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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質礦產行業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發布IDZ/T0295—2016前言 Ⅲ 12規范性引用文件 13術語和定義 24總則 34.1評價目標 34.2評價任務 34.3評價比例尺及相應的評價目標 44.4評價單元及其劃分方法 44.5評價工作流程 45設計書編審 46樣點布設 56.1土壤樣點布設 56.2大氣干濕沉降物樣點布設 66.3灌溉水樣點布設 76.4農作物樣點布設 77樣品采集 87.1土壤樣品采集 87.2大氣干濕沉降物樣品采集 87.3灌溉水樣品采集 97.4農作物樣品采集 8樣品處理與樣品分析 8.1樣品處理 8.2樣品分析與質量要求 9評價指標 10土壤質量地球化學等級 2310.1評價單元賦值 2310.2土壤養分地球化學等級 2410.3土壤環境地球化學等級 2610.4土壤質量地球化學綜合等級 2711灌溉水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和大氣干濕沉降物環境地球化學等級 2811.1灌溉水環境地球化學等級 2811.2大氣干濕沉降物環境地球化學等級 2812土地質量地球化學等級 2913重要土地質量問題評價 29 Ⅱ 3014.2數據庫 3014.3報告編寫 32附錄A(資料性附錄)設計書編寫內容及要求 附錄B(資料性附錄)各類樣品采集記錄卡 附錄C(資料性附錄)指標篩選與權重閾值 附錄D(資料性附錄)土壤養分指標等級劃分標準 42附錄E(資料性附錄)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指標隸屬度函數模型界限值 附錄F(資料性附錄)大氣干濕沉降物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劃分標準確定原則 47附錄G(資料性附錄)成果報告編寫提綱及要求 參考文獻 Ⅲ本標準按照GB/T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給出的規則起草。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提出。本標準由全國國土資源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93)歸口。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湖北省地質實驗研究所、中國地質調查局發展研究中心、中國地質科學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學勘查研究所。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是實現土地資源質量與生態管護的一項重要工作,制定本標準的目的就是為了規范該項評價的樣點布設、樣品采集、樣品處理與分析、評價指標選擇、等級劃分、成果表達與應用實踐等項工作,滿足不同比例尺評價工作的需要,實現小、中比例尺評價結果可比,突出大比例尺評價結果的實用性。1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規范本標準規定了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的總則,設計書編審,樣點布設,樣品采集,樣品處理與樣品分析,評價指標,土壤質量地球化學等級,灌溉水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和大氣干濕沉降物環境地球化學等級,本標準適合于農用地的1:250000、1:50000、1:10000~1:2000不同比例尺的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工作。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B/T5009.27食品中苯并(a)芘的測定GB/T22499富硒稻谷DZ/T0130地質礦產實驗室測試質量管理規范DZ/T0258多目標區域地球化學調查規范(1:250000)DZ/T0289區域生態地球化學評價規范LY/T1213森林土壤含水量的測定LY/T1228森林土壤全氮的測定LY/T1229森林土壤水解性氮的測定LY/T1230森林土壤硝態氮的測定LY/T1231森林土壤銨態氮的測定LY/T1232森林土壤全磷的測定LY/T1233森林土壤有效磷的測定LY/T1234森林土壤全鉀的測定LY/T1235森林土壤緩效鉀的測定LY/T1236森林土壤速效鉀的測定LY/T1237森林土壤有機質的測定及碳氮比的計算LY/T1239森林土壤pH值的測定LY/T1243森林土壤陽離子交換量的測定LY/T1244森林土壤交換性鹽基總量的測定LY/T1245森林土壤交換性鈣和鎂的測定LY/T1246森林土壤交換性鉀和鈉的測定LY/T1248堿化土壤交換性鈉的測定LY/T1250森林土壤碳酸鈣的測定LY/T1251森林土壤水溶性鹽分分析LY/T1252森林土壤粘粒(<0.002mm)的提取2LY/T1254森林土壤全鉀、全鈉的測定LY/T1255森林土壤全硫的測定LY/T1258森林土壤有效硼的測定LY/T1259森林土壤有效鉬的測定LY/T1260森林土壤有效銅的測定LY/T1261森林土壤有效鋅的測定LY/T1262森林土壤有效鐵的測定LY/T1263森林土壤交換性錳的測定LY/T1264森林土壤易還原錳的測定LY/T1265森林土壤有效硫的測定LY/T1266森林土壤有效硅的測定NY/T889土壤速效鉀和緩效鉀含量的測定NY/T890土壤有效態鋅、錳、鐵、銅含量的測定二乙三胺五乙酸(DTPA)浸提法NY/T1615石灰性土壤交換性鹽基及鹽基總量的測定3術語和定義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geochemicalassessmentoflandquality依據影響土地質量的營養有益元素、重金屬元素及化合物、有機污染物、土壤理化性質等地球化學指標,及其對土地基本功能的影響程度而進行的土地質量地球化學等級評定。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指標以影響土地質量的土壤環境指標、土壤養分指標為主,以大氣干濕沉降物環境質量、灌溉水環境質量為輔,綜合考慮與土地利用有關的各種因素,以實現土地質量的地球化學評價。土地質量地球化學綜合等級geochemicalcomprehensivegradeoflandquality在土壤質量地球化學綜合等級基礎上,綜合考慮灌溉水環境地球化學綜合等級和大氣環境地球化學綜合等級后所產生的不同等級。土壤環境地球化學綜合等級和土壤養分地球化學綜合等級按照一定規則疊加產生的等級,它綜合反映了土壤環境質量和土壤養分豐缺程度。土壤環境地球化學等級geochemicalgradeofsoilenvironment六及滴滴涕等有機污染物指標的含量水平及其土壤環境質量標準而劃分出的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分為單指標劃分出的土壤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和多指標劃分出的土壤環境地球化學綜合等級。土壤養分地球化學等級geochemicalgradeofsoilnutrient依據土壤中氮(N)、磷(P)、鉀(K)、硼(B)、鉬(Mo)、錳(Mn)等營養有益元素和有機質等指標的含量3水平及其豐缺標準而劃分出的養分地球化學等級,分為單指標劃分出的土壤養分地球化學等級和多指標劃分出的土壤養分地球化學綜合等級。