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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DD

2019﹣環境地質調查技術要求(1∶50

000)

for

survey(1∶

)2019年1月目次前言...........................................................................

I引言..........................................................................

II1

范圍.........................................................................

1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3

術語和定義...................................................................

14

則........................................................................

14.1

.....................................................................

14.2

.....................................................................

24.3

基本要求.................................................................

24.4

工作量定額...............................................................

25

設計書編制...................................................................

35.1

資料收集.................................................................

35.2

綜合分析.................................................................

35.3

野外踏勘.................................................................

35.4

設計書編寫的主要依據.....................................................

35.5

設計書主要內容...........................................................

36

調查內容.....................................................................

46.1

土地利用及人類活動調查...................................................

46.2

環境地質條件調查.........................................................

46.3

環境地質問題調查.........................................................

47

調查技術方法與要求...........................................................

47.1

遙感調查.................................................................

47.2

地面調查.................................................................

57.3

地球物理勘探.............................................................

67.4

.....................................................................

67.5

山地工程.................................................................

77.6

試驗與采樣測試...........................................................

77.7

動態監測.................................................................

78

環境地質評價.................................................................

89

數據庫建設...................................................................

89.1

建設內容.................................................................

89.2

基本要求.................................................................

810

成果編制....................................................................

810.1

圖件編制................................................................

810.2

報告編制................................................................

911

野外驗收與審查..............................................................

911.1

野外驗收................................................................

911.2

成果審查...............................................................

1011.3

資料歸檔...............................................................

10附錄

A

(規范性附錄)環境地質調查設計書編寫提綱.................................

11附錄

B

(規范性附錄)主要環境地質問題調查內容

...................................

12附錄

C

(資料性附錄)常用物探方法及其應用范圍....................................

13附錄

D

(規范性附錄)環境地質問題易發程度分級...................................

14附錄

E

(規范性附錄)報告編寫要求

...............................................

19參考文獻......................................................................

20前言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給出的規則起草。本標準由自然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提出。本標準由自然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歸口管理。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地質調查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南京地質調查中心、中國地質調查局西安地質調查中心、中國地質調查局天津地質調查中心、中國地質調查局武漢地質調查中心、中國地質調查局成都地質調查中心、中國地質調查局發展研究中心、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中國地質科學院水文地質環境地質研究所、中國地質科學院巖溶地質研究所、中國地質調查局水文地質環境地質調查中心、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江蘇省地質調查研究院等。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林良俊、姜月華、黎清華、周權平、陳立德、倪化勇、張茂省、馬震、王曉光、劉長禮、楊建峰、李瑞敏、周愛國、胡秋韻、黃長生、葛偉亞、蘇晶文、李云、邢衛國、馮小銘、蔣忠誠、徐友寧、張福存、龔緒龍、李明輝。本標準由自然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負責解釋。引言地質環境是自然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與人類生存和發展密切相關。我國國土面積大,地質地貌類型多,環境地質條件復雜。同時,大規模超強度的人類活動,對地質環境產生了越來越強烈的影響,導致各種環境地質問題,威脅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我國正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施區域協調發展、新型城鎮化等重大戰略,對環境地質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開展1:50000環境地質調查,從地球系統科學角度提高人類活動與地質環境相互作用關系的認識,為我國重要經濟區和城市群國土空間規劃布局、用途管制、修復治理等提供基礎支撐。為規范和指導1:50000環境地質調查工作,中國地質調查局組織有關單位編制了本標準。II

1 范圍本標準規定了

環境地質調查的目的任務、基本要求、工作定額、設計編寫、調查內容、技術方法、評價區劃、數據庫建設、成果編制、野外驗收與審查等方面的要求。本標準適用于

環境地質調查,其它比例尺的環境地質調查也可參照使用。2 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GB/T 15618-2008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DZ/T 0288-2015 區域地下水污染調查評價規范3 術語和定義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3.1地質環境與人類社會發展有緊密聯系的,與大氣、水、生物圈相互作用的近地表巖石圈。3.2環境地質地質學與環境科學的交叉學科,主要研究人類活動與地質環境相互作用。3.3環境地質條件與國土空間開發、工程建設等人類活動相關的地質條件。3.4環境地質問題

geologyproblems對人類生存與發展有不利或潛在不利影響的各種不良地質現象和作用。3.5環境地質評價對人類活動與地質環境相互作用的現狀和未來發展趨勢進行評價,并提出國土空間利用的地學建議。4 總則4.1 目的開展影響國土空間利用的環境地質條件調查,研究環境地質問題發育規律,提高人類活動與地質環境相互作用關系的認識程度,為重要經濟區和城市群國土空間規劃布局、用途管制和修復治理提供基礎支撐。1/m808001000353010100040601000252010003040150020158001200208080010001530151000601000152010800100040150015156009050015108001200608001000156001000401000158/40010009050015101000608001000158001400401000156001000表11表11:50000環境地質調查每百平方公里基本工作量24.2 任務1∶50000

環境地質調查工作是一項區域性、基礎性、綜合性、應用性地質工作,主要任務有:a) 查明土地利用及人類活動狀況;b) 查明區域環境地質條件;c) 查明主要環境地質問題發育特征,研究演化規律和發展趨勢;d) 開展環境地質評價,進行人地和諧程度分區,提出對策建議;e) 完成1:5萬環境地質圖編制和數據庫建設。4.3 基本要求4.3.1 應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對地質工作的需求,確定

