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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省2021年中等職業學校學生

學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細則

目錄

第一部分考試實施機構職責............................................................1

一、省教育考試院職責..............................................................1

二、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招辦職責...................................................1

三、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及招辦職責..........................................2

四、報名點職責....................................................................3

五、考點職責......................................................................3

六、評卷點職責....................................................................3

第二部分報名與編排考務.............................................................4

一、報名對象......................................................................4

二、報名辦法......................................................................5

三、編排考籍號....................................................................7

四、編排準考證號..................................................................7

五、編排考場......................................................................8

六、打印、發放準考證.............................................................9

第三部分考試管理....................................................................9

一、考試科目、形式及時間安排等...................................................9

(一)考試科目...................................................................9

(二)考試形式...................................................................9

(三)考試時間安排..............................................................10

(四)成績計分及評定辦法.......................................................10

二、考前準備工作.................................................................11

(-)考點的設置................................................................11

(二)考場的布置................................................................13

(三)考點組織機構..............................................................13

(四)監考教師的選聘...........................................................14

(五)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15

(六)考試巡視..................................................................15

三、考試實施.....................................................................16

(一)試卷與答題卡..............................................................16

(二)筆試考試過程管理.........................................................18

(三)機考考試過程管理.........................................................19

(四)筆試考后材料回收.........................................................20

(五)機考數據回收.............................................................21

(六)專業技能考試過程管理及數據回收.........................................21

(七)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22

四、上報考務管理工作報告........................................................22

第四部分評卷與成績通知............................................................23

一、評卷.........................................................................23

二、成績通知.....................................................................23

第五部分考務工作日程...............................................................23

附件1........................................................................................................................................................25

2021年中職學業水平考試工作人員崗位職責........................................25

1-1考點主任、副主任職責.....................................................25

1-2考務組長、系統管理組長職責..............................................27

1-3考務組工作人員職責.......................................................28

1-4系統管理組工作人員職責..................................................30

1-5系統管理員職責..........................................................31

1-6監考員職責...............................................................32

1-7場外監考員職責..........................................................35

1-8監控組組長職責..........................................................36

1-9監控組工作人員職責.......................................................37

1-10紀檢監察組工作人員職責.................................................38

1-11保密保衛及試卷運送組工作人員職責.......................................39

1-12宣傳后勤和衛生防疫組工作人員職責.......................................40

1-13巡視組工作人員職責......................................................41

1-14播音組工作人員職責......................................................42

附件2........................................................................................................................................................43

2021年中職學業水平考試實施管理有關規定........................................43

2-1中職學業水平考試機考考點設備標準........................................43

2-2專業技能證書成績轉換辦法................................................45

2-3考點工作人員培訓實施辦法................................................46

2-4考點網上巡查系統管理規定................................................49

2-5中職學業水平考試實施程序(筆試)........................................55

2-6中職學業水平考試實施程序(機考)........................................58

2-7中職學業水平考試考場偶發事件處理辦法....................................61

2-8中職學業水平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70

2-9《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條款)................................78

2-10金屬探測器使用規范......................................................81

附件3........................................................................................................................................................84

2021年中職學業水平考試考生須知.................................................84

3-1考生守則..............................................................84

3-2中職學業水平考試計算機網上評卷答題卡考生作答須知.......................87

3-3中職學業水平考試機考考生作答須知........................................88

附件4........................................................................................................................................................89

2021年中職學業水平考試有關報名及考試用表......................................89

4-1**省各市、縣(市、區)代碼表............................................89

4-2專業類別及相應專業一覽表................................................91

4-3試卷、答題卡接收和發放單................................................97

4-4考場情況記錄表(筆試、正面)............................................98

4-5考場情況記錄表(機考、正面)...........................................100

4-6考場違規情況記錄表......................................................102

4-7備用試卷、備用答題卡啟用審批表.........................................103

4-8備用考試機啟用審批表....................................................104

4-9備用機考場次啟用審批表..................................................105

4-10考場巡查監控情況記錄表(樣表)........................................106

4-11考點巡查監控錄像文件備份數據密封專用袋(封面).......................107

4-12中職學業水平考試科目違規處理告知書....................................108

4-13**省2021年中職學業水平考試考生健康狀況申報及承諾書.................109

為切實做好我省2021年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考試

(以下簡稱中職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安

全、規范地實施,制定本細則。

第一部分考試實施機構職責

全省中職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由省教育廳統一領導,省中職學

校學業水平考試指導委員會統一組織和管理。省教育考試院具體

負責題庫建設、考試組織協調、軟件開發維護等工作。考試組織

工作由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市、縣(市區)招

考機構(以下簡稱招辦),以及各中職學校負責具體實施。

一'省教育考試院職責

1.負責制定《**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

細則》和考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2.負責題庫建設指導與標準制定、試題審驗與題庫組卷;

3.負責研制和維護報名、考試、評卷及機考軟件管理系統;

4.指導各市、縣(市、區)招辦和各中職學校的考務工作,

組織進行市級考務與軟件培訓;

