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跟蹤管理研究_第1頁
建設工程合同跟蹤管理研究_第2頁
建設工程合同跟蹤管理研究_第3頁
建設工程合同跟蹤管理研究_第4頁
建設工程合同跟蹤管理研究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52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EngineeringMasterDegreeDissertationofChongqingUniversityTheResearchofConstructionProjectsContractTrackManagement——FromGovernment'sPerspectiveMasterCandidate:DengLeiSupervisor:AssociateProf.YangYuPluralisticSupervisor:SeniorEng.XuPeiqingMajor:ArchitectureandCivilEngineeringFacultyofConstructionManagement&RealestateChongqingUniversityOctober2007摘

要在現代建設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作為與進度管理、質量管理、成本管理、信息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職能,越來越突顯其在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的核心地位。發達國家由于法律法規體系比較健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主要是合同主體行為,政府基本不過于干涉。而目前國內由于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和不完善以及建設工程合同各參與方的合同意識薄弱,導致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履行過程中存在諸多問題并進而引發相關社會問題。鑒于建設工程項目是具有較強公共性和社會性的產品,但基于目前國內的法律和制度環境,僅靠建設工程合同參與方的合同管理難以有效確保建設工程項目所涉及的社會公共利益的實現。而政府從維護社會公眾利益原則出發進行的建設工程合同跟蹤管理顯然就成為當前法律與制度環境下的重要措施。特別是對于政府公共投資建設項目以及涉及社會公共利益與安全的建設項目,政府從專業行政監管的角度進行建設工程合同跟蹤管理顯得尤為重要,故本論文的研究對象定位于政府公共投資建設項目以及涉及社會公共利益與安全的建設項目的合同跟蹤管理。本文簡要分析、闡述了國內外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理論研究和實踐發展的現狀,在分析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內涵的基礎上,就目前我國建筑市場環境下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研究,闡述了加強對政府建設工程合同進行跟蹤管理的必要性;結合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實際狀況,著重分析了政府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進行跟蹤管理的對象、依據、措施和方法;提出了政府對建設工程合同的跟蹤管理應主要從政府對建筑市場宏觀調控角度出發,并通過建設工程合同訂立過程中事實有效的備案審查制度和在建設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等措施進行的觀點;針對建設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并結合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方式,對政府建設工程合同跟蹤管理系統從總體功能描述、系統的動態分析、系統的設計與實現、系統的改進方向等幾個方面進行了分析、研究。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跟蹤管理,系統ABSTRACTInmodernconstructionprojectmanagement,thecontractmanagementhasbecomemoreandmoreimportantasitscorestatusintheprojectmanagementcomparedwithprogressmanagement,qualitycontrol,costmanagement,andinformationmanagement.Becausetherearerelativelysoundsystemoflawsandregulationsindevelopedcountriesandtheconstructioncontractmanagementismainlybody'sbahaviour,andgovernmentishardlyinterference.Butinourcountry,forlawsandregulationsisnotverysoundandtheparticipantsofcontracthaveweakawareness,therearesomeproblemsintheimplementingofconstructioncontractmanagement,soleadsomerelativesocialproblems.Fortheconstructionproductissomethingmorepublicandsocial,butintheenvironmentoflawandsystem,itisdifficulttoassuretorealizethepublicvalueofconstructionifonlydependingontheparticipators’contractmanagement.Sotherelevantgovernmentdepartmentsshouldconducttrackingmanagementofconstructioncontractfromprotectingpublicvalue.Especiallyforconstructionprojectsthegovernmentorcollectiveinvestedandinvolvedinsocialsafetyandpublicinterests,thecontracttrackinginconstructionmanagementisparticularlyimportant.Thispapergivestheresearchonthecontracttrackinginconstructionmanagement.Theobjectofthisstudyisgovernmentorcollectiveinvestmentprojiectsandthoseinvolvedinsocialsafetyandpublicinterests.Thispapersimplyanalyzesandnarratesdomesticandforeignstationofconstructioncontractmanagement.Basedonthedefiniteofconstructioncontractmanagement,itstudiestheproblemsofcontractmanagementintheconstructionenviormentanddiscussesthenecessaryofstrengthingconstractmanagement,thenexpoundsonthegovernmenttostrengthenconstructionmanagementcontractforthenecessityoftracking.Combinedwiththereallystationofconstructioninpractice,fromthegovernment'sperspective,itanalyzesmethodaboutthesurveyanddesignworkscontracts,

construction

contracts

commissioned

by

the

Commissioner,constructionsupervisioncontractsandconstructionmanagementcontractstrackingmanagement,thenproposesviewsoferectingfilesystem,strengththesupervisionintheimplementofconstruction,whichlaythefoundationfortheestablishmentoftrackingmanagementsystem.Itproposedthatthegovernment'sconstructionmanagementcontractshouldbethemaintrackoftheconstructionmarketfromtheperspectiveofmacro-control,fulfilledcontractsintheconstructionprocessoftheimplementationofeffectivesupervisionandmanagementmeasuresthroughtheconclusionofthecontractconstructionprojectduringreviewofthefactseffectivefilingsystem.Accordingtoconstructioncontract’sparticularity,associatingitsmanagementway,itstudiesthefunctiondescription,thesystemdynamicanalysis,thesystemdesignandtherealization,thesystemimprovementdirectiontocontracttrackmanagementsystem.Keywords:BillsofQuantity,Price,ContractManagement,TrackManagement,System目

錄1

論........................................................................................................................11.1論文選題背景、目的和意義................................................................................11.1.1研究背景.........................................................................................................11.1.2研究目的.........................................................................................................41.1.3研究意義.........................................................................................................41.2國內外關于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研究綜述............................................................61.2.1國外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綜述.........................................................................61.2.2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研究綜述.................................................................91.3研究方法及研究的主要內容..............................................................................131.3.1研究方法.......................................................................................................131.3.2研究的主要內容...........................................................................................142

我國建設工程合同跟蹤管理必要性及面臨的關鍵問題......................................2.42.5

政府建設工程合同的跟蹤管理的概念內涵......................................................15政府進行建設工程合同跟蹤管理的必要性......................................................15政府在建設工程合同跟蹤管理方面的存在的缺陷..........................................17政府在建設工程合同的跟蹤管理中面臨的關鍵問題......................................18小結......................................................................................................................1934