1:50000環境地質調查區,優先部署在國土開發強度大、環境地質問題突出的地區。4.3.2 一般以縣域行政單元或相對完整的地質單元,開展1:50000環境地質調查評價。4.3.3 應確定調查區主要環境地質問題,并重點加強調查研究,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地面測繪比例尺,加大物探、鉆探、山地工程等重型工作量的投入。4.3.4 應充分搜集和利用已有資料,在已有資料較多、研究程度較高的地區,可采取補充調查、編測結合的方法進行工作。4.3.5 應遵循一點多用、一孔多用的原則,充分利用新技術、新方法,提高環境地質調查的工作效率和成果質量。4.4 工作量定額4.4.1

調查區復雜程度分區可劃分為簡單、中等和復雜三類,分類原則如下:a) 簡單地區:環境地質條件簡單,環境地質問題少,現代地質作用較弱。b) 中等地區:環境地質條件中等,環境地質問題較多,現代地質作用較強烈。c) 復雜地區:環境地質條件復雜,環境地質問題很多,現代地質作用強烈。4.4.2

調查區類型劃分為平原地區、丘陵山區、巖溶地區、黃土地區,主要技術定額按照表1執行。4.4.3

設計確定具體工作量時,應考慮下列因素:d) 本著充分利用前人資料原則,符合質量要求的已有工作量可納入技術定額,再補充部署各項工作。e) 勘探孔包括水文地質鉆孔、工程地質鉆孔,以及為查明環境地質問題的專門性勘探孔,三者所占比例可根據調查區研究程度、環境地質評價需要確定。f) 調查區進行了遙感圖象解譯的,并取得預期地質效果者,野外測繪工作量,可按規定指標減少30%~505 設計書編制5.1 資料收集應包括調查區氣象、水文、地質等綜合性或專項的調查研究報告、專著、論文及圖表,野外實驗和室內實驗測試資料,中間性綜合分析研究成果,土地利用、經濟社會發展以及與污染源有關的調查統計資料等。應收集以下資料:a) 氣象資料:區內氣象站(或水文系統)多年氣象資料,其時間系列長度應與評價工作年份相適應,區內若無氣象資料,應布置簡易氣象站進行實測。b) 水文資料:區內與環境地質條件和主要環境地質問題相關的水文資料,若無相關水文資料,應在地面測繪工作中進行實測。c) 地質資料:區域環境地質條件及主要環境地質問題等成果報告資料。鉆探、物化探、野外實驗和室內試驗等原始資料。d) 與地質環境有關的人類活動資料:收集社會經濟(、人口)環境、城鎮化趨勢、土地利用現狀以及重大工程情況。5.2 綜合分析5.2.1 根據調查的目的、任務與要求,整理、匯編各類資料,對各類量化數據進行統計,建立相關資料數據庫,編制專項和綜合圖表。5.2.2 對收集的各類資料的可利用程度進行評價,并建立鉆探、物探、山地工程等重型工作量資料清單。5.2.3 結合環境地質評價需要,編制相應的土地利用現狀及規劃略圖。5.2.4 分析調查區區域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條件、環境地質問題,并編制相應的環境地質條件草圖、環境地質工作程度圖、環境地質問題分布草圖。5.2.5 分析調查目標與工作程度之間存在的差距和問題,草擬工作方案,明確工作重點。5.3 野外踏勘5.3.1

野外踏勘應根據工作程度、土地利用狀況、重大工程活動情況,結合調查區環境地質條件和初步了解的環境地質問題,制定踏勘工作計劃。5.3.2

踏勘應選擇典型路線,核實主要環境地質問題分布以及土地利用狀況,確定環境地質調查的重點內容。5.3.3

編寫野外踏勘小結,包括踏勘計劃,踏勘路線,踏勘記錄、照片、錄像等資料,解決的主要問題等。5.4 設計書編寫的主要依據5.4.1

項目任務書。5.4.2

地質條件、存在的主要問題與以往研究程度。5.4.3

有關技術標準和經費預算標準。5.4.4

主要技術工作定額參照本規范正文中表1確定。5.5 設計書主要內容5.5.1

設計書編寫應包括的主要內容編制的設計書主要內容應包括項目來源、項目目標任務、調查區規劃建設情況、調查區以3往工作程度及存在主要問題、本次工作擬解決的主要環境地質問題及采用的工作方法和工作量、工作部署、預期成果、組織管理、經費預算等。5.5.2

設計書基本附圖附件設計書基本附圖應包括土地利用狀況及規劃略圖、環境地質工作程度圖、環境地質條件草圖、環境地質問題分布圖草圖,典型鉆孔設計圖和工作部署圖、可利用鉆孔清單以及其他勘查與測試成果匯總表等。5.5.3