依據大氣干濕沉降物中鎘(Cd)、汞(Hg)的沉降年通量密度及其對土壤環境可能造成的危害而劃分出的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分為單指標劃分出的大氣干濕沉降物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和多指標劃分出的大氣干濕沉降物環境地球化學綜合等級。灌溉水環境地球化學等級geochemicalgradeofirrigationwaterenvironment依據灌溉水中氯化物、硫化物、氟化物、總砷、總汞、鎘(Cd)、六價鉻(Cr?+)等指標的含量水平及其灌溉水水質標準而劃分出的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分為單指標劃分出的灌溉水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和多指標劃分出的灌溉水環境地球化學綜合等級。4.1評價目標4.1.1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是以土壤地球化學調查為主,同時開展大氣、灌溉水和農作物地球化學調查,以生態地球化學理論為指導,以科學量化土地質量、實現動態管理和成果數據的查詢及利用為目的的一項綜合評價工程。4.1.2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的主要目的是為國家、省、市、縣等各級土地宏觀管理和規劃提供地球化學依據,為土地可持續利用服務。同時,在調整農業種植結構、發展特色優質農產品、促進科學合理施肥及土壤污染治理等方面發揮指導作用。4.1.3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土壤質量地球化學綜合等級與土地質量地球化學等級劃分、生態風險評價及特色土地資源開發利用評價等,以服務于土地質量與生態管護、土地資源合理與永續利用為宗旨,為土地資源的規劃利用提供依據。4.1.4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遵循區域展開、逐步深人的原則。宜首先進行1:250000的區域評價,在了解全局后,逐步地、有針對性地開展1:50000或更大比例尺的評價工作,也可根據實際需要直接開展某一比例尺的評價工作。4.1.5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應兼顧全面評價和突出重點兩個方面。全面評價,要求評價總體的、綜合的生態地球化學狀況;突出重點,要求評價重要的、起主導作用的生態地球化學問題。4.2評價任務4.2.1查清土壤中營養有益元素、重金屬元素和有機污染物的含量水平及地球化學分布特征,評價上述元素及污染物的生物有效性,及其對土地生產功能和生態安全的影響程度,劃分土壤質量地球化學等級。4.2.2查清評價區影響大氣干濕沉降物環境質量、灌溉水環境質量的地球化學指標含量水平和分布特征,劃分大氣干濕沉降物環境、灌溉水環境地球化學等級。4.2.3綜合土壤質量地球化學等級與大氣干濕沉降物環境地球化學等級、灌溉水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形成土地質量地球化學等級。4.2.4分析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管理措施及其他人類活動對土地質量地球化學等級的影響,進行土地利用的地球化學適宜性分區。44.2.5依據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結果,提出特色土地資源開發、土地質量與生態管護、農產品安全生產、地方病防控與污染土壤防治等建議,為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提供科學依據。4.2.6建立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數據庫及信息系統。4.3評價比例尺及相應的評價目標4.3.1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比例尺有1:250000、1:50000、1:10000~1:2000。4.3.2不同評價比例尺,其評價目標不同。每級評價的目標為:a)1:250000:全面掌握評價區土地質量的地球化學宏觀狀況,為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主體功能區劃分、土地資源規劃、經濟社會可持續發b)1:50000:查明評價區優勢土地資源和重要的生態地球化學問題,為土地規劃利用、農業經濟區劃、種植結構調整及生態環境治理等提供依據;c)1:10000~1:2000:評價土地資源利用潛力,提高土地利用價值,為土地合理利用、基本農田劃分及名特優農產品種植、土壤配方施肥、污染土壤治理等提供依據。4.4評價單元及其劃分方法4.4.1評價單元是土地質量地球化學等級劃分的最小單元。4.4.2不同比例尺的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單元劃分方法如下:或1km×1km網格劃分作為評價單元;b)1:50000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單元同1:50000或更高精度的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圖斑;c)1:10000~1:2000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單元同相應比例尺的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圖斑,也可采用調查區實際地塊作為評價單元;d)當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圖斑面積大于調查比例尺所規定的采樣網格面積時,且圖斑內成土母質類4.5評價工作流程開展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工作流程示意圖見圖1。5設計書編審5.2設計書編寫的準備工作:a)所需收集的評價區資料種類如下:2)多目標區域地球化學調查、生態地球化學評價及其他區域地球化學調查評價資料;4)土地利用現狀、發展規劃及其與土地利用有關的各種資料;5)農用地分等定級、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等有關資料;6)工礦企業及主要污染源分布等資料。b)資料分析:綜合分析收集的資料,結合評價區存在的各種土地質量地球化學問題,認真總結影響評價區土地質量的地球化學、地質學、生態環境學等各種因素,明確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需重點解決的問題。5資料收集與資料收集與歸納整理設計書編寫與評審認定樣品采集處理樣品分析測試單指標評價灌溉水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多指標綜合評價灌溉水環境地球化學綜合等級土壤質量地球化學綜合等級土地質量地球化學等級重要土地質量問題評價圖件、數據庫與報告編寫資料匯交大氣干濕沉降物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大氣干濕沉降物環境地球化學綜合等級土壤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土壤養分地球化學等級土壤環境地球化學綜合等級土壤養分地球化學綜合等級圖1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工作流程示意圖c)實地踏勘:在收集資料和綜合研究基礎上,對評價區進行實地踏勘,提出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實施方案。5.3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設計書編寫參見附錄A。