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評審規則法規_第1頁
商標評審規則法規_第2頁
商標評審規則法規_第3頁
商標評審規則法規_第4頁
商標評審規則法規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12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第第頁商標評審規定法規商標評審規定【時效性】有效【頒布單位】國家工商局【頒布日期】19951102【實施日期】19951102【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37號【名稱】商標評審規定【題注】【章名】全文第一條為保證正確及時地處理商標評審事宜,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和監督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依法行使職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商標法實施細則》),訂立本規定。第二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標評審委員會)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設定的負責商標確權評審的行政機構,依法對商標評審事宜行使終局裁決權。第三條商標評審委員會依法對商標評審事宜獨立行使裁決權。第四條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處理商標評審事宜。第五條當事人在商標評審中的法律地位平等。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同《商標法》《商標法實施細則》有不同規定的,適用該國際條約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聲明保管的條約款除外。第七條商標評審委員會處理商標評審事宜,采取委員投票表決制,遵奉并服從少數聽從多數的原則。第八條商標評審委員會對商標評審事宜實行書面審理。第九條當事人申請或者參加商標評審,可以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可的商標代理組織代理,也可以直接辦理。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申請或者參加商標評審,應當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標代理組織代理。第十條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就下列事宜提出的評審申請:(一)對商標局駁回商標注冊申請不服的;(二)對商標局異議裁定不服的;(三)對商標局駁回注冊商標轉讓申請不服的;(四)對商標局駁回注冊商標續展申請不服的;(五)對商標局撤銷注冊商標不服的;(六)對注冊商標提出爭議的;(七)對認為注冊欠妥商標提出撤銷的;(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商標確權評審事宜。第十一條商標評審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構成,其中委員為十五至十七人。第十二條商標評審委員會委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熟識商標法律;(二)從事商標審查工作滿三年或者從事其他法律事務工作滿五年的;(三)系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公務員。第十三條商標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任命。第十四條商標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行使鋁兄叭ǎ?BR(一)主持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二)決議商標評審委員會委員的回避;(三)審核簽發商標評審裁決書。商標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員代行職權。第十五條商標評審委員會設立專家咨詢小組,就商標評審事宜中的有關問題征求看法。專家咨詢小組由知識產權界法律專家若干人構成,其成員由商標評審委員會聘任。第十六條申請商標評審,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申請人須有合法的主體資格;(二)在法定期限內提出;(三)依法提交符合規定的申請書及有關書件;(四)有實在的評審懇求和事實依據;(五)屬于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范圍;(六)依法繳納評審費用。第十七條當事人委托商標代理組織申請或者參加商標評審事宜的,應當交送代理人委托書一份。代理人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內容及權限,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代理人委托書還應當載明委托人的國籍。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申請或者參加商標評審,應當使用中文。代理人委托書和有關證明的公證、認證手續,依照對等原則辦理。外文書件應當附中文譯本。第十八條當事人申請商標評審,因不行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無法依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的,可以在期滿前申請延期三十日。是否允許,由商標評審委員會決議。第十九條當事人對注冊核準前已經提出異議并經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的商標,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就本規定第十條第(六)、(七)項所規定的事宜,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評審。第二十條商標評審委員會自收到商標評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經審查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受理,并書面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當事人的申請基本符合法定條件,但需要補正的,可以限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補正;限期內未作補正的,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當事人,并退回全部申請書件。第二十一條對本規定第十條第(二)、(五)、(六)、(七)項所規定的事宜提出評審申請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申請書副本寄送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應當在商標評審委員會規定的期限內提交答辯書。對被申請人提交的答辯書,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有必需的,可以將答辯書副本寄送申請人。被申請人不提交或者超出期限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商標評審委員會對案件的裁決。