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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工作簡況

1.1任務來源

本標準修訂工作列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2023年標準制修訂計劃,計劃編號:

20230474-Q-469,計劃名稱為《家用和類似用途廚房電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對GB

21456-2014《家用電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24849-2017《家用和類似用途微波

爐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12021.6-2017《電飯鍋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GB

39177-2020《電壓力鍋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等標準進行修訂,由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

委員會提出,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歸口。

1.2主要起草單位

該標準由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牽頭完成。按照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的規定和要求,為了

更好地完成標準研制工作,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成立了由技術機構、制造企業、平臺企業等

單位組成的標準制修訂工作組,包括中國輕工業家電檢測中心(江蘇威諾檢測技術有限公

司)、國家家用電器質量檢驗檢測中心(中家院檢測認證有限公司)、上海市質量監督檢

驗技術研究院等技術機構,浙江紹興蘇泊爾生活電器有限公司、廣東美的生活電器制造有

限公司、小米通訊技術有限公司、九陽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老板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汕

頭市天際電器實業有限公司等數十家行業企業,以及中鐵建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阿里巴巴

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京東集團等綜合建設和平臺企業。

標準研制過程中,起草組開展了多次行業調研與標準研討。在標準研制過程中,各起

草單位積極參與標準討論,并多輪提供具體產品能效指標實測數據以及產品市場銷售數據

等關鍵信息,為標準實施范圍、能效評價及測試方法、能效指標設定等核心內容提供支撐。

1.3主要工作過程

截至目前,《家用和類似用途廚房電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標準的制修訂工作主

要經歷了以下幾個階段:

1.3.1第一階段:確定指導思想

1

消費是最終需求,是暢通國內大循環的關鍵環節和重要引擎。2023年消費支出對經濟

增長貢獻率達82.5%,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穩定和擴大傳統消費,事關保障和改善

民生。小家電產品是百姓生活中的必需品,是拉動消費的重要增長點。小家電通常指除大

功率輸出的電器之外的家用電器,從使用功能上主要分為廚房小家電、清潔和護理小家電、

其他生活小家電等類別,根據全球統計數據庫Statista信息顯示,2021年全球小家電銷售

規模達2500多億美元,約占整體家電行業的40%。我國是小家電生產和消費大國,消費

市場具有較強的韌性,行業數據顯示,2017—2022年小家電整體市場規模上漲趨勢明顯,

5年間復合增長率達到8.72%。目前,我國單個家庭平均擁有的小家電數量為9.5臺,相比

歐美國家家庭平均擁有20多臺的保有量,還有很大成長空間。

能效標準是實施能效標識制度的技術依據,標識是標準的有力實施手段,保持能效標

準及時更新、先進適用極為重要,完備的基礎數據和及時有效的實施信息反饋是重要前提。

調研顯示,目前小家電產品約70%缺少能效標準依據,在家庭使用面較廣的電飯鍋、電

壓力鍋、電磁爐、微波爐、豆漿機、破壁機、攪拌機、榨汁機、熱水壺、煎烤機、養生壺、

電蒸燉鍋、空氣炸鍋、臺式單功能烤箱、微蒸烤一體機等15類產品中,電飯鍋、電壓力

鍋、電磁爐、微波爐4類產品已發布能效標準,其中電飯鍋、電磁爐、微波爐3類產品已

實施能效標識,其他廚房電器產品在節能技術和能效標準方面普遍缺乏有效評估體系。

在已實施能效標準的產品類別中,電飯鍋、電磁爐、微波爐能效標準均已實施近十年,

能效指標設定難以匹配產業發展需求,是此次廚房電器能效標準制修訂的重點工作任務。

此外,對于電水壺、電燉鍋、電烤箱、咖啡機、多功能料理機等量大面廣的廚房電器產品,

在標準編制過程中,也應納入研究范疇,依據實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判斷是否納入標準實