5.4設計書提交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實施。6樣點布設6.1土壤樣點布設6.1.1采樣點布設原則。土壤樣品采用網格加圖斑的原則布設,網格數量原則上與采樣密度相一致。網格布設可保障樣品空間上相對均勻,圖斑布設可保障土壤樣品點主要分布在農用地,同時對在工作區范圍內的建設用地與未利用地按照相應評價比例尺采樣密度范圍的最低要求布設采樣點進行控制,以便對工作區域進行整體評價。6.1.2采樣點布設密度。土壤樣品采集點布設密度由評價工作比例尺確定(見表1),不同評價工作比例尺的土壤樣點布設密度為:a)1:250000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土壤樣品平均采樣密度為1點/km2,采樣密度范圍為0.25點/km2~2點/km2;6b)1:50000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土壤樣品平均采樣密度為9點/km2,采樣密度范圍為4點/km2~16點/km2;c)1:10000~1:2000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土壤樣品平均采樣密度為32點/km2,采樣密度范圍為20點/km2~64點/km2;d)調查區評價圖斑較小時,1:2000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的土壤樣品平均采樣密度可加密至100點/km2。表1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采樣密度范圍與測網布設工作性質比例尺采樣密度范圍點·km-2測量網國家與流域112區域948地區6.1.3一般地區土壤樣品的采集點布設密度為該級評價比例尺的平均采樣密度,如遇以下情況可進行適當調整:a)在平原、盆地、三角洲等地區,可放稀至相應比例尺的最低采樣密度。b)以下地區可加密至相應比例尺的最高采樣密度:1)在地形地貌復雜、山地丘陵、土地利用方式多樣、人為污染強烈、元素及污染物含量空間變異性大的地區;2)進行大比例尺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工作時,可根據實際評價工作需求加密采樣點,直至按照地塊進行土壤樣品采集點布設。6.1.41:250000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樣點布設在1km×1km網格內主要土壤類型或主要用地類型的代表性地塊內。6.1.51:50000以上比例尺的土壤樣品應將樣點布設在土地利用現狀圖斑上。在丘陵山區,坡度為15°~25°的林地,樣點布設密度為2點/km2~4點/km2;坡度大于25°的林地,樣點可放稀至1點/km2~1點/4km2。6.1.6在蔬菜地布設樣點,還要考慮設施類型、蔬菜種類、種植年限等因素。6.1.7不同比例尺的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樣品應布置在相應比例尺的工作底圖上,底圖可以是相應比例尺的地形圖,也可以是經過坐標校準的遙感影像圖或土地利用現狀圖。6.1.8不同比例尺的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工作,應在相應比例尺的底圖上對采樣單元從左向右、自上而下連續順序編號,在編號圖框下方注明重復樣及標準控制樣樣號。6.2大氣干濕沉降物樣點布設6.2.1不同評價比例尺的大氣干濕沉降物樣品布設密度不同,具體要求如下:7a)1:50000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大氣干濕沉降物采樣密度為50點/10*km2~200點/10?km2;c)每個工區需布設1~3個空白缸,空白缸內需裝滿蒸餾水,密封后放置在室內干凈處,同其他接塵缸同時間回收;d)每個工區大氣干濕沉降物接塵缸布設數量需大于3件。6.2.2大氣干濕沉降物樣品接收點布設應考慮評價區地形a)大氣干濕沉降物樣品接收點應布設在評價區主要農作物種植地塊內或相近地區。樣點布設時一般應避開道路揚塵、餐飲和工礦企業廢氣排放等明顯影響地區,必要時需單獨布設樣點對污染源附近進行控制。b)在城鎮近郊區大氣污染嚴重或空氣質量較差的地區,大氣于濕沉降物樣品接收點可適當加密;在城鎮遠郊區大氣污染不嚴重或空氣流通性好的地區,大氣干濕沉降物樣品接收點可適當放稀。6.3灌溉水樣點布設6.3.1評價區已有的灌溉水水質數據若能夠滿足評價工作需要,應以收集資料為主,可不進行樣品采集6.3.2如收集的灌溉水水質數據不能滿足評價工作需要,應系統采集灌溉水樣品,并能代表評價區農田灌溉水源和灌溉面積的80%。6.3.31:250000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可不采集灌溉水樣品,其他比例尺灌溉水采樣密度原則上要a)1:50000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灌溉水采樣密度為1點/16km2;b)1:10000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灌溉水采樣密度為1點/4km2;c)1:2000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灌溉水采樣密度為1點/km2。6.3.4在優勢作物或經濟作物種植區、工礦企業密集分布區或污水灌溉地區,灌溉水采樣密度需適當6.3.5布設采樣點時需考慮以下情況:a)在評價區范圍內,應根據灌溉水天然或人工水源分布情況,考慮每個樣點控制的灌溉范圍,可選擇在評價區內水系入口或渠首、渠中和灌溉口處布設樣點;b)地表灌溉水網發達地區,灌溉水可均勻布點;c)地下水灌溉地區,灌溉水樣品按照井水點分布情況布設。6.4農作物樣點布設6.4.1農作物樣品采集密度需根據評價區土壤污染情況和農作物種植種類自行確定。6.4.2農作物樣品采集種類和數量應按照以下規定執行:a)原則上采集耕種面積大于80%的農作物可食部分,如南方水稻、小麥和油菜等,北方小麥、玉米和谷子等,每種農作物采集數量需大于30件;b)評價區特色農產品、蔬菜、經濟作物、道地中藥材等樣品可適當采集,每種樣品采集數量需大于15件。6.4.3農作物樣點布設時,應按照以下兩種情況執行:a)針對土壤有益元素、重金屬元素及有機污染物分布及土壤理化參數變化范圍,選擇具有代表性與典型性異常區布設農作物采樣點,對明顯污染源分布區應適當加密布設采樣點。8b)土壤中污染物無明顯大面積分布地區,也可按照一定網度,選擇主要農作物產區均勻布設農產作物采樣密度為1點/100km2~4點/100km2;2)1:50000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農作物采樣密度為1點/(4km2~16km2);3)1:10000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農作物采樣密度為1點/(1km2~4km2);4)1:2000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農作物采樣密度可根據前期調查評價情況適當布設樣點。7.1土壤樣品采集7.1.1土壤樣品采集一般要求在上茬作物成熟或收獲以后,下茬作物尚未施用底肥和種植以前,以反映采樣地塊的真實養分狀況和供肥能力。同時也應避開雨季,以防速效氮淋洗。一個區域的土壤養分有效態分析樣品的采集,應在1周~2周之內完成,以便進行對比。竹片去除與金屬采樣器接觸的土壤,再采集樣品。每件樣品采集后,應將采樣工具上的泥土清除干凈,再采集下一件樣品。7.1.3以野外實際確定的采樣點為中心,根據采樣地塊形狀確定子樣的位置。采樣地塊為長方形時,采內布設,且距采樣地塊野外樣品的GPS定點點位距離為20m~50m。采樣地塊較小時,應在相同用地類型的地塊內采集子樣,各子樣需等份組合成一件混合樣,嚴禁在不同土地利用類型的地塊內采集子樣。土壤樣品應在同一具有代表性的蔬菜地或設施類型里采集。7.1.6耕地采集耕作層土壤,采樣深度為0~20cm,由4個~6個子樣等量混合組成1件樣品。