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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項目名稱鍛件技術改造項目項目代碼2405-370114-07-02-585218建設單位聯系人聯地理坐標E117度37分39.358秒、N36度42分1.531秒國民經濟行業類別C3393鍛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建設項目行業類別三十、金屬制品業33-68鑄造及其他金屬制品制造339-其他(僅分割、焊接、組裝的除外)建設性質□新建(遷建)?技術改造建設項目申報情形?首次申報項目□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部門濟南市章丘區行政審批服務局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號2405-370114-07-02-5852185000.00環保投資(萬元)150.00環保投資3.0施工工期6個月是否開工建設否用地(用海)面積(m2)0專項評價設置情況無規劃情況1、規劃名稱:濟東智造新城(項目東區)總體發展規劃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情況1、文件名稱:《濟東智造新城(項目東區)總體發展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濟東智造新城(項目東區)總體發展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行業準入補充說明》;2、召集審查機關:濟南市生態環境局章丘分局,2019年6月10日;3、審查文件名稱及文號:《關于濟東智造新城(項目東區)總體發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備案申請的復函》《關于濟東智造新城(項目東區)總體發展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行業準入補充說明備案申請的復函》。4、印發時間:2019年3月15號、2021年11月23日。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根據《濟南市章丘區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設立濟東智造新城(項目東區)的批復》(章政字[2019]5號)可知,濟東智造新城(項目東區)規劃園區四至范圍:北至膠濟鐵路,南到G309路,東到淄博章丘行政分界線,西到章丘區東外環,規劃面積約36.59平方公里。本項目位于濟東智造新城(項目東區)規劃范圍內,根據《濟東智造新城總體發展規劃-規劃總平面圖》,項目所在地塊用地規劃為工業用地,見附圖4,根據《濟東智造新城總體發展規劃空間管制規劃圖》,本項目所在位置為適宜建設區,符合選址要求,見附圖5。①與濟東智造新城(項目東區)負面清單符合性本項目位于濟南市章丘區普集街道鳳凰山工業園1號,濟東智造新城(項目東區)總體發展規劃范圍內,濟東智造新城(項目東區)在嚴格遵守章丘區負面管理清單的前提下,根據新城規劃、產業政策,制定了負面清單。進區產業必須符合新城性質和規劃目標,符合清潔生產為前提的循環經濟生態型工業鏈產業要求及低耗水、輕污染、少廢水排放,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等要求。濟東智造新城(項目東區)負面清單具體內容見下表。表1-1濟東智造新城(項目東區)負面清單一覽表控制級別行業類別控制內容禁止準入行業C2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業全部禁止建設C26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全部禁止建設C29橡膠和塑料制品業禁止建設C291橡膠制品業C30非金屬礦物制品C301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全部禁止建設C302石膏、水泥制品及類似制品制造禁止建設C3023石棉水泥制品制造、混凝土攪拌站、石膏砌塊(板)項目C303磚瓦、石材等禁止建設C3031粘土磚瓦及建筑砌塊制造、C3032建筑用石加工、加氣混凝土砌塊、磚瓦、石子加工項目C304玻璃制造禁止建設平板玻璃制造C308耐火材料制品禁止新建耐火磚項目C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屬礦物制品制造禁止建設碳素制品項目、機制砂生產項目C31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C314鐵合金冶煉機械和器材制造業C384電池制造禁止建設C3843鉛蓄電池制造、C3844鋅錳電池制造G59裝卸搬運和倉儲業G594危險品倉儲禁止新建G5941汽油倉儲、G5942危險化學品倉儲、G5949其他危險品倉儲,不包括加油站等配套倉儲其他/1、不符合新城產業定位的行業;2、不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2013修訂)、《禁止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的行業;3、不符合濟南市章丘區加強污染源頭防治推進“四增四減”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的行業限制準入行業C33金屬制品業C339鑄造及其他金屬制品制造不允許建設集中式噴涂中心項目,企業生產中自主噴涂工藝不受限制;不允許新建電鍍項目,包括集中式電鍍中心及電鍍工藝,化學鍍項目不受限制C339鑄造及其他金屬制品制造嚴禁新增產能,新建項目需滿足《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嚴控新增鑄造產能的通知》(魯發改工業[2019]143號)、濟南市及章丘區“四增四減”等相關文件的要求G59裝卸搬運和倉G59裝卸搬運和倉儲業禁止新建粉煤灰儲存、銷售項目儲業本項目產品為鍛件,行業類別為C3393鍛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不涉及噴涂和電鍍工藝,因此本項目不屬于濟東智造新城(項目東區)禁止準入行業和限制準入行業,不在負面清單內,因此項目建設符合濟東智造新城(項目東區)負面清單的要求。②與濟東智造新城行業準入符合性本項目與濟東智造新城(項目東區)行業準入條件符合性分析見下表。表1-2與濟東智造新城準入條件符合性分析一覽表準入條件本項目情況符合性1、企業項目建設必須嚴格遵守“三同時”制度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新建、改建、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其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在進行建設活動之前,對建設項目的選址、設計和建成投產使用后可能對周圍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進行調查、預測和評定,提出防治措施,并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報批。本項目為技術改造項目,項目建設過程中嚴格遵守“三同時”制度。符合2、入區企業必須承諾采用清潔的工藝和技術,積極開展清潔生產,遵循清潔生產原則進行生產,要求企業不斷改進工藝和產品設計、使用清潔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進的工藝技術與設備、改善管理水平、實施廢物綜合利用,從源頭削減污染:發展循環經濟,實現廢物的“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最大限度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切實降低物耗能耗,減少廢物的產生量和產生種類;已經獲得產品環境標志的企業可獲得優先入區權。企業承諾采用清潔的工藝和技術,積極開展清潔生產,遵循清潔生產原則進行生產。符合3、對入區企業的工藝廢氣需建設相關配套處理設施,落實治理工程,確保正常運行,做到達標排放。項目安裝廢氣治理設施,廢氣經處理后能夠達標排放。符合4、新城污水處理廠運營之前,入城企業配套建設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由管委會統一建設排污口排放;或企業配套建設污項目無生產廢水排放,產生的廢水是生活污水。在濟東智造新城園區配套的污水處符合水處理設施,達到接管要求后排入普集鎮現有污水處理站,經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統一排放。理設施建成運行之前,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定期清運,不外排;待濟東智造新城園區配套的污水處理設施投入運營后,生活污水排入園區污水處理設施。5、入區企業的污染物排放總量必須滿足新城環境容量的要求。本項目顆粒物的排放量為0.262t/a,二氧化硫0.288t/a,氮氧化物0.5386t/a,滿足濟東智造新城環境容量的要求。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項目建設符合濟東智造新城的行業準入要求。③與審查意見符合性根據《關于濟東智造新城(項目東區)總體發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備案申請的復函》,本項目符合濟東智造新城規劃環評審查意見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用地符合性分析(1)“三區三線”劃定成果符合性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發布的《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北京等省(區、市)啟用“三區三線”劃定成果作為報批建設項目用地用海依據的函》(自然資辦函[2022]2207號):按照《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年》確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任務和《全國“三區三線”劃定規劃》,山東省“三區三線”劃定成果符合質檢要求,即日起正式啟用,作為建設項目用地用海組卷報批的依據。