5.負責試卷與答題卡的印制、分發、回收及安全保密工作;

6.協調處理考試過程中的偶發事件。

二'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招辦職責

1.負責設置、審批和上報本地區報名點、筆試和機考考點;

2.負責各專業技能考點認定、考試安排,規范各專業技能考

試流程等;

3.負責本地區考務工作的組織實施與管理;

—1—

4.負責對本地區考生職業資格證書的認定與審核;

5.負責本地區監考教師的選聘與管理工作,組織進行縣級考

務與軟件培訓;

6.指導、督察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招辦和各中職學

校的考試工作;

7.負責本地區試卷與答題卡的接送、保管及安全保密工作;

8.負責考試違規記錄和考后材料的匯總與上報;

9.上報及處理考試過程中的偶發事件;

10.會同衛生健康部門、疾控機構及其他相關部門,成立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的考試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

小組,負責涉疫突發事件處置,做好組考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指

導監督各考點完善防疫工作職責。

三'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及招辦職責

1.負責本縣(市、區)考務工作的組織實施與管理;

2.負責轄區內報名點和考點的設置,并組織進行考務與軟件

培訓;

3.負責對本縣(市、區)考生職業資格證書的復審;

4.負責本縣(市、區)試卷與答題卡的接送、保管及安全保

密工作;

5.組織做好轄區內各考點的巡視、督查工作;

6.上報及處理考試過程中的偶發事件。

7.負責轄區內涉疫突發事件處置,做好組考疫情防控工作方

案,指導監督本縣(市、區)各考點完善防疫工作職責。

四'報名點職責

1.負責本報名點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核,組織、指導考生進行

網上報名;

2.負責本報名點考生職業資格證書的初審;

3.負責通過網絡監控本報名點所屬考生網上報名的進度;

4.負責為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考生提供網上報名的環境,

幫助考生解決在網上報名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5.負責打印考生報名信息確認單,組織考生簽字確認,生成

考籍號;

6.宣傳考試政策、接受考生咨詢等工作;

7.成立衛生防疫組,具體負責制定符合報名點實際的疫情防

控工作方案。

五'考點職責

1.接受上級招辦考務、技術培訓和考核;

2.成立考點組織機構,做好考點與考場的設置、布置工作;

3.組織實施考試工作,培訓與考核考務工作人員等;

4.上報及處理考試過程中的偶發事件和考試遺留問題;

5.宣傳考試政策、接受考生咨詢等工作;

6.成立衛生防疫組,具體負責制定符合考點實際的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

六'評卷點職責

1.成立由評卷學校領導、學科負責人和省教育考試院有關人

員參加的評卷領導小組,下設學科評卷組,由具有高級職稱的老

師任組長,負責組織本學科的閱卷工作;

2.選聘相關學科的專業教師參加評卷工作;

3.在統一的網上評卷平臺上完成評卷、登分工作,并對數據

的完整性進行核對;

4.按照規定的數據庫文件格式,將考生數據報送省教育考試

院;

5.各學科評卷組在評卷結束后,撰寫學科評卷工作總結和試

題分析報告;

6.成立衛生防疫組,具體負責制定符合評卷點實際的疫情防

控工作方案。

第二部分報名與編排考務

報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各市、縣(市、區)招

辦(教育局職教部門)、有關中職校、技工院校(報名點,下同)

分級管理。各地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好本地區考生網上報名

的培訓指導和現場確認等工作。

一、報名對象

1.全省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2018級學生。現代職教

體系“3+3”、“3+4”試點項目的2018級學生均須參加考試。

2.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學生是否參加考試,由各市教育局統

籌安排。

3.已參加過全省中職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可再次報名參加

考試。

4.其他高中階段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可報名參加考試。

二'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2.報名及現場確認時間

考生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時間為2021年9月23日至30日。

現場確認截止時間為9月30日17時,逾期不得補報名與補確認。

3.報名及現場確認地點

報名網址:考生須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

進行網上報名。在校生也可由就讀學校集體組織在網上報名系統

中進行報名。

確認地點:中職校、技工院校在校生到就讀學校確認;其他

高中階段在校生到就讀學校所在地縣區招辦指定的報名點確認;

