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制度集合選集【員工管理篇】十篇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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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精選制度1:試用期員工管理制度一、目的1、為使新員工盡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屬團隊和理解公司文化。2、明確在新員工試用期間行政中心、新員工所在部門和新員工本人的崗位職責。3、考核新員工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進一步確認新員工與崗位的匹配度。二、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期間的日常管理。三、職責1、行政中心的職責1)負責新員工入職培訓、階段性評價、轉正考核、簽訂勞動合同及對新員工檔案資料的審查與整理;2)負責對新員工的工作及思想動態進行跟蹤反饋;3)負責下發新員工轉正通知及相關社會保險的辦理。2、用人部門的職責1)負責新員工的領帶工作;2)負責新員工崗位職責的介紹及日常工作的安排與輔導;3)負責新員工試用期評價和轉正考核。3、新員工的職責1)試用期間應盡快融入團隊,認真學習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并嚴格遵守;2)認真學習專業知識和崗位操作流程。4、各用人部門總監負責員工轉正的審批,主管及以上員工的轉正審批由總經理負責。四、程序1、入職流程1)新員工接到行政中心入職通知后應在規定入職日期到公司報到。2)入職手續辦理所需材料入職時需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最高學歷畢業證或學歷證明;最高學歷學位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需提供);職稱證書;其他簡歷中提到的資格證書;獎勵證明;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近期1寸相片2張;員工個人填寫《員工檔案信息表》,與以上資料一并交給行政中心留存。3)行政中心查驗所提供證件,確認無誤后為其錄入考勤打卡信息,并在考勤系統上更新。4)行政部門發放更衣箱鑰匙、工作服,安排辦公位置、發放必要辦公物品等。5)行政中心對新入職員工進行公司級入職培訓。6)完成入職手續辦理后,行政中心需填寫《試用期員工進程表表》,并將新員工交給用人部門。8)由直接主管介紹本部門人員情況和相關部門同事。9)由直接主管說明崗位職責及要求,并簽署《職位告知書》。10)由直接主管制定新員工領帶人員,并填寫《試用期員工進程表》,連同《職位告知書》一并交還給行政中心存檔。2、試用期管理1)試用期限新進員工原則上都應設定試用期。新進員工試用期期限根據公司需要、崗位要求及員工本人情況,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進行設定,根據崗位不同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2)試用期薪資發放員工試用期薪酬由公司與應聘人員協商確定,原則上試用期薪酬按照轉正后月薪的80%發放(對于月薪的80%為非整百數字可作進位處理)。試用期前三日為無薪試用期,如因任何原因離開公司,工資不予支付;如繼續留任,此三日計入考勤計發工資。3、試用期待遇員工的試用期間同樣享受法定節假日休假等福利。4、試用期考核1)試用期考核內容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公司文化的融合及認可程度。2)試用期考核方式新員工試用考核包括新員工入職培訓考核、隨崗階段考核、綜合考評三部分。考核主要采用定性主觀評價和量化業績指標的方式,由用人部門和行政中心共同負責,具體考核內容詳見《新員工試用期考核表》。3)試用期考核結果的處理辦法轉正:試用期內入職培訓考核、隨崗階段考核、綜合考評三項考核均合格視為試用期考核合格,可辦理轉正手續。延長試用期:對于入職培訓考核和綜合考評均合格,隨崗階段考核未合格的員工可經過用人部門與新員工協商一致向行政中心門申請延長試用期,延長試用期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對于試用期出勤率低于90%勺,按缺勤天數延長試用期。辭退:對于考核兩項不合格的員工,公司將不予轉正并有權給予辭退處理。5、員工轉正及手續辦理(1)轉正手續辦理行政中心每月10日下發本月10至次月10日“員工轉正通知”,在此期間需轉正員工應在每月25日前完成轉正手續的辦理,次月1-10日應轉正員工可申請提前辦理轉正手續或按正常日期辦理;需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員工應在轉正當月28日前提交所需手續到行政中心,逾期未交或手續不全視為本月主動放棄,需到行政中心填寫書面說明材料,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自動轉為次月辦理;如員工自動放棄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需向行政中心遞交書面說明材料。