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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精選制度1: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一、政策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地方政府主管部門法規及企業現行規章制度。3、合同期限:經理級以上人員簽署3~5年期限合同或者視情況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其他人員可根據情況簽署1~3年期限合同或者視情況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無特殊情況的合同期前3~6六個月為試用期。二、程序1、合同簽訂A公司在聘用員工時,應要求被聘用者出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與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的其它憑證,經證實確與其他用人單位沒有勞動關系后,方可訂立勞動合同,或另行簽訂“試工協議”。B員工進入公司報到之日接受崗前培訓,了解和認可公司的勞動合同條款及崗位職務說明書確定的職責,確定合同期限,甲乙雙方可簽定勞動合同。C公司出資培訓、招(接)收的人員,已經按有關規定與公司簽訂了專項協議書,在與公司訂立勞動合同時,合同期不得短于服務合同或協議尚未履行的期限。D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對出資培訓的員工應按規定計算培訓服務期;若培訓服務期超過勞動合同期限,應延長勞動合同期限至培訓服務期滿。2、合同變更由于簽定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機構調整等原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原合同的相關條款。3、合同續簽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告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原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4、合同解除A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公司可以即時解除合同,而無須向乙方支付賠償: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的;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乙方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B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即時解除合同,而無須向甲方支付賠償:在試用期內;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C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支付補償金: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頻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征求過工會和職工意見的;D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提出辭職的員工,應提前30天向所在部門遞交“辭職申請表”。部門總經理簽署意見后,交人力資源本部,人力資源部安排與辭職員工進行面談,并作出回復。部門經理以下的辭職員工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經理或其指定的專門人員,負責與員工進行面談,并填寫"面談記錄表";部門經理以上職級的辭職者,由人力資源部總監或直接主管領導面談,并填寫"面談記錄表",報公司總經理。由辭職者持"員工離職手續清單",到各有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并經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簽字證明完成交接清理手續,人力資源部核實(部門經理以上辭職者需經公司總經理批準)。辭職者持經簽批的“辭職申請表”和勞動合同,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解除合同、人事檔案關系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并由人力資源部開具"解除聘用關系通知書",由人力資源部和辭職者各執一份。三、違約的經濟補償與賠償1、符合2.4.3情況的,公司應根據員工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2、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員工應給予公司一定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為:距合同期滿每差一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按相當于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進行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3、凡公司支付學費及培訓費的員工必須按規定與公司簽定培訓服務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員工培訓服務期未滿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除按勞動合同實施細則規定向公司賠償違約金外,還需向公司賠償培訓費用。