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奧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產900噸鐵基系列軟磁磁粉芯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_第1頁
浙江奧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產900噸鐵基系列軟磁磁粉芯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_第2頁
浙江奧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產900噸鐵基系列軟磁磁粉芯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_第3頁
浙江奧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產900噸鐵基系列軟磁磁粉芯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_第4頁
浙江奧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年產900噸鐵基系列軟磁磁粉芯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357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污染影響類)項目名稱:新增年產900噸鐵基系列軟磁磁粉芯項目建設單位(蓋章浙江奧真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編制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制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二、建設項目工程分析 -52-三、區域環境質量現狀、環境保護目標及評價標準 -80-四、主要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 -89-五、環境保護措施監督檢查清單 -130-六、結論 -134- -135-附圖1建設項目地理位置圖附圖2建設項目周圍環境狀況圖附圖3建設項目大氣環境質量現狀引用監測點位圖附圖4建設項目廠區平面布置圖附圖5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目標分布圖附圖6建設項目生態環境分區圖附圖7建設項目生態環境分區圖(含遙感影像)附件1浙江省工業企業“零土地”技術改造項目備案通知書附件2相關物料MSDS附件3申請審批的函附件4生態環境信用承諾書附件5報批前信息公開附件6專家函審意見及修改對照單新建(遷建)技術改造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部門(選填)文號(選填)是:表1.1-1專項評價設置判定情況一覽表類別設置原則是否設置大氣排放廢氣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氣且廠界外500米范圍內有環境空氣保護目標的建設項目。本項目排放的廢氣不涉及設置原則所述污染因子。 地表水新增工業廢水直排建設項目(槽罐車外送污水處理廠的除外);新增廢水直排的污水集中處理廠。本項目不涉及廢水直排。環境風險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險物質存儲量超過臨界量的建設項目。本項目危險物質的存儲量未超過臨界量。生態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圍內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類建設項目。本項目不設置取水口。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本項目不涉及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審查文件名稱及文號:《關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總體園區,其于1991年經德清縣人民政府批準設立,面積7.5平方公里;2010年),高新區于1993年編制了《莫干山經濟開發區概況》并開展了區域環境影響評價);面積19.63平方公里,并于2012年進行了修編。2012年,修編了《德清經濟開發區“產業拓展地塊”主要位于其三期建設用地(10.24平方公里),“退二進三地塊”三期用地,因2015年國務院核準的規劃范圍與初始規劃范圍略有偏差,規劃范圍在規劃范圍:東至杭寧高速,南至北湖街以及武源街阜溪以南至北湖街基本為已實施區塊;阜溪以北至規劃規劃定位: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長三角南翼發展的工業園區;產業擴展提升的集聚地,工業產業發展規劃:以德清傳統優勢產業為基礎的生物醫藥產業,深化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模式。重點發展保健食品、加強企業管理,針對市場需求,積極推動產品升級,研制②電子信息:積極推動現代信息技術改造傳統生③裝備制造:重點發展電力裝備、石化冶金裝備、工程機產業。做強做精測試設備、儀表儀器及環保設備、智能電音視頻產品、大功率風力發電機組、專用精密軸承等產品④新材料:新材料是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主要服務生產性產業發展片區為6個,分別為:2個生物醫藥產業片區,新型建材產業片區,行業類別為電子專用材料制造,產品為軟磁鐵粉芯、合金磁粉芯,是高頻、大電流、圖1.1-1湖州莫干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產業布局圖表1.1-2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清單符合性分析表結論清單主要內容符合性分析生態空間清單莫干山高新區工業用地全部位于生產空間內,科創居住片區和行政商貿組團的大片商貿居住用地則位于生活空間內;莫干山高新區工業用地主要位于環境符合。本項目位于德清縣阜溪街道凱旋路58號,系利用現有已租用的工業廠房進行改擴建,處于莫干山高新區生產空間,對照《德清縣“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德環(2020)12號),重點準入區和環境優化準入區,居住商貿用地主要位于人居環境保障區,阜溪兩岸劃為苕溪水源涵養區(生態功能保障區)。項目位于湖州市德清縣高新技術開發區產業集聚重點管控單元(ZH33052120006),同時,其已經湖州莫干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備案。環境質量底線清單規劃區域內阜溪、余英溪、龍溪水體水質目標為III類,大氣環境質量目標為二級,規劃土壤環境質量目標為三級。規劃區廢水污染物總量控制建議值為:近期COD:291t/a、氨氮:46t/a;遠期采取措施后COD:211t/a、氨氮:11t/a。規劃區廢氣污染物總量控制建議值為:近期SO2:60t/a、NOX:692.3t/a、煙粉塵:61.4t/a、VOCs:217.7t/a;遠期SO2:87.5t/a、NOX:753.8t/a、高新區應實行總量和效率雙控制,以資源環境利用效率為先,在滿足德清縣總量控制指標和規劃區環境質量底線目標的前提下,鼓勵資源環境利用效率高、清潔生產水平高、工藝技術先進的高新產業,高新區總量指標可在全縣范圍內實行動態平衡。符合。本項目將切實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各類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控制,并做到達標排放或不對外直接排放且排放量相對不大,對環境影響不大,不致出現環境質量降級,其排放的CODCr、NH3-N無需進行區域削減替代,VOCs、顆粒物通過“以新帶老”量削減后按照1:2進行區域削減替代,不會突破園區污染物排放總量管控限值,同時,通過積極落實《湖州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湖政辦發(2019)13號)中的重點任務和措施、《德清縣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2023年度工作計劃》(美麗德清發(2023)1號)中的重點任務等舉措,德清縣將由不達標區逐步轉變為達標區,滿足德清縣總量控制指標要求和高新區的環境質量底線目標。資源利用上限清單水資源利用上限:用水總量近期2.2萬m3/d、遠期2.6萬m3/d,工業用水量近期1.4萬m3/d、遠期1.6萬m3/d;土地資源利用上2224.79hm2、遠期2224.79hm2,建設用地總量近期2051.07hm2、遠期2042.76hm2,工業用地近期9992.64hm2、遠期1104.19hm2。符合。本項目系利用現有已租用的工業廠房進行改擴建,不另新征用地,且用水量相對不大,因此,不會突破園區土地資源和水資源利用上限。環境準入條件清單限制類產業清單:限制類產業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是符合規劃區產業發展導向,但可能含有環境污染隱患的工序,本次規劃環評將其中的重污染行業歸類為限制發展產業;另一類是不屬于規劃期主導產業,但現狀有個別企業分布,未來也存在產業引進的可能,且屬于污染小、能耗低的一類工業,本次規劃環評建議對其限制發展。莫干山高新區限制類產業清單見《湖州莫干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總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表11.3-8。未列入。