設計書編寫要求設計書必須做到任務明確,依據充分,各項工作部署合理、技術方法先進可行、措施有力,文字簡明扼要、重點突出,所附圖表清晰齊全。設計書編寫提綱及附圖要求,詳見附錄A。6 調查內容6.1 土地利用及人類活動調查6.1.1 查明不同類型土地利用的數量和土地利用構成特點,分析土地利用現狀特點和存在的問題。6.1.2 查明重大工程活動名稱、規模(等級)、建設及運行時間,實地了解環境地質條件對重大工程運營安全的影響,以及重大工程對地質環境的影響。6.1.3 查明地下水、地熱、固體礦產、地下空間資源的開發利用狀況及其誘發的相關環境地質問題。6.2 環境地質條件調查充分收集和分析區域地質構造、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災害地質等資料,主要補充開展以下調查內容:a) 地貌成因類型、分布位置、形態與組合特征;b) 各種構造形跡的特征、主要構造線的展布方向等;c) 巖土體類型及工程地質特性、含水層結構及水文地質特征;d) 土壤類型、結構、化學組分、含水量等理化特征;e) 淺層地下水位及其時空變化、地下水化學特征;f) 地表水的類型、分布、水質、時空變化等。6.3 環境地質問題調查6.3.1 應根據調查區地質環境特征,確定需要開展調查的環境地質問題,重點查明控制其發育的地質條件、區域分布規律和相關人類活動情況。6.3.2 不同類型區應關注但不限于下列環境地質問題:a) 平原地區主要調查地面沉降、地裂縫、地下水與土壤污染、河湖塌岸、地方病、土地鹽漬化、土地沼澤化等。海岸帶還需主要查明海岸侵蝕與淤積、海水入侵等。b) 丘陵山區主要調查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采空塌陷、水土污染、地方病等。c) 巖溶地區主要調查巖溶塌陷、石漠化、地下水污染、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等。d) 黃土地區主要調查黃土濕陷與潛蝕、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與鹽漬化、崩塌、滑坡、泥石流、地方病等。6.3.3 不同環境地質問題需要調查的內容見附錄B。7 調查技術方法與要求7.1 遙感調查7.1.1

調查中應充分采用遙感技術,通過遙感圖像(或數據)解譯提取和分析反映調查區內地質環境特征的各種信息,獲取各種環境地質參數、解譯環境地質條件和研究環境地質問題,編制相應的遙感解譯圖件,提供遙感解譯資料。7.1.2

遙感解譯工作應貫穿于調查工作的全過程,服務于設計編寫、野外調查、資料整理及成果編制等各個環節。47.1.3

遙感解譯的范圍應根據需要,依查明具體的環境地質問題而確定,一般略大于常規地面調查范圍,以便于從區域上對調查區充分了解和分析研究。7.1.4

應選擇云彩覆蓋少、冬季成像、清晰度高、分辨率不小于5m、可解性強的衛星遙感數據進行解譯。7.1.5

根據調查任務和不同地區及所選用的遙感圖像的可解性與所需要解決的實際問題確定解譯內容,一般應包括內容如下:a) 劃分不同地貌單元,確定地貌成因類型和主要地貌形態及水系特征,判定地形地貌、水系分布發育與地質構造、地層巖性及環境地質條件的相互關系。b) 主要斷裂構造(包括隱伏斷裂)分布位置、發育規模、展布特征;新構造活動形跡在影像上的表現。c) 地層巖性,劃分巖土體的工程地質巖組類型,對凍土、黃土、鹽漬土等特殊土體的分布發育特征進行解譯。d) 主要環境地質問題的分布、規模、形態特征、危害。e) 各種水文地質現象,圈定河床、湖泊泥砂淤積地段,圈定圖像上顯示的古河道分布位置以及古潰口和管涌等發育地段、洪水淹沒區域等。f) 海水與淡水水域,分析海水入侵地下淡水的分布范圍和地質環境背景。g) 區內的植被、草原生態環境和土地利用狀況等。h) 人類工程經濟活動引起的地質環境的變化,如“三廢”排放造成的污染狀況等。i) 城市或國土開發整治重點地區,現有或潛在的某些特殊環境地質問題,如山區或山前的邊坡失穩和泥石流;海濱城市的近岸海流變化對城市的影響;城市廢物處置場地選擇中的環境地質問題等。7.1.6

對動態變化的環境地質問題,如江湖庫海岸帶變遷、江河改道、泥沙沖淤、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石漠化、鹽漬化、植被演變、土地利用等,可搜集具有代表性的

2~3

個以上不同時期遙感圖像,進行解譯對比分析。7.1.7

遙感解譯成果報告編制根據調查任務和遙感解譯的具體內容及成果,編寫專題報告或總報告的有關章節。報告編寫應詳細論述遙感圖像()的特征和解譯技術方法以及所取得的各項成果。7.2 地面調查7.2.1

根據調查區環境地質條件和人類工程經濟活動特點,確定重點調查地區和需要重點調查的環境地質問題。7.2.2

根據已有工作程度的不同,確定不同地區工作程度要求,即實測、編測或修測。7.2.3

野外調查前,應在調查區或鄰區選擇地貌、地層、地質構造和環境地質問題有代表性的一個或幾個地段,實測地質地剖面,建立典型標志,統一工作方法。7.2.4

野外調查中,應充分利用已有資料和遙感解譯成果,通過野外調查和遙感圖像解譯成果的野外驗證,加強地面調查工作的針對性,提高成果質量和效率。7.2.5

地面調查手圖采用的比例尺應比實際調查精度大一倍或以上。7.2.6

觀測路線的布置:以穿越法為主,對環境地質問題采用穿越法與追索法相結合的調查方法。7.2.7

觀測點的布置,觀察描述和定位要求如下:a) 觀測點的布置要突出重點,兼顧一般,不能平均使用,點位要有代表性,并應統一編號。b) 觀測點記錄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點,同時還要注意觀測點之間的沿途觀察記錄,用剖面圖反映其間的變化情況。對典型和重要的地質現象,應實測剖面或繪制素描圖,并進行拍照或錄像。c) 調查點應采用

