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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中國行業標準CJJ128-生活垃圾焚燒廠運行維護和安全技術規程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operationmaintenanceandsafetyofmunicipalsolidwasteincinerationplant中國住房和城鎮建設部公告第239號相關公布行業標準《生活垃圾焚燒廠運行維護和安全技術規程》公告現同意《生活垃圾焚燒廠運行維護和安全技術規程》為行業標準,編號為CJJ128-,自年7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2.1.4、2.3.3、3.1.3、3.1.4、3.3.2、3.3.3、4.1.1、4.1.3、11.3.2、11.3.3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需嚴格實施。本標準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發行。中國住房和城鎮建設部年3月15日前言依據原建設部《相關印發〈二〇〇四年度工程建設城建、建工行業標準制訂、修訂計劃〉通知》(建標[]66號)要求,規程編寫組經過廣泛調研,認真總堅固踐經驗,參考中國外相關標準,并在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制訂本規程。本規程關鍵技術內容是:1.總則;2.通常要求;3.垃圾接收系統;4.垃圾焚燒鍋爐系統;5.余熱利用系統;6.電氣系統;7.熱工儀表和自動化系統;8.煙氣凈化系統;9.殘渣收運系統;10.污水處理系統;11.化學監督;12.公用系統;13.勞動安全衛生防疫和消防。本規程中以黑體字標志條文為強制性條文,必需嚴格實施。本規程由住房和城鎮建設部負責管理和對強制性條文解釋,由主編單位負責具體技術內容解釋。本規程主編單位:深圳市市政環衛綜合處理廠(地址:深圳市紅崗路1233號郵政編碼:518029)本規程參編單位:上海浦城熱電能源寧波楓林綠色能源開發深圳市宏發垃圾處理工程技術開發中心杭州綠能環境保護發電重慶三峰卡萬塔環境產業城市建設研究院本規程關鍵起草人:龔佰勛曹學義姜宗順崔德斌鄭奕強雷欽平沈文澤徐文龍昊立李兆球陳紅忠楊海根潘紹文汪世偉沈金健林桂鵬任慶玖易偉盧忠朱履慶陳天軍周大倫王定國陳躍華郭祥信1總則1.0.1為加強生活垃圾(以下簡稱垃圾)焚燒廠科學管理,保障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安全、正常、穩定運行,達成節省能源、降低污染、科學管理目標,制訂本規程。1.0.2本規程適適用于采取爐排式垃圾焚燒鍋爐作為焚燒設備垃圾焚燒廠運行維護和安全。1.0.3垃圾焚燒廠運行、維護和安全除應符合本規程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要求。2一般規定2.1運行管理2.1.1垃圾焚燒廠應按本規程和設備技術要求編制本單位運行維護和安全操作規程。2.1.2運行管理人員應掌握垃圾焚燒處理工藝設備運行管理要求、技術指標和安全操作規程。2.1.3運行人員應熟悉本單位垃圾焚燒處理工藝設備運行要求,掌握本崗位運行維護技術要求,遵守安全操作規程。2.1.4運行人員必需進行上崗前培訓,并持證上崗。2.1.5工藝設備系統啟、停前應充足做好檢驗和準備工作,啟、停過程應嚴格實施操作票制度。2.1.6運行人員應定時巡視,做好運行統計,認真推行交接班制度。2.1.7運行人員應立即匯報、統計工藝系統和設備運行中出現故障、問題和異常現象,采取對應方法處理;運行管理人員應立即分析、匯報、通知相關人員深入處理。包含安全緊急情況應果斷采取緊急方法,并應立即向上級部門匯報。2.1.8垃圾焚燒廠各項環境保護指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等要求。2.1.9工藝系統和設備大修、小修作業安排應征求運行管理人員和運行人員意見。2.1.10特種設備使用和運行管理應按國家和行業對特種設備相關要求實施。2.l.11穩定運行三年期內應經過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等相關管理體系認證。2.1.12垃圾焚燒廠生產設施、設備完好率應達成95%以上。2.1.13垃圾焚燒廠年垃圾焚燒處理量應達成設計處理能力。2.2維護保養2.2.1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按國家和行業相關要求實施,并應建立操作規程。2.2.2垃圾焚燒廠各類設施、設備應保持清潔、完好。2.3安全2.3.1運行人員作業時應遵守安全作業和勞動保護要求,并應采取衛生防疫方法,穿戴勞保用具,做好安全、衛生防疫工作。2.3.2作業場所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2.3.3嚴禁接觸正在運行設備運動部位。2.3.4作業場所應按要求配置和檢驗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2.3.5應急系統設備應確保完好。2.3.6應制訂防火、防爆、防洪、防風、防汛、防疫等方面應急預案。2.3.7作業場所應保持通風良好。3垃圾接收系統3.1運行管理3.1.1垃圾接收系統運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1垃圾接收系統通道應保持整齊、通暢,交通標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安全色》GB2893、《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要求。2垃圾接收過程中,應預防垃圾污水、臭氣、粉塵污染周圍環境。3應監督垃圾運輸車車容車貌,并立即對其進行清洗。4垃圾焚燒廠處理特殊垃圾時應采取確保特殊垃圾安全隔離和焚毀特殊方法。3.1.2稱重運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1進廠垃圾應稱重。進廠垃圾量、運輸車輛信息等應統計、存檔。2垃圾運輸車在稱重過程中應低于限定速度,勻速經過汽車衡。3.1.3危險垃圾嚴禁進入垃圾貯坑,大件垃圾應破碎后進入焚燒爐。3.1.4卸料區嚴禁堆放垃圾和其它雜物,并應保持清潔。3.1.5卸料運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1垃圾運輸車在卸料區內卸料時應服從指示信號或運行人員現場指揮。2垃圾卸料門在卸料后應立即關閉。3卸料區應有相關衛生防疫方法。4檢修期間卸料區進出口應常關隔臭。3.1.6垃圾貯坑運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1應監控垃圾貯存量和滲瀝液積聚情況。2垃圾貯坑新老垃圾應分開堆放,并應形成進料、堆酵、投料動態過程。3應采取方法避免垃圾滲瀝液排泄口堵塞。3.1.7垃圾抓斗起重機運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1運行人員應按操作規程操作垃圾抓斗起重機,并應預防碰撞、慣沖、切換過快、泡水、側翻等。2運行人員應按垃圾接收設備要求立即清門、堆垛、排水、均勻供料,不得將未拆散捆包垃圾投送入爐。3配置兩臺以上垃圾抓斗起重機應合理分配工作量。4自動計量和統計裝置應保持完好。3.2維護保養3.2.1稱重設備應定時檢驗、維護,應按計量管理部門要求進行校驗。3.2.2卸料區設施維護保養應符合下列要求:1破損地面、墻面或損壞設施應立即修復。2損壞、堵塞排水設施應立即修復、清理。3.2.3垃圾貯坑維護保養應符合下列要求:

1設備大修時應清空垃圾貯坑內垃圾,并檢驗垃圾貯坑構筑物磨損、裂紋、滲瀝液排液口堵塞、車擋損壞和卸料門損壞等情況,并應立即保養和修復。

2臨時停爐期間應密閉卸料門,并應在貯坑內垃圾表面撒石灰控制蚊蟲孳生。

