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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第一章總則1.1目標1.1.1為深入規范本省干線公路路網建設管理,推進路網建設項目管理水平不停提升,提升工程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益,編制本指南。1.1.2本指南依據本省干線公路路網建設項目管理、實施實際,以推進項目管理專業化、工程施工標準化和日常管理精細化為關鍵,以治理質量通病為根本,突出舊路改擴建項目標建沒和管理關鍵點,努力爭取針對性和實用性統一,為本省路網建設管理服務。12依據1.2.1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公布公路建設相關法規、標準、規范、規程、指南和規范性文件。1.2.2陜西省交通運輸廳相關公路建設管理規范性文件。1.2.3行業內通行管理措施和施工工藝。1.3適用范圍1.3.1本指南適適用于本省干線公路路網建設工程項目標項目管理、質量安全控制等工作。,干線公路路網建設項目是指國家和省全額投資、補助投資或市、縣政府全額投資、配套投資和以其它投資方法(含BT、BOT等)對本省境內國、省干線公路實施新建、改建或擴建公路工程項目,和獨立公路橋梁和隧道建設項目(以下簡稱路網項目)1.3.2經陜西省發改委和省交通運輸廳同意立項,列入陜西省路網建沒投資計劃關鍵縣鄉公路改擴建項目適周本指南。1.3.3其它公路新(改)建公路項目建設管理可參考使用本指南。1.3.4路網項目應逐步推行“發展理念人本化,項目管理專業化,工程施工標準化,管理手段信息化,日常管理精細化”。一級公路建設要全方面落實“五化”要求,二級公路建設關鍵推行項目管理專業化,工程施工標準化,日常管理精細化。第二章建設管理2.1-般要求2.1.1路網項目必需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嚴格實施公路建設行業強制性標準、各類技術規范及規程要求。2.1.2路網項目必需嚴格實施國家要求基礎建設程序,不得違反或私自簡化基礎建沒程序。2.1.3路網項目要嚴格實施項目法人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協議管理制等制度,健全廉政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2.1.4路網項目質量管理實施“政府j晦督、行業監管、法人負責、社會監理、企業自檢、設計監控”六位一體質量確保體系。2.1.5路網項目建設管理實施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以各級政府投入為主,堅持公益性屬性,實施堅持“省市共建、以市為主”實施以市為主,省市共建,根據突出關鍵,分類推進建設模式標準實施差異化補助。路網項目建設實施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省交通運輸廳主管全省路網項目標管理工作。負責路網項目標計劃立項,協調省、部相關路網項目標申請和補助資金落實,和項目建設過程中重大問題決議和宏觀指導、檢驗和考評等工作。受省交通運輸廳委托,省公路局負責全省路網項目標行業監管。負責省交通運輸廳授權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審批工作,負責項目建設質量、安仝、進度、投資過程監管和指導,和建設過程中相關問題協調,負責路網項目標完工驗收工作,并立即向省交通運輸廳匯報路網項目整體情況和重大問題。依據陜西省人民政府《相關深入加緊公路建設相關決定》相關要求,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落實路網項目配套資金,督促落實建設用地手續辦理,負責征地拆遷和環境協調等事宜。各市(區)交通運輸局主管本轄區內路網項目標管理工作,代表市(區)人民政府推行責任主體職責。各市(區)質量監督站是轄區內路網項目標質量安全監督主體。各市級質量監督站是轄區內路網項目標質量安全監督主體。建設項目法人負責路網項目標具體管理工作。對建設項目相關手續辦理、設計管理和工程實施過程中質量、進度、安全、投資、廉政、交工驗收、完工驗收準備等工作全方面負責。2.2基礎建設程序2.2.1政府投資公路建設項目實施審批制,企業投資公路建設項目實施核準制。路網項目立項審批根據省交通運輸廳相關要求辦理,不得越權審批、核準項目或私自簡化建設程序。2.2..2政府投資公路建設項目標實施,應該根據下列程序進行:1、依據計劃,編制項目建}義書;2、依據同意項目提議書,進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編制可行性研究匯報;3、裉據同意可行性研究匯報,編制初步設計文件;4、依據同意初步設計文件,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5、依據同意施工圖設計文件,組織項目招標;6、依據國家相關要求,進行征地拆遷等施工前準備工作,并向交通主管部門申報施工許可;7、依據同意項目施工許可,組織項目實施;8、項目完工后,編制完工圖表、工程決算和竣丁財務決算,辦理項目交、完工驗收和財產移交手續;國家和省對政府投資公路建設項目建設程序另有簡化要求,依據其要求實施。2.2.3路網項目標項目提議書、工程可行性研究匯報、設計文件、招標文件、項目申請匯報等應根據國家頒發編制措施或相關要求編制,并符合國家要求工作質量和深度要求。2.3立項審批231路網項目通常采取依據計劃,研究、編制和報審可行性研究匯報立項審批程序。小型項目可依據省交通運輸廳或省公路局下達計劃替換立項審批程序。2.3.2路網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要求完成編制可行性研究匯報、教授評審可行性研究匯報、行業主管部門對可行性研究匯報出具審查意見等工作。2.3.3路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審時要求完成項目環境影響匯報書及批復,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水土保持方案及審批文件,文物調查,礦產資源調查和需要其它文件資料。2.3.4路網項目昀立項程序通常由交通主管部門(公路管理機構)來負責完成,項目法人明確后應立即接收和核查立項相關程序和文件,立即完善相關程序,熟悉立項階段各類要求。2.3.5市(區)交通運輸局應對工可研報進行初步審查,對建設必需性、交通量估計、技術標準、路線方案、建設規模及項目經濟評價等提出具體意見,合理選擇技術標準,正確把握建設規模。2.3.6項目法人單位應向項目所在地政府主動匯報,并加強和相關行業部門協商,簽署相關協議,避免設計和建設期間路線方案和建設標準變更。2.4政府監督2.4.1公路建設監督管理實施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交通部主管全國公路建沒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公路建設監督管理。2.4.2公路建設監督管理職責包含:監督國家相關公路建設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強制性技術標準實施;監督公路建設項目建設程序推行;監督公路建設市場秩序;監督公路工程質量和工程安全;監督公路建設資金使用;指導、檢驗下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公路建設違法行為。2.4.3省交通運輸廳主管全省路網項目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路網項目標計劃立項,負責協詞省、部相關路網項目標申請、補助資金落實、重大問題決議和對全省干線公路建設宏觀指導、檢驗和考評。2.4.4市(區)交通運輸局在省公路局行業指導下,主管所管轄區域內路網項目標監督管理工作。2.4.5市(區)交通運輸局所屬質量監督機構具體實施公路工程質量監督工作。質量監督機構應該在交通主管部門委托事項范圍內實施公路工程質量監督工作。