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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第五合同法律制本章簡介本章最為關鍵第五合同法律制本章簡介本章最為關鍵的是合同訂立、抵押擔保和買賣合同的內容【考點一】合同法律制度概述(兩星【考點介紹】本考點近幾年未考核,建議關注合同法的適用情形和實踐合同的例子一、合同的分合法律設有規定,賦予名合合買賣、租賃合同合★等合融資租賃合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銀行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等應采取書面形 201420132012單選444444多選122448判斷221111簡答161615綜合———合8148151018【例題·多選題】下列合同中,同時具有諾成性和雙務性特征的有 )『正確答案』『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合同的分類。(1)選項A:贈與合同為單務合同,排除;(2)B:租賃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3)【例題·多選題】下列合同中,同時具有諾成性和雙務性特征的有 )『正確答案』『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合同的分類。(1)選項A:贈與合同為單務合同,排除;(2)B:租賃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3)選項C:承攬合同是雙務、諾成、有償合同;(4)選D:保管合同一般為實踐性合同。【例題·多選題】下列選項,適用于《合同法》的有 )『正確答案』【考點二】合同的訂立程序(五星定一、要定義:以締結合同為目的,向對方當事人提出定一、要定義:以締結合同為目的,向對方當事人提出合同條件,希望對方當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要約的【示例】甲向乙發出一封電報稱:現有100噸白糖,每噸售價2000元,如有意購買,請于月1日前到我廠提貨。該電報是否屬于要約【示例】某家具店中標明一件書柜的價格為1800元。該行為是否屬于要約『正確答案』該行為是一個要約,是向不特定的顧客發出的3.要約邀請VS要約:——是否滿足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沒有法律約束力拍賣流程:拍賣公告(要約邀請)→應買(要約)→落槌(承諾招標流程:招標公告(要約邀請)→投標(要約)→定標(承諾649666,免費送貨。該廣告屬于要約還是要約邀請?『正確答案』這是一個要約邀請,目的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訂合同的要約4.要約的(1)時點:“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等要約商業廣要約邀請或要())(2)數據電文的到達界定())(2)數據電文的到達界定5.要約的撤回、撤(1)認定(2)不得撤銷要約的情形①確定了承諾期限的②明示不可撤銷的③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作了準備工作6.要約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主要條款變更,產生新要約【例題·單選題】(2014年)甲公司于7月1日向乙公司發出要約,出售一批原材料,要17月2市場價格大幅上升,甲公司擬撤銷該要約。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關于甲公司能否撤銷該要約的表述中,正確的是()。不可以撤銷該要約,因該要約確定了承諾期可以撤銷該要約,撤銷通知在乙公司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乙公司即『正確答案』『答案解析』要約人確定了承諾期限的要約不可撤銷【例題·單選題】(2013年)甲公司以招標方式采購一套設備,向包括乙公司在內的十余家廠商發出招標書,招標書中包含設備性能、規格、品質、交貨日期等內容。乙公司向甲公司發出投標書。甲公司在接到乙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投標書后,通過決標,最后決定乙公司中標,并向乙司發出了中標通知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發出要約的行為是甲公司發出招標乙公司向甲公司發出投標甲公司對所有標書進行決甲公司向乙公司發出中標通知)要約的撤可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同時到達受要約要約的撤可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未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正確答案』『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要約應具備的條件。要約應具備的條件有:內容具體確定;必須是特定人所為的意思表示;要約必須向相對人發出;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B符合題目條件【例題·單選題】『正確答案』『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要約應具備的條件。要約應具備的條件有:內容具體確定;必須是特定人所為的意思表示;要約必須向相對人發出;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B符合題目條件【例題·單選題】(2012年)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根據《合法》的規定,下列情形中,不屬于發出要約邀請的是)『正確答案』『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要約邀請。寄送的價目表、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商業廣等為要約邀二、承1.條件:①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②向要約人作出;③與要約的內容一致;④在有效期限內出2.期限3.承諾的遲延與遲承諾的生效: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一般此時合同承諾的撤回:承諾生效之前到達要約人,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者與承諾一例遲延:超過承諾期限新要除非要約人及時通知承諾有遲到:承諾期限內發出,其他原因導致遲承諾除非要約人及時表示不接知同時到達要約人。