3.2.4垃圾抓斗起重機維護保養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例行檢驗、保養。2發生運行情況異常時,應停機檢驗。3配置兩臺以上起重機時,應合理安排運行和維護保養時間,應確保最少有一臺起重機保持良好運行工況,且單臺起重機運行狀態僅限于短期。3.3安全3.3.1汽車衡安全應符合下列要求:1汽車衡前方限速標志應清楚,減速帶完好。2汽車衡防雷接地應完好,接地電阻應達標。3.3.2垃圾運輸車卸料時嚴禁越過限位裝置卸料。3.3.3嚴禁將帶有火種垃圾卸入垃圾貯坑。3.3.4卸料區應做好地面、坡道安全防滑方法。3.3.5垃圾貯坑安全應符合下列要求:1滲瀝液聚集區應通風防爆。2運行人員進人垃圾貯坑和隸屬構筑物作業前,應進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檢測超標時,不得進人垃圾貯坑。3運行人員進人垃圾貯坑作業時,應采取安全方法,并應佩戴防護用具。3.3.6運行人員在操作垃圾抓斗起重機時應嚴格按操作規程實施,不得違規作業。4垃圾焚燒鍋爐系統4.1運行管理4.1.1余熱鍋爐投入運行前必需取得有效使用登記證。4.1.2垃圾焚燒鍋爐系統運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1投入運行前應對汽、水、油、風、電磁、液壓、垃圾進料、吹灰、出渣、排灰、保溫、密封、點火、熱力表計、膨脹指示、視官監督、消聲等各子系統進行檢驗、核定,閥、門、孔、口、擋板調整等應密閉完好。2垃圾焚燒鍋爐及安全附件應按要求實施檢驗。3余熱鍋爐給水、蒸汽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生活垃圾焚燒鍋爐及余熱鍋爐》GB/T18750要求。4.1.3余熱鍋爐受壓元件經重大修理或改造后,必需進行水壓試驗,并應在合格后投入運行。4.1.4垃圾焚燒鍋爐點火啟爐應符合下列要求:1點火前應進行全方面檢驗。2點火升溫過程應符合升溫曲線要求。4.1.5垃圾焚燒鍋爐運行應符合下列要求:1垃圾料斗應保持料位正常。2應保持爐膛微負壓運行工況。3應依據垃圾特征、燃燒情況調整燃燒空氣溫度及風室風壓、風量。4應依據垃圾特征、燃燒情況調整一、二次風量配比。5應依據垃圾特征、燃燒情況調整給料行程和爐排速度。6觀察垃圾焚燒床層火焰情況,調整垃圾焚燒工況,預防垃圾焚燒床層前段黑區過長、橫向火焰不均、后段火焰距落渣口過近等現象發生。7當垃圾燃燒工況不穩定、垃圾焚燒鍋爐爐膛溫度無法保持在850℃以上時,應投人助燃器助燃。8應避免發生料斗架空、落渣井堵塞等運行故障。9爐渣熱灼減率應達標。10垃圾焚燒鍋爐運行應和煙氣凈化系統、余熱利用系統協調配合,調整優化工況。11應巡查汽、水、油、風等系統及相關工藝設備運行工況。12對余熱鍋爐,應進行連續排污和定時排污。13垃圾焚燒鍋爐應定時吹灰、清灰、除焦。14垃圾焚燒鍋爐運行參數應符合設備技術要求。15余熱鍋爐出口蒸汽參數應達成額定值,汽水品質經化驗合格后應對其它系統供汽。4.1.6垃圾焚燒鍋爐正常停爐應符合下列要求:1停爐前應進行吹灰。2應根據降溫曲線停爐。3應關閉垃圾焚燒爐料斗擋板。4余熱鍋爐采取濕法保養時,停爐前一天,調整爐水pH值應至上限。4.2維護保養4.2.1余熱鍋爐維護保養應按相關標準和要求要求實施。4.2.2日常維護保養應符合下列要求:1應定時巡視,發覺問題應立即處理、匯報。2應定時檢驗各運行設備動作部件,并應按設備技術要求維護。3應確保爐墻和各類管道、閥門保溫情況良好。4應檢驗爐墻門孔、視鏡,確保情況良好。4.2.3停爐后應立即清灰、除焦、清渣、消缺、保養。4.3安全4.3.1垃圾焚燒鍋爐系統安全附件應按國家相關要求進行檢驗。4.3.2在生產區域內進行作業,當經過觀察孔檢驗爐內燃燒工況時應注意安全。4.3.3垃圾焚燒鍋爐系統發生運行事故時,應立即采取預防事故擴大方法。5余熱利用系統5.1運行管理5.1.1垃圾焚燒廠產生余熱用于熱力發電時,應結合焚燒廠實際情況,并應按國家電力行業要求,編制本單位管理規程。5.1.2汽輪機組開啟前,旁路冷凝器系統應調整到備用狀態。5.1.3汽輪機正常運轉和停機過程中,旁路冷凝系統均應處于熱備用狀態。5.1.4汽輪機組完成停機程序后應調整旁路冷凝器,撤出熱備用狀態。5.1.5運行人員應定時巡視旁路冷凝器熱備用工況,全方面檢驗天天不得少于一次。5.1.6汽機停機時,應確定進入主冷凝器電動常閉閥關閉嚴密。5.1.7主蒸汽由旁路進入主冷凝器時,應立即投入自動盤車裝置。5.1.8垃圾焚燒廠產生余熱用于供熱時,供熱系統運行管理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城鎮供熱系統安全運行技術規程》CJJ/T88相關要求實施。5.2維護保養5.2.1應嚴格實施發電設備運行維護保養和事故處理等相關標準要求。5.2.2應按要求做好輔助設備保養和定時切換工作。5.2.3垃圾焚燒廠產生余熱用于供熱時,供熱系統設備維護保養應按行業相關標準和設備技術要求實施。5.3安全5.3.1汽輪發電機組開啟前全部保護和關鍵指示儀表應正常。5.3.2應按要求做好透平機油、振動、金屬等各項監督工作。6電氣系統6.1運行管理6.1.1電氣系統運行管理應按國家現行標準相關要求實施,并應制訂本單位電氣設備運行管理規程。6.1.2電氣設備開啟前應確保絕緣合格,對備用電氣設備,應定時測量。6.1.3運行人員進行倒閘操作時應嚴格實施操作票制度,每張操作票應僅填寫一個操作任務。6.1.4應定時檢測接地電阻值,接地應良好,接地電阻值應合格。6.1.5應按要求周期和項目對電氣設備進行外部檢驗。6.1.6備用設備應按要求檢驗、試驗或輪換運行。應能確保立即開啟。應急備用發電機應定時運行,間隔周期不應超出10d。6.1.7應定時檢驗備用電源或備用設備自動投人裝置。6.1.8備用電源不得在工作電源被切斷前自動投人。6.1.9電氣設備發生事故、故障或不能正常運行時,應依據現場運行規程要求采取對應處理方法。6.1.10運行中應親密觀察發電機鐵芯溫度、線圈溫度、軸承溫度、冷卻系統風溫、電流、電壓及其它電氣設備運行參數,當發覺運行參數不正常時,應依據運行規程要求進行對應操作并立即查明原因。6.1.11發電機水滅火裝置水壓應保持在要求范圍內。6.1.12對采取空氣冷卻發電機,其通風系統應保持嚴密,空氣室和空氣道內應清潔無雜物。6.1.13室內安裝變壓器應有足夠通風。6.1.14油浸式變壓器儲油池排水設施應保持完好狀態。6.1.15不得將三芯電纜中一芯接地運行。6.1.16對繼電保護動作時掉牌信號、燈光信號,運行人員應正確統計清楚。6.1.17未經同意,運行人員不得更改保護裝置整定值,定值通知單應妥善保管。6.1.18發覺保護裝置誤動作時,應立即匯報,并應立即查明原因。6.1.19對應急照明系統應定時進行檢驗、試驗,應保持完好。6.1.20電氣設備交接、大修或更換線圈后試驗,應按交接和預防性試驗操作規程要求進行。6.1.21垃圾焚燒廠余熱利用發電,應符合國家相關要求。6.2維護保養6.2.1電氣系統維護保養應按國家現行標準相關要求實施,并應制訂和實施本單位電氣設備維護操作規程。6.3安全6.3.1發電機開始轉動后,應預防觸電。6.3.2當發電機著火時,應使用水滅火裝置或其它滅火裝置撲滅火災,不得使用泡沫式滅火器或砂子滅火。6.3.3變壓器著火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滅火,變壓器上部頂蓋著火,應先打開下部事故放油門放油至蓄油坑中,變壓器油位應低于著火處;變壓器內部著火時不得放油。6.3.4電動機著火時應先切斷電源,進行滅火處理,不得將大股水注人電動機內。6.3.5遇有其它電氣設備著火時,應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滅火。對帶電設備應使用干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等滅火,不得使用泡沫滅火器或砂子滅火。6.3.6在電氣設備上工作時,應有確保安全方法,應實施操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止制度。6.3.7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電氣設備上工作,應完成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方法后,方可進行工作。6.3.8進人垃圾焚燒爐、煙氣脫酸塔、袋式除塵器、滲瀝液搜集器內部工作時,應使用安全電壓照明。7熱工儀表和自動化系統7.1運行管理7.1.1應依據焚燒廠實際情況和設備技術要求制訂本單位熱工儀表和自動化系統運行維護操作規程。7.1.2現場儀表應建立標準操作規程,定時巡檢。