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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講解一、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概述(一)主要內容1.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A2.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B3.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附表概括為:兩張主表,一張附表一、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概述(二)納稅人如何選填申報表1.根據(jù)取用水行業(yè)選擇納稅申報表A或B特種行業(yè)其他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A城鎮(zhèn)公共供水農業(yè)特殊用水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B一、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概述有減免稅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附表2.根據(jù)有無減免稅事項選擇是否填報附表無減免稅不需填此表一、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概述(三)納稅申報前應完成的流程

納稅人首次申報前應辦理稅務登記,并填報《水資源稅稅源信息采集表》。稅務機關根據(jù)此表進行稅源登記和稅種認定,做好稅目、子目、稅率、納稅期限、預算級次等配置工作。納稅申報稅務登記稅源信息登記稅種認定二、水資源稅稅源信息采集表本表由納稅人根據(jù)稅務登記證和《取水許可證》記載的相關信息及水行政主管部門等認定的相關信息填寫。納稅人有多個稅源的,應分別填寫本表。二、水資源稅稅源信息采集表

“納稅人識別號”“納稅人名稱”“納稅人所在地”“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聯(lián)系電話”“辦稅員姓名”“辦稅員聯(lián)系電話”

二、水資源稅稅源信息采集表

上述內容由納稅人根據(jù)稅務登記信息填寫。(一)稅務登記有關信息

“納稅人識別號”,已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填寫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未取得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填寫稅務機關核發(fā)的稅務登記證號碼二、水資源稅稅源信息采集表

在金三系統(tǒng)中輸入納稅人識別號,系統(tǒng)會直接帶出上述這三項登記信息

“納稅人名稱”,填寫稅務登記證所載納稅人的全稱

“納稅人所在地”,填寫納稅人生產經(jīng)營所在地二、水資源稅稅源信息采集表“取水許可狀態(tài)”“取水許可證號”

“取水許可審批機關”“取水許可有效期限”

“取水口所在地”“取水地點”上述內容由納稅人根據(jù)取水許可情況如實填寫。(二)取水許可有關信息“取水許可狀態(tài)”□已辦理□未辦理二、水資源稅稅源信息采集表取水許可證號取水許可審批機關取水許可有效期限取水口所在地、取水地點必填

“取水地點”,取水地點是對取水口所在地的具體化,應填寫取水口詳細地址,盡量不要只填寫“公司內”或“院內”等模糊地址。二、水資源稅稅源信息采集表“取水口所在地”,

縣/區(qū)

鄉(xiāng)/鎮(zhèn)/街道,必須填寫完整,否則金三系統(tǒng)無法選填。“取水許可證號”,填寫完整格式,如取水××字20××第×××號。城鎮(zhèn)公共供水企業(yè)按售水量計稅的,如有多個取水許可證,可只填寫其中一個取水許可證信息,其它取水許可證信息在附送資料中說明。二、水資源稅稅源信息采集表“適用稅額等次”“水源類型”

“取用水行業(yè)”“特殊用水類別”

“地下水超采類型”“地下水取水地點供水管網(wǎng)是否覆蓋”上述內容的填寫關系著納稅人適用的稅目和稅額標準,務必認真選填,否則直接影響申報。(三)稅目稅額設置有關信息“適用稅額等次”我省是一類稅額

二、水資源稅稅源信息采集表“水源類型”□地表水□地下水□自來水

一張采集表只能選擇一種水源類型。原則上一張取水許可證對應一張信息采集表,如果取水許可證上既有地表水又有地下水,應按地表水和地下水分別填寫。

按售水量計稅的城鎮(zhèn)公共供水納稅人,水源類型選“自來水”。二、水資源稅稅源信息采集表“取用水行業(yè)”□農業(yè)□城鎮(zhèn)公共供水□特種行業(yè)□其他“特殊用水類別”□疏干排水□地源熱泵□水力發(fā)電□火力發(fā)電(貫流式冷卻)□農村集中飲水工程取用水行業(yè)和特殊用水類別只能勾選一項,不同時選擇。二、水資源稅稅源信息采集表

