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編制說明_第1頁
《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編制說明_第2頁
《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編制說明_第3頁
《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編制說明_第4頁
《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編制說明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14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一、工作簡況

(一)任務來源

國家標準《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的修訂由應急管理部

歸口,應急管理部委托TC113/SC6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

員會火災探測與報警分技術委員會組織起草和審查。

(二)制定背景

國家標準GB16808-2008《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于2008

年發布,2010年實施,標準對規范該類產品發揮了巨大的作

用。在指導一般工業和民用建筑中安裝使用的可燃氣體報警

控制器的生產、使用、質量檢驗和監督及行業管理等方面都

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隨著現代電子技術的迅猛發展,特別是

物聯網、云平臺的廣泛應用,帶動了可燃氣體探測報警技術

進一步的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產品的性能、產品的功能

及人機操作的互動性都發生了變化。因此有必要對該標準進

行修訂,適應當前可燃氣體探測報警技術及產品的生產、使

用、檢驗、質量監督和行業管理的需要,對提高產品質量,

促進社會進步,加強社會防災能力,搞好行業管理提供更可

靠的科學依據。為此,國家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批準下達了國

家標準GB16808《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的修訂計劃。

(三)起草小組人員組成及所在單位

應急管理部沈陽消防研究所牽頭負責本標準的修訂工

作。

二、標準編制原則、主要技術內容及其確定依據

(一)標準編制原則

-1-

本標準的編制立足于我國火災自動報警產業發展現狀,充

分調研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的技術水平,編制過程中本著

“科學、合理、系統、適用”的原則,注重實用性、易讀性、

可操作性。

(1)依據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

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和GB/T20001.10-2014《標

準編寫規則第10部分:產品標準》的規定起草;

(2)以滿足生產企業、消防工程建設單位、監督管理部

門的需求為出發點,修改現行標準中不符合技術發展水平的

技術內容,增加豐富產品功能、提升產品質量的技術內容;

(3)確保標準提出的各項技術既符合產品技術的發展水

平,又能推動產品的技術進步,引領產業發展;

(4)遵循“中立原則”,保證產品標準能夠作為生產者、

用戶和產品質量檢測機構的合格評定依據;

(5)遵循“可證實性原則”,確保技術內容均能進行驗證;

(6)確保標準條文可操作性,保證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

的科學性。

(二)標準主要技術內容及確定依據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以下簡稱控制器)

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和命名、要求、試驗、檢驗規則和標志。

-2-

本標準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中使用的控制器產品的

設計、制造和檢驗。

2.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注日期引用了標準GB/T17626.2—2018《電磁

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GB/T

17626.3—2016《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射頻電磁場

輻射抗擾度試驗》、GB/T17626.4—2018《電磁兼容試驗

和測量技術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試驗》、GB/T

17626.5—2019《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浪涌(沖擊)

抗擾度試驗》、GB/T17626.6—2017《電磁兼容試驗和測

量技術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試驗》、GB/T

17626.11—2008《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電壓暫降、

短時中斷和電壓變化的抗擾度試驗》;

不注日期引用了標準GB/T4208《外殼防護等級(IP代

碼)》、GB/T9969《工業產品使用說明書總則》、GB12978

《消防電子產品檢驗規則》、GB/T16838《消防電子產品環

境試驗方法及嚴酷等級》。

3.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規定了以下術語和定義:屏蔽狀態、自檢狀態、

正常監視狀態。

-3-

4.分類和命名

控制器按工作方式分為:總線制、分線制;

控制器按使用環境分為:室內使用型、室外使用型;

控制器按應用方式分為:獨立型、區域型、集中型、集

中區域兼容型。

5.要求

在標準制定過程中,編制組根據產品自身的特點進行了

大量實驗,并對實驗數據進行了匯總、分析、總結,從而制

定了各項條款。本次修訂的標準與GB16808—2008相比主

要變化如下:

1)增加了術語和定義(見3)

此次修訂增加的術語和定義有屏蔽狀態、自檢狀態、正

常監視狀態,由于標準中對于控制器在試驗過程中處于何種

狀態有明確要求,為了便于識別控制器的各種狀態,因此有

必要對屏蔽狀態、自檢狀態、正常監視狀態進行說明。

2)增加了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按使用環境和應用方式

的分類(見4.2、4.3)

編制組調研了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產品的應用現狀和

實際需求,統一規定了控制器的分類方式,在使用環境不同

的情況可以選擇不同類型的控制器,即室外使用型或者室內

-4-

使用型。在應用方式不同的情況下,考慮到整個火災報警系

統組網的便利性,將此種情況與火災報警控制器的分類保持

一致,即獨立型、區域型、集中型、集中區域兼容型。滿足

了該類產品的現實需求和發展需要。

3)增加了外殼防護要求(見5.3.1.6)