往屆生、其他社會人員到畢業學校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縣區招辦

指定的報名點確認。

4.報名及現場確認流程

(1)采集自然信息

自然信息: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就讀學校(畢業學

校)、學校代碼、班級名稱(其他考生填往屆生或技工學校、普

通高中)、專業名稱、專業代碼、聯系電話、考生照片。

報名開始前,中職校、技工院校三年級在校生報名信息(含

照片)由職教和人社部門中職學生學籍庫直接導入報名系統中。

在校生憑設定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網上報名系統,登錄后及時修

改密碼,核對個人自然信息,如發現信息有誤,應書面提出修改

申請,在確認時由學校負責審核修改。

往屆生、其他高中階段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需要登錄網

上報名系統,通過直接錄入文字形式采集自然信息。

(2)核對專業和專業類別

本次專業基礎理論考試共涉及全省中職學校190個專業,29

個專業類別。專業名稱與專業類別的對應具有唯一性(專業和專

業類別對應表詳見附件4-2)。

(3)選定考試科目

首次報考的考生報名時必須選定語、數、英、思想政治和專

業基礎理論共五門考試科目。如果考生是再次申請參加考試,則

可以選擇其中一門或幾門科目參加考試,相同科目多次考試以最

高成績計算。

(4)上傳電子照片和證書

不能通過學籍庫上傳照片的考生,需要上傳本人電子照片,

規格為:采集圖像比例為4:3(高寬比),分辨率在150dpi以上,

存儲格式為JPG,文件大小大于30KB、小于100KB。近期、正

面、免冠,淡藍色或紅色背景。頭部占照片尺寸的7/10,常戴眼

鏡的考生應佩戴眼鏡。

上傳專業技能資格證書:上傳后選擇[證書名稱],專業技

能資格證書成績轉換辦法詳見附件2-2o

(5)提交報名信息

認真核對填寫和上傳的信息,提交前先點擊保存按鈕,確認

沒有問題再點擊提交按鈕,顯示提交成功。

(6)現場確認報名信息

在規定時間內,中職校、技工院校在校生攜帶本人有效身份

證到就讀學校進行現場確認;其他高中階段學校在校生攜帶本人

有效身份證和在校就讀證明,到就讀學校所在地縣區招辦指定的

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往屆生和其他社會人員攜帶本人有效身份

證和相關畢業證書,到畢業學校或戶籍所在地縣區招辦指定的報

名點進行現場確認。

報名點通過讀取考生有效身份證審核報考信息,無誤后當即

打印報名信息確認表,并由考生本人簽字。信息確認后不得更改,

確認材料由報名點留存半年。

三'編排考籍號

中職學業水平考試考籍號是考生網上報名時建立考生電子

檔案的編號,具有銜接筆試、機考和專業基本技能準考證號,并

與對口單招考籍號通用等功能與作用。考籍號按照“一人一號,

一號到底,多次使用,動態管理”的原則編排和使用,報名信息

確認后由報名系統自動生成。中職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長期有效,

考生在報名考試有效期內只能用同一個考籍號。

考籍號由12位數字組成:三年級在校生畢業年份(2位)

+報名點代碼(6位)+流水號(4位)。

四'編排準考證號

1.準考證號為考生參加中職學業水平考試時標識考試座位

的編號。考生在試卷、答題卡以及機考考試界面指定位置上均須

填寫或鍵入準考證號。

2.筆試、機考和專業基本技能準考證號分開編排。其中筆試

準考證號由13位數字組成,機考準考證號由*位數字組成,專

業基本技能由19位數字組成。

筆試準考證號:參考年份(2位)+考點代碼(6位)+考場

號(3位)+座位號(2位)。

機考準考證號:參考年份(2位)+專業代碼(4位)+考點

代碼(6位)+場次號(1位)+考場號(2位)+座位號(2位)。

專業基本技能準考證號:參考年份(2位)+專業代碼(4

位)+考點代碼(6位)+模塊號(1位)+場次號(2位)+考場

號(2位)+工位號(2位)