對于關鍵參數儀表,應建立巡檢、維護統計。7.1.3需要定時清洗內部就地儀表,應按操作規程實施。7.1.4對于設置在外界溫度可能達冰點以下儀表或傳感器,應有保溫防范方法。7.1.5熱工測量及自動調整、控制、保護系統中電氣儀表和繼電器運行維護,應根據電氣儀表及繼電保護規程相關要求進行。7.2維護保養7.2.1關鍵熱工儀表和自動化裝置,應定時進行現場運行質量檢驗。7.2.2應定時維護計算機、網絡通信,備份數據庫。7.2.3儀表及其附件應保持清潔。7.2.4應檢驗管路及閥門接頭,確保無腐蝕、裂縫及滲漏等現象。7.2.5儀表應定時校準。7.2.6應檢驗和消除儀表統計故障,保持統計清楚正確。7.2.7應定時檢驗信號報警情況。7.2.8應定時進行熱工信號和安全保護系統試驗。7.2.9應天天了解自動調整系統運行情況,并應定時進行定值擾動試驗。7.3安全7.3.1應按設備技術要求定時檢測、標定、校驗計量和指示表計,確保熱工儀表和自動化系統運行安全。7.3.2應保障不間斷電源備量符合檢測儀表和控制系統供電要求,并應定時進行充放電試驗。8煙氣凈化系統8.1運行管理8.1.1煙氣凈化系統運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1應依據煙氣凈化系統工藝和設備技術要求,編制本單位運行操作規程。2運行工況應和垃圾焚燒鍋爐運行工況相匹配,并調整優化。8.1.2煙氣脫酸系統運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1石灰品質應符合設備技術要求,充裝時應避免揚撒。2石灰漿配制用水應滿足設備水質性能要求。3應預防石灰堵管和噴嘴堵塞。4應確保中和劑當量用量,依據煙氣排放在線檢測結果調整中和劑流量或(和)濃度。8.1.3袋式除塵器運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1投運前應按濾袋技術要求進行預噴涂。2檢驗風室差壓,依據運行工況調整、優化反吹頻率。3保持排灰正常,預防灰搭橋、掛壁、粘袋。4停止運行前往除濾袋表面飛灰。8.1.4活性炭噴入系統運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1應嚴格控制活性炭品質及當量用量。2應預防活性炭倉高溫。8.1.5應定時檢驗煙囪和煙囪管,預防腐蝕和泄漏。8.2維護保養8.2.1煙氣凈化系統停止運行,應清洗石灰漿貯罐、管路及噴入設備。8.2.2反應塔內結垢應立即清理。8.2.3臨時停運期間,袋式除塵器外殼及灰斗應保持加熱狀態,內部濾袋應保持和外界隔絕,預防飛灰吸濕受潮。8.2.4停運檢修時應檢驗濾袋破損情況,并應立即更換破損濾袋。8.2.5應定時檢驗活性炭噴入系統管道磨損和堵塞情況,并應立即處理。8.2.6定時檢驗、維護在線監測系統,并應確保其正常運行。8.3安全8.3.1應保持消石灰漿配置區清潔。8.3.2活性炭貯存及輸送過程中應采取防爆方法,活性炭輸送管線應考慮設置靜電消除設備。9殘渣收運系統9.1運行管理9.1.1爐渣、飛灰應分開,并應立即搜集和清運。9.1.2爐灰、爐渣搜集和清運場區,應保持衛生、通暢,交通標志規范清楚。9.1.3應巡視、檢驗爐渣收運設備和飛灰搜集和貯存設備,確保運行正常。9.1.4飛灰輸送管道和容器應保持密閉,預防飛灰吸潮堵管。9.1.5應做好出廠爐渣量、車輛信息統計、存檔工作。9.1.6爐渣運輸車輛應密閉帶蓋,不得沿途撒漏。9.1.7自備爐渣填埋場,爐渣填埋作業運行管理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城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運行維護技術規程》CJJ93要求。9.1.8以爐渣為主輔料制作建筑材料,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相關要求。9.2維護保養9.2.1殘渣搜集、貯存設施應進行日常維護保養,易磨易損零件應防磨并定時更換。9.2.2應定時檢驗殘渣收運設施設備易結垢部位,并應立即清除。9.3安全9.3.1運行人員不得直接和飛灰接觸,并應有安全防護方法。9.3.2飛灰應作安全處理,預防污染。10污水處理系統10.1運行管理10.1.1垃圾滲瀝液及其產生有害氣體應立即搜集、處理。10.1.2污水搜集、處理過程中應采取預防泄漏和惡臭污染方法。10.1.3生化處理污水應按城市污水處理運行管理相關要求實施。10.1.4出水排放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要求,并應優先循環利用。10.1.5污水處理系統處理量應滿足污水量波動要求。10.2維護保養10.2.1應定時檢驗污水處理系統設施設備易結垢部位,并應立即清除結垢。10.2.2應立即更換腐蝕部件,并應定時作防腐處理。10.3安全10.3.1應定時巡視垃圾滲瀝液處理區域有害氣體監測儀,對潮濕環境應做好防范方法,對有害氣體工作環境應采取有效安全保障方法。10.3.2垃圾滲瀝液處理區域應有通風防爆方法。10.3.3污水處理系統壓力管道、容器安全運行維護應符合相關要求,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維護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程》CJJ60要求。11化學監督11.1運行管理11.1.1化驗室運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1應建立化驗室管理規程,并應按規程要求監督、檢測。2應建立健全各類分析質量確保體系。3檢測數據應正確。4多種儀器、設備、標準試劑及檢測樣品應按產品特征及使用要求固定擺放整齊,并應有顯著標志。5化驗報表應按日、周、月、年整理、報送和存檔。11.1.2化學水處理系統運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1依據化學水水質、蒸汽品質檢測及鍋爐用水量對系統工況進行調整處理。2當補給水水質不合格時,應立即切換備用設備,并應對失效設施立即進行處理。3熱力設備在停(備)用期間,應采取有效防腐蝕方法。11.1.3分析儀器應經過國家法定計量部門認證,并應在使用期內使用。11.2維護保養11.2.1化驗室維護保養應符合下列要求:1垃圾熱值分析儀、物料成份分析儀、汽水油分析儀器、環境保護檢測設備等應定時由國家法定計量部門作技術檢驗、校核合格。2化驗室儀器設備應進行維護和檢驗,保持試驗室衛生清潔。化驗室儀器隸屬設備應妥善保管。3精密儀器電源應安裝電子穩壓器。不應隨意搬動大型檢測分析儀器,必需搬動時應做好統計;搬動后應經過國家法定計量部門簽定合格后方能使用。11.2.2化學水處理系統維護保養應符合下列要求:1檢驗泵運轉情況和出人口閥門開閉情況。2檢驗過濾器運行情況。3檢驗各類水處理介質工作情況,無法恢復應立即更換。11.3安全11.3.l化驗室安全應符合下列要求:1化驗室應配置多種安全防護用具,并應對運行人員進行安全防護教育。2多種精密儀器應專員專管,使用前應認真填寫使用記錄表,應按要求認真操作。3化驗檢測完成,應對儀器開關、水、電、氣源等進行關閉檢驗。11.3.2化驗過程中烘干、消解、使用有機溶劑和揮發性強試劑操作必需在通風櫥內進行。嚴禁使用明火直接加熱有機試劑。11.3.3對于易燃、易爆、劇毒試劑應有顯著標志,并應分類專門妥善保管。11.3.4化學水處理系統安全應符合下列要求:1危險化學品貯存、使用和相關操作,應符合國家相關要求。2危險化學品罐應和其它設施應有顯著安全界線,四面應加掛危險化學品標志牌。3運行人員進行危險化學品操作時,應穿戴橡膠手套、防護眼鏡和水鞋等,嚴密謹慎操作。4化學水處理區域應設置防滑地面,運行人員在現場工作時,應注意防滑。5失效設施設備處理應嚴格按工藝要求操作。12公用系統12.1運行管理12.1.1壓縮空氣系統運行管理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固定空氣壓縮機安全規則和操作規程》GB10892相關要求實施。12.1.2空調和通風系統運行管理應按現行國家標準《采暖通風和空氣調整設計規范》GB50019相關要求實施。并應制訂本單位設備運行管理規程。12.1.3循環水冷卻系統運行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1冷卻水泵運行管理應符合設備操作規程要求,備用冷卻水泵應進行試驗和切換。2應依據具體情況建立冷卻水塔運行管理規程,并應嚴格實施。