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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鏈通用術語和模型Chainofcustody—Generalterminologyandmodels2023-12-28發布2024-07-01實施IGB/T43461—2023/ISO22095:2020 12規范性引用文件 13術語和定義 13.1監管鏈設計相關術語 13.2供應鏈相關術語 23.3監管鏈模型相關術語 33.4角色和職責相關術語 33.5合格評定相關術語 43.6可追溯性相關術語 54監管鏈設計 54.1通則 54.2角色和職責 54.3監管鏈模型的性質 65監管鏈模型 75.1原則和要求 75.2合理應用監管鏈模型 5.3非混合監管鏈模型 5.4混合監管鏈模型 5.5證書聲明模型 6對監管鏈中各參與組織的一般要求 6.1概述 6.2實施的一般要求 6.3最高管理者職責 6.4工作能力 6.5性能評估和處理不合格項 6.6文件信息 6.7保證 6.8換算系數 6.9庫存平衡 6.10投訴程序 6.11外包 ⅡGB/T43461—2023/ISO22095:20206.12交流 附錄A(資料性)可追溯性和監管鏈 附錄B(資料性)使用監管鏈模型的示例 附錄C(規范性)總量平衡模型的實施 參考文獻 Ⅲ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本文件等同采用ISO22095:2020《監管鏈通用術語和模型》。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文件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利的責任。本文件由全國物流信息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67)提出并歸口。本文件起草單位:山東新一代標準化研究院有限公司、山東省標準化研究院、中國物品編碼中心、深圳中科智創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廈門至誠標準化服務有限公司、山東大學、浙江恒升輪轂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創想知識產權有限公司、浙江宏偉供應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弘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易靚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鴻泰信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青島潤澄標準化技術咨詢有限公司、河北省特種設備監督檢驗研究院、山東玲瓏輪胎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自治區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了解輸入材料、產品部件、產品產出及其生產條件的來源變得越來越重要。制造商希望證明產品是否符合健康、安全、環境、社會和質量相關方面的要求,而消費者或其他最終用戶也希望確認是否能信任這些產品聲明。目前,監管鏈實施的主要驅動因素是政府政策、消費者和企業需求。對于活躍在監管鏈中的公司(如制造商、貿易商、物流和運輸服務提供商及零售商)以及投資此類公司的組織(如金融機構、政府),它們則需要透明度來掌握和管理風險,以確保產品過程質量并促進實施可靠的監管鏈系統。監管鏈系統已成為許多不同行業應用中不可或缺的要素,其認證涉及食品安全、可持續農業、林業、水產養殖或漁業、社會規范、制造業、建筑業和礦產開采等。監管鏈系統促使產品、生產特性等信息在監管鏈中的各種組織之間實現共享,如材料和配料供應商、加工商、承包商、運輸公司、監管機構、金融機盡管這些監管鏈系統在使用范圍上,在和行業及產品需求有關的術語使用上存在差異,同時在語義和表述上也可能存在分歧,但它們卻面對著相同的挑戰,并基于相同范圍的監管鏈模型。監管鏈系統和定義的激增造成了不必要的混亂、復雜性和不一致性。它還降低了信息(如相關產品聲明)的可信度,增加了監管鏈中組織的成本。特別對較小的公司和發展中國家而言,這些復雜性和由此產生的成本可能會提高市場準入的門檻。本文件旨在提供不同監管鏈模型的明確定義以及相應的要求,這些要求獨立于行業、材料、產品及具體解決的問題,適用于在供應鏈中全部環節運作的所有組織。監管鏈模型也稱為監管鏈方法或監管鏈概念,在本文件中,術語“監管鏈模型”用于描述在特定監管鏈系統中用于控制輸入和輸出以及相關信息的方法。