“地源熱泵”,即地源熱泵取用水,是指利用地球表面淺層水源(如地下水)中水的熱量或冷量,實現(xiàn)既可供熱又可制冷的節(jié)能空調系統(tǒng)。

“農村集中飲水工程”,是指供水規(guī)模在1000立方米/天或供水對象1萬人以上,并由企業(yè)事業(yè)單位運營的農村人口生活用水供水工程。二、水資源稅稅源信息采集表“地下水超采區(qū)類型”□非超采區(qū)□一般超采區(qū)□嚴重超采區(qū)二、水資源稅稅源信息采集表“地下水取水地點供水管網(wǎng)是否覆蓋”□是□否二、水資源稅稅源信息采集表

納稅人開采地下水,取用水行業(yè)為“特種行業(yè)”、“其他”時,“地下水超采區(qū)類型”和“地下水取水地點供水管網(wǎng)是否覆蓋”為必填項。

“地下水超采區(qū)類型”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區(qū)域勾選,“地下水取水地點供水管網(wǎng)是否覆蓋”按照主管部門提供的數(shù)據(jù)勾選“是”、“否”。二、水資源稅稅源信息采集表“年取用水計劃”“取水量核定機關”

“取水量核定機關行政級別”

“年取用水計劃”,根據(jù)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信息填寫。注意單位是立方米,應填寫數(shù)字格式,不能填寫成“××萬”的非數(shù)字格式。未取得年取用水計劃的,填寫“0”;未辦理取水許可證的,也不會有年取用水計劃,也填寫“0”。(四)取水量有關信息“取水量核定機關”“取水量核定機關行政級別”

二、水資源稅稅源信息采集表

□省級□地市級□縣級□其他納稅人填寫核準其取水量的水利主管部門全稱和對應的行政級別。納稅人填報的《水資源稅稅源信息采集表》錄入金三系統(tǒng)后,會自動生成一個相應的水資源編號,并與后期的納稅申報相關聯(lián)。

“附送資料”“信息變更日期”“注銷日期”二、水資源稅稅源信息采集表

“附送資料”,有此表中不能記載的情況,納稅人應如實附送資料加以說明。(五)其它有關信息

納稅人首次填寫《水資源稅源信息采集表》時,“信息變更日期”和“注銷日期”不填寫。“信息變更日期”和“注銷日期”二、水資源稅稅源信息采集表

信息內容發(fā)生變化需作變更或注銷登記的,納稅人應重新填寫《水資源稅源信息采集表》,注明“信息變更日期”或“注銷日期”,并由稅務人員在金三系統(tǒng)的水資源稅源登記模塊中選擇相對應的“水資源編號”,調出已登記的水資源稅源信息,然后進行變更修改或注銷處理。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三、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A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三、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A適用范圍:除城鎮(zhèn)公共供水、農業(yè)、特殊用水類別以外的納稅人填報。□特種行業(yè)□其他三、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A

表頭除“填表日期”、“稅款所屬期”外,納稅人填寫這部分信息時,應與填報的《水資源稅稅源信息采集表》內容一致。

金三系統(tǒng)中,在輸入“納稅人識別號”和選擇相應的“水資源編號”后,會自動將已登記的稅源采集信息帶出來。三、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A第1欄“項目”□地表水□地下水

申報表A不涉及自來水,因此這一欄只有地表水和地下水兩個選項,納稅人必須勾選其中一項。金三系統(tǒng)中,這欄信息會根據(jù)水資源編號自動帶出來。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三、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A第2欄“征收子目”

按照試點省份設置的征收子目填寫(如沒有,可不填寫)。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第3欄“上期累計取水量”納稅人截至上期當年已取水量的累計量,由系統(tǒng)自動計算生成。三、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A

注意:“系統(tǒng)自動計算生成”,是指操作員在申報錄入時,該項不需要操作員手工錄入,由系統(tǒng)根據(jù)納稅人當年已申報取水量自動計算導入,納稅人在填寫紙質申報表時要填寫上期累計取水量。

三、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A三、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A第4欄“本期取水量”納稅人當期的取水量。納稅人應根據(jù)水利部門核準的取水量填報。核準取水量確定流程:納稅人水利部門稅務部門①上報本期用水量②水利抄表核準取水量③按照核準的取水量申報④傳遞核準的取水量信息⑤申報數(shù)據(jù)與傳遞數(shù)據(jù)比對三、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A三、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A第5欄“本期累計取水量”本期累計取水量=上期累計取水量+本期取水量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三、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A第6欄“累計超計劃取水量”累計超計劃取水量=本期累計取水量-年取用水計劃