根據山東省生態紅線2022版矢量數據,本項目位于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內,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符合“三區三線”劃定成果的相關要求。三區三線劃定成果矢量圖見附圖6。(2)濟南市章丘區城市總體規劃符合性根據《山東省章丘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項目所在地塊不在章丘中心城區用地規劃內,章丘區城市總體規劃圖見附圖7。(3)濟南市章丘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根據《章丘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2006-2020年)》,項目用地為現狀建設用地,符合相關用地要求。章丘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見附圖8。(4)官莊、普集總體規劃符合性根據《官莊、普集總體規劃》,項目所在地塊用地規劃為工業用地。官莊、普集總體規劃圖見附圖9。(5)小結本項目依托現有租賃廠區進行建設,不新增占地面積和建筑面積,項目在“三區三線”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內,用地類型為工業用地。因此本項目的建設符合相關規劃要求。2、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中的“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屬于國家允許建設的項目,因此,項目建設符合相關產業政策。3、“三線一單”符合性分析根據《關于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環環評[2016]150號)及《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濟政字[2021]45號)相關要求,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符合性分析如下。(1)生態保護紅線本項目廠區中心坐標為(E117度37分39.358秒、N36度42分1.531秒),不在經國務院批準公布的新版(2022年)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本項目距離最近生態保護紅線區為5.7km,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符合生態保護紅線規劃相關要求。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圖見附圖10。(2)環境質量底線到2025年,全市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到2035年,全市PM2.5年均濃度達到35μg/m3。到2025年,國控、省控斷面優良水質比例穩步提升,全面消除劣Ⅴ類水質控制斷面,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全部達到或優于Ⅲ類;到2035年,水環境質量根本改善,市控及以上重點河流考核斷面恢復水環境功能。到2025年,土壤環境質量總體穩定,土壤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到2035年,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100%。根據《2023年濟南市環境質量簡報》中章丘區相關數據,PM10、O3均超過《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PM2.5、SO2、NO2、CO均達標;項目區周圍最近地表水體為杏林水庫,根據2023年12月濟南市生態環境局章丘區分局發布的關于杏林水庫的檢測數據可知,杏林水庫斷面除總氮外,其他水質指標均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Ⅴ類標準;圣井水源地下水水質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級標準。因此,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質量屬不達標區,在落實相關措施后區域空氣質量將逐漸好轉。本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及排放,生活污水近期經化糞池處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不外排;遠期待濟東智造新城配套污水處理設施建成后,污水經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中A級標準及污水處理設施進水水質要求后排入濟東智造新城污水處理廠處理,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廢氣經收集處理后達標排放。預計不會改變區域原有的環境功能,滿足環境質量底線要求。(3)資源利用上線到2025年,原則上全市煤炭消費總量不增加,能源消費總量和碳排放強度完成省下達任務;年用水總量不高于24.9億立方米,泉水持續噴涌;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的目標任務。本項目運營過程中,涉及消耗天然氣、電等資源,消耗量較少,周邊市政工程供應充足,對區域資源利用影響不大,滿足資源利用上線要求。(4)環境準入負面清單①與濟南市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總體要求)的符合性分析項目與《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濟政字[2021]45號)符合性分析見表1-3。表1-3濟南市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總體要求)管控類型重點管控要求項目情況符合性空間布局約束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控。按照《關于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制線的指導意見》要求,在生態保護紅線內,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原則上禁止人為活動,其他區域嚴格禁止開發性、生產性建設活動,在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僅允許對生態功能不造成破壞的有限人為活動。本項目位于濟南市章丘區普集鎮鳳凰山工業園,不在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符合加強一般生態空間保護。一般生態空間原則上按限制開發區域的要求進行管理,按照生態空間用途分區,依法依規對允許、限制、禁止的產業和項目類型實施準入管控。其中,飲用水水源地保根據《濟南市生態環境管控單元圖》,本項目位于重點符合護區范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要求管理;其他自然保護地嚴格照相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進行管控;涉及泉水補給區、匯集出露區的區域嚴格執行《濟南市名泉保護條例》有關規定。管控單元內。優先保護基本農田。對永久基本農田實行嚴格保護,確保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加強對未污染和輕微污染耕地土壤環境質量的保護。項目不占用基本農田。符合合理布局工業企業項目。按照《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業項目(除在安全生產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應當進入工業園區或者工業聚集區。新建、搬遷涉重金屬項目原則上應在現有合法設立的涉重金屬園區或其他涉重金屬產業集中區域選址建設。項目位于濟南市章丘區普集鎮鳳凰山工業園,屬于工業聚集區。符合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以最新版為準)規定的限制類、淘汰類項目產業政策條目要求,關停淘汰類項目,加快限制類項目逐步退出。嚴控“兩高”行業產能。嚴控新增鋼鐵、焦化、電解鋁、鑄造、水泥、煉化和平板玻璃等產能,嚴格執行鋼鐵、水泥、玻璃等行業產能置換。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能耗、安全等法規標準,推動火電、石化、化工、鋼鐵、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業企業轉型升級,協同減污降碳。項目屬于允許類項目,不屬業。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嚴格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嚴格執行《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審核及管理暫行辦法》《山東省建設項目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替代指標核算及管理辦法》。項目按要求進行總量控制指標的申請。