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CSCIOT 0001-2023 消防控制室物聯網遠程值班管理系統技術規范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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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ICS35.080CCSL80CCSCIOT無錫“感知中國”物聯網商會團體標準TechnicalspecificationofIoTremotedutymanagementsystemforfirecontrolroomIT/CCSCIOT0001—2023 2規范性引用文件 3術語和定義 24體系架構 24.1系統架構 24.2層級要求 35基本規定 35.1感知對象和感知信息分類 35.2基本原則 45.3基本性能 56感知層 56.1一般規定 56.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信息采集 66.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遠程控制 66.4消防給水系統信息采集 76.5消火栓系統信息采集 76.6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信息采集 76.7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或固定消防水炮滅火系統信息采集 76.8氣體滅火系統信息采集 76.9機械防煙排煙系統信息采集 76.10消防設備電源監控系統信息采集 86.11電氣火災監控系統信息采集 86.12防火分隔設施信息采集 86.13可燃氣體報警系統信息采集 86.14視頻監控系統信息采集 86.15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信息采集 86.16其他消防系統信息采集 96.17其他消防設施信息采集 97傳輸層 9傳輸協議與傳輸安全 9傳輸網絡 傳輸協議與傳輸安全 98數據支撐層 98.1一般規定 98.2數據要求 8.3數據管理 9平臺服務層 值班平臺功能 一般規定 值班平臺功能 T/CCSCIOT0001—20239.3與監管平臺的信息交換 10施工驗收 10.1一般規定 10.2施工 10.3驗收 11維護管理 檢查維護 一般規定 檢查維護 附錄A(規范性)感知層信息 附錄B(規范性)管理信息 附錄C(規范性)值班平臺信息處理和運行要求 附錄D(規范性)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驗收記錄 附錄E(規范性)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維護管理工作檢查項目 T/CCSCIOT0001—202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本文件由無錫“感知中國”物聯網商會提出并歸口。本文件起草單位:無錫地鐵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江蘇感知恒安科技有限公司、無錫學院、無錫物聯網產業研究院、無錫商業職業技術學院、同濟大學、無錫地鐵集團、無錫市消防協會、無錫市合眾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茂慶、陳昊、朱麗莎、王泉、袁寬瑤、王波、陳江、程曉東、許曄、梅嘉成、孫家棟、謝輝、丁幫俊、程素斌、陳書義、吳明娟、孫萬源、錢維林、吳中驊、陳勝男、杜成林、呂凱、李鵬翔、華杰、袁浩、張燁、張忠兵、陳嘉晟、王國良、劉霄棟、曹斐斐、陳龍。1T/CCSCIOT0001—2023消防控制室物聯網遠程值班管理系統技術規范本文件規定了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技術的術語和定義、體系架構、基本規定、感知層、傳輸層、數據支撐層、平臺服務層、施工驗收、維護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適用于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的設計、施工、驗收和維護管理。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B/T7027信息分類和編碼的基本原則與方法GB/T18391.1信息技術元數據注冊系統(MDR)第1部分:框架GB/T22239信息安全技術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GB25201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2550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GB/T26231信息技術開放系統互連對象標識符(OID)的國家編號體系和操作規程GB26875.1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