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第7欄“累計超計劃取水比例”累計超計劃取水比例=累計超計劃取水量/年取用水計劃×100%三、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A三、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A第8欄“本期適用稅額”由我省規(guī)定的適用稅額確定三、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A第9欄“本期應納稅額”本期累計未超計劃且已辦取水許可證的,本期應納稅額=本期取水量×本期適用稅額;除此之外的本期累計超計劃取水應當按我省公布的加倍征稅的計算方法確定。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本期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什么不在申報表欄次中反映?由于各試點省份對超計劃用水部分規(guī)定的加征標準不統(tǒng)一,同時,超計劃累進計算公式比較復雜,因此無法在申報表欄次設置統(tǒng)一公式來計算應納稅額,必須由系統(tǒng)根據(jù)各省配置自行計算。

三、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A第10欄“本期減免稅額”反映本期減免的水資源稅稅額,若涉及設有代碼的減免稅事項,納稅人需要填寫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附表,本期減免稅額由系統(tǒng)自動計算生成。若不涉及設有代碼的減免稅事項,納稅人不需填寫減免稅附表,系統(tǒng)會將“本期減免稅額”默認為0。三、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A三、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A第11欄“本期已繳稅額”填寫本期應納稅額中已經(jīng)繳納的部分第12欄“本期應補(退)稅額”=本期應納稅額–本期減免稅額–本期已繳稅額三、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A四、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B適用范圍:適用于城鎮(zhèn)公共供水、農業(yè)、特殊用水類別的納稅人填報。注意:火力發(fā)電(循環(huán)式)不適用本表,應按其他行業(yè)填報納稅申報表A。四、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B□城鎮(zhèn)公共供水□農業(yè)□疏干排水□農村集中飲水工程□地源熱泵□水力發(fā)電□火力發(fā)電(貫流式冷卻)取用水行業(yè)特殊用水類別四、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B與A表一樣,表頭除“填表日期”、“稅款所屬期”外,納稅人填寫這部分信息時,應與填報的《水資源稅稅源信息采集表》內容一致。

金三系統(tǒng)中,在輸入“納稅人識別號”和選擇相應的“水資源編號”后,會自動將已登記的稅源采集信息帶出來。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B(本表適用于城鎮(zhèn)公共供水、農業(yè)、特殊用水類別的納稅人填報)填表日期:年月日稅款所屬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單位:元至角分,立方米,千瓦時納稅人識別號

納稅人名稱

納稅人所在地

取水許可狀態(tài)□已辦理□未辦理取水許可證號

取水地點市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

水源類型□地表水□地下水□自來水適用稅額等次

取水量核定機關

取用水行業(yè)□城鎮(zhèn)公共供水□農業(yè)特殊用水類別□疏干排水□地源熱泵□水源熱泵□水力發(fā)電□火力發(fā)電(貫流式冷卻)□農村集中飲水工程四、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B

與A表相比,增加了“自來水”。城鎮(zhèn)公共供水按取水量計稅的選擇“地表水”或“地下水”,按售水量計稅的選擇“自來水”。

□地表水□地下水□自來水第1欄“項目”第2欄“征收子目”按照我省設置的征收子目填寫。如我省對城鎮(zhèn)公共供水企業(yè)的水資源稅征收子目可確定為“居民、特種行業(yè)、其他行業(yè)”。疏干排水設置為“疏干排水回收利用、疏干排水直接外排”,地源熱泵設置為“地源熱泵回用水、地源熱泵直接外排”等四、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B第3欄“累計取水量/累計發(fā)電量”納稅人當年已取水量或已發(fā)電量的合計數(shù)量。與A表“上期累計取水量”相似,系統(tǒng)也會自動計算。紙質報表需納稅人填寫。四、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B四、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B第4欄“本期取水量”納稅人當期的取水量。

這兩欄我省不填寫。第5欄“合理損耗率”試點省份公布的合理損耗率第6欄“本期計稅取水量/本期發(fā)電量”按售水量計稅的城鎮(zhèn)公共供水企業(yè)該欄直接按本期售水量填寫此項。農業(yè)、特殊用水類別納稅人按本期實際取水量填寫此項。發(fā)電企業(yè)按本期發(fā)電量填寫此項。不含火力發(fā)電循環(huán)式四、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B四、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B第7欄“適用稅額”