施范圍。

1.3.2第二階段:開展產業調研

為全面了解廚房電器產品的行業發展情況、節能技術路徑及產品能效水平,起草組組

織開展了廣泛的調查活動,各起草單位充分發揮支持作用,多渠道提供數據支持,為標準

研制匯聚信息支持,主要包括五方面內容:一是主要廚房電器產品行業發展情況,二是電

飯鍋等廚房電器產品主要節能技術路徑,三是電飯鍋等廚房電器按產品型號劃分的能效分

布情況,四是電飯鍋等廚房電器按市場銷量劃分的能效分布情況,五是相關產品的產業供

應鏈狀況。

1.3.3第三階段:開展技術研究

2

為合理確定廚房電器能效標準的實施范圍、能效評價指標體系、能效指標及測試方法,

基于產業調研、市場數據分析、能效提升的技術路徑及障礙分析、標準實施影響預測等工

作,起草組主要聚焦于電飯鍋、電壓力鍋、電燉鍋、電水壺、電磁爐、微波爐等六類產品,

就現行標準實施存在的問題、國內外能效評價和實驗方法標準梳理、產品間實驗檢測條件

統一的可行性分析、能效提高對行業的影響分析及節能量預測等內容開展技術研究。

1.3.4第四階段:編制標準文本

1.3.4.1標準討論稿

根據行業調研,具體產品實施能效標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確定了廚房電器能效

標準覆蓋的初步產品范圍,進一步聚焦研究對象,分析檢測方法、指標設定等實施條件,

對比分析相關國際標準或能效要求進展情況,研究并形成了標準框架及指標確定方案,參

考相關產品標準要求,依據具體產品節能潛力及能效水平分布情況等分析,編寫了標準討

論稿。

1.3.4.2標準征求意見稿

針對標準討論稿,主要從三方面開展論證工作,并修改完成標準征求意見稿。

一是新產品實施可行性的論證。對于電燉鍋、電水壺、多功能料理機、電烤箱、咖啡

機等產品,分組開展產品范圍及分類、檢測方法驗證、能效數據調研、產品能效實測等工

作,綜合考慮多方因素,并結合居民消費使用習慣及產業升級需求,修改標準討論稿的產

品實施范圍;

二是修訂產品前后差異的論證。對于電飯鍋、電壓力鍋、電磁爐和微波爐等四類產品,

進一步調研分析現行標準中存在的問題,并對產品實施范圍、能效等級設定、節能潛力等

問題進行反復討論,并充分權衡我國產品的主流生產技術能力、消費趨勢特征、技術升級

發展瓶頸和節能提升步伐等因素,完善標準討論稿中的指標體系和檢測方法等內容;

三是聚焦能效指標設定的論證。圍繞電飯鍋、電壓力鍋、電燉鍋、電水壺、電磁爐和

微波爐六類產品,起草組分組進行數據征集,確保平均每類產品至少十家企業,依據標準

采用的能效測試方法,提供市場主銷型號產品的能效實測數據,根據產品能效分布情況及

節能潛力預測,完善各產品能效等級指標。

按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征求意見稿已于2024年2月29日-2024年4

月28日,向全社會公開征集意見。

1.3.4.3標準二次征求意見稿

3

《家用和類似用途廚房電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標準首次公開征求意見,得到了

廚房電器行業單位的廣泛關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信部也組織行業協會等相關單位對征

求意見稿審閱并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起草組先后收集到約50多條標準修改意見,根據

意見反饋情況,分產品組織多輪討論,并再次擴大數據收集范圍,由起草組覆蓋6類產品

的50多家企業單位,補充增加上千型號產品的具體銷售數據,據此模擬分析更貼近市場

現狀的產品能效分布情況,從而對電水壺、電壓力鍋、微波爐等產品的能效等級指標進行

修改完善。由于修改部分涉及標準中的核心內容,起草組經過多輪討論、反復修改完善,

形成二次征求意見稿,并再次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2編制原則、主要技術內容及確定論據

2.1編制原則

本次標準修訂遵循以下幾個原則:

1)標準編制過程中嚴格執行《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要求,科學合規開展標準編

制工作。起草過程公開、透明,按照便捷有效的原則采取多種方式,廣泛征求意見。

2)本標準在制定過程將嚴格執行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要求,堅持能效、安全、性能的有