(承諾不存在撤銷知同時到達要約人。(承諾不存在撤銷6.承諾內復。后乙廠反悔,于10月26日發函稱同意甲廠當初6萬元的報價。下列關于雙方往來函件法律質的表述中,不符合《合同法》規定的是108日的發函為要約邀1010日的復函為要1012日的復函為反要1026日的發函為承『正確答案』)『答案解析』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做出實質性變更。發生這種情況即為反要約,反要約是一【例題·單選題】(27年)陳某以信件發出要約,信件未載明承諾開始日期,僅規定承諾10天。5月85月9日郵戳發出,5月11信件送達受要約人李某的辦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5日才知悉信件內容。根據《合同法》(。A.518B.59C.511D.515『正確答案』『答案解析』根據規定,要約以信件或者電報作出的,承諾期限自信件載明的日期或者電報交之日開始計算。信件未載明日期的,自投寄該信件的郵戳日期開始計算。本題中,由于信件的落【考點三】合同訂立中的其他問題(兩星【考點介紹】本考點偶爾出題,建議把握的是格式條款和實際履行原則一、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1.合同成立的新要合同的內容以承諾的內容為 )D.510 )D.510520518日發出承『正確答案』【例題·單選題】下列關于合同成立的時間地點的論述,錯誤的是 )『正確答案』按口頭約定發貨,A公司清點入庫,合同在A接受B發來的貨物時成立。款中,屬于無效的有()。『正確答案』款中,屬于無效的有()。『正確答案』【考點四】合同的效力(兩星在合同成立前(訂立中在合同生效之后(履行中信賴利益的損 續后生效,如合營、合作企續后生效,如合營、合作企業的合同經審批機構批準后生效二、效力待定合1.行為能力欠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追認權: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催告權: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撤銷權: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2.代理能力欠缺:★屬于效力待定的合3.處分能力欠缺【例題·單選題】(2014年)16歲的小林參加中學生科技創意大賽,其作品“廚房定時器獲得組委會獎勵。張某對此非常感興趣,現場支付給小林5萬元,買下該作品的制作方法。下列于該合同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規定的是該合同可撤銷,因小林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該合同無效,因小林是限制民事行為能)C.該合同有效,因該合同對小林而言是純D.該合同效力待定,因需由小林的法定代理人決定C.該合同有效,因該合同對小林而言是純D.該合同效力待定,因需由小林的法定代理人決定『正確答案』『答案解析』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是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合同當然有效。由于小林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且訂立的并不是純獲利益的合同,所以是效力待定的【例題·多選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合同中,屬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甲以從乙處租來的設備出售給丙訂立的買賣『正確答案』『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D立的C項VS可撤銷VS效力待定合同思維導圖【考點五】合同的履行(兩星【考點介紹】本考點偶爾會出題,建議重點關注的是不安抗辯權的使用一、合同履行的規1.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時的履行規(1)協議補充類原后無自始無可撤知道1年內申請法院或仲裁機構撤銷或變更,否則合同繼續有缺乏能經權利人追認方可生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2.涉及第三人的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2.涉及第三人的合(1)向第三人履行(2)由第三人履行【例題·單選題】甲、乙兩公司的住所地分別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購買一批海南產香蕉,3個月后交貨。但合同對于履行地點和價款均無明確約定,雙方也未能就有關內容達成補充協議,依照合同其他條款及交易習慣也無法確定。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合同履行價格的表述中,正確的是()。D.按合同履行時北京的市場質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履行①債務人可以隨時②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履行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答案】協議→條款或交易習慣→5月1日成都的價履行★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不動不動產所在其他標履行義務一方所在【結論】交付動產:賣方所在履行履行義務一方負『正確答案』『正確答案』『正確答案』『正確答案』【例題·單選題】(2008年)甲與乙簽訂一份買賣合同,雙方約定,甲提供一批貨物給乙,()給錢,你不交『正確答案』『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抗辯權的行使。