政府對主要建設工程合同的跟蹤管理..................................................................203.1政府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跟蹤管理......................................................203.1.1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實施的偏差分析及參與主體的處理...................203.1.2政府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跟蹤管理...............................................213.2政府對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的跟蹤管理......................................................243.2.1政府對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的跟蹤管理問題的提出...........................243.2.2政府對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的跟蹤管理的基本工作...........................253.2.3政府對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的跟蹤管理對象.......................................253.2.4政府對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的跟蹤管理的措施...................................263.3政府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跟蹤管理..........................................................273.3.1政府對于施工合同跟蹤管理的概念內涵...................................................273.3.2政府對于施工合同跟蹤管理實施的依據...................................................283.3.3政府對施工合同跟蹤管理的措施...............................................................293.4小結.......................................................................................................................35政府建設工程合同跟蹤管理系統的構建..............................................................364.1建設工程合同跟蹤管理系統的總體分析..........................................................374.2合同跟蹤監督管理系統的功能描述..................................................................394.2.1合同體系管理模塊.......................................................................................394.2.2項目實施中估算管理模塊...........................................................................404.2.3參與主體信息管理模塊...............................................................................404.2.4項目組織結構模塊.......................................................................................414.2.5項目審批管理模塊.......................................................................................414.2.6跟蹤管理系統中的授權管理模塊...............................................................424.3合同跟蹤管理系統的動態分析..........................................................................424.4合同跟蹤管理系統的實現..................................................................................444.4.1監督工程項目結算中材料供應跟蹤管理實現...........................................454.4.2跟蹤管理系統中的授權管理實現方法.......................................................474.5合同跟蹤管理系統的改進方向..........................................................................484.6小結......................................................................................................................495

結論與討論..............................................................................................................505.1結論......................................................................................................................505.2討論......................................................................................................................51致

謝........................................................................................................................52參考文獻..................................................................................................................531

