,由于招標人原因在投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未能確定中標人。下列對投標保函

的處理,正確的是(要求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保函有效期)。

解析:由于招標人原因在投標文件規定的投標后效期內未能確定中標人,說明在原定投標后效期內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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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完成評標工作,顯然投標有效期未到,而有可能銀行的投標保證有效期已到,招標人可以要求投標人延

長投標保函有效期,投標人根據具體情況有三種選擇:其一拒絕延長,收回保函,放棄投標:其二,同意

延長,到銀行辦理延期手續,交納手續費;其三,同意延長,并辦理了延期手續,但同時致函業主保留調

整投標報價的權利。

20.下列招標項目中,不能采用評標價法評標的是(設計招標)。

解析:P66設計招標與施工、材料、設備招標等不同,其特點表現為承包任務是投標人通過自己的智

力勞動將招標人對建設項目的設想變為可實施的藍圖。設計招標文件對投標人所提出的要求不那么明確具

體,只是簡單介紹工程項目的實施條件、預期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投資限額、進度要求等。投標人按規

定分別報出工程項目的構思方案、實施計劃和報價。鑒于設計任務本身的特點,設計招標應采用設計方案

競選的方式招標。評標時不過分追求投標價的高低,評標委員更多關注于所提供方案的技術先進性、所達

到的技術指標、方案的合理性以及對工程項目投資效益的影響。

21.某工程項目開發商委桿工程監理公司講行項目實施方案的成本效益分折、確定建筑設計標準、詵

擇適用的技術規范、提出質量保障措施。從委托工作的范圍來看,工程監理公司承擔的服務屬于(工程技

術咨詢服務)。

解析:P82監理合同的范圍是監理工程師為委托人提供服務的范圍和工作量。委托人委托監理業務的

范圍可以非常廣泛。從工程建設各階段來說,可以包括項目前期立項咨詢、設計階段、實施階段、保修階

段的全部監理工作或某一階段的監理工作。如進行工程技術咨詢服務,工作范圍可確定為進行可行性研究,

各種方案的成本效益分析,建筑設計標準、技術規范準備,提出質量保證措施等等“

22.依據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規定,監理人可以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的情況是(非監理人原因暫

停監理業務超過6個月)。

解析:P84如果由于委托人運約嚴重拖欠應付監理人的酬金,或由于非監理人責任而使監理暫停的期

限超過半年以上,監理人可按照終止合同規定程序,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選項C

沒有時間上的約定。

23.監理合同的有效期是指(從簽訂監理合同起,至工程竣工移交及監理人獲得報酬尾款止)。

解析:P86盡管雙方簽訂《延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中注明“本合同自X年X月X口開始實施,至X

年X月X日完成”,但此期限僅指完成正常監理工作預定的時間,并不就一定是監理合同的有效期。監理

合同的有效期即監理人的責任期,不是用約定的日歷天數為準,而是以監理人是否完成了包括附加和額外

工作的義務來判定。因此通用條款規定,監理合同的有效期為雙方簽訂合同后,工程準備工作開始,到監

理人向委托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收到監理報

酬尾款,監理合同才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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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某工程項目的監理合同約定,監理人負責該工程自開工建設到竣工驗收移交為止的全部監理任務,

則下列情況中,損失應由監理人承擔賠償責任的是(承包人向監理人提交索賠報告,監理人在規定時間內

沒有做出審核意見,導致承包人的部分不合理索賠成立,造成委托人的經濟損失)。

解析:P87-88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

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違約費任。在《委托

監理合同示范文本》中,制定了約束雙方行為的條款。其中關于監理人的責任限度規定,監理人在責任期

內,如果因過失而造成經濟損失,要負監理失職的責任;監理人不對責任期以外發生的任何事情所引起的

損失或損害負責,也不對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承擔責任。選項A、C

不屬于監理人的過失,選項D屬于責任期以外發生的事情,均不能由監理人承擔賠償責任。

25.依據委托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規定,當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委

托人可以(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后21天內未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天內,終止監

