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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電設備管理制度(2010-2-2)機電設備管理制度(2010-2-2)機電管理制度匯編目錄機電設備管理辦法 5第一章總則 5第二章設備的前期管理 6第三章設備使用管理 7第四章設備的運行管理 8第五章設備的大、項修管理 9第六章設備的報廢管理 9第七章設備備件管理 10第八章設備的事故管理 10第九章獎勵與處罰 11第十章附則 11設備前期管理辦法 12第一章總則 12第二章設備購置計劃 12第三章設備選型 13第四章設備招標管理 13第五章設備技術資料的管理 13第六章設備安裝及調試 14第七章設備合同付款規定 14第八章附則 14設備驗收管理辦法 15第一章總則 15第二章設備到貨驗收 15第三章生產設備移交驗收 16第四章附則 17設備調劑管理辦法 18第一章總則 18第二章設備臺帳 18第三章設備調劑 18第四章處罰 19第五章設備編碼方案 20第六章附則 27設備運行管理辦法 28第一章總則 28第二條適用范圍:公司所屬各礦井的生產及輔助設備。 28第二章設備的運行管理 28第三章設備維護、保養 29第四章油脂潤滑管理辦法 30第五章設備事故管理 31第六章防爆設備管理 33第七章乳化液管理辦法 34第八章機電運行檢查考核辦法 36第九章處罰 39第十章附則 39設備大修、項修管理辦法 40第一章總則 40第二章職責 40第三章計劃管理 41第四章設備大修的管理程序 41第五章“工期、成本、質量”控制 42第六章大修招標管理 42第七章驗收、決算、結算管理 44第八章附則 44設備報廢管理辦法 45第一章總則 45第二章設備報廢范圍 45第三章設備報廢的標準 45第四章報廢設備的鑒定 46第五章報廢設備的申請與審批 47第六章附則 47設備更新改造管理辦法 48第一章總則 48第二章更新改造意義和范圍 48第三章更新改造計劃 49第四章更新改造計劃管理程序 50第五章附則 51節能管理辦法 52第一章總則 52第二章職責 52第三章節電管理 53第四章節油管理 54第五章獎罰 54第六章附則 54大型部件管理辦法 55第一章總則 55第二章獎勵與處罰 55第三章附則 56綜采工作面搬家倒面管理辦法 57第一章總則 57第二章職責范圍 57第三章前期準備 62第四章附則 62單體液壓支柱管理辦法 63第一章 總則 63第二章前期管理 63第三章使用管理 63第四章考核 63第五章維護、維修管理 64第六章附則 64電網停送電規定 65第一章總則 65第二章正常檢修工作 65第三章事故狀態下的搶修 67第四章工作票辦理 68第五章其它 70第六章附則 70機電設備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為提高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機電設備管理水平,強化機電保障體系,保證設備安全經濟運行,特制定本辦法。設備管理的范圍:指公司生產單位用于生產的,并形成固定資產的機電設備。煤炭生產事業部機電設備管理中心是公司設備管理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公司機電設備的選型、調劑、運行監督檢查、設備大修、項修和報廢等全過程的管理。其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國家、地方、行業的有關設備管理方針、政策、法規、條例和規定,并監督執行。負責機電、礦井運輸等專業管理和中長期規劃工作。負責設備的全過程管理,即:設備的前期管理、使用管理、事故管理、維修管理、改造管理、報廢等全過程管理工作。負責設備、配件的審核工作。負責設備技術交流和技術談判。負責組織解決生產中存在的重大機電技術問題。負責組織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技術交流和推廣應用工作。組織機電設備事故的追查處理工作。各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負責設備現場運行管理,做好潤滑、日常維護保養和檢查工作。負責根據設備的結構、性能和運行特征,指導和監督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維護保養規程和檢修規程執行情況。第二章設備的前期管理設備購置計劃編制1、各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上報設備年度使用申請,機電設備管理中心根據公司年度規劃和年度采掘接續計劃、結合設備使用、庫存、大修、報廢等情況,編制上報設備更新購置建議計劃,經公司審定,下達年度計劃。2、新建、技改項目購置設備計劃,由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向機電設備管理中心提供設備選型設計的相關資料,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會審,提交會審意見,公司審定后下達設備購置計劃。3、委托設計的項目,其設備選型由設計單位負責,其它設備的選型由各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提出,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組織審核,提交會審意見,由公司審定后下達設備購置計劃。設備購置設備的購置:根據公司審批的設備采購計劃,物資供應部負責招標工作,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負責技術談判,協助物資供應部跟蹤合同執行情況。設備到貨驗收、出入庫:1、設備到貨后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組織驗收,委托招標機構、物資供應部、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供貨廠商等部門、單位參加。2、對于引進設備,除按以上要求外,必須有國家商品檢驗檢疫局人員參加。3、對驗收中存在的問題,由物資供應部(或招標機構)負責與制造商(供應商)協商,簽訂備忘錄,落實索賠等有關事宜。驗收合格的設備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進行資產設備編號、建立設備管理檔案。設備的付款根據設備到貨驗收報告,驗收合格的按照合同規定付款;質保期滿經機電設備管理中心和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簽字認可,公司機電主管領導審批,方可支付質保金。設備隨機資料的管理設備驗收時,技術資料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統一收集后移交公司檔案室。設備隨機備件和隨機工具的管理新型設備訂購的隨機工具,到貨驗收后要交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登記造冊妥善使用、保管。設備調撥時專用工具隨機調撥,遺失和損壞的工具要進行賠償。屬于隨機安裝、調試的隨機件發給各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其它部分的隨機件入庫管理。第三章設備使用管理機電設備管理中心對所有生產設備建帳,實行資產全過程跟蹤管理。各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需用設備時,向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申請,機電設備管理中心根據設備閑置、備用、大修和使用等情況進行審核,辦理使用手續。對于年度生產接續計劃內的綜采、連采等成套設備,可直接辦理使用手續。設備大修、項修后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組織各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承修單位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手續。對于退還或停用設備,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組織相關單位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辦理交接手續。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要保證退還設備清潔干凈,到大修期的設備零部件必須齊全完整,能夠運轉。不到大修期的設備要保證其完好狀態,否則清洗、缺件、修復等相關費用由各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承擔。各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使用的設備不得轉借和調換,遇特殊情況,需經設備管理中心批準、辦理相關手續。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負責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保養,并承擔維修、維護等相關費用。