論1.1論文選題背景、目的和意義1.1.1研究背景隨著中國法制化進程的加快以及加入WTO后中國建筑市場的逐步開放,我國建筑企業已面向國際市場參與國際競爭。在現代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以下簡稱為項目管理)中,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以下簡稱為合同管理)作為與進度管理、質量管理、成本管理、信息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職能,越來越突顯其在工程管理中的核心地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基本目標,這就要求我國政府應該不斷完善市場經濟法規,建立市場經濟運行秩序,預示著我國的建筑市場也必將法制化、規范化。毋庸置疑,在建筑市場法律化、規范化的過程中,合同管理必將成為規范建筑市場行為的手段之一。加強合同管理是規范建筑市場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建設工程承發包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有效手段。雖然建設合同的管理是合同當事人的事情,但從目前出現的社會矛盾、社會安全的情況來看,僅靠建設工程合同參與方的合同管理難以有效確保建設工程項目所涉及的社會公共利益的實現。而政府從維護社會公眾利益原則出發進行的建設工程合同跟蹤管理顯然成為當前法律與制度環境下的重要措施。特別是對于政府公共投資建設項目以及涉及社會公共利益與安全的建設項目,進行建設工程合同跟蹤管理尤其顯得相當重要,所以本論文的研究對象定位于政府公共投資建設項目以及涉及社會公共利益與安全的建設項目的合同跟蹤管理。目前,我國的合同管理還相當薄弱,具體表現在幾個方面:一是不少建設工程項目(以下簡稱為工程項目)簽訂的合同不符合標準合同要求,更不符合國際上通行的合同文本要求;二是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執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打折扣。如發包方往往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拖欠工程款經常發生,而承包方又不采取索賠措施,致使合同半用半廢,未起約束作用;三是合同產生糾紛時,采用雙方妥協方式,而不是采取法治形式進行解決;四是合同管理過程中體現為階段性,即沒有進行合同的跟蹤管理;五對危害公共利益的建設行為,政府部門未及時有效地進行跟蹤監督管理。作者在佛山市順德區建設市場管理站的實際工作中,發現在合同管理存在較多的問題,政府參與合同管理的水平薄弱,使得工程在實施過程中形成安全質量問題、環境問題、民工工資支付等社會公眾性問題產生。順德區建設市場管理站的工作職能,包括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造價管理、合1同審查三大政府職能,其中合同審查工作包括招投標工程最高上限價的備案、建設施工工程合同簽訂以及協議備案、工程變更備案、工程結算備案、合同糾紛調解,對象為國有以及集體投資進行招標投標的工程,從2002年開始該單位作為廣東省中標后跟蹤管理工作的試點。在對國有以及集體投資的招標投標工程進行跟蹤管理過程中,發現合同管理環節相當薄弱,如順德區某商業綜合大樓,在建設方送工程結算備案時,通過對施工現場的核實,發現竣工圖紙與現場有一些與事實不符合,合同價為2035萬元,送備案的工程結算價1938萬元,審核后的工程結算價1795萬元。承包方對工程結算價有較大的不滿,甚至采取過激的行為,并要求上告法院。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是:對招標文件、合同條款理解問題上有很大爭議;以及建設方、承包方雙方現場管理混亂,簽證不實;合同雙方在合同實施過程中,沒有按照合同相關條款進行跟蹤;沒有按合同條款要求進行支付,政府采用強制手段處理民工工資所遺留的問題;合同雙方對合同主體的認識不足;政府部門對合同的跟蹤管理不夠全面和深入。民工工資支付問題造成社會不安定,不僅是合同當事人的問題,政府部門有必要介入管理,這也是從政府角度進行合同管理的內容。萬科在順德的一個樓盤,因工人得不到應付工資造成騷亂,萬科房地產公司是品牌信譽很好的企業,作為合同當事人已經按照合同支付條款支付給承包人,但由于承包人將主要的工種,如鋼筋工、模板工、泥水工、磚工承包給包工頭,承包人與包工頭之間存在合同關系,合同簽訂了各種工種承包的價格,發包人、承包人認為與自己無關,完全是包工頭的問題。包工頭與工人之間的合同關系很不規范,在價格、工程量計量上存在克扣民工工資的問題,政府有關部門到現場調解糾紛,最后按工人出勤記錄和政府發布的工人工資進行結算,工人騷亂暫時得到解決。由這個問題可以看到政府應該對勞務分包進行管理,通過從施工報建程序上對勞務分包公司進行備案,一定程度上規范勞務公司與民工的合同關系,對于克扣民工工資、拖欠工資的現象會有所控制,所以建設工程的合同管理不是管理合同雙方的問題,對于影響社會公眾性的問題,政府有必要進行監督管理,所以從政府角度進行建設工程合同跟蹤管理研究是很有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在招投標的報價中有該項費用的報價,包括圍墻擋板、美化環境、防噪音污染措施、文明施工標志、安全施工標志、道路干凈暢通等費用,按照工程造價的有關規定不少于一定比例進行報價,為安全文明、減少噪音污染、環境美化等,政府強制要求執行的該項費用的落實。某一開發商開發了一個大型樓盤,座落在某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傍邊,令人不可思義的就是白天打柴油垂擊樁,整個天空烏煙障氣,噪聲污染嚴重,隨意用鋅鐵皮作為圍墻擋板,周邊道路泥土飛揚,造成政府服務中心的辦公人員無法上班,政府質量監督部門在現2場質量檢查中,發現現場沒有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有關規定進行操作,對承包人提出整改意見。承包人對此不服,認為開發商沒有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費用,但開發商認為按照合同要求已經支付了開工預付款、材料預付款,安全文明施工費用由承包人在有關的進度款中考慮,承包人認為對于安全文明施工費用開發商應在開工前付出,為趕進度,在有限資源和不影響安全的原則上施工是沒有問題的。對此,政府有關部門認為應以不影響公眾利益為前提,承包人必須按照有關強制性規定完成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政府有關部門在監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落實到位上欠缺一些管理措施。據此,政府對合同跟蹤管理工作中,對此類問題從合同備案、施工報建程序上要求發包人首先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給承包人,并結合現場督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項目是否到位。從這個事件可以看到當合同雙方出現影響社會公眾性問題時,政府在合同管理中所起的作用。作者的實際工作中還碰到類似案例很多,在合同管理方面目前的狀況基本都反映了當前國內合同管理水平的現狀。根本問題是合同各參與方對合同認識、重視程度的不平衡造成了合同糾紛,作為政府部門應該從公眾根本利益出發,加強合同教育,做出實際有效的合同管理措施,維護建筑市場秩序是責無旁貸的。我國在2003年7月1日,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在全國范圍內實施,這種與國際慣例接軌的清單計價模式,引入充分競爭形成的價格機制。雖然工程量清單計價主要在招投標階段使用,但并非這一階段結束時工程量清單計價的作用隨之消失。事實上,工程量清單報價是業主和承包商之間簽訂施工合同,確定合同價的基礎。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以清單報價作為撥付工程款的依據。工程竣工以后,以合同價為主,再依據設計變更,工程量的增減乘以清單報價或經協商的單價,確定工程造價。