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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DBJ14-077-2011J11859-2011居住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一體化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IntegratedsolarwaterHeating2011-07-11發布2011-09-01實施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居住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一體化應用技術規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號:J11859-2011主編單位:山東省建設發展研究院山東省住宅產業化辦公室山東力諾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批準部門: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11年·濟南關于發布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居住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一體化應用技術規程》由山東省建設發展研究院等單位主編的《居住建筑太陽能熱水本標準由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站負責管理,由山東省建設發展研究院負責具體內容的解釋。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二O一一年七月十一日為進一步推廣和規范太陽能熱水系統在我省居住建筑上的應用,促進太陽能熱水系統一體化應用技術的健康有序發展,依據國家相關標準,結合我省實際,標準編制組在充分進行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工程實踐、借鑒國內先進經驗、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編制了本規程。太陽能熱水系統驗收;8運行管理。本規程是我省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設計、監理、施工、檢測及質檢等單位控制居住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工程質量的法律性依據和技術標準。本規程中黑體字標志的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本規程由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站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進行解釋,由山東省建設發展研究院負責具體內容的解釋。本規程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需要修改和補充之處,請將意見和有關資料寄送至山東省建設發展研究院(濟南市經六路三里莊本規程主編單位、主要起草人員和主要審查人名單如下:山東省住宅產業化辦公室山東力諾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濟南龍普新能源有限公司山東澳華新能源有限公司德州中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孫增桂崔艷秋張瑞晶孫莉陳安祥李立軍張華偉薛夢華劉達光周楠楠劉啟明薛一冰陳玉華韓克勝任照峰劉洪令王方琳 3基本規定 4太陽能熱水系統設計 4.2系統分類與選擇 44貯水箱 45集熱循環泵 46管路設計 47輔助能源 4.9防過熱和防凍設計 5規劃與建筑設計 6太陽能熱水系統施工與安裝 6.7輔助能源加熱設備 6.8電氣與自動控制系統 6.9水壓試驗與沖洗 7太陽能熱水系統驗收 附錄A山東省各地市與太陽能熱水系統相關的氣象數據 本規程用詞說明 引用標準名錄 TABLEOFCONTENTS 1良好結合,規范居住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一體化的設計、施工安1.0.2本規程適用于我省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居住建筑工程。1.0.3新建十二層及以下居住建筑,應實施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一體化。十二層以上居住建筑宜采用與建筑一體化的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符合本規程外,尚應符合國家及我省現行的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2托幼建筑及部分旅館建筑等。供使用者或居住者進行室外活動的上人屋面或由建筑底層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坡度小于10°的建筑屋面。坡度大于等于10°且小于75°的建筑屋面。根據建筑物所處的氣候區,城市大小和建筑物的使用性質確定的,在規定的日照標準日(冬至日或大寒日)有效日照時間范圍內,以底層窗臺面為計算起點的建筑外窗獲得的日照時間。太陽能熱水系統中由太陽能部分提供的熱量占系統總熱負荷的比率。太陽輻射照射到一個表面的功率密度,即單位面積上接收的太陽輻射功率,單位為W/m2。吸收太陽輻射,將產生的熱能傳遞到傳熱工質并最終得到熱水的裝置。通常包括太陽能集熱器、貯熱水箱、泵、連接管道、支將儲熱水箱中的熱水通過泵、配水管道、控制系統等輸送到各3個熱水配水點的裝置,通常還包括必要的輔助加熱設備。將太陽能轉換成熱能用來加熱水的裝置,通常包括太陽能集熱系統和熱水供應系統。吸收太陽輻射并將產生的熱能傳遞到傳熱工質的裝置。吸熱體表面基本為平板形狀的非聚光型太陽能集熱器。由若干在透明管(一般為玻璃管)和吸熱體之間有真空空間的部件組成的太陽能集熱器。由若干金屬翼片與U型管焊接在一起組成,U型管與玻璃熔封或采用保溫蓋的方式相結合作為吸熱體組成的真空管集熱器。由若干以銅-水重力熱管作為吸熱體組成的真空管集熱器。集熱器的最大投影面積,包括那些固定和連接傳熱工質管道的組成部分。太陽能集熱器與水平面的夾角。一年內由傳熱工質從集熱器中帶走的能量與該一年內入射在該集熱器總面積上的太陽能之比。太陽能集熱系統中儲存熱水的裝置,簡稱貯水箱。太陽能熱水系統中,為了補充太陽能系統的熱輸出所用的非太陽能加熱裝置。4采用逆卡諾循環原理,通過熱泵工質蒸發時吸收環境空氣或其它介質中的低品位熱能來加熱水的裝置。僅利用傳熱工質內部的密度變化來實現集熱器與貯熱水箱之間或集熱器與換熱器之間循環的太陽能熱水系統。利用泵強迫傳熱工質通過集熱器(或換熱器)進行循環的太陽能熱水系統。傳熱工質一次流過集熱器加熱后,進入貯水箱或用熱水點的非循環太陽能熱水系統。在太陽能集熱器中直接加熱水給用戶的太陽能熱水系統。在太陽能集熱器中加熱某種傳熱工質,再使該傳熱工質通過換熱器加熱水給用戶的太陽能熱水系統。利用水的壓力將冷水從貯水箱或集熱器底部注入系統并將貯水箱中的熱水從貯水箱的上部頂出的取熱水方法。利用重力使貯水箱中的熱水自貯水箱底部自動流出的取熱水方法。采用集中的太陽能集熱器和集中的貯水箱供給一幢或幾幢建筑物所需熱水的系統。采用集中的太陽能集熱器和分散的貯水箱供給一幢建筑物所需熱水的系統。5采用分散的太陽能集熱器和分散的貯水箱供給各個用戶所需熱水的小型系統。63基本規定3.0.1太陽能是一種可再生的綠色能源,居住建筑的生活熱水制取應優先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3.0.2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一體化設計應適應使用者的生活規安裝和維護管理等要求。