經商標評審委員會許可,申請人、被申請人(含代理人)可以查閱本案料子,但涉及對方商業秘密的除外。第二十二條商標評審委員會對商標評審事宜未做出裁決前,當事人可以撤回評審申請。第二十三條商標評審委員會處理商標評審事宜,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參加,并依據投票表決結果作出裁定。第二十四條商標評審委員會委員認為自身與本案有利害關系或者其他關系的,應當申請回避。當事人認為商標評審委員會委員與本案有利害關系或者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的,在評審裁決作出前,有權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委員回避。第二十五條商標評審委員會有權要求當事人供應或者增補證據。第二十六條商標評審事宜案情多而雜、事實不清的,商標評審委員會可以進行調查,必需時可以召集雙方當事人舉辦聽證調查會。第二十七條商標評審委員會舉辦聽證調查會,應當至少于會前一個月將開會日期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會十日前懇求延期,是否延期,由商標評審委員會決議。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到會或者未經許可中途退會的,視為放棄申辯的權利。第二十八條商標評審委員會舉辦聽證調查會,應當制作筆錄。當事人或者其他評審參加人認為對自身敘述的記錄有遺漏或者過錯的,有權申請補正。不予補正的,應當記錄該申請。筆錄由到會的商標評審委員會委員、記錄人員、當事人和其他評審參加人簽名或者蓋章。第二十九條裁決書應當寫明評審懇求、評審事實、評審理由、評審結果和裁決日期,加蓋商標評審委員會印章。第三十條對裁決書中的文字錯誤或者商標評審委員會已經裁決但在裁決書中遺漏的內容,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補正;當事人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可以申請補正。第三十一條裁決書自簽發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第三十二條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終局裁決,需要由商標局辦理的,應當移交商標局辦理。第三十三條評審裁決對于已經執行或者處理的涉及商標資產權益的事項,不具有追溯力。第三十四條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重新提出申請,但不絕止裁定的執行:(一)裁決的事項不屬于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范圍的;(二)評審程序違反《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細則》的;(三)裁決所依據的證據是當事人偽造的;(四)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當事人重新提出評審申請,應當在裁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一年內提出。第三十五條商標評審委員會對當事人重新提出的評審申請,應當在三十日內就是否受理作出決議。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和有關當事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申請事由經審核不成立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申請事由經審核成立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撤銷已經作出的裁決,并重新裁決。第三十六條本規定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第三十七條商標評審文書的內容和式樣,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訂立并公布。第三十八條當事人應當依照規定交納商標評審費用。實在標準和范圍,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與有關部門訂立并公布。第三十九條本規定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第四十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篇2:商標評審代理委托書商標評審代理委托書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職務:受托人:委托人是國家/地區的公民/法人,現委托上述受委托人代理對第類第號商標進行如下評審事宜: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案商標異議復審案撤銷注冊商標復審案注冊商標爭議裁定案受托人代理上述評審事宜的權限為: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商標評審規定》規定的本案有關評審活動。委托人特別聲明包含下列第項權限:①承認對方評審懇求②放棄或者更改評審懇求③撤銷商標評審申請委托人簽字(蓋章)年月日附:商標代理組織住址:聯系人:聯系電話:說明:1.商標評審代理委托書須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并注明委托事項和權限后方有效。2.委托授權的商標評審代理權限未經特別聲明的均為一般代理,即不包含商標代理組織代為①承認對方評審要求;②放棄或者更改評審懇求;③撤銷商標評審申請。如包含前述某項或多項權限,應在指定的空格內填寫上述權限的相應序號;否則,視為不包含上述權限。3.委托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填寫有關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職務欄目,并應在委托人簽字蓋章處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簽名。4.商標評審代理權限發生更改或者解除商標代理關系的,委托人應當書面告知商標評審委員會。5.此委托書一式二份,一份由委托人存查,一份由委托人交由受委托的商標代理組織提交給商標評審委員會。篇3:商標評審規定法規商標評審規定【時效性】有效【頒布單位】國家工商局【頒布日期】19951102【實施日期】19951102【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37號【名稱】商標評審規定【題注】【章名】全文第一條為保證正確及時地處理商標評審事宜,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和監督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依法行使職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商標法實施細則》),訂立本規定。第二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標評審委員會)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設定的負責商標確權評審的行政機構,依法對商標評審事宜行使終局裁決權。第三條商標評審委員會依法對商標評審事宜獨立行使裁決權。第四條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處理商標評審事宜。第五條當事人在商標評審中的法律地位平等。