3循環水水質、水溫、水量應符合運行要求,多種設備應立即檢驗。12.1.4應定時巡視給水系統設備,確保壓力和水位正常。12.1.5應建立輔助燃料供給系統運行管理要求,輔助燃料品質、儲量應滿足運行要求。12.1.6無線通信系統建立應符合國家相關要求,確保通信通暢。12.2維護保養12.2.1空壓機系統應制訂維護保養規程,并應進行日常維護保養。12.2.2空調暖通系統維護保養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相關要求。12.2.3循環水冷卻系統維護保養應符合下列要求:1應進行日常維護保養。2應常常檢驗機械冷卻水塔運轉情況,檢驗淋水填料、過濾填料和通流情況。3應定時清理,保持清潔。4應定時對管道、閥門進行檢驗,并應活動閥門門桿。12.2.4給水系統維護保養應符合下列要求:1給水泵、工業水泵、除氧水泵應進行日常維護保養。2對工業水池、工業水塔應常常檢驗和衛生清理。3應定時檢驗通往鍋爐汽包、減溫器給水管道上閥門組和給水泵再循環管道閥門。12.2.5輔助燃料系統維護保養應符合下列要求:1應定時檢驗、維護輔助燃料儲存設施。2應定時檢驗、維護管道閥門。3應定時檢驗、維護和試驗連鎖安全裝置。12.2.6應定時檢驗維護通信系統,確保通信通暢。12.3安全12.3.1壓縮空氣系統安全應符合下列要求:1不得使用易燃液體清洗閥門、過濾器、冷卻器氣道、氣腔、空氣管道和正常條件下和壓縮空氣接觸其它零件。2不得使用四氯化碳、氯化烴類作為清洗劑。12.3.2空調暖通系統投人使用前應進行試壓、檢漏。12.3.3循環水冷卻系統安全應符合下列要求:1循環水冷卻系統運行時運行人員不得進入冷卻水塔內部。2冷卻水泵切換運行時,應在該切換泵運轉正常后,才能停止原運轉泵。3冷卻系統應設有備用電源。4停用較長時間水泵投人運轉前,應進行試運行。5循環水泵因故障檢修時,應關閉出口閥門,并停掉電源,掛上明示警告牌。12.3.4給水系統安全應符合下列要求:1工業水泵、除氧器給水泵、鍋爐給水泵切換運行時,應在切換泵運轉正常后,停止原運轉泵。2工業水泵、除氧器給水泵、鍋爐給水泵因故障停運檢修時,應關閉出人口閥門,并切斷電源,掛上明示警告牌。12.3.5輔助燃料系統安全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相關要求和國家相關要求。13勞動安全衛生防疫和消防13.0.1勞動安全衛生防疫運行、維護和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1應定時安排運行人員體檢,建立運行人員健康檔案。2應建立定時滅蟲消殺制度。3停爐檢修期間應對垃圾貯坑消殺滅蟲。4應建立公共衛生事件防疫制度,并應嚴格實施。5應定時檢驗和維護衛生防疫設施、消殺機械設備,并應保持完好。13.0.2消防運行、維護和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1消防運行、維護和安全管理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要求。2廠區內關鍵防火部位和場所應建立崗位防火責任制。3應建立動火票制度。4應建立消防設施設備運行維護管理制度,劃分責任區域,專員負責,定時檢驗維護。本規程用詞說明1為便于在實施本規程條文時區分對待,對要求嚴格程度不一樣用詞說明以下:1)表示很嚴格,非這么做不可:正面詞采取“必需”,反面詞采取“嚴禁”;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么做:正面詞采取“應”,反面詞采取“不應”或“不得”;3)表示許可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么做:正面詞采取“宜”,反面詞采取“不宜”;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能夠這么做,采取“可”。2條文中指明應按其它相關標準、規范實施寫法為“應符合……要求”或“應按……實施”。中國行業標準CJJ128-生活垃圾焚燒廠運行維護和安全技術規程條文說明前言《生活垃圾焚燒廠運行維護和安全技術規程》CJJ128-經住房和城鎮建設部3月15日以第239號公告同意、公布。為便于廣大設計、施工、科研、學校等單位相關人員在使用本規程時能正確了解和實施條文要求,《生活垃圾焚燒廠運行維護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組按章、節、條次序編排了本規程條文說明,供使用者參考。在使用中如發覺本條文說明有不妥之處,請將意見函寄深圳市市政環衛綜合處理廠(地址:深圳市紅崗路1233號;郵政編碼:518029)1總則1.0.1本條文明確了制訂本規程目標。生活垃圾(以下簡稱垃圾)焚燒行業多年來在中國取得迅猛發展,各地已建成、在建和計劃興建垃圾焚燒廠不停涌現。相關部門針對垃圾焚燒技術制訂了一系列標準和規范,包含《生活垃圾焚燒爐及余熱鍋爐》GB/T18750、《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程項目建設標準》(中國建設部、中國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年頒發)和《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程技術規范》CJJ90等,這些標準和規范只包含垃圾焚燒廠設備選擇、設計、建設和污染控制等內容,垃圾焚燒廠運行維護和安全管理參考相關水利(火力)發電廠運行維護規程,顯然不利于垃圾焚燒技術健康發展。本規程編制目標在于推進科學管理和科技進步,提升垃圾焚燒廠工作效率,為垃圾焚燒廠運行、維護、安全管理提供科學依據。1.0.2本條文要求了本規程適用范圍。1.0.3本條文要求了垃圾焚燒廠運行、維護、安全管理除應實施本條文要求外,還應實施環境保護、環境衛生、消防、節能、勞動安全及職業衛生防疫等方面國家現行相關標準要求。2一般規定2.1運行管理2.1.1本條文要求垃圾焚燒廠應制訂符合本身要求設備運行維護和安全技術規程,規程制訂應符合本規程要求,應滿足設備使用說明書技術要求,使垃圾焚燒廠運行、維護、安全管理有章可循。2.1.2本條文要求運行管理人員應含有一定管理知識和基礎技術知識,提升垃圾焚燒廠管理效率,加強科學管理。2.1.3本條文要求運行人員應含有基礎技術知識和操作技能,提升垃圾焚燒廠生產效率,保障安全生產,預防錯誤操作。2.1.4本條文要求垃圾焚燒廠必需實施崗前培訓和持證上崗,對各崗位運行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可使職員了解本職員作任務和職責,熟悉多種設施設備安全要求,掌握多種設施設備使用技術,是保障安全生產關鍵手段。持證上崗可明確劃分各職員任務和責任,有利于提升勞動生產率。2.1.5本條文要求運行人員在工藝設備系統啟、停前應對設備進行檢驗,做好必需準備工作,并按操作票制度要求操作,是安全生產基礎保障。操作票是指需要運行人員在運行方法、操作調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設備運行安全方法制度。垃圾焚燒廠可依據具體條件制訂出需要實施操作票工作項目一覽表(如:啟、停爐操作票,電氣操作票等),對應制訂操作票,并嚴格實施。2.1.6按時巡視、抄表,統計設備運行數據、掌握設備情況、提供統計和分析數據,交接班過程中認真說明使接班人員明了設備運行情況,指導接班后運行工作,避免系統運行不穩定和發生事故。2.1.7運行人員發覺設備運行異常應立即采取對應方法處理并匯報、通知相關人員,方便立即深入處理。包含安全緊急情況應果斷采取緊急方法并立即向上級部門匯報。2.1.8本條文要求垃圾焚燒廠運行中各項排放指標應符合《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和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要求,避免造成二次污染。2.1.9本條文要求設備檢修應征求運行管理人員和運行人員意見,是為設備檢修提供在運行中積累信息和提議,有利于提升設備檢修質量,深入保障設備穩定運行。2.1.10本條文要求垃圾焚燒廠特種設備運行管理應符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第549號令)要求。