其計算方法是以員工培訓服務期按月等分全部培訓費用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培訓服務期月數遞減。精選制度2:職業安全監測管理制度1、為維護醫院工作人員的職業安全,有效預防醫院工作人員中出現職業危害,保護勞動者的健康,制訂本制度。2、職業危害指醫院工作人員在職業活動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引起的傷害。3、醫院工作人員包括醫療、護理、醫技、藥技、行政、后勤等所有工作人員。4、對職業危害的預防,醫院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為主進行預防。5、各科室、部門應積極主動掌握工作環境、性質下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的職業防護措施,建立健全有科室特色和針對性的防護制度,嚴格操作規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6、對工作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險因素、危害程度及時告知員工,讓職工知曉職業危害有關情況。7、各科室、部門應提供符合防治職業危害的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8、加強工作人員對醫療環境中職業安全防護教育。上崗前對職工進行醫院感染、職工防護、安全工作技術和方法等崗前培訓。醫院不定期進行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對員工進行有關知識培訓。9、醫院為職工提供員工健康體檢,并建立職工健康檔案,及時發現潛在問題,讓職工享受到有關的健康服務。10、要求職工本人加強防護,增強自身防護意識,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凡違規操作,責任自負。11、職業安全監測主要由各科室報告,如針刺傷。院感科和預防保健科為發生針刺傷的醫務人員進行職業暴露的評估、心理咨詢、預防用藥和跟蹤病情。12、特殊職業防護,如放射防護,由上級相關部門進行管理,每年進行職業健康體檢,并建立個人健康監護檔案。相關部門對監測結果進行分析,如發現異常,立即報告醫院,并報告衛生行政部門。13、事件發生后相關部門應及時調查事件的發生原因和事件性質,估算事件的危害波及范圍和危險程度,查明人員傷害情況,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14、對已受損害的接觸者可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予以合理的治療,促進職工康復。精選制度3:試用期員工管理制度一、目的1、為使新員工盡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屬團隊和理解公司文化。2、明確在新員工試用期間行政中心、新員工所在部門和新員工本人的崗位職責。3、考核新員工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進一步確認新員工與崗位的匹配度。二、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期間的日常管理。三、職責1、行政中心的職責1)負責新員工入職培訓、階段性評價、轉正考核、簽訂勞動合同及對新員工檔案資料的審查與整理;2)負責對新員工的工作及思想動態進行跟蹤反饋;3)負責下發新員工轉正通知及相關社會保險的辦理。2、用人部門的職責1)負責新員工的領帶工作;2)負責新員工崗位職責的介紹及日常工作的安排與輔導;3)負責新員工試用期評價和轉正考核。3、新員工的職責1)試用期間應盡快融入團隊,認真學習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并嚴格遵守;2)認真學習專業知識和崗位操作流程。4、各用人部門總監負責員工轉正的審批,主管及以上員工的轉正審批由總經理負責。四、程序1、入職流程1)新員工接到行政中心入職通知后應在規定入職日期到公司報到。2)入職手續辦理所需材料入職時需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最高學歷畢業證或學歷證明;最高學歷學位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需提供);職稱證書;其他簡歷中提到的資格證書;獎勵證明;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近期1寸相片2張;員工個人填寫《員工檔案信息表》,與以上資料一并交給行政中心留存。3)行政中心查驗所提供證件,確認無誤后為其錄入考勤打卡信息,并在考勤系統上更新。4)行政部門發放更衣箱鑰匙、工作服,安排辦公位置、發放必要辦公物品等。5)行政中心對新入職員工進行公司級入職培訓。6)完成入職手續辦理后,行政中心需填寫《試用期員工進程表表》,并將新員工交給用人部門。8)由直接主管介紹本部門人員情況和相關部門同事。9)由直接主管說明崗位職責及要求,并簽署《職位告知書》。10)由直接主管制定新員工領帶人員,并填寫《試用期員工進程表》,連同《職位告知書》一并交還給行政中心存檔。2、試用期管理1)試用期限新進員工原則上都應設定試用期。新進員工試用期期限根據公司需要、崗位要求及員工本人情況,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進行設定,根據崗位不同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2)試用期薪資發放員工試用期薪酬由公司與應聘人員協商確定,原則上試用期薪酬按照轉正后月薪的80%發放(對于月薪的80%為非整百數字可作進位處理)。試用期前三日為無薪試用期,如因任何原因離開公司,工資不予支付;如繼續留任,此三日計入考勤計發工資。