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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24年智能化工程合同

智能化工程合同1

需方: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

1、定義: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2、合同標的

項目名稱:

3、合同項目標的范圍

3.1安防系統:視頻監控,紅夕假警,電子巡更。

3.2樓宇對講系統:

3.3合同項目范圍包括了全部合同標的中各系統施工項目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

品備件。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覺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施工預算報價中并未列入而且的確是乙

方供貨范圍中應當有的,并且滿意合同附件對合同設備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需的,均應由乙方

負責將所缺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等補上,且不發生費用問題。

3.4合同標的項目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認可的功能調整或其它不行預見因素導致所發生

的、必要的設備、材料及安裝費用,甲方驗證后簽證解決。

4、工期

乙方自接到甲方開工書面通知之日起,七日內開工并在一個月內完工,由甲乙雙方監理工程

師共同進行驗收。

5、合同價格

5.1本合同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元整(RMB)。

大寫:一

5.2工程總造價中包含供方依據本工程施工圖紙、技術規范、承包內容及合同條款等規定的

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設計、人工、設備材料的選購及供應費用。本工程設備詳見合同附

件《智能化工程清單》;

5.3本合同總價包括合同項目中安裝工程的設備(含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技術服務

費及合同設備的稅費;運雜費;保險費;安裝費等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費用。

6、付款及結算

6.1本合同運用貨幣種類為:人民幣。

6.2付款方式:銀行托收或匯票。

6.3進度款支付:甲方按每月施工形象進度70%支付工程款給乙方,同時扣除供方實際發生

的水電費用。

6.4竣工結算方法: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95%給乙方。剩余5%作

為保修款,待保修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6.5結算:固定單價合同,工程量以實際發生為準。設計變更,現場簽證中的材料綜合單價,

與清單中相同的執行清單價格,不同的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7、設備與材料進場協調

7.1本合同標的項目實施應滿意甲方工程建設進度和依次的要求,應保證剛好和完整性。

7.2乙方自行組織的設備與材料運輸方式由乙方自定;無論設備與材料來源如何,進場時必需

由甲方、乙方、監理方共同進行檢驗并由乙方填寫相關進場檢驗記錄,經監理方和甲方簽字,由

乙方保留,待工程驗收前報送甲方回檔。

8、包裝與標記

8.1乙方交付的全部貨物要符合GB10058-88包裝儲運指示標記規定及國家主管機關的規

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和裝卸的堅實包裝。包裝應保證在運輸、裝卸過程中完好無損,

并要有減震,防沖擊的措施;若包裝無法防止運輸裝卸過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設備損壞,

乙方應在設計結構上予以解決。包裝應按設備特點,按須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

的愛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狀況下平安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產品包裝

前,乙方負責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并保證零部件齊全。

8.2乙方應標清晰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在裝配圖中的部件號、零件號。

8.3乙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字樣印刷以下

凝:

(1)合同號;

(2)目的站;

(3)供貨、收貨單位名稱;

(4)設備名稱/機組圖號;

(5)箱號/件號。

凡重量為二噸或超過二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側面以運輸常用的標記和圖案標明重心位置

及起吊點,以便于裝卸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裝卸和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包裝箱上應明顯地印

刷有■輕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樣。

8.4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簽或干脆在設備本身上注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

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8.5每|牛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機組號、圖號的具體裝箱清單、合格證。外

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說明書各一份,另郵寄裝箱清單4份。

8.6技術資料應按每套設備分別包裝,并在外包裝箱外加以注明,一次性發貨。

8.7備品備件應分別包裝,并按7.2條款注明上述內容,專用工具也應分別包裝。

8.8各種設備的松散零部件應采納好的包裝方式,裝入尺寸適當的箱內,并應盡可能整車發

運以削減運輸費用。

9、技術服務和聯絡

9.1乙方應剛好供應與合同標的項目有關的工程設計、設備檢驗、安裝、調試、試運行等相

應的技術指導、技術協作、技術培訓等全過褂艮務。

9.2乙方需派人員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按技術資料進行施工安裝、調ift和啟動試運行,并

負責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試運行中發覺的制造質量及性能等有關問題的處理。在此期間的一切