2.1.11本條文要求垃圾焚燒廠應規范管理,在運行三年時間內經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和OHSAS1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等質量、環境、職業健康方面認證。2.1.12垃圾焚燒廠應依據各自情況制訂設備日常和年度檢修計劃,對設施、設備完好率應達成95%以上要求是設備正常運行關鍵確保。2.1.13垃圾焚燒廠應根據設備設計要求組織生產,垃圾焚燒處理量根據設備設計處理能力要求嚴格管理。2.2維護保養2.2.1本條文要求垃圾焚燒廠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第549號令)要求實施。2.2.2垃圾焚燒廠保持整齊環境衛生,有利于營造良好工作環境,樹立環衛行業良好形象。2.3安全2.3.1本條文要求運行人員作業時應遵守《中國安全生產法》(中國年第70號主席令)相關要求,穿戴必需勞動用具,為確保人身安全、健康。2.3.2本條文要求作業場所應設置安全警示牌,保障安全生產。2.3.3本條文要求垃圾焚燒廠進行衛生清潔工作時,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杜絕事故發生。2.3.4本條文要求垃圾焚燒廠作業場所應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要檢驗保持完好,方便發生火情時,各器材設備能正常運行。2.3.5本條文要求保持廠房、車間生產運行現場應急系統設備尤其是應急照明系統完好有效,提供良好運行條件,保障安全生產。2.3.6本條文要求了垃圾焚燒廠應制訂在廠區發生異常緊急情況時安全緊急預案,方便在發生忽然停水、停電、設備重大故障、事故、火災、特大暴雨、雷擊、疫情、突發性群體事件等異常緊急情況時能夠按預定程序緊急采取對應方法,把損失控制到最小。和此相關法規、標準有:《中國安全生產法》(中國第70號主席令)、《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第549號令)、《國家電網企業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火電廠動力部分)》、《中國消防法》(中國1998年第4號主席令)、《中國防洪法》(中國1997年第88號主席令)、《防雷減災管理措施》(中國氣象局令第8號)、《中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措施》(衛生部令第17號)等。2.3.7本條文要求垃圾焚燒廠廠房、生產現場應保持通風、整齊,為發明和保持健康良好工作條件,形成良好安全生產環境。3垃圾接收系統3.1運行管理3.1.1本條文對垃圾接收系統運行管理提出了下列要求:1垃圾接收系統道路應通暢,交通標志應規范清楚,方便垃圾車輛進出,交通標志應清楚、明了,符合《安全色》GB2893和《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要求。2從環境保護角度出發,要求在垃圾接收過程中,避免垃圾或污水影響環境,避免臭氣擴散影響空氣質量。要求垃圾接收系統通道保持整齊,垃圾車所經之處均應常常沖洗,沖洗水必需全部搜集排入污水搜集井中,不得外排。3避免垃圾運輸車輛因垃圾水、車輛垃圾外掛在運輸過程中灑在路面影響市容和污染市政路面。4特殊垃圾接收和處理,垃圾焚燒廠應依據提供特殊垃圾政府相關部門特定要求采取方法,制訂對應處理方法,確保特殊垃圾安全消除,預防外流丟失。3.1.2稱重管理系統應儲存全部進廠垃圾運輸車輛相關資料,包含所屬單位、車牌號、統一編號等,方便垃圾運輸車輛稱重時直接調用或有其它需要時查詢,并為安全管理提供確切資料。3.1.3危險垃圾指有毒有害工業垃圾、醫療垃圾、建筑垃圾等廢物。大件垃圾關鍵是指外形完整大件廢舊家俱,包含桌、椅、衣柜、書櫥、沙發、席夢思床墊等。大件垃圾不破碎,進人焚燒爐有困難,還會有堵塞垃圾溜槽危險;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產生垃圾必需由政府相關部門統一協調,嚴格控制,辦理相關手續才能進廠,并作特殊處理,其處理過程必需符合《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80號令)要求。3.1.4要求卸料區不應堆放垃圾,掉落在垃圾卸料區垃圾應立即清理,以保持卸料區通暢、清潔。3.1.5卸料區應有指揮垃圾運輸車駕駛員進行卸料指導電子信號或運行人員指揮協調垃圾車有序卸料;室內部署應安裝紫外線殺菌設施;關閉卸料門和進出口門是為了避免臭氣外溢和擴散,影響空氣質量。3.1.6本條文對垃圾貯坑運行管理提出了下列要求:1監控垃圾儲量和滲瀝液積聚情況。垃圾量多,影響進料,垃圾量少,影響堆酵效果;滲瀝液積聚狀態直接影響人爐垃圾品質。2垃圾貯坑新老垃圾應分開堆放,并形成良性動態循環,保障最優異倉垃圾脫水率最高,并作為投料,確保焚燒穩定。動態循環示例:存放進料投料存放→存放存放進料投料↑↓進料投料存放存放←投料存放存放進料3應避免在垃圾滲瀝液排水口上方長時間堆放垃圾,而因垃圾壓實影響排水。如出現堵塞可采取潛水式污水泵臨時排水。3.1.7本條文對垃圾抓斗起重機運行管理提出了下列要求:1依據配合設備規模、生產情況選擇適宜運行速度,盡可能保持定速、穩定運行,以降低起重機故障率。2~4垃圾抓斗起重機合理、規范、穩定運行能夠避免單臺起重機負荷過重;立即計量是為了避免統計數據不完整或缺失。3.2維護保養3.2.1本條文要求稱重設施應定時檢驗,立即清理磅橋下或周圍異物,應由計量管理部門專職人員進行調校,保障正確計量。3.2.2本條文對卸料區設施維護保養提出了下列要求:1卸料區路面及承重結構應定時檢驗,避免影響通行和發生坍塌事故。2排水設施應通暢,預防污水外溢。3.2.3本條文要求設備大修時應清空垃圾貯坑,維護檢驗垃圾貯坑破損情況,因垃圾貯坑是垃圾焚燒廠惡臭污染源,在停爐檢修期間,極易造成對周圍環境污染,垃圾貯坑破漏會影響垃圾貯坑負壓維持,同時造成臭氣外逸。3.2.4本條文對垃圾抓斗起重機維護保養提出了下列要求:1垃圾抓斗關鍵檢驗部位:抓斗液壓管路、抓斗鋼絲繩接頭部位,抓斗電纜接頭部位,抓瓣活動插銷,升降電機,行走電機,剎車裝置等。2操作過程中發覺異常,應立即停車檢驗,以免事故擴大或設備損壞。3在生產運行中確保一臺起重機保持良好工況以確保垃圾焚燒廠正常生產。3.3安全3.3.1本條文對汽車衡安全提出了下列要求:1汽車衡前方10m應設置減速裝置,以控制上磅車速不得大于5km/h,以勻速通行,車速過快會影響正常稱重。2計量系統多種信號線路多,防雷設施損壞后,雷雨季節易造成計量系統遭雷擊,影響生產作業。應做好接地電阻檢測工作。3.3.2本條文要求必需預防垃圾車在卸料時掉入垃圾貯坑內,垃圾焚燒廠應設置對應預防設施。3.3.3本條文要求必需杜絕垃圾運輸車輛攜帶火種進人垃圾焚燒廠,預防起火事故發生。3.3.4卸料區應做好地面、坡道防滑,以保障安全,避免發生事故。3.3.5本條文對垃圾貯坑安全提出了下列要求:1堆放垃圾貯坑內輕易產生(如甲烷、H2S等)有毒有害氣體,應通風以預防爆炸。2、3保障運行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方法。3.3.6本條文要求運行人員在操作垃圾抓斗起重機時應遵守《國家電網企業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火電廠動力部分)》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第549號令)相關要求,避免事故發生。4垃圾焚燒鍋爐系統4.1運行管理4.1.1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第549號令)要求,垃圾焚燒廠在垃圾焚燒鍋爐使用前必需向當地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申報登記,取得使用證,才能投入運行。4.1.2本條文對垃圾焚燒鍋爐系統運行管理提出了下列要求:1按設備操作規程在垃圾焚燒鍋爐投人運行前進行全方面、系統檢驗,確保系統和各項設備情況良好。2垃圾焚燒鍋爐出廠時,對設備使用壽命有明確說明,垃圾焚燒廠在設備正常運行壽命期內檢驗應按《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勞部發[1996]276號)第十章要求實施。3本款是余熱鍋爐給水、蒸汽質量要求通常要求。4.1.3依據《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勞部發[1996]276號)第十章第206條要求,鍋爐除通常六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外,鍋爐受壓元件經重大修理或改造后,也需要進行水壓試驗。超壓試驗壓力選擇應按《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勞部發[1996]276號)第十章第207條要求實施。4.1.4本條文對點火起爐提出了下列要求:1垃圾焚燒鍋爐點火前應進行嚴格檢驗和充足準備工作,以確保點火后垃圾焚燒鍋爐正常穩定運行。關鍵包含下列內容:1)爐膛內無焦渣和雜物,爐墻完整,二次風口完好無堵塞。2)水冷壁管、過熱器管、省煤器管、空氣預熱器管表面清潔,各煙道及除塵器灰斗