后履行抗辯權是指合同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順序,先履行一方(本題中的甲)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本題中的乙)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考點六】合同的保全(三星【考點介紹】本考點內容時有出題,但考核方向比較全面,需要考生做全面把一、代位定義: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仲裁)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行使條債務人對第三人享有合法債債務人怠于行使【注意】怠于體現為不以訴訟方式或仲裁方式向其債務人主張因債務人怠于行使權利已害及債權人的債權(具有金錢給付內容的到期債權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債務人已陷于遲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3.效當事債權人是原告,次債務人是被告,債務人為第三管被告住所地(次債務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行使以債權人的債權為費債權人勝訴的,訴訟費由次債務人負擔,從實現的債權中優先支付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口訣】因為怠,訴次債,合法到期自身外【例題·多選題】(21年)【口訣】因為怠,訴次債,合法到期自身外【例題·多選題】(21年)5000元債權,已到清償期限,但乙一直宣稱無能370008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發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傷害對丙享有10000元債權,因事故中的財產損對丙享有5000元債權。乙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乙對其享有的債權都怠于行使。根據《合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甲不可以代位行使的債權有乙對丁的7000乙對戊的8000元債乙對丙的10000元債乙對丙的5000『正確答案』)00元債權甲不能行使代位權;代位權行使的債權必須是已經到期的債權,這里丁欠乙的債權務甲是不能行使代位權二、撤銷1.可撤銷的行為2.行債權人為原告,債務人為被告,受益人或者受讓人為訴訟上的第三費由債務人承擔;第三人有過錯,應當適當分放棄債放棄到期、未到期債放棄債惡意延長到期債權的履行【合同保全的撤銷權VS可撤銷合同的撤銷權【口訣】棄債權、無償轉,明顯知道仍要轉,三【合同保全的撤銷權VS可撤銷合同的撤銷權【口訣】棄債權、無償轉,明顯知道仍要轉,三十高、七十低,一年知道五年【代位權VS撤銷權【例題·多選題】甲公司欠乙公司30萬元,一直無力償付,現丙公司欠甲公司20萬元,已期,但甲公司明示放棄對丙的債權。對甲公司的這一行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請求人民法院撤銷甲方放棄債權的行乙行使權利的必要費用可向甲方主乙方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甲方放棄債權5年內行使權『正確答案』)『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撤銷權。明示放棄對丙的債權屬于行使撤銷權的情形,A選項錯誤。乙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甲方放棄債權1年內行使權利,D選項錯誤代位撤銷適消極行積極行被次債債務是否是金錢√對次債務人的債權是否到√債權人是否有權優先√×合同保全的撤銷可撤銷合同的撤銷同范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期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思維導圖【考點七】合同擔保的基本理論(一星【考點介紹】本考點可考性不高,思維導圖【考點七】合同擔保的基本理論(一星【考點介紹】本考點可考性不高,相對來說,有可能涉及考題的方向是擔保合同無效的情一、擔保方形式: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抵押、質押和留置統稱物保。保證是人保。定金是金錢擔保反擔保:由債務人或第三人向擔保人提供的擔保1.無效的2.不屬于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考點八】保證的含義及方式(四星主合擔保債權擔保責任承有無無過擔保人與債務人連帶賠償責有過有過擔保人承擔不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無無有過擔保人承擔不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無過擔保人不承擔責反擔保反擔保方債務抵押或者質債務人之外的第三保證、抵押或者質一、保證人和保證合保證3.保證合同:要式合同書一、保證人和保證合保證3.保證合同:要式合同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接受且未在主合同上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或者蓋【例題·多選題】張某向李某借款,李某要求張某提供擔保,張某分別找到友人甲、乙、丙丁,他們各自作出以下表示,其中構成保證擔保的有)甲在張某向李某出具的有保證條款的借據上簽署“保證人甲乙向李某出具字據稱“如張某到期不向李某還款,本人愿代還3萬元”,李某表示接丙在張某向李某出具的沒有保證條款的借據上簽署“如張某到期不向李某還款,由本人責D.丁向李某出具字據稱“如張某到期不向李某還款,由本人以某處私房抵債『正確答案』『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保證合同。(1)保證人在債權人與被保證人簽訂的訂有保證條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證人身份簽字或者蓋章的,保證合同成立,選項A正確;(2)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選項B正確;(3)同中雖然沒有保證條款,但保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或者蓋章的,保證合同成立,C正確;本題中D屬于抵押而非保證二、保證方1.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一般保證(有先后連帶責任保證(無先后定一般保證有先訴抗辯連帶責任保證無先訴抗辯界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行【補充】不得行使先【補充】不得行使先訴抗辯權的情形①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or移居境外+無②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③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先訴抗辯權的2.