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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精選制度1:員工假期管理制度員工申請各種假期,均需事先到人力資源部或部門秘書處領取《假期申請表》,并辦理相關手續。三天內假期由各部門主管批準,三天以上假期報人力資源部批準;部門經理(主管)假期申請由總經理批準。婚假、補休需由部門批準,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簽字后方可休假。1、病假員工因患病需請病假時,必須以電話(手機短信請假無效)通知直屬主管或人力資源部,并三天內出具縣級醫院以上病假證明。病假只有在完成正規的手續之后方可被認可,否則被視為曠工。病假期間薪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2、事假1)事假須本人提前一天填寫書面《假期申請表》,經部門主管或分管經理簽字后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方能生效。2)公司一般不批準事假,特殊情況須事先征得部門主管同意批準,未經批準擅自缺勤者按曠工處理。3)申請事假最長不得超過15日(即日歷天數),逾期不歸者按曠工處理。4)所有事假均屬無薪假期,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除外。5)婚假及產假本公司正式員工享有國家規定的結婚及生育相應假期,標準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6)公司員工懷孕后或產假后,公司可根據其身體狀況同員工協商后調換工作崗位,而員工工資也將隨該崗位之工資標準予以調整(生育補貼、社保)。7)員工如在假期內為其他企業或個體經濟組織工作,公司按規定將以除名處理有收回產假期間的工資的權利。3、慰唁假所有正式員工在其直系親屬去世時,可享受三日有薪慰唁假,并須出具相關證明(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子女)。當月慰唁假不超過五日者,不扣發“出勤情況”考評分。4、年假1)員工為公司服務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可于次年內享有五天有薪年假,已滿十年未滿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已滿二十年的,年休假十五天。2)申請年假時,需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應根據部門工作安排需由所在部門同意,報人力資源部批準,經理以上人員須總經理批準后生效。3)員工離職時,年假不可用來抵通知期,特殊情況需人力資源部審核并報董辦同意。4)員工凡一年缺勤累計超過15天以上(含15天)的取消本年度年假資格。5)年度受到最后警告處分者,取消享受本年度年假資格。5、法定假期根據國家規定和結合公司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統籌安排,提前以公告形式公布。精選制度2:員工離、退休制度1、員工退休制度是國家勞動保險制度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根據國家法律和自治區有關規定,職工達到一定工齡和年齡或因身體不佳,或因工致殘等條件時均可退休。2、干部、工人批準退休時,已到休假時間的應按ABC規定給予假期休假。3、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核定的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拖欠。4、退休后因病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自治區醫療保險規定執行。5、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計發建房補助費,安家補助費。6、干部、工人異地安置時,應發給單位駐地至接受安置地的單程交通費、住宿費、途中伙食補助費、行李托運費。7、返聘。中、高級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可以實行返聘政策,但返聘年限最多不超過3年(含3年),并需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8、離職程序1)員工離職要嚴格執行勞動合同中的變更、解除、終止等有關條款;2)員工主動離職時應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公司批準后按勞動合同有關規定處理;3)勞動合同沒有到期而由公司提出解聘的或合同到期但公司沒有繼續聘任的,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應提前三十天通知當事人,并說明解聘或不續約理由,并按勞動合同和公司相關規定辦理有關事宜。4)員工離職應填寫《員工離職(調離)申請單》,經本部門經理簽字后,由人力資源部送交至總經理批準后,辦理相關手續;5)離職人員必須按《員工離職移交手續清單》完成工作及相關事宜交接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6)審計。公司部門經理(含)以上人員異動時,公司安排相關人員進行離職審計,審計結果將作為辦理手續的依據。精選制度3:員工離、退休制度1、員工退休制度是國家勞動保險制度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根據國家法律和自治區有關規定,職工達到一定工齡和年齡或因身體不佳,或因工致殘等條件時均可退休。