內無積灰。3)爐膛、過熱器、省煤器、空氣預熱器等各處檢驗門及各入孔門經檢驗確定內部無

人后關閉。4)清灰裝置內加水至正常水位,確定無泄漏。5)垃圾料斗水冷套加水至正常水位。6)各風門、擋板開關靈活,無卡澀現象,開度指示正確,就地控制、遙控傳動裝置

良好。7)汽包、過熱器、再熱器各安全門完整良好,無雜物卡住,壓縮空氣系統嚴密完整

可用。8)燃燒輔助系統情況良好,可投用。9)吹灰器作冷態試轉,應動作靈活,工作位置正確,程序操作正常。10)水位計清楚,正常水位線和高低水位線標志正確。11)汽、水、油等各管道支吊架完整,鍋爐本體剛性良好。12)汽包、聯箱、管道、閥門、煙風道保溫完整良好,高溫高壓設備保溫不全時不得開啟。13)露天各電動機防雨罩殼齊全。14)操作平臺上、樓梯上、設備上無雜物和垃圾,腳手架已拆除,各通道通暢無阻,現場整齊清潔,照明(包含事故照明)良好。15)除塵系統完整良好。16)各閥門、風門、擋板位置正確,各儀表和報警保護裝置投人運行。17)爐內確已無人停留。18)在鍋爐點火前檢驗工作完成后,應立即進水至點火水位(通常在正常水位線下100mm)。進水過程中應檢驗管道閥門處是否發生泄漏。19)鍋爐點火前應先將燃油裝置(包含燃油點火裝置)及燃油隸屬蒸汽系統開啟。檢查油壓穩定正常,波動范圍小于98kPa,檢驗各點火裝置完整良好。20)投入空氣預熱器和壓縮空氣系統。2每一個垃圾焚燒鍋爐出廠時全部隨機配置各自操作規程,其中全部對各自升溫曲線有明確要求,點火升溫過程中必需遵守這些要求,嚴格控制升溫過程。4.1.5本條文對垃圾焚燒鍋爐運行提出了下列要求:1保持垃圾料斗料位正常,避免煙氣泄漏。2依據《生活垃圾焚燒鍋爐及余熱鍋爐》GB/T18750要求,垃圾焚燒鍋爐應有可靠密封和保溫性能,從垃圾料斗入口至排煙出口,運行時應處于負壓密閉狀態,不應有氣體和粉塵泄漏。3按焚燒設備要求建立風室風壓。因為入爐垃圾組分改變較大,垃圾低位熱值波動也較大,對于垃圾低位熱值較高垃圾,可合適降低燃燒空氣溫度以預防爐內溫度過高造成發生結焦,對于垃圾低位熱值較低垃圾,可合適提升燃燒空氣溫度以確保爐內燃燒工況穩定。4依據《生活垃圾焚燒鍋爐及余熱鍋爐》GB/T18750要求,一次風配置和調整應滿足垃圾焚燒處理需要,宜設置二次風。5垃圾組成復雜,結構多變,尤其是含水量和灰分含量改變幅度較大,對于性狀各異垃圾應該靈活調整垃圾焚燒鍋爐運動機構以確保垃圾在爐內穩定燃燒。對于含水量高垃圾,需要酌情降低給料行程以降低給料速度,并確保濕度大垃圾在爐內有充足干燥時間,從而確保垃圾焚燒鍋爐內燃燒工況穩定。6按焚燒設備要求確保燃料正常燃燒工況。7本款依據《生活垃圾焚燒鍋爐及余熱鍋爐》GB/T18750要求,低位發燒量小于4.18MJ/kg時,可用其它燃料助燃,助燃熱量應滿足垃圾焚燒鍋爐爐膛煙氣溫度大于850℃等要求。8料斗架空和落渣井堵塞全部會嚴重影響垃圾焚燒鍋爐穩定運行,嚴重還會造成被迫封爐、停爐等事故,應嚴禁這類事故發生。9爐渣熱灼減率是垃圾焚燒鍋爐關鍵環境保護參數之一,《生活垃圾焚燒鍋爐及余熱鍋爐》GB/T18750要求,垃圾焚燒灰渣熱灼減率不應大于5%;額定垃圾焚燒處理量大于200t/d垃圾焚燒爐不應大于3%。實踐證實爐渣熱灼減率和垃圾焚燒鍋爐內料層厚度有直接關系,料層過厚會造成垃圾無法燃盡,爐渣熱灼減率偏高;料層太薄則垃圾越易燃盡,但料層過薄會造成爐內熱負荷不足,影響垃圾焚燒鍋爐穩定運行。10鍋爐運行應和煙氣凈化系統、余熱利用系統相互匹配,信息立即傳輸。11垃圾焚燒廠應建立鍋爐運行巡查制度,檢驗和統計各運行參數。12對鍋爐進行連續排污和定時排污,保障鍋爐正常運行。13為預防積灰影響鍋爐熱交換效率,對鍋爐受熱面定時清灰,關鍵包含下列內容:1)每一運行班應進行一次清灰操作。

2)清灰方法為蒸汽吹灰時,必需使用過熱蒸汽,在確保鍋爐運行正常、燃燒穩定時方可進行清灰操作。清灰前應合適增加爐膛負壓。

3)蒸汽吹灰時會對人汽機蒸汽量造成一定沖擊,應合適降低汽機負荷。焚燒爐爐膛中心溫度通常可達1000℃以上,燃料中灰分大多呈熔融狀態,而四面水冷壁周圍煙溫較低,假如煙氣中攜帶灰粒在接觸壁面時仍呈熔融或黏性狀態,則會逐步粘附在管壁上形成緊密灰渣層。焚燒鍋爐結焦由很多復雜原因引發,如爐內空氣動力場、爐型、燃燒器部署方法及結構特征、垃圾尺寸等全部將影響爐內結焦情況。確保空氣和燃料良好混合,避免在水冷壁周圍形成還原性氣氛,合理而良好爐內空氣動力工況可預防鍋爐內結焦,假如焚燒爐結焦嚴重應立即清除,確保焚燒爐正常運行。14垃圾焚燒鍋爐運行時必需確保在爐內存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氣相空間高溫燃燒區域:a)煙氣溫度不應低于850℃;b)煙氣停留時間不應短于2s;c)煙氣含氧量不應低于6%;d)有足夠湍流強度,確保均勻混合。垃圾焚燒鍋爐運行控制項目和要求見表1。表1垃圾焚燒鍋爐運行控制項目和要求序號項目單位控制要求1垃圾處理量t/h控制在額定處理量70%~110%范圍內2爐膛溫度℃≥8503蒸發量t/h控制在額定處理量70%~110%范圍內4汽包壓力MPa不得超出垃圾焚燒鍋爐操作手冊相關要求5汽包水位mm756過熱器出口蒸汽壓力MPa實施垃圾焚燒鍋爐操作手冊相關要求7過熱器出口蒸汽溫度℃實施垃圾焚燒鍋爐操作手冊相關要求8爐膛壓力Pa保持微負壓狀態9爐渣熱灼減率%額定處理量200t/d以上(含200t/d)應控制在3%以內;額定處理量200t/d以下垃圾焚燒爐應控制在5%以內15依據《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勞部發[1996]276號)第199條要求,額定蒸汽壓力小于或等于2.5MPa鍋爐水質,應符合《工業鍋爐水質》GB/T1576要求。額定蒸汽壓力大于或等于3.8MPa鍋爐水質,應符合《火力發電機組及蒸汽動力設備水汽質量》GB/T12145要求。沒有可靠水處理方法,不得投入運行。4.1.6本條文對正常停爐提出了下列要求:1確保垃圾焚燒鍋爐在停爐過程中和停爐期間免遭腐蝕。2垃圾焚燒鍋爐停爐后,其鍋爐受熱面上積灰易吸收空氣中水分形成難以清除結垢,所以在停爐前必需進行吹灰。3停爐過程中因為爐水溫度降低,其中無機鹽溶解度下降后會析出形成結垢,需經過數次排污將這些結垢排出爐外。4垃圾焚燒鍋爐停爐過程時若降溫過快,酸性物質如HCl等易在受熱面上結露析出,對受熱面造成低溫腐蝕,所以每一個垃圾焚燒鍋爐全部對各自降溫過程有明確要求,停爐過程中必需遵守這些要求,嚴格控制降溫過程。4.2維護保養4.2.1余熱鍋爐設備有很多保弄方法,熱法、干法、濕法、充氣法等。但保養標準全部是避免和降低鍋爐水中空氣和預防外界漏入氧氣,降低氧氣和焚燒鍋爐等受壓元件接觸,避免或降低受壓元件腐蝕(受熱面外部高溫區結渣、結焦、腐蝕,受熱面外部低溫區積灰、腐蝕。受熱面內部結垢、腐蝕)。爐墻是鍋爐外殼,它起著保溫、密封、引導煙氣氣流等作用。假如不完好,對垃圾在爐膛里著火、穩定燃燒、燃料燃盡等全部是不利,不僅會影響鍋爐經濟性、安全性,嚴重會造成鍋爐停爐等事故發生。尾部煙道積灰會使煙道通流能力下降,積灰嚴重形成堵塞,還會破壞爐內負壓狀態,進而影響爐內垃圾焚燒工況穩定,須立即清理尾部煙道積灰。4.2.2本條文對垃圾焚燒鍋爐維護保養提出了下列要求:1維護人員應每日定時巡視焚燒鍋爐車間,確保設備完好,正常運行。2確保易損部件正常工作。3維護管道閥門,確保爐墻和各類管道、閥門保溫情況良好,發覺保溫層被破壞應立即恢復。4檢驗爐墻門孔、視鏡完好情況。4.2.3本條文是垃圾焚燒鍋爐停爐時維護保養通常要求。