(2)轉正流程1)本人申請:新員工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2)直接上級審批:直接上級根據《新員工試用期考核表》及實際表現情況確定薪酬待遇;3)行政中心確認:行政中心根據《新員工試用期考核表》確認員工是否通過試用期;4)主管及以上員工的轉正需要總經理批準;5)行政中心歸檔:將《員工轉正申請表》,《新員工試用期考核表》等合并到員工檔案。6、試用期員工辭退(1)試用期員工辭退條件員工在試用期間出現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權立即辭退:1)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或勞務關系,或對其他單位負有競業限制義務;2)試用期累計請假5天,累計三次遲到、早退或有曠工行為;3)入職培訓考核不合格;4)試用期轉正評估結果為不予轉正;5)未按時提交錄用時要求提供的有效相關材料的;6)試用期間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7)其他根據公司規定應辭退的情況。(2)試用期員工辭退流程1)直接上級或行政中心與員工面談通知辭退結果;2)員工本人辦理離職手續,進行工作交接、入職物品歸還,并填寫《員工離職申請》;3)逐級審批后送達行政中心;4)行政中心在最近的工資發放日進行工資核發。五、檢查與考核1、本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由行政中心統一組織考核。2、本制度通過相關工作標準和崗位工作標準一并進行考核。3、本制度經試行后,如本部門對有關內容提出修訂時,須通過管理者代表認定后,每年進行一次修訂。精選制度2:人事管理制度一、總則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人事法規、政策,制定本制度。1、醫院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在勞動人事部門規定的范圍內使用并招收職工,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制度。2、醫院人力資源部,負責醫院的人事計劃、職工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各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職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二、編制及定編1、醫院各臨床科室、醫技科室、職能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定編。2、醫院各臨床科室、醫技科室、職能部門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人力資源部提出方案,報院長辦公會批準后實施。3、因工作及業務發展需要、各臨床科室、醫技科室、職能部門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臨時工聘用程序規定,履行人員聘用手續后用工,嚴禁編外聘用臨時工。三、人員準入根據醫院發展規劃和現實工作需要,按照機構和人員定編設崗方案,為滿足醫院對各類人才的需要,有計劃地吸收和引入人員。1、入原則:公開原則;公平原則;公正原則;全面原則。2、準入計劃:醫院人力資源部和相關業務、部門根據需要提出各科室的用人計劃,并根據用人計劃制定比較詳盡的人才需求清單,內容包括崗位名稱、數量、職稱、資歷、履歷、特殊要求等有關內容。3、準入渠道:國家在編調入;人才市場招聘;大中專應屆畢業生招聘;職工介紹招聘。4、準入人員具備以下條件:1)年滿18-45歲(特殊崗位除外),身體健康。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3)技工崗和專技崗用工,必須具有適合本崗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和能力水平,并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5、準入人員需醫院進行考試(面試)合格后,經醫院研究決定同意聘用后,由人力資源部按醫院規定程序辦理上崗手續。、6新職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7、試用期規定1)新進人員試用期三個月,職工試用期滿,由用人科室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上級主管職能部門審核后,報院長辦公會審批。