本項目行業類別為電子專用材料制造,產品為軟磁鐵粉芯、合金磁粉芯,不屬于電子化工材料,未列入《湖州莫干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總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表11.3-8莫干山高新區環境準入負面清單(限制類)、表11.3-9莫干山高新區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禁止類)和表11.3-10莫干山高新區主導產業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禁止類產業清單:禁止類產業以三類工業和重污染的二類工業為主,另有部分為處于產業鏈低端、附加值低、無發展前景的行業。對禁止類項目,嚴禁投資新建;對屬于禁止類的現有生產能力,要責令其停產關閉或轉型升級。莫干山高新區禁止類產業清單見《湖州莫干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總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表11.3-9。主導產業環境準入要求:為提高規劃環評結論清單的可操作性,針對園區規劃重點發展的產業,進一步明確環境準入的重點內容和管控要求。報告根據《產業園區清單式管理試點工作成果框要求》,對主導產業環境準入要求進行歸納匯總,規劃產業禁止及限制準入環境負面清單見《湖州莫干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總體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表11.3-10。環評審批非豁免清單①核與輻射項目;②生活垃圾處置項目、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項目;③存儲使用危險化學品或有潛在環境風險的項目;④表11.3-8莫干山高新區環境準入負面清單(限制類)中的項目;⑤可能引發群體矛盾的建設項目。屬于。本項目不屬于核與輻射項目、生活垃圾處置項目、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項目,不屬于表11.3-8莫干山高新區環境準入負面清單(限制類)中的有一定潛在環境風險,從而可能會引發群體矛盾,因此,列入環評審批非豁免清單。對照《關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總體規劃環表1.1-3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審查意見(節選)符合性分析表相關條款要求符合性分析落實生態空間清單,優化區內空間布局。加強苕溪水源涵養區、余英溪等內河濕地等以及其他限制建設用地的環境管控,確保區域生態安全和生態系統穩定。優化區內布局,解決居住與工業布局混雜的問題。按照《德清縣環境功能區劃》要求,近期應加快優化調整生物醫藥片區部分地塊用地類型。符合。本項目位于德清縣阜溪街道凱旋路58號,系利用現有已租用的工業廠房進行改擴建,不另新征用地,處于莫干山高新區生產空間內,符合生態空間清單和空間布局要求。在高新區招商選資、項目管理等方面落實環境準入條件清單。引進項目的生產工藝、設備、污染治理技術水平,以及單位產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強度符合。本項目行業類別為電子專用材料制造,產品為軟磁鐵粉芯、合金磁粉芯,不屬于電子化工材料,未列入《湖州莫干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總體規劃環境和資源利用效率等均需達到高新區環境準入要求。根據《報告書》,切實推進落實現有建設項目整改要求。影響報告書》表11.3-8莫干山高新區環境準入負面清單(限制類)、表11.3-9莫干山高新區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禁止類)和表11.3-10莫干山高新區主導產業環境準入負面清單,并將切實推進落實現有建設項目整改。結合各階段環境質量底線目標,按照污染物排放總量管控限值清單內容,加強園區污染物排放總量管控。明確并落實區域內現有污染物減排任務和措施,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量,切實保障區域環境目標的實現。符合。本項目將切實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各類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控制,并做到達標排放或不對外直接排放且排放量相對不大,對環境影響不大,不致出現環境質量降級,項目排放的CODCr、NH3-N無需進行區域削減替代,VOCs、顆粒物通過“以新帶老”量削減后按照1:2進行區域削減替代,不會突破園區污染物排放總量管控限值,同時,通過積極落實《湖州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湖政辦發(2019)13號)中的重點任務和措施、《德清縣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2023年度工作計劃》(美麗德清發(2023)1號)中的重點任務等舉措,德清縣將由不達標區逐步轉變為達標區,滿足德清縣總量控制指標要求和高新區的環境質量底線目標。對符合規劃環評結論清單要求的建設項目,可結合環境管理要求,簡化項目環評內容。建設項目應落實規劃環評提出的各項要求,重點開展工程分析、環保措施的可行性論證并關注園區基礎設施及應急體系保障能力,落實環境監測和環境保護相關措施。不做簡化。本項目列入規劃環評結論清單環評審批非豁免清單,環評內容不做簡化,并將落實規劃環評提出的各項要求,重點開展工程分析、環保措施的可行性論證。1.2.1“三線一單”湖州市生態保護紅線主要分布在安吉縣西南區域、長興縣正北區域其他河湖濱岸帶、生態公益林等生態功能重本項目位于德清縣阜溪街道凱旋路58號,不在上述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具體圖1.2-1德清縣生態保護紅線分布圖監測周期內的環境質量現狀能夠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二級標準,通過積極落實《湖州市大氣環境質量限(美麗德清發(2023)1號)中的重點任務等舉措,德清縣將由不達標區逐步轉變為達標排放且排放量相對不大,對周邊環境空氣質量和大氣本項目所在區域周邊地表水體和納污水體各監測斷面監測周期內的水質均能夠經冷卻塔冷卻后,循環使用,不排放,將包括拋光渣在其各側廠界晝、夜間噪聲排放均能夠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屬于產業集聚重點管控單元,面積為21.55平方公里,行政區劃為德清縣阜溪街道、表1.2-1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符合性分析項目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空間分布約束禁止新建三類工業項目,鼓勵對三類工業項目進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在居住區和工業區、工業企業之間設置防護綠地、生態綠地等隔離帶。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新(改、擴)建項目用地應當符合國家或地方有關建設用符合。本項目行業類別為電子專用材料制造,產品為軟磁鐵粉芯、合金磁粉芯,不屬于電子化工材料,為二類工業項目,高新區相關部門在居住區和工業區、工業企業之間已設置有防護綠地、生態綠地等隔離帶,且其未列入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地土壤風險管控標準。污染物排放管控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嚴格執行地區削減目標。新建二類工業項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推進工業集聚區“零直排區”建設,所有企業實現雨污分流,現有工業集聚區內工業企業廢水必須經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要求,方可進入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符合。本項目廠區實行雨污分流,電阻爐冷卻水經冷卻塔冷卻后,循環使用,不排放,將包括拋光渣在內的拋光水封水統稱為拋光廢液并納入固廢范疇進行處置,因此,全廠僅有生活污水排放,在經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要求后,納管排入德清縣恒豐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集中處理,CODCr、NH3-N無需進行區域削減替代,VOCs、顆粒物通過“以新帶老”量削減后按照1:2進行區域削減替代,從而落實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并嚴格執行地區削減目標,且其污染物排放量相對不大,污染物排放水平能夠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環境風險嚴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醫藥制造、化學纖維制造、有色金屬冶煉、紡織印染等項目環境風險查。定期評估沿江河湖庫工業企業、工業集聚區環境和健康風險,落實防控措施。強化工業集聚區應急預案和風險防控體系建設,防范重點企業環境風險。符合。本項目不屬于石油加工、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醫藥制造、化學纖維制造、有色金屬冶煉、紡織印染項目,高新區相關部門將定期評估沿江河湖庫工業企業、園區環境和健康風險,落實防控措施,強化工業集聚區應急預案和風險防控體系建設,防范重點企業環境風險(該企業不屬于環境風險重點企業)。資源開發效率要求推進工業集聚區生態化改造,強化企業清潔生產改造,推進節水型企業、節水型工業園區建設,落實煤炭消費減量替代要求,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符合。