1監管鏈通用術語和模型本文件通過提供以下內容定義了監管鏈的框架:——監管鏈設計、實施和管理的一致通用方法;——統一術語;——不同監管鏈模型的一般要求;——關于使用已定義的監管鏈模型的一般指導,包括每種監管鏈模型在不同情況下適用的初步指導。本文件適用于所有材料和產品。本文件不適用于服務作為最終產出的情況。本文件適用于供應鏈中全部各環節的所有組織,特定監管鏈標準的制定者參考使用。本文件能提高有關材料或產品的具體聲明的透明度,從而支持這些聲明的可靠性,但不適合單獨用于提出或驗證此類聲明。本文件本身無法支持有關組織的材料或產品聲明。為防止誤導消費者和其他終端客戶,監管鏈系統的存在本身并沒有規定生產材料或產品的特征或條件。本文件包含有關此問題的要求和指南。2規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沒有規范性引用文件。3術語和定義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3.1監管鏈設計相關術語監管鏈chainofcustody在相關供應鏈(3.2.1)中的每一個步驟中,傳輸、監視和控制輸入(3.2.2)和輸出(3.2.3)的過程。監管鏈系統chainofcustodysystem一組旨在實施監管鏈(3.1.1)的措施,包括這些措施的文件記錄。注1:監管鏈系統的目的是提供具有一組規定特性(3.2.5)的給定材料或產品的可信度。注2:與材料或產品相關的信息在整個或部分供應鏈(3.2.1)中被傳輸、監視和控制。監管鏈模型chainofcustodymodel用于控制特定監管鏈系統(3.1.2)中的輸入(3.2.2)和輸出(3.2.3)以及相關信息的方法。注1:監管鏈模型通常旨在保存一組規定特性(3.2.5)。注2:監管鏈模型相關術語見3.3,關鍵屬性見表1。2供應鏈supplychain材料或產品從來源(3.2.8)到生產和分配過程中所涉及的一系列過程或活動。注:供應鏈通常由一系列不同的組織組成。進入組織或其一部分的材料或產品。注1:輸入可用于供應鏈(3.2.1)的任何階段。注2:輸入可包括重復使用和回收的材料或產品。注3:輸入將具有相關信息。離開組織或其一部分的材料或產品。注1:輸出能在供應鏈(3.2.1)的任何階段產生。注2:輸出可能包括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其他產品。注3:輸出將具有相關信息。[來源:ISO14044:2006+A1:2017,3.25,有修改]可區分的特征。規定特性specifiedcharacteristic監管鏈所維護的一組產品特性(3.2.6)和/或生產特性(3.2.7)。可用于區分材料或產品的特征。注:產品特性是定性的或定量的。可用于區分供應鏈(3.2.1)中一個或多個生產過程的特征。注1:生產特性有時會產生產品特性(3.2.6)。例如木材的研磨,用于紙漿生產的木材的化學處理以及低溫烹飪的食物。通常不產生產品特性的生產特性的例子包括根據特定規范的生產,例如材料的可持續生產。注2:生產特性包括運輸和儲存的類型。具有規定特性(3.2.5)的材料或產品所在地的特定原發者。注:發起人通常是特定供應商,但也能是具有規定特性的特定制造商或特定處理人。具有地理邊界的位置,在該位置上進行組織控制下的規定活動。示例1:場所也許位于一個地理區域內,但不必連續。例如,一條道路能將作為一個單獨場所運行的兩個地理區域3分隔開。利用輸入(3.2.2)實現預期輸出(3.2.3)的相互關聯或相互作用的一組活動。注:過程能包括服務。3.3監管鏈模型相關術語來源單一模型identitypreservedmodel其材料或產品源自單一來源(3.2.8),其規定特性(3.2.5)在整個供應鏈(3.2.1)中得以保持的監管鏈來源分離模型segregatedmodel其一種材料或產品的規定特性(3.2.5)從初始輸入(3.2.2)到最終輸出(3.2.3)得以保持的監管鏈模注1:在輸入中添加具有不同特性和/或等級的材料是不被允許的。注2:通常,在來源分離模型下,多個來源的材料構成監管鏈。受控混合模型controlledblendingmodel具有一組規定特性(3.2.5)的材料或產品,根據特定標準與不具有該組特性的材料或產品混合,從而在最終輸出(3.2.3)中產生已知比例的規定特性的監管鏈模型(3.1.3)。總量平衡模型massbalancemodel具有一組規定特性(3.2.5)的材料或產品根據確定的標準與不具有該組特性的材料或產品混合的監管鏈模型(3.1.3)。注:具有規定特性的輸入(3.2.2)的比例可能只與平均初始比例匹配,并且通常會因不同的輸出而不同。證書聲明模型bookandclaimmodel管理記錄流未必與整個供應鏈(3.2.1)中的材料或產品的實物流記錄相關的監管鏈模型(3.1.3)。注2:通常用于不能或很難將認證/指定材料與非認證/指定材料分開的情況,如電力供應中的綠色信用交易。3.4角色和職責相關術語對責任、權限和關系做出安排并有明確目標,由人與設施結合而成的實體或團體。注:一個組織可能包含多個(生產/地理位置)場所。最高管理者topmanagement在最高層指揮和控制組織的一個人或一組人。