第1部分:用戶信息傳輸裝置GB/T26875.3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第3部分:報警傳輸網絡通信協議GB/T26875.8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第8部分:監控中心對外數據交換協議GB/T30269.701信息技術傳感器網絡第701部分:傳感器接口:信號接口GB/T30428.1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第1部分:單元網格GB/T30428.3數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第3部分:地理編碼GB35181重大火災隱患判定方法GB/T36478.3物聯網信息交換和共享第3部分:元數據GB/T36625.4智慧城市數據融合第4部分:開放共享要求GB/T37722信息技術大數據存儲與處理系統功能要求GB5001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57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84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303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43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440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技術規范GB51309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技術標準GB51348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XF503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XF/T1127安全防范視頻監控攝像機通用技術要求XF/T3014.1消防數據元第1部分:基礎業務信息XF/T3015.1消防數據元限定詞第1部分:基礎業務信息XF/T3016.1消防信息代碼第1部分:基礎業務信息XF/T3017.4消防業務信息數據項第4部分:消防信息通信管理基本信息XF/T3017.5消防業務信息數據項第5部分: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與建筑物基本信息XF/T3018消防業務信息系統運行維護規范DB32/T3698建筑電氣防火設計標準2T/CCSCIOT0001—2023DB32/T4220—2022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技術規范3術語和定義GB/T18391.1、GB25506、GB/T26875.8、GB/T36625.4、GB50016、GB50084、GB50116、GB50440、GB50974、GB51251、GB51309、GB51348、XF/T3014.1、XF/T3015.1、XF/T3016.1、XF/T3017.4、XF/T3017.5、DB32/T3698、DB32/T4220-2022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3.1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firecontrolroomIoTremotedutymanagementsystem通過感知設備,按消防物聯網約定的協議,連接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相關的消防設備設施、人和系統,滿足數據信息上傳、分析展示、遠程操作,實現物理實體和虛擬世界的信息交互并提供應用和服務的系統。3.2監管平臺regulatoryplatform由政府或應急主管部門建設,由消防救援機構使用、維護和管理,能對值班平臺進行監督管理。3.3值班平臺dutyplatform具備部分消防控制室控制功能的應用平臺,并能按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的要求實時進行信息交互的應用平臺。3.4消防物聯數據中心datacenterforfirelot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的組成部分,能對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數據實現存儲、分析、處理等功能。3.5物聯網信息傳輸裝置transmissiondeviceofIoTinformation設置在聯網用戶端,通過傳輸網絡與應用平臺進行信息傳輸的裝置。注:包括用戶信息傳輸裝置(有線或無線)、消防控制室圖形顯示裝置、物聯網通信傳輸模塊(有線或無線)。3.6物聯網遠程控制設備remotecontrolequipmentofIoT設置在消防控制室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主機處,用于接收值班平臺通過傳輸網絡下發的遠程控制命令,實現消防主機基本功能的遠程操作,并反饋操作結果。