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建設項目名稱蘇州杉桐汽車內飾材料有限公司新建汽車內飾配件項目項目代碼2409-320585-89-01-752564建設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建設地點江蘇省蘇州市太倉市璜涇鎮鹿河區新明村六組(鹿河新鹿路40號7號廠房)地理坐標(121度5分13.951秒,31度41分12.371秒)國民經濟行業類別C1929其他皮革制品制造建設項目行業類別十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業19—30皮革制品制造192—其他(無鞣制、染色工藝的毛皮加工除外;無鞣制、染色工藝的皮革制品制造除外);建設性質新建(遷建)o改建o擴建o技術改造建設項目申報情形首次申報項目o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o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o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部門(選填)太倉市數據局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號(選填)太數據投備〔2024〕106號總投資(萬元)3000環保投資(萬元)環保投資占比(%)0.33施工工期是否開工建設否o是:10078.26專項評價設置情況對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專項評價設置原則表,詳見下表.本項目廢氣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注:①廢氣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納入《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的污染物(不包括無排放標準的污染物)。②環境空氣保護目標指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居住區、文化區和農村地區中人群較集中的區域。③臨界量及其計算方法可參考《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附錄B、附由上表可知,本項目無需設置專項評價規劃情況規劃名稱:《太倉市璜涇鎮總體規劃(2010-20302017年修改)》;審批部門:太倉市人民政府;審批文號:太政復〔2019〕7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情況規劃名稱:《太倉市璜涇鎮產業園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部門:蘇州市太倉生態環境局;審批意見:《太倉市璜涇鎮產業園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意見》太環審〔2024〕1號。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1、與規劃相符性分析:對照《太倉市璜涇鎮產業園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相關內容,太倉市璜涇鎮產業園主要包括3個工業園區,分別為:①璜涇綠色數字經濟產業園(原璜涇工業園),四至范圍:東至規劃濱江大道和關王塘、南至錢涇塘、西至小張浜、北至槍甲塘和雅飛線,面積約466.67公頃;②璜涇新材料創新產業園(原新聯創新工業園),四至范圍:東至園林路、南至蘇州永昌工藝品有限公司南側道路、西至三漫塘、北至思鄉路,規劃面積126.87公頃;③璜涇先進制造產業園(原永樂工業區)分為兩個區,規劃面積155.60公頃,一區四至范圍:東至小長橋塘、南至蕩茜河、西至陳大港、北至老蕩茜河,規劃面積134.00公頃;二區四至范圍:東至G346國道、南至環三路西至蕩茜河、北至蕩茜河,規劃面積21.60公頃。規劃時段:規劃基準年為2022年,規劃期限為2022-2035年。太倉市璜涇鎮產業園產業定位為:①璜涇綠色數字經濟產業園產業定位為數字經濟、半導體、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航空航天、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等高新技術產業。②璜涇新材料創新產業園產業定位為高端裝備制造、精密機械、汽車零部件、新材料、金屬制品、橡塑制品、電子信息等高新技術產業。③璜涇先進制造產業園產業定位為新材料、新能源、金屬制品、電子電氣設備、高端裝備制造、精密機械、汽車零部件等高新技術產業。1.1與規劃用地性質相符性分析本項目位于太倉市璜涇鎮鹿河區新明村六組(鹿河新鹿路40號7號廠房),租賃蘇州優優品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現有標準工業廠房,根據蘇州優優品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土地證及租賃協議(見附件)可知,本項目所在地的土地性質屬于工業用地。對照《太倉市璜涇鎮工業園區土地利用規劃》,項目所在地用地性質為二類工業用地,符合太倉市璜涇鎮產業園規劃。1.2與規劃產業定位相符性分析本項目位于太倉市璜涇鎮鹿河區新明村六組(鹿河新鹿路40號7號廠房),位于璜涇綠色數字經濟產業園(原璜涇工業園)內;本項目行業類別為C1929其他皮革制品制造,不屬于濕法氨綸生產工藝、硝酸法腈綸生產工藝、使用直流電機驅動的印染生產線;不屬于生產瀝青、瀝青熱熔、使用瀝青、混凝土攪拌項目;不屬于造紙項目、合成橡膠制造項目、石墨烯生產項目、化學制藥類項目、化工研發類項目、含有建材粉碎工序的項目。不違背璜涇綠色數字經濟產業園(原璜涇工業園)產業定位要求。2、與規劃環評審查意見相符性本項目與《太倉市璜涇鎮產業園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太環審〔2024〕1號)相符性分析見下表:表1-2項目與璜涇鎮產業園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意見相符性1太倉市璜涇鎮產業園主要包括3個工業園區,分別為:北至槍甲塘和雅飛線,面積約466.67公頃;②璜涇新材路、南至蘇州永昌工藝品有限公司南側道路、西至三漫塘、北至思鄉路,規劃面積126.87公頃造產業園(原永樂工業區)分為兩個區,規劃面積155.60公頃,一區四至范圍:東至小長橋塘、南至蕩茜河、西至陳大港、北至老蕩茜河,規劃面積134.本項目位于太倉市璜涇鎮鹿河區新明村六組廠房),位于璜涇綠色數字經濟產業園(原璜2太倉市璜涇鎮產業園產業定位為:①璜涇綠色數字經濟汽車零部件等高新技術產業。②璜涇新材料創新產業園產業定位為高端裝備制造、精密機械、汽車零部件、新③璜涇先進制造產業園產業定位為新材料、新能源、金屬制品、電子電氣設備、高端裝備制造、精密機械、汽C1929其他皮革制品制造,不屬于濕法氨綸生產工藝、硝酸法腈綸生產工藝、使用直流電機驅動的印染生產線;不屬于生產瀝青、瀝青熱熔、使用瀝青、混凝土攪拌項目;不屬于造紙項目、合成橡膠制造項目、石墨烯生產項目、化學制藥類項目、化工研發類項目、含有建材粉碎工序的項目。不違背璜涇綠色數字經濟產業園(原璜涇工業園)3嚴格生態環境準入,推動高質量發展。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準入清單(附件2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生態環境鼓勵開發區內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促進循環經濟與可持續發展,全面提升清潔化水平。根據國家和地方碳減排、碳達峰行動方案和路徑要求,推進產業園綠色低碳轉型發展,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等規劃內容,實本項目復合及貼合廢氣產生量較小,廢氣產生4扎實推進節能減排工作。應采取工藝改造、節水管理等措施控制和減少現有企業的資源消耗水平及污染物排放強度。根據國家和江蘇省有關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主要污染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確保實現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對開發區現有主要VOCs及異味廢氣排放企業開本項目大氣污染物總量均在太倉市范圍內平5健全產業園環境風險防控體系,提升環境應急能力。加強環境風險防控基礎設施配置,配備充足的應急裝備物建立開發區環境風險監測與監控體系,完善開發區突發本項目建設完成后按要求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6入區建設項目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排污許可制度,做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事前審批本項目建設完成后按要7切實加強環境監管。健全開發區環境管理機構,統籌考慮區內污染物排放與監管、區域環境綜合整治、環境管理等事宜。嚴格監控工業區異味氣體排放,定期開展開發區及周邊環境質量評價。建立有效的環境監測體系,本項目建設完成后按要8做好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和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的協調銜接,按照最新的“三區三線”成果,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外以及基本農田控制線范圍內的相關地塊未經批準9產業園區內尚有部分居住用地需要調整為其他用地:建議璜涇鎮人民政府根據發展進度逐步完成居民搬遷及用地建議加快璜涇鎮工業污水處理廠建設及污水管網鋪設,本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嚴格按規劃要求進行空間布局,加快園區邊界防護綠地建設,落實環評提出的工業園區邊界臨近環境保護目標依據園區產業發展現狀,按照“三線一單”并對照當前國家、省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等要求,產業園入區企業須滿足產業園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不得引進與產綜上,本項目與《太倉市璜涇鎮產業園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意見》太環審〔2024〕1號要求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1、與相關產業政策相符性分析①本項目生產汽車內飾復合材料,屬于《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2019修改版)中“C1929其他皮革制品制造”。