因責任事故造成設備損壞,修復設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承擔。公司以外的單位使用設備,必須經公司批準,簽訂正式租用合同。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負責租賃設備的費用核算。第四章設備的運行管理各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要建立健全設備運行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備用設備要完好。各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要嚴格執行設備預防性(計劃)檢修制度,根據本單位設備運行狀況、結合當月生產計劃,要編制每月預防性檢修計劃,定期上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負責綜合平衡、協調解決預防性檢修工作的有關問題,并督促、檢查各單位預防性檢修計劃的實施情況。設備的操作、維修人員上崗前要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機電設備管理中心每月組織機電設備檢查,并按規定對各單位的設備日常使用、維護和保養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檢查結果進行通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負責監督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設備定期性能測試、預防性試驗與狀態監測等工作。對于需要改造的設備,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提出技術改造申請,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組織技術經濟論證后,形成報告上報,公司審批列入計劃后方可立項改造。第五章設備的大、項修管理設備的大修、項修管理由設備管理中心負責;設備大修計劃的編制:首先由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上報年度大修計劃。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要根據設備配套計劃,結合設備狀況,編制年度的大修建議計劃。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要按項目管理的要求對設備大、項修全過程進行監督。承修單位要有嚴密的質量保證體系和管理制度。大修設備完工后按設備大修的要求備齊各種資料。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組織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及承修單位共同驗收。設備大修質保期及有關事宜按大修合同、協議中的規定執行。外委大修費用的支付:大修設備、部件驗收合格后,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簽字認可,公司主管領導簽批后按照公司結算程序和合同付款,質保期滿經機電設備管理中心和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簽字認可,方可支付質保金。第六章設備的報廢管理設備報廢條件:1、凡符合國家、公司規定報廢條件的設備。2、特種設備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檢驗、鑒定結果確定。設備報廢程序: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申請,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組織相關部門鑒定,報公司批準后執行。報廢設備處置:1、報廢設備由公司統一處置。2、報廢設備中可用的零、部件,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調劑使用,3、特種設備按國家規定處理。第七章設備備件管理備件計劃由各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于每月25日之前提出申請,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組織審核,提交審核意見報公司主管領導簽批。根據公司審批的備件采購計劃,物資供應部負責備件采購,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負責備件合同的跟蹤,保證備件計劃合理,避免重復購置。各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根據生產需要領用,嚴禁多領多占,保障備件采購合理,避免積壓庫存。第八章設備的事故管理設備事故定義1、引進設備:造成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25萬元(含25萬元)的為一般機電設備事故;造成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25-50萬元(含50萬元)的為重大機電設備事故;造成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50萬元以上的為特大機電設備事故。2、國產設備:造成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含10萬元)的為一般機電設備事故;造成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10-30萬元(含30萬元)的為重大機電設備事故;造成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30萬元以上的為特大機電設備事故。事故追查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機電設備事故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組織使用單位(煤礦、控股公司)等部門追查處理。第九章獎勵與處罰各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出現機電設備事故必須按程序及時匯報,對于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除通報批評外,予以處罰。對于違犯上述條款的單位及人員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單位1000-元、個人50-2000元的罰款。機電設備事故按追查結果處罰。根據機電設備管理指標,按月、季、年對各單位進行考核、獎罰。由于計劃不當造成不合理庫存或影響生產,計劃提報單位承擔相應責任。第十章附則本辦法解釋權歸伊泰集團。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伊泰集團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設備前期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為提高設備前期管理水平,確保設備符合生產工藝要求,保證設備安全經濟運行,特制定本辦法。職責權限: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負責公司設備選型、購置計劃的審核,組織設備到貨驗收工作,并建立設備臺帳等工作。物資供應部負責設備的購置、儲備保管工作。使用單位負責設備的領用、安裝、調試及使用維護等工作。第二章設備購置計劃委托設計的項目,其設備選型由設計單位負責,其它設備的選型由各生產單位(控股公司)提出,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組織審核,提交會審意見,上報公司。設備購置計劃編制1、各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上報設備使用申請,機電設備管理中心根據公司年度規劃和年度采掘接續計劃、結合設備使用、庫存、大修、報廢情況,編制上報設備更新購置建議計劃,經公司審定,下達采購計劃。2、新建、技改項目購置設備計劃,由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向機電設備管理中心提供設備清冊及設備選型設計的相關資料,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會審,提交會審意見,公司審定后下達設備購置計劃。第三章設備選型設備選型遵循的原則:生產上適用、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設備選型步驟:廣泛收集設備市場貨源信息。通過技術交流詳細了解各廠家的設備參數、技術特征??疾鞆S家生產情況及設備制造工藝和設備質量??疾煸O備的用戶現場使用情況。調研廠家售后服務質量。經分析、比較選擇與使用要求相吻合的幾個廠家進入招標程序。