因此,業主不僅要重視工程量清單計價在招標階段的作用,而且還強化其在項目實施工程中的作用,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以清單報價為依據,隨時掌握設計變更、工程量引起的工程造價的變化。從而根據投資情況決定是否變更或對方案進行比較后有效地降低工程造價,同時加強合同的跟蹤管理,特別是對合同變更、竣工結算的跟蹤管理。在工程量清單的推行過程中,合同的作用貫穿于整個工程師的實施,從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簽訂到工程竣工驗收為止,均與合同相關,且計價的基礎多以合同價為相應的依據。而工程量的增減、設計變更引起的索賠等因素導致合同管理停留在工程項目的前期,使工程項目的整體性和建筑市場的作用受到限制。因此,各地在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基礎上,對工程項目實施中的合同管理開始完善。在廣東、上海、湖南、河南、北京等地已開始嘗試對合同的跟蹤管理實施相關政策。如:湖南招標投標辦有一個稽查特派員辦公室,主要對于省級招投標工程進行中標后的跟蹤管理,進行合同備案、結算備案、調查投訴,也對招標文件、最3《《高上限價進行備案,但沒有一個比較系統全面的管理措施。由于涉及到機構職能問題,要進行系統全面的監督管理目前國內還是比較艱難。廣東省順德區進行建設工程合同跟蹤管理思想還是比較先進的,但在具體措施環節上的確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和嘗試。1.1.2研究目的近年來,經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積極努力,合同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由于目前建設工程合同備案的一些深層次問題還未從根本上得到解決。部分合同的內容不夠詳細,管理不到位,履約效果不甚理想。更有甚者,某些單位與個人為規避政府管理而無視國家法律法規的存在,簽訂陰陽合同、分包、轉包等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以下簡稱招標投標法)等法律法規的合同。合同的糾紛及不理想的履約效果,輕則造成資源浪費、國家稅收流失,重則造成質量事故、拖欠農民工工資、社會資源浪費等社會不穩定因素。不利于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加重了社會保證體系的壓力,危害了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通過從政府角度對我國建設工程項目中標后合同跟蹤管理的研究,其目的主要體現為:①站在政府的立場,依據建設工程的基本程序,對建設工程勘察合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委托監理合同和施工合同進行跟蹤管理,進一步加強政府對建設工程合同的宏觀管理,在論文中提出了進一步完善合同備案制、合同履行中的監督措施;②通過從政府角度研究建設工程合同的跟蹤管理,可以減少在工程建設中因未進行合同的跟蹤管理而造成的各種經濟問題和社會問題,借助于合同備案制度,有利于規范建筑市場的參與主體行為,約束建設單位、承包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等相關建設主體的行為,加速建筑市場信用體系的建立;③通過從政府角度對建設工程合同跟蹤管理系統各模塊的構件,為政府對建設工程不同的合同類型進行跟蹤管理提供了操作方面的思路以及在合同跟蹤管理方面應該注意的問題。1.1.3研究意義①從政府角度加強建設工程合同跟蹤管理,可以有效降低和控制工程造價隨著我國建筑市場規范的加強,合同必然成為維系建筑市場參與主體各方經濟活動的重要法律依據,強化政府對建設工程合同在建設過程中的跟蹤管理,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也是政府履行對建筑市場宏觀調控的職能體現。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的本質區別在于競爭,市場競爭是經濟發展的動力,自由而有序的市場競爭是市場成熟的表現。在建設領域中,合同管理、招投標管理體現了法律和競爭機制。業主與中標單位要簽訂合同,雙方均需要對投資項目進行全面調查,對投資規模、工藝、設備等做出詳盡的了解和研究。通過競爭報價,確定雙4((方認可的合同價。實踐證明我國工程造價管理完全用行政辦法控制效果欠佳,只有建立法制機制,政府對建設工程整個過程進行合同的跟蹤管理,才能有效的控制工程造價。②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的跟蹤管理,能促進建設工程合同的順利實施在實施過程中,建設單位作為管理者的核心,與各參與主體簽訂與工程項目相關的合同,如建設工程勘察合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委托監理合同、施工合同(以下相應統一為勘察設計合同、委托監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各參與主體在建設工程過程中有各自的利益,其一致性是相對的。因此,各參與主體在建設工程中均參與自身相關的合同管理,容易產生的糾紛和索賠事項,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進行合同的跟蹤管理,可以為合同各參與方提供依據,能保證建設工程合同的順利實現,及時有效地處理工程糾紛。③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的跟蹤管理,有利于完善建設工程信息管理在工程項目實施的整個過程中,各參與方都要隨著工程項目在各階段的進度做出必要決策,決策的可靠性將直接影響到工程項目的建設效果,可靠的決策來源于有效的建設工程信息的支持。通過對工程項目的跟蹤控制可建立和健全工程項目的信息系統和管理系統,其中包括建設工程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分析、存檔和檢查等,以保證建設工程信息的前導和反饋作用得到順利進行。因此,政府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的跟蹤管理對實現建設工程信息管理起著重要作用。④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的跟蹤管理,是建設行為協調的重要環節由于建設工程的作業時間和作業環境導致其建設受到許多復雜的因素影響,則可能導致參與建設的一方或者多方產生與工程項目的目標偏離行為。通過合同的跟蹤管理及時發現建設參與主體在工程項目建設的各階段合同的執行情況。同時,通過合同的跟蹤管理還能尋找出產生行為影響因素,以便于及時進行目標協調和建設行為協調,保持各參與主體的建設行為與合同目標一致,使工程建設順利的實施。⑤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的跟蹤管理,能夠有效減少工程款拖欠問題,有效保障建筑工人(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建筑工人(農民工)直接關系社會的穩定與發展,建筑工人(農民工)的工資支付也因此備受關注。要有效保障建筑工人(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需以合法用工為切入點,監督實施階段的用工情況。通過中標后的監督檢查,約束施工單位的用工行為,規定其必須與其聘用工人簽訂勞動用工合同,購買社會基本保險,支付工人工資;否則,屬于非法用工,一經查明,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通過對勞動用工合同的簽署、購買社會基本保險以及分包合同簽署情況的檢查,還可以凈化建筑分包市場,從根本上治理“包工頭”5掛靠現象,誘導成立和發展有建制的勞務分包企業,對整個建筑市場的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⑥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的跟蹤管理,能防止建設腐敗中標后跟蹤監督的對象是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從資金來源上講,基本上都屬于國有資金投資或國家融資的項目。