3、試用期待遇員工的試用期間同樣享受法定節假日休假等福利。4、試用期考核1)試用期考核內容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公司文化的融合及認可程度。2)試用期考核方式新員工試用考核包括新員工入職培訓考核、隨崗階段考核、綜合考評三部分。考核主要采用定性主觀評價和量化業績指標的方式,由用人部門和行政中心共同負責,具體考核內容詳見《新員工試用期考核表》。3)試用期考核結果的處理辦法轉正:試用期內入職培訓考核、隨崗階段考核、綜合考評三項考核均合格視為試用期考核合格,可辦理轉正手續。延長試用期:對于入職培訓考核和綜合考評均合格,隨崗階段考核未合格的員工可經過用人部門與新員工協商一致向行政中心門申請延長試用期,延長試用期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對于試用期出勤率低于90%勺,按缺勤天數延長試用期。辭退:對于考核兩項不合格的員工,公司將不予轉正并有權給予辭退處理。5、員工轉正及手續辦理(1)轉正手續辦理行政中心每月10日下發本月10至次月10日“員工轉正通知”,在此期間需轉正員工應在每月25日前完成轉正手續的辦理,次月1-10日應轉正員工可申請提前辦理轉正手續或按正常日期辦理;需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員工應在轉正當月28日前提交所需手續到行政中心,逾期未交或手續不全視為本月主動放棄,需到行政中心填寫書面說明材料,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自動轉為次月辦理;如員工自動放棄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需向行政中心遞交書面說明材料。(2)轉正流程1)本人申請:新員工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2)直接上級審批:直接上級根據《新員工試用期考核表》及實際表現情況確定薪酬待遇;3)行政中心確認:行政中心根據《新員工試用期考核表》確認員工是否通過試用期;4)主管及以上員工的轉正需要總經理批準;5)行政中心歸檔:將《員工轉正申請表》,《新員工試用期考核表》等合并到員工檔案。6、試用期員工辭退(1)試用期員工辭退條件員工在試用期間出現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權立即辭退:1)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或勞務關系,或對其他單位負有競業限制義務;2)試用期累計請假5天,累計三次遲到、早退或有曠工行為;3)入職培訓考核不合格;4)試用期轉正評估結果為不予轉正;5)未按時提交錄用時要求提供的有效相關材料的;6)試用期間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7)其他根據公司規定應辭退的情況。(2)試用期員工辭退流程1)直接上級或行政中心與員工面談通知辭退結果;2)員工本人辦理離職手續,進行工作交接、入職物品歸還,并填寫《員工離職申請》;3)逐級審批后送達行政中心;4)行政中心在最近的工資發放日進行工資核發。五、檢查與考核1、本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由行政中心統一組織考核。2、本制度通過相關工作標準和崗位工作標準一并進行考核。3、本制度經試行后,如本部門對有關內容提出修訂時,須通過管理者代表認定后,每年進行一次修訂。精選制度4:大門出入管理制度為加強和完善公司安全保衛制度,規范廠區大門的出入管理,特訂立本規定:一、大門出入管理由行政人事部保安班負責,大門設車行道(自動欄桿)、員工通道(鐵門)、保安崗亭和相關監控設施。二、公司小車出大門須交驗手續齊全的派車單,以備存查。三、具體規定1、攪拌車出大門查驗送貨單,登記后執行。2、登記攪拌車出入時間,不驗單。3、沙車出入由采購部管理,保安登記出入時間。4鏟車原則上禁止出大門,特殊情況需請示相關領導同意后登記放行。5、外來人員、車輛來訪需使用出入證和備押相關有效證件方式管理,電話通知后放行。6、公司所有載運物品出廠的車輛需交驗手續齊全的出門條。7、公司所有職員工凡是乘坐三輪、兩輪和出租車的,一律只能停在大門口,不得駛入。8、公司所有大小車輛出入大門須將車速控制在10公里/小時內,否則視為超速,將按相關規定處理。9、保安須依法執勤,不徇私情,發現違法亂紀行為或人身受到攻擊時要堅決制止,可在正當防衛范圍內有效使用警用保安器械,同時事后報警須及時報告。10、破壞大門保安設施者照價賠償,當值保安若不能指證的,將由當值保安承擔相應責任。11、保安按章辦事,任何職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為難或謾罵執勤人員,若發生此情況,保安不得擅自處理或將矛盾激化,須及時報告主管領導,按公司相關制度處理。12、對家住廠區周圍的村民借道通過時,須做好安全注意事項告知和解釋工作,不得在廠區內逗留,盡量避免與當地村民發生不必要的矛盾。13、此規定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總經理室負責修訂。精選制度5:醫務人員職業安全監測管理制度1、為維護醫院工作人員的職業安全,有效預防醫院工作人員中出現職業危害,保護勞動者的健康,制訂本制度。2、職業危害指醫院工作人員在職業活動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引起的傷害。3、醫院工作人員包括醫療、護理、醫技、藥技、行政、后勤等所有工作人員。4、對職業危害的預防,醫院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為主進行預防。5、各科室、部門應積極主動掌握工作環境、性質下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的職業防護措施,建立健全有科室特色和針對性的防護制度,嚴格操作規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6、對工作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險因素、危害程度及時告知員工,讓職工知曉職業危害有關情況。