4GB/T43461—2023/ISO22095:2020要求制定者requirementssetter為特定監管鏈制定要求的個人或組織。3.5合格評定相關術語滿足要求。合格評定conformityassessment規定要求得到滿足的證實。[來源:ISO/IEC17000:2020,4.1,有修改]第一方合格評定活動first-partyconformityassessmentactivity由合格評定對象的提供方或合格評定對象自身的人員或組織實施的合格評定(3.5.2)活動。[來源:ISO/IEC17000:2020,4.3,有修改]第二方合格評定活動second-partyconformityassessmentactivity由對合格評定對象具有使用方利益的人員或組織實施的合格評定(3.5.2)活動。[來源:ISO/IEC17000:2020,4.4,有修改]由獨立于合格評定對象的提供方,并且與該對象沒有使用方利益的人員或組織實施的合格評定[來源:ISO/IEC17000:2020,4.5,有修改]獲取與合格評定對象有關的信息并進行客觀評價,以確定規定要求的滿足程度的過程。檢查inspection對合格評定對象的審查,并確定其與具體要求的符合性,或在專業判斷的基礎上確定其與通用要求的符合性。驗證verification通過提供客觀證據對規定要求已得到滿足的認定。注1:驗證所需的客觀證據能是檢驗結果或其他形式確定的結果,如:變換方法進行計算或文件評審。注2:為驗證所進行的活動有時被稱為鑒定過程。注3:“已驗證”一詞用于表明相應的狀態。[來源:GB/T19000—2016,3.8.12,有修改]5表明材料或產品規定特性(3.2.5)的信息。3.6可追溯性相關術語追溯客體的歷史、應用情況或所處位置的能力。追溯系統traceabilitysystem可通過訪問文件信息的方式,在所考慮的材料或產品的全生命周期,獲取與其相關的任何或所有信息的手動或電子系統。注:宜從最廣泛的意義上理解“生命周期”,例如包括原材料提取、農業生產、最終處置、重復利用或回收利用,以及與產品制造和使用相關的所有其他階段。4監管鏈設計4.1通則盡管可追溯性和監管鏈的概念經常被認為是可互換的,但并不相同。兩個概念之間的區別見附監管鏈系統包括一系列措施,保障在相關供應鏈中所有權或控制權從一個組織轉移到另一個組織時對材料和產品的監管責任。監管鏈通常涉及多個組織。本文件提供了監管鏈系統的框架和基本要求。由于應用領域、所處理的材料或產品,產品特性或具體聲明的不同,可能需要對監管鏈提出更多、更具體的要求。使用本文件時,組織應檢查和評估這種需求。本文件通過提供通用術語和監管鏈模型,能提高有關材料或產品的具體聲明的透明度,從而支持這些聲明的可靠性。但是,為防止誤導消費者和其他終端用戶,組織不應單獨使用本文件來說明符合監管鏈的要求。因為監管鏈系統本身并不能說明產品的特性或生產條件,因此也不能保障材料或產品生產的特性或條件。此外,不應開展任何與材料或產品相關的僅與符合本文件有關的宣傳,尤其是針對消費者和其他終端用戶的宣傳。如果需要對組織的材料或產品的監管要求提出聲明而不是對監管鏈本身提出要求,應提供更多證當材料或產品聲明獲得帶有監管鏈規則的認證,例如第三方評估或認證,并且組織旨在將該聲明用于其材料或產品時,應遵循該認證制度的規則,除非該制度允許使用本文件作為替代。4.2角色和職責實施任何監管鏈模型都需要識別監管鏈中的參與者(如組織)、位置(包括場所)、輸入、輸出和相關信息。了解哪些組織在供應鏈中發揮作用,有時了解它們之間的關系也很重要。在任何監管鏈系統6中,應區分在監管鏈或供應鏈中扮演特定角色的各種參與者。供應鏈參與者的示例包括制造商、貿易由于監管鏈旨在保持特定的特性,因此這種有組織的監管鏈的職能如下。——組織:監督和管理監管鏈,以便形成符合要求的完整鏈條。——要求制定:為有組織的監管鏈制定具體要求。注1:具體要求通常考慮到:——實施監管鏈系統的部門;——組織在供應鏈中的具體角色,處理的材料或產品;——根據所選擇的監管鏈模型,允許組織提出的特性和/或聲明類型。——合格評定:評價是否滿足特定要求。注2:評定的核實可能由組織監管鏈的一方執行,由制度所有者管理,或外包給市場。滿足特定要求的合格評定可能是第一方合格評定活動(自我評定)、第二方合格評定活動(同行評定)或第三方合格評定活動(獨立機構)。——實施:由活躍在監管鏈中的各個組織實施。應制定控制程序,以避免不符合最低要求的材料或產品進入監管鏈。4.3監管鏈模型的性質本文件為監管鏈系統定義了五種不同的監管鏈模型。每個模型都有特定的要求,可對使用該監管鏈模型交付的材料或產品和/或生產過程提出不同的聲明。五種監管鏈模型是:1)來源單一模型;2)來源分離模型;3)受控混合模型;4)總量平衡模型;5)證書聲明模型。本文件的基本目的之一是確保無論采用哪種監管鏈模型或監管鏈模型組合,其完整性都得到保障。本條為實現特定監管鏈模型提供了基本指導。選擇哪種監管鏈模型合適取決于供應鏈中的參與者所要實現的利益和質量。這一選擇將影響通過特定監管鏈模型交付的材料或產品的聲明,以及它們在多大程度上滿足監管鏈中的參與者(包括消費者或其他最終用戶)的預期。它還將影響管理、物流和組織方面的實施。