3.準考證號以考點學校為單位通過計算機隨機編排產生,隨

機編排工作由各市招辦進行。

五'編排考場

考場編排應遵循考生“三固定”的原則,即每位考生固定考

點、固定考場、固定座位。各市招辦須在全省統一的中職學業水

平考試考務管理平臺上進行編排。筆試每考場編排30名考生,

盡量減少尾考場數量;機考每考場考生人數根據機房有效機位數

確定,若機位數不能滿足同一場次考試,可分多場次編排,且必

須從第一場起連續編排;專業基礎技能考場編排各專業類依據技

能標準化考點要求進行。

各市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編排,并將編排結果上報省教育

考試院及下發到各縣(市、區),各縣(市、區)招辦核對準考

證號和考籍號。各市招辦根據各考點的編排結果統計匯總《試卷

袋數統計表》,并蓋章傳真至省教育考試院。

六、打印'發放準考證

隨機編排的準考證號等數據經市、縣(市、區)招辦核對無

誤后,不得再行改動。在規定時間內,在校生準考證由報名點統

一打印、發放,其他考生登陸報名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

第三部分考試管理

一'考試科目、形式及時間安排等

(一)考試科目

中職學業水平考試采取“公共基礎知識+專業基礎理論+專業

基本技能”的考試模式,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包含語文、數學、英

語、思想政治四門課程。本次筆試和機考考試科目為五門:語文、

數學、英語、思想政治和專業基礎理論。今年29個專業類中,

有23個專業類的考生還須參加全省統一的專業技能考試,其他

6個專業類技能考試由各設區市教育局組織。技能考試具體要求

詳見蘇教職(2021)12號文件。

(二)考試形式

語文、數學、思想政治采取筆試形式,英語和專業基礎理論

采取機考形式,專業基本技能依據不同的專業屬性分別采取實際

操作、信息化綜合實訓平臺,以及實際操作與信息化綜合實訓平

臺相結合的考試形式。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筆

試采用答題卡答題、網上評卷的方式。機考建立題庫,每場、每

考生的試題由機考系統從試題庫中隨機抽取生成,考生在局域網

環境下獨立上機操作,考試完成后,由考試系統自動評卷。

(三)考試時間安排

我省2021年中職學業水平考試于n月7日至13日舉行。

考試時長:語文90分鐘,數學、思想政治各為75分鐘,專業基

礎理論為120分鐘,英語為60分鐘,技能考試時長依據專業特

征而定。考試時間、形式具體如下:

、科\期

11月10-13日

11月7日11月8-9日

(專業技能

(筆試)(機考)

考試)

專業基礎理論

語文第(8:30-10:30)

上午

(9:00-10:30)場英語

(10:50-11:50)

數學專業基礎理論29個專業類

(13:30-14:45)(13:30-15:30)技能考試具

思想政治場英語體時間安排

(15:45-17:00)(15:50-16:50)另行通知

下午專業基礎理論

備(17:10-19:10)

場英語

(19:30-20:30)

(四)成績計分及評定辦法

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專業基礎理論總分均為100

分,農林牧漁類、機械類、會計類、導游服務類、機電類、電子

一10一

電工類、商務營銷類等7個專業類今年試行300分技能考試方案,

其余專業類實行100分技能考試方案。公共基礎知識分課程評定

為“合格”或“不合格”,專業基礎理論、專業基本技能考試成

績評定為“合格”或“不合格”。中職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長期有

效。

二'考前準備工作

(一)考點的設置

1.中職學業水平考試的考點原則上設在考生就讀學校。對于

個別考生規模小、考點過于分散的地區,各市、縣(市、區)應

按照相對集中、高效管理、方便考生的原則進行合理調整,有條

件的地區可將考點優先設置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各市、

縣(市、區)應組織對擬設考點學校進行考查和驗收,確保符合

考點設置各項要求,并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

2.考點必須設有符合《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

定》(教考試〔2004〕2號,以下簡稱《保密規定》)的試卷保管

室,用于臨時存放當日考試科目的試卷與答題卡,并就近安排考

務室,用于監考員領取、密封試卷與答題卡等工作。

3.考點須在校門口懸掛紅底白字“**省2021年中等職業學

校學生學業水平考試xx考點”的橫幅(也可以在大型電子顯示屏

上標識),以及標語、彩旗等,營造既莊重又和諧的氛圍。

4.在考點醒目處放大張貼《考場平面示意圖》、《考場安排示

意圖》、《考生守則》(見附件3-1)、《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有關條款)以及其他必須向學生告示的注意事項。

5.考試的廣播線路、通訊設備、水電供應、電鈴、電燈、車

輛等考試所需設備,在考前要組織專人逐一檢查、驗收,確保考

試期間正常運行。

6.機考考點環境須滿足省教育考試院制定的考點設備標準

各項要求(見附件2-1)。

7.專業技能考點設置由省學業水平考試辦公室與各市教育

行政部門協商確定,具體標準詳見《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

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蘇教職〔2021〕

12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

考試技能考點標準化建設的通知》(蘇教職函〔2021〕18號)相

關規定。

8.在距考場周圍三米以外劃定警戒線,考前考生不得進入禁

區。考試期間,嚴禁一切與考試無關的人員進入考點。

9.根據考場的分布情況,設置監考員從考務辦公室領取試卷

后到考場的規定行走路線或通道。

10.考點學校還須配備一定數量的2B鉛筆、空白墊紙板、0.5

毫米的黑色墨水簽字筆以及空白草稿紙等,供考生應急之用,以

保證考試順利進行。

H.考點必須設立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和郵箱,并有專人

值守,以便及時收集有關情況和處理有關問題。

12.對于承擔中職學業水平考試任務的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

考點,要嚴格按照《考點網上巡查系統管理規定》(見附件2-4)