2.4.6公路工程質量監督關鍵包含以下內容:工程質量管理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和規范實施情況;從業單位質量確保體系及其運轉情況;勘察、設計質量情況,工程質量情況,使用材料、設備質量情況;工程試驗檢測工作情況;工程質量資料真實性、完整性、規范性、正當性情況;從業單位在工程實施過程中質量管理行為。2.4.7對于使用財政性資金安排路網項目,市(區)交通運輸局必需對公路建設資金籌集、使用和管理實施全過程監督檢驗,確保建設資金安全。2.4.8路網項目在項目開工前,應對項目法人或其派駐工程現場管理機構、管理人員及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對未達成資格標準,要責成其補充完善,或責成其按要求委托含有對應管理能力代建單位負責建設管理。2.4.9市(區)交通運輸局依據公路建設年度計劃、審批施工圖設計、經審計建設資金落實情況、征地拆遷完成情況、依法確定施工和監理單位、質量監督手續辦理,和落實質量和安全確保方法等情況,依法辦理路網項目標施工許可。2.4.10市(區)交通運輸局在省公路局行業指導下,按管理權限審核、審批公路施工保通暢行方案;會同交警部門審批公路施工路段交通繞行方案,并向社會公告;會同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組織處理重大通行阻塞應急事件;負責向社會公布相關路況信息;依法對違反公路養護施工保障通行規定行為進行查處。2.4.11市(區)交通運輸局應制訂本轄區路網項目標考評獎懲措施,督促建設單位完善制度、切實推行建設管理職責,確保路網項目建設有序推進。考評評價指標應涵蓋工程質雖、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協議管理、投資控制、廉政建設等關鍵內容,實施質量、安全一票否決制。2.4.12市(區)交通運輸局要對參與本轄區路網項目標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進行信譽考評,考評結果報省公路局審查后,由省廳綜合評選,并在全省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系統公布。2.4.13市(區)交通運輸局每十二個月應對轄區路網項目進行不少于4次監督檢驗。年初關鍵檢驗年度計劃安排、質量安全控制方法是否到位和各項工作確保方法有效性;年中關鍵檢驗項目管理、進度、質量安全情況,并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檢;三、四季度對照年度目標,督促采取有效方法,確保全方面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各階段檢驗結束后,應立即印發通報,并抄報省局。2.4.14市(區)交通運輸局要重視對路網建設管理人員培訓,尤其是縣區負責建設干線公路建設項目管理和技術人員;督促項目管理單位組織對相關管理制度和措施學習和宣貫,適時開展施工中技術難點和管理關鍵點培訓。2.5行業監管2.5.1受省交通運輸廳委托,省公路局負責路網項目省交通運輸廳授權初步設計、施工網設計審批工作,負責路網項目標程序管理,和質量、安全、進度、投資過程監管和指導,負責路網建設過程中重大間題協調和決議,負責路網項目標完工驗收工作,并立即向省廳匯報路網項目整體情況和重大問題。2.5.2省公路局在行業監管中經過明確路網建設管理程序和要求,監管參建各方認真推行工作責任;指導項目管理機構總結和推廣干線公路路網建設成熟管理經驗和r丁程技術方法;針對路網建設工程特點,以治理質量通病為目標,明確工程建設關鍵工序和各工序控制關鍵點,強調關鍵工藝監督檢驗,深入推進技術規范認真實施;掌握路網項目標關鍵工藝和難點,主動為項目管理單位提供管理和技術咨詢服務。2.5.3省公路局依據省廳委托,根據管理權限,辦理經市(區)交通運輸局進行初步審查后報送省公路局相關文件,推行路網項目標相關審查審批程序。254省公路局在路網項目管理中,要求項目管理單位建立健全“六位一體”質量管理體系;根據工程特點,制訂切實可行實施性建設計劃,健全規章制度;針對建設難點和質量通病,研究項目質量和安全控制關鍵點,編制質量目標策劃書;依據工程進展情況進行定時和不定時日常檢驗及質量檢測,對路基驗收、橋梁預制、隧道、路面、防護排水等關鍵步驟,依據需要安排獨立抽檢。2.5.5省公路局負責落實國家相關公路施工保通暢衍法律、法規和規章,制訂本轄區干線公路施工保障通行規范和標準;指導市(區)交通運輸局推行干線公路施工保暢職責。2.5.6根據省交通運輸廳下達年度路網建設投資計劃,省公路局督促和指導市(區)交通運輸局安排年度工作計劃,依據年度目標責任書進行階段性檢驗、考評。督促項目管理單位編制進度計劃,實施“階段目標分解法”,落實工作責任和時限。依據各項目實際進度情況和自籌資金配套落實情況按百分比撥付省補資金。2.5.7省公路局負責路網項日勘察設計工作監督和指導。指導重大路網項目標設計招標、建立健全設計工作監督管理制度,監督設計外業驗收、“三階段”設計復核制度及其它設計管理制度實施。2.5.8省公路局負責審查路網項目標招標公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和中標公告,核備資審結果和招標結果;負責受理投標人和其它利害關系人投訴;對項目協議履約情況進行抽檢,并將抽查結果記人信譽考評。2.5.9省公路局在路網項目管理中,要求項目管理單位建立健全“六位一體”質量管理體系;根據工程特點,制訂切實可行實施性建設計劃,健全規章制度;針對建設難點和質量通病,研究并項目質量和安全控制關鍵點,編制質量目標策劃書。2.5.10省公路局負責干線公路“五化”簪理推進工作,指導新開工項目管理單位編制推進“五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編制標準化施工作業指導書,相關鍵地推進現場作業標準化工作。適時組織觀摩學習“五化”管理工作成效和經驗,推進實踐證實有效管理和技術方法推廣、應用。2.5.11省公路局負責指導路網項目干線公路改造項目,全方面推廣108國道改造示范工程創建理念,對過村鎮路段、路側景觀、排水設施、平面交叉、安保工程、標志標線、過渡路段等七項內容進行優化設計,提升干線公路建設品質。2.5.12省公路局要以平安工地創建和考評評價為手段,指導項目“平安工地”創建活動指導,督促建立市(區)交通運輸局年度考評、項目法人六個月考評、監理單位每三個月考評、施工單位每個月考評“平安工地”創建工作機制。2.6法人負責2.6.1路網項目依法實施項目法人負責制。項目法人必需嚴格實施國家要求基礎建設程序,不得違反或私自簡化基礎建設程序,負擔公路建設相關責任和義務,對建設項目質量、投資和工期負責。2.6.2項目法人或其派駐工程現場管理機構,應含有對應管理能力和建設經驗,按要求組建機構、配置人員,制訂完善工程管理各項規章制度。應依據項目實際,合理設置軹能部門和崗位,涵蓋計劃、協議、技術、質量、安全、財務、建設環境保障、紀檢等管理職能。2.6.3項目管理機構內設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應符合省廳、省局相關要求,并滿足建設管理需要。管理機構責任人及其關鍵崗位人員應含有良好社會信用和職業道德,含有對應工程組織管理能力,能夠嚴格實施國家相關法律和要求,熟悉、掌握公路建設規章、政策。2.6.4項目法人或派出機構責任人,和技術責任人要求專職負責,不得兼職,應含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含有2個及以上公路項目標建設管理經歷。關鍵崗位配置人員應含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含有1個及以上公路項目標建設管理經歷。對包含長大橋隧、特殊結構橋梁,和地質條件復雜山區公路項目,還應配置含有對應施工管理經驗橋梁、隧道或地質高級工程師。2.6.5項目法人負責干線公路施工保暢組織實施。開工前負責編制施工保通暢行方案,并報相關部門審批后組織實施;落實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保暢責任,巡查施工路段保通暢行情況,按要求匯報保暢和通行情況;立即發覺和處理影響通行問題,必需時按應急預案采取方法,立即恢復通行。