表1總結了五種監管鏈模型的關鍵屬性。不同監管鏈模型的示例見附錄B。表1本文件中監管鏈模型的關鍵屬性監管鏈模型屬性非混合模型混合模型證書聲明模型來源單一模型來源分離模型受控混合模型總量平衡模型管理文件流程與物料和產品的物理流程之間的聯系是是是是否滿足基于商品的預期是是是,對于具有規定特性的部分否否滿足基于市場的預期是是是是是可混合具有規定特性的材料和具有非規定特性的材料否否是是是確保銷售的具有規定特性的材料量與購買的具有規定特性的材料量相匹配(或不超過)是是是是,在規定時間段內否,但聲明的數量應與相關信用額相平衡7表1本文件中監管鏈模型的關鍵屬性(續)監管鏈模型屬性非混合模型混合模型證書聲明模型來源單一模型來源分離模型受控混合模型總量平衡模型保存在指定時間段內與數量核對相關聯的規定特性否否是是是材料或產品的物理分離,以確保規定特性在輸出中的物理存在是是是,對于具有規定特性的部分否否識別材料或產品(或材料組件或產品組件)的來源是否否否否雖然使用監管鏈保護材料或產品的預期可能有很大差異,但通常能確定兩種主要類型的預期:1)基于商品:收到的材料或產品具有被相關信息確定的所有特性;2)基于市場:作為一個整體,收到的材料或產品的市場提供了相關信息所確定的特性。來源單一模型滿足了活躍在監管鏈中的組織、消費者或其他最終用戶基于商品的預期。來源分離模型也將滿足基于商品的預期,前提是接收的材料或產品的確切來源不是所聲明的特性之一。基于市場的預期意味著在監管鏈中活躍的組織、消費者或其他最終用戶對平均或按規定比例購買此類材料或產品將提供所聲明的特性感到滿意。受控混合模型和總量平衡模型可確保以下情況之一適用:——收到的材料或產品所聲明的比例將具有聲明中描述的特性;——收到的相似材料或產品的大量樣本(例如,產品組中的產品)所聲明的比例將具有聲明中規定的特性。證書聲明模型也是基于市場的。雖然不涉及材料或產品的物理保管,但證書聲明模型旨在確保對每一次聲明的采購都生產出具有相同規定特性的材料或產品。證書聲明模型最適合于無形材料或產品,以及整個市場受到控制的情況。基于市場的預期可能建立在促進具有預期特性的材料或產品的生產和貿易的愿望上,而與實際購買具有預期特性的材料或產品的任何愿望無關。例如,滿足基于市場的預期可能導致材料或產品的特定實例在物理上不必包含規定特性。非常重要的是,相關標簽或其他相關信息應明確這一事實。關于規定特性的聲明可基于具體制度(例如認證制度或標識制度),這些制度規定了要求(例如對監管鏈規則或第三方合格評定)。如果組織打算將這些聲明用于其輸出,則應適用該制度的要求,除非該制度可使用本文件。5監管鏈模型5.1原則和要求第6章規定的實施監管鏈模型的一般要求,適用于參與監管鏈的所有組織以及所有應用的監管鏈模型。組織應實施和維護一個適合組織類型和復雜性的監管鏈系統,以確保持續符合所有適用的監管鏈要求。監管鏈中的組織應滿足要求制定者的要求。組織應為所有具有規定特性的材料或產品建立并實施一個或多個監管鏈模型,并應對所選模型保持透明。組織應僅使用與其供應商相同的監管鏈模型,或在輸出中規定特性的物理存在較少的模型。根據規定特性的物理存在從高到低排列的監管鏈模型列表見圖1。8注:在證書聲明模型中,管理流水記錄與整個監管鏈中的實際流水記錄沒有關聯。在同一個監管鏈中,不能從證書聲明模型轉換為其他監管鏈模型。低整體物理存在無物理存在來源單一監管鏈模型來源分離受控混合總量平衡證書聲明圖1根據規定特性的物理存在排序的監管鏈模型的示意圖每一個監管鏈模型都與針對不同選擇的規定特性的聲明相關聯。當使用任何涉及混合的監管鏈模型時,要求制定者應根據相關風險為所有輸入制定相關最低要求。注:相關風險包括工作條件、環境等。評估和解決風險是一項重大任務,不能通過實施健全的監管鏈系統來解決。ISO26000[22]、ISOGuide73[6]和ISO31000[23]系列標準中可提供進一步的指導。5.2合理應用監管鏈模型在一些行業中,現有的監管鏈定義要求保持產品或材料的規定特性的物理存在。在這些行業中,只有來源單一模型、來源分離模型和受控混合模型才被視為合適的監管鏈模型。在一些私有和監管框架中,關于內容的聲明可通過總量平衡方法形成。在這些情況下,應公開地展示所聲明的內容是如何計算的。為了便于交流,應明確該內容不一定與產品中的物理實體內容直接對應。當使用監管鏈模型時,組織應使用道德聲明和支持信息的規則,以防止對材料或產品產生誤導性聲明。注:有關道德聲明和支持信息的適用要求,見ISO/TS17033[4]、ISEAL良好實踐指南[30]等。5.3非混合監管鏈模型5.3.1來源單一模型來源單一模型是輸入來源單一的一種監管鏈模型。在來源單一模型中,材料或產品保持物理分離,其特性在整個供應鏈中得以保持。在整個供應鏈中,材料或產品被清楚地識別為來自單一來源。參與監管鏈的組織應保持和維護具有特定來源的材料或產品的規定特性。材料或產品能一直追溯到其來源。供應鏈中單個層級的來源單一模型簡化圖示見圖2。9標引序號說明: 有規定特性的輸出。這些規定特性能明確識別為源自單一來源。圖2來源單一模型簡化圖示參與監管鏈的組織在使用來源單一模型時,應確保具有規定特性的材料或產品在生產、運輸和交易過程的所有階段都保持物理分離,并且可清晰識別。