符合環境風險防落實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制度。指導生產、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或其他存在環境風險的企業事業單位采取風險防范措施,并根據《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編制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演要求企業按要求編制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符合控練,防止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加強化工行業環境風險防控。嚴禁化工企業與勞動密集型非化工企業混建;指導化工園區(集中區)內企業在滿足相鄰企業安全距離的同時,應綜合考慮區域內企業總體布局和數量,實施總量控制,降低區域風險。切實做好化工園區(集中區)污水處理和危險廢物處置。建立環境安全防控體系,安裝環境在線監測監控系統。項目不屬于文件所列行業。符合加強土壤環境風險監管。指導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嚴格落實《工礦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要求;加強對有色金屬冶煉、石油開采、石油加工、化工、醫藥、電鍍、制革等行業以及加油站、生活垃圾處置場、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處置場、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等區域的監管。項目不屬于文件所列行業。符合資源利用效率要求實施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和煤炭消費減量替代。2025年能源消費總量完成省下達任務,原則上煤炭消費總量不增加。實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控制,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禁止現場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改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各類排煙設施,已建成的應限期淘汰或改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項目能源僅為天然氣、電、水,不涉及其料。符合積極創建節水典范城市。加強用水總量和用水強度控制,大力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全面實施深度節水控水行動,降低供水管網漏損率,推廣節水技術應用,提升城鄉供用水系統智能化水平。抓好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打造全國節水典范城市引領區。按照《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水資源管理工作的意見》(濟政發〔2021〕1號)要求,嚴格控制地下水開采,全面實行地下水取水總量和水位控制,推動超采區地下水壓采工作,在地下水超采區內,禁止新增取用深層承壓地下水,逐步壓縮地下水開采量。項目用水來源網,不取用地下水。符合綜上,項目符合《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意見》(濟政字[2021]45號)相關要求。②與《濟南市各區縣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修訂版)》符合性分析根據濟南市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2024年05月23日發布的關于印發《濟南市各區縣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修訂版)》的通知,項目位于明水經濟開發區重點管控單元內,見附圖11。表1-4章丘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明水經濟開發區重點管控單元)文件要求項目情況符合性空間布局約束1、嚴格執行全省化工產業安全生產轉型升級確定的準入門檻要求,禁止投資新上淘汰類、限制類化工項目;嚴格限制新建劇毒化學項目,從嚴審批煉油、有機化學原料制等重污染企業。本項目產品為鍛件,屬于鍛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不屬于化工產業符合2、根據工業園區主導產業性質和污染排放特征實施重點減排。提高工業項目準入條件,生產工藝和污染物排放要達到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實施區域污染監測預警機制,制定高排放區環境質量改善目標。本項目位于濟東智造新城,符合園區主導產業,符合園區準入符合3、濟南刁鎮化工產業園是以化工新材料為主導產業,電子化學品、高性能樹脂、特種橡膠和彈性體、高性能纖維、生物化學、精細化工等為特色的新材料產業生產基地。本項目位于濟東智造新城,不在刁鎮化工產業園區內符合4、濟南刁鎮化工產業園新建生產危險化學品的化工項目(危險化學品詳見最新版《危險化學品目錄》),固定資產投資額原則上不低于3億元(不含土地費用);列入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以及搬遷入園項目,不受3億元投資額限制。嚴格限制新建劇毒化學品項目,實現劇毒化學品生產企業只減不增。符合5、園區的準入清單按照規劃環評的要求執行。本項目位于濟東智造新城,符合園區的準入清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6、提高污水處理率,逐步加嚴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基本完成雨污分流和污水管網配套建設,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本項目無工藝廢水產生,無廢水排放符合7、排放工業廢水的企業應當采取有效措符合施,收集和處理產生的全部廢水,防止污染環境。環境風險防控8、園區內全部化工企業必須完成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本項目產品為鍛件,屬于鍛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不屬于化工產業符合固體廢棄物等露天堆放。本項目原料和固廢均位于車間內,不露天儲存符合10、化工園區(集中區)邊界與居住區之間應設置隔離帶,并適當設置綠化帶,隔離帶內不得規劃建設學校、醫院、居民住宅等環境敏感目標;凡未達到要求的,暫停審批化工項目。化工園區(集中區)內企業在滿足相鄰企業安全距離的同時,應綜合考慮區域內企業總體布局和數量,實施總量控制,降低區域風險。嚴禁化工企業與勞動密集型非化工企業混建。要加大力度配套建設化工園區(集中區)內道路、管網、熱電、環保、消防等基礎設施和公用工程,切實做好污水處理和危險廢物處置。化工園區(集中區)環境基礎設施不完善或長期運行不正常的,暫停審批該區域內除安全隱患治理、環境污染治理以外的化工項目。化工園區(集中區)要建立環境安全防控體系,安裝環境在線監測監控系統。本項目位于濟東智造新城,不在刁鎮化工產業園區內符合11、指導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嚴格落要求,加強對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處置。企業廠區均進行分區防滲,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均得到合理處置符合資源開發效率要求12、推進重點排放企業清潔生產改造,落實煤炭消費量減量替代要求,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本項目所用能源為電,不涉及燃煤,不屬于重點排放企業符合13、定期開展清潔生產審核,推動現有各類產業園區、重點企業生態化、循環符合化改造。綜上,項目建設符合“三線一單”的要求。3、與章丘區水源準保護區符合性分析根據《濟南市章丘區地下水水源準保護區圖》可知,章丘區地下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共有三個,分別為圣井水源地一級保護區、西麻灣水源地級保護區和賀套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章丘區地下水水源地準保護區共有兩個,分別為圣井水源地準保護區和賀套水源地準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關于準保護區的規定如下:“飲用水地下水源準保護區內,禁止建設城市垃圾、糞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廢棄物的準放場站,因特殊需要需設立轉運占的,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并采取防滲漏措施”。本項目距離最近的賀套水源地準保護區約3.35km,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及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化糞池,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化糞池按要求做好防滲處理;因此,本項目不屬于對水體污染嚴重的建設項目,不屬于城市垃圾、糞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廢棄物的準放場站,對項目區域內水源地影響較小。