對于這些項目,防腐是永恒的話題,除了思想防腐,還必須有防腐的制度保障。目前,招投標過程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而且招標監督到位,防腐有制度保障。同樣道理,中標后也須堅持公開原則,實施中標后的監督管理,建立中標后的防腐制度,包括:①變更備案制度,讓變更透明、合理,杜絕以規避中標結果或獲取非法利益為目的的工程變更;②結算備案制度,監督中標價格的執行,防止結算腐敗;③檢查施工現場,避免簽證腐敗。實施過程中,建設雙方難免發生爭執,如不及時解決,不僅會影響工程項目建設的順利推進,甚至會導致資源的閑置與浪費,與建立節約型社會的要求不符。通過實施中標后的監督,可以及時發現和調解雙方存在的爭議,保障工程項目建設的順利推進和建設雙方的合法權益,實現建設方、施工方、社會等多方共贏。1.2國內外關于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研究綜述1.2.1國外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綜述國際上建設工程通用合同條件主要有以下4種: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制定的FIDIC合同系列、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ICE)制訂的ICE合同條件和英國皇家建筑學會籌組的聯合會(JCT)制定的JCT合同條件、美國建筑師協會(AIA)制訂AIA合同系列[1]。在FIDIC條款中涉及的工程施工中提出了自然條件、工程變更、工期調整的運行機制、合同價的調整、暫停施工、終止合同有關合同問題。國外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歸納起來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首先是體現在工程承包模式方面。不同的機構研究了①設計和建造合同承包模式的運行機制、適用范圍、優勢與缺陷;②EPC/交鑰匙合同承包模式的運行機制、適用范圍和優勢與缺陷。其次是體現在對合同有爭議的處理方面產生里與國內具有差異性的處理方式。對工程實施中產生的爭議采用了可推定加速。在美國和加拿大法庭一般得到承認。美國索賠裁決庭認為,可推定加速施工是一種“可推定的加速施工指令”,應同可推定變更一樣予以承認。因此,在美國,人們已接受了工程師拒絕承包商的延期請求等同于加速施工指令的觀點。但可推定加速的術語在英國卻在著名的《哈德遜建筑與工程合同》中指出,可推定變更指令受到了批評。學說并不是建立在合同雙方意愿或標準合同依據的基礎上,在英國或英6聯邦的法律中是不能接受的。英國上訴法院認為,如果標準合同中沒有條款規定工程師有權力來指令加速施工,則不能從通用條款中推出隱含條款,要求按工程師指令來實施工作,或給予工程師權力來指令和控制承包商的工作方法。除英國外,歐洲法律通常也不承認可推定加速的概念。國際標準合同條件中的加速條款目前國際上采用較多的各類標準合同條款中,對加速施工指令的簽發權力和費用支付形式的規定不盡相同[2]。國外對于建設工程合同實施過程中產生的糾紛,仍然嚴格以合同為依據,但是由于通過仲裁等其他方式解決爭端的費用越來越高,以及人們對工程師在解決爭端中的獨立性表示疑慮,因而逐漸廣泛地采用DRB(爭議糾紛解決)方式。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1994年,全世界有60多個工程項目采用了DRB,90多個項目正在采用DRB,并約有200多個項目計劃采用DRB。這些項目的總投資為220多億美元。目前DRB在美國、英國、法國、南非、印度和孟加拉等國家得到了廣泛的采用。1995年1月,世界銀行將DRB納入了世界銀行的招標文件范本,規定世界銀行貸款額超過5000萬美元的工程項目必須采用DRB。世界銀行標準招標文件的“爭端解決程序”中將DRB和DRE(爭議糾紛裁決方式)的規則和程序作了詳細的規定,在業主方招標時如采用DRB或DRE,則應將有關方案的合同條款及相應的規則和程序正式列入“合同專用條件”[3]。1995年9月,FIDIC將一個類似DRB的解決爭端的機制納入了FIDIC的“設計—建造與交鑰匙工程合同條件”中,引入了爭端裁決委員會(DAB)(爭端調解方式)的概念。并在1996年發布的“紅皮書”(合同一般條件)增補版中引進了由一人或三人組成的DAB。1999年9月,FIDIC出版新的合同標準格式中的“施工合同條件”、“永久設備和設計——建造合同條件”、“EPC交鑰匙項目合同條件”中均正式引入DAB的概念,并以附錄的形式列入了“爭端裁決協議書的通用條件”、DAB的“程序規則”和“爭端裁決協議書”格式[4][5]從國際建筑市場近兩年的情況看,市場的變化導致工程承包方式的變化,新的工程承包方式不斷產生,目前比較流行的工程承包方式有:EPC、PM、CM、BOT、伙伴關系項目管理模式、PMC方式、JV聯營體合同模式及附加VE條款合同等。為了適應市場的競爭,國際工程承包公司都進行了戰略結構的調整。國際承包商紛紛根據自身業務的發展,或合并聯合,增強實力,或走專業化發展之路,培植自己的專業技術力量,形成專業優勢。國外,尤其是發達國家如美國、日本的承包商專業化程度很高,專業分工很細,為建筑業實現高效、靈活的分包體制提供了保證。在國外合同的簽訂是個非常嚴肅的過程,合同雙方在簽訂合同前,對合同價款、付款方式等細節商議得非常具體,而且希望合同條款越具體越好,以盡量避免在合同實施中可能產生的分歧和爭議。合同一旦簽訂后,雙方就要嚴7。。格履行合同,按合同辦事。如果某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的損失,則另一方可依據合同條款,向對方索賠或采取其他合同規定的懲罰措施。FIDIC合同條件對業主、承包商、工程師三方的權利、職責和義務規定得詳細、具體而全面,它已成為國際上通行的標準合同條件。合同各方可以依據FIDIC合同條件來規范合同的履行,防止合同糾紛的產生[6]。France認為描述組織在項目設計,生產,施工過程中之間的相互協作,界面管理在很多領域上是必須的,包括技術設計、總體詳細設計,材料設備供應等[7]。在項目實施過程中,WaringandGibb對建筑墻體出現的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其中一個重要發現是對界面處理不當[8]。從各國建筑合同中條件支付條款的發展趨勢來看。美國建筑師協會的分包標準合同標準的付款方式是條件支付的,其中規定分包商的進度付款和最終付款應在總承包商從業主得到支付后的得到支付,如果建筑師沒有開出付款證明或任何非分包商過錯業主未支付總承包商,總承包商也應該支付分包商并規定了分期支付款的計算方法,但是沒有明確具體在多長時間內支付。美國設計建造協會的分包合同標準規定分包商在提出月度付款申請后總承包商獲得業主付款后的56天內支付,而美國分包商協會的分包合同附錄則明確要求分包商應在總承包商被業主付款后被支付。美國總承包商協會美國專業承包商和美國分包商協會聯合發布了分包合同標準規定如果并非分包商的過錯,總承包商沒有得到業主支付,總承包商也應在一個合理的期限內支付分包商,該標準當時與文件一起執行,但由于沒有具體明確所謂的合理期限而受到批評。收回了原文件而同時印發了兩份不同的分包合同版本[9][10]。英國的條件支付條款已被住宅標準建設和重建法案宣布無效。新南威爾士房屋和建筑業支付安全法案規定分包工程以及材料、勞務中的條件支付條款無效,并且定義了條件支付的兩種情況:一方對另一方的支付責任建立在第三方部分或全部支付的基礎上,以及使第一方支付第二方的約定時間取決于第三方支付第一方的時間。顯然,這里的條件支付涵蓋了兩種情形。同年的昆士蘭州建筑服務管理修訂法案也宣布條件支付的失效。新西蘭也通過了新的建筑合同法案應用于民用和商業兩種建筑總包和分包合同,該法案被認為是政府解決近年來總包商和分包商破產問題的重大改革,核心內容是保證總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工作應按時得到支付,并且在受到不及時支付時應給予公平的補償。法案廢意味著總承包商不能由于他們自己不被支付而扣留分包商的支付款,建筑合同的當事人仍然可以在支付時間和如何計算方面達成協議,但是如果沒有協議,承包商有權每月索款,支付者(業主或者總承包商)在接到索款28個工作日內,必須支付全部或支付者認為可以接受的款項數額,或提供一個支付日程表說明支付者的計算額,索賠款與計算額之間差款的原因和扣留支付款的原因。