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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第一節術
語1.1
輸水干管
輸水干管是指由供水廠將自來水輸送到各需水壓段,聯接配水干管的管道。公稱口徑DN800或以上口徑的管道為輸水干管。
1.2
配水干管
配水干管是指在各需水壓段,將輸水干管送來的自來水轉輸到各用水地段、用水地點,用以聯接配水支管的管道。公稱口徑DN400、DN600的管道為配水干管使用。
1.3
配水支管
配水支管是指在各用水地段,將配水干管轉輸的自來水供給用戶的管道。公稱口徑DN300或以下口徑的管道為配水支管使用。
1.4
城市排水量
城市污水量〔包括城市綜合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雨水量的總稱。
1.5
電纜終端場
架空線路和地下電纜連接設施的用地。
1.6
公變房
10kv公用配電房用房。
1.7
專變房
10kv客戶專用配電房用房。
1.8
移動通信網
利用無線信道為移動用戶之間或移動用戶和固定點用戶之間提供直接鏈路構成通信的網路。移動通信網由移動交換機、基站、和移動臺組成。移動交換機控制假設干個基站,它與公眾網相連并完成號碼分析、路由選擇、信道指配等多種控制功能。
1.9
河涌維護地帶
河涌維護地帶是指按城市規劃要求進行河涌養護和維修作業的規劃控制地帶。
1.10
河涌規劃控制藍線
河涌規劃控制藍線是指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劃定的包含河涌過流斷面、堤岸、河涌維護帶和景觀綠化帶的規劃控制線。
第二節道路系統及交通設施2.1
道路系統
2.1.1
一般規定
1
本篇所指道路系統包括:
1)
城市道路: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
2)
公路: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三級公路、四級公路。
3)
交通構筑物:橋梁、隧道、立交、高架路、人行天橋、人行地道等。
2
城市道路用地面積應占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的15%~20%〔高速公路用地不包括在道路面積指標內;假設區內以過境為主要功能的快速路占道路比例較多時取指標上限〕。
3
道路系統應作綠化設計,路側綠帶、中央綠帶及其他綠化應起到改善城市生態環境、豐富城市景觀的作用;規劃控制范圍內除按規劃要求建設城市根底設施外,其余應全部用作綠化。
4
有環境影響要求的重大交通設施的規劃建設應當根據環境影響評價的結果采取相應的環境保護措施,環境保護設施要與道路系統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根據環評要求的環保措施和方案分步實施。特別是穿越重點地區、居住區和重要建筑物的各類道路的規劃設計應采取各種措施滿足降噪、防塵的要求。
5
道路系統中的城市道路、公路、交通構筑物等應與城市景觀相協調。
6
道路系統中路燈、路標、路牌、交通信號燈等道路元素應作統一規劃設置。
2.1.2
道路系統的規劃和設計應滿足以下具體規定:
1
道路系統中各類道路的規劃設計指標一般參照表2.1.2.1〔1〕、2.1.2.1〔2〕、2.1.2.1〔3〕、2.1.2.1〔4〕、2.1.2.1〔5〕取用。特殊情況,假設有合理的技術措施并經過專題論證的可適當降低標準。表2.1.2.1〔1〕
城市道路網規劃設計指標工程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機動車設計速度〔km/h〕80604030道路網密度〔km/km2〕0.4~0.50.8~1.21.2~1.43~4道路中機動車車道條數〔條〕6~86~84~62~4道路紅線控制寬度〔m〕60~8040~6026~40—其他要求控制出入口數量,相交路口設立交路口間距控制500~1200m—路口平交
表2.1.2.1〔2〕道路交叉口控制形式道路等級
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
支路高速公路AAA或A1——快速路
AA或A1A1—主干道
A或BB或CB或D次干道
C或D
C或D支路
D或E
注:1、A-互通式立交;A1-別離式立交;B-展寬式信號平交;C-平面環交;D-信號平交;E-無控平交;
2、在做工程方案設計時,應根據交通量和需求、用地條件、工程地質條件、環境要求等確定立交布點和形式。表2.1.2.1〔3〕立交控制標準1.互通式立交〔按苜宿葉型用地控制〕道路等級高速公路快速路主干道高速公路I類匝道圓半徑R≥80mII類匝道圓半徑R≥120mI類匝道圓半徑R≥80mII類匝道圓半徑R≥120mI類匝道圓半徑R≥80mII類匝道圓半徑R≥120m快速路
I類匝道圓半徑R≥70mII類匝道圓半徑R≥80mI類匝道圓半徑R≥70mII類匝道圓半徑R≥80m主干道
I類匝道圓半徑R≥70mII類匝道圓半徑R≥80m注:1.未確定立交方案的,按匝道圓切線作為立交外包絡用地控制線。2.I類地區:北至黃石路、東至華南路、南至昌崗路、西至芳村大道。外圍為II類。2.別離式立交〔1〕先確定上跨或下穿道路,按規定進行展寬?!?〕道路紅線26~30m,展寬至50m;40~50m,展寬至60m;60~70m,每側展寬5m;80m以上可不作展寬?!?〕加寬長度計算,從相交道路邊線起取230m,其中漸變段為70m。對地形起伏較大的道路或較長的跨線橋〔如三層跨線橋〕,應按不大于5%的坡度計算上跨橋長度后確定。注:本表主要作為規劃控制使用,當有具體工程設計方案時,以設計方案控制線取代原規劃控制線。
表2.1.2.1〔4〕平交路口展寬控制要求道路等級路口展寬展寬長度主干道I類:3.5mII類:5mI類:長70mII類:長100m直線段50m直線段70m漸變段20m漸變段30m次干道I類:3.5mII類:5mI類:長50mII類:長70m直線段30m直線段50m漸變段20m漸變段20m注:1.當兩個路口之間距離≤300m,其中等級較低的可不展寬或只對進入路口方向段進行展寬控制。2.I類地區:北至北環高速公路,南至昌崗路,西至珠江,東至廣州大道的圍合地區。其余為II類地區。表2.1.2.1〔5〕交叉口道路紅線轉彎半徑規定道路等級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主干道25~30m20~25m15m次干道
15~20m12~15m支路
8~10m注:假設用地條件許可應取上限,所有道路最小轉彎半徑原那么上不小于8m。
2
公路除高速公路外進入城市規劃建成區即成為城市道路的組成局部,其設計與管理應按其在城市中所處相應道路等級執行。公路在城市規劃建成區以外的,其設計與管理主要技術指標應參考表2.1.2.2使用。
表2.1.2.2
各級公路主要技術指標匯總表公路等級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三級、四級公路設計速度12010080608060403020車道數864864644222221行車道寬度〔m〕2×15.02×11.252×7.52×15.02×11.252×7.502×11.252×7.52×7.02×3.752×3.52×3.52×3.252×3.03.5路基寬度〔m〕一般值4534.5284433.5263224.52312108.57.56.54.5最小值42/2641/24.5/21.520108.5////中央分隔帶寬度〔m〕一般值322222////最小值221111////左側路緣帶寬度〔m〕一般值0.750.750.50.50.50.5
最小值0.750.50.50.50.50.5
中間帶寬度〔m〕一般值4.53.53333
最小值3.532222
右側路緣帶寬度m〕一般值3或3.532.52.51.50.75
最小值32.51.51.50.750.25