現場施工費用乙方自行負擔。現場服務人員的現場補助費、夜間特別服務費、節假日服務費、食

宿費等均由乙方自理。

10、設備、材料質量及施工質量檢驗

10.1無論甲方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乙方均有義務主動剛好地向其供應合同標的項目

安裝以及合同設備、材料自身出現的較大的質量缺陷和問題,不得隱瞞,在甲方不知道的狀況下

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進廠檢驗并且簽署了檢驗報告均不能被視為乙方質量保證責任的解

除,也不能免除乙方對設備質量的責任。甲方自行選購設備與材料如存在相關問題,乙方有

責任在進廠檢驗時有依據地提出,否則乙方擔當質量保證責任。

全部這些正式的記錄文件及合格證作為技術資料的一部分,由乙方整理睬同監理方簽字,并

于工程實施驗收前供應給甲方存檔。此外乙方應在隨機文件中供應合格證和質量證明文件。

10.2現場檢驗時,如發覺材料、設備由于乙方緣由(包括運輸)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

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范時,由乙方處理解決。

10.3乙方如對上述甲方提出修理、更換、索賠的要求有異議,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10

天內提出,否則上述要求即告成立。

10.4如雙方代表在會同檢驗中對記錄不能取得一樣看法時,可由雙方托付權威的第三方檢

驗機構傲方權威機構聯合進行檢驗。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檢驗費用由乙方負責。

10.5由于乙方緣由而引起的設備或部件的修理時間或更換時間,以不影響工程建設進度或

則1個月兩者孰長為期限,否則按實際重置價格(含相關費用)由乙方重置相關設備和部件,發生

款項由乙方擔當。

10.6上述9.1-9.4條款提出的索賠,應按9.5條款的規定盡快修理、更換或補發短缺部分,

由此產生的制造:修理和運費及保險費均應由責任方負擔。對于上述索賠,由甲方從下次付款中

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述權力。

10.7甲方對到貨檢驗的貨物提出索賠的時間,自甲、乙雙方不能就設備或材料質量檢驗結

果及爭議處理方式達成共識起一個月內。

10.8上述9.1-9,8條款所述的各項檢驗僅是現場的到貨檢驗盡管沒發覺問題或乙方已按索

賠要求予以更換或修理均不能視為乙方按合同的相應條款規定應擔當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

11、稅費

11.1依據國家有關稅務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乙方應當交納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稅費,由乙

方擔當。

11.2合同價格為含稅價。乙方哄應的設備、技術資料、服務(也包括運輸)、進口設備或部件

等全部稅費(包括保險)已全部包含在合同價格內,由乙方擔當。

12、分包與外購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范圍內的設備、材料或部件進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外購),

襁轉包。

13、合同的變更、修改、中止和終止

13.1本合同一經生效,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合同的內容(包括附件)做任何單方面的修改。

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對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修改、取消或補充的建議。該項建議應以書

面形式通知對方并經雙方簽字確認。假如該項修改變更了合同價格和交貨進度,應在收到上述通

知書的5個工作日內,提出影響合同價格或交貨期的具體說明。雙方同意后,經雙方法定代表

人或托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托付)簽字并報原合同審查單位審查后方能生效,將生

效后的有關部分抄送到有關單位。

13.2假如乙方有違反或拒絕執行合同規定的行為時,甲方將用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

通知后15天內確認無誤后,應對違反或拒絕做出修正,假如認為在15天內來不及訂正時,應

提出訂正安排。假如得不到訂正或提不出訂正安排,甲方保留中止合同一部分或全部的權力。對

于這種中止,甲方將不出具變更通知書,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和索賠將由乙方負擔。

13.3假如甲方行使中止權力后,甲方有權停付到期應向乙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項,并有權

將在執行合同中預付給乙方中止部分款索回。

13.4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若因國家安排調整而引起本合同無法正常執行時,甲、乙雙方可

以向對方提出中止執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關條款的建議,與之有關的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13.5假如乙方破產、產權變更[被兼并、合并、解體、注銷等)或無償還實力或為了債權人的

利益在破產管理下經營其業務,甲方有權馬上書面通知乙方、破產清算管理人或合同歸屬人終止

合同,或向該破產管理人、清算人或該合同歸屬人供應選擇,按其給出合理忠實履行合同的保證

狀況,執行經過乙方同意一部分合同。

14、不行抗力

14.1不行抗力是指:嚴峻的自然災難和災難伎口:臺風、洪水、地震,火災、爆炸等)、斗爭

(不論是否宣戰)、叛亂等等。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行抗力事務而影響合同義務的期限

