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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污染影響類)項目名稱:威海于氏釀酒有限公司白酒制造 建設單位(蓋章):威海于氏釀酒有限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制建設項目名稱威海于氏釀酒有限公司白酒制造項目代碼2403-371002-04-031-177249建設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建設地點山東省威海市環翠區裕橋路-49-3號、-49-2號地理坐標(122度16分8.400秒E,37度19分51.600秒N)國民經濟行業類別C1512白酒制造建設項目行業類別十二、酒、飲料制造業15—25、酒的制造151*—其他(單純勾兌的除外)建設性質?新建(遷建)□技術改造建設項目申報情形?首次申報項目□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部門(選/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號(選填)/總投資(萬元)400環保投資(萬元)環保投資占比2.5施工工期是否開工建設?否專項評價設置情況無規劃情況無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情況無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無其他符合性分析1、產業政策符合性分析《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7號)分為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產業名錄。本項目不屬于這三種名錄之列,且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項目已取得備案證明(詳見附件4),屬于允許類建設項目。因此,本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2、項目選址合理性分析本項目位于威海市環翠區裕橋路-49-3號、-49-2號,租賃威海泉雨來果蔬種植有限公司已建廠房進行生產建設(租賃合同見附件2),該廠房于2022年辦理了不動產權證(見附件3),用途為工業用地。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威海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復》(魯政字(2023)196號),對照威海市“市域國土空間控制線規劃圖”(見附圖四),項目所在區域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內,符合威海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要求。根據《威海市人民政府關于環翠區橋頭鎮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批復》(威政字[2024]35號),本項目所在區域土地規劃用途為工業用地(見附圖五),符合橋頭鎮國土空間規劃要求,該項目選址合理。3、與城市環境總體規劃符合性分析項目位于《威海市環境總體規劃》(2014-2030)中的生態環境一般區、水環境一般區、大氣環境一般區內。項目租賃已建廠房進行建設,無新增用地,對周圍生態環境基本無影響;項目外排廢水為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與生產廢水合并可達標排放至威海水務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經區污水處理廠,不屬于嚴重污染水環境的項目;項目燃燒廢氣經低氮燃燒后由1根15m高排氣筒達標排放,粉碎工序粉塵經粉碎機自帶的自吸式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后由1根15m高排氣筒達標排放,生產過程產生的少量異味及少量有機廢氣無組織排放,不屬于嚴重污染大氣環境的項目。項目建設符合威海市環境總體規劃。4、與“三線一單”符合性分析根據項目情況,進行項目與《威海市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發布2023年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的通知》(威環委辦[2024]7號)、《威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威海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威政字[2021]24號以下簡稱威海市“三線一單”)的符合性分析。(1)生態保護紅線根據《威海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威海市生態空間包括生態保護紅線和一般生態空間。其中,陸域生態保護紅線總面積為710.82km2(陸域和海洋生態保護紅線數據為其他符合性分析優化調整過程數據,后續與正式發布的生態保護紅線進行銜接包含生態功能極重要、生態環境極敏感區域,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國家一級公益林、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以及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海洋生態保護紅線總面積為451.7km2,包括重要灘涂及淺海水域、特別保護海島、珍稀瀕危物種分布區、重要漁業資源產卵場、海岸防護物理防護極重要區、海岸侵蝕極脆弱區等7類。一般生態空間面積919.26km2,包含未納入生態保護紅線的生態功能重要、生態環境敏感區域。項目位于威海市環翠區裕橋路-49-3號、-49-2號(項目地理位置見附圖一),不在生態保護紅線和一般生態空間范圍內,項目與威海市生態空間圖位置關系圖見附圖二。(2)環境質量底線項目與環境質量底線及分區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見下表,與威海市環境管控單元分類圖位置關系圖見附圖三。表1-1項目與環境質量底線及分區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類別管控要求項目情況符合性水環境管控分區及管控要求威海市水環境管控分區劃分為優先保護區、重點管控區和一般管控區三類區域,共劃分129個水環境管控分區。其中:水環境優先保護區為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濕地保護區、重要水產種質資源區等,共劃定31個。區域內按照國家、山東省和威海市相關管理規定執行,嚴格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濕地保護區、重要水產種質資源區管控。水環境重點管控區為以工業源為主的區域、以城鎮生活源或農業源為主的超標區域,共劃定28個。其中,水環境工業污染重點管控區內禁止新建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工業園區應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穩定達標運行,對廢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應收盡收。對直排環境的企業外排水,嚴格執行《流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第5部分:半島流域》排放標準。化工園區、涉重金屬工業園區要推進“一企一管”和地上管廊的建設與改造,并逐步推行廢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工業集聚區應當配套建設相應的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安裝自動監測設備,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并保證監測設備正常運行。水環境城鎮生活污染重點管控區內應嚴格按照城鎮規劃進行建設,合理布局生產與生活空間,維護自然生態系統功能穩定。加強城鎮污水收集和處理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實施生活污水處理系統升級改造工程,確保新增收集污水得到有效處理。對于運營時間久、工藝相對落后、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污水處理技術升級改造,著力提高脫氮除磷能力。推進城中村、老舊城區、城鄉結合部污水收集處理和雨污管網分流改造,科學實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設。污水管網難以覆蓋的區域,因地制宜建設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可采取通聯通調、備用處置設施建設等方式,確保檢修期和突發事故狀態下污水達項目位于威海市水環境分區管控圖中的水環境一般管控區,項目廢水為生活污水及少量生產廢水,不屬于嚴重污染水環境的項目。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預處理后與生產廢水可達標排放至威海水務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經區污水處理廠,經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后排海,滿足威海市“三線一單”中關于水環境質量底線及分區管控的要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標排放。水環境農業污染重點管控區應優化農業布局,強化污染治理。