第四章設備招標管理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負責技術談判。第五章設備技術資料的管理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負責設備技術資料的收集立卷工作,移交煤炭生產事業部檔案室統一管理。隨機帶來的圖紙資料及外購圖紙和測繪圖紙由設備管理部門組織審核校對,發現圖紙與實物不符,必須做好記錄,并在圖紙上修改。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負責組織進口設備翻譯工作。設備檔案資料管理的范圍包括公司內機械、電氣、動力設備的有關圖紙說明書、技術文件、備件圖冊、設備改裝圖紙。第六章設備安裝及調試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生產單位技術部門負責設備安裝調試過程中的技術指導工作,安裝單位(或生產單位)負責實施設備的安裝調試。設備安裝前,安裝單位(或生產單位)應組織設備安裝的有關人員,學習掌握設備的結構、技術性能、安全要求、工藝生產要求和安裝注意事項等內容,確保設備安裝質量和安全。設備安裝竣工后,參與設備調試驗收工作。設備的驗收項目主要針對設備的技術性能、安全要求、運行狀況能否滿足設計或生產工藝要求進行。驗收合格后,移交設備使用部門投入生產使用;驗收不合格的由安裝部門重新調試直至驗收合格。第七章設備合同付款規定設備到貨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物資供應部和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等相關部門單位共同驗收,出具驗收報告,驗收合格按照合同規定付款。質保期滿經機電設備管理中心和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簽字認可,公司主管領導審批,方可支付質保金。第八章附則本辦法解釋權歸伊泰集團。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伊泰集團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設備驗收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范公司的設備管理工作,進一步提高各單位對設備的使用維護意識,促進各單位機電管理工作上新臺階,特制定設備移交驗收管理辦法。第二條設備驗收的范圍:凡構成公司的固定資產設備。第二章設備到貨驗收第三條遵守國家關于商檢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公司、機電設備管理的各項制度和驗收現場工作人員守則。第四條根據設備供貨合同內容及要求,對設備的數量、質量和技術性能等方面進行驗收,并做好驗收記錄。第五條設備到貨后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組織物資供應部、委托招標機構、設備使用單位、供貨單位進行聯合驗收,并出具幾方共同簽字的驗收單。第六條設備驗收中存在的問題,由委托招標機構(或物資供應部)負責與制造商(供應商)協商,簽訂備忘錄,落實索賠等有關事宜。第七條驗收合格的設備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進行資產編號、建立設備管理檔案。第八條對于不具備通電試運轉條件的設備,設備聯合驗收只作為到貨及設備一般技術要求滿足的憑證,投入運行出現質量問題應協調廠家解決。第九條隨機到貨的技術資料除留兩份分別給使用單位及安裝單位外,其余全部由調劑組現場驗收人員保管,待設備驗收結束將所有資料移交生產事業部檔案室管理。第十條設備驗收結束,驗收人員需將驗收單及時反饋給設備資產管理員,以便及時更新調整設備臺帳。第三章生產設備移交驗收第十一條設備回撤升井后,設備使用單位應及時清洗設備上的污泥、煤渣達到入庫標準,按規定日期移交設備入庫。第十二條對于回撤升井直接調劑的設備、安裝件及附帶小件,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組織設備原使用單位、設備接收單位進行聯合驗收。第十三條暫不調出設備移交保管方,對驗收后的設備損壞或短缺件落實責任單位,人為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第十四條因特殊條件暫時不能入庫放置在礦方場地的回撤升井設備,驗收完畢由礦方負責保管。第十五條使用單位返還設備必須攜帶主機隨機專用工具及資料圖紙一并交回,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對于拒不交回的隨機工具和隨機圖冊,將按設備入庫缺件對待。第十六條綜采面回撤設備時,在工作面采通挑梁后,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負責組織礦方、生產服務中心進行設備回撤前的井下移交驗收工作,生產服務中心必須按照規定將設備解體,并且達到設備運輸條件要求,方可運輸,否則機電設備管理中心將對生產服務中心處以1000-10000元罰款。第十七條在回撤期間造成的設備損壞或部件丟失,由生產服務中心負責賠償,并且機電設備管理中心將根據造成經濟損失的程度給于500—50000元罰款。第十八條設備回撤時,生產服務中心必須對各電纜頭及膠管接頭進行包扎處理,否則機電設備管理中心將給于生產服務中心1000—10000元罰款。第十九條設備回撤升井后,返廠維修及入庫綜采設備,由承運單位指派專人全面負責設備的拉運工作。設備在拉運過程中損壞或丟失,由承運單位負責照價賠償,同時機電設備管理中心將依據所造成經濟損失的程度給予500—50000元罰款。第二十條對于回撤升井的設備、安裝件及附帶小件,由生產服務中心負責移交設備原使用單位保管。第二十一條因拆件、缺件或損壞的設備及部件,由設備管理中心落實責任單位,責任單位將按照原值進行賠償,并根據造成經濟損失程度給予責任單位500—50000元罰款,并在月度生產機電例會上通報批評。第二十二條入庫設備的編碼牌、設備銘牌的粘貼必須完好。如出現損壞將按100元/臺的金額進行罰款,設備使用單位必須負責向機電設備管理中心提供原設備的編碼號、型號、系列號以便繼續進行臺帳跟蹤管理。第二十三條設備臺帳必須保證帳、卡、物相一致,否則每臺次處以100元罰款。第四章附則本辦法解釋權歸伊泰集團。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伊泰集團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設備調劑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最大限度盤活既有設備,有效提高設備使用率,避免設備的庫存、積壓和重復購置,實現設備的保值增值,建立設備調劑管理體系,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調劑組對設備實行統一調劑。第二章設備臺帳第三條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調劑組根據設備的調劑使用變動情況,必須及時的調整修改設備的臺帳信息,保證設備相應信息的準確性。第四條庫存的設備統一由物資供應部保管,物資供應部每月應及時向機電設備管理中心反饋設備的庫存、購置及到貨信息。第三章設備調劑第五條使用單位需用設備時,應提前一周向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調劑組提出申請。第六條調劑組根據使用單位需用的時間,核實設備的閑置、備用、大修、使用情況,并及時將可調劑使用信息反饋設備使用單位。第七條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調劑組根據設備可調劑使用情況,與使用單位、存放或修理單位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由調入單位、調出單位填寫調撥單,經機電設備管理中心批準后調撥。第八條設備使用單位不得對所使用的設備擅自轉租、轉借或調換設備。如確有需要,必須向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調劑組申請,經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調劑組批準后,辦理有關手續方可調劑使用。第九條設備使用單位負責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保養,并承擔相應的費用。第十條對于公司生產需要,需將使用單位正在使用或不退還、停用的設備調劑使用時,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調劑組通知設備使用單位,使用單位必須按通知要求時間返還設備。第十一條對于可退還設備,設備使用單位與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調劑組及設備存放或修理單位,在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調劑組指定地點共同進行驗收,合格后辦理交接手續。第十二條使用單位必須保證退還設備清潔,到大修期的設備零部件必須齊全完整,各部位能夠運轉,不到大修期的設備要保證其完好狀態;否則,按公司規定進行處罰并由設備使用單位承擔相應所發生的費用。第十三條對公司以外單位或個人使用設備,必須在保證了公司設備使用需求的基礎上,經公司批準,辦理了擔保和抵押手續后,可進行設備租賃。