7、各科室、部門應提供符合防治職業危害的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8、加強工作人員對醫療環境中職業安全防護教育。上崗前對職工進行醫院感染、職工防護、安全工作技術和方法等崗前培訓。醫院不定期進行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對員工進行有關知識培訓。9、醫院為職工提供員工健康體檢,并建立職工健康檔案,及時發現潛在問題,讓職工享受到有關的健康服務。10、要求職工本人加強防護,增強自身防護意識,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凡違規操作,責任自負。11、職業安全監測主要由各科室報告,如針刺傷。院感科和預防保健科為發生針刺傷的醫務人員進行職業暴露的評估、心理咨詢、預防用藥和跟蹤病情。12、特殊職業防護,如放射防護,由上級相關部門進行管理,每年進行職業健康體檢,并建立個人健康監護檔案。相關部門對監測結果進行分析,如發現異常,立即報告醫院,并報告衛生行政部門。13、事件發生后相關部門應及時調查事件的發生原因和事件性質,估算事件的危害波及范圍和危險程度,查明人員傷害情況,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14、對已受損害的接觸者可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予以合理的治療,促進職工康復。精選制度6: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為保證公司人事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公司人員的管理有章可循,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企業章程,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一、適用范圍1、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2、本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定,或參照本規定辦理。3、關于試用、實習人員,新進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或公司其他規定辦理。二、員工的招聘與錄用1、公司員工實行聘用制度。按照選拔人才的標準和崗位的需求,實行對外公開招聘、員工推薦、自我推薦等多種招聘形式,壯大公司人才隊伍。2、員工錄用的基本條件1)歷史清楚,沒受過任何刑事處罰和影響公司形象的行政處分。2)相貌端正,身體健康。3)員工原則上應具備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工作經驗,計算機操作熟練,具有扎實的文字功底和一定的法律知識。4)與任何其他單位不存在任何勞動關系,并且本人受聘于公司不會違反本人對前雇主的任何競業限制義務。3、招聘錄用程序1)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的職責提出人力資源需求報告,填寫招聘需求表,說明崗位職責及能力要求,經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送綜合部統籌管理。2)綜合部根據公司人力資源配置情況,審核后提出向外招聘錄用人員的建議報總經理審批,審批通過后,辦理招聘錄用預備工作。3)綜合部公布招聘職位、名額、資格、報名日期及資料、面試方式及日程安排(含面談安排)、場地安排等。4)綜合部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組織面試、筆試(根據情況確定),筆試包括基礎知識、專業知識、能力測驗等。面試由綜合部組織有關部門人員組成招聘小組共同面試。5)應聘者經確認合格后,由綜合部和用人部門在《應聘登記表》上簽署意見報總經理審定批準。6)綜合部對確定錄用的人員發放報到通知書,錄用人員辦理入職手續,進入試用期。4、辦理入職手續1)新員工報到時填寫公司職工資料表,由行政人事部更新公司人員資料庫。2)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行政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①、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②、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④、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⑤、離職證明或實習證明。⑥、其它必要的證件。3)特殊崗位的員工還須提供擔保人姓名、住址、身份證和戶口冊復印件、擔保人親筆簽名的擔保書。4)員工個人資料包括家庭住址、電話、婚姻及子女狀況。當提供的個人資料中姓名、家庭住址、暫住地址、電話號碼、培訓結業和畢業等情況更改時,應及時通知公司綜合部。5)公司有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偽造等情況,公司將視情節予以降職、降薪或終止試用、解除勞動關系等處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責任,由員工本人承擔。6)報到上崗。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三、試用期管理制度1、試用期為1-3個月;試用期內,公司適時對新員工進行崗前的培訓和相關行業技能方面的培訓,試用期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用。2、試用期的人員,其參加工作不滿1年或應屆畢業的員工,試用期為3-6個月;同行業工作滿一年的,試用期為1-2個月;不是行業,工作滿一年的,試用期為1-3個月。