禁止使用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禁止在水庫、重點塘壩設置人工投餌網箱或圍網養殖,實行重點湖泊湖區功能區劃制度和養殖總量控制制度。分類治理農村生活污水,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新建或改造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處置設施出水水質應滿足《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處置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3693-2019)要求。將規模以上畜禽養殖場(小區)納入重點污染源管理,對設有排污口的畜禽規模養殖場(小區)實施排污許可制。強化農村生活污水與農村黑臭水體、糞污水統籌治理。水環境一般管控區為上述之外的其他區域,共劃定70個。區域內應落實水環境保護的普適性要求,推進城鄉生活污染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加強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環境風險防控,推動水環境質量不斷改善。大氣環境管控分區及管控要求威海市大氣環境管控分區劃分為優先保護區、重點管控區和一般管控區三類區域。大氣環境優先保護區為市域范圍內的法定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各級森林公園等環境空氣一類功能區,共劃定19個。區域內禁止新建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項目,加強對移動源和餐飲等三產活動污染排放控制,推廣使用新能源運輸車輛和清潔的生活能源。大氣環境重點管控區為人群密集的受體敏感區域、大氣污染物的高排放區域和城市上風向及其他影響空氣質量的布局敏感區域,共劃定31個。嚴禁新增鋼鐵、焦化、電解鋁、鑄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產能;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全面淘汰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高效煤粉爐除外),不再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下各種類型燃煤鍋爐。加強移動源污染防治,全面實施國六排放標準,逐步淘汰高排放的老舊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推廣使用清潔能源的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推動船舶污染治理,推進港口岸電使用。嚴格落實城市揚塵污染防治各項措施。加強對化工、醫療垃圾和危險廢物焚燒等有毒有害氣體排放企業的風險防控。高排放重點管控區內推進各類園區循環化改造、規范發展和提質增效;全面加強工業企業VOCs污染管控。受體敏感重點管控區內應推動重污染企業搬遷退出,嚴格限制新建大氣污染物排放項目。布局敏感重點管控區內布局大氣污染排放建設項目時,應充分評估論證區域環境影響。大氣環境一般管控區為上述之外的其他區域,共劃定61個。區域內應嚴格落實國家和省確定的產業結構調整措施;落實大氣環境保護的普適性要求,加強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環境風險防控,推動大氣環境質量不斷改善;因地制宜推進冬季清潔取暖,實現清潔能源逐步替代散煤。項目位于威海市大氣環境分區管控中的大氣環境一般管控區,項目燃燒廢氣經低氮燃燒后由1根15m高排氣筒達標排放;粉碎工序粉塵經粉碎機自帶的自吸式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后由1根15m高排氣筒達標排放;稻殼清蒸、甑鍋蒸糧、攤晾拌料、出窖過程產生的少量異味及蒸酒、勾調、出窖過程產生的少量有機廢氣無組織排放。項目生產工序燃燒液化氣為蒸汽發生器提供熱量,供暖依托集中供暖或使用空調制熱,不自行建設燃煤、燃氣取暖裝置,滿足威海市“三線一單”中關于大氣環境質量底線分區管控的要求。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分區及管控要求威海市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分區包括農用地優先保護區、土壤環境重點管控區(包括農用地污染風險重點管控區、建設用地污染風險重點管控區)和一般管控區三類區域。其中:農用地優先保護區為優先保護類農用地集中區域,應從嚴管控非農建設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堅決防止永久基本農田“非農化”。在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已經建成的,應當限期關閉拆除。土壤環境重點管控區包括農用地污染風險重點管控區、建設用地污染風險重點管控區。農用地污染風險重點管控區為嚴格管控類和安全利用類區域,其中安全利用類耕地,應當優先采取農藝調控、替代種植、輪作、間作等措施,阻斷或者減少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進入農作物可食部分,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對嚴格管控類耕地,劃定特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制定種植結構調整或者按照國家計劃經批準后進行退耕還林還草等風險管控措施。建設用地污染風險重點管控區包括省級及以上重金屬污染防控重點區域、疑似污染地塊、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高關注度地塊等區域,其中疑似污染地塊應嚴格污染地塊開發利用和流轉審批,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和高關注度地塊新(改、擴)建項目用地應當符合國家及山東省有關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要求,新、改、擴建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施重金屬排放量“等量置換”或“減量置換”。土壤環境一般管控區為上述之外的其他區域,區域內應完善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嚴格執行行業企業布局選址要求。項目位于威海市土壤污染風險分區管控圖中的一般管控區,項目生產過程中不涉及重金屬,在嚴格管理的前提下,項目廢水幾乎不會對土壤造成影響,滿足威海市“三線一單”中關于土壤環境質量底線及分區管控的要符合(3)資源利用上線能源利用上線及分區管控:本項目建設過程中所利用的資源主要為電、液化氣等,均為清潔能源,項目建成后用電量和液化氣用量均不大,不屬于高能耗項目,不建設使用燃煤的設施及裝置,符合威海市“三線一單”中關于能源利用上線及分區管控要求。水資源利用上線及分區管控:本項目生產用水和生活用水量不高,不屬于高水耗項目,部分生產用水循環利用,符合威海市“三線一單”中關于水資源利用上線及分區管控要求。土地資源利用上線及分區管控:本項目租用已建廠房進行經營建設,無新增用地,不占用耕地,所在位置不在生態保護紅線內,且不屬于受重度污染的農用地,符合威海市“三線一單”中關于土地資源利用上線及分區管控要求。(4)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本項目位于威海市橋頭鎮,項目與《威海市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發布2023年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的通知》(威環委辦[2024]7號)中“威海市陸域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中的橋頭鎮生態環境準入要求符合性分析見下表。其他符合性分析表1-2項目與橋頭鎮生態環境準入要求符合性分析類別優先保護單元項目情況符合性空間布局約束1.生態保護紅線內原則上按禁止開發區域的要求進行管理,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各類開發活動,嚴禁任意改變土地用途。2.一般生態空間內原則上按照限制開發區域管理。3.所前泊水庫執行國家、省、市飲用水水源地的有關要求。4.新(改、擴)建涉氣工業項目,在滿足產業準入、總量控制、排放標準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應大力推進項目進園、集約高效發展。本項目不在生態保護紅線和一般生態空間范圍內。項目不屬于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行業,生產過程不建設使用燃煤的設施及裝置,生活污水、生產廢水納入市政污水管網,對水源地基本無影響,廢水、廢氣排放滿足總量控制要求,項目滿足威海市生態環境準入清單關于橋頭鎮空間布局約束相關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嚴格執行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排放要求,SO2、NOx、煙粉塵、VOCs排放量不得超過區域允許排放量。全面加強VOCs污染管控。加大秸稈禁燒管控力度。2.所前泊水庫執行國家、省、市飲用水水源地的有關要求,其他區域落實普適性治理要求,加強污染預防,保證水環境質量不降低。本項目燃燒廢氣經低氮燃燒后由15m高排氣筒達標排放,粉碎工序粉塵經粉碎機自帶的自吸式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達標排放,車間內少量異味、有機廢氣無組織排放;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與生產廢水經污水管網輸送至威海水務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經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不會對水環境產生影響,滿足威海市生態環境準入清單關于橋頭鎮污染物排放管控相關要求。