按照我省公布的稅額確定。第8欄“本期應納稅額”

(1)按售水量計稅的城鎮(zhèn)公共供水、農業(yè)、疏干排水、地源熱泵、農村集中飲水工程納稅人:本期應納稅額=本期計稅取水量×適用稅額。農業(yè)用水、農村集中飲水工程不適用無證加倍計征水資源稅的規(guī)定。四、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B四、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B(2)水力發(fā)電、火力發(fā)電(貫流式冷卻):本期應納稅額=本期發(fā)電量×適用稅額。第9欄“本期減免稅額”反映本期減免的水資源稅稅額,若涉及設有代碼的減免稅事項,納稅人需要填寫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附表,本期減免稅額由系統(tǒng)自動計算生成。若不涉及設有代碼的減免稅事項,納稅人不需填寫減免稅附表,系統(tǒng)會將“本期減免稅額”默認為0。四、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B第10欄“本期已繳稅額”填寫本期應納稅額中已經(jīng)繳納的部分。四、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B第11欄“本期應補(退)稅額”=本期應納稅額–本期減免稅額–本期已繳稅額四、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B五、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附表本表適用于有水資源稅減免稅項目代碼的納稅人填寫。只有減稅或免稅項目,而國家稅務總局沒有正式文件對此編制減免性質代碼的,納稅人不用填寫此附表;納稅人需要申報繳納水資源稅的,直接按表A或表B進行申報即可。五、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附表適用范圍:五、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附表與A表、B表一樣,表頭除“填表日期”、“稅款所屬期”外,納稅人填寫這部分信息時,應與填報的《水資源稅稅源信息采集表》內容一致。金三系統(tǒng)中,納稅人進入主表后,通過主附表樹節(jié)點可由主表切換到附表,系統(tǒng)會自動將已登記的稅源采集信息帶出來。五、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附表第1欄“項目”

在“地表水”、“地下水”、“自來水”中勾選一項。金三系統(tǒng)中由主表切換到附表后,此欄會自動帶出并與主表項目一致。

第2欄“減免稅項目名稱”填寫現(xiàn)行水資源稅規(guī)定的減免稅項目名稱。目前已植入金三系統(tǒng)的減免稅項目只有一條,即對用于北京2022年冬奧會場館的水資源免征水資源稅。五、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五、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附表第3欄“減免性質代碼”填寫規(guī)定的減免性質代碼。“對用于北京2022年冬奧會場館的水資源免征水資源稅”的減免性質代碼是SXA031900922。五、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五、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附表五、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附表第4欄“減免稅水量”填寫減免稅項目對應的取用水數(shù)量。五、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附表第5欄“本期適用稅額”按照我省確定的稅額確定。第6欄“減征比例”填寫減免稅額占應納稅額的比例。免稅項目的減征比例按100%填寫。金三系統(tǒng)中這欄是必填項,要求填寫小數(shù)格式,如減征50%,則應填寫0.5,系統(tǒng)自動修正為50%。五、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附表第7欄“本期減免稅額”填寫本期應納稅額中按規(guī)定應予減免的部分。本期減免稅額=減免稅水量×本期適用稅額×減征比例。本期減免稅額由系統(tǒng)自動帶入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A或B。五、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附表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

案例1:A公司屬于市區(qū)一家制藥企業(yè),因經(jīng)營需要在公司開采地下水,并辦理取水許可證,當年水利部門核準的年取用水計劃為8000立方米。該公司按照規(guī)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了水資源稅源登記。該公司的制藥行業(yè)屬于其他行業(yè),位于地下水一般超采區(qū),且屬于管網(wǎng)覆蓋外,按規(guī)定應按2.5元/立方米的標準按季繳納水資源稅。當?shù)匾?guī)定超過計劃20%內部分,按照標準稅額的2倍征收,20%至40%部分按照標準稅額的2.5倍征收,超過40%的部分按照標準稅額的3倍征收。