經調查,項目周邊區域居民飲水均采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無分散飲用水水井存在,且項目周邊無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綜上所述,本項目符合《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關于準保護區的規定。水源地保護區范圍圖見附圖12。4、環保政策符合性分析(1)與《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2018年11月修訂)符合性分析表1-5與《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2018年11月修訂)符合性分析一覽表文件要求項目情況符合性第八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防止、減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本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天然氣燃燒廢氣經SCR脫硝裝置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拋丸廢氣經自帶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產生的噪聲和固體廢物均采取環保治理措施,合理處置,達標排放。符合第十五條:禁止建設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制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汞、煉油、電鍍、農藥、石棉、水泥、玻璃、鋼鐵、火電以及其他嚴重污染環境的生產項目本項目建設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符合第十八條: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時”原則,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符合第四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布局優化的要求,引導工業企業入駐工業園區;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業項目,除在安全生產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應當進入工業園區或者工業集聚區。本項目位于濟南市章丘區普集鎮鳳凰園區范圍內。符合第四十五條:排污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防治在生產建設或者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廢氣、廢水、廢渣、醫療廢物、粉塵、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以及噪聲、振動、光輻射、電磁輻射等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過排放標準和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本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天然氣燃燒廢氣經SCR脫硝裝置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拋丸廢氣經自帶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產生的噪聲和固體廢物均采取環保治理措施,合理處置,達標排放。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項目符合《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2018年11月修訂)文件的要求。(2)與《關于“兩高”項目管理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魯發改工業〔2023〕34號)的符合性分析表1-6與(魯發改工業〔2023〕34號)的符合性分析一覽表政策要求項目情況符合性一、優化調整“兩高”項目范圍。將瀝青防水材料和醋酸,調出“兩高”項目范圍。將鑄造用生鐵從鋼鐵行業調出單列。根據配套文件《山東目錄(2023年版)》可知,本項目不屬于兩高項目。符合二、優化調整“兩高”項目替代比例。新上“兩高”項目,能耗方面,替代比例統一調整為不低于1︰1;煤耗方面,耗煤項目替代比例統一調整為不低于1︰1.1,非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范圍以國家將要公布的空氣質量全面改善行動計劃或其他文件為準)“先立后改”新上超超臨界煤電項目不實行煤炭減量替代;取消區域系數。能耗和煤耗替代源形成的替代量,屬于規上企業的,以2020年統計數據為準,屬于規下企業的,以“兩高”核查數據為準;對于“十四五”期間建成投產的替代源,以其關停或技改前的上一年數據為準。碳排放方面,替代比例統一調整為不低于1尿素)、輪胎、電解鋁等行業替代比例調整為不低于1︰1;煤電(不含背壓型熱電聯產和國家布局煤電項目)替代比例統一調整為不低于1:1.1,其他行業產能替代比例仍按國家和省原有規定執行。污染物排放替代比例仍按國家和省原有規定執行。鼓勵新上“兩高”項目應用“綠電”(風力、光伏發電等),適度提高“兩高”企業綠電消費比例,重點“兩高”企業綠電消費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全社會平均水平和當地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能效水平低于標桿值的“兩高”企業逐步實現全量或高比例綠電消費。本項目不使用煤炭。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項目符合《關于“兩高”項目管理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魯發改工業〔2023〕34號)的要求。(3)與《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加強高耗能、高排放建設項目生態環境源頭防控的實施意見》(魯環發〔2021〕5號)符合性分析表1-7與(魯環發〔2021〕5號)的符合性分析一覽表政策要求項目情況符合性(六)提升清潔生產和污染防治水平。新建、改建、擴建“兩高”項目,應當使用行業先進技術工藝、綠色節能技術裝備,單位產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要達到清潔生產先進水平,依法制定并嚴格落實防治土壤與地下水污染的措施。根據《關于“兩高”項目管理有關事項改工業〔2023〕34號本項目不屬于符合高”項目,生產過程所用資源主要為天然氣、生產用電。(七)實施碳排放減量替代。制定發布我省碳排放減量替代辦法,按照魯政辦字〔2021〕57號文件要求,新建、改建、擴建的水泥、煉化、電解鋁、煤電項目減量替代比例不低于1:1.5,鋼鐵、焦化、鐵合金、電石、石灰、甲醇、氮肥、醋酸、氯堿、建筑陶瓷、平板玻璃、瀝青防水材料、背壓型熱電聯產項目減量替代比例不低于1:1.2。本項目不屬于左列行業。符合(八)推動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納入環評體系。按照生態環境部統一部署,在化工、鋼鐵等行業開展“兩高”項目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試點,支持鼓勵各市結合本地實際擴大試點行業范圍,銜接落實有關區域和行業碳達峰行動方案、清潔能源替代、清潔運輸、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等政策要求,統籌開展污染物和碳排放的源項識別、源強核算、減污降碳措施可行性論證及方案比選,提出協同控制最優方案。指導推動在濟南市和青島市實施減污降碳協同治理試點,在東營市試點碳捕集、封存、綜合利用示范工程。本項目不屬于前述行業。符合由上表可知,項目符合《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加強高耗能、高排放建設項目生態環境源頭防控的實施意見》(魯環發〔2021〕5號)的要求。(4)與《關于持續推進沿黃重點地區工業項目入園有關事項的通知》(魯發改工業[2023]389號)、《關于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等8部門<關于持續推進沿黃重點地區工業項目入園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濟發改工業〔2023〕151號)的符合性分析表1-8與魯發改工業[2023]389號、濟發改工業〔2023〕151號符合性分析一覽表文件要求項目情況符合性一、明確工業項目入園相關要求發改辦產業〔2021〕635號文件要求,“十四五”時期沿黃重點地區擬建工業項目一律按要求進入合規工業園區,嚴控新上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項目。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規范園區面積和用地管理提升發展承載能力的通知》(魯發改外資〔2022〕1052號),合本項目不屬于高耗水、高耗能項目。符合規工業園區范圍為依法批準面積(其中,開發區面積為核準面積),也包括依法批準的擴區調區面積。三、明確技術改造項目建設要求(一)對于環保節能節水改造、安全設施改造、產品工藝優化與質量提升等三類以外的技術改造項目,一律按要求進入合規工業園區。(二)“兩高”項目技術改造按照《關于“兩高”項目管理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魯發改工業〔2023〕34號)執行。本項目為技改項目,依托原有生產設備和租賃的現有車間,同時新增拋丸機及其他生產設備,增加拋丸打磨工藝,對原有產品工藝進行精細化升級改造,用來生產產品質量更為精密的鍛件,提高產品競爭力,本項目屬于產品工藝優化與質量提升的技術改造項目,為文件中明確的三類技術改造項目其中之一,按文件要求可在合規按文件要求可在合規工業園區外實施。