3.7消防設施傳感器fireprotectionfacilitiessensors用于消防設施信息采集的傳感器總稱,通常由敏感元件和轉換元件構成,有傳感、通信、信息處理等功能一體化或分體式的裝置。注:包括壓力傳感器、流量傳感器、水位傳感器、溫濕度傳感器、視3.8視頻采集終端videocapturingterminals對視頻圖像進行采集、壓縮、處理的設備。它是多媒體信息數據采集的一種形式。4體系架構4.1系統架構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應采用層次化、模塊化設計,系統架構應按圖1由感知層、傳輸層、數據支撐層、平臺服務層構成。3T/CCSCIOT0001—2023圖1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功能架構圖4.2層級要求4.2.1感知層感知層應符合下列規定:——能夠及時接收值班平臺下發的操作命令,在規定時間內做出對應動作,并反饋動作結果;——利用消防設施傳感器實現對消防設施的實時感知和動態監測;——實時提取消防設施的狀態、故障、預警、報警信息。4.2.2傳輸層傳輸層應采用安全、可靠、先進的傳輸方式和通信協議,優先采用有線傳輸網絡。4.2.3數據支撐層數據支撐層應具備基礎設施服務、平臺服務、業務服務、數據匯聚管理等功能。4.2.4平臺服務層平臺服務層應符合下列規定:——具備統計、查詢、評估、監管、實時數據展示等功能;——具備與城市消防通信指揮系統或其他調度指揮系統、各級政府公共平臺、應用平臺、聯網用戶、網絡層連接等的數據對接接口。5基本規定5.1感知對象和感知信息分類4T/CCSCIOT0001—20235.1.1感知對象分類根據聯網用戶建設工程的消防控制室設置方式、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形式、物聯網信息傳輸裝置類型等特征,將聯網用戶分為A、B、C三類感知對象,并應符合表1的規定。表1感知對象分類象-------5.1.2感知信息分類感知信息可分為五類:管理信息、狀態信息、故障信息、預警信息、報警信息。感知信息的分類特征、屬性、識別碼、色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各類感知信息的內容應符合附錄A的規定,管理信息還應符合附錄B的規定。表2感知層信息分類a管理、狀態信息中的正常信息可以不用特殊顏色,其中將5.2基本原則5.2.1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中值班平臺軟件和設備應符合國家產品標準和準入制度的要求。5T/CCSCIOT0001—20235.2.2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的建設應符合下列規定:——不改變服務對象的原有消防系統架構;——不降低服務對象的原有消防設施技術性能指標;——不影響服務對象的原有消防設施功能;——不排斥消防設施的其他檢查、測試、維護的技術和方法。5.2.3值班平臺應預留各類對外數據接口,供應用層各后臺或使用方讀取相關數據。5.3基本性能5.3.1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應符合DB32/T4220中值班平臺相關規定。5.3.2物聯網信息傳輸裝置符合下列規定:——應能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主機進行通信;——宜支持有線和無線兩種傳輸方式;——宜支持TCP和UDP傳輸協議模式。物聯網遠程控制設備符合下列規定:——應能與值班平臺進行通信,接收值班平臺下發的指令并作出對應的操作——應支持緊急暫停及暫停恢復運行功能,避免誤操作。——宜支持有線和無線兩種傳輸方式;——宜支持TCP和UDP傳輸協議模式。5.3.3用戶信息傳輸裝置的選型應符合GB26875.1的規定。5.3.4值班平臺信息的分類、識別碼、色標應符合本文件5.1.2條規定。5.3.5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的移動端應用程序(手機APP、微信公眾號、微信小程序等)功能應符合下列規定:——能實現與應用平臺的數據交互;——具有現場取證、點位記錄、現場拍照、定位、信息的查看和確認等功能;——采用中文界面。5.3.6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的性能指標應符合下列要求:——預警、報警信息傳送至值班平臺接收并顯示的時間不大于10s;——狀態信息傳送至值班平臺接收并顯示的時間不大于60s;——值班平臺向119報警服務臺或市級應急聯動中心轉發經確認后的火災報警信息的時間不大于3——故障信息傳送至值班平臺接收并顯示的時間不大于10s;——報警信息中,經確認后的誤報信息傳送至值班平臺接收并顯示的時間不大于10s;——值班平臺與物聯網信息傳輸裝置之間通信巡檢周期不大于30min;——消防設施傳感器與物聯網信息傳輸裝置之間通信巡檢周期不大于60min,并能動態設置巡檢方式和時間;——值班平臺采集的信息記錄應備份,保存周期不小于6個月;——值班平臺視頻文件保存周期不小于3個月;——值班平臺信息安全等級達到第三級安全保護能力;——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設備應通過時間服務器自動同步時間。