效銜接和有機協調,提高標準的配套性。

3)本標準的制定,將充分考慮行業現狀及技術發展趨勢,同時結合我國國情,在廣泛

征求專家和實踐人員意見基礎上,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目前與長遠相結合,宏觀與微觀相

結合,提出科學、合理的能效指標和試驗方法,體現標準的科學性、先進性、適用性和可

操作性,真正發揮促進企業提高產品能效的規范指導作用。

4)注重與已發布的相關標準,尤其是相關建筑規范和安全管理要求進行銜接。

5)按照GB/T1.1《標準化工作導則第一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的要求和規定

編寫本標準內容。

2.2主要技術內容及確定依據

標準主要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能效等級、技術要求、測試方法、

計算方法以及附錄。標準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2.2.1適用范圍

根據廚房電器現狀,本標準的適用范圍是:

本文件規定了家用和類似用途廚房電器的能效等級、能效限定值及試驗方法。

本文件適用于如下類型的家用和類似用途廚房電器:

4

——以電熱元件或電磁感應方式加熱,額定功率不大于2200W的電飯鍋;

——具有自動控制工作壓力能力,以電熱元件或電磁感應方式加熱,額定功率不大于

2200W、額定容積不超過10L,額定蒸煮壓力為40kPa-140kPa(表壓)的電壓力鍋;

——額定電壓不超過交流250V、額定功率不超過2200W的電燉鍋及電燉盅;

——額定電壓不超過交流250V,可通過握持手柄并傾斜壺身的方式從壺嘴倒水、僅用

于煮水并將水加熱至沸點且無自動注水功能的電水壺;

——一個或多個加熱單元的電磁灶,每個加熱單元的額定功率為700W~3500W;

——最大額定輸入功率在2500W及以下,利用頻率為2450MHz的ISM頻段電磁能量以

及由電阻性電熱元件加熱爐腔內物品和食物的微波爐,包括組合型微波爐。

本文件不適用于如下類型的廚房電器:

——商用電磁灶、工頻電磁灶和凹灶;

——商用微波爐、工業微波爐以及帶抽油煙機的微波爐。

對應電飯鍋等四項修訂的產品內容,此次在標準的適用范圍中調整情況如下:

1)對于電飯鍋產品,取消“常壓環境下工作”的限制,即將微壓電飯鍋納入實施范

圍。額定功率范圍由2000W增加至2200W,主要考慮到電飯鍋額定電壓為220V,允許最大

電流為10A,產品最大功率可以做到2200W。

2)對于電壓力鍋產品,額定功率范圍由2000W增加至2200W,與電飯鍋相同,是考慮

到電壓力鍋額定電壓為220V,允許最大電流為10A,產品最大功率可以做到2200W。

3)電磁灶和微波爐范圍與現行標準一致,未作修改。

2.2.2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的相關國家標準如下:

GB4706.1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4706.14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類似用途便攜式烹飪

器具的特殊要求

GB4706.19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液體加熱器的特殊要求

GB4706.21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微波爐,包括組合型微波爐的特殊要求

GB4706.29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便攜式電磁灶的特殊要求

GB/T18800-2017家用微波爐性能試驗方法

GB/T22089電水壺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GB/T35758家用電器待機功率測量方法

5

QB/T4408電燉鍋及類似器具

2.2.3術語和定義

標準中主要對六類產品相關共性術語進行界定,包括熱效率、待機模式、關機模式、

網絡模式、保溫能耗和能效限定值等內容。針對產品的特殊性,對微波爐的燒烤能耗限定

值和電磁爐的加熱單元進行了定義。其他相關定義均依據GB4706.1、GB4706.14、GB

4706.19、GB4706.21、GB4706.29、GB/T18800、GB/T22089、GB/T35758和QB/T4408

界定的術語和定義。

2.2.4能效等級的確定

此次在標準修訂過程中,起草組先后收集到50多家企業單位提供的產品能效實測數

據,覆蓋6類產品,共計1567個型號,對應銷量8440萬臺。以調研數據為基礎,綜合考

慮主流生產技術能力、消費趨勢特征、技術升級發展瓶頸和節能提升步伐等因素,經過反

復論證,確定了能效等級劃分指標。

電飯鍋:

電飯鍋產品標準中的能效等級劃分情況見表1。

表1電飯鍋能效等級

能效等級123

P≤400≥87≥82≥73

400<P≤600≥88≥83≥76

熱效率/%

600<P≤1000≥89≥84≥78

1000<P≤2200≥90≥86≥80

無網絡模式≤1.0≤1.8

電熱元件加熱

有網絡模式≤2.0

待機功率/W

無網絡模式≤1.6≤1.8

電磁感應加熱

有網絡模式≤2.0

P≤400≤19≤40

400<P≤600≤21≤50

保溫能耗/W·h

600<P≤1000≤32≤66

1000<P≤2200≤34≤76

注1:P為電飯鍋的額定功率,單位為W。

注2:有網絡模式待機功率適用于帶有WiFi、藍牙等通信協議功能的器具。

注3:如果網絡模式能夠關閉,還需測試無網絡模式狀態下的待機功率。

6

目前現行的電飯鍋能效標準已實施6年時間,隨著企業技術的提升,產品能效水平得

到提高。在標準編制過程中,蘇泊爾、海爾、美的、九陽、老板、小米、小熊、伊萊特、

天喜、格來德、范頌尼、方太、格力、博西華、康家佳品、貝爾斯頓、愛仕達、松下、金

品、萊克、創維、美領、巖知、科勒、永耀、三A、鶴禮、山本、萬家樂、海信、海氏、

華強、帥康、安德、帥豐、西文、中城威、天際、萬和、長虹美菱、北鼎、澳柯瑪、富達

等45家企業,共提供了383個型號對應銷量2240萬臺的電飯鍋產品實測數據。經起草組

反復研討,對能效等級指標進行修訂:一是從層級結構上由現在的5個等級統一為3個等

級(內鍋材質為金屬和非金屬的電飯鍋均需滿足3級能效指標要求),與其它產品一致。

二是修訂標準的3級指標比現行標準4級指標有所提升,對應不同額定功率,熱效率值分

別從72、75、76、78提升到73、76、78、80;三是修訂標準的2級指標比現行標準2級

指標有所提升,熱效率值分別從81、82、83、86提升到82、83、84、86,且1級指標不

變。具體指標變化對比見表2。

表2電飯鍋能效等級現行標準與修訂標準對比

類別現行標準修訂標準

能效等級12345123

P≤400≥87≥81≥76≥72≥68≥87≥82≥73

熱效率400<P≤600≥88≥82≥77≥75≥71≥88≥83≥76

值/%600<P≤1000≥89≥83≥78≥76≥73≥89≥84≥78

1000<P≤2000≥90≥86≥81≥78≥74≥90≥86≥80

P≤400≤19≤40≤19≤40

保溫能400<P≤600≤21≤50≤21≤50

耗/W·h600<P≤1000≤33≤68≤32≤66

1000<P≤2000≤35≤78≤34≤76

電熱元無網絡模式≤1.0≤1.8

≤1≤1.8

待機功件加熱有網絡模式≤2.0

率/W電磁感無網絡模式≤1.6≤1.8

≤1.8≤2

應加熱有網絡模式≤2.0

注1:P為電飯鍋的額定功

率,單位為W。

注1:P為電飯鍋的額定功率,單位為注2:有網絡模式待機功率

W適用于帶有WiFi、藍牙等

注釋

注2:待機功率不適用于帶有WiFi、藍通信協議功能的器具。

牙等通訊協議功能的電飯鍋注3:如果網絡模式能夠關

閉,還需測試無網絡模式

狀態下的待機功率。

7

如圖1所示,參考上述45家企業提供的實測數據,按修訂的能效等級要求,從市場

銷售情況的維度統計,電飯鍋整體上看,1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為7%,2級能效的產品占比

為14%,3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為68%,不達標(能效3級以下)的產品占比為11%。以型

號為單位的維度統計,1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為4%;2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為21%;3級能效