高新區相關部門將積極推進園區的生態化改造,強化企業清潔生產改造,推進節水型企業、節水型工業園區建設,落實煤炭消費減量替代要求,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第二十八條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經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并米范圍內,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線內和岸線兩側各1000米范圍內,其他主要要求的造紙、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釀造、印染、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萬米上溯至5萬米河道岸線內及其岸線兩側各1.2.3《關于落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區域差別化環境準入的指導意見》原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水利部于2016年優化開發區。對確有必要的符合區域功能定位的建設項環境標準等方面執行最嚴格的準入條件,清潔生產達到國地區進一步嚴格石化、化工、印染、造紙等項目新建相關重污染項目不予環境準入,推進石化化地區集中、綠色發展。對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工業項目,不予環境準入;實施江、湖一體的氮、磷污染控制,防范和治理江本項目位于德清縣阜溪街道凱旋路58號,處于優化開發區新建相關重污染項目,也不屬于太湖流域新建原料化工沿江碼頭項目;電阻爐冷卻水經冷卻塔冷卻后,循環使在內的拋光水封水統稱為拋光廢液并納入固廢范疇進行處置污水排放,在經預處理后,納管排入德清縣恒豐污水排放,不設置入河、湖、漾直接排污口,不屬于生產性新增1.2.4《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表1.2-2《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符合性分析表相關條款要求符合性分析督促企業依法持證排污、按證排污,嚴格落實總磷許可排放濃度和許可排放量要求。持續強化涉水行業污染整治,基于水生態環境質量改善需要,大力推進印染、化工、造紙、鋼鐵、電鍍、食品(啤酒、味精)等重點行業企業廢水深度處理。實施工業園區限值限量管理,全面推進工業園區污水管網排查整治和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加快實施管網混錯接改造、管網更新、破損修復改造等,依法推動園區生產廢水應納盡納。推進化工園區雨污分流改造和初期雨水收集處理,鼓勵有條件的園區實施化工企業廢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一企一管、明管輸送、實時監測。符合。本項目不在化工園區,行業類別為電子專用材料制造,產品為軟磁鐵粉芯、合金磁粉芯,不屬于電子造紙、鋼鐵、電鍍、食品(啤酒、味精)等重點行業企業,項目電阻爐冷卻水經冷卻塔冷卻后,循環使用,不排放,將包括拋光渣在內的拋光水封水統稱為拋光廢液并納入固廢范疇進行處置,因此,全廠僅有生活污水排放,在經預處理后,納管排入德清縣恒豐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集中處理,達標排放,不設置入河、湖、漾直接排污口,無總磷排放,并將在通過環保審批后進行排污許可證推進企業內部工業用水循環利用、園區內企業間用水系統集成優化,推動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積極推進清潔生產,引導工業園區、開發區尤其是耗水量大的企業新建中水回用設施和環保循環設施,推行尾水循環再生利用。開展造紙、印染等高耗水行業工業廢水循環利用示范,率先在紡織印染、化工材料等工業園區探索建設“污水零直排區”,實施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制度。符合。本項目不在紡織印染、化工材料等工業園區內,全廠僅有生活污水排放,經預處理后,納管排入德清縣恒豐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集中處理,達標排放,同時,不屬于造紙、印染等高耗水行業和耗水量大的企業,并將按照當地主管部門的要求開展清潔生產。嚴禁落地國家和本地產業結構調整目錄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工藝、裝備、產品與項目,依法推動污染企業退出。繼續推進城市建成區內造紙、印染、化工等污染較重企業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推動環太湖生態環境敏感區內不符合產業發展政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不具備整治條件的企業依法關閉或搬遷至合規工業園。推符合。本項目不屬于國家和本地產業結構調整目錄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工藝印染、化工等污染較重企業,不在太湖流域等重要飲用水水源地300米進太湖流域等重要飲用水水源地300米范圍內重點排污企業逐步退出。除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外,太湖流域原則上不再審批其他生產性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業類建設項目。范圍內和環太湖生態環境敏感區內,全廠僅有生活污水排放,經預處理后,納管排入德清縣恒豐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集中處理,達標排放,不屬于其他生產性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業項目。1.2.5《〈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浙江省實施細則》表1.2-3《〈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浙江省實施細則》符合性分析表具體要求符合性分析港口碼頭項目建設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交通運輸部《港口規劃管理規定》、《港口工程建設管理規定》以及《浙江省港口管理條例》的規定。不涉及。本項目不涉及港口碼頭建設內容。禁止建設不符合《全國沿海港口布局規劃》、《全國內河航道與港口布局規劃》、《浙江省沿海港口布局規劃》、《浙江省內河航運發展規劃》以及項目所在地港口總體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的港口碼頭項目。經國務院或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核準的港口碼頭項目,軍事和漁業港口碼頭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城市休閑旅游配套碼頭、陸島交通碼頭等涉及民生的港口碼頭項目,結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督導交通專項規劃等另行研究執行。不涉及。本項目不涉及港口碼頭建設內容。禁止在自然保護地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不符合《浙江省自然保護地建設項目準入負面清單(試行)》的項目。禁止在自然保護地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采石、采砂、采土、砍伐及其他嚴重改變地形地貌、破壞自然生態、影響自然景觀的開發利用行為。禁止在I級林地、一級國家級公益林內建設項目。自然保護地由省林業局會同相關管理機構界定。符合。本項目不在自然保護地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也不在I級林地、一級國家級公益林范圍內。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不符合《浙江省飲用水源保護條例》的項目。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由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相關管理機構界定。符合。本項目不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禁止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圍湖造田、圍海造地或圍填海等投資建設項目。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由省農業農村廳會同相關管理機構界定。符合。本項目不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一)禁止挖沙、采礦二)禁止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投資建設項目三)禁止開(圍)墾、填埋或者排干濕地四)禁止截斷濕地水源五)禁止傾倒有毒有害物質、廢棄物、垃圾六)禁止破壞野生動符合。本項目不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物棲息地和遷徙通道、魚類洄游通道,禁止濫采濫捕野生動植物七)禁止引入外來物種八)禁止擅自放牧、捕撈、取土、取水、排污、放生九)禁止其他破壞濕地及其生態功能的活動。國家濕地公園由省林業局會同相關管理機構界定。禁止違法利用、占用長江流域河湖岸線。符合。本項目系利用現有已租用的工業廠房進行改擴建,不另新征用地,不存在違法利用、占用長江流域河湖岸線行為。禁止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和保留區內投資建設除事關公共安全及公眾利益的防洪護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態環境保護、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以外的項目。