3.0.3太陽能熱水系統類型的選擇,應根據建筑物類型、使用要求、安裝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3.0.4在既有建筑上增設或改造已安裝的太陽能熱水系統,必須經建筑結構安全復核,并應滿足建筑結構及其他相應的安全性要3.0.5建筑物上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不得降低相鄰建筑的日照標準。3.0.6太陽能熱水系統宜配置輔助能源加熱設備。3.0.7太陽能集熱器的安裝應排列整齊、規則有序。太陽能熱水系統配備的輸水管和電器、電纜線應與建筑物其它管線統籌安排、3.0.8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的主體結構,應符合建筑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的規定。74太陽能熱水系統設計4.1.1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一體化設計應由建筑專業組織,其他專業配合完成,并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要求。4.1.2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供應熱水的居住建筑,應根據建筑類合技術經濟分析,選擇合理的太陽能熱水系統的類型。4.1.3太陽能熱水系統設計應遵循節水節能、安全美觀、經濟適類和熱水需求等條件進行設計。4.1.5住宅建筑采用集中供熱水系統的宜安裝計量裝置。4.1.6太陽能熱水系統應安全可靠,內置加熱系統必須帶有保證抗震等技術措施。4.1.7太陽能熱水系統的管道、配件、貯水箱等的材質應與建筑給水管道匹配,并滿足建筑給水排水標準的要求。4.1.8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性能應滿足相關產品國家現行標準和設計的要求,系統中集熱器、貯水箱、支架等主要部件的正常使用壽命不應少于15年。4.2系統分類與選擇4.2.1太陽能熱水系統按供熱水范圍可分為下列三種系統:1集中供熱水系統;2集中-分散供熱水系統;3分散供熱水系統。84.2.2太陽能熱水系統按系統運行方式可分為下列三種系統:2強制循環系統;3直流式系統。4.2.3太陽能熱水系統按生活熱水與集熱器內傳熱工質的關系可分為下列兩種系統:4.2.4太陽能熱水系統按輔助能源設備安裝位置可分為下列兩種系統:2外置加熱系統。4.2.5太陽能熱水系統按輔助能源啟動方式可分為下列三種系統:1全日自動啟動系統;2定時自動啟動系統;3按需手動啟動系統。4.2.6太陽能熱水系統的類型應根據建筑物類型及相關要求結合表4.2.6太陽能熱水系統設計選用表建筑物類型居住建筑低層多層高層太陽能熱水集熱與供熱水范圍集中供熱水系統●●●集中-分散供熱水系統●●●分散供熱水系統●●●系統運行方式自然循環系統●●●強制循環系統●●●直流式系統—●●9集熱器內傳熱工質直接系統●●●間接系統●●●輔助能源安裝位置內置加熱系統●●—外置加熱系統—●●輔助能源啟動方式全日自動啟動系統●●●定時自動啟動系統●●●按需手動啟動系統●——集熱器分為真空管型太陽能集熱器和平板型太陽能集熱器兩大類。常用的真空管型太陽能集熱器一般有全玻璃真空管型太陽能集熱器和金屬—玻璃結構真空管型太陽能集熱器。常用的金屬—玻璃結構真空管型太陽能集熱器一般有U形管式真空管型集熱器和熱管式真空管型集熱器。1集熱器的性能特點應與太陽能熱水系統要求相匹配;2對集中集熱系統,宜優先選用局部損壞而不致系統整體失效的太陽能集熱器;3在陽臺、墻面等部位應用時,宜選用規格與建筑模數相協調的太陽能集熱器;4.3.3太陽能集熱器可通過并聯、串聯或串并聯相結合的方式連接成集熱器組;集熱器組的串聯和并聯的管路布置應通過計算確定;集熱器組應符合下列要求:1對自然循環系統,集熱器組中集熱器的連接宜采用并聯。平板型集熱器的每排并聯數目不宜超過16個;2全玻璃真空管東西向放置的集熱器,在同一斜面上多層布置時,串聯的集熱器不宜超過3個(每個集熱器聯集箱長度不大于2m);3對自然循環系統,每個系統全部集熱器的數目不宜超過24個。大面積自然循環系統,可分成若干個子系統,每個子系統中并聯集熱器數目不宜超過24個。4.3.4集熱器之間的連接應使每個集熱器的傳熱工質流入路徑與回流路徑的長度相同,并應使流經單位集熱面積的流量均衡。4.3.5集熱器的最佳安裝方位應朝向正南或正南偏西,若受條件限制時,其偏差允許范圍宜在正南±15°以內。4.3.6集熱器的最佳安裝傾角應與當地緯度一致;如系統側重在夏季使用,其傾角宜為當地緯度減10°;如系統側重在冬季使用,其傾角宜為當地緯度加10°;全玻璃真空管東西向水平放置的集熱器傾角可適當減少。山東各地最佳安裝傾角詳見附錄A。4.3.7集熱器的布置應避開建筑物的遮擋,建筑物的陰影長度即集計算:D=H·cotαs(4.3.7)—集熱器距離遮光物或前后排間的水平最小凈距,m;H—遮光物最高點與集熱器采光面最低點之間的垂直距αs—太陽高度角,度(°);對季節性使用的系統,宜取當地春秋分正午12時的太陽高度角;對全年性使用的系統,宜取當地冬至日正午12時的太陽高度角。4.3.8太陽能熱水系統的集熱器總面積的計算宜符合下列規定:1直接加熱系統太陽能集熱器總面積可根據用戶的日均熱水用水量和用水溫度確定,可按下式計算:w—日均熱水用水量,L;w—水的定壓比熱容,kJ/kg·℃;end—貯水箱內水的終止設計溫度,℃;i—水的初始溫度,℃;f—太陽能保證率,無量綱(0.5~0.8);ρ—水的密度,kg/L;JT—當地集熱器采光面上的年平均日太陽輻照量kJ/m2;ηcd—集熱器年平均集熱效率,無量綱;具體取值應根據集熱器產品的實際檢測結果而定,當無具體ηL—管路及貯水箱熱損失率,無量綱;2間接加熱系統的集熱器總面積可按下式計算:式中:Ain—間接系統換熱器換熱面積,m2;L—集熱器總熱損系數,W/(m2·℃);具體數值應根據集熱器產品的實際檢測結果而定,或按下列hx—換熱器傳熱系數,W/(m2·℃);Ahx—換熱器換熱面積,m2;1集熱器朝向受條件限制,方位角與本規程4.3.6條規定偏差較大時;2集熱器安裝傾角受條件限制,傾角與本規程4.3.6條規定偏差較大時。B—補償后的太陽能集熱器總面積,m2;AS—按最佳安裝角度計算的太陽能集熱器總面積,m2;RS—太陽能集熱器補償面積比,可通過計算確定,或參考表方位傾角±10±20±30±40±50±60±70±80水平面注:本表是依據濟南地區氣象條件分析得到,其他地區參照執行。4.4.1貯熱水箱的容積可按下列方法確定:1集中供熱水系統的貯熱水箱容積應根據熱水小時變化曲線及太陽能集熱器的供熱能力和運行規律,綜合考慮輔助加熱裝置加熱時段和能力等多種因素經計算后確定;2分戶式太陽能熱水系統貯熱水箱容積可按經驗公式4.4.1確定:A—集熱器的集熱面積,m2;(直接加熱系統為Ac,間接加熱注:部分無法按第1款計算的集中供熱水系統可參照經驗公式4.4.4.2分散式、集中-分散式太陽能熱水系統貯熱水箱的布置形式及安裝方式:貯熱水箱有臥式和立式兩種形式,根據建筑空間和結構形式,可壁掛安裝,亦可落地安裝;臥式水箱及容積較小的立式水箱宜壁掛;室內的貯熱水箱宜為承壓式。1貯熱水箱及其附件的材質、工藝處理、配件等應滿足剛度、2水箱保溫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業設備及管道絕熱工程3閉式貯熱水箱應滿足承壓要求,并應設置壓力表、進出水氣管、水位控制以及水溫指示裝置;5貯熱水箱的布置形式和進出水管布置,不得產生水流短路,并應保證貯熱水箱內具有平緩的水溫梯度,充分利用水箱的儲熱容積。4.4.4貯熱水箱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1貯熱水箱可設置在建筑設備間、建筑屋面、平臺、陽臺、廚2貯熱水箱與建筑墻面或其它箱壁之間的凈距,應滿足安裝施工或檢修的需要;對設有人孔的箱頂,箱頂板面與上部建筑本體3設置在設備間內的貯熱水箱,上部附件最高點至建筑結構能集熱系統相匹配,并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4.5.2集熱循環泵的流量即太陽能集熱系統的設計流量應按下式計算:g—太陽能集熱器的單位面積流量,L/(s·m2);具體數值與太陽能集熱器的特性和用途有關,應由太陽能集熱器生產廠家給出。