批準錄用者與醫院簽訂勞動合同;決定不錄用者試用期滿通知用人科室及本人。2)試用人員如品行不良,成績欠佳或無故礦工,可隨時停止試用。3)試用人員報道時應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證、畢業證復印件,近期半身免冠照片2張、醫院體檢表。8、凡有下列情況者不得錄用:1)被剝奪政治權利,判處刑罰或受通緝者;2)品性惡劣,被單位開除者;3)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體檢認定不合格者;4)未滿18歲者。9、準入人員一經正式錄用,應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勞動合同在人力資源部備案。四、人事聘用為深化醫院人事制度改革,推動醫院事業的發展,進一步改革我院現行的用人制度,合理地配置和利用人力資源,特定立本制度。1、在編人員聘用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人事部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及《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人員推行聘用制度實施意見》規定執行。1)臨床、醫技科室主任、副主任、小組長由主管院長、醫務科提名,院長決定聘用并于其簽定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可連續聘任。2)科室護士長、護士長助理由主管院長、護理部提名,院長決定聘用并于其簽定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可連續聘任。3)醫療、護理、醫技、行政等各科工作人員由科主任、護士長提名,院長決定聘用并于其簽定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可連續聘任。4)聘用合同使用呼倫貝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印制的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經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鑒證后生效。2、招聘人員聘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執行。1)醫院根據各科核定的編制,按照科學合理、精簡效能的原則設置崗位,按照崗位的職責和聘用條件,通過考試或者考核以及公開招聘的方法擇優聘用工作人員,由院長于其簽定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崗位需要、考核合格、雙方愿意的,可以續簽合同。2)勞動合同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招聘人員上崗第一年醫院于其簽定一年期勞動合同,第二年決定續聘醫院于其簽定三年期勞動合同,第四年決定續聘醫院于其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3)勞動合同使用呼倫貝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印制的合同文本,一式二份,經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鑒證后生效。3、小組長以上人員聘用原則1)思想解放,立志改革,敢于大膽管理。2)就本院而論,其專業技術水平居領先地位。3)作風正派,不拉幫結伙,不以權謀私。4)精力充沛,符合干部四化要求。4、科室其他人員聘用原則1)必須在科室人員定編基數內聘用。2)聘用首先聘用本科室人員,對專業性強的技術人員一般不得跨專業聘用。3)超編科室,可考慮本人專業和擇優聘用。4)護理員,行政人員及未確定職稱人員的聘用可以不受科別限制。5、聘用雙方權利聘用方:有權招聘和聘用選擇權。對聘用、任職期間發生嚴重問題或不稱職時,有權隨時罷免(履行解聘手續)。被聘用方:1.有辭職、應聘、拒聘和選擇科室權利。2.應聘用職期間內,本人可以辭職但必須提前一個月向聘用方呈辭職報告,未經批準不準善離職守,否則聘用方有權追究應聘方賠償一切損失。6、落聘人員安排1)可保留在科室內繼續工作,工資享受70%(指全額工資)不享受獎金。經過努力直至被聘任為止。2)落聘人員可由其他科室招聘或停薪留職(履行手續)保留待聘權利。3)落聘送交院部待業1--3個月內發70%全額工資,無獎金,積極努力爭取盡快回科上崗。待業3--6個月核發60%全額工資無獎金。待業6個月以上給予解聘。4)落聘上交院部待業如不上班,扣發全部工資。超過6個月院內除名。5)老弱病殘不能堅持正常工作而落聘人員,院長可安排力所能及工作,但在獎金、工資待遇方面應同被聘人員有所差別,發放標準由院長辦公室會議研究決定。6)因文化、技術水平或由非專業改學衛生技術不能勝任工作的落聘人員如外出學習、深造應辦理停薪留職手續,學費自理,回單位后按工作需要履行聘用手續方可上崗工作。