理合同)。

解析:P90如果委托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

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在21天內沒收到答復,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日內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

合同即行終止。

26.某工程項目施工階段,發包人與某科研機構的試驗室簽訂了委托試驗合同,約定該試驗室完成監

理工程師指示的材料和工藝質量的檢測試驗。以下有關檢測試驗的說法中,正確的是(監理工程師有權指

示試瞼室完成某項試臉,但不對檢測數據的正確性負責)u

解析:P87在監理合同中規定的委托人義務有人員服務一項,當涉及監理服務工作時,委托人所提供

的職員只應從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監理人應與這些提供服務人員密切合作,但不對他們的失職行為負

責。如委托人選定某一科研機構的實驗室負責對材料和工藝質量的檢測試驗,并與其簽訂委托合同。試驗

機構的人員應接受監理工程師的指示完成相應的試驗工作,但監理人既不對檢測試驗數據的錯誤負責,也

不對由此而導致的判斷失誤負責。

27.在監理合同履行期間,監理人可行使的權力包括(對承包人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的審

查認定權)。

解析:P84監理合同中涉及到監理人權利的條款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監理人在委托合同中應享有的

權利,另一類是監理人履行委托人與第三方簽訂的承包合同的監理任務時可行使的權利。監理人執行監理

業務可以行使的權力中包括對承包人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的審查認定權,但是不包括對設計、

施工承包單位的選定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對工程規模、規劃設計等要求的認定權。以上權力是

業主方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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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勘察合同履行中,為了保證勘察工作順利開展,下列準備工作中屬于勘察人的工作是(勘察現場

設備機具的布置和架設)。

解析:P95-96在勘察合同履行管理中,發包人的責任中包括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

活條件、并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因此,本題中A、C、D均為發包

人應完成的工作。而勘察現場設備機具的布置和架設應由施工單位,即勘察單位負貨。

29.工程項目的設計成果完成后,由(發包人)負責組織鑒定、驗收和向設計審批部門報批。

解析:P98設計合同履行管理中,發包人應承擔一定的外部協調工作,就包括設計的階段成果(初步

設計、技術設計、施工圖設計)完成后,應由發包人組織鑒定和驗收,并負責向發包人的上級或有管理資

質的設計審批部門完成報批手續。

30.某工程項FI的設計合同,設計人提交了初步設計文件并完成了部分施工圖設計任務。由于環境影

響評價未獲得批準,該項目被迫哲停,此時設計合同履行的時間接近合同約定期限的一半,設計工作已完

成全部仟務的60%。若合同終止,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支付(合同約定的全部設計靜)。

解析:P102環境影響評價未獲得批準導致項目暫停屬于發包人的責任,若合同終止,發包人應承擔因

發包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即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

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

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因此本題不應按照合

同的期限考慮,應按照設計人完成的工作量考慮,由于工作量已經超過一半,故應支付合同約定的全部設

計費“

31.某施工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派駐施工現場的代表甲平時很少參與管理,都由發包人的員工乙對承

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確認并以甲的名義簽字后支付工程款,但乙并未獲得發包人法定代表人的書面授權。工

程竣工結算時,甲對乙確認的其中兒項進度款提出異議。此時,對已支付的工程款(經甲確認的有效,甲

不予確認的無效)。

解析:P8根據題意,乙的行為屬于無權代理行為,即乙的行為沒有代理權而以甲的名義進行民事、經

濟活動。無權代理包括以下幾種情況:(1)沒有代理權而為代理行為;(2)超越代理權限為代理行為;

(3)代理權終止為代理行為。乙屬于超越代理權限為代理行為。對于無權代理行為,被代理人可以根據無

權代理行為的后果對自己有利或不利的原則,行使“追認權”或“拒絕權”。行使追認權后.將無權代理

行為轉化為合法的代理行為。

32.下列施工合同文件中,解釋順序優先的是(中標通知書)。

辭析:PI10在協議書和通用條款中規定,對合同當事人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文件包括簽訂合同時已形成