符合。本項目不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和保留區范圍內。禁止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及湖泊保護區、保留區內投資建設不利于水資源及自然生態保護的項目。符合。本項目不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及湖泊保護區、保留區范圍內。禁止未經許可在長江支流及湖泊新設、改設或擴大排污口。符合。本項目全廠不設置入河、湖、漾直接排污口。禁止在長江支流、太湖等重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不涉及。本項目不涉及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建設內容。禁止在長江重要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冶煉渣庫和磷石膏庫,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擴建除外。符合。本項目不在長江重要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高污染項目清單參照生態環境部《環境保護綜合目錄》中的高污染產品目錄執行。符合。本項目行業類別為電子專用材料制造,產品為軟磁鐵粉芯、合金不屬于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生態環境部《環境保護綜合目錄》中的高污染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符合。本項目不屬于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對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類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的外商投資項目,一律不得核準、備案。禁止向落后產能項目和嚴重過剩產能行業項目供應土地。符合。本項目不屬于新建、擴建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以及嚴重過剩產能行業項目,不涉及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類中的落后生產工藝裝備、落后產品投資項目,也不屬于外商投資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域)供應、能評、環評審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業務。符合。本項目不屬于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符合。本項目不屬于新建、擴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禁止在水庫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堆放物料,傾倒土、石、礦渣、垃圾等物質。符合。本項目將堅決杜絕在水庫和河湖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堆放物料、傾倒土、石、礦渣、垃圾等物質的行為。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文件有更加嚴格規定從其規定。符合。若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文件有更加嚴格規定,本項目將從其規定要求。《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表1.2-4《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符合性分析匯總表類別內容判斷依據符合性分析VOCs物料儲存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基本要求VOCs物料應儲存于密閉的容器、包裝袋、儲罐、儲庫、料倉中。符合。本項目涉及的VOCs物料主要為粉體硅樹脂、液體硅樹脂、乙酸乙酯、塑粉,其中,粉體硅樹脂、液體硅樹脂作為包覆劑使用、乙酸乙酯作為粉體硅樹脂的溶劑使用、塑粉作為涂料使用,分別采用密閉容器或包裝袋儲存存放在化學品庫內,非取用狀態保持密閉,且其是具有完整圍護結構將污染物質、作業場所等與周圍空間阻隔形成的封閉式建筑物,除人員、車輛、設備、物料進出以及通風口外,門窗及其他開口(孔)隨時保持關閉狀態。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應存放于室內,或存放于設置有雨棚、遮陽和防滲設施的專用場地。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在非取用狀態時應加蓋、封口,保持密閉。VOCs物料儲罐應密封良好,其中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應符合5.2條規定。物料儲庫、料倉應滿足GB37822-2019中3.6條對密閉空間的要求。VOCs物料轉移和輸送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基本要求液態VOCs物料應采用密閉管道輸送。采用非管道輸送方式轉移液態VOCs物料時,應采用密閉容器、罐車。符合。本項目液態VOCs物料采用密閉容器轉移。粉狀、粒狀VOCs物料應采用氣力輸送設備、管狀帶式輸送機、螺旋輸送機等密閉輸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閉的包裝袋、容器或罐車進行物料轉移。符合。本項目粉狀VOCs物料采用密閉包裝袋轉移(不涉及粒狀VOCs物料)。對揮發性有機液體進行裝載時,應符合GB37822-2019中6.2條規定。不涉及。本項目液態VOCs物料采用密閉容器轉移,不涉及該判據所述的裝載。工藝過程VOCs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含VOCs產品的使用過程VOCs質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產品,其使用過程應采用密閉設備或在密閉空間內操作,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無法密閉的,應采取局部氣體收集措施,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含VOCs產品的使用過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業:a)調配(混合、攪拌等b)涂裝(噴涂、浸涂、淋涂、輥涂、刷涂、涂布等);c)印刷(平版、凸版、凹版、孔版等);d)粘結(涂膠、熱壓、復合、貼合等);e)印染(染色、印花、定型等);f)干燥(烘干、風干、晾干等);g)清洗(浸洗、噴洗、淋洗、沖洗、擦洗等)。符合。針對工藝特點,本項目涉及的VOCs質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產品使用過程采用局部密閉罩進行收集,廢氣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有機聚合物產品用于制品生產的過程,在出、注射、壓制、壓延、發泡、紡絲等)等作業中應采用密閉設備或在密閉空間內操作,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無法密閉的,應采取局部氣體收集措施,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不涉及。本項目不涉及有機聚合物產品用于制品生產的過程。其他要求企業應建立臺賬,記錄含VOCs原輔材料和含VOCs產品的名稱、使用量、回收量、廢棄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符合。本項目將建立記錄含VOCs原輔材料和含VOCs產品的名稱、使用量、回收量、廢棄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的臺賬,同時根據HJ944中的要求確保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通風生產設備、操作工位、車間廠房等應在符合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相關規定的前提下,根據行業作業規程與標準、工業建筑及潔凈廠房通風設計規范等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風量。符合。本項目將對含VOCs原輔材料和含VOCs產品使用所涉及的生產設備、操作工位、車間廠房等在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相關規定的前提下,根據行業的作業規程與標準、工業建筑及潔凈廠房通風設計規范等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風量。載有VOCs物料的設備及其管道在開停工(車)、檢維修和清洗時,應在退料階段將殘存物料退凈,并用密閉容器盛裝,退料過程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清洗及吹掃過程排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符合。本項目開停工(車)、檢維修時,將在退料階段即對載有VOCs物料的設備及其管道內殘存的物料退凈,并用密閉容器盛裝,退料過程廢氣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不涉及清洗和吹掃)。