定位,圖面誤差不超過

1mm。d) 調查點數量可根據遙感解譯成果適當減少,但最高不超過

30%。7.2.8

調查精度要求如下:a) 環境地質問題分布范圍,凡能在圖上表示出其面積和形狀者,應實地勾繪在圖上或根據遙感解譯檢驗結果在野外核定在圖上,不能表示實際面積、形狀者,用規定的符號表示。5b) 觀測點密度取決于地區類別和工作區地質地貌條件的復雜程度,以能控制工作區環境地質條件和環境地質問題為原則。c) 不允許漏測危害或規模大型及以上的重要環境地質問題。每個環境地質問題,至少有1~2

條實測剖面予以控制。7.2.9 數據庫建設、資料整理、綜合研究應在地面調查過程中同步進行,并及時提交原始成果,及時編制野外調查總結。野外調查總結材料應包括野外調查手圖、實際材料圖、環境地質問題圖、環境地質條件圖、各類觀測點記錄卡片、照片集、錄像和數據庫等。7.3 地球物理勘探7.3.1

物探技術主要用于危害或規模大型及以上的重要環境地質問題調查,在遙感圖像解譯和野外調查的基礎上進行,與其它方法合理配合使用。7.3.2

工作前必須充分搜集利用以往的物探成果資料,尤其是航磁、區域重力、電法、區域地震剖面等資料。7.3.3

應根據調查任務的實際需要,通過對工作區地形、地貌、交通、工作條件的實際踏勘,并根據已知的地球物理條件及探測目標體的幾何尺度,決定可以采用的物探方法。對于單一方法不易明確判定的或較復雜的環境地質問題,須采用二種或二種以上方法組合的綜合物探。7.3.4

野外工作前,應根據調查設計書提出的任務,對照有關物探規范,編制物探設計書,或在調查設計書中列出物探工作設計的專門章節。物探設計書的內容一般應包括:工作目的任務,工作區概況,地質與地球物理特征,工作部署和技術要求,工作計劃和生產管理,預期提交成果等部分,并附物探工作部署圖。7.3.5

對于物探工作前提不明,地質效果尚無把握或有爭議的地區,在布置物探之前,均應開展適量的試驗工作。試驗應布置在有代表性的地區,調查工作程度較高或有鉆孔控制點的剖面上,通過試驗選擇經濟有效的探測方法,并對設計作相應的修改。7.3.6

物探測線(網)的布置必須根據地質任務、調查精度、測區地形、地物條件,因地制宜合理設計。測線長度、間距以能控制被探測對象為原則。主要測線方向應垂直于被探測體的長軸方向(崩塌、滑坡體縱軸方向等),且宜選擇在地形起伏較小,表層介質較均勻,無高壓線、變電器等大型電器位置,避開經常爆破、震動的位置,并盡可能通過已有鉆孔或平行于地質勘探線布設。7.3.7

野外作業中,工作參數的選擇,檢查點的數量,觀測精度,測點、測線平面位置和高程的測量精度,儀器的定期檢查、操作和記錄,應遵循有關物探規范的要求。7.3.8

物探資料的解釋推斷,應遵循從已知到未知、先易后難、從點到面、點面結合的原則,多種物探資料綜合解釋的原則,物探解釋與地質推斷相結合的原則,通過反復對比,正確區分有用信息和干擾信息,以獲得正確的結論。7.3.9

根據環境地質調查工作需要,工作區地貌、地質條件和干擾因素,不同物探方法的應用條件,正確選擇物探方法。環境地質問題調查中常用的物探方法選擇見附錄C。7.3.10野外工作結束并經過驗收后,必須及時提交物探報告和相應圖件。物探工作報告一般應包括:序言,地形、地質及地球物理特征,工作方法、完成的工作量、技術及其質量評價,資料整理和解釋推斷,結論和建議等部份。附圖應包括工作布置圖,必需的平面、剖面、曲線圖,解釋成果圖等。7.4 鉆探7.4.1

鉆探工作主要用于危害或規模大型及以上重要環境地質問題調查,以了解環境巖、土、水體特征,查明探測目標的位置、規模、物質組成,進行現場試驗和采樣測試,分析環境地質問題的形成條件。7.4.2

鉆探一般應在地質調查和物探工作基礎上進行。應根據環境地質問題類型、規模、性質和環境地質條件復雜程度和欲探明的具體問題合理選擇鉆探類型和使用工作量。應充分利用已有的鉆探資料,盡可能減少鉆探工作量。每個鉆孔必須目的明確,盡量做到一孔多用,

