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油墨及膠黏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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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GB□□□□—201□

目次

目次...............................................................................................................................................................Ⅰ

前言...............................................................................................................................................................II

1適用范圍.............................................................................................................................................................1

2規范性引用文件.................................................................................................................................................1

3術語和定義.........................................................................................................................................................2

4排放控制要求.....................................................................................................................................................3

5污染物監測要求.................................................................................................................................................6

6實施與監督.........................................................................................................................................................7

附錄A(資料性附錄)常見涂料、油墨、膠黏劑工業排放的主要大氣污染物........................................8

I

GB□□□□—201□

前言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環境污染,

改善環境質量,促進涂料、油墨和膠黏劑工業的技術進步和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涂料、油墨及膠黏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

涂料、油墨及膠黏劑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排放水污染物、惡臭污染物(除苯乙烯外)、環境噪聲

適用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產生固體廢物的鑒別、處理和處置適用相應的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

制標準。配套的鍋爐和導熱油爐執行GB13271《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或地方相適應標準。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新建企業自2017年7月1日起,現有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按照本標準的

規定執行,不再執行GB16297《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中的相關規定。各地也可根據當地環境保

護需要和經濟與技術條件,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提前實施本標準。

本標準是涂料、油墨及膠黏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地方省級人民政府對本標準

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對本標準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于本標準的

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排污許可證要求嚴于本標準或地方標準時,按照批復的環

境影響評價文件或排污許可證執行。

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大氣環境管理司、科技標準司組織制訂。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華東理工大學、中國涂料工業協會、上海市環境監測中心、中國日用化工

協會油墨分會、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上海市化工環境保護監測站。

本標準環境保護部201□年□□月□□日批準。

本標準自201□年□□月□□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環境保護部解釋。

II

GB□□□□—201□

涂料、油墨及膠黏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1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涂料、油墨及膠黏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現有涂料、油墨及膠黏劑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涂料、油

墨及膠黏劑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

管理。

涂料、油墨及膠黏劑工業企業中合成樹脂生產及改性的生產裝置執行GB31572《合成樹脂工業污

染物排放標準》。乳液制造按本標準執行。

本標準適用于法律允許的污染物排放行為。新設立污染源的選址和特殊保護區域內現有污染源的管

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

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

法規和規章的相關規定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5516空氣質量甲醛的測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HJ/T38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非甲烷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T55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T75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試行)

HJ/T76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試行)

HJ/T194環境空氣質量手工監測技術規范

HJ/T373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范(試行)

HJ/T397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

HJ583環境空氣苯系物的測定固體吸附/熱脫附-氣相色譜法

HJ584環境空氣苯系物的測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氣相色譜法

HJ644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吸附管采樣—熱脫附/氣相色譜-質譜法

HJ683環境空氣醛、酮類化合物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

HJ732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采樣氣袋法

HJ734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固相吸附-熱脫附/氣相色譜-質譜法

HJ759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罐采樣/氣相色譜-質譜法

《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28號)

1

GB□□□□—201□

《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39號)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涂料、油墨及膠黏劑工業paint,inkandadhesiveindustry

涂料制造、油墨及類似產品制造、密封用填料及類似品制造、乳液制造以及膠黏劑制造工業。

3.2涂料制造paintmanufacture

在天然樹脂或合成樹脂中加入顏料、溶劑和輔助材料,經過加工后制成覆蓋材料的生產活動,包括

涂料及其稀釋劑、脫漆劑等輔助材料的制備環節。

3.3油墨及其類似產品制造manufactureofinkandalliedproducts

由顏料、連接料(樹脂、溶劑等輔助材料)和填充料經過混合、研磨調制而制備用于印刷的有色膠

漿狀物質或液體,以及用于計算機打印、復印機用墨等的生產活動。

3.4膠黏劑Adhesive

通過界面的黏附和內聚等作用,能使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制件或材料連接在一起的天然的或合成的、