相當于不行抗力時間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行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

14.2受到不行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不行抗力事故發生后,盡快將所發生的不行抗力事務的

狀況以傳真或電報通知另一方,并在10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批閱確認,

受影響的一方同時應盡量設法縮小這種影響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誤,一旦不行抗力的影響消退后,

應將此狀況馬上通知對方。

如雙方對不行抗力事務的影響估計將持續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本

合同的執行問題(包括交貨、安裝、試運行和驗收問題)。

15、合同爭議的解決

15.1凡與本合同有關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仍不

能達成協議時,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15.2法院判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5.3由上述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如法院判決另有規定外,應由敗訴方擔當。

15.4在法院審理期間,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仍應接著履行。

16、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托付代理人(須經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托付)簽字,加蓋合同

專用章。

16.2本合同有效期限:從合同生效之日直到簽發"最終驗收證書.并理賠完畢貨款兩清之日

止。

17、保證與索賠

17.1保證期是指合同設備、材料、安裝工程簽發最終驗收證書之日起三年(簽最終驗收證書)。

17.2乙方保證其合同設備、材料、安裝工程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成熟的、質量優良的、

設備選型均符合平安牢靠、經濟運行和易于維護的要求。乙方保證本合同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完整

統一和內容正確,乙方仍有義務供應完整的技術資料。乙方有義務保證技術資料精確的并能滿意

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運行和維護要求。

1721合同執行期間,假如乙方供應的合同設備、材料、安裝工程有缺陷和技術資料有誤,

或者由于乙方技術人員安裝、調試錯誤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報廢,乙方應馬上無償更換和修

理。假如要更換,乙方應負擔由此產生的安裝現場更換的一切費用,更換或修理期限應不遲于故

障發生起的三個工作日,否則應按本合同16.9條款處理。

17.2.2由于乙方未按所供應的技術資料、圖紙、說明書和現場技術報務人員的指導而進行

施工、安裝、調試造成的設備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更換,但乙方有義務盡快供應所需更換的

部件。

17.3合同規定的保證期間,乙方應完成甲方在保證期滿前提出的索賠和賠償。但乙方對非

正常修理和誤操作以及由于正常磨損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17.4在保證期內,如發覺合同設備、材料、安裝工程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如屬

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乙方在接到甲方索賠文件后,應馬上無償修理、更換、

賠款。包括由此產生的安裝現場更換費用、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負擔。

17.5假如由于乙方的責任須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合同設備、材料、安裝工程,而使合同

設備停運或推遲安裝時,則保證期應按實際修理或更換所延誤的時間做相應的延長。

17.6如合同設備在保證期內發覺屬乙方責任非常嚴峻的缺陷(如設備性能達不到要求等級)

則其保證期將自該缺陷修正后起先延長計算一年。

17.7假如不是由于甲方緣由或甲方要求推遲施工工期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施工工期

完工時(不行抗力除外),甲方有權按下列比例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遲交工每周,違約金金額為遲交工程項目金額的0.5%;遲交工5周以上,違約金金額為遲交

工程項目金額的1%;不滿一周的按一周計算;合同工程違約金總金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乙方

支付遲交違約金并不解除乙方根據合同接著組織施工的義務。

17.8假如由于乙方技術服務包括施工、安裝、調試的延誤;疏忽和錯誤,在執行合同中造成

的延誤,每延誤工期一周,乙方將向甲方支付合同設備總價的0.5%違約賠償金,合同設備這部

分賠償金不超過合同設備總價的5%。且乙方需支付由于乙方技術服務錯誤或違約造成甲方的干

脆損失。

18、保險

18.1乙方依據運輸方式向保險公司以甲方為收益人投保發運合同設備價格110%的運輸一

切保險,保險區段為乙方倉庫到交貨現場(包括卸貨)后90天止。

18.2乙方須對合同設備的關鍵部件的加工制造過程向保瞼公司投保合同設備關鍵部件價格

110%;以乙方為收益人的設備制造險,投保范圍為制造過程中合同設備發生制造質量問題/車間

內搬運等損壞和現場安裝、調試、運行直至保證期滿出現的設備質量問題。

19、其它

19.1本合同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

19.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行分割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9.3本合同雙方擔當的合同義務都不得超過合同的規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對另一方作