必要時可留做監測孔。7.4.3

鉆探控制工作量,根據不同地質地貌單元、擬探明的環境地質問題復雜程度、調查精度確定。7.4.4

鉆孔深度根據探測對象而定,一般要求如下:6a)

崩塌、滑坡,鉆孔深度一般應穿過其最下一層滑動面

3

m~5m。b)

巖溶塌陷區,鉆孔深度一般應穿過巖溶強發育帶

3

m~5m。c)

地裂縫區,鉆孔深度應大于地裂縫的推測深度,并穿過當地主要的地下水開采層位。d)

地面沉降區,鉆孔深度一般應穿過當地取水層位

3

m~5m。并進入非變形沉降層(或穩定構造沉降層)20

m~。e) 塌岸區,鉆孔深度應穿過第四系土層3

m~5m5區,鉆孔深度應穿過第四f) 海水入侵區,鉆孔深度應揭穿咸水層至淡水層或隔水層為準。黃土區,孔深應視勘探目的而定,一般應有一定數量鉆孔穿透濕陷性土層。7.4.5 鉆探技術要求應按鉆孔類型執行相應的專門性規范規程。7.4.6

鉆孔竣工后,必須按時提交各種資料,一般包括鉆孔施工設計書、巖心記錄表(巖心的照片或錄像)、鉆孔地質柱狀圖、巖溶及裂隙統計表、采樣及原位測試成果、測井曲線、鉆孔質量驗收書、鉆孔施工小結等。7.5 山地工程7.5.1 槽探、淺井工作,主要用于危害或規模中心以上的重要環境地質問題和調查,以查明探測目標的規模、邊界、物質組成,進行現場試驗和采樣測試,分析環境地質問題的形成條件。7.5.2

探槽、淺井應配合野外調查同時施工,其規格和施工等有關技術要求按山地工程的有關規范規程執行。7.5.3

各探槽、淺井應及時進行詳細編錄,除文字描述記錄外,尚應制作大比例尺(一般為1∶20~1∶100)的展視圖或剖面圖,以真實反映各壁及底板的地質特征、取樣位置等,對重要地段尚需進行拍照或錄像。7.5.4

探槽、淺井竣工驗收后應及時回填,如需留作監測,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以防出現安全事故。7.6 試驗與采樣測試7.6.1

應根據環境地質條件和問題調查的需要,確定水文地質試驗或工程地質試驗方法,技術要求執行相應的規程規范。7.6.2

地下水污染測試項目參照DZ/T

0288-2015和實地情況確定,樣品采集的密度、頻率根據調查目標、精度及工作區復雜程度等實際情況確定。7.6.3

土壤污染測試項目參照—2008和實地情況確定,

一般為一次性調查采樣。7.6.4

各類試驗、測試資料應及時進行整理(錄入數據庫)和分析研究,編制圖表,編寫成果小結。7.7 動態監測7.7.1

監測的內容和方法監測內容應以環境地質問題的動態特征變化為主,兼顧相關影響因素的監測。對危害或規模較大的重要環境地質問題,監測內容應全面,并根據需要部署常規專業監測設備;危害或規模較小的環境地質問題,以簡易監測為主。7.7.2

監測點的數量危害或規模較大的重要環境地質問題,應加密監測點布設,根據需要部署監測線或監測網;危害或規模較小的環境地質問題,宜根據需要部署控制性的監測點或監測線。7.7.3

監測周期監測周期根據環境地質問題的變形程度或變化速率確定,變形程度或變化速率小的,監測周期長;變形程度或變化速率大的,應縮短監測周期。監測間隔時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發性地質災害最長不宜超過一個月,汛期、變形變化劇烈期應一天一次或多次;地下水位監測一般逢五、逢十各一次,地下水污染監測可按豐、枯水期各一次。7.7.4

監測成果應及時對監測資料進行整理分析,編制監測表格和動態曲線圖及相應的文字小結。出現臨7災跡象時,應緊急上報,提出防災救災建議。7.7.5

專項監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環境地質問題的監測按照各自特點開展專項監測。7.7.6

重要地段監測對嚴重威脅城鎮、重要居民點、工礦區、交通干線等地段的環境地質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提出監測方案建議。8 環境地質評價8.1

環境地質評價應充分體現“動態”的觀點,要求著重分析研究近幾十年來自然和人為因素影響下的地質環境變化,判斷今后的發展趨勢。8.2

應根據調查區的環境地質條件和環境地質問題現狀,對環境地質問題進行易發程度評價和區劃,易發程度分級要求可參考附錄D。8.3

宜在地質環境本底和類活動強度分析的基礎上,根據調查區的特點,建立相應的評價指標體系。8.4

宜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針對現狀條件和未來規劃條件,進行人類活動與地質環境協調程度評價。8.5

應根據人類活動與地質環境協調程度評價的結果,指出主要影響因素,提出國土空間規劃布局、用途管制和修復治理的地學建議。9 數據庫建設9.1 建設內容9.1.1

資料收集數據,應包括各種收集的地質、水文、工程和環境地質資料。9.1.2

野外數據,由各種野外調查數據組成,應包括各類調查點、取樣點、野外試驗、物探、鉆探、動態監測等數據。9.1.3

測試數據,應包括各種樣品的測試數據,在建立測試數據庫的同時,應建立反映數據質量的元數據庫,包括實驗測試單位、測試設備與環境、數據質量等。9.1.4

綜合數據,由管理技術文檔資料組成,應包括任務書、設計、審查驗收意見等過程管理文檔資料;環境地質圖、水文地質圖和工程地質圖說明書、綜合評價報告及相關專題報告;各類圖件。9.2 基本要求9.2.1