國家標準GB23757-2009《消防電子產品防護要求》中,

3.2.1.3和3.2.1.4條規定:“室內使用的控制器類消防電

子產品的外殼防護等級不應低于GB4208規定的IP30等

級”、“室外使用的消防電子產品應具有防塵功能和防水功

能”。此次修訂,參考了GB23757-2009的技術要求,提出:

“室內使用型控制器的外殼防護等級(IP代碼)不應低于

GB/T4208中IP30的要求,室外使用型控制器的外殼防護

等級(IP代碼)不應低于GB/T4208中IP54的要求”。

4)增加了外殼燃燒性能要求(見5.3.1.6)

控制器屬于消防產品,其自身的消防安全性能也十分重

要,為了防止控制器內局部元件失效,高溫導致引燃外殼,

標準提出了外殼阻燃性能的要求:“控制器外殼為非金屬材

料時,應滿足附錄A規定的燃燒性能要求”。

本標準的附錄A參考了國家標準GB/T2406.2-2009《塑

料用氧指數法測定燃燒行為第2部分:室溫試驗》的技

術內容,并明確了在控制器試樣的外殼上切割樣塊進行試驗

-5-

的要求,以及氧氣含量為28%的配比要求。

5)增加了音響器件的接線方式要求(見5.3.4.1)

部分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的音響器件采用插拔式接線

端子連接,長年運行后易產生老化接觸不良的問題。同時部

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責任心不強,當火災報警出現故障發

出聲音故障報警信號后,不去分析故障原因、處理故障,而

是拔掉音響器件的接線端子,增加了火災風險隱患。為了避

免這些問題,標準提出5.3.4.1條:“音響器件接線不應采

用插拔方式,應具有防脫落的措施,在50N拉力下不應損

傷和脫開;拆卸音響器件應采用專用工具。”

6)增加了備用電源及蓄電池的要求(見5.3.7)

標準增加了與備用電源及蓄電池相關的防護措施

(5.3.7.1)、導線顏色(5.3.7.2)、電池種類(5.3.7.3)、

分段保護(5.3.7.4)的相關要求。

導線顏色是參考了電工、電子產品的規定,提出5.3.7.2

條:“電源正極連接導線應為紅色,負極應為黑色或藍色”。

5.3.7.3條規定:“控制器的備用電源不應采用三元鋰

電池,備用電源的充電時間不應大于24h。”三元鋰電池

具有更高的能量密度,電池內部材料的活性較高,一旦發生

過充、短路等故障會引起劇烈的爆炸并產生明火。為了保證

-6-

控制器的安全性能,提出了本條款的要求。

5.3.7.4條規定:“控制器應能顯示備用電源的電壓和

電量。當控制器串接電池組額定電壓大于等于12V時,控制

器應對電池(組)分段保護,每段電池(組)額定電壓不應

大于12V,且在電池(組)充滿電時,每段電池(組)電壓

均不應小于額定電壓。當任一段電池電壓小于額定電壓時,

控制器應發出故障聲、光信號并指示相應的部位。”編制組

在調研控制器的應用情況過程中,發現很多報警控制器的備

用電源處于故障狀態,有的已無法供電,有的供電時間不足

30min,極大的降低了控制器產品的可靠性。為了保證備用

電源的性能,提升控制器的可靠性,標準提出了顯示電池電

量和分段保護的要求。根據控制器中使用的備用電源,多以

12V電池(組)為1個基本單元,因此提出了“每段電池(組)

額定電壓不應大于12V”的要求。

7)增加了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功能(見5.5.2)

編制組在市場調研時發現,部分企業在工程中使用的控

制器需控制火災聲和/或光警報器、閥等設備,控制器有控

制功能需求,編制組增加了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功能,該功能

為可選項,僅適于具有此項功能的控制器。

8)增加了信息顯示與查詢功能(見5.5.7)

由于增加了控制功能,控制器需顯示的信息包括可燃氣

-7-

體報警信息、啟動信息、反饋信息、故障信息、屏蔽信息,

多種信息存在時不利于用戶及時查找相應的信息,且顯示區

域不足時部分信息無法查找,因此增加了信息顯示與查詢功

能,從而明確顯示信息的優先級以及相關信息的查詢情況。

9)增加了系統兼容性功能(見5.5.8)

隨著社會的發展,工程不斷擴大,單臺控制器無法滿足

工程需求,需多臺控制器進行組網以滿足工程需求,于是便

出現了區域型控制器、集中型控制器、集中區域兼容型控制

器,為規范各種控制器間的系統兼容性,編制組增加了系統

兼容性功能。

10)增加了與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通信功能(見

5.5.9)