出有約束力的聲明、陳述、許諾和行動。

19.4本合同列明白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擔當本合同以外的責

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19.5雙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權利或義務

轉讓給第三方。

19.6本合同項下雙方相互供應的文件、資料,雙方除為履行合同目的外,均不得供應給與

合同設備和相關工程無關的第三方。

19.7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網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并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

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或電傳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和通訊設施收取確認后,即

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19.8本合同一式8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6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1份,副本3份。

20、簽署頁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年月日年月

_________曰

智能化工程合同2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的規定,參照《居住小區智能化系統建設要點與技術導則》

(修訂稿)中相關標準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經邀請招標,依據乙方提交的

花園智能化系統投標文件(包括技術解決方案書、施工組織方案書、設備清單及報價表),并在

雙方探討、探討最終確認的設計文件(同投標文件)的基礎上,確定由乙方對本工程實行總承包

(系統集成)。

為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權利、義務,本著相互協作,緊密協作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

國合同法》、《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征求看法稿)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

同等、自愿、公允和誠懇信用的原則,結合該工程詳細狀況,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

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工程概況

1.工程檻兄

1.1工程名稱: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內容

1)本次智能化系統工程建設包括:閉路監控子系統、可視對講子系統、周界防范子系統、

家庭智能化及家庭安防子系統、一卡通管理子系統、停車場管理系統、綜合布線子系統、小區局

域網系統、背景音樂子系統、物業管理子系統、設備限制子系統、信息發布子系統、視頻點播子

系統、網站發布系統。

2)本次合同未涉及小區樣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統和單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統(模擬展

板),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3)本次工程建設包括許多可選項目或設備(可建設、可不建設),可選項目或設備如須要

建設則作為增項工程進行,雙方另外單獨結算,補簽合同,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可選項目

或設備包括:閉路監控系統中的遠程監控中心、一卡通系統中消費系統、www/e-mail服務器、

背景音樂子系統中節目定時器/報警信號發生器、電子巡更子系統、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統中的

紅外放射器、家電限制繼電器、無線遙控器、無線接收器等。

4)還有部分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是本智能化系統工程有機構成部分,

不行缺,由甲方負責選購。建議自購項目或設備包括:機房子系統、卡座廣播系統。

5)本次智能化系統工程一卡通子系統中的智能卡是必選項目,因為價格、型號、印刷不確

定,未包含在總報價中,須要另外簽訂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其次部分工程承包范圍

2.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工程承包內容同招標文件,設計要求及工程地質狀況,詳見本工程施工圖紙及設

計說明。

第三部分合同總額、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組成

3.合同總額及承包方式

3.1合同總額(或者稱為工程總造價)即托付乙方建設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全部

子系統所簽訂合同總額之和,總額為_______萬元(元整)。

3.2承包方式:該項目實行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平安文明施工的方式

進行總承包。

3.3特殊說明

1)在本次智能化系統建設中,全部子系統中所涉及的顧地牌pvc管價格均由甲方供應,若

價格發生改變,以最終價格為準,補差價(如單價高于合同價,甲方補高出部分差價)。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慮智能化系統工程主干路由,由甲方為乙方供應室外電信干線管道

2孔_80pvc管道。

3)合同中有不行預見因素,若發生增減項,雙方補簽增、減項合同,一起構成本合同的有

效組成部分。

4.組成合同的文件

4.1本合同

4.2小區智能化系統招標書

4.3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技術解決方案書

4.4________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設備清單及報價

4.5小區智能化系統工程施工組織方案

4.6中標通知書

4.7圖紙

4.8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部分詞語定義

5.詞語定義

5.1甲方(發包人):指在合同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實力的當

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5.2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

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5.3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5.4監理單位:指發包人托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5.5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其詳細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約定。

5.6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5.7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完

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擔當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5.8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須要增加合同價款的狀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

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5.9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擔當的經濟支出。

5.10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

承包天數。

5.11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起先施工的肯定或相對的日期。

5.12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肯定或相

對的日期。

5.13圖紙:指由發包人供應或由承包人供應并經發包人批準,滿意承包人施工須要的全

部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5.14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供應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詳細指定的

供施工運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5.15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5.16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擔當的責任。

5.17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擔當責任的狀況

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5.18不行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開并不能克服的客觀狀況。

第五部分施工組織安排及工期

6.施工組織安排及工期

6.1依據工期定額及運用須要,確定本工程總工期為日歷天(公歷日)。開工日

期:________年月日(以開工報告為準);竣工日期:年月

日(一次預埋隨土建;二次預埋及安裝調試隨裝修).