對外租賃的設備,明確責任、使用要求、驗收標準、相關費用及賠償事項。租賃設備以當月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申報的租賃設備為準(每月25日前申報),依據公司設備租賃標準經機電設備管理中心核算后報財務部收取租賃費。第四章處罰第十四條因責任事故造成設備損壞,按有關規定追究設備使用單位相應責任,并修復設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設備使用單位承擔。第十五條在設備運輸過程中必須保證設備安全、完好的運輸到目的地。如在運輸過程中對設備及部件損壞或丟失,承運單位按照設備損壞或丟失部件原值進行賠償。第十六條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的設備臺帳必須及時更新(設備調入、調出、到貨、變更使用地點等三日內),每月25日前將更新過的臺帳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調劑組。臺帳為及時更新或上報,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第五章設備編碼方案設備編碼是進行設備統一管理的基礎標準,科學合理的編碼有利于掌握設備數量并可提供正確的設備統一資料,為設備管理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針對伊泰集團目前主要生產單位生產設備配備方式及機電設備管理中心初期管理職能的有效范圍及管理的科學性等實際情況,現暫對煤礦、鐵路、煤制油三個生產板塊的機電設備進行編碼,編碼方案涵蓋設備資產編碼和需跟蹤大型部件編碼,方案如下。一、主機資產代碼主機代碼包含四個部分,共計十一位,A、設備功能位置分類(1位),B、設備名稱分類號(3位)C、設備機型部分(1位),D、設備規格分類號(2位),D、序列號部分(4位)。設備主機資產代碼為13位字符的等長字符型。如下圖所示:1234567×××××××××××設備序列號(到貨先后排序)設備規格分類號設備機型分類號 設備名稱分類號 設備功能位置分類1、設備功能位置分類部分:第1位,共1位,分別為三個字母,K代表礦井類部分,T代表鐵路部分,H代表煤制油部分,如其它單位機電設備管理需介入的情況下,功能位置代碼隨機錄入。設備主機名稱分類:2-4位,共3位第2-4位可取數值(001-999),滾筒式采煤機(001);液壓支架(002);刮板運輸機(003);轉載機(004);破碎機(005);乳化液泵站、包括泵箱(006);噴霧泵站、包括泵箱(007連續采煤機(008);梭車(009);錨桿機(010);掘進機(011);帶式輸送機(012);主扇通風設備(013)隔爆型變壓器(014)箱式變電站(015);隔爆型開關(016);井下礦用一般型配電柜(017);地面礦用普通型配電柜(018);地面干式變壓器(019);電力變壓器(020);振動篩(021);振動給料機(022);分選設備(023);壓濾機(024);空氣壓縮機(025);旋流器(026);離心機(027);濃縮機(028);絮凝機(029);15KW以上地面排水設備(030);15KW以上礦井排水設備(031);各類絞車(032)除鐵器(033);隔爆型局部通風機(034);車間機加工設備(035);起重設備(036);采暖設備(037);防爆車輛(038);通訊系統(039);監測監控系統(040);辦公設備(041)馬蹄爾(042)平板車(043)其它設備(044).如鐵路及煤制油項目各種機電設備登記造冊工作完成后,設備主機種類編號順延。設備機型(進口或國產)部分:第4位,共1位進口主機固定資產(A)、國產主機固定資產(B)表示資產為主機時,是劃分國產與進口設備分類號屬性標識位。設備主機規格分類:6-7位,共2位第6-7位可取數值(01-99),如無特殊說明,各類設備各規格通用代號均為01,需特殊說明的幾種大型設備規格分類號如下:滾筒式采煤機:采高大于5米(02),采高3.5—5米(03),其它型號(01);液壓支架:支護高度大于5米(02),支護高度3.5-5米(03),跺式液壓支架(04),其它型號(01);刮板運輸機:工作面三機刮板運輸機(02);其它刮板運輸機(01);梭車:交流牽引梭車(01),直流牽引梭車(02);錨桿機:履帶行走四臂式錨桿機(02),其它錨桿鉆機(01);膠帶機:帶寬大于2米(04),帶寬1.4-2米(03),帶寬1-1.2米(02),帶寬小于1米(01);破碎機:機載破碎機(01),自移給料破碎機(02),輥式破碎機(03);開關:組合開關(01),饋電開關(02),磁力啟動器(03),綜保(04);隔爆型變壓器:隔爆型移動變電站(01),隔爆型干式變壓器(02);如鐵路及煤制油項目各種機電設備登記造冊工作完成后,需編號的設備主機分類隨機確定。序列號部分:8-11位,共4位第8-11位可取數值(0001-9999),該四位數為各設備按照到貨或原使用先后順序設備管理員給出的唯一編號,根據設備不斷增加、報廢等實際情況,各單位號段需留有足夠余量,不足四位數時前面加“0”,確保其為四位。6、舉例:假定機型和序列號舉例:1)煤礦在用國產5.5米液壓支架主機.1234567K002B020001(該型號第一臺)該型號液壓支架第1臺支護高度大于5米的液壓支架國產主機液壓支架 煤礦類二、部件代碼(專用大型部件跟蹤)專用大型部件跟蹤主要指日常生產過程中單件部件價值在8萬元以上且為周期性易損的部件,損壞后其全部或部分仍具有修復重復利用價值的部件,跟蹤將對各設備使用單位維護質量進行有效監督。部件代碼包含六個部分,共計十三位,A、設備功能位置分類(1位),B、對應設備主機名稱部分(3位),C、設備部件所屬主機機型部分(1位),D、主機序列號部分(4位),E、對應設備部件名稱號部分(2位),F、部件序號部分(2位)。設備對應主機部件資產代碼為13位字符的等長字符型。如下圖所示:123456789××××××××××××× 部件順序號 對應設備部件名稱號主機序列號(同前主機)部件類型號對應設備主機名稱設備功能位置分類1、設備功能位置分類部分:第1位,共1位,分別為三個字母,K代表礦井類部分,T代表鐵路部分,H代表煤制油部分,如其它單位機電設備管理需介入的情況下,功能位置代碼隨機錄入。2、需跟蹤對應設備主機名稱:2-4位,共3位(代號同上面主機名稱代號)第2-4位可取數值(001-999),如需跟蹤設備類別多時,可擴展:滾筒式采煤機(001);液壓支架(002);刮板運輸機(003);轉載機(004);破碎機(005);連續采煤機(008);梭車(009);錨桿機(009);帶式輸送機(020);振動篩(021);如鐵路及煤制油項目各種機電設備登記造冊工作完成后,其主要設備需跟蹤部件時,設備主機編號隨機確定。3、部件類型(進口或國產)部分:第5位,共1位進口部件固定資產(C)、國產部件固定資產(D)表示資產為部件時,是劃分國產與進口部件分類號屬性標識位。主機序列號部分:6-9位,共4位第6-9位可取數值(0001-9999),該四位數為各設備按照到貨或原使用先后順序由設備管理員給出的唯一編號,根據設備不斷增加、報廢等實際情況,各單位號段需留有足夠余量,不足四位數時前面加“0”,確保其為四位。對應設備部件名稱號:10—11位,共2位第10-11位可取數值(01-99),如設備部件類別多時,可擴展:滾筒式采煤機:截割滾筒(01);截割臂(02);截割電機(03);行走電機(04);油泵電機(05);機載破碎機(06);截割臂升降油缸(07)。連續采煤機:截割滾筒(01);截割電機(02);行走電機(03);行走減速箱(04);油泵電機(05);截割臂升降油缸(06);運輸機電機(07);運輸機減速箱(08);除塵風機電機(09)。刮板運輸機:電機(01);減速器(02);機頭鏈輪(03)轉載機:電機(01);減速器(02);破碎機:電機(01);減速器(02);梭車:行走電機(01);運輸機電機(02);行走減速箱(03);泵電機(04)錨桿機:泵電機(01)膠帶機:電機(01);CST、減速器(02);¢800以上滾筒(03)振動篩:電機(01);激振器(02)如鐵路及煤制油項目各種機電設備登記造冊工作完成后,其主要設備需跟蹤部件時,設備名稱及部件編號順序隨機增加。6、序號部分:12-13位,共2位第12-13位可取數值(01-99),根據設備部件到貨先后順序或跟換先后順序進行排號,對應每類每個規格下每臺設備部件的跟蹤編號。7、舉例:假定設備部件和順序號舉例:1)進口連續采煤機截割電機跟蹤舉例:.123456789K008C00030203該型號電機第3臺截割電機引進第三臺連采機進口大型部件主機連續采煤機煤礦類設備編碼與設備(或大型部件)一一對應,對設備(或大型部件)進行終身跟蹤,無公司機電設備管理中心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隨意改變,編碼方案解釋權最終歸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設備序列號號段(包括所有設備)酸刺溝:0001——1000宏景塔煤礦:1001——1500納林廟煤礦二號井:1501——2000納林廟煤礦一號井:2001——2500大地精煤礦:2501——3000丁家渠煤礦:3001——3500寶山煤礦:3501——4000陽灣溝煤礦:4001——4300泰豐煤礦:4301——4600凱達煤礦:4601——4900蘇家壕:4901——5200李家梁煤礦(富華井):5201——5500白家梁煤礦:5501——5800安家坡:5801——6100誠意煤礦:6101——6400第六章附則本辦法解釋權歸伊泰集團。