②對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不屬于限制類和淘汰類,為允許類項目。③對照《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蘇辦發〔2018〕32號附件三),本項目未被列入限制類、淘汰類及禁止類項目,屬于允許類。④對照《蘇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2007年本)》,本項目不屬于目錄內限制類、淘汰類項目,屬于允許類。⑤對照《蘇州市主體功能區實施意見》,本項目不在其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內。⑥對照《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本項目不屬于負面清單中所列項目。⑦對照《江蘇省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產業產品目錄》,本項目生產產品不屬于其禁止和限制的產業產品。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產業政策。2、與“三線一單”相符性分析(1)生態紅線①經核實,本項目位于太倉市璜涇鎮鹿河區新明村六組(鹿河新鹿路40號7號廠房根據《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蘇政發〔2020〕1號)和《太倉市2021年度生態空間管控區域優化調整方案》可知,本項目距離最近的生態空間管控區域七浦塘(太倉市)清水通道維護區,位于本項目東南側約5.23km,其生態保護規劃如表1-2所示。其他符合性分析表1-2本項目與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相對位置一覽表(km2)河道水面;隨塘河至濱江大道兩岸各30米;濱江大道由上表可知,本項目不占用七浦塘(太倉市)清水通道維護區,不在其管控區域內,與水質水源保護要求相符。所以本項目建設與《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蘇政發〔2020〕1號)和《太倉市2021年度生態空間管控區域優化調整方案》相關要求相符。②對照《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取消部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的通知》(蘇政發〔2020〕82號),“長江太倉浪港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已被調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因此,與本項目直線距離最近的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保護區域為北側3.89km的“長江(太倉市)重要濕地”項目所在區域的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區域見下表。表1-3本項目與江蘇省國家級生態紅線區域相對位置一覽表地太倉市域范圍內長江水域,包括長江太倉瀏河飲用水水源保由上表可知,距離本項目較近的國家級生態紅線為長江(太倉市)重要濕地(位于本項目北側3.89km處),本項目不在江蘇省國家級生態紅線保護區域范圍內,與《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相符。綜上,本項目不在江蘇省生態管控區和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范圍之內,選址符合《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蘇政發〔2020〕1號)、《太倉市2021年度生態空間管控區域優化調整方案》、《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的相關規定。(2)環境質量底線①大氣環境質量根據《2023年度蘇州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及太倉市環境空氣質量信息平臺公布的太倉空氣質量數據,蘇州市區2023年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指標中NO2、SO2、PM10、PM,s的年均值及CO24小時平均濃度第95百分位數均能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其修改單中二級標準限值要求,太倉市2023年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指標中PMs的年均值能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其修改單中二級標準限值要求。O3日最大8小時平均濃度第90百分位數不能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其修改單中二級標準限值要求。因此,太倉市屬于不達標區。根據《蘇州市空氣質量改善達標規劃(2019-2024年)》,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可以得到進一步改善。根據引用大氣環境現狀監測數據,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中非甲烷總烴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中推薦的2mg/m3標準。②水環境質量根據《2023年太倉市環境質量狀況公報》,2023年太倉三水廠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到了相應標準,達標率100%。2023年太倉市共有國省考斷面12個,瀏河(右岸)、儀橋、蕩茜河橋、新涇閘、鹿鳴涇橋、濱江大道橋、新塘河閘、浪港閘、錢涇閘9個斷面平均水質達到II類水標準;瀏河閘、振東波口、新豐橋鎮3個斷面平均水質達到III類水標準。2023年太倉市國省考斷面水質優III比例為100%。水質達標率100%。③聲環境質量根據《2023年太倉市環境質量狀況公報》,2023太倉市共有區域環境噪聲點位112個,晝間平均等效聲級為54.6分貝,評價等級為二級“較好”;夜間平均等效聲級為46.1分貝,評價等級為三級“一般”。道路交通噪聲點位共41個,晝間平均等效聲級為63.9分貝,評價等級為一級“好”;夜間平均等效聲級為56.7分貝,評價等級為一級“好”。功能區噪聲點位共8個,1-4類功能區晝、夜間等效聲級均達到相應標準。本項目在運營期會產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廢氣、廢水、噪聲、固廢等,本項目的建設在落實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類污染物均能實現達標排放,對區域環境質量影響較小,不會降低項目所在地的環境功能質量,符合環境質量底線的要求。(3)資源利用上線項目區域已具備完善的給水、排水、供電等基礎設施,項目原輔料、水、電供應充足,另外,本項目的建設不新增土地資源的利用。因此,本項目用水、用電均在區域供應能力范圍內,不突破區域資源利用上線。(4)環境準入負面清單本項目與太倉市璜涇鎮產業園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相符性分析見下表。表1-4與太倉市璜涇鎮產業園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相符性分析①綠色數字經濟產業園產業定位為數字經濟、半導體、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航空航天、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等②新材料創新產業園產業定位為高端裝備制造、精密機械、汽車零部件、新材料、金屬制品、橡③先進制造產業園產業定位為新材料、新能源、金屬制品、電子電氣設備、高端裝備制造、精密本項目行業類別為C1929其他皮革制品項目、石墨烯生產項不違背璜涇綠色數字臺等產品開發與產業化,大數據中心和公共平臺防、智慧健康、智能可穿戴設備等技術開發與制性塑料、阻燃改性塑料、農作物纖維復合材料、膜、特種分離膜、離子交換膜等功能膜材料開發末端執行器、傳感器等關鍵部件的開發與制造,1、高檔數控機床及配套數控系統:五軸以上聯動業——《江蘇省太湖水污染符合其他國家及地方入清單要求,不符合國家安全、環保、能耗、水耗、質量方面強制性標準,不符合國際環境公約提高環境準入門檻,引進項目應符合環境準入負面清單,落實入區企業的三廢減緩措施,設置足項目位于璜涇鎮鹿河護距離內無學校、醫目標;不涉及基本農落實《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太倉市生態紅50米的防護綠地。