法案還建立了一個(快速裁定程序)8去解決建筑合同爭議,該程序要求在兩月內完成,明顯比法庭和仲裁途徑快,并且該程序是保密的。法案還提供了索賠款的登記等回收工程款的手段[11]。國外對建設工程合同的司法判決慣例來看,爭議處理也存在差異。美國由于各州法律不一,并且條件支付條款在很多情況下界定不清,因此各地法院對這類案件的判決也有很大差異。在加州、紐約等認為條件支付條款迫使承包商放棄了技工留置權,而民法不允許自動放棄該權利,因此宣布該條款無效。其他州在解釋和判決條件支付條款時,法庭一般采取兩種辦法:大多數法院認為,除非當事人明確協議條件支付,否則總承包商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向分包商付款而無論業主是否支付。如果不是由于該分包商自身原因,業主付款主要作為總承包商支付分包款的時間參考,而不是前提條件,總承包商將業主付款風險轉移給分包商是不合理的。少數法院認為一般的條件支付條款是含糊不清的,關鍵的是確定當事人的真實意圖,如果是分包商明確知道只有業主付給總承包商后,他才能獲得分包款,那么法院將尊重這一協議,即允許總承包商通過明確的合同條款將風險轉嫁給分包商,反之總承包商則應在分包商完工后一定時間內付款。若因總承包商或其他專業分包商的過錯,業主不支付工程款,承包商仍應向無過錯的分包商付款[12]從國外的合同管理綜述看到,由于其具備了較完善的信息機制,有比較健全和完善的法律法規,在合同管理方面主要體現為對合同主體行為的管理。只有當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產生糾紛影響較大時,政府才參與到合同管理中,并按照比較完善的法律法規進行解決。因此,對于政府建設工程合同的跟蹤管理方面的研究比較少。1.2.2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研究綜述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建筑市場的不斷繁榮,我國的合同管理從理論到實踐,以及思想認識角度已經發生了較大的轉變,對合同管理的研究人員從學者到工程實際管理者,從階段性管理到全過程管理均得到拓寬:建設工程實行招投標制度,通過競爭將封閉的建筑市場改為開放性的建筑市場,但從建筑產品價格的形成機制來看,價格被動和變化比較大,有些因素無法進行預測,因此耿海燕結合具體的實際工程,針對招標工程分析了在初始階段對招標價格的管理,提出了重視施工合同價格的跟蹤管理,對工程施工階段變更價格的管理,對工程價格的最終管理和工程造價跟蹤管理[13]。吳關榮依據房地產開發項目成本的形成特性,認為對開發項目的成本費用進行有效的監督和控制并加強跟蹤管理,認為工程項目的建設在決策階段就得進行造價控制,并提出跟蹤管理的計劃和思路,在設計階段就開始實施跟蹤管理,并跟蹤到工程實施結束[14]。9。。工程質量主要是由工程質量監理部門嚴格把關,而工程檔案質量則需要城建檔案部門全方位的跟蹤管理來實現,因此,郭南保在其論文中談了加強檔案跟蹤管理的重要性,并從完善制度強化跟蹤管理;形成管理網絡,保證跟蹤管理;熟練業務技術,適應跟蹤管理;密切配合聯系,實現跟蹤管理幾個方面分析了如何加強建設工程檔案管理質量[15]。加強政府的合同跟蹤管理,主要體現在合同的界面方面,而合同界面管理是跟蹤管理實施過程中的重點和難點,程蘭燕等在其論文中闡述了合同界面的分類,比較了設計—招標—建造(DBB)和設計建造與交鑰匙兩種管理模式合同界面的區別,并從業主采用的管理模式,合同總體策劃,管理者的水平分析了合同界面的影響因素,進一步探討了合同訂立之前與合同訂立之后的界面管理,并說明了其注意事項[16]。許娜等在其學術論文中,分析了大型建設工程項目計算機合同管理的背景,并從開發目標和范圍,設計思路及特點,系統功能流程等方面進行了計算機合同管理系統的分析,并從項目編碼,合同編碼,合同管理,項目投資管理,材料管理進行了系統設計,最后從編程語言的選擇,復雜查詢,統計分析,合同文本管理,報表輸出等方面說明了系統的實現[17]。當前建設項目審計中,合同管理的審計是審計部門面臨的主要問題。通常情況下,合同的簽訂是確認合理投資的直接控制和事前控制,而合同管理審計則是間接控制和反饋控制。趙宜永結合具體的工程項目,說明了項目審計中合同出現的問題及造成的后果,認為應把牢工程建設合同簽訂的關節,完善合同條款,健全法律制度,凈化投資環境等方面加強管理[18]。建立合同管理體系是建設項目在新的形式下生存和發展的需要,也是建設項目加強合同管理意識,強化法制觀念,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的要求。徐剛在其論文中從工程合同管理機構及人員設置、建立合同管理責任制、目標制、合同內部審批制,合同會簽及印章制。合同檢查與獎勵、合同統計與考核、評審制度幾個方面探討了工程建設合同管理體系[19]。國際工程總承包項目是一個復雜的大系統,涉及面廣,建設周期長,各項目均有不同的特點,也存在多種項目管理模式與合同模式,而合同管理則是項目管理的核心,貫穿于整個總承包項目全過程,合同管理好壞關系到項目的成敗。葛書義等結合利比利亞西部天然氣工程長輸管道項目,通過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體會,從投標,合同談判,項目實施,變更與索賠、工程分包5個方面對國際總承包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思路和規律性的做法進行了探討,增強國內工程技術人員對合同管理的意識[20]。袁西耕在其論文中分析了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加強合同管理的重要10意義,提出了把合同管理納入法制軌道。實施合同管理過程的監督,做好合同基礎工作等加強合同管理的途徑,并說明了合同管理規范化的必要性[21]。鄒濤針對基本建設項目,從合同簽訂和管理意識淡薄,合同約束力不強效果不顯著,簽訂不規范、“公平原則”難以體現4個方面說明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針對所提出問題,從規范合同訂立程序,建立合同管理組織等幾個方面提出了合同管理的建議[22]。王強在其論文中說明了合同管理與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安全控制的關系,并探討了合同管理在P3EC中的實現,并提出了在合同管理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23]。在建設工程中,工程參與各方均是通過合同建立聯系,合同體現了參與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王莉等在其論文中借助于實際工程的運作,介紹了合同跟蹤管理系統在工程的應用背景,并從合同信息、項目信息、合同跟蹤支付信息、合同分項統計信息、建設管理費用。合作單位信息方面介紹了系統靜態結構的組成部分,從數據儲存、操作實現、界面顯示三個方面說明了系統的實現[24]。王宇根據工程的內審實踐,認為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風險管理主要包括對合同主體進行識別審計,對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標的工期審計、對設備材料招標情況進行審計。承攬加工項工作成果審計、工程竣工驗收情況審計、工程質量審計幾個方面[25]。麻昌顏在其論文中分析了施工合同中存在著合同履約度低違約嚴重“陰陽合同”充斥市場,部分施工合同對雙方有失公平,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等問題,在這些基礎上提出了作好合同談判與簽訂工作,合同履行中的規范管理,承包人加強合同管理意識,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評價等方面加強合同的管理工作[26]。顏瑞禧在其論文中依據行為方式標準分析了交易型合同與關系型合同兩類,闡述了我國建設工程合同體系經過了傳統的合作,對質,被迫的合作三個階段,預測了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的發展趨勢及未來合同體系化的獎勵機制、風險分擔、合作關系、參與主動性等特點[27]。