266項目法人應該依法選擇勘察、設計、施工、咨詢.監理單位,依法采購和工程建設相關關鍵設備、材料,辦理施工許可,組織項目實施,組織項目交工驗收,準備項目完工驗收和后評價。2.6.7項目法人要加強對設計工作全方面管理,關鍵抓好地質勘察監督管理、各階段設計審查意見落實、“三階段”現場核查、設計變更把關、工程造價控制和各項審批手續協調辦理工作。2.6.8項目法人應依據工程特點,編制工程總體計劃和質量目標策劃書,按單位工程、分項工程分解質量目標和管理關鍵點,細化確保方法,健全崗位責任,落實工程質量責任登記制度,做到工程管理中各項、各步驟、各部位全部有技術要求、管理方法和人員責任。2.6.9項目法人和中標人應該依據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簽署協議,不得附加不合理、不公正條款,不得簽署虛假協議。2.6.10項目法人或其現場管理機構應嚴格推行協議義務,創建良好施工環境和條件,確保按設計、按規程、按協議要求施工。全部設計變更應按要求程序經同意后實施,不得越級處理。2.6.11項目法人必需合理安排和使用公路建設資金;做到專款專用,專戶儲存;根據工程進度,立即支付工程款;根據要求期限立即退還確保金、辦理工程結算。不得拖欠工程款和征地拆遷款,不得擠占挪用建設資金。2.6.12項目法人應該茌開工前三十日,向質監機構申請辦理公路工程施工質量監督手續。2.6.13項目法人要依據省公路局《相關印發全省一般干線公路建設養護工程“平安工地”創建活動實施方案通知》,開展“平安工地”考評評價工作,并定時通報評價結果。2.7社會監理2.7.1路網項目實施過程中,監理單位應該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協議文件和監理規范要求,并對施工質量負擔監理責任。2.7.2監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質量確保體系,完善管理制度,監督保暢方案落實,立即督促整改存在問題。2.7.3監理單位應制訂合理監理計劃,依據工程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監理實施細則,明確監理關鍵、難點、具體方法及方法步驟。經過監理月報分析質量、安全和進度等方面問題,立即采取方法,提升監理工作實效。2.7.4監理試驗室應維護好試驗室工作環境和儀器設備,確保試驗環境符合要求,立即完成總監辦和各駐地辦委托試驗,確保試驗數據正確、立即、客觀公正。2.7.5監理應檢驗承包人人員、設備履約情況,監督承包人試驗室運行情況及現場自檢過程;審批總體施工組織設計,關鍵施工方案或施工工藝;審查、評定施工單位質量確保體系,簽發協議工程開工令。2.7.6監理要嚴格復測和審批承包人測量結果,獨立抽檢進場原材料,經過平行試驗驗證混合料配合比、標準試驗,抽檢已完工程實體質量。查驗施工單位試驗檢測數據真實可靠性,對存在問題采取方法給予糾正,確保檢測項目完整齊全、抽查頻率符合規范要求、檢測數據真實可靠。2.7.7監理單位應采取旁站、巡視和平行檢驗形式對工程實施監理,使整個現場處于可控狀態。對關鍵工序、關鍵部位、試驗工程和完工后無法檢測其質量或返工會造成較大損失工程進行旁站監督。2.7.8監理單位應組織或參與質量檢驗活動,立即發覺質量缺點和質量隱患,召開質量分析會、質量專題研討會,主持或參與質量問題、質量事故調查和處理,對出現重大質量事故時,督促承包人按要求上報相關部門。2.7.9監理單位應評定分部工程質量,簽發中間交工證書,如實填寫質量責任卡,參與工程交(竣)工驗收。2.8企業自檢2.8.1施工企業對公路工程質量安全負主體責任,必需建立健全質量和安全確保體系,落實質量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2.8.2施工企業要根據協議條款,制訂施工現場保暢方案并負責實施;指派專員負責維護公路施工保暢路段通行秩序;立即疏導阻塞通行,必需時快速開啟應急預案,并立即向業主匯報。2.8.3施工企業應該根據協議約定和項目總體建設目標要求組織施工,管理和技術人員及施工設備應按協議承諾當立即到位,滿足工程進度需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確保質量安全體系有效運轉,實施全過程管理;要均衡組織生產,加強現場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做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產。2.8.2.8.5對采購、使用材料、設備質量負責。對包含結構安全試塊、試件和關鍵原材料,應該在監理人員在場監督下按要求方法抽樣制件、試驗、檢測。未經監理工程師簽認,施工單位不得將建筑材料、構件和設備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裝,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2.8.2.8.7施工企業要監督、檢驗分包單位工程管理和質量確保體系有效運轉,還應將其納入本協議段工程管理和質量確保體系,使其工程進度、質量和安全滿足協議要求。2.8.9對驗收不合格工程,施工企業應自費返工或按同意方案自費處理。缺點責任期內若發覺質量問題,證實系施工原因所致,施工單位應負責白費返工或維修處理。2.8.10施工企業應該加強工程款管理,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拖欠分包人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項目法人對工程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驗時,施工單位應該主動配合,不得阻撓和拒絕。2.8.11施工企業要安全生產標準化是否達標作為關鍵工作,逐步實現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化、場容場貌規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2.9設計監控2.9.1勘測設計單位應該嚴格實施國家頒布標準、規范及行業管理明確質量控制關鍵點,加強全過程設計質量控制,建立完整勘測設計文件編制、復核、審核、會簽和同意制度,明確各階段設計質量責任人,并對公路工程勘測設計質量負責。2.9.2設計單位應依據勘察設計協議,按期完成設計文件。設計文件編剎要符合工程可行性研究匯報批復精神和委托書要求。設計文件深度應該滿足相關要求,并符合技術規范要求。2.9.3應依據關中、陜南、陜北不一樣地形地貌、水文地質、生態環境、人文環境、路網結構等特點,制訂項目所在區域特色勘察設計指導思想和設計標準。2.9.4對改造升級項目,應安全、穩妥、合理利用現有結構物,妥善處理新舊路銜接,合理利用舊路。2.9.5設計單位要依據現場地形、地貌和道路通行條件,認真做好公路施工保暢設計,并將相關費用如實計入工程概(預)算。設計單位應制訂設計標準化指導意見,對多種結構明確標準尺寸,除特殊結構物外,盡可能采取標準設計,以滿足集約化生產要求。2.9.6設計單位應在施工前就設計文件向項目法人、施工、監理單位具體說明,進行技術交底,解答相關疑問,立即修改設計錯漏。2.9.7項目法人應在施工放線后正式開工前、路基橋隧基礎完成時、隸屬工程實施前三個階段,組織設計、建設協調、施工和監理單位進行施工網設計現場復核和優化完善工作,設計單位應派關鍵設計人員參與。2.9.8設計單位必需派出技術全方面、經驗豐富設計代表進駐工程現場,提供后續服務,對影響結構使用安全關鍵部位工程質量進行監控。應依據工程進度,現場檢驗和監督設計意圖落實情況。對未按設計施工或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要求工程,應立即向建設單位反應,問題不能得到糾正和處理時,應向質量監督部門匯報。2.9.10對法人、監理和施工單位提出設計變更意見,設計單位應按攝影關變更程序和要求,立即提交設計變更文件。設計變更應該符合國家制訂技術標準和設計規范要求,設計單位必需負擔設計變更文件質量責任。2.9.11設計單位應該參與工程質量事故分析,并對因設計原因造成質量事故負擔對應責任。