空間防護距離內土地利用要園區規劃范圍內存在基本農田約33.76公頃,建議涉及基本農田的規劃用地在未經批準改變土地性質前,嚴格按照《基本農田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257號)》、《江蘇省基本農田保靠近鎮區的企業與鎮區之間應設置不少于50米的空間隔離帶,并適當進行綠化建設,對于靠近居民、商業、教育區域布局輕污染企業,最大限度減輕企業生產隊周邊居住、商業、教育區的影園區范圍均納入“三線一單”重點管控單元進行管2X水污染物:水量787524t/a、COD:36.4927t/a、本項目水污染物納入璜涇污水處理廠總量物在太倉市總量額度本項目危廢均委托資——表1-5與《<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相符性分析劃(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關2.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河段范圍內新建、擴建對水體污染嚴重的投資建設項目,4.嚴格執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暫行辦—10—的農藥原藥(化學合成類)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明確的限制類、20.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文件有更加嚴格規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要求。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三線一單”要求。3、與《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9月29日修正)、《太湖流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04號)相符性分析①與《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9月29日修正)的相符性根據《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9月29日修正)規定,第四十三條,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禁止下列行為:(一)新建、改建、擴建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和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除外;(二)銷售、使用含磷洗滌用品;(三)向水體排放或者傾倒油類、酸液、堿液、劇毒廢渣廢液、含放射性廢渣廢液、含病原體污水、工業廢渣以及其他廢棄物;(四)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車輛、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農藥等有毒物毒殺水生生物;(六)向水體直接排放人畜糞便、傾倒垃圾;(七)圍湖造地;(八)違法開山采石,或者進行破壞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動;(九)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本項目位于太倉市璜涇鎮鹿河區新明村六組(鹿河新鹿路40號7號廠房),距離太湖69.8公里,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江蘇省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范圍的通知》(蘇政辦發〔2012〕221號),本項目所在地屬于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范圍。本項目生產的產品為汽車內飾配件,行業類別為C1929其他皮革制品制造,不在上述禁止和限制行業范圍內;本項目排放污水為生活污水。因此,本項目符合《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9月29日修正)》中的相關要求。②與《太湖流域管理條例》的相符性根據《太湖流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04號):第二十八條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經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并應當按照規定設置便于檢查、采樣的規范化排污口,懸掛標志牌;不得私設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設置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水環境綜合治理要求的造紙、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釀造、印染、電鍍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產項目,現有的生產項目不能實現達標排放的,應當依法關閉。第二十九條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萬米上溯至5萬米河道岸線內及其岸線兩側各1000米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一)新建、擴建化工、醫藥生產項目;(二)新建、擴建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擴大水產養殖規模。本項目生產的產品為汽車內飾配件,行業類別為C1929其他皮革制品制造,不在《太湖流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04號)中規定的禁止建設項目之列。因此,本項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04號)的相關規定。49號)、《江蘇省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公告》相符性分析對照《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蘇政發〔2020〕49號)、《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管理暫行規定》(環環評[2024]41號)、《江蘇省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公告》等文件要求。本項目位于太倉市璜涇鎮鹿河區新明村六組(鹿河新鹿路40號7號廠房),屬于長江流域及太湖流域,為重點區域(流域)。對照江蘇省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具體分析如下表1-6。表1-6與《江蘇省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公告》相符性1.始終把長江生態修復放在首位,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引導長江流域產業轉型升級和布局優化調整,實現科學發2.加強生態空間保護,禁止在國家確定的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范圍內,投資建設除國家重大戰略資源勘查項目、生態保護修復和地質災害治理項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軍事國防項目以及農民基本生產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項目以外的項目。3.禁止在沿江地區新建或擴建化學工業園區,禁止新建或擴建以大宗進口油氣資源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礎有機蘇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規劃(2015-2030年)》《江蘇省內河港口布局規劃(2017-2035年)》的碼頭項目,禁止建設未納本項目位于太倉市璜涇鎮鹿河區新明村六和永久基本農田范圍2.全面加強和規范長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本項目生活污水接管至太倉市璜涇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放至三2.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優化水源保護區劃定,禁止在長江干支流岸線管控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禁止在長江干流岸線和重要支流岸線管控范圍內新改建、擴建尾礦庫,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本項目位于太湖流域求本項目生活污水接管至太倉市璜涇污水處廢渣廢液、含放射性廢渣廢液、含病原體污綜上所述,本項目的建設符合《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20〕49號)、《江蘇省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公告》的相關要求。5、與《關于蘇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蘇環辦字[2020]313號)、《蘇州市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相符性分析對照《關于蘇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蘇環辦字[2020]313號)、《蘇州市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公告》等文件要求。本項目位于太倉市璜涇鎮鹿河區新明村六組(鹿河新鹿路40號7號廠房)位于璜涇綠色數字經濟產業園(原璜涇工業園)內,屬于蘇州市重點管控單元。對照蘇州市重點保護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具體分析如下表1-7、對照蘇州市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具體分析見表1-8。