符合環境風險防控1.當預測到區域將出現重污染天氣時,根據預警發布,按級別啟動應急響應,落實各項應急減排措施。2.所前泊水庫執行國家、省、市飲用水水源地的有關要求。本項目可按照相關要求做好環境風險評估、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環境應急預案等工作;項目生產過程不涉及重金屬,在企業嚴格管理的前提下,項目不會因化糞池等設施出現滲漏情況污染所在地土壤和地下水環境,滿足威海市生態環境準入清單關于橋頭鎮環境風險防控相關要求。符合資源利用效率1.推進冬季清潔取暖,實現清潔能源逐步替代散煤。嚴防散煤復燒,對已整體完成清潔取暖改造并穩定運行的地區,依法劃定為禁燃區。對暫未實施清潔取暖的地區,確保使用的散煤質量符合標準要求。2.強化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鼓勵和支持使用雨水、再生水、海水等非常規水,并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優化用水結構。本項目不屬于高能耗、高水耗項目,冬季依托集中供暖或使用空調制熱,不建設使用燃煤的生產設施及裝置,制定節約用水措施方案,滿足威海市生態環境準入清單關于橋頭鎮資源利用效率相關要求。符合綜上所述,本項目建設符合“三線一單”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5、與《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2019.01.01實施)的符合性分析表1-3本項目與《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2019.01.01實施)的符合情況條例要求項目情況符合性第八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本項目產生的廢水、廢氣、噪聲和固體廢物均采取環保治理措施,合理處置,達標排放。符合第十五條禁止建設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汞、煉油、電鍍、農藥、石棉、水泥、玻璃、鋼鐵、火電以及其他嚴重污染環境的生產項目。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和山東省產業政策。符合第十八條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本項目正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符合第四十五條排污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醫療廢物、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噪聲、振動、光輻射、電磁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過排放標準和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本項目產生的廢水、廢氣、噪聲和固體廢物均采取環保治理措施,合理處置,達標排放。符合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2019.01.01實施)的相關要求。6、與《關于嚴格項目審批工作堅決防止新上“散亂污”項目的通知》(魯環字[2021]58號)文件符合性分析表1-4本項目與魯環字[2021]58號文件的符合情況魯環字[2021]58號文件要求項目情況結論新上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禁止采用國家公布的淘汰工藝和落后設備,不得引進耗能高、污染大、生產粗放、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項目建設符合相關產業政策要求。符合新上項目必須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等要求,積極引導產業園區外“散亂污”整治搬遷改造企業進入產業園區或工業集聚區,并鼓勵租賃標準廠房。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約、產業集聚、空間優化”的原則,高標準制定產業發展規劃,明確主導產業、布局和產業發展方向,引導企業規范化、規模化、集約化發展。項目用地符合當地國土空間規劃要求。符合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業項目,除在安全生產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應當進入工業園區或工業集聚區。各市要本著節約利用土地的原則,充分考慮項目周邊環境、資金投入、推進速度等關鍵要素,合理選址,科學布局,切實做到符合用地政策,確保規劃建設的項目有利于長遠發展。項目選址符合工業聚集區要求。符合新上項目必須嚴格執行環評審批“三掛鉤”機制和“五個不批”要求,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強化替代約束,涉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必須落實區域污染物排放替代,確保增產減污;涉及煤炭消耗的,必須落實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否則各級環評審批部門一律不予審批通過。項目建設符合“三線一單”要求,并嚴格落實區域污染物排放替代要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魯環字[2021]58號文件的相關要求。7、與《關于印發<山東省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山東省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山東省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魯環委辦[2021]30號)文件符合性分析表1-5項目與魯環委辦[2021]30號文符合性一覽表序號(魯環委辦[2021]30號)文件要求項目情況是否符合與《山東省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1一、淘汰低效落后產能聚焦鋼鐵、地煉、焦化、煤電、水泥、輪胎、煤炭、化工8個重點行業,加快淘汰低效落后產能。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準,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對“淘汰類”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落后產品全部淘汰出清。各市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高風險”等行業,分類組織實施轉移、壓減、整合、關停任務。到2025年,傳輸通道城市和膠濟鐵路沿線地區的鋼鐵產能應退盡退,沿海地區鋼鐵產能占比提升到70%以上;提高地煉行業的區域集中度和規模集約化程度,在布局新的大型煉化一體化項目基礎上,將500萬噸及以下未實現煉化一體化的地煉企業煉油產能分批分步進行整合轉移;全省焦化企業戶數壓減到20家以內,單廠區焦化產能100萬噸/年以下的全部退出;除特種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產線外,2500噸/日以下的水泥熟料生產線全部整合退出。按照“發現一起、處置一起”的原則,實行“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嚴格項目準入,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簡稱“兩高”)項目建設做到產能減量、能耗減量、煤炭減量、碳排放減量和污染物排放減量“五個減量”替代。有序推進“兩高”項目清理工作,確保“三個堅決”落實到位,未納入國家規劃的煉油、乙烯、對二甲苯、煤制油氣項目,一律不得建設。本項目不屬于低效落后產能。符合2四、實施VOCs全過程實施低VOCs含量工業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原輔料使用替代。新、改、擴建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含VOCs原輔材料使用的項目,原則上使用低(無)VOCs含量產品。2025年年底前,各市至少建立30個替代試點項目,全省溶劑型工業涂料、溶劑型油墨使用比例分別降低20、15個百分點,溶劑型膠粘劑使用量下降20%。2021年年底前,完成現有VOCs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排查工作,對達不到要求的收集、治理設施進行更換或升級改造;組織開展有機廢氣排放系統旁路摸底排查,取消非必要的旁路,確因安全生產等原因無法取消的,應安裝有效的監控裝置納入監管。2025年年底前,煉化企業基本完成延遲焦化裝置密閉除焦改造。強化裝載廢氣收集治理,2022年年底前,萬噸級以上原油、成品油碼頭全部完成油氣回收治理。2025年年底前,80%以上的油品運輸船舶具備油氣回收條件。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儲油庫和依法被確定為重點排污單位的加油站,應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持續推行加油站、油庫夜間加油、本項目蒸酒、勾調、出窖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量極少,經車間自然通風系統無組織排放。