2、干部、工人批準退休時,已到休假時間的應按ABC規定給予假期休假。3、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核定的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拖欠。4、退休后因病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自治區醫療保險規定執行。5、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計發建房補助費,安家補助費。6、干部、工人異地安置時,應發給單位駐地至接受安置地的單程交通費、住宿費、途中伙食補助費、行李托運費。7、返聘。中、高級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可以實行返聘政策,但返聘年限最多不超過3年(含3年),并需上報公司總經理批準。8、離職程序1)員工離職要嚴格執行勞動合同中的變更、解除、終止等有關條款;2)員工主動離職時應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公司批準后按勞動合同有關規定處理;3)勞動合同沒有到期而由公司提出解聘的或合同到期但公司沒有繼續聘任的,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應提前三十天通知當事人,并說明解聘或不續約理由,并按勞動合同和公司相關規定辦理有關事宜。4)員工離職應填寫《員工離職(調離)申請單》,經本部門經理簽字后,由人力資源部送交至總經理批準后,辦理相關手續;5)離職人員必須按《員工離職移交手續清單》完成工作及相關事宜交接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6)審計。公司部門經理(含)以上人員異動時,公司安排相關人員進行離職審計,審計結果將作為辦理手續的依據。精選制度4:人力資源信息統計管理制度一、總則1、為掌握(以下簡稱集團公司或公司)總體人力資源狀況并實施監控,促進人力資源管理的規范化,特制訂本制度。2、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及所屬項目公司。3、綜合管理部為人力資源信息統計的歸口管理部門。二、統計方式與內容1、人力資源統計主要以定期統計報表和不定期走訪調查等方式進行。2、各項目公司按月度、季度、全年三個時段向公司綜合管理部報送人力資源統計信息。3、月度人力資源統計包括當前人力資源基本情況、人力資源變動信息等內容,變動信息包括當月新增、轉正、晉升、減少、調動、降職等,具體詳見《公司員工基本情況表》、《公司員工基本情況統計表》和《公司員工變動情況統計表》。月度報表的上報時間為每月3日之前。4、季度人力資源統計內容除按月度統計內容上報報表外,還須填寫人力資源情況季度分析報告。季度報表的上報時間為每季度第一個月3日之前。5、年度人力資源統計內容除月度和季度的統計內容外,還包括年度考核結果、人力資源成本支出情況等統計內容,并填寫《年度考核情況統計表》和《人力資源成本支出統計表》,于每年1月15日前上報。6、公司綜合管理部視工作需要,可進行臨時性統計及走訪調查,及時掌握人力資源相關信息。7、各類統計報表上報前須經所在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審定。三、分析與運用1、公司綜合管理部應對統計報表加以分析,及時了解各公司員工的整體素質、崗位配置、人員結構及人力資源流動的合理性等,全面掌握當前公司的人員基本情況和需求情況,對以往人力資源規劃進行檢測、評估,對人力資源激勵及培訓開發機制進行分析、評估和改進,為改進和完善人員招錄、培訓開發、激勵及薪酬等體制提供依據。2、公司綜合管理部每季度應向公司領導提供人力資源綜合統計分析報告,全面反映公司人力資源整體狀況,總結經驗,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建議或解決方案,供公司領導決策參考。四、附則本制度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與修訂。精選制度5:績效工資分配管理制度制度(一)貫徹落實國家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精神,結合醫院特點,制定相應科學、合理的績效工資分配與管理制度,不搞科室承包、開單提成、醫務人員績效工資分配與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掛鉤。(二)設立績效工資分配管理組織,負責全院獎金管理工作,并有相關程序與制度。(三)績效工資分配原則1.始終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的原則,遵照衛生部關于“醫療機構不準實行科室的收入和醫生個人收入掛鉤”的要求。2.逐步健全和規范對醫院的績效工資分配制度,突出醫療質量、技術水平、醫療服務在醫院績效考核中的權重。3.高效、低成本的原則,充分利用醫療資源,降低成本,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安全、便捷和經濟的醫療服務。4.堅持按崗定酬、按任務定酬、按業績定酬的原則。(四)醫院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1.醫院內部進行績效工資分配時,應當按照崗位職責,提出工作要求,明確任務指標,考核綜合業績。獎金應當與綜合考核指標掛鉤,不得單純與業務收入掛鉤。2.醫院內部的績效考核,應當根據崗位所承擔的責任不同、風險不同、技術不同,并綜合考慮工作質量、服務質量、工作數量、創新能力等因素,在規范成本核算的基礎上,對于工作可以量化考核的部門以量化考核為主,難以量化考核的部門主要以崗位職責為基礎進行考核。3.