有機的或無機的一類物質,統稱為膠黏劑(也稱為膠粘劑),又叫黏合劑(也稱為粘合劑),習慣上簡

稱為膠。

3.5膠黏劑制造Manufactureofadhesive

以黏料為主劑,配合各種固化劑、增塑劑、填料、溶劑、防腐劑、穩定劑和偶聯劑等助劑制備膠黏

劑(也稱膠粘劑或黏合劑))的生產活動。

3.6密封用填料及類似品制造manufactureoffillingandsimilarproductsforsealing

用于建筑涂料、密封和漆工用的填充料,以及其他類似化學材料的制造。

3.7揮發性有機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VOCs

參與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或者根據規定的方法測量或核算確定的有機化合物。

根據行業特征和環境管理需求,可選擇對主要VOCs物種進行定量加和的方法測量總有機化合物(以

TOC表示),或者選用按基準物質標定,檢測器對混合進樣中VOCs綜合響應的方法測量非甲烷有機化

合物(以NMOC表示,以碳計);

3.8標準狀態standardstate

溫度為273.15K,壓力為101.325kPa時的狀態。本標準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均以標準

狀態下的干氣體為基準。

3.9排氣筒高度emissionheightofstack

自排氣筒(或其主體建筑構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氣筒出口計的高度,單位為m。

3.10廠區內大氣污染物監控點referencepointwithinenterpriseboundaryforairpollutants

為判別廠界內車間或生產裝置外、儲罐區域外大氣污染物是否超過標準而設立的監測點。

3.11企業邊界enterpriseboundary

企業或生產設施的法定邊界。若無法定邊界,則指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實際占地邊界。

3.12現有企業existingfacility

2

GB□□□□—201□

本標準實施之日前已建成投產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已通過審批的涂料、油墨及膠黏劑工業企業或生

產設施。

3.13新建企業newfacility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通過審批的新建、改建和擴建涂料、油墨及膠黏劑工業建設

項目。

3.14重點區域keyregion

根據環境保護工作的要求,在國土開發密度較高,環境承載能力開始減弱,或大氣環境容量較小、

生態環境脆弱,容易發生嚴重大氣環境污染問題而需要嚴格控制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地區。

4排放控制要求

4.1有組織排放限值

4.1.1現有企業2019年1月1日前仍執行現行標準,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表1中規定的大氣污

染物排放限值。

4.1.2自2017年7月1日起,新建企業執行表1中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1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單位:mg/m3

排放限值

序號污染物項目涂料制造、油墨及其類污染物排放監控位置

膠黏劑制造

似產品制造

1顆粒物3030

2苯11

3甲苯1515

4二甲苯3030車間或生產設施排氣

5苯乙烯2020筒

6甲醛55

71,2-二氯乙烷a—5

8揮發性有機物(VOCs)b8080

a.待國家污染物監測方法標準發布后實施。

b.采用兩種控制方法,均應達到限值要求:1、對主要VOCs物種進行定量加和測量總有機化合物(以TOC表示,待

國家監測方法標準發布后實施);2、按基準物質標定,檢測器對混合進樣中VOCs綜合響應測量非甲烷有機化合物(以

NMOC表示,以碳計)。

4.1.3重點區域的企業或生產設施執行表2規定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

放限值的地域范圍、時間,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

表2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3

GB□□□□—201□

單位:mg/m3

排放限值

序號污染物項目涂料制造、油墨及其類似產污染物排放監控位置

膠黏劑制造

品制造

1顆粒物2020

2苯11

3甲苯1010

4二甲苯2020車間或生產設施排氣

5苯乙烯2020筒

6甲醛55

71,2-二氯乙烷a—1

8揮發性有機物(VOCs)b5050

a.待國家污染物監測方法標準發布后實施。

b.采用兩種控制方法,均應達到限值要求:1、對主要VOCs物種進行定量加和測量總有機化合物(以TOC表示,待國

家監測方法標準發布后實施);2、按基準物質標定,檢測器對混合進樣中VOCs綜合響應測量非甲烷有機化合物(以

NMOC表示,以碳計)。

4.1.4企業應根據使用的原料、生產工藝過程、生產的產品、副產品,結合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和附錄

A,篩選并上報需要控制的大氣污染物項目,并開展日常監測、管理。

4.1.5如進入VOCs燃燒(焚燒、氧化)裝置的廢氣需要補充氧氣(空氣)進行燃燒、氧化反應,此

時排氣筒中實測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應按公式(1)換算為基準含氧量為3%的大氣污染物基準排放

濃度,并與排放限值比較判定排放是否達標;如進入VOCs燃燒(焚燒、氧化)裝置的廢氣中含氧量可

滿足自身燃燒、氧化反應需要,則按排氣筒中實測大氣污染物濃度判定排放是否達標,此時裝置出口煙

氣含氧量不應高于裝置進口廢氣含氧量。

21O

基.(1)