7.1.7在1:250000~1:50000面積性調查評價工作中,果園地土壤采集深度同耕地耕層土壤;在1:10000~1:2000及更大比例尺的面積性評價與重點區評價工作中,果園地土壤采集部位為毛根區,采集深度為0~60cm,原則上由2個~3個子樣等量混合組成1件樣品,采樣困難的地區,混合子樣數量可適當減少。7.1.8林地的土壤樣品采集深度為0~20cm,由2個~3個子樣等量混合組成1件樣品。7.1.9將采集的各子樣點的土壤掰碎,挑出根系、秸稈、石塊、蟲體等雜物,充分混合后用四分法留取1.0kg~1.5kg裝入樣品袋。樣品袋一般為干凈結實的棉布袋,如為潮濕樣品,可內襯塑料袋(供無機元素和化合物測定)或置于玻璃瓶內(供有機化合物測定)。7.1.10土壤樣品采集時,實地調查并記錄影響土地7.2大氣干濕沉降物樣品采集7.2.1原則上,大氣干濕沉降物接塵缸放置1a后,按照規定回收樣品。在大氣污染嚴重地區或有條件7.2.2根據大氣干濕沉降物接收量不同,可采取以下方法回收:a)大氣干濕沉降物接收量較少時,用具有橡皮頭的玻璃棒把缸壁擦洗干凈,將缸內溶液和塵粒全9部轉入500mL干凈的容器中,及時送實驗室;b)大氣干濕沉降物接收量較多時,首先將有干濕沉降物的接塵缸準確稱量,記為G?(總質量),然后用玻璃棒充分攪勻后取1000mL,并稱取1000mL的質量,計算密度p,及時送實驗室;d)干濕沉降物總體積為V=(G?-G?)/p。7.2.3接塵缸清洗與放置要求如下:a)北方地區,采樣器可選擇內徑為15cm、高為30cm圓筒形的接塵缸;南方地區,可選擇內徑為40cm、高為60cm圓筒形的接塵缸。降雨量較大地區,需選容量較大的接塵缸。材質可為塑b)接塵缸和缸蓋等采樣器具在使用前,用鹽酸(HCl)溶液(φna=10%)浸泡24h后,再用純水洗凈,試劑為分析純試劑和蒸餾水或同等純度的水。c)洗干凈的接塵缸用缸蓋蓋好,攜帶至采樣點后,取下蓋。每個點放置3個接塵缸。接塵缸一般應放置在距地面10m~15m處,如放置在屋頂平臺上,采樣口應距平臺1.0m~1.5m,以避免平臺揚塵的影響。7.2.4接塵缸放置與收集樣品要求如下:換新缸。c)在燃放煙花爆竹的節日、婚慶、喪事期間,需用清潔的缸蓋將接塵缸蓋好。燃放煙花爆竹結束d)不同季節,干濕沉降物的質量和所含物質濃度不同,所以采樣時間至沉降物接收周期為一年,干濕沉降量較大的地區,可按月或季度定期更換接塵缸(nd±2d)。7.2.5大氣干濕沉降物接塵缸的放置、沉降物的回收與處理按照DZ/T0289執行。7.3灌溉水樣品采集7.3.1于農作物灌溉高峰期采集水樣,每瓶裝水90%,留出一定的空間。分析有機污染物的水樣,樣瓶7.3.2水樣采集要求瞬時采樣。采集前用采樣點處的水洗滌樣瓶和瓶塞2次~3次。根據測試指標不a)原水樣:指水樣采集后,不添加任何保護劑,原水樣保存于玻璃瓶或聚乙烯塑料瓶中,供測定游b)酸化水樣:指水樣采集后加入酸進行酸化的水樣。酸化水樣保存于玻璃瓶或聚乙烯塑料瓶中。每1000mL加入10mL鹽酸(HCl,1+1)或硝酸(HNO?,1+1)溶液,供測定銅(Cu)、鉛(Pb)、鈾(U)、釷(Th)、可溶性二氧化硅(SiO?)等使用。全磷測定的水樣必須用玻璃瓶裝,取500mL加1mL硫酸,pH為0.1或小于0.1即可。c)堿化水樣:指加入堿后pH>11的水樣。堿化水樣保存于硬質玻璃瓶中,每1000mL加入2gd)特殊指標水樣:1)測定汞的水樣。預先在盛水樣的塑料瓶中加入50mL濃硝酸(HNO?)和10mL5%重鉻酸鉀(K?Cr?O?)溶液,再注入1000mL水樣,搖勻,石蠟密封瓶口。2)測定三價鐵(Fe3+)和二價鐵(Fe2+)的水樣。采用聚乙烯塑料瓶或硬質玻璃瓶取水樣250mL,加入2.5mL硫酸(H?SO?,1+1)溶液,0.5g~1g硫酸銨[(NH?)?SO?],用石蠟密封瓶口,放置時間小于30h。3)測定腐蝕性二氧化碳的水樣。應采集兩瓶水樣,一瓶為原水樣;另外一瓶為250mL原水樣,加入2g經過純化的碳酸鈣(CaCO?)粉末(或純大理石粉末),以石蠟密封瓶口,供測4)測定硫化物的水樣。在500mL玻璃瓶中先加入10mL200g/L醋酸鋅[Zn(Ac)?]和5)測定溶解氧的水樣。取樣前先準備一個容積為200mL~300mL的磨口玻璃瓶,用欲取水樣洗滌2次~3次。將虹吸管直接插人瓶底取樣,待水樣從瓶口溢出片刻,再慢慢將虹吸管從瓶中抽出,用移液管加入1mL堿性碘化鉀溶液,然后加入3mL氧化錳溶液,每次加入時應將移液管插入瓶底后放出溶液,迅速塞好瓶塞不留空間,搖勻后密封。6)測定有機農藥殘留量的水樣。取水樣3L~5L于硬質玻璃瓶中,酸化使pH≤2,搖勻,低溫保存。7.4農作物樣品采集多點取樣,然后等量混勻組成1件混合樣品,大型果實由5棵~10棵以上的植株組成(即分點樣),小型果實由10棵~20棵以上的植株組成。7.4.2農作物樣品的采集量一般為待測試樣量的3倍~5倍,每個子樣點采集量則隨樣點的多少而變生植物為300g~1000g(干質量),煙葉和茶葉等可酌情采集。7.4.3按照5%的比例同時采集外檢樣品,外檢鮮樣需現場同步采集、處理,由采樣單位送測。7.4.4不同樣品采集方法如下:a)農作物樣品采集:以0.1hm2~0.2hm2為采樣單元:選取10棵~20棵植株,水稻、小麥類采取稻穗、麥穗混合成1件樣品。b)果樹類樣品采集:以0.1hm2~0.2hm2為采樣單元,選取5棵~10棵果樹,每棵果樹縱向四分,c)蔬菜類樣品采集:以0.1hm2~0.2hm2為采樣單元,選取10棵~20棵植株,小型植株的葉菜類(白菜、韭菜等)去根整株采集;大型植株的葉菜類可用輻射形切割法采樣,即從每株表層葉至心葉切成八小瓣為該植株分樣。d)煙草和茶葉類樣品采集:以0.1hm2~0.2hm2為采樣單元,隨機選取15棵~20棵植株,每株采集上、中、下多個部位的葉片混合成1件樣品,不可單取老葉或新葉作為代表樣。7.4.5樣品采集還需注意以下事項:a)樣品的代表性。水果類樣品的采集要注意樹齡、株型、生長勢、座果數量以及果實著生部位和方位。b)農作物采集時間應選擇無風晴天,雨后不宜采集。采樣時應避開病蟲害和其他特殊的植株。若采集根部樣品,在清除根部上的泥土時不要損傷根毛。d)新鮮樣品采集后應立即裝入聚乙烯塑料袋,并扎緊袋口,以防水分蒸發。e)測定重金屬的樣品,盡量用不銹鋼制品直接采取樣品。多時,可在混勻后用四分法縮分至所需的量(要保證干樣約100g)。籽粒的樣品要在脫粒后混勻鋪平,用方格法和四分法縮分,取得約250g樣品。顆粒大的籽實可取500g左右。7.4.7一般情況下,需要進行微量元素分析或肉眼明顯看得見或明知受到施肥、噴藥污染的樣品需要進行洗滌。樣品應在剛采集的新鮮狀態下沖洗,可用濕布擦凈表面污染物,然后再用蒸餾水沖洗1次~8樣品處理與樣品分析8.1樣品處理8.1.1土壤樣品處理新鮮樣品.1測定土壤中二價鐵、還原態錳、硝態氮、銨態氮的樣品需用新鮮樣品。樣品采集后直接用玻璃瓶或塑料袋密封后送實驗室進行處理分析。在冰箱冷藏室或進行速凍固定保存。新鮮樣品保存條件見表2。表2新鮮樣品的保存條件和保存時間測試項目容器材質溫度/℃金屬元素(汞和六價鉻除外)聚乙烯、玻璃汞4砷聚乙烯、玻璃聚乙烯、玻璃1聚乙烯、玻璃42玻璃(棕色)7玻璃(棕色)玻璃(棕色)4風干樣品.1樣品晾干和加工場地應確保無污染。從野外采回的土壤樣品及時清理、登記后,置于干凈整潔的室內通風場地晾干,或陰涼處懸掛在樣品架上自然風干,嚴禁暴曬和烘烤,并注意防止雨淋及被酸、堿等氣體和灰塵污染。在風干過程中,適時翻動,并將大土塊用木棒敲碎以防止黏結成塊,加速干燥,同時剔除土壤以外的雜物。.2風干后的土壤樣品,按照以下要求進行初加工:a)將風干后的樣品平鋪在制樣板上,用木棍或塑料棍碾壓,并將植物殘體、石塊等其他所有非土物b)壓碎的土樣要全部通過2mm孔徑篩,未過篩的土粒必須重新碾壓過篩,直至全部樣品通過2mm孔徑的尼龍篩為止;c)過篩后土壤樣品稱量后混勻,一部分樣品送實驗室分析,可用塑料瓶或紙袋盛裝;副樣(質量不低于300g)裝入干凈塑料瓶,送樣品庫保存,多余部分可棄掉。.3用于微量元素分析的土樣,在土壤采集、風干、研磨、過篩、運輸和儲存等各個環節中,不要接觸可能造成污染的金屬器皿。