土路肩寬度〔m〕一般值0.750.750.750.50.750.750.750.50.250.5最小值0.750.750.750.50.50.50.750.50.250.5最小平曲線半徑〔m〕一般值10007004002004002001006530極限值650400250125250125603015視距〔m〕2101601107511075403020最大縱坡〔%〕345656789最小坡長〔m〕30025020015020015012010060豎曲線最小半徑〔m〕凸形一般值17000100004500200045002000700400200極限值110006500300140030001400450250100凹形一般值600045003000150030001500700400200極限值400030002000100020001000450250100豎曲線最小長度〔m〕1008570507050352520路基設計洪水頻率1/100二級:1/50、三級:1/25、四級:視情況確定3
城市道路機動車道的通行凈高不得小于4.5米,次干道以上級〔含次干道級〕道路機動車道不宜小于5米;人行、自行車道的通行凈高不得小于2.5米。
4
道路設計的線路走向原那么上按城市規劃控制的坐標執行,如果在具體設計時因各種情況需調整時,應摸查涉及或受影響的用地情況,協調相關矛盾,并保證道路功能不受影響,專題報我局按照程序研究確定。城市道路標準橫斷面參考表2.1.2.4的規定。表2.1.2.4城市道路標準橫斷面序號型號路幅適用范圍1.110A一般雙向兩車道支路和小區道路。2.115A車流量稍大或有非機動車需求的雙向兩車道支道和小區道路。2.215B單向兩車道;路邊停車臨時??炕驎囶l率較小的雙向兩車道支路和小區道路。3.120A車流量較大的支路或路邊停車;臨時??啃枨筝^大的支路或小區道路。3.220B車流量相對較小的支路和小區道路。4.126A城市支路。4.226B雙向四車道城市次干道。5.130A商業區有路邊停車或臨時??啃枨蟮拇胃傻?、雙向四車道。5.230B以通過式功能為主,雙向四車道次干道或主干道;車輛臨時??繑盗坎淮?;非機動車不與機動車混行;自行車與行人道同高程設置。6.136A雙向六車道;生活性干道;非機動車不與機動車混行。6.236B雙向四車道;通過性為主的城市干道;有較大的調頭需求、交叉口密度較大;非機動車不與機動車混行。7.140A雙向六車道主干道;非機動車不與機動車混行;自行車與行人道同高程設置。7.240B雙向四車道交通性主干道或景觀道路;交通量較大;以通過性交通為主、有較大的調頭需求;交叉口密度較大;非機動車不與機動車混行。7.340C雙向六車道交通性干道;交通量很大;通過性交通為主;非機動車輛較小。8.150A雙向六車道城市主干道;交通量較大;景觀要求。8.250B雙向八車道城市主干道或快速路;交通量很大;連續性要求高;可設公交專用車道。8.350C雙向八車道城市主干道或快速路;交通量很大;連續性要求高;非機動車量較大且與機動車別離;局部路段兩側拓寬道路受到限制;可設公交專用車道。9.160A雙向八車道城市主干道或快速路;交通量很大;連續性要求高;景觀要求高;可設公交專用車道。9.260B雙向十車道城市主干道或快速路;交通量很大;連續性要求高;可設公交專用車道。9.360C兼顧快速路和城市主干道功能;雙向十車道,其中主干道為雙向各三條車道,按連續快速標準設計;雙向各兩車道輔道,用于公交、沿線單位、居民車輛出行,橫向道路的連接;交通量極大。5
道路交叉口的設計原那么應符合以下規定:
1)
平面交叉口應做交通渠化設計,盡量增加進口道車道數,提高通行能力。進口道車道寬度宜為3~3.2米,出口道車道寬度宜為3.5米。
2)
立體交叉的設置應根據交叉口的交通流量、城市環境和用地情況等綜合考慮。沿路多處設置立體交叉的,立交形式應考慮相互間的功能互補。立交控制范圍內除建設城市根底設施外應當綠化。
3)
道路與鐵路平交時,道口路面寬度應與路段除綠化帶外路面寬度〔包括車行道、人行道、〕相同。道路與鐵路立交時,道路上跨鐵路,道路橋下凈空應當符合《標準軌距鐵路建筑限界》GB146.2的規定;鐵路上跨道路,鐵路橋下凈空應符合《城市道路設計標準》CJJ37的規定。
6
高速公路、快速路應符合以下要求:
1)
機動車道中央分隔帶應滿足防撞和防眩要求??焖俾飞现鬈嚨缿c非機動車道別離,有行人過街需求時應設置人行天橋或人行地道。
2)
快速路主線全段應連續,不應設平面交叉;輔道根據交通量大小與主線別離后可設平面交叉,同時應盡可能設置掉頭功能;在快速路上應嚴格控制與其相交匯的道路數量和機動車出入口。
3)
有城市干道功能的快速路,應分別設置主線和輔道,主線和輔道之間應通過交通工程設計采用軟或硬的分隔。
7
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的設置應符合以下要求:
1)
在城市主干道上嚴格控制開設車輛出入口。大型公共建筑和有大量車輛出入的單位確需開設車輛出入口的,應盡量在次要道路或專用道路上開設,并須經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批準。
新建城市干道應同時設港灣式公共汽車停靠站。
2)
道路紅線與建筑之間的建筑退讓范圍為人流集散、綠化及市政工程設施預留用地。
3)
靠近交通干道的大型公共建筑物或對城市交通產生較大影響的建設工程,應根據工程交通影響評估的意見完善交通設施。
4)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封閉城市道路。
5)
支路應當與支路、次干道相接,確實需與主干道相接的,應組織右進右出交通。
8
交通構筑物應符合以下要求:
1)
立交、高架橋和人行天橋的橋墩應根據地面道路交通組織設計合理布置,保證地面道路交通不受影響。
2)
人行天橋、地道的步梯應不影響道路交通和重要建筑物的交通出入口,其出入口處應根據人流量規劃人流集散用地。
3)
人行天橋、地道的出入口應盡可能與周圍建筑物相結合,用地范圍內或相鄰用地規劃有人行天橋〔隧道〕的工程,建筑物實施時應預留與人行天橋〔地道〕的接駁口。
4)
人行天橋、地道應與城市景觀相協調,根據環境需要考慮相應的綠化設計。
2.2
城市軌道交通
2.2.1城市軌道交通包括地鐵、輕軌、有軌電車和城際鐵路。城市軌道交通是城市交通的一個重要組成局部,在城市交通中發揮其運量大、快捷、準時的作用。除發揮客流疏運功能外,還應當在引導城市的規劃建設和開展起積極作用。
2.2.2城市軌道交通線路敷設方式:
城市軌道交通線路敷設方式應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結合城市現狀以及工程地質、環境保護等條件進行選擇。
1
地下線一般適用于舊城市中心區、建筑密度高的地區、規劃的重點地區以及對景觀要求高的地段和區域。地下線要求與地下空間的規劃和利用相結合,協調和處理好現狀和規劃的地下管線關系。
2
地面線一般適用于非城市中心區、城市綠化隔離帶和地質條件差的地區。地面線要求紅線控制寬度不宜小于60米,并與相交道路相協調。
3
高架線一般適用于非城市中心區。高架線要求紅線控制寬度不應小于40米,并與規劃道路網、交通設施相協調,注意城市景觀設計和與環境的結合,做好環保措施。
2.2.3城市軌道交通選線
1
城市軌道交通選線原那么應符合如下要求:
1)
符合經審批通過的廣州市軌道交通線網規劃的根本布局和走向;
2)
充分考慮城市景觀、征地拆遷、地質、交通及消防等現狀和規劃條件、城市環境保護和城市防災等影響因素;
3)
布局合理,效勞范圍均衡;
4)
盡可能照顧人流量大、交通需求大的地區;
5)
有利于促進城市建設和開展。
2
城市軌道交通選線定線應符合如下要求:
1)
初定線位。應當根據線網規劃的根本走向和所選擇的路由確定;
2)
規劃線位。是經線路方案設計或初步設計確定的線位。應當根據規劃條件、工程條件等經研究或設計具體確定,并協調與道路和其它規劃的關系;規劃線位是規劃控制但未實施的線位;
3)
最終線位。已經協調、評審通過,并經過報建審批程序和規劃驗收。
2.2.4城市軌道交通站點選址原那么應符合如下要求:
1
與廣州市軌道交通線網規劃相協調;
2
合理的效勞半徑,人流、交通聚集點;
3
與周邊的規劃、建筑物和城市景觀等相協調;