的文件和履行過程中構成對雙方有約束力的文件兩大部分。具中訂立合同時已形成的文件包括:(1)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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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3)投標書及其附件:(4)施工合同專用條款;(5)施工合同通用條

款;(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7)圖紙;(8)工程量清單;(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通用

條款規定,上述合同文件原則上應能夠互相解釋、互相說明。但當合同文件中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

上面各文件的序號就是合同的優先解釋順序。因此本題解釋順序最優先的應是中標通知書。

33.某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發現由于公路管理部門的責任,連接施工場地與國道之間的道路不

符合招標文件中說明的條件,則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解析:P1U通用條款規定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

交通干道,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屬于發包人應完成的工作。因此本題屬于發包人義

務沒有做到,應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34.某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承包人負責設計的圖紙,經工程師審核簽認后使用。一旦由于設計質

量缺陷給工程造成損失,則該損失應由(承包人)承擔。

解析:P113對于由承包人設計的圖紙,包括部分由承包人負責設計的圖紙,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將

按規定的審查程序批準的設計文件提交工程師審核,經過工程師簽認后才可以使用。但工程師對承包人設

計的認可,不能解除承包人的設計責任。因此,造成損失應由承包人承擔。

35.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使用前已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了抽檢試驗并表明質

量合格。投入使用后,工程師發現由于材料原因已完工程的質量不符合標準要求,工程師要求拆除重做。

則下列關于損失承擔的表述中,正確的是(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解析:P116在材料和設備的使用前檢險中,對于承包人負責采購的材料和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

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但不論何時,工程師

一經發現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工程部分,均可要求承包人返工。因承包人的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

包人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廷。

36.某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現場有甲、乙兩個分別承包的施工單位同時進行施工。當甲受到乙施工

干擾時,甲受到的損失應(向發包人索賠)。

解析:P119同時在現場的幾個獨立承包人之間出現施工交叉干擾屬丁協調管理的原因,應由發包人承

擔責任。同時,由于索賠關系是建立在合同關系的基礎之上的,承包人只與發包人有合同關系,因此甲承

包人應向發包人索賠。

37.某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經工程師確認質量合格后已隱蔽的工程,工程師又要求剝露重新檢驗。

重新檢驗的結果表明質量合格,則下列關于損失承擔的表述中,正確的是(發包人支付發生的全部費用,

工期給予順延)。

解析:H118無論工程師是否參加了驗收,當具對某部分的工程質量有懷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對已經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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蔽的工程進行重新檢驗。承包人接到通知后,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重

新檢驗表明質量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

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38.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工程所在地發生洪災所造成的損失中,應由承包人承擔的是(承包人的

施工機械損壞)。

解析:P124洪災屬于不可抗力,施工合同范本通用條款規定,合同約定工期內發生的不可抗力,因不

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

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選

項A、B)(2)承發包雙方人員的傷亡損失,分別由各自負責;(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

承包人承擔;(選項C)(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

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選項D)(6)延誤的工期相應

順延。因此本題詵擇C。

39.某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工程師同意。則下列關廠申報手續和費用承

擔的表述中,正確的是(承包人辦理申報手續并承擔費用)。

解析:PU7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若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施工,應首先取得工程師

認可,然后由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如果發包人要求承包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

施工,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

40.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現在有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時,承包人準備采取的相應安仝防護措

施(需經工程師認可,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解析:P125對于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

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

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41.某工程竣工驗收階段,承包人于3月1日向工程師送交了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于3月15日組織

生產設備啟動試車檢驗,3月18n試車完畢后發包人、承包人、工程師和設計代表在試車記錄上簽字確認

質量合格,工程師于3月20日簽發工程移交證書。則承包商的實際竣工日應為(3月1口)。

解析:P127在竣工時間的確定中,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

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這

個日期的重要作用是用于計算承包人的實際施工期限,與合同約定的工期比較是提前竣工還是延誤竣工。

42.某材料采購合同中,雙方約定的違約金是10萬元。由于供貨方違約不能交貨,采購方為避免停工

將料,不得不以較高價格緊急采購,為此多付價款2。萬元(無具他損失),若停寺料采購方的損失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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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元。供貨方應支付的違約金額為(20萬元)。