工藝過程產生的含VOCs廢料(渣、液)應按照GB37822-2019第5章、第6章的符合。本項目含VOCs廢料均將按照物料的廢包裝容器應加蓋密閉。GB37822-2019第5章、第6章的要求進行儲存、轉移(不涉及輸送),盛裝過VOCs物料的廢包裝容器將加蓋密閉。設備與管線組件VOCs泄漏控制要求管控范圍企業中載有氣態VOCs物料、液態VOCs物料的設備與管線組件的密封點≥2000個,應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設備與管線組件包括:a)泵;b)壓縮機;c)攪拌器(機);d)閥門;e)開口閥或開口管線;f)法蘭及其他連接件;g)泄壓設備;h)取樣連接系統;i)其他密封設備。不涉及。本項目載有液態VOCs物料設備與管線組件的密封點<2000個,(LDAR)的范圍內(不涉及氣態VOCs物料)。VOCs無組織排放廢氣收集處理系統要求基本要求針對VOCs無組織排放設置的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應滿足本章要求。符合。根據分析可知,本項目針對VOCs無組織排放設置的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滿足要求。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應與生產工藝設備同步運行。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對應的生產工藝設備應停止運行,待檢修完畢后同步投入使用;生產工藝設備不能停止運行或不能及時停止運行的,應設置廢氣應急處理設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符合。本項目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將與生產工藝設備同步運行,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若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對應的生產工藝設備將停止運行,待檢修完畢后同步投入使用。廢氣收集系統要求企業應考慮生產工藝、操作方式、廢氣性質、處理方法等因素,對VOCs廢氣進行分類收集。符合。本項目結合考慮生產工藝、操作方式、廢氣性質、處理方法等因素對VOCs廢氣進行分類收集。廢氣收集系統排風罩(集氣罩)的設置應符合GB/T16758的規定。采用外部排風罩的,應按GB/T16758、AQ/T4274-2016規定的方法測量控制風速,測量點應選取在距排風罩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無組織排放位置,控制風速不應低于0.3m/s。符合。本項目VOCs廢氣收集系統的排風罩(集氣罩)設置符合0.5m/s,并將按照GB/T16758、AQ/T4274-2016規定的方法測量控制風速,測量點將選取在距離排風罩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無組織排放位置。廢氣收集系統的輸送管道應密閉。廢氣收集系統應在負壓下運行,若處于正壓狀態,應對輸送管道組件的密封點進行泄漏檢測,泄漏檢測值不應超過500mmol/mol,亦不應有感官可察覺泄漏。泄漏檢測頻次、修復與記錄的要求按照GB37822-2019第8章規定執行。符合。本項目VOCs廢氣收集系統將在微負壓狀態下運行,其輸送管道保持密閉。VOCs排放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污染物排放應符合GB16297或相關行業排放標準的規定。符合。本項目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污染物排放能夠滿足GB16297或其所屬行業排放標準的規定。收集的廢氣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時,應配置VOCs處理設施,處理符合。本項目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控制要求效率不應低于80%;對于重點地區,收集的廢氣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時,應配置VOCs處理設施,處理效率不應低于80%;采用的原輔材料符合國家有關低VOCs含量產品規定的除外。處理VOCs廢氣,且收集廢氣中的NMHC(即非甲烷總烴)初始排放速率<2kg/h,無處理效率不應低于80%要求,設計的處理效率為70%,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中所述的工業涂裝的VOCs綜合去除效率達到60%以上的要求。進入VOCs燃燒(焚燒、氧化)裝置的廢氣需要補充空氣進行燃燒、氧化反應的,排氣筒中實測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應按GB37822-2019式(1)換算為基準含氧量為3%的大氣污染物基準排放濃度。利用鍋爐、工業爐窯、固廢焚燒爐焚燒處理有機廢氣的,煙氣基準含氧量按其排放標準規定執行。進入VOCs燃燒(焚燒、氧化)裝置廢氣含氧量可滿足自身燃燒、氧化反應需要,不需另外補充空氣的(燃燒器需要補充空氣助燃的除外),以實測質量濃度作為達標判定依據,但裝置出口煙氣含氧量不得高于裝置進口廢氣含氧量。吸附、吸收、冷凝、生物、膜分離等其他VOCs處理設施,以實測質量濃度作為達標判定依據,不得稀釋排放。符合。本項目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VOCs廢氣,并不涉及VOCs燃燒裝置,以實測質量濃度作為達標判定依據,且不稀釋排放。排氣筒高度不低于15m(因安全考慮或有特殊工藝要求的除外具體高度以及與周圍建筑物的相對高度關系應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確定。符合。本項目通過綜合考慮生產工藝、與周圍建筑物的相對高度關系等因素,VOCs廢氣排氣筒高度確定當執行不同排放控制要求的廢氣合并排氣筒排放時,應在廢氣混合前進行監測,并執行相應的排放控制要求;若可選擇的監控位置只能對混合后的廢氣進行監測,則應按各排放控制要求中最嚴格的規定執行。符合。本項目不涉及不同排放控制要求VOCs廢氣合并排氣筒排放情形。記錄要求企業應建立臺賬,記錄廢氣收集系統、VOCs處理設施的主要運行和維護信息,如運行時間、廢氣處理量、操作溫度、停留時間、吸附劑再生/更換周期和更換量、催化劑更換周期和更換量、吸收液pH值等關鍵運行參數。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符合。本項目將建立記錄廢氣收集系統、VOCs處理設施的主要運行和維護信息,如運行時間、廢氣處理量、操作溫度、停留時間、吸附劑再生/更換周期和更換量等關鍵運行參數的臺賬(不涉及中的要求確保臺賬保存期限不少企業廠區內及周邊污染源企業邊界及周邊VOCs監控要求執行GB16297或相關行業排放標準的規定。符合。企業邊界及周邊VOCs監控要求執行GB16297或其所屬行業排放標準的規定。監控要求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根據當地環境保護需要,對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狀況進行監控,具體實施方式由各地自行確定。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監控要求參見附錄A。符合。企業將配合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根據當地的環境保護需要,對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狀況進行監控。污染物監測要求企業應按照有關法律、《環境監測管理辦制訂監測方案,對污染物排放狀況及其對周邊環境質量的影響開展自行監測,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并公布監測結果。符合。企業將按照有關法律、《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和HJ819等規定,建立監測制度,制訂監測方案,對污染物排放狀況及其對周邊環境質量的影響開展自行監測,保存原始監測記錄,并公布監測結果。新建企業和現有企業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的要求,按有關法律和《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符合。企業將按照有關法律和《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等規定,并結合當地政府部門要求,安裝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表1.2-5《浙江省空氣質量改善“十四五”規劃》符合性分析表內容相關條款要求符合性分析優化調整產業結構推動產業綠色低碳發展。加快培育壯大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生物醫藥、新材料、高端裝備、新能源汽車等產業,推動綠色制造產業成為新支柱產業。加快工業低碳轉型,抑制高碳排放行業過快增長。以鋼鐵、鑄造、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制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制革、紡織印染等行業為重點,開展全流程清潔化、低碳化改造,促進傳統產業綠色轉型升級。實施能源和資源利用高效化改造工程。實施綠色制造工程,構建制造業綠色產業鏈,到2025年,建成綠色制造園區20家。積極推進全省區域產業布局優化調整,引導石化、化工、鋼鐵、建材、有色金屬等重點行業合理布局,禁止新建化工園區。符合。