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伊泰集團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設備運行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機電設備運行管理,使其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做到對設備事故和故障的事前控制,保證設備具有良好的運行狀態,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結合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適用范圍:公司所屬各礦井的生產及輔助設備。第二章設備的運行管理各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要建立健全設備運行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備用設備要完好。各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要嚴格執行設備預防性(計劃)檢修制度,根據本單位設備運行狀況、結合當月生產計劃,要編制每月預防性檢修計劃,定期上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負責綜合平衡、協調解決預防性檢修工作的有關問題,并督促、檢查各單位預防性檢修計劃的實施情況。設備的操作、維修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機電設備管理中心每月組織機電設備檢查,并按規定對各單位的設備日常使用、維護和保養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檢查結果進行通報。第三章設備維護、保養 第七條監督操作者按設備操作規程的規定正確使用設備,預防設備事故的發生,延長設備使用壽命和檢修周期,保證設備的安全、可靠運行。第八條堅持使用和維護相結合原則,操作人員在設備日常維護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維護好)和“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第九條維護保養人員和單位應做到“一班三檢(自檢、互檢、專職檢查和一次交接合格)”,總結保養經驗提高保養質量。第十條操作及維護保養人員的職責:1、嚴格按設備操作規程的規定,正確操作和維護設備。開車前要認真仔細檢查設備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和異?,F象,要立即停車檢查處理。2、正確地按廠(礦)制訂的潤滑表規定,定期添加潤滑油或潤滑脂,定期換油,保持油路暢通。3、操作工在本班下班前,將設備和工作場地擦拭和清掃干凈,保持設備內外清潔,無油垢、無臟物,做到“漆見本色鐵見光”。4、認真執行設備交接班制度,主要設備每臺都應有“交接班記錄本”,每班人員應認真寫清楚,交接雙方要在“交接班記錄本”上簽字,設備在接班后發生問題由接班人負責。第十一條重點設備都必須建立設備技術檔案:1、必須要有傳動示意圖、液壓、動力、電氣等原理圖。2、必須要有潤滑五定圖表。3、設備檔案的內容要隨問題的出現和解決而詳細記載(包括問題出現的時間、部位、損壞程度、原因、處理結果、責任者等)。第四章、油脂潤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為了強化設備的潤滑管理,充分發揮設備效能,最大限度地延長設備使用壽命,對油脂的采購、驗收、保管、使用、更換到再利用全過程進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辦法。第十三條采購、驗收、保管及發放(一)采購管理物資供應中心嚴格按所報計劃中要求的技術指標進行采購;并選擇有資質的廠商進行招投標,實行批量采購或寄售。(二)到貨驗收管理1、油脂到貨后,由物資供應中心組織驗收,要求每批次的油脂必須有合格證、生產廠家、日期、批次號及原廠包裝等相關資料,否則不予驗收。2、物資供應中心在每批次的油脂驗收時,須通知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組織中國礦大油脂管理中心進行取樣化驗,并負責做好驗收記錄。3、每批次抽樣點數不少于總數的20%,取樣后在48小時內出具化驗報告;對于第一次化驗不合格的油品,機電設備管理中心再加抽20%油樣進行化驗,如屬不合格品,及時通知物資供應中心。4、如重要的大批量油品出現質量問題,要經國家級檢驗機構復檢,在此期間停止該批油品的發放。(三)保管各單位所用油脂要分類入庫保管,嚴禁露天存放。庫房要建立臺帳,注明生產廠家、批次、到貨日期、有效期、數量及相關技術參數。(四)油脂發放物資供應中心發放油品時,必須做好記錄;對超過有效期的油脂不得發放。第十四條現場使用管理(一)井下存放1、油脂要有符合要求的專用存放地點,有效地防塵防潮,并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各種油脂必須按品種、牌號進行擺放,并有明顯的標識。2、油桶的放油口必須密封可靠,防止灰塵和淋水進入。(二)加(注)油1、使用單位必須按照設備潤滑圖表要求,對設備進行潤滑,同時做好潤滑或檢查記錄。2、使用單位應采用小桶直接加油,避免二次倒裝。對每個牌號的油脂要使用專用油器具,嚴禁混裝混用;加(注)油時,應將設備加注油口擦試干凈,以免污染;加油器具用完后,必須放回專用臺、架、箱內,并保證清潔。3、依據油脂管理中心的化驗分析結果,需換油的部位,必須及時更換。更換時要盡可能放凈系統內舊油,同時做好換油記錄。4、超過有效期的油脂不得使用。第十五條在用潤滑油脂取樣化驗管理(一)取樣1、現場設備取樣工作由各單位的機電管理部門負責管理,在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與合作方監督下具體由設備包機人或維修人員進行現場采集。2、各單位必須按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規定的時間、部位、周期進行取樣。3、所取油樣要封存在專用的取樣瓶中,并認真填寫取樣標簽:標明設備名稱、取樣點位、潤滑油牌號、礦別等基礎信息。4、取樣方法各單位取樣人員在取樣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a、應在停機后半小時內取樣,如果停機超過半小時,必須啟動設備,至少運轉3-5分鐘,使油液達到均衡后再??;應始終固定在同一位置取樣,井下設備目前從放油口處取樣,有條件的可安裝取油閥門。b、取油前,取油孔周圍應擦拭干凈;有油堵的取樣點,松動油堵,應放掉適量的油,沖洗后再接取油樣。(二)化驗分析1、中國礦大設備潤滑油液分析中心負責對公司各單位使用的潤滑油進行油磨屑分析和油質化驗。2、化驗人員對取回的油樣要及時進行登記,嚴格履行交接手續。3、嚴格按照化驗分析流程進行化驗,按照“換油標準”準確給出磨屑、污染、物理指標超標的換油結論和傳動零部件的磨損情況。4、嚴格審核化驗分析報告,并在油樣取回后48小時內,將化驗結果反饋給機電設備管理中心和各被取樣單位的相關負責人,各單位要及時查看并采取相應措施。第十六條廢油的回收和利用管理(一)各單位更換下的廢油及過期油要及時回收,分類注明牌號,集中存放,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回收處理。(二)廢油回收由物資供應中心按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要求,對收回的舊油分類進行處理;對可利用的齒輪油或液壓油處理后,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認為可降級使用的,要及時通知各使用單位進行降級使用。第五章設備事故管理第十七條設備事故按其損壞程度對生產造成損失的大小和修理費用多少可劃分為三個不同的級別,即特大設備事故、重大設備事故、一般設備事故。第十八條(引進設備)造成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25萬元(含25萬元)的為一般機電設備事故;造成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25-50萬元(含50萬元)的為重大機電設備事故;造成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50萬元以上的為特大機電設備事故。第十九條(國產設備)造成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含10萬元)的為一般機電設備事故;造成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10-30萬元(含30萬元)的為重大機電設備事故;造成設備直接經濟損失在30萬元以上的為特大機電設備事故。第二十條設備事故管理中的有關事項:1、設備事故執行分級管理,對設備事故的管理,應做到數據完整,報表齊全,并按規定時間上報公司相關部門。2、應注意防范事故隱患的存在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事故管理要貫徹“預防為主”的原則。第二十一條設備事故的報告:1、設備發生特大、重大設備事故,要保護現場,立即報告煤礦調度室,調度室在30分鐘內報告公司分管領導。