5.3.7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的設備(含消防設施傳感器)的防護等級應適應所在環境的要5.3.8爆炸性、腐蝕性等特殊環境應用的消防設施傳感器、手持終端等組件和設備應選用滿足國家防爆、耐腐蝕檢測規定的組件和設備。6感知層6.1一般規定6.1.1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中的感知層應根據不同感知對象選擇信息采集類型,并符合表3規定。6T/CCSCIOT0001—2023表3感知對象信息采集的類型選擇信息采集--------------------6.1.2消防設施傳感器的選型符合下列規定:——應符合消防設施聯網監測位置、環境、壓力、流量、水位、溫度、濕度、狀態、視頻圖像等感知信息要求;——根據感知對象類型設置消防設施傳感器的采樣頻率,且不應大于1次/min,信息上傳頻率不應大于1次/h,消防設施傳感器感知到的故障、預警、報警信息應實時上傳;——應具備自身狀態或故障信息實時上傳功能。——宜支持遠程參數配置。6.1.3消防設施設備應設置電子標簽,并符合下列規定:——用于身份識別和日常巡查管理時應設置在消防設施附近明顯區域;——根據消防設施所在位置和環境,可采用RFID標簽、NFC標簽、二維碼標簽、藍牙標簽、Wi-Fi標簽等;——應包括消防設施ID(具備唯一性)、業主信息、建筑物信息、生產廠家及生命周期相關基礎信息。6.1.4消防設施的傳感器設備的供電方式應根據現場環境和條件合理選擇,宜優先選擇消防電源供電。6.1.5消防設施的傳感器安裝環境宜符合下列規定:——應用的環境溫度為-20℃~60℃;——環境電磁場不大于400A/m。6.1.6消防設施的傳感器的性能符合下列規定:——精度等級不應低于1.0級;——功耗在啟動時不宜大于300W,正常運行時不宜大于50W。6.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信息采集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應采集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下列信息:——火災報警控制器和消防聯動控制器所接入的消防設施信息,并符合GB50116附錄A的規定;——火災報警控制器的電源、運行狀態、手/自動轉換狀態、故障等信息;——消防聯動控制器、手動控制盤的電源、運行狀態、故障等信息。6.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遠程控制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遠程控制功能應滿足以下要求:——遠程控制不對影響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原有功能,不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主機進行改造。——能與值班平臺進行通信,接收值班平臺下發的指令并作出對應的操作,可遠程對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進行消音、復位、設置等操作。7T/CCSCIOT0001—2023——設置現場控制視頻反饋功能,視頻確認指令操作信息。——支持操作記錄數據存儲功能。——支持緊急暫停及暫停恢復運行功能,避免誤操作。6.4消防給水系統信息采集6.4.1消防水泵應設置消防水泵流量和壓力的監測裝置,監測流量和壓力。6.4.2系統的高位消防水箱、轉輸消防水箱、減壓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應設置水位傳感器,監測實時水位,并在溢流水位和低報警水位時發出故障信息警示。6.4.3設有市政消火栓的市政給水管網宜在每個消火栓處設置消防設施傳感器,并應符合下列規定:——實時監測市政消火栓處管網壓力,當壓力持續30s內低于0.1Mpa時發出故障信息警示;——實時感知市政消火栓的位置、傾倒,并發出故障信息警示。6.4.4天然水源消防取水設施應在取水口處應設置水位傳感器,并在低于有效吸水高度水位時發出故障信息警示。6.4.5天然水源消防取水場地宜設置視頻監控,并在場地被占用時發出故障信息警示。6.5消火栓系統信息采集——室內消火栓系統管道上應設置壓力傳感器,并應符合下列規定:——設置在各分區最不利點消火栓處;——在原有管道上接出支管或利用原有壓力表的連接支管,支管的長度不宜大于500mm;——在壓力傳感器前設置檢修閥門。6.5.1室內消火栓系統設置的壓力傳感器應對管網壓力進行實時監測,并在所監測壓力持續30s內低于設計值時發出故障信息警示。6.5.2室外消火栓系統應在最不利點消火栓處設置壓力傳感器,對管網壓力進行實時監測,并在所監測壓力持續30s內低于設計值時發出故障信息警示。6.6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信息采集6.6.1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每個報警閥組控制的最不利點噴頭處應設置末端試水監測裝置,并符合下列規定:——末端試水監測裝置應符合國家標準GB5135.21的規定,實時監測管網壓力;——壓力持續30s內低于設計值時發出故障信息警示;——測試時應反饋狀態信息。