表1-7與蘇州市重點保護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相符性革制品制造,不屬于所列目錄內淘汰類、禁止類項本項目生活污水接管至太倉市璜涇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廢水達標排放,符合《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本項目不在陽澄湖水源地保護區范圍內,符合《陽不屬于環境負面清單項控本項目產生的污染物均滿足國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本項目產生的污染物經相應的處理措施處理后達標本項目后續將按要求進行應急預案的編制并進行應本項目后續將按要求進行應急預案的編制并進行應后續將按照要求執行落實滿足園區總體規劃、規劃—15—),);表1-8與《蘇州市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相符性本項目不占用生態保護紅線,符合《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蘇州市陽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屬于蘇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禁止類、淘汰類的控本項目環評審批前,擬完本項目后續將按要求進行應急預案的編制并進行應字〔2020〕313號)、《蘇州市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的相關要求。6、與“三區三線”劃定成果、《太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相符性分析為全面融入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加快推進融入上海大都市圈,統籌構建新—16—時代太倉國土空間新格局,太倉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太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規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以人為本,營造更加幸福宜居的現代化人民城市,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品質生活,全面提高太倉市國土空間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太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規劃范圍:全市域,總面積:809.93平方公里,2020年全市GDP:1386.09億元,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83.1萬人,規劃期限近期:2021-2025年、遠期:2025-2035年、遠景:展望至2050年。《太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明確“三區三線”。優先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堅決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按照應保盡保、量質并重、集中成片的原則,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嚴格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在生態空間范圍內具有特殊重要生態功能,必須強制性嚴格保護的區域,是保障和維護生態安全的底線和生命線。合理劃定城鎮開發邊界:在一定時期內因城鎮發展需要可以集中進行城鎮開發建設,以城鎮功能為主的區域。本項目位于太倉市璜涇鎮鹿河區新明村六組(鹿河新鹿路40號7號廠房屬于城鎮開發邊界內,三區三線圖見附圖8,符合“三區三線”劃定成果和《太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相關要求。6、與《關于印發〈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20]33號)相符性分析表1-9與《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相符性分析一、大力推名稱、成分、VOCs含量、采購量、使用量、庫VOCs原輔材料相關信三、聚焦治污設施“三率”,提升綜合治理效率將無組織排放轉變為有組織排放進行控制,本項目復合及貼合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由于產生量較小,產生后直接加強生產車間密閉管理,在非必要時保持關停止、殘留VOCs廢氣收集處理完畢后,方可停七、完善監系,提高精行業VOCs自動監控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開展排改本項目無需安裝自動監測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關于印發〈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20]33號)相關要求。7、與《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相符性本項目在復合、貼合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廢氣初始排放速率<2kg/h,廢氣產生后直接車間無組織排放,對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分析本項目與其相符性,見表1-10。表1-10與《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相符性1儲存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②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應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在非取用狀態時本項目聚氨酯膠粘劑密封存放于包裝桶內且全部儲存于室內。盛裝容器在非2轉移和輸送無組織排放采用非管道輸送方式轉移液態VOCs本項目聚氨酯膠粘劑為密3織排放控制①液態VOCs物料應采用密閉管道輸料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系統處本項目聚氨酯膠粘劑為密閉桶裝運輸。本項目聚氨酯膠粘劑VOCs質量占比生廢氣由于產生量較小,廢氣產生后直接無組織排4織排放廢氣收集處理系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污染物排放應符合GB16297或相關行業排放標準的本項目廢氣滿足達標排放收集的廢氣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收集的廢氣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符合國家有關低VOCs含量產品規定本項目NMHC初始排放速經分析,本項目與《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的相關要求具有相符性。8、與《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環大氣[2019]53號)相符性分析表1-11與環大氣[2019]53號相符性分析1(一)大力推進源頭替代。通過使用水性、粉末、高固體分、無溶劑、輻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輻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熱熔、無溶劑、輻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膠粘劑,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的清洗劑等,替代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從源頭減少VOCs本項目使用的聚氨酯膠粘劑屬于低從而從源頭減少2括含VOCs原輔材料、含VOCs產品、含VOCs廢料以及有機聚合物材料等)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通過采取設備與場所密閉、工藝改進、廢氣有效收集等措本項目復合及貼合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初始排放速率3加強設備與場所密閉管理。含VOCs物料應儲存于密閉容VOCs物料儲存于密閉的容器,存放4推進使用先進生產工藝。通過采用全密閉、連續化、自動化等生產技術,以及高效工藝與設備等,減少工藝過程無組織排放。工業涂裝行業重點推進使用緊湊式涂裝工藝,推廣采用輥涂、靜電噴涂、高壓無氣噴涂、空氣輔助無氣噴涂、熱噴涂等涂裝技術,鼓勵企業采用自動化、智能化5提高廢氣收集率。遵循“應收盡收、分質收集”的原則,科學設計廢氣收集系統,將無組織排放轉變為有組織排放進行控制。采用全密閉集氣罩或密閉空間的,除行業有特殊要求外,應保持微負壓狀態,并根據相關規范合理設置通風量。采用局部集氣罩的,距集氣罩開口面最遠處的本項目復合及貼合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初始排放速率—19—6(三)推進建設適宜高效的治污設施。企業新建治污設施或對現有治污設施實施改造,應依據排放廢氣的濃度、組分、風量,溫度、濕度、壓力,以及生產工況等,合理選擇治理技術。鼓勵企業采用多種技術的組合工藝,提高附、活性炭吸附、減風增濃等濃縮技術,提高VOCs濃度后凈化處理;高濃度廢氣,優先進行溶劑回收,難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溫焚燒、催化燃燒等技術。