3、試用期工作表現突出者,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寫出書面推薦報告,經綜合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試用時間可以縮短。4、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經總經理批準也可縮短或免除試用期。5、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6、試用(實習)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由本人提出轉正申請,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由試用部門負責人和綜合部經理共同考評簽署意見,分管該業務的公司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7、審批通過后辦理轉正手續。8、試用期內員工請假一周以上,其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請假超過一個月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9、員工在試用期內,不享受公司福利。正式聘用的員工可為其辦理養老統籌金及公司其他福利。四、合同簽訂、續訂、變更和解除1、員工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勞動合同另附)。2、新員工在試用期滿轉正時,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和必要的保密協議,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綜合部建立職工名冊備查。3、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員工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后續簽勞動合同。合同期滿未重新訂立勞動合同而雙方均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原合同續簽。4、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5、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需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天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合同。6、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經濟補償。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關系自行終止的2)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4)未經公司批準而自動離職;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6)擅自離崗,連續曠工一周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被公司除名;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7、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員工本人并支付經濟補償:1)經與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崗位工作。3)不能勝任分配的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4)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8、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經公司批準后方可辭職。如未提前通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9、未提及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五、崗位調整與流動1、崗位調配的依據1)公司基于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2)公司根據員工個人的月度、年度績效考結果,進行崗位調整。2、崗位調配的類別1)公司決定的調配:公司根據經營和人力資源配置需要,由綜合部按公司人事任免行文或人事內部調配程序辦理。2)跨部門調配:由員工調入部門提出調配申請,經調入部門分管領導審核后,報綜合部審查,綜合部征詢員工調出、入部門分管領導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3)部門內部調配:屬于調往涉及公司重要或特殊崗位的內部調配,由部門遞交員工調配申請,經分管領導同意,報綜合部審查,由綜合部報總經理批準;屬于一般崗位的調配,由部門征詢分管領導意見后向綜合部提出調配申請,綜合部審核批準備案。3、《員工內部調動審批表》由調入部門辦理,留綜合部備案。屬跨部門調配和調往公司重要或特殊崗位的調配,須有調出、入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的簽字;屬一般崗位的調配須有部門負責人簽字。4、在調動審批手續辦理完畢后,由綜合部開出書面人員調動通知給調出、入部門;部門在接到通知后安排調動人員3日內交接完工作,特殊情況經分管主管領導批準延長在10日內;部門在工作完成交接后,通知員工到綜合部報到,綜合部開出書面通知員工到調入部門報到。