為了使控制器與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按照統一的

方式進行信息傳送,使不同生產企業的產品方便地互聯,促

進消防一體化進程的發展,此次標準修訂增加了“與消防控

制室圖形顯示裝置通信功能”要求,并制定了相應的通信協

議。

11)增加了泄漏電流試驗(見6.13)

為了提高產品的質量以及提高產品對施工和操作人員

的安全保護,防止控制器因泄漏電流多大造成人員傷亡,增

-8-

加了泄漏電流試驗。

12)增加了高溫(運行)試驗(見6.23)

通過現場調研,控制器安裝使用的環境比較復雜,考慮

到南北方溫度差異及使用環境差異,針對室內使用型控制器

和室外型控制器制定了不同高溫(運行)試驗要求,已提高

控制器抗高溫環境氣候的耐受性。

13)增加了恒定濕熱(耐久)試驗(見6.25)

通過現場調研,控制器安裝使用的環境比較復雜,有些

產品到達現場后并未立即安裝或安裝后未立即使用,控制器

在現場會放置很長時間,在夏天高溫高濕的情況下會對控制

器性能產生一定的影響,為提高產品質量,及控制器長時間

的抗高溫高濕的能力,編制組增加了恒定濕熱(耐久)試驗。

6.試驗

本標準在修訂過程中對原有標準試驗的項目做了部分

的刪減和修改,并新增了個別的針對性試驗。其中新增的試

驗項目有: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功能試驗(僅適用于具有此項

功能的試樣)、信息顯示與查詢功能試驗、系統兼容功能試

驗(僅適用于集中、區域和集中區域兼容型試樣)、與消防

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通信功能試驗、泄漏電流試驗、高溫(運

行)試驗、恒定濕熱(耐久)試驗。

-9-

編制組根據標準新增的要求和修改的要求,制定了產品

相關的試驗內容,組織主要生產企業生產了樣機,并進行了

試驗。經測試,全部產品樣機滿足標準要求。

7.檢驗規則

本標準對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中安裝使用的控制器的

型式檢驗和出廠檢驗的內容、規則都做了明確規定。

8.標志

本標準對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筑中安裝使用的控制器的

產品標志和質量檢驗標志內容做了明確規定。

9.附錄

本標準的附錄A和附錄B為規范性附錄。附錄A規定了

控制器外殼燃燒性能要求。附錄B規定了控制器與消防控制

室圖形顯示裝置數據通信協議要求。

(三)標準修訂變化及依據(僅修訂標準需要列出)

1)修改了故障報警功能要求(見5.5.3)

編制組通過調研發現,現場應用中部分控制器連接多個

電源箱,電源箱安裝在工程現場,使用人員無法實時監控電

源箱的工作狀態,為了能夠實時了解電源箱的工作狀態,保

證系統工作的穩定性,因此對控制器連接多個電源箱的故障

功能做了具體要求。

-10-

2)修改了可燃氣體濃度顯示功能要求(見5.5.4)

控制器與可燃氣體探測器組成系統使用,已實施的新版

的可燃氣體探測器的產品標準對探測器的測量范圍進行了

細化,依據可燃氣體探測器標準對測量范圍的劃分及量程指

示偏差的要求對控制器的可燃氣體濃度顯示功能作出相應

調整。

3)修改了延時時間的顯示要求(5.5.1.3)

為了準確的獲取延時時間的信息,此次修訂在2008版

標準的基礎上增加了延時時間倒計時的功能要求。5.5.1.3

條規定:“延時期間應有延時光指示,延時時間應采用倒計

時方式顯示,延時設置信息應能通過本機操作查詢。”

4)修改了電源功能的要求(見5.5.10)

實際工程應有中,控制器與探測器分別安裝在不同的位

置,有些距離較遠,為了考核控制器與探測器經過長距離通

信后的穩定性,電源功能增加了通信線路連接線長度為1000

m或生產者規定的長度,但不應小于1000m,截面積為1.0

mm2的銅質絞線后的產品性能測試,保證現場實際應有中產

品的穩定性。

三、試驗驗證的分析、綜述報告、技術經濟論證,預期

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本標準主要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制定的內容科學、合理、