醫院績效分配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績效工資的分配應當重實績、重貢獻,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分配形式和辦法可以由醫院根據本單位的目標任務和工作特點,根據考核結果自主確定。精選制度6:獎懲、升遷、降級管理制度一、員工的獎勵方式分為下列幾種:1、嘉獎;2、小功;3、大功;4、晉級;二、員工的懲罰分為下列幾種:1、申誡;2、小過;3、大過;4、開除或降級:若造成公司損失負賠償責任。三、員工有下列事跡者,可公布嘉獎: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技術超群、克盡職責、能為其它員工楷模者;2、維護團體榮譽,熱心服務,有具體事跡者;3、領導有方,使業務推廣有相當成效者;4、克盡職責全年度辦理各項事務未出任何差錯者;5、參與內部救援工作,精神可嘉者;6、有其它功績者。四、員工有下列事跡者,得于“記小功”:1、對于主辦業務有重大推展或改革績效者;2、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依限完成,表現優異者;3、檢舉重大違規或損害公司權益事項者;4、參與公司事故救援工作,主動積極,并處置得宜者;5、其它類似的行為者。五、員工有下列事跡者,得于“記大功”:1、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采行后成效卓越者;2、對于舞弊或有危害本公司權益的事情,能事先揭發或防止,而使公司避免重大損失者;3、遇意外事件或災變能隨機應變,措施得當或不顧自身危險,勇敢救護而保全人命及公物因而減少損失者;4、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產品品質,降低成本有顯著功效者;5、對于生產技術和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采行確具成效者;6、其它類似的行為者。六、員工有下列事跡者,得于“申誡”:1、上班忘記佩帶員工卡或工作時間內不按規定佩掛員工卡,每累計滿兩次即予申誡一次處分;2、上班時間未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與統一著裝者;3、在工作場所赤足、赤膊、穿背心、穿拖鞋者;4、上下班不排隊打卡或插隊打卡者;5、上班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規定以外工作者;6、在車間吃零食者;7、破壞工作場所或公共區域的環境區域者;8、機臺和工作環境欠整潔,經指正后不加整理者;9、因疏忽造成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10、涂寫墻壁、機械設備和任意張貼文件,影響觀瞻者;11、不按規定如實填寫報表或工作記錄者;12、上班時間未經許可私自會客或接打私人電話者;13、檢查或督導人員不認真執行任務者;14、上班時或下班后在廠內大聲喧嘩者;15、違反其它規定,情節尚屬輕微者。七、員工有下列事跡者,得予記“小過”:1、對上級交辦任務,執行不力或處理不當者;2、辦事拖拉或積壓文件,影響工作處理時效者;3、在上班時間喝酒者;4、在工作場所喧嘩,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5、未經許可擅自帶人入廠區、宿舍者;6、對同事惡意攻擊、誣陷、作偽證、制造事端者;7、托人、代人刷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8、在工作時間偷閑睡覺、閱讀書報或做其它私事者;9、遇有意外重大問題而隱瞞真相,不向上級報告者;10、在非值班時間未經許可擅自進入工作場所者;11、言行失檢、態度傲慢,經勸導仍不服從者;12、被指派加班,借故推諉亦不辦理請假手續者;13、非機械故障或原料不足因素,故意降低標準產量者;14、疏忽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致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15、攜帶物品進出廠區拒絕門衛查詢檢查者;16、下班鈴及休息鈴未響前擅自停工者;17、上班期間出廠未依規定辦理者;18、其他之違失行為,符合記小過之事由者;19、有第七條各款行為之一,經被處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錯誤者;20、有本條各款行為之一,如情節較輕,且事后尚知悔改的,可減輕為申誡處分。八、員工有下列事跡者,得予記“大過”:1、擔任主管職務,枉法徇私,有重大失職情事者。2、對上級人員有關職務上之查詢,故意隱瞞或作不實之報告者。3、怠忽職責,擅離職守,情節重大者。4、違反勞動紀律,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者。5、不依規定工作以致造成錯誤,使公司蒙受損失者。6、在公司酗酒、滋事、擾亂秩序者。7、擅自撕毀或取下公司公告文件或未經許可擅自張貼、散發傳單及其他文件者。8、威脅、恐嚇主管、同事及其家屬者。9、進出公司拒絕接受警衛人員必要檢查者。10、未經許可,擅自引領外人入廠者。11、遺失經管之機密文件或其他重要物件者。12、擅自操作非其本人經管使用之機器設備、車輛、儀器、工具者。13、于非吸煙區吸煙,或有其他禁止事項之場所違反規定者。14、在外從事與公司利益沖突之業務者。15、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或使喚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16、違反工業安全衛生規定措施,使公司蒙受損害者。17、擅離職守,致生變故,使公司蒙受損害者。18、其他之違失行為,符合記大過之事由者。