當無相關技術參數的情況下,可參考下列選直接加熱系統為Ac,間接加熱系統為Ain。4.5.3集熱循環泵的揚程按照太陽能集熱系統管路最不利環路的水力阻力計算確定。4.5.4采用防凍液的閉式太陽能集熱循環系統,需要根據所采用的防凍液特性修正阻力計算系數。4.5.5直流式系統,宜采用定溫控制控制泵的啟閉;強制循環系統,宜采用溫差控制,應按太陽能集熱器出口的水溫與貯熱水箱下部水溫的溫度差來控制泵的啟閉。4.5.6集熱循環泵宜靠近貯熱水箱設置,不應與有安靜要求的臥室、書房等房間貼鄰安裝。水泵應采用低噪音機組并有防噪音措施。4.5.7集熱循環泵的吸水管上應設過濾器、閥4.5.8安裝在室外的集熱循環泵,應采用全封閉型或設有防護罩的水泵,必要時采取防雨保護措施,冬季必須采取防凍措施。4.6.1太陽能熱水系統采用的管材和管件應符合現行有關產品標準的要求。管道的工作壓力和工作溫度不得大于產品標準標定的允許工作壓力和工作溫度。系統使用的金屬管道、配件、貯水箱及其他過水設備材質,應與建筑給水管道材質相容。4.6.2太陽能集熱循環系統管路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1集熱循環管路選材應考慮耐腐蝕、耐溫、耐壓和連接方便、料復合熱水管等;在使用乙二醇防凍液系統中,嚴禁采用鍍鋅鋼管;2集熱循環管路應設計為同程式;3在間接加熱系統中,集熱循環管作為熱媒管道應符合熱媒流體的壓力及材質要求;4集熱循環管橫管敷設時,應有不小于0.3%的坡度。坡向應利于排除氣體,在管路最高點應設自動排氣閥;5在有水回流的防凍系統中,管路的坡度應使系統中的水自6當集熱器組為多排或多層組合時,每排或每層集熱器的總進出水管上均應設置閥門;7在強制循環系統的管路上,宜設有防止傳熱工質夜間倒流散熱的單向閥。4.6.3熱水供應管路系統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1熱水供應管路應選用耐腐蝕和連接方便、可靠、符合衛生要復合熱水管等;2熱水供應管路的設計應符合《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T18713的相關規定;3集中供熱水系統應設計熱水循環管道,保證干管和立管中的熱水循環;4分散供熱水系統可根據用戶的具體要求設計熱水循環管路;5熱水供應系統的管路宜設計為同程式;6集中供熱水系統的熱水供應系統的分區,應遵循如下原則:1)與給水系統的分區一致,各區貯熱水箱的補水均由同區給水系統供應;當不能滿足同區給水系統供應時,應采取保證系統2)當采用減壓閥分區時,除滿足減壓閥的設置要求外,還應保證各分區的熱水循環。7在自然循環和強制循環系統中宜采用頂水法獲取熱水。浮球閥可直接安裝在貯熱水箱中,也可安裝在小補水箱中。浮球閥應采用金屬或耐溫高于100℃的其他材質浮球,浮球閥的通徑應能滿足取水流量的要求;8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冷水進水管上應有可靠的防止倒流措施;9各種取熱水管路系統宜按1.0m/s的設計流速選取管徑。合下列規定:1日用熱水量小于等于10m3的熱水供應系統可采用泄壓閥泄壓的措施;2日用熱水量大于10m3的熱水供應系統應設置壓力式膨脹計算。4.6.5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垂直管線不應明敷在建筑外墻上,嚴禁敷設在建筑物的風道內。4.6.6集熱回路使用傳熱工質的間接系統,系統應有防止工質滲入熱水的技術措施。4.6.7集熱管線的設計應盡量短捷,減小熱損失。在計算集熱器總面積、輔助加熱功率及貯熱水箱容積時應考慮集熱循環水管及熱水供回水管的熱損失。4.6.8在自然循環系統中,貯水箱的下循環管應比集熱器的上循縫等變形縫,當必須穿越時,應設置變形補償裝置。4.6.10太陽能熱水系統中安裝于室外的管道以及室內熱水供回水管道均應做保溫處理。4.7.1太陽能供熱水系統宜配設輔助加熱裝置。結合當地資源情可利用能源形式等作為輔助能源。輔助能源的選擇應作技術經濟能力配備應按不計太陽能集熱器的供熱能力的常規熱水系統計算,中有關條款執行。4.7.3輔助能源可直接加熱,也可通過熱交換器間接加熱貯熱水箱中的水。輔助加熱系統必須采取保證使用安全的技術措施。4.7.4分散、集中-分散式供熱水系統宜采用電或燃氣作為輔助能源。4.7.5采用燃油、燃氣作為輔助加熱手段時4.7.6集中供熱水系統的配置不宜少于兩套輔助熱源設備;一套檢修時,其它各套加熱設備的總供熱能力不小于50%的系統熱量。4.7.7自動控制的集中供熱水系統應根據儲熱水箱內的水溫設定值,自動啟閉輔助加熱系統。可通過熱交換器間接加熱貯熱水箱中的水。4.8.2熱交換器應根據水質硬度、冷熱水及大小等條件,經技術經濟比較后進行選擇。4.8.3采用熱交換器間接加熱生活熱水的系統適用于原水水質易于在集熱器盤管或管道中結垢的高硬度水,同時適用于暴露在室外的集熱器具有較高防凍要求的場合。4.8.4在利用熱交換器間接加熱的太陽能熱水系統中,熱交換器換熱不應明顯降低集熱器效率。當集熱器的太陽能收益達到可能的最大值時,熱交換器導致的集熱器效率降低不應超過10%。4.9.1太陽能熱水系統的過熱與凍結會對系統造成嚴重損害,應在設計階段根據用戶的用熱規律進行規劃和設計,避免過熱現象發生。在進行管道設計時,必須結合系統特點、設計條件等采取可靠的防過熱、防凍措施。4.9.2當強制循環集熱系統發生過熱時,應有防止集熱器繼續收集熱量或散失掉繼續收集熱量的措施。4.9.3太陽能熱水系統應采取可靠的防凍措施。防凍措施按以下排列順序優先選用:1采用自動控制系統實現防凍循環;2采用集熱循環系統存水自動排空措施;3采用防凍液作為集熱器傳熱工質的間接加熱方式。4.10.1太陽能熱水系統設計時,應明確提出經濟合理的系統控制方案,并與電氣專業配合。控制方案包括以下內容:1集熱系統和熱水供應系統的運行控制要求;2輔助熱源的啟停控制要求;3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安全保障控制要求,如防凍、防過熱等控制措施;4系統的補水和排水控制要求。1全天候太陽能熱水系統宜采用全日自動啟動系統;2集熱循環系統中若采用強制循環宜采用溫差控制;3太陽能集熱器用溫度傳感器應能承受250℃的溫度,其精度為±1℃;貯熱水箱用溫度傳感器應能承受100℃的溫度,其精度4熱水供應系統的循環水泵在非熱水供應時段應能自動關閉。4.10.3條件許可時,太陽能熱水系統可采用智能化控制系統,并應具備下列功能:1顯示集熱系統循環泵的工作狀況,控制集熱循環泵的啟閉,并反饋信息;2顯示貯熱水箱的熱水溫度,并反饋信息;3在非承壓式系統中顯示貯熱水箱的水位;4對輔助加熱設備按設定程序進行啟、停控制,并顯示反饋信息;5在集中熱水供應系統中應記錄瞬間熱水用水量、溫度壓力變化曲線。4.10.4太陽能集熱系統、輔助加熱系統和熱水供回水系統宜采用全自動控制操作方式。4.10.5應根據用戶對供熱水質量的要求、用水時間和使用情況并參照下列規定合理確定輔助熱源的啟停方式:1分散供熱水系統,宜采用手動啟動或定時自動啟動方式;2定時集中供熱水系統,宜采用定時自動啟動或手動啟動方式;3全日制集中供熱水系統宜采用全日自動啟動方式。4.10.6集中供熱水系統和用水量較大的分散供熱水系統應設保溫循環系統。保溫循環泵的啟閉視系統的大小、用水溫度的要求,采用定時定溫循環或連續循環。4.10.7大型集中供熱水系統宜納入建筑設備監控系統中。5規劃與建筑設計5.1.1太陽能熱水系統設計和建筑設計應適應使用者的生活方維修等提供必要的條件。有序地布置于專用管線空間內,不得穿越其他用戶的室內空間。5.1.4建筑設計應充分考慮太陽能熱水系統的產品類型、生產工藝、材料技術及外形規格尺寸等,逐漸實行標準化、系統化。設計和產品充分結合并推動產業的發展。5.1.5當太陽能集熱器安裝在建筑物上或直接構成建筑物圍護結構時,建筑物應有抗熱水滲漏的安全措施,并應滿足建筑物防護功能和所在部位的結構安全要求。5.1.6太陽能熱水系統的集熱器、貯水箱和相應的管網布置應統籌考慮,不得影響建筑的功能性和美觀性。及群體組合等方面,應綜合考慮所在地區的地理緯度、氣候條件、場地條件以及建筑功能和立面要求,為太陽能熱水系統設計和安裝提供技術條件。5.2.2太陽能熱水系統布置應與周圍環境協調、風格統一。