7、設立院長、科主任、護士長等崗位津貼。精選制度3:職業安全監測管理制度1、為維護醫院工作人員的職業安全,有效預防醫院工作人員中出現職業危害,保護勞動者的健康,制訂本制度。2、職業危害指醫院工作人員在職業活動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引起的傷害。3、醫院工作人員包括醫療、護理、醫技、藥技、行政、后勤等所有工作人員。4、對職業危害的預防,醫院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為主進行預防。5、各科室、部門應積極主動掌握工作環境、性質下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應當采取的職業防護措施,建立健全有科室特色和針對性的防護制度,嚴格操作規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6、對工作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險因素、危害程度及時告知員工,讓職工知曉職業危害有關情況。7、各科室、部門應提供符合防治職業危害的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防護用品。8、加強工作人員對醫療環境中職業安全防護教育。上崗前對職工進行醫院感染、職工防護、安全工作技術和方法等崗前培訓。醫院不定期進行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對員工進行有關知識培訓。9、醫院為職工提供員工健康體檢,并建立職工健康檔案,及時發現潛在問題,讓職工享受到有關的健康服務。10、要求職工本人加強防護,增強自身防護意識,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凡違規操作,責任自負。11、職業安全監測主要由各科室報告,如針刺傷。院感科和預防保健科為發生針刺傷的醫務人員進行職業暴露的評估、心理咨詢、預防用藥和跟蹤病情。12、特殊職業防護,如放射防護,由上級相關部門進行管理,每年進行職業健康體檢,并建立個人健康監護檔案。相關部門對監測結果進行分析,如發現異常,立即報告醫院,并報告衛生行政部門。13、事件發生后相關部門應及時調查事件的發生原因和事件性質,估算事件的危害波及范圍和危險程度,查明人員傷害情況,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14、對已受損害的接觸者可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予以合理的治療,促進職工康復。精選制度4:人力資源信息統計管理制度一、總則1、為掌握(以下簡稱集團公司或公司)總體人力資源狀況并實施監控,促進人力資源管理的規范化,特制訂本制度。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所屬項目公司。3、綜合管理部為人力資源信息統計的歸口管理部門。二、統計方式與內容1、人力資源統計主要以定期統計報表和不定期走訪調查等方式進行。2、各項目公司按月度、季度、全年三個時段向公司綜合管理部報送人力資源統計信息。3、月度人力資源統計包括當前人力資源基本情況、人力資源變動信息等內容,變動信息包括當月新增、轉正、晉升、減少、調動、降職等,具體詳見《公司員工基本情況表》、《公司員工基本情況統計表》和《公司員工變動情況統計表》。月度報表的上報時間為每月3日之前。4、季度人力資源統計內容除按月度統計內容上報報表外,還須填寫人力資源情況季度分析報告。季度報表的上報時間為每季度第一個月3日之前。5、年度人力資源統計內容除月度和季度的統計內容外,還包括年度考核結果、人力資源成本支出情況等統計內容,并填寫《年度考核情況統計表》和《人力資源成本支出統計表》,于每年1月15日前上報。6、公司綜合管理部視工作需要,可進行臨時性統計及走訪調查,及時掌握人力資源相關信息。7、各類統計報表上報前須經所在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審定。三、分析與運用1、公司綜合管理部應對統計報表加以分析,及時了解各公司員工的整體素質、崗位配置、人員結構及人力資源流動的合理性等,全面掌握當前公司的人員基本情況和需求情況,對以往人力資源規劃進行檢測、評估,對人力資源激勵及培訓開發機制進行分析、評估和改進,為改進和完善人員招錄、培訓開發、激勵及薪酬等體制提供依據。2、公司綜合管理部每季度應向公司領導提供人力資源綜合統計分析報告,全面反映公司人力資源整體狀況,總結經驗,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建議或解決方案,供公司領導決策參考。四、附則本制度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與修訂。精選制度5:招聘管理制度一、招聘目標通過系統化的招聘管理保證公司招聘工作的質量,為公司選拔出合格、優秀的人才。招聘流程規定人員需求的申請、招聘渠道的評估、面試程序及錄用程序,以保證招聘工作滿足公司需要并有效控制成本。