5、崗位變動后必須進行上崗培訓,由調入部門負責員工崗位培訓、技能和職業培訓,培訓過程由綜合管理部審查。6、員工不接受崗位調整與流動的,經公司與員工個人協商后,可解除勞動合同。六、員工離職管理1、員工的解雇1)依據《勞動法》、《合同法》等相關的法律規定及公司管理各項管理制度的規定,對符合解雇條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經營狀況不佳,需要實行經濟性裁員時,按照《勞動法》、《公司法》等相關的法律規定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實施。2)公司將要辭退的員工,將在其解除勞動合同前一個月由綜合部通知其本人。2、員工的辭職正式員工因故不能繼續工作的,要提前一個月向部門主管提出書面申請,部門主管報綜合部審批,經總經理批準,辦理完交接手續方可離職。3、按照法律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4、離職手續的辦理1)員工離職要填寫《離職申請表》,交部門主管、綜合部審批后,經總經理簽字同意方可辦理離職手續。2)辭退的員工由部門主管填寫《辭退申請表》,交綜合部審核同意后,經總經理審批簽字同意,由綜合部通知其員工辦理離職手續。3)辦理離職交接時必須按照《離職交接單》上的內容一一進行交接,經各個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接辦理完畢。綜合部發放《離職證明》,將交接單進行存檔。4)辦好交接手續后,由綜合部監督,允許十分鐘時間收拾個人物品。任何離職員工都無權在其原工作時所使用的電腦上復制、刪除任何文件,若因此給公司造成任何損失,公司有權追究其責任。5)無論任何情況下離職,應無條件向公司轉交與公司業務有關或已由公司掌握、控制的全部信息的載體。6)離職員工薪金的發放日期與公司所有員工一樣于發薪日內發放。若離職員工未能按交接單的內容辦妥交接或未經審核擅自離職,公司有權不予辦理離職手續及扣留薪金直至全部交接完畢為止,并保留追究其賠償責任。5、員工離職時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工作交接。其內容包括:1)應當移交的工作和物品清單;2)電腦儲存的業務資料;3)經手的文件、資料、憑證;4)近期已經完成和未完成的工作事項;5)工作期間與公司有關的客戶名錄和聯系人等業務資料;6)辦公室及其他房門的鑰匙;7)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七、公司全體員工必須以大局為重,服從工作安排,對拒不服從安排的予以批評教育或待崗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八、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參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相關文件執行。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公司綜合部所有。精選制度7:人才招聘錄用管理制度一、總則1、為規范(以下簡稱集團公司或公司)人才招聘與錄用程序,特制訂本制度。2、公司招聘與錄用遵循“任人唯賢、公開選聘、擇優錄用”的原則。3、本辦法適用于集團公司及各項公司。4、綜合管理部為公司人才招聘錄用的歸口管理部門。二、人才招聘1、各公司年度計劃內的用人需求,由各項目公司或(部門)填寫《招聘申請表》,經業務分管領導確認,由所在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按計劃要求組織內部調配或對外招聘,原則上應優先考慮內部調配。內部應聘人與外部應聘人應經過同樣的面試流程。1)年度計劃外但在公司人員編制范圍內的用人需求,由用人單位/部門填報《年度新增用人需求審批表》,經公司綜合管理部審核、綜管分管領導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批準后由所在公司綜合管理部組織內部調配或對外招聘。2)年度計劃外且超出公司人員編制范圍的用人需求,用人單位須先辦理新增人員編制的審批手續,再按年度計劃外的用人需求辦理報批手續。2、對外招聘可通過人才信息庫選擇推薦或集中對外招聘兩種途徑進行。集中對外招聘須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制訂招聘計劃,明確招聘的時間、渠道、任職資格、人數及成本預算等。一般情況下,公司招聘的技術類員工最低學歷要求為大專,主管及以上職位最低學歷為本科。3、招聘計劃獲準后,綜合管理部通過媒介、人才交流會、內部推薦、學校及獵頭公司等渠道組織實施招聘。4、應聘資料可通過電子郵件、郵寄、現場交遞等形式收集。應聘人員的個人資料一般包括身份證、學歷證及職稱證等復印件以及個人簡歷、近期免冠證件照等。5、綜合管理部對應聘資料進行初步篩選,以確定筆試人選。6、綜合管理部根據不同崗位和專業,原則上統一組織筆試,并組織完成評卷和成績匯總工作。筆試時應要求應聘人員填寫《應聘人員情況登記表》。7、對于筆試合格者,綜合管理部應將其《應聘人員情況登記表》、應聘簡歷及試卷交用人單位(部門)負責人及綜管分管領導審核,以確定面試人選。對于筆試不合格者,綜合管理部應及時辭謝。8、面試一般情況下應集體進行,面試評價小組成員主要包括綜合管理部負責人、用人單位(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公司綜管分管領導或總經理等。每個成員須填寫《面試人員評價表》,分別對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表達能力、形象氣質等作出評價,并經集體討論后填寫《面試評價小組意見匯總表》,得出面試結果。9、根據面試結果,綜合管理部組織擬錄用人員到公司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對于不錄用人員,綜合管理部應及時辭謝并視情將其納入公司人才信息庫。10、綜合管理部應對擬錄用人員進行背景核查,主要是核查應聘人員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等基本資料。