參與工程交(竣)工驗收,并對工程質量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提出意見。2.9.12勘察設計單位應嚴格控制工程投資,改建工程應充足利用舊路,靈活掌握平縱指標。局部路段受地形地物等條件限制,或提升技術指標后丁程造價大幅增加時,在滿足衍車安全、舒適指標前提下,結合項目工程實際和投資,可合適降低技術指標(標準)。2.10設計管理2.10.1路網項目勘察設計工作通常應該在工程可行性研究匯報同意后進行;部分有特殊工期要求項目應在省交通運輸廳出具行業審查意見后進行,部分小型項目可依據省交通運輸廳或省公路局下達計劃開展勘察設計工作。2.2.10.3路網項目通常按兩階段進行勘察設計。地形、地質較簡單項目經省公路局同意后可按一階段施工圖設計,項目法人應對設計方案進行中間審查,確保設計方案經濟性、安全性及合理性。2.10.4路網項目必需推行設計審批程序。設計文件經市(區)交通運輸局初審后上報省公路局,省公路局按管理權限直接組織審查批復或報省交通運輸廳審查批復。省發展改革委員會批復工程可行性研究匯報項目,其初步設計技術審查和行業意見由省交通運輸廳(或授權省公路局)組織完成,施工圖設計審查和審批由省公路局完成。其它路網項目標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均由省公路局組織審查和批復。列入路網建設計劃關鍵縣鄉公路新、改(2.2.10.6市(區)交通運輸局和項目法人應督促設計單位嚴格按審查意見對設計進行修改、補充或完善。未按審查意見進行修改完善設計,審批單位不予審批,委托單位可拒付設計費。2.10.7設計階段,項目法人應提前介入,全方面協調處理勘察工作外部環境,參與研究、發覺設計中重大問題,對可能影響路線方案決議或大幅增加造價社會拆遷物等問題,要及早安排評定,牽頭組織設計單位,對設計方案包含到其它部門、沿線政府意見立即協調,并形成書面協議。2.10.8設計方案要符合項目地形地貌、水文地質、生態環境、人文環境、路網組成,針對新建、改建、擴建不一樣特點,統籌考慮工程經濟合理性、公路和自然生態環境和社會人文景觀協調,和施工、養護過程中對生態環境保護和恢復方法,合理利用路線走廊現有資源2.10.9應加強總體設計,確保路線、路基、路面、橋隧、造價等各專業之間有效銜接,發揮部門校審、院內審查等把關作用,全方面提升勘察設計工作質量。2.10.10設計單位是地質勘察工作責任主體,對地質勘察工作質量和結果應用負全責,要采取有效方法,加強勘察力量,確保投入到位,切實解塊地勘工作滯后和結果應用和設計脫節等問題。2.10.11對道路沿線影響結構和運行安全滑坡、泥石流、橋梁岸坡、隧道邊仰坡等要認真調查,具體統計調查征地拆遷數量,對路線拆遷廠礦等特殊征遷物應在初步設計階段簽署相關協議。2.10.12嚴格控制工程設計變更,確需變更應符合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設計變更管理措施》及省交通運輸廳相關要求和技術標準、規范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質量、使用功效和環境保護要求。變更設計增加費用標準上應自籌處理。2.10.13-般情況下,全部設計變更必需經同意后方可實施。對重大、較大設計變更,可事先征求原設計批復單位意見后開展丁作。對未事先通知,私自變更審批單位不予受理。2.10.14重大設計變更由初步設計批復單位負責審批,較大設計變更由施工圖設計批復單位負責審批,通常設計變更由項目法人負責審批。全部須經省交通運輸廳、省公路局審批變更設計,項目法人征求設計單位意見后報市(區)交通運輸局,市(區]交通運輸局初審同意后報省公路局,由省公路局依據權限審批或轉報省交通運輸廳審批。2.11施工管理2.11.1項目法人要督促施工單位查找微弱步驟,有針對性地制訂施工標準化實施細則,逐步建立系統施工標準化管理體系,使影響結構安全質量問題從源頭上得到遏制。2.11.2項目法人要明確參建各方職責,督促質量確保體系運轉有效、監督到位,強化考評機制,嚴格獎懲和問責;優化管理步驟,把管理標準、技術標準、作業標準和檢驗考評機制落實到施工全過程,實現工程進度合理均衡,質量確保方法到位。2.11.3合理組織施工,均衡安排生產,確保各項工程在其最好季節和最好時段完成。要充足考慮現場施工各個工序步驟、生產步驟、轉換時間和對質量影響,依據工程實施情況,制訂合理有效施工方案和管理方法。2.11.4除橋梁、隧道工程外,通常應確保路基工程在通車前十二個月九月底完成,使成型路基最少有六個月沉降穩定時。路基防護T程,尤其是綠化及生物防護T程應和路基工程同時實施,通車前見成效。2.11.5路面T程施工招標通常應在通車前十二個月前六個月完成。施工單位在入冬前應完成路面基層、底基層和部分面層備料,并完成試驗路段鋪筑。在踣面面層開工前,應消除全部涵洞、通道、擋護等“路基斷點”,確保路面連續鋪筑,避免交叉污染。2.11.6為確保良好施工環境,征地拆遷、劃界、清點等工程應一并進行,并在主體施工單位進場前完成。2.11.7參建項目管理、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和相關管理人員,應根據“階段目標責任分解法”管理要求,明確階段目標責任,落實工作責任,定時檢驗考評,把每個階段目標責任完成情況作為獎懲及問責依據。對完成目標任務很好單位和人員實施獎勵,對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由責任人認真分析原因,制訂有效補救方法。2.11.8對路面、特殊橋梁、長大隧道、特殊地質路段治理工程,或輕易H5現質量問題工序、工藝和分項、分部、單位工程,和改擴建工程關鍵步驟(如路基、路面、橋梁等拼接問題),項目現場管理機構和施工單位應在質量目標策劃書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制訂具體、操作性強施工作業(技術)指導書。2.11.9全部關鍵單項工程、關鍵工序和關鍵部位、關鍵施工步驟,全部必需實施“首件認可制”。經過首件認可總結經驗,查找不足,采取改善方法,確定施工工藝和質量標準指導施工、控制質量,確保工程質量水平一直處于高標準。分段作業結合部、填挖交界結合部、半填半挖結合部、結構物和填方結合部、邊死角和通常填筑段結合部等“六部”施工質量控制。2.11.10路基填筑除按相關要求正常施工外,要采取切實可行具體方法,加強對標段間結合部、院內審查等把關作用,全方面提升勘察設計工作質量。2.11.11改擴建項目路基工程要依據原路基實際情況對場地清理、路基拼接、施工排水、路基拼接臺階施工等工藝做出特殊要求,把新老路基結合部處理做為質量控制關鍵。改擴建工程舊路利用段,應采取動態設計,現場完善。2.11.12加強路面試驗、現場技術指導及施工過程控制。標準上應委托含有路面工程研究能力和一定實踐經驗專門機構,作為建設單位路面工程咨詢單位,負擔路面技術咨詢。咨詢單位負擔控制路面工程施工中多種標準試驗,指導施工、監理單位現場施工控制,參與或直接負擔路面工程施工方法、工序、工藝、設備、試驗、檢測等控制。2.11.13橋涵混凝土必需采取電子自動計量強制式拌合機集中拌合,有條件推廣使用商品混凝土。水泥混凝土拌和場、堆料坪通常應采取水泥混凝土硬化。橋梁預制應推廣使用數控張拉、智能壓漿、噴淋養生工藝。鋼筋加工要推廣使用鋼筋定位架。2.11.14薄壁空心高墩及箱梁懸澆施工不宜在冬季進行。若有工期要求,必需采取冬季施工應有保溫方案,并經充足論證后方可實施。監控單位提出懸臂施工預拱度數值,必需在項目現場管理機構會同監理、設計人員及相關教授共同討論后才能實施。2.11.15改擴建項目標橋梁設計、施工方案應認真研究,確保拼接質量。新拼橋梁施工不得影響老橋結構安全和臺背路堤穩定。新拼橋梁放線應采取雙控,即設計坐標定位控制和老橋墩臺帽沿縱向實際定位相一致來控制。拼接后沉降差應控制在5mm以內,施工中必需采取有效方法,降低差異沉降和混凝土收縮徐變。2.11.16對于老橋不一樣類型病害,監理、施工單位在拼接施工前應依據設計單位提供維修加固設計文件及技術資料,認真組織橋梁病害核查、維修和補強加固,然后再進行拼接施工。2.11.17改擴建項日需拆除舊橋時,施工單位應針對每座橋梁特點制訂專題施工安全及保暢方案,內容包含交通分流措施、拆除施工技術方案、安全保障方法、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環境保護方法等。