油氣(溶劑)回范工程設計。采用吸附處理工藝的,應滿足《吸附法工業9、與《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的排放標準相符性分析本項目復合工序使用的聚氨酯膠粘劑,根據供應商提供的MSDS可知,本項目使用的聚氨酯膠粘劑主要成分為聚氨酯,屬于本體型膠粘劑。根據企業提供的VOC檢測報告可知(A2230619828101C),本項目使用的聚氨酯膠粘劑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為0.0003g/kg(根據檢測報告中數據可知:送檢樣品重量2.788g,TVOC檢測結果為179.491μg,空白值為0.188μg。扣除空白值后TOVC的量為0.709μg,經過換算可知送檢樣品中VOCs含量為0.709/2.788=0.2543μg/g=0.0003g/kg與《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表3本體型膠粘劑-聚氨酯類-其他”中“≤50g/kg”要求相符。10、與《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清潔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蘇大氣辦〔2021〕2號)相符性分析根據《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清潔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蘇大氣辦〔2021〕2號)要求,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膠黏劑等項目。2021年起,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紡織、電子、木材加工等行業以及涂料、油墨等生產企業新(改、擴)建項目需滿足低(無)VOCs含量限值要求。加大市場上流通的涂料、膠黏劑、清洗劑等產品質量抽檢,確保符合VOCs限值要求。本項目使用的聚氨酯膠粘劑,根據企業提供VOC檢測報告可知,聚氨酯膠粘劑滿足《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的限值要求。符合《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清潔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蘇大氣辦〔2021〕2號)的要求。11、與《蘇州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符合性分析表1-12與《蘇州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相符性分析推動傳統產業綠色轉型嚴格落實國家落后產能退出指導意見,依法淘汰落后產能和兩高行業低效低端產能。深入開展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工作,推進低端落后化工產能淘汰。推進印染企業集聚發展,保持打擊“地條鋼”違法生產高壓態勢,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認真執行《〈長江經濟推動沿江鋼鐵、石化等重工業有序升級轉移。清潔用能、污染治理設施改造,引領帶動各行大力培育綠色低碳產提高先進制造業集群綠色發展水平,重點發展高效節能裝備、先進環保裝備,扎實推進產業智能、區塊鏈等創新技術融合發展,構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綠色產業鏈。深入開展園區循環化改造,推進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建立健打造成為節能環保產業發展高地。大力發展生分類實施原材料綠色按照國家、省清潔原料替代要求,在技術成熟反應活性的原輔材料,提高木質家具、工程機械制造、汽車制造行業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產品使用比例,在技術尚未全部成熟領域開本項目使用的聚氨劑揮發性有機化合強化無組織排對企業含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五類排放源加強管理,有效削減VOCs無組優先采用密閉集氣罩收集廢氣,提高廢氣收集率。加強非正常工況排放控制,規范化工裝置開停工及維檢修流程。指導企業制定VOCs無組織排放控制規程,按期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本項目使用的聚氨貼合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初始排放深入實施精細深化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售等重點行業VOCs深度治理和重點集群整治,實施VOCs達標區和重點化工企業業涂裝、包裝印刷等企業非必要廢氣排放系統旁路。針對存在突出問題的工業園區、企業集群、重點管控企業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精準、時限明確、責任到人,適時推進整治成效整治提升全覆蓋。推進工業園區建立健全監測異常因子排查溯源等。推進工業園區和企業集集中涂裝中心、活性炭集中處理中心、溶劑回綜合整大力推進源頭替代,推進低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原輔材料和產品的替代;加強各類園區推進全市疑似儲罐排查,加快推動治理;開展活性炭提質增效專項行動,提升企業活性炭治本項目使用的聚氨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由上表可知,本項目符合《蘇州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要求。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相關產業政策、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太倉市總體規劃以及相關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相關規劃要求。建設1、項目由來蘇州杉桐汽車內飾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7月06日,公司注冊地址為太倉市璜涇鎮鹿河區新明村六組(鹿河新鹿路40號7號廠房)。營業范圍:經銷汽車裝飾材料;生產、加工、銷售非家用紡織制成品、隔音材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貨物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一般項目:汽車零部件研發;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車零配件批發;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普通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等需許可審批的項目);電子元器件與機電組件設備制造;電子元器件與機電組件設備銷售;電子專用設備制造;電子專用設備銷售;電子產品銷售(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公司成立后一直未進行生產僅作為貿易型公司經營。2024年通過對市場的調查與研究,企業擬投資3000萬元,租賃位于太倉市璜涇鎮鹿河區新明村六組(鹿河新鹿路40號7號廠房),建設汽車內飾配件等產品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租賃廠房總面積10078.26m2。本項目于2024年09月30日取得了太倉市數據局的項目備案證(備案證號:太數據投備〔2024〕106號,項目代碼2409-320585-89-01-752564),本項目建成后年產汽車內飾配件300萬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主席令第九號,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年修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2017年版本項目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的相關規定,本項目屬于“十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業19—30皮革制品制造192—其他(無鞣制、染色工藝的毛皮加工除外;無鞣制、染色工藝的皮革制品制造除外)”,應編制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在經過現場踏勘、資料收集和同類企業類比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編制了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項目所涉及的消防、安全、輻射及衛生等問題不屬于本評價范圍,請公司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執行。2、項目概況項目名稱:蘇州杉桐汽車內飾材料有限公司新建汽車內飾配件項目;123456789背膠(雙面膠)桶212.6—24—表2-3原輔材料理化性質一覽表劑眼睛接觸有輕微刺激性;長時間接觸或反復批復接觸,可能會引起皮表2-4主要生產設備一覽表1——2——3——4——5——6——7——8——9——————————————————————5、建設項目主體及公輔工程本項目主體工程及公輔工程見表2-5。表2-5主體工程及公輔工程一覽表2222依托蘇州優優品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雨污管網,無需改造即可滿足使用6、水平衡分析6.1、給水本項目用水為員工生活用水,具體用水情況如下:①生活用水本項目共設200人,年工作300天,項目不設置食堂和宿舍,根據《江蘇省林牧漁業、工業、服務業和生活用水定額》(2019年修訂),蘇南地區按人均生活用水定額100L/(人?