本項目行業類別為電子專用材料制造,產品為軟磁鐵粉芯、合金磁粉芯,不屬于電子化工材料,因此,不屬于鋼鐵、鑄造、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制藥、包裝印刷、制革、紡織印染行業,工業涂裝僅是其中的工藝流程,不對外經營,且選用的涂料為塑粉(也即粉末涂料屬于環境友好型涂料,不屬于“兩高”和高碳排放行業,并將按照當地政府部門要求,積極開展全流程清潔化、低碳化改造,促進傳統產業綠色轉型升級,實施能源和資源利用高效化改造工程和綠色制造工程,構建制造業綠色產業鏈,推動產業綠色低碳發展。嚴控“兩高”行業產能。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耗能、安全等法規標準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嚴禁新增鋼鐵、焦化、鑄造、水泥、平板符合。本項目處于湖州莫干山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不屬于“兩高”和玻璃等產能,嚴格執行產能置換實施辦法。禁止建設生產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項目。加大鋼鐵、水泥熟料、燒結磚瓦、化工、印染、煉化等行業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嚴格控制化纖、制革、橡膠、塑料等行業產能。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兼并重組、轉型升級或退出。高碳排放行業,不屬于鋼鐵、焦化、鑄造、水泥、平板玻璃、燒結磚瓦、化工、印染、煉化、化纖、制革、橡膠、塑料行業,不屬于生產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的項目,其產品、設備、生產工藝等均不在《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限制或禁止實施之列,并將嚴格執行質量、環保、耗能、安全等法規標準。深化涉氣企業集群整治。按照標桿建設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優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的原則,推進建材、家具、鑄造、包裝印刷等企業集群提升改造,全面提升企業集群區域大氣污染治理水平。建設提升小微企業園,到2025年,小微企業園達到1200個。積極探索小微企業園區廢氣治理。推進工業園區、企業集群因地制宜建設涉VOCs“綠島”項目,建設一批集中涂裝中心、鈑噴共享中心、活性炭集中處理中心、溶劑回收中心等,實現車間、治污設施共享,推進區域VOCs高效治理。符合。本項目不屬于建材、家具、鑄造、包裝印刷、鈑噴行業,工業涂裝僅是其中的工藝流程,不對外經營,涉及的VOCs物料主要為粉體硅樹脂、液體硅樹脂、乙酸乙酯、塑粉,其中,粉體硅樹脂、液體硅樹脂作為包覆劑使用、塑粉作為涂料使用且均屬于低VOCs含量的物料,乙酸乙酯作為粉體硅樹脂的溶劑使用且現階段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VOCs廢氣,且收集廢氣中的非甲烷總烴初始排放速率<2kg/h,《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無具體綜合去除效率要求,設計處理效率為70%,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中所述的工業涂裝的VOCs綜合去除效率達到60%以上的要求。深化VOCs綜合治理工程大力推進VOCs源頭替代。全面推行工業涂裝企業使用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加大非溶劑型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溶劑型原輔材料的力度,引導技術和工藝創新,促進源頭減排。全面排查使用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原輔材料的企業,按照“可替盡替、應代盡代”的原則,實施一批源頭替代項目。到2025年,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膠粘劑等使用量下降比例達到國家要求。符合。本項目的工業涂裝僅是其中的工藝流程,不對外經營,選用的涂料為塑粉,屬于環境友好型涂料,其他VOCs物料為粉體硅樹脂、液體硅樹脂、乙酸乙酯,其中,粉體硅樹脂、液體硅樹脂作為包覆劑使用且均屬于低VOCs含量的物料,乙酸乙酯作為粉體硅樹脂的溶劑使用且現階段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不涉及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使用,并將在后期結合生產實際情況,實施溶劑型原輔材料替代。不斷提高廢氣收集效率。在保證安全前提下,加強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鏈條、全環節密閉管理,做好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無符合。本項目不屬于石油煉制、石油化學、合成樹脂行業,含VOCs物料投加入炒粉機、炒粉機炒粉包覆組織排放環節的管理。嚴格按照石油煉制、石油化學、合成樹脂等行業排放標準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要求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到2025年,重點縣(市、區)全面開展LDAR數字化管理。過程采用局部密閉罩收集、燒結和噴塑后固化過程采用密閉設備收集并保持微負壓狀態,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鏈條、全環節的密閉管理、儲存、轉移、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環節的管理(不涉及輸送、敞開液面),以提高廢氣收集效率,不在開展有效提高廢氣處理率。推動企業合理選擇治理技術,對現有VOCs低效治理設施進行更換或升級改造,提高廢氣治理設施去除率。到2025年,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的VOCs綜合去除效率達到國家要求。逐步推動取消非必要的VOCs排放系統旁路,保留的旁路在非緊急情況下保持關閉并加強監管。加強石化、化工等行業企業開停車、檢維修等非正常工況下的大氣環境管理。加強油品儲運銷和汽修行業VOCs治理。符合。本項目不屬于石化、化工、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汽修行業,工業涂裝僅是其中的工藝流程,不對外經營,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VOCs廢氣,且收集廢氣中的非甲烷總烴初始排放速率<2kg/h,《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無具體綜合去除效率要求,設計處理效率為70%,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中所述的工業涂裝的VOCs綜合去除效率達到60%以上的要求,且不設置含VOCs排放系統旁路。推進工業爐窯綜合治理工程大力推行清潔低碳改造。深挖工業爐窯用能清潔低碳化潛力,使用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工業爐窯,加快用能轉型。堅持增氣減煤、以電代煤、充分利用工廠余熱、電廠熱力等進行替代。到2025年,全面淘汰10噸及以下鑄造行業沖天爐,基本完成以煤為燃料的工業爐窯清潔燃料替代改造。符合。本項目不屬于鑄造行業,也不配置沖天爐,配置的工業爐窯均以電為能源,不涉及煤炭、石油焦、渣油、重油等高污染燃料使用。打好兩大攻堅戰,加強區打好夏秋季O3污染阻擊戰。以環杭州灣和金衢盆地城市為重點區域,以4-9月為重點時段,深入開展NOX和VOCs協同治理。完善VOCs強化減排正面清單,以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合成革、紡織印染、制鞋、化纖等為重點領域,實施差異化減排。道路瀝青鋪設、市政設施維護、交通標志標線刷漆等涉及噴涂的施工作業,盡量避開O3污染易發時段。加強O3污染天氣監測預警,視情采取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等手段,努力減少污染天氣。加大涉VOCs企業治理情況專項檢查力度,加強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多部門聯合執法監管。符合。本項目不涉及NOX排放,不屬于石化、化工、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合成革、紡織印染、制鞋、化纖行業,也不涉及道路瀝青鋪設、市政設施維護、交通標志標線刷漆等施工作業,工業涂裝僅是其中的工藝流程,不對外經營,并將按照當地政府部門要求差異化減排。域協作應對污染天氣持續深入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以浙北地區和金衢盆地為重點區域,加快推進產業、能源、運輸結構調整以及非電行業超低排放、工業爐窯整治和面源污染治理等重點任務,有序推動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加強污染天氣監測預報和應對,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突出鋼鐵、水泥、玻璃、鑄造等重點行業治理和揚塵污染防控。以施工揚塵、工業鍋爐、工業爐窯、柴油貨車等為重點,開展多部門聯合、異地交叉執法、督查督辦等形式的專項執法檢查、巡查。符合。本項目不屬于鋼鐵、水泥、玻璃、鑄造行業,自身不涉及工業鍋爐、施工揚塵、柴油貨車并將按照當地政府部門要求開展工業爐窯整治和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加強其他污染治理加強惡臭、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防控。加強工業生產領域臭氣異味治理,開展企業異味管控規范化建設;加強垃圾處理、污水處理各環節和畜禽養殖場臭氣異味控制,提升惡臭治理水平。