數據庫建設應貫穿環境地質調查全過程。9.2.2

在資料收集與整理分析階段,應完成資料收集數據的入庫,在野外調查階段中應完成野外數據入庫,在測試分析階段應完成測試數據和其他相關數據入庫,在成果編制階段應完成綜合數據入庫。9.2.3

數據庫應具有數據更新、查詢、統計等功能,并能和環境地質空間信息分析系統相連接。10 成果編制10.1

圖件編制10.1.1 實際材料圖反映野外調查工作內容,比例尺

1:50000。主要內容包括:a) 調查路線;b) 調查點;8c)

取樣點;d)

試驗點;e)

原位測試點;f)

鉆探施工點;g)

監測點;h)

物化探剖面等。10.1.2 環境地質圖反映環境地質問題發育條件、空間分布特征、易發程度或嚴重程度,包括環境地質平面圖(主圖)、剖面圖、柱狀圖和鑲圖等,比例尺為

000。a) 主圖,反映主要環境地質問題的發育條件和空間分布特征。b) 鑲圖,一般為主要環境地質問題的易發程度或嚴重程度分區,如環境地質問題現狀風險評價圖、地下水污染防治區劃圖、地面沉降易發性分區圖等。c) 柱狀圖和剖面圖,柱狀圖反映環境地質問題發育相關地層特征,剖面圖反映主要環境地質問題垂向發育條件和分布特征。其中,主要環境地質問題在主圖、柱狀圖和剖面圖應相互對應,采用同一顏色表示。10.1.3 人地協調程度評價圖主要反映人地協調程度分區和等級,每個分區的環境地質特征、主要控制因素。10.1.4 國土空間利用建議圖主要包括國土空間規劃布局地學建議圖、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地學建議圖、國土空間修復治理地學建議圖。10.2

報告編制環境地質調查報告是區域環境地質調查工作的最重要成果,也是調查工作質量的全面體現。其基本要求是:a) 綜合利用、充分反映調查所取得的成果。b) 闡明區域環境地質條件和環境地質問題的分布規律、發育特征及危害,

作出正確的評價、合理的預測。c) 結合地方政府需求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提出合理、有效的國土空間規劃布局、用途管理及修復治理的地學建議。d) 1:50000環境地質調查成果報告編寫提綱按照附錄E執行。11 野外驗收與審查11.1

野外驗收11.1.1

野外驗收的依據包括:a)

項目審批意見書;b)

項目實施方案;c)

年度工作設計;d)

設計評審(審查)意見書;e)

有關技術要求。11.1.2

野外驗收應具備的條件如下:a)

已完成設計規定的野外工作;b)

原始資料齊全、準確;c)

原始資料已經進行整理,并進行了質量檢查和編目造冊;d)

進行了必要的綜合整理,編寫了項目野外工作總結。11.1.3

野外檢查驗收應提供的資料包括:9a) 野外實際資料:野外原始圖件,野外記錄本、記錄卡片,原始數據記錄、相冊、表格,野外各類原始編錄資料及相應的圖件,樣品測試送樣單和分析測試結果,各類典型實物標本,過渡性綜合解釋成果資料和綜合整理、綜合研究成果資料,其它相關資料等;b) 質量檢查記錄;c) 野外工作總結。11.2

成果審查11.2.1

成果審查應在野外驗收后六個月內進行,報告評審依據項目任務書、設計書、設計審查意見書、野外驗收意見書及有關標準和要求進行。11.2.2

報告評審后應根據評審意見認真修改,最終報告報送審批單位審查認定。11.3

資料歸檔11.3.1

資料歸檔應包括以下資料:a) 成果類:終審成果報告、專題報告、附圖、附表、附件及評審意見書;b) 遙感解譯類:遙感解譯報告、解譯圖、遙感數據、航衛片、解譯卡片等;c) 野外調查類:野外手圖、實測剖面圖、各種野外調查點的記錄簿及記錄卡片、照片、底片、攝像、調查小結;d) 地球物理勘探類:各類物探報告、附圖、附件,野外記錄簿、照片、儀器記錄圖紙及電子數據;e) 地質勘探及地質試驗類:第四紀、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等勘探、試驗原始記錄及成果;f) 樣品實驗測試類:巖、土、水化學分析成果及巖、土物理水理性質實驗成果,各種采樣記錄與圖件;g) 長期觀測類:長期觀測點的分布圖、各類觀測點的記錄及動態曲線,收集的氣象、水文等資料;h) 技術文件類:項目任務書,設計書、設計與成果審批意見書,野外質量評審文件等;i) 電子文件類:調查中形成的磁帶、磁盤、光盤等電磁介質載體的文件、圖表、數據、圖像等;j) 其他應歸檔的原始資料。11.3.2 資料歸檔按照自然資源部相關規范執行。10附錄 A(規范性附錄)環境地質調查設計書編寫提綱第一章 前言目的任務;調查區范圍;自然地理條件;社會經濟概況。附插圖:調查區交通位置略圖。第二章