解析:P135本題屬于供貨方的違約責任,因供貨方的原因導致不能全部或部分交貨,應按合同約定的

違約金比例乘以不能交貨部分貨款計算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償付采購方所受到的實際損失時,可以修

改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使實際受到的損害能夠得到合理的補償。如施工承包人為了避免停工待料,不得不

以較高價格緊急采購不能供應部分的貨物而受到的價差損失等。

43.在FIDIC的《施工合同條件》中,合同協議書應當在(提交履約保證)后簽訂。

解析:P145FIDIC的《施工合同條件》通用條件中規定,業主發出中標函的28天內,接到承包商提交

的有效履約保證后,雙方簽署的法律性標準化格式文件,即協議書。

44.在FIDIC的《施工合同條件》中,合同有效期是指(合同簽字之日起至結清單生效之日止的期

間)。

解析:P147合同有效期是指自合同簽字日起至承包商提交給業主的“結清單”生效日止的這段時間,

在該段時間里施工承包合同對業中和承包商均具有法律約束力。結清單牛效指'業主己按工程師簽發的最終

支付證書中的金額付款,并退還承包商的履約保函。結清單一經生效,承包商在合同內享有的索賠權利也

自行終止。

45.在FIDIC的《施工合同條件》中,爭端裁決委員會的成員在與本工程有關的其他工作中(不得擔

任業主咨詢顧問,提交仲裁對也不得任仲裁員)。

解析:P151FIDIC的《施工合同條件》中規定:(1)在業主與承包商雙方同意的任何時候,他們可以

共同將事宜提交給爭端裁決委員會,請他們提出意見。沒有另一方的同意,任一方不得就任何事宜向爭端

裁決委員會征求建議;(2)裁決委員會或其中的任何成員不應從業主、承包商或工程師處單方獲得任何經

濟利益或其他利益;(3)不得在業主、承包商或工程師處擔任咨詢顧問或其他職務;(4)合同爭議提交

仲裁時,不能被任命為仲裁人,只能作為證人向仲裁提供爭端證據。

46.按照FIDIC施工合同通用條款的規定,如果由于承包商的故意違約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則承包

商的賠償應(以中標的合同金額為限)。

解析:P153按照FIDIC施工合同通用條款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屬丁不包括在保險范圍內的,由丁承包

商的施工管理等失誤或違約行為,導致工程、業主人員的傷害及財產損失,應承擔責任。依據合同通用條

款的規定,承包商對業主的全部責任不應超過專用條款約定的賠償最高限額,若未約定,則不應超過中標

的合同金額。

47.某采用FIDIC《施工合同條件》的合同,工程師審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時'認

為承包商使用的施工設備數量不夠而不能保證工程進度,則工程師(有權要求增加施工設備,增加的費用

由承包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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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P156FIDIC《施工合同條件》中關于對承包商設備的控制規定,若工程師發現承包商使用的施

工設備影響了工程進度或施工質量時,有權要求承包商增加或更換施工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

責任由承包商承擔。

48.在FIDIC的《施工合同條件》中,工程師頒發履約證書即表明雙方剩余義務僅限于(財務結算)。

解析:P165履約證書是承包商已按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施工義務的證明,因此該證書頒發后工程師就無

權再指示承包商進行任何施工工作,承包商即可辦理最終結算手續。但此時僅意味承包商與合同有關的實

際義務已經完成,而合同尚未終止,剩余的雙方合同義務只限于財務和管理方面的內容。

49.《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定,工程索賠事件發生后的28天內,承包人應向工程師遞

交(索賠意向通知)。

解析:P180索賠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在索賠事件發生后的28天內向工程師遞交索賠意向通知,聲