的要求,確保考場視頻及網絡監控系統、作弊防控系統的正常運

行,確保各環節工作落實到位。

(二)考場的布置

1.筆試考場須設在通風、采光、桌椅條件良好,有足夠使用

面積,外界干擾少,有利于安全保衛的教室。機考考場須設在通

風、采光、條件良好的計算機教室,并確保安全、安靜。

2.筆試考場單人、單桌、單行排列,原則上要求考桌抽屜背

向考生(如妨礙考生書寫姿勢時,可以正向,但每場考試前要求

必須確保考桌抽屜已清理干凈),考生座位標簽須張貼在靠走道

一側的桌面上角。

3.機考考場應根據考場的實際情況,合理擺放考試機,考生

座位前后、左右間距要合適,考生座位標簽須張貼在醒目位置。

每個考場須預留至少5%以上的備用考試機。學校要提前清理好

機房,檢查并確保機房內機器及電源能夠正常使用。要對考試機

統一編號,做好查、殺毒工作,安裝考試系統,準備完畢后封閉

機房。

4.考場內必須干凈整潔,除必備物品、文字外,不得留有其

他物品,與測試有關的文字、畫、圖表等須加以覆蓋。

5.考點提前打印各考場考生簽到表,并在考場門口張貼考場

編號和準考證號起訖號,門外設置物品擺放處,供考生擺放攜帶

的書包、資料等物品。

6.在隔離區設置10%隔離考場備用。

(三)考點組織機構

1.考點設考點主任1人,考點副主任2人(考點學校和派出

監考教師的學校各1人),由市招辦選聘。考點主任負責本考點

的全面工作,考點副主任協助考點主任工作,并根據考點主任的

安排,分管有關方面的事務。

2.考點設立考務組、系統管理組、監考組、紀檢監察組、保

密保衛及試卷運送組、宣傳后勤保障和衛生防疫組、巡視組等若

干職能組,各組職責如下:

(1)考務組負責本考點試卷的清點、分發、回收和驗收等

具體的考務管理工作。

(2)系統管理組負責本考點的設備安裝、調試、維護,負

責考試數據的下載、回收、上報等工作。

(3)監考組設考場內監考員和考場外監考員,其中場內監

考員根據規定和要求,按照考試工作程序負責監考工作,場外監

考員負責考試管理和場外聯絡工作。

(4)紀檢監察組負責本考點考風考紀和安全保密的檢查、

監督及違紀考生的處理等工作。

(5)保密保衛及試卷運送組負責本考點試卷的安全保衛工

作,協助考務組、系統管理組做好保管、運送、交接工作。

(6)宣傳后勤保障和衛生防疫組負責本考點考場及環境布

置、宣傳、考點設施及物資準備、衛生防疫等工作。

(7)巡視組負責檢查、督促考點考試準備與考試實施情況。

以上考點主任、副主任職責,各職能組具體職責詳見附件lo

(四)監考教師的選聘

監考教師是考試管理工作的主要承擔者。考點必須按照下列

—14—

要求選聘、配備監考教師:

1.監考教師必須身體健康、作風正派、工作認真、業務熟悉,

須認真恪守《監考員職責》(見附件1-6);

2.每30人考場配備兩名監考教師(1名主監考、1名副監考)。

同一考場的監考員須來自不同學校,并考慮性別、年齡、工作能

力等因素而合理搭配。考場外設若干流動監考員;

3.機考考場監考人數視考試機位數的不同合理配備,原則上

每15-20臺機器配備1名監考員,且每個機房不得少于兩名監考

員,其中1名監考員須由技術人員擔任;

4.三年級任課教師或考生班主任不得擔任當次考試的監考;

5.監考教師必須經審查資格、接受培訓后方可聘用。

(五)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

各考點必須在考前按照《考點工作人員培訓實施辦法》(見

附件2-3)的有關要求,對考點所有工作人員進行紀律教育和業

務培訓,培訓要保證時間、內容和質量。所有考試工作人員實行

崗位責任制,經培訓合格才能上崗。

(六)考試巡視

考試期間,省、市、縣(市、區)均派出督察巡視組到各考

點監督、檢查考試準備、考試實施及考場紀律等情況。要求如下:

1.以市為單位,向轄區內考點統一派出巡視組;

2.巡視組由兩人以上組成;

3.巡視員上崗前須進行培訓I。培訓要求學習《考務細則》、《國

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考點網上巡查系統管理規定》等文

件,要熟悉和掌握考試管理各項規章制度、考務工作要求及程序,

以及網上巡查系統的管理規定和操作流程。

三'考試實施

(一)試卷與答題卡

試卷與答題卡在制作、包裝、分發、運送、保管等各環節中,

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制度,做到絕對安全和保密,嚴防失

(泄)密或其他事故發生。

1.制作:試卷與答題卡的制作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

2.包裝:筆試試卷按考試科目分袋包裝,每袋試卷為30份;