4
有利于交通疏導和交通換乘。
5
充分考慮國家平安、重要建筑物〔設施〕、城市防災和節約建設投資本錢等影響因素;
6
最終站點應經協調、評審,并通過報建審批程序。
2.2.5城市軌道交通線網控制應符合如下要求:
軌道交通線網控制線主要有軌道交通特別保護線和軌道交通控制保護線兩種。“已建及在建的軌道交通線網〞和“規劃的軌道交通線網〞對上述的控制線分別有不同的規定。
1
已建及在建的軌道交通線網控制規定:
1)
軌道交通特別保護區是指軌道交通地下工程〔車站、隧道等〕結構邊線外側5m、高架車站及高架線路工程結構水平投影外側3m范圍內的區域。
2)
軌道交通控制保護區是指軌道交通地下工程〔車站、隧道等〕結構邊線30m,地面及地上車站和線路工程結構水平投影外側20m范圍內的區域。其軟土、砂土、溶洞、高含水率地質條件特殊的地段,其范圍可根據地質情況擴大。
2
規劃的軌道交通線網控制規定:
1)
對于廣州的軌道交通規劃線網,當線路和站位尚未穩定時,未能確定特別保護區,只能采用控制保護區控制。
2)
劃定控制保護區。是指軌道交通工程結構邊線外側75m為控制保護線,控制線之間的水平投影范圍作為線網控制保護區。
3
在特別保護區和控制保護區進行建設,應當符合有關城市軌道交通的保護規定。
2.2.6城市軌道交通車站、風亭、出入口:
1
城市軌道交通車站的建設應符合如下要求:
1)
規模和形式應符合車站功能定位和客流量要求;
2)
交通組織要流暢、高效,能及時疏導客流,盡可能防止大流量的客流交叉及各種不同性質的人流的相互干擾;
3)
交通換乘應便捷,不同線路的換乘應盡可能直接,實現零換乘。不同層次的換乘宜采用雙向自動扶梯系統;
4)
導向標志指引要明晰,并應符合有關標準和標準;
5)
廣告的設置其位置、色彩等不得干擾導向、事故疏散、效勞乘客的標志及行人視覺平安;同時應符合廣告的有關管理規定;
6)
設計要充分考慮乘客平安、保衛措施和人流的及時疏散要求,滿足相關的消防平安要求。并應設置無障礙設施、公共和衛生設施、通信設施;
7)
車站設計考慮兼顧行人過街的功能,通道凈寬不宜小于6米;
8)
有條件的應與人防系統相銜接。
2
風亭的建設應符合如下要求:
1)
風亭應當與鄰近建筑物結合設計和建設;
2)
在綠地、廣場上建風亭,最高點原那么上不超過1.2米;無法保證時,其建筑方案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通過后才能實施;
3)
原那么上只能建在道路規劃紅線的退縮線之外,確實無條件的,應做方案論證后報批;
4)
不應阻礙公共通道或行人出入口;不能嚴重影響相鄰建筑的通風采光、市民生活和工作環境。通風口距相鄰建筑的最小距離應符合表2.2.6.2〔4〕要求:表2.2.6.2〔4〕通風口距相鄰建筑的最小距離
建筑物進風口距窗口出風口距窗口距
離〔m〕105105)
為保證地鐵內的衛生平安要求,地鐵進風口離污染源的最小距離應符合表2.2.6.2〔5〕要求:表2.2.6.2〔5〕地鐵進風口離污染源的最小距離
傳染性醫院一般醫院公廁垃圾站其它距離〔m〕10050305010注:傳染性醫院與一般醫院的定性,由衛生主管部門確定。
6)
周邊應進行綠化圍蔽。
3
出入口的建設應符合如下要求:
1)
原那么上只能建在道路規劃紅線的退縮線之外,確實無條件的,應做方案論證后報批。有條件的地方應與人行過街隧道相結合;鄰近有待建的建筑物,應與建筑物結合;對已建或在建建筑物,應盡可能結合成整體或協調一致;
2)
宜設置無障礙通道設施;
3)
外觀設計及相關的交通指示設施應明了、清晰,外觀設計方案經過組織專家評審通過后才能實施;出入口與城市道路銜接的指引牌和指示標志,應與城市道路的道路元素和環境協調一致;
4)
出入口及其通道應滿足消防和平安要求并應方便地面交通接駁。
5)
出入口宜設置自動扶梯。
2.2.7交通接駁
其它交通方式與軌道交通的交通接駁分為三種等級:綜合樞紐站、大型接駁站和一般換乘站。
1
綜合樞紐站
鐵路、空港、客運港及對周邊城鎮的主要出口點與軌道交通的銜接站為綜合樞紐站,是城市對外交通中心,市內外交通銜接樞紐,客流集中、換乘量大、輻射面廣。綜合樞紐站要控制足夠的交通用地,并進行詳細綜合規劃布局,使各種交通方式布局合理,換乘方便,便于管理。
2
大型接駁站
軌道交通線路起終點、地區中心以及換乘量較大的車站應設置大型接駁站,公交與軌道交通的接駁可采用總站或規模較大的中途站兩種形式,交通場地宜設置于軌道交通車站出入口50米范圍內。
3
一般換乘站
軌道交通線路的一般中間站與公交線路的中間站的換乘點為一般換乘站,在軌道交通車站出入口50米范圍內宜有進行公交換乘的場地,有條件時設置港灣式停車站。
2.2.8城市軌道交通的配套設施
城市軌道交通的配套設施有車輛段、停車場、綜合基地、控制中心、防災中心、集中冷站、主變電站等。車輛段及綜合基地的用地規模一般為20~25公頃,當有兩條線路或者更多的線路共用基地時,可根據功能布局相應增加用地;單獨設置的停車場用地規模不宜大于10公頃;軌道交通線網采用集中設置控制中心的方式。
1
車輛段、停車場及綜合基地
1)
車輛段及綜合基地的規劃應根據所確定的規劃線網,統籌規劃車輛段及停車場的建設場地,合理確定各段的分工及建設規模,控制車輛段的用地范圍;
2)
地鐵車輛選型確定后,要基于車輛設備的現狀和技術參數,科學、合理地確定車輛段及綜合基地的功能、布局、規模和各項設施的配置,到達用地規劃能有效控制、工藝流程合理、降低維修本錢、管理模式先進的目的;
3)
車輛段及綜合基地的規劃應符合城市總體規劃,與城市周圍環境、景觀相協調,并符合環保要求;
4)
車輛段及綜合基地的規劃應以方便行車,提高運營能力為根底,宜位于線路折返站,且靠近地鐵正線設置;
5)
車輛段及綜合基地應根據線網各條線路的檢修任務量,采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原那么,使檢修設備得到充分利用;
6)
軌道交通線網中至少應有一個車輛段接入鐵路專用線,以便車輛及物資運輸;
7)
車輛段及綜合基地應預留遠期開展的條件。
2
控制中心
1)
控制中心的功能定位及規模應符合線網規劃的要求;
2)
控制中心應設置于交通便利,人流相對不密集的區域;
3)
軌道交通線網全網應設置一處集中式防災中心,對軌道交通各條線路進行集中監控,負責全線網的防災調度指揮及救援,防災中心設置在其中一處控制中心內;
4)
防災中心應設置與氣象、防洪、地震等監測部門的聯絡設施,直接接收有關預報信息。
3
主變電站
主變電站的負荷用電要求為一級負荷水平,且需要在臨近的地區變電站提供兩個出線間隔。軌道交通供電系統應從線網的高度統一規劃、統籌考慮,合理的設置主變電站,變電站的選址應提交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
4
集中冷站
在城市中心區軌道交通設置集中冷站應根據城市的用地布局,選擇集中供冷站及供冷范圍,從線網的高度保證系統的整體先進性及提高制冷效能,并盡量減少空調系統對周圍城市環境的影響。
2.3
機場、鐵路、港口〔碼頭〕
2.3.1廣州市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專項規劃及綜合交通專項規劃是機場、鐵路、港口規劃建設、管理的根底和依據。
2.3.2鐵路大型貨場、深水港區、機場大型物流中心等應開展綜合的交通疏解規劃設計和交通影響評估。
2.3.3機場及新建港口〔碼頭〕均應處理好與道路交通、市政管線的銜接關系。
2.3.4機場周邊建〔構〕筑物的建設應滿足機場凈空保護區控制要求;建設工程應滿足機場電磁環境等的平安要求。
2.3.5機場飛行區、機務維修區、儲油區應當設置綠化帶與外界隔離,綠化帶寬度不宜小于50米,樹種和樹高應滿足飛行平安要求。
2.3.6鐵路兩側興建的非鐵路生產性建筑物,應與最近的鐵路路軌中線保持一定的建筑退讓間距〔具體要求詳見〈建管篇〉〕。
2.3.7鐵路與城市道路交叉設計,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
鐵路繁忙干線與城市道路中的交叉、鐵路一般干線與主干道以上城市道路交叉時,必須采用立交形式。鐵路一般干線或者其它線路與主干道以下城市道路交叉,盡可能采用立交形式;確有困難采用平交形式時,城市道路的鐵路道口凈寬應當等于規劃道路寬度。道口間的距離不宜小于2km。