5.2.3建筑的外部體型和空間組合應與太陽能熱水系統密切結合,應避免安裝太陽能集熱器的部位受建筑自身及周圍設施和綠化樹木的遮擋,并應滿足太陽能集熱器的日照時數不少于4h的要求。5.2.4設計安裝較大面積的太陽能集熱器時,不應影響該建筑物及其相鄰建筑物的通風及采光,避免對相鄰建筑物產生眩光污染。5.3.1在建筑設計時應結合建筑物的類型、功能和外部造型的要求及安裝條件,合理選擇太陽能熱水系統的類型、熱水供應方式、集熱器安裝位置及系統運行方式等。5.3.2建筑設計應合理確定太陽能熱水系統各組成部分在建筑中的位置且不影響該部位的建筑功能,并應滿足相關部位的防水、排5.3.3根據工程具體情況及使用要求,太陽能熱水系統集熱器可物的其它部位或成為建筑物的構件,應排列整齊、規則有序,與建筑的使用功能和外部造型相結合。5.3.4太陽能熱水系統設計,宜與建筑屋頂形式相結合,可將太陽能熱水系統作為建筑造型的一部分,在產品選型、布置方式、設備建筑的整體視覺效果。5.3.5設置于建筑物內部的太陽能系統管線應與建筑物其它管線5.3.6在建筑施工圖中應標明太陽能熱水系統主要部件(含基礎)的位置、構造做法,并滿足系統安裝及檢修的技術要求。5.3.7在安裝太陽能集熱器的建筑部位,應設置防止太陽能集熱器損壞或老化后其部件墜落傷人的安全防護設施。5.3.8直接以太陽能集熱器構成圍護結構(如嵌入墻體部位)時,太陽能集熱器除應與建筑整體有機結合、與建筑周圍環境相協調外,還應滿足所在部位的結構安全和建筑防護及防火功能等要求。5.3.9太陽能集熱器不應跨越建筑變形縫設置,當無法避免時應采取相應的構造措施。5.3.10太陽能集熱器與貯水箱相連的管線需穿屋面時,應在屋面預埋防水套管,且套管高度應滿足泛水高度的要求。防水套管應在屋面防水層施工前埋設完畢,并應對其做防水密封處理。5.3.11設置太陽能集熱器的平屋面應符合下列要求:1設置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建筑平屋面宜設計為上人屋面,或2太陽能集熱器支架應與屋面預埋件連接牢固,并應在地腳螺栓周圍做防水密封處理;3在屋面防水層上設置太陽能集熱器時,屋面防水層應包到基座上部,其上翻高度須滿足泛水的設計要求,并在基座下部加設附加防水層;4太陽能集熱器周圍屋面、檢修通道、屋面出入口和集熱器之5突出屋面的樓電梯間、消防水箱、通信和電視接收設備等建筑構件宜靠北設置,為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安裝提供良好的場地條件。5.3.12設置太陽能集熱器的坡屋面應符合下列要求:1屋面的坡度設計宜結合太陽能集熱器接收太陽光的最佳傾角,即以本地區緯度±10°來確定;也可根據太陽能集熱器主要使用季節的不同適當調整;2設置在坡屋面上的太陽能集熱器宜采用順坡架空設置或順坡鑲嵌設置;3當太陽能集熱器順坡鑲嵌在坡屋面上時,不得降低屋面整100mm,其支架與屋面的結合處雨水排放應通暢,并做好防水構造措施;4設置在坡屋面上的太陽能集熱器的支架應與埋設在屋面上的預埋件連接牢固,并應采取防水構造措施;5當坡屋面上設置有天窗時,太陽能集熱設施的位置與尺寸宜與屋面天窗設計相統一;6太陽能集熱器作為建筑坡屋面的構件時,其強度、剛度、保面的設計要求,并與屋面的材質及色彩相協調。5.3.13設置太陽能集熱器的陽臺應符合下列要求:1設置在陽臺上的太陽能集熱器的傾角不宜大于75°;2設置在上部無飄板的凸陽臺(露臺)上的太陽能集熱器,支架應與陽臺地面預埋件連接牢固,并應在地腳螺栓周圍做防水密封處理;3設置在陽臺欄板上的太陽能集熱器支架應與陽臺欄板上的預埋件牢固連接;4由太陽能集熱器構成的陽臺欄板,應滿足其剛度、強度及防護功能要求;5設計采用太陽能集熱器的陽臺時,應為集熱器的維護和局部更換提供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及操作空間。5.3.14設置太陽能集熱器的外墻面應符合下列要求:1設置在外墻面上的太陽能集熱器宜有適當的傾角;2設置太陽能集熱器的外墻除應承受太陽能集熱器的荷載外,還應對安裝部位可能造成的墻體變形、裂縫等不利因素采取必要的技術防護措施;3設置在外墻面的太陽能集熱器與貯水箱相連的管線需穿過墻面時,應在墻面預埋防水套管并應做防水密封處理,穿墻管線不應設在結構柱或梁處;4太陽能集熱器鑲嵌在外墻面時,太陽能集熱器的外觀(含顏色與尺度)宜與墻面裝飾材料的色彩、風格協調一致,并不得降低墻體保溫隔熱性能;5由太陽能集熱器構成的部分外墻,應滿足其剛度、強度及防5.3.15太陽能集熱器設置在建筑遮陽板上或作為遮陽板時應符合下列要求:1當建筑遮陽板上設置集熱設施時,集熱設施的支架與遮陽板或墻上的混凝土(鋼構件)之間應牢固連接;全和防護功能應滿足建筑設計要求,并應與墻體的混凝土或鋼構件牢固連接。5.3.16設置太陽能集熱器的雨篷或作為雨篷構件時應符合下列要求:1設置太陽能集熱器的雨篷除應滿足集熱器的荷載外,還應對安裝部位可能造成的篷變形、裂縫等不利因素采取必要的技術措施;2太陽能集熱器作為雨篷的構件時,應滿足其剛度、強度及排水功能的要求。5.3.17貯水箱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1貯水箱宜布置在室內或不影響建筑功能的屋頂上;潮等措施;4貯熱水箱的安裝位置應滿足結構承載要求,水箱基座要保證隔熱及防腐要求,避免冷熱橋的產生及腐蝕。5.4.1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建筑主體結構及結構構件如屋面、陽臺、外墻及懸臂梁(板)等,應能承受太陽能熱水系統傳遞的荷載和作用,具有相應的承載力以確保安全。5.4.2太陽能熱水系統結構設計應計算下列作用效應:1非抗震設計時,應計算重力荷載和風荷載效應;2抗震設計時,應計算重力荷載、風荷載和地震作用效應。5.4.3在既有建筑物上增設或改造已安裝的太陽能熱水系統時,符合相關的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要求,必須經結構計算、復核,并應滿足其它相關的使用及安全性要求。利荷載時考慮)均應滿足建筑結構及其構件的承載力設計允許值,5.4.5太陽能熱水系統的結構設計應與相關專業配合,應為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安裝預先設計承載梁(板)構件或埋設預埋件或其他連接件。連接件與主體結構的錨固承載力設計值應大于連接件本身的承載力設計值。5.4.6當太陽能集熱器設置在建筑物的外墻面時,宜采用與建筑結構一體的鋼筋混凝土懸臂梁(板)以支承太陽能集熱器,不宜采用分體的掛墻式支架承載。通過預埋件連接時,預埋件應在主體結構施工時埋入,預埋件的位置應準確;當沒有條件采用預埋件連接時,應采用其他可靠的連接措施,并通過試驗確定其承載力。5.4.8輕質填充墻不應作為太陽能集熱器和貯水箱的支承結構。當采用砌體結構支承太陽能集熱器和貯水箱時,應增設梁或墊塊,但不可直接放置在砌體上。5.4.9當太陽能熱水系統與主體結構采用后加錨栓連接時,應符合下列規定:1錨栓產品應有出廠合格證;2碳素鋼錨栓應經過防腐處理;3應進行承載力現場試驗,必要時應進行極限拉拔試驗;4每個連接節點不應少于2個錨栓;5錨栓直徑應通過承載力計算確定,并不應小于10mm;6不應在化學錨栓或與化學錨栓直接接觸的連接件上進行焊接操作;7錨栓承載力設計值不應大于其極限承載力的50%,其計算應力不宜大于50MPa。5.5.1太陽能熱水系統的給水排水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5.5.2太陽能集熱器面積應根據熱水用量、建筑允許的安裝面積、當地的氣象條件、供水水溫等因素綜合確定。5.5.3太陽能熱水系統的給水水質應滿足《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5.5.4當使用生活飲用水水箱作為給太陽能集熱器的一次水補水源時,生活飲用水水箱的容積和設置位置應能滿足集熱器一次補水所需的水量、水壓要求。5.5.5熱水設計水溫的選擇宜按現行國家標準中推薦溫度中的下限溫度選用。5.5.6太陽能熱水系統的設備、管道及附件的設置應按現行國家5.5.7太陽能熱水系統的管線布置應組織有序,做到安全、隱蔽、易于檢修。新建工程豎向管線宜布置在管道井中;在既有建筑上增設太陽能熱水系統或改造太陽能熱水系統時其管線布置應做到走向合理,不影響建筑使用功能及外觀。