拆除工程中應適時恢復封閉段根本交通,將施工對交通影響降至最小程度。2.11.18標準嚴禁使用拔桿架梁施工方案。對不得不采取拔桿架梁施工部位,取得項目管理機構同意后,必需編制具體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確保方法,在監理審查同意后,由項目管理機構報市(區)運輸交通局審批。未經審批同意,不得使用拔桿架梁方法。2.11.19在隧道施工初噴、早期支護、二襯等步驟中要至上而下落實“立即性”標準,確保隧道施工各工序在合適間距下連續均衡流水作業,整體推進。2.11.20隧道支護方法應采取動態管理,依據實際圍巖等級立即調整。隧道開挖后應立即進行早期支護及二次襯砌施工,預防圍巖變形過大或發生塌方。2.11.21在隧道防水板施工前必需建立以地質雷達檢測為主早期支護中間交工驗收制度。檢測內容應包含空洞、厚度、強度、凈空和排水系統,驗收合格后方可開始二次襯砌施工。2.12檢測管理2.12.1路網項目標檢測工作包含驗收檢測和監督檢測,分別由質量監督部門和項目法人或其派駐現場管理機構委托。負有政府監督職責交通主管部門,和行業監管省公路局為監管工程質量,可委托檢測單位開展監督檢測。2.2.12.3市質監站在驗收檢測中能夠委托有對應資質公路工程試驗檢測機構負擔檢測任務,負責組織和管理工程質量竣交工判定檢測工作,并監督驗收檢測全過程;檢驗、考評檢測工作實施情況,組織人員核查判定檢測工作,協調、處理檢測中碰到相關問題;審查檢測機構提交檢測資料,對符合要求檢測結果給予確定,提交工程質量檢測匯報和判定匯報,向項目法人下發工程質量檢測意見;對項目法人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管理,抽查檢測結果。2.12.4在驗收檢測中,項目法人向市質監站立案后能夠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編制檢測管理措施,落實專員負責,并組織協調施工、監理等單位配合,落實安全保障方法,確保檢測工作順利進行。要認真分析檢測數據,立即整改發覺問題,并將問題整改結果上報市質監站。2.12.4橋梁樁基檢測、橋梁荷載試驗、隧道支護地質雷達檢測、剛構橋監控等關鍵工程檢測,應委托有對應資質單位進行第三方檢測,并建立專題檔案。關鍵結構隱蔽工程在下步工序施工前均應由項目法人委托獨立檢測單位進行“第三方檢測”。2.12.5檢測機構必需科學、公正地進行檢測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應工程質量,對檢測數據和結果真實性負責。接到委托后,明確項目檢測責任人,編制檢測方案,并經市質監站和項目單位審查認可。2.12.6檢測蓽位應分階段提交檢測結果,并于每個月25日前將本月檢測情況和問題落實情況報委托單位。要立即匯總檢測數據、資料,向委托單位提交完整工程質量檢測資料和檢測匯報;嚴格按相關安全要求開展檢測工作,不得違章作業。2.12.7隧道工程如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超前地質預報和施工監控量測,項目法人單位必需要求第三方檢測單位提交詳盡預報和監控工作方案,確保預報和監控數據有效地指導施工,立即調整圍巖類別和支護要求,確保早期支護變形值符合要求,在圍巖異常急劇變形、處于危險狀態時,必需立即停止掘進,采取應急方法。2.12.8檢測機構必需含有和檢測任務相適應技術力量。標準上路網項目應由含有公路工程試驗檢測機構乙級以上資質單位負擔。關鍵檢測技術人員必需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有豐富檢測工作經驗,并含有良好職業道德,能夠客觀、公正、老實、廉潔地推行職責。檢測儀器設備必需經過計量檢定合格,技術情況完好,技術參數滿足工程檢測技術要求。優先使用自動化和無損檢測設備進行檢測。2.13交完工驗收2.13.2.2.13.3分項工程完成后,施工單位提出分項工程中間交工申請,由監理單位組織中間交工驗收,質量評定合格后,簽發《中間交工證書》。分部、單位工程完成后,監理單位應立即組織進行中間交工,將其所屬分項(分部)工程質量得分進行加權匯總,形成對分部(單位)工程評價。2.13.4工程質量判定檢測由市質監站負責組織,其檢測費用由項目法人負擔。交工驗收工程質量判定檢測工作應根據單位工程進展及整體工程完工情況分階段實施,項目法人、施工、監理單位應主動配合。檢測過程中發覺問題,質監站應反饋項目法人,項目法人要組織施工2.13.5試運行前工程交工驗收可由市級交通運輸局組織實施,單獨或若個協議段合并進行交工驗收時.由項目法人組織實施。符合交工驗收條件后,施工單位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向項目法人提出申請,項目法人應立即組織交工驗收。對于完工時間相近協議段,項目法人可合并驗收。2.13.6經過交工驗收協議段,項目法人單位應立即向施工單位頒發“公路工程交工驗收證書”,并抄送監理單位。試運行前交工驗收完成后,驗收單位應按要求立即完成“公路工程交工驗收匯報”并報完工驗收單位立案,同時抄送質量監督部門。2.13.7協議段內路基工程全部完成后,經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后方可進行路面施工。機電、綠化、房建等隸屬工程,可單獨進行交工驗收。機電工程交工驗收工作必需經過機電系統試運行后方可進行。綠化工程交工驗收工作應在十二個月生長周期滿后進行。房建工程按其專業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由項目法人負責組織驗收,并向所屬地域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立案。2.13.8公路工程交工驗收時應明確接管養護單位養護管理責任和原施工單位缺點責任期責任。交工試運行后不得出現養護管理責任缺失現象,。公路工程交工驗收時未明確接管養護單位不得進入試運行。對于公路改線后舊路應依據公路性質立即移交地方管理部門負責管理養護。2.13.9完工驗收前應完成檔案、環境保護、水保等專題驗收。檔案驗收由省公路局局負責。環境保護驗收由審批該項曰環境影響匯報書(表)或環境影響記錄表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水保驗收由審批該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門負責。2.13.10路網項目完工驗收通常應在工程交工驗收滿2年后進行,并由省交通運輸廳或省公路局根據管理權限組織進行。工程完工驗收應滿足條件是:交工驗收時提出質量缺點等遺留問題和試運行期出現病害已全部處理;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質量檢測判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質量判定匯報;檢驗復測依據《實施細則》相關條款明確驗收意見相關多種單項和專題驗收合格;工程決算經過審計并獲上級交通主管部門確定進行。工程完工驗收申請匯報應根據建設管理程序和權限逐層上報。2.13.11交、竣丁驗收中需要匯報、多種資料及質檢部門檢測結論等均由項目管理單位負責提供、搜集、整理,并對其真實性進行負責。2.13.12完工驗收采取會議形式。參會人員討論經過驗收委員會名單,聽取相關單位匯報,對工程實體質量及建設情況進行全方面檢驗。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分,對各參建單位及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確定工程質量等級和建設項目等級,形成完工驗收判定書。2.13.13交工驗收、完工驗收所需要費用,應按工程施工協議成建設協議相關要求辦理。如未明確時,驗收費用由項目管理單位負擔。2.13.14經過完工驗收項目,由完工驗收負責單位簽發《公路工程完工驗收判定書》,質量監督部門依據完工驗收結論,對各參建單位簽發《公路工程參建單位工作綜合評價等級證書》,各相關單位落實會議決定和提議。2.13.15工程完工驗收資料應立即報送檔案管理部門,未報歸檔資料項目,不下發完工驗收判定書。