答題卡30份和1份《考場情況記錄表》單獨裝袋,共31份。試

卷袋和答題卡袋上均注明科目名稱及份數,密封后加蓋密封專用

章。備用試卷與備用答題卡包裝規格統一為每袋10份。

3.分發:各市根據確認的試卷與答題卡統計數量,在省教育

考試院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分科目按市、縣(市、區)領取。各

市招辦接卷運回后,清點并分發到各縣(市、區)招辦。各市、

縣(市、區)招辦和考點的試卷與答題卡分發場所,必須安裝視

頻監控終端,進行全過程、全覆蓋的錄像監控。

4.運送:試卷與答題卡運送環節的安全保密必須符合《保密

規定》的有關要求。使用密封車運送試卷與答題卡,運輸車輛要

具有防潮、防盜性能,車況良好。押運人員由招辦負責人、公安

或武警組成,四人以上押運。運送途中,在任何情況下,試卷與

答題卡押運現場不得少于兩人看管。嚴禁搭乘或搭載與試卷運送

工作無關的人員和物品。運達目的地后,應及時向上級招辦報告

一16一

試卷運送情況。

考試當天(路途遠的提前一天),須在開考前2小時內,由

縣(市、區)招辦派2名工作人員將試卷與答題卡送達考點,交

考點主任保管,并負責于當天考試結束后將試卷與答題卡全部收

回并送達指定地點。如由考點領取,須考點考務人員、市或縣(市、

區)巡視員等工作人員共同隨車押運直達至考點試卷保管室,且

任何情況下不得少于2人。

5.保管:試卷與答題卡的保管及保密室的硬件設施必須符合

《保密規定》的有關要求。市、縣(市、區)試卷保密室須經上

級招辦與同級教育、公安、保密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后才能啟用。

試卷保密室墻上醒目處應張貼《試卷保密室負責人職責》、《試卷

保密室工作人員守則》以及省教育考試院、市招辦、公安局、保

密局值班電話號碼等,并建立、健全值班制度。

市、縣(市、區)招辦試卷保密室監控必須與省教育考試院

聯網。從試卷、答題卡進入保密室開始,到考試結束期間,保密

室的錄像監控設備必須不間斷使用,且監控范圍須覆蓋保密室各

個角落,不留監控盲點。考試結束后,錄像監控資料必須妥善保

存半年。有條件的考點應設置保密室,無條件的考點須設有符合

保密條件的試卷保管室,用于暫存試卷、答題卡,并派2名專職

保密人員值守。

如發生泄密事故,必須立即報當地教育、公安、保密部門負

責人和省教育考試院,同時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防止擴散,

并迅速查明原因。對徇私舞弊或玩忽職守者,應嚴肅處理,情節

嚴重的要依法懲處。

市、縣(市、區)招辦試卷保密室使用期間,保密室必須每

班4人晝夜值班。任何情況下,保密室值班人員不得少于2人。

要嚴格履行交接手續,認真填寫《試卷、答題卡接收和發放單》

(見附件4-3),并由市、縣(市、區)招辦封存備查。

(二)筆試考試過程管理

1.答題卡和《考場情況記錄表》的使用要求。

每個答題卡袋內有答題卡30張,另有1張相同規格的《考

場情況記錄表》(見附件4-4)。每個考場有兩張考場條形碼,分

別粘貼在答題卡袋和《考場情況記錄表》右上角規定的條形碼粘

貼處。

監考員分發完答題卡后,在實到考生的答題卡上粘貼考生條

形碼。開考15分鐘后,缺考考生的條形碼粘貼在《考場情況記

錄表》缺考考生條形碼粘貼處。尾考場空白條形碼不需粘貼。

2.監考員必須嚴格遵守《監考員職責》,嚴格按照《考試實

施程序》(筆試)(見附件2-5)主持本考場考試。

3.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生守則》。

4.考試期間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包括備用試卷、備用答題

卡)傳出考場。備用試卷袋、備用答題卡袋不得無故拆封,如確

須啟用備用試卷、備用答題卡,須填寫《備用試卷、備用答題卡

啟用審批表》(見附件4-7),并報市或縣(市、區)招辦批準,

由考點主任、考點副主任兩人簽字后方可啟封。當考試結束后,

被啟用和未啟用的備用試卷、備用答題卡和《備用試卷、備用答

—18—

題卡啟用審批表》,同考生試卷、答題卡一起送縣區招辦,由縣

區招辦將其與答題卡一起送市招辦,匯總后一并送至省教育考試

院指定地點驗封。

5.考點要嚴格考試信號的管理,統一信號種類和信號鳴響時

間要求,即開考信號長度為20秒,結束信號長度為15秒。如因

信號未聽清而延誤考試時間的,須立即請示省教育考試院。未經

省教育考試院批準,任何人無權推遲考試開始時間或延長考試結

束時間。

6.考試期間,考場發生意外情況,按《中職學業水平考試考

場偶發事件處理辦法》(見附件2-7)以及《中職學業水平考試違

規行為處理辦法》(見附件2-8)相應條款處理。發生重大意外事

故,應立即報上級招辦和省教育考試院,并按照上級指示及有關

規定和要求做好應急處理。

(三)機考考試過程管理

1.機考考試時間全省統一,不允許在規定時間之外的時間組

織考試,否則機考成績視為無效。

2.各考點須于考前2天認真檢查機房的軟硬件配置情況,確

保萬無一失后,封閉考場。

3.考點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下載題庫,題庫的下載主要通過加

密網絡進行。有關詳細的技術操作規范和技術資料見專門的培訓

文檔,該文件在考前培訓時發給各考點系統管理員。如有更新,