的產品占比為68%;不達標(能效3級以下)的產品占比為7%。

圖1電飯鍋產品各能效等級分布預測

從不同額定功率(P)的產品情況看,P≤400W的電飯鍋產品,如圖2所示,按修訂

的能效等級要求,目前市場上很少有能達到1級和2級能效要求的產品,大部分為3級能

效產品,市場占比約為66%,不達標(能效3級以下)的產品市場上約占1/3。以型號為

單位的維度統計,3級能效的產品占主流,占比為80%,不達標(能效3級以下)的產品

占比超過10%。

圖2P≤400W的電飯鍋各能效等級分布預測

8

額定功率在400W<P≤600W范圍的電飯鍋產品,如圖3所示,按修訂的能效等級要

求,目前市場上很少有能達到1級和2級能效要求的產品,大部分為3級能效產品,市場

占比約為99%,不達標(能效3級以下)的產品也是極少數。以型號為單位的維度統計,

2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為25%,3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為67%,不達標(能效3級以下)的產

品占比低于10%。

圖3400W<P≤600W的電飯鍋各能效等級分布預測

額定功率在600W<P≤1000W范圍的電飯鍋產品,如圖4所示,按修訂的能效等級要

求,目前市場上很少有能達到1級能效要求的產品,2級能效的產品占比不足20%,大部

分為3級能效產品,市場占比約為82%,極少有產品不達標(能效3級以下)。以型號為

單位的維度統計,2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為25%,3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為75%,暫未統計到

有不達標(能效3級以下)的產品。

圖4600W<P≤1000W的電飯鍋各能效等級分布預測

額定功率在1000W<P≤2200W范圍的電飯鍋產品,如圖5所示,按修訂的能效等級

要求,從市場銷售情況的維度統計,1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為35%,2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為

34%,3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為29%,不達標(能效3級以下)的產品占比為2%。以型號為

9

單位的維度統計,1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為24%;2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為34%;3級能效的產

品占比為34%;不達標(能效3級以下)的產品占比為7%。

圖51000W<P≤2200W的電飯鍋各能效等級分布預測

同時,在熱效率計算公式中,對于內鍋材質為非金屬類的產品,λ值取1.13修改為

1.2。主要依據在于:現電飯鍋的加熱結構基本一致,都為底部發熱盤加熱,非金屬內鍋的

能效值較低,與其材質有很大關系。陶瓷材料的導熱系數在2-4W(m·k),不銹鋼材料的

導熱系數在80W(m·k)左右,陶瓷材料的傳熱會比不銹鋼材料慢很多,通過起草組單位的

產品實測數據顯示,以額定功率P≤400的產品為例,陶瓷飯鍋的熱效率(按λ值1.13)