6.2進度安排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乙方在15日內做出工程項目安排書、工程施工組織安排書(已

供應),經甲方確認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應在每月25日前,將當月的工程進度安排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在

________日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看法,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看法的,視為同意。

3)承包人必需協作土建主體工程進度安排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7.開工及延期開工

7.1承包人應當根據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

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

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

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

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7.2因發包人緣由不能根據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8.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24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看法。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當愛護已完工程。承包

人實施工程師做出的處理看法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24小時內賜予答

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看法,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承

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緣由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擔當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

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緣由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擔當發生的費用,工期不

予順延。

9.工期延誤

9.1因以下緣由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批準乙方供應的圖紙;

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供應開工條件;

3)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供應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內非承包人的緣由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7)由于土建或相關聯施工單位緣由導致工期延誤;

8)不行抗力;

9)雙方協商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狀況。

9.2承包人在上述條款規定的工期延誤狀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

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3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看法,視

為同意順延工期。

10.工程竣工

10.1承包人必需根據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或發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0.2因承包人緣由不能根據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

包人擔當違約責任。

10.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樣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

組成部分。提前共11頁,當前第3頁1234567891011

第六部分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1.工程師權利與義務

11.1照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托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

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

姓名:職務:

發包人委派的職權:

須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須要征得發包

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包人批準。

11.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

姓名:職務:

發包人委派的職權:(其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

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務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

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于

爭議的約定處理。

11.5除本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

的承包人的任1可權利與義務。

12.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12.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

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

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

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件可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華提交

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訂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12.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

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24小時內賜予書面

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剛好賜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

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24小時內不予答復的,

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

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做出修改指令或接著執行原指令的確定,并以書面形

式通知承包人。緊急狀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馬上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確

定仍接著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

由發包人擔當,延誤的工期相應J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12.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剛好向承包人供應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

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擔當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

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共11頁,當前第4頁1234567891011

12.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接著行使合

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13.項目經理

13.1項目經理的姓名:________職務:

13.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

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13.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

狀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實行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平安的緊急措施,

并在實行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擔當由此發生

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J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擔當費用,不順延工期。

13.4承包人如須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

人同意。后任接著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14.甲方責任

14.1甲方責任: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未M嘗、平整施工場地、供應智能化系統公用管道、供應中心'機房等

工作,使施工場地在承包方開工前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接著負責解戾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開工前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須

要;

3)開工前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意施工運

輸的須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開工前向乙方(承包人)供應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園區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

精確性負責;

5)開工前完成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

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準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坐標限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在________年月日前組織承包人和相關人員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乙方(承包人)與其他施工方的協作關系,監督、檢查工程質量、進度,并指派專

人負責;

9)向乙方(承包人)免費供應器材保管庫房;

10)向乙方(承包人)免費供應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

14.2甲方未能履行上述條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

乙方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5.乙方(承包人)工作

15.1乙方責任:

1)施工前將相關的設計、施工組織方案送甲方審查;

2)向工程師供應月度工程進度安排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愛護和平安生產等的管理規

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擔當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

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4)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擔當因自身緣由違

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5)工程器材進場未交給甲方(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間發生損

壞,承包人負責出資修理;如因發包人提前運用造成損壞,由發包人擔當修理費用。

15.2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條款的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

損失。

第七部分質量和檢驗

16.工程質量

16.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其中pvc管由發包人統一報驗);質量

標準的評定以施工組織方案書中相關標準為依據。另:因園區主干路由由甲方為乙方供應室外電

信干線管道2孔pvc管道,驗收時主干路由以甲方供應的基礎為驗收依據,其余以電信部門規

范為準。

16.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

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擔當。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依據其責任分別擔當。

17.檢查和返工

17.1承包人應仔細根據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

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供應便利條件。

17.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覺,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

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緣由達不到約定標準,

由承包人擔當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7.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

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擔當。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擔當,