趙江霞在其論文中闡述了建設單位合同的簽訂、履行、存檔等一系列的合同管理工作,介紹了建設單位要以合同管理為核心,從建設項目的各個環節入手使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等滿足建設單位要求[28]。劉光忱在其論文中,說明了加強合同管理的重要意義及合同在建設項目管理中所具有的獨特的作用,分析了目前建設合同管理中存在人才缺乏、手段落后等問題,建議從加強承包商資質管理,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加強合同管理體系建設等方面,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29]。操惠春通過其工程實施案例,認為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的核心,從信用體系的角度分析合同管理方面的不足,從合同守法、合同遵守等方面敘述了誠信原則,并采取信用措施[30]。政府的合同管理與國家審計機關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審計是從不同角度對建設11工程項目實施的監督,兩者的監督手段和力度不同。曾定洪等從國家審計的角度敘述了建設工程項目中的合同管理[31]。建設工程項目檔案是工程建設的真實記錄,是解決工程中產生各種問題的依據,李虹等依據工程檔案管理的實際經驗,提出了轉變觀念,依法建檔,提前介入,跟蹤管理,建立檔案等現代化管理系統,工程施工文件網絡化管理的檔案管理模式[32]。重點建設工程項目對整個區域經濟造成重大影響,各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采取了不同的方法,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建設工程項目參與主體的多元化,使合同管理復雜化。楊潤珍針對我國的重點工程項目,論述了行政合同在工程檔案行政管理中的運用,以及從行政合同的訂立,行政合同的內容、執行及合同糾紛調解機制方面分析了如何開展重點建設項目檔案行政合同管理工作[33]。王秀燕在其研究中分析了FIDIC合同條件的適用條件及運行方式,并從招投標市場、我國監理制度、政府干預工程量清單實施中的技術管理障礙方面分析了FIDIC合同在我國應用的制約因素,進一步在以上制約因素的問題上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建議[34]。劉朝琴等利用本公司信息系統的研究結構,分析了合同開發信息系統中在技術、經濟、管理方面的可行性,從系統功能、數據庫設計C可視化開發、面向對象、PowerScript語言、數據窗口等方面論述了系統的實現,總結了系統的運行效果[35]。馬秋華依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介紹了FIDIC涉及工程施工中的有自然條件、工程變更、工期調整、合同價調整、暫停施工合同終止的合同相關問題,并從合同簽訂前與合同簽訂后提出了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合同管理的相關措施[36]。熊文勝等的論文從管理的角度分析了重點建設工程項目檔案存在普遍質量問題的原因,提出了其有效杜絕質量問題的途徑是建設單位及其檔案等部門必須對重點建設工程項目檔案實施全過程的總跟蹤管理,且論證了跟蹤管理的必要性。在此基礎上從工程建設的基本程序入手,論述了跟蹤管理的具體思想內涵和具體做法,并介紹了科技文件材料的更改程序,即“閉環式更改法”的具體做法和優缺點,提出了把零缺陷管理的思想內涵用于重點建設工程項目的全過程動態跟蹤管理的新思路[37]。綜合上述雖然國外的合同管理的研究在各個國家存在較大的差異,但總結起來主要還是以FIDIC合同系列、ICE合同條件和JCT合同條件、AIA合同系列作為主要的范本,并且在國際工程項目管理的應用中針對具體項目進行了修改。同時在各個國家國內對合同條款的使用同樣存在不同。因此國外的合同管理研究狀況主要體現在的特點為:①國與國之間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體系差異較大。在不同的國家即使都是國際工程項目,所采用的合同范本和管理方式存在不同;②合同管理方面的研究在不斷的更新和變種中,比如FIDIC合同條件,在實施中不斷12完善,并每隔一定時間進行修訂,形成國際上大多數工程項目較為通用的合同條件;③合同管理中強化了合同責任和權利,加強了以合同為依據進行索賠的管理,對因合同原因產生糾紛在處理方式方面進行了不斷的創新,比如研究創新出了有利于實現工程目標的DRB、DAB糾紛處理方式。我國實際工作中和理論研究中對合同管理的研究。體現了以下主要特點:①合同管理主體一般體現在業主與承包商之間,相對比較單一和集中。但工程實施還有相應的其他參與主體,如政府有關主管部門、金融機構、被委托方等,均游離于合同管理體系之外,未被納入到合同管理的角色中。②合同管理的階段性明顯。依據前述我國合同管理理論的研究以及本人在工作中調研所得信息,大多數合同管理均體現為某一具體階段,而忽略了合同與工程項目的緊密相結合,因工程項目的建設時間長而應使合同的管理時間相應延長。因此,使合同管理的作用未得到充分發揮。③合同管理的手段單一化,合同管理方式仍采用傳統的管理方式,較少的使用計算機及網絡方式,使得合同信息處理準確性差,時間較長,合同管理效率不高。④合同的理論研究模式單一。依據所得到的合同管理的相關資料可歸納出我國合同管理的理論研究的基本資料來源于工程實踐,與國際上的合同管理方法及條件相適應程度較低,多是以表面現象分析合同管理為根源,并從定性的方式上提出合同管理的措施。基于以上綜述,發達國家由于具有相對健全而完善的法律制度和市場機制,合同管理主要依靠合同當事人進行,政府基本不介入,故這方面的研究極少。而國內目前關于合同管理方面的研究主要體現為上述特點,專門針對政府建設工程合同跟蹤管理的研究亦較少。鑒于目前國內的法律和制度環境,僅靠建設工程合同參與方的合同管理難以有效確保建設工程項目所涉及的社會公共利益的實現。而政府從維護該公眾利益原則出發進行的建設工程合同跟蹤管理顯然成為當前法律與制度環境下的重要措施,因而對其進行研究顯得極有必要。1.3研究方法及研究的主要內容1.3.1研究方法①對第一部分國內外合同管理研究和發展的狀況,通過文獻檢索和閱讀,采用歸納和總結的方法對其研究現狀進行總結評價。②對第二部分我國合同管理的現狀,通過實際調研收集相關資料,結合實際的工作經驗,采取實踐與分析相結合的方法,就目前我國市場經濟過渡階段實際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探討和總結。③第三部分以工程項目的基本建設程序為基礎,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合同,從政府的角度,采用定性為主的方法,規范性研究和實證性研究13相結合,理論與實踐研究相結合的方法探討建設項目工程合同的跟蹤管理。④第四部分用在工程管理中所使用的合同管理方法及相關學者對合同管理的研究,結合作者在工作中的實踐經驗,采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定性為主的方法進行合同跟蹤管理系統的總體系統的設計。1.3.2研究的主要內容研究內容主要包括:①論述關于國內外合同管理研究和發展的狀況,對目前合同主體的合同管理以及政府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合同跟蹤管理兩方面進行研究,并對其現狀與實際運用進行了總結評價。②簡要的對合同管理進行闡述,就目前由于我國建筑市場經濟的過渡,對實際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探討和總結,在這些基礎上提出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的跟蹤管理的必要性。③就建設工程合同中最主要的合同:勘察設計合同、委托監理合同、施工合同的跟蹤管理過程中的依據、對象、偏差分析以及偏差處理進行闡述,為合同跟蹤管理系統的建立奠定基礎。并引入本文著者所在單位目前關于建設工程合同的跟蹤管理的政策措施及條款。④依據建設工程合同的特殊性,結合合同管理的方式,對建設工程合同的跟蹤管理系統的總體系統的功能性描述、系統的動態分析、系統的設計與實現、系統的改進方向幾個方面進行研究。142