共同保【注意】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償債后追償權的行使: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內部追償時,有約定按約3.共同擔保:(人保、物保并存【共同保證VS共同擔保】共同保證是“人保和人保”并存;共同擔保是“人保和物保”存有約定的:根據當事人的約定確定責沒有約定或約定①物保是“主債務人”提供的:有先后順債權人先就債務人的物的擔保求償,保證在物的擔保不足清償時承擔補充清償責任②物保是“第三人”提供的:沒有先后順保證與物的擔保居于同一清償順序,債權人既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也可以對擔保行使擔保物權。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T其他擔保人)追【總結】并存問題【例題·多選題】(22年)0萬元,并簽訂了借款合同。張某向李某單方面提交了簽名的保證書,其中僅載明“若陳某不清償到期借款本息,張某將代為履行”。借款到期后,陳某未清償借款本息。經查,張某并不具有代償能力。根據擔保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保證合同效力及張某承擔保證責任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有()張某可以以自己不具有代償能力為由主張保證合同無張某張某可以以自己不具有代償能力為由主張保證合同無張某可以以自己未與李某簽訂保證合同為由主張保證合同不成『正確答案』『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保證合同。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后,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A選項的表述錯誤;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B選項的表述錯誤;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例題·單選題】甲與乙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甲為借款人,借款數額為30萬元。甲以自的一部價值10萬元的汽車作為抵押擔保,甲又請求丙為該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合同到期后甲無力償還。如果兩項擔保對擔保責任約定不明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B.乙應當先要求丙以保證承擔『正確答案』)『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擔保責任。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考點九】保證責任(兩星【考點介紹】本考點難度較大,但是出題并不多。建議重點把握主體變更及內容變更對保證影響、保證期間一、責任界1.保證責任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注意】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任2.主合同變更與保證責任承(1)主體變更(2)內容變更同未同數量、價款等內容變按變更后加重債務:按加重履行期限變按變更后按原期新貸換舊承擔不承擔,除非前后系同一保證3.債務人破產中保證的處理3.債務人破產中保證的處理(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應當在破產程序終結后6個月內提出。債權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債務人破產,既未申報債權也未通知保證人,致使保證人不能先行使追償權的,保證人在該債權在破產程序中可能受償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4.其他情形下的保(1)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債權履行期間屆滿后,債權人放棄或者怠于行使權利致使債務任”【例題·單選題】甲企業與乙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借款金額為10萬元人民幣,借款期限為年,由丙企業作為借款保證人。以下情況中,未經丙企業書面同意,丙企業不再承擔保證責任的()甲與乙協商,將借款金額提高到15萬甲與乙協商,將借款金額減少到7萬甲與乙協商,將乙的債權轉讓給甲與乙協商,將甲的債務轉讓給『正確答案』『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保證責任。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正確答案』『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保證責任。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部分債務未經保證人書面意的,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部分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二、保證期1.一般情2.最高額保證:對一定期限內連續發生的債務提供的有最高債權額限度的保【總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處保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連帶責(保證沒有約定: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約定不明: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2有約按約有清償債務日6個月作提出★起■一般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寬限期滿開始計算長短■有約定按約定■沒有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約定不明: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2年【注意】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的,視為約定不明【例題·多選題】下列關于保證期間的說法中,正確的有【例題·多選題】下列關于保證期間的說法中,正確的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保證合同對保證期間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2主債務履行期限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滿之日起計『正確答案』『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保證期間的界定。