19、有第八條各款行為之一,經被處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錯誤者。20、有本條各款行為之一,如情節較輕,且事后尚知悔改的,可減輕為小過處分。九、員工累犯相同錯誤、在同一年度內累計被記大過二次、或情節重大者可予降級、降職。十、員工有下列事跡者,得予以“除名”;案情重大者,并送公安機關嚴辦:1、對上級領導及其家屬或其它員工施加暴行或有重大侮辱的行為者;2、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法確定或被判勞動教養者;3、在廠內聚眾鬧事、酗酒、同事間爭吵打架或煽動怠工、罷工,影響產或工作秩序者;4、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名譽或經濟損害者;5、侵占公款、公物者;6、故意泄漏公司技術上的秘密或未經許可擅自翻閱、抄錄,翻印公司機密圖紙、資料者;7、故意破壞設備、工具、原材料、產品或其它公物者;8、在廠內聚賭或有重大傷風敗俗的行為者;9、偽造或盜用公司公章或者偽造公司文件者;10、被記三次大過者;11、連續曠工滿三日或年累計曠工達五日者;12、偷竊公司或他人財物者;13、在外從事第二職業或其它非法經營活動者;14、偽造員工卡或借用他人的員工卡或將員工卡借給他人蒙混入場者;15、無正當理由拒絕主管的工作分配、調動者;16、有貪污、投機倒把、走私販毒、行賄受賄、勒索敲詐以及其他違法亂紀的行為者;17、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衛生規程,以致發生重大事故者;18、對同仁暴力威脅、恫嚇,致嚴重妨礙生產者;19、張貼、散發煽動文字、圖書足以破壞勞資雙方情感,情節重大者;20、泄漏公司營運財務狀況及業務銷售與制造成本、客戶名單、產品關鍵性技術,使公司蒙受損失或影響公司形象者;21、訂立勞動合同時有所欺瞞,使雇主誤信而受損害者;22、攜帶違反政府法令嚴禁物品,危害公司財產或員工生命安全者;23、參加違法組織或活動者;24、蓄意散播或聚眾談論薪資內容,引起挑撥勞資雙方感情或情緒情節重大者;25、有違反其它規定,情節重大者;26、有第九條各款行為之一,經被處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錯誤者;27、有本條各款行為之一,如情節較輕,且事后尚知悔改的,可呈報另行議處。十一、從業人員獎懲案件應由其直接主管或稽核幕僚人員列舉事實及其適用獎懲條例,填具獎懲提報單,經呈部主管審核后送人事單位辦理,獎懲案件經總經理核準確定后,由管理部在布告欄公告。十二、除名員工,管理部應予記八本人人事檔案,并于五日內報企業主管部門及被開除職工居住地的縣(市)、勞動局備案。十三、對于弄虛作假,騙取獎勵的員工,應當按照情節輕重,給與必要的處分。十四、對于濫用職權,利用處分員工進行打擊報復或對應處分的員工進行包庇的人員,應當從嚴予以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十五、員工因違反上述各項規則而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得依公司規定照價賠償。十六、員工受懲戒處分,如有不服得提出具體事證向公司管理部申訴。精選制度7:應聘人員背景核查管理制度一、總則1、為加強(以下簡稱集團公司或公司)的員工招聘管理,把好人才篩選關,確保員工隊伍整體素質,特制定本辦法。2、本辦法適用于適用于集團公司及所屬項目公司。3、綜合管理部為應聘人員背景核查的歸口管理部門。二、工作內容及程序1、綜合管理部須對應聘人員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等基本資料進行核對和查實。對財務及資金管理、審計管理、成本控制、材料設備采購、人力資源管理、網站維護及信息系統管理等特殊崗位,以及部門經理(含主持部門工作的副經理)及以上職級人員,還須對工作經歷、離職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現等進行專項背景核查。2、專項背景核查原則上應在面試通過后、正式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前進行。應聘人員已聲明要求延后核查的,以及在錄用報批前較難核實的內容,可在試用期間補充核查,但須在轉正前完成全部核查內容。3、專項背景核查的主要內容及基本方法:1)身份核查。包括身份證、家庭情況的真實性等,主要通過聯絡和確認家屬、聯系所在街道或派出所以及核對本人身份證等形式進行核查;2)學歷及相關證書核查。包括畢業學校、專業、畢業時間及各類證書的真實性等,主要通過網絡核查或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核查;3)工作經歷及離職原因核查。包括工作單位、崗位、工作時間及離職原因的真實性等,主要通過外調、聯系其人事部門進行核對和了解,以及借助社會資源側面核實等。其中,對于離職原因的核查,應重點考查此前兩家單位的離職原因。4)品行及工作表現核查。包括上下級關系、同事關系,以及為人處事、行為特點等,主要通過正式聯系單位人事部門進行了解或借助社會資源側面核實等。4、本辦法第六條所指背景核查內容中,若1-3項核查屬實,第4項內容較難獲得信息,但對應聘人的面試評價良好的,可辦理錄用,但綜合管理部和用人部門在試用期間應重點關注其作風和品行,并繼續側面補充核查第4項內容。5、在本辦法第六條所指的背景核查內容中,若核實1-3項內容有較大偏差,有虛假、偽造嫌疑,或在對第4項內容的核查時存有重大疑問、疑點的,應暫緩錄用或不予錄用。6、通過試用期補充核查,若有品行疑問,工作表現不佳,以及主要事實有偏差的,應不予轉正。7、應聘人員背景核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用人部門進行輔助核查。綜合管理部主要通過應聘人員在《應聘人員情況登記表》中已提供的線索進行正面核查,并輔以其他社會關系的側面核查,用人部門主要通過其他社會關系進行輔助核查。