6.6.2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應在最不利點處應設置壓力傳感器,并在壓力低于設計值時發出故障信息警示。6.7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或固定消防水炮滅火系統信息采集6.7.1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各分區最不利點的末端試水裝置處應設置壓力傳感器,并在壓力持續30s內低于設計值時發出故障信息警示。6.7.2固定消防水炮滅火系統應在每個固定消防炮處設置壓力傳感器,并在壓力持續30s內低于設計值時發出故障信息警示。6.8氣體滅火系統信息采集6.8.1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應采集控制器系統狀態、顯示氣體控制盤手/自動狀態信息、故障信息,宜設置系統壓力泄漏傳感器、滅火劑重量傳感器。6.9機械防煙排煙系統信息采集6.9.1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應采集機械防煙和機械排煙系統設備的下列信息:——電動排煙防火閥開、閉狀態;——常閉送風口開啟狀態;——排煙閥(口)開、閉;——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前室、樓梯間的壓差8T/CCSCIOT0001—2023——電動排煙窗開、閉。6.9.2機械加壓送風系統送風口、機械排煙系統排煙閥(口)處宜設置消防設施傳感器。6.10消防設備電源監控系統信息采集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應采集消防設備電源監控系統的下列信息:——消防設備電源監控系統控制器的電源狀態、系統狀態、故障等信息;——消防設備電源監控系統控制器所接入探測器的感知信息,感知信息應包括但不限于主電源和備用電源的過壓、欠壓、過流、斷路、短路以及缺相等故障信息。6.11電氣火災監控系統信息采集6.11.1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應采集電氣火災監控系統的下列信息:——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控制器的電源狀態、故障等信息;——電氣火災監控系統控制器所接入探測器的感知信息,感知信息應包括但不限于被保護線路的線纜溫度、剩余電流、故障電弧。6.12防火分隔設施信息采集6.12.1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應采集防火分隔設施的下列信息:——防火門監控系統控制器的電源、運行狀態、故障等信息;——防火門監控系統控制器所接入防火門的開、閉信息;——防火卷簾門控制器的電源、運行狀態、故障等信息。6.13可燃氣體報警系統信息采集6.13.1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應采集可燃氣體報警系統的下列信息:——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的電源狀態、故障等信息;——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所接入探測器的感知信息。6.14視頻監控系統信息采集6.14.1視頻監控系統的功能、技術及檢驗要求應符合XF/T1127中的相關規定。6.14.2對已建有視頻監控系統且能夠提供對接接口的,應優先采集原視頻監控系統相關信息。6.14.3新建視頻監控系統時,應為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預留接口。6.14.4下列部位應設置視頻傳感器:——消防控制室;——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乘用電梯。6.14.5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應采集視頻監控系統的下列信息:——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被堵塞或占用;——消防車道或登高救援場地被占用;——消防控制室人員在崗情況;——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煙霧識別、火點識別。6.15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信息采集6.15.1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或獨立式感溫火災探測報警器應符合GB20517、GB30122的規定,并具備組網功能。6.15.2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信息可通過區域報警信號采集器接入應用平臺,或直接接入應用平臺,并應符合下列規定:——具備火災報警、電池電量等信息上報功能;——具備遠程消音和防拆除功能;9T/CCSCIOT0001—2023——采用低壓低功耗設計,裝置模塊的電池使用時間應不少于3年。