二、招聘原則1、公司招聘錄用員工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對公司內符合2、招聘職位要求及表現卓越的合適員工,將優先給予選拔、晉升。其次再考慮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所有應聘者機會均等。不因應聘者的性別、民族、宗教信仰和推薦人不同而給予不同的考慮。三、招聘工作流程1、招聘程序:用人單位提出用人需求→尋找人選→面試→確定人選→到崗試用。2、招聘需求申請和批準(1)各部門根據實際業務需求,提出員工需求的申請。填寫《人力需求單》,詳列擬聘職位的招聘原因、職責范圍和資歷要求,并報人力資源部審核;(2)招聘申請審批權限:人員的招聘申請均須由公司總經理批準;(3)面試步驟:1)人力部對應聘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按照所需崗位的職位描述做初步篩選。2)擬選人員一般經過三次面談:人力部初試→用人單位復試→總經理面談→通知確定人員體檢→體檢合格通知報到。3、內部招聘體系遵循“內部晉升優先制”原則:1)職位空缺不能由本部門其他人員來補充時方可采用此辦法;2)必須取得本部門主管與用人部門主管的同意。精選制度6:員工建議管理制度一、本公司為倡導參與管理,并激勵員工就其平時工作經驗或研究心得,對公司業務、管理及技術,提供建設性的改善意見,借以提高經營績效,特制定本辦法。二、本公司各級員工對本公司的經營,不論在技術上或管理上,如有改進意見,均得向人力資源部索取建議書,將擬建議事項內容詳細填列。如建議人缺乏良好的文字表達能力,可洽請人力資源部經理或單位主管協助填列。三、建議書內應列的主要項目1、建議事由:簡要說明建議改進的具體事項。2、原有缺失:詳細說明在建議案未提出前,原有情形之未盡快妥善處理以及未提出相應改進意見的原因。3、改進意見或辦法:詳細說明建議改善之具體辦法,包括方法、程序及步驟等項。4、預期效果:應詳細說明該建議案經采納后,可能獲致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簡化作業、增加銷售、創造利潤或節省開支等項目。5、建議書填妥后,應以郵寄或面遞方式,送交人力資源部經理親收。四、可提供建議的范圍1、建議內容針對本公司生產、經營范圍具有建設性及具體可行的改善方法。1)各種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產程序、銷售方法、行政效率等的改善;2)有關機器設備、維護保養的改善;3)有關提高原料的使用效率,改用替代品原料,節約能源等;4)新產品的設計、制造、包裝及新市場的開發等;5)廢料、廢棄能源的回收利用;6)促進作業安全,預防災害發生等。2、建議內容如屬于下列各項范圍,為不適當建議,不予受理。1)攻擊團體或個人提案;2)訴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3)與曾被提出或被采用過的建議內容相同者;4)與專利法抵觸者。五、本公司為審議員工建議案件,設置員工建議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審委會),由各部門經理為審議委員,人力資源部經理得為召集人。六、審委會的職責如下:1、關于員工建議案件的審議事項。2、關于員工建議案件評審標準的研訂事項。3、關于建議案件獎金金額的研議事項。4、關于建議案件實施成果的檢討事項。5、其他有關建議制度的研究改進事項。七、人力資源部收集建議書后,應即于收件三日內編號密封送交審委會成員,提交審委會審議。如果情況特殊,得由審委會另行洽請與該建議案內容有關的人員先行評核,提供審委會作為審議參與。前項審委會的審議除因案件特殊者得延長至30天外,應于審委會召集人收件日起15天內完成審議工作。八、本公司員工所提建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獎勵。1、對于公司組織提出調整建議,能收到精簡或強化組織功效者。2、對于公司商品銷售,提出具體改進方案,具有重大價值或增進受益者。3、對于商品修護的技術,提出改進方法,值得實行的。4、對于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辦法提供具體改善建議,有助于經營效能提高者。5、對于公司各項作業方法、程序、報表等,提供改進意見,具有降低成本、簡化作業、提高工作效率的功效者。6、對于公司未來經營的研究發展事項,提出研究報告,具有采納價值或效果者。九、獎勵的標準,由審委會根據員工建議案評核項目分別逐項研討并評定分數及其獎金金額。十、建議案經審委會審定認為不宜采納施行者,應交由人力資源部經理據實委婉簽注理由通知建議人。十一、建議案經審委會審定認為可以采納并施行于本公司者,應由人力資源部經理于審委會審定后三日內,以書面詳細注明建議人姓名、建議案內容以及該建議案施行后對公司的可能貢獻,核定等級及獎金數額與理由,連同審委會各委員的評核表,一并報請審委會會議復議后由總經理核定。經審委會定其等級在第四等以下者,得由審委會決議立即按等級發給獎金。會議復議后認為可列為十等及以上,應呈請董事長核定。