2018年該公司申報的第三季度取水量為5300立方米,上期累計取水量6700立方米。該公司不涉及減免稅,也未預繳水資源稅。計算第三季度應繳納的水資源稅。六、水資源稅申報案例六、水資源稅申報案例案例解析:1.該納稅人屬于其他行業(yè),應選擇填報《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A》。2.根據(jù)納稅人水資源登記信息填報表頭信息:取水許可狀態(tài):已辦理水源類型:地下水取用水行業(yè):其他地下水取水地點供水管網(wǎng)是否覆蓋:否年取用水計劃:8000立方米地下水超采區(qū)類型:一般超采區(qū)取水量核定機關行政級別:地市級適用稅額的等次:一類稅額六、水資源稅申報案例3.根據(jù)納稅人取水量填報稅款申報信息:第1欄“項目”應選擇“地下水”;第2欄“征收子目”,不需填,因不涉及征收子目;第3欄“上期累計取水量”=6700第4欄“本期取水量”=5300第5欄“本期累計取水量”=6700+5300=12000第6欄“累計超計劃取水量”=12000-8000=4000第7欄“累計超計劃取水比例”=4000÷8000=50%第8欄“本期適用稅額”=2.5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點擊添加文本分段取水量單位稅額應納稅額未超計劃部分13002.53250超計劃20%以內部分16002.5×28000超計劃20%至40%部分16002.5×2.510000超出40%部分8002.5×36000合計5300——27250六、水資源稅申報案例4.水資源稅應納稅額計算過程:第9欄“本期應納稅額”=27250六、水資源稅申報案例5.填報減免稅額、已繳稅額和本期應補(退)稅額:第10欄“本期減免稅額”=0

第11欄“本期已繳稅額”=0第12欄“本期應補(退)稅額”=27250–0-0=27250(元)

案例2:C公司是市區(qū)的一家城鎮(zhèn)公共供水企業(yè),每年取用大部分地表水,同時取用少部分地下水,已按規(guī)定辦理取用水許可和到稅務部門進行水資源稅稅源登記。其所在省份規(guī)定城鎮(zhèn)公共供水按售水量計算水資源稅,設三個子目,稅額標準分別為居民0.3元/立方米、其他行業(yè)0.7元/立方米、特種行業(yè)3元/立方米。該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售水量為330000立方米,其中居民150000立方米,其他行業(yè)100000立方米,特種行業(yè)80000立方米,上期累計居民用水量為400000立方米,其他行業(yè)用水量為150000立方米,特種行業(yè)用水量180000立方米。本公司不涉及減免稅項目,第三季度也未預繳水資源稅,計算該公司第三季度應繳的水資源稅。六、水資源稅申報案例案例解析:

1.該納稅人屬于城鎮(zhèn)公共供水行業(yè),應選擇填報《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B》。

2.根據(jù)納稅人水資源登記信息填報表頭信息:取水許可狀態(tài):已辦理水源類型:該公司雖然既有地表水又有地下水,但由于按售水量計稅,因此在水資源稅源登記時水源類型選擇“自來水”,只需登記一個水資源編號,在申報時按“自來水”申報。取用水行業(yè):城鎮(zhèn)公共供水特殊用水類別:不選填適用稅額等次:一類稅額

六、水資源稅申報案例

由于城鎮(zhèn)公共供水設三個子目,應分行填報:

(1)居民暫緩征收。六、水資源稅申報案例3.根據(jù)納稅人取水量填報稅款申報信息:(2)其他行業(yè)第1欄“水源類型”選擇“自來水”;第2欄“征收子目”選擇“其他行業(yè)”;第3欄“累計取水量/累計發(fā)電量”=150000

第4欄“本期取水量”:按售水量計稅本欄不填寫。

第5欄“合理損耗率”:按售水量計稅本欄不填寫。六、水資源稅申報案例

第6欄“本期計稅取水量/本期發(fā)電量”=100000

第7欄“適用稅額”=0.7第8欄“本期應納稅額”=100000×0.70=70000第9欄“本期減免稅額”=0第10欄“本期已繳稅額”=0第11欄“本期應補(退)稅額”=70000-0-0=70000六、水資源稅申報案例(3)特種行業(yè)第1欄“水源類型”選擇“自來水”;第2欄“征收子目”選擇“特種行業(yè)”;第3欄“累計取水量/累計發(fā)電量”=180000