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卸油措施。推動企業持續、規范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提升LDAR質量,鼓勵石化、有機化工等大型企業自行開展LDAR。加強監督檢查,每年O3污染高發季前,對LDAR開展情況進行抽測和檢查。2023年年底前,石化、化工行業集中的城市和工業園區要建立統一的LDAR信息管理平臺。與《山東省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1三、精準治理工業企業污染聚焦匯入南四湖、東平湖等重點湖庫以及萊州灣、丁字灣、膠州灣等重點海灣的河流,開展涉氮涉磷等重點行業污染治理。開展硫酸鹽、氟化物等特征污染物治理,2021年8月底前,梳理形成全省硫酸鹽與氟化物濃度較高河流(河段)清單,提升匯水范圍內涉硫涉氟工業企業特征污染物治理能力。南四湖流域以5條硫酸鹽濃度和2條氟化物濃度較高的河流為重點,實施流域內造紙、化工、玻璃、煤礦等行業的涉硫涉氟工礦企業特征污染物治理。繼續推進化工、有色金屬、農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藥制造、電鍍、冶金等行業退城入園,提高工業園區集聚水平。指導工業園區對污水實施科學收集、分類處理,梯級循環利用工業廢水。逐步推進園區納管企業廢水“一企一管、明管輸送、實時監控,統一調度”,第一時間鎖定園區集中污水處理設施超標來水源頭,及時有效處理處置。大力推進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對獲得國家和省級命名的生態工業園區給予政策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園區引進“環保管家”服務,提供定制化、全產業鏈的第三方環保服務,實現園區污水精細化、專業化管理。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與生產廢水經污水管網輸送至威海水務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經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符合2五、防控地下水污染風險持續推進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2025年年底前,完成一批化工園區、化學品生產企業、危險廢物處置場、垃圾填埋場、礦山開采區、尾礦庫等其他重點污染源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評估。科學劃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2022年6月底前,完成南四湖流域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研究提出南四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對策。加強國控地下水考核點位水質達標提升,2022年年底前,摸清點位周邊地下水環境狀況并排查污染成因。對人為污染導致未達到水質目標要求的,或地下水質量為Ⅴ類的,市政府應逐一制定實施地下水質量達標(保持或改善)方案。識別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內潛在污染源,建立優先管控污染源清單,推進地級及以上淺層地下水型飲用水重要水源補給區劃定。強化危險廢物處置場和生活垃圾填埋場等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試點開展廢棄礦井地下水污染防治。完善報廢礦井、鉆井等清單,持續推進封井回填工作。在黃河流域、南水北調沿線等重點區域選擇典型城市,開展地下水污染綜合防治試點城市建設,探索城市區域地下水環境風險管控。探索地下水治理修復模式,實施泰安市寧陽化工產業園及周邊地下水污染防控修復試點項目,推進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2022年年底前完成阻控地下水污染和建立地下水監控體系工作。2022年年底前,全省化工園區編制“一區一策”地下水污染整治方案并組織實施。實施淄博市高青縣化工產業園地下水污染源防滲試點。在企業嚴格管理的前提下,本項目不會因化糞池等設施出現滲漏情況污染所在地地下水環境。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與<山東省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符合性分析1二、加強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環境監管每年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并向社會公開。全省1415家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在2021年年底前應完成一輪隱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實。新增納入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的單位,在一年內應開展隱患排查,2025年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輪隱患排查。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應制定、實施自行監測方案,將監測數據公開并報生態環境部門;嚴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態環境部門報告排放情況;法定義務在排污許可證發放和變更時應予以載明。生態環境部門每年選取不低于10%的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開展周邊土壤環境監測。本項目不屬于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符合2三、提升重金屬污染防控水平持續推進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2021年年底前,逐一核實納入涉整治清單的53家企業整治情況,實施污染源整治清單動態更新。完善全口徑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清單,依法依規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推動實施一批重金屬減排工程,持續減少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開展涉鉈企業排查整治。以礦產資源開發活動集中區域為重點,加強尾礦庫環境風險隱患和礦區無序堆存歷史遺留廢物排查整治。對尾礦庫進行安全評估,分類制定風險管控提升工程方案。穩妥推進尾礦資源綜合利用,鼓勵企業通過尾礦綜合利用減少尾礦堆存量。以氰化尾渣為重點,在煙臺等市開展“點對點”利用豁免管理試點。本項目不屬于重金屬污染企業。符合3四、加強固體廢物環境管理總結威海市試點經驗,選擇1—3個試點城市深入開展“無廢城市”建設。以赤泥、尾礦和共伴生礦、煤矸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為重點,推動大宗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總量趨零增長。推動赤泥在生產透水磚、砂石等方面的綜合利用。加快黃金冶煉尾渣綜合處理技術研發進程,以煙臺等市為重點加強推廣應用。開展非正規固體廢物堆存場所排查整治。構建集污水、垃圾、固廢、危廢、醫廢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于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鎮和鄉村延伸覆蓋的環境基礎設施網絡。到2025年,試點城市建立起“無廢城市”建設綜合管理制度和監管體系。深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轉運體系。嚴格落實《山東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完善垃圾分類標識體系,健全垃圾分類獎勵制度。2025年年底前,各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等設施建設和改造提升,優化處理工藝,增強處理能力。城市生活垃圾日清運量超過300噸地區基本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擴大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試點。本項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一般工業固廢由物資回收部門或廠家回收處置。符合綜上,本項目符合魯環委辦[2021]30號文件要求。8、與關于印發《山東省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分行業管控指導意見》的通知(魯環發[2020]30號文)符合性分析表1-6項目與魯環發[2020]30號文符合性一覽表序魯環發[2020]30號文要求項目情況是否—10—其他符合性分析號1加強物料儲存、輸送環節管控。含揮發性有機物(VOCs)物料儲存于密閉容器、包裝袋,封閉式儲庫、料倉等;封閉式儲庫、料倉設置VOCs有效收集治理設施。含VOCs物料輸送,采用密閉管道或密閉容器、罐車等。本項目含VOCs物料儲存于密閉料倉內;含VOCs物料輸送,采用密閉管道。符合符合2加強生產環節管控。通過提高工藝自動化和設備密閉化水平,減少生產過程中的無組織排放。生產過程中的產塵點和VOCs產生點密閉或封閉。