基實……

21O實

式中:

3

基——大氣污染物基準排放濃度,mg/m;

3

實——實測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mg/m;

O基——干煙氣基準含氧量,%;

O實——實測的干煙氣含氧量,%。

其他廢氣排放按實測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判定排放是否達標,不得人為稀釋排放。

4.2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

4.2.1企業應收集無組織排放廢氣至廢氣收集系統和(或)處理設施,其大氣污染物排放應符合4.1

條的規定。

4.2.2在生產各個環節都應該嚴格控制揮發性有機物的無組織排放,裝有VOCs的設備或容器須加蓋

子或其他覆蓋物。除加料、檢測外,裝有VOCs的設備或容器的覆蓋率應≥90%,覆蓋率按照式(2)進

行計算。

4

GB□□□□—201□

有可見非密封段的周長

覆蓋率(1)100%……(2)

蓋子的周長

4.2.3新建企業自2017年7月1日起,現有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廠區內大氣污染物監控點任

何一小時大氣污染物平均濃度執行表3規定的限值。

表3廠區內大氣污染物監控點濃度限值

單位:mg/m3

序號污染物限值

1非甲烷有機化合物(NMOC)10

4.2.4新建企業自2017年7月1日起,現有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企業邊界任何一小時大氣污

染物平均濃度執行表4規定的限值。

表4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

單位:mg/m3

序號污染物限值

1非甲烷有機化合物(NMOC)4

2苯0.1

3甲苯0.3

4二甲苯0.3

5苯乙烯0.42

6甲醛0.05

4.2.5其他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按《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執行。

4.3排放績效值

4.3.1新建企業自2017年7月1日起,現有企業自2019年1月1日起,VOCs排放績效值執行表5

規定的一般地區限值。

4.3.2重點區域的企業VOCs排放績效值執行表5規定的重點區域限值。

表5VOCs排放績效值

單位:kgVOCs/t產品

涂料制造油墨及其類似產品制造膠黏密封用填料乳液制造

適用區域溶劑型劑制及類似品制

其他溶劑型油墨其他

涂料造造

一般地區20.62.51210.5

重點區域10.31.20.510.50.3

4.4其他污染控制要求

4.4.1排氣筒高度不應低于15m,其具體高度以及與周圍建筑物的距離應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確定。

4.4.2當適用不同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污染物合并排氣筒排放時,應執行排放標準中規定的最嚴格

限值。

4.4.3廢氣治理設施應該設置運行或排放監控措施。

4.4.4企業應建立VOCs產生、控制和排放臺賬,并保存相關記錄。

5

GB□□□□—201□

5大氣污染物監測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企業應按照有關法律和《環境監測管理辦法》等規定,建立企業監測制度,制定監測方案,對

污染物排放狀況及其對周邊環境質量的影響開展自行監測,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并公布監測結果。

5.1.2新建企業和現有企業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的要求,按有關法律和《污染源自動監控管

理辦法》要求執行。

5.1.3企業應按照環境監測管理規定和技術規范的要求,設計、建設、維護永久性采樣口、采樣測試

平臺和排污口標志。采樣孔及采樣平臺的建設應滿足采樣的技術要求。

5.2排氣筒排放監測

5.2.1排氣筒中大氣污染物的監測采樣按GB/T16157、HJ/T397、HJ732、HJ/T373或HJ/T75、HJ/T

76的規定執行。

5.2.2排氣筒中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指任何1小時濃度平均值不能超過的值,可以任何連續1小時采