6.15.3無線手動報警按鈕應具備組網功能,并符合下列規定:——具備報警器信息及電池電量、故障報警等信息上報功能;——采用低壓低功耗設計,裝置模塊的電池使用時間不少于3年;——安裝位置符合GB50116中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相關規定。6.16其他消防系統信息采集6.16.1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應采集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下列信息:——應急照明控制器的電源、運行狀態、故障等信息;——應急照明配電箱的電源、運行狀態、故障等信息;——應急照明集中電源的電源、蓄電池輸出電壓、故障等信息。6.16.2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應采集消防應急廣播系統的啟動、停止狀態和故障等信息。6.16.3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應采集消防專用電話系統的啟動、停止狀態和故障等信息。6.17其他消防設施信息采集6.17.1未設置防火門監控系統的防火門宜采用電子標簽、二維碼等方式進行巡查。6.17.2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應采集消防電梯的運行、停用狀態和故障等信息。6.17.3滅火器信息錄入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時符合下列規定:——應采集生產廠家、生產日期、產品類型、生命周期、位置、巡查情況等信息;——宜采用電子標簽、二維碼等方式;——標簽應固定在滅火器合適的部位上,不應影響滅火器結構安全和使用性能。7傳輸層7.1傳輸網絡7.1.1消防設施傳感器或物聯網信息傳輸裝置至應用平臺的數據通信傳輸可采用有線、無線、有線無線相結合等通信方式,并確保其傳輸網絡的可靠性。7.1.2有線通信傳輸宜采用光纖、雙絞線、同軸電纜、電力線載波等通信方式。7.1.3值班平臺實現對消防設施進行控制功能的數據通信傳輸不應采用電力線載波和無線通信方式。7.1.4無線通信傳輸應根據現場環境、傳輸需求、傳輸距離、時延性等要求選擇傳輸方式,宜采用4G/5G、NB-IoT、LoRa,eLTE、Wi-Fi等通信方式,不應采用ZigBee通信方式。7.2傳輸協議與傳輸安全7.2.1物聯網信息傳輸裝置與值班平臺之間的傳輸網絡數據通信協議應符合GB/T26875.3的有關規定。7.2.2物聯網信息傳輸裝置采用有線方式傳輸時,傳輸協議可采用TCP或UDP等以太網協議。7.2.3消防設施傳感器采用有線方式傳輸時傳輸協議宜采用TCP,UDP或Modbus等協議,采用無線方式傳輸時傳輸協議宜采用LoRa、NB-IoT、Wifi等協議。7.2.4消防設施傳感器的信號接口應符合GB/T30269.701的有關規定。7.2.5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應通過身份認證、傳輸加密、數據校驗等方式確保數據傳輸的安全性,并應符合GB/T2239的有關規定。7.2.6值班平臺與監管平臺之間的信息傳輸應具有適用性、兼容性,滿足異構系統的信息傳輸要求。應滿足DB32/T4220的有關規定。8數據支撐層8.1一般規定8.1.1消防物聯數據中心收到管理、狀態、故障、預警、報警信息后應能判斷信息類別,并對相關信息進行分析、統計、匯總,自動生成消防設施運行狀態報告。8.1.2消防物聯數據中心應通過數據聚合、數據歸類、數據關聯等進行數據分析,形成上下文完整有效的數據庫。T/CCSCIOT0001—20238.1.3消防物聯數據中心應支持數據的及時維護和更新,并建立確保數據有效性的數據維護更新機制。8.1.4數據分類、編碼與標識應符合國家標準GB/T7027、GB/T26231的相關規定。8.2數據要求8.2.1數據采集應支持人工采集和系統采集,并通過分析相關數據源類型,根據可操作性、成本導向等原則選定數據采集方式。8.2.2數據在整個生命周期管理中應符合下列要求:——保證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一致性、時效性、可訪問性、可追溯性;——按數據安全及安全控制要求,實現授權訪問、可定位溯源、數據加密、安全審計及監測等。8.2.3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所上傳的數據應包含感知對象的身份屬性和地址屬性,地址屬性的數據要求、內容及編碼規則等應符合GB/T30428.1、GB/T30428.3中的有關規定。8.2.4共享與交換的元數據應符合GB/T36478.3的有關規定。8.2.5在涉及個人及企業的隱私與保密信息時,應確保數據是經過數據所有方和提供方的授權,保證數據的合規、安全使用。8.3數據管理8.3.1在數據采集、轉化、傳輸和處理等過程中,數據的安全性應符合GB/T22239中的規定,并符合主管部門或數據所屬單位的安全要求。8.3.2消防物聯數據中心的數據存儲和備份應符合GB/T37722的有關規定。8.3.3消防物聯數據中心應具有完整性監視功能,并符合下列規定:——對數據進行有效性校驗;——對數據的保存和恢復制定相應計劃,并進行檢查及備份維護。