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6C2期間: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2年,因此選項B錯誤三、保證的訴訟時【理解】訴訟時效使用的前提是必須在保證期間屆滿前正確的主張權利1.起算點2.訴訟時效的中止、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一般保保證訴訟時效中保證訴訟時效中連帶保保證訴訟時效不中保證訴訟時效中從“判決或者仲裁裁決生效之日”起從“債權人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于2007年10月底前還款,若逾期則由丙支付。丙也在該欠條上簽字同意擔保。還款期滿后向乙還款,乙也未向甲主張權利。直至20086月,乙才訴至法院要求丙承擔保證責任。法院一本案債務的保證期間是多長?自何時起至何時止法院的一審判決是否合法607年11月108年4月0日(2)法院的一審判決合法。因為原告起訴的時間為2008年6月,超過了保證期間,原告未曾在保證期間內對甲提起訴訟或向丙主張過權利,所以丙的保證責任依法應予免除思維導圖【考點十】抵押財產和設定(四星【考點介紹】本考點經常出題,其中較為重要的是抵押財產范圍、抵押權生效一、抵押權的概定義:指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例題·判斷題】(2013年)甲向乙借款,將自己的房屋抵押給乙,甲、乙在抵押合同中約定;若甲到期不返還借款本息,該房屋所有權歸乙,該約定條款無效。『正確答案)『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流押條款。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二、抵押財產范1.可以抵押:——不動產和動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正在建造中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運輸工2.不得抵土地所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法律規定的除【注意】例外的兩種情況①公開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②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其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抵押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3.房地一體原城市:(地隨房走、房隨地走、房地一體①以建筑物抵押的,該建筑物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同時抵②以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鄉村:(只能地隨房走,不能房隨地走①鄉鎮、村企業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②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其占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抵押【例題·多選題】根據《物權法》規定,下列不得用于抵押的財產有()國有土地使正在建造中的建筑『正確答案』『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抵押的財產范圍。根據規定,不得抵押的財產包括:(1)土地所有權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三、抵押權的設1.要求范抵押權生未登記的后不一致:抵押物登記記載的內容與抵押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的,以不一致:抵押物登記記載的內容與抵押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的,以登記記載的內容為準【例題·多選題】甲以自有的一批布匹作抵押向乙借款,甲乙簽訂了抵押合同,但未辦理抵登記。在抵押期間,甲擅自便將該批布匹賣給了善意第三人丙,并已交貨付款完畢。根據《物法》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甲與乙之間的抵押合同有丙無權取得對該批布匹的所)C.乙的抵押權可以對抗受讓人丙的所有D.乙的抵押權不得對抗受讓人丙的所有『正確答案』意取得制度取得該貨物的所有權CD:當事人以動產設定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考點十一】抵押權的效力和實現(三星【考點介紹】本考點時有命題,特別值得關注的方向是抵押與租賃并存的處理,重復抵押的現順位一、抵押權的效孳息收一般情況下,抵押權的效力不及于抵押物的孳息孳息的清償順序:收取孳息的費用→主債權的利息【示例】甲將房子抵押給乙取得借款,甲又將房子出租給丙。正常情況,租金(孳息)□建設用地使用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交通運輸工具甲;但如果甲無法償還借款,房子被扣押了,從扣押日起,乙有甲;但如果甲無法償還借款,房子被扣押了,從扣押日起,乙有權收取租金。但是必須是在通知丙的情況下,換句話說,如果未通知丙,丙向甲交付租金也是可以的3.抵押與租賃4.抵押期間抵押物的轉【注意】抵押物依法被繼承或者贈與的,抵押權不受影響5.抵押權的從(1)主債權未受全部清償,抵押權人可以就抵押物的“全部”行使其抵押權(1)抵押物被分割或部分轉讓,抵押權人可就分割或轉讓后的抵押物行使抵押權(3)債權轉讓的,擔保該債權的抵押權一并轉讓,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外主債權被分割或部分轉讓,各債權人可以就其享有的債權份額行使抵押權【總結】債權轉,抵押轉。