機電負責人調查損壞情況,拍照備案,并提出搶修方案。2、一般事故發生后,由設備使用單位先匯報礦調度室,礦調度室同時匯報礦機電礦長,經雙方共同分析后,如預計事故影響時間超過4小時時,由礦調度室匯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運行組。3、各礦(廠)每半年要進行設備安全事故方面的管理總結分析,上報公司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第二十二條設備事故分析:1、設備事故分析:特大和重大機電事故由主管經理和機電設備管理中心主持,礦(廠)機電科,設備組及事故所在隊、(班)和有關人員參加,時間安排應在事故發生后和搶修完后的一周內進行,經過分析必須查明性質、原因,明確事故損失、責任者,找出應吸取的教訓及防范措施。2、一般事故由機電負責人,機電科設備組和有關工段(班)長以及當事者參加進行分析,經過分析必須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性質、損失和責任者,并訂出防范措施。第二十三條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1、設備事故調查處理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2、設備事故原因可分為:①設計不合理;②裝調試有缺陷;③制造質量差;④違章指揮,違章操作;⑤維護保養不周;⑥檢修技術方案失誤;⑦野蠻檢修作業;⑧檢修質量(包括材質不合理)差;⑨超期檢修、檢驗;⑩安全附件、儀器儀表失靈等。第六章防爆設備管理第二十四條為加強公司各礦井電氣設備的防爆管理,規范各礦井入井防爆電氣設備的入井前檢查、入井許可登記、井下運行管理工作,提高礦井機電設備管理標準化水平。第二十五條由公司機電設備管理中心每月對各礦的機電設備的運行及完好標準進行檢查,并對檢查結果進行處罰和通報。第二十六條各礦根據實際情況至少設1名設備管理員,負責本礦井設備入井前的防爆檢查、入井后設備運行防爆檢查工作和礦井設備管理工作。第二十七條設備管理員員要認真檢查所有入井設備的防爆性能,并作好檢查記錄,并給所檢查的設備粘貼統一格式統一內容的《入井防爆檢驗合格證》。防爆設備檢驗合格證粘貼在開關外醒目、不易損壞的地方。第二十八條設備管理員對所有入井的電氣設備,要單獨建立入井防爆設備臺帳,臺帳具體內容包括設備名稱、設備編號、使用單位、使用地點、用途。要求臺帳準確,隨時調整,確保和井下現場一致。第二十九條各礦要將外委施工隊電氣防爆納入本礦管理系統中,加強對其的檢查監督。外委隊出現的失爆一律納入礦井機電管理檢查和考核。第三十條使用單位機電責任人每月必須對所管轄范圍內所有防爆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保防爆性能可靠、保護齊全完好。第三十一條為了加強電氣設備繼電保護整定管理,井下使用的開關設備要填寫《開關保護整定卡》,要標明開關所帶負荷大小、額定電流、過流保護定值及短路保護定值,保護整定卡作防潮處理后存放在設備腔內備查。第三十二條為明確設備包機責任,所有電氣必須懸掛(粘貼)設備包機責任牌和設備完好牌。第七章乳化液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管理職責1、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乳化液濃度配比、配置和泵箱、自動補液裝置及液壓支架等液壓系統設備的維護管理。2、生產服務中心負責安裝回撤期間乳化液濃度配比、配置和泵箱、自動補液裝置及液壓支架、臨時泵站等設備維護管理。3、設備管理中心負責對各使用單位乳化液濃度及泵箱、自動補液裝置及液壓支架等設備完好使用的檢查,各品種乳化液化驗分析等日常管理工作。第三十四條乳化液的使用管理1、乳化油、濃縮液的存貯溫度必須符合規定,對于低溫儲存的在使用前一周備用到井下升溫。2、各單位(包括煤礦、生產服務中心)使用、回撤、安裝、維修液壓支架時,乳化液配比濃度必須符合要求。3、井下加注乳化液時要清洗好加液器具,避免煤塵雜物進入乳化液系統造成二次污染。4、應根據不同水質和工作環境條件,確定使用不同乳化液或濃縮液。5、嚴禁用乳化液沖洗支架。6、每班必須檢查一次濃度,并有記錄,檢查配比用的糖量儀必須在工作面列車工具箱備用并保證完好。第三十五條井下乳化液系統管理1、液箱進水管必須按照設備管理中心規定安裝過濾器,每班必須沖洗一次。2、井下使用時,乳化液泵箱必須加設自動給液裝置,嚴禁吸空。3、液壓膠管及管接頭必須連接可靠,正確使用U型卡。備用液管、接頭、閥組必須用專用堵頭封堵,禁止使用面紗或其他物品包扎或不包扎。4、液壓支架液壓系統不得存在漏液、竄液現象。5、非特殊情況,禁止打開液箱上蓋,防止外來臟物進入液壓系統。6、加裝反沖洗過濾器液壓支架,應參照使用說明,建立支架反沖洗檢查維護制度,每日沖洗一次,按照要求定期檢查一次濾芯。7、因先導過濾器發生堵塞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故意破壞濾網或甩掉先導過濾器不用。8、使用過程中每3個月對乳化液箱進行一次排空清洗并作好記錄。9、使用過程中每天對乳化液泵站回液過濾器進行一次排空清洗并作好記錄。第三十六條其他規定1、一套綜采面液壓支架只能使用一種乳化液,在使用過程中如有特殊情況需更換不同品牌的乳化液時,必須報請設備管理中心審批,同意后還需采取必要的試驗措施。2、經回撤大修或項修的液壓支架,配套到下一工作面使用,原則上繼續使用上一工作面乳化液,如因水質發生變化,更換其他類型乳化液,必須經設備管路中心同意后實施。第八章機電運行檢查考核辦法第三十七條為進一步加強機電設備運行管理,使其規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做到對設備事故和故障的事前預防控制,延長設備使用壽命,保證設備安全、可靠運行,充分發揮設備的效能,根據暫行《公司機電管理辦法》,結合機電設備完好標準及《煤礦安全規程》等,特制定本辦法。第三十八條對被考核單位的設備運行管理按照以下2個方面進行綜合考核評價:1、萬噸煤設備故障停機時間:占考核內容的20%;2、機電檢查:占考核內容的80%;對于上述2項考核內容進行月度綜合考評,對于綜合考評后兩名且綜合打分低于70分的單位進行罰款。前兩名分別獎勵2000元、1000元;后兩名分別罰款1000元、2000元(獎勵款由本月罰款中支出)。第三十九條上述機電檢查除進行月度綜合考評外,另對于機電檢查中查出的問題,按照檢查標準及管理辦法進行單項罰款。第四十條設備管理中心是設備運行管理的考核單位,按時提供相關考核結果。第四十一條萬噸煤設備故障停機時間1、萬噸煤設備故障停機時間是機采生產系統累計故障時間與機采礦井累計生產原煤產量的比值(不包括預防性檢修計劃的時間)。2、考核各礦井時根據各礦井年產量不同,考核系數暫時擬定不同,具體檔次為:60-180萬噸以下(3.2)、180萬噸-500萬噸(0.95)、500萬噸-800萬噸(0.6)、800萬噸以上(0.4);各單位萬噸煤故障停機時間每超0.1小時扣考核分5分,扣完時該項考核分不得分。3、計算方法:當實際故障時間≤計劃故障時間時為滿分100分;當實際故障時間﹥計劃故障時間時計算公式為:得分=100-(實際故障時間-計劃故障時間)/0.1*5。4、當公司因生產接續變化或其它特殊原因導致產量計劃調整幅度較大時,由設備管理中心與生產事業部核實進行相應調整。5、具體考核見附表(一):萬噸煤設備故障停機時間考核計劃表第四十二條機電檢查1、各礦井、生產服務中心對本單位設備運行情況,每月自查不應少于兩次,并做好記錄,以備查驗。2、設備管理中心每月對各礦井進行一次例行的專項機電檢查,對洗煤廠和生產服務中心每季度進行一次全面的機電檢查。3、月度檢查主要以檢查機電設備完好情況、設備三率、電氣設備的三大保護、五小電器管理、設備潤滑管理、膠帶機保護、規定區域的三專兩閉鎖使用情況、乳化液(濃縮液)使用管理、設備運行環境以及內業資料管理等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同時對各礦井的機電設備操作規程、維護保養規程、作業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4、機電設備“三率”是指機電設備的完好率、待修率和事故率。5、機電設備“三率”指標。(1)設備完好率機電設備綜合完好率為90%以上;大型在用固定設備完好率為100%,主要指主通風機、主排水設備、主運輸系統膠帶機;防爆設備及小型電器防爆合格率為100%;電纜、管路敷設合格率為95%;礦燈完好率為100%;(2)設備待修率礦井主通風機、主排水設備待修率為零,其它設備待修率小于3%;(3)機電事故率機電事故率小于1%;6、機電設備“三率”計算與考核方法設備完好率=(抽檢完好設備臺數/抽檢設備總臺數)×100%;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責任單位200元;五小電器合格率=(抽檢合格臺數/抽檢總臺數)×100%;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責任單位200元;電纜吊掛合格率=(抽檢電纜吊掛合格米數/抽檢電纜總米數)×100%;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責任單位200元;設備待修率=(待修設備臺數/在籍設備臺數+借入設備臺-借出設備臺數)×100%;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責任單位200元;機電設備事故率=設備事故影響當期產量/當期計劃產量×100%;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責任單位200元;7、在月度機電檢查中,同時對現場操作人員的作業規范性、持證上崗情況、電纜冷補、開關保護整定、保護接地、管、纜線吊掛、配電點達標以及文明生產等進行檢查。