相應順延工期。

17.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承包人緣由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擔當。

18.隱藏工程和中間驗收

18.1工程具備隱藏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藏或中間

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藏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

承包人打算驗收記錄險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方可進行隱麟口接著施工。

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8.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

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

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8.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12小時后,工程

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藏或接著施工。

19.重新檢驗

如承包人未通知發包人驗收隱藏工程,發包人有權要求重新驗收,無論有無質量問題,所發

生的費用均由承包方擔當;如承包人通知發包人驗收隱藏工程,發包人未進行驗收,或發包人已

進行驗收而要求重新驗收時,無論有無質量問題,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擔當,與此同時發包人

應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八部分平安施工

20.平安施工與檢直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平安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平安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

接受行業平安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實行必要的平安防護措施,消退事故隱患。由于承

包人平安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擔當。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平安教化,并對他們的平安負責。發包人

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平安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緣由導致的平安事故,由發包人擔當相

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平安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

交通要道旁邊施工時,施工起先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平安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

施費用由發包人擔當。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運用)及運用毒害性、

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平安防護措

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擔當平安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平安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馬上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

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擔當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九部分付款方式及工程量計算

23.付款方式

23.1本工程實行工程總費用包干,無預付款,每月根據經核實的工程實際進度的85%支

付工程進度款,竣工驗收后,支付至已完實際工程量的95%,質保期滿后支付剩下的5%款。

23.2工程因甲方緣由進行重大調整(重大調整條款雙方另行約定)所產生的追加合同價

款或削減的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時調整支付。

24.工程量的計量

24.1承包人在每月的28日前,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后3

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

量供應便利條件并派人參與。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與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

的依據。

24.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3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4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

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幣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

能參與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4.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緣由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第十部分工程變更

25.工程設計變更

25.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重大損失,由發包人擔當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5.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

此導致發包人的干脆損失,由承包人擔當,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5.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

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擔當由此發生的費用,

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納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

擔或共享。

26.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27.確定變更價款

27.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

合同價款。

27.2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7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值理由不確

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7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共11頁,當前

第7頁1234567891011

27.3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7.4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第十一部分竣工驗收

28.竣工驗收

28.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供應完整

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工程驗收以發包人確認的工程施工圖紙、設備說明書、項目施工方案

及整體調試和驗收安排、有關變更的書面文件為依據驗收。

28.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臉收后5天內賜予認可

或提出修改看法。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擔當由自身緣由造成修改的費用。

28.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5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不提

出修改看法,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28.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

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重新遞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

28.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瞼收報告后5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6天起擔當工程保管及

一切意外責任。

28.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由雙方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條28.1款至28.5

款辦理。

28.7因特別緣由,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

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28.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運用。發包人強行運用時,由

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擔當責任。

28.9工程竣工驗收符合合同規定的驗收標準后,發包方不得因其他經濟糾紛拒絕付款給

承包人。

29.質量保修

29.1本工程保修期自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保修期為壹年;設備或子系統按廠方供

應的保修條款執行,合同另附部分原廠家質保和售后服務說明。

29.2保修責任范圍:凡屬于承包方施工及承包方負責的器材質量緣由造成的系統故障,

屬承包方保修責任范圍,承包方免費修理。

第十二部分違約、索賠和爭議

30.舉

30.1發包人(甲方)違約。當發生下列狀況時,發包人應擔當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

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本合同第23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第23條提到的發包人無正值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狀況。

4)發包人沒有根據合同付款條件剛好付款給承包人工程款項,每拖延一日,根據應付款項

的萬分之一支付給承包人利息。

30.2承包人(乙方)違約。當發生下列狀況時,承包人擔當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

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1)因承包人緣由不能根據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緣由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狀況。

4)承包人不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竣工工程造價的萬分之一支付違約金,但違

約金額總金額不超過本合同總金額。共11頁,當前第8頁1234567891011

30.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接著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擔當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

接著履行合同。

31.索賠

31.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值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務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1.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擔當責任的

其他狀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剛好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

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務發生后7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7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

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3天內賜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

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3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

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務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務終了

后7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1.2.3、31.2.4

規定相同。

31.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

發包人可按上述31.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2.爭議

32.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

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人民

法院提起訴訟。

32.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狀況的,雙方都應接著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部分合同解除、生效與終止