應確保材料或產品對于特定的單一來源是可清晰識別的。應通過以下方式實現:——在生產、運輸和儲存過程中,將具有規定特性的輸入和輸出與任何其他單一來源的輸入和輸出進行物理分離;——過程中材料或產品的清晰識別;——輸出量與輸入量按照適當的轉換系數相對應(見6.8)。活躍在監管鏈中的組織應明確保持材料或產品的哪些規定特性(包括來源),以及哪些材料或產品與其他所有材料或產品保持物理分離。5.3.2來源分離模型來源分離模型是一種監管鏈模型,從初始輸入到最終輸出,規定特性保持不變。來自不同來源的輸入可能基于相同的特性而混合在一起。然而,任何特定來源的特性可能會丟失。在來源分離模型中,具有規定特性的材料或產品在物理上保持分離,并在整個供應鏈中保持其特性。輸入具有相同的特性,但可能有不同的來源。來源分離模型簡化圖示見圖3。參9標引序號說明:來自不同來源但有相同規定特性的輸入;—有相同規定特性的輸出。輸出能包含具有相同規定特性的不同來源的輸入。注:此圖為來源分離模型簡化圖,X1和X2的比例不必總是相同的,除非規定特性要求如此。圖3來源分離模型簡化圖示活躍在監管鏈中的組織在使用來源分離模型時,應確保具有規定特性的材料或產品在生產和交易過程的所有階段都是保持物理分離,并且可清晰識別。應通過以下方式實現:——在生產、運輸和儲存過程中,將具有規定特性的輸入和輸出與任何其他輸入和輸出進行物理分離;——過程中材料或產品的清晰識別;——輸出量與輸入量按照適當的轉換系數相對應(見6.8)。監管鏈中的組織應明確需保持的規定特性并保證物理分離。5.4混合監管鏈模型5.4.1受控混合模型受控混合模型是一種監管鏈模型,其具有一組規定特性的材料或產品根據特定標準與不具有該組特性的材料或產品混合。從而在最終輸出中產生已知比例的規定特性。對于所有輸出包含的總量(例如批次、載貨量、儲存設施),與輸入之間比率是已知的。因此,在所有情況下都能確保輸出的百分比。受控混合模型簡化圖示見圖4。aa標引序號說明: 有規定特性的輸入;——輸出。a每個輸出包含可驗證數量25%的有規定特性的材料。圖4受控混合模型簡化圖示參與監管鏈的組織應確保物理場所的物理輸入和輸出數量(總量或重量)得到監控和記錄。組織應確保從場所提供給客戶的輸出不超過在場所收到的具有規定特性的輸入的百分比。受控混合交付的輸出百分比始終取決于由輸入、當前庫存或其組合確定的可用百分比。通過以下方式實現:——在生產、運輸和儲存過程中混合材料或產品的物理分離;——過程中材料或產品的清晰識別;——輸出量與輸入量按照適當的轉換系數相對應(見6.8)。要求制定者應根據相關風險考慮并記錄監管鏈系統所有輸入的相關最低要求。參與監管鏈的組織應根據監管鏈系統的要求,交付具有要求百分比規定特性的輸出。應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對具有規定特性的材料或產品進行加工。對于庫存平衡期(見6.9),應事先知道受控混合輸入的輸入百分比,以便在交付前確定合格輸出的百分比。該比率決定了每個包含的總量(如批次、裝運、儲存設施)的受控混合輸出的交付百分比。5.4.2總量平衡模型總量平衡模型是一種監管鏈模型,在該模型中,其中具有規定特性的材料或產品與缺少其中某些或全部特性的材料或產品混合,從而聲明部分輸出與輸入成比例。注:上述比例的實現可能涉及與輸入有關系的中間步驟。對于此總量平衡模型,指定了兩種實施方法:1)滾動平均百分比法(見5.4.2.2.1);2)信用法(見5.4.2.2.2)。該監管鏈模型使在監管鏈中的組織有機會監控以下方面的輸入特性:——連續流程:——多個場所之間的多個輸入。活躍在監管鏈中的組織應根據監管鏈系統的要求,確定材料或產品混合的地理區域和時間范圍。要求制定者應根據相關風險考慮并記錄監管鏈系統所有輸入的相關最低要求。總量平衡模型簡化圖示見圖5。aa標引序號說明: 有非規定特性的輸入;-輸出。a平均而言,在一段時間內,輸出包含至少25%的有規定特性的材料。圖5總量平衡模型簡化圖示滾動平均百分比法是根據在規定的聲明期間內進入該組織的具有規定特性的輸入的波動比例,從而可對聲明期間內的輸出提出平均百分比的要求。組織應計算每種材料或產品定義類別的輸入和輸出的平均百分比。對于每種材料或產品,組織應對所聲明的輸入和輸出的關系明確聲明期限。輸入和輸出聲明期限不應超過規定的時間范圍。當在一種材料或產品中使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輸入時,可采用信用法。考慮到換算系數,每種類型的記錄輸出量應與物理輸入量相當。轉換系數應在每個地點的每種材料或產品中定義,當使用輸出作為計算基礎時,轉換系數應用于定義進入信用賬戶的信用金額,或當使用輸入作為計算基礎時,轉換系數應用于提取信用。應根據附錄C中給出的公式計算每個時期的信用賬戶余額。對于每種材料或產品,組織應為每種類型的輸入建立并維護一個信用賬戶作為輸出申報。組織應確保信用賬戶在平衡期內不透支。使用信用法的組織應在平衡期內從信用賬戶中扣除相應的輸出信用,但不應超過信用賬戶中的限額。平衡期不應超過評估期(見6.5)。