5.5.8在太陽能集熱器附近宜設置用于清潔集熱器的給水點。5.5.9設置貯水箱、輔助加熱設備的房間內應設置給水點和排水設施。5.6.1太陽能熱水系統的電氣設計應滿足太陽能熱水系統用電負荷和運行安全要求。5.6.2太陽能熱水系統中使用的電器設備應有剩余電流保護、接地和斷電等安全措施。5.6.3系統應設專用供電回路,內置加熱系統回路應設置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保護動作電流值不得超過30mA。5.6.4太陽能熱水系統電器控制線路應穿管暗敷或在管道井中敷設。5.6.5太陽能熱水系統應采取防雷措施,其設計應符合國家現行6太陽能熱水系統施工和安裝6.1.1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太陽熱水系6.1.2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施工和安裝應由專業隊伍或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的人員完成。6.1.3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施工和安裝應專門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并應包括與主體結構施工、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的協調配合方案及安全措施等內容。6.1.4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安裝應按照批準的工程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過程中工程變更和設計修改應有原設計單位出具的設計修改文件或經原設計單位簽字認可的書面文件。6.1.5太陽能熱水系統安裝前應具備下列條件:1設計文件符合要求并齊備,且已審查通過;2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已經批準;3施工場地符合施工組織設計要求;5預留基座、孔洞、預埋件和設施符合設計圖紙,并已驗收合格。及其性能檢測報告、色彩等應符合設計要求,且有產品合格證以及相關的質量保證資料,并應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6.1.7太陽能熱水系統安裝不應損壞建筑物的結構;不應影響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不應破壞屋面防水層和建筑物的附屬設施。并應對已完成土建工程的部位采取保護措施。6.1.8太陽能熱水系統在安裝過程中,產品和物件的存放、搬運、吊裝不應碰撞和損壞;半成品應妥善保護。6.1.9太陽能熱水系統施工安裝中,每道工序完成后,應進行檢查。相應專業工種之間應進行交接質量檢驗,并形成記錄。隱蔽工程應在隱蔽前經自檢合格,監理工程師復檢合格后,方能隱蔽,并形成記錄。未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技術負責人)檢查認可,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6.1.10太陽能熱水系統中產生振動和噪音的設備或部件,其減振、隔音措施應符合設計要求。6.2.1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基座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鋼結構基座的焊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6.2.2預埋件應在主體結構施工時埋件與基座之間的空隙,應采用細石混凝土填搗密實。6.2.3在屋面結構層上采用預制的集熱器支架基座應布置整齊、擺放平穩、并應與建筑主體結構連接牢固,且不得破壞屋面防水層。6.2.4在屋面結構層上現場施工的基座應注意防水處理,做好附加防水層,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7的要求。6.2.5鋼基座及混凝土基座頂面的預埋件在太陽能熱水系統安裝前應涂防腐涂料或采取其它有效的防腐措施,并對外露部分進行妥善保護。6.3.1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支架及其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鋼結構支架的焊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6.3.2支架應按設計要求安裝在主體結構上,位置應準確,并與主體結構固定牢靠。6.3.3鋼結構支架放置時,在不影響其承載力的情況下,應選擇有利于排水的方式放置。因結構或其它原因導致排水不暢時,應采取合理的排水防水措施,確保排水通暢。6.3.4根據現場條件,支架應采取抗風措施。6.3.5鋼結構支架焊接完畢,應做防腐處理。防腐施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防腐蝕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12和《建筑防腐蝕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50224的要求。6.4.1集熱器安裝傾角和定位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傾角誤差為±3°。集熱器應與建筑主體結構或集熱器支架牢靠固定,防止滑脫。6.4.2集熱器之間的連接應按照設計規定的連接方式連接,且密6.4.3嵌入屋面設置的集熱器與四周屋面應做好防水處理。6.4.4集熱器之間的連接件,應便于拆卸和更換。6.4.5集熱器連接完畢,應進行檢漏試驗,檢漏試驗應符合設計要求與本規程第6.9節的規定。6.4.6集熱器之間連接管的保溫應在檢漏試驗合格后進行。保溫材料及其厚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業設備及管道絕熱工程質6.5.1貯水箱應與底座固定牢靠。6.5.2用于制作貯水箱的材質應耐腐蝕、衛生、無毒,且應能承受所貯存熱水的最高溫度。材質和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6.5.3貯水箱的內箱應做接地處理,接地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9的要求。6.5.4貯水箱應進行檢漏試驗,試驗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本規范第6.9節的規定。6.5.5貯水箱保溫應在檢漏試驗合格后進行。水箱保溫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業設備及管道絕熱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50185的要求。6.5.6當安裝現場不具備搬運及吊裝條件時,貯水箱可現場制作。6.5.7貯水箱和底座間宜有隔熱墊。6.6.1太陽能熱水系統的管路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的相關要求。6.6.2水泵應按照廠家規定的方式安裝,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壓縮機、風機、泵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75的要求。水泵周圍應留有檢修空間,并應做好接地保護。6.6.3安裝在室外的水泵,應采取妥當的遮陽和防雨保護措施。冬季應采取防凍措施。6.6.4電磁閥應水平安裝,閥前應加裝細網過濾器,閥后應加裝調壓作用明顯的截止閥。6.6.6承壓管路和設備應做水壓試驗;非承壓管路和設備應做灌水試驗。試驗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本規程第6.9節的規定。