8、綜合管理部對應聘人員的專項背景核查,須填寫《應聘人員專項背景核查記錄》,并作為錄用報批的基本材料。試用期補充核查情況,應在轉正報批時予以說明。三、附則本辦法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精選制度8:工作管理制度1、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吃零食、大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2、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為二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按月進行考評。3、公司內所制定的《員工日程表》是衡量員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據,要求員工每天要認真、詳盡的填寫,作為公司考核員工工作量的標準。4、職員間的工作交流應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大廳、會議室),如需在個人工作區域內進行談話的,時間一般不應超過三分鐘(特殊情況除外)。5、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積極和公司同事交流和學習專業知識和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培訓將施行簽到制,出席記錄和培訓考核也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部分)。6、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并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7、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8、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9、員工在任何時間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場所、設備及其他資源從事私人活動。一經發現,給予警告,情節嚴重者,公司將予以辭退。10、員工須保管好個人的文件資料及辦公用品,未經同意不可挪用他人的資料和辦公用品。10、員工要保管好個人電腦,按公司規定進行文檔存儲、殺毒及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由公司安排修理。精選制度9: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本公司員工每日工作時間為八小時,但經員工半數或工會同意,得將周內一日正常工作時數調配在其他工作日上。但每周工作總時數仍以四十小時為度。2、本公司員工工作時間:上午八時上班,下午五時下班,中午休息一小時。擔任流水線作業的員工,另依規定可實施作業中間休息。3、員工因出差或其它原因于事業場所外從事工作,不易計算其工作時間者,以平日工作時間為其工作時間。4、因季節或訂單量關系和因換班、準備或補充性工作,有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必要者,本公司可將工作時間延長。其延長之工作時間以加班計算。每人每月加班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每天班后加班不得超過三小時。5、本公司員工加班,必須事先獲準,否則不予承認。6、本公司對于寫字樓員工加班工時的統計與加班費的核發,另依本公司薪資管理辦法實施。7、本公司員工工作采取晝夜輪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周更換一次。8、本公司員工每周七日中休息二日,為星期假日。公司配合生產需要而要求員工于星期假日出勤上班時,該星期假日工資以加班工資計算。9、本公司員工如有遲到情節者,依下列規定辦理:1)上班時間五分鐘后至十五分鐘內,始行簽到、打卡到工者為遲到,扣當月百分考核一分。2)上班時間十五分鐘后,始行簽到、打卡到工者,均以曠工半日論。3)因偶發事件經核準者,按請假處理。10、本公司員工如有早退情節者,依下列規定辦理:1)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內,即行簽退或打卡提前下班者為早退,扣當月百分考核一分。2)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以前即行下班者,均以曠工半日論。11、本公司員工如有曠工情節者,依下列規定辦理: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不到工者,均以曠工論處。2)曠工一天扣當月百分考核五分,并且不發當日底薪。3)委托、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當日雙方均以曠工論處。4)員工上下班打卡僅打“到”未打“退”,或僅打“退”未打“到”者,若無具體確實的理由,當日以曠工處理。5)除因卡鐘失靈,確實無法打卡時,可由科長(主管)以上人員簽證證明,交人事部處理,其他原因的簽證均屬無效,仍以曠工處理。上下班時未能找到出勤卡者,應向保安人員登記確實時間,由人事部簽證,否則仍以曠工處理。6)在連接星期假日或法定假日前后曠工者,應視為連續曠工。但其中星期假日或法定休假日,不計入曠工日數內。12、下列政府規定應放假的節日均予休假,工資照付:1)元月一日,元旦。2)五月一二、三日,國際勞動節。3)十月一二、三日,國慶節。4)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春節。