8、檢查人員主要由設備管理中心現場運行管理人員組成,在有必要的情況下可邀請部分礦井機電管理人員以及外方服務工程師參加。檢查方式采用集中檢查和分片運行管理員現場抽查方式,檢查情況一并納入月度考核。9、具體機電運行檢查見附表二(機電運行處罰細則通用部分)和附表三(機電運行處罰細則采掘運輸部分)第九章處罰第四十三條各生產單位(煤礦、控股公司)出現機電設備事故必須按程序及時匯報,對于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除通報批評外,根據影響情節輕重進行績效考核總分核減(每遲報1小時扣總分1分)。第四十四條液壓支架在回撤、安裝、使用、維修過程中使用乳化液(濃縮液)濃度不符合規定,每超降1%個點,對相關單位罰款1000元。第四十五條機電設備管理中心運行組負責各生產礦井油脂全過程管理的檢查與考核;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下發整改通知單,并將各單位的潤滑管理工作納入機電考核。第四十六條各單位的油脂取樣工作必須按照規定時間和點位進行。每漏取1個點位罰款責任單位500元,每延期取樣1天罰款責任單位500元。由于搬家倒面、替換設備或出現其他因素的漏取點位,經機電設備管理中心運行管理人員核查屬實后,可不做處罰。第四十七條使用單位必須按照設備使用說明書要求,對設備進行相應的潤滑,各單位所取油樣經化驗確認與設備要求的潤滑油牌號不符的,每發現一個油樣,罰款500元。第四十八條各單位要及時進入公司OA系統查看油樣化驗結果,對要求進行換油的部位,必須在三日內完成相應工作,并在公司OA系統內或以書面形式及時進行詳細反饋,每延誤一天,罰款500元,月內不反饋的視為未換油,按每個點位1000元處罰管理單位。第四十九條對于各單位不積極配合公司取樣工作的,每出現一次罰款1000元,并在月度機電例會上進行通報批評。第五十條各礦、廠、處每旬對本單位設備進行一次檢查。第五十一條設備管理中心每月對各礦進行一次專項檢查,每季度對各礦、廠、處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第五十二條設備完好檢查評定標準執行工礦企業《機電設備完好標準手冊》。第十章附則第五十三條本辦法解釋權歸伊泰集團。第五十四條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設備大修、項修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設備大修管理,規范大修管理程序,有效控制設備大修“工期、質量、成本”,結合目前設備大修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大修是對設備所有部位進行修理,項修指針對設備某一部位(或部件)進行修理,設備大修包括項修。第三條設備大修的原則:當設備的過煤量、動作次數、公里數等儀表讀數達到大修周期標準或實際狀況已達到大修標準時安排修理。對于設備大修費原則上不允許超過規定值。第四條為降低設備大修成本,在大修理過程中,提倡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對于引進設備的大修,在保證設備性能的前提下,提倡采用國產化件。第五條設備大修要和設備改造工作相結合。第二章職責第六條機電設備管理中心1、負責編制設備大修建議計劃、審核、匯總,并提交公司審定。2、負責設備大修預、決算的審核。3、負責設備大修計劃實施的監督、檢查、指導工作。4、指導設備大修計劃的實施安排和調整。5、負責設備大修全過程的監督、檢查、組織、協調:包括設備的出、入廠驗收;大修方案、預算的審查;外委大修設備的招投標;質量、工期、成本控制等全過程管理。6、負責組織質保期內大修設備跟蹤和質量問題處理。第七條承修單位1、根據設備大修協議,制定大修設備實施計劃。2、負責設備的狀態調查,編制大修方案、預(決)算書及相關準備工作。3、編制提報大修配件計劃,并跟蹤落實。4、負責設備大修工作的實施,按協議規定的大修內容、質量、成本、工期要求完成大修任務。5、負責承擔設備大修質量問題。第三章計劃管理第八條對于設備的大修計劃,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要根據下一年度《生產接續計劃》、《設備配套計劃》,結合設備狀況,在每年的11月25日以前編制完成下一年度的大修建議計劃。第九條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要在規定的時間完成設備大修建議計劃的編制工作,報公司審批后執行。第十條機電設備管理中心對公司批準的設備大修計劃要根據輕重緩急,按季、月進行分解,委托給承修單位落實。第十一條根據生產接續計劃的變化,對設備大修計劃需要調整時,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要將建議計劃上報審核,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執行。第四章設備大修的管理程序第十二條在每年下達大修計劃之后,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與承修單位簽訂大修協議。第十三條承修單位在對大修設備解體檢測之后,要編制詳細的預算,經機電設備管理中心審核后,根據本規定的有關內容與承修單位簽訂大修合同。第十四條設備大修方案及預算的變更承修單位在大修過程中,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大修內容時,向機電設備管理中心提交《設備大修補充協議》,并將其作為大修預算的補充內容和結算依據。對于變更后大修費用超過規定值時,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執行。第十五條設備驗收出廠后進行大修決算。第五章“工期、成本、質量”控制第十六條設備大修工期根據大修合同規定期限執行。因計劃調整或拆件等外部因素影響除外,竣工日期以驗收出廠為準。第十七條單臺設備的大修總成本不應超出預算值,若超出預算值,公司審批后執行。第十八條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要按項目管理的規定對設備大修全過程進行監督。承修單位要有嚴密的質量保證體系和管理制度。第十九條承修單位對質量保證期內的設備,要了解運行狀態,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建立完整的質量跟蹤體系。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監督檢查承修單位大修設備質保期內的服務質量。第六章大修招標管理第二十條設備或部件大修招投標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第二十一條設備或部件大修的招投標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組織。第二十二條投標廠家的確定1、由組織單位向有資質的廠家發出招標通知,投標廠家原則上不少于3家。2、參加投標的廠家必須經公司評標小組審查資質,符合規定條件的方可進行投標。第二十三條招投標程序1、招投標前,項目實施單位負責做好以下工作:(1)根據設備的狀況和存在的問題,對需大修的設備或部件提出修理項目、技術要求、工期等,并編制標書。(2)負責對投標廠家進行設備狀況和修理內容現場技術交底,并要求投標廠家嚴格按標書要求編制投標書。2、招投標會議要嚴格按會議議程組織,評委根據廠家得分情況,組織單位負責匯總并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經審批后,向中標廠家發中標通知書。3、大修的設備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組織與中標廠家簽訂大修技術協議和合同。第二十四條對于類型相同的設備或部件可通過招投標或議標的形式與承修廠家簽訂大修協議,以保證大修質量、成本和工期。并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組織公司相關部門、設備使用單位,定期對承修廠家進行綜合評估,對于合作時間長、質量可靠、誠實守信的廠家簽訂長期協議,在一定時間內不再進行招投標。協議簽訂前需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審批后執行。第七章驗收、決算、結算管理第二十五條大修設備完工后,承修單位向機電設備管理中心提報竣工報告,同時將大修的各種資料準備齊全,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牽頭,財務部和設備使用單位共同驗收。對有特殊行業要求的設備,公司相關部門也要參加驗收。第二十六條驗收內容及標準根據大修合同進行。第八章附則本辦法解釋權歸伊泰集團。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伊泰集團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設備報廢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設備是公司資產的一部分,任何單位或個人在未經辦理報廢手續之前不得私自處理公司的設備。