特殊崗位的,還須對應聘人員的工作經歷、離職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現等進行專項背景核查,具體按《應聘人員背景核查管理辦法》規定執行。11、在核定編制內招聘人員,原則上由各公司自行組織,但招聘部門經理(含主持部門工作的副經理)及以上職級人員時,須提請公司綜合管理部及綜管分管領導共同參與面試和綜合測評。12、突破核定編制的人員招聘,須事先報公司批準。三、人才錄用1、人員錄用審批的權限為:1)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人、公司總經理助理及以上人員、項目公司副總經理以上人員的錄用,報公司董事長審批;2)公司部門經理及以下人員、項目公司部門經理(含主持部門工作的副經理)、總經理助理的錄用,報公司總經理審批;3)項目公司部門副經理(不含主持部門工作的副經理)及以下人員的錄用,由所在公司總經理審批,報集團公司備案。2、對擬錄用的人員,綜合管理部應填寫《員工錄用審批表》,并辦理逐級審批手續。在《員工錄用審批表》中應明確錄用人員的試用崗位、試用期限及待遇等。原則上,應屆畢業生及工作年限2年(含)以內的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其他人員為3個月。3、綜合管理部應及時通知經審批同意錄用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公司綜合管理部辦理報到手續,同時向用人單位(部門)填發《新員工入職通知書》,由用人單位(部門)負責安排辦公地點、辦公用品、工作交接等事項。4、新員工在上崗前,須參加由綜合管理部及本單位(部門)組織的新員工入職培訓。主要了解公司經營理念、企業文化、員工行為規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崗位職責和業務知識等,具體按《新員工入職培訓管理制度》執行。5、新員工到崗一周內,用人單位(部門)應選定經驗較為豐富且熟悉公司情況的老員工擔任新員工輔導員,具體按《新員工輔導員管理辦法》執行。6、在試用期內,綜合管理部應會同用人單位(部門)對新員工進行考核評估。原則上,綜合管理部在員工試用期滿一周前將《員工轉正考核審批表》發給用人單位(部門),用人單位(部門)負責人應及時會同綜合管理部與新員工進行面談,并要求其寫出試用期總結后,在《員工轉正考核審批表》中簽署試用期考核意見。7、在《員工轉正考核審批表》中,綜合管理部應明確新員工轉正后的崗位、職級及年薪等,并負責辦理逐級報批手續。批準后,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辦理正式勞動合同的簽訂手續。8、新員工在試用期內有突出表現的,用人部門可向綜合管理部建議給予提前轉正;如新員工在試用期沒有達到或不符合轉正要求,用人部門可向綜合管理部建議延長試用期或中(終)止試用。四、附則本辦法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與修訂。精選制度8:定崗定編管理制度一、目的為規范公司的人員編制管理,優化人力資源配置,充分考慮公司的戰略部署及生產特點和管理需求,并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人力資源定崗定編的管理。三、職責1、公司管理層負責對公司組織結構及定崗定編設計的討論并決議。2總經理負責公司組織結構、人員編制調整的批準。3各部門總監負責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提出本部門定崗定編設置建議和崗位定員方案,并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4行政中心負責公司部門設立、編制的調整、審核、公布與實施。四、程序1、定崗定編的原則1)任務與目標原則以實現企業的戰略任務和經營目標為導向,強調崗位與組織結構的有機銜接;以企業現狀為基礎,強調崗位對未來的適應;以事為中心,因事設崗,因崗配編。2)專業分工和協助相輔助的原則。3)堅持執行有效管理幅度的原則。4)集權與分權相結合的原則。5)穩定性和適應性相結合的原則。既要保證公司在外部環境和企業任務發生變化時,能夠有序地運轉,同時又要保證組織結構能夠根據變化的情況作出相應的變更,有一定的彈性。6)命令統一原則。以有利于組織實現統一領導和指揮為原則,建立起嚴格的責任制,避免職能重疊和無人負責現象,保證全部活動的正常進行。7)精干高效原則。應遵循精干高效原則,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保質保量,負荷飽滿。2、定崗定編計劃的制定與審批1)組織結構的確定公司董事會根據組織結構設計的基本原則,并結合企業環境、公司規模、戰略目標、信息溝通要求、生產特點及管理需求確定組織結構。2)崗位定編計劃的制定與審批各部門總監每年年初于公司組織結構確定后,組織各部門經理及主管依據部門崗位實際需求情況制定出人力資源定編計劃報行政中心;行政總監給出審核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經總經理批準后由行政中心監督執行。3、定崗定編計劃的調整1)組織結構的調整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必要時會對組織結構進行調整,調整時需經過董事會決議通過。2)崗位定編的調整崗位定編調整的依據:公司管理方式、流程的發展與變化,任務量的調整等;調整的時間:原則上每年年初調整一次,如遇公司其他情況變動可做臨時調整;由各部門負責人提出調整申請,報行政中心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4、崗位管理1)組織結構確定后,行政中心根據組織結構和定崗情況,按《崗位職責、權限與任職資格說明書》模板編寫崗位職責、權限與任職資格說明書,各部門總監對《崗位職責、權限與任職資格說明書》提出修改并審批,總經理負責對《崗位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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