平衡期宜盡可能短。平衡期長度的評估,應適應不同部門的不同需求和系統的預期有效性。信用應設置有效期(通常由要求制定者設定)。輸入和輸出應平衡。組織應確保在平衡期內輸入大于或等于輸出。組織應提供證據,證明出售給買方的具有規定特性的材料或產品的數量與組織購買的具有相同規定特性的數量相平衡。5.5證書聲明模型證書聲明模型旨在確保為聲明具有規定特性的材料或產品采購能夠采購到具有相同規定特性的材料或產品。證書聲明模型最適合于無形的材料或產品,以及整個市場受到控制的情況。證書聲明模型是另一種監管鏈模型,其管理流記錄與整個供應鏈中的材料或產品的物理流記錄無關。生產后,供應鏈中有關規定特性的信息與任何材料或產品都是分離的。當材料或產品進入市場時,發放信用額。信用額可獨立于物理材料或產品的交付進行交易和銷售。在證書聲明下的材料或產品進入市場可能要在部分供應鏈按照另一種監管鏈模型(見4.3)運作之后才能進行。信用額應得到可靠的控制,任何時候都不應重復計算信用額。信用額一經兌現,應以相應產量的使用或消耗為基礎予以取消。信用應設置有效期(通常由要求制定者設定)。證書聲明模型簡化圖示見念心。中GB/T念心。中標引序號說明: -有規定特性的輸入; —管理系統;有規定特性的信用輸出; —有分離的規定特性的/輸入/輸出。a管理記錄與材料或產品的物理流相分離。圖6證書聲明模型簡化圖示6對監管鏈中各參與組織的一般要求6.1概述本章規定了適用于監管鏈中所有參與組織的要求。這些要求適用于本文件中描述的所有監管鏈6.2實施的一般要求組織應確保監管鏈系統符合以下要求。a)明確系統分界線和適用性以建立其范圍;范圍應被記錄。b)明確實施特定監管鏈模型各種要求的人員責任和角色(見第5章)。c)明確實施特定監管鏈模型所需的程序,這些程序應:——符合特定監管鏈模型的要求;——明確需要被組織保存的文件信息。d)提供文件信息,包括模板、表格、記錄和與本文件一致的必要文件。活躍在有組織的監管鏈中的機構應滿足要求制定者的要求。6.3最高管理者職責組織的最高管理者應根據本文件建立并記錄其實施和維護監管鏈要求的承諾。組織的承諾應公開,并提供給組織中的人員、供應商、客戶和其他利益相關方。組織的最高管理者應:a)分配責任和權限,以確保監管鏈系統符合本文件的要求;b)分配充足和恰當的資源,以履行其承諾,包括人員所需的能力和培訓,以及監測本組織監管鏈系統的實施情況;c)分配足夠和恰當的資源,以確保組織的人員、供應商、客戶和其他利益相關者能獲得關于組織在監管鏈系統和要求方面承諾的信息。6.4工作能力組織應:a)確定在其控制下從事影響其監管鏈系統效果的工作人員的必要能力;b)確保這些人員在有適當的教育、培訓、經驗的基礎上具備能力,在適當的情況下,采取行動獲得必要的能力,并評估所采取的行動;注:適當的行動包括針對要有效執行監管鏈系統任務的人員進行的與要執行的任務具體或相關的培訓。c)保留文件信息作為能力的證明。6.5性能評估和處理不合格項組織應定期評估其監管鏈系統的性能。評估至少應涉及以下內容。a)監測、測量、分析和評估監管鏈系統的性能。b)進行審核,以評估監管鏈系統程序的性能以及是否符合所有適用的要求。頻率應至少為每年一次,任何額外要求的審核都應基于風險評估。審核的類型應與組織或要求制定者所確定和定義的風險相適應。這些審核應涵蓋所有過程和指定處理產品的場所。注1:“審核類型”包括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參與、內部和/或外部審核、現場和/或非現場審核(或其中的組合)。如果不可能對所有場所進行年度評估,參與監管鏈的組織能根據記錄的風險評估對特定場所進行優先排序。c)最高管理者至少每年按計劃對組織的監管鏈系統進行審查,并記錄審查的結果。組織應建立并記錄程序,以處理與組織監管鏈相關的不符合項(包括相關的交付材料和產品)。組織應確保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采取適當的糾正措施。不合格項和所采取的措施應被記錄。如果組織發現任何不合格項,應立即主動通知整個供應鏈中的監管鏈組織者及其相關合作伙伴。注2:ISO21378[19]中描述的格式要求為如何有效共享審查數據,以及如何通過標準化的審查數據收集過程提高審查數據的可訪問性和透明度提供了指導。參與監管鏈的組織應保持完整和最新的文件信息,以證明該組織符合所有監管鏈適用的要求。所有文件信息的保留時間,包括采購和銷售文件、培訓記錄和生產記錄,應按照相關監管鏈的保留時間,并應在考慮其他因素、長期影響和材料或產品壽命的情況下進行規定。組織宜能隨時確認庫存材料或產品的狀態。應提供與所有交易相關的文件信息(文件在交易注冊時生成,或在所有交易和事件的概述注冊時生成),并宜在適當級別驗證監管鏈模型。這些文件信息應識別相關的材料或產品股份,并描述其相關的物理流程。信息可能包括書面文件和程序和/或監管鏈系統的自動控制。文件信息示例包括:——供應商對輸入和輸出的規定特性的評估;——采購文件,包括采購訂單、合同、發票和進貨檢驗記錄——處理信息,包括換算系數和說明書、庫存記錄以及儲存和完成的材料和產品的數量;——生產記錄;——銷售訂單、由在監管鏈中活躍的組織簽發的銷售發票、包括日期在內的發貨信息、批次或該批次產品的發貨客戶、交貨記錄的數量;——庫存記錄,包括庫存平衡;——運輸商或托運人的詳細信息。