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項目符合《關于持續推進沿黃重點地區工業項目入園有關事項的通知》(魯發改工業[2023]389號)要求,同時滿足《關于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等8部門<關于持續推進沿黃重點地區工業項目入園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濟發改工業〔2023〕151號)的要求。(5)與《濟南市名泉保護條例》《濟南市名泉保護總體規劃》符合性分析根據《濟南市名泉保護條例》,條例保護管理要求如下:第二十七條市、區縣人民政府和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嚴格控制在泉水補給區和匯集出露區保護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在泉水補給區和匯集出露區禁止建設的區域范圍內,發展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行政審批服務部門不得辦理建設項目立項、規劃、用地、環評手續,確需建設的公共設施和公益類項目除外。在泉水補給區和匯集出露區保護范圍內,經批準的建設項目,市名泉保護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泉水區域環境影響評價提出名泉保護書面審查意見。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部門在作出規劃審批和環境影響評價時,應當將名泉保護書面審查意見作為規劃審批和環境影響評價的依據。項目竣工驗收范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加強對名泉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的監督管理。第二十八條在泉水匯集出露區保護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市名泉保護主管部門提出的措施和要求組織建設和施工。在施工前對位于施工現場的名泉及其毗鄰的名泉采取相應的工程保護措施,防止因工程建設活動破壞泉脈、堵塞泉眼、毀損泉渠等附屬設施或者對泉水水質造成破壞性影響,并于建設項目竣工前恢復名泉原貌。具備條件的基坑開挖降水應當回灌或者利用。根據《濟南市名泉保護總體規劃》可知,技改項目位于泉水匯集出露區。本次技改項目利用現有建筑,不新增用地和建筑面積,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期主要為設備安裝和調試。項目周邊無名泉及其毗鄰的名泉,根據濟南市城鄉水務局出具的本項目泉水保護意見(附件11),本項目不改變巖溶地下水原有的徑流排泄條件,項目營運產生的污染按照生態環境部門相關要求落實。項目用水為市政自來水,用水量少,不開采地下水,營運期無生產廢水產生,生活污水在園區配套的污水處理設施建成運行之前(近期),經化糞池處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不外排;待園區配套的污水處理設施投入運營后(遠期),排入園區污水處理設施。綜上所述,項目不會產生破壞泉脈、堵塞泉眼、毀損泉渠等附屬設施或者對泉水水質造成破壞性影響,本項目建設符合《濟南市名泉保護條例》、《濟南市名泉保護總體規劃》的相關要求。名泉保護總體規劃詳見附圖13。建設內容1、項目簡介(1)現有項目簡介山東普集圣源鍛造有限公司注冊成立于2019年12月20日,注冊地位于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普集街道鳳凰山工業園1號,法定代表人為許鳳琴。現有項目環保手續執行情況及“三同時”執行情況詳見下表。表2-1公司現有工程“三同時”情況一覽表公司現有工程環評批復驗收批復排污許可情況章丘市圣源鍛造廠燃煤爐改天然氣爐技術改造項目環評批復。批復文號:章環報告表〔2013〕69號2018年7月6日取得驗收批復。批復文號:章環建驗〔2018〕127號登記管理,登記編號:91370181MA3R67TG4U001W備注:2019年12月11日,濟南市章丘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出具證明文件:山東普集圣源鍛造有限公司(股東:許風琴)是由個人獨資企業章丘市圣源鍛造廠(經營者:許鳳琴)改造轉型升級而來。章丘市圣源鍛造廠的設備、經營場所等都由山東普集圣源鍛造有限公司使用。兩者在同一個地方。見附件三。(2)本次評價項目簡介本項目為技改項目,依托原有生產設備和租賃的現有車間,同時新增拋丸機及其他生產設備,增加拋丸打磨工藝,對原有產品工藝進行精細化升級改造,用來生產產品質量更為精密的鍛件,提高產品競爭力,本次技改項目總投資5000萬元,投產后,預計新增1.5萬噸/年鍛件,現有項目生產規模后年產8000t鍛件,技改后全廠產能為年產2.3萬噸鍛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管理要求,本項目應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本項目屬于《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2019年版)中“C3393鍛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項目屬于“三十、金屬制品業33-68鑄造及其他金屬制品制造-其他(僅分割、焊接、組裝的除外)”,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山東普集圣源鍛造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擔此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我單位受委托后,立即組織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到現場調查和收集資料,按照國家有關環評技術規范要求,編制完成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項目組成項目名稱:鍛件技術改造項目建設單位:山東普集圣源鍛造有限公司總投資:5000萬元建設地點: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市普集街道鳳凰山工業園1號項目中心坐標:E117度37分39.358秒、N36度42分1.531秒建設內容:項目依托現有廠房,不新增占地面積和建筑面積,新購置天然氣加熱爐、電爐、拋丸機、摩擦壓力機、油壓機、電液錘、空氣錘、鍛造機械手、加工中心、數控車床、數控鋸床等設備共61臺,以鋼材為原料,通過鋸床下料、加熱、鍛打、機加工、拋丸、檢驗等工序生產鍛件,本次技改項目總投資5000萬元,投產后,預計新增1.5萬噸/年鍛件,現有項目生產規模后年產8000t鍛件,技改后全廠產能為年產2.3萬噸鍛件。項目地理位置圖及周邊關系影像圖見附圖10、附圖11。項目具體組成情況見表2-2。表2-2項目組成一覽表工程分類建設名稱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備注主體工程鍛造車間用于下料好的工件進行鍛造、鍛打。依托現有車間,設備新購置。3#機加工車間技改項目位于3#機加工車間,新增電爐2臺、拋丸機2臺、機加工設備40臺,用于鍛件的加熱、機加工、拋丸。依托現有車間,設備新購置。儲運工程2#倉庫技改項目位于2#倉庫,用于原料和成品的暫存。依托現有危廢間位于2#倉庫內西南部,用于危廢的暫存。依托現有輔助工程辦公區位于廠區西部,用于員工的生活辦公。依托現有公用工程給排水本項目用水主要為生產用水和生活用水,由普集街道自來水管網提供,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生產中產生的廢切削液作為危廢處置,無生產廢水產生,生活污水近期經化糞池處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不外排;遠期待濟東智造新城污水處理設施建成后,污水經處理達到《污水綜合依托現有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中A級標準及污水處理設施進水水質要求后排入濟東智造新城污水處理廠處理。供熱本項目生產系統用熱由天然氣加熱爐、電爐供給,辦公場所采用空調供暖。購置新設備供氣項目用氣為管道天然氣,由章丘燃氣管網供給。依托現有供電由當地供電所提供依托現有環保工程廢氣①本項目天然氣加熱爐燃燒廢氣經SCR脫硝裝置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排放,本項目新增4臺天然氣加熱爐配套2套SCR脫硝裝置,分別為SCR脫硝TA002+排氣筒DA002,SCR脫硝TA003+排氣筒DA003;②拋丸粉塵經自帶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同一根15m高排氣筒DA004排放;③電加熱粉塵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④氨水儲存過程中氨逸散廢氣經水封罐水封后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新建廢水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切削液作為危廢處置,無生產廢水產生和排放;項目生活污水近期經化糞池處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不外排;遠期待濟東智造新城污水處理設施建成后,污水經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中A級標準及污水處理設施進水水質要求后排入濟東智造新城污水處理廠處理。依托現有購置低噪聲設備,噪聲設備通過建筑物隔聲、距離衰減、廠區合理布置、設備減振降噪等措施后,達到控制噪聲的目的。