8.3.4消防物聯數據中心的數據清洗應符合下列規定:——通過數據分析、數據清洗等技術對感知層上傳數據進行分析處理,并及時上傳至應用平臺;——數據清洗應包括定義錯誤類型、搜索并標識錯誤實例、文檔記錄錯誤實例和錯誤類型等步驟;——數據清洗應包括數據的格式檢查、完整性檢查和合理性檢查等內容,以保證數據的可用性、一致性、完整性、實時性、有效性。8.3.5消防物聯數據中心的數據交互功能應符合下列規定:——保證應用平臺可及時獲取所需要的實時數據和關聯數據信息;——數據交互前應驗證數據內容的正確性、完整性,保證響應時效性、數據安全性,并形成日志或報表以備信息查詢、跟蹤;——具有重發機制,交互失敗時應自動重新上傳。9平臺服務層9.1一般規定9.1.1值班平臺建設應符合下列規定:——所在建筑物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二級;——設24h人工客服和管理值班人員;——監管平臺消防物聯數據中心設備應按一級負荷要求供電,服務平臺和值班平臺應按二級負荷要求供電。9.1.2值班平臺按信息類別選擇短信、微信、語音電話、人工客服的方式實時推送給單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責任人等。9.1.3值班平臺應具有開放性、標準性、穩定性、安全性和容災性,應滿足系統訪問量、響應時間、系統存儲、系統負載等指標要求。9.1.4值班平臺的傳輸能力、處理能力、存儲能力應支持在線擴展,其性能應符合下列規定:——數據安全和存儲可靠性應不小于99.99%;——所有傳輸層的數據傳輸應加密傳輸;——應支持動態更新、局部快速更新、動態功能擴展;——宜支持負載均衡、異地災備。T/CCSCIOT0001—20239.1.5值班平臺應支持10000個以上的消防設施傳感器實時數據并發接入。9.2值班平臺功能值班平臺的功能應符合下列規定:——值班平臺總體要求應符合DB32/T4220的有關規定;——對消防設施的控制功能滿足GB50116的有關規定;——支持故障、預警、報警信息的通知、分析、展示和在線處理,并支持對處理流程的全過程記錄;——支持值班平臺通過APP、短信、微信、視頻、語音方式與現場值班人員實時聯絡;——支持監督消防設施的日常巡查、維護和定期保養;——具備值班平臺系統操作員登錄及操作記錄管理功能;——具備對感知對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管理功能;——具備安全評估、風險預警、應急預案等管理功能;——可通過設定相應的監督管理規則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管;——能分析和評價主體責任的落實情況;——支持通過信息分析、處理,給出感知對象的消防安全評分;——按月度、季度和年度做出安全評估報告,并提出消防設施運行、維護的改善和提升措施;——根據國家標準GB35181判定重大火災隱患時,應實時通知感知對象和上傳監管平臺;——支持維保流程管理,支持在線記錄消防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平臺距離需要控制的消防設備不應大于5.0km,消防設備控制柜的二次回路和二次設備應滿足電壓降的要求;——支持與各類政府行政公共平臺對接和信息共享;——支持管理、狀態信息的分析、展示;——根據感知對象類別建立消防安全評估體系;——在GIS上實時展示所采集消防設施的運行狀態信息;——具備消防物聯網設備管理功能;——具備信息查詢、顯示、推送(通知)、維護的功能;——具備法律、法規文件查詢功能;——支持視頻的接入和查詢;——對采集的故障、預警、報警信息及時提示;——對所有操作進行記錄。9.3與監管平臺的信息交換9.3.1值班平臺應對感知層所采集的信息進行有組織的處理,并輸出相應結果;信息處理與運行應符合本文件附錄C的規定。監管平臺具備接收和調用值班平臺信息的功能,能對消防數據進行收集、清洗、挖掘、分析、形成統計報表。9.3.2值班平臺信息來源于感知層所采集的信息,展示內容應包括但不限于聯網用戶的管理信息,以及消防設施狀態、故障、預警、報警信息。9.3.3值班平臺信息應傳輸至監管平臺,并符合下列規定:——管理信息應傳輸至監管平臺,并自動檢查更新;——日報表應在次日12時前自動傳輸至監管平臺;——周報表應在每周一12時前自動傳輸至監管平臺;——月報表應在每月2日12時前自動傳輸至監管平臺;——超過一周未完成處理的故障和報警信息自動傳輸至監管平臺;——預警、報警信息應實時自動傳輸至監管平臺;——按監管平臺調用指令及時提供數據和報表。10施工驗收10.1一般規定T/CCSCIOT0001—202310.1.1施工不應影響和改變原有消防設施系統的功能。10.1.2因施工需要臨時停用消防設施時,應采取措施確保消防安全,并制定應急預案。10.1.3施工單位應做好設計變更、施工、安裝、調試等相關記錄。10.1.4應按設計要求制定施工方案和組織施工,施工方案應具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施工質量管理體系和工程質量檢驗制度。