2
高速鐵路在市區范圍應當采用高架全封閉形式,與城市道路、人行道、市政管線相交時,應當按城市規劃要求采用經論證確定的立交形式。
3
鐵路與城市道路平交宜設計為正交,斜交時其夾角應當大于45度。鐵路和城市道路平交段原那么上是直線,從最外側鋼軌算起的道路最小直線長度宜大于50米。
4
鐵路與城市道路平交時,城市道路的縱坡坡度不得大于3%。道口汽車側向視距應符合表2.3.7.4的要求。
表2.3.7.4道口汽車側向視距鐵路設計最高時速〔km/h車側向視距〔m〕470400340270
5
鐵路與公路立交,不宜設在鐵路站場、鐵路道岔等范圍內。
6
城市道路上跨或下穿鐵路時,其坡度應當符合城市道路設計標準的有關要求。
2.3.8新建港口作業區應當設置綠化帶與外界隔離,綠化帶寬度宜大于50米。危險品碼頭設置應符合消防、環保、平安等相關標準的要求,例如:《裝卸油品碼頭防火設計標準》JTJ237-99、《液化天然氣碼頭設計規程〔試行〕》JTJ304-2003等。
2.3.9碼頭的設置應根據功能、輸運方式等進行合理布局,確定規模。對交通影響大的碼頭應進行交通影響評估,對環境影響大的碼頭應做環境影響評估。2.4
站場工程
2.4.1
一般規定
1
站場工程包括社會公共停車場〔庫〕、公交站場、汽車客運站場、汽車貨運站場、汽車保養場及綜合上述各類型的樞紐站場等工程。
2
站場工程用地范圍內,應當合理安排站場設施及生產配套設施,不得安排與站場用地功能不符的工程。
3
站場工程必須按照以人為本、交通順暢、平安有序、生態環保的原那么進行設計。站場工程的總平面布局應當功能分區明確,布局緊湊合理,交通組織流程明晰,車輛和人流互不干擾。同時應滿足綠化率、道路及建筑退縮等規劃指標要求。
4
站場工程內的導向標志指引要明晰,并應符合有關標準和標準。
5
站場工程內的廣告的設置其位置、色彩等不得干擾導向、事故疏散、效勞乘客的標志及行人視覺平安。
6
站場工程內的綠化和污水處理工程等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建設,并與主體工程同時驗收,同時投入使用。
7
站場工程所涉及到公安消防、交通、環保、衛生防疫、人防、給排水、電信、供電等專業問題,應當按相關專業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2.4.2
公共停車場〔庫〕
1
公共停車場〔庫〕按建筑形式分為室外停車場和室內停車庫;按與道路的關系分為路外停車場和路內停車場。公共停車場不包括配建停車場〔庫〕和單位自用停車場〔庫〕。
2
公共停車場〔庫〕應遵循以路外停車為主,路內停車為輔的原那么。
3
不得在主干道及其以上等級的道路上設置路內公共停車場。次干道應嚴格控制設置路內公共停車場。
4
路內公共停車場的停車位的布置不得阻礙道路交通,防止導致道路的交通環境惡化,不得影響沿線重要建筑物的出入口及其人員出行,不得影響沿路的道路交通和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盡量減少影響沿線單位及內街的出入口和沿線居民的出行,不應影響路外停車設施的有效利用并兼顧注意城市景觀的要求。
5
路內公共停車場的停車位應根據區域的城市規劃、建設條件和停車需求等進行統一規劃、統一完成配套交通設施的建設、標準管理。
6
室外停車場應當進行綠化處理,綠地率不應少于20%。
7
停車場多于500個泊位的,宜分隔成每個不超過500個泊位的分區;多于100個泊位的停車場,應設置不少于2個獨立出入口。
8
停車場〔庫〕出入口不宜正對主干道設置,否那么應做交通影響評估。車庫出入口應當設置足夠的進出停車場〔庫〕緩沖區間,其中入口的緩沖區寬度不少于3.5米,長度應根據停車場規模和交通量推算,并應設減速帶,規模參考值如表2.4.2.8所示;出口的緩沖區間寬度等于車庫出口通道寬,長度一般不少于5米。表2.4.2.8減速帶參考值每個出入口平均負擔泊位數5050~100100~150緩沖區長度〔m〕3.5m寬1224367m寬61218
9
停車場〔庫〕出入口的起坡道和閘機應當在建筑物范圍內設置。
10
塔式機械停車庫和采用電梯上落的停車庫,應配備有足夠的等候停車空間,并根據停車量確定電梯、塔的數量;等候停車空間的大小及電梯、塔的數量應通過交通影響評估論證確定。
2.4.3
公交站場
1
公交站場包括首末站、樞紐站、公交停車場和公交保養場。
2
建成區內除應當根據人口密度、出行需求等條件設置公交停車站點外;新城區開發、舊城區改造和火車站、公路客運站、客運碼頭、地鐵總站、航空港和大型住宅小區、工商企業、旅游景點、文化娛樂場所、體育館等大型公共建筑在規劃建設時也必須同時考慮配套公共汽車或電車站場設施的建設,并應與主體工程同時驗收和同時投入使用。
3
公交站場的首末站應當設置在城市道路以外的用地上,用地性質為市政交通用地,每處用地凈面積為不小于1000~1500平方米,在用地緊張的情況下,可以附設在道路兩側大型公共建筑物首層,但應滿足消防和環保要求,做好交通組織。
4
新建居住小區規劃居住人口在1萬人以上的,均應在小區用地范圍內配置公交站場,站場用地規模不小于2500平方米;大型居住小區規劃居住人口在2萬人以上的,站場用地規模不小于4000平方米。站場的選址與住宅樓間距應滿足環保要求,并做好周邊的交通組織及環保措施。
5
公交站場用地規模應與地鐵終點站、換乘站和樞紐站的公交需求相配套,并與地鐵站同步規劃、設計和建設。地鐵終點站的公交站場用地不少于4000平方米;樞紐站配套公交站場應按公交樞紐站標準建設,用地不少于8000平方米;換乘站可根據實際情況預留公交首末站用地或通過擴大周邊道路港灣式公交??空窘鉀Q地鐵與公交的換乘。
6
公交保養場功能主要是承當公交站場車輛的保養任務及相應的配件加工、修制和修車材料、適當燃料的儲存、發放等。應盡可能建在城市每一個分區線網的重心處〔宜在分區半徑的中點〕,應防止建設在交通復雜的鬧市區、居住小區和主干道內,宜選擇在有兩條以上進出方便和市政設施條件比擬齊全的次干道附近。
7
公交保養場在規劃選址和立項時應當進行站場的環保評估。
8
公交保養場也可同時配套建設車輛夜間停車場,將車輛保養與夜間停車相結合。
9
公交保養場的平面布置及用地要求應遵循以下原那么:
1)
公交保養場平面布置應有明確的功能分區。辦公及生活性建筑宜布置在場前區,場區的道路應不小于7m,人行道不小于1m。按GB4992—85《城市公共汽車技術條件》要求設置符合標準的試車跑道,還應有一定數量〔不小于50輛營運車〕的機動停車坪。
2)
公交保養場可按規劃用地條件及營運車保有量進行設置:營運車保有量在200輛以下或200輛左右,可建一個小型保養場;保有量在300~500輛左右,可建一個中型保養場;營運車保有量超過500輛以上,可建保養中心。
3)
公交保養場的規劃用地按所承當的保養車輛數計算,每輛標準車用地200平方米,乘以用地系數Ky。當保養車輛數小于或等于100輛時,Ky值取1.2;保養車輛數為150輛左右,Ky值取1.1;保養車輛數在200輛車以上時Ky值?。薄?/p>
2.4.4
城市客運站場、貨運站場
1
城市客、貨運站場的選址和規模除應符合廣州市城市總體規劃外,還應當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和交通影響評估的要求。其規劃和建設應考慮相應的配套交通設施,規劃周邊交通組織,并應滿足綠色交通的要求。
2
城市客運站場的規劃和建設應符合JT/T200-2004《汽車客運站級別劃分和建設要求》,合理劃分站場級別,配置相應的設施設備;同時應與鐵路、港口、機場等的客流相銜接和協調。
3
城市貨運站場的規劃和建設應與鐵路、港口、機場的貨運相銜接和協調,同時應考慮物流功能的需求。
2.5
道路廣場豎向標高
2.5.1道路豎向規劃應符合以下規定:
1
與道路的平面規劃同時進行;
2
應與城市地形、地貌的保護利用相協調,防止大規模的填挖工程,破壞自然環境;
3
結合城市用地中的控制高程、沿線地形地物、地下管線、地質和水文條件等作綜合考慮;
4