生產設備和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同步運行,廢氣收集處理設施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停止運行對應的生產設備,待檢修完畢后投入使用。生產設備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時停止運行的,設置廢氣應急處理設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本項目加強生產環節管控,通過提高設備密閉化水平,削減生產過程VOCs的無組織排放。符合3加強精細化管控。針對各無組織排放環節,制定“一廠一策”深度治理方案。制定無組織排放治理設施操作規程,并建立管理臺賬,記錄操作人員操作內容、運行、維護、檢修和含VOCs物料使用回收等情況,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鼓勵安裝視頻、空氣微站等監控設施和綜合監控信息平臺,用于企業日常自我監督,逐步實現無組織排放向精細化和可量化管理方式轉變。本項目加強VOCs排放環節和工序的管理,制定相關操作規程,建立管理臺賬,并做好記錄。符合綜上,本項目符合魯環發[2020]30號文件要求。9、與《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符合性分析表1-7項目與《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符合性一覽表序號GB37822-2019要求項目情況是否符合1VOCs物料儲存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應儲存于密閉的容器、包裝袋、儲罐、儲庫、料倉中;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應存放于室內,或存放于設置有雨棚、遮陽或防滲設施的專用場地;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再非取用狀態時應加蓋、封口、保持密閉。本項目含VOCs物料儲存于密閉料倉內,非取用狀態保持加蓋密閉,減少VOCs無組織排放。符合2VOCs物料轉移或輸送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液態VOCs物料應采用密閉管道輸送,采用非管道輸送方式轉移液態VOCs物料時,應采用密閉容器、罐車。本項目含VOCs物料采用密閉管道輸送,削減VOCs的無組織排放。符合3液態VOCs物料應采用密閉管道輸送方式或采用高位槽(罐)、桶泵等給料方式密閉投加。無法密閉投加的,應在密閉空間內操作,或進行局部氣體收集,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本項目生產過程液態VOCs物料采用密閉管道輸送方式。符合4企業應建立臺賬,記錄含VOCs原輔材料和含VOCs產品的名稱、使用量、回收量、廢棄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本項目加強VOCs排放環節和工序的管理,制定相關操作規程,建立管理臺賬,并做好記錄。符合—11—其他符合性分析綜上,本項目符合GB37822-2019要求。10、與《飲料酒制造業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符合性分析表1-8項目與《飲料酒制造業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符合性一覽表序號《飲料酒制造業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要求項目情況是否符合1(一)源頭控制白酒、啤酒、黃酒制造業應加強原料儲存與輸送過程的污染控制,原料宜采用標準化倉儲、密閉輸送。本項目加強原料儲存與輸送過程的污染控制,原料采用標準化倉儲、密閉輸送。符合2(二)生產過程污染防控1.鼓勵蒸餾冷卻系統以風冷代替水冷,降低耗水量。2.提高生產用水的重復利用率。蒸餾用冷卻水應封閉循環利用,洗瓶水經單獨凈化后回用。3.鼓勵蒸糧車間安裝集氣排氣系統,實現蒸糧、餾酒及攤晾過程中廢氣的集中收集、處理和排放。4.應推進粉碎車間采用大功率、低能耗的新型制粉成套設備,并安裝高效的除塵設備及降噪系統。本項目提高生產用水的重復利用率,冷卻水循環利用;粉碎車間采用新型制粉成套設備,并配套高效的除塵設備。符合3三、污染治理及綜合利用(一)大氣污染治理1.原料輸送、粉碎工序產生的粉塵應采用封閉粉碎、袋式除塵或噴水降塵等方法與技術進行收集與處理。2.酒糟、濾渣堆場應采取封閉措施對產生廢氣進行收集,采用化學吸收法或活性炭吸附法等技術對收集廢氣進行處理。(二)水污染治理1.高濃度廢水(鍋底水、黃水、廢糟液、麥糟濾液、酵母濾洗水、洗糟水、米漿水、酒糟堆存場地滲濾液等)宜單獨收集進行預處理,再與中低濃度工藝廢水(沖洗水、洗滌水、冷卻水等)混合處理。2.鼓勵白酒企業提取鍋底水中的乳酸和乳酸鈣,黃水中的酸、酯、醇類物質;鼓勵啤酒企業殘余廢堿液單獨收集、處理、封閉循環利用;鼓勵葡萄酒與果酒企業對洗瓶廢水單獨收集處理循環利用;鼓勵黃酒企業回收米漿水中的固形物。3.綜合廢水宜采取“預處理+(厭氧)好氧”的廢水處理工藝技術路線。對于排放標準要求高的區域或需廢水回用的企業,廢水應進行深度處理,宜在生物處理后再增加混凝沉淀、過濾或膜分離等處理單元。(三)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及綜合利用1.酒糟、麥糟宜作為優質飼料或鍋爐燃料。葡(一)大氣污染治理本項目粉碎過程粉塵經粉碎機自帶的自吸式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酒糟外售給附近養殖戶,日產日清,廠區內不貯存。(二)水污染治理本項目生產過程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與生產廢水由污水管網輸送至威海水務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經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三)固體廢物處理處置及綜合利用本項目酒糟外售給附近養殖戶;廢包裝、碎瓶分類收集后由資源回收公司處置;廢吸附劑由廠家回收處置。符合—12—其他符合性分析萄酒與果酒皮渣應100%收集,并進行綜合利用或無害化處理。黃酒糟宜制備糟燒酒、調味料、栽培食用菌,開發飼料蛋白等。2.鼓勵白酒企業廢窖泥經處理后作為肥料利用;鼓勵啤酒企業產生的廢酵母100%回收利用,廢酵母深度開發生產醫藥、食品添加劑等產品;鼓勵葡萄酒與果酒企業對酒石進行回收綜合利用;鼓勵采用壇式儲酒方式的黃酒企業回收和減少封壇泥用量,節約資源。3.應對廢硅藻土全部收集并妥善處置(填埋等),禁止排入下水道和環境中。4.鼓勵對廢酒瓶、廢包裝材料等進行收集、利綜上,本項目符合《飲料酒制造業污染防治技術政策》要求。—13—建設內容1、項目由來威海于氏釀酒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6月1日,是以酒制品生產及銷售為主的企業,該公司擬于威海市環翠區裕橋路-49-3號、-49-2號租賃威海泉雨來果蔬種植有限公司已建廠房建設威海于氏釀酒有限公司白酒制造項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1月1日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8年12月修訂)的相關規定,本項目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中“十二、酒、飲料制造業15—25、酒的制造151*—其他(單純勾兌的除外)”的有關規定,該項目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因此,威海于氏釀酒有限公司委托我單位對該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我單位在接受委托后,對廠址周圍環境狀況進行了實地調查,收集了當地有關環境資料,在工程分析的基礎上編制完成了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表,為主管部門審查決策和項目的環境管理提供依據。2、項目地理位置本項目位于威海市環翠區裕橋路-49-3號、-49-2號,租賃已建廠房進行生產建設,項目東面為新港工業刀片公司,南面為威海泉涌塑料制品公司,西臨旺橋路,北臨裕橋路,地理位置優越,交通十分便利快捷。3、項目建設內容(1)項目組成本項目總投資4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萬元,總占地面積約1600m2,總建筑面積約1600m2,主要為生產車間、倉庫、辦公室等,不設食堂和宿舍。項目建成后預計年產白酒80t。項目組成見下表。表2-1本項目組成一覽表名稱主體工程生產車間總建筑面積約698.2m2,共一層,包括粉料間、釀造車間、洗瓶間、灌裝間、包裝間、燃氣蒸汽發生器間等。倉儲工程倉庫總建筑面積約650m2,共一層,包括稻殼庫、包材庫、糧食庫房、白酒儲存罐間、成品庫等。一般固廢庫建筑面積約10m2,位于包裝間內,主要用于一般固廢的暫存。輔助工程辦公室建筑面積約251.8m2,位于1層,主要用于職工辦公生活。公用工程供電項目用電由當地供電網供給,年用電量1.6萬kW·h。供暖項目冬季供暖、夏季制冷均采用電器設備,不設供暖鍋爐。供熱項目采用蒸汽發生器提供蒸汽,燃料液化氣用量約為3.938t/a。建設內容供水項目用水由當地自來水管網提供,新鮮用水量約為698t。排水項目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附近雨水管網。環保工程廢氣處理項目燃燒廢氣經低氮燃燒后由15m高排氣筒(P1)達標排放;稻殼清蒸、甑鍋蒸糧、攤晾拌料、出窖過程產生的少量異味及蒸酒、勾調、出窖過程產生的少量有機廢氣無組織排放;粉碎過程粉塵經粉碎機自帶的自吸式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P2)達標排放。廢水處理項目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與生產廢水由市政污水管網輸送至威海水務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經區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達標排放。