6.6.2控制文件信息為了證明符合本文件中所有適用的要求,組織應建立和維護文件信息。應識別來自外部組織或其他利益相關方的被認為對監管鏈的規劃、運行和管理有必要的信息。對于文件信息的控制,組織至少應定義:b)充分地保護(例如,防泄密、不當或惡意使用或喪失完整性);c)儲存和保存,包括保持可識別性;d)版本變更;e)保留時間和處置(例如,考慮保密性);f)組織中誰授權對版本進行任何更改。組織應允許監管鏈中的相關組織訪問文件信息。要求制定者宜考慮參與監管鏈的組織訪問生產場所的需求。注:訪問可能意味著決定只查看文件信息的權限,或者查看和更改文件信息的權限。6.7保證監管鏈中的組織應運行控制系統,以確保、評估和監視所接收的材料或產品按要求交付。此類檢查的時間安排應予以定義和記錄。組織應對所使用的評估類型保持公開,即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合格評定活動。要求制定者可對監管鏈系統中涉及的組織提出具體要求,包括他們所接受的評估類型。所有輸入應符合5.1中的最低要求。該監管鏈系統應包括:a)確認所提供的輸入符合規定的特性;b)確認所有輸入符合5.1中的最低要求;c)確認輸入和輸出特性符合適用于監管鏈模型的要求;d)根據定義的規定特性(相關時)對材料或產品進行識別;e)確認與輸出相關的采購、銷售、投訴和運輸文件;f)確保每筆交易都是可明確識別的;g)與材料或產品銷售相關的文件,包括相應監管鏈模型的參考h)確保供應商和外包活動一開始就得到評估,之后至少每年一次定期評估,以確保它們滿足所有相關要求的流程。注:根據所使用的合格評定活動的類型,在獨立性和成本之間進行權衡。6.8換算系數應根據所進行的加工或處理,為每個場所具有規定特性的每種材料或產品定義換算系數。組織應確保換算系數準確且合理。每個加工設施內使用的換算系數由組織決定,并在與材料或產品轉換相關的文件信息中注明,并保持最新。當使用信用法(見5.4.2.2.2)并使用輸出作為計算基礎時,應使用換算系數來定義記入信用賬戶的信用額,或當使用輸入作為計算基礎時,應使用換算系數來提取貸記信用額。6.9庫存平衡在監管鏈中,接收和發送的數量應在規定的記賬期內進行調節,以驗證輸出與輸入是否適當相關。參與監管鏈的組織應在適當的指定時間范圍內記錄接收和發送的材料或產品的總量(容量或質量或單文件應包括:——前一記賬期剩余的庫存;——收到的輸入;——仍有庫存的輸入;——仍在庫存的輸出;——售出的產品。6.10投訴程序參與監管鏈的組織應確保收到的關于組織是否符合監管鏈系統范圍要求的投訴得到處理。投訴程序至少應規定組織:——在適當的時間范圍內向投訴人確認收到投訴;——調查投訴,并在組織規定的適當時間范圍內,明確針對投訴的建議措施;——如果需要更多時間來完成調查,通知投訴人;——對投訴和在過程中發現的影響符合要求的任何缺陷采取適當的措施;——在投訴被認為得到充分解決和結案時通知投訴人。應保存投訴和后續行動的文件信息,包括解決方案。處理投訴的程序應公開。注:可在ISO10002[9]中找到進一步的指導。6.11外包參與監管鏈的組織應負責管理與該組織監管鏈相關的所有外包和承包商。組織的監管鏈應包括所有外包運營。這包括那些在現場或非現場制造材料或產品。組織應與其承包商簽訂書面外包協議。該協議應給予組織或組織代表對承包商運營的訪問權,以確保與監管鏈相關的要求和本文件的要求得到滿足。參與監管鏈的組織應確定與應用監管鏈系統相關的內外部的溝通。組織應確保監管鏈系統實施的有關要求在所有利益相關者中進行有效地溝通,包括員工和供應商。(資料性)可追溯性和監管鏈可追溯性被定義為追溯產品[8J歷史、應用或位置的能力。它提供了在生產、加工和分銷的特定階段跟蹤產品及其組件流動的能力。例如,ISO22005[21]定義了食品供應鏈或塑料工業EN15343[28]中可追溯體系的設計要求。盡管經常被認為是可互換的,但可追溯性和監管鏈的概念并不完全相同。監管鏈是在供應鏈中流動的材料或產品的監管責任鏈。其目的是確保特定材料或產品(或整個市場)聲明的規定特性確實是輸出中實際交付的特性。監管鏈系統能使用可追溯性記錄來識別對材料或產品擁有合法所有權或實際控制權的供應鏈參與者。雖然一些監管鏈模型的實施將要求規定特性的物理狀態達到特定水平,但其他監管鏈模型的實施(對于某些行業)可能會減少提出的聲明的特定材料或產品的追溯需要。(資料性)使用監管鏈模型的示例B.1概述本附錄包括實施第5章所述的監管鏈模型的示例。B.2.1來源單一模型在食品監管鏈中活躍的每個組織都確保羊肉來自單一羔羊農場,并在整個運輸、儲存和生產過程中保持物理隔離。本示例中的規定特性是羊肉來自A農場。B.2.1.2聲明示例該組織可聲明該產品來自農場A或含有來自農場A的羊肉。B.2.2來源分離模型B.2.2.1服裝行業的示例:使用回收材料在服裝監管鏈中活躍的每個組織都要確保滿足來源分離模型的最低供應鏈要求。本示例中的規定特性是100%的回收材料,即在某個時間點從后期消費者使用中回收的輸入。