明將對此事件提出索賠。該意向通知是承包人就具體的索賠事件向工程師和發包人表示的索賠愿望和要求。

加果超過這個期限,工程師和發包人有權拒絕承包人的索賠要求。

50.《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定,工程師對承包人索賠的處理決定,在法律上的效力(不

是終局的,對發包人和承包人均沒有強制約束力)。

解析:P183工程師對索賠的處理決定不是終局性的,對發包人和承包人都不具有強制性的約束力。承

包人對工程師的決定不滿意,可以按合同中的爭議條款提交約定的仲裁機構仲裁或訴訟。

1.監理公司取得法人資格的時間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Ro

2.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是監理單位的代理人,這種代理是(委托代理)°

3.施工企業提交的履約保函,屬于《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旦保。

4.施工企業以自己的房產為抵押向銀行借款后,由于資金鏈斷裂無力還款,至依法拍賣該房產時尚欠

銀行500萬元本金、20萬元利息、50萬元違約金。拍賣房產得款400萬元,拍賣費用10萬元,則施工

企業欠銀行的債務(還有180萬元)。

5.下列文件中,屬于訂立合同要約文件的是(投標書)。

6.當事人履行合同時發現部分貨物的價款沒有約定,而且雙方又木能達成補充協議。依據《合同法》,

應按(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

7.執行政府指導價的合同,當事人一方逾期交付標的物,遇到政府指導價上漲時,交付標的物后的結

算應按照(原價格)執行。

8.對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低價轉讓財產危害債權人利益的行為,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9.下列有關無效合同的說法中,錯誤的是(建設主管部門有權確認合同無效)。

10.按照《合同法》規定,要約人撤銷要約的通知應仕(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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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取消該項要約。

11.在法律和當事人雙方對合同形式、程序均沒有特殊要求時,則合同成立的時間為(承諾生效)目。

12.下列關于“締約過失責任”的說法中,正確的是(訂立合同時,一方當事人的不誠信行為給對方造

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13.依據《合同法》,債權人決定將合同中的權利轉讓給第三人時,轉讓行為(無須征得對方同意,但要

通知對方)?

14.因施工企業破產導致發包人解除合同后,合同的(結算)條款仍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15.依據《合同法》,下列有關處理合同糾紛的表述中,錯誤的是(合同糾紛通過調解方式解決是指由經

濟合同管理機關作出裁決)。

16.下列關于施工邀請招標有關工作先后順序的說法中,正確的是(發出投標邀請書、開標、審查投標

人資格)。

17.下列關于招標階段現場考察的說法中,正確的是(由招標人組織,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18.招標項目開標時,檢查投標文件密封情況的應當是(投標人)。

19.招標項目的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對未中標投標人應做的工作是(通知中標結果并退還投標保證

金)。

20.某施工項目招標,四家投標人的報價和評標價分別為:甲,1800萬元、1870萬元;乙,1850萬元、

1890萬元;丙,1880萬元、1820萬元;丁,1990萬元、1880萬元,則中標候選人中排序第一的應為(丙)。

21.采用評標價法進行評標,評標委員會確定的評標價格本質上是(衡量各投標書優劣的依據)°

22.按照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規定,下列關于有異議的監理酬金支付的說法中,正確的是(無異議部分

的酬金按時支付,有異議部分暫不支付)。

23.依據監理合同示范文本規定,監理業務暫停期限超過半年以上時,監理人解除合同的程序為(發出

終止合同通知,如果14天內未得到答復,發出第二份終止合同通知,第二份通知發出后42天內沒有答復,

合同終止)。

24.依據監理合同示范文本規定,下列監理工作中,屬丁附加監理工作的是(因施工單位原因導致工程

拖期,由此引起的監理人額外增加了工作時間所做的正作)。

25.某設計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包人要對部分設計進行變更.由于原設計人不具備相應的設計資質,發

包人征得原設計人同意后將這部分設計任務委托另一設計人,則(原設計人對變更的設計不承擔責任)。

26.按照設計合同示范文本規定,當設計工作超過一半時,因發包人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發包人應(將