6.6.7管路保溫應在水壓試驗合格后進行,保溫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工業設備及管道絕熱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50185的要求。6.7輔助能源加熱設備6.7.1直接加熱的電熱管的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電氣安裝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的相關要求。6.7.2供熱鍋爐及輔助設備的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的相關要求。6.8電氣與自動控制系統6.8.1電纜線路施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6.8.2其他電氣設施的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電氣工程6.8.3所有電氣設備和與電氣設備相連接的金屬部件應做接地處理。電氣接地裝置的施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9的規定。6.8.4傳感器的接線應牢固可靠,接觸良好。接線盒與套管之間的傳感器屏蔽線應做二次防護處理,兩端應做防水處理。6.9水壓試驗與沖洗6.9.1太陽能熱水系統安裝完畢后,在設備和管道保溫之前,應進行水壓試驗。6.9.2各種承壓管路系統和設備應做水壓試驗,試驗壓力應符合設計要求。非承壓管路系統和設備應做灌水試驗。當設計未注明時,水壓試驗和灌水試驗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的相關要求進行。6.9.3系統水壓試驗合格后,應對系統進行沖洗直至排出的水不渾濁為止。6.10.1系統安裝完畢投入使用前,必須進行系統調試。具備使用條件時,系統調試應在竣工驗收階段進行;不具備使用條件時,經建設單位書面同意,可延期進行。6.10.2系統調試應包括設備單機或部件調試和系統聯動調試。動控制設備、監控顯示設備、輔助能源加熱設備等的調試。調試應包括下列內容:1檢查水泵安裝方向。在設計負荷下連續運轉2h,水泵應工作正常,無滲漏,無異常振動和聲響,電機電流和功率不超過額定2檢查電磁閥安裝方向。手動通斷電試驗時,電磁閥應開啟動作準確;4電氣控制系統應達到設計要求的功能,控制動作準確可靠;5剩余電流保護裝置動作應準確可靠;6防凍系統裝置、超壓保護裝置、過熱保護裝置等應工作正7各種閥門應開啟靈活,密封嚴密;8輔助能源加熱設備應達到設計要求,工作正常。6.10.4設備單機或部件調試完成后,應進行系統聯動調試。系統聯動調試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1調整水泵控制閥門;2調整電磁閥控制閥門,電磁閥的閥前閥后壓力應處在設計要求的壓力范圍內;應符合設計要求;4調整各個分支回路的調節閥門,各回路流量應平衡;5調試輔助能源加熱系統,應與太陽能加熱系統相匹配。7太陽能熱水系統驗收7.1.1太陽能熱水系統施工質量驗收應根據施工安裝特點進行檢驗批、分項工程驗收和竣工驗收,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及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7.1.2檢驗批及分項工程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檢驗批驗收記錄表、分項工程驗收記E表格。7.1.3太陽能熱水系統完工后,施工單位應在自行檢驗評定合格后,先向施工總包單位申請驗收,驗收合格后再共同向建設單位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7.1.4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驗收中請報告后,應組織設計、施7.1.5當與建筑主體工程同時進行時,太陽能熱水系統施工按本規程的要求作為子分部并入建筑總體工程驗收,按《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的規定進行驗收。7.2分項工程驗收7.2.1分項工程驗收宜根據工程施工特點分期進行。7.2.2對影響工程安全、使用功能和系統性能的工序,必須在前道工序驗收合格后才能進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這些工序包括以下部分:1屋面太陽能熱水系統施工前,已完成屋面防水工程的應先進行屋面防水工程的驗收;2貯水箱就位前,對貯水箱承載和固定基座核驗;3太陽能集熱器支架就位前,對支架承載、同定基座及預埋4建筑管道井封口前,對預留管道核驗;5對太陽能熱水系統電氣預留管線的核驗;6貯水箱保溫前,對貯水箱進行滿水試驗和防腐質量的驗收;7系統管道保溫前,進行管道水壓試驗和防腐質量的驗收;8隱蔽工程隱蔽前,進行施工質量驗收。7.2.3太陽能熱水系統,應在施工安裝中完成下列隱蔽工程的現場驗收:1預埋件或后置錨栓連接件;2基座、支架、集熱器與主體結構的連接節點處理及可靠程度;5其他隱蔽工程的施工質量驗收。7.2.4太陽能熱水系統熱水供、回水管道及輔助設備的安裝驗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7.2.5從太陽能熱水系統取出的熱水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城市供水水質標準》CJ/T206的規定。7.3.1工程移交用戶前,應對太陽熱水系統進行竣工驗收。竣工驗收應在分項工程驗收或檢驗合格后進行。7.3.2太陽能熱水系統竣工驗收應提交下列施工技術資料:1設計變更文件和竣工圖;資料;3屋面防水檢漏記錄;4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驗收記錄;5系統水壓試驗記錄;6系統水質檢驗記錄;7系統調試和試運行記錄;8系統熱性能檢驗記錄;9分項工程驗收紀錄;10固定螺栓的拉拔試驗記錄;11漏電保護測試記錄;12工程使用維護說明書。8運行管理8.1.1太陽能熱水系統交付使用前,施工單位和產品生產廠家應對太陽能熱水系統的管理單位進行工作原理交底和操作培訓,并提交使用操作手冊。8.1.2太陽能熱水系統交付使用后,管理單位應建立太陽能熱水系統的管理制度。8.1.3太陽能熱水系統的運行管理應由專人負責。8.1.4太陽能熱水系統運行發生異常時,應及時處理;主要設備和控制裝置應由專業人員維修。8.1.5管理單位應對太陽能熱水系統的熱水計量裝置進行定期校驗。8.2.1管理單位應對太陽能熱水系統的集熱器和安裝固定設施進行定期安全性檢查。8.2.2管理單位應對安裝在陽臺、墻面等易墜落處的太陽能集熱器定期進行防護設施的檢查與維護,避免因集熱器損壞對人體造成傷害。8.2.3進入冬季前,管理單位應對太陽能熱水系統防凍設施進行檢查。8.2.4管理單位應對太陽能熱水系統的防雷設施定期檢查并進行接地電阻測試。8.3.1溫度傳感器應實行年檢,發現問題,管理單位必須予以及時8.3.2管理單位應每年對太陽能集熱器進行全面檢查,及時清除集熱器表面存在的污垢等雜質。8.3.3管理單位應定期對電器、管路以及閥門等附件進行檢查。本規程用詞說明一、為便于在執行本規程條文時區別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用詞:二、條文中指明應按其他有關標準執行的寫法為:“應符合……的規定”或“應按……執行”。