十二、為避免審委會各委員對建議人的主觀印象,影響評核結果的公平起見,人力資源部經理在建議案未經審委會評定前,對建議人的姓名應予保密,不得泄露。十三、建議的案件如系由二人以上共同提出者,其所得的獎金按人數平均發放。十四、有下列各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該獎。1、各級主管人員對其本身職掌范圍內所作的建議。2、被指派或聘用為專門研究工作而提出與該工作有關的建議方案者。3、由主管人員指定為業務、管理、技術的改進或工作方法、程序、表報的改善或簡化等作業,而獲致的改進建議者。4、同一建議事項經他人提出并已獲得獎金者。第十五、本公司各單位或部門如有任何困難,需求解決或改進時,經呈請總經理批準后得公開向員工征求意見,所得建議的審議與獎勵,依本辦法辦理。十六、員工建議案的最后處理情形,應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原建議人,員工所提建議,不論采納與否均應有人事部負責歸檔。十七、建議內容如涉及國家專利法者,其權益屬本公司所有。十八、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下屬所有子公司。十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精選制度7:試用期員工轉正考核制度一、目的:為確保員工轉正考核工作的規范、有效、有章可循,特制訂本細則。二、適用范圍:本細則適用于試用期轉正新員工以及崗位異動人員的考核。三、職責分工:(一)被考核人所在部門的直接上級為第一責任人,職責是:1、收集被考核人的工作表現信息和相關資料,進行轉正面談。2、對被考核人進行初步考核,做出客觀評價并提交上級主管領導。3、對被考核人進行專業知識以及操作技能方面的考試。(二)所在部門的主管副總:1、負責部門主管、經理級別員工的轉正考核,做出評價并提交總經理復核。2、參與員工試用期轉正鑒定。(三)人力資源部:1、收集被考核人的工作信息和相關資料。2、負責組織員工的轉正考核工作,參與考核評審工作。3、整理統計匯總考核數據和信息。4、發布考核結果。5、考核結果面談。四、試用期轉正條件:(一)符合崗位任職要求,能夠勝任本職工作。(二)轉正考核及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80分以上。(三)試用期間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無重大違紀現象。五、轉正考核時間:(一)各部門負責人在員工試用期結束前10天,發放《試用員工轉正申請表》,員工于試用期結束前7天填寫完畢,和《試用期工作總結》一并提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組織轉正面談和轉正考核。(二)被考核人所在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應在員工提出轉正申請7個工作日內(不超過員工的試用期最后一日)完成所有考核項目,并作出考核決定。(三)轉正考核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在每月7日前報財務部。因延報造成轉正人員工資計算錯誤的,由責任人承擔相關責任。六、轉正考核形式和內容:(一)員工轉正采取上級主管考核評價和轉正考試兩種形式。崗位調動轉正可采取上級主管考核評價方式。(二)轉正考核根據崗位不同,設置不同的考核指標和權重。(三)專業考試由用人部門根據崗位性質確定試題范圍和考試內容,主要考核員工的專業技能和專業知識。操作性強的崗位可采用實踐的方式進行。(四)轉正考試和考核的滿分均為100分,80分以上為合格。七、本細則的制定、解釋和修改及實施工作歸人力資源部。八、本細則經總經理審批后,自頒發之日起生效。精選制度8:人員招聘錄用制度一、總則1、為了使公司有效、合理地利用人力資源,在人才招聘、錄用管理方面規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適用于管理和規范公司各二級公司、事業部及各部門員工的招聘、試用、轉正等工作。3、公司所有員工的招聘及錄用管理應嚴格按照本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特殊情況不能遵照本制度執行的,經總經理批準后方為有效。二、招聘計劃1、各部門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增補人員,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經總經辦審核并做出擬辦建議后,呈總經理批準。2、《人員需求申請表》經批示完畢后,由總經辦人事部保存。3、總經辦每月對各部門現有人員適職情況、考勤情況、流動率、人員增補申請以及應儲備人力進行匯總,結合公司編制以及經營情況擬定月度人力資源計劃。三、招聘權限1、公司各二級公司、事業部及各職能部門員工的招聘工作統一由人事部統籌安排。特殊情況下(技術崗位員工),經總經辦同意,可委托用人部門直接進行人員招聘,但需將人員詳細檔案、簡歷交總經辦人事部備案。