33.合同解除

33.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樣,可以解除合同。

33.2發包人不按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

施工無法進行,停止施工超過7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科亍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3.4一方依據本條33.1、33.2、33.3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

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

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3.5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當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愛護和移交工作,按

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供應必要條件,支付以

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

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擔當,因未剛好

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擔當。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3.6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4.合同生效與終止

34.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4.2除第十一部分第29款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

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4.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懇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幫助、

保密等義務。

第十四部分其他

35.合同文件及說明依次

35.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說明,互為說明。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說明依次如下:

1)合同書

2)圖紙

3)投標書(包括技術解決方案書、施工組織方案書、設備清單及報價)及其附件

4)招標文件

5)工程質量保修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5.2當合同文件內容模糊不清或不相一樣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狀況下,由發包

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批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做出說明。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

理的工程師的說明時,按本協議書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6.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6.1語言文字:本合同文件運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說明和說明。

36.2適用法律和法規: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須要明示的法律、行政

法規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建筑法》。

36.3適用標準、規范

1)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居住小區智能化系統建設要點與技術導則》(修訂稿)、、

《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征求看法稿)、《智能建筑設計標準》、《建筑通用布線國際

標準》、《商用建筑布線標準》、《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建筑與建筑

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范》及地方現行的工程施工驗收規范。

2)發包人供應標準、規范的時間:開工前。

3)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擔當。

37.圖紙

37.1發包人應在簽訂合同時向承包人供應一套最終版電子版建筑平面圖,承包人在開工

前一周內向發包人供應兩套圖紙。發包人須要增加圖紙套數的,承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

發包人擔當。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協議書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

擔當,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37.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

承包人存檔須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37.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運用。

38.不行抗力

38.1不行抗力包括因斗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

爆炸、火災,以及雙方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難。

38.2不行抗力事務發生后,承包人應馬上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快速實行

措施,盡力削減損失,發包人應幫助承包人實行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

停施工。不行抗力事務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狀況不暇失狀況,及預料清理

和修復的費用。不行抗力事務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狀況。不行

抗力事務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共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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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因不行抗力事務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擔當: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

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擔當;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擔當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擔當;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

包人擔當;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擔當;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8.4因合同一方拖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行抗力的,不能免除拖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9.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W: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托付: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一月一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乙方(蓋章):

W: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一月一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智能化工程合同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責任,保障雙方的利益,保證工程J頓當進行,現經雙方友好協商,在雙方自愿以及完

全清晰、理解本合同條款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及有關規定,依據本工程的詳細狀況,簽訂本施工合同。

1.工程名稱:廠區智能化工程

2.工程地點:國網能源和豐煤電有限公司

3.承包方式:建筑智能化安裝工程采納綜合單價合同,即包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利潤、

管理費費用泡設計圖紙及深化設計圖紙、包工期、包質量、包平安、包文明施工、包員工保險、

包措施費、包竣工資料及竣工圖、包材料設備檢驗試驗費、包智能化驗收、包風險等方式,負責

智能化工程供貨、安裝、調試、包驗收合格、培訓、保修及保修期間的保養等工作。

4.承包范圍:按施工圖及招標文件中有關要求的內容進行承包,主要包括以下:防盜報警系

統、網絡系統、閉路監控系統、保安電子巡更系統、呼叫幫助系統、IC卡控系統、門禁設備系

統、停車場管理系統、多煤體信息發布系統、IBMS系統集成管理系統、智能化機房裝修及配套

系統等系統工程的安裝。主要材料設備為甲供材料或甲控材料,詳見附件4。

5.合同總價: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暫定(小寫)¥3297908元,(大寫):叁佰貳

拾玖萬柒仟玖百零捌元。

5.1以上暫定合同總價是在招標文件及乙方投標文件"(詳見附件4)投標報價的基礎上進

行總價下浮而得,結算時按此下浮比例進行總價下浮,綜合單價按乙方投標報價中的單價執行,

工程量按實際竣工圖及變更簽證按實結算。除本合同中另有約定的狀況以外,合同單價不得調整。

5.2合同暫定總價中不包含主要材料設備費用,主要材料設備為甲供材料或甲控材料,詳見

附件4,由雙方另行協商甲供材料或甲控材料有關事宜。

5.3合同暫定總價中已包含結構主體工程的管槽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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