樣獲得平均值;或者在任何1小時內以等時間間隔采樣3個以上樣品,計算平均值;對于間歇式排放且

排放時間小于1小時,則應在排放階段實現連續監測,或者以等時間間隔采集3個以上樣品并計算平均

值。

5.3廠區和廠界監控點監測

5.3.1廠界大氣污染物監控點監測按HJ/T55、HJ/T194的規定執行的規定執行。根據污染物的排放、

擴散規律,當受條件限制,無法按上述要求布設監測采樣點時,也可將監測采樣點設于工廠廠界內側靠

近廠界的位置。

5.3.2廠區內大氣污染物監控點設置在車間門窗、裝置區、儲罐區下風向下1m,距離地面1.5m以

上位置處。監控點的數量不少于3個,并選取濃度最大值。

5.3.3廠區內和廠界監控點和污染物濃度的監測,一般采用連續1小時采樣計平均值;若濃度偏低,

可適當延長采樣時間;若分析方法靈敏度高,僅需用短時間采集樣品時,應在1小時內以等時間間隔采

集4個樣品,計平均值。

5.4對企業排放大氣污染物濃度的測定采用表6所列的方法標準。

表6大氣污染物濃度測定方法標準

序號污染物項目標準名稱標準編號

1顆粒物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GB/T16157

苯、甲苯、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固相吸附-熱脫附/氣相

2HJ734

二甲苯、苯乙烯色譜-質譜法

6

GB□□□□—201□

環境空氣苯系物的測定固體吸附/熱脫附-氣相色譜法HJ583

環境空氣苯系物的測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氣相色譜法HJ584

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吸附管采樣-熱脫附/氣相色譜-

HJ644

質譜法

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罐采樣/氣相色譜-質譜法HJ759

非甲烷有機化合

3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非甲烷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HJ/T38

物(NMOC)

空氣質量甲醛的測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T15516

4甲醛

環境空氣醛、酮類化合物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HJ683

6實施與監督

6.1本標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6.2在任何情況下,企業均應遵守本標準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證污染防

治設施正常運行。各級環保部門在對企業進行監督性檢查時,可以現場即時采樣或監測的結果,作為判

定排污行為是否符合排放標準以及實施相關環境保護管理措施的依據。

7

GB□□□□—201□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常見涂料、油墨、膠黏劑工業排放的主要大氣污染物