天)計,則辦公生活用水約6000t/a。本項目用水情況匯總于下表所示:表2-7本項目用水情況匯總表6.2、排水本項目排水為員工生活污水,本項目具體排放類別及排放量如下:員工辦公生活用水為300t/a,根據《室外排水設計標準》(GB50014-2021)中相關標準,生活污水的排放系數按0.8計,則辦公生活污水排放量為4800t/a。主要污染物為COD、SS、氨氮、總氮、總磷等,接入污水管網排入太倉市璜涇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達標后排入三漫塘。本項目給排水情況匯總于下表所示。表2-8項目排水情況匯總表—26—6.3、水平衡本項目水平衡如下圖所示。圖2-1本項目水平衡圖(t/a)7、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本項目共設員工200人。全年工作300天,三班制,每班8小時,年工作7200h。8、項目平面布置本項目太倉市璜涇鎮鹿河新鹿路40號7號。本項目廠區平面布置圖見附圖6-1、附圖6-2。本項目共有2層,其中1樓主要分為1、2、3、4四個區域,1區主要布設CNC沖孔機、高精裁床與皮斗裁床;2區主要布設PUR復合機、平臺貼合機、小沖床、連續沖床、旋切機、立切機、平切機、空壓機等;3區主要為包裝車間;4區主要為倉庫1,4區的東北角分別設有危廢倉庫與一般固廢倉庫;2樓主要分為5、6、7、8四個區域,4區主要為倉庫2;7區主要布設背膠分切機、燙印機(熱壓機)、模切機、貼合機與空壓機;8區主要為絎縫車間與辦公室;9區主要布設多層裁床與縫紉車間。綜上,本項目內部平面布局從環境角度考慮是合理的。9、項目周邊環境本項目位于太倉市璜涇鎮鹿河區新明村六組(鹿河新鹿路40號7號廠房位于寶灣太倉璜涇產業園內。本項目北側為4號廠房;東側為園區廠界;南側為園區廠界;西側為6號廠房。寶灣太倉璜涇產業園北側為雅鹿智慧物流園與太倉純然餐飲有限公司;產業園東側為沙鹿路;產業園南側為蘇州雙劍長毛絨有限公司、太倉市金瑞紡織廠與太倉市新世紀化纖有限公司;產業園西側為G346國道。項目地500m范圍內環境敏感點主要有位于本項目南側346米處的新明村四十四組居民點;位于本項目西北472米處的新明村二十七組居民點;位于本項目西南側465米處的新明村三十七組居民點以及位于本項目北側491米處的居民1。10、項目租賃廠區情況建設單位擬租賃寶灣太倉產業園7號廠房進行本項目建設。該產業園由蘇州優優品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建設,該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3日,主要從事普通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等需許可審批的項目)。目前園內已建設5棟丙類廠房,2棟丙一類倉庫,一棟3層配套樓,總建筑面積8.1萬平米。目前5號廠房由太倉富宇塑膠科技有限公司租賃,4號廠房西側由江蘇都桐科技有限公司租賃,其余廠房目前為物流倉庫。根據調查,寶灣太倉產業園主要從事普通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等需許可審批的項目)無需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無環保手續。園區內供水、供電、雨水污水管網等基礎設施健全,且園區未出租給醫藥、化工、電子等大型污染企業,無重金屬及有毒有害物質對土壤的污染等污染問題,無遺留環保問題。本項目租賃園區廠房后無需進行改造,公輔工程依托該園區是可行的。園區內未建設事故應急池、雨污排口未安裝截止閥。園區雨污水排放口責任主體為蘇州優優品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本項目環保責任范圍為7號廠房四周,建設單位自行配備適合的應急物資,應對突發狀況。本項目廢氣、廢水及噪聲的環保責任主體為建設單位。廢氣達標考核位置:廠界四周邊界、廠區內廠房外。廢水達標考核位置:本項目生活污水納入廠區污水管網,達標考核位置污水總排口。噪聲達標考核位置:本項目邊界外1m處。工藝流程和產排污環節工藝流程簡述:污染物表示符號(i為源編號廢氣:Gi,廢水:Wi,廢液:Li,固廢:Si,噪聲:Ni)本項目年產汽車內飾配件300萬套,汽車內飾配件主要有門板、扶手、飾柱、頭枕、座椅等,生產工藝相同。具體生產工藝流程如下。1、汽車內飾配件生產工藝流程:圖2-2汽車內飾配件生產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圖主要工藝流程簡述:沖切:本項目外購PU合成革材料使用小沖床或連續沖床進行沖切,沖切后的材料部分作為門板、飾柱等產品,部分作為原料配件用于縫制工序。該工序會產生廢邊角料S1與噪聲N。裁切:本項目將外購的真皮、PU合成革、PVC仿皮與針織面料等材料進行裁切,其中真皮、PU合成革、PVC仿皮材料使用皮斗裁床、高精裁床、立切機、旋切機、平切機等設備進行裁切,該工序會產生廢邊角料S2與噪聲N;本項目針織面料采用多層裁床進行裁切,該工序會產生廢邊角料S8與噪聲。其中針織面料經裁切后部分可直接作為扶手、頭枕、座椅等產品,部分作為配件用于復合1工序的原料。本項目真皮經裁切后部分用于縫制工序、部分用于打孔工序、部分用于燙印工序。PU合成革、PVC仿皮材料經裁切后部分用于縫制工序、部分用于打孔工序。燙印(熱壓):將裁切好的真皮材料根據客戶要求用燙印機(熱壓機)對皮料進行商標燙印。該工序不使用油墨僅將客戶商標通過燙印(熱壓)機加熱后,在皮料上熱壓成型,該工序加熱溫度為120℃。燙印后的材料即為座椅、頭枕、飾柱等產品。打孔:將裁切好的真皮材料、PVC仿皮材料用CNC沖孔機、小沖床等設備進行沖孔作業。該工序會產生廢邊角料S4與噪聲N。縫制:將裁切好的真皮材料、PU合成革材料、PVC仿皮材料與沖切后的PU合成革材料用縫紉機與絎縫機進行縫制。縫制與絎縫采用的紗線為滌綸紗線,該工序會產生廢邊角料S3與噪聲N。打包:該工序采用人工包裝方式,將縫制完成的配件包裝進入紙箱內即為扶手、頭枕、座椅等產品。下料:本項目將外購的海綿用模切機對海綿進行分切下料,該工序會產生廢邊角料S5與噪聲N。背膠分切:在背膠分切機上將背膠(雙面膠)貼在下料好的海綿上,該工序會產生廢邊角料S6與噪聲N。模切:將背膠完成的海綿送入模切機中進行模切,該工序會產生廢邊角料S7與噪聲N。復合1:將打孔后的真皮材料、PVC仿皮材料與裁切后的針織面料通過PUR復合機中進行復合。PUR復合機是一種將固態的聚氨酯膠粘劑熔化,并通過加壓裝置將熔化后變為液態的膠輸送到膠涂布裝置對基材實行涂布的設備。該設備集精確溫度控制功能、流體加壓輸送功能和擠出涂布功能于一體的機電設備。該工序會產生廢氣G1與廢包裝PUR熱熔膠固化機理如下:PUR熱熔膠固化過程分為兩個階段,分別為冷卻凝聚和濕固化。在第一個階段,PUR熱熔膠與普通熱塑性熱熔膠一樣,膠粘劑加熱熔融,施膠于基材上后,冷卻凝聚產生初粘強度;在濕氣固化階段,PUR熱熔膠與空氣中的濕氣發生擴鏈反應,形成聚氨酯分子鏈剛性結構,從而使其具有高粘接強度,良好的耐化學性、耐熱性、耐水解性,且可膠接物類型多、對油漆面等處理過的表面相容性好等性能。貼合1:將復合1后的材料用貼合機、平臺貼合機壓緊貼合,使得貼合好的材料表面平整無波紋、不變色、無刮傷、粘合牢度強,耐剝離、耐水洗等優點。該工序操作溫度70-80℃,時間1min。該工序會產生廢氣G2。復合2:將打孔后的真皮材料、PVC仿皮材料與模切后的海綿通過PUR復合機中進行復合。該工序會產生廢氣G3與廢包裝桶S10。貼合2:將復合2后的材料用平臺貼合機壓緊貼合,使得貼合好的材料表面平整無波紋、不變色、無刮傷、粘合牢度強,耐剝離、耐水洗等優點。該工序操作溫度70-80℃,時間1min。。該工序會產生廢氣G4。打包:該工序采用人工包裝方式,將將縫制完成的配件包裝進入紙箱內即為扶手、頭枕、座椅等產品。工藝流程污染物:表2-6本項目生產過程中污染物產生情況一覽表///與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問題建設單位擬租賃寶灣太倉產業園7號廠房進行本項目建設。該產業園由蘇州優優品授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建設,該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3日,主要從事普通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等需許可審批的項目)。目前園內已建設5棟丙類廠房,2棟丙一類倉庫,一棟3層配套樓,總建筑面積8.1萬平米。目前5號廠房由太倉富宇塑膠科技有限公司租賃,4號廠房西側由江蘇都桐科技有限公司租賃,其余廠房目前為物流倉庫。根據調查,寶灣太倉產業園主要從事普通貨物倉儲服務(不含危險化學品等需許可審批的項目)。園區內供水、供電、雨水污水管網等基礎設施健全,且園區未出租給醫藥、化工、電子等大型污染企業,無重金屬及有毒有害物質對土壤的污染等污染問題,無遺留環保問題。環境質量現狀1、空氣環境質量1.1基本污染物根據《2023年太倉市環境質量狀況公報》,2023年太倉市環境空氣質量有效監測天《2023年太倉市環境質量狀況公報》中除細顆粒物(PM2.5)外,其他評價因子未公布具體監測數據,因此本次評價其他評價因子引用《2023年度蘇州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中監測數據,各主要污染物濃度值見表3-1。表3-1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評價表8NO2PM10PM2.5根據上表可知,2023年太倉市環境空氣中SO2、NO2、PM10、PM2.5和CO濃度均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本項目所在區域O3超標,因此判定為環境空氣質量不達標區。為改善空氣質量,《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國發[2023]24號)做出如下規定:以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為重點,以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主線,大力推動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到2025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濃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控制在1%以內;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10%以上,長三角地區PM2.5濃度總體達標。