大致為70。而修訂的電飯鍋能效等級指標劃分,不對金屬內鍋材質和非金屬內鍋材質的產

品進行等級區分,以額定功率P≤400的產品為例,對于金屬內鍋器具原標準熱效率要求

為72,修訂后將提升到73,數值要求提高了1.38%。而對于非金屬內鍋器具原標準熱效

率要求為68,修訂后提升到73,即數值要求提高了7.35%,與金屬內鍋器具相比難度增加

許多。考慮到陶瓷電飯鍋具有無涂層、健康環保等產品特性,在我國南方部分地區有穩定

的消費者群體,產品年銷量達數百萬臺。為避免能效標準的實施給產業帶來劇烈震蕩,在

起草組數十家行業企業的認同下,將標準中內鍋材質為非金屬類的產品,λ值取1.13修改

為1.2。

此外,電飯鍋產品修訂內容中增加了有網絡模式待機功率要求。根據歐盟最新發布ErP

能效指令新法規(EU)2023/8/26,規定不帶有HiNA功能的待機功耗不能超過2.00瓦,并

將于2025年5月9日起強制實施,為了與國際標準同步,此次在標準制定中增加網絡模

式的待機功率≤2.0W。

電壓力鍋

電壓力鍋產品標準中的能效等級劃分情況見表3。

10

表3電壓力鍋能效等級

能效等級123

V≤3.5≥75≥68≥60

熱效率/%3.5<V<7.5≥81≥74≥65

7.5≤V≤10≥87≥81≥72

無網絡模式≤1.0≤1.8

電熱元件加熱

有網絡模式≤2.0

待機功率/W

無網絡模式≤1.6≤1.8

電磁感應加熱

有網絡模式≤2.0

保溫能耗/W·h≤45≤60

注1:V為電壓力鍋的額定容積,單位為升L。

注2:有網絡模式待機功率適用于帶有WiFi、藍牙等通信協議功能的器具。

注3:如果網絡模式能夠關閉,還需測試無網絡模式狀態下的待機功率。

在標準編制過程中,美的、蘇泊爾、九陽、小米、海爾、老板、小熊、范頌尼、格力、

康家佳品、貝爾斯頓、愛仕達、松下、金品、萊克、創維、美領、巖知、科勒、永耀、鶴

禮、山本、萬家樂、海信、海氏、華強、帥康、安德、帥豐、西文、中城威、萬和、長虹

美菱、澳柯瑪、富達等35家企業,共提供了243個型號對應銷量1027萬臺的電壓力鍋產

品實測數據。從企業提供的實測數據以及能效標識備案情況看,按現行能效標準要求,對

于額定容積(V)在3.5L以上產品,能效2級以上產品占比較高,已超過40%,能效等級

要求應有所提升。經起草組反復研討,對電壓力鍋能效等級指標進行修訂,主要是提升了

能效1級和2級指標要求,額定容積處于3.5<V<7.5范圍的電壓力鍋產品熱效率由原來

的79、72提高到81、74,處于V≥7.5范圍的產品熱效率由原來的85、79提高到87、81。

具體指標變化對比見表4。

11

表4電壓力鍋能效等級現行標準與修訂標準對比

類別現行標準新制定標準

能效等級1級2級3級1級2級3級

V≤3.5≥75≥68≥60≥75≥68≥60

熱效率

3.5<V<7.5≥79≥72≥65≥81≥74≥65

值/%

V≥7.5≥85≥79≥72≥87≥81≥72

保溫能耗/W·h≤45≤60≤45≤60

電熱元件無網絡模式≤1.0≤1.8≤1.0≤1.8

待機功加熱有網絡模式//≤2.0

率/W電磁感應無網絡模式≤1.8≤2.0≤1.6≤1.8

加熱有網絡模式//≤2.0

注1:V為電壓力鍋的額定容積,單位

注1:V為電壓力鍋的額定容積,單

為升L。

位為升L。

注2:有網絡模式待機功率適用于帶

注釋注2:待機功率不適用于帶有

有WiFi、藍牙等通信協議功能的器具。

WiFi、藍牙等通信協議功能的電壓

注3:如果網絡模式能夠關閉,還需

力鍋

測試無網絡模式狀態下的待機功率。

如圖6所示,參考上述35家企業提供的實測數據,按修訂的能效等級要求,從市場

銷售情況的維度統計,電壓力鍋整體上看,1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為5%,2級能效的產品占

比為14%,3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為79%,不達標(能效3級以下)的產品占比為2%。以

型號為單位的維度統計,1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為14%;2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為36%;3級能

效的產品占比為45%;不達標(能效3級以下)的產品占比為5%。

圖6電壓力鍋產品各能效等級分布預測

額定容積小于等于3.5升的電壓力鍋產品,如圖7所示,按修訂的能效等級要求,目

前市場上很少有能達到1級和2級能效要求的產品,大部分為3級能效產品,市場占比約

為88%,不達標(能效3級以下)產品占比不到10%。以型號為單位的維度統計,2級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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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的產品占比為27%,3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為64%,不達標(能效3級以下)產品占比同

樣不到10%。

圖7V≤3.5L的電壓力鍋各能效等級分布預測

額定容積處在3.5L<V<7.5L范圍的電壓力鍋產品,如圖8所示,按修訂的能效等級

要求,1級能效的產品市場占比約為6%,2級能效的產品市場占比約為18%,3級能效產

品的市場占比約為76%,市場上極少有不達標(能效3級以下)產品。以型號為單位的維

度統計,1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約為18%,2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為37%,3級能效的產品占比