第4欄“本期取水量”:按售水量計稅本欄不填寫。第5欄“合理損耗率”:按售水量計稅本欄不填寫。第6欄“本期計稅取水量/本期發(fā)電量”=80000第7欄“適用稅額”=3第8欄“本期應納稅額”=80000×3=240000第9欄“本期減免稅額”=0第10欄“本期已繳稅額”=0第11欄“本期應補(退)稅額”=240000-0-0=240000該城鎮(zhèn)公共供水企業(yè)第三季度水資源稅應補(退)稅額合計=70000(非居民用水)+240000(特種行業(yè))=310000(元)六、水資源稅申報案例

案例3:D公司是市區(qū)的一家火力發(fā)電企業(yè),取水采取的是地表水貫流冷卻的方式,已按規(guī)定辦理取用水許可和到稅務部門進行水資源稅稅源登記。其所在省份規(guī)定火力發(fā)電(貫流式冷卻)按發(fā)電量計算水資源稅,稅額標準0.002元/千瓦時。該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發(fā)電量為3000000千瓦時,上期累計居民用水量為6500000千瓦時。本公司不涉及減免稅項目,第三季度也未預繳水資源稅,計算該公司第三季度應繳的水資源稅。六、水資源稅申報案例六、水資源稅申報案例案例解析:

1.該納稅人屬于火力發(fā)電(貫流式冷卻)特殊用水,應選擇填報《水資源稅納稅申報表B》。

2.根據(jù)納稅人水資源登記信息填報表頭信息:取水許可狀態(tài):已辦理水源類型:地表水取用水行業(yè):不選填特殊用水類別:火力發(fā)電(貫流式冷卻)適用稅額等次:一類稅額六、水資源稅申報案例3.根據(jù)納稅人取水量填報稅款申報信息:

第1欄“水源類型”選擇“地表水”;第2欄“征收子目”不填寫第3欄“累計取水量/累計發(fā)電量”=6500000

第4欄“本期取水量”:特殊用水本欄不填寫。

第5欄“合理損耗率”:特殊用水本欄不填寫。

第6欄“本期計稅取水量/本期發(fā)電量”=3000000

第7欄“適用稅額”=0.002第8欄“本期應納稅額”=3000000×0.002=6000第9欄“本期減免稅額”=0第10欄“本期已繳稅額”=0第11欄“本期應補(退)稅額”=6000-0-0=6000七、水資源稅改革分析模塊為做好水資源稅改革效應分析,本次分析模塊共設計了6張表

1.水資源改革前后稅費負擔統(tǒng)計分析表2.分水源類型改革前后稅費負擔統(tǒng)計分析表3.地下水分超采地區(qū)改革前后稅費負擔統(tǒng)計分析表4.分行業(yè)水資源稅改革前后稅費負擔統(tǒng)計分析表5.試點省份用水結構改革前后變化情況表6.典型調查企業(yè)改革前后水資源稅費負擔統(tǒng)計分析表表1統(tǒng)計改革前基礎數(shù)據(jù)表2-表6為改革效應分析表七、水資源稅改革分析模塊(一)水資源改革前后稅費負擔統(tǒng)計分析表此表采集2016年各試點省份水資源費收入有關數(shù)據(jù),作為改革前基礎數(shù)據(jù)與改革后水資源稅收入和稅負情況進行比對。

表中各數(shù)據(jù)由各試點省份水利部門提供,地稅部門匯總整理后上報總局,由總局統(tǒng)一開發(fā)人員導入數(shù)據(jù)庫。七、水資源稅改革分析模塊表中數(shù)據(jù)內容共分五部分,分別按水源類型、地下水超采區(qū)類型、取用水行業(yè)、取用水結構、典型調查企業(yè)對2016年水資源費分類統(tǒng)計。(1)分水源類型(2)分地下水超采區(qū)類型(3)分取用水行業(yè)(4)分取用水結構(5)典型調查企業(yè)七、水資源稅改革分析模塊(1)分水源類型稅費負擔統(tǒng)計分析表計費取水量實際平均費率征收額地表水、地下水、自來水分別統(tǒng)計七、水資源稅改革分析模塊(1)分水源類型稅費負擔統(tǒng)計分析表1.2016年數(shù)據(jù)部分為全年數(shù)據(jù),但水力發(fā)電和火力發(fā)電(貫流式冷卻)不作統(tǒng)計。

2.計費取水量、征收額單位分別為萬立方米、萬元,保留兩位小數(shù),實際平均費率單位為元/立方米,保留四位小數(shù)。填報要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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