噪聲處理項目選用低噪音設備,采取隔聲、減震、合理布局等措施減輕噪聲污固廢處理項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至威海市垃圾處理場合理處置;收集的粉塵回用于生產;酒糟外售給附近養殖戶當天運走;廢包裝、碎瓶由資源回收公司處置;廢吸附劑(廢活性炭、廢硅藻土、廢過濾膜等)由廠家回收。(2)主要產品方案表2-2主要產品及產量產品名稱單位產量廠內最大儲量原酒密度勾調量執行標準t/a清香(65度)0.863g/cm340GB/T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清香(39度)0.918g/cm340備注:52度白酒密度約為0.89g/cm3,其中水的含量約為54%。(3)主要原輔材料表2-3主要原輔材料消耗一覽表原、輔料名稱規格單位年用量備注稻殼10kg/袋t/a40含水率10%玉米50kg/袋t/a60含水率10%高粱50kg/袋t/a60含水率15%酒曲0.5kg/袋kg/a300含水率14%酒瓶/萬個/a4.8/包裝盒/萬個/a4/包裝箱/萬個/a0.8/(4)生產設備表2-4主要生產設備一覽表序號設備名稱型號單位數量備注1甑鍋HCJG2000臺(套)1國內采購2攤涼床/臺(套)1建設內容3電子溫度計/個2國內采購4粉碎機9FC-400型臺(套)1國內采購5拌料機HB-220臺(套)1國內采購6窖池3m×2m×2m個7用(7備)7酒泵YL8012臺(套)1國內采購8酒泵BAW臺(套)1國內采購9蒸汽發生器ONS4-50臺(套)1國內采購冷凝器HCLNQ2000臺(套)1國內采購冷卻塔30t/a臺(套)1國內采購不銹鋼泵2.5MBZ6-12臺(套)1國內采購酒罐20T臺(套)5國內采購酒精測量儀/臺(套)1國內采購灌裝生產線FW-1N臺(套)1國內采購純水機YY-RO臺(套)1國內采購起重機LD2.8T臺(套)1國內采購4、項目水平衡分析(1)給水本項目用水包括生活用水和生產用水,新鮮用水量約為698t/a,由當地自來水管網供給,能夠滿足生活和生產需求。項目用水量需求預測(以下水量計算均取整數):1)生活用水:本項目勞動定員10人,年工作180天,參照《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2019),職工生活用水量按50L/(d·人)計,則生活用水量約為90t/a。2)生產用水:本項目生產用水主要包括蒸汽用水、潤糧用水、打量用水、酒瓶清洗水、冷卻水等。其中蒸汽用水、潤糧用水、打量用水、酒瓶清洗水均為純水。①蒸汽用水:本項目所需蒸汽由蒸汽發生器提供,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項目設一臺0.5t/h蒸汽發生器,運行時間約為1.0h/d,則產生蒸汽量約90t/a,其中蒸汽產生過程約10%揮發損失、即約10t/a,經計算,蒸汽發生器純水用量約為100t/a。②潤糧用水: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生產過程潤糧工序需補水,用水量約為原料用量的40%,本項目玉米、高粱等原料量合計約為120t/a,則純水補水量約為48t/a。③打量用水: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生產過程制作打量工序需補水,用水量約為原料用量的40%,本項目玉米、高粱、稻殼等原料量合計約為160t/a,則純水補水量約為64t/a。④酒瓶清洗水:項目白酒灌裝前酒瓶需用純水清洗,清洗用水在清洗機內經過濾膜過濾后循環使用,循環水量為2t/h,采用純水定期補充。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酒瓶清洗補水量約為0.25t/d、45t/a,循環水量約為1t。建設內容綜上,項目生產過程純水用量合計約為257t/a,項目自備一套1t/h的純水機為工藝用水提供純水,采用“活性炭+反滲透”工藝,制備效率按60%計算,則自來水用量約為428t/a,濃水產生量約為171t/a。⑤冷卻水:項目蒸餾工序采用冷卻塔進行冷卻,循環水量為15t/h,采用自來水定期補充。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冷卻塔補水量約為1t/d、180t/a,循環水量約為5t。(2)排水項目廢水排放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附近雨水管網。項目生產過程蒸汽全部損耗,不外排;潤糧用水、打量用水部分損耗,部分進入產品,不外排;酒瓶清洗水、冷卻水循環使用,定期補充,不外排;軟化濃水量約為171t/a,主要污染物為CODcr,達到《發酵酒精和白酒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1-2011)表2標準后,由市政污水管網排入威海水務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經區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項目生活用水量約為90t/a,排污系數為0.8,則生活污水產生量約為72t/a,主要污染物為CODcr、氨氮等,經化糞池預處理達到《發酵酒精和白酒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1-2011)表2標準后,由市政污水管網排入威海水務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經區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3)項目水平衡項目水平衡圖如下:威海水務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經區威海水務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經區 損耗器圖2-1項目水量平衡圖(t/a)項目水平衡一覽表如下:建設內容表2-5項目水平衡一覽表(單位:t/a)輸入輸出名稱原料含純水循環水名稱數量稻殼///產品(含水)43玉米6///酒糟(含水)24高粱9///軟化濃水蒸汽發生器///生活排水72潤糧補水//48/蒸發損耗407打量補水//64/循環水6酒瓶清洗補水//45///純水機/428////冷卻補水/////生活用水/90////冷卻循環水///5//清洗循環水///1//合計6982576合計對照《取水定額第15部分:白酒制造業》(GB/T18919.6-2014)及《發酵酒精和白酒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1-2011)中單位產品用水量及基準排水量要求。新建企業取水定額為:千升原酒(65%)取水量≤43m3/kL,千升成品酒取水量≤6m3/kL;單位基準排水量為20m3/t。對照水平衡分析,本項目原酒取水量約為533m3/a(釀酒和制曲過程用水,不含酒瓶清洗用水),成品酒取水量約為165m3/a(包裝及其他生產過程用水),經計算,千升原酒取水量約為7.4m3/kL,千升成品酒取水量約為1.83m3/kL;本項目排水量為243m3/a,經計算,單位基準排水量約為3.04m3/t。滿足相應標準要求。5、項目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本項目營運期勞動人員10人,其中管理人員3人,工人7人,生產實行單班制,每班工作時間為8h,年工作180d。6、項目平面布置本項目租賃已建廠房進行生產經營,總建筑面積約1600m2,其中生產車間主要分布于南側廠房中間和東側廠房;倉庫主要分布局南側廠房西側、東側和北側廠房;辦公室位于1層,在廠區北側。生產區域內功能區分區明確,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及要求,項目在總圖布置方案中,以滿足工藝要求為前提,滿足物料輸送盡可能順暢、方便,同時考慮節約用地、環保、管線布置等幾個方面,使總圖布置簡捷、實用、美觀,各項功能更趨合理。本項目廠區總平面布置圖(見附圖六)基本合理。工藝流程和產排污環節1、施工期工藝流程本項目租賃已建廠房進行生產經營,施工期僅為設備安裝,無土建工程,因此,本環評對施工期不再進行分析和評價。2、營運期工藝流程圖2-2項目生產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圖工藝流程簡述:利用糧食生產白酒的主要原理是:糧食中的淀粉在淀粉酶的作用下水解為葡萄糖,葡萄糖再在酵母菌作用下反應生成乙醇。反應過程中會伴隨一些副反應,比如葡萄糖在酶的作用下生成酯類、酸類、酮類等較復雜的有機物,這些副反應產物形成了酒類的獨特香味。各種香型曲酒生產工藝流程和產排污環節的酒精發酵機理基本一樣,而在呈香呈味物質的形成途徑和含量上有所差異。本項目主要為清香型白酒,采取清楂法釀造工藝釀造。清楂法是將粉碎的原料拌入輔料后,經蒸料糊化、攤晾后,加入酒曲和水入窖進行糖化發酵,再出窖蒸酒的生產過程。其特點為“清蒸清燒二次清”。(1)稻殼清蒸:為去除稻殼中的異味和有害物質,使用前用蒸汽在甑鍋內直接將稻殼清蒸,至蒸汽中無異味為止,時間約為15min。然后出甑在攤涼床上自然晾干備用,使用電子溫度計人工控制攤晾溫度夏季不超過室溫5℃,其他季節不超過室溫20℃。產污環節:機械設備噪聲、異味(臭氣濃度)。(2)粉碎:高粱、玉米等原料經密閉管道送入密閉車間內的粉碎機內進行粉碎,粉碎過程粉塵經粉碎機自帶的自吸式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后由15m排氣筒排放。產污環節:機械設備噪聲、粉塵。(3)潤料:粉碎后的原料用常溫水在密閉的拌料機內進行潤料(采用純水),潤料充分均勻后進行配料。產污環節:無。(4)配料:按比例將潤料后的原料加入清蒸后的稻殼在拌料機內充分攪拌混合。產污環節:機械設備噪聲。(5)甑鍋蒸糧:將按比例配好的原料裝甑混蒸,該過程采用蒸汽直接供熱。蒸糧過程中要防止塌甑、溢甑及漏氣現象,時間約為30min。產污環節:機械設備噪聲、異味(臭氣濃度)。(6)攤晾拌料:出甑前先關氣閥,揭開甑蓋。糟醅用鐵锨均勻地在攤涼床上鋪開,按比例投加常溫打量水(采用純水使蒸糧過程中未吸足水分的淀粉顆粒進一步吸漿。