以往工作程度以往區域地質工作情況;以往水工環地質工作情況。附插圖:調查區以往工作程度略圖。第三章區域地質環境背景分析氣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層巖性;地質構造;地震;水文地質;工程地質;人類工程經濟活動;環境地質問題現狀。第四章 工作部署工作部署原則(總體工作思路、技術路線和部署原則);總體工作部署(各階段主要工作內容,工作布置、工作量);年度工作安排。第五章 工作方法與技術要求分節論述所采用的工作方法與各自的技術要求;環境地質評價的方法與要求;專題研究的任務與方法。第六章

實物工作量列表說明總體工作部署和分年度各類實物工作量。第七章

經費預算按中國地質調查局相關要求編寫。第八章

組織管理和項目人員設置第九章

技術管理措施質量管理措施;技術保證措施;設備配置;安全及勞動保護措施等。第十章

預期成果報告(包括調查報告及專題研究報告等)名稱及主要章節內容;附圖、附表名稱;提交時間。附件工作部署圖、水工環地質調查工作程度圖,工作區土地利用現狀及規劃略圖,綜合水文地質圖、綜合工程地質圖、環境地質條件草圖、環境地質工作程度草圖、環境地質問題分布草圖,典型鉆孔設計圖、可利用鉆孔清單以及其他勘查與測試成果匯總表等。11附錄 B(規范性附錄)主要環境地質問題調查內容A.1

B.1

滑坡、崩塌(危巖體)調查內容一般應包括地形坡度、活動構造、巖土體結構、巖土體堅硬程度、節理發育、降雨量、滑坡或崩塌(危巖體)發生頻度以及人類活動(切坡、開挖工程等)。A.2

B.2

泥石流調查調查內容一般應包括形成區松散巖土物數量、流通區沖溝或陜長河谷長度和深度,堆積區地形、泥石流活動強度和頻度、地質構造、斷裂分布、降雨強度。A.3

B.3

黃土濕陷與潛蝕調查內容一般應包括地形條件、植被覆蓋、地下水動力條件、黃土濕陷系數以及人類工程活動。A.4

B.4

海岸侵蝕調查內容一般應包括入海河流泥沙量、人工沿岸挖沙情況、海灘植被破壞、自然條件(潮汐、海流和波浪)作用以及海岸侵蝕速度。A.5

B.5

海岸淤積調查內容一般應包括入海河流泥沙量、近海海地地形、自然條件(潮汐、海流和波浪)作用、海岸或港口淤積速度。A.6

B.6

河流塌岸調查內容一般應包括岸坡地形、岸坡形態、物質組成力學性質、岸坡坡度、河流沖刷作用。A.7

B.7

采空塌陷調查內容一般應包括地表下沉速度、變形地形曲率、開采深厚比、塌陷和裂縫分布、地表建(構)筑物變形開裂情況。A.8

B.8

水土流失調查內容一般應包括土壤分散性、坡度、植物覆蓋率、人類活動、降雨量。A.9

B.9

地面沉降調查內容一般應包括地貌形態及成因類型、粘性土厚度、軟土分布及厚度、近5年平均地面沉降速率及累計沉降量。

B.10

地裂縫調查內容一般應包括活動斷裂分布及活動性、地面地裂縫分布、地表開裂和顯示情況、膨脹土、黃土地層發育情況、第四系厚度、地下水開采、平均活動速率。A.12

B.11

巖溶塌陷調查內容一般應包括灰巖厚度和純度、地下溶洞、土洞或有地下暗河情況、地面開裂現象、上覆松散層厚度,地下水位變幅。A.13

B.12

水土污染調查內容一般應包括污染物種類、污染源影響范圍,地下水位埋深、含水介質導水能力、水力傳導系數。A.14

B.13

海水入侵調查內容一般應包括地下水開采情況、自然條件(潮汐、洋流)對地下水水位變化影響、海水入侵頻次和范圍、直接使陸地地下水咸化,地下水礦化度。A.15

B.14石漠化調查內容一般應包括地下水位下降情況、土壤質地、露裸巖石面積、分布形態、植被類型。A.16

B.15

土地沙漠化調查內容一般應包括潛水位埋深、地下水溶解性總固體()、裸沙分布面積比例、積沙厚度、風沙活動強度、風蝕地貌發育情況、植被蓋度。A.17

B.16

土地鹽漬化調查內容一般應包括巖土體(沉積物)含鹽地層或鹽層出露面積、潛水含水層透水性、含鹽地下水位、礦化度大、鹽漬化范圍、不合理人類活動(灌溉方式、水利工程、耕種方式等)影響。A.18

B.17

土地沼澤化調查內容一般應包括地形、地下水水位、土壤漬水時間、表層土壤有機質(腐泥或泥炭層),氣候濕度,沼澤化面積,湖泊河流消失,情況、水產動植物。12電剖、淺折射層反法、利波達、電磁、綜聲波、無電波查明崩塌、滑坡、泥石流范、厚度和電測深法、電剖面法、高密度電法、瞬變電磁法、自然電場法、音頻大地電場法、淺層反射波法、天然交變電場法、地溫法、同位素示蹤法、地面和井中地質雷達、電導成像系統、井