B.2.2.2供應鏈要求為滿足來源分離模型的供應鏈要求,組織應確保:——在運輸、儲存和生產過程中,100%的回收材料(可能來自各種來源)與原始材料保持物理隔離,以便在生產過程中能清楚地識別;——回收材料的輸出量與輸入量按照適當的換算系數相對應。B.2.2.3聲明示例該機構可聲明產品含有100%的回收材料。B.3混合監管鏈模型B.3.1受控混合模型在果汁監管鏈中活躍的每個組織都定義了一組規定特性,并確保滿足適用的監管鏈模型的要求。B.3.1.2規定特性本示例中的規定特性如下。a)輸入1——蘋果汁:2)輸入蘋果來源:荷蘭的一位農民。b)輸入2——梨汁:2)輸入梨來源:荷蘭的三位農民。B.3.1.3供應鏈要求輸入的蘋果和梨按照確定的百分比(50/50)進行混合,組織在生產果汁產品時遵守受控混合模型的供應鏈要求:——從生產、運輸和儲存到混合點,將來自荷蘭農民輸入的蘋果和來自荷蘭三個指定農民輸入的梨進行物理分離;——明確識別來自荷蘭農民的蘋果和輸入的梨子,直到過程中的混合點;——在生產過程中,將輸入的蘋果汁和輸入的梨汁以確保每個最終容器包含50%的蘋果汁和50%的梨汁的方式混合。B.3.1.4聲明示例該組織可選擇將果汁交付給活躍在果汁監管鏈中的另一個組織,并為原產地提供以下兩種特定產品特性的選項:b)“本果汁含有50%的荷蘭蘋果和50%的荷蘭梨”。B.3.2受控混合模型B.3.2.1鋼鐵行業的示例在鋼鐵監管鏈中活躍的每個組織都定義了一組規定特性,并確保滿足所聲明的監管鏈模型的要求。B.3.2.2規定特性本示例中的規定特性如下:a)混合至少兩種具有明確規定特性的不同類型的材料或產品。例如,將廢鋼與受控添加的合金(至少一種類型)一起熔化,并且在隨后的鑄造和軋制過程之后,最終生產的鋼筋根據特定鋼種具有第三組特性;b)建筑項目中使用的鋼筋規格根據其目標市場和客戶要求而定,并且通常基于確定第三組產品特性的既定標準;c)基于客戶要求,與生產過程相關的附加特性可與產品相關聯。B.3.2.3供應鏈要求如果特性相同,并且滿足生產過程中任何附加的規定特性,則能從不同的來源提供原材料。在最終輸出的所有部分都有一個已知比例的規定特性——鋼筋,只要滿足5.3.1.2的供應鏈要求就能通過非常精確的實驗室分析方法進行認證。通過以下方式實現。——與鋼廠生產過程中原材料使用相關的有效控制和記錄保存。——所有生產過程中的明確標識:從原材料的接收;從準備爐料到鑄造,通過煉鋼過程和澆鑄鋼來形成鋼坯的鑄件數量追蹤;將坯料軋制成最終鋼筋產品;存儲并最終發放給客戶。——根據客戶合同要求,形成用標準重量的線或帶捆扎的鋼線圈,或以標準長度和重量捆扎的成品鋼筋。——在單個產品捆或卷上貼標簽,顯示完整的識別信息,包括鑄件編號。——產品生產捆和卷時,儲存和運輸方面的物理分離。——如果需要,根據相關標準/規范進一步制造(切割、彎曲和焊接)鋼筋,保留物理鋼筋識別標記和記錄(如鋼筋一覽表參考)。——對鋼廠和制造商進行審計(視情況而定),以確認上述所有要求均已滿足。輸出的最終用戶(建筑公司)可根據第三方合格評定機構對其混凝土鋼筋供應商的產品合格性和質量管理體系的認證,對所有材料和監管鏈的規定特性有信心。實際上,在本例中,鋼筋價值鏈使用了兩種監管鏈模型:在鋼筋制造過程中使用受控混合過程,然然而,如5.1中所述的具有較低物理存在的模型,“受控混合”是示例中所聲明的整個監管鏈模型。規定特性是鋼筋的等級和制造商的身份。該方案批準的鋼筋通過鋼筋表面的軋制標記來識別。標記系統(點杠點)符合EN10080[27],并標明原產國和唯一的鋼鐵生產商編號。鋼鐵生產商編號由該方案分配,并顯示在該方案的在線證書數據庫中。圖B.1中給出了鋼筋標記的示例。標引序號說明:1——標記方案;2——“國家標記”所占長度=7個螺紋間距;3——“工廠標記”所占長度=7個螺紋間距。B.3.3總量平衡模型活躍在棕櫚油監管鏈中的組織可從兩個或多個不同的棕櫚油供應商處獲得輸入。一個(或多個)輸入可能是完全可持續的,包括必要的證書,而其他輸入是非認證的。由于輸入的物理(流動)性質和/或物流供應鏈的限制,這些輸入通常是混合的。如果總共有40t的輸入是經認證的可持續輸入,60t是未經認證的輸入,組織可將輸出作為“總量平衡認證的可持續棕櫚油”出售給多個客戶。在認證可持續棕櫚油的標準制定者設定的規定時間內,作為總量平衡認證量出售的總產量不應超過認證的40t可持續輸入成分的總量。混合輸出不符合來源分離模型的要求(在生產、運輸和儲存過程中,具有規定特性的輸入和輸出與任何其他輸入和輸出的物理分離),并且不能與分離聲明一起出售。B.3.3.2供應鏈要求本示例的供應鏈要求是:—在監管鏈中活躍的組織宜確定混合材料或產品的地理區域和時間范圍;——對于每種材料或產品,組織應定義聲明期,聲明期應反映與輸出相關的輸入。這些輸入和輸出聲明期不應超過規定的時間范圍。在可持續棕櫚油的例子中,有明確規定這些時期的方案。在認證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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