4.3安全4.3.1垃圾焚燒鍋爐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表、排污和放水裝置、溫度計、保護裝置等安全要求按《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勞部發[1996]276號)第七章相關要求實施。4.3.2垃圾焚燒鍋爐運行時即使內部基礎保持微負壓狀態,但因垃圾投入波動或其它原因會造成出現瞬間正壓,此時若運行人員正經過觀察孔檢驗爐內燃燒工況,爐膛內高溫煙氣和灰塵就會從觀察孔噴出,對人身安全造成危害。所以在經過觀察孔檢驗爐內燃燒工況時應側身斜視,預防爐內發生正壓造成煙氣外逸造成人身傷害。4.33垃圾焚燒鍋爐運行中安全要求按《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勞部發[1996]276號)第九章第194條要求實施。5余熱利用系統5.1運行管理5.1.1垃圾焚燒廠余熱利用是指熱能直接利用或熱電聯供。熱能直接利用是指將垃圾焚燒產生煙氣經過余熱鍋爐或其它熱交換設備將熱量轉換為低壓蒸汽或高壓蒸汽、熱水或熱空氣直接供給本身系統或外界熱用戶。熱電聯供是指在熱能直接利用系統基礎上增加一套發電系統,其保留了原有熱利用功效,并將余下蒸汽全部送人汽輪發電機發電。汽輪機組運行規程依據現行行業標準《汽輪機組運行規程(試行)(全國地方小型火力發電廠)》SD251-1988要求實施。汽輪機組設備監督、維護、保養應按《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要求實施。5.1.2~5.1.7汽輪機是垃圾焚燒廠關鍵設備之一,它是把蒸汽熱能轉變為機械能回轉式原動機,含有功率大、轉速高、運轉平穩、尺寸小、重量輕和效率高等優點,所以在動力、交通運輸及國防工業等部門取得了廣泛應用。因為汽輪機可靠性和可用性均高于焚燒爐,所以,通常垃圾電站是兩臺或三臺焚燒爐配置一臺汽輪發電機組。汽輪機組設備運行依據生產廠家使用說明和相關要求編制操作規程,并嚴格實施。5.1.8本條文要求垃圾焚燒廠余熱用于供熱時運行管理按國家現行標準《城鎮供熱系統安全運行技術規程》CJJ/T88第六章相關要求實施。5.2維護保養5.2.1、5.2.2嚴格實施本單位制訂汽輪機組維護保養操作規程。5.2.3汽輪機運行人員應熟練掌握汽輪機組運行規程中制訂參數標準,認真檢驗、巡視,運行參數應每小時統計一次。對汽輪機運行中出現故障應立即進行處理。依據汽輪機設備運行情況合理安排大修、小修工作。5.3安全5.3.1、5.3.2余熱利用系統安全條文是依據《國家電網企業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火電廠動力部分)》第七章、《城鎮供熱系統安全運行技術規程》CJJ/T88第六章相關要求制訂。對生產事故處理是依據《電力生產事故調查暫行要求》(電監會4號令)制訂。6電氣系統6.1運行管理6.1.1~6.1.21垃圾焚燒廠電氣設備關鍵包含汽輪發電機、變壓器、電動機、直流電源裝置、應急備用發電機、繼電保護裝置及配電裝置。電氣系統運行管理是依據《國家電網企業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火電廠動力部分)》、《汽輪發電機運行規程》(國電發[1999]579號)、《電力變壓器運行規程》DL/T572-1995、《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16-、《電力系統用蓄電池直流電源裝置運行和維護技術規程》DL/T724-、《微機繼電保護裝置運行管理規程》DL/T587-、《高壓斷路器運行規程》(電供[1991]30號)等相關要求制訂。應急備用發電機應遵照設備技術要求進行維護保養,并制訂對應試運行操作規程,進行試運行,其周期不超出10d。6.2維護保養6.2.1本條文是依據《國家電網企業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火電廠動力部分)》、《汽輪發電機運行規程》(國電發[1999]579號)、《電力變壓器運行規程》DL/T572-1995相關要求制訂。6.3安全6.3.1~6.3.8電氣系統安全是依據《國家電網企業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火電廠動力部分)》第三、四、十三章相關要求制訂。7熱工儀表和自動化系統7.1運行管理7.1.1本條文要求垃圾焚燒廠應在遵守本規程要求標準下,依據各自實際情況,制訂熱工儀表和自動化系統檢修調校和運行維護規程實施細則。7.1.2現場儀表應建立標準操作規程,定時巡檢。對于關鍵參數儀表,應建立巡檢、維護統計。7.1.3本條文是就地儀表運行管理通常要求。7.1.4對于外界溫度可能達冰點以下儀表或傳感器,應有應變方法。7.1.5熱工測量及自動調整、控制、保護系統中電氣儀表和繼電器檢修調校和運行維護,應根據電氣儀表及繼電保護檢修運行規程中相關要求進行。7.2維護保養7.2.1關鍵熱工儀表和自動化系統,應進行現場運行質量檢驗,其檢驗周期通常為三個月,最長周期不應超出六個月。7.2.2應定時維護計算機,備份數據庫,檢驗網絡通信良好。7.2.3應常常保持儀表及其附件清潔。7.2.4應常常檢驗管路及閥門接頭處有沒有腐蝕、裂縫,預防滲漏等現象。7.2.5應現場校準儀表指示值,自檢儀表正確度,使儀表保持正常工況。7.2.6應常常檢驗和消除儀表統計故障,保持儀表統計清楚正確。7.2.7應檢驗信號報警情況,保持報警動作正確。7.2.8應進行熱工信號和安全保護系統試驗,保持正常工況。7.2.9運行管理人員天天應向運行人員了解自動調整系統運行情況,如發覺問題應立即消除;并定時進行定值擾動試驗。7.3安全7.3.1本條文要求熱工儀表和自動化系統安全運行應按設備技術要求定時檢測、標定、校驗計量和指示表針,確保安全。7.3.2本條文是對不間斷電源安全通常要求。8煙氣凈化系統8.1運行管理8.1.1本條文是對煙氣凈化系統運行管理要求:1依據設備、儀器、儀表使用說明和操作規程編制系統操作規程,建立巡視和維護保養制度,并嚴格實施。制訂日常巡檢路線、統計表和故障處理預案,關鍵設備包含除塵器,在線監測儀表等,定時查看統計,發覺設備隱患立即處理。2按去除有害成份區分,煙氣凈化系統包含以下多個系統設備、儀器、儀表:酸氣(HCl、SOX)去除系統、NOX去除系統、粉塵去除系統及重金屬和Dioxin去除設備、煙氣在線監測裝置等。依據這些系統設備、儀器、儀表出廠說明書和已經有操作規程,編制成一套系統煙氣凈化系統操作規程,包含正常啟停程序、緊急停止程序等,并嚴格實施。中國垃圾焚燒廠采取酸氣去除系統關鍵有半干式洗煙塔及干式洗煙塔,使用化學藥品多為消石灰(HydratedLime),使用濕式洗煙塔并不常見;粉塵去除系統多為濾袋集塵器,使用靜電集塵器及文氏洗塵器并不常見;重金屬和Dioxin去除設備多使用活性炭噴入方法;NOX去除系統有選擇性非觸媒還原法(SNCR)及選擇性觸媒還原法(SCR)兩大類別,多以排放標準選定,以中國現在排放標準,尚無需設置SNCR或SCR。依據以上要求,應做好煙氣系統和焚燒系統工況優化調整。8.1.2本條文是對酸性氣體凈化系統運行管理要求:1石灰購置,其品質應滿足設備技術要求,石灰運輸和裝卸應盡可能密閉,預防揚撒造成環境污染。2確定石灰漿濃度,運行時可調整石灰漿噴入量去除酸性氣體。配置石灰漿用水水質應滿足要求,水中雜質中若含有SO42-離子,會產生CaSO4堵塞管線,所以須對水進行預處理,除去雜質和離子。3干法工藝在運行中,因石灰粉在管道中會出現搭橋現象,堵塞管道應立即疏通;半干法工藝中,其石灰漿噴入設備(霧化裝置或噴嘴)若操作不妥,尤其是緊急停機時,易堵塞。故要求嚴格實施操作規程,預防石灰漿噴入裝置造成堵塞。4通常采取SNCR、SCR工藝去除NOx。中和劑噴入量應依據煙氣分析儀NOx進行控制。中和劑濃度應天天檢測并做好統計。8.1.3本條文是對袋式除塵器運行管理要求:1袋式除塵器投運前按設備要求進行預噴涂,確保布袋表面對灰塵吸附作用。2運行人員依據壓差調整反吹頻率,既要確保在濾袋表面形成合適厚度灰層,確保除塵效果,同時提升消石灰利用效率;又要預防風阻過大。3灰斗積灰發生搭橋報警時,應立即處理,預防飛灰累積過高直接接觸濾袋,造成損壞。4立即清理布袋表面集灰。8.1.4本條文是對活性炭噴入系統運行管理要求:采取噴入活性炭粉末吸附重金屬及二噁英時,活性炭宜使用比表面積大及碘吸附值高產品,其中含有揮發有機物成份不可過高。8.1.5本條文是垃圾焚燒廠煙囪通常要求。8.2維護保養8.2.1石灰漿貯存槽、管路及噴入設備應清洗積垢,檢驗管路轉彎及閥體磨損情況。