全部設計費支付給設計人)。

27.依據設計合同示范文本規定,下列畬關設計錯誤后果責任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是(累計賠償總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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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超過設計費用總額)。

28.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應當列在(專用條款)中。

29.某工程開工前,承包人已辦理運輸手續的主要施工機械,由于鐵路部門集中運輸抗震救災物資而未

能按時運到工地,影響了工程按時開工。承包商在合同約定開工日期前7天,向工程師提交了申請延期開

工報告,提出順延合同工期和費用補償的要求。工程師對延期開工報告的處理,正確的是(同意延期開工,

并順延合同工期,但不批準費用補償

30.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定,下列事項中,屬于發包人應承擔的義務是(提供施工現場的工程地質

資料)。

31.對于施工合同約定由發包人提供的圖紙,如果承包人要求增加圖紙套數,則下列關于圖紙的復制人和

復制費用承擔的說法中,正確的是(應由發包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32.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定,卜.列關于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運至施工現場后的保管及保管費用的

說法中,正確的星(應當由承包人保管,但保管費用由發包人承相)。

33.某施工合同履行中,工程師進行了合同約定外的檢查試驗,影響了施工進度。如檢查結果表明該部

分的施工質量不合格,則(檢查試驗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34.施工合同履行中,發包人另行發包的設備安裝工程開始施工,合同中沒有規定二建承包人有配合安

裝的義務。工程師為避免施工的交叉干擾發出暫停部分土建施工指示,導致土建承包人的損失,由(發包人

承擔,批準順延工期)。

35.施工合同履行中,由于設計變更需要確定變更價款,而扳價單中沒有.適用于變更工作的單價,則計

算變更合同的價款應(參照報價單內類似工作的單價)計算。

36.設備安裝工程竣工前的單機無負荷試車,應由(承包人)處織。

37.施工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確定承包人的實際竣工日應為(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日)。

38.趕工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合同文件約定不一致時,正確的解釋順序應為(投標書、施工合同通用條

款、工程量清單)。

39.按照FIDIC《施工合同條件》規定,在(頒發履約證書)后,業主應將保留金全部返還給承包商。

40.FIDIC《施工合同條件》規定的“暫列金額”款項使用的特點是(工程師有權根據施工實際情況控制

使用)。

41.按照FIDIC《施工合同條件》規定,承包商施工期的截止時間為(工程接收證書注明的竣工日).

42.按照FIDIC《施工合同條件》規定,合同有效期的結束時間為(結清單生效曰)。

43.按照F1DIC《施工合同條件》規定,施工中遇到(不利的氣候條件)不屬于業主:應承擔的風險。

44.按照卜.11)1C《施_L合同條件》規定,下列有關風險貢任劃分的說法中,錯誤的是(以投標截止日

13/57

期作為風險劃分時間點)。

45.按照FIDIC《施工合同條件》規定,由于業主原因使分包商受到損失,分包商向承包商提出索賠時,

承包商(先行賠償再向業主追索)。

46.依據監理合同示范文本規定,下列職權中,不屬于監理人的是(工程項目設計標準的認定權)。

47.依據監理合同示范文本規定,下列監理工作中,屬于“額外監理工作”的是(因施工承包人嚴重違

約,委托人解除合同后的善后工作)。

48.將施工索賠分為合同中明示的索賠和合同中默示的索賠,是按照(索賠的合同依據)進行的分類。

49.如果施工索賠事件的影響持續存在,承包商應在該項索賠事件影響結束后的28日內向工程師提交

(索賠報告)。

50.在施工索賠中,工程師處理索賠的決定(不具有強制性的約束力)o

1.合同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的法律事實分為行為和事件兩類。下列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

事實,屬干行為的是(圖紙設計錯誤導致的工程返工工

【解析】根據行為的定義:行為指人的有意識的活動,選項A、B、C均不因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意志而“轉

移”,所以都不屬行為

2.監理公司指派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工程項目監理,這種行為的法律性質屬于(委托代理)。

【解析】代理分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三種,代理權來源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行為的,為委托代