主要措施包括: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上馬;加快退出重點行業落后產能;全面開展傳統產業集群升級改造;優化含VOCs原輔材料和產品結構;推動綠色環保產業健康發展;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總量;積極開展燃煤鍋爐關停整合;實施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持續優化調整貨物運輸結構;加快提升機動車清潔化水平;強化非道路移動源綜合治理;全面保障成品油質量;深化揚塵污染綜合治理等。屆時,太倉市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可以得到持續改善。1.2、特征污染物為了解建設項目區域大氣中非甲烷總烴濃度現狀,本項目特征污染非甲烷總烴濃度數據引用《江蘇瑞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擴建聚氨酯合成革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監測報告;監測時間:2022年7月4日~7月10日;江蘇瑞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項目所在地的大氣環境現狀監測數據,監測點位江蘇瑞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本項目東側1100m處,符合“引用建設項目5千米范圍內近3年的現有監測數據”的相關規定,因此數據可以引用。引用的“非甲烷總烴”的監測數據,同時,根據現場踏勘以及區域調查,項目評價區域內未增加大型污染企業,因此數據可以引用。表3-2特征污染物現狀監測數據結果度占標值0結果表明,項目所在地非甲烷總烴能夠滿足《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附錄D中其他污染物空氣質量濃度參考限值。圖3-1特征因子引用點位圖2、水環境質量根據《2023年太倉市環境質量狀況公報》,2023年太倉三水廠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到了相應標準,達標率100%。2023年太倉市共有國省考斷面12個,瀏河(右岸)、儀橋、蕩茜河橋、新涇閘、鹿鳴涇橋、濱江大道橋、新塘河閘、浪港閘、錢涇閘9個斷面平均水質達到II類水標準;瀏河閘、振東波口、新豐橋鎮3個斷面平均水質達到III類水標準。2023年太倉市國省考斷面水質優III比例為100%。水質達標率100%。3、聲環境質量根據《2023年太倉市環境質量狀況公報》,2023年太倉市共有區域環境噪聲點位112個,晝間平均等效聲級為54.6分貝,等級劃分為二級“較好”;夜間平均等效聲級為46.1分貝,評價等級為三級“一般”。道路交通噪聲點位共41個,晝間平均等效聲級為63.9分貝,評價等級為一級“好”;夜間平均等效聲級為56.7分貝,評價等級為一級“好”。功能區噪聲點位共8個,1~4類功能區晝、夜間等效聲級均達到相應標準。4、生態環境本項目不涉及。本項目不屬于電磁輻射類項目,故本項目不再進行電磁輻射現狀監測與評價。6、地下水環境、土壤環境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原則上不開展土壤、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調查,項目土壤、地下水環境污染隱患較低,且廠內地面均硬化處理,正常運行情況對地下水和土壤無明顯影響,因此不再開展土壤、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調查。環境保護目標大氣環境本項目建成后廠區外500米范圍內具體的大氣環境保護目標詳見下表:表3-3建設項目主要環境保護目標一覽表XY南《環境空氣質量標北聲環境本項目廠界周邊50米范圍內無聲環境敏感目標。3、地下水環境本項目廠界外500米范圍內無地下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熱水、礦泉水、溫泉等特殊地下水資源。4、生態環境本項目周邊無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1、廢氣排放標準本項目無組織非甲烷總烴執行江蘇省《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3標準,廠內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執行江蘇省《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2標準具體標準見表3-4。表3-4本項目廢氣排放標準///外6///烴///2、廢水排放標準本項目生活污水接管至太倉市璜涇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達標尾水排入三漫塘。生活污水中的污染因子pH、COD和SS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氨氮、總氮(以N計)和總磷(以P計)執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A等級標準,太倉市璜涇污水處理廠尾水排放執行《關于高質量推進城鄉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蘇委辦發〔2018〕77號)中的“蘇州特別排放限值”,未規定的其他水污染物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440-2022)表1標準,具體標準見表3-5。表3-5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表表4中三級pH《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8污水處《關于高質量推進城鄉生活污水治理蘇州特別理廠排三年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蘇委辦《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pH3、廠界噪聲排放標準建設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見表3-6。表3-6聲排放標準限值4、固體廢棄物本項目固體廢物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二次修訂,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和《江蘇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參照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危險廢物管理執行《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的通知》(蘇環辦〔2024〕16號)要求。生活垃圾參照執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7號)相關要求。總量控制指標1、總量控制因子按照國家總量控制規定水質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為COD、NH3-N、總磷、總氮,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為SO2、NOX、VOCS和顆粒物。另外按照江蘇省總量控制要求,太湖流域將TP、TN納入水質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其他污染因子作為考核指標。綜上所述,本項目總量控制污染因子為: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因子:VOCs;水污染物總量控制因子:COD、氨氮、總磷、總氮,考核因子:SS;固廢:工業固體廢物排放量。2、項目總量控制建議指標項目總量控制指標見下表:表3-7本項目污染物總量申請“三本帳”單位:t/a0000NH3-N0000000003、總量平衡途徑(1)廢氣大氣污染物VOCs排放量為0.000002t/a(無組織0.000002t/a)。總量平衡途徑在璜涇鎮范圍內平衡。(2)廢水本項目廢水總量納入太倉市璜涇污水處理廠總量范圍內平衡。(3)固廢本項目固廢排放量為零,無需申請總量。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1、施工期環境影響簡要分析:本項目在利用現有廠房進行建設,施工期內容主要為設備進廠和生產線的安裝調試,施工期較短,工程量不大,施工期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包括:①設備、材料堆放、運輸車輛進出產生的揚塵污染;②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少量的垃圾;③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噪聲。因此,在施工期間應采取以下措施,以減少施工期對周邊環境的影響:①減少施工場地垃圾的散落和堆積,防止揚塵的飄散,對已經形成的垃圾應及時加②只在晝間施工,以防噪聲對周圍居民產生影響。③施工完成后,施工人員應及時撤離,并徹底清理施工場所。在實施上述措施后,本項目在施工期間對環境影響較小。運營期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1、大氣環境影響分析1.1廢氣源強分析本項目廢氣主要為復合工序產生的非甲烷總烴廢氣。(1)復合廢氣G1、G3、貼合廢氣G2、G4本項目復合與貼合過程中會產生有機廢氣,以非甲烷總烴計,本項目聚氨酯膠粘劑用量為6t/a。