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糾紛化解綜合服務規范》編制說明_第1頁
《家事糾紛化解綜合服務規范》編制說明_第2頁
《家事糾紛化解綜合服務規范》編制說明_第3頁
《家事糾紛化解綜合服務規范》編制說明_第4頁
《家事糾紛化解綜合服務規范》編制說明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4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家事糾紛化解綜合服務規范》編制說明一、標準制定項目背景(一)全省工作現狀和存在問題堅持男女平等、促進婦女全面發展、依法保護婦女權益是黨的一貫主張,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婦女事業發展和婦女權益保障。習近平總書記曾強調,“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兒童全面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強調維護婦女兒童權益的工作要做在平常、抓在經常、落到基層,多做‘雪中送炭’的工作,為做好新時代新征程婦女權益保障工作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23年,浙江省婦聯會同省委政法委出臺了《關于開展家事糾紛化解“一類事”綜合服務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并在蕭山區、瑞安市、平湖市和椒江區開展了試點工作,由此揭開了我省推進家事糾紛化解工作的大幕。為進一步推動家事糾紛化解工作在全省域的覆蓋,亟需抓住契機,頂層設計,系統集成,一體推進。從政治高度看,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事糾紛是社會治理的重要內容,家事糾紛的及時、妥善化解,不僅有助于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還能提升基層社會治理的現代化水平。從存在問題看,隨著社會的發展和家庭結構的變化,侵害婦女兒童權益的事件仍時有發生,暴露出工作中發現報告調處不及時、走訪關愛不到位等問題,加之婦女和兒童是家庭中相對弱勢的群體,家事糾紛可能會引發一系列如民轉刑、兒童心理問題等社會問題的發生。從實際情況看,我省家庭糾紛工作任務仍比較繁重且艱巨,2023年全省各級婦聯組織共排摸婚姻家庭糾紛59914件,通過聯合各方力量化解58251件,化解率為97.22%。針對上述背景,通過家事糾紛化解綜合服務的規范化和標準化建設,能夠實現家事糾紛化解與社會治理的有機結合,推動家庭家教家風建設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探索出一種新的社會治理模式,進一步夯實“平安家庭”基本單元。這不僅有助于我省家事糾紛化解工作的開展,還能作為社會治理的有益經驗,復制推廣到其他領域和地區,為“平安中國”建設提供浙江樣板。(二)擬解決的主要問題本標準以家事糾紛化解服務為切入口,明確陣地建設的架構和路徑,推動家事糾紛化解服務理念、服務情形和服務原則的系統性重塑,全方位整合服務功能,全流程編制工作方法,用標準化的技術手段實現對家事糾紛化解工作的全過程規范。通過查找文獻、實地調研、座談研討等方式,以解決群眾家事糾紛化解多樣化需求這一實際問題為導向,開展標準研制工作,致力于規范我省家事糾紛化解綜合服務。二、標準制定工作概況根據浙江省計量與標準化學會團體標準《關于〈家事糾紛化解綜合服務規范〉團體標準立項的函》(浙計標學法〔2024〕071號)的要求,浙江省婦聯提出的《家事糾紛化由浙江省婦聯提出,浙江省計量與標準化學會歸口管理。主要起草單位為杭州市婦女聯合會、杭州市蕭山區婦女聯合會、杭州市蕭山區義橋鎮婦女聯合會、中國計量大學。1.成立起草團隊。根據全省家事糾紛化解綜合服務工作的要求和進程,蕭山區婦聯作為主要起草單位提出本標準的立項申請。成立標準起草小組,明確標準起草成員及各自任務分工和主要職責,提出具體的工作思路和階段任務,制定標準研制工作實施方案,確定標準制定過程和時間節點。2.制定標準初稿。2023年9月以來,4個試點工作婦聯先后制定了《全面推進“蕭和e家”家事糾紛化解“一類事”綜合服務工作實施方案》(蕭婦〔2024〕14號)《瑞安市家事糾紛化解“一類事”綜合服務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瑞婦〔2023〕48號)《平湖市家事無訟“一類事”綜合服務試點等,在各地開展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實踐,為本標準的起草打下堅實的基礎。目前,在省婦聯牽頭下,已經形成了省婦聯、試點工作市婦聯和縣(市、區)婦聯、相關高校共同參與標準制定的工作格局。省婦聯負責系統謀劃和設計總體框架,市婦聯和縣(市、區)婦聯負責擬定實務操作指南和流程,相關高校參與標準化事務工作。為了使本標準的制定內容更符合家事糾紛化解綜合服務工作的發展要求,且在實施過程中具有可控性、可操作性,標準起草小組組織編寫人員深入家事糾紛化解服務試點單位,調研工作現狀、聽取有關建設和第三方單位的意見,廣泛查閱和收集糾紛調解工作相關技術資料,并考慮我省工作的現狀和水平,制定《家事糾紛化解綜合服務規范》團體標準草案。標準編制小組參閱了相關行業和地方標準,經過整理分析,結合最新的建設和科研成果,多次討論研究,確定了相關框架和內容,反復修改、不斷完善,于2024年7月初步形成《家事糾紛化解綜合服務規范》(征求意見稿)。3.廣泛征求意見。為確保標準的科學性、準確性,組織召開標準研討會,浙江省婦聯、杭州市婦聯、蕭山區婦聯等相關工作人員結合全省家事糾紛化解服務實踐,圍繞家事糾紛化解綜合服務規范技術指標進行了深入討論,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建議。標準起草小組充分吸收借鑒各方意見建議和國內外相關創新實踐經驗,先后對標準草案進行了3次較大幅度地修改,形成標準征求意見稿。三、標準編制的原則和依據1.科學性原則。