各個人,按份額【總結】債務轉,看誰抵;自己抵,擔責任;第三人,看同意6.抵押財產價值減少或毀損的處物上代位性:在抵押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征用的情況下,抵押權人可以就該抵押物的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抵押權人同可以轉,所得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或提抵押權人未同一般不得轉,除非受讓人代為清償所有債【例題·多選題】(2010年)【例題·多選題】(2010年)陳某用自己的轎車作抵押向銀行借款40萬元,并辦理了抵押記手續。陳某駕駛該車出行時,不慎發生交通事故。經鑒定,該車的價值損失了30%,保險公司償了該車損失,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該抵押擔保的表述中,正確的有『正確答案』)『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抵押擔保。根據規定,在所擔保的債權未受全部清償前,擔保權人可就擔BA選項錯誤;在抵押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征用的情況下,抵押權人可以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因此C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例題·單選題】甲向乙借款并將自己的房子抵押給乙,并辦理了抵押登記。抵押后甲又將房屋出租給丙,因甲無力還款,乙欲行使抵押權。下列表述正確的是A.甲與丙之間的租賃合同不具有效力,因為該房已抵押給)甲與丙之間的租賃合同具有效力,抵押權行使后租賃合同對新的受讓人具有效甲與丙之間的租賃合同具有效力,但抵押權行使后租賃合同對新的受讓人不具有效甲與丙之間的租賃合同效力待『正確答案』『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抵押權的效力。抵押權設立后抵押財產出租的,該租賃關系不得對抗已記的抵押權二、抵押權的實償還順序:實現抵押權的費用→主債權的利息→主重復抵(1)順序確定(2)順序變更①抵押權人可以放棄抵押權或者抵押權的順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以及被擔保的債權數額等內容,但抵押權的變更,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分析】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沒有參與變更的,所得到的清償數不變【示例】若抵押財產為600,甲乙丙【示例】若抵押財產為600,甲乙丙均作了登記,順序為甲乙丙②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抵押權人放棄該抵押權、抵押權順位或者變更抵押權的,(3)順序實現【注意】無論哪種情形,必須優先保障順序在先的抵押【例題·單選題】(29年)同一財產向兩人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價款應當依照有關擔保法律制度的規定清償。下列各項中,不符合《物權法》規定的是()。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后順序清抵押權已登記且登記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抵押權已登記的先于未登記的受抵押權未登記的,按抵押合同生效時間的先后順序清『正確答案』『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抵押權的實現。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例題·單選題】(2013年)甲企業向乙銀行貸款時,將其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A.不能主張,乙銀行的抵押權不能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價款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人B.不能主張,乙銀行的抵押權因未辦理抵押登記而未動產(現有的以及將有的★C.可以主張,因甲企業未經乙銀行同意處分抵押物,屬于無效行D.可以主張,乙銀行的抵C.可以主張,因甲企業未經乙銀行同意處分抵押物,屬于無效行D.可以主張,乙銀行的抵押權雖未經登記,但已設立,只是不得對抗善意第三『正確答案』付合理價款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此時乙銀行不能以抵押權對抗丙公司思維導圖【考點十二】質押(四星【考點介紹】本考點經常考查客觀題,建議15年繼續關注。本考點的重點包括動產質權的效、權利質權的種類及生效一、質權的概念及種【抵VS質押二、動產質范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生效:質押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間接占有時的質押:出質人以間接占有的財產出質的,自“書面通知送達占有人”時抵質對動產或不動動產或權不需要轉移必須移轉占為移質權人對質物的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為移質權人對質物的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轉質,造成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向質人承擔賠償責任【例題·單選題】(2013年)甲從乙銀行貸以保證人身份在貸款合同上簽字,因擔心丙的資信狀況,乙銀行又要求甲提供擔保,為此雙方于月3日簽訂書面質押合同,質物為甲的一輛轎車,但甲未將轎車交付給乙銀行。甲到期無力償還款。根據擔保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乙銀行主張擔保權利的表述中,正確的是D.乙銀行應先主張質權,因為質押擔保是債務人甲自己提供『正確答案』)B的說法錯誤。根據規定,質押合立。因此選項CD的說法錯誤,選項A的說法正確三、權利質【注意】出質后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轉讓價款,應當向質權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交付生效;沒有權利憑證,登記【總結】三票三單一債券,首選交付再登記基金份額、以其他股權有關主管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應收信貸征信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B.