8.2.2中和劑配置槽最少每十二個月清洗一次,并檢驗反應塔箱體腐蝕情況,清除反應塔內結垢。8.2.3在停爐期間,袋式除塵器外殼及灰斗應保持加熱狀態,而且袋式除塵器內部濾袋應隨時保持和外界隔絕,預防飛灰吸濕受潮。8.2.4在鍋爐檢修時,可依據煙氣連續監測儀煙塵含量指針檢驗袋式除塵器破損情況和濾袋破損情況,并立即更換破損濾袋。8.2.5應檢驗活性炭噴入系統管道磨損情況,并立即更換磨損管道;應檢驗活性炭噴入系統是否有堵塞現象,如有堵塞應立即疏通。8.2.6根據煙氣在線檢測系統設備技術要求定時檢驗、維護。8.3安全8.3.1保持消石灰漿配置區清潔,避免其它雜物混人石灰漿。8.3.2活性炭貯存及輸送設備(包含區域內電燈、開關、消防偵測器報警等)應考慮防爆,活性炭輸送管線應考慮設有靜電消除裝置等。9殘渣收運系統9.1運行管理9.1.1依據《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要求,焚燒爐和除塵設備搜集焚燒飛灰應分別搜集、儲存和運輸;焚燒爐渣按通常固體廢物處理,焚燒飛灰應按危險廢物處理。本條對爐渣和飛灰處理要求分別搜集、儲存、運輸和處理。在儲存、運輸和處理中為預防對環境二次污染,對對應設備應有密封方法。9.1.2本條文要求了灰、渣處理場區道路應通暢,交通標志應規范清楚,方便運輸灰、渣車快速、安全進出。交通安全標志應符合國家標準《安全色》GB2893和《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4要求。灰渣處理場區應潔凈、通暢,綠化美化,樹立文明生產形象。9.1.3本條文是爐渣收運和飛灰搜集通常要求。9.1.4應預防飛灰吸潮堵管,飛灰輸送管道和容器應保持密閉。9.1.5垃圾焚燒廠運行管理關鍵數據,應妥善管理。爐渣運輸車輛管理好壞直接影響運輸途中環境衛生。9.1.6本條文是對爐渣運輸車輛運行管理通常要求。9.1.7爐渣填埋場運行管理是依據《城市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運行維護技術規程》CJJ93制訂。9.1.8以爐渣為主輔料制作建筑材料,應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中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國第58號主席令)等國家、行業標準及法規要求。9.2維護保養9.2.1、9.2.2殘渣處理設備要做好日常保養,轉動設備和沖洗設施要有防堵和防卡澀方法,尤其是部分易磨、易損件應防磨并定時更換,易結垢部位應立即清除。9.3安全9.3.1飛灰屬于危險廢物,應采取有效方法預防運行人員直接接觸,避免人員傷害。9.3.2飛灰安全是依據《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8要求制訂。10污水處理系統10.1運行管理10.1.1~10.1.4中國垃圾滲瀝液處理因各地、各廠具體情況不一樣,采取方法各不相同,按原理來分大致可分為物理、化學和生化處理為主三種模式。滲瀝夜處理系統采取處理模式不一樣,其工藝步驟、設施設備有很大區分,各廠應依據各自工藝上設計要求,和設施、設備、儀器、儀表設計參數、使用說明和操作規程編制系統操作規程,嚴格實施。依據《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垃圾焚燒廠所產生垃圾滲瀝液濃度高、成份復雜、改變大,可依據垃圾焚燒廠實際情況直接噴入爐內焚燒處理,或采取其它工藝處理,達標排放。10.1.5污水處理系統處理量應符合設計要求,依據污水量改變立即調整以達成相關環境保護指標要求。10.2維護保養10.2.1、10.2.2污水處理系統設施設備要定時檢驗,立即清除結垢。因為垃圾滲瀝液高腐蝕性,相關部件應立即更換,做好設備定時檢驗,做好防腐處理。確保現場環境衛生。10.3安全10.3.1~10.3.3根據《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程》CJJ60要求做好垃圾滲瀝液處理設施安全運行維護,做好潮濕環境防范方法,做好有害氣體工作環境安全保障方法。11化學監督11.1運行管理11.1.1本條文對化驗室運行管理提出了下列要求:1垃圾焚燒廠正常運轉檢測包含項目、內容、周期:1)進廠垃圾和進爐垃圾按《城市生活垃圾采樣和物理分析方法》CJ/T3039采樣,參考《煤中全水分測定方法》GB/T211、《煤工業分析方法》GB/T212、《煤發燒量測定方法》GB/T213進行工業分析和熱值測定,進廠垃圾和進爐垃圾工業分析、熱值檢測周期見表2。表2進廠垃圾和進爐垃圾工業分析、熱值檢測周期序號項目內容檢測周期1進廠垃圾工業分析熱值分析每個月一次2進爐垃圾每個月一次2)垃圾焚燒爐技術性能指標測定周期見表3。表3垃圾焚燒爐技術性能指標測定周期序號項目檢測周期1爐渣熱灼減率每8小時一次2焚燒爐出口煙氣氧含量每4小時一次3)垃圾焚燒爐大氣污染物檢測周期見表4。表4垃圾焚燒爐大氣污染物檢測周期序號項目檢測周期1煙塵每三個月一次2煙氣黑度每三個月一次3一氧化碳每三個月一次4氮氧化物每三個月一次5二氧化硫每三個月一次6氯化氫每三個月一次7汞每三個月一次8鎘每三個月一次9鉛每三個月一次10二噁英類每十二個月一次4)垃圾焚燒廠惡臭廠界檢測周期見表5。表5垃圾焚燒廠惡臭廠界檢測周期序號項目檢測周期1氨每三個月一次2硫化氫每三個月一次3甲硫醇每三個月一次4臭氣濃度每三個月一次5)垃圾焚燒廠工藝廢水檢測周期見表6。表6垃圾焚燒廠工藝廢水檢測周期序號項目檢測周期1按《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要求實施每三個月一次6)垃圾焚燒廠噪聲按《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進行采樣和檢測,垃圾焚燒廠噪聲檢測周期見表7。表7垃圾焚燒廠噪聲檢測周期序號項目檢測周期1按《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要求實施每個月一次7)運行中變壓器油質量按《電力用油(變壓器油、汽輪機油)取樣方法》GB/T7597進行取樣,按《運行中變壓器油質量》GB/T7595進行檢測,運行中變壓器油檢驗項目和周期見表8。表8運行中變壓器油檢驗項目和周期設備等級分類檢測項目檢測周期水溶性酸酸值閃點機械雜質游離碳水分界面張力介質損耗因數擊穿電壓含氣量體積電阻率互感器≥220kV√√√√√每十二個月一次35~110kV3年一次油開關≥110kV√√√√每十二個月一次<110Kv3年一次少油開關3年一次或換油套管110kV及以上√√√√√3年一次電力

變壓器220~500kV√√√√√√√√√√√六個月一次≤110kV或

>630kV?A每十二個月一次配電

變壓器≤630kV?A√√√√√3年一次廠所用變壓器≥35kV或

1000kV?A及以上√√√√√√√√每十二個月一次8)運行中汽輪機油質量按《電力用油(變壓器油、汽輪機油)取樣方法》GB/T7597進行取樣,按《電廠運行中汽輪機油質量》GB/T7596進行檢測,運行中汽輪機油檢驗項目和周期見表9。表9運行中汽輪機油檢驗項目和周期檢測項目檢測周期外狀運動黏度閃點機械雜質酸值液相銹蝕破乳化度水分√√√每七天一次①√√√√√√√√六個月一次注:①機組運行正常,能夠合適延長檢驗周期,但發覺汽輪機油中混入水分時,應增加檢驗次數,并立即采取方法。9)化學水水質、蒸汽質量按《火力發電機組及蒸汽動力設備水汽質量》GB/T12145進行檢測。化學水水質、蒸汽質量檢驗項目和周期見表10。表10化學水水質、蒸汽質量檢驗項目和周期過熱蒸汽飽和蒸汽鍋爐水水質給水水質凝結水水質檢測周期鈉二氧化硅pH磷酸根總堿度硬度溶解氧pH硬度溶解氧電導率鈉——√√√√√√√每4小時一次√√√√√每8小時一次2~5化驗室內部應建立健全各類分析質量確保制度,包含“化驗室基礎規程”、“儀器、儀表操作維護規程”、“化學試劑存放和使用規程”、“檢測樣品保留和處理規程”等。11.1.2本條文對化學水處理系統運行管理提出了下列要求:1本款要求化學水處理系統運行中應依據化學水水質、蒸汽質量檢測情況及鍋爐用水量對系統工況進行調整。當鍋爐及其熱力系統中某種水、汽樣品監測結果表明其水質或汽質不良時,應首先檢驗其取樣和測定操作是否正確,必需時應再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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