我國建設工程合同跟蹤管理必要性及面臨的關鍵問題2.1政府建設工程合同的跟蹤管理的概念內涵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簡單地講,就是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各相關主體(業主、承包方、監理單位、政府主管部門、供應商等)通過對合同內容的了解和掌握,根據合同的規定和要求行使自己的權利,履行自己的義務,妥善處理和解決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使用合同為依據實現項目目標的行為。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進工程建設相關各方全面監督、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確保建設目標的重要手段。因此,政府對建設工程合同的跟蹤管理是建設工程相關主體進行合同管理的一個主要方面,是從宏觀的角度進行合同的管理。不同的相關主體通過對合同的管理要達到不同的目的,會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就從政府對建設工程的合同跟蹤管理的角度來說,其主要目的有:①監督建設工程各種合同的簽訂,在實施過程中各主要參與主體權利行使和義務的履行情況;②監督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和糾紛處理情況;③監督合同內容在工程中實現情況;④通過對建設工程合同的跟蹤管理和信息統計,建立比較完善的合同管理數據庫,為政府主管部門后續合同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和跟蹤管理系統的完善奠定基礎,并對規范建筑市場、形成合理的競爭秩序和良好的信譽制度創造條件。2.2政府進行建設工程合同跟蹤管理的必要性隨著我國建筑市場規范的加強,合同必然成為維系建筑市場參與主體各方經濟活動的重要法律依據,強化政府對建設工程合同在建設過程中的跟蹤管理,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的本事區別在于競爭,市場競爭是經濟發展的動力,自由而有序的市場競爭是市場成熟的表現。在建設領域中,合同管理、招投標管理體現了法律和競爭機制。業主與中標單位要簽訂合同,雙方均需要對投資項目進行全面調查,對投資規模、工藝、設備等做出詳盡的了解和研究。通過競爭報價,確定雙方認可的合同價。工程建設中,合同一旦簽訂,則對雙方發生效力,除發生不可抗力因素外,雙方都需要按合同規定執行。我國目前政府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在工程實施各環節相對比較薄弱,具體表現為:一是部分項目簽訂合同簡單,不符合標準合同的要求,更不符合國際上通行合同文件的要求,給政府主管部門進行合同管理帶來了難度;二是建設工程合同簽訂后,簽約各方不認真履行合同,違背合同中的相關規定,如發包方利用自己的強勢地位而不按時支付工程款,而承包方不采取相應的索賠措施致使合同中的條款形同虛設,從而使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合同中權15利和義務履行的實際情況難以把握,備案制形同虛設。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的跟蹤管理,既是規范建筑市場的重要措施,也是保障工程相關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有效手段。參與工程建設過程中,必須按照業主(或者建設單位)委托的業務范圍,嚴格對工程項目的投資目標、建設進度目標、項目質量目標等進行有效管理。政府對建設工程合同的跟蹤管理為項目實施各個階段的合同管理對策及措施提供依據和技術經濟方法等,為實現建設項目目標起著有效的保證作用,避免工程建設個階段產生“三超”的作用。在建設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建設單位作為管理者的核心,與各參與主體簽訂與工程建設相關的合同,如勘察設計合同、委托監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各參與主體有各自的利益,因此在工程建設中均采取與自身利益相關的合同管理措施。政府在在建設過程中加強建設工程的合同跟蹤管理可以有效的監督各方履行合同的情況,保證合同的順利實現。建設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參與各方都要隨著工程在各階段的進度做出必要決策,決策的可靠性將直接影響到工程項目的建設效果,可靠的決策來源于有效的工程建設信息支持。通過對建設項目的跟蹤控制可建立和健全工程項目的信息系統和管理系統,其中包括建設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分析、存檔和檢查等,以保證建設信息的前導和反饋作用得到順利進行。因此,加強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的跟蹤管理對實現建設工程信息管理起著重要作用。由于工程建設的作業時間和作業環境導致其建設受到許多復雜的因素影響,則可能使參與建設的一方或者多方產生與工程建設項目目標偏離的行為。政府通過合同的跟蹤管理及時發現工程實施各階段與目標偏離的建設行為及偏離程度。同時,通過合同的跟蹤管理還能尋找出產生偏離目標的行為影響因素,以便于及時進行目標協調和建設行為協調,保持各參與主體的建設行為與工程目標一致。建筑工人(農民工)直接關系社會的穩定與發展,建筑工人(農民工)的工資支付也因此備受關注。當前建筑市場“包工頭”現象依然嚴重,隨時可能嚴重侵害建筑工人(農民工)的合法利益。要有效保障建筑工人(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需以合法用工為切入點,監督實施階段的用工情況。通過中標后的監督檢查,約束施工單位的用工行為,規定其必須與其聘用工人簽訂勞動用工合同,購買社會基本保險,支付工人工資;否則,屬于非法用工,一經查明,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通過對勞動用工合同的簽署、購買社會基本保險以及分包合同簽署情況的檢查,還可以凈化建筑分包市場,從根本上治理“包工頭”掛靠現象,誘導成立和發展有建制的勞務分包企業,對整個建筑市場的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16中標后跟蹤監督的對象是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從資金來源上講,大多屬于國有資金投資或國家融資的項目。對于這些項目,防腐是永恒的話題,除了思想防腐,還必須有防腐的制度保障。目前,招投標過程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而且招標監督到位,防腐有制度保障。同樣道理,中標后也須堅持公開原則,實施中標后的監督管理,建立中標后的防腐制度,包括:①變更備案制度,讓變更透明、合理,杜絕以規避中標結果或獲取非法利益為目的的工程變更;②結算備案制度,監督中標價格的執行,防止結算腐敗;③檢查施工現場,避免簽證腐敗。實施過程中,建設雙方難免發生爭執,如不及時解決,不僅會影響工程建設的順利推進,甚至會導致資源的閑置與浪費,與建立節約型社會的要求不符。通過實施中標后的監督,可以及時發現和調解雙方存在的爭議,保障工程建設的順利推進和建設雙方的合法權益,實現建設方、施工方、社會等多方共贏;對于特殊工程和重點工程,通過中標后的監督管理,甚至可以實現對項目的“貼身服務”,及時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難題。2.3政府在建設工程合同跟蹤管理方面的存在的缺陷由于市場的“雙面效應”導致項目成本增加,風險增大,利潤率降低等問題使得建筑市場的競爭激烈的同時,建筑市場中的不規范行為開始增多,建筑市場的信譽度不高,政府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許多不足,主要表現在于以下幾方面:①對合同管理的認識上的不足在政府立法上對合同管理的認識不足。建筑市場機制并不完善,有些法律法規條文不嚴謹。從目前實施的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對承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②對合同管理措施不夠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私下合同”屢禁不止。在同一個建設工程項目中,往往正式合同與私下協議并存,正式合同用99年頒布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雙方當事人并不履行,只是用作對外檢查。這種不規范的合同形式通常表現在工程進度不合理壓縮,工程設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