為41%,不達標(能效3級以下)產品占比不到5%。

圖83.5L<V<7.5L的電壓力鍋各能效等級分布預測

此外,與電飯鍋產品相同,電壓力鍋產品也增加了有網絡模式待機功率要求。根據歐

盟最新發布ErP能效指令新法規(EU)2023/8/26,規定不帶有HiNA功能的待機功耗不能

超過2.00瓦,并將于2025年5月9日起強制實施,為了與國際標準同步,此次在標準制

定中增加網絡模式的待機功率≤2.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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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燉鍋及電燉盅

電燉鍋及電燉盅產品標準中的能效等級劃分情況見表5。

表5電燉鍋及電燉盅能效等級

能效等級123

P≤400≥70≥60≥40

熱效率/%400<P≤1000≥75≥70≥60

1000<P≤2200≥90≥85≥80

無網絡模式≤1.0≤1.8

待機功率/W

有網絡模式≤2.0

P≤400≤35≤70≤90

保溫能耗/W·h400<P≤1000≤40≤75≤95

1000<P≤2200≤45≤80≤100

注1:P為電燉鍋或電燉盅的額定功率,單位為W。

注2:有網絡模式待機功率適用于帶有WiFi、藍牙等通信協議功能的器具。

注3:如果網絡模式能夠關閉,還需測試無網絡模式狀態下的待機功率。

電燉鍋及電燉盅產品能效等級的劃分類別、指標體系、指標設定主要參考了QB/T

4408-2023《電燉鍋及類似器具》等相關標準的要求。同時了解產業實際情況,收集到由蘇

泊爾、天際、美的、九陽、小熊、海爾、伊萊特、貝爾斯頓、萊克、品羅、美領、巖知、

鶴禮、萬家樂、海信、帥康、中城威、北鼎、澳柯瑪等19家企業提供的145個型號,對

應銷量1160萬臺的電燉鍋及電燉盅產品實測數據。基于對調研情況的分析,將電燉鍋及電

燉盅的熱效率按額定功率(P)分為三個區間,即P≤400W、400W<P≤1000W、1000<P

≤2200三個區間。對于產品的保溫能耗,同樣按照這三個熱效率的功率區間進行劃分。參

考上述19家企業提供的實測數據,電燉鍋及電燉盅產品整體能效等級分布預測見圖9。

圖9電燉鍋及電燉盅產品各能效等級分布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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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定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的電燉鍋及電燉盅產品,如圖10所示,按修訂的能效等級

要求,目前市場上能達到1級和2級的產品不足20%,大部分為3級能效產品,市場占比

約為55%,不達標(能效3級以下)產品占比較高,約為30%。以型號為單位的維度統計,

能效達到1級和2級的產品約占30%,3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約為50%,不達標(能效3級

以下)產品占比約為20%。

圖10P≤400W的電燉鍋及電燉盅各能效等級分布預測

額定功率處在400W<P≤1000W范圍的電燉鍋及電燉盅產品,如圖11所示,按修訂

的能效等級要求,目前市場上能達到1級和2級的產品約為20%,3級能效產品市場占比

約為62%,不達標(能效3級以下)產品占比約為20%。以型號為單位的維度統計,能效

達到1級和2級的產品約占25%,3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約為58%,不達標(能效3級以下)

產品占比約為17%。

圖11400W<P≤1000W的電燉鍋及電燉盅各能效等級分布預測

額定功率處在1000W<P≤1000W范圍的電燉鍋及電燉盅產品,目前產量極少,據行

業頭部企業預測未來市場上產銷量講逐步提高。考慮到功率越大能效提升空間越大,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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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兩類產品的指標基礎上提升了要求,并以起草組單位提供的大功率電燉鍋產品能效數