新建固體廢物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委托環衛部門清運。氨水噸桶由廠家回收,循環使用。依托現有廢包裝材料、集塵灰統一收集后,外售物資回收單位,廢布袋委托環衛部門清運。廢切削液、廢切削液桶、廢機油、廢液壓油、廢油桶、廢脫硝催化劑、廢含油抹布暫存于危廢間,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理。3、主要設備情況一覽表項目主要設備情況見表2-3。表2-3項目主要設備一覽表序號生產車間設備名稱單位技改前設備數量本項目新增設備數量技改后全廠設備數量變化量備注1鍛造車間天然氣加熱爐臺347+4現有設備一爐一膛,尺寸3.3m*1.1m*0.86m新增設備一爐一膛,尺寸3.5m*1.2m*1.0m2摩擦壓力機臺235+3/3油壓機臺022+2/4臺426+2/5夾板錘臺300/6空氣錘臺224+2/7鍛造機械手臺044+4/8機加工車間臺022+2鍛前加熱9拋丸機臺022+2/鋸床臺8080/數控鋸床臺066+6/車床臺210210數控車床臺02424+24加工中心臺0+10合計臺4361+585、原輔材料及能源情況項目主要原輔材料及能源消耗情況見表2-4。表2-4項目主要原輔材料及能源消耗情況一覽表序號名稱單位技改前全廠用量本項目新增用量技改后全廠用量變化情況備注1鋼材t/a82501800026250+18000外購2切削液t/a0.40.30.7+0.3外購,50kg/桶3液壓油t/a0.50.20.7+0.2外購,170kg/桶4機油t/a10.5+0.5外購,170kg/桶5脫硝催化劑m3/3a0.51+1脫硝設備廠家提供620%氨水t/a246+4外購,噸桶7鋼丸t/a0+10外購,噸包包裝能源1水m3/a9062122+906由普集街道自來水管網提供2電萬kWh/a30215245+215由章丘區供電局供電3天然氣萬m3/a252+144管道天然氣原料理化性質:本項目部分原輔材料理化性質見下表。表2-5本項目部分原輔料理化性質一覽表序號名稱理化性質1切削液切削液是一種用在金屬切削、磨加工過程中,用來冷卻和潤滑刀具和加工件的工業用液體,本項目所用切削液主要成分為乙二醇、四硼酸鈉、偏硅酸鈉、磷酸鈉。乙二醇又名“甘醇”、“1,2-亞乙基二醇”,簡稱EG。化學式為(HOCH2)2,是最簡單的二元醇。乙二醇沸點為197℃,乙二醇能與水、丙酮互溶,但在醚類中溶解度較小。用作溶劑、防凍劑以及合成滌綸的原料。本項目切削液使用時與水1:20進行配置,工作狀況下切削液溫度約為<40℃,遠低于乙二醇沸點。2液壓油油狀液體,密度在900kg/m3左右,粘度指數≥90,閃點溫度≥170℃,凝固點溫度≤-10℃。3機油油狀液體,淡黃色至褐色,無氣味或略帶異味。分子量在230~500直徑,不溶于水,可燃,閃點溫度為76℃,引燃溫度為248℃。4脫硝催化劑以TiO2為載體,以V2O5為主要活性成分,以WO3、MoO3為抗氧化、抗毒化輔助成分。5氨水氨的水溶液,主要成分為NH3·H2O,無色透明且具有刺激性氣味,溶于水、醇。6天然氣主要成分為甲烷,無色無臭氣體。沸點-160℃;相對密度(水=1):0.45(液化)。5、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本項目新增員工60人。年工作時間300天,實行1班制,每班工作8h,夜間不進行生產。6、產品方案本項目具體產品方案見下表。表2-6項目主要產品方案一覽表序號產品名稱單位技改前全廠產量本項目新增產量技改后全廠產量變化情況1鍛件t/a80002.3萬+1.5萬7、總平面布置本項目位于濟南市章丘區普集鎮鳳凰山工業園,大門位于東南角,鍛造車間位于廠區北部,3#機加工車間位于廠區東部,辦公區位于3#機加工車間南部,2#倉庫位于廠區南部,危廢間位于2#倉庫內西南部。從外環境敏感目標保護來看,距離廠區最近敏感目標為廠界東北側430m處的明珠花園,本項目各生產工序全部設置在封閉車間內,且重要產塵點均采取了合理有效的環保措施,能夠達標排放,各噪聲源均采取了基礎減振、隔聲、降噪等措施,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本項目總平面布置較好的滿足了工藝流程的順暢性,體現了物料輸送的便捷性,使物料的輸送簡單化,方便加工生產,總圖布置基本合理。廠區總平面布置見附圖3。8、公用工程(1)給水本項目無冷卻工序,用水包括生產用水和員工生活用水,生產用水主要為切削液配置用①切削液配置用水項目新增切削液用量0.3t,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料,配比為1(切削液):20(水),則新增切削液配置用水為6m3/a。②員工生活用水本項目新增勞動定員60人,參考《建筑給排水設計標準》(GB50015-2019),工業企業人員的生活用水定額為(30~50)L/人?班,本報告按50L/人?天計算,則生活用水量為900m3/a。(2)排水項目切削液循環使用,由于物料攜帶而損耗,定期清渣作為危廢處置,不外排,約99.6%的切削液配置用水通過蒸發損耗,約0.4%進入廢切削液中,無生產廢水產生及排放。項目廢水為新增生活污水,主要為員工清潔產生的廢水,水質較簡單,污染物主要為COD和NH3-N。生活污水產生量按用水量80%計,則產生量為720m3/a。生活污水近期經化糞池表4中“三級標準”、《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中A級標準及污水處理設施進水水質要求后排入濟東智造新城污水處理廠處理。圖2-1技改項目水平衡圖單位:m3/a圖2-2全廠水平衡圖單位:m3/a(3)供電本項目新增用電主要為生產設備及照明用電等,新增年用電量215萬kW/h,由章丘區供電局供電。(4)采暖與通風項目生產車間內不設采暖設施,辦公區冬季采暖及夏季制冷使用空調,生產車間內通風采用自然通風與機械通風相結合的方式。(5)供熱本項目生產用熱由天然氣加熱爐和電爐供給。(6)供氣本項目用氣為管道天然氣,由章丘燃氣管網供給。工藝一、施工期項目依托現有廠房,不再建設新的構筑物,施工期影響主要為設備安裝時產生的噪聲,流程和產排污環節本項目施工期在白天進行,施工期對外環境影響較小,本次評價不再對施工期影響進行分析。二、運營期(1)鋸床下料使用數控鋸床將外購的鋼材切割成生產需要的規格。鋸床使用時配合切削液使用,對切割處進行潤滑和降溫。產污環節:此過程產生廢下腳料、廢切削液、廢切削液桶、廢機油、廢機油桶、設備運行產生噪聲。(2)加熱使用天然氣加熱爐或電爐對鋸床下料后的工件進行加熱,加熱溫度在800~1200℃左右,時間為1~2h。產污環節:此過程產生天然氣燃燒廢氣、電加熱粉塵、廢氣脫硝過程中氨逸散廢氣、廢脫硝催化劑、氨水噸桶、設備運行產生噪聲。其中本項目所用氨水使用噸桶包裝,使用后的包裝桶由廠家運回作為周轉桶循環使用,不作為固廢處置。根據《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GB34330-2017)中對于固體廢物的定義可知,未喪失利用價值,用于原始用途的包裝物容器不屬于固體廢物,也不屬于危險廢物。(3)鍛打根據不同產品的規格型號不同,利用電液錘、空氣錘、摩擦壓力機、油壓機、鍛造機械手等設備對加熱后的工件進行鍛造成型。本項目鍛造類型為自由鍛,無模具使用。產污環節:此過程產生氧化鐵皮、廢液壓油、廢液壓油桶、設備運行產生噪聲。(4)機加工鍛打后的鍛件自然冷卻后,利用數控車床、加工中心、拋丸機等設備進行機加工處理,得到所需的鍛件。各類機加工設備配合切削液使用,對切割處進行潤滑和降溫。產污環節:此過程產生廢下腳料、廢切削液、廢切削液桶、廢機油、廢機油桶、廢含油抹布、設備運行產生噪聲。(5)拋丸利用拋丸機將工件表面打磨干凈。產污環節:此過程產生拋丸粉塵、廢鋼丸、廢包裝材料,設備運行產生噪聲。(6)檢驗加工后的鍛件通過人工進行質檢,經檢驗合格后,成品運入成品區暫存。產污環節:此過程產生不合格品。備注:本項目各下料工序、機加工工序均配合切削液使用,所用切削液主要成分為乙二醇、四硼酸鈉、偏硅酸鈉、磷酸鈉。其中四硼酸鈉、偏硅酸鈉、磷酸鈉為無機鹽類,不具有揮發性,乙二醇又名“甘醇”、“1,2-亞乙基二醇”,簡稱EG。化學式為(HOCH2)2,是最簡單的二元醇。乙二醇沸點為197℃,能與水、丙酮互溶,但在醚類中溶解度較小。用作溶劑、防凍劑以及合成滌綸的原料。本項目切削液使用時與水1:20進行配置,工作狀況下切削液溫度約為<40℃,遠低于乙二醇沸點。因此不再定量分析乙二醇揮發產生的VOCs。圖2-3生產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圖表2-7本項目產污環節及治理措施一覽表項目產污環節污染物治理措施及排放去向廢氣加熱天然氣燃燒廢氣、逃逸氨顆粒物、二氧化硫、氮SCR脫硝系統TA002+15m高排氣筒DA002氧化物、氨SCR脫硝系統TA003+15m高排氣筒DA003電加熱粉塵顆粒物車間內無組織排放拋丸拋丸粉塵顆粒物經自帶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同一根15m高排氣筒DA004排放。氨水儲存氨氣氨氣水封、車間內無組織排放廢水辦公、生活生活污水COD、氨氮近期經化糞池處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不外排;遠期待濟東智造新城配套污水處理設施建成后,污水經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中A級標準及污水處理設施進水水質要求后排入濟東智造新城污水處理廠處理。鋸床下料、機加工鐵屑、金屬下腳料鋼材外售物資回收單位廢切削液乳化液、礦物油暫存危廢間,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廢切削液桶切削液、鐵桶暫存危廢間,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鍛打氧化鐵皮氧化鐵外售物資回收單位廢液壓油礦物油暫存危廢間,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廢液壓油桶礦物油、鐵桶暫存危廢間,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拋丸廢鋼丸鋼丸外售物資回收單位廢包裝材料塑料復合編織袋外售物資回收單位檢驗不合格品鋼材外售物資回收單位廢氣處理集塵灰鐵末外售物資回收單位廢布袋復合纖維材料環衛清運廢脫硝催化劑貴重金屬、骨架暫存于危廢間,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氨水噸桶氨水、噸桶廠家回收,循環使用設備維護廢機油礦物油暫存危廢間,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廢機油桶物油、鐵桶危廢間,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布、礦物油危廢間,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員工生活生活垃圾紙屑、塑、食物殘渣統統一收集,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設備運行低噪聲設備,噪聲設備通過建筑聲、距離衰減、廠區合理布置、減振降噪等措施后,達到控制噪聲的目的。