理,工程建設活動中的代理一般為委托代理,本題就是這樣的情況。

3.施工項目的工程擔保中,保證期限因保證內容和風險不同而各異.卜.列保證方式中,保證期限相對較短

的是(施工投標保證)。

【解析】B、D兩項的保證期限涵蓋了建設工程的施工階段,C選項一般亦涵蓋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的大半部

分,而A選項只涵蓋招標投標階段,故A選項的保證期限相對較短。

4.甲向乙采購空調設備,雙方因各種原因一直未簽訂書面合同,乙將空調設備安裝調試后,曰、乙出現質

量糾紛。在處理此糾紛時,合同的狀態應當認定為(已經成立;。

【解析】在日既成事實的情況下,合同應認定為已經成立,本題雙方合同已經履行,屬已既成事實的情況,

故A項正確。

5.當事人訂立合同,要經過要約、承諾。下列文件中,構成合同要約的是(投標文件)。

【解析】選項ACD都是要約邀請。

6.《合同法》規定的不安抗辯權制度,是指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發生某些情形時

可以中止合同。下列情形中,當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辯權中止合同的是(對方當事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解析】合同法規定,在對方出現以下四種情況時,可行使不安抗辯權:①經營狀況嚴重惡化;②轉移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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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離資金以逃避債務;③喪失商業信譽;④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7.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合同中,屬于無效合同的是(雙方協商一致訂立的掩蓋非法FI的的合同)。

【解析】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與可變更或可撤銷合同三者的區別是歷年常考內容,如果合同的訂立會

對國家、社會或他人的利益形成不利影響,則可判定為無效合同,本題選項A、B、D都屬可變更或可撤銷

合同,因為,一般而言此三項只直接涉及雙方當事人的利益。而C項中“非法目的”會對他人或社會的利

益形成不利影響,因此應屬無效合同。

8.施工合同的承包人經發包人同意,將專業工程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人。根據《合同法》的規定,

該行為屬于(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

【解析】首先應區分是屬于合同轉讓,還是合同履行中的債權轉讓或債務轉移,這是解此類題的關鍵。按

該方法即不難判定。工程分包后,分包單位不能取代總包單位成為總包合同的法律關系主體,因此必不屬

于合同轉讓,工程分包實質上是由第三人(分包人)向債權人(發包人)履行一部分債務(二程施工的行

為),故應詵D項,屬于合同履行中的債務轉移。

9.某工程項目的施工合同,因發包人委托的設計單位提供的設計圖紙錯誤,給承包人造成施工損失。根據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規定,下列關于承擔該損失責任的說法中,正確的是(發包人先向承包人承

擔違約責任,再向設計單位追究違約責任)。

【解析】工程建設中的權、責關系必須以合同關系為基礎,任何一方只能向和自己有合同關系的對方提出

承擔違約責任的要求,因此,作為施工承包合同的當事人之一,發包人應根據施工合同對承包人承擔違約

責任,可根據其與設計單位簽訂的工程設計合同向設計單位追究違約責任。由于設計單位與承包人之間并

無合同關系,所以設計單位不向承包人承擔資任,發包人也不能待設計單位承擔設計合同的違約責任之后

才承擔自己對于施工合同的違約責任,因此選項A、B、D均不對。

【拓展】分包單位與建設單位同樣沒有合同關系,為什么分包苴位應對分包工程的質量問題與總包單位對

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呢?一分包合同與設計合同的性質不同,工程分包實質上是由第三人(分包人)向

債權人(發包人)履行一部分債務(工程施工的行為),分包合同的簽訂屬于承包合同履行中的債務轉移,

如上述第8題就是很好的例子。而設口合同與承包合同之間沒有這種關系。

10.某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與供貨商簽訂工程物資采購合同,并按合同約定支付了10萬元定金。此后供貨商

違約,按合同約定的違約條款計算的違約金為25萬元。對此違約事件,建設單位有權要求供貨商支付(25)