據進行校驗。

此外,與其他廚房電器產品相同,在待機功率方面,分為無聯網和有網絡兩種模式。

根據歐盟最新發布ErP能效指令新法規(EU)2023/8/26,規定不帶有HiNA功能的待機功

耗不能超過2.00W,并將于2025年5月9日起強制實施。參照該要求設定了待機功率指標。

電水壺

電水壺產品標準中的能效等級劃分情況見表6。

表6電水壺能效等級

能效等級123

P≤800≥91≥89≥86

熱效率/%

P>800≥93≥91≥89

無網絡模式≤1.0≤1.8

待機功率/W

有網絡模式≤2.0

注1:P為電水壺的額定功率,單位為W。

注2:有網絡模式待機功率適用于帶有WiFi、藍牙等通信協議功能的器具。

注3:如果網絡模式能夠關閉,還需測試無網絡模式狀態下的待機功率。

在標準編制過程中,共收集到由新寶、蘇泊爾、小米、海爾、九陽、老板、小熊、天

喜、格來德、范頌尼、方太、格力、博西華、康家佳品、貝爾斯頓、松下、金品、萊克、

創維、品羅、美領、巖知、科勒、永耀、三A、鶴禮、山本、萬家樂、海信、海氏、華強、

帥康、安德、帥豐、西文、中城威、萬和、長虹美菱、北鼎、澳柯瑪、富達等43家企業

提供的416個型號產品,對應銷量2133萬臺的電水壺產品實測數據。基于產業節能技術

調研和產品實測數據分析,起草組認為電水壺額定功率在800W以下的產品熱效率值較為

分散,且數值偏低,額定功率在800W以上產品的熱效率值較高且比較集中,因此在能效

指標設定時將熱效率分為兩檔區間,即額定功率P≤800W,以及額定功率P>800W兩檔。

依據企業提供的產品能效實測數據,按修訂的能效等級要求,電水壺整體上能效等級

分布情況如圖12所示,目前市場上1級能效的產品占比不足10%,2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約

為14%,3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為64%,不達標(能效3級以下)的產品占比高于10%。以

型號為單位的維度統計,1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為6%;2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為30%;3級能

效的產品占比為50%;不達標(能效3級以下)的產品占比為14%。其中,額定功率在P

≤800W范圍的電水壺,目前市場上產品的熱效率水平參差不齊,且并不是市場主銷產品,

從統計數據看,3級能效的熱效率值建議設定為86。而對于額定功率大于800W的電水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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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修訂的能效等級要求,目前市場上能達到1級能效的產品約為9%,達到2級能效的產

品約為13%,市場上達到3級能效的產品約為68%,不達標(能效3級以下)產品占比約

為10%,具體分布情況如圖13所示。

圖12電水壺產品各能效等級分布預測

圖13P>800W的電水壺各能效等級分布預測

此外,與其他廚房電器產品相同,在待機功率方面,分為無聯網和有網絡兩種模式。

根據歐盟最新發布ErP能效指令新法規(EU)2023/8/26,規定不帶有HiNA功能的待機功

耗不能超過2.00W,并將于2025年5月9日起強制實施。參照該要求設定了待機功率指標。

電磁灶

電磁灶的能效等級劃分與現行標準保持一致,具體指標表7和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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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額定功率大于1200W且圓形線圈加熱單元的電磁灶能效等級

能效等級123

熱效率/%≥90≥88≥86

無網絡模式≤1.0≤1.8

待機功率/W

有網絡模式≤2.0

注1:有網絡模式待機功率適用于帶有WiFi、藍牙等通信協議功能的器具。

注2:如果網絡模式能夠關閉,還需測試無網絡模式狀態下的待機功率。

表8額定功率不大于1200W或非圓形線圈加熱單元的電磁灶能效等級

能效等級123

熱效率/%≥88≥86≥84

無網絡模式≤1.0≤1.8

待機功率/W

有網絡模式≤2.0

注1:有網絡模式待機功率適用于帶有WiFi、藍牙等通信協議功能的器具。

注2:如果網絡模式能夠關閉,還需測試無網絡模式狀態下的待機功率。

在標準編制過程中,共收集到由蘇泊爾、海爾、美的、九陽、老板、小米、天喜、格

來德、范頌尼、方太、格力、博西華、康家佳品、貝爾斯頓、松下、金品、萊克、創維、

美領、巖知、科勒、永耀、三A、鶴禮、萬家樂、海信、帥康、帥豐、西文、中城威、萬

和、長虹美菱、北鼎、澳柯瑪、富達等35家企業提供的234個型號產品,對應銷量1243

萬臺的電磁爐產品實測數據。從市場銷量的維度整體上看,電磁爐1級和2級能效的產品

占比極少,大部分是3級能效的產品,占比約為97%,市場上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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