10.1.5系統竣工后應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0.2施工10.2.1施工前應對設備﹑材料及配件進行進場檢查,檢查不合格不應使用;設備、材料及配件進入施工現場應具備產品的清單、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書等文件,且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10.2.2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設計圖紙及說明書、設備表、材料表、應用平臺對外輸出接口技術參數、通信協議、調試方案等技術文件應齊全;——設計單位應向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技術交底;——施工現場的水、電、氣應滿足施工要求。10.2.3施工過程質量控制,應符合下列規定:——校對和審核設計圖紙,并進行與施工現場一致性的復核;——按施工技術標準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應進行檢查,合格后再進行下道工序;——相關各專業工種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并應形成施工記錄;——安裝工程完工后應對安裝質量進行檢查,并按規定進行調試,形成調試和檢查報告;——調試完工后,施工單位應提供質量控制資料和各類施工過程質量檢查記錄及竣工文檔。10.2.4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室內布線安裝應符合GB50303的有關規定;——防雷接地安裝應符合GB50057、GB50343的有關規定;——設備應根據實際工作環境合理布置、安裝牢固、便于操作,并應留有檢查、維護的空間;——設備和線纜應設永久性標識,且標識應正確、清晰;——線路應連接可靠﹑捆扎固定、排列整齊;——網絡應確保系統信息可靠傳輸;——視頻采集終端應安裝在視角寬闊、無遮擋的位置。10.2.5值班平臺使用的操作系統、數據庫系統、應用系統宜采用技術成熟的軟件產品。10.2.6值班平臺可部署在本地服務器或具有IDC服務資質的云平臺上,確保數據安全和系統穩定,數據存儲應符合本文件5.3.6條規定。10.2.7系統調試應符合下列規定:——系統各設備和平臺的軟件應按設計要求安裝完畢;——制定調試和試運行方案;——感知設備和網絡通信設備應完成一次應用過程;——應通過PC端和移動終端分別訪問系統,并應根據使用說明書校驗各個功能模塊的工作及數據實時性、準確性。10.3驗收10.3.1系統驗收時,施工單位應提供下列資料:——竣工驗收申請報告、設計文件、竣工資料;——系統的調試及檢查報告;——系統操作使用手冊;——系統使用人員的培訓報告;——系統設備清單、產品的檢驗報告、合格證及相關資料;——施工現場和過程質量管理檢查記錄;——完整的運行記錄,且試運行時間不應少于1個月。10.3.2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工程驗收應符合附錄D的規定。10.3.3對消防設施系統進行測試,確保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不影響原有消防設施系統功能。T/CCSCIOT0001—202310.3.4驗收不合格的消防設施物聯網應限期整改,整改完畢應復驗。11維護管理11.1一般規定11.1.1應保證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處于工作狀態,并制定下列管理制度:——操作與運行安全制度;——檢查檢測制度;——設備運行、巡查、故障記錄制度;——應急處置管理制度;——網絡安全管理制度;——數據管理、備份與恢復制度;——維護保養制度。11.1.2維護管理人員應熟練掌握消防設施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程,以及計算機軟件、網絡通信等技術。11.1.3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的GIS信息應及時更新,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正式運行后應24h不間斷運行。11.1.4當感知對象需要停止消防設施運行時,應提前3天通知值班平臺。11.1.5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的維護管理應按本文件附錄E的要求進行,并應符合GB25201、XF503的有關規定。11.2檢查維護11.2.1消防控制室物聯網值班管理系統應進行定期檢查和測試,并應符合下列規定:——值班平臺與信息采集設備之間的通信測試每日應至少進行1次;——每日檢查1次時鐘服務器是否工作正常和各設備時間是否同步;——定期進行系統運行日志整理;——定期檢查數據庫使用情況;——定期向監管平臺上傳消防安全信息。11.2.2物聯網信息傳輸裝置應定期進行檢查和測試,并符合下列規定:——每日至少1次自檢功能檢查;——每半年至少1次現場設備檢查;——每月至少1次消防設施預警、報警信息發送試驗。11.2.3物聯網遠程控制設備應定期進行檢查和測試,并符合下列規定:——每日至少1次自檢功能檢查;——每半年至少1次現場設備檢查;——每月至少1次遠程控制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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