嚴格控制餐飲油煙,加大超標排放處罰力度。探索建立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管理體系和工作機制。符合。本項目排放的廢氣污染因子不涉及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氣及《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中的物質,臭氣異味源主要在含VOCs物料投加入炒粉機、炒粉機炒粉包覆、燒結、噴塑后固化過程,分別采用局部密閉罩或密閉設備方式與VOCs廢氣一道收集并保持微負壓狀態,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達標排放。《浙江省減少污染天氣攻堅三年行動方案》表1.2-6《浙江省減少污染天氣攻堅三年行動方案》符合性分析表內容相關條款要求符合性分析產業綠色轉型升級行動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嚴格落實國家產業規劃、產業政策、“三線一單”、規劃環評,以及產能置換、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區域污染物削減等要求。推進電爐短流程工藝有序發展,推動長流程煉鋼減量置換升級改造,力爭鋼鐵行業廢鋼比提高至50%以上;鼓勵提高相關標準,研究逐步退出獨立熱軋工藝裝備。嚴控水泥熟料產能,至少完成8條2500噸/日及以下水泥熟料生產線減量置換、兼并重組和原廠拆建;結合本地實際及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持續推動常態化水泥錯峰生產,行業協會協調督促企業認真落實錯峰生產安排。推進鑄造行業轉型升級,支持壓鑄等先進工藝發展。各地對使用溶劑型原輔材料、橡塑制品、燒結磚等行業和產業集群開展排查,對存在長期投訴、無組織排放嚴重、普遍采用低效治理設施、管理水平差等突出問題的涉氣行業實施綜合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標準和時限。符合。本項目行業類別為電子專用材料制造,產品為軟磁鐵粉芯、合金磁粉芯,不屬于電子化工材料,符合國家產業規劃、產業政策、“三線一單”、規劃環評、區域污染物削減要求,不屬于高耗能、熱軋、水泥、鑄造、橡塑制品、燒結磚行業,不涉及產能置換、煤炭消費減量替代,涉及的VOCs物料主要為粉體硅樹脂、液體硅樹脂、乙酸乙酯、塑粉,其中,粉體硅樹脂、液體硅樹脂作為包覆劑使用、塑粉作為涂料使用且均屬于低VOCs含量的物料,乙酸乙酯作為粉體硅樹脂的溶劑使用且現階段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VOCs廢氣,且收集廢氣中的非甲烷總烴初始排放速率<2kg/h,《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無具體綜合去除效率要求,設計處理效率為70%,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中所述的工業涂裝的VOCs綜合去除效率達到60%以上的要求。高污染燃料清潔低碳替代行動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按照“以氣定改”原則,全面淘汰并禁止新建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不再建設國家禁止的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的其他設施。實施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大力推進電能替代煤炭,穩妥有序引導以氣代煤,逐步推進燃料類煤氣發生爐等設備淘汰改造以及建材行業煤炭減量,全面淘汰鑄造行業10噸/小時及以下沖天爐,基本完成以煤為燃料的工業爐窯清潔燃料替代改造。符合。本項目不屬于建材、鑄造行業,也不配置工業鍋爐、煤氣發生爐和沖天爐,配置的工業爐窯均以電為重油等高污染燃料使用。鍋爐爐窯提質增效行動制訂鍋爐、爐窯等地方排放標準,引導企業提升燃燒設施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玻璃、建筑陶瓷、水泥等行業全面取消煙氣旁路,因安全生產無法取消的,安裝備用煙氣治理設施及監控裝置。對脫硫、脫硝、除塵等治理設施工藝類型、處理能力、建設運行、副產物產生及處置情況等開展排查,重點關注除塵脫硫一體化、簡易堿法脫硫、簡易氨法脫硫脫硝、濕法脫硝、臭氧氧化法脫硝等低效治理技術,對無法穩定達標排放的治理設施,分類采取提升改造、清潔能源替代、依法關停等方式綜合整治,對人工投加脫硫脫硝劑的簡易設施實施自動化改造,取締直接向煙道內噴灑脫硫脫硝劑等敷衍式治理工藝,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符合。本項目不屬于玻璃、建筑陶瓷、水泥行業,也不配置工業鍋爐,配置的工業爐窯均以電為能源,其廢氣主要是物料在其中加熱(即氨和臭氣濃度,通過布袋除塵+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進行處理,并能夠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夏秋季臭氧污染削峰行動以環杭州灣地區和金衢盆地為重點,強化臭氧污染削峰。以石化、化工、涂裝、包裝印刷、合成革、紡織印染、制鞋、化纖和油品儲運銷等為重點,鼓勵錯峰、錯時生產。引導石化、化工等企業合理安排停檢修計劃,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不在臭氧污染高發時段安排涉及VOCs排放的開停車、裝置整體停工檢修和儲罐清洗作業等;確實不能調整的,應加強清洗、退料、吹掃、放空、晾干等環節的VOCs無組織排放控制,確保滿足安全生產和污染排放控制要求。合理安排道橋防腐維護、室外建筑噴涂、防水、道路瀝青鋪設、人行道護欄、道路交通隔離欄、道路標線和標識等市政工程涂裝作業或改造翻新作業,盡量避開臭氧污染易發時段。符合。本項目不屬于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合成革、紡織印染、制鞋、化纖、油品儲運銷行業,工業涂裝僅是其中的工藝流程,不對外經營,將按照當地政府部門要求錯峰、錯時生產,不涉及道橋防腐維護、室外建筑噴涂、防水、道路瀝青鋪道路標線和標識等市政工程,項目生產設施防腐、防水、防銹等涂裝作業盡量避開臭氧污染高發時段。引導企業生產設施防腐、防水、防銹等涂裝作業盡量避開臭氧污染高發時段。冬季顆粒物污染控制行動以浙北地區和金衢盆地為重點,努力推動顆粒物污染天氣降級。降低道路揚塵,增加城市主次干道、重點區域的應急灑水頻次。降低工業源排放總量,引導火電、鋼鐵、水泥、玻璃等高架源優化治污設施運行參數,采取更嚴格的排放控制措施;以涉工業爐窯領域和物料輸送、投料等易產生顆粒物污染的領域為重點,鼓勵錯峰、錯時生產。依法開展交通組織管控、河道疏導,減少高污染柴油貨車、內河船舶排放影響。加強面源管控,落實施工工地、礦山、碼頭等區域揚塵防控措施,嚴格落實煙花爆竹禁燃要求。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嚴控秸稈露天禁燒,充分利用衛星遙感、高位了望等技術手段,實施網絡化、精細化管控。符合。本項目不屬于火電、鋼鐵、水泥、玻璃行業,配置的工業爐窯均以電為能源,將加強物料輸送、投料等易產生顆粒物污染工序的廢氣收集、處理,并按照當地政府部門要求錯峰、錯時生產,以降低排放總量,推動顆粒物污染天氣降級。企業績效評級引領行動制定實施重點行業大氣污染防治績效評級指導意見,鼓勵、引導企業實施提級改造,培育創建一批A、B級或引領性等先進企業,夯實污染天氣應對、重大活動保障分級管理的基礎性作用。擴大企業績效評級結果應用,A級企業優先納入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正面清單,績效評級最低等次企業實施新、改、擴建項目的,現有項目原則上同步實施、同步完成大氣污染防治“以新帶老”提級改造。支持地方探索將企業績效評級結果應用于排污權保障等領域。符合。本項目未納入重點企業,將按照當地相關政府部門要求,以績效評級為抓手,推動工業企業對標重點行業大氣污染防治績效B級及以上要求,開展工藝裝備、有組織排放控制、無組織排放控制、污染治理技術、監測監控、大氣環境管理、清潔運輸方式等提級改造,整體提升大氣污染防治水平,并將確保達到當地大氣污染防治績效要求。《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堅三年行動方案》符合性分析表1.2-7《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堅三年行動方案》符合性分析表內容相關條款要求符合性分析低各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組織開展企業揮發性有符合。效機物(VOCs)治理設施排查,對涉及使用低溫等離本項目涉及的VOCs物料主要治子、光氧化、光催化技術的廢氣治理設施,以及非水為粉體硅樹脂、液體硅樹脂、理溶性VOCs廢氣采用單一噴淋吸收等治理技術的設乙酸乙酯、塑粉,其中,粉體設施,逐一登記入冊,2022年12月底前報所在設區市硅樹脂、液體硅樹脂作為包覆劑施生態環境局備案。各地要著力解決中小微企業普遍采使用、塑粉作為涂料使用且均升用低效設施治理VOCs廢氣的突出問題,對照《浙江屬于低VOCs含量的物料,乙酸級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技術指南》要求,乙酯作為粉體硅樹脂的溶劑改加快推進升級改造。2023年8月底前,重點城市基使用且現階段具有一定的不可造本完成VOCs治理低效設施升級改造;2023年底前,替代性,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行全省完成升級改造。2024年6月底前,各地組織開裝置處理VOCs廢氣,且收集動展低溫等離子、光氧化、光催化等低效設施升級改造廢氣中的非甲烷總烴初始排放情況“回頭看”,各地建立VOCs治理低效設施(惡臭異味治理除外)動態清理機制,各市生態環境部門定期開展抽查,發現一例、整改一例。速率<2kg/h,《揮發性有機物(GB37822-2019)中無具體綜合去除效率要求,設計處理效率為70%,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中所述的工業涂裝的VOCs綜合去除效率達到60%以上的要求。