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同《商標法》《商標法實施細則》有不同規定的,適用該國際條約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聲明保管的條約款除外。第七條商標評審委員會處理商標評審事宜,采取委員投票表決制,遵奉并服從少數聽從多數的原則。第八條商標評審委員會對商標評審事宜實行書面審理。第九條當事人申請或者參加商標評審,可以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可的商標代理組織代理,也可以直接辦理。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申請或者參加商標評審,應當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標代理組織代理。第十條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就下列事宜提出的評審申請:(一)對商標局駁回商標注冊申請不服的;(二)對商標局異議裁定不服的;(三)對商標局駁回注冊商標轉讓申請不服的;(四)對商標局駁回注冊商標續展申請不服的;(五)對商標局撤銷注冊商標不服的;(六)對注冊商標提出爭議的;(七)對認為注冊欠妥商標提出撤銷的;(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商標確權評審事宜。第十一條商標評審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構成,其中委員為十五至十七人。第十二條商標評審委員會委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熟識商標法律;(二)從事商標審查工作滿三年或者從事其他法律事務工作滿五年的;(三)系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公務員。第十三條商標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任命。第十四條商標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行使鋁兄叭ǎ?BR(一)主持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二)決議商標評審委員會委員的回避;(三)審核簽發商標評審裁決書。商標評審委員會主任委員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員代行職權。第十五條商標評審委員會設立專家咨詢小組,就商標評審事宜中的有關問題征求看法。專家咨詢小組由知識產權界法律專家若干人構成,其成員由商標評審委員會聘任。第十六條申請商標評審,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申請人須有合法的主體資格;(二)在法定期限內提出;(三)依法提交符合規定的申請書及有關書件;(四)有實在的評審懇求和事實依據;(五)屬于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范圍;(六)依法繳納評審費用。第十七條當事人委托商標代理組織申請或者參加商標評審事宜的,應當交送代理人委托書一份。代理人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內容及權限,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的代理人委托書還應當載明委托人的國籍。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申請或者參加商標評審,應當使用中文。代理人委托書和有關證明的公證、認證手續,依照對等原則辦理。外文書件應當附中文譯本。第十八條當事人申請商標評審,因不行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無法依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的,可以在期滿前申請延期三十日。是否允許,由商標評審委員會決議。第十九條當事人對注冊核準前已經提出異議并經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的商標,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實和理由,就本規定第十條第(六)、(七)項所規定的事宜,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評審。第二十條商標評審委員會自收到商標評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經審查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受理,并書面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當事人的申請基本符合法定條件,但需要補正的,可以限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補正;限期內未作補正的,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當事人,并退回全部申請書件。第二十一條對本規定第十條第(二)、(五)、(六)、(七)項所規定的事宜提出評審申請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申請書副本寄送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應當在商標評審委員會規定的期限內提交答辯書。對被申請人提交的答辯書,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有必需的,可以將答辯書副本寄送申請人。被申請人不提交或者超出期限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商標評審委員會對案件的裁決。經商標評審委員會許可,申請人、被申請人(含代理人)可以查閱本案料子,但涉及對方商業秘密的除外。第二十二條商標評審委員會對商標評審事宜未做出裁決前,當事人可以撤回評審申請。第二十三條商標評審委員會處理商標評審事宜,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參加,并依據投票表決結果作出裁定。第二十四條商標評審委員會委員認為自身與本案有利害關系或者其他關系的,應當申請回避。當事人認為商標評審委員會委員與本案有利害關系或者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的,在評審裁決作出前,有權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委員回避。第二十五條商標評審委員會有權要求當事人供應或者增補證據。第二十六條商標評審事宜案情多而雜、事實不清的,商標評審委員會可以進行調查,必需時可以召集雙方當事人舉辦聽證調查會。第二十七條商標評審委員會舉辦聽證調查會,應當至少于會前一個月將開會日期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會十日前懇求延期,是否延期,由商標評審委員會決議。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到會或者未經許可中途退會的,視為放棄申辯的權利。第二十八條商標評審委員會舉辦聽證調查會,應當制作筆錄。當事人或者其他評審參加人認為對自身敘述的記錄有遺漏或者過錯的,有權申請補正。不予補正的,應當記錄該申請。筆錄由到會的商標評審委員會委員、記錄人員、當事人和其他評審參加人簽名或者蓋章。第二十九條裁決書應當寫明評審懇求、評審事實、評審理由、評審結果和裁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