第二條機電設備管理中心是設備的歸口管理單位,負責審批、回收、處置公司的報廢設備。第三條財務部是公司的設備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核銷報廢設備的資金總帳。第四條設備報廢是指設備在其功能范圍內達到使用壽命或使用期限,或是設備發生意外事故導致其功能完全喪失判斷為“廢棄”后對臺帳、資產卡、實物進行處理的全過程管理。第二章設備報廢范圍第五條設備管理員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殘值情況進行核查確認。第三章設備報廢的標準第六條設備報廢的標準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制定的設備管理規定。第七條符合設備的技術與質量標準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報廢:1、屬于技術落后,能耗高,效率低,已淘汰產品;不能滿足生產要求的最低標準和需要;2、使用時間過長、零件嚴重磨損、性能明顯下降、不能正常運行、無修理價值的設備;3、設備老化,購買不到維修配件,無法修復的儀器設備;4、丟失的設備、損壞后無實體的設備、主要部件不全的設備;5、因事故或其他原因損壞;不能修復或無修復價值;第八條符合設備的安全與環境標準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報廢:1、超過安全使用期限,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2、不符和國家頒布的環境使用標準在現有技術條件下又不能改造達標的設備;第九條達到國家、行業或公司規定的報廢年限或使用壽命的設備可申請報廢。第十條國家明確規定應淘汰的設備可申請報廢。第四章報廢設備的鑒定第十一條設備報廢必須經過有關人員的技術鑒定設備是否符合報廢條件。第十二條凡符合國家、公司規定報廢條件的設備。第十三條特種設備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檢驗、鑒定結果確定。第十四條報廢設備的鑒定要求:1、單價萬元以下的設備,由使用單位組織設備管理人員、使用人及負責人進行技術鑒定,并在報廢申請單上簽署意見(兩人以上簽名)。2.單價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設備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調劑組進行技術鑒定并簽署鑒定意見。3.單價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設備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組織相關技術人員進行技術鑒定并簽署鑒定意見。4.單價二十萬元以上的設備,由公司組織專家進行鑒定,并由專家簽署鑒定意見。第五章報廢設備的申請與審批第十五條為了減少報廢工作的盲目性,避免報廢范圍之外的設備或不夠報廢標準的設備填寫正式報廢申請表,報廢的審批分為預審與正式審批兩個階段。第十六條報廢單位來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調劑組領取報廢設備預審表,按表上要求填寫后送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調劑組進行預審。第十七條預審通過的報廢設備經過技術鑒定報公司財務部。第十八條設備報廢鑒定報告報公司批準后執行。第六章附則本辦法解釋權歸伊泰集團。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伊泰集團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設備更新改造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適應企業生產發展需要,提高經濟效益,合理設備更新改造,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設備更新改造是對已形成固定資產的設備進行的綜合性技術改造和采取的重大技術措施,是改善設備技術狀態,調整生產力布局、挖潛提效,實現以內涵為主擴大再生產。

第二章更新改造意義和范圍第三條設備更新改造意義:1、節約能源,節約原材料,降低消耗,降低成本。2、提高設備的加工精度,提高產品的質量。3、適應新產品開發,適應產品升級換代。4、提高和改善工藝性能。5、促進安全生產,改善環境保護。6、便于生產控制,提高生產效率。7、改善勞動條件,減輕勞動強度。第四條設備更新改造范圍:1、對原有設備進行的綜合性技術改造和采取的技術措施。2、為提高電氣化、機械化、自動化水平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而進行的技術改造。3、設備固定資產的購置。4、綜合利用原材料、環境保護、勞動保護、節能等需要添置的設備。5、替代報廢設備,采用結構更合理、技術更先進、生產效率更高、原材料和能源耗費更少的新型設備。6、損耗嚴重,性能和精度已不能滿足工藝要求,造成嚴重不利的技術經濟后果的設備。7、已超過使用役齡,且大修在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的設備。8、設備陳舊,結構簡單,技術落后,效率低下,即便進行改造也很難改變以上落后特征的。9、設備本身設計制造有嚴重缺陷,故障多,可靠性差、維修不方便,而且具有較大的安全隱患。10、設備性能落后,致使能源與原料嚴重浪費。如果兩三年內所浪費能源和原材料的價值超過購置新設備費用時,應堅決更新。

第三章更新改造計劃第五條更新改造計劃注重技術經濟效益,在論證計劃項目方案時,不僅要從技術上進行研究,而且要從工程造價、建設周期、新增能力以及運營成本等多方面進行綜合比較,選擇經濟合理的方案,最大限度地發揮投資效益。第六條更新改造計劃必須按照公司制定的中長期技改規劃的要求進行。中長期規劃是確定設備技術改造目標的綱領,是編制年度計劃的依據。年度計劃應以中長期規劃作指導,并保證中長期目標的實現。

第四章更新改造計劃管理程序第七條設備改造更新的計劃項目申請:1、一般設備的改造和更新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機電設備管理中心匯總。2、重點、關鍵的設備改造和更新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提出申請上報公司審批。3、申請內容主要包括申請的理由,改造后的設備性能、精度對產品工藝的滿足情況,提高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等要求,并提出改造和更新的初步方案和意見。第八條設備改造更新的計劃項目調研: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根據項目申請,調出所需改造更新設備的檔案,察看設備的原始資料及歷年來匯集的各種報表、記錄資料,了解大修次數、使用役齡、精度劣化程序、以前的故障、對滿足工藝要求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及安全、節能、效率、結構缺陷等問題情況。在通過調查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評定,提出對比方案,報公司。第九條設備改造更新的計劃項目論證:進行項目的可行性分析和技術、經濟方面的論證,提供項目的決策依據。第十條設備改造更新的計劃項目審批:設備改造更新的項目申請通過調研和分析論證后,形成設備更新改造建議計劃,報公司批準后實施。第十一條對于規模較大、技術較復雜的設備改造更新的項目,按兩階段進行設計,其它項目按一階段進行設計。設計文件應由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負責組織有關業務部門審批。第十二條設備改造更新的計劃項目實施階段:1、設備改造更新項目要實行項目責任制。2、嚴格按照“實施計劃書”的內容規定,有計劃、有步驟、按進度、按要求地進行。3、加強檢查和監督,及時發現并糾正不符合有關規定的行為。4、經常了解項目進度情況,對重點項目深入現場調查。第十三條項目竣工后的驗收和后評估階段1、項目竣工后要及時組織驗收并進行固定資產的登記入帳。2、對較大的技術改造工程,在項目竣工投產后,公司各部門要組織評估。第十四條設備改造更新項目竣工后的驗收報告報機電設備管理中心。第五章附則本辦法解釋權歸伊泰集團。本辦法從下發之日起執行。伊泰集團二〇〇九年一月一日節能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貫徹國家“資源開發和節約并舉,把節約放在首位”的能源方針,進一步提高本企業的經濟效益,節約能源,降低消耗及成本,結合伊泰礦區生產生活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節能”,是指加強用能管理,采取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以及環境和社會可以承受的措施,減少從能源生產到消費各個環節中的損失和浪費,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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