2、聘用名單確定后,由人事專員安排面試,由總經辦負責人或人事主管負責初試,復試則由用人部門主管領導派人參加,集團總公司主管以上人員則需要總經辦負責人參與面試即可,經理以上職位由總經理參與復試確定。四、招聘程序1、招聘方式,原則上進行公開招聘,通過人才市場,人才交流會,網上信息及報紙廣告招聘。2、應聘人員應呈遞以下資料:1)填寫《玖鴻實業應聘人員資料登記表》。2)交驗身份證、學歷證件、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并提供復印件。3)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一張。3、按照招聘權限,由組織招聘的單位初審應聘資料,確定復試名單。4、復試分為面試和筆試。特殊職位的應聘者還須進行筆試。5、經核定錄用人員,由人事部統一發放錄用通知,安排上崗。6、對于不予錄用的人員,總經辦將告知需求部門,并將應聘人資料存入人才庫或依應聘人要求退還。五、員工錄用管理規定1、試用(1)經核定錄用的人員,通知其攜帶本人相關證件原件以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登記照一張到人事部報到。(2)總經辦審核試用人資料后,由人事部建立《員工檔案》,為其辦理入職手續。(3)由人事部簽發《新聘員工安排單》,到所派部門報到,上崗試用。(4)人事部為試用人員建立檔案,應具備以下資料:1)應聘表、入職登記表、員工試崗協議等。2)身份證、學歷證明及職稱等個人資料的復印件。3)新員工試崗反饋單。(5)錄用人員必須參加崗前培訓、考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6)試用期前7天為試崗階段,試崗合格正式進入試用期,同時簽訂試用期勞務協議。(7)試用期為1-3個月,試用時間最短不得少于1個月(總經理特批除外),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2、轉正(1)試用期滿,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并根據考評結果決定試用人員轉正或辭退。(2)若不符合崗位要求,由部門負責人向人事部提出辭退的理由,經人事部核實后予以辭退。(3)若試用期內達不到部門用工滿意程度,可延長試用一個月后再次考評,若仍不滿意,由部門負責人向人事部提出辭退的理由,經人事部核實后予以辭退。(4)綜合考評通過的人員,由人事部為其辦理轉正手續。(5)辦理轉正手續后的員工為公司正式錄用員工,人事部將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六、招聘紀律1、未經總經辦批準,擅自錄用員工,其招聘錄用的相關程序視為無效,人事部將不予辦理相關手續,不計發薪酬。新聘人員一律予以辭退并追究有關負責人責任。2、人員入職及轉正日期均以總經辦簽發相關通知單日期為準。3、應聘人員如屬下列情況,正式錄用時需總經辦決定:1)公司員工的直系、旁系親屬、三代姻新以及未婚夫、未婚妻等。2)公司副經理級以上崗位的同學、同鄉、前任單位的同事關系。3)各級部門負責人推薦的人員。4)原為公司員工,后因故離開公司者。七、附則1、總經辦招聘人員對每次招聘工作進行評估,并逐步改進工作方法,提高招聘工作效率。2、本制度解釋權歸人事部。精選制度9:定崗定編管理制度一、目的為規范公司的人員編制管理,優化人力資源配置,充分考慮公司的戰略部署及生產特點和管理需求,并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人力資源定崗定編的管理。三、職責1、公司管理層負責對公司組織結構及定崗定編設計的討論并決議。2總經理負責公司組織結構、人員編制調整的批準。3各部門總監負責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提出本部門定崗定編設置建議和崗位定員方案,并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4行政中心負責公司部門設立、編制的調整、審核、公布與實施。四、程序1、定崗定編的原則1)任務與目標原則以實現企業的戰略任務和經營目標為導向,強調崗位與組織結構的有機銜接;以企業現狀為基礎,強調崗位對未來的適應;以事為中心,因事設崗,因崗配編。2)專業分工和協助相輔助的原則。3)堅持執行有效管理幅度的原則。4)集權與分權相結合的原則。5)穩定性和適應性相結合的原則。既要保證公司在外部環境和企業任務發生變化時,能夠有序地運轉,同時又要保證組織結構能夠根據變化的情況作出相應的變更,有一定的彈性。6)命令統一原則。以有利于組織實現統一領導和指揮為原則,建立起嚴格的責任制,避免職能重疊和無人負責現象,保證全部活動的正常進行。7)精干高效原則。應遵循精干高效原則,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保質保量,負荷飽滿。2、定崗定編計劃的制定與審批1)組織結構的確定公司董事會根據組織結構設計的基本原則,并結合企業環境、公司規模、戰略目標、信息溝通要求、生產特點及管理需求確定組織結構。