產品分類典型品種主要大氣污染物

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乙苯、苯乙烯)、丁

1通用涂料氧化干燥漆、揮發干燥漆

醇、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丁酮、非甲烷總烴

墻面涂料、防水涂料、地坪

2建筑涂料顆粒物、甲醛、二甲苯、非甲烷總烴

涂料、功能性建筑涂料

顆粒物、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丁醇、苯系物(苯、甲苯、

汽車底漆、汽車中涂漆、汽

3汽車涂料二甲苯、三甲苯、乙苯、苯乙烯)、甲基異丁基酮、非甲

車修補漆、汽車面漆

烷總烴

生漆、酚醛漆、醇酸漆、硝顆粒物、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乙苯、苯

4木器家具涂料基漆、酸固化氨基漆、不飽乙烯)、異氰酸酯類、甲醇、丁醇、乙酸丁酯、甲基異丁

和聚酯漆、聚氨酯漆基酮、非甲烷總烴

輕工業通用漆、自行車漆、

顆粒物、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乙苯、苯

5輕工業涂料電動車漆、電冰箱漆、鉛筆

乙烯)、丁醇、乙酸丁酯、丙烯酸酯類、非甲烷總烴

漆、玩具漆

顆粒物、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乙苯、苯

機械工業通用漆、機床漆、

6機械工業涂料乙烯)、丁醇、乙酸丁酯、乙酸乙酯、鹵代烴、丙烯酸酯

耐熱漆

類、非甲烷總烴

車間底漆、船用防銹漆、船

殼漆、水線漆、甲板漆、油

顆粒物、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乙苯、苯

7船舶涂料艙漆、貨艙漆、壓載艙漆、

乙烯)、丁醇、乙酸丁酯、乙酸乙酯、非甲烷總烴

飲水艙漆、船舶及海洋工程

用漆

磷化底漆、聚氨酯漆、環氧

顆粒物、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乙苯、苯

8航空涂料酯漆、聚氨酯磁漆、黑色環

乙烯)、丁醇、乙酸丁酯、乙酸乙酯、非甲烷總烴

氧有機硅聚酰胺磁漆

顆粒物、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乙苯、苯

鐵路鋼粱涂料、鐵路機車車

9鐵道涂料乙烯)、丁醇、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丙烯酸酯類、甲基

輛涂料

異丁基酮、環己酮、非甲烷總烴

顆粒物、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乙苯、苯

10卷材涂料--乙烯)、丁醇、乙酸丁酯、乙酸乙酯、丙烯酸酯、非甲烷

總烴

顆粒物、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乙苯、苯

11集裝箱涂料--

乙烯)、丁醇、乙酸丁酯、乙酸乙酯、非甲烷總烴

顆粒物、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乙苯、苯

12道路標志涂料--

乙烯)、丁酮、甲醇、甲基丙烯酸酯類

環氧防腐涂料、聚氨酯防腐

漆、氯化橡膠防腐涂料、酚

顆粒物、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乙苯、苯

醛樹脂防腐蝕涂料、改性生

13防腐蝕涂料乙烯)、丁醇、異氰酸酯類、鹵代烴、甲醛、酚類、非甲

漆、氯醚樹脂涂料、過氯乙

烷總烴,氯化氫

烯漆、氯磺化聚乙烯涂料、

氟碳涂料、聚苯硫醚涂料

14平版印刷油墨顆粒物、非甲烷總烴

顆粒物、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異丙醇、丁醇、丁酮、苯

15凹版印刷油墨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乙苯、苯乙烯)、甲

基異丁基酮

16凸版印刷油墨顆粒物、乙酸乙酯、異丙醇、鹵代烴

17網孔版印刷油墨顆粒物、乙酸乙酯、異丙醇

8

GB□□□□—201□

18柔版印刷油墨顆粒物、乙醇、丙醇、異丙醇

19UV油墨非甲烷總烴

20數字印刷油墨非甲烷總烴

21其他油墨顆粒物、非甲烷總烴

聚丙烯酸酯乳液、聚醋酸乙

烯乳液、醋酸乙烯-乙烯乳

22水基膠黏劑顆粒物、非甲烷總烴

液、水性聚氨酯、水性氯丁

乙酸乙酯、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乙苯、

苯乙烯)、丁酮、二氯乙烷、溶劑汽油、甲基丙烯酸甲酯、

SBS樹脂類、氯丁橡膠類、正己烷、三氯乙烯、環己烷、乙酸乙酯、乙酸甲酯、鹵代

23溶劑型膠黏劑

聚丙烯酸酯類烴、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丙烯酸、乙酸乙烯酯、

丁酮、二氯乙烷、醋酸乙烯、丙酮、乙醇、甲醛、酚類、

非甲烷總烴

EVA樹脂類、合成橡膠類、聚

24熱熔膠膠黏劑非甲烷總烴

烯烴類、其他類

醋酸乙烯、丙烯酸酯類(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丙烯

聚氨酯、環氧樹脂類、氰基酸丁酯、丙烯酸異辛酯等)、丙烯酸羥乙酯、丙烯酸、乙酸

25反應型膠黏劑丙烯酸酯類、改型丙烯酸酯異丙烯酯、二氯甲烷、環己酮、二氯乙烷、乙酸乙酯、乙

類、厭氧膠酸丁酯、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乙苯、苯

乙烯)

丙烯酸酯類(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丁酯、丙

有機硅類、聚硫密封劑、聚

26其他類型膠黏劑烯酸異辛酯等)、丙烯酸、乙酸乙酯、乙酸丁酯、苯系物(苯、

氨酯密封劑

甲苯、二甲苯、三甲苯、乙苯、苯乙烯)

苯丙乳液、純丙乳液、醋丙丙烯酸酯類(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丁酯、丙

27乳液制造乳液、丙烯酸乳液、聚氨酯烯酸異辛酯等)、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乙

乳液等苯等)、丙烯酸、醋酸乙烯酯、苯乙烯、非甲烷總烴

9

附件5

ICS13.040.40

Z60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201□

涂料、油墨及膠黏劑工業

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Emissionstandardsforairpollutantsfrommanufactureofpaint,inkandadhesive

(征求意見稿)

GB□□□□—201□

涂料、油墨及膠黏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1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涂料、油墨及膠黏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現有涂料、油墨及膠黏劑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涂料、油

墨及膠黏劑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

管理。

涂料、油墨及膠黏劑工業企業中合成樹脂生產及改性的生產裝置執行GB31572《合成樹脂工業污

染物排放標準》。乳液制造按本標準執行。

本標準適用于法律允許的污染物排放行為。新設立污染源的選址和特殊保護區域內現有污染源的管

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

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

法規和規章的相關規定執行。

2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標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5516空氣質量甲醛的測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HJ/T38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非甲烷總烴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HJ/T55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T75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試行)

HJ/T76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試行)

HJ/T194環境空氣質量手工監測技術規范

HJ/T373固定污染源監測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技術規范(試行)

HJ/T397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

HJ583環境空氣苯系物的測定固體吸附/熱脫附-氣相色譜法

HJ584環境空氣苯系物的測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氣相色譜法

HJ644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吸附管采樣—熱脫附/氣相色譜-質譜法

HJ683環境空氣醛、酮類化合物的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

HJ732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采樣氣袋法

HJ734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固相吸附-熱脫附/氣相色譜-質譜法

HJ759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罐采樣/氣相色譜-質譜法

《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28號)