吸漿后的高溫糧糟自然冷卻后使用電子溫度計控制溫度為18℃~20℃,按比例加入酒曲粉翻拌均勻。產污環節:異味(臭氣濃度)。(7)發酵:糟醅入窯前先將窯池打掃干凈,撒上曲粉,人工將拌好的糟醅投至發酵池內進行密封發酵,一般發酵時間約為7d-12d。本項目共設14個3m×2m×2m的窖池,其中7用7備。發酵工序采用全封閉操作,無發酵廢氣排放。產污環節:無。(8)出窖蒸酒:所謂蒸酒就是蒸餾取酒,通過加熱利用沸點的差異使酒精從原有的酒液中濃縮分離,冷卻后獲得高酒精含量酒品的工藝。發酵成熟后的酒醅出窖后通過蒸酒將其中的有機成分蒸發,經冷凝器冷凝后即為原酒。蒸酒后的酒糟外售給附近養殖戶,日產日清,廠區內不貯存。出窖過程會有極少量乙醇、甲醇等醇類物質及異味(臭氣濃度)揮發,蒸餾取酒過程會有極少量不凝氣體從酒管揮發出來,氣體成分復雜,但多屬于無毒無害物質,被認定為大氣污染因子工藝流程和產排污環節的主要包括乙醇、甲醇等醇類物質。冷卻水循環使用。產污環節:機械噪聲、酒糟、VOCs、異味(臭氣濃度)。(9)分級摘酒:量質摘酒是保質保量的關鍵一步,控制流酒溫度,緩慢蒸餾,掐頭去尾,邊嘗邊摘酒,不合格的酒摘出,把合格的酒不同等級分別存放。酒頭單獨存放用來調香,酒尾回蒸。分級摘酒后按照貯酒溫度、貯酒時間對不同等級的原酒分別存放,本項目原酒貯存時間約為3-6個月。產污環節:機械噪聲。(10)勾調:不同級別達到貯存周期的原酒,采用自動調配操作進行勾調,在白酒儲存罐間的調配控制室輸入配方并保存后,通過總線傳送至調配控制室臨時保存,調配控制室即根據配方完成調配全過程。本項目勾調過程不用水,根據產品方案,將原酒按比例用低度酒勾調成一定度數的白酒。勾調過程有極少量酒品乙醇揮發,經車間自然通風系統無組織排放。產污環節:VOCs。(11)過濾:采用“硅藻土+濾膜”對勾調后的白酒進行過濾,確保成品酒達到無色透明、無懸浮物、無沉淀、無雜質的感官要求。產污環節:廢硅藻土、廢濾膜。(12)化驗品評:對勾調后的白酒產品采用酒精測量儀進行化驗,對標一定規格的產品標準,化驗過程簡單單一,不涉及化學反應。產污環節:無。(13)灌裝:經檢驗和品嘗合格,最后進行罐裝,灌裝生產線包括洗瓶、灌裝等環節,洗瓶采用純水,洗瓶水循環使用,定期補充,不外排。產污環節:碎瓶。(14)包裝:灌裝后的產品即為成品酒,經包裝后入庫待售。產污環節:廢包裝。與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問題本項目為新建項目,周邊環境較好,不存在與本項目有關的原有污染情況及環境問題。區域環境質量現狀根據建設項目所在區域環境功能區劃,環境空氣為二類區,聲環境為3類區,地表水環境為Ⅲ類區,地下水環境為Ⅲ類區。1、大氣環境根據威海市2023年生態環境質量公報,2023年全市空氣質量狀況常規監測數據統計結果見下表。表3-1項目區域環境空氣監測數據項目指標SO2(μg/m3)NO2(μg/m3)PM10(μg/m3)PM2.5(μg/m3)(mg/m3)環境空氣年均值標準值年均值標準值年均值標準值年均值標準值平均值標準值平均值標準值56040367022350.74由上表可知,項目所在區域空氣質量能夠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及修改單標準要求,區域空氣環境質量較好。2、地表水環境根據威海市2023年生態環境質量公報,全市13條重點河流水質達標率100%。其中12條水質優于或達到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占92.3%,無劣Ⅴ類河流。全市12個主要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繼續保持優良狀態。崮山水庫、所前泊水庫、郭格莊水庫、武林水庫、米山水庫、坤龍水庫、后龍河水庫、逍遙水庫、灣頭水庫、紙坊水庫、龍角山水庫和乳山河水源地水質均達到或優于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水質達標率為100%。3、聲環境根據《威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威海市聲環境功能區劃的通知》(威政發〔2022〕24號項目所在區域聲環境質量應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標準。根據威海市2023年生態環境質量公報,全市區域聲環境晝間平均等效聲級為53.9分貝,夜間平均等效聲級為42.7分貝,城市區域晝間、夜間環境噪聲總體水平均為“較好”;全市各類功能區聲環境晝間、夜間平均等效聲級均達到相應功能區標準。本項目廠界外50m范圍內無聲環境保護目標,無需開展現狀監測。4、生態環境區域環境質量現狀根據威海市2023年生態環境質量公報,全市生態環境狀況保持穩定。本項目無新增用地,周圍無生態環境保護目標,無需開展生態現狀調查。根據威海市2023年生態環境質量公報,全市輻射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市區電離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區間范圍為45.8~98.9納戈瑞每小時(nGy/h處于威海市天然輻射水平正常范圍內。市區電磁輻射射頻電場強度區間范圍為0.21~2.61伏每米(V/m),低于《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072-2014)規定的公眾曝露控制限值要求。本項目不屬于電磁輻射類項目,無需開展現狀監測與評價。6、地下水、土壤環境根據威海市2023年生態環境質量公報,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均達到本項目廠界外500m范圍內無地下水環境保護目標,對周圍土壤環境基本無影響,不開展地下水、土壤環境質量現狀調查。環境保護目標經調查本項目評價區內主要環境保護目標具體如下(項目環境保護目標分布圖見附圖七)。表3-2主要環境保護目標保護類別環境保護目標方位與項目廠界距離(m)大氣環境產里村西南495聲環境項目廠界外50m范圍內無聲環境保護目標地下水環境項目廠界外500m范圍內無地下水環境保護目標生態環境項目無新增用地,周圍無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1、燃燒廢氣執行山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2374-2018)表2一般控制區濃度限值要求(SO2≤50mg/m3、NOx≤200mg/m3、顆粒物≤10mg/m3、煙氣林格曼黑度(級)12、顆粒物有組織排放濃度執行《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區標準(20mg/m3)、排放速率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3.5kg/h);表2廠界監控點濃度限值(VOCs2.0mg/m3;臭氣濃度16(無量綱)),同時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及附錄A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監控要求(NMHC監控點處1h平均濃度限值10mg/m3、任意一次濃度限值30mg/m3);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濃度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1.0mg/m34、廢水執行《發酵酒精和白酒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1-2011)表2標準(主要污染物CODcr≤400mg/L、氨氮≤30mg/L,單位產品基準排水量20m3/t);5、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晝間65dB));6、一般固體廢物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及《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制定指南(試行)》(公告2021年第82號)相關規定及要求。總量控制指標本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與生產廢水由管網輸送至威海水務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經區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達標排放,廢水中主要污染物CODcr0.028t/a、NH3-N0.002t/a納入該污水廠總量指標管理。2、廢氣:(1)本項目SO2有組織排放量為0.001t/a、NOX有組織排放量為0.009t/a,顆粒物有組織排放量為0.004t/a,按照威海市生態環境局關于轉發《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建設項目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替代指標核算及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威環函【2020】8號)中“上一年度環境空氣質量年平均濃度達標的區市,相關污染物進行等量替代”及當地環保管理的要求,本項目需等量替代SO2、NOX、顆粒物的量分別為0.001t/a、0.009t/a、0.004t/a。(2)本項目VOCs產生量極小,無組織排放,無需申請總量控制指標。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本項目租賃已建廠房進行生產經營,施工期僅為設備安裝,無土建工程,因此,本環評對施工期不再進行分析和評價。運營期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本項目無生活廢氣產生;生產廢氣主要包括:稻殼清蒸、甑鍋蒸糧、攤晾拌料、出窖過程產生的異味,主要污染物為臭氣濃度;蒸酒、勾調、出窖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主要污染物為VOCs(主要為乙醇、甲醇等);原料粉碎工序產生的粉塵,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液化氣燃燒產生的燃燒廢氣,主要污染物為SO2、NOX、顆粒物。