第三章路基工程3.1-般要求3.1.1路基工程開工前,應在全方面了解設計要求和設計交底基礎上,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相關人員進行現場調查和查對,依據實際情況對設計方案進行優化完善,提出科學合理施工方案。1充足調查沿線地質情況,關鍵對滑坡、高邊坡、特殊地基等路段進行全方面核查,論證設計方案合理性。2核查全線排水系統設計是否完善、合理,核查排水設施基礎標高和走向,使全線排水溝渠、管道、橋涵等工程形成完整排水系統,和路基影響范圍內自然排水系統相協調。3涵洞、擋墻、排水設施等結構物地基承載力應滿足設計要求,不滿足時地基必需加固處理。4建設單位應組織沿線政府、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共同對包含沿線廠礦企業、村組通行及農業生產跨線橋、通道等進行調查,依據實際需要優化位置、結構尺寸,確保一定凈空高度(人行通道大于2.2m,農耕通道大于3.2m),方便通行和生產。3.1.2在熟悉施工圖設計文件和詳盡現場調查后,施工單位應依據設計和技術規范要求,結合工程特點,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和對應專題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相關責任人員,并邀請相關教授進行評審。3.1.3路基開工前必需建立健全質量、環境保護、安全管理體系和質量確保體系,明確責任人。對各類施工班組、施工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和技術、安全交底;依據施工地段地形、水文、地質、環境等制訂對應安全技術、環境保護方法和安全預案,配置安全設施、器材、標志等。3.1.4路基開工前,做好全段中線放樣并同定路線關鍵控制樁,對原地表進行復測,查對或補充橫斷面,設置標志樁,對路基用地界、路堤坡腳、路塹坡頂、取土坑、護坡道、棄土堆等具體位置標識清楚。3.1.5路基平面控制網應使用三級導線及以上等級,高程測量應采取水準測量,測量儀器使用前應進行標定、檢驗校正。沿線每500m宜有一個水準點,在結構物周圍、高填深挖路段、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復雜路段宜增設臨時水準點。測設距離應以測高不加轉點為標準,通常平原區小于200米,山嶺區或丘陵區為100米,必需時還能夠合適加密,并加強對結構物中心復測。l控制點每30天復測一次。對于有異議導線點,水準點應立即匯報監理工程師,由監理工程師確定最終處理措施。2在施工過程中應對全部控制樁和有用標志樁進行加固保護,并樹立輕易識別標志。3相鄰協議段應組織聯測,并滿足相同級精度要求。4施工放樣時應注意路線中心線和結構物中心線,發覺和設計不相符時立即查明原因,并報監理工程師協調處理。5應認真查對長短鏈情況,如發覺設計中線長度丈量錯誤或需局部改線時,應報設計單位處理。3.1.6路基施工前,應根據相關要求和要求,建立試驗室并對路基基土進行相關試驗。每公里最少取2個點;取樣應有代表性,原地表土取樣時宜采取清表后原地表以下lOOmm和200mm位置,土樣充足混合均勻后做標準擊實作為該代表路段原地表壓實標準。對于取土場或利用填土做各項試驗時取樣規范,采取上、中、下取樣方法,上到原地表以下300mm,中到計劃取土體中部,下到計劃取土體底部。1在施工過程中發覺土質改變大時,視具體情況增加取樣點數。2應立即對起源不一樣、性質不一樣擬作為路堤填料材料進行復查和取樣試驗。3土試驗項目包含天然含水量、液限、塑限、標準擊實試驗、CBR試驗等,必需時應做顆粒分析、相對密度、有機質含量、易溶鹽含量、凍脹和膨脹量等試驗。4使用特殊材料作為填料時,應按相關標準做對應試驗,必需時還應進行環境影響評定,經同意后方可使用。3.1.7路基大面積施工前應選擇地質條件含有代表性段落作為試驗路段,路段長度不宜小于lOOm。1試驗路段施工應包含填料試驗、檢測匯報等。2壓實工藝關鍵參數:壓實機械規格、機械組合、松鋪厚度、碾壓遍數、碾壓速度。3最好含水量及碾壓時含水量許可偏差等。4過程質量控制方法、指標。5質量評價指標、標準。6優化后施工組織方案及工藝。7原始統計、過程統計,對施工設計圖修改提議等。8試驗段總結結果,報監理工程師審批。3.1.8做好臨時防護、排水設施總體設計和建設,方案要因地制宜、經濟適用,應和永久設施相結合。3.1.9排水、防護工程砌筑用砂漿必需集中拌和,拌和采取能夠正確計量強制式拌和機,砂漿保持適宜和易性和流動性,且應隨拌隨用,砂漿必需在初凝前使用,已初凝砂漿必需廢棄。3.1.10路基填筑應水平分層施工,每層上料前均細化、量化上料數量,嚴格控制松鋪厚度;按填料類型選擇性能優良、噸位足夠、匹配壓實設備,嚴格工藝控制,確保壓實質量。3.1.11路基主體完工后應盡可能留有六個月以上工后沉降期。若工期緊時,應對高路堤或不良地基路段采取增壓補強或超載預壓等方法,確保路基沉降總量達成90%以上,不然不得進行路面施工。31.12在路基工程基礎完成時,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對全線土石方工程、排水系統、邊坡防護工程及橋涵工程進行質量回頭望,對設計方案深入核查、優化、完善,并結合路基及水文地質情況對路面工程進行優化、完善。3.1.13場地清理1路基用地范圍內樹木,灌木叢等應在清表前砍伐或移植,砍伐樹木應堆放在路基用地之外,并妥善處理。對于路塹段邊坡開挖線至截水溝范圍原生植被應給予保留。2路基用地范圍內垃圾,有機物殘渣及原地面以下最少300mm內草皮,農作物根系和表土應以清除,有序集中堆放,以供土地復耕和綠化使用,征地范圍內樹木應該移栽在邊坡,立交區綠化。場地清理完成后,全方面進行填前碾壓壓實度達成要求。3路基用地范圍內及取土場范圍內樹根應全部挖除,并將路基范圍內坑穴填平扎實。3.2路基填料3.2.1填方路基應優先選擇級配良好礫類土、砂類土、碎石、卵石土、石渣等透水性好材料作為填料。當采取細粒土填筑,CBR值不滿足表3.2.6要求時,宜摻用石灰、水泥、粉煤灰等無機結合料進行改良;橋涵臺背、擋土墻墻背、浸水路堤應選擇滲水性良好填料。3.2.2含草皮、生活垃圾、樹根、腐殖質土嚴禁作為路基填料。粉質土,泥炭,淤泥,凍土,強膨脹土,有機質及易溶鹽超出許可含量土,液限大于50%、塑性指數大于26、含水量不宜直接壓實細粒土,不得直接作為路基填料。3.2.3標準上泥頁巖、千枚巖不能用做路基填料。假如條件受限,須經過CBR等試驗確定,并應填筑在原地面1.5m以上、路床頂面1.5m以下范圍內,其上下及周圍應有完善封閉方法,預防雨水滲透;碾壓應選擇激振力大于55T拖式振動碾壓設備,松鋪厚度不得大于300mm,確保壓實質量。3.2.4石灰土路基所用土、石灰必需符合規范要求,土中有機質含量小于5%;生石灰顆粒小于5mm,石灰質量符合Ⅱ級以上標準,活性CaO+Mg0含量大于60%(按干質量計),石灰儲存時間不得超出1個月。3.2.5砂礫路堤應采取級配良好天然砂礫,不均勻系數應大于5,曲率系數應在1~3范圍內,級配不良時應摻配。天然砂礫含泥量原地面以上2m范圍內小于10%、其它部分小于l5%,礫石含量不少于60%,最大粒徑路床小于lOOmm、路堤小于150mm。路床頂面300mm厚宜采取3.2.6路基填料強度和粒徑符合表3.2.6要求表3.2.6路基填料最小強度和最大粒徑要求填料應用部位(路床頂面以下深度)(m)填料最小強度(CBR)(%)填料最大粒徑(mm)一級公路二級公路三、四級公路路堤上路床(0~0.3)865100下路床(0.3~0.8)543100上路堤(0.8~1.5)433150下路堤(>1.50)322150零填及挖方路基(0~0.3)865100(0.3~0.8)543100注:1三、四級公路鋪筑瀝青混凝土和水泥砼路面時,應采取二級公路要求。2上下路堤填料最大粒徑150mm要求,不適適用于填石路堤和土路堤。3.3-般填方路基3.3.1準備工作l路基開工前做好施工測量工作,其內容包含導線,中線,水準點復測,橫斷面檢驗和補測,增設水準點等。2施工人員應依據設計文件提供資料,對取自挖方、借土場、料場路堤填料進行復查和取樣試驗,用作填料土應進行相關土工試驗。3在進行線外取土場選定工作時,應優異行具體勘探工作,預防出現土質改變,土石夾層,淤質夾層等現象。4取土場使用前應該開挖土場臨時排水溝,修建臨時便道,取土方法應和路基高挖方施工相同。5每個施工段應配置平地機1臺,重型壓路機3臺,挖掘機或裝載機1臺,推土機1臺,小型壓實機具,灑水車等。