家事糾紛化解服務作為省婦聯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具體實踐,突顯了我省家事糾紛領域工作的重大突破和成就。本標準結合工作實際,以科學的態度和嚴謹的邏輯關聯,在技術條款和表達上能準確表達實踐成果,充分體現家事糾紛化解綜合服務規范的內涵和外延。2.可轉化原則。本標準將把家事糾紛化解服務的實踐上升為理論成果,固化為制度性成果,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進一步促進成果轉化為治理效能,標準編制完全符合全省社會治理的總體部署和具體要求。3.可操作原則。本標準充分考慮家事糾紛化解服務對各級婦聯工作的實際需求,結合國際國內發展趨勢,既能夠快速有效落地指導各級婦聯開展服務工作,又能在社會治理改革中發揮有效作用,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4.協調性原則。本標準在相關法規政策的基礎上起草,與全國婦聯制定的《關于做好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工作的意見》《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指南(試行)》《基層婦聯組織維權工作手冊(試用)》等政策文件、《全國人民調解工作規范》(SF/T0083—2020)《浙江省人民調解工作規范》(DB33/T2216—2019)等相關標準均協調一致。(二)確定標準主要內容的依據本標準在學習借鑒國內外有關經驗和做法的基礎上,充分吸收我省家事糾紛化解“一類事”綜合服務試點工作的實踐成果,根據《深化標準和工作改革方案》《團體標準編寫指南》等相關規定編制而成。本標準適用于指導浙江省各級婦聯開展家事糾紛化解綜合服務工作。本標準突出了家事糾紛化解服務過程中全過程關注、多跨聯動調處等特點。四、標準的主要內容、技術論證與效果(一)標準的主要內容本標準規定了家事糾紛化解綜合服務的基本要求、服務要求、服務評價與改進、示范宣傳等內容。本標準適用于家事糾紛化解綜合服務工作。2.術語和定義家事糾紛指發生在以婚姻和血緣為紐帶的夫妻、父母、子女及生活在一起的其他親屬之間,涉及人身、財產等民事權利義務的民間糾紛。家事糾紛化解綜合服務指以黨群服務中心、社會治理中心、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室、婦女兒童綜合服務驛站等為載體建立各級家事糾紛化解綜合服務陣地,對各類家事矛盾糾紛提供化解服務功能,構建線上線下綜合服務平臺、多跨協同工作機制、數字化應用場景和評價監測機制,形成縣域層面的實體化家事綜合服務矩陣。3.基本要求本部分分為組織架構、人員組成和數字化建設。組織架構從橫向和縱向兩個維度進行規范。人員組成由專業隊伍、志愿隊伍和社會組織三部分組成,并對人員培訓提出了相應的要求。數字化建設包含了場景建設和日常運行兩部分。4.服務要求本部分分為6個部分,主要包括服務理念、服務情形、服務原則、服務功能、服務流程和服務保障機制等,為家事糾紛化解綜合服務規范打下堅實的基礎。其中,服務功能和服務流程是整個技術規范的重點內容。5.服務評價與改進本部分分為2個部分,主要包括服務評價和服務改進兩個方面。6.宣傳示范本部分分為2個部分,主要宣傳推廣和示范帶領兩個方(二)標準的技術論證與效果家事糾紛化解綜合服務規范按照“四地先行、全省共享”在浙江省婦聯的統一部署下,蕭山區婦聯、瑞安市婦聯、平湖市婦聯、椒江區婦聯等4家單位被確定為家事糾紛化解“一類事”綜合服務試點單位。2024年初,4家單位均出臺了相應的工作實施方案,并開展了相應的探索實踐。其中,蕭山區婦聯于今年4月全面啟動試點后,首月家事糾紛總量同比下降8.18%,警務類家事糾紛同比下降20.85%;4至6該區在組織架構、工作機制、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形成了卓有成效的經驗,并承辦了杭州市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抓源促治、強基固本”行動暨家事“一類事”工作推進會,同時,相關工作經驗獲得浙江省公安廳副廳長、杭州市公安局書記、杭州市副市長等多個肯定性批示。五、與有關的現行法律、法規和國家、行業標準的關系本標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框架下制定,與《民法典》對婚姻家庭的規定相協調,旨在保障婚姻家庭的穩定和諧,維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同時,本標準在相關法規政策的基礎上起草,與全國婦聯制定的《關于做好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工作的意見》《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指南(試行)》《基層婦聯組織維權工作手冊(試用)》等政策文件、《全國人民調解工作規范》(SF/T0083—2020)《浙江省人民調解工作規范》(DB33/T2216—2019)等相關標準均協調一致。此外,國內在糾紛調解方面都有一定的標準和技術支持。國內主要依托國家政策和法律框架,強調基層服務中心和社會治理的結合,注重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和社區服務標準化建設,如《社區服務指南第7部分:社區扶助服務》(GB/T20647.7-2006)《農村社區服務站建設指南》(DB34/T4747-2024)。同時,在矛盾糾紛調解方面,全國和我省都對人民調解制定了相應的標準,如《全國人民調解工作規范》(SF/T0083—2020)《人民調解工作規范》(DB33/T六、標準實施建議本標準的成果是形成可供全省各級婦聯組織使用的家事糾紛調解綜合服務規范,為全省各級婦聯組織提供各自的家事糾紛化解服務列出指引;為全省其他單位的家事糾紛化解服務提供可復制、規劃化的工作依據,持續釋放大基層社會治理的效能和優勢。本標準將打造家事服務集成平臺,健全家事風險預防機制,重塑家事糾紛調處流程,鞏固家事調解長期成效,大幅提升家事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