如采樣、制樣使用不銹鋼、木、竹或塑料工具,過篩使用尼龍篩,儲存樣品使用塑料瓶等。.4用于顆粒分析的土樣,有兩種類型土樣應分別處理,一種為砂質土壤,干燥后用手搓,使其分散后直接裝袋送實驗室;另一種為含有黏土的土樣,應用水浸泡使其充分分散,將黏土混濁液倒入玻璃瓶中,殘渣烘干后與黏土混濁液同時送實驗室。.5土壤樣品不同測試項目加工粒徑不同,具體要求如下:a)過2mm(10目)孔徑篩的土樣可供土壤酸堿度(pH)、陽離子交換量、鹽分和元素交換性及有效養分項目的測定;b)將通過2mm(10目)孔徑篩的土樣用四分法取出一部分繼續碾磨,使之全部通過0.25mm(60目)孔徑篩,可供農藥、土壤有機質、腐殖質、土壤全氮、碳酸鈣和重金屬形態等項目的測定;c)將通過0.25mm(60目)孔徑篩的土樣繼續用瑪瑙研缽磨細,使之全部通過0.074mm(200目)孔徑篩,可供土壤礦物質成分、元素全量等項目的測定。.6樣品加工過程需嚴格控制質量,防止上述樣品污染。8.1.2農作物樣品處理農作物樣品加工場地與加工用具要求如下:a)制樣工作場地應單獨設風干室、加工室,房間向陽(嚴禁陽光直射樣品)、通風、整潔、無揚塵、無易揮發化學物質;b)晾干使用白色搪瓷盤及木盤;c)脫粒、去殼和切碎使用小型脫粒機、小型脫殼機、不銹鋼剪刀、木輥、硬質木搓板、無色聚乙烯薄膜等;d)磨碎干燥后的樣品使用瑪瑙球磨機、瑪瑙研缽、白色瓷研缽、石磨、不銹鋼磨、旋風磨,切碎新鮮樣品使用不銹鋼食品加工機、硅制刀、不銹鋼切刀、不銹鋼剪刀等;e)磨碎后的樣品用0.42mm~0.25mm(40目~60目)的尼龍篩過篩;f)用具塞磨口玻璃瓶、具塞白色聚乙烯塑料瓶、具塞玻璃瓶、無色聚乙烯塑料袋或特制牛皮紙袋分裝樣品,規格適量而定。待測的農作物試樣分干樣和鮮樣兩種。干樣用于測定重金屬元素和蛋白質、脂肪、纖維含量等,鮮樣用于測定分析有關評價標準規定的測鮮樣指標及易揮發有機污染物等。分別按照以下方法及要求加工農作物的干樣和鮮樣:a)干樣加工方法:1)糧食樣品用清水清洗干凈后,放在干凈的托盤上無污染晾干后直接磨碎,帶皮糧食樣品應用清水沖洗,晾干,去皮后磨碎。2)用不銹鋼刀或剪刀將根、莖、葉、蔬菜、水果等樣品切剪成0.5cm~1cm大小的塊狀、條狀在晾干室內或至少高出地面1.5m的架子上攤放于晾樣盤中風干,或將切碎樣品放在85℃~90℃烘箱中鼓風烘1h,再在60℃~70℃條件下通風干燥24h~48h成風干樣品。刮風揚塵天氣或在空氣質量差的地區,嚴禁在室外晾干樣品。3)將風干樣品置于瑪瑙研缽中進行研磨,使樣品全部通過0.42mm~0.25mm(40目~60目)尼龍篩,混合均勻成待測試樣。b)鮮樣加工方法:1)新鮮樣品用清水清洗干凈后,用干凈紗布輕輕擦干樣品后直接用組織搗碎機搗碎,混合均農作物樣品進行初步加工后,按照以下要求進行縮分送樣:a)糧食等粒狀樣品應采用四分法縮分。先將糧食樣品用小型脫粒機或憑借硬木搓板與硬木塊進b)水果等塊狀樣品及大白菜、包菜等大型蔬菜樣品應采用對角線分割法縮分。先用清水將樣品洗凈晾至無水后,垂直放置,中間部分橫切,然后上下兩部分分別進行對角線切割,除去不可食部c)小型葉菜類樣品應采用隨機取樣法縮分。先用清水將樣品洗凈晾至無水后,將整株植株粗切后d)新鮮蔬菜、水果等含大量水份的樣品在野外稱量后打漿,取1000mL于玻璃瓶中,及時送實驗室待測,對含少量水份的樣品直接取樣密封后送實驗室進行低溫冷凍干燥制樣后進行檢測。不同農作物送測部位見表3。富硒稻米檢測樣品為三級大米,加工要求見GB1354。表3不同農作物測試部位及要求外皮和果肉(含內皮和筋絲)分別供測去蒂供測去果柄供測蘿卜、胡蘿卜葉、根(用水輕輕洗去根泥,稍晾干)分別供測去根、去外側腐葉,供測鮮葉、干葉分別供測8.1.3大氣干濕沉降物樣品處理干沉降物總量測定當干濕沉降物樣品總量較少時,采取以下方法計算干沉降物總量:a)首先用尺子測量接塵缸的內徑(按不同方向至少測定3處,取其算術平均值),用具有橡皮頭的玻璃棒把缸壁擦洗干凈,將缸內溶液和塵粒全部轉入500mL燒杯中;b)在電熱板上蒸發,使體積濃縮到10mL~20mL,冷卻后用水沖洗杯壁,并用具有橡皮頭的玻璃棒把杯壁上的塵粒擦洗干凈,將溶液和塵粒全部轉移到已恒重的100mL瓷坩堝中,放在搪瓷盤里,在電熱板上小心蒸發至干(溶液少時注意不要迸濺),然后放入烘箱于65℃±5℃條件下烘…克(g);當干濕沉降物樣品總量較多時,經野外處理及實驗室處理方法后獲得干濕沉降物中某金屬元素b)實驗室收到樣品后,應將濾膜和懸浮物移至在65于或等于0.5mg。.3.2按相應分析方法將.2.1a)野外處理得到的樣品和.3.1實驗室處理得到行測定。按照以下公式計算干濕沉降物中某金屬元素總質量:干濕沉降物總質量=.3.1分析樣質量+溶液固形物總質量干濕沉降物中某金屬元素質量分數=.3.1分析樣中某金屬元素質量+溶液中某金屬元素質量干濕沉降物總質量干濕沉降物中某金屬元素總質量=干濕沉降物中某金屬元素質量分數×實際分析樣質量……(4)8.2樣品分析與質量要求8.2.1土壤樣品分析土壤元素全量.1在選擇分析方法配套方案時,應根據規范和用戶質量要求以及各類元素不同分析方法質量參數水平,從中選擇質量參數好的分析方法作為首選方法;同時考慮方法適用范圍、成本、效率,進行合理優化配套組合。土壤元素全量、pH、有機碳(Cog)等指標的分析檢出限見表4。表4土壤元素全量分析檢出限要求11B14NV521P52FS0.0005注3:pH量綱為一。.2表4是土壤全量分析方法的最低要求,能否滿足某一測區樣品分析要求,還需以各元素報出率來衡量。報出率達到100%時,說明所用分析方法檢出限完全滿足要求;報出率為95%時,說明所用分析方法檢出限基本滿足要求;報出率低于95%時,說明所用分析方法不能滿足樣品分析要求,必須采取措施降低分析方法檢出限,或采用檢出限更低的分析方法。.3用國家一級標準物質(GBW系列)檢驗分析方法的準確度。對選用的國家一級標準物質(可從16個土壤國家一級標準物質中選擇12個標準物質),用選定的分析方法對每一個標準物質進行12次分析,并分別計算每個標準物質平均值與標準值之間的對數偏差(△lgC),或平均值和標準值之間的平均相對誤差(RE)。標準物質平均對數偏差(△lgC)的允許限見表5。各元素分析方法準確度合格率要含量范圍準確度檢出限3倍以內檢出限3倍以上(含3倍)注1:C;為每個GBW標準物質12次實測值的平均值,Cs為GB注2:n為每個GBW標準物質測量次數,C;為每個GBW標準物質單次實測值。.4按.3的方法對每一個標準物質進行多次測定,并計算每一個標準物質多次測定數據的相對標準偏差(RSD),用來檢驗分析方法的精密度,相對標準偏差的允許限見表5。各元素分析方法精密度合格率要求98%。土壤元素有效態.1不同元素有效態和元素浸提性含量分析對試樣的粒度、質量和狀態要求不同(見表6)。表6土壤元素有效態分析項目對樣品的要求分析項目一次測試所需樣品分析項目一次測試所需樣品粒度/mm2有效鉬2222易還原錳2緩效鉀22速效鉀22交換性鉀、2有機質陽離子交換量2有效硼2.2土壤中元素有效態和元素浸提性含量分析方法,等效采用LY/T1230、LY/T1231和LY/T1233等。分析方法允許在浸提原則(浸提劑及浸提條件)不變的情況下,對取樣量、測定方法進行適度調整,但無論采用何種方法測定,其方法檢出限必須滿足表6要求。.3表7所列各元素方法檢出限要求是指用于元素有效態和元素浸提性分析方法的最低要求,能否滿足某些測區樣品分析要求,還需以各元素的報出率來衡量,報出率低于85%時,必須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分析方法檢出限,以滿足評價工作要求。.4分析方法的準確度及精密度,應采用國家一級標準物質進行控制。選擇2個~3個標準物質,每個標準物質測定5次~8次,測定結果按單個元素單個標準物質計算測定值與標準值的相對誤差考查分析方法的準確度。同時計算5次~8次測定的RSD,以考查分析方法的精密度,要求RSD≤20%。表7土壤元素浸提性、交換性及有效態等含量分析方法檢出限有效硼緩效鉀陽離子交換量有效鉬有機質.5樣品分析質量要求如下:a)對所要分析的樣品先進行pH測定,以pH=7.50為界,分為中、酸性土壤和堿性土壤兩大類,提劑進行浸提。b)元素有效態樣品分析的準確度控制。每一分析批次(50件樣品),密碼插入2個與土壤酸堿性相匹配的國家一級標準物質與樣品一同分析,每批分析完畢,按每個標準物質計算測量值與標準值之間的相對誤差,并按表8的要求統計合格率,合格率要求達到98%。c)元素有效態樣品分析的精密度控制。按所送樣品總數隨機抽取5%試樣編成密碼,交由熟練的分析技術人員單獨進行重復分析,并按表8的要求統計合格率,合格率要求大于或等于90%。