6路基病害、特殊路基處理、臨時排水設施等已完成。7明確路基施工作業段落劃分。3.3.2施工工序l通常填方路基施工工序場地清理→測量放樣→基底處理→填料→攤鋪整平→初壓→復壓→精平→終壓。2填土、攤鋪、平整性質不一樣填料,應水平分層、分段填筑,分層壓實。同一水平層路基全寬應采取同一個填料,不得混合填筑。每種填料填筑層壓實后連續厚度不宜小于500mm。填筑路床頂層最終一層時,壓實后厚度應大于lOOmm。填土區段根據網格化布料,用推土機或平地機攤鋪平整,使填層在縱向和橫向平順均勻,以確保壓路機碾壓輪表面能基礎均勻接觸層面進行壓實,達成最好碾壓效果。3碾壓碾壓時由路基兩側開始向中心縱向碾壓,根據初壓、復壓、終壓三步驟進行。壓路機相鄰兩行碾壓輪跡最少重合300mm,確保不漏壓。4斷面控制填方斷面邊坡線按每側超填寬度300~500mm進行控制,為確保斷面幾何尺寸正確無誤,直線段邊樁設置間距20m~50m,曲線段邊樁設置間距合適加密。3.3.3施工關鍵點1下承層經檢驗合格后,依據試驗路段確定并經監理工程師同意松鋪厚度及自卸汽車容量計算卸料間距卸料,用推土機依據松鋪厚度“標高臺”(或標尺)在整個路基寬度內進行攤鋪,采取平地機進行精細整平,形成路拱,虛鋪厚度經檢驗合格后進行碾壓作業。2分層填筑各層間應平整,符合橫、縱坡要求。如原地面不平,應由最低處分層填筑,并在分層和原地表結合部開挖臺階,坡度不陡于1:1,必需時增加土工格柵,以增加路堤整體性。3碾壓前應檢測填料含水量。在高溫條件下施工,含水量應高于最好含水量1-2個百分點。4上料區、攤鋪區、碾壓區、報檢區應設置顯著標識牌,注明施工段落起止樁號、層次、要求壓實度、技術責任人等內容。5碾壓前應檢測填料含水量,壓路機碾壓行駛速度不得超出4km/h,,碾壓無漏壓、無死角。每填一層,達成要求碾壓遍數后,壓實度檢測合格并經監理工程師抽檢同意以后,方可再填上一層,并處理好接茬。在路基兩側碾壓時比正常路段多振壓兩遍,以確保路基邊緣壓實度。6標段、分段作業、結構物和填方、填挖交界、半填半挖、邊死角和通常填筑等結合部作為路基施工質量關鍵控制部位。(1)對地表橫坡大于1:5斜坡地段,在路基填筑前將原地面開挖成內傾坡度2~4%,且寬度大于2m、高度小于1m臺階。(2)對于填挖交界地段,應按開挖高小于2m、寬大于1m臺階施工,并按每填筑5(3)對于V型溝槽清表后,應采取重錘擊實或強夯法處理,直至工作面能夠進入大型壓實機具開展施工。(4)攤鋪碾壓必需從低處往高處分層施工,加強拼接處壓實控制;開挖時必需待下部半填斷面原地面處理好,經監理工程師檢驗合格后,方可開挖上部挖方斷面。高度小于800mm路堤、零填及挖方路床宜采取水穩性很好材料填筑。(5)各標段之間和各作業段之間填筑層面,每層搭接長度不得小于2m。7做好臨時排水,路基兩側應做擋水埝,每30~50m用彩條布或磚砌等設置一道急流槽,預防沖刷路基邊坡。8石灰土路基應采取拖式振動碾壓設備壓實,須嚴格控制壓實厚度和質量。石灰土施工應采取連續施工,每層施工前,應對下承層表面進行灑水;若不能連續施工,每層碾壓完成后或石灰土全部施工完后,應采取塑料薄膜或土工布覆蓋養生,預防表面裂縫。9高填方路堤應優先采取強度高、水穩性好材料,施工過程應進行沉降觀察,重視地表、地下排水處理,在邊坡坡腳處做好臨時排水和防護工程。對填土高度大于8m路基,壓實度標準應提升1%,并采取強夯等方法加強地基處理。3.4土質路堤3.4.1準備工作1熟悉設計文件進行施工前現場調查,查對設計是否符合施工條件,結合生產工藝和使用上特點查對有哪些技術要求,有沒有特殊材料要求,查對圖紙說明有沒有矛盾,要求是否明確、齊全,圖紙各結構物關鍵尺寸、位置、標高有沒有錯誤等。經過熟悉圖紙,明確場外在施工中所需材料和構件等制備工程項目標安排,確定和施工相關組織、物質、技術等各方面準備工作項目。2組織準備依據核實工程量、工地條件、工期要求及本單位施工設備情況,制訂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依據施工組織設計要求,組織施工隊伍,合理布署施工力量,做好后勤物資供給工作。3施工現場準備工作(1)恢復路線導線、中線復測,水準點復測和加密,橫斷面檢驗和補測。(2)清理場地房屋及其它結構物拆除,清除樹木和灌木叢,施工場地排水,工地臨時供電、供水,交通道路和通訊設施情況。3.4.2施工工序l填前壓實→基底檢測→分層填筑→攤鋪平整→分層碾壓→壓實檢測。2施工測量放樣依據導線點用全站儀正確測設中心位置,應用水準點進行水準測量,依據路基寬度、填土高度、邊坡度放出邊樁,還要在中心樁和邊樁上作好松鋪高度標識。3布土、攤鋪、平整路基填筑可用配套機械化施工,形成挖、裝、運、攤、平、壓等流水作業。現場派專員指揮調配,按整行車數和每車攤鋪面積統計必需留出路基幅寬,下一行布土點就從該位置邊緣開始,布土和攤平能夠并列進行,直到充滿整個填筑區。用推土機整幅路基粗平一遍。測量工作人員緊跟著按時檢測虛鋪高程,算出虛鋪厚度。再用平地機精平,依據縱坡和橫坡要求做到大面平整。平地機整平方法應由路中開始向兩側推進。4碾壓碾壓之前,優異行含水量檢測,掌握含水量情況。若含水量超出能夠壓實標準范圍時,應采取翻拌晾曬;若含水量相對較低,采取灑水車灑水、旋耕機翻松,使填料含水量均勻,并滿足規范要求,以后進行碾壓。在碾壓時土體含水量通常控制在最好含水量±2%。3.4.3施工關鍵點1地基表層處理應符合下列要求(1)二級及二級以上公路路堤基底壓實度應大于90%;三、四級公路應大于85%。路基填土高度小于路面和路床總厚度時,基底應按設計要求處理。(2)原地面坑、洞、穴等,應在清除沉積物后,用合格填料分層回填、壓實。(3)泉眼或地下水應按設計要求,采取有效導排方法后方可填筑路堤。(4)地基為耕地、土質松散、水稻田、湖塘、軟土、高液限土等時,應按設計要求進行處理,局部軟彈部分也應采取有效處理方法。(5)地下水位較高時,應按設計要求進行處理。(6)陡坡地段、土石混合地基、填挖界面、高填方地基等全部應按設計要求進行處理。2路堤填筑應符合下列要求(1)對潮濕或凍融敏感性小填料應填筑在路基上層,強度較小填料應填筑在下層。在有地下水路段或臨水路基范圍內,宜填筑透水性好填料。(2)在透水性不好壓實層上填筑透水性很好填料前,應在其表面設2~4%橫坡,并采取對應防水方法。不得在由透水性很好填料所填筑路堤邊坡上覆蓋透水性不好填料。(3)每種填料松鋪厚度應經過試驗確定。(4)每一填筑層壓實后寬度不得小于設計寬度。(5)路堤填筑時,應從最低處起分層填筑,逐層壓實;當原地面縱坡大于12%或橫坡陡于1:5時,應按設計要求挖臺階,或設置坡度向內并大于4%、寬度大于2m臺階。(6)填方分多個作業段施工時,接頭部位如不能交替填筑,則先填路段應按1:1坡度分層留臺階;如能交替填筑,則應分層相互交替搭接,搭接長度大于2m。3土質路基壓實度應符合表3.4.3-3要求表3.4.3-3土質路基壓實度標準填挖類型路床頂面以下深度(m)填料最小強度(CBR)(%)一級公路二級公路三、四級公路路堤上路床0~0.30≥96≥95≥94下路床0.30~0.80≥96≥95≥94上路堤0.80~1.50≥94≥94≥93下路堤>1.50≥93≥92≥90零填及挖方路基0~0.30≥96≥95≥940.30~0.80≥96≥95-注:1表列壓實度以《公路土工試驗規程>(JTCE40)重型擊實試驗法為準。2.三、四級公路鋪筑水泥混凝土路面或瀝青混凝土路面時,其壓實度應采取二級公路要求值。3路堤采取特殊填料或處于特殊氣候地域時,壓實度標準依據試驗路在確保路基強度要求前提下可合適降低。4.尤其干旱地域壓實度標準可降低2%~3%。4壓實度檢測應符合以下要求(1)用灌砂法、灌水(水袋)法檢測壓實度時,取土樣底面位置為每一壓實層底部;用環刀法試驗時,環刀中部處于壓實層厚1/2深度;用核子儀試驗時,應依據其類型,按說明書要求辦理。(2)施工過程中,每一壓實層均應檢驗壓實度,檢測頻率為lOOOm2最少檢驗2點,不足lOOOm2時檢驗2點,必需時可依據需要增加檢驗點。3.5填石路堤3.5.1施工準備l編制施工方案,制訂質量安全等技術確保方法,對施工人員進行具體技術、安全交底。2經過試驗路段確定填石路基施工工序,得出壓實遍數和有效壓實壓實層厚度,填石路基石料強度應大于15MPa。3.5.2施工工序1填石路堤采取配套機械化施工,形成挖、裝、運、攤、平、壓機械化流水作業。按自卸汽車載土方量大小在路基填筑層面上用白灰圈出卸料范圍,現場設專員指揮石方調配。2在施工時宜用自卸汽車從一頭上料向前推進,大型推土機按試驗確定松鋪厚度攤鋪,一邊上料,一邊攤鋪,推土機平整過程中,剔除或破碎超粒徑石料,少許無法擊碎用裝載機遠運至場外,避免出現粗細顆粒離析現象。