城市建成區的現有市政道路改造,應盡可能維持原道路標高。防止對道路兩旁建筑物人流、車的出行,排水系統和景觀等造成大的影響;
5
與道路兩側用地的豎向規劃相結合,并滿足塑造城市街景的要求;
6
原那么上應滿足城市防洪排澇相應標準的要求。規劃道路豎向標高原那么上應不小于廣州市地面高程規劃設定的標準。
2.5.2道路跨越江河、明渠、暗溝等過水設施時,應滿足相應的通航、防洪排澇和通行等要求。
2.5.3廣場的最小坡度為0.3%;最大坡度平原地區應為1%,丘陵和山區應為3%。
2.6
其它
2.6.1
城市道路綠化
1
市區范圍內的道路立體交叉、城市高架路、人行天橋等應根據城市環境景觀要求進行綠化,平面交叉口范圍內的綠化可與路面渠化相結合,沿道路兩側的剩余用地應采用綠化處理或與人行道結合,綠化工程應盡可能與道路交通設施主體工程同步建設和投入使用。
2
綠化設計應滿足車行視距要求,不得阻礙交通平安,并不得影響車輛通行和行人正常行走。
2.6.2
公共交通??空?/p>
1
新建、改建的城市干道宜同時設置公共交通港灣式停靠站,站距應符合表2.6.2.1的規定。
表2.6.2.1公共交通停靠站站距公共交通方式市區線〔m〕郊區線〔m〕公共汽車與電車500~800800~1000公共汽車大站快車1500~20001500~25002
公共交通??空镜脑O置應符合以下規定。
1)
在路段上,異向換乘距離不應大于100米;對置設站,應在車輛前進方向迎面錯開30米。
2)
應與快速軌道交通車站相銜接;長途客運汽車站、火車站、客運碼頭主要出入口邊線兩側一定范圍內應設公共交通??空?,其設置不得直接影響消防、交通以及城市景觀。
3)
快速路和主干道一般應盡可能分設主、輔車道,公共交通停靠站不應占用主車道,應在輔車道上設置。
4)
應根據其停車量,即停車線路數和發車密度,確定其形式和規模,具體要求參照表2.6.2.2為最低標準執行。
5)
在用地緊張的情況下或因區域性規劃要求,道路兩側大型建筑物首層可附設公共交通停靠站,但應滿足消防和環保要求。
6)
站亭的設置應保證公交線路圖、站名等標示清楚、明晰。表2.6.2.2
停車線路數和發車密度線路數4691212以上發車密度低中高低中高低中高低中高
形式港灣站式港灣站式島式或多通道式島式或多通道式多通道式規模〔停車數量〕2333342×32×32×4或3×32×32×4或3×32×4或3×3具體做方案定,并應固定線路的??寇嚨篮臀恢?,同時應解決行人過線的組織和平安問題。2.6.3
人行系統
1
人行系統包括人行道、人行天橋、人行地道、人行橫道等。其規劃應與居住區、商業區的人行系統,與城市車站、碼頭集散廣場,城市游憩集會廣場等的步行系統緊密結合,構成一個完整的城市步行系統。
2
沿人行道設置行道樹、公共交通停靠站〔亭〕、垃圾回收箱和自助式公用亭等設施時,不得阻礙行人的正常通行,同時應注意統一協調和城市環境、街道景觀等的要求。不得在快速路,主、次干道的人行道上設置書報亭,區、街宣傳欄。
3
人行道寬度應按人行帶的倍數計算,最小寬度不得小于1.5米。人行帶的寬度和通行能力應符合表2.6.3.3的規定。表2.6.3.3
人行帶寬度和最大通行能力所
在
地
點寬度〔m〕最大通行能力〔人/h〕平
路樓
梯城
市
道
路0.7518001200車站碼頭、人行天橋和地道0.90140010004
在城市的主干道和次干道的路段上,應根據行人過街的需求和交通組織合理設置人行橫道或過街通道。
5
當道路機動車道數超過六條機動車道時,人行橫道應盡可能在車行道的中央分隔帶或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之間的分隔帶上設置行人平安島。
6
城市道路應當設置確保行動不便者能方便使用的無障礙設施。
7
地鐵站點處的人行系統應與地鐵通道和出入口相結合。
8
在人流量大的商業區、交通樞紐區、大型公建區設置的行人過街天橋或隧道,宜設置自動扶梯或預留設置自動扶梯的條件。
2.6.4
加油〔氣〕站
1
城市加油〔氣〕站的選址應當符合廣州市公共加油〔氣〕站規劃;建設高、快速路應當編制高、快速路配套設施的詳細規劃并按經審批的詳細規劃實施。
2
城區加油〔氣〕站的效勞半徑宜為0.9~1.2km,城市道路同方向加油〔氣〕站的間距應根據需求量確定,一般不小于1.8km。
3
加油〔氣〕站出口與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的主要出入口距離應在50米以上。
4
加油〔氣〕站出入口與軍事設施、橋梁引道口、車行隧道口、鐵路平交道口、農村堰堤、堤防等水利設施的距離宜在100米以上。
5
加油〔氣〕站應有良好的視距,進出口的視距至少保持100米的距離,特殊情況下不得小于50米的距離;加油〔氣〕站不應設在道路平曲線、豎曲線的100米以內。
6
加油〔氣〕站不宜設在道路交叉口附近,離路口宜不小于100米,并應對加油〔氣〕站的出入口進行合理布局和組織交通,不應影響道路交叉口的通行能力。
7
高速公路內的加油〔氣〕站應屬于高速公路效勞區的一局部,加油〔氣〕站間的距離不應小于5km,距進出口距離宜大于2km,快速路宜大于1km,并保證不少于600米的交織長度。加油〔氣〕站的出入口應附設加、減速緩沖車道。
8
風景名勝區、療養區、高級別墅區、高級賓館區、居民住宅小區等區域內不宜設置加油〔氣〕站。
9
加油〔氣〕站與城市一、二級飲用水源及飲用水源汲水點的水域距離應不小于1000米,陸域不小于500米。
10
加油〔氣〕站的用地面積一般為2500~3000平方米。
2.6.5
道路元素
1
道路元素包括交通信號燈、路燈、路標、路牌、路樹、公交車站、亭、亭、果皮箱、路邊小品等。
2
道路元素應與周邊環境相協調,統一設計,合理布置,注意路容景觀要求。
3
燈桿,交通標志牌、桿等宜采用共桿的方式設置,一般燈桿服從交通標志牌、桿,各類桿的距離不宜小于15米并注意協調好與路樹的關系。第三節市政管線設施3.1
管線綜合
3.1.1一般規定
1
市政管線規劃應當從城市全局出發,充分考慮社會、經濟和環境的綜合效益,結合城市的開展合理布置,充分合理利用資源,應當考慮遠景開展與近期建設相結合。規劃編制應當與相關的城市規劃相協調,統籌安排。
2
城市市政管線設施工程應當滿足防火、防爆、防洪和抗震等平安設防要求,且不宜設置在易發生滑坡、泥石流和塌陷等不良地質地區、洪水淹沒、內澇低洼地區及嚴重危及管道平安的地震區。當受條件限制時,應當根據不同的專業標準要求采取保護措施。工程設施的防洪及排澇等級不應當低于所在城市設防的相應等級。
3
市政管線的建設或改造應當結合道路、公路、鐵路、橋梁、隧道以及相關建設工程的新建、改建或者擴建進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防止重復開挖市政道路。
4
管線穿越道路、鐵路、河流宜采用埋地敷設方式,如需采用架空跨越方式時,其凈空高度應當滿足有關標準要求。
3.1.2道路交通、人防工程管線綜合規劃
1
26米及以上新建、擴建、改建的道路,新建的軌道交通、人防工程應當做管線綜合規劃。管線綜合規劃應當考慮現狀管線的利用和遷改。
2
應當落實上一層次各專業工程管線規劃,初步確定沿線需控制的門站、調壓站、變電站和泵站等市政設施點的用地與用房,了解和明確各種市政設施的走向和布局。
3
應當根據各專業工程管線規劃,協調相關專業管線部門,充分利用現有管線設施,確定道路規劃的各專業工程管線的功能定位。
4
應當根據城市規劃要求,預測道路沿線兩側的市政容量需求,確定支、配網的規模,
5
應當確定各專業工程管線的管廊布局,初定各種管線的埋深、管徑及位置、坡度與控制點標高。
6
新建橋梁、隧道應當考慮管線的敷設,并同步設計、同步建設,不能同步建設的,應當預留管線通過的位置。
3.1.3詳細規劃層次的管線綜合規劃
1
控制性詳細規劃、用地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小區修建性詳細規劃應當包括管線綜合規劃內容。
2
應當落實上一層次各專業工程管線規劃,初步確定本區需控制的門站、調壓站、變電站和泵站等市政設施點的用地與用房。
3
根據城市規劃要求,結合周邊地塊的土地利用規劃,充分利用現有管線設施,協調各專業工程管線規劃,合理規劃用地范圍的管線設施〔包括周邊道路的管線設施〕。
4