2)崗位定編計劃的制定與審批各部門總監每年年初于公司組織結構確定后,組織各部門經理及主管依據部門崗位實際需求情況制定出人力資源定編計劃報行政中心;行政總監給出審核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經總經理批準后由行政中心監督執行。3、定崗定編計劃的調整1)組織結構的調整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必要時會對組織結構進行調整,調整時需經過董事會決議通過。2)崗位定編的調整崗位定編調整的依據:公司管理方式、流程的發展與變化,任務量的調整等;調整的時間:原則上每年年初調整一次,如遇公司其他情況變動可做臨時調整;由各部門負責人提出調整申請,報行政中心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4、崗位管理1)組織結構確定后,行政中心根據組織結構和定崗情況,按《崗位職責、權限與任職資格說明書》模板編寫崗位職責、權限與任職資格說明書,各部門總監對《崗位職責、權限與任職資格說明書》提出修改并審批,總經理負責對《崗位職責、權限與任職資格說明書》最終的批準,經批準后生效執行。2)行政中心將崗位職責、權限與任職資格說明書匯總,經行政總監審批后報送總經理批準。3)由于職能或組織結構變化導致崗位變更時,由部門總監提出申請,行政總監審批,總經理批準后實施,同時行政中心更改崗位職責、權限與任職資格說明書。五、檢查與考核1)本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由行政中心統一組織考核。2)本制度通過相關工作標準和崗位工作標準一并進行考核。3)本制度經試行后,如本部門對有關內容提出修訂時,須通過管理者代表認定后,每年進行一次修訂。精選制度10:員工行為規范管理制度一、總則1、為規范(以下簡稱集團公司或公司)員工日常工作行為,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特制訂本制度。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所屬項目公司。3、綜合管理部為公司員工行為規范的歸口管理部門。二、工作時間公司實行每周工作五天,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周六和周日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1)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2)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三、考勤管理1、員工應按規定時間上、下班,實行打卡制度,不得遲到、早退,特殊情況須向直接主管人員說明或請假。2、員工請事假、病假須提交書面報告,3天以下(含)由部門經理審批;4-7天(含)由部門經理審核,分管領導審批;8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審核、分管領導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未請假而不到崗的按曠工處理。3、員工考勤月末匯總,部門副經理及以下員工的考勤表由部門經理審核,部門經理及以上員工的考勤表由分管領導審核。4、考勤的內容包括出勤、加班、遲到、早退、曠工、公差、病假、事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計劃生育假、護理假等。5、對違反考勤制度的員工按以下規定進行處罰:(1)每月遲到或早退三次(含)以上,并每次超過10分鐘的,每次扣除薪金50元;若遲到30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100元。(2)對曠工的處理:1)曠工個工作日的,扣除當日日薪;曠工1個工作日的,扣除當月月薪的20%;曠工個工作日的,扣除當月月薪的40%;曠工個工作日的,扣除當月月薪的60%、當年度獎金總額的20%;曠工3個工作日以上的,扣除當月月薪的100%、當年度獎金總額的40%;2)連續曠工超過3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含),作嚴重違紀處理,除扣除當月月薪及當年度獎金總額外,公司將與其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不負責其一切善后事宜。四、辦公紀律1、工作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有事外出,應事先告知部門負責人并征得同意;私人會客時間應以不超過10分鐘為宜。2、上班期間說話、走路、關門應盡量放低聲響,不影響他人工作,不得串崗、扎堆聊天或高聲喧嘩。3、員工應保持辦公環境整潔,不得在辦公區域進食或在非吸煙區吸煙,不得隨地彈煙灰、丟煙蒂,亂丟廢棄物,無特殊原因不得在辦公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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