萬元。

【解析】違約金方式:應賠償25萬元,定金方式:賠償額為10萬元(定金應雙倍“返還”,其中定金賠償

額和返還額各為10萬元),兩者不能同時適用,故本題選擇賠償額度較高的方式一違約金方式

11.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下列關于抵押擔保和質押擔保主要區別的說法中,正確的是(擔保期間,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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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不需轉移給債權人,質押物必須轉移給債權人)。

【解析】抵押物和質押物都可以是第三人的財產,選項A、B不王確;抵押與質押的一個重要區別是:抵押

不轉移占有,而質押必須轉移占有,因此選項C錯誤,選項D正確。

12.某工程的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能力。下列關于組織該工程招標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辦理招標備案后,招標人可以自行招標)。

【解析】

(1)無論自行招標還是委托招標,均需經招標備案后方可進行,故C項錯誤。

(2)在招標人具備“編、組”能力的情況下,可以自行招標,故選項1)應委托代理機構招標的說法不妥

(3)利用招標方式選擇承包單位屬于招標單位自主的市場行為,政府部門的作用是監督和規范市場行為,

因此,只需報有關政府監督部門備案,無需經政府部門審批。故A項不妥。

13.公開招標時,下列對投標人提供的文件進行評審的內容中,不屬于評標委員會評審內容的是(投標人

的濟格預審)。

【推理技巧】解本題的分析方法有多種,根據招標程序分析就可以準確剔除掉錯誤答案。公開招標程序中,

資格預審應在發標(發售招標文件)之前完成,只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才有資格參加投標。根據七部

委制定的《評標委員會和評標辦法暫行規定》,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因此,評

標委員會不宜過早組建,該辦法還規定: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一般應于開標前確定。換句話說,在資格預

審完成時,評標委員會往往尚未正式組建,因此,投標人的資格預審不屬于評標委員會評審內容。另外,

利用顧名思義法也可推測出正確答案,評標委員會的作用顯然是根據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進行評標,A、C、D

三項均為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B項顯然還處于資格預審階段,此時連投標人的投標資格都未最終確定,又

怎么能評標呢?因此,正確答案為B項。

14.下列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響應的偏差中,屬于細微偏差的是(投標報價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

致)。

【解析】區分是否屬于無效投標文件,是屬于重大偏差還是細微偏差,這都是歷年考試的重點內容。例如:

屬無效投標文件的五種情況分別是:“簽章不全、無法辨、木密封、無保函、聯合體-無協議”。屬丁重大

偏差情況的歸納助記口訣詳見《輕松過關》第51頁。選項A、D屬無效投標文件,選項B屬重大偏差。

15.根據《招標投標法》的規定,招標過程中發生下列情況的,招標人可以據此沒收投標保證金的是(投

標裁止日期后要求撤回投標文件)。

【解析】招標人可沒收投標人投標保證金的幾種情況如下:自投標截止日期開始,投標人即不能補充、修

改或撤回投標文件,如果在此之后至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終止之前的期間內撤回投標文件,或中標

后放弁中標,或拒絕與招標人簽訂合同,或中標后拒絕提交履約保證金,則招標人均可沒收投標保證金。

16/57

選項D即屬于上述情況之一,因此是正確選項。選項A、C的情況不屬于投標人違約,招標人應該退還保

證金。選項B不正確,因為投標文件的性質是要約,投標人不遞交投標件,其實質是不發出要約,連要約

都未發出,投標人當然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16.某工程項目招標采用評標價法評標。中標人的投標報價為5000萬元,投標工期比招標文件要求的工期

提前獲得評標優惠150萬元。若評標時不考慮其他因素,則評標價和合同價應分別為(4850萬元和5000萬

元)。

【解析】一般情況下應以投標報價為合同價簽訂合同。

17.下列關于中標人選定原則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是(施工招標為投標報價最低者)。

【解析】招標投標法規定: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即便是以評標價法評標,招投標法也規定:

應評選投標文件能夠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并且經評審的投標價格最低(即滿足要求的評標價最低)

的投標人為中標人,但是投標價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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