了解和明確各種市政設施的走向和布局以及與區內管線的銜接關系?,F狀管線不能滿足需求的一并提出管線擴建規劃。
5
城市修建性詳細規劃階段的各類管線的需求預測,應當分別符合下表規定。
1)
給水量預測表3.1.3.5〔1〕a住宅生活用水定額及小時變化系數表住宅類別單位生活用水定額〔最高日〕〔L〕小時變化系數普通住宅每人每日3502.5~1.8高級住宅和別墅350~4002.5~1.8
注:本表格參考《廣州市住宅設計試行標準》〔1997年7月〕表3.1.3.5〔1〕b集體宿舍、旅館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定額及小時變化系數序號建筑物名稱單位生活用水定額〔最高日〕〔L〕小時變化系數1集體宿舍有盥洗室有盥洗室和浴室
每人每日每人每日
50~100100~200
2.52.52旅館、招待所有集中盥洗室有盥洗室和浴室設有浴盆的客房
每床每日每床每日每床每日
50~100100~200200~300
2.5~2.02.02.03賓
館客房
每床每日
400~500
2.04醫院、療養院、休養所有盥洗室有盥洗室和浴室設有浴盆的病房
每病床每日每病床每日每病床每日
50~100100~200250~400
2.5~2.02.5~2.02.05門診部、診療所每病人每次15~252.56公共浴室有淋浴器設有浴池、淋浴器、浴盆及理發室
每顧客每次
每顧客每次
100~150
80~170
2.0~1.5
2.0~1.57理發室每顧客每次10~252.0~1.58洗衣房每公斤干衣40~801.5~1.09餐飲業營業餐廳工業企業、機關、學校食堂
每顧客每次每顧客每次
15~2010~15
2.0~1.52.5~2.010幼兒園、托兒所有住宿無住宿
每兒童每日每兒童每日
50~10025~50
2.5~2.02.5~2.011商場每顧客每次1~32.5~2.012菜市場每㎡每次2~32.5~2.013辦公樓每人每班30~602.5~2.014中小學?!矡o住宿〕每學生每日30~502.5~2.015高等院?!灿凶∷蕖趁繉W生每日100~2002.0~1.516電影院每觀眾每場3~82.5~2.017劇院每觀眾每場10~202.52~.018體育場運發動淋浴觀眾
每人每次每人每場
503
2.02.019游泳池游泳池補充水運發動淋浴觀眾
每日占水池容積每人每場每人每場
10~15%603
2.02.0
注:①高等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為生活用水綜合指標。
②集體宿舍、旅館、招待所、醫院、療養院、休養所、辦公樓、中小學校生活用水定額均不包括食堂、洗衣房的用水量。醫院、療養院、休養所指病房生活用水。
③菜市場用水指地面沖洗用水。
④生活用水定額除包括主要用水對象用水外,還包括工作人員用水。其中旅館、招待所、賓館生活用水定額包括客房效勞員用水、不包括其他效勞人員用水量。
⑤理發室包括洗毛巾用水。
⑥生活用水定額除包括冷水用水定額外,還包括熱水用水定額和飲水定額。
2)
污水量預測表3.1.3.5〔2〕a廣州市綜合生活污水及工業廢水排放系數區域名稱綜合生活污水排放系數工業廢水排放系數中心組團0.850.7番禺、花都組團0.850.7從化市、增城市0.850.7鄉鎮區域0.80.7
表3.1.3.5〔2〕b廣州市人均綜合生活污水量指標〔L/cap?d〕區域名稱20232023中心組團〔一〕300~400300~380中心組團〔二〕250~350300~380番禺、花都組團150~250200~300從化市、增城市150~200150~250鄉鎮區域100~150120~180
注:中心組團〔一〕包括荔灣、越秀、東山、天河四個市轄行政區。中心組團〔二〕包括海珠、芳村、白云、黃埔四區。番禺和花都組團為涵蓋番禺區、花都區的市轄行政區范圍;從化市、增城市為二個縣級市的主要城鎮及中心鎮區域;鄉鎮區域主要指在以上區域之外的鄉村和一般鎮。
3)
用電量預測表3.1.3.5〔3〕a住宅小區用電負荷指標〔kw/戶〕每戶建筑面積〔㎡〕≤8080~150大于150負荷指標4kw/戶50~75W/㎡50W/㎡表3.1.3.5〔3〕b
公共設施用地負荷指標〔W/㎡〕用地類型學校辦公樓商業負荷指標60~8080~100100~120
4)
用氣量預測㎡
①廣州市居民用氣量指標為2717MJ/人?年〔65×104kcal/人?年〕
②公共建筑及商業用戶的用氣量指標
●各用戶的用氣量指標宜按表3.1.3.5〔4〕a確定。
表3.1.3.5〔4〕a廣州市公建、商業用氣量指標〔到2023年〕類
別單位用氣量指標燃氣用量〔m3/d〕備注油制氣天然氣職工食堂單身食堂MJ/人·年〔1.0×104kcal/人·年〕2090〔50〕0.210.155
工作餐837〔20〕0.080.06飲食業高級餐館MJ/座·年〔1.0×104kcal/座·年〕12560〔300〕1.260.93
中級餐館8370〔200〕0.840.62快餐、小吃店6280〔150〕0.630.46托兒所幼兒園全
托MJ/人·年〔1.0×104kcal/人·年〕2300〔55〕0.230.17用氣天數:250/年半
托1260〔30〕0.120.09醫
院餐飲MJ/床位·年〔1.0×104kcal./床位·年〕2930〔70〕0.300.22
鍋爐按鍋爐容量核算
旅
館招待所有旅客餐廳3350〔80〕0.340.25
星級賓館餐飲4、5星級12560〔300〕1.260.93
2、3級8370〔200〕0.840.62
鍋爐按鍋爐容量核算
大專院校餐飲MJ/人·年〔1.0×104kcal./人·年〕2510〔60〕0.250.19用氣天數:300/年鍋爐按鍋爐容量核算
注:1、油制氣低熱值按27.2MJ/m3〔6500kcal./m3〕計算;
2、天然氣低熱值按37.4MJ/m3〔8947.8kcal./m3〕計算,系指壓力在101.325kPa、溫度在20℃下的發熱值。
●燃氣鍋爐:廣州市規劃中可改造及新建的燃氣鍋爐用氣量可根據總出力及燃氣鍋爐氣量指標進行計算。
●燃氣空調:廣州市各類公建的各項耗能指標應當按表3.1.3.5〔4〕b確定。按單位建筑面積測算各項年耗能參見表3.1.3.5〔4〕c。表3.1.3.5〔4〕b廣州市各類公建使用中央空調耗能指標〔w/㎡〕公建類別制冷指標采暖指標衛生熱水高級賓館、公寓1007010寫字樓、醫院1208015大型商場、候機廳2009010影劇院、展覽館15090/表3.1.3.5〔4〕c單位建筑面積各項年耗能〔MJ/㎡?年〕耗能分類制冷采暖衛生熱水全年滿負荷運行時間〔h〕25003002500單位建筑面積耗能890~105065~7575~110
③工業企業生產用氣量應當根據實際燃料消耗量折算或同行業用氣量指標分析確定;
④未預見用氣量根據實際情況可取以上三種用氣量總和的5%。
5)
通信管道規模表3.1.3.5〔5〕
各級道路及街道通信管線敷設管孔數道路等級道路寬度〔m〕通信管外徑〔mm〕通信管孔數高速公路、快速路
主干道40~8011024~40608~20次干道20~4011012~24604~12支路15~201106~20602~10小區道路及街道
1104~12602~6橋梁、隧道
1102~6舊城區道路
1102~6602~4樞紐樓應有四路出局通信管道11050~606020~24通信機樓出局路段11024~406012~20通信用戶設備間出口路段1108~16602~6道路的東、南邊1102~6602~4交換局出入管道
基站出入管道
6)
規劃內容
電力系統:明確10kv電源的出線變電站〔或開關房〕及接線方式,確定用電負荷及電纜規格,合理配置電力開關房及變電房。
通信系統:明確通信接入網,確定通信容量,合理設置通信設施用房,包括通信模塊局、通信接線間等。
給水系統:明確供水方式,確定用水量、管道管徑及集中加壓泵房的位置。
排水系統:明確排水體制,確定排水量、管道管徑、提升泵站的位置、規模及控制點排水井的井底高程。
燃氣系統:明確氣源、燃氣輸配方式及調壓方式,確定用氣量、及燃氣調壓裝置的位置。
熱力系統:明確熱源、供熱參數及用熱方式,確定用熱量及供熱管道管徑,合理設定配汽站位置和管線布置。
3.1.4管線綜合敷設
1
城市公用的各種專業工程管線應當在規劃道路紅線范圍或建筑退讓位置建設。