股D.應收賬『正確答案』『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權利質權。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沒有權利憑證的,質權自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存單出質。820日,10000元借款到期,甲無力償還,銀行支取了存單金額11000元及利息元。甲存單上的本息是否應全部歸銀行所有利息,應扣除銀行的10000元借款及其利息、違約金,如有剩余應返還給甲【考點十三】留置權(三星【考點介紹】本考點多次考查客觀題,需要重點把握的是留置權成立的要求和三種擔保物權優先順位一、留置權的概【總結】抵押的標的物:動產或不動產;質押的標的物:動產或權利;留置的標的物:動債權人須合法占有債務人動產,如承攬、運輸、保管、倉儲、行紀合同中產生債權已屆清償期債權人留置的動產,應當與債權屬于同一法律關系,但企業之間留置的除【例題·多選題】(2012年)陳某租住王某的房屋,租期至20108月。王某欠陳某10元貨款,應于20107月償付。至20108月,王某尚未清償貨款,但要求收回房屋并請求陳支付1萬元租金。根據《合同法》與擔保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陳某的權利的表述中,不正確(。C.陳某可以以應付租金抵銷1萬元貨D.陳某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而不交還房『正確答案』『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合同抵銷與留置權。不動產不能留置,A選項表述錯誤;陳某作為承租人,對房屋沒有優先受償權,B選項表述錯誤。同時履行抗辯權,是存在于同一雙務合同中,題目中2個合同,D選項表述錯誤2個月以上履行債務的期間,但鮮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動產除外。2個月以上履行債務的期間,但鮮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動產除外。【例題·單選題】(2010年)10萬元,以其卡車抵押并辦理了抵押登記。后中,正確的是()。『正確答案』【考點十四】定金(四星元,若乙違約,未履行部分為60%。【分析】乙支付:20+20*60%=32萬元【例題·判斷題】(2011年)100噸大米賣給乙,3105)【例題·單選題】(2011年)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一買賣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須在1個流,致使電視機全部毀損;第二批100臺電視機在運輸過程中被甲公司的債權人丙強行扣押、變『正確答案』思維導圖【考點十五】合同的變思維導圖【考點十五】合同的變更與轉讓(三星【考點介紹】本考點偶爾出題,其中相對比較重要的是債權轉讓的生效問題、債務轉讓的件一、合同的概念:指合同內容的變更,不包括合同主體的變更界定: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1.合同權(1)條件禁止債權轉讓的情形①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如委托合同、雇用合同、演出合同②根據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③根據法律規定不得轉讓(如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債權不得轉讓)效力讓給丙,丙對甲提出訴訟要求還款,甲可以以訴訟時效期間已經經過為由提出抗辯②抵銷權:債務人接到債權轉②抵銷權: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并且其債權先于轉讓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2.合同義條件: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應當經債權人同效力: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合同權利義務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合并或分立后債權債務關系的處【例題·單選題】(21年)甲公司將兩個業務部門分出設立乙公司和丙公司,并在公司分立決議中明確,甲公司以前所負的債務由新設的乙公司承擔。分立前甲公司欠丁企業貸款12萬元,現丁企業要求償還。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下列關于該2萬元債務承擔的表述中,正確的(B.由乙公D.由甲、乙、丙三個公司連帶承『正確答案』法人(甲乙丙3個公司)承擔連帶責任【考點十六】合同的終止(四星【考點介紹】本考點經常考核,其中合同解除、提存均為常考知識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權利義一、1.法定一、1.法定解除的具體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②承攬合同:定作人可以隨時解除承攬合同,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④委托合同: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⑤租賃合同:對于不定期租賃,雙方當事人均可隨時解除合同⑥情勢變更原則: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于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于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并結合案件的解除權的程序: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解除權的效力:合同的解除不影響合同中結算條款、清理條款以及解決爭議方法條款的力【例題·多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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