表8元素有效態及浸提性分析相對偏差及絕對偏差允許限測定項目含量范圍相對偏差允許限“銨態氮、硝態氮、速效鉀、緩效鉀 陽離子交換量 有效硫、硅、鐵、硼、錳、有機質a相對偏差=(|測定值一平均值|/平均值)×100%。b絕對偏差=|測定值一平均值|。土壤元素形態.1將送至實驗室的樣品經室溫風干混勻后,縮分取土壤試樣200g,采用瑪瑙無污染樣品制備機具將樣品粉碎至60目(0.25mm),裝袋備用。.2分析方法檢出限要求見表9。表9元素形態分析方法檢出限范圍/(μg·g-1)檢出限/(μg·g-1)結合態結合態結合態結合態12212555550.(021.4樣品分析質量要求如下a)形態分析樣品準確度的控制,等同元素有效態樣品采用分析方法的準確度考查辦法。b)形態分析樣品精密度的控制,按樣品總數的50%隨機抽取重復性檢驗樣品,基本樣品與重復樣一同分析。計算基本分析與內檢分析測量值的相對雙差,應滿足表10的要求。單元素單形態分析數據的合格率應大于或等于85%。c)殘渣態是經分離水溶態、離子交換態、碳酸鹽結合態、鐵錳氧化物結合態和有機結合態后的殘渣用氫氟酸分解后測定,不應采用總量與前6種形態之和相減求得,各形態加和總量不應低于80%,且不得高于105%,各形態總和超過全量5%以上者,必須檢查原因,直至合格。表10形態檢查分析監控限含量范圍/(μg·g)≤3倍方法檢出限>3倍方法檢出限土壤元素價態.1元素價態分析樣品是指土壤元素形態中的水溶態和離子交換態中元素賦存的價態。價態元素是指在土壤中具有變價性質的元素,包括砷(As)、銻(Sb)、鉻(Cr)、硒(Se)四種元素。.2土壤樣品元素價態分析樣品一般應保存在磨口玻璃瓶或外套牛皮紙袋的密封聚乙烯.3元素價態分析方法檢出限見表11。表11土壤樣品元素價態分析方法檢出限檢出限/(μg·g-1)砷(As)鉻(Cr)銻(Sb)硒(Se).4分析方法質量要求。采用在水樣或土壤提取液中加人不同價態元素標準溶液進行標準加入回收試驗(標準加入量應為10倍分析方法檢出限量)考核分析方法的準確度,標準加入回收率應為90%~110%;采用樣品多份重復分析考核分析方法的精密度,當樣品中被測組分含量大于或等于10倍檢出限量時,12次測定的相對標準偏差(RSD)應小于15%。.5分析樣品質量要求如下:a)準確度控制。每一分析批次應做不少于2次不同價態元素標準溶液回收試驗,當標準加入量為10倍方法檢出限量時,標準回收率應為90%~110%。b)精密度控制。每批分析樣品應隨機抽取100%的樣品(不得少于2.件樣品)進行不同時間不同分析人員的重復性分析,計算雙份分析的相對雙差,當樣品含量在3倍檢出限以內時,RD應不大于100%;當樣品含量在3倍檢出限以上時,RD應不大于50%。.1土壤有機污染物分析樣品,按照以下要求進行儲存與保管:a)樣品需儲存于干凈的硬質玻璃容器內,并根據分析項目的穩定性注意保存;b)分析有機磷農藥及易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等不穩定項目,需用新鮮土樣,同時應另取20g樣品測c)分析土壤中的有機磷樣品,采集后可在一18℃冷凍箱中保存3d~7d;分析土壤中的有機氯樣品,分析前應保存在一18℃冷凍箱中。.2所使用的有機污染物的分析方法檢出限應不低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中的相關規定,土壤樣品中部分有機污染物分析方法檢出限見表12。表12土壤樣品中部分有機污染物分析方法檢出限類別檢出限/(μg·g-1)六六六(包括α、β、γ、δ—HCH四種異構體)滴滴滴(包括o,p'-DDT;p,p'-DDE;p,p'-DDD;p,p'-DDT四種異構體多氯聯苯甲基汞.3采用樣品中加入有機物標準樣品或進行標準加入回收試驗,考核分析方法的準確度,其要求應不低于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中的相關規定。.4分析樣品質量要求如下:a)每一分析批次應做不少于2個有機物標準樣品回收試驗,當標準加入量為10倍方法檢出限量時,標準回收率應為85%~115%,合格率應為100%。b)應隨機抽取20%的樣品(不少于2件)進行不同時間的內檢分析,計算基本分析與檢查分析的相對雙差%,當樣品含量在3倍檢出限以內時,RD應不大于100%;當樣品含量在3倍檢出限以上時,RD應不大于50%。合格率要求90%以上。c)過程控制空白試驗中,每一分析批次至少插入2件空白試驗樣。8.2.2灌溉水樣品分析水質樣品的分析方法均按照水質分析系列國家標準分析方法進行。測量可溶性金屬含量,濾膜殘留物與濾膜一起消化,測量不可溶性金屬量。灌溉水部分分析指標的檢出限要求見表13。表13灌溉水分析元素或指標的檢出限581酚F0.1(量綱為一)采用國家標準物質和加標回收兩種方式進行分析方法的準確度和精密度控制。具體可按照DZ/T0130中有關水質分析質量控制辦法進行。分析樣品質量要求如下:a)準確度控制。準確度的控制采用插入國家標準物質和加標回收兩種方式進行:1)標準樣(或加標回收試樣)對比分析:采用標準樣(或加標回收試樣)與樣品同步進行分析。每一批試樣在10件以下時,插入1個~2個標準樣品;10件以上時,插入2個或2個以上標準樣品。插入1個標準樣品時,待測元素濃度應在工作曲線的中間部位。插入2個或2個以上標準樣品時,待測元素濃度應在工作曲線的高、中、低三個部位。單個統計標準樣品測量值與參考值的相對誤差RE=[IC,-Csl/Cs]×100%。1RD(RD為樣品分析的允許相對雙差)即判定為合格,超出此范圍即為不合格。當標準樣品不合格時,應及時查2)加標回收:樣品加標回收檢驗(一般可用天然水樣加入已知值的待測元素),標準加入量不得超過測定上限的4/5。每批試樣在10件以下時,加標回收試樣數為2份~3份;10件以上時,加標回收試樣數為3份~4份。加標回收率在90%~110%范圍內為合格,否則應予b)精密度控制。采用以下重復分析的方法進行精密度控制:1)每一批試樣隨機抽取20%作為檢查分析樣,一批試樣少于10件時,檢查比例應增加至3)重復分析的相對雙差(RD)按DZ/T0130有關水質分析允許偏差的要求執行。c)過程控制空白試驗中每一分析批次至少插入2件空白試驗樣。d)所有元素的報出率應大于90%。8.2.3大氣干濕沉降物樣品分析大氣干沉降物和濕沉降物中各項指標分析方法、質量控制分別按照8.2.1和8.2.2執行。8.2.4農作物樣品分析樣品室內處理:應在剛采集的新鮮狀態下沖洗,除去黏附土壤和因施肥、噴農藥引起的污染,然后再用蒸餾水沖洗1次~2次,在室溫下晾干。2)分析不易變化的成分(常量元素和微量元素),在80℃~90℃烘箱(最好用鼓風烘箱)中烘15min~30min,然后降溫至60℃~70℃,逐盡水分,時間大約12h~24h。c)瓜果的可食部分按分析要求取足樣品,直接用搗碎機搗碎后消化分析。d)蔬菜經切碎后搗碎或打漿后消化分析。e)農產品和瓜果的根、莖、葉經洗凈后,用專門的切碎機切碎或用不銹鋼工具切碎后,再用無污染破碎機粉碎至20目~40目(0.84mm~0.42mm)過篩,干燥后消化分析。表14農作物樣品分析方法檢出限要求檢出限/(μg·g-1)允許限/(μg·g~1)檢出限/(μg·g-1)允許限/(μg·g-1)F采用標準物質與加標回收相結合的辦法控制分析方法質量。選擇同類型標準物質1個~2個,每份樣品分析8次,計算分析平均值與標準物質推薦值的相對誤差(RE一,要求RE≤20%,計算單個標準樣品8份分析的RSD,要求RSD≤15%。分析樣品的準確度和精密度要求如下a)準確度控制。短一批分析樣品(不限樣品數量),插入同類型標準物質1個從2個與樣品同時分析,并計算單個樣品單次測定值與標準物質推薦值的相對誤差RE,要求RE≤30%,若無標準物質可供選擇時,則來取加標回收方法控制,每一分析批次(不限樣品數量》加入2份已知濃度b)精密度控制。來用重復分析方法控制樣品分析的精密度,每件樣品進行100%的重復分析,雙份分析的相對雙差RD≤30%。9評價指標9.11:250000土壤質量地球化學評價的土壤樣品分析指標原則上為元素全量,確因評價工作需要時,可增加土壤養分元素有效量、環境元素形態含量和六六六、滴滴涕等指標(見表15)。