2
各種管線工程應當按照管線綜合規劃的斷面結合道路埋設,應當由道路邊線向道路中線方向排列,在路東、南側按供水支管、電力電纜、污水管、雨水管的順序敷設;在路西、北側按供水支管、通信電纜、供水干管、熱力管、燃氣管的順序敷設。寬度40m及以上的道路,有條件的可采用雙管線布置。各種管線走向,應當與道路中線平行,橫過道路的管孔應與道路中線垂直。
3
以下地區的新建管線應當采用地下埋設:
1)
原八區范圍華南北路、廣汕公路、東二環以內以及番禺區市橋鎮、花都區新華鎮、白云區中心鎮鎮區范圍內的220kv電力線路;
2)
原八區范圍西二環、北二環、東二環以內以及番禺區市橋鎮、花都區新華鎮、白云區中心鎮鎮區范圍內的110kv電力線路;
上述范圍內現有的架空管線應當逐步下地埋設。現有110kv以上〔含110kv〕高壓架空電力線路可以在滿足相關標準的情況下維持原有架設方式進行技術改造或升壓改造。
4
現有管線設施與規劃要求不符的,應當結合舊城改造,道路及管線新建、擴建、改建等逐步創造條件遷移或改造。因現狀地形等條件限制,需要敷設臨時性管線的,經城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后只作為臨時使用,當城市建設或管理需要時,建設單位應當無條件自行遷改。
5
各種管線的敷設不應上下平行重疊。如管線交叉時,原那么上應當壓力管線讓重力自流管線,可彎曲管線讓不易彎曲管線,分支管線讓主干管線,小管徑管線讓大管徑管線。污水管道、合流管道與生活給水管道相交時,應當敷設在生活給水管道下面。不能滿足上述要求時,必須有防止污染生活給水管道的措施。
6
3.1.4.6在人行道下設置的管線溝道,頂板裝飾應當盡量與人行道鋪砌統一,其頂面標高應當與人行道設計一致;各種檢查井、手孔等附屬設施,其頂面標高應當與地面設計標高一致。
7
地下管線之間交叉的最小垂直凈距應當符合表3.1.4.7a規定,管線相互間最小水平凈距應當符合表3.1.4.7b規定。
8
地下管線的埋設深度應當根據路面的結構標高、管線交叉情況及平安要求而定,其最小覆土深度應符合表3.1.4.8要求,當達不到最小覆土要求時,應當采取防壓措施。
表3.1.4.7a交叉時的最小垂直凈距表〔m〕下面的管線名稱上面的管線名稱1234567給水管線排水管線熱力管線燃氣管線電信管線電力管線輸油管線直埋管溝直埋管溝埋地地上給水管線0.15
排水管線0.400.15
熱力管線0.150.150.15
燃氣管線0.150.150.150.15
電信管線直埋0.50.50.150.500.250.25
管溝0.150.150.150.150.250.25
電力管線直埋0.150.500.500.500.500.500.500.50
管溝0.150.500.500.500.500.500.500.50
輸油管線埋地0.300.300.300.300.50
0.50
地上
溝渠〔根底底〕0.500.500.500.500.500.500.500.5
涵洞〔根底底〕0.150.150.150.150.200.250.500.50
電車〔軌底〕1.001.001.001.001.001.001.001.00
鐵路〔軌底〕1.001.201.201.201.001.001.001.00
注:大于35KV直埋電力電纜與熱力管最小垂直凈距應為1.00m。表3.1.4.7b
工程管線之間及其與建〔構〕筑物之間的最小水平凈距表〔m〕管線名稱123456789101112建筑物給水管污水、雨水排水管燃氣管熱力管電力電纜電信電纜喬木灌木地上桿柱道路側石邊緣鐵路鋼軌〔或者坡腳〕d≤200mmd>200mm低壓中壓高壓直埋地溝直埋纜溝直埋管道通信照明及<10KV高壓鐵塔根底邊BABA≤35KV>35KV建筑物
1.03.02.50.71.52.04.06.02.50.50.51.01.53.01.5***
6.0給水管d≤200mm1.0
1.00.51.01.51.50.51.01.50.53.01.5
d>200mm3.01.5污水、雨水排水管2.51.01.5
1.01.21.52.01.50.51.01.50.51.51.5燃氣管低壓P<0.01MPa0.70.51.0DN≤300mm:0.4DN>300mm:0.51.00.50.51.00.751.01.02.01.5中壓B0.01MPa≤P≤0.2MPa1.01.21.01.52.0〔有軌電車鋼軌〕/5.0〔鐵路路堤坡腳〕A0.2MPa<P≤0.4MPa1.5次高壓B0.4MPa<P≤0.8MPa4.01.01.51.52.01.01.01.25.02.5A0.8MPa<P≤1.6MPa6.01.52.02.04.01.51.5熱力管直埋2.51.51.51.01.01.52.0
2.01.01.51.02.03.01.51.0地溝0.51.52.04.0電力電纜直埋0.50.50.50.50.51.01.52.0
0.51.00.60.61.53.0纜溝電信電纜直埋1.01.01.00.51.01.51.00.50.51.01.00.50.61.52.0管道1.51.01.5喬木〔中心〕3.01.51.51.21.51.01.01.5
1.5
0.5
灌木1.51.0地上桿柱通信照明及<10KV*0.50.51.01.00.60.51.5
0.5
高壓鐵塔根底邊≤35KV3.01.51.02.00.6
>35KV5.03.0道路側石邊緣
1.51.51.52.51.51.51.50.50.5
鐵路鋼軌〔或者坡腳〕6.05.01.03.02.0
注:*見《城市工程管線綜合規劃標準》〔GB50289-98〕第10頁表3.0.9。
表3.1.4.8
工程管線的最小覆土深度表〔m〕序
號12344567管
線名
稱電力電纜電信電纜熱力管線輸油管線燃氣管線給水管線雨水管線污水管線直埋管溝直埋管溝直埋管溝直埋管溝最小覆土深度人行道下0.700.500.600.700.400.500.80
0.600.600.600.60車行道下1.000.700.800.800.700.700.80
0.900.700.700.70注:10KV以上直埋電力電纜管線的覆土深度不應小于1.0m。
9
綜合管溝內宜敷設給水、電力、通信、熱力管線。
10
綜合管溝內相互無影響的工程管線可設置在管溝的同一個小室;相互有影響的工程管線應當分別設在管溝的不同小室。電信電纜管線與高壓輸電電纜管線必須分開設置,熱力管應單獨隔離。
3.2
給水工程
3.2.1水源
1
城市水資源及城市用水量之間應當保持平衡,以確保城市可持續開展。根據水資源的供需平衡分析,應當提出保持平衡的對策,包括合理確定城市規模和產業結構,并應當提出水資源的保護措施。
2
廣州市現有水源包括:流溪河、東江北干流、沙灣水道、白坭河、增江、珠江廣州河段、順德水道及地下水水源。應分階段取消珠江廣州河段的給水水源,限制采用地下水水源;應當結合可持續開展加快開發新水源,新水源應當經過專家論證、行政審批后確定。
3
飲用水源保護范圍、保護區的劃定,新飲用水源污染控制區的劃分及水源保護區范圍周圍地區用地開發要求,必須按《廣州市飲用水源污染防治條例》、《廣州市水環境功能區區劃》等相關法規執行。
3.2.2用水量預測
1
城市用水量應由以下兩局部組成:
第一局部應為規劃期內由城市給水工程統一供給的居民生活用水、工業用水、公共設施用水及其他用水水量的總和。
第二局部應為城市給水工程統一供給以外的所有用水水量的總和。其中應包括:工業和公共設施自備水源供給的用水、河湖環境用水和航道用水、農業灌溉和養殖及畜牧業用水、農村居民和鄉鎮企業用水等。
2
城市給水工程統一供給的用水量應根據城市的地理位置、水資源狀況、城市性質和規模、產業結構、國民經濟開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工業回用水率等因素確定。
3
城市總體規劃、片區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階段,城市給水工程統一供給的用水量宜按以下方法計算。
1)
綜合指標法:
單位人口綜合用水量指標0.8~1.2萬m3/〔萬人?d〕。
單位建設用地綜合用水量指標1.0~1.6萬m3/〔k㎡?d〕。