1

GB□□□□—201□

《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39號)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涂料、油墨及膠黏劑工業paint,inkandadhesiveindustry

涂料制造、油墨及類似產品制造、密封用填料及類似品制造、乳液制造以及膠黏劑制造工業。

3.2涂料制造paintmanufacture

在天然樹脂或合成樹脂中加入顏料、溶劑和輔助材料,經過加工后制成覆蓋材料的生產活動,包括

涂料及其稀釋劑、脫漆劑等輔助材料的制備環節。

3.3油墨及其類似產品制造manufactureofinkandalliedproducts

由顏料、連接料(樹脂、溶劑等輔助材料)和填充料經過混合、研磨調制而制備用于印刷的有色膠

漿狀物質或液體,以及用于計算機打印、復印機用墨等的生產活動。

3.4膠黏劑Adhesive

通過界面的黏附和內聚等作用,能使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制件或材料連接在一起的天然的或合成的、

有機的或無機的一類物質,統稱為膠黏劑(也稱為膠粘劑),又叫黏合劑(也稱為粘合劑),習慣上簡

稱為膠。

3.5膠黏劑制造Manufactureofadhesive

以黏料為主劑,配合各種固化劑、增塑劑、填料、溶劑、防腐劑、穩定劑和偶聯劑等助劑制備膠黏

劑(也稱膠粘劑或黏合劑))的生產活動。

3.6密封用填料及類似品制造manufactureoffillingandsimilarproductsforsealing

用于建筑涂料、密封和漆工用的填充料,以及其他類似化學材料的制造。

3.7揮發性有機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VOCs

參與大氣光化學反應的有機化合物,或者根據規定的方法測量或核算確定的有機化合物。

根據行業特征和環境管理需求,可選擇對主要VOCs物種進行定量加和的方法測量總有機化合物(以

TOC表示),或者選用按基準物質標定,檢測器對混合進樣中VOCs綜合響應的方法測量非甲烷有機化

合物(以NMOC表示,以碳計);

3.8標準狀態standardstate

溫度為273.15K,壓力為101.325kPa時的狀態。本標準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均以標準

狀態下的干氣體為基準。

3.9排氣筒高度emissionheightofstack

自排氣筒(或其主體建筑構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氣筒出口計的高度,單位為m。

3.10廠區內大氣污染物監控點referencepointwithinenterpriseboundaryforairpollutants

為判別廠界內車間或生產裝置外、儲罐區域外大氣污染物是否超過標準而設立的監測點。

3.11企業邊界enterpriseboundary

企業或生產設施的法定邊界。若無法定邊界,則指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實際占地邊界。

3.12現有企業existingfacility

2

GB□□□□—201□

本標準實施之日前已建成投產或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已通過審批的涂料、油墨及膠黏劑工業企業或生

產設施。

3.13新建企業newfacility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通過審批的新建、改建和擴建涂料、油墨及膠黏劑工業建設

項目。

3.14重點區域keyregion

根據環境保護工作的要求,在國土開發密度較高,環境承載能力開始減弱,或大氣環境容量較小、

生態環境脆弱,容易發生嚴重大氣環境污染問題而需要嚴格控制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地區。

4排放控制要求

4.1有組織排放限值

4.1.1現有企業2019年1月1日前仍執行現行標準,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表1中規定的大氣污

染物排放限值。

4.1.2自2017年7月1日起,新建企業執行表1中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1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

單位:mg/m3

排放限值

序號污染物項目涂料制造、油墨及其類污染物排放監控位置

膠黏劑制造

似產品制造

1顆粒物3030

2苯11

3甲苯1515

4二甲苯3030車間或生產設施排氣

5苯乙烯2020筒

6甲醛55

71,2-二氯乙烷a—5

8揮發性有機物(VOCs)b8080

a.待國家污染物監測方法標準發布后實施。

b.采用兩種控制方法,均應達到限值要求:1、對主要VOCs物種進行定量加和測量總有機化合物(以TOC表示,待

國家監測方法標準發布后實施);2、按基準物質標定,檢測器對混合進樣中VOCs綜合響應測量非甲烷有機化合物(以

NMOC表示,以碳計)。

4.1.3重點區域的企業或生產設施執行表2規定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

放限值的地域范圍、時間,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

表2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3

GB□□□□—201□

單位:mg/m3

排放限值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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