引用標準名錄1《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2《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3《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4《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5《工業設備及管道絕熱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6《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7《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8《建筑防腐蝕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9《建筑防腐蝕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10《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11《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12《平板型太陽能集熱器》GB/T642413《真空管型太陽能集熱器》14《太陽熱水系統設計、安裝及工程驗收技術規程》15《城市供水水質標準》CJ/T206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居住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一體化應用技術規程條文說明 3基本規定 4太陽能熱水系統設計 4.2系統分類與選擇 4.9防過熱和防凍設計 5規劃與建筑設計 6太陽能熱水系統施工與安裝 6.7輔助能源加熱設備 6.8電氣與自動控制系統 6.9水壓試驗與沖洗 7太陽能熱水系統驗收 推廣太陽能熱水技術的應用,特制定本規程。能源和環境是影響國民經濟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太陽能資源是一種清潔優質的可再生能源,解決能源及環境污染,開發利用太陽能資源是最好的出路之一。我省太陽熱行業經過十多年的研究開發及應用,取得了一大批成果。但是,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的結合應用存在不少問題:安裝方式上大多處于后安裝、無序安裝狀態;太陽能熱水器產品規格全由生產廠家自定,不同廠家產品的及管線布置難以與建筑原有空間布局相協調,對建筑構件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害,對建筑的外觀產生較大的影響,甚至影響到整個城市的建筑風貌。這就制約著太陽能熱水技術在建筑領域的廣泛應用和太陽能熱利用產業的快速發展。本規程的編制對發展我省太陽能熱利用事業,將起到推動和規范作用。1.0.2本條規定了本規程的適用范圍。本規程除適用于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新建居住建筑外,同樣適用于擴建和改建的工程。對于其他民用建筑和既有建筑上增設和改造太陽能熱水系統,可參照本規程執行。建、改建、擴建的12層及以下住宅建筑,必須應用太陽能光熱系統,并與建筑進行一體化設計與施工。成系統,作為后置設備在建筑上安裝和使用,即便是新建建筑物考慮了太陽能熱水器,也是簡單的疊加安裝,必然對本來是完整的建筑形象和構件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害,同時其設置位置和管線布置也難以與建筑平面功能及空間布局相協調,安全性也受到影響。沒有建筑師的積極參與,不能從建筑設計之初就考慮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并為設備安裝提供方便,使得太陽能熱水系統在建筑上不能得到有效的應用,為此必須將太陽能熱水系統納入民用筑工程同時投入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結合應包括以下四個方面:1在外觀上,實現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完美結合,合理布置太陽能集熱器。無論在屋頂、陽臺或在墻面都要使太陽能集熱器成為建筑的一部分,實現兩者的協調和統一。2在結構上,妥善解決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安裝問題,確保建筑物的承重、防水等功能不受影響,還應充分考慮太陽能集熱器抵御3在管路布置上,合理布置太陽能循環管路以及冷熱水供應管路,盡量減少熱水管路的長度,建筑上事先留出所有管路的接維護,合理解決太陽能與輔助能源加熱設備的匹配,盡可能實現系統的智能化和自動控制。統以及使用的輔助能源組成。太陽能集熱器有真空管(全玻璃真空管和熱管真空管)和平板型兩種類型。在材料、技術要求以及設產品應符合這些標準要求。太陽能熱水系統在民用建筑上應用是綜合技術,其設計、安裝、驗收涉及到太陽能和建筑兩個行業,與之密切相關的還有下列遵守,尤其是強制性條文。本規范中的術語包括建筑工程和太陽能熱利用兩方面。主要引自《民用建筑設計通則》GB50352和《太陽能熱利用術語》GB/T12936。3基本規定3.0.1我省的太陽能資源非常豐富,都適合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而不必使用大量的燃氣、燃煤和電力來提供生活熱水。在提倡環境保護和節約能源的今天,應充分利用太陽能。3.0.2在進行太陽能熱水系統和建筑設計時,應根據建筑類型和使用要求,結合當地的太陽能資源和管理等要求,為使用者提供高品質的生活條件。3.0.3太陽能集熱器的類型與系統選用應與當地的太陽能資源、氣候條件相適應,在保證系統全年安全穩定運行的前提下,應使所選太陽能集熱器的性能價格比最優。太陽能集熱器的構造、形式應利于在建筑圍護結構上安裝并現階段我國太陽能熱水系統中主要使用全玻璃真空管集熱器、熱管真空管集熱器和平板型集熱器幾種類型。集熱器是太陽能熱水系統中最關鍵的部件。平板型太陽能集熱器具有集熱效率點。若就集熱性能來說,真空管集熱器在冬季要優于平板型集熱器,春秋兩季大體相同,而夏季平板型集熱器占優。在我國目前的真空管集熱器性價比基本與平板型集熱器不相上下,而隨著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結合技術的發展,人們需要一種不論是外觀上還是整體上都能與建筑和周圍環境協調的,易于與建筑形成一體的太陽能集熱器。3.0.4此條的規定是確保建筑結構安全。既有建筑情況復雜,結構類型多樣,使用年限和建筑本身承載能力以及維護情況各不相同,改造和增設太陽能熱水系統前,一定要經過結構復核,確定是否可改造或增設太陽能熱水系統。結構復核可以由原建筑設計單位(或根據原施工圖、竣工圖、計算書等由其他有資質的建筑設計單位)進行或經法定的檢測機構檢測,確認能實施后,才可進行。否則,不能改建或增設。改造和增設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前提是不影響建筑物的質量和安全,安裝符合技術規范和產品標準的太陽能熱水系統。3.0.5本規程所說的建筑間距,系指正面間距,以滿足日照要求為等要求為原則。此條中的建筑物包括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筑物,即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是指在新建建筑上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和在既有建筑上增設或改造已安裝的太陽能熱水系統,不得降低相鄰建筑的日照標準。3.0.6太陽能是間歇能源,受天氣影響較大,到達某一地面的太陽輻射強度,因受地區、氣候、季節和晝夜變化等因素影響,時強時弱,時有時無。因此,太陽能熱水系統應配置輔助能源加熱設備,在陰天時,用其將水加熱補充太陽熱水的不足,這樣即使在太陽能資源不十分豐富的地區,系統一年四季都可提供熱水。輔助能源加熱設備應根據當地普遍使用的常規能源的價格、對環境的影響、使用的方便性以及節能等多項因素,做技術經濟比較后確定,應優先考慮節能和環保因素。輔助能源一般為電、燃氣等常規能源。可采用智能控制、帶熱交換和輔助加熱系統,使之節省能源。對已設有集中供熱、空調系統的建筑,輔助能源宜與供熱、空調系統熱源相同或匹配;宜重視3.0.7本條是對太陽能熱水系統管線的布置、安裝提出要求,要做3.0.8本條是為了控制每道工序的質量,進而保證整個工程質量。