以上法定節日適逢星期假日時,應順延補假。13、本公司生產有連續特性,需員工到齊生產。員工過春節需要有更長假期,本公司在春節期間放假十四天(工資照付)以代替前條第四項春節法定節日、探親假及年休假。14、本公司員工請假為下列八種,分別規定如下:1)公假依照政府法令應給公假者,憑有效證件辦理。請公假可酌情核發路程假。公假期間,工資照付(因公司業務需要而出差者,稱為出差)。2)工傷假員工因執行職務而致殘廢、傷害,經指定醫院證明確不能出勤者,核給工傷假(工資照付)。假期期滿應主動復工,否則以曠工論處。同一工傷假累計,不得超過兩年。請工傷假,除本公司醫療室證明及外診醫院證明外,應附工傷報告書。3)事假員工因有事必須親自處理者,應請事假,全年合計不得超過十五天,事假期間不發工資。寫字樓職員請事假,其事假期間工資核發另依本公司薪資管理辦法實施。所屬員工請假超過規定日期應辦理停薪留職手續,否則以曠工處理。4)病假員工因普通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養者,依下列規定請病假:未住院者,全年合計不得超過三十日。住院者住院及其出院后的休養期合計不得超過一年。病假期間,底薪一律折半發給。病假逾期者,可以事假抵充,再逾限則應辦理停薪留職,但留職停薪以一年為限。請病假,需附經本公司醫療室出具的病假單或其他指定醫院開立、經本公司醫療室簽字確認的證明。請病假在七日(含)以上者,則須另附本公司醫療室病情報告書。5)婚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為正式員工后結婚者,可請下列婚假中的一種,工資照付。一般婚假三天(女未滿二十三周歲,男未滿二十五周歲者)。晚婚假十天(女滿二十三周歲,男滿二十五周歲者)。請婚假,需另附喜帖或結婚證書。6)喪假員工父、母、子女或本人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六日,工資照付。請喪假,應附訃文或死亡證明及戶口文件。7)產假女性員工分娩前后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九十天。工資照付(妊娠三個月以下流產者休假依國家規定處理)。請產假應附準生證或醫院證明。8)計劃生育假女性員工請晚育假、獨生子女優待假、人工流產假、引產假、結扎假或帶環假等,工資照付。請計劃生育假應附醫院證明,經婦委會確認,送人事部按規定核準假期。15、本公司員工因故必須請假時,應于事前辦妥請假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遇急病或臨時重大事故須親自處理時,應于一日內委托他人或以電話、電報、傳真形式報告單位主管代為辦理。事后申請給假時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16、本公司員工在法定節日仍到廠上班,而未享受補休時,本公司發給當日法定節日加班工資。17、本公司員工有遲到、早退、曠工、請事假、請病假、請婚假、請喪假、請計劃生育假等情節之一者,當月不發給全勤獎金。18、本公司員工請公假、請工傷假、請產假,其全勤獎金照付。19、本公司員工請事假、請婚假、請喪假,如遇星期假日或政府規定應予休假的法定節日,則不計入請假期內。20、本公司員工請事假均需書面形式依下列規定核準:1)二日(含)之內者,由車間主任或科長級主管批準。2)六日(含)之內者,由部門經理批準。3)六日內以上者,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21、本公司員工事、病假累計,均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中途到工者其可請的事、病假,應依比率遞減。精選制度10:聘用人員管理制度一、總則1、為適應醫院建設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加強醫院聘用人員的管理,明確管理權限及程序,特制定本制度。2、適用范圍:本制度所稱聘用人員,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地方院校、人才市場及其它途徑,聘用到本院工作的人員(含醫、藥、護、技、工及其他類別)。3、在院領導的統一領導下,醫院人力資源部負責招聘、聘用、待遇、職級、檔案管理等事項,使用科室具體負責聘用人員的思想、業務和行政管理工作。4、除遵照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外,本院聘用人員的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二、人事管理權限1、醫院各臨床科室、醫技科室、職能部門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人員的任免去留及晉級、全體職員的待遇,由人力資源部提出方案,報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實施。2、人力資源部負責聘用人員的管理工作。其工作職責為:1)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2)負責管理聘用人事檔案資料。3)負責醫院聘用人員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4)負責聘用人員薪資方案的制定、實施和修訂。5)負責新聘人員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6)組織醫院聘用人員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7)組織醫院聘用人員人事培訓工作。8)協助各部門辦理聘用人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9)負責醫院聘用人員各項保險、福利的辦理。