-11-

先進,并進行了實驗驗證,保證了標準的科學性、合理性和

試驗的可操作性。標準整體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標準的

修訂有利于提高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的產品質量、穩定性及

可靠性,有利于推動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產品的技術進步,

更好的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四、與國際、國外同類標準技術內容的對比情況

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的現行國際標準為IEC

61779:1998<Electricalapparatusforthedetectionand

measurementofflammablegases>系列標準,功能方面該

系列標準僅針對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的指示燈、控制輸出、

電源功能、可燃氣體濃度顯示功能等方面做出要求。

根據多年來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在我國應用情況,本標

準增加了可燃氣體報警功能、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功能、故障

報警功能、屏蔽功能、自檢功能等要求,產品性能要求更加

全面、合理,保證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在可燃氣體報警系統

中發揮出至關重要的作用。

五、以國際標準為基礎的起草情況、是否合規引用或采

用國際國外標準以及未采用國際標準的原因

無。

六、與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標準水平的關系

(一)與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標準關系

本標準的要求、試驗、檢驗規則、標志為強制性條文,

在制定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配套推薦性標準的制定情況(強制性標準應填

-12-

寫)

本標準不注日期引用了推薦性國家標準GB/T4208《外

殼防護等級(IP代碼)》,現行版本為2017版;GB/T9969

《工業產品使用說明書總則》,現行版本為2008版;GB/T

16838《消防電子產品環境試驗方法及嚴酷等級》,最新版本

為2021版。

本標準注日期引用了推薦性國家標準GB/T17626.2—

2018《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

GB/T17626.3—2016《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射頻電

磁場輻射抗擾度試驗》、GB/T17626.4—2018《電磁兼容試

驗和測量技術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試驗》、GB/T

17626.5—2019《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浪涌(沖擊)

抗擾度試驗》、GB/T17626.6—2017《電磁兼容試驗和測

量技術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試驗》、GB/T

17626.11—2008《電磁兼容試驗和測量技術電壓暫降、

短時中斷和電壓變化的抗擾度試驗》。

七、重大分歧意見的處理過程及依據

無。

八、作為強制性標準或推薦性標準的建議及理由

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屬消防強制性認證產品,直接關系

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對其進行強制性要求,有利于產品技

術的發展、質量的提高,符合我國發展的基本國情。標準中

規定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能夠準確評價控制器各方面的

主要性能,充分保證產品質量、滿足市場的需要。

-13-

九、標準自發布日期至實施日期的過渡期建議及理由

本標準在編制過程中,面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行業

內主要生產企業熟悉標準的主要技術內容,并著手開展了前

期研發工作。部分企業已根據標準報批稿的內容研發了產品

樣機。因此,建議本標準發布至實施的過渡期為12個月,

用以企業進行產品研發、驗證,以及產品檢驗工作。

十、與實施標準有關的政策措施

本標準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

會方可批準發布。消防電子產品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

及各省、市、區(縣)等各市場監管部門、應急管理部門對

產品進行監督。對于產品生產、銷售、進口產品或者提供服

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

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查處,記入

信用記錄,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公示;構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是否需要對外通報的建議及理由。

需要對外通報,本標準規定了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的要

求及試驗方法,有利于產品技術的發展、質量的提高。

十二、廢止現行有關標準的建議

本標準代替國家標準GB16808-2008《可燃氣體報警控

制器》,本標準實施的同時廢止原標準。

十三、涉及專利的有關說明

無。

-14-

十四、標準所涉及的產品、過程或者服務目錄

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

十五、其他應予以說明的事項

無。

-15-

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性國家標準

《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

(征求意見稿)

編制說明

標準編制組

二○二三年七月

一、工作簡況

(一)任務來源

國家標準《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的修訂由應急管理部

歸口,應急管理部委托TC113/SC6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

員會火災探測與報警分技術委員會組織起草和審查。

(二)制定背景

國家標準GB16808-2008《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于2008

年發布,2010年實施,標準對規范該類產品發揮了巨大的作

用。在指導一般工業和民用建筑中安裝使用的可燃氣體報警

控制器的生產、使用、質量檢驗和監督及行業管理等方面都

起到了積極作用。但隨著現代電子技術的迅猛發展,特別是

物聯網、云平臺的廣泛應用,帶動了可燃氣體探測報警技術

進一步的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產品的性能、產品的功能

及人機操作的互動性都發生了變化。因此有必要對該標準進

行修訂,適應當前可燃氣體探測報警技術及產品的生產、使

用、檢驗、質量監督和行業管理的需要,對提高產品質量,

促進社會進步,加強社會防災能力,搞好行業管理提供更可

靠的科學依據。為此,國家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批準下達了國

家標準GB16808《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的修訂計劃。

(三)起草小組人員組成及所在單位

應急管理部沈陽消防研究所牽頭負責本標準的修訂工

作。

二、標準編制原則、主要技術內容及其確定依據

(一)標準編制原則

-1-

本標準的編制立足于我國火災自動報警產業發展現狀,充

分調研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的技術水平,編制過程中本著

“科學、合理、系統、適用”的原則,注重實用性、易讀性、

可操作性。

(1)依據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

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和GB/T20001.10-2014《標

準編寫規則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