重業VOCs源頭替代行動各地結合產業特點和《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源頭替代指導目錄》(浙環發〔2021〕10號文附件1),制定實施重點行業VOCs源頭替代計劃,確保本行政區域“到2025年,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別降低20個百分點、10個百分點,溶劑型膠粘劑使用量降低20%”。其中,涉及使用溶劑型工業涂料的汽車整車、工程機械整機、汽車零部件、木質家具、鋼結構、船舶制造,涉及使用溶劑型油墨的吸收性承印物凹版印刷,以及涉及使用溶劑型膠粘劑的軟包裝復合、紡織品復合、家具膠粘等10個重點行業,到2025年底,原則上實現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和膠粘劑“應替盡替”。到2023年1月,各市上報轄區內含VOCs原輔材料使用情況和工業涂料、油墨、膠粘劑源頭替代政企協商計劃,無法替代的由各市嚴格把關并逐一說明。2024年三季度,各市對重點行業源頭替代計劃實施進度開展中期調度,對進度滯后的企業加大督促幫扶力度。符合。本項目行業類別為電子專用材料制造,產品為軟磁鐵粉芯、合金磁粉芯,不屬于電子化工材料,因此,不屬于汽車整車、工程機械整機、汽車零部件、木質家具、鋼結構、船舶制造、吸收性承印物凹版印刷、軟包裝復合、紡織品復合、家具膠粘行業,涉及的VOCs物料主要為粉體硅樹脂、液體硅樹脂、乙酸液體硅樹脂作為包覆劑使用、塑粉作為涂料使用且均屬于低VOCs含量的物料,乙酸乙酯作為粉體硅樹脂的溶劑使用且現階段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不涉及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膠粘劑使用,并將在后期結合生產實際情況,實施溶劑型原輔材料替代。產業集群綜合整治行動重點排查使用溶劑型工業涂料、油墨、膠粘劑、涂層劑或其他有機溶劑的家具制造、門窗制造、五金制品制造、零部件制造、包裝印刷、紡織后整理、制鞋等涉氣產業集群。2023年3月底前,各地在排查評估的基礎上,對存在長期投訴、無組織排放嚴重、普遍采用低效治理設施、管理水平差等突出問題的產業集群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標準和時限,在“十四五”期間實現標桿建設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優化整合一批、淘汰退出一批。符合。本項目不屬于家具制造、門窗制造、五金制品制造、零部件制造、包裝印刷、紡織后整理、制鞋行業,涉及的VOCs物料主要為粉體硅樹脂、液體粉體硅樹脂、液體硅樹脂作為包覆劑使用、塑粉作為涂料使用且均屬于低VOCs含量的物料,乙酸乙酯作為粉體硅樹脂的溶劑使用且現階段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VOCs廢氣,且收集廢氣中的非甲烷總烴初始排放速率<2kg/h,《揮發性有機(GB37822-2019)中無具體綜合去除效率要求,設計處理效率為70%,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中所述的工業涂裝的VOCs綜合去除效率達到60%以上的要求。氮氧化物深度治理行動鋼鐵、水泥行業加快實施超低排放改造,2023年底前,力爭全面完成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6月底前,除“十四五”搬遷關停項目外,全省水泥熟料企業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務。各地組織開展鍋爐、工業爐窯使用情況排查,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使用低效技術處理氮氧化物的在用鍋爐和工業爐窯,應立即實施治理設施升級改造。加強鍋爐綜合治理,燃煤、燃油、燃氣鍋爐和城市建成區內生物質鍋爐全面實現超低排放,城市建成區內無法穩定達到超低排放的生物質鍋爐改用電、天然氣等清潔燃料。加快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淘汰改造工作,力爭提前完成“十四五”任務。加強工業爐窯深度治理,鑄造、玻璃、石灰、電石等行業對照新國標按期完成提標改造;配備玻璃熔窯的平板玻璃(光伏玻璃)、日用玻璃、玻璃纖維企業對照大氣污染防治績效A級標準實施有組織排放深度治理。加強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內河船舶、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推廣應用,加快淘汰老舊柴油移動源。到2025年,全省國四及以下老舊營運貨車更新淘汰4萬輛,基本淘汰工廠廠區、旅游景區、游樂場所等登記在冊的國二及以下柴油叉車。符合。本項目不屬于鋼鐵、水泥、鑄造、玻璃、石灰、電石行業,也不配置工業鍋爐,配置的工業爐窯均以電為能源,其廢氣主要是物料在其中加熱(即燒結)產生的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氨和臭氣濃度,通過布袋除塵+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進行處理,并能夠實現穩定達標排放。企業污染防治提級行動以績效評級為抓手,推動工業企業對標重點行業大氣污染防治績效B級及以上要求,開展工藝裝備、有組織排放控制、無組織排放控制、污染治理技術、監測監控、大氣環境管理、清潔運輸方式等提級改造,整體提升全省工業企業的大氣污染防治水平。各地應結合產業特點,培育創建一批A、B級或引領性企業。2023年8月底前,重點城市力爭8%的企業達到B級及以上,60%的企業達到C級及以上;其他城市4%的企業達到B級及以上,50%的企業達到C級及以上。到2024年,重點城市力爭12%的企業達到B級及以上,75%的企業達到C級及以上;其他城市8%的企業達到B級及以上,65%的企業達到C級及以上。到2025年,重點城市力爭15%的企業達到B級及以上,90%的企業達到C級及以上;其他城市10%的企業達到B級及以上,80%的企業達到C級及以上。符合。本項目未納入重點企業,將按照當地相關政府部門要求,以績效評級為抓手,推動工業企業對標重點行業大氣污染防治績效有組織排放控制、無組織排放大氣環境管理、清潔運輸方式等提級改造,整體提升大氣污染防治水平,并將確保達到當地大氣污染防治績效要求。污染源強化監管行動涉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的重點排污單位依據排污許可等管理要求安裝自動監測設備,并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2023年8月底前,重點城市推動一批廢氣排放量大、VOCs排放濃度高的企業安裝在線監測設備,到2025年,全省污染源VOCs在線監測網絡取得明顯提升。加強廢氣治理設施旁路監管,2023年3月底前,各地生態環境部門組織開展備案旁路管理“回頭看”,依法查處違規設置非應急類旁路行為。推動將用電監控模塊作為廢氣治理設施的必備組件,2023年8月底前,重點城市全面推動涉氣排污單位安裝用電監管模塊,到2025年,基本建成覆蓋全省的廢氣收集治理用電監管網絡。符合。本項目未納入重點排污單位,不涉及NOX排放,無需安裝自動監測設備、在線監測設備,將根據當地政府部門要求安裝用電監控模塊,不設置含VOCs排放的旁路。大氣污染區域聯防聯控行動建立覆蓋省—市—縣的污染天氣應對體系,2022年11月底前,各市建立中、輕度污染天氣應對管控方案;2023年3月底前,各縣(市、區)制定中、輕度污染天氣應對響應方案。著力提升臭氧污染預報水平,重點城市應具備臭氧污染過程分析診斷能力和未來10天臭氧污染級別預報能力。結合各地實際,研究制訂臭氧污染預警標準和應對措施。加強政企協商,組織排污單位修訂污染天氣應對響應操作方案,開展季節性生產調控,引導市政工程和工業企業涉VOCs施工避開臭氧污染易發時段。具備條件時,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應對臭氧污染。推進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建立完善環杭州灣區域石化化工行業VOCs治理監管“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執法”工作機制,2023年8月底前,嘉興市與上海市金山地區率先建立實施“三統一”工作機制,2025年底前,逐步擴大至寧波市、舟山市等杭州灣南岸地區。符合。本項目不屬于石化、化工行業,并將按照當地政府部門要求實施季節性生產調控,涉VOCs施工避開臭氧污染易發時段,將根據當地政府部門要求配合大氣污染區域聯防聯控行動。表1.2-8《浙江省“十四五”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符合性分析表內容相關條款要求符合性分析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助力綠色發展優化產業結構。引導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合成革、化纖、紡織印染等重點行業合理布局,限制高VOCs排放化工類建設項目,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項目。貫徹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國家鼓勵的有毒有害原料(產品)替代品目錄》,依法依規淘汰涉VOCs排放工藝和裝備,加大引導退出限制類工藝和裝備力度,從源頭減少涉VOCs污染物產生。符合。本項目行業類別為電子專用材料制造,產品為軟磁鐵粉芯、合金磁粉芯,不屬于電子化工材料,因此,不屬于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合成革、化纖、紡織印染等重點行業,工業涂裝僅是其中的工藝流程,不對外經營,涉及的VOCs物料主要為粉體硅樹脂、液體硅樹脂、乙酸乙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