將在規定的網址上提供下載。

4.監考員必須嚴格遵守《監考員職責》,嚴格按照《考試實

施程序》(機考)(見附件2-6)主持本考場考試。

5.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生守則》。

6.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抄題、不得截屏、拍照,不得將考

試內容傳出考場。

7.考試期間,考場發生意外情況,按《中職學業水平考試考

場偶發事件處理辦法》以及《中職學業水平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

法》相應條款處理。發生重大意外事故,應立即報上級招辦和省

教育考試院,并按照上級指示及有關規定和要求做好應急處理。

無論考試中是否發生情況,每個單元(半天),各市招辦應向省

教育考試院報告考試情況。

(四)筆試考后材料回收

1.每場考試結束后,監考員均應認真填寫答題卡袋封面規定

的內容及《考場情況記錄表》。按規定將30張答題卡(含缺考考

生和尾考場空白答題卡)按照實考題卡在上、缺考題卡在下,同

時實考考生小號在上、大號在下的順序整理好,再將《考場情況

記錄表》放在最上面,一并裝入答題卡袋,同時將試卷和草稿紙

裝回原密封袋內,兩人一道立即送交考務組驗收。考務組應認真

檢查答題卡、《考場情況記錄表》上缺考考生條形碼的粘貼情況

以及本場考試異常記載情況,無誤后由監考員當面密封,監考員

和考點主任簽字確認。若《考場情況記錄表》中“異常情況記錄”

一欄有監考員的筆錄記載,監考員和考點主任均須再簽字確認。

《考場違規情況記錄表》(見附件4-6)由考點發放給有違規

現象發生的考場,監考員按表中要求詳實填寫有關情況記錄,簽

名并附相關證據一并上報考點主任審核認定。

2.在半天考試結束后(最遲在筆試全天考試結束后),考點

將試卷與答題卡以及相關考務資料送縣區招辦統一保管。考試全

部結束后,由各市統一將轄區內各縣區答題卡及《考場違規情況

記錄表》集中,并按規定進行整理、清點,于n月io日送至省

教育考試院評卷點。

試卷和草稿紙由考點集中后交縣(市、區)招辦按國家秘密

級材料保管,保存期為半年。

(五)機考數據回收

1.每場考試結束后,系統管理員認真檢查統計本場次考試交

卷情況,進行統一收卷、單機收卷或備份收卷,檢查數據一致后,

進行回收、合并、數據校驗等操作,并將本場考試異常情況和考

場違規情況認真記錄在服務器的“考試異常”和“考場違規”一

欄。監考員、系統管理員、考點主任應認真檢查考試異常情況和

考場違規情況的處理、記載情況,并均須簽字確認。

2.考試全部結束后,考點應將所有考生原始數據導出進行備

份,保存至少半年;將全部考試數據合并、回收、檢驗無誤后,

通過加密網絡上報給上級招辦。各市統一將各縣(市、區)、考

點的數據審核、匯總,并按照要求上報給省教育考試院。

具體機考數據回收、上報工作詳見《考點管理員操作手冊》

(另發)中的機考數據回收要求。

(六)專業技能考試過程管理及數據回收

1.專業技能考試考務組織管理工作由省中職學考辦公室和

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學業水平考試研究組負責有關人員培訓、考

試設備試調、考點建設技術指導等工作。考點學校應組建技術團

隊,加強考試平臺維護,確保正常運行。

2.專業技能考試數據通過省信息化綜合實訓平臺等途徑進

行統一審核、匯總,全部考試數據合并、回收、檢驗無誤后,按

照要求報送給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發布。

(七)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

1.考試期間的疫情防控工作具體要求參照《**省2021年中

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社會考生須在考前14天起每日自行測量體溫,填寫《**

省2021年中職學業水平考試考生健康狀況申報及承諾書》(以下

簡稱《健康承諾書》,見附件4-13,考生報名時可下載打印)。考

生進入考點須出示“蘇康碼”、《健康承諾書》(每天每場考試進

入考點時),并配合接受體溫測量。考生正常進入考場后,監考

人員負責收取《健康承諾書》,清點無誤后裝入專用密封袋留存

備查。

四、上報考務管理工作報告

考試結束后,市、縣(市、區)招辦要全面總結本單位中職

學業水平考試的考務管理工作并形成報告,內容涉及安全保密工

作、考試工作人員情況、考試組織實施工作、考風考紀情況、服

務情況、群眾來信來訪處理情況和其他工作等。

考務管理工作報告由縣(市、區)招辦、市招辦逐級上報至

省教育考試院。縣(市、區)招辦于11月底前報市招辦,市招

-22-

辦于12月底前報省教育考試院。

重大事件須單獨報告。

第四部分評卷與成績通知

一'評卷

評卷工作在省教育廳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有

關評卷工作的具體實施辦法和規定另文下發。

二'成績通知

1.考試成績在發布前,按國家秘密級材料管理,任何人不得

泄露。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考試成績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