太陽能熱水系統是在建筑上安裝,建筑主體結構符合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太陽能熱水系統安裝、驗收合格后,才能確保太陽能熱水系統的質量。4太陽能熱水系統設計4.1.1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一體化設計應在建筑方案中就體現出來,故需要建筑專業人員負責組織,相關專業配合完成設計。4.1.2系統選型是太陽能熱水系統設計的關鍵步驟,應充分調研、4.1.3太陽能熱水系統設計必須建立在正確選型的基礎上。本條在提出系統設計時應遵循一般原則的同時,也提出應針對不同的4.1.4本條明確了太陽能熱水系統的設計應以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為指導。在實際應用過程中,應根據用戶實際用水需求并結合太陽能光熱系統特點進行選取,比如,設計水溫可考慮適當降低到55℃(以盡量提高太陽能集熱效率設計水量應考慮太陽能儲熱設備的部分儲能功能。4.1.5分戶熱計量是我國目前及今后大力推廣倡導的節能手段之一。因此,具備條件的集中供熱水系統宜采取計量措施。4.1.6本條規定了太陽能熱水系統在安全性能和可靠性能方面的技術要求。安全性能是太陽能熱水系統各項技術性能中最重要的一項,其中特別強調了內置加熱系統必須帶有保證安全使用的裝置,并作為本規程的強制性條款。可靠性能強調了太陽能熱水系統應有抗擊各種自然條件的能抗震等技術措施。4.1.7為保證太陽能熱水系統的管道及其附件與建筑給水管連接4.1.8本條旨在強調系統設計與選用時應確保產品性能不低于國家標準,主要部件的耐久性應確保在設計壽命周期穩定運行。在正常使用壽命期間,允許有主要部件的局部更換以及易損件的更換。4.2系統分類與選擇4.2.1安裝在居住建筑的太陽能熱水系統,若按供熱水范圍分類,可分為:集中供熱水系統、集中—分散供熱水系統和分散供熱水系統三大類。集中供熱水系統,是指采用集中的太陽能集熱器和集中的貯水箱供給一幢或幾幢建筑物所需熱水的系統。集中—分散供熱水系統,是指采用集中的太陽能集熱器和分散的貯水箱供給一幢建筑物所需熱水的系統。分散供熱水系統,是指采用分散的太陽能集熱器和分散的貯水箱供給各個用戶所需熱水的小型系統,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家用太陽能熱水器。4.2.2根據國家標準《太陽能熱水系統設計、安裝及工程驗收技術規范》GB/T18713中的規定,太陽能熱水系統若按系統運行方式自然循環系統是僅利用傳熱工質內部的溫度梯度產生的密度差進行循環的太陽能熱水系統。在自然循環系統中,為了保證必要的熱虹吸壓頭,貯水箱的下循環管應高于集熱器的上循環管。這種系統結構簡單,不需要附加動力。強制循環系統是利用機械設備等外部動力迫使傳熱工質通過集熱器(或換熱器)進行循環的太陽能熱水系統。強制循環系統通常采用溫差控制、光電控制及定時器控制等方式。直流式系統是傳熱工質一次流過集熱器加熱后,進入貯水箱或用熱水處的非循環太陽能熱水系統。直流式系統一般可采用非電控溫控閥控制方式及溫控器控制方式。直流式系統通常也可稱為定溫放水系統。實際上,某些太陽能熱水系統有時是一種復合系統,即是上述幾種運行方式組合在一起的系統,例如由強制循環與定溫放水組合而成的復合系統。4.2.3太陽能熱水系統按生活熱水與集熱器內傳熱工質的關系可分為下列兩種系統:直接系統是指在太陽能集熱器中直接加熱水給用戶的太陽能熱水系統。直接系統又稱為單回路系統,或單循環系統。間接系統是指在太陽能集熱器中加熱某種傳熱工質,再使該傳熱工質通過換熱器加熱水給用戶的太陽能熱水系統。間接系統又稱為雙回路系統,或雙循環系統。4.2.4為保證居住建筑的太陽能熱水系統可以全天候運行,通常將太陽能熱水系統與使用輔助能源的加熱設備聯合使用,共同構成帶輔助能源的太陽能熱水系統。太陽能熱水系統若按輔助能源加熱設備的安裝位置分類,可分為:內置加熱系統和外置加熱系統兩大類。內置加熱系統,是指輔助能源加熱設備安裝在太陽能熱水系統的貯水箱內。外置加熱系統,是指輔助能源加熱設備不是安裝在貯水箱內,而是安裝在太陽能熱水系統的貯水箱附近或安裝在供熱水管路(包括主管、干管和支管)上。所以,外置加熱系統又可分為:貯水箱加熱系統、主管加熱系統、干管加熱系統和支管加熱系統等。4.2.5根據用戶對熱水供應的不同需求,輔助能源可以有不同的啟動方式。太陽能熱水系統若按輔助能源啟動方式分類,可分為:全日自動啟動系統、定時自動啟動系統和按需手動啟動系統。全日自動啟動系統,是指始終自動啟動輔助能源水加熱設備,確保可以全天24h供應熱水。定時自動啟動系統,是指定時自動啟動輔助能源水加熱設備,從而可以定時供應熱水。按需手動啟動系統,是指根據用戶需要,隨時手動啟動輔助能源水加熱設備。4.3.1集熱器產品結構多樣,但市場上應用較廣泛的太陽能集熱器主要有真空管型太陽能集熱器和平板型太陽能集熱器兩大類。本條對我國應用最成熟的幾種真空管型集熱器進行簡單的分類,便于選取參考。4.3.2一般非承壓式系統采用全玻璃真空管型集熱器,而金屬-玻璃集熱器的選取需滿足系統性能的要求并與建筑協調。1本款強調太陽能集熱器的選擇應結合太陽能熱水系統的總體性能需求,既要充分發揮集熱器的性能,又要與系統要求相匹配;2因為集中集熱系統為多戶共用,一旦出現質量問題,影響較多用戶,建議在條件許可的前提下,優先選用金屬-玻璃結構真空管型太陽能集熱器,減少因集熱器局部損壞而導致系統整體失效的風險;3現有太陽能集熱器產品的尺寸規格不一定滿足建筑一體化設計的要求,因而本款強調了太陽能集熱器的規格宜與建筑模數相協調。4.3.3本條給出了集熱器的組合連接方式。集熱器串聯安裝,管證集熱效率,然而管路相對復雜。小型太陽能熱水工程,盡量采用并聯安裝方式;對于大、中型太陽能熱水工程,應綜合考慮集熱器的布置空間以及集熱效率,采用串、并聯混合式連接方式。有關集熱器串、并聯的設置參照《太陽熱水系統設計、安裝及4.3.4本條的規定是為了保證流經各個集熱器以及每個集熱器內部的傳熱工質流量均衡。4.3.5本條對集熱器的最佳安裝方位角提出了一定的范圍,旨在強調太陽能集熱器應盡可能朝南向安裝,實際應用中,偏差允許范圍可適當放大至±30°以內。4.3.6集熱器的安裝傾角對集熱器收集太陽能量影響明顯,在建筑中應用時應盡可能采用或接近最佳安裝傾角。各地的最佳安裝傾角可參考附錄A。4.3.7集熱器的布置應避開建筑物的遮擋。本條規定了集熱器距遮擋物的水平最小凈距(或集熱器排間距)的計算方法。4.3.8太陽能集熱器面積的確定十分重要,而集熱器面積的精確計算又比較復雜。一般采用專業軟件來進行,是根據系統所選太陽能集熱器的瞬時效率方程(通過試驗測定)及安裝位置(方位角和傾角再輸入太陽能熱水系統,使用當地的地理緯度、平均太陽路平均熱損失率、太陽能保證率等數據,按一定的計算機程序計算出來的。我國目前還沒有將這種計算軟件列入國家標準內容。本條在國家標準《太陽熱水系統設計、安裝及工程驗收技術GB/T18713的基礎上,提出了確定集熱器總面積的計算方法。本規程之所以計算集熱器總面積,而不計算集熱器采光面積或集熱器吸熱體面積,是因為在民用建筑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情況下,建筑師關心的是在有限的建筑圍護結構中太陽能集熱器究竟占據多大的空間。在確定直接系統的集熱器總面積時,日太陽輻照量JT取當地集熱器采光面上的年平均日太陽輻照量;集熱器的年平均集熱效率ηcd宜取0.25~0.55同系統類型及不同保溫狀況的ηL值不同。以上所有這些數值都是根據長期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所積累的經驗而選取的,基本可以滿足實際系統設計的要求。至于太陽能保證率f的取值,則是根據系統使用期內的太陽能輻照條件、系統的經濟性及用戶的具體要求等因素綜合考慮后確定,本規程推薦山東地區在50%~80%范圍內。在確定間接系統的集熱器總面積時,由于間接系統的換熱器內外存在傳熱溫差,使得在獲得相同溫度的熱水情況下,間接系統比直接系統的集熱器運行溫度稍高,造成集熱器效率略為降低。本條用換熱器傳熱系數Uhx,換熱器換熱面積A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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