10)負責聘用人員勞動合同的簽訂及勞工關系的處理。三、人員需求1、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人力資源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后,上報人力資源部。2、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所上報的人數,以及醫院的發展規模、經營方案,確定醫院下一年度人力資源計劃。3、人力資源部制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四、人員選聘各部門根據工作業務發展需要,需在核定的編制內增加人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1、進行內部調整,最大限度的發揮現有人員的潛力。2、從醫院其他部門吸收適合該崗位需要的人員。3、到人力資源部領取《人員增補申請表》,依次報主管領導、院領導審批。4、各部門編制滿后如需要增加人員,填好《人員增補申請表》后,報院領導審批。5、上述人員的申請獲得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招聘所需人員。6、求職人員的應聘。1)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年滿18-45歲(特殊崗位除外),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技工崗和專技崗用工,必須具有適合本崗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和能力水平,并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2)報名通過人才市場、相關媒體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凡符合聘用人員基本條件者,持相關材料(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和執業證書復印件)報名,并填寫《應聘人員基本情況表》。應聘學科帶頭人的應同時說明學科發展方向、前景及工作展開規劃。3)考核人力資源部、醫務科、護理部等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檔案審查,由人力資源部會同院領導、醫務科、護理部等進行面試,對政治思想、業務理論和基本技能考核。學科帶頭人由醫院組織專家組進行面試,主要考察專業技術水平、組織協調能力和學科發展前景。4)體檢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擬聘人員在本院進行體檢。5)錄取應聘人員考核、體檢合格,經院領導研究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統一進行錄用。7、所有應聘人員的材料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存檔備查。五、人員報到1、新聘用人員第一天上班需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報到手續,報到當日人力資源部應向新職員介紹醫院的情況以及有關人事管理規章制度。2、新職員辦理完報到手續后,即到相關職能科室報到,并安排工作。3、應聘人員必須將檔案轉入本醫院,由醫院統一交由“扎蘭屯市人才交流中心”代管;如果有特殊情況不能將檔案轉入的,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暫緩辦理。4、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人員試用期工資標準,發文件至財務科,由財務科執行其工作期間工資待遇。六、試用1、新聘人員一般有三個月的試用期。1)新職工試用期間按醫院有關規定,可以請事假和病假,但試用期按請假天數順延。試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職員要求辭職,沒有工資。2)新職員在試用期間曠工一次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以上,即隨時解聘。3)試用期間發給本人生活費,標準由院長辦公會研究確定。2、試用期的考核1)新職員在試用期滿后,人力資源部將《職員轉正考核表》發給試用的新員工,新職員根據自身情況,實事求是填寫表中的“評核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評部分”。2)科室負責人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并寫出初核評語。3)人力資源部根據新職員在試用期間的出勤情況,如實地填寫考勤狀況。4)核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3、正式聘用科室負責人根據考核結果,在新職員試用期滿之前一周內,做出同意轉正,延長試用或不擬錄用的決定,并將該《職員轉正考核表》報請主管領導審批。4、提前結束試用期1)在試用期間,對業務素質、技能、工作適應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別出色的新職員,試用科室負責人可以提出提前結束試用期的建議,并將《職員轉正考核表》報請主管領導批準。2)在試用期內,對明顯不適合某崗位或不適合錄用的職員,試用科室負責人提前向人力資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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