人工配合找平,使石塊之間無顯著高差臺階。對于粒徑大塊石之間縫隙,人工利用石屑或適應繼配砂石料填充。3路基填筑采取縱向分段、水平分層、由低到高、逐層施工次序。采取路堤全寬水平分層填筑壓實施工方法。推平時先中問,后兩邊。沿線路縱向方向保持中間高,兩邊低,路基橫向做成2%橫坡,整平結束后進行碾壓。4填筑時應采取大功率推土機和激振力大于40T重型壓實機具,避免出現粗細顆粒離析,嚴格控制填筑厚度、壓實遍數。依據現場平整度優異行穩壓,穩壓結束開始振壓,作到先弱后強,先慢后快,振壓4~6遍后看路基表面是否有輪跡,現場施工員跟隨壓路機隨時檢驗,并做好統計,確保無漏壓,無死角,壓實表面做到嵌擠無松動,密實無空洞,平整無起伏。5設置觀察斷面,并用石灰線正確打出該點所在位置,測其高程,再用振動壓路機在壓一遍,壓實后再重測一下原來點高程,統計沉降量。3.5.3施工關鍵點1填料應符合以下要求:(1)膨脹巖石、易溶性巖石不宜直接用于路堤填筑,強風化石料、崩解性巖石和鹽化巖石不得直接用于路堤填筑。(2)路堤填料粒徑應小于400mm,并不宜超出層厚2/3,不均勻系數宜為15~20。路床底面以下400mm范圍內,填料粒徑應小于150mm。(3)路床填料粒徑應小于lOOmm。2基底處理應符合以下要求(1)除滿足3.4.3-1條要求外,承載力應滿足設計要求。(2)在非巖石地基上,填筑填石路堤前,應按設計要求設過渡層。3填筑應符合以下要求(1)路堤施工前,應先修筑試驗路段,確定滿足表3.5.3-4-(1)中孔隙率標準松鋪厚度、壓實機械型號及組合、壓實速度及壓實遍數、沉降差等參數。(2)路床施工前,應先修筑試驗路段,確定能達成最大壓實干密度松鋪厚度、壓實機械型號及組合、壓實速度及壓實遍數、沉降差等參數。(3)二級及二級以上公路填石路堤應分層填筑壓實。二級以下砂石路面公路在陡峻山坡地段施工尤其困難時,可采取傾填方法將石料填筑于路堤下部,但在路床底面以下大于lm范圍內仍應分層填筑壓實。(4)巖性相差較大填料應分層或分段填筑。嚴禁將軟質石料和硬質石料混合使用。(5)中硬,堅硬石料填筑路堤應進行邊坡碼砌,邊坡碼砌石料強度不低于30MPa,最小邊尺寸應大于300mm,塊形規則。填高小于5m填石路堤,邊坡碼砌厚度大于1m;填高5~12m填石路堤,邊坡碼砌厚度大于1.5m;填高大于12m填石路堤,邊坡碼砌厚度大于2m,邊坡碼砌和路基填筑應同時進行。填料巖性相差較大時,應將不一樣巖性填料分段填筑,不得混填,同時應安排好石料運輸路線,專員指揮,按水平分層,先低后高,先兩側后中央上料,并用大功率推土機攤平,部分不平處應配合細石塊、石屑找平。當用人工鋪填石料時,應先鋪大塊石料,大面向下,擺平放穩,再用小石塊找平,石屑塞縫,最終壓實。(6)在填石路堤頂面和細粒土填土層之間應按設計要求設過渡層。4填石路堤施工質量應符合以下要求(1)上下路堤壓實質量標準見表3.5.3-4-(1)。表3.5.3-4-(1)填石路堤上、下路堤壓實質量標準分區路面底面以下深度(m)硬質石料孔隙率(%)中硬石料孔隙率(%)軟質石料孔隙率(%)上路堤0.8~1.50≤23≤22≤20下路堤>1.5≤25≤24≤22(2)填石路堤施工過程中每一壓實層,可用試驗路段確定工藝步驟和工藝參數,控制壓實過程;用試驗路段確定沉降差指標檢測壓實質量。(3)填石路堤質量檢測應采取施工參數和水袋法,沉降法聯合控制;路堤表面無顯著空洞,大粒徑石料不松動,鐵鍬挖動困難,邊坡碼砌緊貼,密實,無顯著空洞,松動,砌塊間承接面向內傾斜,坡面平順。3.6土石路堤3.6.1施工準備1編制施工方案,制訂質量安全等技術確保方法,對施工人員進行具體技術、安全交底。2施工前,應依據土石混合材料類別分別進行試驗路段施工,確定能達成最大壓實干密度松鋪厚度、壓實機械型號及組合、壓實速度及壓實遍數、沉降差等參數。3.6.2施工工藝1土石混填路堤不得采取傾填法進行施工,應按土方路堤施工工藝進行分層填筑、分層壓實。2土石混填路堤填料中石料強度不得小于15MPa,在填筑至距床頂面1m范圍內,不宜采取土石混合料進行填筑。3當土石混合料中石料含量超出70%時,宜采取人工鋪填;當土石混合料中石料含量小于70%時,可用推土機鋪填。3.6.3施工關鍵點1膨脹巖石、易溶性巖石等不宜直接用于路堤填筑,崩解性巖石和鹽化巖石等不得直接用于路堤填筑。2天然土石混合填料中,中硬、硬質石料最大粒徑不得大于壓實層厚2/3;石料為強風化石料或軟質石料時,其CBR值應符合表3.2.6要求。3基底處理應滿足3.4.3-1條要求。在陡、斜坡地段,土石路堤靠山一側應按設計要求,做好排水和防滲處理。4填筑應符合以下要求(1)施工前,應依據土石混合材料類別分別進行試驗路段施工,確定能達成最大壓實干密度松鋪厚度、壓實機械型號及組合、壓實速度及壓實遍數、沉降差等參數。(2)碾壓前應使大粒徑石料均勻分散在填料中,石料間孔隙應填充小粒徑石料、土和石渣。(3)壓實后透水性差異大土石混合材料,應分層或分段填筑,不宜縱向分幅填筑;如確需縱向分幅填筑,應將壓實后滲水良好土石混合材料填筑于路堤兩側。(4)士石混合材料來自不一樣料場,其巖性或土石百分比相差較大時,宜分層或分段填筑。(5)填料由土石混合材料改變為其它填料時,土石混合材料最終一層壓實厚度應小于300mm,陔層填料最大粒徑宜小于150mm,壓實后,該層表面應無孔洞。(6)中硬、硬質石料土石路堤,應進行邊坡碼砌,碼砌邊坡石料強度、尺寸及碼砌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邊坡碼砌和路堤填筑宜基礎同時進行。軟質石料土石路堤邊坡按土質路堤邊坡處理。3.7挖方路基371準備工作1路基施工前,應對路基工程范圍地質水文情況進行具體調查,考慮排水系統布設,將線路內水快速排出路基,并制訂具體施工方案。2對設計中確定縱橫向排水系統,伴隨路基開挖,立即施工,確保雨季不積水,并立即安排邊溝、邊坡修整和防護,確保邊坡穩定。3.7.2土質路塹1施工工序場地清理→測量放樣→施作塹頂水溝→機械開挖運輸→修整基床表面→邊坡及路基面整修→碾壓整型。2施工方法(l)依據路塹深度和縱向長度,開挖可按下列多個方法進行。單層橫挖法:單層橫挖法是從路塹一端或兩端按路塹橫斷面全高和全寬,逐步地向前開挖。多層橫挖法:假如路塹較深,能夠在不一樣高度上分多個臺階同時開挖,每一個開挖層全部有單獨運土出路和臨時排水方法,做到縱向拉開,多層、多線、多頭出土。這么能夠增加作業面,容納更多施工機械,形成多向出土以加緊工程進度。(2)路塹施工前先做好塹頂臨時截、排水設施,并隨時進行檢驗。塹頂為土質或含有軟弱夾層巖石時,立即鋪砌天溝或采取其它防滲方法,確保邊坡穩定。(3)開挖時,將利用于種植草皮和其它用途地表土儲存于指定地點。(4)開挖均自上而下進行,采取逐層順坡開挖法,運距小于200m土質路塹用推土機沿線路縱向順坡鏟土,運至填方地段作填料;土質路塹用挖掘機沿路基縱向順坡取土,汽車運至改良土拌合點或棄土場。杜絕亂挖、超挖和掏底開挖。(5)常常檢驗邊坡開挖坡度,糾正偏差,隨路基開挖逐層用人工或機械清刷邊坡,避免超挖、欠挖,保持邊坡平順,無顯著高低差。需設防護邊坡,按設計要求立即支護,以免長久暴露,造成坡而坍塌。在挖方時先預留一定厚度保護層,支護時再刷坡,邊刷坡邊進行支護。路塹開挖靠近塹底時,使其表面達成平順整齊,做成向兩側4%排水坡,避免表面以下地層擾動和泥化。(6)路塹開挖碰到下列情況時,立即和設計單位取得聯絡,進行設計變更:設計邊坡及基床、路基面所依據種類和實際有顯著不符,因自然災難危及塹底或邊坡穩定,因采取新或特殊施工方法需放緩或增大坡度,需增設擋墻或改變擋土構筑物加固排水設施等。3.7.3石方路塹1爆破施工工序施工放樣→清理表層松軟巖石→分層布設孔位→鉆孔→成孔檢驗→裝藥堵塞→聯接起爆網絡→安全警戒→起爆→安全檢驗→整理坡面、清碴。2爆破施工方法(1)開鑿作業面,清除地表雜物和覆蓋土層,施作小爆破形成臺階作業面。(2)依據設計要求放出開挖輪廓線和各炮孔孔位,并給予編號,插木牌逐孔寫明孔深、孔徑、傾斜角方向及大小。(3)嚴格按爆破設計位置、方向、角度進行鉆孔,先慢后快。鉆孔過程中,必需仔細操作,嚴防卡鉆、欠鉆、漏鉆和錯鉆。如發覺孔位和深度不符合設計要求時,進行補孔或透孔。結束后封蓋孔口或設置標志。(4)裝藥前必需檢驗孔位、深度、傾角是否符合設計要求。裝藥結構依據孔深和用途分別采取2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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