表15土壤養分和土壤環境評價指標有機質、氮、磷、鉀、硼、錳、鋅、效鉀陽離子交換量、有和有效鉬等土壤酸堿度、砷、鎘、鉻、汞、鉛、鎳、釩六六、滴滴涕、多環芳烴、多°堿解氮、速效磷、速效鉀為1:250000土壤質量地球化學評價b銅、鋅作為土壤養分評價指標和環境評價指標,選擇其中一種進9.21:50000土壤質量地球化學評價的土壤樣品分析指標為元素全量和堿解氮、速效磷、速效鉀,部分樣品可增加土壤微量元素有效量和砷(As)、鎘(Cd)、汞(Hg)等重金屬元素形態含量等指標(見表15)。原則上,土壤養分元素有效量和重金屬元素形態含量分析的樣品同根系土,如需進行面積性樣品采集,樣點選擇原則如下:a)能夠代表80%以上的土壤類型和土地利用類型;b)樣品點選擇要考慮土壤中元素含量和酸堿度(pH)、有機碳、質地等指標的變化范圍;c)每種統計單元樣品數要大于30件。9.31:10000~1:2000土壤質量地球化學評價的土壤樣品分析指標可根據評價區土壤生態地球化學存在問題和土地質量管護、名特優農產品種植等實際工作需求,進行篩選后自行確定。評價指標篩選原則參見附錄C。9.4灌溉水、大氣干濕沉降物和農作物評價指標見表16。計)、總砷、總汞、總CoD全鹽量、氮化物乙醛(丙烯醛等鉛污染物等鉛、鎘、汞、10土壤質量地球化學等級10.1評價單元賦值10.1.1土壤養分地球化學等級、上壤環境地球化學等級與上壤質量地球化學綜合等級劃分的最小空間單位為評價單元。10.1.2當評價單元中有一個數據時,該實測數據即為該評價單無的數據,不考慮該評價單元內由插值形成的其他數據;當評價單元有2個以上的實測數據時,用實測數據的平均值對評價單元進行賦值,不考慮該評價單元內由插值形成的其他數據10.1.3當單元中沒有評價數據時,可用插值法或屬性賦值法獲得每個評價單元相應的評價數據。10.1.4插值法賦值主要用于平原、盆地、三角洲等地形相對平坦的地區,具體方法如下:a)首先對原始數據進行平均值、最大值、最小值和標準離差統計計算,用平均值±3倍離差替代原始數據中的異常數據,即小于平均值-3倍離差的數據用平均值—3倍離差數據替代,大于平均值+3倍離差的數據用平均值+3倍離差數據替代。b)在進行數據插值時,一個網格或一個圖斑中有2個以上數據時,不進行數據平均,用原始數據點進行插值。c)插值方法按照鎘和汞相對誤差最小原則自行確定:1)計算土壤中鎘和汞實測全量數據與插值后獲得的鎘和汞全量數據的相對誤差,分別統計各圖斑鎘和汞的RE≤30%的比例,RE的計算公式如下: 2)比較不同插值方法獲得的RE,選擇RE≤30%所占圖斑比例最大的插值方法,當土壤鎘和汞計算出的RE差異較大時,以鎘元素的RE作為選擇插值方法的依據。d)需對插值結果進行誤差分析。隨機抽取20%~30%實測數據用于插值結果的相對誤差分析,實測數據總量不得低于30件。用于相對誤差分析的實測數據不參與等值線插值。對每一個圖斑中的實測數據(如圖斑內有兩個以上實測數據,需用算術平均值)與圖斑內插值數據進行相對誤差計算,相對誤差要求如下:1)圖斑內各元素的相對誤差小于或等于30%的樣本數占總樣本數的比例大于或等于85%2)對于受人為因素影響較大的元素,如氮、汞、鎘,圖斑內元素的相對誤差小于或等于30%的樣本數占總樣本數的比例大于或等于70%。e)對通過插值法獲得評價數據的圖斑,應在成土母質類型、土壤類型、土地利用現狀等方面與相鄰圖斑土壤實測數據進行對比,對明顯不合理的數據需查找原因,并提出調整意見。f)在開展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工作后,如土地利用類型發生變更,圖斑賦值如下:1)由多個地塊合并為單一地塊時,其變更后的單一地塊質量屬性需用變更前的質量屬性,變更前多個單一地塊有多個質量屬性時,取其平均值;2)由單一地塊變更為多個地塊時,變更后的多個地塊需用變更前單一地塊的質量屬性。10.1.5地質條件復雜、地塊碎小的丘陵、山地等地區,可選擇屬性賦值法對評價單元賦值。賦值采用屬性約束下的空間距離相近原則,其約束的屬性包括成土母質、土壤類型和土地利用類型,其中三種屬性約束權重由大到小順序為成土母質>土壤類型>土地利用類型。10.2土壤養分地球化學等級10.2.1劃分標準1:250000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的土壤養分等級劃分與圖示如下:參見表D.1;b)土壤中鈣、鎂、硼、鉬、錳、硫、銅、鋅、鍺的分級標準在參照全國淋溶層(A層)土壤元素含量基礎上,依據多目標區域地球化學調查獲得的表層土壤分析數據統計給出,統計方法參見附錄D,各養分元素分級標準參見表D.2;c)土壤硒、碘、氟分級標準在按照多目標區域地球化學調查獲得的表層土壤分析數據統計基礎上參照國內外相應研究成果給出,等級劃分與圖示見表17。表17土壤硒、碘、氟等級劃分及圖示高過剩硒碘表17土壤硒、碘、氟等級劃分及圖示(續)高過剩氟1:50000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的土壤養分地球化學評價指標劃分標準參見表D.1、表D.2和表17,也可以參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科研院所、土肥站及相關部門給出的土壤養分劃分1:10000~1:2000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的土壤養分地球化學評價指標劃分標準同和,也可根據評價指標對土壤養分供給水平的影響程度及其重要性自行給出分級標10.2.2劃分方法分別參照表D.1、表D.2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養分地球化學等級劃分。土壤養分不同等級劃分及圖示見表18。表18土壤養分不同等級劃分及圖示四等豐富較豐富中等分別按照表17對土壤硒、碘、氟進行單指標地球化學等級劃分,不同等級的圖示與R:G:B見表17。土壤養分地球化學綜合等級劃分:a)在氮、磷、鉀土壤單指標養分地球化學等級劃分基礎上,按照公式(6)計算土壤養分地球化學綜應的f;得分分別為1分、2分、3分、4分、5分。b)土壤養分地球化學綜合等級劃分見表19,不同等級的圖示與R:G:B同表18。表19土壤養分地球化學綜合等級劃分四等1:10000~1:2000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的土壤養分等級劃分方法可參照至土壤酸堿度(pH)和鹽漬化分級標準見表20和表21。中性表21土壤鹽漬化分級指標中度強度稍有抑制中等抑制嚴重抑制東北山東表土層(全鹽量)100cm土體(全鹽量)西北(不含新疆)0~30cm(全鹽量)0~100cm(全鹽量)1:10000~1:2000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的土壤環境地球化學評價指標劃分標準可參照按照公式(7)計算土壤中污染物指標i的單項污染指數P:S;——土壤中污染物指標i在GB15618中給出的二級標準值,單位為毫克每千克(mg/kg)。按照土壤單項污染指數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劃分界限值(見表22),分別進行1:250000和1:50000的單指標土壤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劃分。表22土壤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劃分及圖示四等中度污染按照土壤酸堿度分級標準(見表20)和土壤鹽漬化分級標準(見表21),分別進行1:250000和1:50000土壤酸堿度和土壤鹽漬化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劃分。在單指標土壤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劃分基礎上,每個評價單元的土壤環境地球化學綜合等級等同于單指標劃分出的環境等級最差的等級。如砷(As)、鉻(Cr)、鎘(Cd)、銅(Cu)、汞(Hg)、鉛(Pb)、鎳(Ni)和鋅(Zn)劃分出的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分別為四等、二等、三等、二等、二等、三等、二等和二等時,該評價單元的土壤環境地球化學綜合等級為四等。