CT查明巖溶塌陷范圍,隱伏洞穴范圍、形狀、充填情況、埋藏深度,礦山采空區、無波透法、電場淺層分辯查明堤壩裂縫、洞穴、塌陷、滲透變形電剖、激激化雷達測井高密電測深法、電剖面法、自然電場法、激發極化法、瞬變電磁

CT電剖、瞬電磁折射、淺反射電測深法、電剖面法、自然電場法、淺層折射波法、淺層反射電剖、自電場大地法、變電反射、淺反射利波地質達、

電測深法、電剖面法、激發極化法、瞬變電磁法、淺層折射波

附錄

C(資料性附錄)常用物探方法及其應用范圍常用物探方法及其應用范圍見表C.1。表C.1表C.1

常用物探方法及其應用范圍

,巖弱夾地形坡度大,巖體節理較發育,活動構造發育中等,土體結構軟弱夾層較發,降雨量地形平緩,巖體節理發育弱或不發育,土體結構單一,活動構造發育弱或

不發育,降形成區松散巖土物數量大,流通區為切割較深的沖溝或陜長河谷(以上),堆積區

形成區松散巖土物較發育,流通區為切割的沖溝或河谷(

以上),堆積區地形較形成區松散巖土物量少,流通區沖溝或河谷不深、不長,堆積區地形不開闊;活動濕陷系數大于,地形條件差,植被覆蓋率低,地下水動力條件強,人類工程活動濕陷系數,地形條件一般,植被覆蓋率中等,地下水動力條件中等,人類濕陷系數0.0150.03,地形條件好,植被覆蓋率高,地下水動力條件差,人類工程入海河流泥沙量顯著減小,人工沿岸挖沙嚴重,海灘植被破壞嚴重,自然條件(潮表D.1 表D.2表D.1 表D.2 崩塌(危巖體)易發程度分級表表D.3 泥石流易發程度分級表表D.4 黃土濕陷與潛蝕易發程度分級表表D.5 海岸侵蝕易發程度分級表14附錄 D(規范性附錄)環境地質問題易發程度分級各類環境地質問題易發程度分級見表D.1~表D.18。地表下沉量,變形地形曲率>0.3mm/m

,開采深厚比,地表存在塌陷和裂縫,地

20

80地表下沉量,變形地形曲率<0.2mm/m

,開采深厚比,地表存在塌陷和裂縫,入海河流泥沙量多,近海海地地形適合泥沙堆積,自然條件(潮汐、海流和波浪)作用影入海河流泥沙量中等,近海海地地形較適合泥沙堆積,自然條件(潮汐、海流和波浪)作入海河流泥沙量少,近海海地地形不適合泥沙堆積,自然條件(潮汐、海流和波浪)作用岸坡地形下陡上緩型,岸坡形態及物質組成力學性質中等,岸坡坡度中等,河流沖刷作用中大型河流三角洲地區、海陸交互沉積,濱海平原第四系粘性土厚度>200m;有厚層軟土,近

年平均沉降速率≥30mm/a;累計沉降量≥800mm小型河流三角洲地區、海陸過渡相沉積,第四紀斷陷盆地。第四系粘性土厚度100-200m

10

mm/a~30mm/a;

300

入海河流泥沙量減小,人工沿岸挖沙較嚴重,海灘植被破壞中等,自然條件(潮汐、海流沙量變,人工影響灘植被幾

然條表D.5 海岸侵蝕易發程度分級表(續)表D.6表D.5 海岸侵蝕易發程度分級表(續)表D.6 海岸淤積易發程度分級表表D.7 河流塌岸易發程度分級表表D.8 采空塌陷易發程度分級表表D.9 水土流失易發程度分級表表D.10 地面沉降易發程度分級表動斷通過中或晚更新世來有動,新世以來活動烈,面地地表裂明,可見陡坎、坡、緩坡塌陷坑等微地現象房屋顯,膨脹土、黃土地層發育,第四系厚度大,超采地下水嚴重,平均活動速>1.0mm/a有活動斷裂通過,中或晚更世以來有活動,全新世以來動較強,地面地裂縫發育中等,地表有開裂現象,無微地貌顯示,房屋裂縫明顯,

第四系厚度中等,有地下水

mm/a有活動斷裂通過,全新世以有微弱活動,地面地裂縫發弱,地表有零星小裂縫,房屋未見裂縫,第四系覆蓋薄,差異沉降小,非地下水超采區

平均活動速率<0.1mm/a質純厚層灰巖為主,地下存在中大型溶洞、土洞或有地下暗河通過,地面多處下陷、開裂,塌陷嚴重,地表建(構)筑物變形開裂明顯,上覆松散層厚度,地下水位以次純灰巖為主,地下存在型溶洞、土洞等,地面塌陷開裂明顯,地表建(構)

30

灰巖質地不純,地下溶洞、土洞等不發育,地面塌陷、開裂不明顯,地表

建(構)筑>80m范圍水介污染物種類較多,污染源影響范圍中等,地下水位埋深較深,含水介質導水能力較

含水(潮變化

人類活動(地下水開采、海水養殖等)中等,自然條件(潮汐、洋流)對地下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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