與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問題一、現有項目概況1、現有項目三同時執行情況山東普集圣源鍛造有限公司注冊成立于2019年12月20日,注冊地位于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普集街道鳳凰山工業園1號,法定代表人為許鳳琴。現有項目相關批復及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批復見附件七。現有項目三同時情況見下表:表2-8現有項目“三同時”一覽表公司現有工程環評批復驗收批復排污許可情況章丘市圣源鍛造廠燃煤爐改天然氣爐技術改造項目環評批復。批復文號:章環報告表〔2013〕69號2018年7月6日取得驗收批復。批復文號:章環建驗〔2018〕127號登記管理,登記編號:91370181MA3R67TG4U001W備注:2019年12月11日,濟南市章丘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出具證明文件:山東普集圣源鍛造有限公司(股東:許風琴)是由個人獨資企業章丘市圣源鍛造廠(經營者:許鳳琴)改造轉型升級而來。章丘市圣源鍛造廠的設備、經營場所等都由山東普集圣源鍛造有限公司使用。兩者在同一個地方。見附件三。2、現有項目產品方案表2-9現有項目產品方案一覽表序號產品名稱單位產能1鍛件t/a80003、現有項目生產工藝及產污環節圖2-4現有項目生產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圖二、現有項目污染治理措施廢氣產排污環節及治理措施情況匯總見下表。表2-10現有工程廢氣治理措施情況匯總一覽表產污環節污染物種類治理工藝天然氣燃燒廢氣顆粒物、SO2、NOx經SCR脫硝裝置TA001處理后,通過1根15m高的排氣筒DA001排放。2、廢水現有項目無生產廢水排放,生活污水經收集后排入化糞池,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3、固廢現有項目固體廢物產排污環節及治理措施情況匯總見下表。表2-11現有工程固體廢物治理措施情況匯總一覽表序號產污環節污染物種類治理工藝1一般固廢廢下腳料外售物資回收單位2氧化鐵皮外售物資回收單位4不合格品外售物資回收單位5危險廢物廢切削液委托資質單位處置6廢切削液桶委托資質單位處置7廢液壓油委托資質單位處置8廢液壓油桶委托資質單位處置9廢機油委托資質單位處置廢機油桶委托資質單位處置廢含油抹布委托資質單位處置廢脫硝催化劑委托資質單位處置氨水噸桶廠家回收生活垃圾環衛部門定期清運4、噪聲本項目噪聲源主要是各類生產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各類生產設施均位于封閉車間內,本項目采取設備減振、墻體隔聲措施,對設備定期進行保養,使設備處于最佳的運行狀態。三、現有項目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現有項目已完成竣工環保驗收,目前正常生產,廢氣達標情況分析參照企業例行監測報告,報告編號:SDZH20240319011,噪聲達標情況分析參照企業例行監測報告,報告編號:SDZH20240807017。①天然氣排氣筒DA001表2-12現有項目DA001廢氣排放情況一覽表檢測點名稱天然氣鍛造爐排氣筒檢測日期2024-03-20檢測點位處理設備后(出口)含氧量(%)標干煙氣量(Nm3/h)3200顆粒物排放濃度(mg/m3)3.8排放速率(kg/h)1.22×10-2折算濃度(mg/m3)8.0二氧化硫排放濃度(mg/m3)ND排放速率(kg/h)/折算濃度(mg/m3)/氮氧化物排放濃度(mg/m3)35排放速率(kg/h)折算濃度(mg/m3)74由監測結果可知,天然氣加熱爐燃燒廢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重點控制區要求(SO2:50mg/m3,NOX:100mg/m3,顆粒物:10mg/m3排放速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15m高排氣筒,SO2:2.6kg/h、②無組織廢氣監測表2-13現有項目無組織廢氣監測結果一覽表監測點位上風向1#下風向2#下風向3#下風向4#檢測時間檢測項目2024-03-20顆粒物(μg/m3)309356364360由監測結果可知,廠界無組織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1.0mg/m3)。2、廢水現有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3、噪聲表2-14現有項目噪聲監測結果一覽表檢測日期2024-08-07檢測點位廠界西1#廠界北2#廠界東3#廠界南4#檢測結果LAeq[dB(A)]晝間54545455由監測結果可知,本項目晝間東、南廠界噪聲監測結果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晝間:60dB(A))。4、固廢表2-15現有項目固體廢物治理措施情況匯總一覽表序號產污環節污染物種類治理工藝1一般固廢廢下腳料外售物資回收單位2氧化鐵皮外售物資回收單位4不合格品外售物資回收單位5危險廢物廢切削液0.025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6廢切削液桶0.024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7廢液壓油0.5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8廢液壓油桶0.03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9廢機油1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廢機油桶0.06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廢含油抹布0.1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廢脫硝催化劑0.3t/3a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氨水噸桶2個/a廠家回收生活垃圾環衛部門定期清運備注:現有項目固廢產生量引用現有項目驗收數據以及實際產生量。四、現有項目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根據例行監測報告(報告編號:SDZH20240319011號),按滿負荷運行計算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排放量匯總如下:表2-16現有項目污染物排放情況匯總表單位(t/a)污染物現有項目排放量廢氣有組織顆粒物0.0293二氧化硫0.0115氮氧化物0.2688廢水COD0氨氮0固廢一般固廢250危險廢物2.239備注:二氧化硫未檢出,本次按照檢出限3mg/m3的一半進行核算;天然氣加熱爐加熱工藝年運行時間為2400h;固體廢物匯總情況為產生量。五、現有項目總量分析現有項目環評批復無總量要求,故現有項目總量以原環評報告核算量為準。根據以上分析,現有項目污染物排放量顆粒物0.0293t/a,二氧化硫0.0115t/a,氮氧化物0.2688t/a,滿足總量要求顆粒物0.26t/a,二氧化硫0.432t/a,氮氧化物2.02t/a。六、現有項目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1)主要問題未對天然氣加熱爐煙氣氨逃逸排放情況、廠界無組織氨排放情況進行檢測。(2)整改措施建設單位擬于下次例行監測期間進行氨的監測。區域環境質量現狀一、環境質量現狀1、環境空氣根據濟南市生態環境局發布的《2023年濟南市環境質量簡報》,2023年章丘區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見下表。表3-12023年章丘區主要污染物濃度情況匯總(μg/m3)年度PM10PM2.5SO2NO2CO-95per(mg/m3)O3-95per202374358301200標準值703560404由上表可知,PM2.5、SO2、NO2、CO均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其修改單二級標準的要求,PM10、O3均超標,因此該項目區為不達標區域。超標原因可能主要是裸露地面較多,降水較少,風沙較大;臭氧超標主要由于夏季溫度高、光照時間長,引發臭氧超標。根據《章丘區大氣污染防治十大行動工作方案》《山東省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山東省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山東省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濟南市章丘區著力推進以下工作:建設完善空氣質量監測網絡體系;加快推進“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加快散煤污染綜合治理;深入推進燃煤鍋爐治理;全面開展重點行業綜合治理;切實加強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理;加快推進實施排污許可管理;嚴格管控移動源污染排放;強化面源污染防控措施;加強VOCs專項整治;妥善應對重污染天氣。