農作物可食部分的砷(As)、鉻(Cr)、鎘(Cd)、汞(Hg)、鉛(Pb)重金屬元素超標率、超標程度與土壤中As、Cr、Cd、Hg、Pb含量范圍存在較大出入時,可根據農作物可食部分的As、Cr、Cd、Hg、Pb重金屬元素超標率、超標程度對土壤環境地球化學等級進行適當調整。1:10000~1:2000土壤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劃分方法可參照至,也可按照評價指標在土壤中的含量水平、分布特征及其對生態安全的危害程度進行評價指標篩選、指標權重閾值、隸屬函數模型和隸屬值確定、評價參數計算與等級劃分等,可參見附錄C和附錄E。10.4土壤質量地球化學綜合等級10.4.1土壤質量地球化學綜合等級由評價單元的土壤養分地球化學綜合等級與土壤環境地球化學綜合等級疊加產生。10.4.2在土壤鹽漬化嚴重地區,每個評價單元內鹽漬化劃分等級為“強度”和“鹽土”時,該評價單元的土壤質量地球化學綜合等級分別調整為四等和五等。10.4.3土壤質量地球化學綜合等級的表達圖示與含義見表23。表23土壤質量地球化學綜合等級的圖示與含義中度污染豐富四等四等中等四等四等四等四等四等表23土壤質量地球化學綜合等級的圖示與含義(續)中度污染注2:二等為良好,表明土壤環境清潔,土注3:三等為中等,表明土壤環境清潔,土壤養分較缺乏或土壤環境輕微污染,土壤養分注4:四等為差等,表明土壤環境清潔或輕微污染,土壤養分缺乏或土壤環境輕度污染,土壤養注5:五等為劣等,表明土壤環境中度和重度污染,土壤養分豐富至缺乏或土壤鹽漬化11灌溉水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和大氣干濕沉降物環境地球化學等級11.1灌溉水環境地球化學等級11.1.1灌溉水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劃分標準同GB5084。11.1.2灌溉水中評價指標含量小于或等于該值時為一等,數字代碼為1,表示灌溉水環境質量符合標準;灌溉水中評價指標含量大于該值時為二等,數字代碼為2,表示灌溉水環境質量不符合標準;數字代碼為0時,表示該評價單元未采集灌溉水樣品。11.1.3在灌溉水單指標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劃分基礎上,每個評價單元的灌溉水環境地球化學綜合等級等同于單指標劃分出的環境地球化學等級最差的等級。如總砷、六價鉻(Cr?+)綜合等級為二等。11.2大氣干濕沉降物環境地球化學等級11.2.1大氣干濕沉降物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劃分指標為鎘(Cd)和汞(Hg)的年沉降通量密度,劃分標準見表24,標準值確定原則參見附錄F。表24大氣干濕沉降物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劃分標準年沉降通量密度/[mg·(m2·a)-I]注1:一等的數字代碼為1。注2:二等的數字代碼為2。11.2.2按照表24中給出的標準值,當大氣干濕沉降物評價指標年沉降通量密度小于或等于該值時為一等,數字代碼為1,表示大氣干濕沉降物沉降對土壤環境質量影響不大;當大氣干濕沉降物評價指標年沉降通量密度大于該值時為二等,數字代碼為2,表示大氣干濕沉降物沉降對土壤環境質量影響較大;數字代碼為0時,表示該評價單元未采集大氣干濕沉降物樣品。11.2.3在大氣干濕沉降物單指標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劃分基礎上,每個評價單元的大氣干濕沉降物環境地球化學綜合等級等同于單指標劃分出的環境地球化學等級最差的等級。如汞(Hg)和鎘(Cd)劃分出的大氣干濕沉降物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分別為一等和二等時,該評價單元的大氣干濕沉降物環境地球化學綜合等級為二等。12土地質量地球化學等級12.1在土壤質量地球化學綜合等級基礎上,疊加大氣干濕沉降物環境地球化學綜合等級和灌溉水環境地球化學綜合等級,形成土地質量地球化學等級。12.2土地質量地球化學等級表達方式如下:a)當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單元較大時,在評價單元上,土壤質量地球化學綜合等級以顏色示出灌溉水環境地球化學綜合等級和大氣干濕沉降物環境地球化學綜合等級分別以十位和個位上的數字表示,即個位上的數字表示大氣干濕沉降物環境地球化學綜合等級,十位上的數字表示灌溉水環境地球化學綜合等級(見表25);b)當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單元較小時,或大氣干濕沉降物與灌溉水采集樣本較少時,可不采用在單元上用數字表示大氣干濕沉降物環境地球化學綜合等級與灌溉水環境地球化學綜合等級的方法,只用文字或表格進行大氣干濕沉降物環境地球化學綜合等級和灌溉水環境地球化學綜合等級的統計與描述。表25土地質量地球化學等級圖示與含義圖示土壤質量地球化學綜合等級為五等(劣等);大氣干濕沉降物、灌溉均為二等,表示大氣干濕沉降物中鎘或汞的年沉降通量密土壤質量地球化學綜合等級為四等(差等);大氣干濕沉降物、灌均為一等,分別表示大氣干濕沉降物中鎘或汞的年沉降通量密度較小,灌溉水符合水質標準土壤質量地球化學綜合等級為三等(中等);灌溉水環境地球化學等土壤質量地球化學綜合等級為二等(良好);灌溉水沒有樣本;大氣化學等級為一等,表示大氣干濕沉降物中鎘或汞的年沉降通量密度較小土壤質量地球化學綜合等級為一等(優質);灌溉水環境地球化學等13重要土地質量問題評價13.1在對所調查地區全面進行土地質量地球化學等級劃分的基礎上,按照土地質量地球化學等級分布,分別統計不同行政區劃、土壤類型、土地利用方式和成土母質所占面積和比例,量化土地質量評價成果。同時,針對土壤中有益元素與重金屬元素分布異常所引起的土地質量問題開展重點評價工作。13.2重點評價工作依據有益元素或重金屬元素異常組合與分布特征,應首先查明異常元素的成因類型,如屬于自然成因,應大致確定巖石類型或沉積類型,對于由人為因素引起的重金屬元素異常,應確定污染源與污染途徑等。13.3重點評價工作針對可能造成不利影響的重金屬富集問題,或具有較大開發價值的富硒土地等,一般應選擇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地區,研究這些元素的成因來源、遷移途徑及可能產生的生態效應,對不同等級土地的規劃利用前景進行評價。13.4依據重點評價工作對農作物各項有益與重金屬元素分析結果,從生態效應方面對土地質量進行地或其他地方標準;對土壤、大氣、灌溉水等污染嚴重地區進行農產品安全性評價,并對評價區農業種植結構調整、污染土壤治理、土地規劃利用和土地質量監測等提出建議。13.5一般評價工作從1:250000較小比例尺至1:50000、1:10000較大比例尺,上述各項評價工作程編制的圖件主要為基礎圖件、實際材料圖和最終成果圖。最終成果圖應直觀反映土地質量地球化學根據不同尺度的評價工作,基礎圖件包括相應比例尺的地質圖、地形地貌圖、土壤類型圖、土地利用現狀圖和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圖。14.1.2實際材料圖標注在相應比例尺的地形圖、坐標校準后的遙感影像圖或土地利用現狀圖上14.1.3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圖及其應用性圖件元素地球化學圖。該類型圖包括土壤中氮、磷、鉀等營養有益元素全量及有效量地球化學圖,土地質量地球化學評價圖。該類型圖包括土壤養分地球化學等級圖、土壤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圖、土壤質量地球化學綜合等級圖和土地質量地球化學等級圖等。其中,土壤養分地球化學等級圖和土壤環境地球化學等級圖又可分為:a)土壤養分地球化學等級圖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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