注:1、用水人口為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規劃人口數。
2、以上指標為規劃期最高日用水量指標。
3、以上指標已包括管網漏失水量。
2)
不同性質用地指標法:
不同性質用地用水量指標宜按表3.2.2.3〔2〕采用。表3.2.2.3〔2〕廣州市單位用地用水量指標萬m3/〔k㎡?d〕用地代號用地名稱用水量指標R居住用地1.70~2.50C行政辦公用地0.5~1.00商貿金融用地0.5~1.00體育、文化娛樂用地0.5~1.00旅館、效勞業用地1.00~1.50教育用地1.00~1.50醫療、休療養用地1.00~1.50其它公共設施用地0.80~1.20M1一類工業用地1.20~2.00㎡二類工業用地2.00~3.50M3三類工業用地3.00~5.00W倉儲用地0.20~0.50T對外交通用地0.30~0.60S道路廣場用地0.20~0.30U市政公用設施用地0.25~0.50G綠地0.10~0.30D特殊用地0.50~0.90注:本表指標已包括管網漏失水量,工業用地和倉儲等用地的指標還包括了職工生活用水量。
3)
綜合生活用水量指標法:
人均綜合生活用水量指標宜按表3.2.2.3〔3〕采用。
表3.2.2.3〔3〕
廣州市人均綜合生活用水量指標〔L/cap?d〕區域名稱2023年2023年中心組團〔一〕400~450400~450中心組團〔二〕300~400400~450番禺、花都組團250~300250~350從化市、增城市200~250250~300鄉鎮區域150~200200~250
注:1、綜合生活用水為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公共建筑用水、澆灑道路、綠地、市政用水之和,不包括消防用水、工業用水和管網漏失水量。工業用水參考不同性質用地指標法確定。
2、中心組團〔一〕包括荔灣、越秀、東山、天河四個市轄行政區。中心組團〔二〕包括海珠、芳村、白云、黃埔四區。番禺和花都組團為涵蓋番禺區、花都區的市轄行政區范圍;從化市、增城市為二個縣級市的主要城鎮及中心鎮區域;鄉鎮區域主要指在以上區域之外的鄉村和一般鎮。
4
進行城市水資源供需平衡分析時,城市給水工程統一供水局部所要求的水資源供水量為城市最高日用水量除以日變化系數再乘上供水天數。廣州市的日變化系數可采用1.1~1.3。
3.2.3給水范圍及水廠
1
給水工程規劃范圍應當和廣州市城市總體規劃范圍一致。當城市給水水源在城市規劃區以外時,水源地和輸水管線應當納入城市給水工程規劃范圍。當輸水管線途經的城鎮需由同一水源給水時,應當進行統一規劃。
2
用水量大且水質要求較低的工業和公共設施,應當根據城市供水現狀開展趨勢、水資源狀況等因素進行綜合研究,確定由城市供水工程統一供水或自備水源供水。
3
地表水水廠的位置應當根據給水系統的布局、土地利用規劃并經論證和審批后確定;宜選擇在交通便捷以及供電平安可靠和水廠生產廢水處置方便的地方。
4
水廠用地應當按規劃期給水規模確定,給水規模應當根據廣州市城市給水工程統一供給的城市最高日用水量確定。用地控制指標應當按表3.2.3.4進行估算。新建水廠廠區周圍應當設置寬度不小于10m的綠化帶。
表3.2.3.4水廠用地控制指標建設規?!踩fm3/d〕地表水水廠〔㎡·d/m3〕地下水水廠〔㎡·d/m3〕5~100.70~0.500.40~0.3010~300.50~0.300.30~0.2030~500.30~0.100.20~0.08
注:1、建設規模大的取下限,建設規模小的取上限。
2、地表水水廠建設用地按常規處理工藝進行,廠內設置預處理或深度處理構筑物以及污泥處理設施時,可根據需要增加用地。
3、地下水水廠建設用地按消毒工藝進行,廠內設置特殊水質處理工藝時可根據需要增加用地。
4、本表指標未包括廠區周圍綠化地帶用地。
3.2.4給水系統
1
城市給水系統應滿足城市的水量、水質、水壓及城市消防、平安給水的要求,并應當按城市地形、規劃布局和技術經濟等因素經綜合評價后確定。
2
規劃城市給水系統時,應合理利用城市已建給水工程設施,并進行統一規劃。
3
城市地形起伏較大或規劃給水范圍較廣時,可采用分區或分壓給水系統。
4
根據城市水源狀況、城市規劃和用戶對水質的要求,可采用分質給水系統。
5
城市有多個水源可供利用時,宜采用多水源給水系統。
6
給水系統中的調蓄水量宜為給水規模的10%~20%。
7
新建小區宜采用集中供水系統。生活給水系統不宜采用高位水池供水方式。
8
生活小區和高層建筑宜有兩個水源供水,事故水量為設計水量的70%。
3.2.5輸配水
1
城市應當采用管道或暗渠輸送原水。
2
輸配水管線應當充分利用現狀工程管線,并根據城市規劃布局和建設情況統一布置,分期實施。當有地形可供利用時,宜采用重力輸配水系統。
3
輸配水管線應當盡量做到線路短、起伏小,輸水干管以最短的距離輸送到用水地點;造價經濟、減少拆遷、少占農田;管道施工、運行和維護方便。
4
輸配水管線的走向應當符合城市規劃要求及城市供水規劃要求,盡量沿現有道路或規劃道路敷設,以利施工及維護。輸水管原那么上宜布置在城市主干道的西側或北側。
5
規劃長距離輸水管線時,輸水管不應少于兩根。當其中的一根發生故障時,另一根管線的事故給水量應不小于正常設計水量的70%。當城市為多水源給水或具備應急水源、平安水池等條件時,亦可采用單管輸水。在輸水干管上不宜直接供水給用戶。
6
寬40米及以上城市道路布置的自來水管線不應當少于三條:輸水干管1條、配水支管2條,必要時可增加1條輸水干管;寬40米以下20米以上城市道路布置的自來水管線不應當少于三條:輸水干管或配水干管1條、配水支管2條;20米及以下城市道路上自來水管線應當布置1至2條配水支管。
7
管線應當盡量防止穿越河谷、山脊、沼澤、重要鐵路及泄洪地區,并注意避開滑波、塌方和易發生泥石流及高侵蝕性土壤地區。
8
管道穿越鐵路應征得鐵道部門同意,一般在路基下垂直穿越,應當盡量防止架空穿越。管道穿越河流、河涌時,可采用管橋或河底穿越等形式,有條件時應當盡量利用已有或新建橋梁進行架設;穿越河底的管道,應當取得當地水利和航運管理部門的同意,避開錨地,并應當在兩岸設立標志;架空管橋不應當阻礙航運交通。
9
市區的配水管網應當布置成環狀,現有枝狀管網有條件的應當改造成環狀。
10
給水管線在人行道下的最小覆土深度不應當小于0.6米,在車行道下的最小覆土深度不應當小于0.7米。
11
給水管與污水管道或輸送有毒液體管道交叉時,給水管應設在上方;給水管相互交叉時,其垂直凈距不應小于0.15米。
12
管徑的選擇應當符合城市規劃要求及供水規劃要求。城市輸水管及配水干管的管徑應當根據規劃期的給水規模確定;輸配水管徑應當通過水力計算確定。
13
負有消防給水任務管道的最小直徑,不應當小于100毫米。在城市建成區室外消火栓的間距不應當大于120米;在非建成區,消火栓的間距可按工、企業和居民點的分布個別設置。
14
泵站位置應結合給水系統布局、城市規劃確定,宜與城市綠化用地相結合并與周圍環境協調。
15
泵站的用地面積可按表3.2.5.15進行估算。泵站周圍應當設置寬度不小于10m的綠化帶。表3.2.5.15泵站用地控制指標泵站規?!踩fm3/d〕用地指標〔㎡·d/m3〕5~100.25~0.2010~300.20~0.1030~500.10~0.03
注:1、建設規模大的取下限,建設規模小的取上限;
2、加壓泵站設有大容量的調節水池時,可根據需要增加用地;
3、本指標未包括站區周圍綠化地帶用地。
3.3
電力工程
3.3.1供電電源
1
城市的電源包括500kv電源變電站和地區電廠〔含燃煤、燃油、燃氣、熱電并供、水力、資源綜合利用電廠等〕。宜逐步過渡到以500kv電源變電站為主、地區主力電廠提供支撐的格局,原那么上不應新建燃煤、燃油發電廠,鼓勵開展清潔能源、資源綜合利用電廠和熱電并供電廠。
2
應當根據城市戰略規劃、總體規劃和電力系統中長期規劃,在負荷預測的根底上進行電力平衡,確定不同規劃期限內的城市電力余缺額度,結合全省電網規劃確定需要新建、擴建電源的規模及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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