根據歷年環境質量數據可知,環境空氣質量逐年得到改善。2、地表水與本項目最近的地表水為杏林水庫,根據章丘區區政府網站公示的《2023年12月章丘區水環境監測數據》可知杏林水庫斷面除總氮外,其他水質指標均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Ⅴ類標準,杏林水庫水質監測數據如下表所示。具體檢測情況見表3-2。表3-2杏林水庫2023年12月檢測數據一覽表////群//鋅銅鐵錳pH////鉛鎘砷汞硒//3、地下水根據濟南市生態環境局章丘分局2023年9月公布的地下水監測數據,圣井水源地地下水監測數據具體見表3-3。表3-3圣井水廠2023年9月地下水檢測數據一覽表物無無無無32/群鋅銅3311鐵錳鈉pH鉛11鎘砷汞硒鋁LL1根據上述監測結果可知,各地下水監測因子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級標準。4、聲環境根據《濟南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圖》(附圖14),項目所在區域未進行功能劃分,項目周圍50米范圍內無聲環境敏感目標,根據《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濟南市聲環境功能區劃方案的通知》(濟政辦字[2023]41號):“獨立于村莊之外且未劃分功能區類別的工業、倉儲、物流企業集中區域落實3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本項目區域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標準,聲環境質量尚好,晝間噪聲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標準的要求,區域內聲環境質量現狀良好。5、土壤環境本項目廠界范圍內進行了地面硬化,危廢間和化糞池進行了重點防滲,不存在土壤污染途徑。6、生態環境項目位于已建成的現有廠區內,區域生物種類較少,生物群落相對單一。據調查,項目區周圍無重要生態環境區、生態脆弱帶等。評價區內無重要的旅游資源、文物保護單位及珍稀動植物。7、輻射環境本項目不屬于新建或改建、擴建廣播電臺、差轉臺、電視塔臺、衛星地球上行站、雷達等電磁輻射類項目,無需對電磁輻射現狀開展監測與評價。環境保護目標本項目位于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普集鎮鳳凰山工業園,所在地周圍無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等重要環境敏感點。該項目主要控制目標是:不因項目的建設而使周圍水環境、大氣環境和聲環境的質量有所下降。環境保護目標見表3-4。表3-4環境保護目標及環境功能一覽表保護類別保護目標方位距離(m)保護級別大氣環境明珠花園NE430《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河堤村E440聲環境廠界50m范圍內無聲環境敏感目標《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標準地下水環境廠界500m范圍內無地下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熱水、礦泉水、溫泉等特殊地下水資源《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生態環境本項目在現有廠區內進行技改,無新增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有組織廢氣:天然氣燃燒產生的SO2、NOx及顆粒物排放濃度執行《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33排放速率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15m高排氣筒,SO2:2.6kg/h、NO:0.77kg/h、顆粒物:3.5kg/h)。氨氣有組織排放濃度執行《濟南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做好工業企業氨逃逸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氨逃逸濃度≤8mg/m3)的要求,排放速率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中15m高排氣筒限值(氨≤4.9kg/h)。拋丸工序顆粒物排放濃度執行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2376-2019)表1重點控制區要求(10mg/m3),排放速率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二級標準要求(15m高排氣筒:3.5kg/h)。無組織廢氣: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標準(1.0mg/m3)的要求。氨氣無組織排放執行《濟南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做好工業企業氨逃逸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廠界濃度≤1.0mg/m3)及《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限值(1.5mg/m3)的要求。2、廢水本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近期經化糞池處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不外排;遠期待濟東智造新城配套污水處理設施建成后,污水經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中A級標準及污水處理設施進水水質要求后排入濟東智造新城污水處理廠處理。3、噪聲根據《濟南市聲環境功能區劃方案》,本項目不在濟南市章丘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圖范圍內(附圖13),根據《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濟南市聲環境功能區劃方案的通知》(濟政辦字[2023]41號):“獨立于村莊之外且未劃分功能區類別的工業、倉儲、物流企業集中區域落實3類聲環境功能區要求”,故本項目屬于3類聲環境功能區,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晝間65dB(A),無夜間生產)。4、固體廢物一般固體廢物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總量控制指標根據《山東省建設項目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替代指標核算及管理辦法》(魯環發[2019]132號)等文件要求,新建排放揮發性有機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業煙粉塵的項目,實行區域污染物排放倍量替代。本次技改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及排放;生活污水近期經化糞池處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不外排;遠期待濟東智造新城配套污水處理設施建成后,污水經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中A級標準及污水處理設施進水水質要求后排入濟東智造新城污水處理廠處理。因此本項目無需申請COD及氨氮總量指標。本項目不涉及VOCs產生及排放,需對顆粒物、SO2、NOX需進行總量申請。排入空氣中的顆粒物為0.262t/a、SO20.288t/a、NOx0.5386t/a,倍量替代量為顆粒物0.524t/NOx1.0772t/a。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本項目利用現有廠房,不再建設新的構筑物,施工期主要進行設備安裝,影響主要為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設備安裝時產生的噪聲,生活污水排入下水道。產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設備安裝在車間內進行,經過車間的隔聲后對外環境的影響較小。本項目施工時間短暫,施工期對外環境的影響隨著設備的安裝結束而消失。運營期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一、廢氣1、廢氣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本項目所用切削液主要成分為乙二醇、四硼酸鈉、偏硅酸鈉、磷酸鈉。其中四硼酸鈉、偏硅酸鈉、磷酸鈉為無機鹽類,不產生揮發性有機廢氣,乙二醇沸點為197℃,本項目切削液使用時與水1:20進行配置,工作狀況下切削液溫度<40℃,遠低于乙二醇沸點。因此本項目切削液使用過程中幾乎無揮發性有機廢氣產生,本次不再進行定量分析。本項目廢氣主要為天然氣燃燒廢氣、逃逸氨、拋丸粉塵、電加熱粉塵、氨水儲存過程中氨逸散廢氣。(1)天然氣燃燒廢氣根據企業提供資料,本項目新增4臺天然氣加熱爐,單臺天然氣加熱爐新增天然氣用量為36萬m3,新增天然氣總用量為144萬m3/a。本項目各天然氣加熱爐天然氣用量及廢氣處理設施配套情況見下表。表4-1天然氣加熱爐天然氣用量及廢氣處理設施配套情況一覽表設備用氣量(萬m3/a)廢氣處理設施4#天然氣加熱爐36SCR脫硝裝置TA002+15m排氣筒DA0025#天然氣加熱爐366#天然氣加熱爐36SCR脫硝裝置TA003+15m排氣筒DA00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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