不查卷。考生答題卡按國家秘密級材料管理,保存期為半年。

2.省教育考試院于12月26日前將考生成績逐級下發至各

市、縣(市、區)招辦和各中職學校。考生可以登錄**省教育考

試院門戶網站(),輸入本人有效身份證號和密

碼(初始密碼為身份證號后6位)查詢本人成績、打印成績通知

單。

3.考生如對本人考試成績有疑問,須由考生本人在12月30

日前向考點提出查詢考試成績的書面申請,考點簽署意見并審核

蓋章后,報縣區招辦匯總,并逐級報至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復核。

復核結果由考點答復申請人。

4.中職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從參考年份起算,長期有效。

5.中職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第五部分考務工作日程

日程安排

9月中上旬,印發考務工作細則、疫情防控方案,部署2021年

考試工作

9月21日前,市、縣(市、區)、考點逐級進行報名和軟件培訓

9月22日前,各市完成報名點設置等網報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9月23日前,學校登陸報名系統核查學籍庫信息

9月23?30日,考生網上報名,30日現場確認結束

10月9?15日,證書上傳功能繼續開放

10月15日前,各市完成考點的設置、上報工作

10月16?20日,各市編排考場、準考證號

10月25日前,各市統計、上報考點試卷和答題卡袋數統計表

H月初,組織考生網上模擬測試

n月2日前,考點考前調試考試平臺,排查隱患

11月2?4日,準考證打印

n月3日前,各市上報考試期間值班電話

n月4日,各市領取試卷、答題卡,接收正式考試題庫

n月4?6日,各考點安裝、調試正式考試題庫,完成考前自

檢、考場環境檢查、封閉機房

11月7?13日,正式考試

n月14?30日,單獨開放證書上傳功能,學校補傳證書

12月1?15日,證書復審、抽審

12月26日,中職學考成績公布

附件1

2021年中職學業水平考試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1-1考點主任'副主任職責

一、考點主任在本考區教育局領導下,負責本考點的全面工

作,主持本考點的考試實施,考點副主任協助考點主任工作。考

點副主任一般應由派出監考教師的學校副校長擔任。

二、負責選聘和培訓監考員、系統管理員、監控員及其他工

作人員,使之明確職責、任務和分工,熟悉和掌握各項規章制度、

考試紀律、考試工作程序、疫情防控要求等。

三、負責組織人員布置考點、考場及相關各類設備檢查,做

好考前準備工作。

四、筆試考試如因試卷、答題卡不完整、字跡模糊、錯裝等

原因須啟封備用試卷或備用答題卡,考點主任須會同副主任在

《備用試卷、備用答題卡啟用審批表》上共同簽字后方可啟封,

并按規定報告上級招辦負責人。

五、機考考試如因考試機器故障問題、考生人數過多等問題

須啟用備用考試機或備用機考場次,考點主任須報本考區招辦批

準,并會同副主任在《備用考試機啟用審批表》或《備用機考場

次啟用審批表》上共同簽字后方可啟用。

六、負責對因違規須終止其考試的考生和因違規須終止其工

作的考試工作人員及偶發事件做出及時處理。

七、負責本考點網上巡查系統的建立和運行。

八、及時將考試中違紀舞弊情況報請市、縣(市、區)招辦

處理。

九、每科考試結束后,組織和驗收各考場的答題卡袋、試卷

袋、機考考試報表及數據,并派專人保管與保衛,按規定時間送

到市、縣(市、區)招辦指定地點(機考數據上傳到指定地址)。

十、切實做好本考點的安全保衛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重大問題要立即向上級招辦報告。

十一、考試結束后,向市、縣(市、區)招辦報告本次考試

情況。

1-2考務組長'系統管理組長職責

考務組長、系統管理組長由一名考點副主任兼任,其職責為:

一、負責與上下級之間的聯絡及各組間的協調工作。

二、負責召開有關會議、安排考試有關事項,組織監考員、

系統管理員和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

三、組織考務組、系統管理組工作人員開展工作。

四、負責掌握考試時間與信號。

五、負責監督有關人員領取、檢查、分發、回收試卷和答題

卡(機考期間負責監督系統管理員按要求下載、上傳題庫和考試

數據等),并嚴格履行交接手續。

六、協助考點主任處理考試中出現的問題。

七、負責詳細填寫考試日志,撰寫匯報總結,以及對監考員、

系統管理員的工作進行考評。

1-3考務組工作人員職責

一、組織實施考試過程中的考務工作。

二、按規定要求布置、編排考場,安排監考員和場外監考員

工作,編制考試工作秩序冊。

三、配合考點主任對系統管理員、監考員和其他工作人員進

行培訓,使其明確工作職責,掌握工作要點,規范操作要領,做

好本職工作。

四、通知播音組信號種類及發布信號時間,統一發出考試信

號。

五、準備拆封、密封試題、答題卡所需用品、用具。

六、收發各類工作人員工作標牌。

七、檢查考點、考場考前布置工作。

八、與系統管理組共同完成本考點模擬考試的測試工作。

九、負責接收、檢查、分發、回收答題卡、試卷、金屬探測

器等,并與保密保衛及試卷運送組進行交接。

十、配合系統管理組做好試題庫與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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