項目生產廢氣分為有組織排放和無組織排放,廠區內設2根15m排氣筒。(1)廢氣有組織排放1)燃燒廢氣本項目采用蒸汽發生器燃燒液化氣為各生產工序提供蒸汽,液化氣燃燒過程產生燃燒廢氣,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SO2、NOx,蒸汽發生器采用低氮燃燒技術控制NOx的產生量,保守可減少20%的NOx,燃燒廢氣通過15m排氣筒(P1)排放。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本項目液化氣消耗量約為3.938t/a、即1575m3(約75罐,每罐21m3(氣態),液化氣氣態密度按2.5kg/m3計),項目廢氣量核算參照《排放源統計調查產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數手冊》(環境部公告2021年第24號)中4430工業鍋爐(熱力生產和供應行業)產污系數表-燃氣工業鍋爐中產污系數:工業廢氣量為13237Nm3/t-原料,SO2為0.00092Skg/t-原料(根據《液化石油氣》(GB11174-2011),S≤343mg/m3,本次評價取最大值343mg/m3)、即0.316kg/t-原料,NOX為2.75kg/t-原料;因《排放源統計調查產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數手冊》(環境部公告2021年第24號)中4430工業鍋爐(熱力生產和供應行業)產污系數表中無顆粒物產污系數,本項目顆粒物核算參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鍋爐》(HJ953—2018)中鍋爐產排污系數顆粒物2.86kg/萬m3-燃料。經計算,各污染物產排情況如下表:表4-1燃燒廢氣污染物產生及排放情況一覽表排放廢氣量主要污產生量處理排放量排放標準煙囪高度運營期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源Nm3/a染物mg/m3kg/a措施mg/m3kg/amg/m3m蒸汽發生器52127.306顆粒物8.630.45直排8.630.45SO223.86直排23.8650NOX207.76低氮燃燒166.218.664200經計算,本項目燃燒廢氣中主要污染物顆粒物、SO2、NOx的產生量分別為0.45kg/a、排放,顆粒物、SO2、NOx的排放量分別為0.45kg/a、1.244kg/a、8.664kg/a,排放濃度分別為8.63mg/m3、23.86mg/m3、166.21mg/m3,類比同類項目,煙氣林格曼黑度(級)<1,滿足山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2374-2018)表2一般控制區濃度限值要求(SO2≤50mg/m3、NOx≤200mg/m3、顆粒物≤10mg/m3、煙氣林格曼黑度(級)1),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根據山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2374-2018)中規定:燃油、燃氣鍋爐煙囪不低于8m,且新建鍋爐房的煙囪周圍半徑200m距離內有建筑物時,其煙囪應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本項目設一根15m排氣筒,煙囪周圍半徑200m距離內建筑物均10m以下,排煙管道能夠滿足上述規定的要求。2)顆粒物本項目粉碎車間密閉,玉米、高粱等原料經密閉管道送入密閉車間內的粉碎機內粉碎過程會產生粉塵,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參照《排放源統計調查產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數手冊》131谷物磨制行業-顆粒物產污系數(根據谷物磨制行業的生產特點,除塵系統納入生產工藝設備,顆粒物的產污系數僅為有組織排放,且顆粒物的產生量和排放量相等0.023kg/t-原料,本項目玉米、高粱等原料合計用量約120t/a,經計算,顆粒物有組織排放量約為0.003t/a。項目粉碎機為全密閉結構,自帶自吸式布袋除塵器,顆粒物收集率按95%計,經自吸式布袋除塵器(處理率按99%計)處理后,由15m排氣筒(P2)排放。粉碎機運行時間平均按2h/d,即360h/a計,設計排風量為3000m3/h。經計算,顆粒物有組織排放濃度為2.78mg/m3,排放速率為0.008kg/h,滿足《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區標準(20mg/m3)及《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3.5kg/h對周圍環境影響很小。表4-2排放口基本信息排氣筒名稱編號類型高度mm煙氣溫度℃坐標經度緯度P1DA001一般排放口0.525122°16'8.400"37°19'51.600"運營期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P2DA002一般排放口0.525122°16'8.400"37°19'51.600"表4-3有組織廢氣產生及排放情況一覽表排氣筒污染物污染物產生污染物排放排放標準是否達標總量t/a濃度mg/m3速率kg/h總量t/a濃度mg/m3速率kg/h濃度mg/m3速率kg/hP1顆粒物0.00058.63/0.00058.63//達標SO20.00123.86/0.00123.86/50/達標NOx0.011207.76/0.009/200/達標P2顆粒物///0.0032.780.00820/達標(2)廢氣無組織排放1)有機廢氣本項目蒸餾取酒過程會有極少量不凝氣體從酒管揮發出來,氣體成分復雜,但多屬于無毒無害物質,被認定為大氣污染因子的主要包括乙醇、甲醇等醇類物質;勾調過程有極少量酒品乙醇揮發;出窖過程會有極少量乙醇、甲醇等醇類物質揮發。項目蒸酒、勾調、出窖等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量極少,本次環評將不再進行定量分析,經車間自然通風系統無組織排放。類比《川酒集團(二郎基地)白酒建設項目》現狀監測報告(四川創威字(2022)第2205066號廠界VOCs無組織排放最大監測濃度0.57mg/m3,能夠滿足山東省《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7部分:其他行業》(DB37/2801.7-2019)表2廠界監控點濃度限值(VOCs2.0mg/m3同時滿足《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及附錄A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監控要求(NMHC監控點處1h平均濃度限值10mg/m3、任意一次濃度限值30mg/m3)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2)異味本項目稻殼清蒸、甑鍋蒸糧、攤晾拌料、出窖過程會產生異味,主要污染物為臭氣濃度,經車間自然通風系統無組織排放。生產過程產生的酒糟外售給附近養殖戶,日產日清,廠區內不貯存。類比《川酒集團(二郎基地)白酒建設項目》現狀監測報告(四川創威字(2022)第2205066號),廠界臭氣濃度無組織排放最大監測濃度<10(無量綱),能夠滿足山東省《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7部分:其他行業》(DB37/2801.7-2019)表2廠界監控點濃度限值(臭氣濃度16(無量綱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3)顆粒物本項目粉碎過程產生的粉塵經粉碎機自帶自吸式布袋除塵器收集處理,少量未收集部分車間運營期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內無組織擴散,主要污染物為顆粒物。顆粒物收集率按95%計,除塵裝置處理率按99%計,經計算,顆粒物無組織排放量約為0.016t/a、0.044kg/h。項目采用《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中推薦的AERSCREEN估算模式進行估算,經預測,項目廠區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下風向軸線濃度最大值約為0.05281mg/m3。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3)廢氣非正常工況排放本項目非正常工況主要是指廢氣處理設備失效情況下,不能有效處理生產工藝產生的廢氣,廢氣收集及處理效率為零,則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氣均無組織排放,按發生頻次為1次/a、持續時間為1h/次計,則項目顆粒物無組織排放量為0.316t/a、0.878kg/h。項目采用《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中推薦的AERSCREEN估算模式進行估算,經預測,非正常工況下,項目廠區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下風向軸線濃度最大值約為1.056mg/m3,不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1.0mg/m3),對周圍環境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在日常運行過程中,建設單位應加強廢氣處理設備的管理,一旦發生異常情況立即啟動車間緊急停車程序,并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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