根據企業提供的VOC檢測報告可知(A2230619828101C),本項目使用的聚氨酯膠粘劑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為0.0003g/kg(根據檢測報告中數據可知:送檢樣品重量2.788g,TVOC檢測結果為179.491μg,空白值為0.188μg。扣除空白值后TOVC的量為0.709μg,經過換算可知送檢樣品中VOCs含量為0.709/2.788=0.2543μg/g=0.0003g/kg)。故本項目復合過程中有機廢氣產生量為6t/a×0.0003g/kg=0.000002t/a。根據《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10.3.2要求“對于重點地區,收集的廢氣中非甲烷總烴初始排放速率≥2kg/h時,應配備VOCs處理設施,處理效率不應低于80%”。本項目揮發廢氣中非甲烷總烴產生量為0.000002t/a,加工時間為復合工序以24h/d計(7200h/a),產生速率為0.0000003kg/h,低于2kg/h的要求,且廢氣產生量較小,因此廢氣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車間加強通排風。綜上所述,本項目非甲烷總烴產生量為0.000002t/a,無組織非甲烷總烴排放量為0.000002t/a。本項目工藝廢氣排放源強見表4-1。表4-1本項目無組織大氣污染物產生及排放情況表//9表4-2本項目無組織廢氣排放信息表1間/值1.2廢氣治理措施本項目復合過程中會產生有機廢氣,由于廢氣產生量較小,故產生后直接無組織排放。針對無組織廢氣,本項目的處理措施具體體現為:①加強車間周圍的綠化,減少無組織廢氣對周圍環境的影響;②加強運行管理和環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通過宣傳增強職工環保意識,積極推行清潔生產,節能降耗,多種措施并舉,減少污染物排放。—40—1.3廢氣排放達標分析廢氣正常工況下排放情況如下表所示。表4-3本項目正常情況下廢氣排放情況表4備注:最大落地濃度為《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中推薦的估算模式由上表可知,非甲烷總烴的排放濃度滿足相應標準限值要求。1.4衛生防護距離本項目廢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衛生防護距離按照《大氣有害物質無組織排放衛生防護距離推導技術導則》(GB/T39499-2020)中有害氣體無組織排放控制與工業企業衛生防護距離標準的制定方法計算。計算公式如下:式中:Cm——標準濃度限值(mg/m3QC——工業企業有害氣體排放量可以達到的控制水平(kg/h);L——工業企業所需衛生防護距離,指無組織排放源所在的生產單元(生產區、車間或工段)與居住區之間的距離(mγ——有害氣體排放源所在生產單元的等效半徑(m可按生產單元占地面積S換算:r=(S/π)0.5。項目所在地長期平均風速為3.1米/秒,A、B、C、D值的選取及計算結果見表4-4。源強以及計算結果見下表。表4-4衛生防護距離計算結果表ABCD算后間2按照工業企業衛生防護距離設置的要求,根據以上的計算分析確定擬建項目建成投產后分別以車間為邊界設置50米衛生防護距離。根據實地調查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內,無村莊、居民、學校等敏感點,因子對周圍的環境影響比較小。1.5廢氣檢測要求—41—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HJ819-2017)、《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橡膠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企業自行監測計劃如下。表4-5廢氣監測要求1.6大氣環境影響分析(1)異味影響分析項目生產過程中有異味產生。異味為人們對惡臭物質所感知的一種污染指標。其主要物質種類達上萬種之多。由于其各種物質之間的相互作用(相加、協同、抵消及掩飾作用等),加之人類的嗅覺功能和惡臭物質取樣分析等因素,迄今還難以對大多數惡臭物質做出濃度標準,目前我國只規定了八種惡臭污染物的一次最大濃度限值、復合惡臭物質的臭氣濃度限值及無組織排放源的廠界濃度限值,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目前,國外對惡臭強度的分級和測定多以人的嗅覺作為基礎得到,如德國的臭氣強度5級分級(1958年);日本的臭氣強度6級分級(1972年)等。這種測定方法以經過訓練合格的5-8名臭氣監測員以自身的惡臭感知能力對惡臭進行強度監測。北京環境監測中心在吸取國外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惡臭6級分級法(見下表),該分級法以感受器——嗅覺的感覺和人的主觀感覺特征兩個方面來描述各級特征,即明確了各級的差別,也提高了分級的準確程度。表4-6惡臭6級分級法惡臭強度等級特征0未聞到有任何氣味,無任何反應1勉強能聞到有氣味,但不宜辨認氣味性質(感覺閾值)認為無所謂2能聞到氣味,且能辨認氣味的性質(識別閾值),但感到很正常3很容易聞到氣味,有所不快,但不反感4有很強的氣味,而且很反感,想離開6有極強的氣味,無法忍受,立即逃跑本項目燙印過程中會產生異味,車間內的惡臭等級一般在2級左右,車間外15米范圍外惡臭等級為0級,基本無氣味。異味是伴隨著項目產生的廢氣污染物而存在,通過車間的強制通風,隨著廢氣污染物的稀釋擴散,廠界臭氣濃度會迅速降低,廠界臭氣濃度可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無組織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新擴技改擴建二級標準限值要求,即廠界臭氣濃度≤20(無量綱),實現達標排放。為降低惡臭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企業擬做好污染治理設施的日常維護與事故性排放—42—的防護措施,盡量避免事故排放的發生,一旦發生事故時,能及時維修并采取相應防護措施,將污染影響降低到最小。(2)大氣環境影響分析本項目排放的大氣污染物為非甲烷總烴,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中的污染物以及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氣等有毒有害污染物。企業必須做好污染治理設施的日常維護與事故性排放的防護措施,盡量避免事故排放的發生,一旦發生事故時,能及時維修并采取相應防護措施,將污染影響降低到最小,建議建設單位做好防范工作:①平時做好PUR復合機的維護,及時發現處理設備的隱患,確保PUR復合機正常運行;開、停、檢修要有預案,有嚴密周全的計劃,確保不發生非正常排放,或使影響最小。②應設有備用電源和備用處理設備和零件,以備停電或設備出現故障時保障及時更換使廢氣全部做到達標排放。③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做好值班記錄,實行崗位責任制。綜上,本項目在嚴格落實各項廢氣污染治理措施、制定完善的環境管理制度并有效執行的前提下,本項目廢氣排放對其影響較小。1.7大氣環境影響分析本項目排放的大氣污染物為非甲烷總烴,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中的污染物以及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氣等有毒有害污染物。企業必須做好污染治理設施的日常維護與事故性排放的防護措施,盡量避免事故排放的發生,一旦發生事故時,能及時維修并采取相應防護措施,將污染影響降低到最小,建議建設單位做好防范工作:①平時注意廢氣處理設施的維護,及時發現處理設備的隱患,確保廢氣處理系統正常運行;開、停、檢修要有預案,有嚴密周全的計劃,確保不發生非正常排放,或使影響最小。②應設有備用電源和備用處理設備和零件,以備停電或設備出現故障時保障及時更換使廢氣全部做到達標排放。③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做好值班記錄,實行崗位責任制。綜上,本項目在嚴格落實各項廢氣污染治理措施、制定完善的環境管理制度并有效執行的前提下,本項目廢氣排放對其影響較小。2、廢水—43—2.1廢水產生及排放情況建設項目采取“雨污分流”原則,雨水經市政雨水管網收集后排入區域雨水管網;本項目產生的廢水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太倉市璜涇污水處理廠處理。本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①生活污水年修訂蘇南地區按人均生活用水定額100L/(人?天)計。本項目人均用水系數取100L/d,年工作時間為300天,用水量為6000t/a,排污系數以0.8計,則本項目生活污水排放量為4800t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九年級語文下冊作文輔導計劃
- 部編版小學四年級音樂教學工作計劃
- 護理部2025年度設備更新計劃
- 素描課跨校交流活動計劃
- 行業協會法律培訓課程計劃
- 跨國咨詢業務拓展-洞察闡釋
- 多模態交互技術融合創新-洞察闡釋
- 跨國法律與數據保護問題-洞察闡釋
- 石墨烯-聚乳酸復合材料的可生物降解性能研究-洞察闡釋
- 燒烤串串香店租賃經營及食材采購合作協議
- 理論聯系實際談一談如何傳承發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參考答案
- 國開2025年《中華民族共同體概論》形考作業1-4終考答案
- 2025貴州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科目考試題庫(2025公需課課程)
- 物業工程體系文件規范
- 考務人員培訓系統參考答案
- 2023年高考英語試卷(新課標Ⅰ卷)含答案解析
- MOOC 中國傳統藝術-篆刻、書法、水墨畫體驗與欣賞-哈爾濱工業大學 中國大學慕課答案
- 報價單模板完
- 金蝶ERP實施-01-10-02供應鏈系統調研報告
- 北京大學《地震概論》重點知識點
- 展業低潮如何度過PPT課件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